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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办法

时间:2023-05-30 08: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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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办法

第1篇

第一条为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发挥治理工程投资效益,加强对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在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级标准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人;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人;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三)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人。

第六条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的数量不超过百分之十。

第七条同一资质单位不能同时持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第八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

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

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章审批和管理

第九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机关为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的具体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确定并公告。

第十条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应当在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限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四)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

(五)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六)单位主要监理设备清单;

(七)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材料;

(八)近五年内无质量事故证明。

上述材料应当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

资质申请表可以从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下载。

第十一条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资质单位在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资质证书自始无效。

第十二条申请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向国土资源部申请。

申请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

第十三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第十四条审批机关受理资质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

对经过评审后拟批准的资质单位,应当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审批,并颁发资质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其申请材料予以复核。

审批机关应当将审批结果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乙级和丙级资质,应当在批准后的六十日内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

第十六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审批机关应当对申请延续的资质单位的从业活动进行审核。符合原资质等级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换发新的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从换发之日起计算。经审核,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的,不予办理延续手续。

符合上一级资质等级条件的资质单位,可以在获得资质证书两年后或者在申请延续的同时申请升级。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重新审批,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资质单位遗失资质证书的,在媒体上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

第十八条资质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及时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需要继续从业的,重新申请。

第十九条资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资质单位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十五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二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应当建立监理业务手册,如实记载其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十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技术成果和资质图章管理制度。资质证书的类别和等级编号,应当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有关监理技术文件上注明。

第二十四条资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者其他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对承担的监理项目,应当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监理项目跨行政区域的,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资质单位不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资质单位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及管理过程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于本办法实施后六个月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到审批机关申请领取新的资质证书。逾期不申领的,原资质证书一律无效。

第2篇

我市地处皖南山区,80%的国土面积为山地、丘陵,地质结构复杂,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市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地质防灾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加强地质环境保护、防治地质灾害是实施**生态大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早日实现“三最”目标,推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绝不能违背客观规律,以破坏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的发展。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定,狠抓防治地质灾害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防治地质灾害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和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要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的网络,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妥善处理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提高防灾意识,增强防灾能力。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市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和**风景区管委会都要设立地质灾害值班室,落实值班人员,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并建立迅速、准确的信息反馈系统。

(二)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责任,会同建设、规划、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和完善相关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各类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查管理和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的认定,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市防治地质灾害的具体管理办法。

(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部门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和审查,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工程项目选址和规划管理。建设部门负责勘察设计审查和工程建设活动管理。计划部门负责项目审批,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组织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本行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防治工作,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要编制本部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严格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管理

(一)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治地质灾害是城乡防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凡没有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应当限期安排或在规划修编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并在规划管理中进行有效控制。

(二)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选址关。从严控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活动,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进行除灾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以外的其它建设活动。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前,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未考虑建设用地条件的,或虽经评估但未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不得批准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上形成联动机制,防止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审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计划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管理。规划部门要把严防地质灾害作为规划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与国土部门一道,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符合规划的,应坚决予以纠正。对未经国土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土地和建设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严格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安全

建设、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项目主管单位,要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预防,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必须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进行工程设计。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必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主体工程设计应考虑施工进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山坡稳定性的影响。在建设场地内,由于施工或其它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崩塌的地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工程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相应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无证、越级、挂靠、出卖图签、代盖图章等违法方式,从事建设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

(三)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做好完整的隐蔽工程记录,加强监测和维护,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层高、结构、体量和施工工艺等影响建筑质量安全和基础稳定的参数。凡边坡稳定性得不到保障或支护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主体建(构)筑物施工;凡地下工程未完成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地上工程建设。如施工中发现实际地质状况与工程勘察资料不符或存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投入使用。

五、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

国土资源、建设、规划、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要加强对各区县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工作人员防治地质灾害的技能培训,提高区县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

第3篇

一、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执行情况

20*年全县发生地质灾害1起,比20*年减少7起,下降率87.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率93.3%,未发生人员伤亡,防灾方案中的重要防范点未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

去年共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检查599组次,参加人员2*0人次;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1678份;设置监测点123处;设立警示牌70块;落实监测人175人。在“云娜”、“艾利”等台风袭击我县期间,下发转移通知202份,撤离人员156人。灾害气象预警预报44次。完成各类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8个;对桐君街道浮桥埠滑坡等9处地质灾害进行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使240余人的生命安全和500余万财产得到保障。

二、20*年我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和气象部门对今年气象的总体趋势预测和分析,今年夏季降水总体偏少,但受雷阵雨和台风影响,短期内降水较集中,强度增强,在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为此,20*年我县地质灾害的主要防范期为4-10月,重点时段为梅汛期和台风期。

根据《*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瑶琳镇百岁村金竹岭滑坡等23处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点(具体附后),*、16省道分水江水利枢纽库区公路沿线被列为今年重点防范点。各镇乡(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并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编制防治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

三、20*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确保地灾防治工作责任落实。

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创建“平安*”的主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范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同时,必须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责任,加强群测群防,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2、摸清底子,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

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各镇乡(街道)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方案。防治方案内容包括:

(1)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2)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3)重点防范期;

(4)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5)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以防为主,切实加强汛期险情巡查工作。

县国土、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相关部门和各镇乡要做好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危害点的排查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针对性进行巡查工作。山区要重点巡查有潜在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削坡平基形成的高陡边坡;公路沿线要重点巡查不稳定边坡、孤立岩;旅游景点要重点巡查可能危及游客安全的不稳定斜坡、栈道,对查出的隐患点要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

4、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

在汛期,各镇乡(街道)和交通、旅游、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不中断,应急分队和应急车辆处于随时可以出动的准备状态。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并按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

5、部门协作,做好应急救灾抢险工作。

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县抢险救灾指挥部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并启动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应急工作。

6、科学预测,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要积极开展并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县气象部门对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评价预测,并在电视天气预报栏目中播放,有针对性地指导部署防灾工作。各镇乡(街道)行政村要注意收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根据预报内容,及时组织重点隐患区内村民的避让工作,同时要警惕雨后发生滑坡的可能性。

7、严格把关,执行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组成部分,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8、突出重点,开展重点地质灾害点勘查治理。

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对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对位于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交通干线、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学校附近的地质灾害点应首先进行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灾害点,在汛期前可采取应急措施,努力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必须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严把资质条件关,并加强施工监督。

第4篇

包头市矿产资源丰富,现已发现矿物58种,产地349处。目前开发利用的矿种主要有煤、铁、黄金、稀土等。其中稀土储量居世界第一,铌储量仅次于巴西居世界第二。是内蒙自治区最大的工业城市,中国著名的钢铁工业基地之一。然而,为支持工业的快速发展,多年来矿山环境问题及由此诱发的地质灾害一直是困扰着“草原钢城”的健康发展。

为了切实做好包头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早预防、早部署,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在组织各旗县区认真排查的基础上,代市政府起草了《包头市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已上报市政府印发实施。

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同时,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加大了环境保护力度。

积极组织安排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目标责任状》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相关工作,为体现公开、公正、透明选择好编制单位,今年,该局积极协调市财政局,采取公开邀标的方式进行优选,目前招标工作已结束,中标单位正在积极进行编制。

另外,包头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了2009年度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公开招标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内蒙古志远招投标公司开展了石拐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二期)项目、京藏高速(土右旗段)两侧沙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包头石宝铁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工作。

继续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通知》安排和要求,包头市组织具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了《京藏高速公路(包头市区段二期)两侧砂石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包头市石拐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四期)》、《包头市达茂旗赛乌素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包头市白云鄂博铁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一期)》共计4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预算45274万元,其中申请自治区2011年投入资金31458.3万元。

及时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下发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包头市全市有持证矿山372个,其中部发证1个、厅发证107个、市发证264个。现已存储保证金矿山企业228个,存储保证金共计5205.35万元。

文/晓 冬

内蒙古所有煤矿将建紧急避险系统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记者近日从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到2013年6月底,内蒙古所有井工煤矿全部将完成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的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精神,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结合内蒙古实际,于4月12日制定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对已有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人员定位系统进一步建设完善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紧急避险系统和“五大系统”的有效连接。

2011年底前,全区所有井工煤矿全部建设完善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人员定位五大系统;其中,神华乌海能源公司黄白茨等19处试点煤矿要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国有重点煤矿、自治区30户重点煤炭企业中的高瓦斯矿井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全部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

第5篇

1天池景区地质灾害专项勘查项目概况及成本分析

通过查明勘查区地质环境条件、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成因、发育分布特征、危害程度及危害性,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议,为防治工程设计、施工提供依据。主要工作手段及设计工作量:地形测量(数字化测图)1:10000比例尺64km。、1:500比例尺2.8kmz、1:200比例尺0.66km。,困难类别均为Ⅳ类;专项环境地质、地质灾害测量1:10000比例尺64km。、1:500比例尺2.8km、1:200比例尺0.54km,困难类别均为Ⅲ类;1:10000遥感地质解译64km;面波勘探,勘探深度1O<D<2O,45个点;工程地质钻探0~10m的,总进尺450m,0~30m的,总进尺90m,岩石级别均为Ⅳ类;山地工程,小圆井、风化层,117m,槽探、土石方68m3;以及实验测试样品和勘察报告编制、出版等工作。该项目工期1O个月,中标合同价152万元,实际核算成本135.15万元。其中:地形测量(数字化测图)预算价68.18万元,实际成本5O万元;专项环境地质、地质灾害测量预算价27.35万元,实际成本15万元;遥感地质解译预算价3.35万元,实际成本2万元;面波勘探,预算价6.75万元,实际成本4万元;工程地质钻探预算价11.43万元,实际成本2O万元;山地工程预算价2.25万元,实际成本1.5万元;实验测试预算价1.96万元,实际成本1万元;勘察报告编制、出版等其他地质工作预算价18.56万元,实际成本10万元;大队提取管理费及地勘发展基金22.8万元。从上述统计结果看,只有工程地质钻探项目手段为亏损,其他地质手段均实现盈利。工程地质钻探手段亏损原因分析:对岩石级别判定有误,预算价太低;钻机搬迁费估计不足,施工条件异常艰难,人工费随之涨价;管理不当;由于该项目属总价承包项目,不得向发包方索赔,使增加的成本无法得到补偿。做为承包单位,从该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的第一步投标阶段未能做到位,即为工程地质钻探手段最终的亏损埋下了隐患。为了查明勘查区内泥石流形成、流通区段沟底的工程地质情况,为泥石流防治措施提供技术参数,本项目在相应区段布置了51个工程地质钻孔,总深度540m。工程地质钻孔布置山区按海拔高程可分为中高山带、中山带、低山丘陵带。这一带是天山北坡最大降水量高度带,也是流水和重力侵蚀强烈地带,河床冲刷强烈,山坡裸岩不断扩大,滑坡泥石流灾害严重,实际勘探遇到的地层岩性有巨大飘砾、陡崖崩落的巨大石块等。钻探技术要求高:对于上部松散层采取捞砂样进行判层,下部风化岩钻进岩芯采取率不应低于65,钻孔严重塌孔时,采用跟管钻进或泥浆护壁。钻机搬迁,从$111线沿线至孔位全部采用人工,且几乎无路可走。上述种种困难,在投标前,工程预算人员未参加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困难估计不足,与工程技术人员沟通有限,在进行投标价格预算时,岩石级别采用了Ⅳ类。从实际情况来看,岩石级别按Ⅶ一Ⅷ类进行预算,价格会比较合理。工程钻机靠人拉肩扛进行孔位搬迁没有进行费用预算。由于地势陡竣,搬迁人工费要价非常高,分包工程队知难而退,施工几个孑L后提前撤离。我队与之签订的分包合同不够全面,约束力不强,致使工期延误、成本失控。后不得不启用我队已停用的一台工程钻机,经一番修理,又抽调两名技术工人,才完成了工作任务,但造成整个项目工期拖延,影响了单位的信誉,工程钻探成本超预算达到74.9。投标预算不准确、分包合同签订有漏洞、施工队伍选择失误、客观自然因素考虑不足,成为工程地质钻探亏损的主因。而上述因素,在其它勘察手段中得到有效规避,才使整个项目效益得到保证。地形测量(数字化测图)、专项环境地质、地质灾害测量、面波勘探、实验测试样品和勘察报告编制、出版等工作都是我单位自行完成,设定的目标成本合理,设计中描述的自然环境、地质条件等因素与实际情况差别不大,成本控制很顺利;遥感地质解译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完成,风险较少;山地工程分包给一个与我单位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劳务队来完成,其成本控制相对难度要大,但因分包价格确定合理,劳务队对施工难度也早有认识,且发生的困难能及时得到协调解决,最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勘察项目成本控制影响因素多,难度大,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

