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8:54: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责任述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制度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两年来,为抓好财务管理,我注重在执行部队财经法规和标准制度上下功夫,落实了财务管理措施,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经费计划管理制度
营队的各项经费收支,严格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经费收支计划。伙食费管理做到月有计划,周有安排。
2、严格落实经费核算制度
营队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按要求组织经费核算。要求取得的原始发票必须要素齐全,由经手人、验收人、营领导签章后方可报销。对要素及手续不全的发票,不得作报销凭证。
3、严格落实现金管理制度
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坚决不允许私借、挪用公款和以“白条”抵现金。工资、津贴做到随到随发,确保安全。
4、严格落实实物验收和逐日消耗登记制度
对采购的各种主副食品,由专人认真验收登记,做到钱物相符,堵塞漏洞。
5、严格落实帐目公布制度
帐目公布是实行经济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营队贵重物品、经费粮秣节超,养猪种菜的投入和产出等情况在民主建设活动栏中予以按时公布,促进了财务管理的公证、公开。
6、严格落实财务交接制度
当司务长因工作需要调离时,认真办事交接手续,对所管理的文件资料、帐簿、凭证、贵重物品、库存现金等都认真清理,并编制交接清单进行交接。
二、狠抓监督,完善单位内控机制
在对待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上,不仅仅停留在“要求了”、“检查了”、“督导了”,而是经常抓、抓经常,深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从而增强检查的威慑力和监督的约束力。
1、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委对财务工作的领导。经费安排等重要的财务事项,由党委集体决策,严禁领导者个人说了算。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规定100元以上的花费必须由党委会讨论决定。每季度召开一次理财专题分析会,查找问题,布置下步工作。在平常的经费审核中,坚持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四个不批”,即:开支不符合要求的不批,发票不符合要求的不批,超出规定的不批,手续不全的不批。从而较好地避免了假公济私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2、发扬民主监督
军人大会选举产生的经济民主组是对经济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监督的重要形式。经济民主组坚持每周订食谱,每月检查一次账目,每月召开一次民主会(主要是通报账目检查情况,征求群众对财务工作的意见等)。每月5日前督促司务长公布账目,定期对库存实物和公用物资进行清查,全程参与和监督单位的经济活动,使之形成制度坚持下去。还建立《经济民主组活动登记本》,详细记录每次活动情况。
三、各项经费收支明确,使用效益明显
两年来,共有大项经费开支2项,其中有:窗帘4500元、音响3000元。
预算外收入120__元,支出7500元,分别用于伙食改善和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
营队物质文化生活共投入1万余元。
____年9月底账面可动用“家底”经费为____*元,“家底”积累呈遂年递增,递增基数符合上级要求的“家底”标准基数,无任何超支挂账现象。
四、本人经济状况小结
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坚持“以廉为本”的原则,不拿不占单位及所属人员一分一毫。特别在入党、提干、考学、选改士官、干部提升等重大关键问题上,坚持不喝请酒、不收送礼。
我月收入1660元,家属月收入760余元,现有存款30000余元。
关键词:审计;经济责任;调查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的技术方法就是指在审计过程中,为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手段和技术的总称。在审计过程中,除了账目检查、实物盘点、汇总分析等技术方法的运用外,单位内、外调查方法的使用对经济责任审计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通过调查方法的运用,可以围绕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评价及审计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一般常用的调查方法主要有民主测评法、个别座谈法、公示咨询法、走访调查法、重要关联业务及资金调查法。
1民主测评法
民主测评法是指由审计组长和干部、纪检人员组成的谈话测评组,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验和考评的一种技术方法。测评的时机一般选择在向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意图、审计对象个人履行经济责任述职之后进行。测评一般由被审计单位负责召集,参加测评人员采用无记名分别填票的方式进行。参加测评的人员,一般包括:班子成员、机关干部等。根据参加测评的人员数量和类型,可采取一次性测评和分层次测评两种方式。测评前应向参加测评人员说明审计目的、测评内容和测评要求。测评内容以被审计对象定性评价指标为主,主要包括:能力素质、制度建设、廉洁自律、检查监督等方面。测评结果由审计组两人以上成员共同统计,作为审计组参考依据。测评反映被审计对象有严重问题的,应及时向审计组反馈。
2个别座谈法
个别座谈法,是指由审计组长和干部、纪检人员组成的谈话测评组,单独听取和了解有关人员对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见和看法,获取和掌握被审计对象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的一种技术方法。个别座谈前应向参加座谈的人员讲明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目的和要求。个别座谈的对象主要包括: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班子成员;与管钱管物有直接关系的部门领导、人员;纪检、审计部门人员。对一些有疑点的问题,一时在谈话中又不能确切掌握的,可适当选择离退休等人员进行谈话。个别座谈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对象当家理财的能力素质情况;科学民主决策情况;贯彻财经方针政策情况;事业建设成效情况;监督管理财经工作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个别谈话时一般要以二对一的方式进行,不宜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谈话时要注意策略,讲究方式,做好引导工作,最好以探讨、交流的形式进行,同时要快速、准确记录关键问题,对座谈情况和座谈提供的问题,要据实详细记载,不得漏记和改动反映的事实和座谈结论,最后要由谈话人在谈话记录上签字以免对关键问题翻供,为了切实规避风险,谈话时可使用录音。在电话询问、谈话时,要使用免提键或录音,要有二人以上收听,对电话内容进行记录后,由收听人核对后签字作为审计的原始依据。座谈结果或审计发现的线索,经审计查实后作为审计证据,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形成审计结论。
3公示咨询法
公示咨询法就是审计组进入被对象所在单位后,组织召开会议,听取被审对象述职后,采取审计相关信息,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提出审计重点内容,明确举报要求等一系列的措施,以此来收集被审计对象的负有经济责任期间履行职责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对署名举报的信件或电话必须认真对待,对提出的总是要详细核实,认真检查,彻底落实后给予举报人明确答复;对于匿名举报的信件或电话也要查清事实,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根据性质进行相关处理,对于举报事实不清或有误解的要在适当的公众场合予以澄清,以变通的方式答复匿名举报人。
4走访调查法
走访调查法是根据被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具体情况,以咨询的身份对相关单位进行座谈咨询,相关单位主要包括开户银行、有经济往来的银行、长期合作的单位、上级部门、下属单位。走访调查前首先要在被审对象所在单位收集相关资料,对资料中涉及的单位进行走访了解,对相关资料进行查阅核对。对一些外地单位可采用函调的形式收集审计资料。对于要走访座谈的单位应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情况谨慎确定,既要查清事实,又不能给被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
5重要关联业务及资金调查法
关键词:经济责任制考核 绩效考核 人性假设 合理整合 创新实践
经济体制改革把企业推向市场,竞争加剧了企业兴亡代谢推动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促使企业内部管理的不断创新。就企业内部考核制度而言,由计划经济时代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向企业内部绩效考核转化。许多企业通过推进绩效管理,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增加了新的收益,也大大强化了企业内部管理,体现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旺盛的生命力。然而,也有许多企业推行绩效考核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导致企业管理走下坡路。
究其原因一是:社会环境和人们思想意识的影响。改革开放使人的思想意识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诸如襟怀坦白、公正不阿、大公无私、克己奉公此类思想观念淡化。另一方面企业精神、文化建设得不到加强,使人的素质参差不齐,员工信仰和志向不统一。滋生了一些投机取巧、见风使舵、自私自利、阿谀奉承的思想意识。在这样的思想氛围下,推行企业绩效考核,其结果只能是“负给力”。二是:传统的管理观念影响。计划经济几十年的经济责任制,推动着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一代人的思想观念。企业干部员工思想上责、权、利相结合、经济与责任挂钩、以数据说话、体现多劳多得的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已经根深蒂固。传统的管理思想意识影响了人们对绩效考核制度理解和接受。认为绩效考核相对缺乏实际指标,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在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基础上推行绩效考核是多此一举、适得其反。三是:企业在用人上任人唯亲,考核绩效没有真正作为员工调岗、薪酬待遇、奖金分配的依据,最终导致企业内部组织考核失败。
绩效考核与经济责任制考核都是企业内部不可缺的管理制度,目的都可以对企业干部、员工工作质量、绩效进行客观实际的作出组织评价,为组织内部人事任用、薪酬调整、奖金分配提供客观事实依据,从而最大程度激发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管理制度。绩效考核与经济责任制考核不同的是,绩效考核更系统宏观,更注重以人为本。经济责任制则重指标实现结果,相对绩效考核重控制轻管理。
笔者认为企业推行内部考核解决上述存在问题,首先必须建立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的群众基础,建立高度统一的企业文化,才能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客观真实性、考核结果才能作为组织内部人事任用、薪酬调整、奖金分配的客观事实依据,才能真正激励广大干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广大干部员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高度统一的企业文化是企业有效推行内部考核的灵魂。
其次,企业考核制度要依据制度本身不同的管理指导思想,结合客观存在的企业内部不同群体来落实考核,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内部考核制度的效能。绩效考核管理指导思想是美国管理学思想家麦格雷戈《企业的人性面》中提出的人性假设与管理方式理论中的“人性善” ―Y理论。认为人们有积极的工作源动力,他们不厌恶工作,激励在需求的每一个层次上都能起到作用。绩效考核在形式上按照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次来划分,围绕企业总体目标分解每层次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和目标。在一定的阶段对其各层的绩效通过统一的方法进行自评、互评、上下测评来评定组织内部某人和部门的绩效。关注的是组织指标和个人的绩效、努力程度和工作态度,顾客满意度、协作、服务、创新等指标(软指标较多)。特点是系统性、主观性、可变性较强,侧重工作过程的考察。企业干部、管理群体往往个人需求和愿景实现程度相比一线员工高,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普遍比一线员工强,属“人性善”群体。根据他们人性趋向、工作性质以及指标体系分析,采用绩效考核从制度本身指导思想上和考核形式上更切合。
