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8:24: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关于消防安全的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消防企业 安全文化建设 创新 职工
一、企业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的提高光靠制度的管理和约束是远远不够的,消防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机制,采取灵活创新的教育形式和手段,才能达到预期的职工消防安全文化的提高。
并且,可以聘请消防安全的专业讲师或者是有实践经验的专家给职工进行面对面的授课,在这方面消防企业可以采取书面表达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只有合格者才能被录取上岗工作,这样也可以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的学习积极性和消防安全的素质。
企业这样认真的态度,也可以让职工认识到自己也该认真的对待,重新思考在消防企业,安全的意义和重要性。在这个健全的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自己该怎样求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
二、教育内容的创新
教育的着重点于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盲点的消防安全问题,力图找到职工最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各个击破。按照凡事从小事做起,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安全大家事”的演讲赛等能够更有利于普及安全知识的活动,让职工认识到消防企业中安全问题是件大事情。再者,不再同于过去的教育模式,只是着眼于书本上面的死知识,而是结合实际,让职工了解到安全问题不仅是关系到其他人的的安全,更是自身的安全。让职工意识到自己现在学习的态度是否认真可能关系到很多人的安全。
教育的内容不仅要包括如何预防火灾的发生,而且还要包括当发生火灾是该如何控制,如何解决遇到火灾时容易遇到的问题。遇到了不幸,也要“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三、是宣传方式的创新
宣传方式的创新,类似于上面所述,我们不再仅仅局限于给每个职工发放一本有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书籍,而是通过聘请专业的讲师给职工授课,讲解自己切身经历体会的方式进行教育。
在选取教材方面,可以选择一些真实的,贴近生活的案例进行汇总编制成教材,但是这个教材不仅仅只是在内容的形式上面做文章,更重要的是教材本身想要传播的思想,和想要达到的预期目标。类似的市面上大多数的世界著名的大刊都是以“思想启蒙”和“开发民智”为己任的。就我们本国而言,我国的第一期刊品牌《读者》就被誉为“中国人的心灵读本”,它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让众多的中国人解说他们的思想,它成功的秘诀是什么呢?我个人总结有一下几点,人性的光辉,人文的关怀,优秀的文化,和道德的准则,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真善美。就我们消防企业的汇编教材而言,想要取得建设思想的成功,也应该贯彻着几方面,一切从职工出发,从道德准则出发,唤醒职工内心深处的真善美,形成消防企业独特的企业文化精神,不仅仅让职工了解到这是一件关系到自身生命的大事情,更加能够让职工加深对企业的感情,因为企业是个有人情味的地方,真心实意关心职工的安全,从职工的角度出去,让职工自身了解到自己对待自己是多么的不认真,更有甚者,能够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激励职工的工作热情,更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
四、改良企业的制度
仅仅只是培训和考核是不够的,由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我们可以知道,人的记忆是随着时间逐渐衰退的,但是企业不可能每天花时间来复习消防安全培训时的知识,所以企业就要想出很好的制度来解决这个事情。我的建议就是制定一个赏罚制度,对于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在消防安全方面表现出色的职工予以一定金钱方面的奖励,年终时还要对表现最出色的消防安全职工予以金钱和精神上的鼓励,当然,对于在这方面表现的很不负责的职工也要进行惩罚。
五、活动区域的创新
企业也是社会中的一部分,职工更都是社会人,所以消防企业对职工安全的知识培训也要贯彻这个思想,消防安全的工作不只是在企业内部,在职工之间,更加要深入到能触及的社会圈的每个地区,把“消防安全心中绕”作为自己的信条。更加要鼓励职工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的每个环节,让消防安全不在单调和乏味,变得更加娱乐性,知识性,教育性和服务性,让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更加深刻理解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深入,让中国企业对于企业文化更加的重视,企业文化可以说是一个企业的软实力,良好的企业文化,对于企业的发展前景有决定性的作用,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做到“建立信仰,凝聚人心,牵引思想”。对于消防企业而言,安全文化是至关重要的事情,稍不注意,可能会有不可想象的家庭被破坏,妻离子散,造成社会人员的恐慌心理,所以说,消防企业在职工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要加大力度,要真枪实弹,而不是耍花枪。让职工心中都要有“我要安全”的思想,让职工相信,只要安全在我们的心中,我们什么困难都不怕,我们一起建设起一座安全的桥梁。让消防安全联系着企业与职工,让消防安全在每个职工的心中。
构建和谐社会人人有责,创新的消防企业安全文化思想的建设也将为社会和谐发挥重要的作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全省消防工作取得新成效
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全省城乡消防工作不断加强,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深入谋划消防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公共消防安全的管理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各地多次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按照《****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各地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将责任书逐级签订到乡村、重点行业系统和重点单位,建立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例会和检查、问责等工作制度,切实抓好消防工作落实。根据《****省****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大理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等13个州(市)制定出台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楚雄州还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曲靖市建立了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机制,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通过努力,全省各地初步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了消防安全基础。各地把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措施,狠抓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增强了城乡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一是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省868个社区全面完成了消防建设任务,同时,各地依托社区警务室、治安岗亭等设立消防执勤点,建立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宣传教育制度;在农村,各地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农村发展规划,目前,全省82%的乡(镇)完成了消防建设任务。二是社会消防力量快速增长。全省共建立了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39支、企事业专职消防队84支、乡(镇)志愿消防队1999支、义务消防队和消防联防队6万余支,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消防组织体系。三是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持续发展。县级以上城市、重点和中心小城镇全面完成了消防规划编制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新增市政消火栓1914个,欠账率由2002年的72%下降到1.8%,16个州(市)中有15个州(市)实现了消火栓“零欠账”。四是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和进家庭的“五进”工作,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示范活动和消防文艺下乡活动,突出宣传重点,提高了消防宣传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积极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了社会消防安全条件。各地坚持以整治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预防能力为重点,以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和减少火灾总量为目标,建立了火灾隐患信息采集、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联合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及周边建筑、违法建筑、“多合一”建筑、“城中村”、消防产品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据统计,仅去年,全省就组织检查组5340个,检查单位79700个(次),发现火灾隐患48600余条,督促整改47480条,整改率达98%;第1批40家、第2批88家、第3批196家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整改完毕。今年4月是“集中挂牌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月”,各地按照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要求,深入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灭火抢险救援能力。各地加大投入力度,重点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等问题,积极改善消防官兵尤其是一线官兵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了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全面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深入落实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基础建设3年规划和“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保障标准化”的要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严格队伍管理和教育、训练、执勤,不断完善灭火救援机制,强化实战和夜间演练,抓好复杂条件下的救生、疏散、排烟、破拆以及现场救护等专业技能训练和技战术研究,全省公安消防部队的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和部队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先后成功处置了昆明“3·29”森林火灾、323国道“9·11”隧道坍塌、曲靖陆良“10·01”井喷、大理苍山“3·8”森林火灾、红河个旧“3·31”森林火灾、昆明官渡“4·7”建筑物坍塌、“5·2”迪庆梅里雪山雪崩等重特大灾害事故,圆满完成了昆明国际旅游节、第七届全国残运会、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各项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二、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
