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8:54:1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审计结果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第一届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一)工会经费收入情况
1. 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计提共计万元;
2.工会经费存款利息收****万元。
第一届公司工会经费收入合计总额为*****万元。
(二)工会经费支出情况
1.上解经费支出*****万元。其中:
上解到定**公司工会****万元,上解到总工会***万
2.工会会员活动费支出****万元。其中:
(1)参加公司职工篮球比赛活动费用支出****万元;
(2)女职工“三八”购纪念品购置费用支出****万元;
(3)参加市公司职工羽毛球比赛活动费用支出*****万元。
3.工会业务费支出****万元。其中:
(1)工会办公费支出****万元;
(2)工会会议费支出***万元;
(3)工会订购书报费支出****万元;
(4)岗位竞赛活动费支出*****万元。
4.其他费用支出*****万元。其中:
(1)慰问退休职工支出*****万元;
(2)职工或职工家属丧葬费*****万元;
(3)慰问生病职工及家属营养品费用****万元。
第一届工会经费支出合计总额为*****万元。
(三)第一届工会经费结余*****万元,
截至目前工会经费滚动结*****万元。
二、工会经费审查意见和建议
通过对公司第一届工会经费的审查审计,审计组认为公司工会在工会经费管理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符合《工会法》、新《会计法》等相关规定。同时,坚持“收好、管好、用好”的原则,在办理收入、支出各项手续时较为规范合理,较好地执行了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同时,根据本次工会经费审查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会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发挥好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二是工会经费要更好地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做到收支相抵,适量结余。
为更好地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会经费要在充分讨论、论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基础上,编制详细的、可操作落实的预算,经上级工会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执行,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
(二)进一步发挥经费效益。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用足用好工会经费,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开展更加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
第二条审计对象
1、县直部门、单位分管经济、财务工作的副职拟提拔为正科级的;
2、乡镇主管经济、财政工作及其他履行经济职能的副职拟提拔为正科级的;
3、县直部门、单位所属有独立经济业务活动或直接履行经济职能的股级部门、单位的正职拟提拔为副科级的。
第三条审计的主要内容
1、县直部门、单位分管经济、财务工作的副职拟提拔为正科级的审计内容:(1)任期内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情况;(2)任期内负责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情况;(3)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物品登记、管理、使用情况;(4)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5)任期内遵守政纪、廉洁从政情况;(6)为领导提供经济决策及建议采纳结果情况;(7)本人主要经济责任和其他需要审计的情况。
2、乡镇主管经济、财政工作及其他履行经济职能的副职拟提拔为正科级的审计内容;(1)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情况。主要审计负责的预算内外资金收支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报收入、虚列支出,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2)税收收入情况。重点审计完税凭证,检查有无虚增税收问题;(3)任期内负责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情况;(4)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物品登记、管理、使用情况;(5)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6)任期内遵守政纪、廉洁从政情况;(7)为领导提供经济决策及建议采纳结果情况;(8)本人主要经济责任和其他需要审计的情况。
3、县直部门、单位所属有独立经济业务活动或直接履行经济职能的股级部门、单位的正职拟提拔为副科级的审计内容:(1)任期内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计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金、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问题,有无贪污、私分、侵占公有财物问题,有无违反规定发放资金、津贴、补贴和实物问题,有无违反规定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挥霍浪费问题;(2)任期内资产、负债情况。主要审计核实任职初、离职时部门、单位会计核算的各项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3)任期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管理情况;(4)代上级部门管理的各项基金、资金的收支、划转、管理及效益情况;(5)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物品登记、管理、使用情况;(6)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7)任期内遵守政纪、廉洁从政情况;(8)任期内经济决策执行情况;(9)本人主要经济责任和其他需要审计的情况。
第四条审计程序
拟提拔对象在县委组织部考察预告后,由县委组织部向县审计局下达书面委托书,县审计局组织对拟提拔对象进行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并在干部任前公示期限内向县委组织部提供审计结果报告,县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报告连同任前公示情况向县委报告。
第五条审计结果的运用
县委对拟提拔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和任前公示报告进行研究分析,不影响任职的,正式决定予以任命。如有与拟任职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的,视情况暂缓任命或取消任命,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各单位、乡镇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任职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干部本人要正确对待、积极配合,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5年9月某审计机关对B市市长此前3年半的经济责任实施审计(以下简称B市长审计),同步审计市本级2004年度财政决算。该项目查处各项问题违规问题占2004年度总收入百分比是:决算问题占33%、土地问题占37%涉及实物66万余平方米,涉嫌截留贪污税款、公款私存等问题520余万元多人受到党纪、政纪或刑事处罚。翻阅该项目档案资料,有以下四点情况:一是两项目合并归档,无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案卷仅有审计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财政决算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B市市长经济责任和市本级2004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决定书。二是审计组审计报告按照财政决算审计报告问题排列模式,归纳为隐瞒截留省级财政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其中插入某县财政将省拨专项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问题)、虚报项目骗取专项资金、应纳未纳入预算管理、应纳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以土地出让收益问题为主)、违规收费、违规减免税和开设税收过渡户、违规拖欠国土“两费”和出让土地、公司虚假注册资金,以及部门违规发票报销套现、虚开发票报销形成“小金库”、土地款等收入公款私存等11个问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则在此基础上反映了与市长经济责任相关问题。三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分为市长经济工作业绩、民主测评情况、个人遵纪情况、应承担经济责任问题及责任划分等4部分。主要引用B市GDP、规模工业实现利润、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纯收入等累计、年均增长量和速度等统计数据。对市长任期经营城市、解决就业、确保社会稳定、培植财源、改革财政管理制度,以及审计范围没有重大决策失误和损失浪费给予的肯定性评价。但事后B市发生社会稳定等问题。四是审计基本情况部分介绍了市长任职起始时间、负责、分管工作范围情况,和B市行政区划、机构设置、区域面积和人口、财力、财政供养人口等内容。缺少任期及各年度经济责任指标等背景情况。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如何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实体突出经济责任特色方面有三点思考。
