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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时间:2023-05-29 18: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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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第1篇

简单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工程机械设备达成以下协议:

一、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的工程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只享受租赁期的使用权,没有对工程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程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二、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工程机械工程设备。

2、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甲方机手应该按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三、乙方的基本职责:

1、 乙方负责工程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工程机械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机械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负荷工作。

3、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4、 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四、租赁期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法律效果。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待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 机械编号 │ 数量 │操作人员 │

├────┼─────┼──────┼────┼────────┤

│发电机 │ ││││

├────┼─────┼──────┼────┼────────┤

│发电机 │ ││││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或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将设备另行安排。

第三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3.1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4.1 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4.2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4.3 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价格计费时间及租费的签认

5.1 租赁价格:本设备按每月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收取租赁费,以后使用时间,按三十个日历天数计算壹个月租费,最后使用时间,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历天_________元收取租赁费。

5.2 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5.2.1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5.2.2 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5.2.3 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5.3 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5.4 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6.1 设备发运之前,承租方须先预付给出租方一个月的租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整)及设备返程运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

6.2 以后按每月预付一次租费,每次要在上次预付租金所能租用机械到期前五日预付下一个月租费。

第七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7.1 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7.1.1 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7.1.2 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7.1.3 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7.1.4 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7.2 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7.2.1 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7.2.2 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7.2.3 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7.2.4 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7.2.5 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2.6 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2.7 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八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8.1 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8.2 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8.2.1 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8.2.2 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8.2.3 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9.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9.3 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9.3.1 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9.3.2. 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件,租赁机械发运及到达签认收据,双方签认的机械租赁费。及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机械设备租赁协议

承租人(甲方) (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 (单位全称)

行业确认证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租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1.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明细表(略)

2.租金计算。机械设备租金每月合计 元(见表一)按合同约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员则租金包括工资(见表二),租金每月共计 元。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从机械设备启用日起计算。在租赁期内,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停机或停止使用,甲方应按租金标准照常支付租赁费。

3.支付方式:

4.支付时间:

第二条 项目名称、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

使用地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 日内,续签合同。

2.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承诺租赁期不少于 个月,则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少于 个月,按 个月结算租赁费。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设备进场安装。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安装单位自检、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合格之日为启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机械设备停止使用,并拆卸完毕具备机械设备退场条件之日为停用日。停用日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4.由于甲方的原因(如现场施工条件不具备、高压线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机械设备验收合格后停机待用或造成验收不合格,机械设备启用日为验收合格时间或组织验收时间。

5.机械设备自启用日起至停用日止为双方确定的租赁期限。

第四条 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前 日内支付保证金。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余额退还甲方。

3.其他约定: .

第五条 机械设备操作、维护与修理

1.双方约定机械设备由 方负责操作、由 方负责维护。

2.因故障造成机械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维护时,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时起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故障发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设备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3.双方约定机械设备正常维护保养时间为 小时/月,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为机械设备提供进出场作业、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负责司机、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6.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之日起 日内,组织租赁、安拆、监理单位对其进行验收,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督促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

7.负责按三相五线制配置机械设备专用开关箱,以及工地配电箱至专用开关箱的电缆线;负责配备使用中所需对讲机以及各种配套吊运材料的吊具,负责提供工地宿舍,作为机械设备常用配件仓库及司机休息场所。

8.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设备,不得对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收取租金。

2.机械设备进场前,应认真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进场机械设备的完好性。

3.负责提供的内业技术资料包括机械设备备案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进场前维修保养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记录、交接班和运转记录,行业确认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负责提供机械设备司机 名/台,指挥工 名/台。进场前,负责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安全教育,上岗人员须持证上岗。在租赁期间,司机、指挥工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有关的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项目部正常的施工安排,为甲方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出现司机、指挥工违反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回,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直至更换。

5.按合同约定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每月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不定期进行机械设备检修、巡修,并及时将结果书面反馈甲方。

6.负责机械设备在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处罚及相关费用。

7.机械设备安装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础预埋件;机械设备附着顶升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附着预埋件、附墙装置(含撑杆)

8.租赁期满后 日内,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乙方应将保证金余额及时返还甲方。

第七条 双方安全责任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有多台机械设备交叉作业时,甲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机械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负责做好机械设备周边的高压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4.甲方负责在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二、乙方安全责任

1.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对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2.在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乙方对机械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3.当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司机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机械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组织人员及时排除故障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双方共同安全责任

1.本着“谁违章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2.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对司机、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不超载,且货物放置、绑扎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租金逾期满 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按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若因甲方原因影响机械设备进场安装超过 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元。

3.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设备,致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其他约定: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应按照每逾期一日每台次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逾期满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设备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台次 元/日的违约金。累计停工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及时返还保证金,应按照每逾期一日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其他约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签订地:

5.其他约定:

承 租 人:(甲方签章) 出 租 人:(乙方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第2篇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台):___________________

随机人员(人数):_____________

机手补助: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_________万元/月,次月_______万元/月,第三月______万元/月,第四月______万元/月,第五月______万元/月,第六月______万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______万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______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小时,超出部分按______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______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______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______天(维修时累计______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关键词:工程机械行业;融资租赁;厂商

1工程机械行业融资租赁应用现状分析

1.1业务开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面对国内工程机械市场的激烈竞争,制造企业为了扩大自己产品的市场份额,采用了“分期付款”、“以租代购”或“先租后购”等灵活销售手段,有点类似融资租赁,但还不是具体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进入我国虽然时间不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其发展一直滞后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在工程机械领域的应用就更少。对目前具体业务的开展更是很少,基本上处于理论认知与实践探索阶段。除卡特彼勒(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依托其全球融资租赁经验在中国市场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外,国内现有的融资租赁公司涉足工程机械融资领域的并不多,而国内制造厂商开展融资租赁的更是很少。这与国外发达国家相差甚远。在融资租赁发展的比较成熟的国家,租赁公司中的大部分是有银行或厂商背景的。

1.2工程机械融资租赁的前景广阔

我国实行的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南水北调、西电东输、西气东输等重大工程,需要的大量的设备投资,单靠银行贷款、直接购买,既行不通也不现实。通过融资租赁,即可满足上述地区、工程的投资需要,又能盘活东部发达地区的闲置设备、存量资产,促进中国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在新经济环境下,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由于贷款的相对困难,对生产设备的融资租赁,对库存商品和闲置资产的租赁,表现出高度的热情。当下,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讲,贷款、上市这两条融资渠道尚难走通,融资租赁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现实选择。

目前,中国工程机械的租赁需求量仅占全国工程机械设备需求量的10%左右,与高达80%的相应的国际水平相距甚远。2004年,美国租赁业对GDP的贡献已接近2%,而我国仅为0.17%。比例低正说明市场空间大。市场经济有一定的共性,对比发达国家,面对全国供、求市场都非常巨大的工程机械设备,工程机械租赁业发展前景是十分广阔的。

2工程机械企业融资租赁模式比较分析

2.1直接融资型厂商租赁

直接融资型厂商租赁指融资租赁公司和厂商达成合作销售产品总意向,当用户需要租赁设备时,融资租赁公司则向厂商直接购买设备,然后租给用户,用户再分期向租赁公司缴付租金的租赁形式。

一般情况,直接融资型厂商租赁中的承租人大都对其自身承担的责权利有清楚了解,采用租赁形式也是以解决分期付款的融资需求为主,而金融租赁公司则以收取租赁手续费或租金价差为主要目的。这种模式虽然具有参与各方角色明确、操作程序简单的优点,但是已经不适应租赁业“专业化、规模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若不予以操作模式创新,不适合融资租赁公司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加强市场竞争力的经营需要。

2.2转租赁

转融资租赁是由出租人从另一家融资租赁公司或厂商租进设备,然后租给下一个承租人使用。转融资租赁与其他融资租赁的主要区别在于转融资租赁是从租赁公司或开发商取得融资便利,其他是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融资便利。转融资租赁的关键在于多了一个第三人充当转租人,其功能可以通过最终承租人和转租人两方面以体现。对转租人而言,当租赁公司在其借贷能力较弱,融资技术也不发达,资金来源有限的情况下,为了利用别家租赁公司条件优厚的融资便利,往往会采用转租赁的方式。