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受各种因素影响,我省消防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
(一)经济社会发展与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滞后之间的矛盾未从根本上缓解。我省公共消防安全总体管理水平不高,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欠账多,城乡消防保障能力不足;一些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不落实,特别是少数个体私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差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用火习俗难以在短时间内纠正,广大农村火灾防控基础较为薄弱,火灾危险性大。
(二)各种致灾因素增多,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各种困难、矛盾凸现期和安全事故易发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经济组织数量激增,人流、物流信息速度加快,火灾发生的几率不断增大。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火灾之外,恐怖活动、刑事犯罪、民间纠纷等都可能以爆炸、放火等极端形式出现,进一步加大了消防安全的不确定性,预防火灾的任务日益艰巨,消防工作面临着巨大压力。
(三)火灾隐患增多,严重威胁着社会公共安全。尽管我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但仍有大量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整治,“城中村”、“三合一”建筑仍然是火灾隐患整治的重点和难点,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突出。同时,随着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广泛运用,在推动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火灾隐患,一旦放松监管,极易酿成火灾事故,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全面抓好消防工作,省人民政府作了专门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消防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条重要保障线,在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消防安全纳入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统筹发展城乡消防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构建系统性强、功能完善的火灾防控体系,着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法制化、科技化水平,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
(二)强化责任主体意识,依法开展消防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统筹安排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
关键词:安全隐患;大型商场;防火监督检查;装饰材料
大型商场特色之一就是大,场地面积大、人流量大、物资密集。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阻碍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一些大型商场为了追求商场的美观程度和节省建筑成本,在商场建设的布局和空间设计中使用了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装饰材料,比如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和纺织装饰物等这些易燃材料。这些违规操作毫无疑问会增加火灾的发生率。因此,大型商场中的装饰材料安全检查一直是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项目。
一、大型商场中装饰材料中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大型商场作为一个人流十分密集的公共社交场所,其安全问题一直是消防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的消防技术水平也有十分显著的改进,并且人们的安全意识也越来越强,关于公共场合的消防安全设计已然成为公共场所设计的焦点问题。
目前,在大型商场设计中的装饰材料已经逐步符合消防安全法的规定,并且在一些大型商场中,还建立有专业的设备仪器房,例如计算机设备监控室和高压配电室、发电室等。然而,如今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一些大型商场被利益驱使,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片面的只关注商场装饰材料的整洁性和美观性,而对于涉及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性问题并未给予关注,因此这样的商场势必会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这种现象发生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建筑者和施工单位对火灾的危害程度没有清晰的认识对消防安全意识的缺乏。
另外,如今很多大型商场的内部结构都存在着孔洞,这些孔洞贯穿于整个大型商场建设中,其主要作用是通风和运送垃圾等。一旦大型商场中发生消防火灾,火灾引发的烟雾和火势势必会经过这些孔洞迅速蔓延至整个商场,更严重的也可能会造成立体燃烧。并且,大型商场的建筑构造本省较为复杂,当消防火灾发生时由于消防水枪的射程有限使得消防工作无法有效进行,造成巨大损失。所以,大型商场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想有效实施必须从源头开始,加强装饰材料的防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预防工作将危险从根本上去除,以确保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
二、商场中的消防安全水大型平的提高方法
1.配备适合的消防装置
以下将对各个灭火装置进行简要阐述使读者对其优缺点有大致把握
(1)二氧化碳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灭火装置,co2是不可燃烧气体,它的密度比空气大,能够附着在物体的表面上使得可燃物质与空气隔绝避免其燃烧,从而达到灭火目的。简单易操作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广泛使用。然而它的缺点也十分鲜明,co2容易引发爆炸,并且co2在空气中扩散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2)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是目前消防作业中使用得最频繁的一种灭火装置,干粉是由粉末状的无机盐组成,无机盐本身就有灭火的功能,并且能够流动于空气中,其灭火效果十分显著。但是它的售价相对来说些许昂贵
(3)水喷雾灭火器。水喷雾顾名思义就是利用现代化技术使水雾化再喷洒于火灾事故现场,通过水雾汽化,水雾是绝缘的可以在电器引发的火灾事故中运用此法,并且水喷雾灭火器的成本相对低廉。
(4)卤代烷灭火器。卤代烷能够阻断燃烧的化学反应,但是卤代烷是有毒气体,它会对臭氧层造成破坏。
2.设计科学的符合商场建筑的防火排烟系统
大多数大型商场都建设与核心商业中心的高层,所以一旦火灾发生,高空为火焰燃火提供空气,火势蔓延速度会十分迅速,为消防工作造成阻碍。并且,大型商场建筑是相对闭塞的,室内的结构也较为复杂,每个商铺联系紧密,这同样使得消防工作难以顺利进行。消防人员常常需要消耗较长时间才能到达现场,在消防人员到达现场之前的这段时间,商场必须依赖自身将火灾的危害程度尽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火灾产生的浓烟会模糊群众视野,也有可能会使人窒息昏迷,并且在闭塞的环境中,物质的不充分燃烧还会导致爆炸的发生从而危机被困人群的生命,也更加了救援的难度。所以,对于这些情况大型商场在建设时就应该设计科学的合理的防火排烟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在选择装饰材料时尽量选择耐火性能高的绝缘材料。
三、大型商场中消防安全保障的提升的具体对策
(1)大力推行防火阻燃的装饰材料的推广使用和管理。首先消防部门加大防火规定的宣传力度,并对商场选择合适的装饰材料提供指导。其次,消防部门加大对于市场上销售的防火阻燃材料的管理监督,制定科学合理的防火阻燃材料的管理规范,明确其标准;并对它们进行严格的检验和监督,以确保市场上销售的是安全的防火阻燃装饰材料。此外,严惩销售假冒伪劣的防火阻燃材料的商家维护装饰材料市场的健康环境。
(2)在大型商场中建设专门的自救逃生工具。火灾引发的浓烟会致使群众窒息,所以针对这个情况大型商场需要为群众设置专门的自救逃生工具处,例如毛巾,瓶装水、照明电筒和救生绳等。尽量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凡小部门应该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其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能,认真执行对大型商场装饰材料的防火阻燃监督检查工作。与此同时,商场监管者也应该对防火监督检查的重要性有一个深刻的认识,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工作,加强对于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提升商场人员的自救逃生技能。加强对装饰材料采购和使用的监督,确保使用的材料符消防规定,不断改进商场的消防设备,以减少火灾发生对人们造成的伤害。
参考文献:
【关键词】消防;社会化;现状分析;培训;教育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并且不断涌现出了一系列的新兴行业。另外,据数据统计可得,我国每年由于火灾而受到损害的人数在不断地上升,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更是不计其数。因此,消防工作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受重视。本文就如何消除火灾隐患,改善一些防火条件,落实一些有效的消防措施等一些消防问题展开讨论。
1 消防工作社会化存在现状分析。
1.1 消防机制尚未完善
消防部门的工作不只是它一个部门的独角戏,而是涉及到了很多其他部门,比如:公安、建设、工商、质监、安监、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因此,该部门的工作不是单枪匹马就能完成任务的,它需要多部门进行联合去完成任务。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消防部门一个挑大梁,其他部门没有积极配合。由此可知,我国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尚未形成。
1.2 我国消防中介组织存在着不少缺陷
虽然在我国的消防工作社会化中,我国消防中介组织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是这个组织仍然不太完善,存在些不小的问题。
(1)法律规范有待完善。我国的《消防法》,只是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一个大概方向的规定,然而一些详细的地方却没有规定和说明,比如成立条件、运行程序、监管等等方面。