思考一: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重要的法定审计程序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其他类型审计同步进行的项目合并归档,案卷无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情况有一定代表性,并有“审计机关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不利于保密”的说法。此外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无审计决定书,即便制作审计决定书,也加上限制词,如“关于某同志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财政(或财务)问题的审计决定书”。这些做法和说法不符合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的基本程序,影响了审计复核、报告处理和审计档案等后续程序及工作质量。
思考二: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要主题突出
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重要的审计实体,在规定要素、内容齐备前提下,应当围绕“个人任期经济责任”突出主题。
一、突出“任期经济责任”写实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协作和包容
国家审计应更关注政府绩效,而不仅仅是效益
一、当前困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
一是临时性与计划性矛盾。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造成了任务安排的临时性,了审计部门的计划性,审计力量的协调也是一个问题。由于审计任务的临时性、没有计划性,最明显的表现形式就是“先任后审”的逆程序作法,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办理了调任、转任、升迁的领导干部若发现了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给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督部门处理问题带来更大的难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流于形式,起不了监督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效果,给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资源配置不合理。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一般是挂靠同级审计部门,基层经济责任审计机构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平时审计部门既要完成审计署、审计厅等上级业务部门带全局性、战略性任务,还要对同级财政、财务收支实施监督。由于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人动频繁,离任审计对象较多,如领导换届,一次性的离任审计委托少则十来个、多则几十个,有的时间跨度较长,而审计部门力量较少,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计方法还多停留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老一套上,审计资料的连贯利用也不够,往往使离任审计工作人疲马乏、效率不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难于保证, 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
三是审计评价难。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评价就是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及所在单位的内控制度、管理情况等作出综合性评价。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体现,是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认定领导干部功过是非的主要依据,事关领导干部升降,由于具有其特殊性就显得更为重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但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评价体系,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审计人员也就无法对领导干部进行好坏评价。如何客观、准确、具体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事项进行评价,一直困扰着审计人员,特别是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的评价方面,缺乏一个较为系统的评价体系,没有量化界定,审计人员难以操作。
四是结果运用不透明。按照中央两办的规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抄送干部管理和纪检监察部门;审计机A关出具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不公开披露。至于干部管理和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在中央两办的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在组织部门任用时应提醒、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也不利于审计人员在群众监督下,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实施审计。
二、全面推进责任审计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首先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部门联动。严格按照中央两办《规定》,成立一个由党政有关领导参加,组织、人事、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布置、反馈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党委、政府要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模;干部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共同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名单,提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提交党委、政府批准, 纳入审计机关年度项目计划。组织部门严格应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做到不审计、不离任、不重用,审计结果,再决定人事去留。将“离任审计”的观念转变为“任职审计”的观念上来,积极推行“任中审计”有利于分解工作量,避免突击性,从而使得审计部门有充裕的时间来澄清,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
其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审计机构,选调和配备一批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以尽快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充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要切实保证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将经济责任审计所需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从多方面给审计工作尤其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必要的支持,为尽快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三,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性。分清什么可以评价,什么不可以评价,严格按照《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标准和中央两办的《规定》要求进行评价。具体做到:一、不属于规定审计范围之内的事项不予以评价。二、没有经过审计的事项不进行审计评价。主要指有的具体事项,虽属审计范围,但由于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没有涉及,如根据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工作、报告、述职报告等之类的资料等。三、没有足够的证据作支持的审计事项不予评价。四、评价尽可能用数字说明问题,从而来表达事实,进行评价,不可脱离数字这种表现形式去盲目评价。五、在评价中要注意分清工作和经济上的失误。是属于工作失误还是违法违纪行为,是集体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力求准确无误。六、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要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除了定期的业务培训以外,还要鼓励审计人员自学,定期开展审计工作经验交流,针对审计评价中出现的问题,采用典型案例等办法,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技能。
审计管理项目化的基本思路是用项目管理的方法和技术管理审计事务。审计项目管理分为审计项目确定和审计项目实施两大阶段,每个大的阶段又要划分为若干个小阶段。审计管理项目化的基本思路是把从审计项目确定、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审计项目后评价等过程都分别看作一个相对独立的子项目进行管理,并根据各个子项目的特点,设定不同的目标、要求、条件和标准,用项目管理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管理、控制和协调,用设定的目标、要求、条件和标准进行考评。
(一)审计项目的确定
