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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情况说明书

时间:2023-05-29 18:23: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务情况说明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1篇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和利润实现及分配等情况的综合性说明,是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全面扼要地提供企业和其他单位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情况,分析总结经营业绩和存在的不足,是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了解和考核有关单位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资料。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①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②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③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企业通常需要反映以下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企业所处的行业以及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如按销售额排列的名次;企业员工的数量和专业素质情况;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对企业业务有影响的知识产权的有关情况;经营环境的变化;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如生产经营的总目标及措施;开发、在建项目的预期进度;配套资金的筹措计划;需要披露的其他业务情况与事项。

(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主要是指企业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及其分配情况,如,实现的净利润是多少;在利润分配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各有多少;累计可分配利润有多少;此外,企业还应反映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下同)的情况;等等。如果在本年度内没有发生利润分配情况或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收资本情况,则企业需要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明确说明。企业利润的实现和分配情况,对于判断企业未来发展前景至关重要,所以,需要企业披露有关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方面的信息。

(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主要反映年度内企业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构成项目的增减情况及其原因这对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资金变动情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2篇

关键词:财务会计;报告;发展现状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概述及其目标

1、财务会计报告的概述。在我国,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的主要内容等,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我国财务报告的内容:分为财务报表和其它财务报告[1]。

第一,财务报表。

(1)基本财务报表。①资产负债表。它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②损益表。它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分配情况的报表。③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是综合反映一定会计期间内营运资金来源和运用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企业也可以编制现金流量表,反映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现金流量表是反映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收入和支出情况的会计报表。

(2)財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是为帮助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的有关项目所做的解释,其内容主要包括:所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非经常性项目说明;会计报表中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其它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报表需要说明的事项。

(3)附表。我国的附表主要在一些股份制试点企业要求提供,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

第二,其他财务报告。我国企业的其他财务报告是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形式出现,是我国独有的。我国《企业财务通则》规定:“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财务情况说明书除具有说明表内外数据的功效以外,还对表内外项目产生的原由、依据等加以说明,并且往往还要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或进一步发展。

2、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在企业日常的会计核算中,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都已按照一定的会计程序,在有关的账簿中进行全面、连续、分类、汇总地记录和计算。企业在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在日常会计记录里已经得到反映。但是,这些日常核算资料数量太多,而且比较分散,不能集中、概括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的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和财政、税务等部门以及其他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直接使用这些比较分散的会计记录,来分析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据以作出正确的决策。为此,就有必要定期地将日常会计核算资料加以分类调整、汇总,按照一定的形式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总括、综合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为有关方面进行管理和决策提供所需的会计信息[2]。

二、我国财务会计报告的现存问题

1、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复杂,企业组织形式及其在社会和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不断发生变化,除了直接投资者、债权人外,企业内外还出现了大量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部门、顾客、合作伙伴、社会部门等等。企业财务环境的变化,致使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告提出了新的需求:不仅要获取财务信息,还要获取非财务信息;不仅要获取定量信息,还要更多地获取定性信息;不仅要获取确定的信息,还要更多的获取不确定的信息;不仅要获取历史信息,还要更多地获取预测信息;不仅要获取企业整体的信息,还要获取分部信息。信息使用者要求拓展信息披露的内容,在信息的质量上强调信息的相关性、一致性与及时性[3]。

2、无法满足信息的时效性需求。在当前的信息社会中,对信息时效性的要求已经成为所有信息使用者的共识,及时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投资者作出正确的决策,也可以避免因信息滞后导致的经济损失,而延迟滞后的信息则可能错过投资机会。现行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已经无法达到披露信息质量的及时性要求,披露的周期、时限过长,如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要求在年度末4个月内报出,而中期财务报告要求在中期结束后2个月内报出。在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2个月的时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可能发生巨大的变化。英国的巴林银行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1994年底其帐面净资产为450亿--500亿美元,而到1995年2月底该银行已进入破产境地,此时其1994年的财务报告还未完成。由此可见,现行的财务报告体系已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发展步伐[4]。

同时,较长的报告周期为企业进行各种幕后交易创造了时间条件,如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现象一般发生在年底编制报表前。依据过时的、经过调整的信息做决策,成功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由此可见,现行的财务报告体系由于对报告的披露主要集中在年度或者半年度这样的固定时间段中,所以对于即时发生的重大信息无法及时地进行披露,给信息使用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作者:徐志杨等

参考文献 

[1] 宋瑜. 实时会计信息系统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9. 

[2] 方金辉. 试论现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构建[J]. 经营管理者,2017,(13):38. 

