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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环保作文

时间:2023-05-30 08:52:55

四年级环保作文

第1篇

Through the ages, the earth mother with sweet milk feeding countless generations. The original she was decorated lovely young players. But, now human to its own interests, tortured her. Humans have only one earth; And the earth is facing serious environmental crisis. "Save the earth" has become the strongest voice people all over the world.

I feel heartache for the deterioration of the environment, I think: as the future successors of teenagers, if don't understand the gravity of the composition of the human environment and environmental problems, ignoring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not to strength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sciousness, consciously fulfill their obligation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our life will be destroyed in his hands, god will make a severe punishment for us. Therefore I was determined to start from me good care environment, protect our survival home, be a guard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古往今来,地球妈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无数代子孙。原来的她被小辈们装饰得楚楚动人。可是,现在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她折磨得天昏地暗。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而地球正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危机。“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强烈的呼声。

我为周围环境的恶化而感到心痛,我想:作为未来接班人的青少年,如果不了解人类环境的构成和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无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的话,我们的生命将毁在自己的手中,老天将对我们作出严厉的惩罚。为此我下定决心要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家园,做一个保护环境的卫士。

第2篇

2018年7月10日至7月2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向我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11月末,46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启动,34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督察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把督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由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专题会和全市整改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福春书记和灵计市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对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同志也积极参与和协助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各地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同责、齐力整改的良好氛围,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锁定问题清单,把反馈意见作为“第一靶向”。四平市坚持从省级督察反馈的问题出发,瞄准靶向,精准发力,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督察反馈意见,细化梳理出4个方面、15类、46项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5个县(市)区和38个部门,层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优化了“三本账、四个清单”管理模式,将督察问题信访案件拉条挂账,强化实地核查和专项督查。对督察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回头看”,坚决杜绝“一刀切”,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级督察交办的435件信访案件现已整改完成430件。

三是盯紧两个责任,把落实责任作为“第一目标”。市委、市政府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先后出台了《四平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七项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我市还编制印发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市领导包保制度。为确保市领导包保制度有效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局领导包保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各局领导牵头,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五个工作组,配合做好工作对接、资料收集、综合协调等工作,确保市领导“双包保”制度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察整改人员配备。经四平市委研究决定,由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择优抽调十名后备干部和硕博研究生借调到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两年,组成市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专职从事督察整改工作,大幅提升了对我市各项整改任务的实地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对我市督察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6月上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21个,信访案件207件,现场检查点位528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分别列出了生态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清单,下发通报,并对90余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形成“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

四是开展市级督查。为推动各地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属地责任,拓展和延伸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我市于8月中旬开展了为期10天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此次督查由五名副市级领导带队,分为五组分别进驻五个县(市)区和两个开发区,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参照省级督察模式开展工作。共调阅资料748份,个别谈话75人,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十批次203件信访案件,下达责令改正30家,停产1家,关停取缔2家。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下发督办函51份。对各级督察整改问题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10月下旬,各督查组正式向各地反馈,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同步推进整改,做到了既查点又查面、既查标又查本、既督政又督企,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四平市着力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的制度建设,将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督查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实施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五步工作机制”,建立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定期调度、督导工作机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落地。2019年已下发提示函、预警函和督办函105份,并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县区领导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问题加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追责问责252人次,特别是对省级督察反馈问题,已追责问责38人,树立起了求真务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的督察整改工作导向,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

(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标志性战役为载体,聚焦水、气、生态等重点难点问题,狠抓环保督察整改落实。

一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深入推进61个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现完工51个,在建10个。四平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4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由15.5万吨/日提升至26.5万吨/日,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郭家店镇、孤家子镇等5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6万吨/日;9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完成,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20.5公里。南、北河截流干管已完成36公里,建成区排水管网长度301公里,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6公里;市区累计改造海绵城市老旧小区117个,40个自备水源小区全部改造完成。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强化畜禽粪污监管,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1%,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完成高效灌溉农田4.4万亩。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深化“走遍四平”工作,完成铁东120万立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铁西112万立存量垃圾完成筛分。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成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3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710个,改造农村厕所1.3万户。全市755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屯全覆盖。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纵深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落实我市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制定下发《四平市工业炉窑整治实施方案》和《四平市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47台20蒸吨及以上锅炉完成升级改造,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开展了“两清单、一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强化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管控,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达到100%;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对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案进行了修订,严格落实13家供暖企业错峰起炉、4家水泥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等措施,并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1-11月空气优良天数264天,同比减少1天,重污染天数5天,同比增加5天,PM2.5浓度均值为36μg/m3,同比减少2μg/m3。

三是全面启动黑土地保卫战。加快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建设。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292万亩,新增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0万亩。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69个地块的用地信息数据采集和质控工作。持续开展“清废行动”,规范固体废物存贮、处置与管理,市、县、乡、村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铁西区112万立方米存量陈腐垃圾筛分项目已全部完成垃圾筛分全部。我市192家加油站、755个地下油罐,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改造。

四是深入开展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同步发力,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完成河边、路边、村边、城市周边“四边”植树7421.6公顷,累计投入4225万元、植树4343.3万株。集中开展矿山整治,拆除118家证照不全的采矿企业生产设备,完成矿山复绿189.1公顷,一举解决了存在近50年的矿山无序开采乱象。强化水源涵养保护,完成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拆除二龙山、下三台、山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违建53处,安装围栏21043米,修复拆除违建后裸露地面4.7万平方米,生态放流鱼苗45万尾。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我市林木绿化率达2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9%。2019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五)改善能源结构,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推进“多规合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抓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生物质燃料建设,全市建成及在建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9个,建成后预计年产25.8万吨秸秆成型燃料。保证天然气供应,天然气使用量逐年提高,2019年天然气用气量预计达到5300万立方米。

(六)强化铁腕执法,实施管家式服务。

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强化司法联动,建立网格化、全覆盖监督体系,开展多项专项行动,持续强化环境监管,不断强化服务举措,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铁腕治污。制定了辖区生态环境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制度、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出台了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平台。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是实行管家式服务。加快优化分级审批管理,有效落实取消环评资质法律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与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实现网上材料申报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部门间联合检查力度,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共核发9个行业72个排污许可证;提供技术服务,今年以来,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50余人次进行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问题20余项。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主题,聚焦以蓝天保卫战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环境日宣传,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开辟随手拍、生态环保整治进行时、热点聚焦等专栏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情况,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四平市整改任务进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整改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还比较严峻。在环境质量方面,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水质还未实现稳定长期达标,受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水质易出现反弹。空气质量方面,“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市污水管网还不完善,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线占比仍然很高,由于资金困难,污水处理运营难度大。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污、农业种植污染普遍存在。在能力建设方面,基层监管能力薄弱,普遍缺少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专业人才和设施,综合执法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导致出现监管空白。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督察整改任务。高度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算清楚整改任务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明确整改目标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标整改、对表落实,推动剩余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案件和问题清仓归零。

(二)聚焦重点问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四平建设。

(三)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建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附件: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一些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环保意识不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学习不深入,掌握不全面、不系统、不到位。在谈到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时,总是归结为生态缺水、队伍缺人、财政缺钱等客观原因,缺少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召开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署会、调度会、整改推进会议等80余次会议推进各项督察工作整改落实,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中20余次涉及督察整改工作。

2.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3.将生态文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第二期市管干部进修班学员手册》,设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课题的专题培训课程。在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课程中,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专题讲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四平市于2019年3月印发《关于2019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四宣联发〔2019〕2号),明确要求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

4.严格执行《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5.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下发了《进一步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纵深推进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开展秋冬季百日攻坚,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市、县(区)两级党政环境保护职责不够明确,部分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的环保职责不够清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2.积极推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率先开展市级执法队伍改革,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四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2019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拟于2020年1月至3月对各地进行考核。

4.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5.加大核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工作。对3次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信访案件组织了督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实施五步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三、一些县区和部门在向督察组提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中,讲成绩头头是道,洋洋洒洒几千字,谈问题却避重就轻,只有区区三五行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喜不报忧,导致市委主要领导不能完全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督改办定期调度全市督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形成通报,报书记、市长和各市级领导,2018年共印发7期督察整改通报,2019年已印发6期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实施双周调度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2.四平市人民政府在2019年3月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由副市长王有利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3.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

4.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信息公开,《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重大事项已与全省同步公示公开。

5.对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8月份开展的市级督查,参照省级督察模式,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创了我市生态环保整改工作的先例。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已完成155个,受理群众来电来信10批次203件。持续传导压力,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

四、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整改问题责任、进度、措施研究不够不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有些部门整改任务完成不好。市住建局在对承担的第21项整改任务,辽河流域内生活垃圾污染严重的问题上,缺乏认真研究,只围绕河道问题写整改措施,导致整改措施缩水、偏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了《四平市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标准及规程》,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整治成果通过省住建厅、省文明办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达到全市9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工作目标。

2.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710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4个,乡镇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13个,配备垃圾箱(池)92714个、垃圾收集转运车651辆、配备保洁人员4609人,已有748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覆盖率达到97.65%。梨树县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806处,双辽市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处,并已在《国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中申请销号。

五、市执法局在承担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问题整改任务中,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对问题排查到位,未建立问题清单,导致全市积存渗滤液底数不清,整治措施没有针对性,整改效果难以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执法局对全市垃圾渗滤液进行了排查,建立了清单,并按月调度各地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

2.2019年3月26日经梨树县环保局批复,将渗滤液在厂区初步处置后运送至梨树县污水处理厂。现日处理量为40吨左右。截至11月末已处理积存渗滤液9920吨。

3.双辽垃圾填埋场已完成A、B两区的防渗漏处理,并将原有渗滤液封存在导排管内,同时投资799.8万元建设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集装箱式两级DTRO渗滤液处理项目,目前A、B两区建设基本完成,实现封场,新建C区防渗已建设完毕,拟作为应急填埋场。

4.伊通满族自治县将生活垃圾送至辽源天楹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现有垃圾场进行深土覆盖,做封场处理。垃圾渗滤液采用二级RO膜反渗透工艺,日处理能力100吨,做到日产日清。

六、市林业局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应承担的毁林整改任务推进不够,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2370项、3994项信访案件整改不到位,仍有部分林地未还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伊通满族自治县2370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案件处罚,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相关林地恢复工作。

2.梨树县3994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林地还林工作,并对成活率不高的地块进行了补植。

3.市林业局对相关涉及毁林的信访案件开展了“回头看”自查,对各地还林工作进行指导,明确林地属性,并对还林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促。

七、市农委在承担的第20项整改任务中,尚未建立健全畜禽类污染资源化利用工作长效机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四平市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四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草原生态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

2.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检查指导力度,督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等模式,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截至2019年10月末,全市各地共排查出畜禽规模养殖场655个,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为96%、100%、95%。

3.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和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行为,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结合四平市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织三个督查组,对全市规模化养殖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八、整改方案体系不够完善。市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任务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没有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致使市直部门在政治站位不高、缺少清醒认识、责任意识不强、不狠抓落实等方面,无法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部门整改方案,将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加入到本部门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并向市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2.已完成《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向省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3.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对整改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和部门要求重新细化整改措施。

九、四平市公安局整改方案中的“21字整改措施” 内容空洞,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公安局重新修改完善了整改方案。

2.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结反馈程序。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不予立案的及时书面通知移送单位,立案、起诉的将办理情况定期反馈移送单位。

3.与畜牧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破坏草原案件联合执法工作。

十、四平市发改委整改方案中的“一句话整改措施”,内容空洞,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重新完善了整改方案。深化细化整改方案,重新总结切实有效、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新的整改方案上报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市发改委提高认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生态环保工作。

十一、整改销号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方案中任务第1项,现有制度并没有充分体现出“一票否决”制度,且缺乏加大县域考核等生态环境保护权重的具体内容,各县(区)均缺少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具体内容,以及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依据的文件及公示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部门已经自主验收销号,并且进行网站公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委组织部已责成各县(市)区补充完善“一票否决”制度,目前各地已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本地区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考核制度中。

2.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3.制定并下发《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

十二、整改方案中任务第2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半年、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党组每季度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但各部门上交的销号材料中部分部门未提供会议记录,还有部分提供会议记录的部门未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会议,而且有的会议记录根本与生态环境问题无关,这种情况下就申请销号,在网站上公示证明整改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按照《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各地各部门对反馈问题开展了自查,对不满足要求的重新组织销号。

3.各地各部门上报整改销号时,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加大现场核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十三、存在拖延整改问题。四平市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石岭镇哈福村砍伐树木修建院墙和道路案件,四平市林业局于2017年9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限期3个月恢复原状。但直至督察组进驻,该企业仍未缴纳罚款,未拆除违法修建的院墙,未对破坏林地进行恢复,存在拖延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相关违建院墙已拆除,并对相关地块进行了植被恢复。

