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8:23: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交易服务平台组建意义和工作目标
(一)组建意义。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做到群众明白、干部清白,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减少因集体资产交易不够公平、公开而造成群众上访事件发生,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加大资产管理力度,引导集体资产逐步走向市场化管理;增加集体资产收益,实现收益最大化,不断提高群众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以中心为依托,以信息化为载体,丰富和创新网络服务手段,提供各种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及时了解掌握资产动态,以促进街道、村(社区)两级集体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从而实现资产增值、群众增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资产交易制度,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将街道、各村(社区)集体资产纳入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和交易,实现民主议事程序规范化、合法化、透明化,达到经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纳入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管理和交易的资产范围
街道、村(社区)两级集体资产在资产所有权不变,信息、招租主体不变,签订合同主体不变,追收投包款、租赁款责任不变,收益分配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所有资产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管理和交易。包括:街道、村(社区)两级所有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三、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功能
(一)台帐动态管理;
(二)交易信息;
(三)资格审查与组织交易;
(四)组织合同鉴证;
(五)审核监督;
(六)档案管理。
四、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组建工作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集体资产动态管理台帐。指导督促各集体经济资产信息录入电脑系统与资产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建立镇村两级资产登记台帐,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实时反映资产变动情况。
(二)建立和完善集体资产交易信息机制。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将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在公示栏公示,也可在媒体、网站上。
(三)资产交易工作。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制定集体资产交易方式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交易工作。街道集体资产交易审核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集体资产交易方案、资产交易方的资格和条件,监督交易程序与执行步骤是否依法依规,确保集体资产交易按民主议事程序公平、公开、公正进行。
(四)建立和完善集体资产交易档案管理。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各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站要做好相关文件、方案、表格、电子文档等建档立册工作。
五、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组建实施步骤
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街道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组建工作。
(一)准备发动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
1.准备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
成立街道、村(社区)二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街道集体资产交易审核小组;制定街道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组建工作方案;组建香山街道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落实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拟定和完善交易管理办法及纳入管理交易的通知等相关指导性文件,指导街道开展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组建工作。
2.宣传发动(4月中旬—下旬)
街道顺序召开书记恳谈会、街道、村(社区)两级干部动员、监管交易服务平台信息员培训大会,各村(社区)召开村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座谈会或动员会,传达上级推行组建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实施流程,组织部署工作。此外,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6月上旬)
1.4月中旬—5月上旬,完善街道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人员配备到位。各村(社区)相应组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站,作为主持本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制定相关表格,开展调查摸底研究和清产核资工作,对街道、村(社区)两级集体资产进行归类汇总。
2.5月上旬—5月中旬,指导督促各集体经济资产信息录入相关电子文档,建立镇村两级集体资产登记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3.5月下旬—6月上旬试运行相关信息平台,交易信息,指导集体资产按相关规则和程序通过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完善集体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和交易档案管理;建立交易信息公开制度,将交易完成后签订的合同信息在村务公开栏公开。
(三)验收总结阶段(6月中旬—6月下旬)
街道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认真做好各类资料的归档工作,以备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验收和总结工作,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区领导小组。
