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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新企业会计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会计业务处理日益复杂,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时效、范围、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会计工作在发展中正面临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和企业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管理失控、作假账、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比较严重,损坏了国家和相关利益主体乃至社会公众的利益。严重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力度,也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留下了隐患,为此,新企业会计制度的与实施为遏制这种事态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资金方面
(一)新《企业会计制度》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扩大了对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范围与提取比例,而旧的分行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标准中没有考虑资产作为一种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个至关重要的经济属性,使一些不符和资产定义或者已经丧失价值的项目都作为资产核算和报告,而资产价值的减损又得不到恰当的反映,最终必然导致会计信息背离经济事实。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对各项资产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并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另外在提取比例上也不再规定硬性的提取比例。这在一定程序上防止了企业高估资产虚增利润。
(二)从对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处理上,新《企业会计制度》与旧行业会计制度相比,更加注重了资产的真实性。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企业在以后的会计期间收益的,应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而旧的行业会计制度则无此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另外在对开办费的处理上,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开业当月一次性计入损益,而旧的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从开业的当月起在不少于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因为就拿开办费来讲,实际上只是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不是实际的资产,也不会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产生收益。
二、负债方面
在新《企业会计制度》中进一步明确了或有负债在会计核算中的地位,在核算中涉及符合新《企业会计制度》中或有负债确认条件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要作为一项负债反映,这与旧的行业会计制度相比更加符合谨慎性原则,更能指导投资者做出合理的选择,因为或有负债在将来很可能变为企业的一项真实的债务,造成资产的流出。同时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不再运用公允值的概念,对于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的一些不符和我国国情的规定进行了修正。
三、收入方面
新《企业会计制度》与旧的行业会计制度相比在收入的确认上更加注重谨慎性原则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例
如:当企业所提供的劳务不能可靠的估计时,新《企业会计制度》就明确规定了收入的确认额不能超过预计可能得到补偿的已发生成本额,并且规定了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时,应将预计损失计入当时费用,另外对于企业发生的或有收入,在此项收入来实现前不得作为收入处理。所有这些新规定对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来讲都是非常必要的。
四、成本、费用方面
从成本费用来看,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别并不很大,只是新《企业会计制度》较旧的行业会计制度来讲,对成本费用的内容项目的划分上更加严格,对成本费用项目的支出范围上扩大了些。例如:提取各项坏账准备,企业出售住房的损失等。所有这些都对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关键词】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信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企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实现会计制度创新,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需要与国际惯例接轨,从根本上实现,全面协调发展。目前,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实现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
一、会计环境变化对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影响。
会计环境会对会计制度产生一定的影响,会计环境与科学技术水平、社会文化教育环境发展水平都有一定的关系,经济制度和社会政治也与会计环境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会计环境会受到社会的负面影响,比如说,会计环境会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物价发生变化会计环境也会发生变化,特殊情况下企业还会破产,从而破坏工业企业的会计环境。通常情况下会计环境与会计思想紧密结合,有什么样的会计环境就会有什么样的会计思想,同时会计理论、会计组织、会计法制、会计方法对会计工作也会产生影响。会计制度的建立、实施要与会计环境相适应,从根本上提高会计制度的创新水平,推动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改革,使会计工作在制度上得到保障[1]。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也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也需要随之进行改革。以往工业企业大都是全民所有制,而现在向着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方向转变,因此会计制度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才能适应企业所有制变化的要求。工业企业在市场环境下发展需要围绕市场这个主体,从政府的附属物中转变出来,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市场在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场上的企业作为经营主体能够自主地进行投资、筹资、生产经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只有向多元化方面发展,才能符合市场经济对工业企业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业企业的经营模式也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投资目标更具多样性,对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不断调整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规则,才能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2]。
我国工业企业的多元化经营模式要求,建立起统一的会计制度,从而保持会计模式的一致性。2001年,我国制定了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这对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会计模式的实质性改变具有深远的影响。
会计环境决定会计制度,因此会计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确定会计模式,使会计模式能够符合国家标准,推动工业企业会计事业不断发展。工业企业会计可以反映企业在市场经济下的变化规律,对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的思考。
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需要重视财务报表要素的确定。会计报表要素定义不准确对会计工作会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从我国会计制度的情况看,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负债、资产、收入、所有者权益、利润和费用表要素,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需要从收入、利润、费用表等方面进行优化,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工业企业财务会计报表,从而实现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创新。现行财务会计报表要素中没有设置现金流量表要素,但是不能说明现金流量表不重要,这主要是因为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是按照发生制原则编制的,因此会计报表要素设计过程中需要根据会计报表情况进行要素优化,从而实现会计报表要素处于最优状态。财务管理过程中收付实现制的数据需要进行转化,才能更好地对数据进行管理,从而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3]。
资产是工业企业控制和拥有的经济资源,这种经济资源需要通过货币进行计量,其中包括债权、财产和其他权利,会计制度创新过程中需要对资产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从而实现资产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对提高工业企业经营业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只有不断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才能提高工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从而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从工业企业资产管理的基本特征和本质情况看,资产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要为企业发展带来利润,资产只有给工业企业发展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其价值才能得到充分体现。
经济利益主要是能够转化为现金或者非现金的资产,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利益主要分为直接经济利益和间接经济利益,间接经济利益主要是指能够为企业发展带来现金或者与现金等价的物质,从而促进企业获取更多的利润,从根本上提高工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4]。如果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对某种生产要素所带来的利润进行预期,那么就不能把它看成是资产。资产是经过交易形成的,所有财务会计主要是对过去发生的经济行为进行评估,是对过去资产的一种统计分析。从资产的性质角度看,它应该是企业拥有的并且能够控制的。
工业企业在市场环境下扮演市场主体的角色。既然是市场主体,就需要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经济关系,因此需要通过财务会计手段对资产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经营者只有对资源拥有经营权、使用权,这种资源才可以被看成是企业的资产;如果经营者依据合同的规定能够对资源拥有所有权,那么这种资源也可以看成是经营者的资产。所有资产具有多样性的特点,资产也是工业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资源,只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使其充分发挥作用,促使企业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资产管理过程中需要利用会计手段进行处理,只有财务手段科学合理,才能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从根本上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工业企业资产管理过程中需要拥有完整的会计制度,因此需要对会计制度的各种要素进行改进,通过优化会计要素,实现会计制度创新,从根本上提高工业企业的资产利用率,这样,工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得到全面提升。
从资产的性质角度看,资产可以分为流动性资产和长期资产。资产负债表需要按照相应的排列顺序进行分类,如果资产从形态角度进行划分,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货币性资产等,无形资产则主要包括工业产权、著作权等。从工业企业资产情况看,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特点,每一个资产要素都要进行准确的划分,才能更好地对工业企业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从根本上提高工业资产的管理水平。工业企业的资产管理需要会计制度支持,因此需要建立符合企业发展的会计制度。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建立过程中需要把会计信息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只有把会计信息质量作为企业选择会计政策的依据,工业企业的会计制度创新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工业企业会计信息量特征制定过程中需要增加质量特征,把质量特征作为工业企业会计信息的重要内容,从而丰富会计要素内容,推动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工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选择什么样的会计政策就会产生什么要样的会计报表,同时也会产生相应的会计质量标准,因此会计政策对会计制度制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5]。工业企业会计实施过程中可以对存货发出采取不同的方式,比如可以采取先进先出法或者后进先出法,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需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状况,在通货膨胀阶段和通货紧缩状况下采取的会计方法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些模式都需要通过会计制度进行规定。只有建立有质量层次要求的会计制度,各项会计工作才能按照市场经济要求不断进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创新过程中需要对会计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从根本上杜绝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只有在会计信息真实的情况下才能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而实现会计制度创新。