审计项目确定是审计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之一,也是决定着能否出审计成果的关键所在,审计项目确定的好,则有可能出审计成果,审计项目确定的不好,则一定不会出好的审计成果。要确定好审计项目,最主要的考虑因素:一是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审计项目。通常情况下,审计关注的重点与党委、政府当年的工作重点有一定的滞后性,党委、政府列入当年的项目可能要到第二年才具备审计条件,这就要求审计机关要作好与政府的沟通协调工作,一方面要积极采取跟踪审计、审计调查等多种审计方式尽可能把党委、政府列入当年的项目尽可能当年实施审计,另一方面对暂时不具备审计条件的项目,密切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为第二年审计作好准备。二是审计项目的安排要有计划性、目的性、针对性。需要审计的项目很多,审计机关在安排审计项目时要有选择的安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相对集中每年安排一、二个行业,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三是根据各自审计机关的审计力量情况确定全年的审计项目任务。一定不能把审计任务定的太多,要留有余地。四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任务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事项确定审计项目,如果上级审计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事项较多,审计机关在确定自身审计任务时就要适当少一些。如果上级审计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事项较少,审计机关在确定自身审计任务时就要适当多一些。五是安排审计项目一定要早动手,深入地做好调查研究,同时最好要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
(二)审计项目任务分解
审计项目确定之后,要把确定的审计项目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实施的处、室、股等具体单位。审计项目任务分解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一是审计项目难易程序与具体承担审计项目单位审计人员的审计能力情况。如果审计项目特殊,如果审计机关人员不够,或者没有某些专业人员,也可在社会上聘请部分专业人员参加政府审计。二是根据审计项目的工作量及审计项目的时间要求配备审计人员。如果一个处室单位审计人员不能够满足需要的也可打室界限,在审计机关内整合审计人员,甚至在全社会整合审计资源。
审计项目落实到处、室、股等具体单位后,各具体单位可按照类似的方法把审计任务落实到具体人,使得每个审计人员都能做到目标、要求、责任明确,心中有数。
(三)审计项目计划
审计项目任务分解完成后,就要根据审计项目任务分解情况、审计项目的轻重缓急及有关方面对审计项目的要求,对审计项目进行计划安排,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计划制定的过程既是审计项目确定与审计项目任务分解情况的总结,也是再次落实审计任务的过程,是进一步征求处、室、股等具体单位意见与协调矛盾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工作,表面上简单,实际很复杂,需要协调的工作量很大,矛盾比较突出,所以工作一定要细。
(四)签订目标责任书
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机关与各有关处室股等具体审计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内容要具体,要具有可操作性。目标责任书应包括具体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进度、费用、质量等要求,不可操作、不能考评的项目最好不要写入目标责任书。
审计机关与各有关处室股等具体承担审计项目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后,各有关处室股等具体承担审计项目的单位可按照类似的方法把审计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并与每个审计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
(五)审计项目实施
审计项目的实施是审计项目管理的核心,为了把审计项目实施阶段的工作组织好,完成好,由于这一阶段的内容较多且较复杂,可以把这一阶段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把一个具体的审计项目分解成审计项目立项、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审计评价等阶段。对每一个审计项目的每一阶段和环节,都又可以作为一个子项目进行管理,在每一个阶段,或者说每一个子项目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和限定条件设定具体的要求和标准以及考评办法。
(六)审计项目的控制
审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审计机关要对审计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不断的控制,控制的主要目标是目标责任书签定的内容,重点要控制审计质量、审计进度、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审计成本控制情况等。审计项目控制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审计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把审计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适时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对整个审计过程实施动态管理。
(七)审计结果报告
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成果的集中体现,审计结果报告的形式除了审计报告外,还应对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注意从宏观政策制度层面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制度政策的意见与建议;对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同时要关注处理结果;在审计结果的报告方式上要尽可能扩大审计报告的公告范围,一般情况下审计结果应向全社会公告;在审计过程中要注意发现有价值的审计信息,要逐步改变就事论事的思维方式,要把就事论事与就事论理结合起来,使审计成果在更大的范围内发挥更大的作用。
(八)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整改,如果审计查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引不起重视,审计等于没有审计,甚至比没有审计更坏。审计机关每年对审计查出问题要进行归类整理,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机关要进行跟踪,要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并且要进一步的完善制度。如果被审计单位能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对审计查出问题能认真整改,并能从制度上进行完善,审计机构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表扬;如果被审计单位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不认真整改,审计机关可进行跟踪审计,也可将不执行审计决定和不认真整改的情况向有关方面报告,这要形成制度,要明确责任,要抓落实。
(九)审计项目后评价
审计项目后评价是对审计项目从审计项目确定、审计项目实施、审计项目考评等一系列过程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价的总称。审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目的是总结审计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在今后审计项目管理过程中不断改进审计项目管理工作。
二、审计管理项目化对改进和提高审计工作的启示
(一)审计管理项目化是进一步规范审计管理工作的需要,是审计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同时也是审计工作迈向规范化的必由之路。审计管理项目化对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最大限度的利用组织内外的审计资源、规范审计行为、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要尽可能的用系统的思想、协调的思想和逻辑思维的方式发现项目,把审计事务变成项目,把复杂问题分解成简单问题,把复杂项目分解成简单项目,按照项目管理的思路与方法,用项目管理的技术与手段管理审计项目。
(二)审计管理项目化可以最大限度的规范审计行为,使审计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内容、要求、手段、模式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工作的每一阶段、每一步、每一个环节都有标准和要求,都有不同的考核目标。要实施科学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必须机制、制度先行,要制定行之有效并且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审计规则,使得审计的全过程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从而确保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进一步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
(三)审计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分级负责,尽可能不要越级汇报,越级管理,更不要超范围行政。审计机关的行政权力是法律授予,没有法律授权的权力是无效的权力。各级审计机关在行使自己的权力时一定要按照职权范围进行依法行政,既不能越位,也不能不到位。审计机关的管理也应实行层级管理,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在审计机关内部管理过程中也同样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
(四)各级审计机关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要把审计机关的工作放在政府工作的大局中去考虑。政府作为一个大项目,各级审计机关是政府这个大项目中的子项目,子项目要服从和服务与大项目,在大项目的框架下进行工作。在审计机关内部也一样。审计机关的工作是一盘棋,在审计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也要识大体,顾大局。审计机关的工作是一个大系统,每个单位和部门是审计大系统中的小系统,所以小系统一定要服从大系统,在大系统的框架内工作,要服从大局的统一组织、计划和协调,不能各行其事。审计机关各部门对下也一样,部门下的单位和个人要在部门的大系统下开展工作,不得另行一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五)目前各级审计机关基本都存在着审计人员少与审计任务重的矛盾,要妥善解决这个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整合审计资源,优化审计资源的配置。在整合审计资源方面要不断的解放思想,不仅要整合审计机关内部的资源,同时也要整合社会审计资源,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作用。
