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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事故

时间:2023-05-30 08:54:04

学校安全事故

第1篇

近年来,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高度重视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有效地维护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了进一步提高各地各校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认识

本通知所指的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如:溺水等安全事故、楼梯间踩踏事故、火灾事故、校园行凶事故、校园交通事故等。加强这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职责,也是防范和减少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的需要。各地各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有备无患,积极预防”的思想,切实提高认识,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予以落实。

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

各地各校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各部门、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并以制度固定下来。

各地各校要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组建不同类别的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专门人员,分别具体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立即投入一线使用,发挥实际作用。

各地各校要结合新修订的《*省教育系统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办〔20*〕5号),对安全工作各类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的修订,要本着简单明了、便于遵循的原则,增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坚决杜绝文牍主义和形式主义。

三、切实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包括:

(1)最早发现突发事件的人员(包括当事人、见证人等)要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的,必须立即安排其他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负责指挥,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3)现场指挥者要迅速召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分工,投入应急预备队,紧急施救;同时要向县、区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农村学校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区教育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争取支持;县、区教育局接到报告后,要按规定向地方政府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4)现场处置要根据各类应急预备队分工,充分发挥其应急作用,包括:紧急救人、救灾;电话报警、求助医疗急救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等;切断电源、煤气、封存危险物品、设置隔离带、疏散人员等,消除继发性伤害;有建筑物倒塌的,要密切关注倒塌建筑物内部人员情况以及连带建筑物险情,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有行凶作案的,要设法控制凶手,保护现场;有人员伤亡的,要立即送医疗部门抢救,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有污染物的,要控制污染源,协助相关部门查验;发生中毒的,要密切观察相关人员情况;有受灾人员的,要及时安置好受灾人员。

(5)善后处理:分清责任,依法合理、公正处置,必要时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端或纠纷;做好死亡人员安葬、家属抚慰等;必要时协助联系保险公司,做好赔付工作。

(6)及时总结教训,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召开会议、相关文件等,开展针对性教育,改进本校、本地工作。

四、高度重视信息报告和信息工作

1.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各校要按规定上报信息,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简报,然后再以文字材料上报详细情况。上报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要注明是否周末、假期,学校是否负有相应责任;

(3)已采取的措施及公众和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如有经济赔偿,要注明额度等。

2.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各校要充分考虑信息时代的特殊性,增强整治敏感性,掌握信息主动权。对任何突发事件都不要掉以轻心,孤立看待。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及时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以积极的态度,适时以适当方式整理和信息,正确引导媒体宣传,防止事态非正常扩大,引发负面影响,严禁擅自不准确信息。

3.对校外发生的、非学校行为引发的、学校也无监管责任的、涉及学校和师生利益的突发事件,各地各校也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可能引发的负面影响,要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按规定上报信息,必要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保持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正确引导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方向。

五、要加强对本通知精神的贯彻和宣传

1.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地各校要结合教育厅《关于确定5•12安全演练日和5•19安全培训日通知》的规定,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通过必要的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使应急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类应急预备队人员,遇到紧急情况,知道如何分工,如何施救,如何报告。同时通过预案演练,及时发现日常安全工作的漏洞,改进措施,加强管理。

第2篇

[关键词]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

学校网络安全事故属学校安全范畴,不是通常所指的网络技术安全事故,而是特指学生因不当使用网络而导致的危及自身或他人的身心、财产,危及社会的现象。学校网络安全事故分为两类:一类为危及自身的网络安全事故,主要包括由于各种不当上网行为引发的逃课、离家出走、突发疾病、自杀,甚至成为诈骗、强奸、故意伤害、杀人、拐卖等刑事犯罪受害者的事故;一类为危及他人及社会的网络安全事故,主要包括由于各种不当上网行为引发的各种违法或犯罪,如因“网资”不足而引发的抢劫、抢夺和盗窃等违法犯罪,因网上黄色淫秽内容及网恋引发的性犯罪,因网上暴力内容潜移默化的影响而引发的绑架、杀人等暴力型犯罪等。

近年来,由学生不当上网引发的学校网络安全事故呈不断上升之势,给自身、家庭、学校、社会造成极大影响与危害。科学合理的学校网络安全预警与干预机制的建立,能有效地使学校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但并不意味着事故可以完全杜绝。如何对已发生的学校网络安全事故进行准确分析判断,采取恰当措施对事故主体进行救护与援助,成为学校安全研究的又一重要课题。

一、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的内涵和外延

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是指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涉及的诸如救助主体、对象、机构与人员、救助手段、程序等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形成的有效联系、有机运行的系统总和。

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的内涵主要是:首先,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是在对事故进行准确分析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的救护和援助活动的运行系统。对事故的成因进行系统分析,对其发生、发展及造成的危害进行测度,是成功救助的保障。其次,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是事后的救护和援助机制。没有事故的发生,就谈不上救助。再次,救助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和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最后,救助机制是各要素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制约的有机运行系统,缺少任何一个要素,系统都无法正常运行。

根据救助级别划分,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可以分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三级救助机制,其中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救助机制又可划分为镇、县、市、省、国家五级机制。根据救助的时间划分,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可以分为:长期救助机制和短期救助机制。其中短期救助机制是针对临时突发事故的救助机制,即应急机制。应急机制与干预机制的区别在于:一是目的不同。干预机制的目的是防止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急机制的目的是尽量减少已发生的网络安全事故带来的危害。二是适用的阶段不同。干预机制适用于事前,即网络安全事故发生前,是发出网络安全预警后的排警;应急机制则是事后的,是网络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救助。

二、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建立的必要性

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是预警与干预失败后的补救机制,是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的保障。

(一)预警和干预并不能完全避免事故发生的特性决定了救助是必要的。学校建立了网络安全预警与干预机制,并不意味着网络安全事故将完全杜绝。预警与干预是对未来的预测以及在此基础上的防范和调控,而预警的主客观条件因素都是不断变化的,预警机制运行中的任何差错、干预措施不当或客观外界不可预料的因素都可能使网络安全事故的警示与干预失败。没有做到防患于未然,进行及时有效的救助,治患于已然便成为必然的补救选择。

(二)学校网络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决定了救助是必要的。学校网络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轻则危及学生自身的身心和财产,重则危及他人财产和生命、危及社会。因而,采取及时有效的救护和援助措施进行补救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将事故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主体的伤害和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建立的可能性

(一)客观需要的存在。有需要就有可能,目前学校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每年呈上升趋势。事故发生后,不仅事故主体要受到事故带来的危害影响,学校、家长、社会等各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都希望并需要得到来自各方的救护和帮助,使事故对自身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法律和政策的保障。现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问题极其重视,在学生安全救助方面已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办法和措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救助提供了最基础的法律依据。同时国家正加快网络管理立法,逐步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网络管理,在法律和政策方面为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的建立提供保障。

(三)以人为本的观念基础。当今时代以人为本的观念正深入人心,这为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打下了良好的观念基础。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是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进行的救助,目的是要保护事故主体一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事故对人的各方面的损害。在以人为本观念的影响下,参与救助的各方行动能够更加协调一致,利于整个机制的有效运行。

四、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的构成

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的构成是指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包含的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要素,包括以下内容:

(一)救助主体。学校网络安全事故的救助主体是指享有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权利,承担救助义务的有关组织或个人。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的主体是多元一体的,这是因为:首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未成年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重要责任。”第三款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可见,从法律角度看,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主体是多元的。其次,由于影响学生网络安全事故的因素涉及学校、家庭、社会、个体自身等多方面,决定救助不是单方面的学校行动就能完全解决问题的。因此,学校网络安全事故的救助主体是多元一体的,即学校、家庭、社会、个体自身共同参与救助。

(二)救助机构及人员。学校网络安全事故的救助主体是多元一体的,学校、家庭、社会、个体自身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参与救助,但救助是一个系统的行为过程,需要一个常设的组织机构来具体组织和协调救助行动。学校网络安全事故的救助机构是根据救助机制的不同级别来设置的,可分为国家级救助机构、省市县救助机构、学校救助机构。不同级别的救助机构都是由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由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组成的救助组织。学校级救助机构是在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学校内主管领导、工作人员、教师及外聘法律、心理等相关专家组成。需要指出的是,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构的功能是组织和协调救助行动,一些具体的救助行动,如对当事人的生命救助,就需要医疗机构具体实施,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则需要司法机关具体参与,而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构在这些具体救助中是起协调和配合作用的。

(三)救助对象。学校网络安全事故的当事人有两类:一类是学校学生,一类是校外人员。事故的责任方有可能是学校学生,也有可能是校外人员,事故的受害方同样如此。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珍惜生命、尊重人权、安全第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因此,从人道主义出发,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不仅要对事故的受害方进行救助,当责任方处于生命威胁时,还要对其进行救助;不仅要对学校学生进行救助,还要对校外人员进行救助,特别是在现场紧急情况下,不管是否属于校内学生,只要处于危险状态,都必须进行救助。

(四)救助形式。学校网络安全事故的救助形式是指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主体对救助对象进行救助所采取的方式和途径。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有不同的形式。根据救助主体划分,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包括学校救助、家庭救助、社会救助和自我救助等;根据救助手段划分,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包括经济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救助、心理救助、人道救助等;根据救助程序划分,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包括现场救助和后续救助。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形式是多样的,影响网络安全事故的因素是复杂的,事故发生后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因而这些救助形式在事故的具体救助中常常要相互结合使用,才能达到有效的救助。