转融资租赁在租赁中引进了转租人这样一个中间人,解决了承租人信用额度不足的缺陷和贸易壁垒的障碍,使承租人通过转租人完成融资,使承租人在直接融资租赁成本的基础上,还要增加转租人的成本利息、转租人承办租赁业务的费用、转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租赁服务所赚取的利润,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租金,使融资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融资租赁方式。

2.3委托租赁

委托型租赁指厂商作为委托人,将产品委托租赁公司分别给其指定用户达到销售目的的租赁形式,而租金额等租赁款项则由厂商与用户事先约定。

在委托型厂商租赁中,融资租赁公司一般不承担风险,只是担当租赁中介角色,以收取委托租赁手续费为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厂商。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拥有较多闲置资产的工程机械厂商、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型设备制造厂商、能控制用户租金归还风险的厂商等。在当前租赁市场,该模式的创新现实意义也很大,融资租赁公司也可以打破常规,在承担部分租赁风险、代为寻求承租客户、增加中介经纪或二手设备供应商参与合作等诸多方面进行创新构想。

2.4杠杆租赁

对于建设和运营中所需的一些购置成本特别高的大型设备的融资,利用直接融资租赁的方式难以实现,杠杆租赁则为此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解决办法。杠杆租赁指租赁公司以现金投资设备成本费的20%~40%,其余购置费用通过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借款获得,然后把购得的设备出租给承租人。租赁公司要把租赁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合同的担保受益权、租赁物的保险受益权及融资租赁合同的收益权转让或抵押给贷款人。对于隧道挖掘的专用机械设备等购置成本特别高的大型设备,采取杠杆租赁方式可以分担资金风险、解决融资困难。

在杠杆租赁中,对于出租方而言主要体现在债务杠杆作用。出租方自有资金投资利润率的提高,出租方的收益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出租方使用权益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另一部分是出租方使用负债资金所获得的收益负债对权益资金收益能力的放大效应,称为财务杠杆正效应,财务杠杆正效应的条件是:息税前全部资金利润率高于债务资金的利息率;税收的屏障效益,负债筹资可以给出租方带来税收上的优惠,因为按照规定,生产经营期间的负债利息作为出租方的财务费用可以在当期或以后若干期内的税前利润中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表现为国家财政少收了税款而给出租方带来价值的增加。企业的负债越多。利息抵税效用就越大。

3工程机

械企业融资租赁的可行性分析

3.1融资租赁对工程机械企业的功能优势

工程机械制造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有着企业长远的战略考虑。因为现阶段相当多的制造商销售受到了很大的外部力量牵制,随时会有来自银行的不确定因素。尽管有了银行的介入,其风险控制的专业手段和给客户的心理压力确实有助于项目的风险控制;但当银行亦要求厂商、商提供回购担保时,信用风险的最终落脚点仍然落在了厂商和商身上。因此,当工程机械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用自己的融资租赁公司改善销售产品的风险控制、降低销售门槛、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更为有效直接。

对于工程机械企业来说,融资租赁在法律上明确地界定了所有权问题。银行按揭是一个抵押担保问题,但是如果涉及到承租人破产及三角债问题,从法律上来讲没有清晰地界定物权。而融资租赁过程中,法律已经十分清晰地界定了物权,只有当承租人缴纳完全部租金,并付清最后的设备残值费之后,设备的所有权才转移到承租人手中。融资租赁将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一旦承租人不还租金,一可以收回物件;二可以保留债权,避免三角债;三可以处置担保资产。法律上,租赁物件不参与承租企业的破产清算,一旦承租人经营不善、企业破产,租赁物件不会灭失,债权不会全损,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促销租赁创新模式的探寻过程,实际上就是金融租赁公司和厂商之间不断寻求共同创利方法的过程,厂商租赁创新必须服从于获取利润的需要,否则就失去了现实意义。

3.2应对国外厂商的冲击

中国的工程机械市场和金融租赁市场都是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2004年世界租赁年报——中国分报告》)。从2000年以来,外国工程机械厂商、外国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纷纷抢滩进入中国工程机械金融租赁市场。近年来,一些欧美大的跨国公司及其工程机械厂商开始进入中国租赁业。这些大公司介入中国融资租赁业的首要目的就是为推销他们产品提供金融服务,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因此,国内企业要想在市场上保持并提高自己的市场占有率,必须结合实际借鉴国外制造商发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经验,引入融资租赁业务,抢占先机。

结语

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在拥有巨大市场的同时也将面临整个行业竞争加剧的问题。我国工程机械企业一直采用厂商销售模式来销售产品,但是目前这种方式的局限性日益突出,因此,我国工程机械厂商引入融资租赁业务是其发展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屈延凯.发展厂商融资租赁业的探讨[J].财政研究,2006,(5).

[2]延鑫年.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营销策略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07,(5).

[3]刘红燃,曾冠辉.企业租赁融资的特征分析[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7,28(5).

第4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机械设备电气工程自动化在机械制造行业的地位愈加显得重要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所租赁设备及数量见本合同第一条)机械租赁事家协调一至,订立本合同。

一、机械型号及技术要求

二、机械使用时间:自施工中标后机械设备进场起至该工程完工时止机械进场时间

三、租金及支付:

租金及计算:租金见/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

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第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机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85%支会租赁费。

租金优惠:租赁期满12个月按11个月计算租费。

其它:

四、技术安全要求:(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传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机械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进行赔偿;

五、其它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除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近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5000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双方发生争执,可协调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管辖法为合肥中级人民法院;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7、本协议两份,双方各执其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文2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附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型:(见表1)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规定时限退场的,将不再计算租赁费。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表1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租赁时间不足一月者,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日租金=月租金/31天;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一次,并在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租赁费用。

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到位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延迟支付;如若甲方还需增加机械设备,增加的机械设备采用本合同中价格,费用并随本合同规定支付;

4、乙方须配备合格的司机并持有效的本机操作证,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司机住宿、工资、伙食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机械司机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和终止合同。

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辅油等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3、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环境良好。

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合格的燃油供应。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

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6、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

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l、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文3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工程机械设备,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理,经双方友好协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 数量:壹台,机械使用地点:

二、租赁期限(时间):自年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以月租的方式出现。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改变月租方式。

三、租金及支付:月租,每月租金 元整(大写: 元)人民币,工作时间为240小时/月,如果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或气候原因以致完不成工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租金仍按月租标准计收,甲方应保证乙方按月累计2天的维修时间,超出2天以上部分甲方则可扣除超出天数的租金。若月度使用不足240小时,仍按一个月租金计算支付。超出小时则按元/小时进行结算。

四、甲方应该安排好机械作息时间,师傅一天工作9小时,超出9小时则补助司机加班费,每小时

五、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视为设备正常工作,租金照收。甲方必须在月工作时间完成后10日内支付租金。

六、甲方无偿提供设备使用的燃料(柴油)和设备操作机手的食宿,甲方在租赁乙方机械期间机械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或抵押。

七、机械设备只能由乙方指定的操作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得上机操作。所租机械退场时一次结清。

八、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机械退场办清退租手续,款项结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5篇

关键词:设备;日常管理;成本;重要性

Abstract: The equipment cost accounts for a increasing proportion of the project cost. By listing the tower crane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daily management and equipment clearing of construction equipment, expounds the importance of equipment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obtaining that if the construction equipment can be fully utilized in production, it will bring enormous benefits for the project.Key words: equipment; daily management; cost; importance

中图分类号:C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施工生产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机械费用所占工程成本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因此很有必要加强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经济核算,力争设备更好的为工程建设服务,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机械设备的高效管理已经成为决定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的必要条件。

中铁七局达陕高速项目部施工高峰期时,现场共有塔式起重机18台,架桥机2台,施工升降机2台,汽车起重4台,挖掘机3,装载机3台等设备。针对设备多人员少的情况,就必须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很明确的管理流程,下面举例对塔式起重机的管理流程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1、市场资源调查。首先根据现场施工需要(或招标时的设备计划)确定塔机的使用时间及型号等技术性能,再寻找租赁商,本着先内后外、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租金合适,尽量避免舍近求远,因为越远进出场费会越高(例如一台中联5510标塔(高39.5米)约要4辆9.6米的货车才能一次到位),拟定好租赁商后,然后向公司打租赁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签订租赁合同。