六、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组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组建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工作是街道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充分保障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提高认识,做好监督
提高组建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的思想认识,规范街道、村(社区)两级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的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监督交易程序与执行步骤的依法依规;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公平、公开、公正进行交易。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解决新区建设中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和今后生产生活问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提出了“四个保障”的政策措施,促进了新区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新区建设五年来,共征地约6.2万亩(不含托管的三个街道),兑付征地补偿费40多亿元,顺利完成了市级行政中心、十所高校和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建设的征地工作,实现了新区建设“五年出形象”的目标,为新区建设“十年成规模、二十年建成”的总体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实施以地保障,破解征地难题。一是制定了90%的征地补偿费归农民个人所有的《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试行办法》,切实维护了失地农民的权益;二是制定了《县土地征用工作办法(试行)》,形成了一套规范透明的征地和补偿费分配办法;三是坚持依法征地、程序征地、阳光征地,落实群众在征地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征地补偿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群众手中,维护了被征地群众的利益。
2.实施以房保障,推动村庄搬迁。新区建设六年来,先后制定了新区规划范围内迁村并点和新型社区建设规划,认真制定和落实以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实施了新草房、柏枝营、郎家营和缪家营四个村庄的整体搬迁和中庄社区的部份搬迁,搬迁农户2374户,4844人,拆除房屋42万平方米,新建安置房2349套,28万平方米,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新区建设。一是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新型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拆迁安置局,加强对新区范围内迁村并点和新型社区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村庄拆迁的安置政策,组织实施新社区建设和村庄搬迁安置。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制定了《县城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住房安置试点办法(试行)》,对规划区内村庄拆迁安置做出了规定;制定了《新区部份村庄搬迁试点工作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决定在村庄搬迁试点工作中采取“一户两房”和“一户一房一宅”的安置方式;4月因昆明市政府下发的79号令《昆明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取消了“一户一房一宅”的安置方式,县政府调整制定了《关于印发〈新区雨花片区部份村庄搬迁试点工作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确定了“一户两房”的安置政策;今年3月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新区以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以房保障的具体政策,为加快村庄搬迁、实施以房保障奠定了基础。三是依法拆迁,合理补偿安置。为确保拆迁群众利益,在拆迁安置中始终坚持依法拆迁与合理补偿、合理安置相结合;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房屋以旧换新与差额面积货币找补相结合;以人为本、确保居者有其屋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拆迁群众的利益,推动了村庄拆迁和群众安置。
3.实施以财保障,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土地综合价的10%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发展公益事业,使失地农民从集体经济发展中获得收益;90%直接兑现给被征地农民。二是制定了《关于实施五化战略建立新城建设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若干意见》和《新城规划区内被征地人员养老统筹办法(试行)》的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三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制订了《新区被征地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试行办法》,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人员一次性增加财政补助元,促进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4.实施以业保障,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一是加大就业培训,打牢就业基础。积极开展短期劳动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组织开展对新区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为开展就业培训和服务提供信息资料。把失地人员纳入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范畴,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待遇。二是积极扶持,开拓就业空间。根据《关于扶持失地农民外出租地种菜、种花解决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直接实现了4516名失地农民的创业就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二、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矛盾
1.人均土地不平衡,征地工作难度大。由于新区范围内客观上存在着片区、街道和社区之间人均土地不均衡,土地产出差别大,人均地多先期征地多,人均地少先期征地少,公平性难体现,使下步征地工作难度加大。