(六)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质量意识、成本意识、效率意识、沟通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审计观,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用好手中的审计权力。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为做好审计工作,我们首先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各职能部门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立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监督、国资委、审计机关具体落实、各司其责、整体联动,以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作用,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果,沟通各部门之间掌握的信息资源,研究部署下阶段审计工作主导方针,按照“一盘棋”的整体工作思路,形成优势互补、信息资源共享的工作环境。
科学合理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和审计机关承受能力,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好各项统筹。一是加强项目计划管理。以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不足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处理好项目数量与质量关系,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解决不足,化解离任审计相对集中给审计部门带来的压力。二是加强审计对象安排。根据被审计单位资金运行状况及资产规模情况,制定分类别分级别管理办法,突出三个重点,即资金掌控大的单位且领导任职时间较长的,群众反映较大或有举报等线索的,工作成绩突出、拟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三是加强审计信息管理。积极研发具有信息存取、数据查询、统计浅析浅析等功能于一体的经济责任审计管理系统,将以往审计发现不足、倡议采纳情况及其他审计成果纳入其中,便于审前调查开展及审计成果浅析浅析运用。
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思路和方式策略。一是在审计思路上,应逐步完成从就账论账、查错纠弊到审查决策、规范管理、检查政策执行等方面的转变,充分体现被审计单位行业特色和对象特点。二是在审计方式上,要不断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行审计公示,在审计进点会议上公开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公开审计组成员和联络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接受舆论的监督。三是在审计策略上,要灵活运用多种策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固定资产审计相结合,审计查账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审计核查与个别谈话相结合,本级审计与延伸审计、后续审计相结合,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针对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困难、评价难度大、随意性较大的不足,应探索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和策略,划清现任责任与历史责任、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因素影响的界限,逐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客观公正、规范统一、稳妥谨慎、全面衡量的原则,可以尝试从以下指标入手:任期内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的执行能力,任期内完成经济指标的效果,财政财务收支中违规违纪不足应承担的责任,重大经济决策及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其保值增值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
注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和转化。一是审计成果应服务于内部规范管理,力求做到查出一个不足,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方漏洞。二是审计成果应服务反腐倡廉工作,对审计发现的违法乱纪典型不足和线索,一查到底,追究责任。
三是审计成果应服务干部培训和选拔。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纳入干部档案,作为考察评价的依据,同时将经济责任审计列入党校培训内容,提高领导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的水平。
编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范本。
一是规范审计工作依据,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成册,便于查找和学习。二是规范审计操作程序,对审前调查、实施方案、审前公告、入户审计、汇总取证、底稿编制、撰写报告、征求意见、出具报告、整改落实等流程作出明细规定。三是规范审计范围和内容,按乡镇、街道、委办局、事业、 企业,分类确定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四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策略,对领导干部任期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实施程序做出“规范、较规范、不规范”的评价;对财务报表真实性按真实程度做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的评价,对财务合法性按“合法、基本合法、有违法行为或严重违法行为”的评价等。五是规范责任界定,对存在的不足、引用的法律法规和界定的经济责任进行汇总归类,编印成参考对照表,使经济责任的界定得到了基本统一。六是规范相关文书格式,按乡镇、街道、委办局、事业、企业分类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文书写作格式,对不足分类和定性明确衡量标准,使审计报告、结果报告、审计专报等文书格式达到规范和统一。
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审计队伍建设是审计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法、技”建设,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加快综合业务知识更新;三是改善知识结构;四是逐步组建复合型审计组,使审计组的人员配备与高要求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相适应,从而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全面履行职责,近日,*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六个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
一是实行审计计划管理,突出任中审计。遵循“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实行动态管理,分级负责,由以离任审计为主转为以任中审计即任期内的例行审计为主,原则上做到“三年审一遍,一次审三年”。同时搞好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的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由党委组织部门统一下达,组织部门应根据领导干部任职情况、领导班子调整情况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提议,在每年年底前提出下年度审计计划,报同级党委审批同意后,向审计机关出具委托审计通知书。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完善审计方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确定审计重点,规范审计内容,完善审计方法。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致性、重要性和全面性的原则,依法做出审计评价,分清领导干部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意见》并分别对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县(市)区、乡(镇)长,市和县(市)区直党委、政府部门以及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进行了界定和规范,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决算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查处大案要案相结合。注意运用已有的审计资料,力争一次审计出多项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整体效率。
三是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监督工作的质量。建立审计公示和审计工作监督制度。审计机关要规范审计程序,科学制定审计方案,完善审计内容,客观公正地做出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时,要实行审务公开。严格实行审计工作责任制和审计过失追究制。要主动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案件。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认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对被审计单位拖延、推诿、阻碍审计实施或因审计手段限制难以查清的疑难问题,审计机关可视情况请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介入。建立审计决定跟踪落实制度。审计机关要对各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定期进行跟踪督查。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其执行,必要时可通报批评。对仍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报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