2、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必须采用公司统一合同范本,明确设备规格型号、进场费用、单价、双方的责任、结算方式、安全责任等内容。项目部相关部门评审后报公司评审,同意后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必须有经办人及项目经理签字,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或复印件应及时提供财务、物资设备部及预算合同管理等相关部门,以便有利于合同的执行与结算。设备进场前应提前一周将设备的安装(拆除)方案及资料报公司物资设备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工程部,得到公司批准后方可按方案进行安装(拆除)。设备进场后物资设备部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进设备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3、设备的结算。每月结算时,租赁方凭我方现场负责人签认的租赁设备日常运转记录(此表是设备结算的唯一凭证,无现场负责人签字的无效),交物资设备部,设备管理员根据该表确认设备运转情况。确保租赁期内设备达到规定的完好天数,否则在结算时要扣除相应的租赁费。另外包月租赁设备不得出现超时加班租赁费。确定租赁金额后。由出租方提供国家正规发票。租赁费结算时,必须有机械部门出具的结算单,并且要有相关部门人员的签认。结算单据后附现场负责人签认的租赁设备日常运转记录。设备出场填写设备出场验收单,并做好记录。

4、成本分摊。根据租赁设备日常运转记录中设备的运转情况及产生的费用分摊到各个工点。为项目的成本控制、分析提供准确数据。

5、机械设备费用控制的重点内容:

①设备资源配置的种类和数量。

②设备价值,即自有设备的原值及折旧率、租赁设备价格。

③设备进出场费用及使用时间。

④设备操作人员技术技能及职业道德。

⑤工程特点(施工类型、方案、工期等)

⑥临时租赁设备的管理:施工现场需要临时租赁机械设备时,现场负责人事先必须经过项目主管领导同意,并提前告知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否则,一律不予结算。

第6篇

关键词:融资租赁;现状;问题剖析;金融

一、我国租赁行业的主要内容

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实质上属于资产所有权的一切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租赁人的一种租赁方式;租期结束时名义所有权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给承租人。这实际上就是一种集租赁、金融、贸易的一款金融产品,相当于一种新型的交换模式。其中,融资租赁包括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四个支柱。两个合同指的是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物件购货合同,这极大保证了融资的收益及相关的收益人,保障了相关人的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及与之相应的权益。三方当事人就是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而供应商在购买合同中的义务主要是对承租人负责。四个支柱即法律法规保障权益,使合同中的内容得以实现、会计准则界定、国家实行的优惠政策、一定的监督机制。

二、我国融资租赁业的现状

要想深度了解我国融资租赁,就必须对我国的融资租赁进行深度的了解。

1. 我国的融资租赁虽发展缓慢,但建立了现代融资租赁模式的完全体系,同时与国外的融资租赁相比,仍然有很大的不足,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第一,我国的融资租赁产业相对于其他产业的发展缓慢,但是其市场的功能日趋完善,在市场中的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出现了各种各样创新型的产品种类,形成了现代化的融资租赁体系。我国有传统的医疗、印刷等融资租赁渐渐转变为工程机械等大型高产的设备、节能环保方向的租赁出发,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中,设备租赁是发展最快的,成为租赁的主体。相应的,工程机械是在融资租赁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是发展最快的领域。有实力支撑的企业购入国外先进的工程机械设备,从而租赁给你中小型企业,大大推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并且一次为带头作用,以推进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国在飞机领域的融资租赁业也渐渐得到发展,商用飞机中大部分用于租赁,且与国外签订了高达160多亿的飞机租赁合同,且会慢慢发展壮大。但是,我国的融资租赁在整体上的发展与国外的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是非常弱后。例如,利用市场渗透率,即融资租赁额占固定投资比重进行对比,我国的市场渗透率不足1%,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基本在10%以上。其中,美国的高达30%。从这明显可以看出,我国的融资租赁远远落后于国外。我国的融资租赁需重新调整目标,多建立起创新型的融资租赁行业,并不断完善融资租赁的体系,实事求是,稳扎稳打,才可追赶上其他国家。

2. 具有厂商背景的企业建立租赁公司,有利的推动了融资租赁产业的发展。借鉴国外的经验,工程机械在融资租赁中是发展非常迅速的,特别是厂商中小型企业起着重要的作用。最近几年,中小型企业的工程机械的融资租赁发展良好,渐渐成为市场的必要趋势,且在本行业起到了积极的带头作用,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3. 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进入国际市场。自2006年,中国银行收购了新加坡飞机租赁公司,并建立了中银航空租赁公司。又在2007年,工银国际与英国航空公司签署有关飞机融资租赁的的协议,这使得我国的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正式进入国际市场,标志着我国的融资租赁步入一个新的台阶。

三、我国融资租赁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越来越好,但仍然是不可避免会遇到问题。只有对制约我国融资租赁产业在发展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切实有效地解决方案,以促进国家的进步。

1. 与融资租赁产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统一的监管措施。我国在融资租赁行业没有建立健全完善合理的法规条例,那么融资租赁就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融资租赁又何以谈发展与进步。《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颁布,虽说有法律的约束了,但是没有经过市场的验证,不具有实用性,违背市场规则,甚至有些地方不合理,严重制约了租赁业务的发展。同时,缺乏统一且有权威性的管理机构,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不明确,发展重点模糊。从另一方面考虑,我国对融资租赁行业缺乏优惠性的政策,国外的融资租赁的快速发展是得益于国家的大力帮助。国家财政不对融资租赁的税收没有优惠政策,同时也没有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更没有对其的专门贷款,租赁公司或发债券更替不上日程。在信贷政策方面,国家也没有实施向租赁业倾斜的措施,租赁企业自身承受着非常大的信用风险。

2. 融资租赁企业本身的规模很小,领导层的管理水平通常低下。融资租赁的规模小,经营管理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本身或许是因为资金少而没有进行有效地宣传,致使其知名度小,不为很多企业所知,不熟悉,缺乏对融资租赁理解,没有树立新的观念。目前为止,我国的融资公司与国外相比是少之又少,规模小,无法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我国存在的融资公司注册的资金很少,通常是以负债的方式进行运营,抗风险的能力差。企业的经营能力差,管理水平不高,致使业务不突出,甚至出现负债现象,资金的周转困难,经营状况持续在负债状态下,极易出现破产被竞争对手吞并。

3. 融资租赁的间接管理不完善,法律法规的强制制约能力起不到有效地监督管理,企业的自律能力不足,容易出现的经营不规范。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通常有两种监督机制。其一是政府的强制性管理,其二可依赖于明间组织的模范性自律作用,自身企业严格要求进行经营管理,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但我国依然是两者都没有完全践行。目前我国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的租赁公司所成立的行业协会,分别是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研究会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委员会,其行业主管部门也相应为中国银监会和中国商务部。全国范围内,缺乏自律行业的组织没有成立,更进一步导致了融资租赁行业的规则不得已确定,就不能像其他行业一样有默认的规则,人员之间相互约束,市场的运营就会混乱。因此,企业面临的风险增大,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

4. 承租企业租赁观念淡薄,失信行为是常态。在企业的发展中,诚信是经营之本,是更好的发展的根源,这在租赁行业中更显得尤为中重要。如今,我国的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不断迅猛发展着。经济由原来的计划经济变为市场经济,经济的发展更向自由化趋进。一些承租企业的财务知识掌握不全,自身的素质与修养不足,租赁的观念相当淡薄。承租企业仅仅把融资租赁当成一种及时雨,在困境或者是开发项目时可以更方便的筹集资金,却远远忽略了其是否能取到设备并且最终是否可以相应的偿还资金或设备。更严重的是,我国出现了不少以骗租行为的承租企业,致使租赁公司受到迫害,资金周转不灵,陷入困境,我国的融资租赁收到相当严重的威胁。

三、解决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方案

首先,政府部门应该重视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重新进行大面积的企业调查,制定出适合融资租赁行业的法律法规,以此约束规范企业的行为。同时,政府给予租赁公司及承租公司一定的优惠政策,大扶持龙头产业,使其迅速发展为业内的老大,带动中小型企业的积极性,刺激市场的复苏。第二,租赁公司从自身做起,积极创新开发新的项目,出租惠民,有利于占据市场的产品,寻找投资公司,吸纳资金。有了资金,企业一方面可以大力正规的宣传,为更多的承租公司所知,面向市场的范围扩大;另一方面,企业用于内部的经营管理,领导层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摸索出一套合适的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内部人员进行正规的培训,使其获得扎实的业务知识,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市场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

租赁公司提升自身的实力,承租企业营增实力的同时还要提高自身的信誉以吸纳融资,否则祸害的只有本身,我国的融资租赁要想快速发展,离不开规范的租赁公司,诚信的承租公司,政府的重视及帮助,唯有如此,我国才会步入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蒋宁,张永,王利,尚小昆.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困境分析及路径探究[J].华北金融,2011(01).