第3篇

一、为了规范担保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担保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类型的担保机构,比照本办法执行。

三、企业应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办法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在不违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具体核算办法。

四、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得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五、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办法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六、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七、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统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需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还应当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

八、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相关附表包括利润分配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担保余额变动表、分部报告(不要求编制和提供分部报告的企业除外)等。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披露主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影响数、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和主要报表项目说明等内容。

九、企业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月度终了后6天内(节假日顺延)对外提供;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半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度)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十、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企业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字并盖章。

十一、企业对其他单位投资如果具有实质控制权,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的规定执行。

第4篇

1、财务报表的内容不够完整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内容不够完整,披露的信息过于简单,不能很好的满足广大信息需求者的需要。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只能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而不能充分反映整个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一些资产产权股权、债权、债务的情况没有核算或者核算得比较粗略,即使是收支情况也未能与预算项目协调配合,难以充分反映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

2、缺乏对财务业绩分析的披露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信息不能全面披露单位的资金活动情况,不能充分揭示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业绩、问题和风险。从外部信息需要来说,将导致无法实现有效的监督,从内部信息需要来说,将使管理者无法据以进行合理科学的决策。

3、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列示不科学,收入支出表的科目设计不合理

现行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以“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为编制基础,资产负债表提供的是事业单位一定时点的财务状况,是静态的财务信息;收入支出类项目反映一定时期事业单位的财务成果,提供节余的构成,是动态信息,把两者放在同一张报表上反映有些混乱。并且事业单位还要另行编制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这样设置与收入支出表重复。这不仅让报表之间内容重复,而且使得资产总额、负债与基金总额虚增。

4、财务报告体系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报告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干重要的附表没有规定,过去长期编制且很有应用价值的“基本数字表”也未作规定,只是对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只作了简略的提示。但从总体上看,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比较单一,难以全面揭示事业单位受托责任中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不仅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难以进行监督,财政部门也缺少宏观决策所需的重要信息。

5、预算外“收支二条线”处理方法不科学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此项业务的处理规定是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应缴预算款”科目,同时贷记 “应缴财政专户款”、“应缴预算款”科目,借贷相抵后此科目被冲平。

6、现行固定资产的核算方式有弊端。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通过年终根据收入提取修购基金的方式来保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的增加、固定资产的投资、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毁损、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等事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对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何计提折旧进行价值补偿却未做明确规定。因此在实践中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这种核算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弊端,一是价值背离。固定资产科目反映的是固定资产增加时的价值,不反映资产净值,随着资产的使用和时间的推移,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净值之间的差距将越来越大。同时,由于许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不强,经常会造成一些已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实物已经不存在的固定资产仍停留在账面上,导致账实不符。二是不能反映单位真实的财务状况。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活动的开展,必然要发生相应的支出,资产的损耗也应包含在支出中,但是由于事业单位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而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收入的多少和固定资产的损耗并不成比例关系,因此两者之间不能互相替代。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对现行资产负债表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与支出这部分内容去掉,以“资产=负债+净资产”为编制依据。这样可体现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有利于维护债权人利益,防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为单位领导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信息。同时将“收入、支出”项目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后,其差额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部分予以反映,收入支出总表应按月结出余额,以与“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相关科目对应一致。

2、采用权现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是新公共管理体制下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方向。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只有在提供服务时才加以确认,而且在接受服务以后,就应该将相应的义务确认为当期费用,并将其作为债务列入资产负债表,这样,财务报表就要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政状况和运行成果,同样,权责发生制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所有的经济资源,以便于对有关资产的管理和维护。

3、改进固定资产核算方式。建议取消修购基金计提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制度,取消“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计提折旧费用时,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4、建议增加“低值易耗品”科目

现行事业单位的资产核算中,有很多物品应通过“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核算。因为事业单位中有大量单位价值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批量资产,如电话机、简易饮水机、电风扇、课桌椅以及图书等资产也列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这类资产使用频率很高,很容易损坏,更换较为频繁,不适宜列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借鉴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低值易耗品的规定,将其纳入“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核算较为适宜,因此应增设“低值易耗品”科目,分期摊入支出。

5、建议增加现金流量表

第5篇

本文作者:丛琳 单位:烟台广播电视台

在我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成本价值入账,日后只核算历史成本,同时仅提取一定比例的固定资产修购基金用以维持日后的更新和维修,但固定资产在后续使用或转移时则没有核算磨损价值、转移价值,也没有计提折旧,使得固定资产账面值和净值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从而虚增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总额。由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成本费用里并没有包含其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因此这种针对于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方式不能够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中完整的成本信息结构,以致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不透明、不真实,没有体现资产的实际价值。在我国目前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中,无形资产的核算问题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无形资产往往处于无关紧要的存在状态。

不健全的无形资产核算体系,不合理的无形资产会计管理制度,导致无形资产的价值往往得不到合理评估。如对建立和登记无形资产台账的忽视,导致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及未来收益没有准确的估价,无形资产后续产生的使用成本及费用无没有合理的评估依据。而事实上,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无形资产往往发挥着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生产价值,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对无形资产的忽视,往往造成其价值的白白流失,不仅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效益绩效,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缺失和浪费。我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要求,资产负债表应依据“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等式编制,与企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单独列示相比,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将“收入”和“支出”纳入资产负债表,将反映静态要素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项指标与反映动态要素的“收入”与“支出”两项指标集中在一张资产负债表中予以反映,使得这张资产负债表实质上变成了一张科目余额表,这样既丧失了资产负债表所体现的反映“财务状况”的意义,也不符合国际上的统一惯例。