2.该企业已于2019年4月上缴了罚款。

十四、存在拖延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第2346号、5682号群众举报案件中反映,梨树县十家堡镇多处林地被违规占用修建山庄、水库等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违规建筑尚未拆除,违法占用林地尚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8月26日至9月18日,梨树县十家堡镇对上述地块进行了集中清理及林地平整作业,现已全面完成清理平整任务,达到恢复植被林业用地条件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植被恢复工作。

2.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森林资源林地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

3.对相关的案件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十五、存在拖延整改问题。铁东区山门镇龙王村非法采石案件公示的整改方案为要求采石场拆除生产设备,恢复林地植被。实际上金鼎矿业采石场现场设备均未拆除,剩余砂石未清理,林地植被并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目前,已经完成设备拆除、砂石清理工作。

2.2018年底前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十六、存在敷衍整改问题。第1778号案件反映的垃圾场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四平市公开的办理情况为“梨树县孤家子镇将所占地块复原,并已将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分选厂”。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垃圾分选厂时发现,该分选厂没有环评手续,不具备处理资质,个别厂房没有地面防渗和顶棚,导致垃圾污染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还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孤家子中央大街桥西150米处前钱家陈旧垃圾和分选厂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共清运7万方)。

2.在完成的垃圾坑周边进行加装围栏并消毒,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十七、举一反三不到位。四平市没有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出其他类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2018年10月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百日攻坚,持续推进未完成的整改工作。2019年先后于6月份和9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19号)、《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25号),对全市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和细致梳理,确保整改到位。并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2.为推进问题整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相继开展了夏季攻势、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季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3.建立生态环境投诉举报长效机制。制定下发《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试行)》(四环字〔2019〕94号),对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形成了信访举报闭环机制。印发了《四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四政办发〔2017〕48号),通过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并在8月份市级生态环境整改工作督查中设立了有奖热线举报电话,发放举报奖励20余件。

十八、铁西区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缓慢整改任务中,没有对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排污吐口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方案中只有一句“没有铁西区管理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铁西区党委和政府组织开展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排查行动,将排查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全力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十九、长效机制不健全。四平市没有按省委、省政府关于立整立改、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在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方面,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机制、制度建设。整改方案里明确列为整改措施的日统计、周通报制度,通报约谈、督办考核制度,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制度多数没有建立健全和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我市先后印发出台了《关于印发四平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的通知》《四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四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河流域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文件,逐步完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2.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下发了重点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整改问题清单,深化“四项机制、八项制度”,优化“三本账、四个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3.严格督查督办,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先后开展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出现逾期情况的地区进行了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4.先后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VOCs排放重点单位专项整治、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消耗臭氧层物质排查、“工业炉窑”排查整治、水源地排查整治行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噪声污染集中清理、“2019夏季攻势”问题整治、污染防治攻坚“2019秋冬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等10余次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十、流域水质长期不达标。在近3年来,四平市条子河、招苏台河、西辽河、东辽河、伊通河等主要江河出四平断面水质大多长期超标,条子河林家、招苏台河六家子、西辽河金宝屯断面均呈水质恶化趋势。2016年和2017年四平市均未通过“水十条”省级考核。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1.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辽河项目61个,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完成51个。

2.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3.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包括蔺家河(南河)和红嘴河(北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共8个子项目。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二期)EPC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投入商业运行。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南河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生态缓冲带建设完成总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四平市南河黑臭水体清淤工程已完工,清理淤泥约10万余立方米。南北河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已完成36公里,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4.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清洁整治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5.针对金宝屯断流问题,我市多次与省厅沟通,并向生态环境部汇报有关情况。

二十一、部分重点治污工程进展缓慢。四平市部分辽河流域“十二五”规划项目进展仍较缓慢,除已完成和终止实施的项目外,继续实施的12个未建成项目中,10个长期处于在建阶段,2个长期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按照《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将7个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压实项目内容,优化项目投资,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2.实施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三大类61个项目,总投资约49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4.22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51个,在建10个。采取“五步工作机制法”按时调度项目建设进展,督促进展缓慢的项目加快推进。

二十二、《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中要求2017年10月完成的项目中,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至今仍未完工,十家堡镇污水处理工程、招苏台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污染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仍未开工。要求2018年6月完成的梨树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至今未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已建设完成,2018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

3.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河道治理及湿地项目已完成建设,明年春季进行蓄水和绿植工作。

4.梨树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建设完成,完成验收。

二十三、伊通县人工湿地工程仍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新建水闸,副坝前坡及两侧支沟引渠护砌长度275米,坝体前坡采用格宾护垫进行砌护,坝顶铺设砂石路面。重建两侧东、西支洞,并且对上游河道230米清淤整形等。工程建成后范家拦河闸形成34万平方米库区,最大蓄水量达180万立方米。

2.目前已封闭蓄水,对伊通河水起到了围水降解作用。

二十四、条子河达标方案的2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3个建成,12个在建项目中有2个完成时限为2018年4月的项目仍处于建设起步阶段,5个未开工项目完成时限均为2018年12月。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已对《条子河四平市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涉及的20个治污项目调整为17个项目,并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

2.截至12月,已完成11个项目建设,6个项目在建。项目已投资7.39亿元,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并每年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整改进展。

二十五、招苏台河达标方案的10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4个建成,14个在建项目中有7个完成时限为2017年底前,剩余82个均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梨树县对上述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纳入到《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2020年底前需要建设完成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24个,完工21个、在建3个均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2.加强督导调度,县督察办和县辽河办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办。

3.梨树县总投资约14.96亿元,积极争取资金14.96亿元。

二十六、重点工程已建成设施没有及时发挥治污效果。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从2016年就开始建设,其中投资2000多万元用于污水深度处理的2个4万平方米生物廊道虽已建成,但至今没有投入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西湖湿地项目已于2018年底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发挥治污效益。

二十七、十家堡镇接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设施还未建设,虽然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工建设,但现场看处于半停工状态,进展十分缓慢,两个镇每天有2500吨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9月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现十家堡污水排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

二十八、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除上游公主岭来水外,干流和支流仍存在水源涵养与河道生态保护措施薄弱,行洪区内占用河道、农田侵占河滩现象较为普遍。在辽河四双大桥断面明显看到东辽河辽宁一侧已全部实现了退耕还林还草,而我省境内东辽河段全部被农田覆盖,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直接对水体造成污染。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制定出台《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和《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2.2019年6月底前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4.市农业部门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推广覆盖率和化肥利用率提高上已达到标准。2018年和2019年全市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

二十九、黑臭水体整治滞后。四平市南河和北河是条子河的上游,也是流经市区的重要景观河流,已被确定为黑臭水体,是条子河污染的主要原因。由于市政污水干管沿南北主河道内铺设,并在南、北河道两侧设置了68个雨污溢流口,每到雨季生活污水被雨水挤压从雨污溢流口直排南北河,7个企事业单位向南北河排放工业和生活污水,年排放污水量约41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2019年4月将南北河汇合口处的污水管溢流口下移至西湖湿地二号钢坝(10+800)下游。

2.完成南北河截污管线改造工程建设,总长度36公里。

3.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4.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5.按照排污口整治工作要求,68个溢流口全部完成改造,封堵15个,改造53个。7个企事业单位均已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十、污水处理厂污泥大量堆存。四平市污水处理厂每年约产生3万吨污泥,目前采取将污泥在厂内加工有机肥进行处置,由于生产的有机肥没有取得许可无法销售,厂内堆集了大量生活污泥无法处置,直接影响到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将露天堆放的生活污泥和有机营养土运送到生产车间,规范处置。

2.拓展了污泥处置后的有机营养土的销售渠道,污泥销往各地有机肥厂、苗圃花卉基地,实现污泥处置企业良性发展。

3.严格落实污泥全程管理,完善了相关安全生产、接收、销售等制度。市住建局已派人长期驻厂监管并定时检查,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持续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污泥规范处置。

三十一、部分“水十条”任务至今未完成。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的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都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出台。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十二、未完成“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7年底前退出”的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在完成主要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边沟或围栏设置工作基础上,按照《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退耕还河工作。

2.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三十三、还有100家加油站内370个地下油罐未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全市共192家加油站,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所有加油站已基本完成防渗改造。

三十四、大气环境污染不容乐观。四平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不够理想,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不够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1.落实《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继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狠抓秸秆管控,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明显减少。修订重污染天气预案,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

2.《四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修订,下发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3.定期调度实施进展情况,对实施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等措施。

三十五、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2018年春季巡查共发现四平地区火点53个,占全省总火点总数的16%,禁烧包保和网格化监管责任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项目。

2.深入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政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工作。大力推广以秸秆还田、休耕轮作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突出抓好玉米种植“梨树模式”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今年我市秸秆总量预计为493万吨,计划综合利用量416万吨。

3.制定了四平市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实行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烧除政策。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

4.每年春秋两季持续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行动,按照“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合理烧除”的原则,扎实做好秸秆离田和限烧区烧除工作。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间,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严格执行《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焚烧高发地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

三十六、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共54件,此次省级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又达到85件,占转办总数435件的19.5%,出现了严重反弹现象,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对城区内未安装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进行地毯式检查。持续打击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现象。

2.2019年6月,市执法局牵头对全市涉及油烟噪声扰民信访举报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和出现反弹的案件再次进行整改,确保案件整改到位。同时每年也将针对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油烟污染问题有效解决。

三十七、个别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防护措施,土方挖掘未采取降尘措施,道路未实施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未进行喷淋作业,建筑工地标准化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未能做到标本兼治,扬尘污染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积极开展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创建“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以项目带动全市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2018年我市20个项目获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证书。

2.开展越冬维护专项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成立了冬季安全生产、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对工地越冬维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越冬维护方案和现场围挡进行专项检查,抽查现场22个,发现安全隐患19处,要求立即改正,现已整改完毕。

3.监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防止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无照无证等合法手续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依法查处;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鼓励渣土运输公司和市民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的运输车辆及时举报。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查处、教育渣土车不加盖苫布、向路面飘洒装载物、渣土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160余起,对332辆带泥上路、不戴苫布车辆进行执法,对16家公司及车辆进行处罚,共罚款12200元人民币,有效的遏制渣土车辆带泥上路违法行为。

4.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对扬尘问题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不予评优。

三十八、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仍然存在。四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六项“双辽市白鹤自然保护区内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的整改清单中,确定在8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督察发现,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2016年底投入使用,养猪场占地50.25公顷,年出栏商品猪55万头,位于白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交界处。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养殖生产经营活动不但没有停止,而且又在保护区内违规新建了一个2万立方米的粪污储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双辽市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监督长岭第九养猪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整改监管工作,定期到拆迁现场实地查看。

2.强化对白鹤自然保护区的日常巡查监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强化监督工作。

3.与长岭县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推动拆迁和植被恢复工作有序进行,截至目前保护区范围内长岭第九养猪场和第十养猪场的化粪池以及保护区范围内的一段2.5公里的水泥路已全部拆除,并恢复植被。

三十九、非法采矿屡禁不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孟家岭镇马家油坊6户企业毁坏林地私乱开矿,破坏林地14处,面积达到230.44公顷,生态破坏现象严重。梨树县和新开区对山林生态环境监管均存在缺位,矿山整治工作力度不足,三家子、四台子等国有林场也没有尽到保护森林的责任,使山林非法盗采和占用土地违法情况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1.梨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4月印发《中共梨树县委梨树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矿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梨委〔2019〕29号)制定矿山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格落实林地矿山监管责任。

2.梨树县森林公安大队已对检查发现中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2起,目前案件已办结4起,涉及占用林地21.613公顷。

3.目前涉及企业林地内违建及设备已全部拆除,已全部复绿,复绿面积30.08公顷。

4.制定印发了《梨树县林业局清理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梨林字〔2019〕34号),定期开展“举一反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毁林行为。

5.印发《关于印发梨树县林业生态管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梨政办发〔2019〕45号)的通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国有林地由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国有林保护中心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集体林地由各乡镇政府、街道等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

四十、伊通县景石镇和伊丹镇大岭村域内有多家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企业,多年来这些企业在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过程中,生产工艺粗放,石料堆放无防护措施,道路运输过程中防尘抑尘措施欠佳,道路破损严重,导致周围区域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对石料堆无防护措施等达不到环保条件的石场,责令停产整顿。狠抓矿山治理,2011年起,对非煤矿山实行“到期不再延续、新设不予受理”,累计关闭拆除乙类采矿企业122家,停产1家,对仅剩的1家证照齐全采石场进行了严格监管。

2.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在矿区和重点路段设立卡点,昼夜值勤,严查偷采和超载。

3.推进矿区生态恢复,年度可复绿废弃矿坑100公顷。

4.交通运输部门对景台大榆树破损路段进行修复。

四十一、饮用水水源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建立界碑及警示标志工作。完成了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排查。进一步规范了保护区标志设置。

2.编制完成《四平市下三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与安全保障规划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核,政府已批复实施。