参考文献:
[1]陈永坚.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足与完善[j]。现代会计,2010,(2)。
[2]葛蓓。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历程与任务[j]。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报,2010,(1)。
[3]刘斌。谈《企业会计制度》的创新[j]。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综合版),2003,(2)。
【关键词】 新会计总则; 收入; 确认; 计量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销售收入是企业实现利润的重点,故正确核算销售收入是至关重要的。近几年有部分企业隐瞒产量、多报销量,虚减和虚增产品销售收入,影响国家的利益,给企业日后的生产经营埋下了危机,是高级管理层投资决策的有利依据。再说只有收入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增加企业积累,对保证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或股民的权益有重要的意义。现对新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正确核算销售收入进行探讨。
一、新会计总则定义的销售产品收入的概念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如: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活动不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其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构成收入,故该项收入不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二、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在五个条件中,“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货方”构成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重要条件。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等形成的损失;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商品价值增值或使用过程形成的经济利益。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购货方,应以双方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形式来确认,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损失和任何经济利益都不属于销货方,就说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货方。通常情况下,企业只保留了销售商品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应当视同商品使用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
三、企业何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根据企业收款方式的不同,收入确认时点是有区别的,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无论货物是否发出,均按照收到销售额或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购买方的当天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采用赊销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货物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委托其他单位代销货物的,以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当天确认销售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完工百分比确认劳务收入;若提供劳务结果不能可靠计量的,且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确认当期的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安装费应按安装的完工程度确认收入,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为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按完工程度确认收入,特许权费应于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业务收取的劳务费,应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四、影响销售收入计量的特殊折扣因素
现金折扣是销售方为了鼓励债务人按期支付货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折扣,销售方应按扣除现金前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金额;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促进商品的销售或开辟新市场给予购货方在商品价格上的一定的让价而促销的销售形式,销货方应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销售折让是指销货方售出的商品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等因素而在售价上给予购货方在价格上的减让。销售折让通常应在发生销售折让时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如果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
五、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核算
1.通常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
如:托收承付销售方式销售收入的确认是指购销双方根据签发的购销合同销货方发货后,委托当地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款项,购货方向银行承诺付款的一种销售方式。这种销售方式下,在企业发出商品并办理托收手续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应在此时确认收入。如果企业在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前,就知道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但为减少企业存货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护与购货方长期建立的商业合作关系,还是选择销售商品时,销货方因货款回收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该批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给购货方,不应确认收入,已发出商品应通过“发出商品”科目反映,同时应确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即借方登记购货方的应收账款,贷方登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待购货方经营情况好转并承诺付款时,企业应确认销售商品的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2.委托代销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和受托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中规定,委托方按合同协议收取代销货款,商品的实际价格由受托方确定,委托方在符合销售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产品是否卖出是否获利与委托方无关的一种销售方式。
(2)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代销方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手续费的销售方式。一般情况下,委托方发出商品时委托方不应确认收入,待受托方开出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的收入,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也应同时确认收入。
3.以旧换新产品销售收入是指销货方在销售商品时同时收回所售商品完全相同的旧商品。这时,在销售商品时确认销售收入,购进旧商品时按购入材料核算。对于销售退回,销货方应根据商品退回的时间进行具体的业务处理:当年发出商品销售退回的,应冲销退回时的销售收入;如资产负债表日退回的商品,应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如能够估计退货的可能性且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的,在发出商品时应确认收入。
4.《企业会计总则第14号――收入》规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际具有融资性质,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合同或协议的价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应收账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5.《企业会计总则第14号――收入》规定,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时,销货方同意日后将同样的产品回购。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款大于原价的,在回购期内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如有确凿证据说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时,销货作收入处理,回购作采购商品处理。
6.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如果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且收入能够流入企业的,应按劳务的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如果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成本确认收入;若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劳务结果不能得到补偿的,不能确认收入。
六、期末销售收入在财务报表的列示
财务报表损益表中营业收入反映的主要经济内容是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发生的主业产品销售应在此项中反映,其他副产品和劳务费收入应列报在其他业务收入中反映。主营业务收入应按贷方发生额填报,若有销售退回、商业折扣、销售折让业务发生的还要减去这部分借方发生额,确保账表一致。在填制合并报表时,一定要把纳入合并范围的母子公司、子子公司相互发生的销售商品业务在表内抵减,但不作具体的业务处理。
七、建议
工业企业应按新工业企业会计准则核算本企业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在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上,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具体业务具体处理,确保本企业销售产品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正确、完整,避免全年经营成果核算不真实。
【参考文献】
[1]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会计学会,2006.
关键词: 小企业 小企业会计制度 对策与方案
一、问题的提出
财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颁布并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遵循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条件下,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制定的。这次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实施充分体现了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及其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它健全和完善了企业会计核算体系,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加快了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小企业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主要内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等方面都与《企业会计制度》有差异,它更具有清晰性、灵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它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对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报告条例》、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我们通过最近对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情况来看,由于种种原因,使得制度实施过程出现了相当多的问题,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制度的顺利实施,导致制度执行无法到位。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本文试就《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若干对策。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制度执行的不完全确定性,导致制度执行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小企业继续执行原来的《企业会计制度》,这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来看,无可非议。WWw.133229.CoM虽然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制度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但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既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据此而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特点如果从整体上考虑,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某一会计制度即可。