五、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的运行

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机制的运行是一个动态过程,其运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图1):

(一)现场救助阶段。学校网络安全事故的现场救助是指救助主体第一时间在事故发生地对事故主体进行的紧急救助,其目的是尽量控制事态恶化,把事故造成的危害与影响降到最低。一般来说,学校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地点多在校外,无论是哪种情况,救助机构都应在得知事故发生后作出迅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迅速通知医院进行急救、及时报警、尽快联系家长等,必要时请求社区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和帮助。如因客观原因未在第一时间得知事故发生,赶赴现场后也应积极配合他人已经开始的自发救助,并将所掌握的事故主体的情况主动向警方汇报,并采取妥善方法安抚受害学生及家长。

(二)后续救助阶段。学校网络安全事故救助的后续救助是指在对事故进行现场救助后,为进一步消除事故的后续影响而进行的相关救助。经过现场救助,将学校网络安全事故的影响和危害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后,还要采取各种措施消除其后续影响。对于事故造成的损失,责任方根据法律规定,按照责任的比例和受损程度向受害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对于责任问题、赔偿问题发生争议或纠纷调解无效,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事故,还将追究责任人的相关法律责任,以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网络安全事故对学生的心理危害也是极大的,无论是责任学生还是受害学生,在网络心理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特别是受害学生,常常处于事故造成的心理阴影之下,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实施必要的心理辅导和疏通是非常必要的;对于仅仅危害自身且危害程度不大的事故,加强对责任人的教育和心理疏导也是必不可少的。

第3篇

关键词:中小学;体育安全事故;现状;成因

中图分类号:G81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 号:1007-3612(2011)04-0082-05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 Cause of School Sports Accident

――Take Chongqing for Example

HUANG Xiaoling,HUANG Jing,YE Chun,ZHANG Jian,CUI Xiaohua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 Southwest University,Beibei 400715,Chongqing China)

Abstract: Through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problems of 18 schools’ sports accidents in Cho ngqing,this article use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questionnaire,interview,an d statistics to analyze the frequency,type,grade distribution,time,location ,type of student injury cases,and the reasons of school sports accidents fromthe aspects of institution building,education intervention,skill training,stu dent,facility and medical supervision. The purpose is to provide a referenceto establish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school sports accidents of Chongqing,andlay a foundation for youth sports risk and school sports security assessment sy stem.

Key words: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s; sports accidents; current situati on; causes

学校体育对增强学生体质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频频发生制约了 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重庆市作为全国人口最多的城市、西南地区唯一的直辖市、既有 高度现代化的都市圈,也有非常贫困的区县,与我国大多数城镇相比,很多指标都具有较强 的代表性。近年来“五个重庆”之一的“健康重庆”的提出,更是对重庆的体育工作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2007年重庆市将中小学的体育课由原来的2节增加至3节,2008年要求每周开设 4节,2009年经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的调查,每周4节体育课在重庆市各个中小学校已得到 基本保证,但体育课上面对一群群“豆腐娃娃”、“小绵羊”,以及体育安全事故后的种种 赔偿,学校恨不得把学生都关在教室里,凡是具有一定风险的高低杠、平衡木等体育项目一 律下马,上体育课提倡不产生身体对抗的太极拳,这种绝对安全的教育模式不能满足学校体 育增加青少年体质的需要,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客观存在与学校体育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已 经成为阻碍学校体育健康发展的障碍。因此,建立学校体育安全预防体系是保障当前学校体 育科学、有效开展,青少年积极、安全地参加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的迫切要求。本研究 对重庆市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现状及原因进行调研和分析,旨在避免或减少学校体育安全事 故的发生,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安全保障,为初步建立我国学校体育安全事故 预防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管理模式提供参考,也为我国青少年运动风险评估和学校体育安全预 防体系的研究打下基础。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按重庆市政府综合排名,分别抽取排名在前、中、后的四区一县为地域代表,选择重庆 市实验学校、重庆市人民小学、重庆市南开中学、重庆市第七中学、重庆市璧山县中学、渝 北区龙山中学等18所中小学为研究对象。样本的基本情况按区县分布:巴南区3所,占16.7 %,壁山县3所,占16.7%,沙坪坝区5所,占27.8%,渝北区3所,占16.7%,渝中区4 所, 占22.2%;按学校性质:城镇学校16所,占88.9%所,乡村学校2所,占11.1%;按学校等 级 :省市重点学校10所,占55.6%,区县重点学校2所,占11.1%,普通学校6所,占33.3% 。样 本的诸多特征指标值及分布与重庆市中小学总体水平及分布相吻合,故样本具有较高的代表 性。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根据本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内容的需要,借助清华同方CNKI全文数据库,查阅大量关于学 校体育安全事故的文章,全面了解本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并对检索所得文献资料进行分类 、整理。

1.2.2 问卷调查法本研究在制定问卷的过程中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并征求专家意见,就问卷所涉及问题进 行了可行性分析论证。对渝中区、渝北区、巴南区、沙坪坝区、璧山县等地区的18所学校的 体育教师发放调查问卷2次,第一次发放180份,回收问卷167份,有效问卷167份,回收率为 92.7%,有效率为100%;第二次发放180份,回收170份,回收率94.4%,有效率为100%。

1.2.3 访谈法通过对重庆市渝中区、渝北区、巴南区、沙坪坝区、璧山县等地区的学校体育负责人、 教师、学生和区县教委体育干部为调查访谈对象,了解了重庆市中小学体育课、课外体育活 动开展的现状以及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情况。

1.2.4 数理统计法运用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17.0(汉化版)和Excel2003对统计获得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和图表处理。

2 结果与分析

2.1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现状

2.1.1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频数对重庆市18所中小学近四年体育安全事故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在总共84例事故中,2007 年有6例(占7.14%),2008年有16例(占19.05%),2009年有36例(占42.86%),2010 年上 半年有26例(占30.95%)(图1),可见,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频数逐年上 升的趋势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一方面,学校体育活动开展的总量增加,从国家

到地方,再到学校、家长及学生个人对学校体育活动的要求提高了,中小学的体育课、课外 体育活动和比赛增加了。体育活动量的增多,不可避免地带来运动安全事故的增加。另一方 面,肥胖率增高,身体机能、素质下降逐渐成为当前青少年体质变化的主要特征,青少年的 不良体质状况和饮食习惯影响其参与体育运动的效果和安全性,运动安全事故随之增多。此 外,由于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制度不够完善、场地器材不规范、教育干预不够、技能培训不足 、医务监督不到位,以及教师和学生安全意识淡薄等各种主、客观因素都造成了学生运动安 全事故的逐年上升。

图1 近四年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发生频数

2.1.2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类型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包括了在学校组织实施的体育课堂教学、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运动代表 队训练、以及课外体育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权受到损害,导致其受伤、残疾或 者死亡的人身安全事故。[1]调查结果显示,体育课堂教学最易发生安全事故,占6 4.2 9%,其次是课外体育活动,占19.04%,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占14.29%,运动代表队训练 中的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相对较少(图2)。

图2 最易发生体育安全事故的活动类型

2.1.3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年级分布调查显示,在84例学校体育安全事故中,高三6例,高二8例,高一12例;初三14例,初 二14例,初一4例;小学六年级4例,五年级4例,四年级8例,三年级2例,二年级4例,一年 级4例。(图3)可见

初中生运动安全事故发生最多,高中其次,小学最少。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各个不 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性格特点造成。高中生思想和性格方面较初中生较成熟,加之学习压力更 大,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

相对较少,运动安全事故由之减少。初中生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事物认识的增多,自我意识 增强,对老师和家长的依赖性逐渐减弱。他们好动、好强争胜,主动积极地参加各种形式的 体育活动,由于缺乏科学的指导和保护,故运动中的安全事故发生较多。而小学生多在老师 的陪伴与监督下进行体育活动,故安全事故相对较少。

图3 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年级分布情况

2.1.4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调查发现,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与体育课项目数量成正比。田径场上发生运动 安全事故最多,占43.9%,其次是篮球场,占16.28%、足球场,占6.97%等(图4)。 这主 要是由于田径场是中小学体育课的主要教学场所,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也是田径最多,其 次是篮球、排球等。

2.1.5 学生受伤类型调查显示,学校体育运动损伤的类型多种多样,如骨折、扭伤、出血、脱臼、擦伤、休克等 (表1)。其中,骨折占43.9%,出血占24.4%,擦伤占9.76%等(图5),发生各种运动 损 伤的原因是由于学生身体素质较差,技术动作不正确,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以及运动前不做 准备活动或准备活动不充分等各种综合因素造成。

图4 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

2.2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原因

2.2.1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制度建设不健全我国对体育安全事故可引以为据的有2002年教育部颁发的《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体育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器材和场地标准》等少许相关条例。在上述条例的实施过 程中,由于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体育安全事故的处理依然矛盾重重、纠缠不清,学校安全 事故纠纷频频不断。2010年教育部最新公布《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对 《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8条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学生安全事 故处理办法》规定:“发生学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按照《中华人们共 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2]修改后 的法律在 归责原则上加强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的保护力度,学生不需要证明自己无过错,减轻了 学生的举证负担,却加大了学校的举证难度和承担责任的几率。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学生一 旦受到伤害,学校必须要承担责任,除非学校有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法律上就推定学 校有责任。事实上,在体育活动开展的实践中对一些事故的调查取证较为困难,很难分析出 学生受伤的具体原因。学校为规避事故责任,尽量减少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杜 绝一切有风险的运动项目。素质教育的全面推广实施对学校体育活动多样化的要求和学校体 育安全事故影响学校体育深入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3]