我国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规定,针对经营性活动,单位有权选择运用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对其经营活动项目选择采用权责发生制,而在权责发生制下,收支表中的“收入”和“支出”两个项目无法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现金及等价物的变动情况,与此同时,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活动产生的收支结余也无法准确地反映其经营现金净流量。3.表外信息披露不充足我国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表外披露的方式主要包含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这两种。但从目前情况着眼,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表外披露所包含的信息量严重不足,与企业单位相比,现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中附注的内容几乎完全没有,对财务情况说明书的运用也远不及企业单位那么详实充分。

目前,权责发生制作为我国新公共管理体制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方向,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选择性地、渐进式地将其引入,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的“双轨制”。在原有的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全新的经济活动以及那些迫切需要权责发生制解决的业务种类,首先采用权责发生制,同时做好全方位的调整准备工作,为进一步推行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奠定基础。

针对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方式的改进,我们可以借鉴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方法,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取消“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将折旧费用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减项列入资产负债表中,充分体现固定资产净值、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在计提折旧过程中,需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将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其预计净残值的余额,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算出折旧额进行摊销,同时计入有关的成本或支出中。与此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可以考虑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当采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需建造工程辅助的固定资产时,先在“在建工程”中归集相应的成本和支出项目,待安装完毕或工程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再仿照企业单位的会计处理,将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到“固定资产”账户。

为保证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受益期内得到相应补偿,根据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应分门别类地对无形资产进行计价和摊销。同时应全面建立和登记无形资产台账,从而充分发挥无形资产台账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一旦有侵权行为发生时,可以将主体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的实在物据作为索赔的标准,以便合理评估索赔额度;二是作为无形资产评估计价的基础。通常情况下,由于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的价值很难通过其未来收益来评估,因此某项无形资产的投入费用可以作为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依据。三是便于财务部门或相关责任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查及档案管理。

针对当前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状况,文章建议参照企业的财务报告形式,将“收入”和“支出”两个项目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使资产负债表真正起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静态财务状况的作用。其次应增设现金流量表,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状况,这既是国际通行的惯例,也是与企业会计制度相统一的需要。同时应重视会计报表附注的作用,对关键项目作出说明,增强表外信息的披露,充分重视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填报。最后行政事业单位应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性以进一步加强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第6篇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已于7月1日实施,现将实施《销售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代销机构应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销售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基金销售活动。

二、《销售办法》实施之前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会同基金托管人按照《销售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变更基金合同(契约)的相关内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后实施。

三、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该基金开始募集两个工作日前将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无异议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报当地证监局备案。

四、符合《销售办法》规定的条件、拟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见附件)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代销资格业务申请材料。

附件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一、 申请材料的格式

(一) 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格)。

(二) 封面

1、 标有“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申请材料”字样;

2、 申请人名称;

3、 正式报送申请材料的日期;

4、 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 申请材料的页码应置于每页下端居中,按内容分章节安排页码顺序,例如:1-4或者1-4-1……章节之间应当有分隔页。

(四) 份数:申请材料一式3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基金代销资格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后,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电子版光盘申请材料(定稿)各1份。

二、 商业银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 承诺函,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二) 申请报告及银行基本情况说明;

(三)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 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情况分析、今后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盈利情况分析、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对银行经营的影响、风险和对策等;

(五) 资本充足率是否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说明;

(六) 财务状况说明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实收资本及财务报表;

(七) 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重大处罚的情况说明;

(八)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专门机构设置情况及职能说明;

(九) 基金销售主要分支机构及网点情况说明;

(十) 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配备情况及培训情况说明;

(十一) 银行总部及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办理基金销售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

(十二) 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软硬件及其他技术设施情况的说明;

(十三) 银行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联网测试报告;

(十四) 银行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与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间联机、联网测试报告;

(十五) 最近一年内信息技术系统是否发生过重大技术故障情况的说明;

(十六) 客户资金及资产安全保证措施的说明;

(十七)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八) 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代销业务基本流程、代销业务资金清算流程、代销业务帐户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代销业务客户服务标准、代销业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代销业务应急处理措施、代销业务监察稽核制度、代销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等;

(十九)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 证券公司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 承诺函,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二) 申请报告及公司基本情况说明;

(三)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 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情况分析、今后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盈利情况分析、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风险和对策等;

(五) 财务状况说明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实收资本及财务报表;

(六) 最近一个月的净资本表;

(七) 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说明;

(八) 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重大处罚的情况说明;

(九) 最近两年是否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行为的情况说明;

(十) 公司是否发生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 公司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说明;

(十二)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专门机构设置情况及职能说明;

(十三) 基金销售主要分支机构及网点情况说明;

(十四) 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配备情况及培训情况说明;

(十五) 公司总部及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办理基金销售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

(十六) 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软硬件及其他技术设施情况的说明;

(十七) 公司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联网测试报告;

(十八) 公司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与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间联机、联网测试报告;

(十九) 最近一年内信息技术系统是否发生过重大技术故障情况的说明;

(二十) 客户资金及资产安全保证措施的说明;

(二十一)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十二) 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代销业务基本流程、代销业务资金清算流程、代销业务帐户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代销业务客户服务标准、代销业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代销业务应急处理措施、代销业务监察稽核制度、代销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等;

(二十三)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 承诺函,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二) 申请报告及公司基本情况说明;

(三)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 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情况分析、今后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盈利情况分析、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风险和对策等;

(五) 财务状况说明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实收资本及财务报表;