2工程预算人员参与投标前现场踏勘,增强对现场感性认识,提高预算质量

在投标文件的准备过程中,现场踏勘对于负责项目预算的工程预算人员来说是相当重要的。由于分工的细化,过去由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做项目预算,现在转由学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员进行,但专业做预算的人员对野外地质工作认识欠缺,即使与地质人员沟通也不能有充分的认识,因此,工程预算人员非常有必要到现场参与踏勘。现场踏勘主要是为了明确勘察项目现场的相关事项,而这些事项往往可能会影响项目具体造价和工期。一般情况下,工程预算人员在现场踏勘中应注意的及较为重要的事项:

(1)勘察现场的道路情况、运输条件、交通设施;

(2)临时供水供电措施;

(3)必须采取的安全、环保防范措施(这在以前地勘预算中较少考虑);

(4)临时用工人工费情况,所需材料、机械价格等;

(5)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地层岩性,水文、气象条件等;

(6)植被、构建筑物、公共设施等情况;

(7)勘察占地对周围的影响,是否需要进行补偿,以免引起纠纷,影响工期、成本等。以上所列举的勘查现场相关事项都会影响到勘察项目的价格。当然,招标文件或投标技术文件中会列明上述相关信息,但工程预算人员应采取负责任的态度,亲自到现场进行勘察,取得第一手资料,不断积累地质工作经验,减少失误、争端以及日后正式勘察工作中发生的变更。

3建立成本分析制度。加强定额工作

(1)要建立成本分析制度,加强和深化项目成本分析,通过分析找出项目管理中的漏洞,便于对预算价格和目标成本降低计划完成情况做出评价,以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2)建立成本费用分析责任制,在财务部门统一领导下,由成本会计、计划、统计、工程预算、地质技术、物资采购等相关部门、人员的配合,提供资料,共同搞好成本费用分析工作,做到项目成本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建立成本分析信息库,将项目成本信息资料录入信息库中,以便进行综合统计、对比、计算、分析,逐渐形成本单位的成本基础定额资料,为项目目标成本的制订、投标报价、以及项目完成实际成本的评价、考核提供有关信息,最终形成整个项目从开工到完工有始有终的考核与评价信息资料。同时,也为后期部门的绩效考核、效益分配奠定基础。

(4)21强《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的学习,掌握各工程手段“工作内容”、“困难类别”、“预算标准”的要义,尤其是准确领会各工程手段“困难类别”分类的标准,增加预算的合理性。同时,加强工程技术人员预算标准的培训,以增强工作人员成本控制的目标性,做到“心中有数”。

4加强合同管理与采购控制

勘察室按时下达目标成本指标,使项目部明确目标,有利于控制成本,同时,勘察室负责人参与项目合同单价的测算分析,负责进行对外劳务分包,审核劳务分包方资格,进行合同洽谈,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加强合同管理要把好合同谈判、合同拟定入口关,参照《顾客要求的评审规定》对分包合同进行评审。按照《采购控制程序》进行劳务分包方的采购,要“货比三家”、精打细算,盘活家底,开源节流。及时检查分包方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不利因素,协调处理、解决。

第6篇

*年,全县交通、国土、统计系统和各乡镇、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我县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建设陕南经济强县的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谨向长期奋战在交通、国土、统计战线的全体干部职工和参与、支持上述三项工作的各乡镇、各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刚才,建康、海燕、格项同志分别就2009年度交通、国土和统计普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借此机会,我就今年的交通、国土、统计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交通工作

道路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先导产业和动脉系统,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带动作用。去年底以来,中、省扩大内需的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将公路建设列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投资的重点,并对中西部地区实行倾斜扶持,这为我们进一步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打造顺畅便捷的交通环境带来了机遇。只要我们能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切实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我县的交通状况必将得到更大地改善。

一要加强规划管理。要按照“提升干线路、改造县乡路、建好通村路”的思路,进一步吃透省、市交通产业政策,认真做好重大交通项目的规划和论证,充分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不断提高项目争取成功率。2月份,交通系统组织力量修订了《2009-2013年柞水县县乡公路改(新)建工程规划文件》,对我县今后五年的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认真规划,策划项目95个,今后我们将陆续按照这个规划进行县乡公路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务必大力协助,积极确保规划项目实施。

二要规范项目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明确市场准入标准,严格合同管理,完善和规范招投标程序,在资质审查、符合性审查、评标和开标等环节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操作。列入今年建设计划的所有交通项目,都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要逐项目成立管理机构,明确项目法人和工程质量责任人,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健全政府监督、行业监管、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设计监控六位一体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切实抓好工程建设的薄弱环节和施工细节。

三要加快建设进度。在通村水泥路建设上,要严格按照相关考核奖惩办法对今年的通村水泥路建设任务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县交通部门及相关乡镇政府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今年下达的通村水泥路项目3月底全面完成路基改造和基层铺筑,4月初启动面层建设,9月底前全面完工。通乡油路和通达工程4月底以前必须完成所有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面完工。县交通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要督促各施工企业按时足额配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机械设备、试验仪器,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四要严格质量控制。要牢固树立“精心管理”的工程建设理念,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施工工艺,将科学规范的公路建设管理方式、方法、手段和程序引入到农村公路建设中来。要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交通技术人员和乡镇质监人员的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激励机制。要加强施工监理,坚持独立抽检和平行试验,坚持旁站监理和巡视监理,对关键工程、隐蔽工程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真正做到有效监控,不留盲点。严格把好原材料进场关,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场地。严格把好工序关,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后方能认可。

五要保障资金供给。各乡镇和县交通、公路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主动出击,多渠道、多方式筹措公路建设资金。要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对接,摸清上级投资意向,做细做实争取资金的各项准备工作,想方设法争取省市交通公路部门及其它部门的支持。要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交通建设,通过企业投资、社会集资、群众投劳等办法,破解公路交通项目、尤其是农村道路建设资金缺口难题。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认真实行帐务公开,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二、关于国土工作

国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国土工作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中省市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陆续安排了一系列重大项目。国土部门既肩负着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的任务,又肩负着保护耕地、规范土地管理的神圣职责。要服从服务于全县大局,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努力为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创造良好条件。

一要强化服务保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要切实做好促进经济增长涉及到的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对促进县域经济增长的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程序,减少环节,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尽快使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用地的选址工作,优先利用存量土地和未利用地,重点作好西康铁路复线、商柞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和大西沟铁矿800万吨采选等重点工业项目的用地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监管,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快南关土地市场配置步伐,不断扩大土地资产收益,努力为县内重点项目建设聚集更多资金。

二要严格保护耕地,落实占补平衡。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的耕地保有量为23.7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34万亩,任务相当艰巨。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等3部委颁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认真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严厉打击乱占滥建占用耕地等不法行为,切实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要扎实做好项目建设用地的占补平衡工作,认真落实年内建设用地的占补规划,尽快完成凤凰镇等三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的后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力争曹坪等五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年内实施,确保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三要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做好重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服务工作。要深入推进地勘工作,积极争取中省投资的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和公益性勘查基金,鼓励引导矿山企业自筹资金在矿区周边和深部进行勘查,大力吸引社会资金进入风险性勘查,为重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要进一步巩固矿产资源开发治理整顿成果,做好萤石矿资源整合工作,为市重点矿产开发项目提供保障。继续完善矿权市场管理配套制度,培育和规范矿权市场。切实作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矿产企业年检工作,强化矿山执法,严查违法开采和超层越界行为,不断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四要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宣传和实施,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增强临灾避险能力。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预案制定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行政、技术和监测责任,落实重点地质灾害点的防治经费和监测责任人,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要经常性地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对发现的新地质灾害点,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开展有效防治。要积极争取中、省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切实为地质灾害治理提供资金支撑。

五要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和宅基地换证等工作。今年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关键阶段,县国土部门要加快进度,严格质量标准,确保按时完成业务整理任务,及时提交调查成果,确保土地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要在规划实施评价、耕地保护、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土地等方面进行重点研究,为全面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供依据。年内要如期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任务。要适时公布实施区片综合地价等征地标准,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实行多元安置。改革和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加快集体土地流转步伐,积极推进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充分运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一步细化集体土地权利,显化主体,明确权属。

三、关于统计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统计资料在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突出,同时,领导决策对统计普查内容的要求也越来越广泛、深入、精细。我们要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县情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以全面翔实的统计普查资料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一要围绕发展大局,提高服务水平。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题分析,努力推出一批情况摸得准、数量关系清、针对性较强、参考价值大的统计精品,为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当好参谋。要按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搞好年度目标任务、工业经济、农村经济、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统计监测服务工作。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提高数据质量。要始终把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作为一项中心任务,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运用现代化统计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加强数据的审核监控力度,增强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可信度。要以加强国民经济核算为龙头,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数据评估方法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GDP统一核算工作。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重点惩治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权威。

三要突出自主创新,推进制度改革。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重点问题,积极探索和推进统计方法制度的适应性改革,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统计工作适应需求的能力。要加强和改进能源环境统计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的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测。围绕现代服务业、县域经济发展、自主创新等领域,积极探索新的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四要全面完成“一垂三统”体制改革。县人劳、编办、统计等部门,要尽快深入各乡镇进行实地考察,尽快下发文件明确各乡镇统计人员。县统计局要制定统一的统计站管理规范制度,下发各乡镇执行。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和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服务优质化的“六有六化”标准,4月底前将统计工作站建设起来,全面完成乡镇统计工作“一垂三统”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

五要认真搞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目前,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已进入数据处理这一最关键的阶段。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经费和人员按时到位,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要千方百计保证普查数据质量,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对普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要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县统计局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不支持、不配合普查登记及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典型案例要严肃查处。

四、关于服务保障抓落实工作

交通、国土和统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保障服务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重大责任。大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2009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夯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将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摆上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要进一步细化今年目标任务,逐项明确包抓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员,做到件件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充分调动全系统职工的积极性。要严格实行工作问责制,对工作不力、揽功诿过造成全县整体工作进展不平衡的乡镇和部门,进行全县通报,对由此造成重大失误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引导和督促干部职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适应能力。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要通过有针对、有目的的教育学习活动,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服务好、作风实、会干事、干成事的战斗团队。