经济责任制考核指导思想则是麦格雷戈《企业的人性面》中提出的人性假设与管理方式理论中的“人性恶” ―Y理论:认为人本性懒惰,厌恶工作,激励最有效的只能是在人的经济需求和安全上起作用。经济责任制考核是围绕企业总体目标,按照各部门在完成总体目标过程中的职能采用“包、保、核”的方式,确定其部门的工作、质量、技术指标及相应的经济责任,在一定阶段对照指标进行考核。指标关注的是个人和组织的产量、质量、消耗、销量等经济技术指标(硬指标较多)。特点是专业性、客观性、指标性较强,侧重工作结果考核。一线员工往往认为自己在企业需求和愿景难以实现,相对消极被动,属“人性恶”群体。他们的工作性质是执行既定的工艺生产过程,控制实现核定成本、质量、产量等指标,追求更高的经济收入。根据一线员工人性趋向、工作性质以及指标体系分析,采用经济责任制考核从制度本身指导思想上和考核形式上更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再次,积极开展培训教育,对干部管理群体实施绩效考核,做一线员工履行考核的榜样。一方面要使干部管理群体首先转变传统的观念理解接受绩效考核的优势和目的,另一方面通过培训让干部管理群体掌握绩效考核这系统工作的方法和措施,认识自己职责任务以及与目标的绩效关系。对生产部门、一线员工实施经济责任制考核,要加强沟通、反馈意识,加强过程控制方面的培训教育。通过培训教育使全体员工认识不同考核制度的优势和相对不足,明确互补途径。使全体干部员工逐步转变传统观念。
做好两种制度的合理整合。企业任何一项创新,都需要适度考虑平衡。特别是管理制度的创新,关系到企业每个干部员工以及企业利益,干部员工是制度落实的主体。不但要求人的主观上要有统一的认识,在制度形式上也要切实可行。经济责任制考核历经几十年有它的现实意义,无论是在人们的思想意识还是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绝不能彻底毁灭,更需要的是在逐步继承的去建立一项新的制度实现转变。绩效考核制度根植于传统的经济责制度,相比经济责任制更宏观系统,注重以人为本,重视员工的发展,在组织目标完成的同时实现员工个人价值和职业规划,更好的解决多元目标问题,使员工、团队和企业目标一致,落实得好是员工和企业“双赢”的强效制度。
按照不同的职能群体分别落实绩效考核与经济责任制考核实现合理整合,在职能科室要做好岗位优化工作。对职能科室要建立岗位述职机制,企业内部各个职能科室通过岗位述职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目标任务,解决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现象,明晰岗位职责、任务目标,做到逐级分解建立层级明确的绩效责任和考核关系。
丰富绩效指标,特别需要加强绩效考核硬性指标的制订,结合分解工作目标统计历史数据测算平均先进指标。诸如完成工作及时性、服务到位性、工作完成率、工作无效率等都可以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用数据来衡量。绩效考核在指标制订上要借鉴经济责任制形式,尽量采取量化指标,尽可能通过指标反应优、良、中、差,有利于克服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结果。对经济责任制考核要加强指标偏差原因分析、过程控制、措施方法沟通等指导管理性工作,借鉴绩效考核中的反馈、公布、沟通方式加强精神激励。对经济责任制考核而言,要加强服务,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避免员工逆反心理,与员工建立共同目标责任体系,逐步使经济责任制考核从重结果转化到重过程控制方面来。通过绩效考核完善指标,经济责任制考核加强指标偏差原因分析反馈、过程控制、措施方法沟通及加强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来实现两种考核制度的优势互补。
综合上述企业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使考核建立公正、奉公、求实的群众基础上,取得广大干部员工的支持和信任。并通过企业内部客观存在的不同的群体分别采取不同管理指导思想的绩效考核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更有利于两种考核制度的有机结合。使广大干部员工在两种不同制度的对比实践中转变观念,同时实现绩效考核与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优势互补。使企业内部考核实现不断创新、实践、再创新、再实践的循环,从而不断完善。真正使内部考核成为企业竞争和发展的动力源泉。
参考文献:
[1]作者邱志兵.国有企业中的绩效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研究.山东.经济生活文摘.2012(8)
[2]作者邓振伟.浅谈绩效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的统一.《现代企业教育》.2008年.第13期
一、审前调查内容
1、机构设置和职能情况。部门机构设置、具体职能、人员编制,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和各自的分管单位,以及内部控制制度,下属单位的分布结构;
2、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核算体制情况;
3、重大经济决策和投资项目情况;
4、上级部门对其制定的各项经济考核指标和执行、完成情况;
5、以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6、其他需了解的情况,包括走访区纪检、组织、等部门,了解与被审计对象有关的情况。
根据审前调查情况,由审计组长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起草、送达审计通知书。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计划时间,一般为2个月。
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审计工作目标、审计方式、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内容与重点、审计组织与分工、审计工作要求等。
二、审计范围
(一)审计的时间范围
经济责任审计,凡任期超过二年的,均以最近二年为重点。
(二)审计的对象范围
按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环节和方式以及担负的直接经济责任和间接经济责任的相关程度划分为必审、抽审和延伸审计调查三个层次。部门职能机构、职能单位、下属一级单位、全资投资单位、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拨款单位以及担任法人单位为必审单位;一级以下单位和控股、参股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审和延伸审计调查。
1、部门职能机构、职能单位必须由区审计局实施审计,其他可由区审计局与内部审计部门共同操作实施,企业审计可由部门委托区审计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实施;
2、抽审单位的面,不得少于30%。
(三)审计的内容范围
1.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目标(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各项财政财务指标。
(2)预算执行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情况。主要审计:执行政府财政预算和国家财政法规情况;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真实、合法、完整性;预算外资金及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情况;财政资金拨付和缴纳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落实情况等。
(3)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包括重大的对外投资、基本建设、招商引资、企、事业改革、改组、改制,有关经济管理措施及制度建设等。
(4)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2.审计的具体内容是:
(1)主要经济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2)预算(包括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
(4)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专项专用,有无挤占、挪用和转移,使用效果如何;
(5)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
(6)债权债务情况;
(7)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对重大的经济活动和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银行开户情况,有无多头开户逃避财政监控现象,是否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和标准,及时足额解缴,有无截留挪用、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是否按规定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收据,有无使用自制自购发票进行收费;各项支出是否按预算进行安排和管理,有无乱支滥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私设账外账;
(8)重大经济决策、实施和效益情况;
(9)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10)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审计实施要求
(一)审计实施阶段
1、召开审计进点会。
2、现场审计。按审计实施方案制定的审计目标和要求实施审计。
3、收集、整理审计证据,完成审计取证,撰写审计日记。
4、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5、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核实审计情况。
(二)审计报告阶段
1、审计组成员按审计分工对相关审计事项提出评价意见(或单篇审计报告),对查出的重大问题须明确领导干部应负有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组长对照审计工作方案,在进行复核和综合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形成审计报告(初稿),经审计组集体讨论后,提交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然后提交局法规信息科和局分管领导审核。
2、经局法规信息科和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的审计报告(初稿),应根据其审计事项重要性程度,确定是否提交局重大审计事项审定会议审议。审计组组长在完成以上程序后,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及时征求被领导干部的意见。
3、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审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4、审计组在认真研究、核实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是否采纳回复意见的书面说明,并完成审计报告(修改稿)。
5、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修改稿)、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意见、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
6、审计组长在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代拟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涉及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经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法规信息科复核。
7、审计机关领导审定鉴发审计报告等审计文书。
(三)审计结束阶段
1、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区人民政府,抄送区委组织部、区纪监委等有关部门。
2、审计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有关审计整改情况的回复材料。