[2]苗绘,李海申.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西南金融,2011(05).

第7篇

【关键词】建筑机械租赁;租赁市场;租赁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同时,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市场却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的缺乏使得机械设备租赁市场处于一种涣散状态,尤其是在机械设备租赁的活动过程中,很多企业在建筑设备资源优化和共享时,片面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而违规操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设备租赁市场的经营和管理脱轨,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制约。

1建筑机械租赁市场现存问题

1.1诚信租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态度来建立合作,合作双方尤其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因为只有双方信守承诺才能愉快地合作,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才能够健康、稳步发展, 施工单位才能保证自身的良好发展。租赁的活动双方作为合作伙伴的同时也形成了利益上的一致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双方互相影响,协同共进,比如某建筑单位从机械租赁公司租赁塔机,双方存在一定的利益挂钩的同时也存在合作经验,租赁公司与建筑单位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尤其在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中,当建筑单位以不正当理由逾期或者不付租金时,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虽然可以将其到法院甚至胜诉,但租赁方转移资金法院将无法强制执行,这样一来,受害方依然是出租方。这个诚信缺失的典型案例提示我们,租赁方应全面、充分地了解和掌握承租方的实际经济情况,如银行帐号、资金等信息。需要强调的是:出租房和承租方二者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依存的关系,机械设备出租单位离不开建筑施工企业,同样,施工企业的发展也离不开设备出租单位。

1.2租赁的经营管理问题现状

(1)租赁单位分散无法形成统一市场,租赁单位单独成体系,且管理模式和改革系统各异,很难形成完备的市场体系,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机械设备租赁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影响租赁市场的规范和和健康发展。(2)管理水平和技术条件受限,很难与现代化的施工行为同步发展,很多施工单位针对其现有设备对外出租设备,其中一种设备的型号单一,选择性很小,而同一家公司可能有多种设备,机械设备的安装、保养等方面很难做到擅长和精通。这样一来,租赁双方就很难形成互利互信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筑设备统一的租赁市场就很难形成和发展。(3)租赁市场难以形成的管理缺失极易导致不正当竞争,尤其腐败横行,原因就在于各租赁单位的设备重复和单一竞争,尤其竞争单位实力参差不齐,很多租赁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徇私压价从中获得回扣,还有很多设备租赁单位违规开支计入施工费用而造成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而损害集体利益。

1.3租赁合同问题

设备租赁合同明确出租企业和承租单位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或合同文本,租赁合同中设备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管理,设备租赁合同就是对设备暂时使用权进行规定的合同文本。机械设备的租赁合同就是承租方和出租方双方当事人达成租赁协议的一种形式,既可是书面形式,还可是口头形式,以书面为主,口头为辅,没有合同或协议保护的租赁关系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举例来说,某一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出租塔机于一施工企业,双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相识很久,碍于面子也就未能及时签订正规、正式的租赁合同,而施工企业的人动就有可能使承租方借口资金紧张而不付或者拖欠租赁费用,造成出租单位的经济损失。

由于口头的协议和约定都不具备正常的法律效力,无法规范和制约当事双方的行为,所以无论何种关系,何种背景,在租赁经营活动中都应按正规、合理的途径和程序进行,并积极签订正规、有效的协议或合同。签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协议或合同时,一是要周密地写出注意事项和详细的备注;二是当事双方要从合作共荣的角度出发才能保证共同利益,其实从长远来看,二者的经济利益应当是长远一致的,而不是片面追求个人利益的短期行为。

2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的规范性对策

从经济学角度讲,管理制度和先进技术作为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是相互对应的两个概念,并且,从很大程度上来讲制度是根本,故此,《建筑机械租赁办法》的出台和落实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是政策和方向。所以,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现存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管理办法和应对措施加以管理和规范,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是十分必要的。

2.1控股公司为龙头发展联合控股

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市场应当其自身资产为纽带走出国有控股的制约和束缚,发展联合控股,联合构建大的建筑机械设备租赁集团或者联合控股企业,从而实现市场资源的充分合理的配置与优化,并有效发挥租赁企业间的联合经营与管理,打造品牌企业形成更大的影响。设备的持有者只有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客观规律,主要是价值规律和供需规律来进行市场行为就能够建立整体、全面的市场租赁体制和系统,从而促进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的长远稳定发展。

2.2健全租赁市场制度,实现资源优配

想要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建立、健全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的市场制度,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出台一些支持租赁行业稳步发展的财税方针或政策来促进建筑机械设备市场管理模式的转变,明确设备所有权和优化投资结构。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相关政策支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市场环境,促进中小型的建筑单位和个体、民营企业获得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3建立健全租赁市场准入机制,实现健康运营

建筑机械设备市场准入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是各层次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手段,另外,对建筑施工单位所持有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掌握和评估有利于对租赁市场的经营准入许可和等级评定起到一定的规范和制约。尤其在经营资质考核与复核过程中应对综合素质薄弱、责任感较差的单位给以取消资格或者暂停营业,使租赁市场环境下各个企业间优胜劣汰从而淘汰管理涣散,道德缺失经营单位,从而建立一个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需要强调的是监管部门的对于租金价格的引导和规范能够使租赁行业得到更好的规范,形成良好的制约机制。

2.4建立和完善设备租赁行业规范

建立和完善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的行业规范就要求政府应当出台一些有利于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经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比如,建筑机械租赁法等等,原因在于租赁法规能够更加约束承租方和出租方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行为,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证,同样也能够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违规行为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而加强了租赁市场的行业整顿和合法保护。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出租方和承租方二者从自身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都希望能够有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经营和发展环境,承租方希望能够租赁到优质的设备,而出租方希望通过设备的共享能够最大程度的获得经济利益,双方制定并履行规范的合同或者协议能够保证合作关系的合理合法,以及租赁市场的规范发展。另外,政府相关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和落实,相关部门的积极监管和规范,财政税收政策的大力支持,出租方和承租方素质的共同提升,企业要服务意识、管理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的树立和提升等等各方面措施共同作用能够在最大程度上推进机械设备租赁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 设备 租赁 前景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他们不仅拥有较为完善的技术,同时还拥有类型齐全的机械设备。但是,施工企业在一年的工作当中,不可能每天都应用机械设备,在“淡季”的时候,需要考虑如何增加经济收入,出租机械设备就是一个非常可取的方式。目前的机械设备租赁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得到了各行各业的普遍认可。有些工程的工期较长,租赁机械设备的同时,还可以与施工企业建立一些新的业务联系。因此,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租赁的发展前景较为广阔。本文就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租赁的发展及前景进行一定的讨论。

一、施工企业机械使用现状和对外租赁优势分析

(一)施工企业机械使用现状

施工企业在现阶段的发展中,拥有健全的施工技术和类型多样的机械设备。从客观的角度来说,施工企业能够利用机械设备的长处,结合施工技术的优势,采用较低的成本,获得较高的利润。但是,随着社会的健全发展,竞争力越来越大,部分施工企业面临没有业务、持续亏损的状况。所以,目前施工企业机械设备使用现状如下:首先,占用资金量很大,施工企业的机械设备属于硬件设备,这些设备在市场上拥有固定的价格,几乎很难讲价,“一分钱一分货”就充分说明了机械设备的现状。其次,机械使用率不高,经过详细的统计,全国施工企业自购机械设备的使用率大概有百分之五十左右。在机械设备使用率较低的情况下,施工企业的效益就会降低,由此所带来的就是倒闭。第三,维修和使用成本比较高。从设备本身来看,很多的设备都是多种元件共同作用才能完成较多的工作,有些元件非常重要,而且价格不低,如果出现损坏,花费的维修成本非常高。另一方面,很多的施工企业都没有办法收回使用成本,拖欠工款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施工企业机械对外租赁的优势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现阶段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发展困境,如果说固守原有的发展方式,并且没有任何新的业务加入,很有可能导致施工企业直接倒闭。本文认为,将施工企业的机械设备进行租赁是一个非常可取的措施,不仅仅可以提高使用率,同时还可以帮助施工企业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弥补原来的部分亏损,一举数得。在此,本文主要对施工企业机械对外租赁的优势进行一定的阐述:

1.有利于调剂设备。施工企业在现阶段的运营中,工期的长短非常不固定,有时候长期接不到业务,有时候业务多得难以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良好的调剂设备。本文认为,在工程量较大的时候,施工企业可以在其他的施工企业或者租赁公司迅速租入急需的机械设备,避免大量购置造成资金上的浪费;在工程量小,工期较为宽松的时候,可以将闲置的机械设备对外租赁,既增加了收入,同时又利于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还良好的避免了机械闲置而放松维护、管理的现象发生。从以上的阐述来看,施工企业将机械设备对外租赁是一种非常可取的新的发展方式,并且前景较为广阔。

2.有利于集中管理。将施工企业的机械设备适当集中,统一调配、实行对外租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利用率。从客观的角度来说,施工企业的设备在长久的应用当中,一直都会选择需要的设备来应用,暂时没有用处的设备几乎得不到重视,在这种情况下,闲置设备的管理工作不断下降,不仅对施工企业的未来工作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会影响暂时闲置设备的日后应用。将施工企业的机械设备进行租赁,就需要对机械设备的情况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做好统计,这样就可以进行集中管理,无论是施工企业自身经营的工程业务,还是一些租赁业务,都能够做到一个较高的水准。

二、施工企业机械对外租赁的运作模式及管理

(一)运作模式

施工企业在租赁业务的运作模式方面,需要通过有效的模式来进行,而不是糊涂账和盲目租赁。施工企业的机械设备如果能够按照以下模式来运营,相信能够得到一个较好的效果:清点设备--建立台账--确定租赁价格--对外信息。整个过程环环相扣,在租赁以后,还要对客户姓名、租赁时间、具体用途、何时归还、延期申请以及租赁合同、违约合同等等环节进行设计,这样才能保证为施工企业带来一定的收益。在这些工作当中,清点设备必须做到细致;建立台账必须做好各个方面的登记;确定好租赁价格以后,在没有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不可以轻易的变动;对外信息的时候,必须准确,不能出现孔隙以及让顾客想象的空间,否则很有可能造成较大的误会,从而耽误双方的合作。

(二)施工企业对外租赁的管理

施工企业对外租赁自己所购置的机械设备,并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效益,同时要在管理方面进行一定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机械设备获得长远的发展。在对外租赁管理工作中,手下要合理的配置机械设备,而不是盲目的为了经济效益去租赁,要根据租赁企业自身的实际需求对其租赁,这样在回收资金以及自身用到机械设备的时候,都可以实现良好的调配。其次,必须良好的管理租金。现阶段的租金并不是特别的贵,而且施工企业也不是以租赁业务为主,因此租赁资金的用途要管理好,比方说在业务较少的时候,租金可以用来发工资;业务多的时候,租赁资金用来做后续储备。第三,使用中的设备管理。机械设备在租赁企业当中使用,势必与施工企业使用的方法不同,而且考虑的地方也不全面,因此在租赁企业使用的时候,施工企业可以定期派遣人员进行检修,一来可以避免机械设备出现较大的问题,二来可以树立一个良好的服务形象,三来可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三、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租赁的发展前景

从整体的发展情况来看,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的租赁业务在很多的方面都需要提高,但即便如此,施工企业租赁设备的发展前景依然广阔。从统计的数据来看,每100家企业当中,超过50%都认为租赁机械设备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租赁过设备的100家企业中,超过75%都对租赁设备满意,另外,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很多的施工企业都与一系列需要应用到机械设备的企业建立了长期的业务联系,二者在相互作用的情况下,经济效益有了很大的增长,并且原有的一些麻烦也得到了良好的解决。另一方面,国家对租赁业务也是比较倡导的,这样不仅可以达到充分利用的效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又节省了能源,所以租赁属于可持续发展工作。

总结:本文对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租赁的发展以及前景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和阐述,从现有的发展情况来说,这项业务的前景较为广阔,而且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在循环利用的情况下,可以创造较多的经济效益,是一个非常可取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以扩大经营范围,甚至是去推广,这样不仅可以获得更多的业务,同时可以开辟租赁行业的新路途。

参考文献

[1]马学良.广东工程机械租赁市场发展及存在的问题[J].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2006(12).

第9篇

【关键词】机械设备;设备闲置;维修保养;单机核算;集中招标

机械设备在工程施工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工程施工对机械设备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结合笔者对铜陵长江大桥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提出了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水平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体现在:

1.1、设备配置不合理造成设备闲置

在施工过程中设备优化配置没有真正量化,大部分都是凭过去的施工经验来决定如何去配置设备。在设备的使用上没有打破本位主义思想,没有完善内部调拨、就近调剂利用等优惠政策,造成了设备闲置、降低了设备的利用率。这中间存在不少误差,这样就没有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以较低的消耗换取较大经济效益。例如设备调度不合理,造成一段时间大家抢设备,一段时间闲置无人用;解决办法:机械部长根据工程需要租赁或者采购机械设备,现场调度一定要完全了解各个架子队生产进度情况,做到做好机械设备的调度,哪块重点哪块紧急先给哪块用设备,哪块可以有其他事情做就安排次级使用机械设备,做到白班、晚班都利用,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

1.2、保养不及时

一些现场设备管理员为片面追求施工生产任务使设备带病作业、拼设备、吃设备,最后任务是完成了而设备却趴下了。从表面上看项目盈利了实际上却亏损了,设备因没有及时保养而使之过早的老化报废。例如铜陵长江大桥制梁厂四大件维修保养不及时,运梁车发动机损坏、串油等问题,搬运机油管、油缸很多地方漏油造成了耗油加大,严重影响了施工生产。

1.3、单机维修及消耗的核算不彻底

大部分设备的维修费用没有定额,在施工过程中设备坏了就必须赶快修好否则对整个工程损失很大。对于单台设备维修费用超支或节约的部分怎么处理没有明确规定或者有了相应的办法但没有认真执行,这样增加了一部分不必要的维修费用。例如在铜陵长江大桥制梁厂设备拼装时,由于对维修费用没有专业的计量,导致一些不必要的费用发生。建立健全我们项目部的机械维修费用机制,并彻底执行。

1.4、修理验收凭感觉

对于机械设备的维修验收,依靠检测判断较少而修理验收完全凭感觉。虽然项目部对一些大修、性能要求高的设备依托社会修理,但是步子不大,还是抱着机械设备从使用到维修这种“小而全”的传统机制不放。例如在铜陵长江大桥制梁厂四大件拼装验收中,我们缺乏专业的验收机制和验收人员,设备拼装人员撤走后,导致我们的机械设备磨合、维修了好几次。

二、我在铜陵长江大桥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方法

2.1机械设备招标采购和租赁程序管理

公司内部无法调配且租赁外部设备不够经济的大中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提前向机械设备部提出购置申请,机械设备部会同机械租赁分公司对机械设备购置计划进行审查,并按照招(议)标程序组织各项目部进行采购,各项目部与中标的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设备到位后报租赁分公司资产管理部,租赁公司以租费形式租给项目部使用,其中租费抵押购货款项;设备进场后,由项目部、机械设备部、机械租赁分公司对新购设备进行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必要时要求供方售后服务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项目部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原则上优先使用公司既有资源,机械设备的调配由机械租赁公司与使用单位进行交接并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时间、租赁单价及进出场费等。

2.2完善机械设备管理体制

机械设备操作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自觉遵守定人定机制度;机械设备使用的操作人员,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的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荷运载;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当班人员每天必须认真做好《设备运转记录》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2.3加强技术操作人员培训力度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证或驾驶证,并定期参加复审。严禁无证操作;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在每次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操作人员需责任心强,技术过硬,思想素质高;实行定人定机制;遵守工作纪律,严禁酒后工作;自觉遵守机械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

2.4完善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

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的检查,班中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班后清扫,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正确按表规定,定期添加油或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工程机械按一、二、三级维修保养制度,一级保养: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工人配合。工程机械每月做一次一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2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得要求进行;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工程机械每季做一次二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7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得要求进行;三级保养:工程机械每年进行三级保养,运输车辆每行走45000-50000公里,进行三级保养。