(2)消防中介组织服务范围还是太小。目前,我国的消防中介组织服务范围主要局限于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以及维护保养、消防产品生产的认证和产品的检测等,然而关于其他的业务则是很少开展或者根本就没有开展。例如,行业协会没有重视和发挥行业管理以及自律的功能。
(3)缺乏相应的社会消防人才培训机构。就目前现状来看,我国独立的社会消防培训机构几乎是没有的,这就对我国的消防专业人才的成长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
(4)难以保证一定的公正性。目前么我国的消防中介组织官办色彩依然严重,不仅服务意识太浅薄,而且也不能保证一定的公正性。比如,一部分消防中介组织,与公安机关或消防机构有着极大关联。而这些组织自以为身后有着靠山,所以他们的服务意识比较差,甚至会出现自定收费标准,强制指定服务项目等等不良现象。
1.3 没有充分发挥社会各单位的责任主体作用
我国消防管理机制并不完善,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对其的管理方式主要是采用一些行政手段。而关于社会各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主要是通过两个方式落实的,一是“红头文件”等行政命令手段,另一种则是对于那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后然后督促其负责人整改火灾隐患。然而,我么却忽视了作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是社会各单位,消防管理工作通常是习惯于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和要求,这样就导致了单位缺乏自主性,并且依赖性十分严重,造成了角色错位现象。
1.4 群众参与消防管理的机制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实现消防安全的基础之一就是群众们的参与,这点在《消防法》已经明确点出此为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原则内容。然而,这一机制在我国却并不完善,存在着诸多问题。第一,由于我国的公民社会不够成熟,并且公民们那种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十分淡薄,所以群众们的参与主动性比较差;第二,由于我国政府信息不是十分透明,导致了群众无法参与,也就是参与渠道的不畅通;第三,政府应该对群众参与消防活动采取一些必要的激励政策,对参与灭火的补偿制度以及志愿者的补助奖励进行进一步的完善;第四,基层自组织能力差,没有公民参与的平台。
1.5 消防培训基础设施条件差以及缺乏相应的师资力量。
关于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我们都知道,然而任何工作的开展,基础设施以及师资力量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好的设施条件,再加上雄厚的师资力量,才能保证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然而,真实现状却是我国的培训基础设施稀缺并且培训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再加上消防培训内容不精炼,培训的时间也不切实际,这对我国的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产生了很严重的负面影响。
2 关于加强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的方法探究。
2.1 加强资金投入以及师资力量的建设
为了加强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我们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出一些功能强大并且专门性的消防教育培训基地,这样就能保证了专业性的消防人才不断流,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在建设培训基地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其综合性,可以适当地建立一些综合模拟实验室,并且要紧密结合一些有效的消防培训活动。另外,由于消防教育培训有一定的专业性,所以在培训的过程中,需要一些经验足的专业性人员对新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因此,师资力量不可忽视,我们需要一些高素质的消防教育培训师资力量。
2.2 加强相关人员的素质,提高管理水平
我们为什么要采取相关的消防教育培训呢?就是为了进一步地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以及消防管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预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我们要完善我国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保证人们从意识上提高对消防安全的重视。
2.3 精选内容,多手段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的好坏,关系着培训的效果如何。因此,我们首先要对培训内容进行精选,然后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针对不同的培训人员进行因材施教。在培训前,首先对受训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摸底,然后针对其需要讲解所需知识,一定要把握培训的重点,尤其是那些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又十分容易忽视的问题,要再三给受训人员进行强调。
2.4 检验培训效果,想办法调动受训者的兴趣
在任何时候,兴趣永远是第一任老师。因此,我们要想办法充分调动受训者的兴趣,那么这就要看培训施行者的手段如何了。授课老师,要提高授课技巧,学会举例说明,针对受训人员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手段。要对培训效果时时检测,然后再 对培训手段进行改革。
参考文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J].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
[2]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2]52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J].焦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
每逢进入冬季,天干物燥,很容易引发火灾。因此,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的“消防宣传日”。而11月9日的月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这既是对消防工作的警示,也是对火警电话的宣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19消防宣传日发言稿,供大家参考学习。
119消防宣传日发言稿1公安部消防局119消防日主题是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下面我们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吧!
为扎实开展全国“119消防日”活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以及社会单位、广大群众重视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落实冬春火灾防控措施,有效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公安部消防局日前下发了开展2019年“119消防日”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9年“119消防日”活动的主题是“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各地要围绕这一主题,及早制定工作方案,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联合综治、教育、民政、文化、安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团体,深入开展以社区企事业单位务工者、居民群众为重点对象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辖区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商市场、歌舞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完善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工作机制,开展全员“一懂三会”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发动社区民警、物业管理员、社会综治网格员、社区保安员、消防志愿者、热心消防公益人士,主动为外来务工、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群体提供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上门协助查改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
各地要在积极运用传统宣传方式的同时,力求观念、手段创新,着力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既要广泛运用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宣传橱窗、标语挂图、大型广告牌、消防站、消防宣传车、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宣传资源和阵地,又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户内外视频、交通工具广告、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及互联网、“两微一端”等媒介的作用,全方位、多层次、高频次地刊播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普及消防常识。
各地要结合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依靠基层政权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发展壮大消防宣传教育队伍;推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及社区群众团体组织开展的领导干部素质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岗位职责培训,以及文娱体育及民风民俗活动等内容,最大限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119消防宣传日发言稿2一、活动目的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学习活动、消防专项检查,达到“珍爱生命,远离火患”的活动目的;广泛动员员工关注消防安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营造全员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将消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
二、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远离火患。
三、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20x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的有效实施,公司特成立“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小组,全面负责“119”消防宣传日的组织与宣传工作,指导各部门扎实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日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策划、宣传
时间:各车间、以“珍爱生命,远离火患”为主题出一期板报,公司将于11月9日进行板报评比。