3、审计组将全部审计资料按照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四、审计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审计评价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描述审计结果、写实的方式进行;既要大胆披露被审计单位出现的违纪问题,阐明被审计对象应负的责任,又要全面客观地评价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业绩。具体来讲,一是审计评价要在审计的事项范围内,围绕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相关的重要经济事项来进行评价,以审计认定的具体的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二是在综合看待整体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如实指出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使审计评价既反映审计的总体面貌,又容易使被审计对象接受,也便于审计成果的运用,使组织部门尽可能全面的了解干部;三是审什么评什么,对未经审计和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予评价,规避审计风险。具体评价内容:
1、经济责任范围内各项经济指标(责任目标)完成的真实性评价;
2、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评价;选用定量法和定性法,运用账内审查、账外调查结果进行评价;
3、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性、民主性、效益性的评价;选用定性法和测试法,通过鉴定和效益分析进行评价;
4、遵守财经法规和有关廉政规定情况的评价,将定量法和定性法结合起来,运用计算分析进行评价。此项评价内容不作必须评价的内容,但若审计发现问题,则应如实评价(但如果有举报,而经审计核实并未发现问题的,也应根据审计核实结果如实评价);
5、履行经济责任的综合评价。通过综合具体审计事项的评价,得出结论性的评价。
五、审计公文及要求
1、公文形式:分为审前调查通知书、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另可根据需要,出具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等审计公文。
2、审计报告必须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3、审计报告格式要求:
(1)基本情况:被审计对象任职期,主管和分管工作;部门机构设置、下属单位分布结构;审计方式方法,已审计单位,包括委托审计单位、抽审单位和审计调查单位;
(2)审计结果:审计期限内的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国有及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
(3)审计评价:(详见第四部分内容);
(4)审计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责任界定:对问题定性要准确,表达要清晰,运用法规要正确,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
(5)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所提建议要避免格式化、类同式,力求有深度,立意要高,具有可操作性。
六、有关注意事项
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层次高、难度大,审计人员需认真对待。
2、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广,要把重点放在审计操作阶段,尽量减少前后准备阶段和后期资料整理、拟写报告、征求意见的时间。
3、经济责任审计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以审计调查等方法为补充,注重审计资料的积累,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为了调查目前我国各普通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情况,笔者向教育部属76所高校以及部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较好的地方院校发放了调查问卷。本问卷共发放了91份,收回有效问卷54份,回收率为59%。本调查问卷得到了各高校的支持和配合,其中综合类高校占69%,文科类占11%,理科类占13%,医学类占近7%。问卷调查结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比较一致,主要为院系主要行政负责人(94%)、机关部处主要负责人(93%)、校办产业主要负责人(85%)、后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94%)、附属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80%),个别高校还认为只要是处级领导干部都需要审计。审计内容上,98%以上的高校认为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及廉洁自律责任方面是必须包含在内的,也有17%的高校认为教学科研等方面应该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类型和方式 超过半数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类型以离任审计为主,仅有9%的高校为任期审计,36%的高校将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相结合。审计方式以先离后审的方式为主,仅有11.4%的高校采取先审后离的方式,8.6%的高校采取先审后离和先离后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 目前,各高校主要是由学校的组织部门委托,31%高校的委托部门还包括学校的产业集团、后勤集团、科技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96%的高校有委托部门的书面委托书。
(四)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定 目前,2/3左右的高校在中层干部任职时没有书面的任职责任书。即便在有书面任职责任书的高校中,也有60%的高校对中层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没有明确规定。
(五)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 目前各高校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建设方面做的较好,89%的高校单独制定了相关文件并以校发文的形式全校发放执行;7%的高校以审计机构发文形式发放执行;将近5%的高校没有单独制定相关文件,只是参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执行。
(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 目前,各高校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超过50%的高校没有公开审计结果,仅有4%高校的经济审计结果全部公开,44%的高校则根据不同范围公开不同的内容。审计的效果也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仅有26%的高校认为经济责任审计达到了应有的效果,65%的高校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只是部分达到了应有的效果,9%的高校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结合上述调查问卷的结果和目前我国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情况,归纳起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难点:
(一)审计评价困难 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目前,大部份高校的中层领导干部任职时没有明确的任期经济责任,学校对于领导干部任期内应负的责任、任期目标、考核标准等都没有给出科学、明确的界定。此外,在高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机关部处、院(系、所、中心)、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不同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侧重点不同,因此有针对性的评价也相对困难。
(二)审计程序单一 根据调查问卷显示,目前各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是以离任审计为主,且采取先离后审的方式。因此,在审计过程中,一方面出现了配合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因为被审计对象己离岗,而继任领导又因为不了解情况或者认为与自己无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效的配合,使审计工作陷于被动;另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好处理,审计结论难以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三)尚未建立完整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从调查问卷的情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已广泛开展并成为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考察所需要履行的一个步骤。但是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主要关注被审计对象有无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失误,有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还没有从审计报告中挖据有利于干部考察任用的其它信息,审计成果也没有成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资料部管理部门所重视。此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仅向委托部门、主管领导等报告,并未向广大师生员工公布,甚至在被审计领导干部单位内部也未公开,广大师生员工并不了解审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完成了哪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在干部任免之后,审计报告被搁置、遗忘,造成了审计成果一次性利用的弊端,有悖于经济责任审计真正的目的。
(四)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不够,学校部分领导干部、群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识尚不到位,特别是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对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识不够全面。因此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支持与配合不够,对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不够重视。
(五)审计人员较少与任务繁重的矛盾突出 由于学校批量任免、调动,集中开展审计,审计任务重与审计人员不足的矛盾表现得十分突出,直接影响到审计的效果。突击性审计往往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并且有的责任人任职时间较长,由于审计力量有限等原因,短时间内很难将其经济问题查清、查透,从而导致审计缺乏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了审计质量。
三、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以下对策:
(一)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对于学校没有明确规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界定,即:依法行政的责任、规范管理的责任、创造效益的责任。在这三个方面中,依法行政是基础,规范管理是手段,创造效益是目的。(1)依法行政的责任。作为组织的负责人,必须带领所在的组织,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逾越这个范围。对于所在组织的行为的合法性,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2)规范管理的责任。作为组织的负责人。需要使其组织在一个有效的秩序下运行,其本人也必须受这个秩序的约束。那么,这个秩序是否建立,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得到有效运行,就构成了领导者在规范管理方面的责任。(3)创造效益的责任。创造效益是一个组织的目标;既包括已经创造的效益,也包括拓展的未来效益空间,是过去与未来的兼顾;既包括经济效益,也包括社会效益,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结合。