3.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二龙山水库15家,下三台水库6家,山门水库10家。

4.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四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实施方案》,开展水源地专项排查,按期公示水质状况,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县级地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序推进,目前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已基本完成整改,双辽市正在整改中。

5.加强双辽市自来水厂反冲洗的强度。自来水厂常规24小时反冲洗一次,视水源地来水浑浊程度适当增加反冲洗强度,依据市疾控中心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出水水质达标。

6.对一级保护区内不允许存在的违法建筑和养殖户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拆除井房14间并进行封井回填。

四十二、水源涵养林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公主岭市以及辽宁省的西丰县部分乡镇都坐落在二龙山水库周围,在二龙山水库准保护区存在破坏林地的违法问题,二龙山水库周围水源涵养林近几年已遭到严重的破坏,水库周围的林地大部分已被耕地侵占。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林业局牵头对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林地属性进一步核查,明确集体林地和国有林地管辖范围。

2.对破坏林地和侵占林地耕种问题进行摸排,完成对二龙湖周边排查,委托测绘公司进行土地勘界,并对照集体土地承包数据进行入户核查。经多方确认,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非法侵占的林地面积共计3.9万平方米,其中,被侵占国有林地面积2.5万平方米,被侵占集体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2018年11月中旬进行造林,恢复面积2.2万平方米,栽植云杉5600株;剩余3千平方米,2019年5月开始进行复绿工作,共恢复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栽植樟子松4923株。

3.完成二龙湖水库周边401公顷土地流转,秋季植树。完成水库淹没线内已纳入第二轮700公顷承包田流转。将基本农田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调整,调整后进行植树和围栏。

四十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旅游、养殖等经营行为,对水源水质造成安全隐患。二龙山水源地人为将一级保护区面积缩小,半径为430米没有达到500米的划定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已完成对旅游项目的全面清理,旅游标识已全部拆除,现大坝两侧焊接铁门,设置警示标语牌,设专人看管,实现了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

2.市水利局已于2018年7月16日完成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巡查管理制度,确保整改成效不出现反弹。

3.对二龙山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上浮球位置重新进行测定和调整,解决浮球面积缩小、半径未达到500米的一级保护区设定问题。

四十四、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交通穿越等隐患仍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水源地整改5个问题。

二龙山水库:已由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完成整改,投放铁皮垃圾箱10个、垃圾桶60个、设置警示标牌21个。教育居民生活污水不再自然倾倒,已建设完成1处公共卫生厕所可满足现有居民使用。小孤家村3户拆除整改已完成。制定并实施了《铁东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铁东区关于化肥、农药“零增长”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禁止使用农药和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宣传单,推广绿色控害技术,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莫盘沟村4个屯及水源地周边耕地使用化肥相比减量2.2%,农药使用相比减量3.9%。

山门水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莫家屯、虫王庙屯2个屯,已经投资1.1万元投放57个垃圾桶(莫家屯27个、虫王庙屯30个),投放12立方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已经全面启动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级保护区内龙王村莫家屯、靠山村虫王庙屯(一社)2个雨排口,正在落实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畜禽粪污收集池现已全部完工。3.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设立限行警示标牌 1个。在二道沟至靠山已建设30m截洪沟1个,3*6*3m规格的应急池1个。

下三台水库:城东乡下三台村上道子屯12户48人搬迁已完成整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山嘴屯、孙家屯、上道子屯、老虎沟屯共建设完成卫生厕所31个,其中,山嘴屯7户、孙家屯16户、老虎沟屯8户、上道子屯(搬迁未建);孙家屯增加改厕1户;新建户外水冲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穿越公路及村级公路截洪沟、应急池和应急预案问题整改完成: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共设立限行警示标牌4个;分别在下三台水库南北两侧建设完成2处应急池及拦水带。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2.石岭镇磨盘沟村整改情况。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投放29个垃圾桶,其中,安家沟屯7个、莫盘沟屯2社7个、3社8个、西莫盘沟7个,区环卫处投放12立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莫盘沟村安家沟屯、磨盘沟屯4个屯2018年改厕31个,建设户外水冲环保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已经建设完成。

四十五、伊通县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将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建在了四合子河边的岸坡上,粪污积液直排,污染河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拆除了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并对沿河一侧进行清理,消除排污口。

2.已加强对红日养鸡场日常监管。

四十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突出。四平市铁东区的房身村、老城村两个深水井均未设立饮用水源警示标志,未进行围挡防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铁东区对两口水井进行了围挡,并设立了安全饮水标识,在水井中安装紫外线杀毒装置。

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在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各级环保部门应当把环境保护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保障档案业务经费。

第四条

环境保护档案库(室)的建设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所需仪器、设备及装具的购置经费,按有关规定从相应的资金渠道解决,不足部分在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的百分之二十部分中列支。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同门类和不同载体的环境保护档案的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各级环保部门应当采用先进技术,逐步实现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在业务上受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

省辖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第八条环保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

(二)对所在部门内各职能机构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并集中管理所在部门的全部档案;

(三)对所在部门的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组织环境保护档案的业务培训;

(四)组织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做好档案利用的服务工作;

(五)参加重要科研成果验收,工程竣工和设备仪器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

第三章档案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包括以做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和各项法规、制度。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热爱档案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并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档案工作人员的职务或职称的评定和晋升、业务能力的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并享有专业人员的同等待遇。

各级环保部门应当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制度;

(二)监督、指导和协助文书立卷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三)检查、验收科技项目或者上报评奖成果的档案是否完整、准确、系统;

(四)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统计工作,熟悉所保管的档案情况;

(五)开展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迅速准确地查调档案;

(六)遵守国家保密制度,不得造成档案的损毁、丢失、泄密;不得擅自提供、复制档案,确保环境保护档案的机密与安全。

第四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由文件材料的经办

部门和经办人员负责。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下达环境保护任务与提出环境保护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要求同步;检查环境保护工作进度与检查环境保护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鉴定、验收环境保护科技成果与鉴定、验收环境保护科技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同步;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环境保护科技成果与档案管理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同步。

第十四条

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定期由文书部门或者经办部门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五条

承担环保部门的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的单位,在申请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验收时,必须由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对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并出具合格证明。

承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重要工程任务的单位,在申请工程验收前,必须通知下达工程任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对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的档案未经验收或者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对该项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不能进行鉴定、验收。

第十六条文件材料的归档应在以下时间内完成:

(一)文书档案应由经办单位或者经办人员在次年6月底以前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二)环境保护科研或者工程建设档案,应由下达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的环保部门督促承担单位在成果鉴定或者工程验收后两个月内移交档案管理机构归档,周期过长的可以按形成阶段分期归档;

(三)重要的工作会议、专业性技术会议和学术会议的文件材料,应由会议组织单位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四)带有密级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应由经办单位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第五章档案的管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档案的著录分类标引,依照《中国档案分类法环境保护档案分类表

》、《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进行。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凡在工作查考、经验总结、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应永久保存;凡在较长时间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应长期(16年至50年)保存;凡在一定时期具有利用价值的,应短期(15年以内)保存。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定期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经过专门的鉴定小组鉴定,并报本部门主管负责人批准。

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由本部门档案、保密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销毁由档案管理机构执行,并报本部门的保密和保卫部门备案。销毁档案时,由档案、保密或者保卫部门指派两人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销毁后及时调整档案柜架,并在目录及检索工具中做出相应的注明。

库存档案未经鉴定并履行批准手续的,严禁销毁。

第二十一条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制度,并按时将统计结果汇总报上

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单位撤销或变动时,应当妥善保管环境保护档案,向接收单位移交,并向

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人员调动时,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全部上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擅自带走或毁弃。

第二十三条环保部门必须提供保管环境保护档案的专用库房,并指定专人管理。

档案库房必须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等安全设施,并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

存放声像等特殊载体档案的装具,应当配备防磁化设施。

第二十四条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环境保护档案的保管状态,对破损或变质的

档案应及时修复。

第六章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五条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发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

源。

第二十六条

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并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已有档案加工成文摘、汇编或专题史料等不同类型的参考资料,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环保部门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部门利用。

其他系统或部门的工作人员查阅档案时,需持本单位介绍信,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并经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二十八条

查阅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环境保护档案必须经过分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及保密部门批准;查阅未公开的档案,必须经过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摘录和复制档案,必须经过环保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九条

借用环境保护档案者应负责所借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或抽取、拆散档案,严禁在环境保护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档案的原有状态。

借阅的档案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

第三十条对本部门以外的工作人员利用环境保护档案,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费的范

围和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环境保护档案的收集、整理或者开发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环境保护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将个人所有的重要或者珍贵的环境保护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四)执行档案法律、法规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按有关规定责令赔偿损失:

(-)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环境保护档案;

(二)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

(三)擅自提供、抄录或者公布有密级档案的;

第4篇

近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了2013年“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评比结果。这份含金量颇高、全省目前唯一的环保综合考核排名榜令人关注。

不出所料,老牌“优秀”――珠海、中山、惠州三市,继续榜上有名。至此,珠海已连续14年优秀,而且2012年新考核办法实施以来连续两年拨得全省头筹;中山、惠州也是连续7年优。

意料之外,新科“优秀”――东莞,以93.1分的成绩,成为2013年度考核“探花”。

登高望远当先行

四个优秀城市都是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都提出了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更高更远的要求,是压力也是动力,引领各地环保工作不断前行,并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竞争局面。

“海上云天,天下珠海。”珠海是广东乃至全国最早一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其蓝天碧海的宜居环境令人羡慕。为保持珠海生态优势,2012年6月,珠海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用四年时间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的战略目标。

“创建不是市委市政府没事干,而是珠海发展需要。”珠海市委书记朴实的话,道出创建生态市、生态示范市的目标和内涵,也彰显了珠海新一届领导实现“蓝色珠海、科学崛起”的决心与信心。

2013年珠海各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走出新路,率先成立全国首个地市生态文明研究机构――北京大学生态文明珠海研究院;成立了全省首个生态文明议事机构――珠海市环境宜居委员会,率先开展了生态文明立法,《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成为党的十后首部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

2012年1月,当中山市长接过“国家生态市”牌匾时,中山一举成为全国首个地级生态市,并迈上生态文明建设新的征程,朝着建设“珠江口湾区最美宜居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中生态最好城市”目标不断前行。根据创建计划,2015年中山要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全面完成。

中山先后印发实施了《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中山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纲要》、《中山市生态补偿工作方案》。中山市因此成为广东省首个建立基于区域综合平衡开展资金筹集模式生态补偿机制的城市,也是新《环保法》颁布后全省首个制定统筹型生态补偿政策的地级市。

紧紧围绕“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和“生态建设率先进入全省第一梯队”的奋斗目标,2013年惠州继续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载体,深入推进各项环保工作。市长与各县(区)签订了生态市建设责任书,落实各项工作。

2013年9月,东莞全面部署启动了生态市创建工作。根据工作方案,未来3年内,东莞将争取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创建成为广东省生态市,并在2017年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向环境保护部申报验收。为此,东莞拟投388亿元,构建六大生态体系,巩固已有成果,持续优化相应指标。

脚踏实地抓治理

没有真抓实干,再高远的目标只会是一句口号,再美好的蓝图只会是一种幻景。四个优秀城市狠抓污染减排与环境治理,在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中全部被评为优秀。

珠海市十分重视减排工作,专门设立减排专项资金,每年安排减排资金1000万元,已累计安排4000万元资金,用于完善污水管网等减排工程建设。2013年珠海白藤水质净化厂(2万吨/日)、富山水质净化厂(2万吨/日)于2013 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正式投入运行。同时,启动了“十一五”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要求到2015年全部达到国家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

中山市狠抓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根据2012年中山市政府印发的中山市雨污分流工程方案,2015年前市镇两级将投入超80亿元建设资金,其中镇区约62.25亿元。据统计,仅镇区2013年雨污分流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6亿元,完成主干管网铺设105.73公里,支管铺设197.65公里。副省长许瑞生调研中山时寄语,“中山要把雨污分流工程做成全省的样板工程。”

惠州市脱硫脱硝工作成效显著。平海电厂和国华电厂共4台机组全部完成降氮脱硝和取消脱硫系统烟气旁路,脱硫脱硝效率大幅提升。全市日产熟料2000吨以上的8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建成投入试运行,有效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此外,列入2013年计划的21座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全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4万吨/日,新铺设截污管网176公里。

列入东莞市2013年污染减排计划的47个项目,全部完成任务。东莞全面启动麻涌新沙港等5个集中供热项目前期工作,全面推进麻涌电镀区等7个环保基地建设。

各地还把创建生态示范村(镇、园)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细胞工程积极推进。截至目前,珠海市13个镇建成省级生态镇,其中6个镇成为国家级生态镇。东莞市10个镇建成省级生态镇,其中6个镇成为国家级生态镇。中山市共有160个市级生态示范村,创建比例约为60%。惠州全市已有省级生态乡镇3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示范村10个,省级生态示范园2个。