(六) 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重大处罚的情况说明;

(七) 公司是否发生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 公司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说明;

(九)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专门机构设置情况及职能说明;

(十) 基金销售主要分支机构及网点情况说明;

(十一) 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配备情况及培训情况说明;

(十二) 公司总部及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办理基金销售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

(十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

(十四) 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软硬件及其他技术设施情况的说明;

(十五) 公司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联网测试报告;

(十六) 公司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与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间联机、联网测试报告;

(十七) 公司最近一年内信息技术系统是否发生过重大技术故障情况的说明;

(十八) 客户资金及资产安全保证措施的说明;

(十九)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十) 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代销业务基本流程、代销业务资金清算流程、代销业务帐户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代销业务客户服务标准、代销业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代销业务应急处理措施、代销业务监察稽核制度、代销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等;

(二十一)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 专业基金销售公司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 承诺函,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二) 申请报告及公司基本情况说明;

(三)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 公司章程;

(五) 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情况分析、今后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盈利情况分析、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风险和对策等;

(六) 财务状况说明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实收资本及财务报表;

(七) 主要出资人的财务状况说明和规范运作情况说明;

(八) 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重大处罚的情况说明;

(九) 公司是否发生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 公司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说明;

(十一) 基金销售主要分支机构及网点情况说明;

(十二) 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配备情况及培训情况说明;

(十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

(十四) 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软硬件及其他技术设施情况的说明;

(十五) 公司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联网测试报告;

(十六) 公司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与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间联机、联网测试报告;

(十七) 公司最近一年内信息技术系统是否发生过重大技术故障情况的说明;

(十八) 客户资金及资产安全保证措施的说明;

(十九)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第7篇

为做好2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会议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可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意见。

一、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一)凡在20*年底前已登记(新办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办理财政登记)独立核算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筹建期企业、已投产(营业)企业以及清算期企业)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7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60、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5条之规定,编制和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第2*号令)、《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财会[2000]2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3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做好年报编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办理年终结账工作。外商投资企业均不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

(三)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做好年终结账工作的基础上,真实、完整地编制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填报“非金融类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若有关报表无相应数据,也应以空表的形式上报财政部门。

(四)2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具体表式和编制说明由我局网站正式公布),由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制发,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统一的格式、内容、口径进行填报。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并注意报表之间的数据衔接。

(五)为方便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企业可以直接到我局网站下载《**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处企业填报系统(网络下载版)》,我局免费提供给**市(大市)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年报和季报时使用。已有《企业财务信息填报系统》的企业,也可以直接下载“20*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参数”安装后使用。具体使用方法请登录**市财政局网站“下载中心”查阅说明。企业报表软件参数将在20**年1月初链接在我局网站,请各企业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密切注意我局网站动态情况。

二、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

外商投资企业应就20*年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的全部报表(包括上述主表、附表、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附注)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独立审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上述所列的全部财务报表(包括空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上述所列全部财务报表均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内容。企业若聘请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也必须按此要求执行。

主管财政部门将对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核查,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于在上年财政核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应按规定及时进行整改,并提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予以关注。

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政策的问题

从20*年1月1日起,企业不再提取职工福利费。有

关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48号)执行。

四、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报送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于20**年4月30日前将其编制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市区(不含新区、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上报上述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财政部门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相关责任。

今年,仍要求市区外商投资企业除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外,同时报送年度财务报告的数据软盘。并请市区各企业在上报联合年检资料前,将数据软盘报我局外经金融处预审(同上年)。报表参数及操作说明见我局网站,或向受托会计师事务所索取。企业在数据录入过程中,请注意参数格式与书面报表格式的差异,并做好相应的调整,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协助。上报的计算机软盘要求无病毒,数据审核正确,软盘数据与审计报告中所附报表数据要一致。各市(县)、区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报送时间、方法,由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五、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汇编

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应认真做好2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的编报工作,财政部门汇总参数的下发请各单位密切关注我局网站页面更新。各级财政部门应努力扩大汇编面,提高财务分析质量。

在年报数据分析方面有如下要求:

1.各地外资企业营运的整体情况,要结合国家的宏观政策进行分析;体现本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发展情况(有具体的案例分析);反映本地重点行业的发展趋势、状况分析。

2.企业偿债能力分析,包括短期、长期偿债能力分析;企业社会贡献情况,包括地区税收情况分析,养老保险、医疗等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情况。

3.各地财政部门平时在对外资企业财政财务管理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在分析有所体现,供上级财政部门决策参考。

我局将按照有关考核办法对我市外商投资企业20*年度财务报告的编报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各市(县)、区财政局应于20**年5月20日前将打印的汇总财务报告、计算机软盘(分户)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送我局外金处。

第8篇

关键词:医院 新旧会计制度 差异

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将于今年7月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并计划于明年开始正式在全国推行,这一新的会计制度的实行,表明《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 号)这一旧的会计制度将结束自己的使命。从比较的视野出发来研究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并探讨新会计制度的特征,有助于帮助医院财务工作者加深认识,尽快适应新的会计制度。

一、医院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分析

    总体来看,医院新旧会计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提出背景、会计要素、会计科目、财务报告等方面。