(二)灵活运用先审后离和先离后审的审计程序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是全方位、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片面强调先审后离而忽视先离后审,有悖于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的初衷,很难涵盖经济责任审计中各种复杂的情况,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既包括先审后离,又包括先离后审,这两种方式都是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实施审计的有效方法。在正常的领导干部换届和现有的审计力量前提下,力争做到逢换届必审,同时又要适量安排任中审计,将“换届审计”与“任中审计”结合起来。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1)逐步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为了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和转化,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效果,建议各高校可以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逐步试行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置于广大师生的监督之下,努力建立“四个公开”的制度:一是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公开;二是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公开;三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公开;四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公开。(2)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行每审完一个,将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分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与此同时,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实行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连接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信息网络体系。
(四)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力度 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可以由学校的审计和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编印经济责任审计册子,将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有关规定、被审计单位需要提供的支持与配合等内容包含在内。审计部门应与学校的组织、人事等部门相互配合,力争将经济责任审计册子列入到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和诫勉程序中去,努力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发挥教育和防范的作用方面取得新突破。
(五)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内部审计人员是主体。所以审计人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不断提升自己的整体素质。(1)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审计人员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保持廉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使用职业判断;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2)端正自身态度。审计人员必须将不断改进工作的精神带入所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把自己的身份看作是被审计单位的支持者或顾问。(3)自学。审计人员应提高自学意识,使自己在不断学习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进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关键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
一、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主要业务部门的负责人、企业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对所在企业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履行的职责、义务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活动。包括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从源头上对腐败进行预防及治理,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促进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审计缺乏计划性,项目开展相对滞后。因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大都开展于领导离职或提任之后,审计部门临时受托开展业务,没有真正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整个任职期间,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审计部门只是走形式的一种现象,难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效率和效果, 起不到监督作用, 也不能效地评价领导干部, 达不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2.审计缺乏独立性。顾名思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就是由内审部门开展的一项审计工作,审计部只是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被审对象则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从层次上来说,缺乏独立性。又由于审计部门人员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相互都比较熟悉,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企业内部复杂人际关系的影响。也可能因为自身利益的原因,他们还要与其它部门交道,或需要求人办事,这其中就可能包括被审计单位,这也很容易使审计人员产生麻痹思想而简化了相关程序, 对企业已发生的变化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形成思维定势,影响审计的效果。
3.审计缺乏联动性。内部审计业务一般是由审计部门独立完成,而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也相对单一。虽然有的集团公司将审计与纪检监察合为一个部门,但在开展业务时仍然是各负其责、各施其职,且与审计涉及的组织、人事、管理、等部门之间也缺乏联动,所以在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任务的实施、审计报告审查、审计结果落实、审计问题的处罚等问题上缺乏交流与沟通,使经济责任审计失去意义。
4.审计信息片面或失真。一是从已审计过的离任领导来看,一般任职的期限长,少则三五年,多则十几年,涉及的会计资料繁多、财务人员更换频繁,对以往的经济事项不了解,加之审计工作量大,审计工作时间短,所以我们在审查时多以近三年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作为审计的重点进行关注,而对以往年度只作为审查事项需要追溯时的抽查范围,不会详细审计。二是历届领导离任后,都会涌现一些由于厉害关系而阿谀奉承或恶意诽谤的评价,所以对领导的测评表上的分数就显得不是尤其重要。这样做就容易使任期内的经济业务事项得不到全面的、彻底的审查,而是“蜻蜓点水”,影响审计质量。
5.审计业务开展受限。一是新领导接任后,他认为前任领导已经调离,再对他进行审计只不过是履行一种程序,意义不大;如果离任者升迁,职位高于现任领导,审出问题可能对自己不利,所以不会主动积极地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二是被审计者认为自己已经升迁,审计只不过是走走过场,审好审坏都没多大关系;或是离任者被调离时本身就存在着各种不好的情绪,所以就更不愿意配合审计人员的调查工作,使审计业务开展受限。
6.审计评价不尽详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后, 通过对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经济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及遵守财经纪律等情况的审核, 能够比较客观公正地评价经济责任人的经营实绩。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被审领导离职或提任后,可能已成为审计部门负责人或更高层次的领导,也可能由于被审领导与审计人员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人际关系,致使审计人员在做出审计评价时只谈优点,不提缺点,或夸大业绩,缩小问题。不能为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时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7.审计人员对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识有待转变。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开展于领导离任以后,所以不少的审计人员存在着可审可不审的意识,他们认为领导已经离任,时局已成定势,经济责任审计只不过是做形式,走过场,审与不审都一个样。所以在这种心理前提下进行的审计难以发挥审计作用。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对策
1.加强审计的计划性。人事部门在对拟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考察期间,审计部门则应介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被审领导离任之前,做出合理、有效、真实的审核评价意见。切实避免出现“事前不见,事中不靠边,事后瞪起眼”,充当事后诸葛亮,提供一些时过境迁,只能警示后人的“马后炮”审计报告。
2.改善审计环境,增强审计独立性。一是改变内审部门与被审对象之间的隶属关系,将内审部门设在更高一级的层次,直接在集团公司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增强审计独立性。二是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实行以外部审计为主,内审配合的方式。外部审计的优点是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不存在行政上的依附关系,不需看领导的眼色行事,只需对国家、社会和法律负责,因而可以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强制性、权威性和公证作用。内审的优点是审计人员对本单位业务、流程熟悉,能保障审计业务少走弯路,增强时效性。