2.2.2 学校体育安全教育干预、技能培训不足对学校体育安全教育的调查显示,有83.3%的学校对学生和教师都进行过安全教育,11.1 % 偶尔进行,5.6%没有进行。对所选学校进行有无制定《学校体育课安全标准》的调查,有 6 1.1%的学校没有制定,66.7%的学校没有专门的体育事故安全培训教材。有60%的体育教 师 没有参加过急救员培训,16.7%参加过一次培训,13.3%参加过两次,2.5%参加过三次,7 .5% 参加过四次及以上的培训(图6)。其中,有28.4%的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过运动安全技能 的 培训,有23.3%进行过一次培训,20.8%进行过两次,3.3%进行过三次,24.2%进行过四 次及 以上的培训(表2)。由此可见,部分中小学领导对体育安全教育工作不重视,未能把体育 活动中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

图6 体育安全急救员培训

2.2.3 学生体质下降学生体质下降是导致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调查显示,42.7%学生的体型偏胖 ,21.8%的超重,35.5%的偏瘦(图7),56.7%身体素质较差,这些学生表现为耐力、力 量、灵敏、平衡能力、协调性等相对较差,学生体质的不断下降,加之近视、肥胖,饮用过 多的碳酸饮料导致骨质疏松儿童的比例持续上升,给完成教学任务带来困难,致使在做动作 时因不能承担相应的负荷而致伤。一方面,学 生缺乏冒险、拼搏精神,体质下降,容易受伤;另一方面,学校不得不避免一切可能的风险 ,“安全第一”的体育课在内容、时间、强度、负荷上都达不到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两者 的恶性循环阻碍了学校体育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的功能的发挥。

2.2.4 学校体育场地器材的规范性与安全性存在隐患场地、器材等体育设施不安全是引发体育安全事故的间接因素。调查统计,26%的学校体育 器材布置合理,35.8%的基本合理,30%的不合理(图8)。23.4%的学校体育场地基本满 足教学需要,49.2%的满足不了(图9)。其中,器材质量欠缺的占41.7%,其规格符合学 生的年龄特征仅占32.5%。学校未对体育器材安全检查的占20.2%,57.9%的学校每学期进 行一次场地器材安全检查(图10)。

图10 定期检查体育场地器材情况

2.2.5 学校体育医务监督体系不完备通过调查发现,重庆市学校体育医务监督现状不佳。从校医的文化程度结构来看,7.9%的 校医是高中文凭,63.1%的是大专文凭,29%的是本科文凭(图11)。在学校举行运动会前 ,有33.3%的学校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对参赛学生进行基本的医学检查,38.8%的有时参加, 27.8%没有参加过(图12)。在进行运动会或专项体育比赛时,有22.2%的学校未设立专门 的饮水服务站。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本次调查较为全面地反映了重庆市中小学体育安全事故的现状:运动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呈逐年上升趋势;在各种学校体育伤害活动类型中,体育课堂教学最易发生安全事故,其次 是课外体育活动和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运动代表队训练中的安全事故相对较少;初中生运 动安全事故发生最多,高中其次,小学最少;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与体育课项目数 量成正比,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上发生运动安全事故较多;学校体育运动损伤的类型有 骨折、扭伤、出血、脱臼、擦伤、休克等多种。

图12 基本的医学检查

3.2 建议为避免或减少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安全保 障,建立一套集制度建设、教育干预、技能培训、医务监督、应急预警于一体的中小学校体 育安全事故预防体系是一项重要又迫切的工作(图13)。

图13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预防体系

借鉴英、美、法等国家关于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相关的例法[4],从立法上完善我 国学校体育安全事故 制度,明确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责任关系,使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有关法律法规能切实 保障学校、教师、学生等各方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层面上明确学校体育安全事故责任主体范 围;在归责问题上将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处理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为学生设立意外伤残 事故保险,通过保险制度将个人风险转由国家、学校和个人共同承担,减轻因意外事故造成 的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消极防范;学校应出台更适合学校自身特点、更具体、更科学的学校体 育活动安全标准或制度。

加强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职责。教师和学校的教育干预范围应包括:教师通过各种讲座、 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学生体质及健康状况,因材施教;预见可 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在教学、训练,维护学校设备与器材等各方面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学生 的活动加以管理;事故后能及时提供紧急治疗措施。学校应配置牢固、合格、安全,专门为 青少年设计的体育设施和器材,且对其定期维护和保养。

技能培训的对象包括教师和学生,培训内容应包括熟悉每个动作的技术要领、注意事项及危 险性;掌握各种技术动作的保护方法与技能;了解医学知识、急救技能,运动伤害的处 理程序,以便采取科学的紧急处理措施;熟悉校园环境,对场地设施定期加以维护与保养。 此外,借鉴我国台湾地区“提升学生体适能中程计划”[5],让学校、教师、家长 共同监督 学生参加每周至少3 d,每次至少30 min,每次心跳率约每分钟130次的体育锻炼,加强学生 体能训练,增强其身体素质,培养运动的良好习惯与意识,从根本上杜绝运动安全事故的发 生。

医务监督应全面包括新生进校体检、年度体检、体育运动与竞赛中的即时医务监督三个 部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纳入学生档案。在新生进校时对其进行全面的体检,为合理教 学分组提供依据;每年对学生进行健康体质测试,跟踪其生长发育、身体素质的状况,以便 科学安排体育锻炼与教学的内容;在日常体育运动与竞赛前对学生进行体检,了解学生即时 的身体状况,有效预防体育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学生常见的安全事故,综合青少年的体质特点、健康状况、对运动安全事故的认知 、态度及应对行为几个方面,建立适合中小学校推广的学校体育安全事故评价指标和方法, 出版《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安全监测评估手册》、《学校体育医务监督手册》等读物,为运动 伤害防范于未然提供坚实的基础,为应急预警体系的建立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参考文献:

[1] 翁荣,彭勇.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分析[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09,1(1):15-1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EB/OL].(2010 -12- 13)[360A02-03-2010-0163-1]..

[3] 田露,魏勇.简论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风险[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8,20(5 ):35-37.

[4] 陈华荣,王家宏.美国学校体育安全事故责任分析[J].体育学刊,2009,16(6): 31-35.

第4篇

体育教学作为高校教育中难以或缺的一部分,对有效增强大学生的体质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体育作为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的课程”,其中的“身体练习”是体育课的根本内核,性质属于肌肉活动,施以游戏或竞技,并以增进运动技能或提升体能为其核心的全面教育,作为一种独特的身体活动,在“健康第一”指导思想的引导下,高校体育工作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同时其作为一把“双刃剑”,特有的对抗性和挑战性决定此项身体活动具有不安全特征,容易引发各种意外伤害,而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则直接影响到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还会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近年来大学生在体育教学中出现的意外伤害,日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目前有些高校体育教师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在体育教学中往往采取一些消极的办法,如刻意降低教材难度,对稍有难度的教材干脆删掉,甚至会采取“软禁”手段敷衍了事,直接影响体育教学大纲的贯彻,不利于体育教学的发展,也影响了大学生身体机能的提高。本文立足高校体育教学实践中的安全事故,深入分析成因,并提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预防策略,以期确保大学生们的人身安全,从而有利于高校的和谐稳定。

二、高校体育教学过程中安全事故的成因分析

1、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高校体育部门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是引发高校体育教学安全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作为高校体育教学单位没有配备基本的急救用品,缺乏专门的体育教学安全制度,致使体育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体育教学安全管理过于盲目,是高校体育教学中安全事故的潜在隐患。

2、大学生的态度不端正

部分大学生学习上缺乏明确的目标,认为体育成绩好坏无关紧要,缺乏崇高的理想与志向,致使其在课堂上表现为:注意力分散,莽撞行事,好胜心的促使其擅自行事,从而引发伤害事故。

3、大学生的身体状况普遍不佳

近几年的体测数据显示:超重及肥胖率持续上升,其心肺功能衰弱,协调性差,在体育教学中容易疲劳,稍微加大运动量则会出现运动性贫血甚至会引发休克现象,如此孱弱的体质很容易出现伤害事故。

4、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大部分体育器材长期在室外,经过日晒雨淋,器材损坏在所难免,如果场地器材的安全检查力度不够,大学生在使用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身体的伤害事故。

5、课堂组织松散

部分高校体育教师责任心不强,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对学生安全教育的宣传,在组织教学时不能严格要求学生,致使学生在上课的过程中场面混乱,很容易造成身体的伤害。

三、预防高校体育教学中安全事故的策略

1、提高体育教师及大学生的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作为保证高校体育教学得以安全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高校体育教师及大学生的安全意识作为实现高校体育教学安全的重要因素,所以,在上课前作为体育教师务必要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一旦出现伤害事故,则必须严格按照急救的基本步骤,科学合理实施处理,并将伤害控制到最小程度。