四是注重审计成果利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审计成果的利用采取以下方式: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机关对重点单位、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投资的审计结果,经当地党委、政府批准,可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告或通报,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主要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建立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审计结束后,实施审计的机关要及时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各级党委特别是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注意听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报,了解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并将审计结果作为评价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审计问责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应根据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存在的问题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提出处理处分建议,情节较轻的,组织部门会同审计机关与被审计人进行戒勉谈话;情节较重的,被审计对象本人在当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其所在单位不得评为好单位。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视其财政违法行为给予党政纪处分。
五是加强领导,搞好配合,完善协调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管干部和分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的作用。要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实行纪委、组织、审计等部门联合进点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和落实审计决定报告制度。
六是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各级审计机关要选调一批政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责任心的人员,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政治、经济理论和审计业务的培训工作,努力增强审计人员的监督意识和法律观念,不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和审计业务水平。(
一、审计执法主体的衔接
法律由谁来执行,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居于重要地位,确立执法主体及其权限是设定执法权的要害所在。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应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机关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中的主体地位和权限,但审计机关仍要注重执法主体的法律授权。比如,《条例》基本取消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罚款处罚,但《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对私设会计账簿,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等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或5000元以上5万元或10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基于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则无此规定。对于此类违法行为,《会计法》赋予了财政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审计机关能否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回顾审计执法的历史,由于初期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出于对审计执法效率的考虑,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在发现一些违法违纪问题时,有时会依据相关的财经法规直接处罚,而没有考虑审计执法主体资格的获得。这一点在新《税收征收治理法》实施前关于税款处罚的争执中集中得到了说明。
行政主体合法是行政合法的首要内容,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治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因而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再以金融审计为例,《商业银行法》第八章中多处规定,对金融违法行为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处罚。审计机关直接依据《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罚款种类和幅度进行处罚,就是越权行为。在新形势下,审计机关必须加强执法意识,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行使审计权力。《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审计机关公告、移送处理、检查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执法主体资格,《条例》第三十条就体现了这一精神。
二、审计处罚的法律适用
如何正确适用各种不同的法律规范,维护法制的调解统一是提高审计质量的要害。在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立法法》规定了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比如,“同位价的法律规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实施”。但有时同位价的法律也会有不一致之处,比如同是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拒绝、妨碍检查的,可给予5万元的罚款,但《条例》第二十一条对此类行为却没有赋予罚款权,那么针对这一行为,能否罚款?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适用规则,根据立法环境的变化和立法精神,就不应处以罚款。这一规则同样适用于《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该条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背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条例》却无此规定,而只规定了处分权,这些不一致之处,在《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过程中应该得到重视。
非凡法优于一般法是法律冲突时的又一适用规则。比如《行政处罚法》作为一般法,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时效是2年,而《税收征收治理法》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时效规定为5年。因此,对审计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追诉时效就是5年。再如,《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而《审计法》明确规定了审计程序,审计执法就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由于《审计法》规定的各种时限过长,对一些紧急事项显得有些繁琐。针对无行政处罚,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项目引入简易程序值得考虑。
三、审计报告的法律衔接
审计报告及相关文书在现有法律法规体系内如何衔接也值得研究。比如,根据2009年中央两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要求,审计机关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违背财经法规的问题应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向同级人民政府提交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由于文件规定与《审计法》并无冲突,因此,对同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审计机关既要依据《审计法》出具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又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署第6号令《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又以审计报告取代了审计意见书。