另外从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出发,也应该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因此,符合小企业标准只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条件而已,即凡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小企业的标准,但并非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必须执行,如有条件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但问题是有的小企业本来会计基础工作就比较薄弱,人员的素质也比较低下,原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就没有执行好,换句话说原来执行过程中就存在很多困难。加上这类小企业发展的态势显示近年内企业发展规模不会有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这类小企业如果转换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许更适合其企业自身的特点。其价值就在于整顿和规范小企业会计工作秩序,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但这类小企业认为,只要不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就可以了。既然允许何必再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呢,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仅要派员参加培训,而且制度转换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何必自己给自己找麻烦,这种认识带有一定代表性。本来《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就是考虑了这类企业的实际,但部分小企业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价值所在。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的不完全确定性,就会给部分对制度认识不足的企业开了绿灯,导致《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现实价值发生偏离。
2、培训工作缺位,导致小企业对制度理解和实施力度不够
《小企业会计制度》颁布之后,为使广大小企业会计人员充分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和方法,确保该制度在企业中的贯彻实施,各地财政部门举办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培训班,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小企业的会计或出纳人员。通过培训,使会计人员在短时间内有的放矢地学习,提纲挈领地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应该充分肯定这种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分期分批培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做法对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无疑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另外,这种培训方法也是常规的做法,因为通常我国颁发新的会计制度都是需要组织企业的财会人员进行培训的。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种做法如果针对财会工作比较规范的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而言,也许能达到比较好的培训效果。如果针对小企业也许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原因在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或执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是小企业领导者的态度。而领导者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内容与实施价值的认识。事实上很多小企业的领导者对会计工作的职能一知半解。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小企业的领导者对财会工作的认识只是停留在比较肤浅的认识上,他们比较关注的是盈利和税收的指标,往往忽视会计制度本身的价值。所以举办《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班,其培训对象不只是针对财会人员,也应该扩大到小企业领导者范围,只有让小企业的领导者真正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其加强经营管理价值所在时,才有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
3、小企业内在不利因素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
(1)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过于简单,会计人员配备不全、工作不固定,分工不明确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由于小企业名目繁多,行业比较齐全,所有制形式多样化,经营规模较小,缺乏相应的决策机构,或者决策机构发挥不了应有的决策作用,业主基本上支配了企业的所有的经营活动,缺乏正常的业务报告制度,导致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的好坏完全取决于业主个人的能力与水平。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不规范,甚至个别企业不设置会计机构。即使是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分工也不明确,甚至是兼职,缺乏完善的内部牵制机制。所有这些都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也难于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准确无误地实施
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与大企业的会计人员相比,业务水平、文化层次不高,业务不精,素质普遍较低。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普遍存在两种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现象。一是学历层次比较低,无学历或改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数占绝大多数。二是年龄出现极端现象,呈现“一老一少”的局面。会计人员中的老者虽然有一定会计工作经验的积累,开展一般性的业务没有什么问题,但接受新知识能力比较差,对新制度消化慢,甚至出现消化不良的现象。会计人员中的新者,多为刚离开学校走向会计岗位的年轻人,虽然他们比较系统地学习会计专业知识,但在实操能力比较弱,特别是在从事会计工作过程中缺乏会计理论基础扎实、能力强、业务熟的老会计的指导,导致在实践中会计技能提高比较慢。上述两种现象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小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开展,也制约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的实施。在调查中,个别小企业会计人员表示,他们也认真地组织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显然在这样一支小企业会计队伍中要求做到快速、高效、准确、无误地贯彻《小企业会计制度》确有困难。即使《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中能组织实施,但实施结果也必然大打折扣。
(3)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差,也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短期间内实施
众所周知,会计基础工作是做好会计核算的前提,它主要包括会计凭证格式的选择或设计、填制、取得、审核、传递与保管程序,以及会计帐簿的设置、格式、登记、核对、结帐等等。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小企业都是贪图便利,甚至看业主眼色行事,不少小企业从来就没有认真思考过如何规范地做好这些会计基础工作,而是得过且过,会计实操有一定随意性,没有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比如,原始凭证缺乏必要的审核程序,凭证、账簿、表格在市面上随意购买,相关政府部门硬性规定除外,很多做法都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甚至个别小企业还没有明确的成本核算方法与制度。不难设想在这样的会计基础工作上,要求小企业认真执行和快速推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是非常困难的。
(4)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素质较低,也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快速实施
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来看,某项会计信息在会计报告中是被详尽、充分的披露还是被简要、粗略的列示主要是看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是否有利人们做出满意的决策。某些对大企业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非常重要的信息,可能在小企业里显得毫不意义。由于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重合使得小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基本不存在,由于融资方式的独特性,从而使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与大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别,小企业的股东、税收部门、银行是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这些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程度不高。尤其是小企业的经营者,本身经营素质就比较低,大多对企业实行粗放经营,除了关心盈利指标外,并不要求企业会计提供更多的信息,由此,造成小企业会计信息不全面、不准确。这也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增加了难度。
三、解决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现存问题的对策与方案
1、要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培训工作确定新的培训思路
目前,各地普遍是组织小企业会计人员系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我们不否定这种培训对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作用,但效果仍不尽人意。究其原因,正如前所述,《小企业会计制度》在一些企业执行中受阻,更重要的是小企业业主的意识。虽然有个别小企业业主不愿意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但他们的认识更多的是停留在对《小企业会计制度》比较肤浅的认识上,即对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小企业有什么好处一知半解。为什么要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更是迷惑不解。因此来自小企业主的障碍主要还是认识上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在提高小企业业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自觉性上下功夫,一个比较有效的做法就是加强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即组织小企业业主系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要有所侧重。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重在业务上培训,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重要说明《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价值,即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改善企业管理水平以及提高小企业经济效益有什么好处。如果采取双管齐下的培训方法,我们相信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无疑会起到更好促进作用。
2.各级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应的高素质人才咨询队伍,深入小企业会计部门第一线,帮助小企业正确选择适宜的会计制度
如前所述,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小企业受到自身素质的限制,在选择企业会计制度时,往往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连自己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是《企业会计制度》,自身都说不清楚,错误地认识只要不犯法,按规定执行会计制度就可以了,这是天大的误会,当然也并不排除人为的装糊涂。为此,各级财政部门(市县镇)应组织相应的高素质人才咨询队伍,深入小企业会计部门第一线,给小企业财会部门把把脉,帮助小企业正确选择适宜的会计制度,特别对不适宜选择《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应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劝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必要时,强制性要求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3.消除小企业内在的不利因素,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创造有利的条件
(1)加强小企业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的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如前所述,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差,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短期间内实施。因此,要加快《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的实施,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规范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因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即使组织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也不容易到位或发生执行上的偏差。为此,小企业应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依据,针对小企业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要设计合理的会计记录程序,要完善严密的凭证制度,要建立严格的日常核对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规范组织与实施。