2、增加体育经费投入,注重对体育场地、器材的养护

体育经费作为高校体育教学顺利安全进行的物质基础,充足的经费能够确保场地建设,维修器材设施,确保场地器材的安全,每个学期开学前需要对所有体育场地、器材实施全面的检查与维修,并加强日常的养护,消除在体育场地、器材方面的安全隐患。

3、注重体育教学的监督、检查与评价

高校领导者需重视体育教学安全,将增强大学生身体健康,避免出现体育教学安全事故作为大事来抓,并长期加以关注,要联合学校医院及体育部门,建立专门的安全组织,对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实施监督、检查与评价。

4、将体育教学过程中的伤害事故实施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指的是单位或个人为了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地把损失或者与损失相关的财务后果转移至其他单位或个人来承担。在高校体育教学中,可充分借助合同或协议,将一部分教学损失转移至第三方,对体育教学中发生频率低,伤害严重的风险,如学生猝死事故,可用转移风险的策略,如建议大学生购买保险,而作为保险公司也可根据体育教学特点开发出一系列新的保险品种,如此以来,既可以减轻学校负担,降低体育教师对大学生伤害事故的恐惧,也可以减轻学生家长对事故的承受能力。

5、积极构建并完善高校体育教学安全体系

运用体育教学安全体系,可有效减少高校体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减少或避免因体育教学活动而引发的伤害事故,从而确保体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首先,制定安全方针。只有制定明确的安全方针,才可以明确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整体安全管理目标,从而为落实安全工作提供保障;其次,寻找安全隐患。通过认真分析高校的体育教学活动来辨识危险源,具体可通过考察教学活动场所和体育教学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及教训等多层面综合考虑;第三,对危险源实施风险评价与控制。

6、科学组织体育教学活动

科学组织体育教学活动,作为减少或避免高校体育教学中出现安全事故的一项有效措施,作为高校体育教师在开展教学时,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规范组织教学,不仅需保障课堂教学的组织纪律,还应该根据不同学生合理安排运动负荷,并根据季节及天气的变化,及时调整教学时间、地点和内容,从而确保体育教学活动的安全进行。

7、充分做好准备活动

充分的准备活动,能够有效减少学生运动伤害的发生,准备活动的内容需根据教学内容而定,既有一般性准备活动同时还要配备专门性准备活动,尤其对运动过程中负担较大或容易伤的部位,需格外做一些力量性及伸展性练习,最大程度上降低运动伤害的发生。

第5篇

一、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赵xx(中心小学校长)

副总指挥:吴xx(中心小学总务主任)

成员:赵xx(中心小学教导主任)

各村小校长

2、抢险救灾队伍。

组长:张xx(中心小学业务副校长)

成员:刘xx(中心小学大队辅导员)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措施):

(1)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校园。

(2)校园内不得使用明火照明(含蜡烛等)。

(3)未经许可,严禁在校园使用电炉等危险电器。

(4)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5)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6)定期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7)进行学生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等演练。

2、应急预案:

(1)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补救,切断电源,防止火势蔓延。

(2)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救火)。

(3)在实施第

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及种类等)。

(4)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组织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2)未经允许,学生不得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3)学生不得擅自开、关多媒体电源设备。

(4)利用班队课,组织学生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5)定期检查学校用电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2、应急预案

(1)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2)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3)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就近送往医院,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4)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三)体育课及体育活动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要求体育老师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学生上课及活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体育课、活动课必须充分做好准备活动后才实施新的活动项目。

(3)按规定,学生跳箱、长跑等课程项目必须事先做好防护工作。

(4)高温时段,学生体育课要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内,以防学生中暑。

(5)对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要区别对待,另做安排,保证学生健康安全。

2、应急预案

(1)遇有学生四肢无力、面色苍白等症状,第一时间将其安置阴凉通风处,并就近送医院就诊。

(2)遇有学生发生晕倒、抽搐等中暑症状,第一时间将其就近送往医院救治。

(3)发生上述第

一、第二条款情况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4)分析原因,及时做出处理意见。

(四)校园活动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一)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走,不得拥挤,不推人。

(二)学生在校园内,不得在走廊内打闹,不得撞击玻璃栏板或攀爬走廊护拦,以免发生事故。

(三)禁止学生攀爬教室窗台,大扫除时,不得让学生上高处打扫卫生,同时避免碰撞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

(四)定期检查校园内各种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应急预案

(一)遇有发生安全伤害事故,伤情严重的立即就近送往医院诊治。

(二)如发生学生安全伤害事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五)学校治安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一)严格外人进校管理制度,控制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学校。

(二)坚决制止校外有精神病症状的人员进入校园。

(三)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四)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积极组织师生观看有关防范治安光碟以及暴力事件预案的演习,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2、应急预案

(一)遇到治安事件,随即拨打“110”报警电话。

(二)保护有关对象及全体学生,将保护者护送到安全处。

(三)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四)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五)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六)控制传染性疾病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一)学校要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二)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室每天要开窗通风;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公共活动室和食堂、小卖部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2、应急预案:

(1)凡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时间内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病因的群体症状,急骤增多的;其它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学校要立即在第一时间内由校长或教导主任以电话形式向县教育局报告。

(2)遇突发传染病事件(如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炭疽1例以上,小范围内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出血热、肺结核等3例以上,流感10例以上等)可直接报县卫生防疫站)。

(3)如遇传染病事件学校应积极组织学生到医院就诊,并落实患者的隔离工作,加强密切接触者的观察工作以及环境消毒、饮食、饮水等有关紧急控制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七)校外集体活动安全预案

1、预防预案:

(1)活动前由学校通过广播、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向学校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向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活动过程中应强调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强对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管理。

(4)活动过程中要求教师始终跟随学生,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5)禁止乘坐车船集体外出。

(6)活动前,校方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后才开展活动。

2、应急预案:

(1)一旦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2)根据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要进行抢救及处理,同时报有关领导。

(八)交通安全预案

1、预防预案:

(1)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学习交通法规及有关交通安全预防等方面知识。

(2)引导学生文明乘车,不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载车。坐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3)上学、放学路上靠右行走,在指定位置过马路,横穿马路时做到一停(停在路边标志线外)、二看(先看左边再看右边)、三通过(确认安全后)。

(4)教育学生不在马路上玩耍、游戏、打闹。

2、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关措施。

(2)如有伤者,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学生疏散,并加强其他学生的安全保护。

(4)通知受伤学生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并组织上报。

(九)学生防溺水安全预案

1、预防预案:

(1)对学生加强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江边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

(2)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2、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报警、组织施救。

(2)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第6篇

一、校园安全事故的主要内容。

大学阶段的学校安全工作对象具有人口密集、人数众多并且处于青春期易冲动、学生来自全国各地结构复杂等特点。学生对安全问题认识上存在较大差距,在自我行为管理方面缺乏自我控制、自我调节能力,同时社会不良文化(如网络、影视、文学作品中的暴力文化等)对学生缺乏必要的屏蔽、给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等,都在不知不觉中给学校安全工作带来隐患。

综合当前校园安全事故,主要可以分为如下类别。

第一类是校园暴力,包括:1.非法进入校区的犯罪活动、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问题等引发的事故;2.校园内发生的暴力事件、性骚扰、侵犯人权的行为给学生造成的心理伤害;3.学生由于生活中的琐事引发的同学之间的肢体冲突,由于哥们义气参与群体斗殴事件;4.联络校外人员殴打同学、发泄不满或敌对情绪,由于早恋引发的积怨冲突等。

第二类是校园意外伤害事件,主要有:1.学校的设施、设备、有关的建筑物倒塌、火灾、楼梯间拥挤等原因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2.教育教学活动中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3.体育课、运动会造成的运动伤害事故;4.学生不能够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离开校园时出现的各类问题,学生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引发的安全事故(如校门口横穿马路、违反驾驶机动车辆规定等);5.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如楼道拥挤、课间教室内打闹、校园追逐打闹、课余时间到危险场所玩耍,冬季到冰上、夏季到未知的水域等)引发的安全问题;6.学生不遵守外出集体活动具体规定(如不按规定线路参观游览、携带或购买危险物品等)引发的各类问题;7.由于学生在学习活动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如在具有实验学科教学过程中对如强酸、强碱、玻璃仪器、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化学品使用不当问题)引发的安全问题;8.体育课及学校集体体育活动时间由于未按要求完成准备活动、未按规定动作要领进行运动以及参加不适合个人体能的运动项目产生的伤害;9.在社会实践、美术设计等课堂使用的有关工具如铁锹、裁纸刀等管理方面潜在的隐患;10.部分学生对学校教学设施的破坏导致的安全事故(如厕所设施、课桌椅、楼道物品等)。

第三类是学校卫生安全问题,包括:1.学校的食堂饮食卫生或其它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突发中毒,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事故;2.突发性传染病及疫情,如非典、禽流感、流感、红眼病、肝炎等主要表现在流行病发作的个人防护与诊治不规范;3.不按安全饮食要求,食用不洁食品(如饮用未经加热的自来水、购买卫生不达标的小食品);4.学生吸烟、吸毒以及上网成瘾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如聚众、索要财物)。

第四类是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事件,表现有:1.地震、火灾、雷击等重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使学生面临危难和伤害,2.学校周围的危险源(如加油站、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的事故隐患给学生带来的安全威胁和伤害。