1、提出的背景与发展目标的差异

新医院会计制度是在医院现行的会计制度相对较为完善的前提下提出的,其提出目的是“规范医院财务行为”而不是旧会计制度的“规范和加强会计核算”,基于此,新会计制度的目标也更为细化,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比原来的“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高。此外,新旧会计制度的适应范围也有所调整,旧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公立医院,但新会计制度则不适应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且对企事业单位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也不做强制性规定。

2、会计科目与处理方法的差异

从会计科目管理来看,新会计制度更加注重信息化技术的运用,注重将财务信息与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融合,而旧的会计制度则没有这种制度安排。从会计科目的设置来看,新的会计制度相对更为灵活,旧的会计制度则规定更为严格。从会计业务的具体处理来看,新会计制度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如在收入中将医疗、财政补助、科教项目收入等做了较为明确的区分,对支出进一步明细为医疗、财政项目补助、科教项目、管理费用等内容。这种分类方式更为科学,且新会计制度对具体业务的处理也做了较为明确的说明。此外,新会计制度还对收支结余、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负债等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并按照当前发展的形式做了一定的调整。

3、财务报告构成与内容的差异

首先,从财务报告构成来看,新会计制度规定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入支出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情况表、基本建设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变动表、有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部分。于旧会计制度相比,增加了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等,删除了基金变动情况表。其次,新会计制度规定医院财务报告分为月度、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三种,并需将这些财务报告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此外,这些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但旧会计制度中无这类详细规定。再次,新会计制度对会计报表附注和会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并明确其应该提供的基本内容,但旧的会计制度则对此没有做出专门的说明。

4、其它方面

从会计制度制定的法律依据来看,新会计制度规定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而旧会计制度规定主要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来制定,可见新会计所依托的法律依据更为健全。

二、医院会计制度变更的总体评价

总体来看,医院新的会计制度更好的满足了时展的要求,顺应了规范化管理的现实需要,这也是新会计制度的进步,当然,这一会计制度未来同样还需根据医院的发展而不断的完善。

1、新会计制度更好的满足了时展的要求

当前,医院财务会计部门不能仅仅局限于简单的账务处理,还应该充分发挥财务会计部门参与决策的功能。新会计制度规定按照信息化管理,这一方面要求医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带来的优势,发挥信息化得主观能动性,以信息化引导、推动医院会计工作上水平。另一方面,这也要求医院按照信息化的统一部署,将会计信息系统与医院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的对接,帮助医院决策者及时、全面的掌握医院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2、新会计制度顺应了规范化管理需求

首先,从预算来看,新会计制度明确医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并根据外部条件的变化规定了国家和地方可实施不同的预算管理办法,从而使得医院的财务管理更为科学,有利于提高医院成本控制水平,提高其整体资金利用水平,从而提高了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其次,从会计核算来看,新的会计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成本核算,规定应该按照科室、诊室和床日等为对象进行核算,而三级医院及其它有条件的医院还要求进一步按照医疗服务项目、病种进行成本核算,这就使得整个核算的内容更为全面。再次,从财务风险的控制来看,新会计制度不仅增加了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同时也要求医院财务报告对重大活动等有较为详细的附表说明。此外,新会计制度还进一步强化了医院财务部门的监管,明确了会计报表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这将进一步规范医院的财务行为。

三、对新会计制度实施的思考

新的会计制度的实施,不是简单的将新会计制度运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更重要的是要按照新会计制度中所包含的理念来推动财会人员观念的转变,进一步推动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从而达到既能真实、完整的提供会计信息,又能为医院的长远发展提供服务的目标。因此,一方面,医院要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组织培训,让财会人员充分了解新旧会计制度的区别和联系,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医院要高度重视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全面分析新会计制度的实施给医院的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如组织论证医院现有的财务管理软件等硬件设施能否满足新的会计制度的需求等。

参考文献:

[1]龚灵敏.医院新会计制度与旧制度的联系与区别[J].财经界,2011(3):136

第9篇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近年来,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因其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特征,正成为各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共识。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推动和努力,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最重要的主体,理当在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企业的行为需要通过会计信息公之于众并接受考评,因此,如何通过会计信息披露企业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与之相关的行为和绩效(以下简称“碳信息”)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低碳经济模式下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

(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其商业运作中对其利害关系人应负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是基于商业运作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想法,企业除了考虑自身的财政和经营状况外,也要加入其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的考量。从企业内部看,就是要保障员工的尊严和福利待遇;从外部看,就是要发挥企业在社会环境中的良好作用。总体来说,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分为经济责任、文化责任、教育责任、环境责任等几方面。20世纪60年代之后,随着国际环保运动和可持续发展思潮的兴起,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也进入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近年来,在低碳经济日益兴起的趋势下,实现企业低碳发展模式,落实对碳排放的要求,也将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点。披露企业碳信息有助于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监督企业行为。