环保为民见真情

老百姓关心的环境问题就是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四个优秀城市都把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安全等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其中,珠海、中山、惠州等市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中屡居前十位,为当地乃至广东挣足了“面子”。

专家指出,广东能在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屡居前列,得益于濒海的地理优势,也有赖于广东在大气污染防治的先行先试和“精耕细作”,正所谓精工出细活。作为优秀城市,无论是建立区域联防联治机制还是机动车尾气、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等各领域污染治理,四个城市都积极走在前列。

以机动车污染防治为例,2013年珠海 3550台2000年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全部退出运营。中山自今年9月1日起,将“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至全市行政区域范围(高速公路除外),成为全省首个全市限行“黄标车”地级市,并由环保部门联合交警部门实施电子抓拍。惠州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2013年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94.3%以上,环保检验合格证发放率91.34%以上。2013年东莞共淘汰“黄标车”22798辆,超额完成全年1万辆的淘汰任务。

第5篇

2003年度xxx市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文章作者:sayyes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9月11日15:31 x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全面开展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x年x月再获“xx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x年度我市环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真抓实干,环境保护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体系。 市委、市政府一直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形成了政府运筹、部门落实、领导包干重点

工程,人大、政协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市政府与所辖县、区以及x个市直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区也与有关镇、所辖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对各地、各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和严格考核,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共同保护环境的局面基本形成。 (二)深入宣传,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 全市各级环保、文化、教育、宣传和科技等部门继续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坚持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方式,经常性开展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x年x月“环保宣传月”期间,市长xx发表了电视讲话。同时,我市开展了大型的咨询活动,组织了“xxxxxx,共建环保健康社会”x人签名活动,派发各类宣传资料近xx册,掀起了环保宣传热潮。x月,组织参加“xx国际环保展览会”,宣传推介xx的环境新貌,接待参观人员xx余人次,派发宣传资料x余册。组织x次校园专场环保教育课,参加人员近x人,派发资x余份。积极组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幼儿园)活动,x年,全市共有2个社区和6所学校(幼儿园)被评为省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幼儿园),有x所中小学(幼儿园)被评为市绿色学校(幼儿园),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的环境教育。市委组织部与市环保局联合发文,在全市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学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中开设环境保护课程,增强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形成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建设项目环保前置审批,严格控制新污染。 一年来,我市坚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前置审批制度,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环保部门不签意见,其它部门均不予以审批,环保第一审批权得到进一步落实。同时,实行重大污染项目市环委会联审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今年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x%,较好地控制了新污染的产生。 此外,全市各县、区积极开展污染集中控制的规划建设,推进工业项目进园区的工作。 (四)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促进企业治污防污,完成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 我市加强对污染源的规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实现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了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投入x多万元(政府补x万元),在x家企业安装了污染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装置,同时继续采取全面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晚上突查相结合、上级环保部门检查与本级环保部门检查相结合的“四结合”办法,严查企业偷排污染物等违法行为。x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7宗,立案处罚金额86.8万元。制定实施了《xx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方案》,对x家不能稳定达标的重点污染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目前全市x多家县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完成了全面达标整改。 我市还认真实施污染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严格做好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年审工作。严格查处超证排污行为,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在污染总量控制方面的作用,较好地落实污染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x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部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五)抓流域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东江综合整治工作,东江水质保持优良。 东江水质保护一直是我市环境保护重点。一年来,我市认真落实《x省进入市区,更换了大部分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禁止销售使用含铅汽油等措施,使机动车排气和噪声污染得到进一步控制。此外,我市对市区主要道路路面进一步改造和扩建,也减轻了交通噪声污染。 四是整治江河湖,市区生态环境日趋优良。市区“两江四岸”整治工程有了新的进展,x年建成了占地面积x多平方米,富有惠州文化和东江景观特色的东江沙公园;建成了xx休闲观景长廓;完成了xx的拆迁,东江北岸整治工程也已完成一期工程---搬迁拆除江岸边的x厂、x厂等x个工厂,共计x平方米,建成约x平方米的x公园。积极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净化工程,x年,市区绿化覆盖面积x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x%。 同时,以改善xx水质为重点,大力整治西湖环境。一年投入资金2600多万元,完成了xxx和xxx的清淤、截污和美化工程,整治总面积44.8万平方米,总清淤量达22万立方米,铺设截污管道850米,维修截污管道6246米,恢复湖面1.5万平方米,湖边绿化面积1.45万平方米,目前xx水质保持国家iv类水体标准。xx风景区通过了国家x级验收。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局部环境污染问题和跨区污染纠纷有待解决。xxx工业区向商业居民区转型期的噪声污染,水口新区发展期的生活污水污染均比较突出;xx市难以在短期内按省政府规定,按ⅲ类水标准交水给xxx。 (二)各县、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较薄弱。除市区外,各县、区还没有建成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占总污染负荷60%的生活污染未得到处理;有关建设资金的筹措和征收还存在很大困难。 (三)环保产业发展缓慢,环保投融资机制单一,环保产业市场运作机制不健全。为保护东江水质,我市计划在县城及干流沿岸乡镇都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预算总投资近20亿元,这笔投资仅靠我市地方财力难以办到。 (四)人员编制不足,与繁重的环境管理任务不相适应。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还需加强,由于执法人员数量偏少,有时环境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不少违法事件和投诉案件无法及时处理,难以适应环保工作要求。 (五)一些地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意识不强。一是破坏环境换取当前利益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二是部分企业环境意识不够强,故意偷排漏排污染物现象仍然存在。 (六)乡镇环境规划滞后,农村垃圾污染和农肥、农药、农膜等“白色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三、今后工作要点 (一)以全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龙头,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我市原有的环境规划随着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发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了。2004年,我们计划把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作为一项大事来抓,依据xx省xxx环境保护规划总体框架,立足惠州发展的实际,科学地修编全市环保规划,促进环境与经济综合决策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以城镇污水厂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东江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加快市区梅湖污水处理厂一期tot和二期bot建设进程,保证二期工程(10万吨/日)在2004年底动工建设,2005年底建成运行;二是重点抓好各县、区及中心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到2005年底,xx等5个县、区和xx等x个重点镇共12个污水处理厂

投入使用,合计处理能力为25万吨/日;三是整治禽畜养殖业污染;四是督促落实xx采石场的整治工作;五是抓好重点流域污染整治,确保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和饮用水安全;六是启动xx生态系统修复工程,编制并实施《xx生态系统修复规划》;七是全面实施xxx整治工程。 (三)以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审为载体,提高城市环境综合素质。国家环保总局将对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复审,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审,要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新增和调整了的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新情况,突破重点、难点,使城市整体环境质量、城市面貌有较大的改观。一是确保惠阳区、大亚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04年6月底动工建设,合计处理能力大于8万吨/日;二是确保惠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惠阳区垃圾综合处理厂于2004年底建成使用;三是确保全市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在2004年底建成使用;四是强化施工工地的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以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为目标,加强污染源的控制和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完成总量削减任务;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三是继续完善和加强工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工作,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四是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防止固体废弃物加工利用产生污染环境问题。 (五)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为手段,增强全民环境意识。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做好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强各级学校的环境教育宣传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学校、生态示范区(园区)、绿色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等的创建活动,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增加环保投入。认真研究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环保投入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全面开征、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七)加强环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现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环保现场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信息综合应用能力,加强环境科研工作。 随着xxxxx项目建设的推进,惠州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将进一步加快,对我市的环保工作也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再接再励,乘势而上,掀起新一轮的环保建设潮。用3-5年的时间,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并努力向全球500佳、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类居住环境奖、生态城市等目标迈进,为惠州两个文明建设再谱新篇。 文章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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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生态文明,是指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为理念,人与人和睦相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社会形态。

本条例所称生态文明建设,是指为实现生态文明而从事的各项建设活动及其相关活动。

第四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活动,应当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不得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抵触。

第五条 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区域分异与整体优化相结合、市场激励与法治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污染物产生量减少、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系统安全。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第七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并保障其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检举、投诉和控告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开展世界地球日、环境日、湿地日、低碳日、节水日以及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生态文明行为,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

每年6月为本省生态文明宣传月。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建设生态文明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报同级人大会批准后实施。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指标体系、重点领域及重点工程、重点任务、保障机制和措施等。

经依法批准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资源使用上限和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并向社会公布。

本条例所称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为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公众健康,在自然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需要实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与管理限值。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包括禁止开发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公益林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

编制或者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应当遵守生态保护红线。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从事各种活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维护生态安全。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包括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内容。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自然生态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化用地结构,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划定耕地和林地保护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生态农业和生态林业发展、城乡绿色交通建设、生态旅游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等规划或者行动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现代种业、设施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服务业等产业,将低碳、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新能源、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主要污染物减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固体废物处置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逐步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和集约化,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资源产出率。

开发区、产业园区应当加强循环化改造,实现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完善环境保护设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循环经济基地。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推广使用天然气、风能、太阳能、浅层地温能和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降低化石能源使用比例,改善能源使用结构;加强工业生态化改造,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行建筑节能,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绿色建筑。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并公布本区域内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限期淘汰计划和目录,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计划限期淘汰。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禁止引进、新建、扩建和改建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的产业、企业及项目。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展生态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生产体系,推行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保障农业安全。推进畜禽粪便、废水、弃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森林、林地、湿地、绿地的规划和建设,发挥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在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抵御自然灾害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规划生态旅游资源,加大旅游资源整合与产业融合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构建便捷通畅的城乡交通网络,鼓励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培训机构教学计划,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推进绿色校园建设。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弘扬生态文化,开展生态文化载体建设,保护生态文化景观,实施生态文化保护和利用示范工程,发展体现生态理念、地方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利用文化设施、传媒手段和文学艺术等形式,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和行为规范。

第二十五条 开展生态文明社区、单位、家庭以及示范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形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质,增强全民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生态文明风尚。

第三章 保护与治理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要地质遗迹、自然遗迹、人文遗迹和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实行永久性保护,确保红线区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以上。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一级管控区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禁止影响其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有林场所有森林转为生态林,将25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草)范围;划定湿地保护区域,确定湿地生态功能分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禁止非法砍伐林木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城乡绿化、通道绿化和园林绿化,改善人居环境;组织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

第二十八条 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基准。实施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和实时监测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改善水体生态功能,确保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从严控制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探索工业用地租赁制;适度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低效用地等二次开发利用,清理处置闲置土地。鼓励和规范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划定优先保护区域,提高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土壤环境保护体系。

对已经造成严重污染的耕地,应当组织监测和修复,或者合理调整耕地用途。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矿山废弃地的生态修复,加强山体保护。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建立目标责任制,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确保水质安全,定期公布出入境断面水质状况。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美丽乡村示范点、乡村旅游度假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及其监督管理,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鼓励对生产生活废水进行深度处理,提高中水回用率,削减污染物进入水环境的总量。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的综合治理,并进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方式,提高生态脆弱区域抗御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系统。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产生、收集和处置危险废物企业的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乡生态系统,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第三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农业、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和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外来物种风险评估制度,防范外来物种对本省生态环境的危害。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具有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民族特色、重要观赏价值的山峰、喀斯特地貌、森林景观资源、稻作梯田、古大珍稀树木等自然标志物和古城镇、古村落、古文化等历史遗迹的保护。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统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行动计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工作。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目标责任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

(二)节能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性指标;

(三)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质量、林地保有量、湿地保有量、物种保护程度指标;

(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五)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指标;

(六)环境基础设施以及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七)生态文化建设指标;

(八)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九)中水回用、再生水、雨水等非饮用水水源利用指标;

(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城市园林绿化率指标;

(十一)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指标。

第四十一条 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减排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节能减排目标和资源产出率指标责任书,建立节能评估审查、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质量提升与环境风险控制相结合的环境管理模式,并将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资源产出率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资源产出率指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和企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治理,向社会公布,并暂停审批新增同种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第四十二条 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优先考虑自然资源条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保护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已经批准的建设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节能评估文件和气候可行性论证文件等的要求进行建设,并进行风险评估。

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盲目决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应当追究决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职责范围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由同级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对报告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四条 上级人民政府每年对下级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政府职能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结果应当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向社会公告。

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资源产出率等指标权重。对禁止开发区域,实行单位第一责任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一票否决制;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单位及第一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度和第一责任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增加循环经济产业、清洁型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新指标。实行单位第一责任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及考核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列入重点投资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项目布点、土地利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逐步加大投入。通过专项资金整合,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公益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采取多种投资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信贷融资等方面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十七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机关和组织,应当建立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再生产品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按照定额指标用能、用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部门应当引导企业之间建立绿色供应链。

鼓励、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再生产品,不使用或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第四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有偿使用、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生态补偿、环境损害赔偿以及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水权交易等环境经济政策。逐步划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并进行确权登记。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环境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专业化运营,支持发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中介评估机构,推动相关环保产业良性发展。