上述安全事故主要是从学生方面进行的归纳,从教师和学校方面还有诸如:教师教育管理过程由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引发的事件;学校设施维修与管理不当、不及时引发的事故;学校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的安全事故等。

二、校园安全事故的成因分析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校园安全问题错综复杂,但观其形式、究其原因,不外乎就是客观隐患、主观疏忽、管理不力、外部影响及自然原因等方面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发生地震、滑坡、崩塌、泥石流、台风、海啸、洪水、冰雪等自然原因导致处于灾害区范围内的学校遭受损失的事件。也有人为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管理不善、学生安全教育不到位等管理不力因素引发的火灾、食物中毒、打架斗殴、杀人偷盗、房屋垮塌等事故。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成因。

1.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这几年各类高校都在扩招,学校各级管理者十分重视经济效益,却忽略了校园的安全管理,对校园安全隐患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对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不够。学生私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现象较普遍,在宿舍吸烟、点蚊香、点蜡烛等引发的灾害事故时有发生。如某学校女生宿舍发生了因使用“热得快”烧水引发的火灾事故,令人痛心的是4位花季少女的生命陨灭。当然,也有因为电器增多、用电量增大,而原有线路超负荷工作、电线老化引发的事故,这同样与学校管理者不够重视有关。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因学校重视不足,管理力度不够,学生在校外租房、在校外餐饮娱乐场所饮酒过量、封闭式管理学校的学生爬墙外出、通宵上网等导致的意外伤亡、治安或刑事事件。

2.安全经费不足,安全监管不到位。有些学校因办学经费不足,一些年久失修的教学楼、宿舍楼及其它教辅场所还在继续使用。这些房屋多少都存在着各种隐患,因而随时都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安全事故。另外,因经费不足,学校对安全设施的投入不足,如有的学校消防器材未按规定配足,有的宿舍没有安装应急照明装置,有的技防系统(监控)的覆盖面严重不足,有的学校从事安全保卫人员的配比不够,从而导致技防和人防都不到位,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值得各高校高度重视。学校相关部门对教学、生活的各个环节监管不力,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如后勤膳食部门对食堂的监管不力,可能会导致食堂卫生不达标,师生因食用过期变质的食物而发生食物中毒;对建筑施工场地监管不到位,致使师生误入施工场地,或建筑材料乱堆乱放等,引起人员伤亡;对教学和实习设施设备监管不力,致使设施设备被破坏,影响正常教学,甚至造成学生实习中的伤亡事故等。

第7篇

一、天津市中小学校园安全现状调查

1.校园安全状况尚好,但存在安全隐患

在针对家长的“您孩子所在的班级是否发生过学生伤害事故?”调查中,选择“经常发生”的仅占0.7%,选择“偶尔发生”的占40.8%,这说明目前校园安全状况尚好,还没有达到严重的程度。但同时选择“从未发生”的仅是刚刚过半,这说明目前校园还存在安全隐患,如表1。

在针对学生的“你感觉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安情况如何”的调查中,选择“非常好”和“比较好”的共占74%,26%的同学认为治安情况“一般”。如表2。

从上述调查可以看出,天津市校园安全总体情况尚好,这与自2010年3月全国发生多起暴力伤害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恶性案件后,天津市采取的一系列保障校园安全的措施有关。但与此同时,校园安全事故“偶尔发生”的频率依然近半,特别是低龄暴力犯罪事件危害校园安全的因素时时存在,需要引起注意。

2.校园安全事故的原因具有多元化特征

(1)学生缺乏安全意识是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在针对学生家长的“您认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的调查中选择“学生缺乏安全意识”的占55.5%,选择“管理者(学校或教师)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占20.2%,选择“校舍场地及设施设备有问题”的占21%。可见,大多数家长认为,学生本身缺乏安全意识是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责任不到位也同样应当引起重视。如表3

(2)社会和家庭原因是造成低龄暴力犯罪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针对校园暴力犯罪事件发生的原因方面,教师普遍认为主要原因是“社会环境中不良文化引诱”,占28%和“家庭环境影响,家庭教育缺失”,占23%。如表4

在对教师的个别访谈中我们也得到同样的信息,教师普遍认为,目前社会大环境对学生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造成很大影响,成人社会所存在的拜金、权钱交易、、缺乏正义、黄赌毒等严重影响和腐蚀青少年的心理。尤其是网络、电视等传媒力量以及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非常巨大。

在“导致低龄暴力犯罪事件发生的家庭因素”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家庭教育缺失成为导致低龄暴力犯罪的主要原因,其具体表现形式多样:单亲家庭逐渐增多,孩子缺乏关爱(19%);家长过度溺爱,缺乏挫折教育(18%);家长自身素质不高,法制意识不强(16%)。可见,家庭教育已经成为影响孩子行为模式的重要因素。

(3)学校安全保障工作有待完善

在“学校安全保障方面存在哪些问题或困难”调研中,34%的校长认为“学校管理权力有限,无法完全控制外来人员扰乱治安”是主要困难。“学校周边治安较差,缺乏民警配合管理”和“缺乏资金完善安全保护措施”也成为限制学校安保工作的原因,比例分别占26%和22%。如表5。

在与校长的座谈中,我们了解到,现在的校园保安多是公安局下属保安公司的保安进行短期培训后派给学校,他们缺少针对校园保安工作的经验和相关素质。前一阶段在全国加强校园安全保障的影响下,各区派相应的警力维护各校的安全,进行定期巡逻保护,效果很好。但由于警力有限,民警护校能否形成长效机制也是各校所关注的问题。

3.校园安全事故的救济机制有待完善

(1)大多数家长愿意选择与学校协商来解决纠纷

在针对家长的“如果您的孩子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您会选择何种方式解决”调查中,有62%的家长愿意选择“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占相当大的比例。选择“向法院提讼”和“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诉”的分别占16%。也就是说,诉讼这种“对簿公堂”,通过“公力救济”来解决纠纷的方式并不是家长们的首选。家长们在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时候,会综合考虑时间成本、金钱成本、与学校的关系等多种因素,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选择。如表6。

(2)诉讼并不是家长最愿意选择的救济方式

在针对家长的“对于向法院提讼这一方式,您认为最大的障碍是什么?”调查中,36%的人认为“对于诉讼知识不太懂,觉得比较麻烦”,31%的人认为“成本太大,花费的时间和金钱比较多”,26%的人“不想和学校把关系搞僵”,还有7%的人“不相信法院可以公正判决”。可见,传统认为的去法院“打官司”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在家长看来,并不是最优的选择。

(3)教育法律救济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从家长对天津市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的满意度来看,27%的人认为“不满意,很多渠道不畅通,制度不够完善”,37%的人认为“还可以,基本能解决问题”,仅有4%的人认为“很满意、很完备”。由此可以看出,天津市教育救济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如表7。

二、构建校园事故预防与救济法律机制的建议

第8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 学生安全事故 瑞士奶酪模型 预防

[作者简介]董慧(1978- ),女,江苏盐城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分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素质培养。(江苏 无锡 214153)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基于‘瑞士奶酪模型’的高职院校学生安全事故防范应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SJB335,项目主持人:董慧)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30-0048-03

近年来,高校学生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学生安全问题已经引起教育界的广泛关注,但对学生安全管理的研究还不成熟,从系统性、整体性的事故管理角度探讨学生安全问题的研究还比较少。因此,分析、借鉴其他相关行业应对事故、风险的成熟理论,将其转化为进行学生安全研究的思路,不失为尽快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捷径。而“瑞士奶酪模型”的相关理论对于我们做好学生安全管理的研究极具借鉴意义。本文对其进行了介绍,并探讨了这一模型对我国高职院校学生安全管理的一些启示。

一、“瑞士奶酪模型”及相关理论

“瑞士奶酪模型”又名“Reason模型”,是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教授James Reason于1990年在其著名的心理学专著《Human Error》中提出的。该模型认为,组织活动中发生的事故与环境影响、不安全的监督、不安全行为的前兆、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四个层面的因素有关,每个层面代表一重防御体系,层面上所存在的空洞代表防御体系中存在的漏洞,这些空洞的位置、大小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安全因素就像一个不间断的光源,每个层面上的空洞同时处于一条直线上时,危险就会像光源一样瞬间穿过所有漏洞,导致事故发生。这四个层面的因素叠在一起,犹如有孔的奶酪被叠放在一起,所以被称为“瑞士奶酪模型”,如图1所示。

“瑞士奶酪模型”设有四层防御体系,各防御体系从不同的维度对缺陷或漏洞进行相互补充式的拦截,危险只有同时穿过四层防护体系才能发生。在导致系统出现意外或者错误的一系列个人失败中,“瑞士奶酪模型”包括现行失效和潜在失效。“现行失效是指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联系的不安全行为,例如在飞机失事中的试验错误。”①潜在失效如同隐藏在组织体系中的潜在危险因素,其不作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存在,直到事故发生后才会被发现。“潜在失效可以跨过瑞士奶酪模型的前三个层面,与现行失效一起作用,导致事故的发生。”②四层防御体系共同作用可以让人们意识到危险的存在,对迫近的危险提出警告,给出明确的安全指导,对现存危险和潜在损失设置安全防御,层层设防,避免危险的发生。