(二)经济外部性理论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主体对另一个经济主体产生一种外部影响,而这种外部影响不能通过市场价格进行买卖。外部性问题的产生原因在于经济活动中个体成本与社会成本、个体收益与社会收益之间的差异。传统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只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内部成本”和“内部收益”,不能反映企业各种活动所带来的社会效应(包括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掌握的自身碳信息远比外部利益相关者多,企业不积极披露这方面的信息,这使得企业的经济行为具有外部性,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的影响未反应在市场价格中。这些外部性问题如不加以解决,会导致各种资源配置偏离最优利用水平。充分披露企业碳信息有利于将外部成本和外部收益“内部化”,是解决市场失灵的一个有效办法,便于促使其资源配置达到最优水平。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使得交易中总有一方会因为获取信息的不完整而对交易缺乏信心。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为了避免社会公众发生逆向选择,那些碳绩效较高的企业基于自身的考虑就会主动向政府和公众披露碳信息,以争取政府和公众的信任,换取政策的扶持和公众的回报。为避免承担负的外部效应,那些碳绩效中等的企业也会选择披露碳信息。这必将引发一系列的良性连锁反应。基于该理论,碳信息的披露不但必要,而且可行。

二、低碳经济模式下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有两层意思,其一,低碳经济是关系到全社会全人类当前以及今后长远发展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不能仅仅要求企业对碳信息做出披露,而是无论企业还是各级政府、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无论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无论碳排放严重的企业还是碳排放较轻的企业,只要有碳信息就需要揭示。其二,碳信息在企业以多种形式存在,包括碳资产、碳负债、碳收入、碳成本等,同时也存在大量现行技术条件下难以用货币计量的碳信息,这些信息需要通过一定技术手段逐步达到全面披露。

(二)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只有在收益大于成本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持续经营的动机,这种选择行为是理性的;相反,则是非理性的。在披露碳信息方面,应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用尽可能少的成本获取较佳的综合效益。即坚持成本效益原则。如果披露成本太高,可以考虑稍缓执行,待条件成熟时再应用。所以,碳信息披露可以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

(三)自愿与强制相结合原则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温室气体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尤其是一些环境敏感性行业,对环境带来的危害极为严重。而企业披露这些信息总是带有不情愿性的,多数环境不良的企业,不会为减少碳排放自觉增加支出,几乎没有企业会乐意主动向社会揭示因破坏生态环境而增加的碳成本。因而,政府会计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对企业碳信息的披露做出强制性规定。但鉴于碳信息披露目前尚处于构建的初期以及碳信息披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碳信息问题上则必须强调强制与自愿披露相结合,即企业需要在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披露规则下,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更为详细和妥善的披露。

三、低碳经济模式下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一)报表内碳信息碳信息基于价值指标的内容可以根据会计要素分类将其具体化,结合现行会计准则会计要素分类标准,作为六大传统会计要素的递延和细化,可以将碳信息划分为碳资产、碳负债、碳所有者权益、碳收入、碳费用、碳利润,并将其体现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具体内容见表1。

(1)碳排放权:1997年12月签署的《京都议定书》引入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国给每个发达国家确定一个碳排放额度,允许那些额度不够用的国家向额度富裕或没有限制的国家购买排放指标。发达国家高能耗企业为了使公司正常运转,必须向发展中国家购买二氧化碳排放指标以获得排放权。碳排放权是企业所拥有的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它能够自由交易,企业可以通过出售该排放权获利。所以,碳排放权可以确认为企业资产。

(2)预计负债:《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对预计负债的确认做出了以下要求:“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依据这一规定,企业能够可靠估计的,因碳排放问题可能承担的治理费、罚款等形成了或有负债。

(3)期望价值:《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认为,可以采用“期望价值法”对不确定负债进行“最优估计”。《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也明确规定:“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4)碳收支净额:鉴于碳收入与碳费用的发生缺乏因果关系,没有匹配性,因此碳收入扣除碳费用的差额不叫碳利润而是碳收支净额更为恰当。

碳信息披露内容的设计基于以下考虑:其一,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与国际企业会计准则接轨的思想指引下,已经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内容安排上基本能够适应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需要,会计要素及会计科目名称没有必要调整。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增加相关科目的明细科目,既能满足碳信息披露要求,又简单易行容易被企业接受。其二,鉴于目前技术手段的限制,碳排放的测量仍属技术难点,企业很难将其所拥有的全部资源的碳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披露,以上选取的是较为直观且与企业利益相关者联系密切的内容,体现了会计计量的重要性原则。

(二)报表外碳信息无法以价值形式量化的指标,无法体现在报表当中。而许多会计报表无法涵盖的碳信息对了解企业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情况、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温室气体减排潜能等信息至关重要,这些内容直接或间接影响着企业当前的市场价值和未来的发展潜力。这类信息包括:(1)企业年度碳排放总量,企业碳减排方针、年度碳减排目标及成效;(2)企业低碳设备投资和低碳技术开况,企业碳减排和碳封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3)温室气体种类、数量、浓度和处理、处置情况;(4)从事温室气体治理、检测、研究机构和人员情况,企业与低碳生产和低碳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制订与执行情况等。

四、低碳经济模式下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形式

(一)报表内碳信息的披露在现有技术水平和会计环境下,应根据新增的会计科目设置相应的报表项目,将能够以价值形式量化的碳信息反映在会计报表中,仍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形式体现出来。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和会计理论的不断完善,报表内碳信息涉及的范围可能会更多更广,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编制单独的低碳资产负债表、低碳利润表、低碳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以便更全面更详尽地披露企业的碳信息。