第四十九条 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护者受益、污染者(破坏者)赔偿、受益者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与资金、技术、实物补偿等方式,在全省八大水系、草海实施生态补偿,逐步对全省空气质量实行地区间生态补偿,并对生态保护区、流域上游地区和生态项目建设者、保护者、受损者提供经济补偿和经费支持。

鼓励探索区域合作等形式进行生态补偿,推动地区间搭建协商平台,建立生态补偿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和产品的示范、推广与应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与省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合作与交流,带动本省科技力量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创新人才发展和运行机制,采取提供创业资助、工作场所、住房、公寓、贷款担保、融资服务和薪酬激励等措施,引进、培养和聚集人才,加强生态文明人才队伍建设。

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中面临的重大技术和管理问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省内外有实力的组织和个人,参与科技和管理创新。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制定预警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辐射环境、固体废物、森林资源系统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三条 建立区域生态文明联动机制,统一区域产业环保准入标准,实施环境信息共享,推进区域水污染、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逐步完善跨界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和区域危险废物、化学品环境监管机制,共同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由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办理。

第五十五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环境污染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律师、其他法律工作者为环境污染受害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章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第五十六条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途径、程序、保障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便利。

涉及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或者可能对生态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在作出决策前应当听取公众意见。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共享平台,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一)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及其执行情况;

(二)生态功能区的范围及规范要求;

(三)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及绩效考核结果;

(四)财政资金保障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及实施情况;

(五)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生态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七)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八)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和内容;

(九)其他相关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应当每年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并定期公布相关生态文明建设信息。

第五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第五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第六十条 鼓励乡村、街道(社区)、住宅小区的自治公约规定生态文明建设自律内容,对违反规定者可以提出劝告、批评和警告。

第六十一条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第六章 监督机制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定期听取和审议同级人民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报告,检查督促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情况。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监督。有关部门不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或者履行不力的,由同级生态文明建设机构督促履行;仍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力的,由生态文明建设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处理。

第六十四条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诉讼案件或者参与处理环境事件,可以向行政机关或者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或者检察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和单位应当在60日内书面答复。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信息档案,记录单位和个人环境违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环境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信用惩戒。

第六十六条 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依法对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及国家机关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情况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热心公益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员,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劝阻、报告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行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生态文明建设信息或者弄虚作假;

(二)不依法制定、公布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限期淘汰计划;

(三)引进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强制性标准项目;

(四)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监督;

(五)未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六)未依法及时受理检举、投诉和控告或者不及时对检举、投诉和控告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七)未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

(八)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从事损害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以及有其他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或者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党的以来,以 同志为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 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努力建设 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走向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现路径。

同志指出,建设 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他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这些重要论断,深刻阐释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表明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民意所在民心所向。生态文明建设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第7篇

为进一步改善镇村环境面貌,争创**市卫生镇,努力推进于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余党〔2005〕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2005年环境整治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快促好”工作主旋律,走在前列,落在实处,把握于其新一轮发展机遇,深入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加大环境建设、保护和管理力度,切实树立科学发展观,把于其建设得更加美好。

二、工作目标

一是更高标准推进“四个全面”,深化村庄庭院整治;二是“四大会战”逐步转变为各相关部门正常工作;三是扎实推进新环境百村改造工程;四是加强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深化环境整治成果。

三、工作任务

(一)更高标准推进“四个全面”

1、全面抓好河道、道路保洁工作。一是健全河道、道路长效保洁机制,按照市场化要求,进一步完善河道、道路保洁的管理运行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二是所有河道都要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杂草)、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要求做好保洁工作,保洁面达到100%。三是镇级以上道路和村级1.5米以上道路做到路面和道路两侧无垃圾,保洁面达到100%;镇中路、镇横街等建成区内主要道路继续实施1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四是继续做好县级以上交通道路路面及绿化带的保洁工作。五是继续推进河道综合治理,按“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完成蛇肚江1条镇主干河道和陈家、戎家、巴里3个村的三类河道环境整治。

2、全面实施生活垃圾袋(桶)装化和公厕保洁。一是健全生活垃圾袋(桶)装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施生活垃圾袋(桶)装化,做到村庄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镇、村公共场地和人流密集的路段应设置必需的果壳箱等卫生设施;建成区主要道路和建成区内行政村的背街小弄两侧地段要继续深化“门前三包”责任制。二是所有行政村要巩固全面消灭露天粪缸和简易户厕工作成果,彻底杜绝反弹回潮。三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建造三格式无害化公厕,加快对窖池式公厕的改造;继续鼓励各村建造规范化储粪池。四是严格把好新建住房三格式户厕同建关,提倡在旧房中建造三格式无害化户厕。五是切实抓好公厕的动态保洁,合理配备保洁人员,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全面实施村庄庭院整治。在去年开展村庄庭院整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好示范,大力推进村庄庭院整治。通过庭院整治,清除各类死角垃圾、废弃物和杂草,清除或整理有碍观瞻的堆积物,使住户房前屋后做到整洁有序;对庭院四周内外进行设计布局,栽植各类树木花草,美化庭院环境。具体分三个层次加以推进。一是对已经创建合格的庭院整治示范村(任佳溪、五姓点村)开展复评,要求巩固创建成果,防止反弹。二是继续加大力度创建1—2个高标准的庭院整治示范村。三是对基础条件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1—2个村开展创建庭院整治合格村活动。

4、全面开展绿化活动。一是继续抓好城镇绿化。全镇新增城镇绿化(公绿)面积2.8万平方米。二是继续开展绿色村庄创建活动。确保创建余姚市级绿色村庄1个,力争创建**市级园林式村庄1个。三是继续做好主要骨干河道两侧绿化,全面推进高标准平原绿化建设。四是切实抓好绿化养(管)护工作,提高成活率,使已建成的绿地(休闲公园)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有条件的村可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抓好绿化的养护管护工作。根据村庄建设规划和实际需要,各行政村可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的空间开展村庄绿化。

(二)“四大会战”逐步转变为各相关部门正常工作

1、继续拆除不良建筑。一是巩固“拆违”成果,特别是加强对县级以上道路及建成区内7米以上道路两侧拆违后的事后监管,防止新的违章建筑产生。二是在去年开展村级道路两侧拆违试点的基础上,对康庄工程(含已列入康庄工程规划的)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实施拆除。三是329国道于其段依照国道两侧径深30米景观立面规划,继续推进国道两侧破旧建筑改造工作。四是镇渣土管理站要按照《余姚市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余政办〔2002〕31号)的文件规定,实施规范管理、规范运作。

2、继续改善路边形象。一是做好县级以上道路两侧红线控制范围内堆积垃圾和有碍观瞻的各种堆积物及各种拆违遗弃物的清除工作,同时做好叶东公路两侧生态林的完善管护工作。二是继续搞好通村主要道路绿化建设,至少新建设1条(段)绿化样板路,并做好绿化样板路的管护工作。三是禁止国道、县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抛荒。四是全面彻底清除恶性杂草一枝黄花。

3、继续消除环境污染。一是在全镇范围内彻底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杜绝白色污染。二是深入开展对乱张贴、乱涂写等非法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特别是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一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建成区内的行政村主要道路两侧彻底根除“牛皮癣”。三是开展新农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四是继续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防止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畜禽养殖反弹,开展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治理的试点工作。五是抓好集污管网建设。做好末端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规划,新建项目必须按规划实施,已建成的要有计划地进行改造;新建的小区、单位必须做到雨污分流。

4、继续整顿交通秩序。一是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提高停车场利用率,不得移作他用,同时考虑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设专业停车场;建成区内8米以上道路统一设置各类标志,继续做好新建的8米以上道路车道标线和人行横道线的施划工作,与8米以上道路相交的3.5米以上支路必须按规定设置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牌;车流量大的主要道路叉口设置路口黄色闪烁警示灯;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畅通的前提下,继续合理规划,分类设置停车泊位,确保各类车辆停放有序。二是加大对马路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在抓好市场规划和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整治镇级以上道路、村级主干道两侧的马路市场;加强监督,严防马路市场回潮反弹,坚决遏制新的马路市场产生。三是深化建成区内交通秩序整顿。继续开展对占道乱设摊、乱搭建、乱堆物、乱停车的整治活动,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彻底杜绝“四乱”无序现象,并落实日常管理措施,确保建成区内主要道路、街道畅通有序。

(三)把握重点,循环滚动,扎实推进新环境百村改造工程

根据全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总体部署,坚持软硬件并重,订规划、抓建设、重管理、健机制、树亮点、强考核,循环滚动,扎实推进“农民市民化、农村社区化、农村现代化”,努力建设一批规划合理、用地集约、公建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今年以村庄梳理、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农村新社区、解决困难群众建房问题为目标,着力开展“三拆”(拆危房、拆违房、拆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和道路畅通的房子),“三整治”(宅基地、柴棚基、粪坑基),“六化建设”(布局优化、村庄绿化、道路硬化、卫生洁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扎实推进新环境百村改造工程,力争创建省级或**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1个,**市级全面小康建设整治村1个。新增一个新环境百村改造试点村,并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四、政策措施

1、各行政村新建符合标准的三格式无害化公厕的补助,仍按掌委〔2000〕11号文件规定执行(市、镇两级每只共补助5000元);窖池式公厕改建为符合标准的三格式无害化公厕的,每只由镇补助2000元,全拆全建的享受新建补助政策待遇;新建公厕和窖池式公厕改建如不符合三格式无害化公厕标准通不过市级有关部门验收的,不予补助。建造规范化储粪池,经市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市财政按每立方米容积120元标准予以补助。

2、当年验收合格的庭院整治示范村,市财政按户籍人口每人30元标准补助,镇财政另外再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当年验收合格的庭院整治合格村,市财政按户籍人口每人15元标准补助,镇财政另外再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

3、由镇统一组织实施的主干河道环境整治项目,经市水利部门审批并验收合格的,市财政按直接工程投资额度补助15%;由村统一组织实施的村级三类河道环境整治项目,经市水利部门审定并验收合格的,市财政按每个村5—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河道穿村段砌砍,经审批并验收合格,同时做好河道两岸绿化的,每米补助200元,绿化不配套的,每米补助150元。

4、新环境百村改造政策,仍按余党〔2003〕23号文件及相关文件执行。

5、对329国道余姚段建设绿化带和当年验收合格的市级绿色村庄的奖励政策,仍按余党〔2001〕21号文件及掌委〔2003〕14号文件执行。

6、当年在通村主要道路两侧栽种行道树,胸径在4厘米以上的,市财政按成活数每株补助5元。

7、当年设置交通指路、让行标志牌及黄色闪烁警示灯的,市财政按实际投入额的20%补助。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5年1月—2005年3月底)

编制全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各村、各有关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各村、有关责任单位抓紧拟订好整治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5年4月—2005年12月底)

各村、有关责任单位根据环境整治方案和实施计划,全面开展整治,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检查与验收阶段(2006年1月上旬)

各村、有关责任单位对照整治标准查漏补缺,完善提高,接受市考核组对我镇整治项目完成情况的考核验收。

六、考核办法

市里全年分别组织二次暗访和二次检查,2006年1月中旬开展年终考核验收。镇里也将通过领导督查、驻村干部联查、暗访等手段加强考核,市、镇两级平时检查和暗访情况列入年终对村级的考核。今年对村级的环境整治考核全部纳入行政村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增加环境整治项目考核分值,具体请参阅《2005年于其镇行政村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掌委〔2005〕12号文)。同时要求各村和各有关责任单位在12月5日前就全年的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书面报镇环境整治办。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有关责任单位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镇里进一步调整充实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村、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建立完善村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村环境整治专管员和有关责任单位分管同志要做到专人专管、权责到位。各村要根据“量力而行,积极有为”的原则,制订有力措施,安排一定财力,用于各项整治项目的投入。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各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服务指导,按照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第8篇

自2000年环保部提出创建生态文明省、市、县以来,目前全国已有11个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县。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地区如:山东蒙阴县,发挥地区优势,开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其做法在省内推广;四川双流县以“七大”环保、“”生态示范工程的“双流经验”,在西部第一个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浙江安吉县“生态立县”,成功实现从“污染大户”到首个“国家生态县”的转变。

蒙阴县:生态乡村建设“四种模式”

5月23日至25日,山东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场会议在蒙阴召开,推广该县生态村建设做法。蒙阴县是山区县、库区县,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说。近年来,蒙阴县发挥山水优势,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走出了一条建设生态文明乡村、实现生态建设与富民增收并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十一五”期间,蒙阴县11个乡镇有6个成为省市级文明生态乡镇、7个省市级环境优美乡镇,464个行政村中有312个生态文明村,被列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蒙阴县特色文明生态村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风景名胜带动型。依托蒙山、孟良崮等风景名胜,大力发展“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自然风光、购农家特产”的农家乐旅游。二是乡土文化传承型。发挥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地质文化等资源优势,推动文明生态村建设。在红色文化方面,如在野店镇烟庄村规划实施“沂蒙六姐妹纪念馆”。三是特色产业主导型。实施“一园一社三对接”,即农业精品示范园、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与市场、企业、旅游对接。四是庄园经济开发型。对村庄的荒山、荒地进行承包经营,由农户集中连片开发,在房屋周围栽植蜜桃、苹果等果树,在房前或庭院发展长毛兔、獭兔等畜牧养殖,规划建设一批农户庄园式的文明生态村。