(2)构建完善的控制环境,设置合理的会计机构,严格划分不相容职务,设置适宜工作岗位,为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提供运行机制
控制环境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其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观念、方式及风格,组织结构,管理控制方法,内部审计及外部影响等等。构建良好的控制环境有利于小企业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健全符合小企业会计发展需要的会计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并为小企业改善会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小企业会计机构,并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不相容职务,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根据小企业的特点,会计核算宜采用集中核算的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钱账分管、出纳不得兼任往来账户的核算工作;业务较少的企业一般可设会计主管兼总账会计、明细账会计兼稽核、出纳三个岗位。只有会计机构设置合理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问题,才能提供《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良好运行机制。
(3)重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养,加快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提供合格的人才保证
小企业要适应时展的步伐,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解决小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业务工作不适应的问题。为此小企业要自觉组织学习,小企业会计人员更应自觉学习,不断充电。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使小企业会计人员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具有扎实的会计知识、娴熟的会计技能。只有这样,才能使小企业的会计人员能够从较高层次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做到充分了解该制度的内容、理解、掌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相关规定,用以指导、规范会计实务工作,提高会计业务能力,并提高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自觉性,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4)转变小企业业主的观念,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清除不必在的障碍
如前所述,小企业业主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认识不到位,对会计工作重视不够。目前很多小企业的业主的法律和管理意识不强,重销售轻管理、重税收轻会计现象非常严重。很多业主对会计方面的知识、政策、法规存在着很大的认识误区。这已严重地阻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因此各政府部门一定要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宣传,使小企业业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引起他们对会计工作的高度重视,让他们认识到不但要学会“赚钱”,更要学会怎么去“省钱”,统筹地“用钱”,使会计管理工作为更好地创造效益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制度》虽然颁布并实施一年多了,但由于制度执行的不完全确定性、培训工作缺位、小企业内在不利因素的存在等原因,致使《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执行难度较大。但一套新制度的执行,总会存在一些问题。只要我们本着科学、合理、审慎的态度,从不同层面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一定能起到显著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田金玉,赵颜峰. 构建和谐会计环境 推进《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j〕.中国农业会计.2005(6)
〔2〕徐金仙.《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过程若干问题的探讨—执行环境、实施效果、建议〔j〕.会计之友(下).2006(2)
为推动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促进加强中央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现对中央企业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年12月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制度》。新制度打破了所有制和行业界限,建立了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充分体现了企业会计政策的可比性和谨慎性原则,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不仅有助于企业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促进企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且有利于企业消化历史包袱,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做好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可靠基础。
二、《企业会计制度》从20**年1月1日起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到20**年止,用3年的时间在国有企业完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工作。各中央企业要对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积极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企业会计制度》相关知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研究制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工作计划安排。
三、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必须进行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认真摸清“家底”,核实资产质量。各中央企业要结合《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工作,通过清产核资对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和形成的原因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按清产核资有关规定,将按原会计制度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和按《企业会计制度》预计的资产损失一并进行申报,由国资委对企业申报的资产损失进行认定和审批处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奠定可靠基础;企业资产损失计入损益处理的,由国资委商财政部企业管理机构审批。
四、各中央企业在全面做好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和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计划安排,向国资委、财政部分别上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申报文件,由国资委、财政部共同审批。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申报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申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程序及报送材料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44号)的有关规定,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申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报告;
(二)经理(厂长)会议、或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文件等;
(三)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理由,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预计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四)企业现有资产质量的说明,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预计产生的资产损失及其说明;
(五)企业财务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内部会计控制及有效性等资料;
(六)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
五、为了解和掌握各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工作计划安排和可能遇到的突出问题,做好分步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安排,根据国家资产损失认定的有关政策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我们设计了《企业资产损失情况摸底调查表》和《企业会计管理情况摸底调查表》,请各中央企业依据自身情况如实填报,并于20**年9月10日前,将调查表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工作计划,一并分别报送国资委和财政部(两份)。目前已经向财政部申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中央企业,应尽快向国资委补报有关申报材料和申报财产清查(清产核资)结果及资产损失情况。
国资委
Abstract:"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the implementation is our country accountant's important matter, the enterprise practices in this system process, many actual problems are worth studying and the discussion.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界定 会计报表的编制 问题 对策
Key words: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The Small business limits; Fiscal statement establishment; Question;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094-01
一、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1999年,我国计委、统计局、经贸委和财政部对《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以企业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为依据,界定的主要指标是企业的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具体标准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0亿元以上的为特大型企业,5亿元至50亿元的为大型企业,5000万元至5亿元的为中型企业,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财务会计意义上的“小企业”,应该从财务会计角度研究小企业分类。《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2000年国务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小企业作出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规定。其中“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经营规模较小”则采用了2003年2月国家经贸委四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主要从资产总额、营业额和员工人数三个方面,对各行业中小企业的划分作出规定。例如,对于工业企业,标准规定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不少于300人、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资产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小于这些数额的为小企业;对于批发和零售业,同时满足职工人数不少于100人、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为中型企业,小于这些数额的为小企业。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制度》第2条规定,制度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第3条规定符合制度规定的可以参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在这以前财政部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类金融企业都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问题的规定》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这几类企业中都有部分小企业,但均未指明其中的小企业可另行执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小企业不清楚该执行哪种制度》。
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该制度,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选择时一定要根据企业的条件,但不能够同时执行两种制度。并具有单向的不可逆性,即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后,若经营条件改变可以再次选择《企业会计制度》,但是一旦选择了就不能再次选择《小企业会计制度》。按照可比性和一贯性原则,一个企业的会计制度确定后不应随意变更。建议已经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不管以前和以后的规模如何发展变化,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原先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年末企业规模已经符合大中型企业标准,当年末也不必按《企业会计制度》变更调整,下一年度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需要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连续三年企业规模不满足小企业标准时,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并按《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为了促进企业强化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鼓励部分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建立较详细的内部分析报告制度,为企业管理提供分析材料和建议。