(二)报表外碳信息的披露一般而言,报表外碳信息的披露有两种模式:(1)在现有的信息披露工具中加以披露。将报表外碳信息分散到现有的会计信息披露工具之中加以揭示。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都可以以其中的某一或几部分对报表外碳信息予以披露;(2)编制单独的“低碳情况说明书”。在编制初期,为简便和易于操作,不妨先以文字、图形和数量、技术指标等为主;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之后,低碳情况说明书也应该过渡到同现有的财务情况说明书一样,成为一种正规的和严谨的信息报告工具。单独编制的低碳情况说明书应该是一种通用报告,也要同时适用多方面的信息需要,以便使企业对外披露的碳信息能够发挥最大程度的效益。 转贴于

我国要实现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应尽快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通过对外报告企业的碳信息,促使企业管理层按照低碳经济发展战略行事,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现有的研究还处于摸索阶段,对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企业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报告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林松池:《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构建》,《财会通讯》(综合·上)2010年第3期。

[2]罗金明:《基于和谐社会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框架研究》,《经济问题探讨》2006年第12期。

第10篇

关键词:农业科研 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

我国是农业大国,而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是国家发展农业经济的动力。它为整个农业生产提供从技术、设备以及资源上的支持,肩负着国家农业经济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以及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任务。所以,实现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其财务管理效率,对整个国家的农业而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制度欠缺科学性

目前,我国大多数农业科研事业单位仍按照我国1998年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核算以收付实现制或权责发生制两种核算制度并行。对经营活动,核算时实行权责发生制;而对非经营活动,核算时实行收付实现制。

(二)会计核算体系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会计核算在有关基建会计核算,事业部门支出核算,固定资产核算,无形资产以及非税收收入的核算上存在很多缺陷。从而造成,会计主体不统一,核算操作复杂,固定资产评估失真,会计信息失准,无形资产得不到有效管理以及资金难于协调等一系列问题。

(三)会计报表体系不够完善

农业科研单位会计报表是农业科研单位按照国家财政会计报表编制的标准,在日常会计业务的基础上,综合本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状况编制的用于财务披露的报表。农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及补充资料”、“收入支出总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其中,多数农业科研单位只有财务报表而没有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财务报表数字不准确、真实,内容不完整;财务人员未对本单位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分析,不能为管理者提供管理依据。就算有,通常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将静态的要素和动态的要素混为一谈,将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集中在一张表格中,毫无时期与时点的概念,让会计信息不能够准确、充分的披露本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

另外,农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现金流量表,特别是对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处理经营活动及科研课题,其收支表中的收支不能反映现金收支的真实情况,致使出资者及管理部门不能了解单位的现金流量情况。而且科研项目、课题作为农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从现有的报表体系中无法看出其进展情况,不利于进行项目的成本核算。

(四)对资产和经费的管理不重视

对于国内事业单位而言,往往是 “重资金轻资产"的思想,特别在农业科研单位表现的更为突出。 其中,“重资金"又仅仅表现在对科研经费上的竞争,完全忽视了对已经到位的科研经费的管理。如,固定资产闲置且流失现象严重,经费预算和经费管理松散。

■二、完善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统一使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制度

统一应用权责发生制,收入和费用都只计提本会计期间已实现的数额,而忽略款项收到或支出的时间点。权责发生制计量的是在会计分期的前提下,各个期间收入与费用配比的财务成果,向使用者提供主体控制的资源、资源的来源、运营成本(或提供服务的成本)等评价主体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和主体是否经济有效运行等全面的财务信息,它能够综合、完整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运营(经营)业绩和受托责任。

国外农业事业单位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采用这种核算方法有利于单位进行成本核算,能够准确、及时、全面的反映单位资产负债状况,能增强事业单位的风险防范水平,而且采用权责发生制符合国际惯例。

(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1、对基建会计的从属科目进行调整

在满足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为基建信息要求的基础上,把基建拨款项目纳入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项目。通过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中增设会计科目并且对有关报表体系进行调整,建立一个全面、完整的基建资金与事业经费统一管理和核算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在支出类科目中取消“结转自筹资金”科目,增设“基建支出”科目,并在其科目下设“其他基建支出”和“财政拨款支出”两个二级科目。增设“预付工程款”和“在建工程”至资产类科目。增设“应付工程款”至负债类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合同和完工进度应付但未付的基建款。此外,增设“基建借款”为“借入款项”的二级科目。同时建立相应的基建报表,反映事业单位基建收支状况。

2、把“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列入一级科目

在部门预算时,要求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而且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中对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的要求,应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列入一级科目,单独核算。

3、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

目前,农业科研事业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都不进行折旧处理,却提取修购基金用来更新固定资产。而修购基金的提取又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的,不与固定资产的使用程度挂钩,造成极度的不合理情况。笔者认为这只小的事业单位尚可,但对于规模较大且仪器设备较多的农业科研院所,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等会计处理。

4、强化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与摊销

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应该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并在相应期间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价值是不可限量的,例如“隆平高科”在上市之时,以袁隆平的名字冠名就值一个亿。