山东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场会强调,要把构建生态高效的产业体系摆在首位,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节约型农业和低耗低排的乡村工业、服务业,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农民富裕相互促进。

双流县:“七大”环保工程,“”生态示范

2010年10月,四川省双流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并于2011年4月通过国家生态县公示。今年5月22日至30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中央媒体总结包括双流在内的全国6个生态县(市)的典型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2007年以来,双流县通过高水平规划、高水准投入、高标准打造,全面实施了城镇生活垃圾处置、河流综合整治等“七大”环保工程;完成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人居等“”生态示范工程;深入开展节能减排、绿色消费、环境教育“三大”全民环境友好行动,形成了环保与发展并驾齐驱、环保能力建设全省第一、推动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个“全覆盖”等一系列“双流经验”,先后荣获四川省生态县、全国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县等荣誉。

2010年,该县正式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并制定了《双流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实施方案》,拟投入近10亿元资金,通过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强力推动双流县生态建设大提速,文明建设大攻坚,城乡环境大改善,城市形象大提升,把双流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的生态县。

安吉县:生态立县,建设“中国美丽乡村”

第9篇

   学校爱国卫生运动活动总结1

   今年,我校的爱国卫生工作在乡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思想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掌握新形势下爱国卫生工作的特点、内涵。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把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创卫、健康教育等中心内容,使我校爱国卫生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我校两个文明建设。现将创建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卫生事业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辅相成,共同促进。我校始终把爱卫工作作为仁村中心小学精神文明建设一项不可获缺的内容,一直倍受领导的重视。我校把将爱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明确了任务、职责。

   为此,我校在年初按工作思路认真部署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相应制定了一些具体措施。爱卫办公室人员在工作分工上各有所重点,形成了具体工作负责制,这有利于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另一方面,我校根据县乡爱委会的要求,相应制订《xx小学爱国卫生工作三年规划》,层层落实,明确责任。形成了领导负责抓、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抓、各部室协调抓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和创卫工作

   开展全体师生健康教育活动,向全体师生输送卫生知识是提高农村小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好形式,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我校建立了xx中心小学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今年我校一如既往地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征订健康博览杂志,办黑板报。通过向中小学校师生宣传卫生知识,通过一系列的宣传,让中小学校师生更深入地了解并掌握卫生基本常识,提高中小学校师生的自我保健能力,从而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

   三、抓好爱国卫生月活动,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四月份是全国爱国卫生月,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爱卫工作,进一步整治改善校园环境卫生状况,创造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提高中小学校师生的卫生意识。

   我校认真贯彻县、乡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往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精心安排,广泛宣传,动员中小学校师生参与到此项活动当中。

   此次爱国卫生活动月共出动中小学校师生达400余人次,清除卫生死角5处,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同时,我校根据本职工作特点,着重进行除“四害”消杀和改水、改厕等卫生基础设施的工作。

   四、狠抓除四害工作

   “四害”作为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卫生防疫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校开展除“四害”工作活动已有二年,从总体效果来看是好的,但今后的任务还很重,尤其是要进一步宣传普及科学除害防病知识,加强除“四害”科研和技术水平,更好地为中小学校师生生活服务。

   开展除“四害”消杀工作是爱国卫生当中一项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校今年于5月~7月先后对校园范围开展4次环境消杀活动,基本上控制了蚊蝇密度,使之达到不足为害水平,保证了中小学校师生的日常生活环境。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的问题还不少,少数师生的卫生意识偏低,健康教育卫生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经常性爱国卫生管理工作不够,改厕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除四害工作体系需待完善,这些都是中小学校今后工作中的重点。

   我们应当继续坚持以《xx》为指导,学习《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的精神,在党的十九大指引下,认真组织实施爱国卫生方针,真抓实干,巩固提高中小学校师生卫生成果,促进xx两个文明建设。

   学校爱国卫生运动活动总结2    在市区两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学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我校也和全市人民一样轰轰烈烈地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时候,为我市的“五城联创”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现将我校20xx学年度学校卫生工作作一总结。

   一、领导重视,制度落实

   我校一年来始总把卫生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校长、书记身体力行,亲自组织召开学校“创卫”工作会议,布置安排学校的“创卫”工作,并积极带头参加学校的各项卫生活动。

   为了更好地实施《学校卫生条例》,结合我市“创卫”工作的实际需要,学校先后成立了“学校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学校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学校创建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校长总负责,另外有分管领导(副校长)具体负责人,卫生领导小组成员,保健老师,卫生监督员组成的组织网络使我校的卫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还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除四害防治方案、常见病防治方案;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等几十个制度和方案。

   学校卫生工作还有章可行,有章必行的奖惩管理制度。同时领导重视人文管理,遇到个别工作没有做到位的教师,领导能主动做好个别教师的思想工作。领导带头到每个教室去调整课桌的高度,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得到保障。教师的积极性得到了提高,工作起来更主动,工作做得更好。

   二、加强教育,预防为主

   学校卫生工作不光是搞好环境卫生,更重要的是如何教育学生,使学生从小受到良好的健康卫生教育,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小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为此,一年来我校对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教育从没停止过。

   1、利用黑板报(每班每学期至少两次专门宣传卫生及健康教育知识)和宣传窗(每月至少一次更换卫生知识及预防传染病方面的知识)的宣传阵地进行对全校师生进行宣传,共一百四十余次;涉及的内容较广,有卫生习惯方面的知识,有预防传染病方面的知识,有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有意外事故预防方面的知识等。

   2、利用晨间活动、班队活动、思想品德课、体育保健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及预防传染病等方面的教育,开展各种讲座共二百六十余次;(大部分以班级为单位)。

   3、学校还利用全体师生集队、特殊的节日如:爱牙日、无烟日等,或国旗下讲话时对全体师生进行健康知识和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在传染病初发期对学生进行传染病的防治方面的讲座;

   4、学校还利用校园网络系统的功能在全校进行红领巾广播站广播有关卫生和健康教育的内容,利用各班多媒体进行宣传,播放一些有关的健康教育的录像等,使学校卫生宣传更加规范,学生的卫生保健意识得到了加强,卫生习惯自然形成,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收到良好的效果。

   5、学校建立卫生知识宣传栏,每月一次利用图片和文字进行宣传,共展出十次,加强教育效果明显。

   三、开展活动,形成习惯

   学校卫生工作除了加强教育外,更重要的是开展活动,通过开展活动不仅能使我们的环境更优美,而且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年来,我校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特别是今年我市开展“五城联创”活动,和开展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活动,以及结合柯城区环境卫生更整治月活动结合我校的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为创建卫生城市尽每一个人的力量。

   1、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于四月份开展启动仪式;

   2、我校在思想上进行动员,全校师生的创建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为创建出一份力的思想已经落在全休师生的大脑里;

   3、我们开展了一些活动,如:学校四月份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学校九月份卫生整治月活动;文明礼仪从身边做起活动;学校少先队大队部组织少先队员进社区活动,并建立了“红领巾社区”;红领巾城墙;红领巾广场;红领巾车站等七个阵地;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活动,创建园林学校;

   4、配合社区进行除“四害”活动,每月一次的灭鼠工作,清除垃圾、消灭四害孳生的场地等。开展这些活动让每一位学生都参加,受教育的对象多。特别是小学生,通过活动使他们从小热爱大自然,保护环境。

   为了学校环境卫生更加清洁,做到长效保洁的效果,通过各种活动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自觉地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基本做到平时没有乱扔乱丢的现象;每个班级都落实了卫生保干区,学生都能自觉地打扫自己的保干区,平时还有许多学生能自觉捡起地上的纸屑,不管什么时候来都是一样。

   学校厕所是最难管理的地方,但我校任何时候来厕所都是非常干净。我校的环境卫生多次得到上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学校除了环境卫生清洁以外,我校还对除四害工作十分重视,专门成立除四害领导小组,光这一项我校这一年就投入资金好几千元,在校园内基本上看不到苍蝇、蟑螂、老鼠和蚊子,达到上级对我校的要求。确保全校师生在优美的环境中健康快乐地工作和学习。

   四、预防疾病,措施到位

   学校是一个高危人群,小学生身体的抵抗力比成年人差,一旦传染病流行,后果不堪设想。为此,预防传染病工作也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不仅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的教育,更主要的是我们所采取的一些措施,使我校能平安,没有发生较严重的传染现象。

   1、一年来,我校一直开展班主任的晨检制度,从没间断过。每天班主任一到学校就对班级学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发烧、或其他情况第一时间就报到年级组长,年级组长每天向学校报告一次年级里的晨检情况。

   学校保健老师一旦发现学校有一例传染病就十分关注,及时做好隔离工作和班级防护措施,并根据季节进行预防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使学生知道如何预防传染病等。并开展对麻诊、手足口病的防治和宣传。

   如今年我校发生水痘,有一个班发生有几个水痘病例,学校马上采取措施进行隔离、消毒,另外对全体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今年上半年我校有一个班级发现有几位学生患病毒性感冒,学校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请市疾控中心的医生来诊断,并及时地采取措施,有效地控制了病的传播。

   2、我校一年来没有发生一次较大面积的学生生病出课现象。

   3、我校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的疫苗接种工作,尽量使每一位学生都能疫苗接种,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再次,积极开展体育锻练,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学生的免疫能力。

   4、在天气变化比较大的时候对学生进行教育,经常打开窗户,经常通风,使空气流通,减少呼吸道传染。一旦发生情况及时与防疫部门联系。

   5、每年学校结合体育老师和保健老师对学生进行身体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进与学生家长或班主任老师进行通报,预防意外事故发生。为了更好地掌握学生的身体情况,学校每年一次对学生进行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五、后勤保障,取得成效

   学校后勤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保障,我校也同样,对学校卫生方面该投入的及时投入,该添加的及时添加,如:食堂的炊具、操作台没有达到要求,学校及时地添置好,这一年就投资好几千元,保证了学校卫生工作能顺利进行。

   学校食堂是后勤的一个重要方面,而食堂卫生关系到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我校的食堂卫生一直来以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管理,做到各项工作管理到位,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没有一次有关卫生问题得到家长和学生投诉,多次得到上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总之,这一年来我们在学校卫生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接受了省、市、区各级检查组的检查,并得到较高的评价,些成绩主要靠上级领导对我校卫生工作的认真指导和大力支持,靠学校领导对我校卫生工作的重视和领导,靠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所取得的。

   但离上级对我们的要求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兄弟学校的卫生工作还可能有一点差距。我们将更加努力,把我校的卫生工作做得更好。

   学校爱国卫生运动活动总结3

   我园按照教委工作安排部署,围绕“爱国卫生”主题,在全园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第二十五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我园成立了由园长为组长的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具体部署和实施爱国卫生月活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目标一致,互相协调,分工不分家,上下一盘棋,确保“第二十五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有序开展。并将“第二十五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列入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教育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验收,同总结表彰,使"第二十五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了使爱国卫生活动人人皆知,班喻户晓。我园加大了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主办宣传橱窗,电子标语,各班主办宣传板报,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落实责任,消除死角

   我园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清洁区责任制,把全园的清洁区划分到了每一个处室。利用周二卫生大扫除时间,对清洁区进行了彻底的清扫,重点是幼儿食堂,厕所,使所有清洁区达到了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杂物,无落叶,无痰迹,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对园内有些硬件设施进行了修缮和维护。各班严格执行我园卫生工作管理条例,坚持一日"三扫两洒"和"时捡"垃圾。

   四、加强督促,养成习惯

   切实抓好我园常规卫生工作的监察力度,做到:(1)后勤部门每天的晨扫,午洒,下午扫坚持不懈。(2)每周三卫生检查的评比结果周周公布。(3)各班每半月办一次"卫生知识"黑板报,使小栏目常出常新。

   五、加强教育,注重实效

   1.各班渗透卫生教育知识.利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传染性疾病的知识再教育,增强幼儿卫生防疫意识。

   2.针对春季多疾病的特点,我园保健医对教师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使教师可以及时发现幼儿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我园并与幼儿家长签订预防传染病安全责任书,使家长教育幼儿注意个人卫生,少去人多拥挤的地方等。

   3.加大园内清扫力度,认真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食堂工作人员确保食堂清洁卫生,食品卫生,保证师生生命健康。