三要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将把今天会上与各乡镇签订的交通、国土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随时检查,定期督办,年终考核。对工作进度达不到全县统一要求的乡镇及部门,除全县通报批评外,单位主要领导要写出书面检查;对不能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既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又要与单位和个人年度考评挂钩。

第7篇

(一)加强调控,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年,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执行“从严从紧、依法依规、有保有压、节约集约”的原则,解难题、保发展、促节约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实行计划点供,推动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执行国家土地利用计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对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遏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年来,优先保证了能源、交通、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用地,共安排独立选址建设项目232个。在科学分配下达各地用地计划的基础上,对投资达1亿美元的外资及重大民资项目,继续实行省级点供计划政策。全年安排点供计划项目82个,所涉项目共吸引外资61.7亿美元和470亿元人民币,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主动做好省以上重点工程建设用地服务,京沪高速铁路、江都至海安公路、泰州长江大桥等一批控制性工程获准先行用地,泰州电厂、京杭运河常州段、无锡硕放机场等一批重点工程被批准用地。*年,土地供应基本满足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的用地需求,保障了重大产业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工程顺利实施。

优化供地结构,统筹了城乡和区域发展用地。*年,全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占到总供地量的28.85%,同比上升了3个百分点。从产业结构的分布上看,土地供应比重进一步向“三产”转移:工矿仓储用地占50.6%,同比下降了9.7个百分点;住宅用地23.8%,同比上升了6.4个百分点;商业服务业占7%,同比上升了0.4个百分点。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政策,加大地价指数信息密度。南京、南通等地加大了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用地的供应量。为加快苏北工业化进程,对省政府批准的10个南北挂钩开发区,一次性安排农用地转用计划5000亩,推动了产业的梯度转移。

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出台了全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和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年全省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624宗、面积3.59万亩,出让地价平均每亩达16.2万元,比上一年增长18.25%。苏州市全年所有新批的工业项目,全部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全面落实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定了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了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新的标准总体上较原标准节约用地15%以上。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省级用地预审核减用地规模1.2万亩。建立了开发区土地利用管理系统,开展了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全面开展了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成效显著。扬州、盐城实行用地批准书施工现场公示制度,宿迁实行计划分配与盘活存量挂钩机制,江都实行工业用地地价与容积率挂钩机制,江阴实行强势分割、强力征收、强制收回闲置土地“三强”举措,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有效缓解了建设用地供需的矛盾。

(二)严格执法,有效地保护了耕地资源。各地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把执法查处作为保护耕地最直接的手段,一手抓严格执法,一手抓责任落实,有效地提高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水平。

土地执法监察建立了新的机制。针对部分地区违法违规用地、乱占滥用耕地上升的势头,一年来,我们分别会同监察、农林、财政等部门,开展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突出问题、土地收支管理以及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等工作的专项检查,组织了对11个市县的卫片执法检查,切实维护了全省土地利用管理的良好秩序。特别是下半年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并将其上升为政府行为,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基本完成了治理整顿的各项任务。保持案件查处高压的态势,重点查处了连云港、溧阳、张家港等高尔夫项目,铜山别墅项目,河济公司违法占地等一批顶风违法违规用地案件。在加大力度对如皋、邳州等违法用地重点地区进行严肃查处的同时,还联合省监察厅实行了问责。广泛开展“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对评选出的10个执法模范县,一次性分别奖励用地计划300亩;对5个创建工作先进县,分别奖励计划*亩,调动了基层政府依法管地用地的积极性。

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取得了新的进展。认真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的责任,报经省政府同意,下达了各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指标。苏州、泰州、宿迁、扬州、淮安等地,将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徐州市规定乡镇干部提拔时,国土部门可以“一票否决”;金坛市开展的“土地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效果很好。

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深化省级规划前期工作研究,完成《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草案)编制。在认真抓好5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又确定了7个县为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全省以县为单位,全面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任务。南京等地还设立了基本农田管护专项资金。

实施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实施不同类型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162个,开发整理土地128万亩。其中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完成新增耕地28万亩,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管理,严格占补平衡台账管理。国土资源部总结推广了我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质量年”活动的经验做法。

(三)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了矿产开发秩序。在巩固整顿矿产开发秩序成果的同时,积极推进规范管理工作,在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上取得了新的成绩。

全面完成了矿产开发秩序整规任务。以治乱、治散和治本为重点,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任务。资源整合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完成岩盐、石膏、水泥用灰岩3个重要矿种,以及宜兴、溧阳、句容、铜山、赣榆5个重点地区的整合任务。严格规范出让程序,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

加快推进新一轮限制开山采石工作。省政府批准了南京等9市的新一轮禁采区方案。全省新关闭采石企业132家,占应关闭总数的80%。镇江市把禁采任务列入了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徐州市建立了开山采石企业诚信准入制度。全面完成“百矿环境整治”任务,无锡、苏州、常州和南京市江宁区超额完成任务。全省共完成矿山环境治理项目117个,治理露采宕口170个,治理恢复面积1300万平方米。

地质勘查投入力度明显加大。省政府召开了建国以来全省首次地质工作会议。建立全省地质勘查基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年安排地勘基金项目30个。重点开展了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清理检查,全年新增无水芒硝、石盐、金红石、地热等一批资源储量。省地调院、省地质四队、省有色地勘局八一四队等荣获“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称号。

建立了矿产资源开发监管长效机制。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推广实施开山采石矿山监理制度,组织开展地质资料的清理工作。完善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制度,编制下发煤炭矿山、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露采矿山等储量动态监测技术指南。全省部省两级发证的矿山以及所有开山采石矿山,全部开展了储量动态监管工作。泰州市局建立全市砖瓦粘土储量动态监管电子台账,大丰市局对矿山企业实行“户籍式”管理,连云港市区内已批矿区大部分实现了分层开采。

(四)维护权益,切实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始终把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抓好涉土稳定,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作为建设和谐国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全覆盖。为保证征地补偿款及时足额兑付,在全省范围推行了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经覆盖全省,共有130多万失地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其中,自*5年9月1日以来,共有50多万失地农民进入了基本生活保障网。全省累计解缴基本生活保障财政专户达226亿元,其中各级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收益中提取的金额达34亿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淮安、泰州等地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列入了政府“实事工程”进行考核。镇江市明确规定全面实行“即征即保”,南通市区率先建立了保障标准的调整机制。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机制,年初对考核选定的10个重点管理县,暂停重大项目用地省级点供计划,下半年又根据整改情况对其中的6个县恢复点供。建立全省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管理联网。及时受理和答复省长信箱、厅长信箱和“政风热线”举报案件。*年,全省接待的来访批次和人次,同比下降10.1%和6.6%,其中集体访同比下降7.2%和3.5%。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了“零伤亡”。突出抓好汛期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年全省没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通过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预警7次,成功预报滑坡、崩塌灾害16起,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全年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17处,消除了一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土地、矿产权属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新发土地证210万本。截止*年底,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发证率达93.4%,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发证率达89.9%;集体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发证率达89.2%。重点保证了省电力公司、中石化、省农行等大型企业土地确权登记。全年调处土地权属争议587件。加强矿业权审批发证的监督管理,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市县三级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时互联。全年颁发采矿许可证1768个,颁发勘查许可证82个、地质调查证5个。

(五)精细管理,全面夯实了基础和基层工作。紧紧围绕“管理创新年”活动,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推进制度、机制和手段创新,基础管理水平和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首次评选全省系统管理创新奖,编辑出版了《走精细化管理之路—江苏国土资源管理创新与探索》一书。无锡高水平节约集约用地、大丰执法监察“三全”管理、靖江聘请执法信息员等一批创新成果,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反响。加大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力度,举办了江苏省“全国土地日”高层论坛,盐城、宿迁、江都、宜兴、兴化、海门等地以文艺汇演、专题晚会、漫画读本等形式,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国情国策。

“金土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电子公文远程传输,提高了行政效率。完成13个市局数据中心建设,苏南和苏中八市的市县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建成。省厅、无锡市局“金土工程”试点被国土资源部通报表扬。

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进展顺利。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全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门的调查机构,制定了土地调查总体实施方案。全省44个县开展了外业调查,面积达3.86万平方公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考核验收工作,表彰了30个优秀国土资源所,宿迁、盐城等地提前完成薄弱所改建任务,基层所的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市县(区)长国土资源管理专题研讨班,提高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老干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省厅(系统)跨入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精心组织了第三届“国土资源杯”乒乓球比赛和首届书画摄影展。表彰了一批“十五”期间国土资源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南京市局强化网上审批监督功能,无锡、常州市局实行国土资源市场廉政准入制度,昆山市局深入开展了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活动。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改,省厅确定的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10件实事全部按时办结。

同时,测绘管理和地勘经济工作又有新进展。全省新一轮基础测绘成果实现了全覆盖,启动“数字城市”试点,永久性测量标志维护工作全面完成,测绘市场、地图市场日趋规范。省地勘局、省有色地勘局发挥地质科技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开拓两个市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年,省地勘局实现经济规模和总收入均比上年增长20%以上。省有色地勘局全年实现经营收入突破11亿元,利润突破1亿元、同比增长34%。

第8篇

关键词:外部性;外部成本;产权;矿业权

外部性是指那些生产或消费对其他团体强征了不可补偿的成本或给予了无需补偿的收益的情形。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外部负效应是指采矿主体的经济活动导致其他经济主体或社会蒙受的额外的经济损失[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诱发的外部负效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部负效应

1.对土地的破坏

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要占用大量农田、森林等其它重要生态资源,这可能破坏大片的土地资源。概括说来,采矿对土地的破坏主要有三方面:矿井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陷、露天开采形成的露天采空区以及固体废弃物堆积占压土地。

地下开采后,受采动影响的地表从原有标高向下沉降,最终在采空区上方形成一个比采空区大得多的地表下沉盆地。在盆地的中央地表下沉量最大,从中央到盆地边界下沉量逐渐减小;盆地内地表都向中心倾斜,在拐点处倾斜值最大;在最大下沉点至拐点之间地表下凹,在拐点至边界点之间地表上凹[2]。当地下潜水位很高时,地面沉陷后潜水出露地表,会使盆地内常年大面积积水,造成大量土地不能耕种。据统计,淮北矿区每采万吨煤塌陷土地4.2亩,其中积水面积占35%;季节性积水或荒芜面积占34%;仍可耕种但减产的面积占31%。当地下潜水位较低时,由于开采沉陷使地势变低和抬高潜水位,一方面使地面、地下径流不畅,在雨季很容易出现洪涝,使土地沼泽化[3];另一方面,在旱季潜水蒸发变得强烈,地下水易于携带盐分上升到地表,使土地盐碱化。土地出现沼泽化和盐碱化,使作物生长明显受到抑制,在一些重盐碱土上甚至寸草不生,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露天开采是把矿层上覆及其四周的表土和岩层剥离之后进行的,它对土地的破坏非常严重。因为,除直接挖损形成露天采空区外,还需寻找排土场存放比矿石量多几倍的土和岩石。如抚顺西露天煤矿,采煤2亿吨,已开挖形成一个长11km、宽2.5km、深288m的露天采空区,破坏土地近4万亩;排土场压占土地2.7万亩。据对我国一些露天矿的调查,每采1万吨煤要挖损土地0.87~1.98亩,排土场压占土地面积为1.23~3.18亩[3]。由于被挖损的土地已彻底破坏,不经复垦将毫无使用价值。