3.建立联审制度。内部经济责任联审制度是指由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法律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共同组成审计小组,开展审计业务的一种制度。建立联审制度,不仅可以避免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的现象,还可以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群策群力,共同探讨,促进审计意见的落实和整改等,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4.推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指企业内管干部任职期间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实行年薪制及股权激励机制的企业(包括试点企业)在任期内奖励兑现前的审计、任期届满连任时的审计,以及任职时间较长、上级企业根据规定和需要安排的审计。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可以科学的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的部门、内容、重点可以做到心中有数。而且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将年度预算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审计等与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可以避免重复审计,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也为领导干部考核及时提供依据,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预警和预防功能。
5.坚持“先审后离”、“先审后提”的原则。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就是要划清离任者对本企业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情况及遵纪守法情况应负有的责任,也是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必要的考察和评价的途径之一。如果在没有审计前就对其进行任免,便会使前任领导和现任领导之间责任不清,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企业存在的各类经济问题也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层出不穷。所以我们应坚持“先审后离”、“先审后提”的原则,将审计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发挥好内审的监督、服务职能,推荐出优秀的决策者,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6.正确做出审计评价,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进行审计评价是搞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其作用的关键所在。所以审计评价必须做到有据可查,实事求是,不能凭空想象或夸大其词。目前,内部审计部门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评价时,通常能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对任期内的业绩评价,不是照抄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工作总结,就是直接引用被审计领导的述职报告,影响了审计评价的公正性。因此,只有做出正确的审计评价才能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客观地反映企业负责人任期内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人事部门的考核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7.审计人员应转变意识,提高自身素质。无论是离任审计还是任中审计,无论是先审后离还是先离后审,审计人员都应本着尽职尽责、客观公正的态度开展审计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增强法制观念和敬业精神。同时应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综合性的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加强对多门知识的涉猎,而不能局限于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只有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宏观层面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确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近几年来,在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过程中,由于出现的审计难点较多,主要表现在经济责任的内涵很大,审计的难以确定;领导干部岗位职责不尽相同,审计的难以确定;经济责任的明晰度低,审计的评价难以确定。致使一部分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产生了畏难思想和厌战情绪。现针对上述和现象,结合近几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浅析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如何深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途径。
一、更新思想,抓住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进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尚未真正实施"先审计后离任"的制度,往往是领导干部已经调离,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又担任新的职务后,才提请审计部门去审计。客观上审计成了"马后炮"。鉴于这种现象,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审计人员极易产生畏难情绪。因此,为了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更新思想观念,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意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的一项任务,也是一项重要职责。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今后审计机关从事的主要工作之一。审计人员更新思想,坚定工作信心,增强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服务观念。抓住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对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应从被审计者的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入手,抓住四个方面的重点进行审计,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情况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具体的审计重点包括:
一是抓住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等经济活动情况,全面反映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二是抓住被审计者任职期末资产的真实性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的履行情况,着重审查资产存量的真实性、资产增减变动的合规性和资产结构的合理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三是抓住被审计者任职期间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投资项目决策的性和投资的收益水平。从而进一步审查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作出的重大投资决策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
四是抓住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单位内部的财务核算、成本管理、财产流转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能否认真执行并达到预期效果,从而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作出评价。
二、改进方法,确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责任大,既关系到组织部门如何正确使用干部和被审计者的前途及声誉,又关系到审计机关在上的。因此,对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除了要突出审计重点外,还须改进审计方法,进一步区别党政部门和法人不同的审计对象,确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一)对党政部门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主要审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任期内部门和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查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隐瞒收入、设置帐外帐及"小金库"等问题。有无截留规费收入,专项经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滥发奖金实物等问题。
2.任期内资产、负债情况。主要核实任职初和离任时所在部门单位核算各项资产的真实、完整情况,确定资产的真实实底,有无帐外资产和负债问题。
3.任期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管理情况。主要核实任职初和离职时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有无损失浪费、流失等问题。
4.任期内财产物资的登记、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核实有无转移、隐匿、丢失、损失等问题,是否办理登记移交手续。
5.代政府管理的各项基(资)金的收支、划转、管理及缴纳情况。主要核实有无隐瞒、少缴、漏缴、托欠、截留、挪用等问题。
6.任期内主要经济责任。主要核实任期内单位和个人存在的违纪方面的问题。有无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等问题。
(二)对企业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主要审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核实产值、销售、利润、技改投入等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平均增长幅度,评价其工作实绩。
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主要审计国有资产投入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情况,审查有无浪费、损失、流失等问题。
3.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有无弄虚作假,搞假报表,搞两本帐,应上缴的财政收入是否按规定计提和交纳。
4.债权债务情况。主要核实其真实性,帐龄期限,判断其呆帐、坏帐和死帐情况,摸清债权债务的真实底子。
5.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对照财经法规检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和执行情况,审查有无管理混乱和私设小金库,偷漏税金,乱发私分等违纪问题。
6.财产物资的登记、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审计企业法人代表使用的通信器材、电脑设备、空调电器等财产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有无脱离财务管理,形成帐外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7.职工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解缴情况。主要审查企业是否按法定的项目、标准,及时、足额上缴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有无隐瞒、托欠、少缴、漏缴、截留、挪用等问题,明确企业领导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8.任期内主要经济责任。主要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单位和个人的违纪问题,确定企业法人代表应负的经济责任。