(二)开展清剿火患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入冬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
各车间、中心对所属区域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检查出的隐患以隐患台账形式上报安全环保处备案。结合集团公司冬季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消防设施入冬前的维护保养及消防设施检测工作,公司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消防安全检查考评表(试行)》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远离火患”为主题系统全面消防安全隐患大清查。
(三)邀请县消防大队进行消防指导
为了使员工了解消防工作,掌握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公司邀请县消防大队人员进企业,对公司的消防工作进行指导,跟公司消防队员互动一起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公司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四)开展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培训
由公司组织分期对各车间、中心班组长以上员工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促使车间五大员、班组长带动广大员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各车间部门、重点防火单位因根据所属区域不同火灾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灭火演练。消防队负责配合。
119消防宣传日发言稿3老师们、同学们:
每逢进入冬季,天干物燥,很容易引发火灾。因此,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的“消防宣传日”。而11月9日的月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这既是对消防工作的警示,也是对火警电话的宣传。
提到消防,同学们自然会想到令人毛骨悚然的“火灾”二字。火,带给我们光明,赋予人我们温暖,但火灾也曾夺去了无数的生命,留下了累累伤痕。大火曾用血淋淋的数字和惨痛的代价,给我们敲响了安全防范的警钟,身处人员密集的校园中的我们,应在脑海中长鸣“119”的警铃,提高防火的意识和技能。对于我们小学生,遇到火灾时,该如何逃生自救呢?针对这个问题,消防专家介绍了在公众聚集场所遭遇火灾逃生自救几法。请同学们仔细听好:
一、要了解和熟悉环境。当你走进商场、宾馆、酒楼、等公共场所时,要留心太平门、安全出口、灭火器的位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疏散和灭火。
二、要迅速撤离。一旦听到火灾警报或意识到自己被火围困时,要立即想法撤离。
三、要保护呼吸系统。逃生时可用毛巾或餐巾布、口罩、衣服等将口鼻捂严,否则会有中毒和被热空气灼伤呼吸系统窒息致死的危险。
四、要从通道疏散。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梯等。也可考虑利用窗户、阳台、屋顶、避雷线、落水管等脱险。
五、要利用绳索滑行。用结实的绳子或将窗帘、床单等撕成条,拧成绳,用水沾湿后将其拴在牢固的暖气管道、窗框上,被困人员逐个顺绳索滑到地面。
六、为低层跳离,适用于二层楼。跳前先向地面扔一些棉被、枕头等柔软的物品,以便“软着陆”,然后用手扒住窗户,自然下滑,以缩短跳落高度。
七、要借助器材。通常使用的有缓降器、救生袋、网、气垫、软梯、滑竿、滑台、导向绳等。
八、为暂时避难。在无路逃生的情况下,可利用卫生间等暂时辟难。避难时要用水喷淋迎火门窗,把房间内一切可燃物淋湿。在暂时避难期间,要主动与外界联系,以便尽早获救。
九、利用标志引导脱险。在公共场所的墙上、顶棚上、门上、转弯处都设置“太平门”、“紧急出口”、“安全通道”、“火警电话”和逃生方向简头等标志,被困人员按标志指示方向顺序逃离,可解“燃眉之急”。
十、要提倡利人利己。遇到不顾他人死活的行为和前拥后挤现象,要坚决制止。只有有序地迅速疏散,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
关于消防安全的常识还有很多,请大家本周在家或在老师的许可下,登陆“中国消防网”等相关网站,了角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
同时,为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国家明令禁止学校、机关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中小学参加灭火。因为,同学们正处于成长发育期,还不具备成年人的思维和体力,普遍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和经验,遇到紧急情况,往往处理不当,发生伤亡事故。如发现火灾,最重要的是尽快脱离危险,撤离火场。这样做既可以保证自身安全,也为大人们灭火提供了方便,使他们可以集中精力灭火。从这一意义上来看,保护自身安全也是对灭火工作做出了贡献。
119消防宣传日发言稿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每年的11月9日是中国的全国消防日。在电话号码中,119是火灾报警电话,与11月9日中这3个阿拉伯数字通形同序,易为人们接受,而且这一天前后,正值风干物燥、火灾多发之际,全国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冬季防火工作。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于是从1992年起把这一天定为全国消防日。
提到消防,同学们自然会想到令人毛骨悚然的火灾二字。是的,火,带给人们光明,赋予人们温暖。但是火也吞噬了无数生命,留下了累累伤痕。我们不会忘记,x年11月24日凌晨,俄罗斯莫斯科人民友谊大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近200名学生受伤,41名学生死亡,其中,中国留学生受伤46人,死亡11人。这场大火用血淋淋的数字和惨痛的代价,给我们敲响了安全防范的警钟,警醒我们火灾是威胁日常学习、生活安全的重要因素。身处人员密集的校园的我们,应在脑海中长期鸣响“119”警铃,提高防火意识和技能。希望大家能做到“三懂”、“三会”。“三懂”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增强消防意识;懂得火灾形成的原理,不玩火;懂得火灾预防,积极开展消防宣传。“三会”即学会火灾报警方法,学会使用灭火器扑救小火,学会火灾自护自救的方法。要时刻牢记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消除火灾隐患,防微杜渐,防范未然。
我想每一个人都不能也不应该忘记安全与生命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
安全是师生幸福生活的保证,安全是学校健康发展的前提;安全不仅关系师生本人、关系学校、关系家庭,安全同时也关系到我们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和整个民族。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进步,现代化的设施越来越多,我们每天都要与火、电接触,在这里,我希望同学们不要玩火,安全用电。我们要创建"平安校园",保校园宁静,让同学和老师平安。希望全校师生都能把安全作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第一准则,都能学习和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知识,了解一些在紧急状态下的急救、自救方法。
同学们,我们热爱生活,我们在校园中演绎活力,憧憬明天;我们珍爱生命,我们在生活中处处留意,拒绝伤害。让安全的意识常驻我们心间,让生命的绚烂闪耀我们四周!
119消防宣传日发言稿5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1月9日,是“世界消防日”,11月9日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这时候正是我国秋冬季,风干物燥,火灾多发。消防安全知识的贫乏,消防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从1992年起,我国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的“消防宣传日”。
作为小学生,我们怎样防止消防事故的发生呢?在此,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以及汽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2、自觉爱护校园内的各种消防措施,如消防栓、灭火器等。
3、在教室里,不准随便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器设备。
4、放学之后,要记得关掉电器,并切断电源。
当遇到火灾时,如何逃生自救呢?消防专家介绍了在公共场所遭遇火灾时逃生自救的方法,请同学们仔细听好:
1、要了解和熟悉环境。
当你走进商尝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时,要留心安全出口、灭火器的位置, 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疏散和灭火。
2、火灾袭来时,不要慌不要乱,及时拨打119或向周围求救。
3、要迅速撤离。
一旦听到火灾警报或意识到自己被火围困时,要立即想法撤离不要贪恋财物。
4、要从通道疏散。
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梯等,也可考虑利用窗户、阳台、屋顶、落水管等脱险。
5、要保护呼吸系统。
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否则容易中毒、或者被热空气灼伤呼吸系统软组织窒息致死。
“远离火灾,创造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关爱生命,更加关注消防安全,愿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着爱,爱自己,爱亲人,消防安全,从我做起。
谢谢大家!
关键词:高校消防安全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 (2010) 07-189-02
本次调研以合肥高校大学生为调查对象,选取了五所学校(中国科技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新华学院、三联职业技术学院),以随机偶遇的方式在自习室、图书馆、路上、寝室发放问卷共计1750份,各学校的问卷份数=该校在校生数量%。具体分布如下:中科大300份、安大500份、安农大370份、新华学院300份、三联280份。最终回收、筛选、录入有效问卷1399份。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威胁高校消防安全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并对其逐一分析,提出对策。
1现状及原因分析
1.1学生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和消防技能匮乏状况及原因探析
1.1.1主观上主要是学生存在侥幸心理,对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隐患未能引起应有的重视
调查显示,82.6%的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主要原因是学校器材配备不完善、心存侥幸等。12.7%的学生承认身边存在有意破坏消防器材的行为。同时,笔者通过与校管理者的访谈了解到学生故意破坏消防设备的行为,如打碎消防栓玻璃门,随意玩用灭火器,偷用应急照明灯的电池等。此外,数据还反映大部分学生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学业或其他方面,对消防安全持忽视甚至漠视的态度,其中71.1%的学生表示“偶尔关注”日常生活中身边的消防安全”。消防安全意识的薄弱成为威胁校园安全的根本的人为因素。
学生消防安全意识的薄弱还反映在消防知识储备和消防技能的欠缺上。70%的高校学生不清楚如何使用灭火器,65.5%的学生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火灾逃生技巧缺乏必要了解,仅50.1%的学生回答这“知道一点点”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相关火灾逃生技巧。
1.1.2客观上有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