固体废弃物主要矿物开采及其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固态及泥态物质。按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将其分为采矿废弃物(采矿矸石)、选矿废弃物(洗选矸石)和煤矿坑口电石废弃物(粉煤灰)。随着煤矿地下开采范围的扩大,排到地面堆积起来的矸石越来越多而形成矸石山。据统计,我国现有矸石山1100余座,压占土地约15万亩;同样,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从火力发电厂排出来的粉煤灰由于只有一小部分被工业利用,其余大部分以1:10~1:20的灰水比排入到储灰场贮存,目前储灰场占地面积达到50多万亩。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全国因露天采矿、开挖和各类废渣、废石、尾矿堆置等,破坏与侵占了大量的土地,而且土地破坏的面积正在不断扩大,破坏程度正在不断加剧。

2.对水体的污染

矿产资源在开采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染是造成水源恶化的主要因素之一。突出表现在油气开采、煤开采和海洋石油钻探中,其采矿产生的废水、废液排放总量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0%以上,处理率仅为4.23%。特别是洗煤对水环境的污染尤为严重,不仅耗费大量的水资源,而且直接降低水的可利用度。其中海洋矿产资源的开采所造成的污染占整个沿海污染比重的20%。重金属的采掘加工对水体污染也不可忽视。1997年全国矿业行业废水排放量为13.28亿吨,矿业相关行业废水排放总量是矿业的8.5倍。全国有监测的1200多条河流己有850多条受到污染,污染率高达70.8%。许多有害物质进入了地表水体和农田,同时在排泄过程中以直接渗入方式进入地下含水层,造成周围地区的土地和地下水严重污染。山西省因采煤造成18个县26万人吃水困难,30多万亩水田变成旱地。

3.对大气的污染

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因煤矿开采而产生的工业废气排放量每年达3950亿m3,相关行业是矿业的30.5倍。这些废气是空气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废气引起的酸雨,使全国每年粮食减收10%,约合1.5亿人每年的口粮[4]。酸雨还对铁路、桥梁等露天设施造成腐蚀与破坏。云南省某县的一个小硫磺厂土法炼硫,造成该区大气严重污染,成千亩的树林被毁坏。矸石山长期在露天堆积,易于风化破碎,产生大量粉尘随风飞扬,污染大气;自燃的矸石山还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不仅使矿区附近的草木枯萎,农业减产,而且使矸石山附近居民的呼吸道疾病和癌症发病率上升。据统计,全国曾经发生或正在发生自燃的矸石山有250座,约占矸石山总数的23%,矸石山的燃烧可长达几年、几十年,剧烈燃烧时进入空气的二氧化碳的总体积可达每天数万立方米。

4.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由于矿产资源大多依附于一定的土壤,勘探、开采时不可避免会造成植被破坏、土地沙化等一系列环境问题。矿业废弃物长期堆积在矿山周围,会逐渐导致矿区的土壤严重污染,造成土地肥力下降,致使大量农田废弃闲置。甘肃民勤盆地绿洲北部地带的沙漠每年以10m的速度入侵,废弃耕地达40万亩,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5亿元。据了解,我国准格尔煤田沙化面积己占煤田总面积的21%,其中11%为严重沙化土地,一些西部矿区己成为沙尘暴的主要沙源。甘肃石羊河下游民勤县,因连年超采地下水,地下水位每年以0.5~0.8m速度下降,水中矿化度不断升高,造成地表生态系统严重破坏,使73万亩天然林、28万亩人工育林枯死,2528.5km2土地盐渍化[5]。5.引发地质灾害

不合理的采矿活动会诱发地震、山体开裂、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因地下采矿引起的瓦斯爆炸、岩爆、矿井突水、矿震灾害也不同程度地造成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仅塌陷、崩塌、泥石流、水土流失等次生地质灾害破坏的土地面积总计10万公顷以上,每年因地质灾害死亡上千人,经济损失高达200多亿元。一些地区乱采滥挖以及落后的采矿方式,使围岩失去稳定性,从而改变了地质结构,而发生地质灾害。甘肃陇南滑坡区,滑坡分布面积达9067km2。有滑坡体12135处,这种严重滑坡与当地乱采铅锌矿有密切的关系。1980年湖北远安盐池磷矿发生崩塌,体积100万立方米,仅16秒钟摧毁了矿务局机关的全部建筑和坑口设施,造成284人死亡,经济损失几千万元;1994年12月浙江龙泉市小梅萤石矿因地表遭受乱采滥挖,致使矿区整条巷道塌陷,造成7人死亡;1996年8月,浙田县石平川钼矿区遭受滑坡、泥石流和尾矿库溃坝等地质灾害,造成57人死亡,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等。2001年11月,山西省仅在9天内连续发生5起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99人。这些数据惨不忍睹。

二、原因分析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外部性是典型的环境负外部性,对于它所导致的资源配置失效,可以从资源配置的两大手段——市场和政府干预——的缺陷这两方面寻找原因,即“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1.市场失灵

(1)环境的“公有物”特性导致市场失灵。环境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正是由于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难以准确地规定,才导致了社会中每个团体或个人都将根据费用效益决策准则来利用资源环境,这样势必造成过度滥用环境资源的倾向,尤其是无偿使用环境资源的情况,从而产生严重的外部不经济。对于矿业主体而言,既然污染大气、污染地下水、破坏森林植被的权利是无偿即可取得的,既然矿业废渣的堆放是不用付出代价的,既然对土地的破坏是不受约束的,他如何能在自身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的自利动机驱使下去保护矿业环境,去承担所谓的“社会责任”呢?

市场经济作为交易的经济,其交易的实质内容其实就是产权的彼此让渡。因而,只有产权的界区越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才越清楚,市场机制也才可能越有效地发挥作用。根据产权的定义,环境的产权是指所有和使用环境资源以及享有良好环境质量的权利。在环境问题上,产权界定不明晰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一方面,由于技术、政治等方面的原因,环境的范围不易确定。另一方面,环境产权的所有者过多而难以确定单个人的权利,进而其实现主体范围也不确定。这两方面的原因使环境资源的产权范围不明确,使其无法成为人们行为的激励机制去实现资源的最有效配置。由于环境的产权没有明确的归属,企业排放污染、破坏环境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它对其他主体以及整个社会的影响程度无以衡量,也没有制度规定要求应对这种影响承担怎样的责任,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企业出于对自身成本收益的考虑,自然不会主动采取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损害。环境资源产权的缺失就使市场机制在这个领域失去了其作用。

(2)矿产资源产权界定不清导致市场失灵。矿产资源与其他资产一样,也存在着产权关系问题。其界定不清同样会导致外部性的产生,使市场无法发挥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1996年8月29日公布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从法律上强化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其后1998年2月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肯定了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财产权属性,确立了两权有偿取得、依法转让的制度。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矿产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相混淆。还常常表现为所有权与使用权合一,产权界定不清:谁是国有矿产资源的人格化代表,谁代表矿产资源所有者综合管理国有矿产资源,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因而矿产资源所有权的经济权益没有得到实际的体现,使用权也没有得到规范和限制。一种产权结构是否有效率,主要看它是否能为在它支配下的人们提供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在国有产权的前提下,由国家所选择的人来行使矿产资源的其他权能。由于矿业主体作为权利的使用者,对资源的使用与转让,以及最后成果的分配都不具有充分的权能,就使其为将来进行保护或投资的动力减弱,对经济绩效和对其他成员监督的激励降低,而国家要对这些者进行充分监察的费用又极其高昂,再加上行使国家权力的实体往往为了追求经济上的速度和政治上的稳定,从而导致大量的经济矛盾和社会问题积聚,如矿山“三废”严重,大气河流受到污染,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矿区中大矿小矿林立,众多的非国有小矿在地下与国家大矿争斗,矿山安全事故频出,国家和公共利益严重受损。

因此,矿产资源产权界定不明确,产权结构不完整,产权交易机制不健全,也使得市场无法充分发挥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导致了外部性的产生。

2.政府失灵

理论上,由于在外部性的克服上,市场存在着缺陷,政府就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矿产资源产业中,因为资源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其产权结构不易界定,而环境作为公共物品,往往难以纳入市场机制调节的范围之内,这就需要政府建立政策、制定法规和改革制度来纠正市场的失灵。然而,有时政府的法律规章不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面把市场进一步扭曲,即“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不同,政府失灵主要是由于体制或政策法规的原因导致的,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过分强调与环境保护直接相关的制度的建设。环境的破坏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其深层次的问题主要在于经济利益,要确保环境得到保护和优化,就要对个人或集团的利益进行有效的协调,而对个人或集团的利益的有效协调不是环保制度法规的能力所能及的,它需要一系列的有关利益协调的政策法规的共同作用。传统的环保措施大多采用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重收费而轻防治,重惩罚而轻奖励,重行政手段而轻经济手段,结果是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上克服对环境的种种破坏和污染。(2)对与环境保护间接相关的制度缺乏关注。政府在进行制度建设时,往往忽视这些制度的环保功能。如在进行矿产资源所有制立法时,忽视不同所有制在环保问题上的功能。例如矿山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在法律上规定不明确,导致矿业秩序十分混乱,集体小煤矿盲目布点,星罗棋布,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争抢资源等非法采矿活动猖獗,不但破坏了资源,也危及了大矿和自身的生产安全。尤其是小煤矿遍地开花、井架林立,废碴、尾矿到处堆放,对矿山环境造成了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又如在产权制度的建设上,忽视在法律上对产权进行明晰的界定对环境的保护作用。由于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以及不同的产权结构使人有不同的预期,因而导致不同的产权制度对人的行为具有不同的激励,从而会对环境产生保护或破坏的作用。而现行制度对矿产资源产权结构中的各项权能界定不清,使作为所有者的国家的经济利益难以得到充分实现:其他权利主体的权利责任不对等,没有环境保护的动力,自然不会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改进和效率提高,导致“三废”大量排放,资源利用率低,复垦率低,对水体、大气、矿区土地、植被等破坏严重。

(3)政府在信息上的不充分导致决策判断失误。政府政策法规的效率和可行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些标准、对照的依据是否准确,而这又取决于政府对信息掌握的充分程度。由于政府实际上难以在信息上具备充分条件,例如难以确定矿业活动对环境损害的规模,难以量化矿业企业给社会造成的外部成本,难以预期矿产资源浪费对后代人的影响,因而在征税、罚款、补贴、制定排放标准时,都难以保证标准的准确与合理。即使标准尽可能地反映现实在技术上是可行的,政府也需要支付相当大的成本。

(4)利益集团的影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有关的利益集团会运用种种手段影响决策部门,使之做出有利的决策。例如制定对某种矿产资源具有保护性的价格、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寻租现象的发生,这些都大大降低了政府监督和执法的有效性。有的省级和省级以下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超越规定批准权限,违法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审批发证或是未经授权擅自批准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等重要区域开采矿产资源。另外,一些地方政府或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超越权限擅自处置矿业权,擅自承包转让矿业权,从中牟取暴利。有的部门还非法将取得的矿业权转让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个体采矿者。这些无不跟某些个人和部门的物质利益紧密联系。

三、结语

其实,政府失灵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源于对产权制度的认识不够深刻,因而不能在法律和政策上体现和保证不同产权权能所有者的利益。因此,要克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外部性问题,本质上还是要从环境及资源的产权界定上寻求出路,通过外部性的内在化或建立相关产权交易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如排污权交易、土地塌陷权交易、土地占用权交易、水污染权交易等。对市场机制乏力的领域和难以“内部化于市场”的外部性辅之以政府的经济、行政和法律措施来完善市场。

参考文献:

[1]汪安佑.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外部性问题及消除对策研究[J].问题研究,2002,6:100-102.