9.上级领导或企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三、客观公正,把握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由于具有其特殊性就显得更为重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角度,以数字和事实为以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把握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尺度。近几年来我局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我局在正确处理好界定经济责任,统一评价标准,核实企业家底,划分遗留的潜亏挂帐等问题的基础上,深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始终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始终做到不脱离当时当地的条件和环境去客观地评价业绩和责任。坚持全面地看待,公正地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各种因素对领导干部的。
二是坚持依法从审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必须始终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查的事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依据、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围绕财务收支进行评价。
三是坚持准确性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能超越审计职能,对领导干部的思想表现、领导作风,群众关系等进行评价。
四、实事求是,处理好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计关系
为了更好地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我们积极探索深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途径。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协调关系,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首先,正确处理好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关系。经过近几年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我们审计机关与纪检部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监察部门建立了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五部门联席会议,正确处理好与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关系。确定了每年末将下年度计划审计的单位名单提供给审计局,列入审计局年度工作计划;凡属于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均由区组织部统一下达书面审计通知书。再由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领导干部离任时后三年的经济责任实施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纪问题移交给纪检、检察部门处理。从而规范了审计程序。
其次,正确处理好与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的相互配合关系。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前,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基本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并与其有关负责同志座谈,了解被审计单位得经济性质、经营规模、经济状况及效益情况;摸清被审计者任职期间有关经济责任及经营管理概况,为有的放矢地制定审计方案、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打下良好的基础。
再次,正确处理好与被审计单位的合作关系。为了使被审计者和被审计单位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我们每进驻一个审计点都要召开座谈会,与被审计单位现任领导和离任人谈话,与有关的中层干部谈话,与和审计事项的各类人员谈话,广泛听取意见,搜集资料,为客观公正地实施审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提高质量,防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为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必须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几年来,我们在审计实践中出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几点工作经验:
(一)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保证。在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过程中,一但忽视审计风险的控制,将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增加审计风险意识,刻苦钻研审计专业知识,尽快掌握审计手段,提高审计专业水平。
(二)搞好审计风险预测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基矗在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必须做好审前调查,预测潜在的审计风险。通过调查了解事先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情况,及时调整审计方案突出审计重点、明确审计、确定审计方法、划分审计范围。
(三)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必要条件。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到依法作出审计处理决定等每个环节,都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审计执法的随意性。同时审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监控制度,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实行审计质量抽查、复核、考核制度,严格审计质量标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力争每个审计项目都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努力减少和降低风险因素。
关键词:公安现役部队 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 规范审计制度 强化经济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7-115-03
一、开展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1.明确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内容。公安现役部队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安部审计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部队中心任务,按照“强基础、促规范、增效益、重质量”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和经济效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公安现役部队审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对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支队级以上单位和部门主管或分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依法对其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对其决策行为、管理行为以及行为效益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包括对在职领导干部任现职两年以上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提升、调动、免职或退出现役的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经济方面有反映需要核实的领导干部的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等。
针对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领导干部,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职责确定其经济责任中经济决策、经济执行、经济管理、经济报告行为和与审计内容相关的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以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决策、管理、批办的经济事项为主。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国家、部队财经政策、法规情况;履行工作任务和部队全面建设的保障状况;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事项的程序和效果;所有经费的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预算(计划)的制定、调整、报批、执行情况;工程建设、有偿服务和装备、物资、器材采购情况;实物资产管理情况、家底经费、债权债务变化、遗留问题清理处理情况;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单位廉政建设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各级领导干部自接受任命之日起就开始对本单位履行其所担负的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针对经济责任要正确区分几种相关的责任,如财务责任和管理责任、历史责任与现实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等。
2.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完善公安现役部队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公安部审计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都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部门的重要职责,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也是公安现役部队的明确要求。近年来各级部队历次党委扩大会议都强调:“抓好工作落实,必须建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严格的责任制”,为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为全面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起到了推动作用。因此,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完善公安现役部队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必将有力地促进各级部队军事经济监督管理的全面建设。