(1)应试制度的影响。目前中国的学校教育依然是以应试教育为主导,从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到中学乃至大学教育,学校课程设置中缺乏对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和技能的培训。灾害教育的欠缺使得学生面临火灾不知所措,缺乏危机应变能力和自救逃生技巧,常常导致不必要的损害。
(2)学校管理者宣传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教育力度和管理方法。
1)受众面低。消防安全的管理主要由学校的保卫处和后勤部门负责。虽然也做了许多工作,如网站宣传,发宣传手册,进行消防讲座和演练等。但这些教育的受众面并不广,宣传并不十分到位。据本次调查,仅有27.4%的学生通过广播站获得消防知识,同时通过简报和网络平台方式的学生也仅分别占37.2%和15.6%。笔者观察发现,合肥高校网站宣传多在保卫处自己的网站页面上进行,而学生很少登录保卫处网站的页面,所受关注度较低。消防演练只在一小部分人中进行,大部分人还是不知道如何对消防器材进行实际操作。
2)未充分发挥学生在宣传消防安全上的积极作用,未将学生纳入消防教育的主体地位。在管理者和学生互动方面,出现了矛盾的状况。在“你会通过哪些途径参与治理消防安全?”问题中,44.6 %的回答者选择“很想参与治理,但找不到途径”。 而“主动和学校沟通,表达自己看法”的人数仅达9%,更多的学生倾向于通过学生社团或学生会参与其中。目前,关于消防安全的社团或学生组织还是非常少的。
3)方法上,采取的宣传教育途径不够丰富。在回答问卷中“学校主要通过哪些方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这道多选题时,回答者选择“板报”高达56%,而“宣传册”的达到49.6%。这说明学校的教育方式有所增加,而没有达到“丰富、多样”的水平。在具体实践教育方面,61.7%的回答者确定本校没有进行过火灾模拟演习。由于实践教育的不足,大部分学生未能掌握具体操作方法。47.5 %的回答者表示“没试过,不清楚”如何使用灭火器。这些技能不是简单的宣传册就能解决的。这突显了管理者的消防安全意识需要向深度进一步发展。
4)部分学校对消防安全投入的人力物力不足。
(3)校园消防文化不浓厚。
1)鲜有学生组织参与校园公共安全的治理
2)学生群体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度不够强。
3)学校外部的消防组织(如消防大队等)与学校进行的合作教育力度不够。
4)校园里宣传消防安全的时间间隔太长,往往是一年只有一次。
(4) 随着社会经济和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高等院校的基础设施得到显著的提高。就合肥的几所典型高校而言,都配备了比较完善的消防设施,并注意维护和更新。但是,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部分消防设备损坏或者不能打开。在老区校园,由于老式建筑多,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例如电气线路老化。最主要的原因是消防经费投入较少,制约了基础设施及时更新维护。此外部分学校宿舍内的供电量和电器配备未能满足学生当下的生活需要(如:电热器、空调、微波炉等),易诱发学生在宿舍内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行为。由于硬件设备未能满足学生需求,学生和宿舍管理者之间常出现,“宿管查、学生藏”的局面,使得消防隐患未能得到解决。
1.2高效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和原因分析
1.2.1学校领导者对消防安全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
学校的消防工作有效开展直接关乎校园的安全稳定,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虽然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火灾的偶然性,导致部分学校领导存在侥幸心理,对消防安全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他们以人力、财力、物力有限为由,宁可将大部分的资金投入到科研、教学工作中去,忽视对消防技能的培训、消防器材的使用、各种火灾的模拟演练等,也忽视了对消防器材的维护与更新,最终容易导致火灾伤亡过大现象的出现。调查显示61.7%的人选择学校“没有”组织过火灾模拟演习,只有22.2%选择“有”。
1.2.2学校对师生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不足
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至关重要,只有经常系统地给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才能逐步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将火灾发生的人为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高校防火工作一般是保卫部门承担,但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有的学校甚至从来没有组织过应急疏散、火场逃生自救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习,宣传工作仅限于黑板报、传单等宣传形式,缺乏生动性和活泼性。网络在信息时代是传播信息的重要途径,在高校计算机的使用率特别高,可是只有15.6%的学生选择了“网络平台”这一宣传方式,说明高校在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方面做得还不够全面。
1.2.3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工作不严格
调查中部分高校由于种种原因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方面存在不完善的方面,没有形成科学、规范、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宣传体系,存在管理措施软弱无力的现象。如在例行的消防安全检查中,一些高校往往等到有了防火指示,才匆忙检查一下,敷衍了事,也常因为行政干预和经济不及等因素,对于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未能按要求进行处罚和整改,使得整个检查工作流于形式。学生给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打分,其平均得分是6.5,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做的不尽如人意。
1.2.4完善及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上存在不足,消防管理缺乏力度
在调查中有些高校没有很好的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由于对消防责任事故的认定、奖励与处罚等方面没有详尽准确的规定,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 缺乏处罚依据。同时,部分高校在学生宿舍发现违章大功率电器,采取收缴、统一保管,毕业时还给学生的办法。但是因保卫部门没有执法权,无发检查学生的柜子或着抽屉,或者查到了违章使用的物品,但因为没有处罚权,往往止于口头批评,减弱教育力度。
2对策
2.1学校要保证资金投入,拓展经费投入渠道
在现有的条件下,各高校应将那些耐火等级低,电气线路陈旧老化的老建筑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翻建,同时加强新校区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此外,根据学生需要,提高宿舍楼内的电器配备和用电配给水平,从客观上减少消防隐患。
同时拓展经费投入渠道,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更新升级。定期定员进行检查,第一时间维护破损的器材。鼓励民间资金进入高校消防安全领域,可以成立消防专项基金,保证经费投入。
2.2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学生消防技能
2.2.1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必修课程引入高校课堂
如果高校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教育的必修课程,并采用考试的方式来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学生应学业要求,这就可能会使教育效果显著。军事训练教育具有数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因此可在新生军训过程中增加传播消防技能、组织模拟演习的环节。
2.2.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1)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高校学生接触网络较多,可以共享制作精良的视频短片。开展主题论坛、辩论会、联欢晚会、消防知识竞赛等参与性强的活动吸引学生;在校报校刊、校内网页、闭路电视等媒体开辟专栏;在校内主要路口建设户外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牌;组织学生参观校外消防站、参加消防演习等,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营造浓厚的氛围,学校从科学发展的高度上抓紧抓好消防法规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学生的消防意识。
(2)实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校应该针对学生群体的特点,制定符合本校实际情况的紧急疏散和灭火方案,定期开展消防模拟演习。由专门部门负责演习方案的调研、制定和实施,并且对结果经行分析和整理。及时收集学生的反馈信息,总结经验,及时公示。
(3)提高学校消防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定期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2.3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文化氛围
(1)实现校园消防安全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一方面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建立相应的学生社团组织,实现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由学生向学生”的传播和发展。在增强大学生公益心和爱心的同时实现消防意识和民主意识的提升。学校要开展多种渠道让学生参与到消防工作中来,从而形成人人关心消防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学校要加强与校外消防部门的合作,定期邀请专业的消防人员到学校开展讲座和培训,让校外的消防文化走进校园。
(2)要利用闭路电视、有线广播、校园互联网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同时要发挥校园宣传栏、标语牌、板报等传统平台营造浓郁的消防安全氛围。
2.3建立完善的校园安全治理机制
(1)我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高校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奖罚分明。
(2)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明显增强,调查中绝大部分的同学都希望“学校和师生共同管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这就要求学校领导层更新管理理念,引入治理的机制,在消防工作中注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参与其中。如在学生会设置专门机构共同监管学校的消防检查工作、让学生共同参与组建学校义务消防队的活动。
(本文为安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高校公共安全事件的防范与治理机制研究―来自合肥市各高校的实证调查”(项目编号30037)的成果。该课题的指导师为方爱东、张华,负责人为胡海燕,参加者有张同婷、谷雪、黄勇。)
参考文献:
[1]简敏.校园危机管理策略创新:当代高校稳定的现实选择[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
[2]刘寒.高校消防安全问题分析及预防对策研究 [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
[3]杨政,金义重,刘引红,叶舟.对我国高校消防教育现状的调查研究 [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0(7).