二、当前高职院校学生安全管理面临的问题

1.高职院校学生所处的环境复杂、自控力弱。首先,在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下,高职校园周边环境日益复杂,学生的消遣和娱乐方式日益增多,但由于与之配套的学生管理制度不完善,加之“90后”“95后”学生情绪易冲动、自控力差,故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其次,高职院校由于实践需要,大多采用半开放的管理模式,校内人员构成复杂,这也为高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同时也向高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

2.学生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安全知识。在应试教育和独生子女两大背景下,学生的成长环境十分优越,他们很少独自遇到安全问题。进入大学前,他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其生活方式、知识水平、年龄结构使他们对安全问题没有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当安全事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束手无策。

3.高职院校安全教育过于形式化、缺乏有效性。高职院校把培养生产型、建设型、服务型、管理型的人才作为教育目标,没有充分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安全教育大多只是形式,没有根据学生特点来讲授校园侵害、交通安全、防火防盗等知识,也没有针对现存的安全隐患组织学生分析讨论。

4.高职院校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够重视。高职院校教育多偏重于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传授,缺少与学生进行心理沟通;有些学生的家庭不和谐,父母管教方式不科学,学生缺少关爱,缺乏安全感;随着终身教育理念的普及,高职学生的年龄差距不断增大,学生之间的生理与心理差异大,沟通不充分。马加爵杀人事件、清华大学朱令铊中毒案、复旦大学投毒案等校园恶性事件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不仅要传播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三、“瑞士奶酪模型”在学生安全教育中的应用

当前,高职院校的学生多是“90后”,他们个性独立、思维活跃,有着“90后”独特的好奇心和尝试欲,但涉世不深,自控力不够,分析处理事情不全面,做事不计后果。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必须认清学生的特点,提高对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汇集整合各方资源,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瑞士奶酪模型”中的四层防御体系,即组织影响、不安全的监督、不安全行为的前兆、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完全可以用在高职院校学生安全工作中,使社会、学校、家长、学生四个方面积极合作,共同努力,以保障学生的身心安全。

在学生安全管理中,“瑞士奶酪模型”代表着保护学生安全的重重屏障,也可以引申理解为把学生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所实施的种种措施。百密必有一疏,每道屏障上都会存在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缺陷或漏洞,这些缺陷或漏洞就类似于瑞士奶酪上的空洞,这些空洞就好比是保护学生的防御屏障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其不断变换的大小与位置犹如学生所犯错误的严重程度和随机性,随时都在变化。前三层防御措施是潜在失效,最后一层不安全的操作行为是现行失效,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关键因素。当所有奶酪上的空洞在某一瞬间运动到同一条直线上时,学生安全事故就会发生,给学生造成伤害,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则好比是“瑞士奶酪模型”上从危险到伤害的箭头,如50页图2所示。

1.严防社会环境影响是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防御层――基础防御层。社会环境对学生安全的影响相当于“瑞士奶酪模型”中组织环境对于组织活动事故的影响。社会环境影响着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影响着高职学生的健康成长。2013年9月,亳州一大学生返乡奔丧,途径阜阳遭遇横祸案例中,表面上是“黑大巴”所致,是与该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弱等因素有关。但是我们由表及里地进行理性斟酌,就会发现社会对长途客运的交通监管力度、学校对周边黑车的治理等都是导致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学校要给学生充分讲明社会环境的残酷性和复杂性,通过各种影视图像和实例宣讲,教育和引导学生懂得规避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风险,在他们头脑中扎起基础防范的藩篱。

2.增强学校监管力度是学生校内安全管理的第二防御层――根源防御层。学校监督管理对高职大学生安全的影响相当于“瑞士奶酪模型”中不安全的监督对于组织活动事故的影响。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迅猛发展,办学形式日益多样化、后勤管理社会化程度不断加大、生源构成日益复杂等诸多因素致使校园治安情况日趋复杂。高职学校能否对以上诸多不安定因素进行有效监管,便成了能否有效防范高职大学生安全事故的关键所在。广州体育学院研究生电梯坠亡案例中,虽然校方一再声称已标明电梯已坏,不明原因导致电梯再度开启,最终酿成惨剧。但是学校对于已坏电梯及时维修、电梯口及时设置必要路障、惊醒学生绕道而行等方面的监管存在纰漏。因此,缺少必要的学校监督是导致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3.提高教师、家长防御水平是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三防御层――补充防御层。教师、家长防御对于高职学生安全的影响,对应于“瑞士奶酪模型”中对不安全行为的发现与制止对于组织活动事故的影响。教师作为学生的直接领导者,无可争议成了学校的代表,其是否做到想学生之未想,做学生之未做便成了能否有效预防高职大学生安全事故的必要补充;家长作为学生的第一监护人,将其列为家庭的代表便合情合理,其对于危害到孩子安全的行为能否做到时刻警醒,不忘提醒,亦成了有效预防高职大学生安全事故的必要补充。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交通肇事逃逸案中,该位教师不但未尽保护学生的义务,反而肇事逃逸,这位教师未在思想上意识到要保学生之安、护学生之危。

4.杜绝不安全行为是学生安全管理的第四防御层――关键防御层。学生行为对于高职学生安全的影响对应于“瑞士奶酪模型”中的不安全行为对于组织活动事故的影响。高职学生的基本素养和道德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恶性安全事故的关键原因,因此,减少高职学生的不安全行为便成了有效预防高职学生安全事故的关键。南航金城学院学生斗殴致死案例中,看似只是简单的学生之间的冲突,实则是由于学生的情绪自控能力差,冲动行事所致。

四、“瑞士奶酪模型”对高职院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启示

当前,高职院校的进一步发展被生源复杂、安全事故频发等问题困扰,我们要突破学生安全教育的传统方法和陈旧模式,增强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形成社会、学校、家长、学生充分参与的“奶酪”安全管理模式。

1.转变对待学生安全事故的观念。人们往往只关注学生安全事故中的犯错人及事故后果,妄加评论后不了了之,很少对事件进行细致分析,这样肤浅的应对方式不仅不会解决问题,反而会埋下更大的安全隐患。处理事故的思维方式应该从主抓“谁犯了错”的视角向主抓“为什么错误会发生”的视角转变。认真分析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从错误中学习,努力为学生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并给予及时必要的安全引导,是防范再次发生同样错误的最好方法。

2.建立严密的网络格局以开展安全教育。监督不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在高职院校中应该建立“机构健全”“信息畅通”“工作高效”三维一体的安全教育机制,形成以最高领导为核心,发挥其负总责的主导性作用;其他主要校领导、保卫部门、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互相配合,发挥其多样性作用;班主任、辅导员、班委会、学生层层落实,层层反馈的学生安全教育网络格局。将学生安全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和每一个人,形成全员参与和责任追究制。

3.有效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据统计,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存在心理适应障碍,如不加以积极疏导,极易导致安全事故。因此,学生家长及教师应及时对大学生进行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如进行人际关系教育、健康人格教育、性教育、挫折教育等,这对于优化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人格全面发展与完善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引导大学生成为校园安全管理的参与者。学生是学校建设的主体,高职院校应鼓励学生参与校园的安全管理,这既可以增强大学生的校园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又可以使学生通过参与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从一个管理者转变为一个安全规范的遵守者,由被动变为主动,最终做到管理与遵守一体化。

[注释]

①②安秀琴,徐建萍.基于瑞士奶酪模型对我国护理安全管理的思考[J].护理研究,2010(8):1975,1975.

[参考文献]

[1]刘艳.高职院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及对策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10(11).

[2]张荣路.高职院校学生安全防范教育管理实践创新略探[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12).

第9篇

论文摘要:学校是学生求知的场所,肩负着传播文明的神圣使命,需要良好的环境和稳定的秩序。校园中的学生无时无刻不与现实社会发生着各种各样的联系,同时,难免面对各种意外事故。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青少年儿童意外伤害每年导致9万人死亡,75万人伤残。更令人惊心的是,我国中小学在校生意外伤害的发生率正以每年14%的速度递增。触目惊心的校园安全伤害数字,敲响了校园安全的警钟。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建立一套科学的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指标体系已经迫在眉睫。

我国的大中小学约有两亿多名在校学生,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社会群体。社会是大环境,学校是小社会,是社会大环境的子系统,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小社会的安全与否势必会影响大环境的和谐程度。

一、我国校园安全教育现状

近年来,我国很多学校通过加强安全保卫措施,制定安全制度,借助“消防日”、“安全日”、“环境日”、“形势报告会”及典型安全事件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了学生安全保护、防范意识,校园安全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经常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告诉我们,我国校园安全教育还存在很多问题。

1.学校重视不够,安全措施乏力。现在,多数学校一味追求升学率,把升学率看做是提高学校声誉的重要手段,忽视校园安全教育。同时,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陈旧、老化,未及时修复或拆除,或在技术上、设计上存在失误、缺陷,设施设置不当或使用了不合格产品,极易形成安全隐患,对学生的安全构成威胁,甚至为事故的发生提供客观条件。

2.安全教育内容较少,方法单一。现在校园安全教育的内容,大部分停留在传统意义安全上。学校在进行安全教育时,方法过于单一,形式简单,一般都是采取形势报告、班会等形式,容易使学生产生排斥和麻痹心理,教育效果低下。有的教师教育方法不当,简单粗暴,侮辱、歧视学生,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都可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3.学校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亟待优化。这是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由于法规不健全,责任划分不明确,责任追究不严厉,使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模糊甚至淡化了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各环节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从而埋下了很多安全隐患。