三、宣传培训工作
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普遍问题是认识不到位,有些企业错误地认为只要经营不犯法,照章纳税就行,导致小企业对会计制度的理解不透,实施的积极性不够。因此,财政部门必须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培训有关人员。
根据平时的培训经验,参加培训的对象应该包括财会人员和领导,因为很多小企业的领导者对会计职能一知半解,对财会工作的认识比较肤浅,他们关注的仅仅是企业的盈利和税收的指标,通常会忽视会计制度本身的价值。只有让小企业的领导者认识了制度的作用,才有利于在企业中贯彻实施。
此外,还要加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基础。企业会计人员每年都要接受继续教育,并根据水平层次不同分开培训。除进行相关政策法规、业务培训教育外,重点在于加强小企业的内部控制、会计核算规范的培训。
四、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资产负债表
小企业在会计制度转换的当年,各月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栏,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栏内各项目所列金额,按照当年新执行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后填写。
2、利润表
小企业在执行新制度当年,利润表的“上年数”栏内各项目数字,应根据上年末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内各项目数字,进行调整后填写。
3、现金流量表
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第一年,若小企业以前年度已编制了现金流量表,而上年现金流量表中的项目名称、内容与本年度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内容不一致,则应对此年度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内容、数字按本年度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入现金流量表的“上年数”栏目。如果小企业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前,每年度都没有编制现金流量表,但从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起准备每年都编制现金流量表,可在执行的第一年末编制现金流量表。由于以前会计年度没有编制现金流量表,所以“上年数”一栏可以不填,而只填“本年数”一栏,第二年会计年度结束时,现金流量表的“上年数”、“本年数”栏则都应该填写。
参考文献:
一、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特点
现在所说的企业会计制度,从包括的内容上来讲,实际上有广义的企业会计制度和狭义的企业会计制度两种概念。所谓广义的企业会计制度,涵盖了以下两个内容:企业财务会计规范,企业内部为满足会计管理需要的所有相关管理制度;所谓狭义的企业会计制度,就是指由利益相关者制定、指导和规范企业会计管理的制度总称。在本文中要讨论的,是狭义的企业会计制度。
谈到企业会计制度,一般主要表达的是与两个特定时期相关的范畴:一个是1993年以前的分行业、分所有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发挥着企业会计规范全部作用的企业会计制度(也有人称之为“旧会计制度”);另一个是根据会计法、基本准则及一部分具体准则,在2001年由财政部制定并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也有人称之为“新会计制度”)。
二、企业会计制度本质属性分析
前已述及,建国以来一直是国家统一管理企业会计工作,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会计制度四十多年来一直就是企业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指令性文件。我国已经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制定并颁布会计准则。在我国由财政部门沿袭会计管理的权威性是对历史及现实的尊重,所以在会计规范的制定、颁布上,存在这种中国特色是正常的。但实际构成会计制度制定的主体应该有三个,即:作为行政管理者与国家权利代表的政府、企业出资者和企业经营者。
政府为了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为了保证税款计算与征收的需要,要制定会计制度,构成国家经济管理法律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严格执行;出资者(包括现实出资者与潜在出资者)为了使资本运行正常进行,为了获取更大的资本利益,必须制定会计制度,构成出资者对企业行使所有权的最重要文件之一,由企业经营者严格执行;经营者为了使其管理思想得到贯彻落实,为了使企业经营效益有较大提高,也必须制定会计制度,构成对企业行使经营权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由企业各级员工严格执行。
在过去,对国有企业来说,行政管理者与企业出资者的身份合二为一(即政资不分),企业出资者与企业经营者的身份合二为一(即两权不分),行政管理者与企业经营者的身份也有重合(即政企不分)。政治色彩浓重的时代,行政管理者可以包办一切。所有制会计制度,就是一种指令性文件,造成了许多不合理现象。所以,应当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在实现政资分离、两权分离和政企分离的基础上,按照各自要求,制定层次不同、内容不同的会计制度。
对行政管理者来说,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的方面有二:符合国家对社会经济宏观调控的要求,遵守以税法、环境保护法、社会保障法等相关的法律制度。以此为出发点,要建立宏观指导性强、与相关法律内容一致的企业会计管理制度,如社会保障会计制度、环境保护会计制度等。对企业出资者来说,规范企业经营者的方面也有二:保证投入企业的资本充分安全,保证资本的最大限度增值。以此为出发点,要建立有利于资本保全、资本增值等目标的企业会计制度,如提倡使用谨慎原则的会计制度等。对企业经营者来说,规范各级员工的方面同样有二:保证全体员工按照内部经营目标要求追求各自利益、并置于一定有效约束之下,全部经营活动应当反馈至经营者处,并有利于其做出合理决策。以此为出发点,要建立满足内部责任考评和经营决策的企业会计制度,如责任会计制度等。
通过分析,可以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属性进行以下描述:会计的本质是一种企业管理活动,所以它本身就具有微观性。但由于它是一项涉及宏观经济管理、税金计算与缴纳,以及企业经营活动是否合法的考核与评价等的管理活动,因而又必然受到行政管理者高度重视,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具有一定的宏观性。也就是说,企业会计制度具有双重性,两者共同存在,两者都不可偏废。其中,微观性是其主要属性,宏观性是其次要属性。
1、相关性要求。国家宏观调控及经济法律规范的要求,是每个经济单位都必须遵循的;出资者对资本保值增值的要求,是经营者必须恪守的;经营者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协调与控制,是企业全部经济活动得以开展的现实基础,企业会计制度要充分贯彻。如果企业全部经济没有全面兼顾各相关要求,而是只考虑某一方面,或偏废某一方面,都是不合格的。
2、现实性要求。每个企业的经营性质、管理体制、员工素质,甚至所处地理位置、历史长短等不一样,即所有企业之间没有情况完全相同的。这就要求企业会计制度能够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具有高度适应性和操作性。在这里,如果把企业会计制度当作一项工具的话,它一定是只能由一个特定企业专门使用的工具,不能够也不可能抄袭。
3、前瞻性要求。经济事物总是不断运动、变化着的,企业经济活动及管理方式例外。但并不是说其运动、变化无规律可循,在相对一段时间里,其运动、变化的轨迹能够被把握。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或使用是一个连贯的过程,其制定也是涉及方面较广、成本耗费较大的系统工程;可以允许随着企业经济活动及管理方式的改变作必要的补充修改,但全盘、从头开始却不可取。这就要求企业会计制度中能够把握未来变化趋势,保证其适用性至少在相对稳定的一段时期内不出现问题。
一、明确适用范围
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并特别指出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但不包括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按照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界定的,该制度在适用范围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对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中型企业能否适用没有明确规定。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中型企业与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小企业有相类似的地方,他们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政府部门的税务机关和债权人。在这些中型企业中,投资者与经营者常常是合二为一的,所需信息大都可从内部直接获得,因此,这类中型企业对会计信息的依赖程度不高,也就不适用于以上市公司为主要对象的《企业会计制度》。按照成本效益原则与相关性原则,该类中型企业也应适用简化的、针对税务机关及债权人的会计制度。从某种角度出发,可以扩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将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中型企业纳入其中。这样不仅可以增强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还可简化这类企业的会计处理程序,减轻企业负担。
(二)处于“真空”状态的企业应纳入《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调整范围。处于“真空”状态的企业,是指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规模企业,由于权益方面的特殊性,既无法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又无法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这类小企业的会计规范目前处于“真空”地带,没有适合自身的会计制度。因此,可以把它们纳入《小企业会计制度》调整范围,完善《小企业会计制度》体系。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界定的中小企业未细分。应按各行业特点、规模大小、经营特点等进行分类,合理地进行会计处理。以建筑业为例,国家规定的小企业界定标准为职工6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若有职工20至30人、资产和销售额均为百万元以下的小施工队与拥有500余名职工、资产总额3000余万元、销售额2000余万元的建筑公司相比,其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相对来说都更简单和容易。但如果要求两者均按照同一会计制度处理会计事项,显然不够合理。因此,《小企业会计制度》应该根据各类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特点,对按国家有关标准界定的小企业再进行细化的分类,分类别做相应会计处理,便于增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可操作性、适用性、可行性和有效性,更大范围的发挥作用。
二、规范特殊类型经济业务处理方法
《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小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一些不经常遇到的特殊类型的经济业务,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易、合并报表等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该类业务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制定目的、具体规定及面向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这类未曾规范的经济业务的发生和会计处理将会直接导致小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不统一,造成该类会计信息与日常业务的会计信息无可比性,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提出的中小企业会计国际指南中建议,中小企业应适用简化的企业会计准则。这对我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借鉴意义,对日常经营中不经常遇到的业务,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易、合并报表等,可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以《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为基础进行适当合理的简化,使其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处理原则,将其纳入《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范范围。这样不仅能解决不同业务适用不同制度导致信息对比度降低的弊端,还为中小企业向大企业或上市公司的转型奠定了会计基础,从某种层面上更有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国际协调。
三、核算内容与税法保持口径一致
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是国税机关、地税机关、海关等行政机关。《小企业会计制度》应尽量与税法在制度的原则设计、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等方面保持一致口径。但由于两者针对对象不同,修改的时间和力度不同,在许多方面仍存在不相协调甚至与其相悖。