【关键词】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近年来,全国许多在建工程(正在建设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改造工程)因电焊、电线短路等原因引起火灾的案例屡见不鲜,造成了重大的财产和人员伤亡,有的甚至造成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如央视新建大楼火灾、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楼工地火灾等都属于典型的在建工程火灾事故。笔者通过深入在建工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普遍存在较大的消防隐患和管理漏洞。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分析近年来在建工程火灾案例,结合笔者参与孝感在建工程的检查,在建工程的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单位应负责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实际中,许多施工单位重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而忽略消防安全,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单位多层转包或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无法贯彻落实。
(二)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建工程工作人员由于多系临时工,多为市区附近的农民工,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管理人员赶工期,忽视消防安全管理,随意随意让无证电工、焊工等操作人员上岗,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全国发生的在建工程火灾多为此类原因引发。
(三)易然可燃材料多,存放不符合要求。在建工程存放可燃易燃物多,现场使用大量油毡、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 装修材料等易燃、可燃物品。一般来说,这些可燃烧易燃物品存放在临时搭建的简易用房内,而这些简易用房的耐火等级本身就不符合要求。同时,一些工地受场地制约,没有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放在消防车通道上,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极大的损失。
(四)用火用电不规范,易引起火灾。新时期,在建工程多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建造,各种用电设备多,临时线路多,线路纵横交错点多,一旦发生跑电或漏电,极易酿成火灾事故。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随意动火动电或在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动火动电的现象,电焊、气焊等火花飞溅到可燃装饰物或防保网等可燃物品上极易引起火灾。
(五)未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不能满足扑救初期火灾需要。对于在建工程来说,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建筑灭火器,消防安全警示标志、临时室内、外消防给水设施。从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是相当数量建筑工地未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二是虽配备了消防设施但却不符合使用要求,不能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加强在建工程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的建议
(一)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不仅是施工单位的职责,也是建设和监理单位的职责。新《消防法》第九条已明确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以笔者所在的孝感市为例,根据湖北省总队的《全省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察方案》和《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察记录表》,明确了在建工程责任体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坚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要开展定期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三)强化在建工程人员岗前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消防意识。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备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加强在建工程现场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消防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的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保障在建工程具备以下安全使用条件:1、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2、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3、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4、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预防的作为新时期消防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主要部分,只有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人员岗前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妥善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才能逐步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的发生。
Abstract: The author of the paper, on the base of the current status of fire supervision and enforcement,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fire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se problems, and finally proposes some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fire supervision and enforcement.
关键词: 消防监督;消防执法;消防法律
Key words: fire supervision;fire enforcement;Fire Law
中图分类号:D63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9-0221-01
0引言
消防监督执法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它是国家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社会安全的有效措施。文章主要从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人手,提出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的几点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1当前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执法程序把握不够准,出现混乱现象一些监督执法人员业务不够熟,行政处罚程序把握不够准,没弄清楚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处罚呈批和下发处罚决定书的时间顺序。各地公安消防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处罚在前、审批在后,处罚在前、听证在后的错误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章。目前,忽视行政处罚的前置条件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部分单位在行政处罚前置条件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有些单位在处罚过程中对执法文书的送达也不够规范,存在随意性。并且有的文书填写不够规范。
1.2 消防执法环境不容乐观,存在干预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目前各级政府都已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大局意识,这样在执法过程中,当审核一些大型的工程项目时,政府往往要消防部门以经济发展为重,让其项目未审核先施工,未验收先使用,这样就极有可能留下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1.3 监督执法不够严,力度不够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些因为业务不熟,使有些违法违章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对于一些消防违法行为没有依据具体的违法事实进行处罚,这样不但放纵了违法者,给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有些因为主观或客观因素,对违法行为降格从轻处理,不能让违法违章者受到真正的法律震慑和教育。
1.4 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够高,制约着监督管理水平就目前来讲,消防监督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不能更好的适应消防监督工作的需要,主要是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人员自身的专业知识结构水平不够高和业务不够精,是制约现阶段消防监督工作的主要因素。由于目前部队干部实行的是三年晋职,四年晋衔,这样一来一些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岗位最多是三年,少则一年甚至几个月,这是极不利于监督执法工作的。
2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2.1 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部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薄弱。对其严肃性、重要性认识不足,重执法实体,轻执法程序,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主要还是由于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不够高,除了一线的执法人员自身的问题,一些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也不够强,对于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之。
2.2 法制体系不健全,约束机制有待加强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法制体系还不够完备、健全,消防法律法规属干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健全和完善也需要一个过程,而且,法律终归是落后于实践的,落后于社会发展的,不可能在制定法律时就能预见并穷尽未来的一切。笔者建议要想解决行政干预的问题,就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约束机制,纳入干部的绩效考核中。
2.3 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目前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不容乐观,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缺乏防火责任人的意识和观念,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甚至是防火重点单位有关人员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
3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的措施
3.1 强化“执法为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知。广大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各级主管部门要强化“执法为民”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 依法履行职责。
3.2 依法行政,完善消防监督执法程序①健全和完善消防监督执法程序。②严格消防执法程序。③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3.3 积极探索消防监督专业化、有偿化的新路子消防监督工作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特点,要大力发展和充分发挥各类和服务性质的中质组织作用,发展社会上诸如法律、会计、建审、特种设备检测等与消防监督工作有关的中介组织,由它们来承担部分消防安全咨询、科技指导等有偿服务项目,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仲裁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改变消防监督员包办代替政企不分的工作方法。
3.4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营造一个全民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并纳人工作责任制,要以新《消防法》的颁布以及公安部的新颁布的三个令等法律法规制度的实施为契机,深入学习国发[2006]1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内外火灾案例及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等,使各级领导、各部门、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自己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形成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努力的营造一个全民参与消防的社会良好氛围。
关键词:消防;消防法;法律;法律体系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fire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of our country, points out the practical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fire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in order to make our current system of fire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market economic system, from the proposed several suggestions to reform the fire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in china.
Keywords: fire; fire protection; law; legal system
中图分类号:D922.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概述
追溯到几千年前我国消防工作就已经开始实行了,相应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也就随之形成。在1998 年 4 月 29 日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这也是我国消防的基本大法,为后面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法律保障。到后来建立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9年有对现行《消防法》和公安部令规章进行了修改,又从消防工作全局和行政监督管理者的角度来规范了开展消防工作的具体法则。下到各地方的消防法规和规章,上到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的形成,共同组成了我国当前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可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执法的层层深入,使得消防法律法规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突显出了许多问题,因此,健全和完善目前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构建良好有效的消防环境,预防各种火灾及火灾隐患的发生已成为我国社会快速发展的有利保障。
二、目前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1、我国消防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不被重视。
消防法只是各部门中规定的特别行政法,主要是对国务院及各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建设、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所进行的消防行为进行规范,在我国暂时还没有一部可以规定国家机关消防行为的组织法,因此,在具体实施消防法规时很难进行,容易出现国家机关的行政部门违反了消防法而得不到相应法治的难堪局面。
2、我国消防法体系设置的内容不广泛。
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内容涉及面不全,现行《消防法》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消防法律责任主体主要有机关、企业、团体、事业等单位及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和公民,对于目前火灾隐患比较突出的“九小”场所则缺乏有效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3、我国目前消防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是某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太抽象,太过于笼统,真正实施起来相当困难。其次是消防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规定不科学,没有综合考虑各地经济主体的实际差异。再就是消防法中对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履职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如在对公共消防安全的建设、管理及维护上都没有提供可靠法律保障。
三、建立和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具体对策
1、重视消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根据我国宪法中确定的民主和法制的原则,对任何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都一定要有法可依。所以,可以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和消防工作的特点,并参照国外或台湾等地区的做法,加快制定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组织法》出台。要明确各行政机关和消防机构之间的职责和联系,要重视消防法在我国宪法中的重要地位,要制定出相关的公安消防机构管理体制来适应行政机构改革的需要和社会主义发展的需要。
2、进一步增加我国消防法体系设置的内容
从目前的消防法中得出,各行政单位内部也应该建立完整的消防安全责任机制,要进一步增加我国消防法体系设置的内容,尤其是在消防行政中相对人的职责要加强加大,建立一个完整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就目前我国消防法律体系不健全,总体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不管是各行政单位还是个人对消防安全不太重视,在履行消防执法时没有足够的安全职责,一旦出现消防安全隐患,单位进行行政追责的不多,再说一般要进行行政处分还得等消防部门查出相关的消防问题才能加以追究,这样就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因此,要加大我国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立法,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并把消防教育也归于国民教育中去,要求各单位和个人能应付消防监管的工作,保证消防安全。同时按照违法必究的宪法要求,限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不力被处罚救济的时间、途径,制定国家行政机关违反消防组织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等。
3、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规章,提高监督执法水准
要想完善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就要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可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消防监督人员流动性大,稳定性差,在执法过程中监督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对于重大火灾隐患及大型工程建设等就很难开展,因为这需要一批较高专业素质的执法人员去进行,万一监督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不高,就很容易造成业务中断,发生不必要的矛盾。为了满足国家法制化进程的需要,因此,对消防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要求也就越高,要不断完善监督执法的规章制度,还应提高执法监督的水平,来确保执法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
4、不断提高消防技术标准
按照行政立法实用化要求,在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中就要针对每一消防行为,确立每一行为的模式和消防技术标准,要出台相应的高性能化的防火规范,要使消防技术标准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的与国际消防技术标准靠拢,以此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5、建立相关的消防评估的法律文件
在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中除了要建立相关的法律,还应建立一定的评估法律文件。评估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很多,要根据不同的评估对象来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来为消防实践服务。一般的评估方法有:预先危险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事故类型和影响分析法等等。
总之,我国要建立健全的消防法律体系是一件十分复杂的工程,要一步一步来进行、来实施,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 聂传红, 关于我国消防法规体系立、改、废的思考[J]攀枝花学院学报 2004.12.:27- 29.