4.制度不严,管理不善,安全保护措施不力。目前,安全教育似乎只跟学校安全事故、教训相关联,只有当学校发生安全事件,或者社会上出现危害学生安全事件时,安全教育才能得到学校的关注,学校相关部门就会在这一特定的时期内去抓一抓,管一管,只是有针对性地做一些表面文章,缺乏制度和理论支持,没有形成专门的安全教育制度,缺乏长效机制,更缺乏一套科学的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指标体系。

二、建立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指标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建立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指标体系是校园安全形势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校园安全愈来愈引起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教育部门把学校安全放在教育工作的首位,采取各种措施,落实责任制,严格管理,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起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中小学校的安全形势仍令人担忧,校园安全事故仍然频繁发生。

2.建立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指标体系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基础。学生时代是人生发展的高峰期,如果从生理、智能、情感和社会需要四个方面来衡定人一生的发展,就会发现学生阶段是学习知识和技能的最佳时期。如果校园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势必会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甚至会给他们带来一些心理阴影,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3.建立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指标体系是构建和谐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的保障。校园是社会的子系统,构建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安全稳定工作关系到学校的全盘工作,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

三、建立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指标体系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科学性是制订防范指标体系的最基本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指标体系的设计既要能揭示校园安全事故的本质特征,又要反映出校园安全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科学性原则,获得的信息才具有可靠性和客观性,防范效果才能达到。

2.发展性原则。随着时代的发展,校园安全事故的类型也在发生改变,很多以前难以预见的安全事故在悄然发生。因此,制定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指标体系时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看到事故之间的联系和趋势,做到预见在先、防范在前。

3.全面性原则。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指标体系各指标之间要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形成有机的整体。选取时应从防范对象的各个方面着眼,既突出重点,重点指标具有代表性,又兼顾全面,既要考虑事故的预防,也要考虑事故的处理。

4.可行性原则。校园安全事故涉及到校园各方面,具有范围广、内容多等特点。在防范指标体系设计时,应考虑资料采集的难易程度和重要性两个方面,建立的防范指标体系应能方便数据资料的收集,尽量做到指标体系具有较强的可行性,这样防范指标体系才能比较容易为各个学校所接受。

四、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指标体系的内涵

1.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指标体系构成。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指标体系的构建需要考虑的方方面面很多,根据科学性、发展性、全面性、可行性原则,指标体系可以建立预防阶段、发生阶段、结束阶段3个一级指标,组织机构等9个二级指标,安全制度等20个三级指标。

2.指标体系的内涵解读

⑴预防阶段。预防阶段主要包含4项二级指标:组织机构、事故监测、事故预防和周边环境和7个三级指标。

组织机构是加强校园安全的前提。校园安全的建设首先,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校园安全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其次,是负责校园安全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应有相应的资格,要有一批热爱校园工作、有奉献精神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始终参与到校园安全建设中来。同时,还必须有健全的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使学校安全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均有章可循。

事故监测是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基础。学校应成立一个隶属于学校安全领导机构的工作小组即事故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校医疗卫生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后勤服务部门、保卫部门等部门组成,负责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疾病、健康状态、伤害事故及相关因素的资料。数据收集得内容应全面、系统,并对数据进行分析,数据分析的结果提交至学校安全管理机构以便进行评估,为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事故预防主要针对各种类型的校园安全事故建立事故预防系统,根据校园安全事故一般分类法,主要分为挤踏伤害事故预防、交通安全事故预防、中毒安全事故预防、活动安全事故预防等。事故预防要求对每类校园安全事故都建立详细的安全标准,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要进行演习。

周边环境主要包括校园治安情况、校园人员流动情况、周边经营状况等进行掌控,排除可能存在的校园安全事故隐患。

⑵发生阶段。发生阶段主要包括应急保障、协调控制、应急救援等3个二级指标和6个三级指标。

应急保障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有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校园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迅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要有处理安全事故的物资保障,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同时组建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协调控制是指校园安全领导机构接到报案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指挥协调,对现场局面进行控制,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应急救援是处理校园安全事故的关键。它要求学校必须具备处理各种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学要要建立专门的应急机构,建立各种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⑶结束阶段。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以后,信息交流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它有利于学校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杜绝今后安全事故的发生。信息交流首先应该保证信息畅通,信息要能及时反馈到校园安全领导机构,信息发布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学校应定期进行自我检查与外部审查。首先,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校园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各项计划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应根据检查组的检查结果,伤害数据统计工作小组上报的数据分析结果,以及外界情况的变化,如:事故源的变化、技术发展情况、学校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要求、家长和师生的希望与建议、对持续改进的承诺等。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对校园安全建设项目及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进而对学校安全整体目标进行评审,以便确定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及时制定新的计划与实施方案并予以实施,从而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当然,校园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指标体系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也还不尽完善,需要学校各部门高度重视起来,提高对学生安全事故的预见能力,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在前面,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应对校园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从而减少和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国家培养更多高素质合格人才。

参考文献

[1]齐连义:《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探析》,《现代中小学教育》,2005.9。

[2]郑大玮:《校园安全减灾教育不容忽视》,《城市与减灾》,2003.6。

第10篇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法制化

职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特点

根据我们对赣州市某中等职业学校近年来发生的在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所做的调查发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有如下特点:第一,事故主要形式有故意伤害、交通事故、交友不慎被伤害、溺水等,其次是食物中毒、学生心理问题引发的事故、自然灾害等。第二,重大安全事故,如意外死亡事故,发生地点多在校外,发生时间是假期、实习阶段或学生请假离校期间,处于学校或家长监管难到位、对学生自律要求更高的情况下。

职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成因

中职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第一,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差;第二,校外因素介入大;第三,学生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差;第四,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存在不足之处,有待加强和完善;第五,家长未尽责,尤其在学生请假回家或假期在家期间家长对安全教育和监管未尽责;第六,学校周边环境复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到位,未能给学校提供文明、洁净、安全的育人环境,给学生安全留下了隐患。

从法制角度探讨职业学校

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防范对策

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是包括学生本人、学校、家庭、政府在内的全社会的责任。任何一方的疏忽失误,都将形成学生安全工作环节的断链,给学生安全埋下隐患,甚至造成实际损害。我们认为,要有效防范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法制化。

(一)通过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制、安全意识,为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奠定基础

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多是因为行为人(包括致害人和受害人,但主要是受害人)安全意识差。如因缺乏安全知识而认识不到危险或隐患的存在;有相关安全知识但思想麻痹而没有意识到危险或隐患;认识到隐患或危险但心存侥幸地认为事故不会发生;在事故发生前或发生过程中,因防范技能差而受伤害等。

学生自身特点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加强法制、安全教育中职生法制、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较弱。首先表现为学生法制、安全意识差。比如,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当自身合法权益受侵犯时,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或者因不懂法而被社会不良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纵容、包庇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或者因为思想麻痹、疏于防范,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而使自己成为受害者;甚至部分学生因纪律、法制观念差故意以身试法。在我们的调查中,首先从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校内翻爬围墙、到不安全水域游泳、随意约见网友等行为可以发现,学生安全意识差。其次表现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差。中职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年龄基本在15~18周岁之间,处于未成年向成年的过渡时期,其生理、心理还不成熟,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对于社会规范知之甚少。比如,依然有部分学生缺乏消防安全知识。调查发现,有2%的学生不知道正确的火警电话;有近10%的学生不知道楼内失火时应如何正确逃生。

学校应充分重视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学校领导层、教职工的法制、安全意识将直接影响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与普通高校大学生相比,中职学生的法律知识可能较缺乏,但他们的法律意识不应该有大的差距。中职学生必须是具有良好法律意识的学生。他们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处于“易变”期。如果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没有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就极易成为权益受侵的对象;同时,也容易由权益受侵者(受害人角色)转变成侵权者。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教育主要来自学校。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该校学生认为自身现有安全知识、技能来自学校教育的占62%,说明学校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能的培养非常重要。学校应高度重视师生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进行安全教育,力求丰富多彩、生动有趣。比如,可以采用黑板报、宣传栏(窗、牌)、播放影像作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举办专题讲座、利用校报或校园网宣传、召开主题班会、故事会、辩论赛等多种形式。安全教育的重点在于讲授安全基础知识和传授安全防护技能。应让师生尤其是学生在平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实践证明,重视安全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得好的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小。

家庭和社会应提高法制、安全意识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除学生自身原因之外,多是外界因素造成。以交通事故为例,2007年教育部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人数最多,约占全年受伤总人数的46%。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违规驾驶。另外,拼装车、报废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也是事故原因之一。因此,仅靠学校、学生提高法制、安全意识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社会共同提高法制、安全意识,给学生提供安全的大环境,才能更好地防范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保障学生安全。家庭、社会、学校都应承担起提高法制、安全意识的责任。

(二)通过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制度化,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提高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实效

通过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制度化,强化学校在学生安全工作中的责任根据学生安全事故的特点和中等职业学校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制定、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002年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不断完善安全教育制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学生宿舍安全制度、防火制度、校舍及校内设施安全管理检修制度、实验室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其次是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应按照相关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落实责任人的相关责任,从高到低,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学校应注意教、管结合,即在安全教育与管理过程中,学校要将教育与管理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保证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还应制定相应的规范、形成工作体系,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日常化。