3.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公安现役部队军事经济监督管理的迫切要求。为适应公安现役部队建设发展的需要,各级部队在后勤保障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如何在新时期强化后勤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审计实践证明:同样的单位、同样的地理条件、同样的经费标准,哪个单位领导敢管会管,哪个单位经费使用效益就高,就能在现有财力内有所发展,有所作为;哪个单位领导瞎管乱管,哪个单位经费使用效益就低,甚至会出现违法乱纪问题。所以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他们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价和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提出改进意见,从而支持领导干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促使领导干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向管理要效益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4.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完善干部考核制度,促使领导干部恪尽职守,谨慎决策。新时期部队经济活动逐渐步入市场经济后,自成体系、自我运转的封闭状态被打破,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必然对部队主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带来冲击和影响。经济运行中各级领导干部所拥有投资、立项、分配等经济决策的权利及所承负相应的经济责任都有了相应的扩大,各种决策的风险性也随之增大。与此同时盲目决策带来的不必要损失的现象屡见不鲜,有少数领导干部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管理能力较差,想管不会管;还有少数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会管不想管;也有极少数干部,瞎管乱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有极个别干部,贪污受贿,沦为腐败分子。这些问题说明,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是审计工作为宏观军事经济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公安现役部队审计监督是高层次、综合性的军事经济监督活动,就领导干部而言从任职之日起就考虑自己的经济行为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必须自觉地对自己的经济行为进行约束,恪尽职守,谨慎决策,并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其所担负的经济责任。同时,要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市场经济和军事经济管理知识,更新管理观念,科学管理决策,严格遵纪守法,成为部队政治素质好,适应能力强,敢管家,会理财的明白人和清正廉洁的带头人。
新形势下经常性地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疏忽和失误,为审计对象提供相关信息,而且对主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建立一种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对他们运用经济权力,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促使他们尽职尽责,提高驾驭经济活动和拒腐防变的“两个能力”。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准确、客观的评价,弥补干部考核时的评价不全面、不科学之处,起到完善干部考核制度的作用。
二、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监督合力。公安现役部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宽,难度较大,而有些审计制度本身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在实践中遇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把这项工作搞得更加扎实稳妥,卓有成效,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研究对策,完善制度,增强监督合力,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当前,有的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审计谁就是与谁“过不去”,不太愿意接受审计;有的职能部门认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不太积极配合。解决好这些问题,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定期公布审计成果。不仅要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更要大力宣扬审计发现的先进典型,不断扩大审计影响,使广大官兵进一步认识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创造良好的审计氛围。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军政主官经常过问,加强指导。四是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尽职尽责地当好骨干,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党委下达的审计任务,共同领会好党委意图;主动请有关部门参与研究实施方案,保证计划严密可行;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结果,便于及时得到处理。各级干部、组织、纪检、财务等部门要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份内”的工作,积极选派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的干部参加审计。同时,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对德才优秀的干部,干部部门要列入重点培养使用计划;对成绩突出的干部,组织部门要按条令规定给予奖励;对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纪检部门要按党纪党规给予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干部,司法部门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党纪、政纪、司法和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
2.进一步注重质量,提高审计效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至关重要。审计扎实稳妥,评价客观公正,结果处理得当,就能起到教育干部、稳定部队、调动积极因素的作用;反之,就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后果。因此,各级审计部门一是要坚持量力而行。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部队实际,统一制定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报经公安部审计局批准后,以审计任务书的形式,将审计数量层层分解,确定适当的审计对象。二是坚持质量第一。各级审计部门必须确立数量服从质量的观念,每审计一名领导干部,都要事实清楚、责任分明、评价公正、建议合理,确保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经得起检验。三是改进审计方法。尤其要加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运用,以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四是严格质量检查。各级党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审计立项、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处理上实施全程审查把关。上级审计部门对下级审计部门要经常进行审计质量检查,督促各级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审计任务。
3.坚持依法审计,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审计是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原则。各级审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正确行使审计职权,切实纠正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例如在问题认定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审计执法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等。这种现象直接影响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效果。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对策:一是各级党委要把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重要措施来抓,坚决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对干扰审计工作、甚至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人和事要敢于进行批评教育,严肃处理。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真心诚意地接受审计,虚心听取审计意见,认真改正工作中出现的缺点或错误,以实际行动支持审计部门严格执法。三是各级审计部门要紧紧依靠单位党委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要加强对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各级审计部门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报告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同时,组织力量有重点的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后续审计,对认真落实审计意见或决定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拒绝或者拖延执行审计意见或决定的,要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以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提高审计监督的权威。
4.明确审计主体构成 不断完善审计规范。《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明确指出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构成都宜采用以审计部门为主,干部、纪检、财务等部门配合,按照党委下达的审计任务,合理分工,各有侧重,共同完成好此项工作。审计部门在执行审计任务时所要达到的审计目的就是找到各种证据来证明被审计人履职程度,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并使党委及时了解掌握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便于指定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结果的处理工作,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加强对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通过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来客观公正地评价其领导经济工作的业绩,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财经法规,自觉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保持清正廉洁。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一项新课题,作为一项军事经济管理与监督的重大改革,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后要进一步以《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为依据,吸取审计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拟制统一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准则,明确对审计部门及其审计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以及在组织实施审计、反映审计结果、审定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标准,从而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避免审计工作的随意性,预防和减少审计风险。各级审计干部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自觉用审计规范约束自己的审计行为。各级审计部门对审计干部遵守审计规范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大力表彰严格遵守审计规范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违反审计规范的问题,做到赏罚严明,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运行。