[2] 孙辉, 韩杰, 关于消防执法几个问题的探讨 [J] 武警学院学报2004.10:23- 25.
关键词:消防工程 检测 未来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社会中介组织是指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和信息咨询及培训、经纪等各种服务,并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公司是专门服务消防管理的中介组织(机构),主要对验收工程和建筑内部的消防自动系统实施技术检测,为消防监督机构和建筑业主提供消防自动系统运行情况,承担着部分社会消防管理职能。在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不断加快,消防监督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社会面上火灾隐患大量存在,各类事故频频发生的今天,培养和壮大消防中介组织,借助社会力量不断强化对企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是推进消防监督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举措。 一 面临的不足1、市场管理无序,社会竞争不规范。在许多地区,消防中介组织行业门槛较高,地方保护主义也很激烈,跨地市尤其是跨省经营非常困难,造成单位可选择余地较小,形成一定范围内市场垄断。在此情况下,导致消防中介组织独家经营,更多时候不是去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而是在怎样搞好与行业主管部门关系上下功夫。而有些地区则相反,只要有检测资质都可以开发检测业务,又造成了检测公司之间恶性竞争,“低价位服务,低质量检测”现象时有发生,不能确保消防安全检测的质量。
2、专业人才缺乏,队伍素质不强。一个检测机构的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作为从事消防安全检测的人员,应该具有比较丰富的基础理论知识和防火的专业知识,同时,作为直接从事检测的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不少中介组织成立之时就缺乏必备的专业人才队伍,成立后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考试又跟不上,由此造成中介组织的服务质量不高,中介组织形象和社会信誉也大大降低。
3、检测仪器监管不足。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的主要技术特点是对隐患进行“点对点”的检测,如果没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可以说,检测毫无意义。有些检测机构就是在不完全配备或没有配备仪器的情况下开展检测工作的。象这样的检测质量是可想而知的。并且,由于这些检测机构的仪器不配套,投资成本低,检测的服务价格低,使检测市场进入了一种无绪竞争状态,也严重影响着新的检测技术引进和开发工作。
二、关于加强对建筑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行业的建议我国消防工程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检测行业充满发展的潜力和希望,社会生活对检测的需求更加迫切。因此检测行业的发展方向是实现检测产业化,最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公正性的中介机构。因此检测机构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做到:
1.更新观念,准确定位。首先,要树立服务观念。长期以来,我国检测业将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与服务性对立起来,而随着我国检测业与国际接轨,检测市场化的推进,检测人员必须更新观念,将检测定位为一项特殊的技术服务。既然是服务就必须讲究信用、态度和服务质量,这种服务不是指牺牲检测公正性去迎合某些客户的需要,而是在确保检测公正性的前提下提高检测服务的满意度。只有提供满意服务的检测单位才能在公平的检测市场环境下生存发展。其次,树立现代企业管理观念。作为检测机构来讲必须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观念,借鉴和利用一切企业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手段来促进检测机构健康发展。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未来检测单位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人才的竞争。国外同行一旦进人我国市场首先展开的便是人才争夺战。目前我国的消防工程检测行业的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而且我国大专院校也没有开设相关的专业,所以对于我国的检测行业来讲最缺乏的是专业人才,而检测人才的培养是整个检测行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检测人员内部培训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上建立一套完善的培训制度。经培训合格,并通过全国有关资格考试后,才可上岗。现行培训制度以上岗培训为主,缺乏专业的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国家应在消防专业院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职业消防培训机构,使其能培训更多的消防专业人员。承担消防安全评价、检测、验收,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咨询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消防安全评价结果负法律责任。
3.完善立法,规范行为,科学规划,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对消防中介组织进行合理规划和指导,还要严格控制消防中介组织的数量,防止过多过滥。只有明确消防中介组织的组织规则,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执业登记,才能便于合格的中介组织按照规则成立自己的组织。明确消防中介组织的行为规则,才能够保证消防中介组织行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使其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树立自律意识,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对单位消防安全的条件进行评价是现代消防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建立消防中介组织的行为规则的关键,因此要建立消防安全评价制度和科学评价体系,这样有助于各级政府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宏观指导和监督。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可比性的消防安全等级评价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价制度,并由相应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来实施。
参考文献:
[1] 黄金印, 傅智敏, 张兵. 消防专业教学改革探讨[J]. 武警学院学报, 2004, 20(2): 64-67.