(一)未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小企业会计制度》忽略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例如:关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使用规定,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应借记“在途物资”、“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而从税法角度出发,工业企业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在验收入库后,商业企业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在付款后,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显然,《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考虑到所购物资是否已入库或已付款的情形,这会导致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违规抵扣,为会计人员增添额外的负担和麻烦。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规定不明确。税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要求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以应税销售额全额计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区分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规定较为模糊。《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按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的账务处理规定,收到应收商业票据或发生应收款项时,根据相应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营业收入”等科目。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回应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三)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规定与税法不一致。税法规定除特殊企业外,企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所得税前列支标准以企业可列支的计税工资为基础进行计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付工资科目核算的是小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的是小企业按照应付工资提取的福利费,企业在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需要重新计算调整可列支的工资及福利费等费用,这和制度的出发点不相符合。制度中可增列“计税薪资及经费”科目,核算企业实际应付工资超过税法规定标准时可在税前列支的工资费用,可以税前列支的工资费用为依据计算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这样《小企业会计制度》与所得税税法中关于工资、福利费等费用的规定保持口径一致。
四、确认会计分期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竞争力越来越大。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只有对会计制度进行不断的改革,才能更好的满足企业的发展。本文主要从中小型会计制度现状、中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原则及内容、中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对会计制度进行论述。
一、中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现状
就目前来看,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是很完善,尚未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常会因国家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经验相同,而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但是一些时候要处理的事务,必须有相关的准则、制度作为保证才能实施。如企业与国家的会计准则与制度相一致,就会出现混乱的局面;我国中小企业自身的会计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内部控制制度和外部控制度也不能有效的协调在一起,这就给企业内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不完善,相关的会计规范中已经明确了财务管理人员工作内容,但是只是强调了财务人员的责任问题,对于其他方面的内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内部控制的不完善,使得会计工作很多时候流于形式,同时也牵制了会计人员之间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资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原则及内容
(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原则
1.会计制度一致性原则
会计制度一致性原则在企业中是非常重要的,在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设计的时候,必须注意这一点。要将同一类会计事务进行统一,同一会计事务年限不同也要对其进行统一,以保证会计的横纵向对比。当企业有重大变化的时候,就需要会计制度的一致性对其进行解决。
2.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
区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的影响。由于财务活动涉及到的方面比较广,要想使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提高,保证企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就需要正确的处理好财务关系,并使企业财务活动组织更加合理。在运用这一原则时候,就要明确责任,并赋予相关财务管理人员一定的管理权限,同时也应该根据现实的状况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3.适应企业发展的原则
会计制度在设计的过程中,不仅要符合企业自身的特点,还要与国家的制度、规范相一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企业会计的权利不仅有国家赋予的还有企业赋予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计在行使相应权利的时候,必须将国家统一规定的内容和企业自身的实际经营规模、组织形式等相关内容有效的结合起来。
4.效益性原则
规范社会行为是会计设计的主要目的,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把规范社会行为作为主要目的同时,还应该兼顾运行机制及工作效率。在设计会制度的时候,必须以满足企业管理为前提进行设计,会计设计的内容不仅要简单明了,还要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还要考虑到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使企业效益和成本得以统一。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内容
企业会计制度基本制度包括的内容比较多,不仅包括企业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还包括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及相关的档案;在进行企业会计设计的时候,必须对相应的会计信息进行确认、归类、收集、记录,以保证为企业做出相应的决策提供依据。这其中主要包括凭证的设计、会计科目、账簿、报表的选择及会计核算形式的选择等;中小企业进行会计设计的时候,还应该考虑到内部控制制度和核算制度。这一项内容中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材料保管控制制度及管理规程、固定资产管理等。此外,还有财务管理制度。其主要包括企业财务、会计岗位职责和职位范围规定、资金使用及出纳企业财务管理基本形式及企业内外财务关系协调基本程序规定等。
三、中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重视会计制度的设计
中小企业在设计会计制度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现在的发展状况,也要对未来进行预测。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必然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很有可能会成为大企业,那时对会计制度的要求也必然会很高,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要想保证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在设计会计制度的时候适当的将新旧会计制度进行衔接,使会计信息制度更加的灵活并有一定的稳定性。在会计制度设计的过程中,企业必须清楚的一点是当企业规模扩大的时候,没有必要再对会计制度进行重新设计,只需要在原来的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就可以了。如果再重新设计会计制度,不仅会使会计制度重复,还会浪费企业大量资本。因此,企业在设计会计制度的时候,必须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灵活性,以便企业在扩大规模或业务的时候,能够及时对会计制度进行调整,避免不必要的企业会计制度变更,以便更好的满足企业发展的去求。
(二)注重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
会计人员在会计制度设计中有重要的作用,要想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是需要会计人员参与、执行的,如果没有会计人员的参与、执行,会计制度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企业在聘用会计人员的时候,就必须对其进行全面考察,不仅要考虑其专业素质,还要考察其业务素质、道德素质等综合素质。一个会计人员只有具备综合素质,并能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负责,才能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此外,企业还应该对会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核,并建立相关的奖惩机制,使会计人员自身综合素质得到不断的提高,以便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企业及相关的会计人员对会计制度进行重新的思考,并设计出满足企业及现实需要的会计制度来。企业要设计出符合企业发展的会计制度,是需要企业上下员工的重视并参与的,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
参考文献:
(一)小企业的特性
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是最具创新活力和变化特性的群体,往往不断出现而又不断 被淘汰。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未完全分离,而且往往由所有者以人格化的方式直接管 理,这就使得小企业的利益与所有者个人的利益高度相关;小企业在产权制度上,权益 资本构成单一,创业者大多掌握了企业绝对控制权;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合一,使得小企 业在决策方式上高度集权,企业的战略计划和目标的制定往往带有很明显的随意性和非 科学性。在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小企业在数量上都占有绝对的优势,为社会提供了较 多的就业机会和税收收入。在我国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工业企业法人中,按新的中小 企业标准,小企业占工业企业法人总数近95%,小企业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国 内生产总值的近50%,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相当部分小企业会 计机构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因此《小企业会计制 度》的颁布和执行是及时的、必要的。
(二)小企业的界定
从各国实践来看,对小企业的界定大多有定性与定量两种方法,在我国,小企业被规 定为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这里的不对外筹集 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经营规模小是采用了原国家经贸委等四部门于2003年 2月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该标准主要是从资产总额、营业额和雇员人数 三个方面对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中小企 业的划分做出规定。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范围
(一)静态的实施范围
“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实行会计豁免的小企业的必备条件 ,它是指企业成立之后不再通过发行股票、吸收股本或者通过企业改组形式增加企业的 注册资本,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不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但不应包括企业经营过程 中自然发生的负债行为或者向银行取得借款的行为。
《小企业会计制度》第三条规定,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 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它是指对不在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范围但符合小 企业条件也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在两者之间选择使用;对其中已经执 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鼓励其继续使用《企业会 计制度》;但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符合小企业条件的小企业 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正在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小企业,以及不 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无选择的余地,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此外,鉴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已于2004年5月1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工作 的全面展开,对准备上市的小企业来说,为使上市前后会计核算口径一致和会计信息资 料的相互可比,为上市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建议也采用《企业会计制度》。对目 前符合小企业的条件,但根据市场调研、预测和企业的规划,在近期即将改变经营战略 如大量筹措资金、大量拓展业务,预计会使企业资产总额、营业额发生质的变化的企业 ,为了减少将来调整账务的工作,使企业及早跻入大中型企业行列,建议采用《企业会 计制度》。这是因为《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遵循一般会计原则并以《企业会计制度》 为基础制定的,而且后者在核算上要更为严密和规范。
(二)动态的实施范围