[2]邹友峰,邓喀中,马伟民.矿山开采沉陷工程[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3:25-26.

[3]张国良.矿区环境与土地复垦[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3:29.

第9篇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整治水土流失,合理使用水土资源,减少自然灾害,改善生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国家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

第五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水土保持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范围内依法承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水土保持科学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培养水土保持科学技术人才。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作。

对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

第十条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在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的基础上,遵循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编制。

第十一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全国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公告前应当将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对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第十三条水土保持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等。

水土保持规划包括对流域或者区域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作出的整体部署,以及根据整体部署对水土保持专项工作或者特定区域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作出的专项部署。

水土保持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水土保持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规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预防

第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组织单位和个人植树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

第十八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以及湖泊和水库的周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应当营造植物保护带。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

第十九条水土保持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其功能正常发挥。

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小于二十五度的禁止开垦坡度。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第二十一条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

第二十二条林木采伐应当采用合理方式,严格控制皆伐;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应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更新造林。

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应当有水土保持措施。采伐方案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第二十三条在五度以上坡地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二十四条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第二十八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治理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坡耕地改梯田、淤地坝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行管护制度。

第三十一条国家加强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将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纳入国家建立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第三十二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处理。

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并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

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在水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以天然沟壑及其两侧山坡地形成的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地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进行坡耕地和沟道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在风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轮封轮牧、植树种草、设置人工沙障和网格林带等措施,建立防风固沙防护体系。

在重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监测、径流排导、削坡减载、支挡固坡、修建拦挡工程等措施,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第三十六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积极推广沼气,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

第三十七条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

第三十八条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

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防止风力侵蚀措施,设置降水蓄渗设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

第三十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采取下列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一)免耕、等高耕作、轮耕轮作、草田轮作、间作套种等;

(二)封禁抚育、轮封轮牧、舍饲圈养;

(三)发展沼气、节柴灶,利用太阳能、风能和水能,以煤、电、气代替薪柴等;

(四)从生态脆弱地区向外移民;

(五)其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第五章监测和监督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费。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国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

第四十一条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

第四十二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定期对下列事项进行公告:

(一)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

(二)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

(三)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可以行使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权。

第四十四条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第四十五条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如实报告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四十六条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土流失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毁林、毁草开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草原地区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上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

(二)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按照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清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仍不治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10篇

2007年公司以企业文化建设年和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活动以及规范运作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减少和控制各种不安全因素,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持续化,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08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体系运行和新安全标准化的规定要求,查找安全工作中的不足,消除安全管理漏洞,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持续改进的承诺。

一、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007年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工作现场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为重点,加大考核力度,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使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回顾一年的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网络

为理顺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管理职责,2007年公司对安环部的职能重新进行了调整,增强了地压监测、地表变形监测、通风技术管理等职能,加强了通风、防尘监测、工作现场不安全因素查处、整改与考核的力度;各车间规范配置安全组和专职安全员,各工段、班组配置兼职安全员,使安全管理队伍得到充实和加强,安全管理网络设置也更加科学和系统。

(二)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兑现

年初公司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车间和部门,在签订年度经济责任承包合同时,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及考核条款,安全生产考核比重占工资总额的8至20%,并按月考核兑现。同时从公司领导到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风险抵押承包责任状,各级责任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按月度考核,按季度兑现,实行重奖重罚。出现重伤以上工伤事故即否决安全奖并扣除风险抵押金,安全指标在控制范围内则按考核得分情况兑现安全奖,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位员工。

(三)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除安全管理漏洞

2007年在公司的实际生产过程中,发现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公司对安全管理制度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先后补充制定了《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档案管理规定》、《安全专项费用管理办法》、《施工队安全准入制度及准入细则》等,在制度制定时,坚持从生产实际出发,充分征求各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使制度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保证更好的贯彻执行,逐步消除安全管理漏洞。

(四)狠抓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推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公司加大安全检查和考核力度,公司级安全综合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车间、部门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工段每天一次,班组安全检查每班一次。另外,公司还组织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包括提升及起重设备、供电、防汛与排水、通风、天溜井、充填、防火防冻、民爆物品管理、尾矿库等。每次检查有整改要求,有考核结果并进行通报,实行安全检查负责制。

公司现场安全检查组和二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各项安检工作,仅2007年1月至今就排查安全隐患380多条,均按要求整改到位,查处“三违”人员36人次,各类安全处罚达5.6万元。特别是今年6月份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各类工矿商贸企业和有关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公司从6月20日开始至7月20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活动共分为宣传发动、实施隐患排查和落实措施进行隐患整改、验收、信息反馈以及总结汇报四个阶段。此次专项活动结合了公司当时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公司正在积极推行实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并依据公司2007年度“关于宣传贯彻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地下矿山采矿作业掘进、运输、提升、通风、防排水、天溜井、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爆破、采场充填、空区管理以及地表尾矿库、选矿系统、山体边坡、地面沉降等安全监管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公司重要危险源登记、监控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通过与各部门、车间沟通和协调,系统制订了2007年针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培训采取人工授课和电教方式实施,教师由公司内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每周四、五分批分次错开组织培训。自2007年4月份开始的各类培训中,各培训教师认真负责,积极备课,参训人员278人均积极投入学习,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车间级负责岗位员工的日常培训,要求每位员工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0学时,各车间主要利用月度检修时间组织全员培训,参加人数累计达1280多人。对特殊岗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分别在6月份和10月份由黄石矿检所组织了两次培训,新办证人员116人,到期复审人员262人,到期培训换证人员138人,全部培训合格,通过考试,做到了100%持证上岗。新工人、转岗和复工人员均按规定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建立一人一档。新老工人签订“互保协议”,实行对新工人技术上的“传、帮、带”和安全上的监护责任,这样“一对一”的工作现场培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对员工各方面、多形式的培训和教育,使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得到较大的提高。

(六)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2007年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根据鄂安监一〔2005〕86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公司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核办法及标准》和创建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企业方面,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我公司作为全省12家试点企业之一,公司各级领导对该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生产副总经理任组长的自评小组,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地下开采系统、尾矿库等进行了全面评价,先后完成了近8万字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对标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和完善措施,并均按要求整改到位。2007年8月份公司顺利通过了国家安监总局评审专家组最后的综合评审,公司达到了一级安全管理标准,并于2007年9月23日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07年第17号),核准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为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

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与运行工作为切入点,推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改进。自2005年7月份体系认证首次培训开始,公司三大体系认证工作全面启动,9月1日体系正式颁布实施试运行。按计划公司在2006年11月份进行了最终认证审核,并且在2007年元月一日取得国家证监委核准颁发的正式认证证书。至今年11月份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又平稳的运行运行了近一年时间。公司通过今年两次常规内审和12月2-7日开展的一次第三方跟踪监督审核,有效规范了体系运行结构,各单位严格按照体系要求运作,及时改进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基本达到了“写我所要做的、记我所做的、写我已做的、改我做错的”日常安全管理记录要求,有效规范了三个层次安全管理手段,体系的运行效果有了明显提高。三大体系认证工作的推进和规范运行,对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实现了持续改进的目标。

(七)加强尘毒治理和监测工作,严防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下设监测组,按时对风量、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地表塌陷区、地下水文和地压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正常状态实行周报和月报。2007年公司先后投资16多万元,给各单位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作业面必须进行检测和安全确认后,方可恢复作业。另外,公司还投资100多万元,对井下通风系统、破碎除尘及灰仓除尘系统进行优化改造设计,适时对井下通风设施设备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和完善。公司还委托黄石矿检所及大冶环保局定期对粉尘和“三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为员工提供安全、文明、洁净的作业环境。

(八)实行危险源控制管理,认真落实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公司针对A、B、C、D四级共32个危险源(点)制定控制措施,印制危险源点检查控制表和信息反馈表,按危险源控制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危险源管理,强化了对提升机、变电站、配电室、信号室、水泵房、尾矿库、行车、皮带运输机、铲车等的控制管理,取得了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的良好效果。

同时,公司认真执行相关检测法规,配合矿检所、特检所、钢丝绳检测所、环境检测站、疾控中心等专职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提升机、钢丝绳、起重机械、电梯、供电、通风、排水、防雷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价工作,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安全技术依据和保障。

(九)加强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公司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和《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公司从事井下施工的外包单位三个(五月份和八月份各撤离1个),均具备安全施工资质。年初公司与施工单位均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承包制度;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单位与公司车间之间存在交叉作业的也均签订安全互保协议,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各项工作均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公司派专人负责外包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每月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每季度一次考核兑现;组织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质培训,建立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只有培训合格后才办理下井证,凭证下井作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建立规范的安全工作记录;指导施工单位完成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工作;外包施工队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和规范化。

(十)严格事故管理,细化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四不放过”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2007年颁布的《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一般轻伤事故由车间级调查处理,并以书面材料报安环部审批结案,一般重伤事故由公司调查处理,3人以上重伤及一般工亡事故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审批结案。每起事故调查处理都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强化了“四不放过”原则。比如采矿车间发生“9.28”坠井事故和XX公司发生“12.5”炮烟中毒事故后,公司分别对事故原因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和总结分析后,加强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员工安全培训制度》、《天溜井和长距离独头掘进通风检测检验制度》、《安全确认制度》等制度的落实监督检查力度,提出了相应管理和技术改进防范措施。

(十一)加大安全技术措施资金投入,提高本质化安全度

2007年,公司计划投入安措资金817万元,截止11月份已完成投入573.79万元,占计划投入的70.23%,到年末估计达到600多万元。今年提取的安全措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员工健康检查与监护、职业病防治、安全活动与奖励、安全检测检验及安全评价、井下防治水、井下通风改造及尾矿库维修改造等安措项目和购置炮烟、地压监测、通风粉尘监测等安全仪器和救护器材、更新员工劳保用品、安全标志牌等,对提高员工素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隐患和加强事故预防起到了保障作用,从而有效的提高了公司的本质安全度。

(十二)建立规范的安全资料档案

2007年为规范公司安全资料的保管,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安全档案室,将安全教育培训、检测检验资料、水文地质、安措工程、工伤保险、事故处理、安全合同协议及相关图纸资料等档案分门别类保存,并及时整理更新,保证了各种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和连续性。

(十三)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2007年公司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全警示日”、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专题演讲比赛、“党员身边无事故”、 “青年安全监督岗”、人人查隐患及“三违”、“安全杯”羽毛球比赛、送温馨等活动,并利用《安全宣传专刊》、《三鑫简报》、宣传栏、安全标语、安全事故资料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员工建立“遵章守纪光荣,三违可耻”的安全道德观念,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各车间不但积极参与公司的活动,也组织了各种丰富多彩的安全活动,做到了党政工团,公司上下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学安全、用安全、保安全”的氛围。对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007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虽有些进步,但少数车间、工段、班组的安全例会、安全活动日、安全检查及考核工作还存在不细、不实、不严的情况,这种上紧下松,制度基层落实不理想的现状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二)传统的简易法(又称“一条龙掘进法”)掘进天溜井安全保障程度低,加之作业人员疏忽大意,极易造成严重事故。2008年要按计划尽快完善简易法天井掘进超前孔施工方法,改善通风条件,努力推行吊罐法施工天溜井,提高本质安全度。