如何划分几种公文在内容和体式上的区别,也是一个实践中难以把握的问题。依据《审计法》出具的审计意见书(或审计报告)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在内容加以改进,抄送有关部门完全可以作为责任界定的法律依据。更值得注重的是,审计项目假如与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相重合,那么,对同一个被审计单位,则要出具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意见书(或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又要出具领导干部任期(或离任)的审计意见书(或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其繁琐更是降低了工作效率。因此,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也要注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
再如,在审计处罚过程中,审计机关以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代替了《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处罚告知程序。由于《行政处罚法》是一般法,《审计法》是非凡法,这就涉及到新法优于旧法和非凡法优于一般法两条适用规则不一致时如何解决的问题。总体上说,审计行为并不与立法精神相违背。但在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上,似有不完善之处。比如复议权利是在其后的审计决定中告知的,没有处罚前告知。审计报告对违法问题的社会公告,是否是一种比警告更严厉的处理处罚?是否应事前告知?被公告人如何享有行政、司法救济权?这些在审计法律体系构建过程中也应该得到重视。
四、与原有处罚规定的衔接
在《条例》实施过程中,如何做好与同时废止的《国务院关于违背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之间的衔接也十分重要。其中要非凡注重的一个重要的法规适用原则就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法律规范的溯及力是法律规范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法律规范只能对其生效后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起规范作用,不能要求人们遵守还没有制定的法律规范。一个单位和个人违背财政法规,其对后果的预测是根据当时的法律规范作出的。假如答应法律规范具有溯及性,人们就无法知道自己的哪些行为将要受到惩罚,也就没有了行动的自由,社会经济活动也就无法正常运转。法不溯及既往,《立法法》第八十四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仅此还不够,还要注重另一个重要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这是法律法规适用的惯例,比如《刑法》第十二条对此就有更加明确的规定。法不溯及既往和从旧兼从轻原则对于《条例》的正确实施十分重要。
在2009年审计工作中,审计机关查阅的一般是2009年或更早时期的账目。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出发,我们对2009年2月1日前发生的财政违法行为还不能完全放弃引用1987年《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比如在对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追究中,《条例》加大了处分的力度。假如《条例》关于对责任人处分的规定与《暂行规定》不一致,则只能是遵守“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依《暂行规定》或与《条例》相比中的较轻处分。再如罚款,《条例》基本没有赋予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行政单位财政违法行为的罚款权,那么对于2009年2月1日前发生的财政违法行为,我们从“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出发,就不能再适用《暂行规定》的条款,也就不能对行政单位进行罚款处罚。这样处罚才更符合当前公共财政体制的实际,符合《条例》的立法精神。
由于《条例》在这方面的规定没有《刑法》明确,因此这两条原则尤其值得我们在法律法规的过渡期中加以注重,以免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五、面对法律冲突时的选择
一、县级数字化审计平台的构建要素
构建县级审计机关数字化审计平台,虽然具有政策的推动优势和联网审计的硬件依托,但是,应该重视审计理念的创新和部门之间的协作。
1.建设数字化审计平台要创新审计理念。开展数字化审计平台建设一定要有超前的思维,要大胆探索创新,先人一拍,快人一步,选择有潜力、有实力的软件公司合作,这样才能使县一级的数字化审计平台在一定时期内不落后。
2.建设数字化审计平台要注重部门协作。建设数字化审计平台因涉及到诸多方面,如平台建设所需要的资金、被审计单位对有关审计专用传输系统软件的安装,以及财务、业务数据适时上传等诸多因素,因此,取得各方的共识与支持非常重要。射阳县审计局在数字化审计平台的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计算机联网审计工作的通知》,将联网审计系统建设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主要工作计划,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严格的工作要求,引起了各镇乡、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为顺利实施联网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建设数字化审计平台要立足实际运用。数字化审计平台建设要注意实际应用,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射阳县审计局现已建成的数字化审计平台主要由控制台、联网系统、客户端三大部分构成。
二、县级数字化审计平台的应用功能
县级审计机关数字化审计平台开发了多种实用的审计模块,提升了审计信息化数据应用水平和审计综合评价功能。
1.数据转换功能增强。实现了不同类型数据的自动采集转换。平台将财政业务、财务、乡镇、地税等不同类型的数据采集到数据仓库中,以只读用户的形式连接到被审计单位,由系统自动调用自动采集功能,生成可供审计人员在数字化审计平台中操作运用的审计数据。审计人员可以足不出户,适时采集到所需的财务、业务数据,并在审计平台上进行分析,大大缩短了数据采集的时间,提高了审计的工作效率。通过审计平台审计人员可以凭借现有的审计模型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问题,从而提升了现场审计、审计分析、重点筛查的效率。
2.数据分析功能增强。通过多维分析可以掌握被审计单位财务、业务的总体情况。分析总体情况,发现、锁定审计重点,一个多维模型包含多个分析步骤,用户只需要点击鼠标即可完成一个完整的分析思路。多维模型同时还支持多种图形显示,以直观方式显示分析结果。运用多维分析,可以实现全县财政、地税、部门等数据从宏观到微观、从横向到纵向的分析,为审计人员更好地缩小审计范围、锁定审计疑点提供强有力的帮助。
3.数据利用功能增强。基于标准的、规范的审计数据规划成果,分类研究建立了各类审计固化方法体系,从而使各类审计内容标准化和程序化,为开展数据式系统基础审计提供保障。通过平台中评价指标管理、评价模型管理、报表采集、科目对比分析、绩效评价等几大功能模块,自动汇总生成评价结果,实现了审计结果的量化考核。审计人员在现场审计之前,登录平台下载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及审前调查表等业务数据到自己的计算机中,根据评价系统已建立的审计模型进行审计分析,得出评价结果报告,根据结果报告,确定审计重点,现场审计核实,作出审计证据。系统根据审计人员的审计结果,自动对被审计对象打分,生成最终的量化考核结果。
三、县级数字化审计平台的后发优势
县级审计机关数字化审计平台需要不断完善方能适应不断发展得数字化时代。平台的发展对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具有十分强大的后发优势。
一是将采用数据全覆盖采集模式。为连接被审计的会计数据库,采集审计所需数据,并形成依照数据规划建设的审计数据库,同时解决审计人员分析海量、复杂结构的业务数据的问题,也为数字化审计平台在更多的领域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第二条县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以下简称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前期审计、概(预)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对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采购等单位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融资、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融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政府投融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四条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计经、财政、建设、规划、土地、国资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建设项目单位和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部门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做好审计监督工作。
第五条审计机关建设项目的审计管辖范围,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
第六条建设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市审计机关的要求和项目建设情况,可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对投资额在4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纳入审计项目计划,将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建设项目单位,并依法对建设项目实施前期审计、概(预)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第七条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必经审计。未经审计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竣工决算、不得办理资产交付和产权登记。
未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实行自查备案制度。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交工验收投入试运行或者试使用后3个月内,将自查结果报审计机关备案。审计机关对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发现自查结果不实的,应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