第10篇

今天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是继2007年之后召开的第二次全市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省环境保护会议和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以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十二五"和今年的环保工作任务。刚才,葛生副秘书长宣读了表彰通报,会议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超额完成任务的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王崧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签订了"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希望各地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抓紧制定计划,及时分解任务,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尤其是环保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生态保护"三者并重",主动作为,积极进取,为加快建设美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十一五"末,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11.9%和6.4%,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受到省政府的通报表彰。2011年,全市四项减排指标中,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三项指标均被省政府认可为完成;氮氧化物(N0x)减排比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环境监管工作力度加大。"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98家次,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23家,对16家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实施了挂牌督办。2009年,顺利完成了省环保厅对谯城区古井镇白酒企业群的摘牌验收工作。2010和2011年,成功处置了两起危险废物倾倒我市事件。2011年,对牧羊油脂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实施了挂牌督办,彻底关停谯城区5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取缔小造纸、小炼油等"十五小"、"新五小"企业13家。

三是项目建设和资金争取工作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150个,竣工验收大中型环保项目376个,否决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划、重污染、工艺落后项目15个;为118个项目争取省级以上环保专项资金1.2亿元,争取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度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如期建成并通过验收,在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度目标考核中,连续五年居全省前3位。2011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518个,否决项目23个,争取国家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695万元。

四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十一五"期间,对全市5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隐患排查,分别划定了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建设农村供水工程256处,解决107.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45家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在5个乡镇开展垃圾焚烧炉试点工作;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9个,省级生态村23个。2011年,全市新建7座垃圾焚烧炉,争取2个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项目,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

五是环保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十一五"期间,我市在皖北地区率先实现县县均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建成2座垃圾处理厂,涡北和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等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市23家国控、省控企业实现了污染源自动监控,投资兴建空气自动监测站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4座。

六是环境质量和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十一五"以来,我市境内没有发生一起因环境监管不力引发的重大污染事故和。全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以上的天数超过350天,涡河、西淝河等主要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城市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环境噪声扰民问题初步得到有效控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环保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个别领导干部仍片面地强调发展,仍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招商引资轻环保设施建设的思想倾向,集中表现为环保技术人才引进不够、经费投入不足等。二是重大环保项目建设严重滞后。作为国债项目的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几经周折,引起群众上访,受到省委领导批评;谯城区古井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按计划应在今年6月底建成投运,但至今仍未开工建设;涡阳县三星化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内的居民搬迁问题一拖再拖,再次引起国家环保部的高度关注。三是部分减排指标未能实质性完成。2011年,我市主要污染减排任务虽被省政府确认完成,但因我市城镇化率增幅较高(增长2.2%,增幅全省第1),实际未完成工业生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新增量减排任务,所欠的减排任务仍由我市承担。四是农村环境污染加剧。全市文明创建"五差乡镇"评选揭晓,有的地方环境质量确实不高,直接影响着农民生活质量。所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当前,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突出。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用了较大的篇幅谈环保工作,指出"我们要用行动昭告世界,中国绝不靠牺牲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来换取经济增长,我们一定能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打造经济、文化、生态"三个强省"目标,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李斌省长在第七次全省环保大会上提出:"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建立环保工作倒逼机制"。根据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今后几年我市环保工作的任务将更加艰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任务重。

一是污染减排任务重。"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指标由"十一五"期间的2项增加为4项,减排领域扩大到农业源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机动车尾气排放。"十二五"末,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6.4%、7.9%、9.8%、3.8%。全市每年需要削减化学需氧量3500余吨、氨氮470吨、二氧化硫2300吨、氮氧化物近3000吨。而我市的实际减排能力严重不足,已建成的四家污水处理厂全部满负荷运行也只能削减化学需氧量1500吨,氨氮不足200吨。

二是建设任务重。按照城镇化率2%和GDP13%的增幅,"十二五"期间,全市必须至少建成投运25座、总处理能力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其中,市直2家、涡阳5家、蒙城6家、利辛5家、谯城7家;2012年建成投运5座,2013年建成投运15座,2014年建成投运5座),而且必须满足符合要求的进水量、浓度和安全运营时间,才能完成减排任务。

三是监管任务重。在2011年省环保厅季度巡查中,共抽查我市企业47家次,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17家次,环境违法率高达36.2%。今年第一季度,市环保局抽查21家重点企业,有10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环境违法率高达47.6%。

(二)差距大。

一是与省政府的目标要求差距大:省政府要求2015年底前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4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而目前我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尚不足1%,农作物秸秆利用率不足50%。省政府要求2015年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而去年我市上报列入减排计划的4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只有6家得到国家减排认可,若2012年全市畜禽养殖数量按3%的增长率测算,每年将新增化学需氧量1800吨、氨氮200吨,从2013年起,全市每年约300家养殖场必须建设污染物处理、贮存和综合利用设施,才能实现目标。

二是项目审批差距大。全市5个省级开发园区的扩区规划尚未得到省环保厅审批,导致园区产业定位不明确,影响入驻项目的环评报批;在建的江淮安驰年产15万辆微车、涡阳三星化工年产20万吨乙二醇等重大项目尚未落实环评审批手续;市垃圾填埋场因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尚未搬迁,省环保厅一直未予验收,并被国家环保部列为工程领域突出问题要求整改。

(三)考核严。

一是对政府和企业的考核严。从今年起,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环境保护综合工作进行考核,对污染减排达不到进度要求的地区和重点污染减排单位,实施预警和挂牌督办,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重点污染减排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是对企业的监管严。对没有按期完成重点减排工程或重点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暂停审批除污染治理项目外的其他项目的环评,属于上市公司的一律不通过环保核查。

三是处罚严。对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以及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3年内达不到75%的,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和建设项目用地,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和省建设资金。

(四)要求高。

一是省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2〕2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2〕22号)、《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三个纲领性的文件,提出了明确而严格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

二是省政府将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减排工作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三是群众的要求高。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不再追求单一的物质享受,对环境质量的改善提出更高的要求。

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环保工作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好。

三、突出抓好2012年度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

(一)突出抓好污染减排。

今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为5300吨(工业和生活3500吨、农业1800吨)、氨氮470吨、二氧化硫2300吨、氮氧化物3000吨。这个任务已经分解到县区政府和重点企业,年底前要坚决兑现。为此,必须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快环保项目建设。要加快推进垃圾发电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要抓好已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市、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四个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行;要加大老城区管网改造和排污口的截流,6月底前完成利辛县老城区15公里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验收,完成阜蒙新河两岸、利阚河城区段生活排污口截留工程和管网建设,完成市区老城区涡河南岸、丁家坑、柴家沟及人民东路(东关药材街)截污工程,做到全收集、全处理;要抓好全市造纸、医药等中小企业的提标改造,做到能减则减,稳定达标排放;要加快推进重点环保项目建设,确保涡北、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启动建设谯城区古井镇、蒙城县开发区、利辛县江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明年投运的15座污水处理厂全部启动建设,确保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年底前建成投运。

二要加强机动车尾气减排监管。市本级和利辛县今年要建成机动车尾气监管机构,其他县区要成立临时机构。要加快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建设步伐,出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做好机动车尾气环保定期检测和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机动车登记、报废管理工作,从今年起禁止外地"黄标车"转入上牌;到2013年实现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覆盖;2014年对"黄标车"实行限行制度;2015年全面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各类黄标车。年底前,强制报废达到使用年限的10313辆机动车,确保完成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

三要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和窑场减排。要制定并实施"十二五"期间全市生产工艺落后生产线的关闭淘汰规划,加大砖瓦窑厂、小锅炉、小化工、小造纸的关停淘汰力度。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要做好2011年度全市193家砖瓦窑厂等关闭企业的后续工作,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相关减排核算台账资料,完成相应的减排任务。

四要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今年10月底之前,全市要确保建成12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现废弃物综合利用;2015年底前,解决好1300家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

(二)突出抓好环境准入。

一要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环境预审,有选择地引进技术含量高、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的建设项目,特别是符合资源、环境禀赋的中药制造项目、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二要加快园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今年6月底前务必完成。要鼓励乡镇工业功能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明确乡镇工业功能区产业定位和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上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今后,所有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都应集中在工业园区或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三要加强在建项目的环境监管,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对项目"三同时"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存在威胁饮用水源、噪声扰民、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搬迁等问题的,一律不予批准试生产和通过验收,并限期整改。今年,要重点解决好市垃圾填埋场、涡阳三星化工、利辛县垃圾填埋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问题。

(三)突出抓好服务监管。

一要做好对企业的技术引导,积极帮助企业科学论证污染治理方案,设法为企业争取各项治污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做好环保工作。二要坚持环境监管分级负责制,加大对存在污染隐患企业的督查力度,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三要加大对重点区域、敏感行业、热点环境问题的检查深度和监管力度,加强治理超标排放、偷排及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四要抓紧建立新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制度,落实环境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完善环境预警体系,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四)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

一要落实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围绕规划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加快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力争"十二五"末水质明显改善。特别强调的是,要加大对国家环保资金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确保按期建成并发挥作用,决不允许出任何问题。二要建立境内主要河流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机制,强化重点时段水质监测分析,完善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三要加强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做好水质自动站和空气自动站维护工作,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网络体系污染预警作用。

(五)突出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一要扎实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格划定保护区,设立警示标志,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二要加大生态示范创建力度,蒙城、利辛要启动生态县建设工作,确保2015年通过验收。各县区要在市级生态村镇的基础上,每年争创1个省级生态镇、1个省级生态村,申报1个国家级生态村镇。市县两级政府均要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获得省级、国家级的生态村镇奖励10万元,专项用于巩固提高生态创建成果所需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支出。三要积极争取并认真实施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问题村"项目。要紧盯国家政策动向,把握机遇,努力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打造整治的亮点工程。蒙城、利辛要加快连片整治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同时,要积极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十二五"末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

(六)突出抓好环保专项行动。

今年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第10个年头。3月20日,国家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召开了2012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梁卫国副省长在分会场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安排。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积极开展好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一要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要严格落实环保部"六个一律"、"两个否决"措施,深入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严厉打击违法上马的重金属排放企业;要继续巩固铅蓄电池行业整治成果,加快淘汰铅蓄电池落后产能。二要认真开展危险废弃物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涉危废物企业和大中型医院医疗固废处置情况,进一步规范危废的堆放和处置。三要继续加大市控以上企业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力度。要结合全市污染减排重点工作,做好中药饮片和白酒企业污水集中处理处置工作,努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四、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环境保护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要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标体系,纳入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要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将环境保护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要健全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环境保护的规划区划、资金投入、执法监督和信息等工作;要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员。

二要加强能力建设。要加快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机构的标准化建设进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要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国家中部地区二级标准要求,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监察、辐射监管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省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设立环保派出机构;要切实抓好环保执法教育和培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工作"的环保执法队伍,特别要强化责任意识的教育。

三要强化部门协作。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协调职能,切实做好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把减排指标和项目推进计划分解到各级、各有关部门;财政部门每年要安排污染减排目标管理考核专项资金和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持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和农膜的指导和引导,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部门要加强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安部门要牵头做好机动车辆的强制报废工作,配合做好黄标车淘汰和机动车尾气减排工作;统计部门要按照污染减排的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舆论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方式,鼓励公众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引导和支持公众及社会组织开展环保活动。发展改革、经委、商务、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形成环保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环境事业发展。

第11篇

关键词:小学 科学素养 探究活动 安全 合作 规范 环保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12-0154-02

小学科学是以培养学生科学素养为宗旨的启蒙课程,科学学习要以探究为核心。四年级学生从小就有了自发的探究行为,但校园内则需要在教师的引导下,以分组探究的方式在科学实验室内完成。为保证探究活动尽可能达到预期目的,有四种思维意识需要教师向学生提前、反复、多次灌输,以促进学生科学素养的初步形成。

一、安全意识

在学校教育中,安全教育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常规性教育。安全也是我们开展科学探究活动的基本前提和保障,只有在安全的前提下我们才能顺利开展探究活动,体验探究活动带来的视觉、触觉、味觉、嗅觉等多个方面的感受。同时科学课程与社会生活联系非常紧密,应该充分利用科学教育课程的资源,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但是,在四年级学生的思想观念里安全意识还很薄弱,尤其是知道要进实验室开展探究活动,新奇、兴奋的心情会大大削弱学生们日常积累形成的安全意识,作为教师,从准备进实验室开始到离开实验室,整个期间都需要反复强调基本安全行为及分组探究活动中安全注意事项。

如在开学初,准备进实验室前,就需要在教室内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根据实验室座位安排给学生分组排序,制定好座次表,上课前在科学课代表的带领下按序排队进实验室,避免学生因从教室到实验室,地理位置发生转换而产生拥挤混乱现象,引发意外事件出现。