[2] 顾慧丽. GB 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国家标准使用手册[M].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6.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监管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要求,各级政府负责属地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各主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
(二)坚持统分结合、共同监管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职责,其他各主管部门分行业、分系统负责。
(三)坚持层层把关、全程监管的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规定,各审批主管部门要严格消防涉及事项审批,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坚决杜绝出现“不批不管”、“未批失管”等不良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职责。
1.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责。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线负责。
2.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度,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3.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完善社会消防保障体系,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一并付诸实施。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社区建设内容,提升村(居)消防工作水平。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5.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6.组织开展重点防火时期、重大节假日和有关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7.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二)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1.各职能部门、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行政负责人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依据有关规定,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工作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
2.发改部门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协助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在建设项目审核工作中,将消防相关要求纳入核准内容,确保消防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保证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经贸部门负责排查商贸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规范商贸企业消防安全行为规则。
4.农村工作部门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好指导、督促落实农村消防事业发展。
5.教育部门负责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课程,排查所属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6.科技部门负责会同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消防科技研究开发,组织有关科技项目实施,将消防科技知识宣传列入科普重点内容。
7.民宗部门负责排查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对宗教教职团体和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8.公安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公安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9.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有关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纪对有关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0.民政部门负责排查直属社会福利企业、直属福利机构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对灭火抢险救援中牺牲或致残人员做好褒扬抚恤工作。
11.司法部门负责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法制宣传总体计划,做好消防工作法律服务,指导劳教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2.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现行财政体制和消防部队管理体制,按照事权划分原则,负责将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13.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将消防知识纳入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培训内容,指导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相关消防从业人员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4.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违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15.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消防专项规划,将消防安全纳入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的定点和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的审定工作内容,负责违法建筑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16.建设部门负责规范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施工许可行为,排查整治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和风景名胜区的消防安全隐患。
17.市政园林部门负责落实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负责城镇燃气消防安全隐患和户外广告设置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18.交通部门负责排查内河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民用船舶和水上设施的消防安全隐患;负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及运输单位的资质审查、押运等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协助重大火灾抢险救援工作。
19.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排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和文艺演出等文化娱乐活动的消防安全隐患;配合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管理文化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配合开展消防工作各重点时期和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20.卫生部门负责排查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保障重大灭火抢险救援的医疗救护。
21.房管部门负责规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行为,负责直管公房消防安全隐患和3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室内装修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2.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市管城市河道范围内违章占用河道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23.体育部门负责排查体育场馆的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大型体育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
24.旅游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排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
25.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将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要内容,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公安消防机构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26.人防部门负责排查公共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隐患。
27.港航部门负责排查水上交通工程建设、港口码头与港埠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
28.工商部门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排查市场、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有消防前置审批条件的单位营业执照核发行为;根据职能部门建议,依法吊销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经营者的营业执照。
29.质监部门负责依法做好生产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消防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管理、指导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仲裁的有关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消防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30.电力部门负责保障重要建筑、场馆、设施、项目以及重大灭火抢险救援的消防用电,监督管理城乡供电设施的用电安全;开展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31.总工会负责指导开展职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维护职工消防安全权益,参与有关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2.通信系统负责消防通信设施的规划、布点、建设,保障火警电话和其他消防通信线路的畅通有效,优先传递火情信息。
33.保险系统负责依法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负责对各投保单位消防安全条件进行审查和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保险经济杠杆,督促各投保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1.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责。其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其他负责人分线负责。
2.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消防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排查整治本地区居住出租房、“三合一”企业等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者存在较为严重火灾隐患且一时难以整改的场所,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并通过媒体宣传,警示社会。
3.依法组织编制并实施消防规划。组织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4.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建立社会消防组织,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所辖村(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2.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排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及时反映群众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工作。
(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边防)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管和灭火救援职责。
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边防)派出所要依照《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浙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消防监督抽查。重点监督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企业和居住出租房等单位(场所)的法定代表人和业主是否履行消防责任,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对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监管与宣传是否到位,监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火灾隐患的牵头排查整治、联合执法和消防宣传是否到位。对检查发现或者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函告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业主的法律责任。
2.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建立管理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如责任单位拒不整改或未能按期整改完毕,公安消防机构认为其不具备安全营业条件的,应当及时函告相关审批或主管部门吊销相关证照。
3.负责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4.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新产品。
5.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6.严格执勤备战制度,制定灭火作战预案并开展实地演练,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7.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法律责任,定期分析火灾形势,掌握本行政区域火灾规律和特点,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
8.对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提请公安机关报请本级政府协调解决。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火灾隐患分工排查机制。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房管、国土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配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房管部门牵头组织,公安消防部门配合;“通天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属地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配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组织,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其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属地政府牵头组织,有关主管部门配合。同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建立火灾隐患告知公示机制。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书面通知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或依法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也应通知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同时将隐患情况及时函告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法查处。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时,应将重大火灾隐患场所或单位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推动其整改,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对火灾隐患的知情权。同时,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并通过新闻媒体公示举报电话(96119)、电子信箱,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做好对举报人的保密工作。
(三)建立火灾隐患综合整治机制。发现火灾隐患后,属地政府或监管部门要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对重大火灾隐患或整改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属地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整治。
(四)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隐患整治完成后,要加强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
五、责任监督与责任追究
(一)上级政府与下一级政府、各级政府与其有关部门(机构)、有关部门(机构)与其直属单位都应当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范围、责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内容。
(二)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对下一级政府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考核内容,每年组织考核,实施奖惩。
(三)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由其上一级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有关部门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关键词】消防;中介组织;发展
一、消防中介机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就消防监督执法部门而言,借助消防中介机构的力量,通过合理有效的管理,可以成为弥补当前消防监督力量不足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西宁消防支队监督执法力量来说,西宁市消防支队共用消防监督人员37人,其中一线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28人,2013年西宁市共有人员密集场所2254家,易燃易爆单位134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93家,其中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298家,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人均每周检点单位的数量是不少于2家,检查人员密集产场所单位是不少于3家,检查易燃易爆单位是不少于1家,还有平时要求的消防专项行动、专项排查整治等,同时由于还存在地区发展不等的差异问题,个别大队监督人员每周检查单位数量达到50家之多,为了保证任务量的完成,消防监督人员弄虚作假、自销隐患,严重的警力不足成为摆在消防执法部门面前的一个严重问题。
另外,笔者于2013年参加了全省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西宁市金融系统消防安全的排查,针对青海物产集团以及下属企业进行了细致的摸排。通过对上述两个行业系统的排查发现,当前行业系统单位存在单位小、远、散,建筑防火功能退化,现有消防设施损坏瘫痪、企业领导重效益、轻安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制度档案形同虚设等问题,同时个别单位还存在着重大火灾隐患,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当前消防工作的发展,成为了埋在人民身边的定时炸弹,长期以往形成恶性循环,后果不堪设想。
二、当前消防中介机构运行存在的问题分析
1、消防中介组织的运行、管理缺乏法律规范。消防中介组织必须在消防部门授权后才拥有公共管理的权力,所以首先必须有法律上的保障。目前我国并未立法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性质、组织形式、运行方式、法律责任进行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对于消防中介组织的性质、地位,开业条件、应负何种责任,则无明确规定,限制了它的发展。价格管理上不规范,不同的公司在价格上有很大差异。资质管理上不规范,作为消防中介组织所需的条件不明确,造成操作上的不规范。
2、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消防中介组织是大多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进行客观评判的机构,但是目前,作为中介组织判断标准的科学的评价体系还不全面和完善,造成消防中介组织所做出的结论并不具有权威性,势必影响消防中介组织作用的发挥。
3、消防中介组织专业人才、技术力量薄弱。目前一些消防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素质、技术难以适应现代消防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消防是一门边缘型的交叉学科,涉及建筑学、法学、给排水、化学、材料学、物理、电子自动化、公共管理、刑侦等学科,需要融会贯通多门学科的知识,本身专业人才就很缺乏。相应的消防中介组织中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势必影响消防中介组织所做出的结论的科学性,工作效率上也会大打折扣。由于缺少消防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上建立统一的制度,没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考试,导致中介组织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虽然有消防部队退休的老专家、高级工程师,但也有对消防一窍不通的其他人员,这样不利于消防中介组织作出科学性的判断和结论,不利于消防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
4、消防中介组织服务范围过窄,数量不足。目前我国消防中介组织的服务范围主要是消防产品生产的认证、产品的检测、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这一项开展得并不顺利),其他业务开展得很少。在建筑业实行得很好的工程监理制度,消防工程中没有实行。另外,技术咨询、安全评估等也没有开展。消防协会发挥的作用也十分有限。对于已经开展的服务项目,其中介组织的数量也明显不足, 不能适应消防事业发展的要求,如消防产品质量检测目前我省只有一家,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缺乏。
三、关于全面创新消防中介结构职能,强化消防中介责任的建议
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的消防中介制度,完善消防中介机构在消防管理中的正确引用,使之成为消防部队的得力助手。
1、完善立法、规范行为。充分发挥消防中介组织的作用,当务之急是加快立法步伐,制定该组织的组织规则、行业规则和职业规范,明确该组织的性质、地位、开业条件,审批程序,活动宗旨和权力义务等,使该组织的发展和管理有法可依。明确消防中介组织的行为规则,才能够保证消防中介组织行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才能使其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这样既利于中介机构配合消防部队进行工作,更有利于消防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各类消防中介组织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消防中介组织提供的评价意见,决定是否审批项目,中介组织的行为和自我发展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防止过去不良的管理现象从消防机构转移到中介组织,以另外的载体表现出来。
2、科学规划,有序发展。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对消防中介组织进行合理规划和指导。如培育一些新的行业消防技术服务中介组织:火灾损失核定、火灾隐患的整改论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监理、消防专业人员的培训等中介有计划的发展、改造和优化现有消防中介组织。同时也要严格控制消防中介组织的数量,防止过多过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