(三) 外包施工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并多为农民工,相对素质较差,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大、不易落实,发生事故较多,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公司周边存在多个民采矿山和私人小选厂,曾给公司井下生产及尾矿库安全带来威胁,虽经整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仍未铲除,随时可能发生越界开采和滥采乱挖危及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状况。

(五) 部分干部和员工安全操作水平及防范和应急处理事故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有待加强,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及侥幸麻痹思想,“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如未进行安全确认冒险作业等,公司将加强安全培训与教育,逐步提高全员安全综合素质,并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二00八年安全工作安排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安全标准化运行的要求,推进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具体目标:

1.工亡率为零。

2.千人负伤率:重伤率≤3‰;轻伤率≤5‰。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4.新入矿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达到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

5.加强职业病卫生预防工作,新的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6.特种设备检验率达100%,合格率达100%。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持证率达100%。

7.无重大环保事故

8.不发生生产成品和原料丢失事故。

9.不发生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丢失及严重泄漏事故。

为全面实现公司2008年的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公司将按照2008年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夯实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以强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为重点,以班组安全管理为切入点,实现公司全员、全面、全过程和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并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新增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细化现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一岗一责”,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功过分明,形成一个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系统。

(二)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规范运行和推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2007年12月份公司三大体系圆满通过了第三方认证监督审核。2008年公司各级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证机构的监审工作,认真听取审核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配置体系运行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体系文件的完善、培训、指导和内部审核工作,使体系真正为公司广大员工所熟悉和掌握,并严格按照体系文件要求规范各自的工作,使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逐渐实现系统化、规范化、持续化。2008年公司要在取得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完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提高本质安全度。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在2007年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重点是班组长和岗位员工的安全素质教育和培训,并丰富安全教育形式,注重安全教育实效。2008年一季度完成全年的安全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资料等各项准备工作,二季度开始全面实施。

(四)深化“互保制度”。2008年公司将以新老工人、同岗位员工以及关联单位的互保为重点,在制度上强化互保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在经济上给予激励。如新老工人的互保制度,老工人在技术上对新工人负有“传、帮、带”的责任,在安全上负有监护职责,并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新工人具备独立操作的能力后,按考核结果给新老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使这种工作现场一对一的培训真正落到实处。

(五)加强安全检查和考核力度。为提高安全检查的效果,避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检查组人员实行“先培训、再检查”的办法,每次检查前,通过对参检人员的培训明确检查内容和重点,以及利用检查表法等形式,提高各项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检查质量。对发现的“三违”和不符合项限期整改的同时进行严历的处罚。同时要求班组、工段、车间级加大对不符合项的检查和考核力度,从而促使全体员工真正自觉的学习、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

(六)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生产活动。与公司党、政、工、团紧密联系,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七) 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险肇事故当事故处理,小事故当大事故处理;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的同时,让相关岗位员工受到教育;对发现的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完善并监督落实。

(八)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

公司在实际生产和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目前安全管理制度已较为完善,但制度的落实差距较大,工人习惯性违章还时有发生。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班组、落实到岗位是2008年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员工的培训。通过人工授课和电教化方式,集中授课、发放学习资料、安全活动等形式,开展全员规章制度学习,使每一位岗位工人熟知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严禁行为等与自己有关的各项规定。

2、以班组建设为切入点。班组是企业管理最基本、最基层的组织单元,也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最终落脚点。选择懂生产、精技术、通安全、熟管理的员工到班组长的岗位上。按照安全思想、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四落实”的要求,从班组长的安全培训入手,以点带面,逐步提高全班组的整体素质。公司、车间、工段三级均要加大对班组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在公司总体目标的指导下,形成个人向班组、班组向车间、车间向公司负责的层次管理。并建议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与一个班组结成对子,实行对班组工作一对一的指导和监督,挂点领导有对该班组长任免的建议权,对考评不合格的班组长及时更换,努力实现班组安全管理方法科学化、内容规范化、基础工作制度化,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基层。

3、加大不符合项的处罚力度。对于公司制度明确规定而不落实的不符合项,公司将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要求各车间、工段和班组对不符合项也要进行处罚,只有上下齐抓共管,才能促使广大员工真正自觉学习和落实公司的制度。也只有把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了基层,使基层岗位员工真正按制度要求规范操作,才能使制度真正落实,消除人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九)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现有一个外包施工队,其员工绝大部分为农民工,人员流动性大,劳动技能和安全素质相对较低,安全管理难度大,事故多。公司2008年将把外包队的安全工作做为重点工作,不断探索外包队安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外包队的安全管理。

1、完善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风险抵押金承包制度,在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细化安全管理考核细则,按月考核季度兑现。按照中金股份的有关要求,加大风险抵押金的额度,明确奖惩办法,按季度兑现。

2、加强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深化新老工人的互保制度,实现新老工人工作现场一对一技术上的“传、帮、带”教育和安全上的监护责任。对于人员流动较大,新工人较多的外包施工队来说,该制度的实施具有实质意义。

3、对外包队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和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强制落实,并对这些人员由公司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与技能。

4、公司对外包队的管理坚持督导员制度,委派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外包队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与公司加强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坚决实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无证上岗的进行重罚。

6、坚持人员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外包队人员的变动情况。

7、施工单位进场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立即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

(1)、一年内发生三次死亡事故或累计死亡三人;

(2)、发生一次死亡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3)、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统一管理,管理混乱,不按行业安全技术规定进行标准化生产和作业。

(十)重要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工作。

结合公司现状和体系运行中危险源的辨识工作,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点重新进行监控评价,对评价出的重要危险源,按要求进行分级控制管理,使危险源控制管理更科学、更合理、更有实效,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并完善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组织演练,并定期对应急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完善,真正做到应急反应迅速、处理得当,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1、井下炮烟:鸡冠嘴通风系统改造工程是彻底解决该区域通风状况的关键工程,加快施工,争取在一季度完工。加强天溜井及长距离独头掘进的局部通风工作,同时应按照《安全确认制度》的要求,做好炮烟的检测工作,杜绝炮烟中毒事故的发生。

2、地质灾害:地表水防治方面,加强一采区各出水点的观测,掌握变化规律,出现异常及时预警,并制作一、二采区隔离的防水门,出现紧急情况时,能使一、二采区及时隔离;井下在水文较复杂地段施工时,坚持超前探水,避免透水事故的发生。加强地压、地表变形的监测工作,并时刻关注周围民采的动态,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应急防治措施。

3、尾矿库的管理:加强对大青山尾矿库、冯家山尾矿库的安全与监控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周围小选厂的动态,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尾矿库的安全。

4、设备管理工作:加强对特种设备尤其是几套提升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将设备的点检制和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将设备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5、天溜井安全管理:与天溜井有关的事故是目前公司发生最多的事故。从天井施工方法优化入手,同时加强天、溜井安装、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种设施和标志。

第11篇

一、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估价

今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县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的一年。为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半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统一思想,完善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努力致力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确保了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上半年,全县宏观经济运行的总体态势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工业生产高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加大,招商引资提质显效,城乡消费市场活跃,市场物价稳中有升,金融运行平稳,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月,完成县生产总值万元,占年计划万元的,按绝对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可比价较上年同期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万元,占年计划万元的,比上年同期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万元,占年计划万元的,比上年同期增长第三产业增加值万元,占年计划万元的,比上年同期增长。上半年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农业生产形势喜人,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月,全县农业总产值完成万元,占年计划万元的,同比增长;实现农村经济收入万元,同比增长;实现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元,同比增加元,增长。其主要表现是:

春耕生产扎实有力。一是大春作物基本实现了满栽满插。全县点播玉米万亩,栽插水稻万亩,点播花生万亩、大豆万亩,扎红苕万亩,播种栽插面积基本与上年持平。目前秧苗长势良好,粮食增产的目标可望实现。二是小春粮油作物喜获丰收。全县共收割小春粮豆万亩,占应收面积的。其中:小麦万亩,产量吨,同比增长;油菜万亩,产量吨,同比增长;豆类万亩,产量吨,同比增长。实施的亩小春多样化种植样板收成较好。三是粮食增产的五项改革措施取得初步成效。全县共推广两杂良种万亩,同比增加万亩,增长。推广玉米单株密植定向栽培万亩,占任务的;推广水稻规范化条栽万亩,占杂交水稻推广面积的;推广水稻肥床旱育稀植育秧万亩,占任务的;推广水稻抛秧示范万亩,占任务的;推广水稻生物多样性混栽万亩,微肥或植物生长调节剂万亩,平衡施肥万亩;实施大春“丰收计划”万亩,其中玉米万亩,水稻万亩。四是争取上级支持实施的玉米良种直补工作顺利进行,万元的良种补贴已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

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继续推进。一方面,切实调整种植结构。各乡(镇)在稳定粮食生产面积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面向市场需求,积极引导农民实行多样化种植和栽培,着力在茶、桑、倍、竹、药、果、菜等产业上做文章,因地制宜地助农增收。另一方面,大力培育发展优势农产业。上半年,全县完成良桑嫁接亩,新植高标准、规范化桑园亩;改造低产茶园亩,苦丁茶投产面积达亩;种植蔬菜亩。与此同时,积极引导农民外出务工。截至月底,全县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万人,占年计划的,实现收入万元。

畜牧生产健康发展。截至月底,全县实现畜牧业总产值万元,同比增长。生猪存栏万头,同比增长;肥猪出栏万头,同比增长;大牲畜存栏万头,出栏头,同比分别增长和;羊存栏万只,出栏只,同比分别增长和;家禽存栏万只,同比下降,出栏万只,同比增长;肉蛋总产量达到吨,同比增长。由于今年上半年畜禽产品价格看好,强化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极大地刺激了畜牧生产,目前农民发展养殖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整个畜牧业发展态势良好。

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全县完成各类水利工程件。完成“三面光”渠道米米,修筑河堤米米,建成农村人畜饮水管道件米米;完成集镇供水工程改造扩建件,改善集镇居民人的饮水困难;修复水毁工程件,解决和新增灌溉面积亩,占计划的;国债农村人饮解困工程已建成水窖口、管引件,解决了人的饮水困难;普洱灯草农田建设片区开发已完成高标准石埂台地亩、土地整治亩、耕作道米米、排洪沟渠米米、灌溉沟渠近米米,工程总量达立方米立方米,整个工程预计月份全面完工。

扶贫开发项目抓紧实施。重点村扶贫项目,已建成拖拉机道条公里公里、水渠条公里公里、管饮件公里公里、小水窖口立方米立方米,完成玉米丰产栽培亩、安居房户平方米平方米。安居温饱工程,新建住房户平方米平方米,改造公路千米千米,新建水窖口。易地扶贫项目,完成落雁乡桦槁坪土地开发亩,通路公里公里,目前土地征用和农户拆迁全部完成,安居房已启动建设。

(二)工业生产提速增效,非公经济比重增大

—月,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现价)万元,占年计划万元的,比上年同期万元增长。其中:重工业完成万元,比上年同期万元增长;轻工业完成万元,比上年同期万元增长。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万元以上企业累计完成万元,同比增长;其他企业完成万元,同比增长。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生产原煤万吨,比上年同期万吨增长;发电量万度,比上年同期万度增长,供电量万度,比上年同期万度增长;生产水泥万吨,比上年同期万吨增长;生产电石万吨,比上年同期万吨增长;生产单宁酸吨,上年没有产量。在重点企业中,柏树煤矿实现产值万元,比上年同期万元增长;红兴电石厂实现产值万元,比上年同期万元增长倍;供电公司实现产值万元,比上年同期万元增长;石特公司实现产值万元,比上年同期万元增长;博泽林化公司实现产值万元。与此同时,非公经济的实力明显增强,上半年,实现个体私营经济增加值万元,同比增长,占盐津生产总值的比重较上年增加个百分点,达到。