由于企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经营上的灵活性,据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的职工人数、 销售额以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值在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化。因此,在《企业会计制度》与《 小企业会计制度》之间进行转化以及如何转化的问题上,应一方面遵循会计实务中的一 贯性、可比性、重要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另一方面坚持鼓励企业执行《企业会计 制度》。这是因为一般说来,企业大多是由小做大做强,另外《企业会计制度》核算上 的更严密和规范性,也有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的加强和完善。比如已在执行《企业会计制 度》的企业无论其执行后规模发生如何变化,即使实际经营过程中“不再对外筹集资金 ”,也不能以“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为由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应仍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原先是小企业并且执行的也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但至年末已达到大中型企业标准,为了核算上的简化起见,当年末不需要按《企业会计 制度》进行变更调整,但次年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就是说鼓励执行《小企业 会计制度》的企业向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转化,但不允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 业随意向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转化。另外,企业集团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若母子公 司均执行同一会计制度,则不存在变更调整的问题,因为所执行的会计政策一致;若母 子公司执行的是不同的会计制度,则宜将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的会计信息资料 调整为按《企业会计制度》反映的资料,而不管调整对象是母公司还是子公司。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为适应小企业经 济业务较为单一、资金规模不大、企业组织结构简单等特点,切实简化了会计核算,如 取消和合并了一些会计科目,简化了一些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方 面:
(一)长期投资项目
1.长期股权投资。考虑到小企业对外投资的情况一般较少,完全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规定可能存在困难,本制度要求小企业一般采用成本法进 行核算。若小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确有必要按权益法核算的则可采用简 化法来处理,即不要求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以及除年度净损益以外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 益的变动,也就不需设置“股权投资差额”、“股权投资准备”等明细科目。原采用成 本法核算后改为权益法核算时,本制度为简化起见,规定直接将其原账面价值与享有被 投资单位的股权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2.长期债权投资。本制度规定长期债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不包括取得投资时发生的相关 费用,发生的相关费用不管金额大小,一律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从而就取消了“长期债 权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科目;债券的溢价与折价摊销为简化起见规定只采用 直线摊销;无论长期债权投资、还是长期股权投资,本制度均未要求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这也就取消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3.委托贷款。如果小企业发生类似业务,本制度规定视期限长短,分别在“短期投资 ——其他投资”科目或“长期债权投资——其他长期投资”科目中进行核算,不需计提 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项目
1.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1)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由于考虑到在计 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困难,本制度要求按 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其他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来确定其入账价值,从而取消了“未确认融资费 用”科目。(2)本制度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规定将小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而不必与各期的实际资产支出数相挂钩。(3)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本制度要求在“固 定资产”的借方以及“待转资产价值”的贷方核算。
2.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本制度不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也就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科目。
(三)资本公积
本制度只为其保留了“资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外币资本折算 差额”、“其他资本公积”四个明细科目。取消了“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 ”、“拨款转入”等明细科目。
(四)所得税
本制度要求小企业只能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
(五)会计报表
关键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公认会计原则
本人经常到各类企业进行审计工作,与企业会计人员有较多交流,发现很多企业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概念模糊,交叉使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或只使用会计制度,或只使用会计准则而全盘否认会计制度。那么,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后,会计制度是否还在执行?在执行范围上有哪些规定?本文针对这些实际问题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对会计人员有所帮助。
一、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含义
(一) 会计准则的含义
会计准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会计准则是指从会计理论到会计实务的一种指导方针,涵盖面较广,比如从理论性阐述到具体的方法、规则和程序等规范都属于广义的会计准则;狭义会计准则一般是指那些具体的准则文件,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国际会计准则》(IAS)、我国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等。
会计准则实际上也就是会计原则,比如国际上称其为公认会计原则。美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其定义为:如何确认、计量和记录以及揭示资产、负债变动的一致性意见。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基本准则在明确了会计目标的前提下,主要规范了以下内容:
1.会计核算基础;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3.会计要素;4.会计计量;5.财务会计报告等。具体会计准则是依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及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二) 会计制度含义
会计制度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理解,会计制度应包括国家制定的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则、方法、准则、程序及单位内部会计制度。也就是说,会计制度不仅包括了所有的涉及会计工作的会计准则、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核算制度等,而且也包括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我国《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这里所称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广义上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必须明确的是,在我国实务界,人们习惯上所称的会计制度往往是指狭义的会计制度。狭义的会计制度是指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比如,已经废止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等十三个行业的会计制度,还有2000 年 1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2004 年 4月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这些会计制度主要就会计科目应该如何设置和使用、会计报表有哪些格式,以及会计报表各项目应如何编制进行了详细规范。它是以基本会计准则为依据,按会计法的要求而制定的。
可见,广义上的会计制度,不仅涉及会计核算制度,而且还应涉及会计组织和会计管理制度等内容。因此,会计核算制度不等于会计制度,也不等于财政部颁发的行业会计制度。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三个层次,一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二是财政部颁布的行业会计制度,三是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二、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
首先,应该理清准则与制度的区别。《辞海》对制度有如下解释:一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二是指管理者制定的法规;三是指管理者做出的规定;四是指规定品级的服饰;五是制作;六是制作方法;七是规模、样式。而《辞海》对准则的解释是:人们言行等所依据的原则;可见制度与准则相比,区别还是比较大的,制度更具刚性,准则只是原则。
其次,我们分析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的关系。其一,二者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都是用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的会计标准,其目的都在于确保企业会计核算能有序地进行,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或利益相关人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其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区别也是明显的。要想弄清二者的差别,必须分析一下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在会计行为中各自所发挥的功能。
(一) 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在会计行为中的功能
概括地说,会计核算程序是由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四个基本环节构成的。首先,确认要解决的问题是判断一个经济事项是否进入会计系统、何时进入会计系统、以何种会计要素进入会计系统。可见,会计确认就是会计人员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准则规定,结合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交易事项进行职业判断的会计决策过程,它贯穿于会计核算的始终。计量则是在确认之后的具体行动,通过计量将交易或事项等内容进行量化。由于确认与计量是会计人员对经济交易事项进行职业判断的决策过程,所以有的学者把确认和计量的过程称之为会计决策过程。
什么是记录和报告呢?记录是完成确认和计量这两个程序后,对日常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采用专门的方法在账簿中进行记录、计算的过程。报告是指会计人员以会计账簿记录为主要依据,采取一定的方式将会计数据和信息进行列报。从这两个概念可以看出,记录和报告就是将会计决策付诸行动的过程。具体表现就是如何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如何设置和填制会计凭证,如何设置和登记会计账簿,以及如何设置报表格式和如何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决策是会计行动的前导,并引导着记录与报告,所以有的学者把记录和报告过程称之为会计行动过程。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明确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在会计行为中各自所发挥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再接着分析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差别。
(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规范内容及侧重点
无论是会计准则还是会计制度,其所规范的内容都离不开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环节。但二者所规范的内容及其侧重点是不同的。会计准则是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进行规范,而在报告环节上只侧重在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可见,会计准则重点是规范会计决策的过程。而会计制度侧重于会计记录和报告这两个环节上,比如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运用、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方法等。
在指导思想上,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基本原理、原则、概念为导向,其指导思想倾向于指导性,给会计人员一定的灵活空间;会计制度的制定则是籍以规则、规范,形成指令性的制度。另外,会计准则还有一个显着的特点是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方面的规定相对比较抽象,较为原则化,运用时需要一定的职业判断;而会计制度在记录和报告方面的规定比较具体,容易理解和操作,是一种技术性规范。
三、 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是必然的趋势