此外,在一些具体分组探究活动中,对若使用不当易引起安全事故的实验仪器或药品,一定要说请使用方法,要把注意事项强调到位。如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版四年级科学上册《分离盐和水的方法》分组探究活动需要用到酒精灯加热,实验室里的酒精灯是四年级学生不常见到和使用的一种仪器,教师可从酒精灯使用不当引发事故的一些案例引入,叙事和图片展览相结合,从听觉、视觉上给学生最直接的刺激,让学生在心里不由自主的产生一些畏惧情感,然后再介绍酒精灯的构造、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告诉学生酒精灯是众多实验仪器中的一种,正确使用会帮助我们完成给物体加热、提供热量这一特定任务,但如果试图用嘴吹灭燃着的酒精灯、用燃着的酒精灯去点燃另一个酒精灯等不当行为发生才会引发可怕的事故,当事故已经发生也要学会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自救。教师与学生搭档演示正确的使用方法后,找两个学生上讲台来尝试独立操作,其余学生观察,在此过程中,教师可以故意制造一些小的突发的事件来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教育。例如酒精灯被打翻导致桌子着火的情况,引出用湿毛巾灭火的场景。学生关于这种体验可以说是深刻的,当然影响也是深远的。大家在酒精灯的使用形成共识后,再分四人小组演练酒精灯的基本操作。通过这样的安全教育,学生在使用酒精灯时就会格外小心,遇到突发事故时脑海里也会浮现补救措施的场景,在这种安全意识下,探究活动才有可能取得预想的成果。

二、合作意识

科学探究活动往往需要多人配合,共同协作才能完成。培养小学生合作学习意识是新课改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小学科学教学活动中尤为重要。培养学生合作意识有助于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帮助学生提高认识水平,发展思维能力,实现相互补充,能够高质量完成学习任务。四年级的学生在活动之初常常认识不到合作的重要性,只是满腔热情的开始做,忽略了前期的分工合作安排,以至于后面出现只顾抢着动手而不能很好地同时观察现象,生动、准确的描述、记录现象等问题,探究活动成效不高。所以作为引导者的老师,有必要让学生体会到学会合作的重要性,从而树立分工合作意识。

如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版四年级科学上册《水能溶解一些物质》的分组实验,需要分别将少量的食盐、面粉、沙、高锰酸钾放入一定量的水中,观察实验现象并做好记录。可以先选两组(4人小组)同时上讲台演示将食盐放入水中的实验,其他组坐在台下观看,教师观察后适时参与指导,确保其中一组同学自由结合做实验,另一组分工协作:四位同学中,一位同学主要负责操作,另外两位同学主要负责观察现象并讨论交流用准确的语言描述观察到的现象,一位同学主要负责记录,最后大家一起讨论得出结论。因为这个实验过程很短暂,一般情况下,分工合作的小组实验会更有序,现象描述也要更形象、准确些,结论更容易达成共识。这时组织学生进行评价,大家会显而易见的赞同分工协作,教师这时要求每个小组都要选出小组长总体负责,小组成员分工协作,确保每个环节都有同学主要负责其中一项或几项任务,同学们会更主动接受这个要求,在多次探究活动中渐渐养成分工合作意识。

三、规范意识

小学科学课程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科学、规范地进行实验操作是打好科学探究的基础、提高科学课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教师的演示实验就需要规范化操作,这既是教学体现科学本质的要求,也是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的保障。学生的分组探究活动也要从规范操作入手,规范操作既是良好实验习惯和思维方式形成的基础,也是学生基本能力、素质发展过程中严谨科学态度形成的要求。

尽管小学科学课中的实验都是最基本、最简单浅显的,但操作要求应当是严谨的。实验中,动作的一招一式都有其规范要求,如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版四年级科学上册《天气》单元温度计的使用:须看清温度计的量程与分度值、读数时眼睛要平视、读数时温度计不能离开被测物体;分组探究活动《100毫升水能溶解多少食盐》中天平的使用:橡胶圈是卡住横梁,避免震动,保护衡量刀口的装置,一定记得开始使用前将取下放好,使用完毕后安装上,避免丢失。称量前要先调节天平平衡。调节平衡时天平要放在水平的地方,游码要指向红色零刻度线。称量时左托盘放称量物,右托盘放砝码,简称左物右码。砝码必须用镊子夹取,不能用手触摸。称量物根据形状的不同可以放在玻璃器皿里或是洁净的纸上进行称量等……

再如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版四年级科学上册《水能溶解一些物质》的分组实验,食盐、面粉、沙、高锰酸钾四种药品分别放入水中后需用玻璃棒搅拌加速溶解,因玻璃棒是易碎玻璃制品,所以教师一般都不会准备四根玻璃棒分别搅拌,更多的是用一根玻璃棒完成四次搅拌任务。这时,教师有必要给学生强调:每次搅拌后一定要用自来水将玻璃棒冲洗干净,再放入另一个烧杯中进行搅拌,确保药品间不互相污染,影响实验效果。试验结束后要把用完的药品放回原位,用过的仪器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桌面收拾干净,待检查合格后才能离开实验室等等,引导学生学会规范操作,养成规范的意识,形成严谨的科学态度,为以后更复杂的探究活动打下基础。

四、环保意识

近几十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污染物的大量排放导致了全球性的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可以说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已刻不容缓。小学阶段正是培养学生节能环保意识的大好时机,而小学科学课为节能环保教育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小学科学探究活动中许多节能环保契机,指导学生考虑到节能环保问题,在保证探究活动顺利进行的基础上力争节约药品,减少浪费和污染,增强小学生节能环保意识。

例如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版四年级科学上册《水能溶解一些物质》的分组实验中,需取用食盐、面粉、沙、高锰酸钾四种药品分别放入水中,实验前教师准备的烧杯就应该尽可能的小,最好是50毫升的,提醒学生取用药品也要尽可能的少,能观察到明显现象即可。食盐、面粉、沙取一平药匙即可,高锰酸钾2-3粒最好,多了反而不易于观察现象。实验后的混合物可分类回收到四个大烧杯里集中处理,也可留存下来给有兴趣的同学课余做过滤、蒸发实验,进一步理解不能溶解于水的物质可以通过过滤方法把它从水中分离出来,而能溶于水的物质则可通过蒸发的方法把它从水中分离出来。要让学生领会物尽其用的意义,明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总之,四年级的学生在走进实验室进行探究活动时尚处于无意识多于自主意识阶段,关于安全、合作、规范、环保等意识尚需要教师更多的引导,坚持不懈地付诸教育行动,在日积月累的科学探究活动中逐步实现内化,不断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时刻谨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在探究活动中学会合作与交流,通过相互交流,互帮互学,提高科学知识和技能,营造和谐学习环境,陶冶情操。逐渐学会规范的操作方法,体验到学习科学知识的情趣和成功的喜悦,形成严谨的科学态度,养成良好的规范操作习惯。引导学生充分关注当地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以及现实的生产、生活, 关注其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活环境,认清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的迫切性, 获取有关的节能环保知识,增强节能环保的意识,从而形成良好的科学素养,更有助于学生日后自主安排科学探究活动,取得更多收益。

参考文献

[1]郁波.本册教科书的教学目标与内容概要[J].科学教师教学用书,四年级,上册

[2]钱世虎.科学教学中培养学生合作意识的研究[J].小学科学(教师版), 2014,(08)

第12篇

1、在上半年自1月8日开始,立足自身实际,突出环保行业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先进性教育活动,截至6月下旬,已全部完成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各个环节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筹备组织大型会议五次;筹备组织学习辅导讲座党课六次;组织各类人员座谈交流会九次;组织召开了十一次书记及联络员会议布置通报有关工作;组织参观等活动五次;组织实施考试三次;组织主题实践活动会议两次;组织参加学雷锋等爱心活动三次;填报各类报表及调查问卷120多次;组织撰写各类文件讨论发言稿汇报材料信息方案意见等各类材料150多份,总计上百万字;按阶段指导各支部完成了所有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局系统我局建立的长效机制得到了市委的好评和批示。局机关党委获得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党组织称号,宣信中心的孟凡峰同志被市委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总之先进性教育活动经过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和对我们的帮助理解得到了较好的效果。

2、制定印发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2005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开展了纪念建党84周年和局系统党员优先模评比活动,一是制定印发了《纪念建党84周年和局系统“先、优、模”评比方案》,二是开展党员评议和评优活动,三是召开了纪念大会,共表彰7个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23名,模范党务工作者8名,3名优秀共产党员作了先进事迹报告演讲。

3、完成了入党积极分子的摸底工作和培养等系列工作。根据机关工委部署,对62名积极分子进行了培养排队,输送8名同志参加了机关工委积极分子培训,经争取机关工委批准,吸收发展预备党员8名,接收4名预备党员转正。

4、指导局机关团总支开展工作。一是我局团总支获市直机关红旗团总支、省级红旗团委两项荣誉称号。团组织中5人分别获得团市委、机关团工委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二是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监测站自动系统室通过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复审,对两家集体进行省级文明号升级申报工作。三是在市动物园开展了纪念“五四”青年节生态考察及新老团干部联谊、表彰大型活动。四是配合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到综合牧场环境教育基地召开市直机关团干部培训班。五是向团市委报送我市水污染事件处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青年工作。

5、开展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活动,在去年7个党支部通过规范化党支部命名的基础上,今年有9个党支部通过规范化党支部检查,针对当时这项活动进度缓慢、重视程度不高等不利情况及时抓住尾气中心这个先进典型召开现场会,达到统一认识得到预期效果。

二、政治理论学习

1、中心组学习。按照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要求协调中心组完成了学习任务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信息上报工作,共上报理论学习信息16份,信息全部被市委讲师团简报采用。

2、年初制定印发了《机关2005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的有关重要理论文章,广大党员干部心得都达到要求。

3、组织完成了上级党的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工作,按要求组织13名科级干部、7名处级干部、专职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党校培训,圆满成功培训任务。

4、结合局机关实际,积极开展了“学习型机关活动”“节约型机关活动”,先后转发市直机关工委的倡议书、制定印发了《市环保局关于开展节约型机关活动实施意见》和《市环保局关于开展节约型机关活动目标责任制分解表》,活动在机关已起动。

三、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今年被正式命领回奖牌。指导帮助局直属事业单位以实施“五个工程”“六项措施”,完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相应的创建活动。一是进一步培训业务骨干,二是指导档案规范建立,三是规范相关文件标准化。目前局属事业单位有2个晋升市直机关级文明单位、1个晋升市直机关级标兵文明单位、4个晋升市政府文明单位、3个晋升市政府标兵文明单位接受检查。

2、制定印发了《局机关自身建设目标平时考核细则》,并组织了考核,着重夯实基础性工作,将自身建设目标融入业务目标分解到处室加以落实。

3、通过努力党委获得荣誉有四五普法先进单位、扶贫帮乡先进单位、在市文明办的树立公民道德活动上做交流发言及有关部门表扬3次。

4、组织开展了重要节日的文体活动:春节组织了系统联欢会;五一、十一在综合牧场组织了两次机关干部联谊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赴牡丹江生态考察活动;下半年组织机关职工每天参加广播体操锻炼;组织了乒乓球选拔赛和省环保系统的乒乓球比赛,我局女子代表队包揽了全部奖项;组织部分职工参加国际会展中心韩国贸易周开幕式等一些公益活动。

5、指导帮助区县(市)环保局和局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了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晋档升级和巩固成果工作,培养了四个典型,在区(县)环保局长会上做交流发言。

四、扶贫帮乡工作

1、按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的扶贫帮乡任务,完成了走访被帮扶乡镇(阿城市平山镇、杨树乡)工作。为杨树乡解决了100吨水泥,解决了修路问题;为平山镇协调食用菌扶贫项目1个;其它四项目标也均得到落实。

2、“一帮一”扶贫解困和爱心超市帮扶工作。一是按要求完成了“一帮一”的慰问、报表及总结。二是为第一批爱心超市捐赠物品和食物,共捐赠挂面200余斤,衣物600多件。三是水污染期间积极筹措,为“一帮一”对子和爱心超市送去矿泉水。四是局党组带领党员慰问了道里区建国街道办事处6个社区的街道的20名联防员。五是第二批爱心超市捐赠工作正在落实中。

3、按上级要求今年共组织献爱心活动七次:响应十佳公仆倡议组织爱心储蓄活动;雷锋日为贫困职工捐衣物活动;为残疾人献爱心,订购爱心邮册活动;为爱心超市捐衣物;为受灾乡村捐款活动;青年团员为贫困学生捐书活动;为江西灾区捐款捐物活动。

五、“四五”普法工作及统战、妇委会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为“四五”普法的全面验收做了迎检工作,完成了汇报材料档案归档等系列工作。组织完成了四.五普法考试,组织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开展的普法宣传日活动,完成了三篇参评论文的推荐工作。

按市委统战部要求,完成了对党外人士的组织考核工作。指导妇委会工作,三八妇女节协调对女工进行了体检,监察队王丽丽同志巾帼建功标兵被命名,五好家庭的推荐工作已完成。

六、2006年工作思路

(一)思想建设。

以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健全、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开展学习机关活动,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型及环境友好型社会,紧密结合全局中心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

(二)组织建设

继续抓好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共性目标责任制和提升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推进环保各项任务完成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