(三)重点工程进展顺利,基础设施不断改善

上半年,全县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同比增长。其中,基建完成万元,同比增长;更新改造完成万元,同比减少;私人投资完成万元,同比增;其他投资完成万元,同比增长倍。在交通建设上,盐电公路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庙坝大桥全部完工,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占计划的;黄毛坝大桥完成施工预制场地平整工程的,共投入资金万元,占投资总额的;水麻高速公路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进场便道一期工程公里公里(包括豆沙第三合同段),公里公里的二期工程正在进行;普桧专用公路大路梁子隧道已掘进多米,完成土地征用亩、房屋拆迁平方米平方米。在城镇建设上,县城滨江路建设拆迁补偿方案基本确定,即将启动整个工程建设,现已投入万元资金完成安置房改造;豆沙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工作进展顺利,省级专家评审顺利通过;黄葛槽新区建设扫尾工作基本结束,共完成投资万元。目前新区河堤公路建设已完工,悬吊桥引道公路正进行路基开挖和挡护工程施工。在其他工程建设上,油房沟水库完成工程总量的,累计投入资金万元;白水江一、二、三级电站建设相继开工,上清河一、二级电站建设进展顺利;电石厂万吨的生产线和铁合金厂建设即将完工,月份可望投产。

(四)两税一增一减,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

上半年,累计入库国税收入万元,占年计划万元的,比上年同期增长。其中,中央“两税”收入完成万元,同比增长;上划中央、省级两个所得税万元,同比增长。累计入库县级地方税收万元,占年计划的,比上年同期下降。地方财政收入完成万元,占年计划一般预算万元的,较上年同期万元下降。剔除上年同期屠宰税、农业特产税、农业税外,较上年同期实际增长。地方财政收入绝对额下降的原因,除政策性减免税外,还有鼓励非公经济发展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和实行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地方财政支出完成万元,较上年同期万元增长。主要是由于刚性工资增加支出所致。其中:去年欠发工资万元,今年干部职工调资人均月增元,—月全县共万元。仅此两项,刚性增加支出万元,占增长数的。

(五)城乡市场活跃,物价稳中有升,金融运行平稳

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万元,比上年同期万元增长。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万元,比上年同期万元增长;餐饮业万元,比上年同期万元增长;其他行业万元,比上年同期万元增长。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有所提高。与此同时,全县金融系统实现各项存款余额万元,同比增长;各项贷款余额万元,同比增长。总体趋势是存贷较快增长,现金表现为投放。累计净投放现金万元,体现了金融信贷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较大支持,促进了商业的进一步繁荣。

(六)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开放领域进一步扩大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已全面完成扫尾工作并按要求进行了检查验收;国有企业改革,已完成改制企业户,安置职工人,终止职工身份人,支付安置资金万元,达到了“两终止、一退出”的目标;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主体改革,已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和复查,基本实现了“村村减负,户户受益”的目标。与此同时,财政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有序开展。

今年以来,全县共引进投资项目个,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水电开发、市政建设、冶炼、建材等领域,协议总投资万元,比上年同期万元增长,实际投入项目资金万元,比上年同期万元增长。至此,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已达个,协议总投资亿元,实际利用外资亿元。今年引进的投资项目有:红兴电石厂扩建万吨生产线项目,协议分三期建设,总投资万元,投资万元的第一期工程已建设完工,即将投产;开家湾煤炭开发项目,协议投资万元,已投资万元;串丝红砖厂,投资万元,已建成投产;盐津旧城改造滨江路建设项目,计划投资万元,已到位资金万元,前期拆迁安置房改造已经完成;炭沙湾原煤开发项目,计划投资万元,已到位资金万元。此外,在今年的“昆交会”上,我县成功地签约合作项目个,协议引资亿元,其中的水电、煤炭两个开发项目是全市唯一进入省级盘子的项目。目前,盐电公路和白水江一、二级电站投资完成较好,柿子红兴电石厂、铁合金厂、上清河电站等工程投资进度加快。这些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拉动了全县经济的快速增长。

(七)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教育事业继续推进。认真开展“普九”前期工作,通过积极争取,我县已被列为全省“普九”实施县;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盐津一中学生公寓等个工程已通过验收;去年年底开标的个工程陆续竣工,部分工程正准备验收交付使用;柿子中学实验楼、艾田中学综合楼已开工建设;完成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滩头新田苗圃希望小学得到香港苗圃基金会万元的捐助,筹建工作进展顺利,预计本月底即可开标建设;积极争取“贫义”工程、国家教育部远程教育等一批项目设备的投入,部分学校教学器材得到改善。与此同时,不断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全县教育环境有所改观,教育教学质量受到重视,今年高考上线率达,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较大突破。今年上半年,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乡村干部真抓实干,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月,全县完成五术例,是上年同期的倍。其中,结扎例,占市下达全年任务例的,是上年同期的倍,结扎中二扎完成例,占市下达全年任务例的,是上年同期的倍;一放例,占市下达全年任务例的,与去年同期持平;人流引产例,比上年同期少例。全县共办理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光荣证户,兑现一次性奖励万元;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三免”人,免费万元;收缴社会抚养费万余元;调查核实干部职工违法超生案件起,并进入处理阶段。

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广泛开展了卫生行政执法、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爱国卫生和医疗管理等工作。妥善处置了艾田中学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处经营超保质期食品家和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经营单位户;取缔非法游医、牙医摊点个。上半年,全县共报告传染病件例,发病率为例万,较上年同期例下降。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全县行政、企事业和人民团体应参保户人,实际参保户人,占应参保人数的。其中,参加医保户人,养老保险户人,失业保险户人。做到了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加强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服务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有新的进展。新闻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以“三村”建设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积极推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完成了村级换届工作,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成功举办了白水江电站开工庆典等系列活动,扩大了盐津的知名度。与此同时,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统计工作逐步规范,科技、民政、气象、档案、助残、地方志、老龄和妇女儿童工作继续推进。

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强化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审批各类建设用地亩,清理违法用地案件件,制止违法案件件,查处违法案件件;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完成申报工作;万亩的退耕还林工程作业方案已上报申请评审,基本完成沼气池口、节柴灶眼的建设任务。版权所有

(八)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县乡人民政府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民主、科学决策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充分运用会议、专栏、知识竞赛、广播电视、流动车等载体,广泛宣传《行政许可法》,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有效扩大了群众的知晓率。在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与个县直执法部门签订了执法责任状,并适时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了执法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大了集镇五大秩序治理力度,认真开展了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和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建筑秩序、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集镇白色污染得到进一步治理,市容市貌有所改观,一个文明、卫生、有序的城镇居住环境初步形成。

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得到强化。坚持严打方针,大力开展打拐、追逃、缉毒等各项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月,共受理治安案件起,查处起,同比分别上升和;立刑事案件起,破起,同比分别下降和;破获贩毒案起,同比上升倍,缴获海洛因克克,较上年同期多缴海洛因克克;收缴炸药公斤公斤,雷管枚;开展“四防”安全检查次,排除整改隐患起,帮助教育违法青少年人,协助查处治安案件,制止犯罪行为起。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共调解纠纷件,调成件,接待来信来访件,较上年同期减少。与此同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大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了上半年未出现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上半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死亡人,伤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发生火灾事故起,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直接经济损失下降。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之所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势头。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认真总结。一是县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这是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二是牢固树立加快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这是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根本;三是抓住有利时机,切实稳固农业基础,突出工业重点,优化产业结构,实施投资拉动,提高引资质量,这是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四是各级各部门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狠抓工作落实,团结协作,排难而进,不回避矛盾,敢于正视困难和问题,承认差距,并切实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探索新思路,寻找新办法,解决新问题,这是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五是广大干部职工顾全大局,勤奋学习,求真务实,廉洁奉公,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这是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源泉;六是坚持深化改革,全方位实施对外开放,切实树立服务型政府形象,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制、市场、人文、服务环境,这是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动力。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还存在许多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缓慢,农村产业化、服务化发展滞后,农民增收比较困难;电力短缺、交通状况不好等“瓶颈”制约因素一时无法缓解,工业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一些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扎实,相关手续不尽完善,新开工项目受到一定影响;地方税收形势严峻,财政收支矛盾尖锐,发展与困难将一度并存;企业下岗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不断增多,就业渠道仍然狭窄,给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压力;安全隐患难以消除,安全事故防不胜防,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教育、计生、卫生等基础设施落后,投入资金严重短缺;干部的思想观念、服务意识有待提高,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行为在少数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廉政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形势仍不容乐观,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这些困难和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务必引起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版权所有

二、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下半年,随着水麻高速路、普桧专用线等重点工程的上马,以及在建工程的继续推进,新上项目的陆续开工,投资拉动效益将继续显现;在电石厂新线、铁合金厂、三股水二三级电站、上清河一级电站的竣工投产和国企改革以及其他新增生产能力的推动下,工业经济有望保持较强的增长态势;教育“普九”的推进,计生、卫生、文体旅游事业的发展,必将推动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所有这些,为我们抢抓机遇,发挥优势,加快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的群众观,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牢牢把握农民增收、工业增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和教育“普九”、人口控制等工作重点,积极应对新形势,充分估计新困难,及时采取新举措,群策群力,扎实工作,确保国民经济增长以上,力争达到的增速,迈出加快发展的坚实步伐。

(一)继续关注“三农”问题,大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当前,我县大春作物长势喜人,主要农产品、畜产品受市场需求的拉动价格十分看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这些均有利于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对增加农民收入也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为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分析形势,抓住机遇,积极引导,狠抓各项农民增收措施的落实,确保年度元增收目标顺利实现或超额完成。一是必须高度重视粮食生产。要进一步增强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中后期田间管理,搞好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认真组织开展好防灾救灾工作,适时组织秋收,确保今年全县粮食生产稳中有升,如期实现增收的目标;认真组织晚秋作物种植,切实搞好冬季农业开发,不断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切实加大畜牧生产力度。这是增加农民收入立竿见影的重要途径。农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立足实际,结合市场行情和需求,进一步抓好生猪、牛、羊、乌骨鸡等畜牧产业的发展,积极引导农民加大饲养量,实行科学饲养,开展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努力增加出栏数量,使之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三是继续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要抓住“两站”及配套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在不断发展壮大茶叶、蚕桑、五倍子、竹子、乌骨鸡五大优势农产业的同时,借助我县处于“两站”建设前沿的优势,积极营造后方生活补给基地形象。特别是沿水麻公路、普桧公路的乡(镇),要围绕市场,依托区位优势,立足本地实际,努力扩大蔬菜、水果和畜禽产品等的生产规模,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四是大力扶持发展龙头企业。要坚持不懈地走产业化发展的路子,通过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对优势农产品进行开发和深加工,实现规模化生产和订单农业,保证农产品稳固的销售渠道和市场。对茶叶公司、博泽林化公司、丝厂以及牛寨一枝春罐头厂等企业,要继续鼓励和扶持,帮助其通过改制改造、盘活资产、招商引资等途径,进一步理顺经营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的申报和论证工作,创造自己的特色品牌。申报论证成功,市、县政府将给予奖励。五是继续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为前提,认真抓好基本农田、“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六是继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要把劳务输出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主渠道,加深研究,加强引导,通过能人带动、中介引荐、有组织输送等途径,在确保万人输出目标完成的情况下,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务工或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同时,要切实发挥劳务输出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培训,及时提供用工信息,认真组织农民有序进城务工增加收入。七是继续抓好扶贫开发。要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切实抓好已实施的安居温饱工程,尤其要实施好落雁桦槁坪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并充分利用重点村扶贫、以工代赈和其他扶贫资金,努力改善贫困村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