(三)建立完善的会计报表体系

由于农业研究事业单位其业务的独特性,而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告披露的信息又不够充分,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一个完整的会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单位基本情况、基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内容。目前农业研究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环境日益复杂,因此有必要在目前会计报表体系之外进行一定的解释和说明。例如会计核算和计量基础、资产负债状况、或有事项、非常项目以及纳税状况等等。因此,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科学完整的财务报告新体系。

根据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特点、报表使用者的需要和单位会计工作的实际状况,以笔者多年的会计工作经验提出对农业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改进意见: 首先,要提供详细的报表说明;然后,增设现金流量表,详细记录现金使用状况;其次,增设专项补助收支情况,以保证经费科学合理的使用。

(四)注重对资产和经费的管理

强化对固定资产的会计监督与管理,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纳入单位财务管理,以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等会计处理。对于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属于“创收力低,收入来源局限性大”的事业单位。所以,对经费的管理就显得更为重要。农业科研经费管理就是管好科研经费、用好科研经费,完善的预算编制,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要对农业科研经费实行分类管理和考核,实行全面的成本核算方法。让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用,更好的为农业科研工作服务,以促进农业科研事业的发展。

总之,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只有从组织机构、产出与投入机制、项目管理、人才管理、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管理创新的思路,才能有效提高农业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效率,更好的为农业科研单位服务。

参考文献

[1]张政权,当前基层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0,(2)

[2]李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探讨[J]-审计与理财,2008,(12)

[3]王义明,财政改革对农业科研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与对策[J]-中国农业会计,2003,(8)

第11篇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它是指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其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2)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会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3)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的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的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这是对会计核算内容的具体规定,

三、会计年度

《会计法》第十一条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这是对我国会计年度的规定。

四、记账本位币

《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这是对我国记财本位币的规定。

五、会计凭证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件或音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这是对会计凭证的种类、填制与取得、审核、更正的有关规定。

六、会计帐薄

《会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会计帐薄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薄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帐薄。会计帐薄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帐薄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薄的登记、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薄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薄上统一登记、核算。”这是对会计帐薄设置、登记、更正以及违法设置帐薄等问题作出的基本规定。

七、帐目核对

《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薄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薄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薄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薄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这是对帐目核对的规定。

八、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这是对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

九、或有事项的披露

《会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单位提出的担保、未决拆讼薄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这是对或有事项的披露的规定。

十、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薄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

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这是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编制依据、注册会计师审计、签章程序作出的规定。

十一、会计记录文字

《会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区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这是对会计记录文字的规定。

第12篇

关键词:医院新会计制度 医院经济运行 影响

一、医院新旧会计制度对比表,如表1所示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医院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医院可按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二、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三、医院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医院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医院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三、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四、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四、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五、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 除以上内容外,医院新会计制度对报表编制报送等其他细节问题做了详细说明。 \&]

二、新会计制度对医院经济运行的影响

(一)加强了预算、成本核算的管理和控制

和旧的会计制度相比较新会计制度更加的谨慎严密,旧会计制度虽然在确认与计量会计要素的过程中也注重历史成本原则与谨慎原则,但是谨慎性原则贯彻的不够彻底。新的会计制度更加强调了谨慎性原则的执行力度,加强了医院预算和成本核算的管理和控制。新会计制度注重医院成本管理,详细规定了成本核算的对象、程序、范围和成本分析、控制、管理的目标。

(二)完善了医院会计科目和报表制度

新的会计制度增加了11条会计科目,并调整了12条会计科目。在所有新增会计科目中,在专项基金科目下面新增了“风险基金”科目。风险基金的增设不但让医院会计科目更加完善,另一方面为医院规避医疗风险提供了资金保障,有利于医院的生存发展,促进了医院医疗服务的提升和完善。

新会计制度对于资金流量表的调整使其更加完善,同时完善了医院整体报表体系,这些调整使医院会计本报表更加符合日常经营和社会发展需要,对于完善医院财务管理体系有重要作用。

(三)建立了完善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旧的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是不折旧的,新会计制度针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措施。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时候,对于医院自有资金购置的部分按照医疗成本计入成本核算,如果是财政补助或者是科教专项资金购置的就冲减待冲基金。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不但使医院核算更加真实精确,同时为我国医疗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打下基础。

(四)建立了完善的药品收支核算体系

旧的会计制度是怎样的,有哪些不足,新会计制度调整了医院药品收支规定,将药品收入纳入到医疗收支科目统一核算。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分制的改革,新会计制度尽量缩小了药品收入在医院盈利中所占的比重,这样不但有利于降低药品及医疗价格,同时可以规范医院药品收支行为,另外对于医院合理财务管理方式的建立有着积极意义。

三、结束语

新的会计制度对于规范医院会计核算,提供完整和真实的会计信息起到了巨大作用,文中简要介绍了新会计制度对医院经济运行的影响作用,主要体现在加强了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建立了完善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完善了医院会计科目和报表制度以及建立了完善的药品收支核算体系等方面,并对这些影响作用展开了分析。

参考文献:

[1]韩萌萌.新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对大型公立医院财务分析的影响研究[D].山东大学,2013

[2]申屠正荣.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经济运行的影响分析[J].财会研究,2014,05(11):59-61

[3]耿莉.对医院新会计制度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1,04(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