从 2000 年开始,我国建立了三大会计制度,即《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为顺应国际会计准则的变化,实现国际趋同化,从 2006 年我国陆续建立健全了会计准则体系,包括 1 项基本会计准则、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其中,基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小企业),而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则在上市公司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并同时指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14 年后增加了 3 个具体准则,修订了 5个具体准则 ;2011 年 10 月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指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范围仅限于小企业,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制度》;2008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同时废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可见,准则制定的当初,规定强制执行的只是上市公司,而其他企业则是选择执行,并非是强制执行,目前一些大中型企业也都在执行新会计准则。但是目前的情况又什么样呢?是不是所有的大中型企业都强制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而不再执行会计制度了?还有哪些企业仍在执行会计制度?对于这些问题,目前尚没有见到有关部门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或说法,也没有见到权威的统计数字。本人在进行审计时发现,有的企业在执行新会计准则,有的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通过对这些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的调查发现,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也比较模糊,有的会计人员不知道本企业到底是执行会计准则还是执行会计制度。
在会计理论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是并存观、融合观、替代观的争论一直存在。本人倾向于后者。首先,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投资主体多元化,交易向自由化和多样化发展,使企业新业务层出不穷。如果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一些会计规范尚没有涵盖到的经济业务时,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会计准则的指导思想进行恰当的处理,而这些新型问题靠会计制度的刚性规定是难以应付的。其次,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全面深化,市场经济突破了所有制、行业、部门的界限,企业的自主性愈来愈强,为了最恰当地反映企业相关的会计信息,企业会计人员在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根据会计准则的指导思想灵活地进行职业判断,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之间进行选择。比如,从会计政策选择上看,当同一经济业务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原则和具体处理方法时,企业就面临着会计政策的选择问题,企业要积极运用会计准则的灵活性特征,依照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决策理念来选择适合本企业要求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去处理复杂多样的会计实务问题。而会计政策选择的自主性和灵活性,靠会计制度的指令性是无法做到的。
四、 结束语
总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采用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尽管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现象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随着会计准则体系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会计准则的作用和地位将不断地被强化,会计准则必将完全取代会计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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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内部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管理
新《会计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它是我国会计工作步入法制化新阶段的象征和标志。依据新《会计法》制定的《企业会汁制度》也已出台,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这些重大的会计改革必然会引起会计工作诸多方面的相应变动。本文试就新《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下的企业微观会计制度设计与会计人员管理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关于企业会计制度设计问题
(一)企业自行设计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会计管理体制可以定位于集中与立法管理型。目前国家制定、颁发并规定执行的会计法规有: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其中,《会计法》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会计工作的母法。《企业会计准则》是对企业会计工作的核算要素、核算原则、核算前提等作的统一规定。《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是专门用来规范公司企业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和特殊业务处理的。《会计法》指导《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指导《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一般又称为国家宏观会计制度,是公司企业进行会计实务的直接依据。它是在新《会计法》指导下F,废除了原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后,最新制定的适用于各行业公司企业的会计制度。由于各行业中企业或公司的经营特点不同,经营管理要求各异,使得《企业会计制度》在科目的使用、核算组织形式和会计政策的选择、制定等方面,虽不失国家会计规范所具有的使用上的通用性和宏观指导性,但缺乏具体的适用性和微观指导性。此外,在内容的规范上,《企业会计制度》也仅仅局限于会计核算本身,而不涉及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对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起保驾护航作用的内部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内容。因此,国家宏观会计制度并不能完全直接被公司企业拿来使用,各公司企业还必须在国家会计制度的指导下,设计适合于本单位使用的会计制度,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稳步提高。
结合上述分析,公司企业依据国家会计法规自行设计适合于本单位使用的会计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二)公司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重点内容
公司企业会计制度应是具体指导公司企业顺利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障会计工作质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和完整的制度,是国家所有现行会计法规在具体会计工作中完整而正确的应用和体现。因此,公司企业会计制度不仅涉及会计核算本身,而且还应涉及会计组织和会计管理制度设计等内容。具体来讲,其设计内容应包括: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条件方面的制度设计、会计组织方面的制度设计、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设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等4个方面。其中,会计核算基本工作条件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设计。会计组织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制度设计、会计核算组织形式的制度设计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形式的制度设计。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核算制度、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制度设计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设计等内容。会计政策的选择包括选择什么样的会计政策对本单位较有利,以及该会计政策如何操作等内容。以上4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它们都是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那么,按照新《会计法》的基本精神,要依法做好会计工作,企业应如何进行制度设计呢?笔者认为,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会计基础工作条件制度设计中,应加强会计账簿设置的制度设计。会计基础工作条件制度设计涉及的内容虽然包括会计科目、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但从会计核算工作的程序来看,会计账簿汇集了公司企业所使用的全部会计科目以及各会计科目使用所应依据的全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是记录企业经济业务情况,明确经济责任,考核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进行会计检查的重要资料。可以说,各公司企业会计科目错用、误用及原始凭证的制假造假,最终都会在会计账簿中得以集中体现。近年来不断发生的会计信息失真、企业负责人贪污受贿、企业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案件,无不与会计账目不实、会计账目不清、会计账目混乱、设置多套账目有关。对此,新修订的《会计法》中已有专门的条款对公司企业账簿设置作出了明确规定。可见,在新《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指导下,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制度设计的重中之重,应是依法建账。
2.在会计组织制度设计中,应严格进行会计记账规则(账务处理程序)的制度设计。这是做到依法建账的重要保证。会计工作是一项严密、细致、程序化要求极其严格的工作,任何一个环节有误,都将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单纯依靠依法建账是远远不够的。新《会计法》从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际惯例,对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记账规则作出了规定,各单位在账簿设置和会计核算中都应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在全面加强会计工作的同时,不断规范会计行为,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由于新《会计法》关于会计记账规则的规定并没有涵盖所有具体的会计业务,因而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的实际,在与《会计法》规定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本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之间联系的设计、会计凭证与各账簿之间关系的设计以及账簿与报表之间关系的设计等。在依法建账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会计记账规则的设计,使会计记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3.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政策是指公司企业在会计核算和管理中所采用的具体处理方法。最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在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上赋予了公司企业很大的自主权,这要求各公司企业必须依据该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设计选择最能恰当体现本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政策。
4.在会计管理制度设计方面,应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的制度设计。新《会计法》虽然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代替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永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没有有效的会计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同样,会计监督如果脱离了会计核算过程,也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应当将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之中,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除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外,还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将任何一项业务或一部分业务的权力在所涉及到的各个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分解,从而使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形成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关系,以防止因权力集中而导致权力膨胀,出现贪污受贿和舞弊行为。通常情况下,一个单位内控制度的重点应集中在分权控制、机构独立、授权批准、稽核审批、业务标准处理程序、原始凭证管理、定期财产清查以及会计档案专管等方面的控制上。内部控制虽涉及企业诸多部门和人员,但一个成功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却是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因此,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所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就成为内控制度建立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新《会计法》精神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把关,以求在机制上、制度上规范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纠正差错。
二、关于公司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问题
各公司企业在国家会计法规的指导和约束下,设计出合理合法、适合于本单位业务范围和经营管理要求的会计制度,仅仅是向会计工作符合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迈出了第一步。要使会计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和实施,还要依靠本单位具体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的共同努力。近些年,随着会计信息失真程度的加深和人们对会计人员在信息失真中是否应承担责任、应承担什么责任等问题的思考,引发了关于会计人员定位问题的讨论。目前,我国普遍推行的便是“会计人员委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