(二)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进程

尽快提升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是增强县域经济实力的有效途径。我县之所以县域经济整体实力不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工业不发达。为此,要继续把工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来抓,使之快速发展壮大。一是尽快研究制定全县工业发展规划。要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业发展的客观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早制定出台《盐津县工业发展规划》,用以指导今后全县的工业发展。二是继续盯死骨干企业生产不放松。必须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确保年初确定的产值、销售收入、利税目标实现。为了达到这一要求,各企业主管部门要对现有骨干企业进行认真分析排队,实行分类指导;对发展状况好的企业,要继续鼓励支持他们上规模、上档次;对发展状况差的企业,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研究对策。一句话,就是要对主要骨干企业做到盯死不放,促进发展。三是进一步搞好协调服务。要根据各个时期的实际,加强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调度,优先保证重点行业、重点工程的生产、建设需要,努力缓解工业发展的“瓶颈”制约。要积极为浙江中大集团在白水江和县城以上关河流域开发的梯级电站建设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大力支持四川伊力集中作好县城以下关河流域梯级电站开发工作;充分发挥博泽林化公司、丝厂、茶叶公司等优势农产业加工企业的龙头作用,带动茶叶、五倍子、蚕桑等产业形成更大的规模;继续抓好石特公司技改和红兴电石厂、铁合金厂的建设工作,努力为其排忧解难,搞好服务,使之尽快投产并发挥效益。四是切实加强对煤炭行业的管理。要进一步查清资源,搞好规划,合理布局,扩大煤炭开采规模;要强化煤炭税费征管,坚决堵塞漏洞,切实把该收的都收起来;要着力抓好柏树煤矿等年产万吨以上煤矿的生产和管理,加强安全检查,使今年全县煤炭产量达到万吨以上。五是进一步激活市场。大力培育和发展以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贸流通等为主的第三产业,积极为工业发展提供服务平台。六是切实加强市场秩序治理。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努力营造更加开放有序,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市场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实力增强,不断推进我县工业化进程。

(三)支持和服务于项目实施,加快投资增长步伐

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既是改善基础设施落后状况的有效途径,更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牵引力。要按照“抓项目、增后劲,调结构、促发展”的理念,继续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在交通建设上,要加快盐电公路建设步伐,认真分析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桥梁、隧道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争取早日完工投入使用;全力支持做好水麻高速公路建设,认真搞好征地拆迁的后续工作,及时兑现村民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完善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用地的报批手续;搞好溪洛渡电站对外专用公路正线建设的支援和服务工作,强化路地合作;加快黄毛坝大桥、黄葛槽新区悬带桥引道等的建设进程,抓好庙坝大桥、新区河堤公路的扫尾工作,完善检查验收手续。在电力建设上,要加快白水江一、二、三级电站和上清河一、二级电站的施工进度,积极配合业主单位扫清建设障碍,争取早日投产发电;协调支持搞好柿子变电站建设,切实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启动城网改造、变电站、无电村建设工程;加强联络和沟通,切实搞好服务,力争横江洒渔沱一级电站年内动工兴建。在水利建设上,要继续抓好油房沟水库等重点工程的建设,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工,同时要积极落实和做好其他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切实改善我县农田水利基础,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在城镇建设上,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老县城滨江路建设的征地补偿和居民搬迁工作,力争早日启动建设;加快普洱黄葛湾新区建设步伐,切实为投资方排忧解难;加强协调和联系,力争豆沙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项目早日批复;进一步落实县城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争取年内启动建设。在其他工程项目上,要大力支持四川万泰集团搞好煤炭开发,加大对其他在建工程的检查和服务力度,促使其早日建成产生效益。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强县域经济总体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进一步加大项目储备力度,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和申报立项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勤于向上跑项目、跑资金,善于向上争取资金、争取项目,并积极反映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求得上级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以此来保持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良好势头。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扩大招商引资成果

在改革方面,一是要继续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目标,坚持分类指导,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做好企业改革扫尾工作,确保月日前全面完成企业改革任务。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积极探索配套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政策,把农民减负增收的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减得下、不反弹,确保“税改”主体改革得以巩固。三是要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认真执行“凡进必考”政策,严把人员进口关,严防机构、人员反弹。要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抓好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人事部门要认真领会省市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及时牵头研究提出我县的机构改革方案,报县委政府审定,按程序报批。四是要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管理,逐步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与失业保险并轨。五是要建立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积极争取县级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我县开展,继续抓好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在对外开放方面,要继续保持和发展当前我县的扩大开放、招商引资的良好势头,努力营造良好的开放环境,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的水平和质量;改变一切束缚招商引资的做法和规定,鼓励想干事、支持会创业的能人和客商来我县兴办实业,参与我县的小康建设;进一步清理和修订各种限制性规定,放宽市场准入,切实改进服务,围绕“四篇文章”,重点支持外商参与资源开发和优势农产品深加工;持之以恒以诚招商、亲商、近商、护商,切实搞好跟踪服务和问效,并通过在建项目的检查、协调,有效提高履约率,确保实际利用外资额不断增长;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的领域和范围,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我县农业、工业、交通、旅游、教育等领域的开发,通过招商引资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具体工作上,一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加强与外商的联系,努力争取对县一中地段进行房地产开发;二要加大宣传,积极引进外资开发白水江、关河库区旅游和白岩洞休闲度假山庄;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让利,鼓励支持外商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发乌骨鸡、蔬菜、竹笋等绿色食品和竹制品;四要扩大矿产资源开发的领域,积极引进外商开发石英沙、铅锌矿和进行电石产品深加工;五要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商业流通,逐步建立起普洱商品交易市场,切实发挥大通道、腰店子的作用。

(五)大力发展非公经济,推动第三产业加快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非公经济符合增强县域经济实力的要求,要旗帜鲜明地予以鼓励支持,让非公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在具体方法和途径上,要继续落实通过企业改革搞活一块,通过招商引资发展一块,通过扶持帮助发展一块的重要举措,使非公经济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柱;在行业和范围上,只要不违背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都要取消一切限制性规定,允许其经营和开发;在市场准入上,要进一步放宽条件,做到边经营边规范;在政策上,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县内县外一视同仁,不另眼相待;在环境上,要进一步规范各种收费,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办事环节,坚决制止“三乱”,杜绝吃拿卡要和不作为,切实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法制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市场环境。与此同时,对私营经济业主也要加强教育、引导、管理,使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诚信经营、规范管理、照章纳税。

(六)高度重视财税工作,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当前,经济发展与财政状况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发展形势大好,财政形势十分严峻,支出是捉襟见肘。这既是客观现实,同时又与我们主观工作分不开。为此,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框架,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财政支出责任,逐步实现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统发工资。二要努力培植财源,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探索运用财政政策、财政贴息等手段,加大对优势产业的扶持力度,实现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三要认真分析税源,进一步制定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决堵塞漏洞,清缴欠税,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也不收,该收的一分也不能少;严格依法治税,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要加强研究,进一步组织好非税收入。财政、国税、地税要密切合作,做到齐抓共管,其他各部门要积极支持财税部门做好财政税收工作。四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始终坚持“三保两支持”的原则,在保证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的情况下,量入为出,努力增加建设投入和各项事业发展支出;严格执行政策和纪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下半年停止购买公务用车;强化财政监管,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认真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核查和清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统筹兼顾,不断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在教育上,要以“普九”为重点,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推进“普九”进程。一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方筹措办学资金,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二要加强对滩头新田苗圃希望小学等建设项目的监管,把新田苗圃学校建出特色、办成样板,努力争取香港苗圃基金会对我县的投入和支持。三要围绕“两基”,巩固“普六”和“扫盲”成果,加强教学研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管理和办学质量。四要狠抓师德师风教育,弘扬修身立德、志存高远、为人师表的师德风范。

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要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计划生育水平。一要坚持不懈地落实“一放二扎”节育措施,努力提高“一放”率,切实做到应放尽放、应扎尽扎;二要进一步加大医学监护力度,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严格控制早婚早育,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三要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缴力度,完善管理办法,切实发挥好经济杠杆作用;四要广泛宣传和动员,深入落实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努力提高办证率;五要坚决落实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从严查处违法生育的公职人员。

在卫生工作上,要继续抓好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加强重点疫病疫情监测,严防重大疫情发生;抓好妇幼保健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水平;抓好县疾控中心和县医院国债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强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的监管;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宣传,做好前期准备;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要进一步扩大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覆盖面,积极探索工伤、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全力实现“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要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多方筹措资金,确保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城镇弱势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强救灾救济,积极为因灾、因病致贫的群众排忧解难,落实必要的救济措施。与此同时,要扩大就业渠道,加紧建立健全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就业信息平台,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待业大中专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就业空间。

在精神文明建设上,要坚持把改变城乡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县城“五大秩序”治理、机关环境美化作为重点,确定目标,落实责任,抓出成效;要深入开展反对封建迷信、消除愚昧和移风易俗的活动,坚决同赌博、大操大办等不良行为作斗争;要下决心治理整顿文化市场,规范网吧管理,达不到开办条件的,必须坚决取缔;要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以征集出版豆沙文史专集为契机,切实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精品;要认真贯彻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全县人民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的总任务、总目标而努力奋斗。

在十件实事的办理上,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并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确保县政府的承诺及时得到兑现。特别是还未落实的项目,要进一步分析原因,找准存在问题,制定落实的时间表,突出工作重点,使实事真正成实实在在需要及时办理的大事。与此同时,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关心群众疾苦,把握群众情绪,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装在心上,真心诚意地把为民造福的每一件事当作大事来做,把解决人民群众的眼前之需和致富之策结合起来,把帮困与排忧结合起来,把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当作自己份内的事来办,做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的事,做雪中送炭的事,进一步密切干群、政群关系。

(八)抓好环境资源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抓好环境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不仅可以有效利用现有资源,而且还能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此,一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确保全县耕地占补动态平衡。重点要做好落雁坳口社亩耕地复垦的报件工作,争取立项建设。要进一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基本农田保护。二要加强征地拆迁政策和法规的宣传,积极完善各项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确保所有在建项目和待建项目的顺利进行。三要认真开展非煤矿山执法检查,对无证开采、安全隐患严重的开采行为必须严格执法,坚决取缔。要综合分析研究全县采石场的规划布局,严格规范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四要切实加强各工程项目的环保检查和对生产企业的环保监测,严格环保执法,做到建设与环保、发展与保护有机统一,促进全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五要实施好万亩的退耕还林工程,抓紧兑现退耕还林的粮食和现金补助,抓好“天保”、“长防”和能源建设等工程项目的落实,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九)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的情况是好的,但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增加,不稳定因素增多,社会稳定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一要以《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加强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行政许可,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二要不断把打拐、追逃、缉毒等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取缔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大对门徒会等组织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校园周边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启动社会治安整体联防工程和无毒乡镇创建工作,为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三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继续做好工作。坚持每月排查社会热点问题,对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认真开展排查调处,千方百计把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问题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重大问题不出县。四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煤矿“三通一防”设施的检查,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加大对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力度,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安全;切实加强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厂矿企业,必须坚决停产整顿,决不姑息迁就。

(十)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