第八条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竣工决算审计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交工验收投入试运行或者试使用后3个月内,向审计机关提请竣工决算审计,并提交竣工决算审计所需的资料。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预留工程20%以上的尾款,待竣工决算审计后结算。
第九条审计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审计,应当明确审计组织方式。实施审计后,应当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依法需要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当作出审计决定。
审计机关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作出的审计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遵照执行。
第十条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或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第十一条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对审计机关送达的审计取证材料核对稿,应当及时组织核对,并于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审计机关,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第十二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应当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可以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的竣工决算审计的建设项目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向审计机关申请竣工决算审计的,由审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审计中发现不属于审计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审计机关应当向有关部门移送材料,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审计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建设项目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备案自查结果的,由审计机关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按建设项目总金额的0.5%和审减金额的15%收取费用,用于解决聘请社会专业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以及用于审计机关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所需的办公费用。
第十七条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明知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回避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三)索贿、受贿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不当利益的;
(四)隐瞒被审计单位财政违法行为的;
(五)、、的;
面临城区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强化***联社城区市场的竞争力,打造一支综合素养高、战斗力强的城区客户经理队伍,经联社党委研究决定,从各乡镇中选拔优秀客户经理到城区,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拔人数和条件
人数:8人
条件:现从事客户经理的员工。
二、选拔方式
采用考试加综合考评方式。考试成绩占50%,综合考评占50%。综合考评由人力资源部(10分)、业务发展与创新部(20分)、合规风险部(30分)、农村业务部(10分)、稽核审计部(20分)、客户经理所在信用社主任(10分)根据本条线对客户经理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分标准由各部门制定后交业务发展与创新部汇总。
三、选拔程序
(一)自愿报名。
(二)组织考试,由业务发展部、农村业务部、合规风险部、财务信息部、稽核审计部共同出题进行考试。试题统一交监事长处,由监事长指导纪检监察室、稽核审计部选题形成考试试卷。
(三)根据考试成绩,对排名靠前的客户经理按照1:2的比例进入综合考评,参考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考评。
四、组织领导
联社成立客户经理选拔工作小组。
组 长:***
成 员:人力资源部、业务发展与创新部、合规风险部、稽核审计部、纪检监察室、财务信息部、农村业务部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业务发展与创新部,小组长负责选拔全面工作,指导办公室做好选拔事宜,业务发展与创新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选拔工作的组织、联络、报告等工作。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0月26日。
考试时间:2018年10月28日上午9点。考试时间60分钟。
考试方式:线下闭卷考试。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监考人员和阅卷人员由监事长牵头,纪检监察室、稽核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实施。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阅卷,阅卷结果经监事长审核后立即下发。
六、开展综合考评
考试成绩确定后,由涉及考评的部门对进入进行综合考评的参考人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考试成绩汇总后形成报告。 各考评部门须在10月28日下午5点前将综合考评结果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考评成绩和考试成绩后,形成选拔报告。
七、人员确定
10月29日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报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研究决定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人员调动工作,稽核审计部做好相关人员的离任审计工作。
八、相关要求
(一)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本次客户经理选拔,是联社对全辖客户经理架构的一次重大战略调整,是面临当前城区激烈的竞争态势强化城区市场竞争力的重大举措,全体员工一定要认识到本次选拔是发展的需要、是改革的需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
(二)加强动员 积极参与。各信用社负责人要做好员工的动员工作,鼓励品行端正、能力突出、踏实上进的员工参与选拔,员工自身要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三)精心组织 严明纪律。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要切实履职做好相关工作,对选拔工作要做好充分准备,严格把关,具体组织者和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规范操作,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关键词: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 建设 作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我国与世界的经济体制逐渐接轨和融合,国内企业面临国内和国际竞争的双重压力,国内企业必须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来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内部审计作为一种客观独立的监督评价活动,能够帮助企业填补管理中的漏洞,使企业将注意力集中在提高企业效益上。因此,内部审计部门的约束有利于企业资产的增值保值和持续发展,也是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迫切需要。
内部审计是在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活动,评价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性、企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问题以及企业内部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企业内部审计的范围非常广泛,只要涉及企业经营活动的相关项目都在内部审计的范围内,其最大的特点是具有独立性,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有两层含义,一是内部审计人员工作具有独立性,不接受其他部门人员的指示,不受其他工作人员的威胁,内部审计人员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审计准则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评定。二是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只有实现这两个层面上的独立,企业内部审计才能顺利的进行。因此,内部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才能有效的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经营中的风险,实现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一)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体系是针对企业的专业管理制度建立的以风险防范和有效监管为目的控制体系,它主要针对内部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等要素进行的一个动态循环过程。企业的内部环境是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的基础,例如企业的文化、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的政策等。控制活动和风险评估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中具有密切的联系,控制活动建立在风险评估的结果之上,控制措施必须在风险评估的结果范围内,才能够降低企业经营活动的风险。除此之外,内部监督和信息与沟通也是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因素。