2.新社区建设进展慢,资金保障压力大。在新区建设范围内需整体搬迁的村庄社区居委会共38个约7.6万人,目前仅完成雨花吴家营片区3个村庄的整体搬迁,其它片区还处于项目报批和正在启动建设之中。经初步测算,目前搬迁安置一个人约需资金25万元左右,要完成新区范围内35个村社区近7万人的搬迁安置,需资金约180亿。
3.实施成效不明显,安置群众有意见。在以房保障的实施中,由于前期规划不落实、土地难保障、政策不明确,造成政策宣传不到位,建设规划未公开,使社区群众不清楚规划地块位置,不知道房屋式样结构,造成了心理上的担忧;同时,由于新区建设还处于城市化的初期,聚集效应不明显,社区群众看不到以房保障的成效,担心未来生活,已搬迁群众对相关设施不配套和生活费用增加有意见。
4.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保意识低。由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还处于探索阶段,政策还不配套完善,宣传还不广泛深入,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社区群众容易理解接受的政策体系;加之多数失地农民只注重眼前利益,对将来养老的事想的较少,年龄大的认为可以依赖儿女养老,中年的上有老、下有小,想的是赡养老人和儿女上学,年轻的想的是就业创业,认为养老是遥远的事;有的对保险不信任,导致失地农民参保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
5.财政投入力度小,社会保障水平低。由于新区建设需要财政支出的项目多,导致财政投入社会保障能力有限;而现行的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门槛高,每月领到的230元养老金与失地前的收入和现在的物价水平相比相对偏低,形成60岁左右的参保人数多,60岁以下的参保人数少,将会形成养老保险收支倒挂,给下步实施带来较大的难度。
6.就业观念陈旧,就业矛盾突出。失地农民由于长期从事条件相对稳定和优越的农业生产,形成了一些不适应新形势变化的就业观念,普遍存在着脏累、上夜班和离家远的工作不想干,只想干轻松、路近、待遇高工作的思想。当前失地农民就业中普遍呈现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低、就业期望高的“两低一高”现象,形成了“有人无活干、有活无人干”的矛盾。从年龄、文化、技能和吃苦耐劳等方面比较来说,竞争力较弱。
7.机构不健全,就业成效不明显。目前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主要依靠县就业局、街道“两保所”的兼职人员,工作力量薄弱,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呈现空档。新区以业保障工作,主要停留在培训、扶持外出租地和推荐就业三个方面,缺乏其他促进就业的有效措施。
三、解决的思路、政策和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大对以地保障和以房保障政策调整后的宣传力度,逐步健立宣传、实施、跟踪反馈、修改完善的工作机制,使新区的每个干部都说得清,社区的每个群众都听得懂、看得见、感受得到保障的实惠。要尽快编制一本统一口径的宣传资料,制作一块新区规划、村庄搬迁和新型社区规划建设的展板,深入全县每个社区进行广泛的宣传。
2.探索土地补偿办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完善货币化、市场化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要综合农民在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价值和征地后重新安置、创业方面的需要,以及土地潜在增值等因素,提高土地补偿标准。一是加强征地管理,完善征地安置机制。首先结合人均土地不均衡和征地价格差别大的问题,探索一个最佳结合点,创新土地补偿办法,综合计算新区征地人均补偿费,制定新区征地人均补偿标准,由目前按地补偿转为按人进行补偿;其次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完善社会保障来弥补,认真落实好村庄搬迁和经营性用房用地,把社区群众利益最直接、看得见的以房保障落到实处。二是实施分类征地补偿办法,兼顾国家、征占主体和农民利益,对纯公益性项目用地(如无经济收益的城市道路、绿地等),仍由国家统征后使用,并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对准公益性项目应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让农民分享所征土地的增值收益;对于开发性项目用地(如房地产开发等),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开发。三是节约用地,严格土地供应政策,不符合规划要求、不达到一定投资强度、不能安置和提供一定就业岗位的项目不供地,对供地后不按时开发建设的项目要收取土地闲置费,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3.加快新型社区建设,让有形的成果取信于民。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加快新社区建设,力争以一流的规划设计和一流的建设配套快速建好新社区,彰显以房保障的成果,真正让群众看了喜欢、住了满意、并得到实惠,通过以房保障的成果看到新区建设的希望,从而支持征地拆迁和新区建设。
4.积极探索新社区建设模式,破解资金和拆迁安置难题。为了缓解财政压力和拆迁工作难度,要积极探索市场运作的模式,借鉴昆明主城区城中村改造的方式进行新社区建设和村庄搬迁,这样既可以减轻财政压力,又可以把政府从目前的拆迁难度中解脱出来,避免政府与拆迁农户的对立和博弈。
5.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失地农民的参保意识。要深入每一个社区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失地农民对养老保险“政府给补助、农民得实惠、老人有所养、子女负担轻”的优越性认识,让失地农民充分认识参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转变观念,增强参保意识,提高参保率。
6.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一是继续推行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合目前实施情况,提高财政的补助比例,降低个人承担比例,让更多的失地农民容易接受,并承担得起,积极参保,实现应保尽保;二是结合目前征地中人均土地不均衡的矛盾,通过提高征地补偿费,探索用社会保障的方式来平衡,积极争取上级的配套资金,把新区范围内18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一次性全部纳入养老保险,个人承担费用从征地补偿费中一次扣除,真正达到全覆盖,实现全参保的目标;三是继续推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加快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看病不方便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尽快实现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接轨,提高保障水平。
7.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一是针对失地农民就业难的问题,加大就业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能力;二是引导失地农民用好用活征地补偿资金,除积极投入社会保障外,要大力组织协调金融部门深入社区为失地农民开展理财服务,提高失地农民的理财意识;三是制定扶持社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让失地农民从社区集体经济中获得稳定的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