2.5建立机械设备报废机制

公司主要机械设备如严重影响安全、老旧机械设备因意外灾害和事故造成严重损坏,经验证和技术鉴定,确实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或严重影响产品质量、能耗高的机械设备,应予以报废。已达报废期限仍然使用的机械设备,应以增加维修费用的方法进行奖励。未到报废期限提前报废的机械设备,折旧费用应归入部门费用。不包括由于技术更新和技术进步自然淘汰的机械设备。

外购机械设备存在制造缺陷,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应部门(如采购)应承担责任。机械设备报废由使用部门向公司提出申请,由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和使用单位进行鉴定,鉴定后填写生产机械设备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批,批复后报财务部一份。经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准继续使用,由管理部接收、制定处理办法,仓储部管理。如果拆除,拆除后分别按废料、原料、配件分类,整理利用。报废机械设备的处理,原则上实行招标。招标前应参照机械设备残值、机械设备成新率和现行机械设备价格确定招标底价。机械设备报废处理后,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办理设备报废手续,并更改设备台帐。

三、结语

施工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并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管理水平,必须紧跟时代及时掌握现代化施工工艺和方法,降低施工各项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而现代化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机械设备施工来实现的。因此,抓好设备管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是施工企业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维系着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根基,影响着企业的方方面面。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船舶融资租赁 风险 模糊判断矩阵

我国航海业的迅猛发展以及海上运输交易量的急剧增加,多样的船舶交易模式应运而生,尤其是船舶融资租赁更是在传统的租赁形式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目前,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专门从事船舶融资租赁的公司很少,发展空间巨大。同时,船舶融资租赁作为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所面临的风险是不容小觑的,如何对船舶融资租赁的风险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以便各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是我们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本文从系统观念出发,运用模糊矩阵的模型方法,对此进行探讨研究。

1、船舶融资租赁的概念和特殊性

1.1 船舶融资租赁的概念解释

船舶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性质的融资租赁,根据我国《合同法》对融资租赁的定义,船舶融资租赁可以归纳为:指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承租人(通常是航运企业)的指示,出资向承租人选择的造船厂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船舶并将其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分期支付租金,在租期届满以后,承租人可以选择购买船舶,使船舶真正成为自己的船舶,也可以以象征性的租金继续租用船舶的一种融资方式。

1.2 船舶融资租赁的特殊性

船舶融资租赁不同于普通的融资租赁,其业务涉及面极广,牵涉金融、国贸、法律、保险以及物资供应等许多方面,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船舶融资租赁是以购买为目的的,与普通租赁的最大区别在于:融资租赁结束后承租人可以获得所有权,而普通租赁则不能。

(2) 船舶融资租赁具有多方性、复杂性。涉及到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购买合同和租赁合同,出卖人、出租人、承租人。船舶融资租赁所涉及到的各方面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1 船舶融资租赁所涉及到的各方面的关系

(3)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较长,并且合同一般不可撤销。融资租赁的出资人一般是公司或银行,他们将买船作为一种投资而无意涉足航运业务,对租赁船舶并没有任何兴趣,但标的物船舶涉及的资金却是巨大的。

(4) 船舶融资租赁权利义务不对等。船舶购买合同和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并不是一一对应的,而是相互交错的。

2、船舶融资租赁的主要风险

船舶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融物与融资相结合的特殊金融业务,不但具有一般金融风险的特征,而且有其自身的一些特殊的风险特征,其主要风险有以下几种。

2.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合同所涉及的各方当事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风险。船舶融资租赁交易的商业风险实质上就是承租人的信用风险。承租人拒不支付租金是出租人面临的最大风险,因为租金的支付直接关系到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目的的实现。此外,由于租赁物(船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租赁物在租期内处于承租人的实际支配下,承租人可能会做出危害出租人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行为。因此,考核承租人的信用风险可从承租人的公司属性、公司规模、业务范围、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来入手。

2.2航运市场风险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国际货运量急剧下滑,这对国际造船业和航运企业造成了严重影响,使得船舶融资租赁市场也变得更为微妙,出租方的风险主要来自于承租方对所租船舶的苛刻性方面。这主要表现在:1)市场运力的情况。由于市场运力严重过剩,某些船型将面临无人承租、租金降低以及弃租的风险;对于在建造中的船舶而言,承租方以各种借口延缓接船等,造成出租人的损失。2)特定航线的船型需求度,比如,从巴西到中国航线的VLOC矿石船的需求程度;3)船舶的经济性。船舶的经济性主要表现在装货量、航速、油耗等指标方面;4)船型节能环保程度。目前,国际海事组织、欧盟等不断的提高船舶污染排放标准,某些船只因无法满足要求而禁止停靠(或支付高昂罚款)。因此,节能、环保的绿色船舶越来越受承租方的青睐。

2.3金融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利率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金融风险。在船舶融资租赁中,船舶本身的高价值性,决定了出租人为取得购买或建造船舶的巨额资金而需要向第三方筹集,当融资租赁的租金率固定时,一旦利率频繁变动,必将导致某一方当事人利益受损,从而出现较大的贷款利率风险。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区别于银行的一种特殊的金融中介机构,一方面向外通过租赁的形式提供融资,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因此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是不可小觑的。

(2)汇率风险

所谓汇率风险,是指船舶融资租赁主体在融资租赁的过程中,以外币定值或衡量的资产与负债、收入与支出以及未来经营活动可望形成的现金流的本币价值,因有关货币汇率的上下波动而产生损益的可能性。目前,国际金融形势愈发不稳定,各国中央银行原则上不再承担维护汇率稳定的义务,而是根据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自行调整本币汇率。在这种金融环境下,租赁当事双方如果收入所得货币与债务货币币种不同,当汇率升降浮动比较大时,作为中长期融资的船舶项目投资风险就尤为突出。

2.4出租人面临的特殊风险

(1)船舶优先权风险

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设的法定担保物权,其无需登记或占有即可有效成立,是以船舶为标的用于担保法定债权的,使债权人就船舶所卖价款依照法定获得优先受偿权。由于其具有秘密性、优先性、不灭性、法定性等,从而给船舶融资租赁活动带来了特殊风险。由于融资租赁中的船舶的经营完全处于承租人的占有和控制下,船舶优先权的产生对出租人来说具有隐秘性,一旦发生海事债权时,这种担保物权就相应产生而无需公示,且优先于一般债权、抵押权、留置权而受清偿。另外,船舶优先权产生后,即依附于产生优先权的船舶,并随船舶转移(除非船舶本身灭失或被法院强制拍卖),这就大大增大了出租人实现债权利益的风险。

(2)船舶留置权风险

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依约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海商法》没有规定留置的船舶是否属于债务人自身所有。在船舶融资租赁中,当承租人不支付船舶修理费用,修船厂就可根据留置权留置船舶。修船厂一般会给船舶承租人宽限通知,所以很可能直到船舶被折价、变卖或拍卖时,出租人才知晓这一情况,这就给出租人带来很大的风险。

(3)船舶污染侵权责任风险

出租人在船舶融资租赁中面临着一个更大的风险就是可能面对船舶发生油污损害而产生的巨额赔偿的风险。据相关法律规定,油污损害的赔偿者是船舶所有人。通常,因租赁船舶的使用侵犯第三人权益的责任一般由承租人承担,但对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来说,船舶所有人就要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是自己经营船舶的融资租赁出租人要承担比融资金额高出几倍甚至数十倍的油污损害赔偿,这样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4)船舶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的风险

在船舶融资租赁中,船舶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大体有两种原因:一是承租人运营船舶不当;二是船舶本身存在瑕疵。根据海商法的相关规定,人身伤害应当由当事船舶及其所有人负责。此时,作为船舶实际所有人的出租人将面临着人身损害赔偿的风险。

(5)沉船强制打捞清除风险

在船舶融资租赁期间船舶被承租人占有、使用,如果发生沉船事故,打捞的责任首先应由承租人承担。但当沉船的存在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承租人又怠于履行打捞义务时,主管机关会使用行政权力对沉船进行强制性的打捞,此时无论沉船状态的出现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还是完全由第三人的过失行为造成的,船舶所有人应当负担排除妨害的义务,从而成为沉船打捞的责任主体。