(二)内部审计有助于内部控制建设
一方面,完善内部审计机构有助于实现内控目标。完善内部审计机构是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内部审计机构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在规定的程序内完成审计工作,并根据审计结果为企业的内控建设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计报告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过程中发现内控建设漏洞,就会发挥其绝对权威性,将审计结果提交给有关部门,引起高层管理的重视,从而为完善内控建设提供保障。
另一方面,实现内控目标关系到内部审计职责。及时发现漏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漏洞产生,以确保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建设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目标。发现各种欺骗和舞弊行为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也是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责,与内部控制建设目标一致。审计工作重点是防微杜渐,及时发现企业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纠正,因此,认真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有利于确保内控目标的实现。
二、内部控制建设中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
在我国,大型企业由于企业制度和管理方面比较完善,企业内部机构设置相对比较合理,企业内部设置专门的审计机构,审计机构不受其他机构的控制,审计机构将审计结果直接上报董事会,保持强有力的独立性。但在大部分中小企业中,企业管理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内部机构的设置不健全,虽然很多机构和管理制度相对完善的企业很相似,但很多机构的职能划分不清晰,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缺乏保障,审计结果会受到其他部门的影响,审计质量也难以保证。因此,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功能被弱化,不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与完善。
(二)审计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内部审计人员不受其他部门人员的控制,内部审计工作完全依靠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因此,要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广泛涉及会计、统计、财务、计算机、法律、工程、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就目前来看,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的人才还很少,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普遍较低,缺乏精通会计、统计、财务、计算机、法律、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审计人员,大部分审计人员只精通一方面知识,或是只知道审计工作的基本知识,这是无法满足审计工作需要的,也难于提高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
(三)内部审计不受重视,监督理念落后
目前,内部审计工作在我国企业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的管理层,他们认为只有大企业才会专门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小企业没有必要进行内部审计。不仅管理层对内部审计漠视,在很多企业员工中也对内部审计存在敌视情绪。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大多数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不够,存在偏见,管理意识落后,认为内部审计就是为难他们,给他们找问题的,不能从长远大局认识到内部审计工作防微杜渐的作用,其根本目的是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防范风险,确保企业的资产能够保值增值,也就是说,内部审计工作最终也是服务于企业的一种活动。但在我国,很多企业目前对于审计部门的了解还处于较浅层面,对于企业的风险控制和有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对于企业的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意识还比较淡薄,对于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研究工作还有待加强。
三、强化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建设中作用的策略
(一)强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为了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机构只对审计委员会负责,以确保审计机构在企业中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内部运行环境。审计机构的工作是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审计委员会具有监督实施内部控制、协调内控审计的相关职责。内部审计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了更好的树立权威性,内部审计要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加强对业务流程的持续性监督,降低业务流程中违规操作的风险,同时也要加强在线审计和事中审计,对于各业务系统的的异常数据进行提取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再生。
(二)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对审计工作质量至关重要,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就必须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目前,审计范围在不断扩大,不仅局限于财务领域,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也需要审计部门的介入,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涉及的知识领域在不断扩大,只具备一种专业知识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需要,审计人员更需要全面发展。因此,企业要引进精通多种专业的人才,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审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拓展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审计人员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认真学习新知识,为提高企业的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努力。
(三)促进内部审计转型,进而推动内部控制建设
传统的内部审计主要是财务审计,侧重于查漏补缺,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日趋复杂,企业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内部审计的范围也在不断拓展。单一的财务审计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内部审计也将由传统的财务审计向风险审计和管理审计等转型。因此,企业在具体的审计实践中,通过内部控制测试评价找出内部控制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形成审计结果报告董事会,以便于有关部门整改,从而加强和推动了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有利于推进内部控制建设。随着内部审计的转型,监督类型也由传统的事后监督变成事前、事中的全程监督,使内部审计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内部审计在企业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四)发展评价咨询业务,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审计是通过专业的审计手段对企业的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适当性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给管理层,进而改进内部控制,提高企业价值。内部审计的评价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专项审计项目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另一种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它是在企业审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由领导层和员工共同合作完成对工作流程中的风险和控制进行评价,这种评价方式有利于加强工作人员对控制环境的认识,同时加强风险控制意识,更加凸显了内部审计的咨询评价服务职能,有利于内部审计的长远发展,也为企业资产安全与经济活动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