强化家庭在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的保护工作。”第十条规定了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五种情形。另外,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教育和关心被监护人,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等。因此,家长在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中负有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家长应该明白自己对孩子安全教育、管理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应该认真履行自己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义务。

强化社会在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责任社会的责任主要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在安全宣传、安全立法、安全监督、安全执法、安全服务等方面制度化。

(三)通过完善校园安全立法、争取社会支持和参加学校责任保险,为学生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完善校园安全立法,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目前,我国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处于相对缺位的状态,关于校园安全的规定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关于校园安全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还没有专门的、单行的校园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法等多部法律虽然涉及校园安全,但对校园安全方面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部门法规、规章关于校园安全的规定政策性较强,但缺乏科学性和严密性;地方规范性文件多属于应急性规定,且往往出现部门立法的倾向。因此,往往在解决校园安全的问题上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因此,我国急需制定一部详尽、具体、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校园安全法”,以便更好地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安全。

完善社会保障,更好地保护学生权益,保障学生安全对于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应尽力去防范和控制,但很难完全避免。如果没有足够的社会保障、没有科学的风险转嫁机制,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活动势必受到影响。有些学生伤害事故所引发的巨额赔偿甚至直接影响到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现实中,部分学生安全事故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并非事故中相关人或部门的过错、责任不清晰,也不是学校拒绝承担责任,而是学校缺乏相应的赔偿能力。不管是公立学校还是民办学校,作为公益性机构,其经费来源都很有限。因此,对学生安全事故的赔偿进行必要的社会救济势在必行。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解决:第一,参加学校责任保险,转移学校风险。即通过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把由于学校过错(疏忽或过失)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在法律上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学校应动员和要求家长为学生投人身伤害保险,学校投事故责任险,形成学生投保、学校投保、社会风险基金保障的良性运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实行强制投保学校责任险,而保费由地方财政负担。以广东省深圳市为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政府举办的学校和经政府批准的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应当购买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经费由市、区财政承担。”第二,建立国家校园伤害赔偿基金制度。目前大多数学校是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巨额的赔款将使学校不堪重负,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在引入社会保险机制的基础上,国家应建立相关的校园伤害赔偿基金制度。通过政府财政预算、社会捐资、彩票发行等多种手段,积极筹措资金,建立校园伤害专项基金,专款专用。这样一方面可以真正落实对受害学生的赔偿,切实维护受伤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使学校从校园伤害事件处理的经济纠纷中解脱出来,全力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维护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

综上,我们认为:学生、学校、家庭和社会都应该加强学习,提高法制、安全意识,掌握法制、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为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奠定基础;应强化、落实各方责任、共同协作,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尽早完善我国学校安全立法,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和风险转嫁机制,为学生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第11篇

近年来,仍然存在不少的教师职业道德低下,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例如河南西峡县龙沟学校学习的范玲玲同学,仅仅因为数学课上作业没有及时地完成,就被老师打了几个耳光,最后导致阻塞性脑积水。近年来,很多发生在学校的安全事故,都与学生自身过错有关。如学生在课间追逐嬉闹甚至斗殴等行为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例如2010年4月26日晚9点40分左右,在禄劝县茂山中学153班(初三)就读的小孟、小伟两人下晚自习后,回到宿舍。他们在宿舍中打闹,不想引发了争执。小孟一怒,便掏刀向小伟刺去。这一刀直接刺中心脏,小伟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不治身亡。

一、学校事故的分类

在学校事故的归类上,以校方在学校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为标准,将学校事故分为无过错和有过错两类。

1.校方无过错的学校事故。

1.1因意外事件引发的学校事故。

1.2因受害人过错引发的学校事故。

1.3因第三人过错引发的学校事故。

1.4因受害人与第三人共同过错引发的学校事故。

2.校方有过错的学校事故。

2.1校方有故意的学校事故。

2.1.1因校方直接故意引发的学校事故。

2.1.2因校方间接故意引发的学校事故。

2.2校方有过失的学校事故。

2.2.1因校舍或者教育设施安全隐患引发的学校事故。

2.2.2因教师课堂管理过失引发的学校事故。

2.2.3因学校在课间等学生自由活动时间管理过失引发的学校事故。

2.2.4因门卫管理不善,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殴打学生引发的学校事。

2.2.5因学校医疗卫生或者食堂卫生管理过失引发的学校事故。

二、学校事故的防范

学校事故诱发原因的多样性,发生频率的经常性,影响范围的广泛性,损害后果的严重性,使我们真正认识到学校必须通过一系列有效地防范措施去预防和避免这类学校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1.提高防范意识,加强防范措施。在思想上牢固地树立起积极的防范意识,是做好防范工作的重要前提。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不仅涉及学生家庭的幸福,关系到师生的人身安全,而且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防范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应从全社会入手,把学生的安全工作当作一个大的系统工程来抓。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学校管理。有效地防范学校事故的发生,除要加强教育,树立防范意识外,还要有严格的制度保证。首先,学校应该建立干部责任制,将学校事故防范工作的责任明确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真正做到各司其责。其次,应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3.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制度虽好,重在落实。制定严密的学生安全防范措施,并切实落实,是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关键因素。在日常工作中,学校应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各项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12篇

关键词:小学;校园安全管理;现状;策略

最近几年来,小学校园恶性安全事故不断出现,而且一些事件令人感觉触目惊心,安全事故问题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这就使得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那么,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真正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改善,已经成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边缘化运作状态必须引起学校领导的充分重视,专门化与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必须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并及早付诸实践,以保证学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自身的环境安全。

一、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长期处于边缘化运作的状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急剧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会矛盾的凸显,影响了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在长期以来处于一种边缘化的运作状态,即出现事故时引起人们的注意,等事故过后人们又将其长期搁置,从而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呈现出安全事故频发、事故源复杂多变、学生遭受伤害严重等特点,有些甚至危及学生和教师的生命财产安全,给教育事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陷入了“内忧外患”的状态中。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 1.6 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其中,平均每天有 44人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和其他安全事故。针对这种情况,教育部及中央各部委多次下发文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政策和部门规章,各地方政府响应中央号召,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细则,但学校安全事故依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学校安全事故频发,其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比如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对学生的影响,学校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学生的身心发展不成熟,遇到事情容易冲动,社会交通与治安形势复杂多样,社会的协作共管机制有待发展和完善等。在这众多原因中,学校系统内部的安全管理运行不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它的直接导因应当是学校安全管理机构的不健全,以及学校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不足。在学校安全管理的一些研究中,笔者发现,当说起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时,许多校长和副校长等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学校主要领导都用“如履薄冰”“诚惶诚恐”“战战兢兢”“焦头烂额”“疲于应付”等词语形容。应当说,很大一部分学校领导在学校安全问题上的态度是十分重视的,他们也为此付出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我们看到,其效果往往并不是特别理想。当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不少校长亲力亲为,在安全事故现场孤军作战、疲于奔命,他们的焦灼心态表明了他们对学校安全事故的重视,同时也展示了学校安全事故就像是绑在学校身上的一颗定时炸弹,一不小心就会出现警报。这使学校领导长期陷于事故处理的纷争中不能自拔,无奈地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视为可怕的“紧箍咒”。

二、应对的策略: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

综观全球,学校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性的教育难题。保障财产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被坚定地视为学校管理系统的一项首要任务。从发达国家学校安全管理的经验来看,学校安全管理的C呕与专业化是学校管理工作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也是从根本上去解决和预防校园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学校安全管理的专门化,就是要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从整体的学校管理职责中独立出来,像学校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一样,将其视为一个独立的部分,来实行专事专管、各司其职。

学校安全管理的专业化,就是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一种专门化和专业化的训练,从而保障学校的安全,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为学校安全管理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它要求学校安全管理的从业人员必须掌握专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从而能够有效巩固并不断发展这一专业的地位。

1.设立学校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

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是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这种专门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不同于人们过去认为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的责任是全权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的计划制定、安全方案的实施、督促检查、预测评估以及危机干预等学校安全系统工作的常设机构链或机构群,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往往是在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领导根据情况临时组建起来的应急处理班子,这种班子里的人员多数是学校的管理者和领导层,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并没有进行专业化的训练或很少进行相关的培训。

2. 配备学校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员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关系学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身心健康等各方面安全的重要工作,因此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从业人员及合作团队,来共同完成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学校管理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入职前的安全从业资格审查;二是入职后的继续教育与培训。从学校内部环境来说,保卫人员应当成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从业人员的主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部分中小学校的保卫人员(主要是学校的门卫),除了很少一部分经过正规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来自正规的保安公司的职员,很大一部分是社会上的退休或者下岗闲散人员,这些保安人员在入职后也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他们无法胜任现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为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学校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员除了包括很大一部分的学校保卫人员,还应该包括一定数量的专职校医、专业心理医生以及驻校法律顾问等。事实表明,只有把各种相关的安全管理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并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和专业考核,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才能在专业力量的支撑下发挥合力效应。

三、小结

学校安全是一项不容忽视的问题,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快乐,也事关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我们应该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大的社会环境背景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从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独立出来,既要设立相关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对出现过的一些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和研究,防止其重演,又要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专业的培训和管理,以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参考文献:

[1]裴 岩.中小学校校长安全管理案头手册 [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