2.5不可抗力风险

在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通常会遇到战争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和政治风险。比如,台风、冰雪或海啸等自然灾害,港口国发生罢工、、战争、海盗劫持以及政策变化等政治原因,均可能导致船舶损害或无法使用、收益,因此而存在的风险都是不可忽视的风险形式。

综上所述,船舶融资租赁的风险是多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可用图1来表示。

图2 船舶融资租赁主要风险的评价指标

3、船舶融资租赁风险指标体系分析模型的构建

3.1船舶融资租赁中各风险指标及因素

根据影响船舶融资租赁主要风险的指标因素,建立全面评价指标因素集,如下表所示。

表1 船舶融资租赁风险因素表

表2 重要性标度含义表

按最大隶属原则得到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某阶段风险等级值,值越大表明风险程度越大,反之亦然。

4、结语

船舶融资租赁是一个具有特定风险性的行业,通过本文所建立的模糊矩阵模型可对船舶融资租赁的主要风险进评判和预测,为各利益相关方在前期决策、履约期中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提供科学的依据。尤其是在航运市场低迷阶段,可根据量化的风险评级采取签订协议等针对性措施来分散风险,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卞启印.船舶融资租赁的风险及防范[J].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3,21(1):61-67.

[2]张吉军.模糊一致判断矩阵3种排序方法的比较研究.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2003,25(11)

[3]温胜强.高速公路项目融资风险层次分析模型研究.中外公路.2005.6,25(3)

[4]张陶新.融资租赁合同风险评估的模型和算法.湘潭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2003.3 25(1)

第11篇

一、关于标的物范围的相关法规

(一)国内法律规定

目前在我国,三类融资租赁公司分别适用不同的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外资租赁公司分别适用《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尚无专门的管理办法。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四条已明确规定: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租赁财产包括: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上述动产和交通工具附带的软件、技术等无形资产,但附带的无形资产价值不得超过租赁财产价值的1/2。

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的租赁物为可自由流通的非消耗物。法律禁止流通或者限制流通的物不应作为融资租赁交易的标的物。

两个监管政策相比,银监会规定可做租赁标的物的物件范围,显然比商务部规定的要宽。而商务部正在草拟出台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管理办法》中,拟把租赁物件经营范围设定在“本法所称的租赁物为可自由流通的非消耗物”。这个看起来比银监会规定的范围更加宽泛,似乎连非固定资产的物都可以做租赁物件标的物。但《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管理办法》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对租赁物的范围、存货能否纳入租赁物仍缺少法律依据。

(二)国际惯例

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1条的规定,国际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为“成套设备、资本货币或其他设备”。资本货物(capital goods) 或称中间货物(intermediate goods)指为进一步加工、制造或转售所制造和使用的货物,资本货物被利用进行其它商品或货物的生产。资本货物包括:厂房,机器,工具,设备,和用于其它消费品生产的建筑物。资本货物并不是指原材料。

二、从会计处理的角度分析标的物的适用范围

融资租赁通常由承租人进行资本化处理,即:租赁物件可计入承租人会计“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并按照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若租赁标的物不能纳入可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也不可以进行摊销的话,那么这个物就不适合当作融资租赁标的物。

三、融资租赁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几种业务模式

(一)保兑仓融资模式:直接租赁

1、承租人、厂商、租赁公司、物流企业签订《货物融资租赁合同》。

2、融资租赁公司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在《货物融资租赁合同》中要明确厂商回购义务和客户为其自己提货逾期而做相应担保责任。

此外,租赁公司和物流企业要明确仓单质押涉及到的货物所有权转移,以及物流企业对存货安全性的担保。

(二)融通仓融资模式:售后回租

1、承租人,租赁公司,物流企业签订《货物融资租赁合同》。

2、融资租赁公司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在《货物融资租赁合同》中要明确第三方担保和客户为其自己提货逾期而做相应担保责任。

此外,融资租赁公司和物流企业要明确仓单质押涉及到的货物所有权转移,以及物流企业对存货安全性的担保。

(三) 以上两种交易方式的风险分析

与以前许多物流企业所谓的“物流金融”模式相比,引入融资租赁公司后,传统的由物流公司利用银行融资杠杆在供需双方之间提供资金、货物监管、物流服务并盈利的模式(影子银行服务),改变为由融资租赁公司通过银行融资杠杆提供资金(影子银行服务),由物流企业提供货物监管、物流服务的模式,二后者的风险明显加大,一方面将买卖合同改换为融资租赁合同,流通商品能否纳入租赁物的范围在法律层面尚未明确,存在法律风险;另一方面“物流金融”中的物流公司在为供需双方提供服务时集资金提供者、货物监管者、货物所有权人与一身,而在融资租赁公司介入后,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后,货物监管要依靠物流公司或仓储企业提供货物监管服务,不能解决货物重复质押融资的风险。

四、经典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11年8月25日,甲租赁公司与乙餐饮管理公司、案外人丙建材公司、丁商贸公司、戊装饰公司分别签订三份《买卖合同》,约定甲租赁公司向丙建材公司、丁商贸公司、戊装饰公司购买“装修材料”出租给乙餐饮管理公司,标的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310万元、63万元、30万元。同日,甲租赁公司与乙餐饮管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租赁公司向乙餐饮管理公司出租“装修材料一批”,租赁期限自2011年8月30日起至2014年8月30日止,并约定了租金交付日期,交付地点以及交货方式。2011年8月26日,乙餐饮管理公司向甲租赁公司出具《租赁物交付与验收证明书》,载明已对租赁物进行验收。后因乙餐饮管理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甲租赁公司遂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乙餐饮管理公司支付欠付租金和违约金。

(二)裁判结果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16日作出(2014)沪一中民六(商)终字第469号终审民事判决:对甲租赁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三)裁判理由

法院认为:融资租赁业务实质上是通过融物方式而实现企业融资的目的,而融物的前提条件至少包括存在具体明确的标的物,且该标的物应符合法律规定中可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的性质。“装修材料”在装修完毕后即附合于不动产,从而成为不动产的成分,丧失其作为独立物的资格,不再具有返还的可能性,因此无法作为租赁的标的物,故甲租赁公司与乙餐饮管理公司之间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在不构成融资租赁关系的情况下,并不当然直接导致合同无效,而应当按照当事人间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进行处理。案件审理中,甲租赁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装修材料一批”确实存在,故难以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基于“装修材料一批”构成债权债务关系,甲租赁公司与乙餐饮管理公司之间构成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款的法律关系。鉴于甲租赁公司并非有权从事经营性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与乙餐饮管理公司之间的借款关系应认定为无效。经法院多次向甲租赁公司释明本案法律关系的定性和效力问题,甲租赁公司仍坚持认为双方之间系合法有效的融资租赁合同,不同意变更诉请,法院遂判决驳回甲租赁公司总裁的全部诉请。同时指出,甲租赁公司如欲主张其与乙餐饮管理公司之间尚有其他法律关系的,可另行。

(四)裁判要旨

融资租赁是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如果缺失“融物”要素,则不成其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系以融资为目的之租赁,其法律属性仍系租赁法律关系之一种。在租赁法律关系中,承租人合同主要义务之一为依约返还租赁物,故依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性质,其标的物应具备适于租赁的特性,即合同期限届满时,具有返还原物的可能性。若按标的物的特性,正常使用情况下,其在期限届满时已经无返还可能性的,则此种消耗品不能作为融资租赁交易之标的物。

(五)裁判意义

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得到迅速发展,业务模式不断创新,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也包罗万象,实践中不动产、动产甚至高速公路收费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都成为了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实质上,不少此类业务是明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影子银行业务,一定程度上对金融秩序造成扰乱和冲击。本案例分析指出,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应当具备适合于租赁的特性,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具有返还原物的可能性。若按标的物的特性,正常使用情况下,其在期限届满时不可能返还的,则客观上无法作为融资租赁关系的标的物,相应法律关系亦不得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关系。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出租人的,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同于他物导致承租人不能返还,出租人要求其给予合理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此条款仅是规定了租赁物无法返还时的救济途径,并不意味着不具备租赁特性的物可以成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本判决对于准确界定融资租赁的法律性质,规范融资租赁市场行为具有一定的作用和价值。

参考文献:

[1]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第12篇

关键词: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和管理工程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是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机械化,降低建筑施工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不可缺少的垂直运输设备。随着人类生产活动规模的不断扩大,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对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要求愈来愈高,与此相适应的起重机械技术也在高速发展,使用范围越来越广。特别近年来高层、大型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加,建设行业对建筑起重机械需求量日益增大。

工程机械被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业、能源工业、农林水利业、原材料工业、城市建设和现代化国防等方面,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随着工程机械的广泛使用,机械施工安全事故也不断发生,给国家、单位及个人均造成极大的损失。所以研究和分析工程机械施工中多发性伤亡事故的成因,安全使用和管理好工程机械,并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国民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尤其作为广泛使用于建筑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由于在安装拆除、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当,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如何有效地控制和降低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事故、保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已成为建筑工程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者通过近几年的工程实践,总结出了起重机械在施工中的安全技术要求,提出了几点预防对策和措施,可以有效避免起重机械在施工中的伤亡事故。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现状

近年来,建筑起重机械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得到了广泛使用,由于诸方面的原因,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得不到持续有效的监督管理,存在许多问题及安全隐患。如一些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国家已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仍在建筑施工现场继续使用;一些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作业的单位,在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业务;一些从业人员在没有经过岗位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情况下,违规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操作等。

三、起重机械常见事故及成因

起重机械在施工中常见事故主要有以下四类:

1、挤压碰撞,是起重机械作业中很常见的伤亡事故,其危险性很大,后果很严重,往往也会导致人员死亡。起重机械作业中挤压碰撞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1吊物在起重机械运行过程中摆动挤压碰撞人。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司机操作不当,运行中机构速度变化过快,使吊物产生较大的惯性。二是由于指挥有误,吊运路线不合理,致使吊物在剧烈摆动中挤压碰撞人。

1.2吊物摆放不稳定发生倾倒砸碰人。原因是:一是由于吊物放置方式不当,对重大吊物防止不稳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二是由于吊运作业现场管理不善。

1.3在指挥或检修流动式起重机作业中被挤压碰撞,即作为人员在起重机械运行机构与回转机构之间,受到运行中的起重机械的挤压碰撞。原因是:一是由于指挥作业人员站位不当;二是由于检修作业中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4在巡回检查或维修桥式起重机作业中被挤压碰撞,即作业人员在起重机械与建筑物之间,受到运行中起重机械的挤压碰撞。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巡检人员或维修人员与司机缺乏相互联系;二是由于检修作业中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触电,起重机械作业大部分处在有电的作业环境中,触电伤亡事故也是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常见的伤亡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2.1司机触碰滑触线,当起重机械司机室设置在滑触线同侧,司机在上下起重视触碰滑线而触电。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司机室位置不合理;二是由于起重机在靠近滑线端侧没有设置防护板,致使司机触电。

2.2触及高压输电线,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起重机械在高压电线下作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二是由于指挥不当,操作有误,致使起重机带电,导致操作人员触电。

2.3电气设施漏电,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起重机械电气设施不及时,发生漏电;二是由于司机室没有设置安全防护绝缘垫板,致使司机因漏电而触电。

2.4起升钢绳触碰触线,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吊运方法不当歪拉斜吊违反安全规程;二是由于起重机械靠近触线端侧没有设置滑触线而带电,导致作业人员触电。

3.坠落伤人,坠落伤人包括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从起重机械上坠落和吊物坠落砸人。 坠落伤人主要发生在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3.1检修吊笼坠落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检修吊笼设计结构不合理(如高度不够,材质选用不符合要求等);二是由于检修人员操作不当;三是由于检修作业人员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致使检修吊笼与检修作业人员一起坠落。

3.2跨越起重机时坠落,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检修作业人员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二是由于作业人员麻痹大意,违章作业,致使发生高处坠落。

3.3安装或拆卸可升降塔身式起重机塔身作业中,塔身连同作业人员坠落。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塔身设计结构不合理;二是由于拆卸方法不当,作业人员与指挥配合有误,致使塔身连同作业人员一起坠落。

4.吊物坠落砸人指吊物或吊具从高处坠落砸向作业人员与其他人员,这是在起重机械作业中带有普遍性的伤亡事故,其危险性极大,后果非常严重,往往导致人员伤亡。

4.1捆绑刮掉方法不当。一是由于钢丝绳间夹角过大,无平衡梁;二是由于吊运带棱角的吊物未加防护板。

4.2吊索具缺陷。一是由于起升机构钢丝绳折断,致使吊物坠落;二是钓钩由缺陷。

4.3超负荷。一是作业人员对吊物的重量不清楚,贸然盲目起吊;二是由于歪拉斜吊发生超负荷而拉断吊索具。

4.4过卷扬。主要是由于没有安装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或限制器失灵,不能及时切断起升直至卷断起升钢丝绳。

5.机体倾翻。机体倾翻指在作业中整台起重机倾翻,通常发生在从事露天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和塔式起重机中主要有三种情况:

5.1基础制作不规范,很多起重机械基础未经过验收或未达到强度要求就进行安装作业,导致塔身倾斜以至于机体倾翻。

5.2机体标准节螺栓松动、脱落,未及时维护更换,导致机体倾翻。

5.2履带式起重机倾翻。由于吊运作业现场不符合要求以及操作方法不当,指挥作业失误、超负荷等原因致使机体倾翻。

四、存在问题的分析

随着相关法律规范的实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法可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和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和管理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危及了人身和财产安全。

1. 法律法规方面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伤亡事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仍然会涌向一系列法律制度未涉及、未涵盖或钻法律法规漏洞的新问题。

2. 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方面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大多体现在突击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上,缺少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和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一些地方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现有人员无论从数量、经费还是专业技术、专业配备上来看,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监督任务。

3. 建筑施工企业方面

设备管理机构不健全,部分建筑工程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精简机构,设备管理机构不健全,甚至取消设备管理机构,将该项职能并入到其他部门。

设备基础管理工作薄弱,许多建筑工程企业施工设备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建立设备台帐,缺乏设备运行的原始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以及施工现场设备巡检和月检记录,个别施工企业甚至没有设备管理方面的文字资料。

施工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一些建筑工程企业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人员由非相关专业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或是由设备操作机组长担任,传统的管理思想和观念根深蒂固,出现了重使用轻管理、包用不包修,为了赶工期抢进度而不惜拼设备,造成设备常处于超负荷工作状况,甚至带“病”作业。

机械设备租赁企业方面,随着建筑业项目管理理念的不断创新,改变了以往“租不如买”的观念,建筑机械租赁业迅速发展,其中经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如塔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的企业占大多数。企业知名度相对较高,已经具有相对稳定的客户群,因此设备出租率较高,经营状况良好。但是,这些公司在改制时接纳了许多人员,企业包袱沉重,设备一般较陈旧且更新速度缓慢,影响企业健康发展。

新近发展起来的租赁企业大多数是有限责任制公司或民营企业,设备新度系数高,经营机制灵活,经营成本较低。但是,有的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技术素质低下,为了能够在租赁市场占领一席之地,采取低价竞争的模式,恶意破坏市场秩序。

五、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行为

1.推进建筑起重机械的登记备案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的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应包含建筑起重机械的采购、生产单位,性能参数,安装(拆卸)、使用、维修等全生命周期信息,使政府管理部门能全面了解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状况,为建设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决策服务。

登记备案后的建筑起重机械必须设置明显登记标识,便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其它建设工程参与单位的检查。

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但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督应将管理点前移。按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管理要求,应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可利用网络技术),便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验收、检测、使用的全过程监督检查。

2.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市场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业务必须是取得法人资质的企业方可开展,个人不得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业务;相关行业(专业)协会为规范租赁市场应制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的管理办法、租赁市场的管理规定、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等,定期公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中的基价和超使用龄期建筑起重机械的登记备案编号等。

3.严抓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业分包的资格资质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为特种作业实行企业资质、个人资格管理,应严格企业的资质管理、合同管理,严查挂靠及超资质安装(或拆卸)作业现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专业分包项目经理(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证书或建筑设备安装专业中级技术证书),所持证书必须与服务单位一致,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作业人员应持有效上岗证书。

结语 综上所述,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现行的建筑起重机械质量管理体系有待加强控制,才能实现对其质量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