5.规范审计程序,把握审计工作重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一样,在受领任务以后,一般都经过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所特有的综合性,使其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与财务审计有较大区别,把握住各环节的工作重点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的作用。(1)审计准备阶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这就决定了开展这项工作也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每年所审计的领导干部要由党委批准决定。审计部门根据党委批准决定的审计计划,结合被审计对象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情况,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审计内容、人员分工、方法步骤、收集各相关证据的数量、质量及工作完成时间。并提前30天向审计对象所在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审计对象按照《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提交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述职报告,审计对象所在单位财务和有关部门准备好反映财务收支、家底、债权、债务和事业成果的报表和资料。(2)审计实施阶段。审计工作进入了整个审计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环,要按照事先预定好的实施方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审计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代审计多是基于制度基础,首先要考查的就是管理责任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对该领导干部的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其次是考查其财务责任时抽查会计资料的内容范围和程序,据以对领导干部所担负的其它经济责任进行考查,即分别考查经济决策情况,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债权债务及“家底”经费的开支情况,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进而明确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经费物资预算管理使用、执行财经法纪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需要说明的是,此段工作的重点是在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较全面的掌握领导者的业绩和功过。第三是审计报告阶段。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公安现役部队各级党委、首长越来越重视审计工作的审计结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审汁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直接关系到审计对象工作的可信任程度。因此,我们在作出审计结论时,一定要本着对党委、对审计对象个人和对审计机关自身负责的态度,全面、合理地分析审计证据所能作出的证明力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对象,组织专人审核审计报告和结论,以期完善审计部门的内部责任制,使报告达到“事实清楚、责任分明、评价公正、建议合理”的要求。在考虑被审计单位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中存在的分歧进行认真复核,对报告的结构、格式及措辞严格把关,全面评述审计对象履行经济管理责任和经济决策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在征求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党委的意见后,经派出单位的审计部门审查,报单位党委审批。审计报告应分别报上级审计部门和干部部门存档,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进团结、改进作风为重点,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落实这样的要求,在县一级,就是要切实加强乡局级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建设。目前,要注重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和领导干部个体的素质,不断提高乡局级领导班子带头实践“三个代表”、带领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能力。
一是要创新干部工作理念。坚持用发展的理念评价干部,按人岗相适的原则配置干部资源,严把选拔任用关,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坚决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以偏概全、迁就照顾等陈旧的选人用人观念,用人看本质、看主流、看发展,着眼于干部是否具有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能力,是否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认真考虑干部的年龄、知识、学历、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把那些年纪轻、文凭高,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具备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优秀干部选拔进乡局级领导班子,提升班子的整体素质。
二是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从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的目标入手,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党性观念的强化,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要切实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教育,特别是要突出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学习。要按照要求,在认真抓好中心组学习的同时,组织乡局级班子成员分批集中学习,通过学习,使乡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质和内涵,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明确肩负的任务,真正具备执政能力所要求的思想素质。一手抓知识更新和实践锻炼,帮助广大干部掌握更多的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本领,提高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领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能力。按照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政党的要求,从乡局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出发,结合县情和本地、本单位的特定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市场经济知识、WTO知识、各种政策法律及农村实用技术的学习,使乡局级领导干部能够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较高业务素质,在岗位上说内行话,做内行事,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开展工作能够做到方向清,路子明。教育培训上要加大力度,每年要下决心抽调部分班子成员参加集中的各类专门培训。要用改革的办法抓培训,加强与外界联系,请专家、学者、企业家来县内讲课,每年坚持选送一批干部到广东、江浙等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和跟班锻炼,组织批量干部走出去参观学习,真正使乡局级领导班子能更新观念,提高能力。
三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思想作风、执法守纪、用人等方面的监督,规范监督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落实好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党政正职向县委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质询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职能,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扩大审计范围,加强对重要部门、掌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干部以及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保证乡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一个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权力受到有效制约。
四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要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把它作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培训的必修课。要加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运行机制,完善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制度以及党委(党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建设,健全党委(党组)决策表决制度,完善决策程序与规则;加强决策监督,逐步建立社情民意反馈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考核制度和决策追究制度,认真考核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区发展大局,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坚持关口前移抓治本,重心下移抓预防,完善制度抓创新,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工作领域,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教育的工作机制。
1、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主线,加强八个方面良好作风教育;要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
2、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讲党课、廉政谈话等形式,加强对乡镇村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民代表、“两会两组”成员的教育培训。各乡镇街都要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培训活动。
3、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注重以反面典型为教材,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廉政谈话工作的有关规定》(*宝纪发[20*]8号文件)精神,对党员干部推行下管一级的常规性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廉政教育要逐步实现“三个延伸”,即:向工作一线延伸,向社会延伸,向家庭延伸,增强党员干部的遵规守纪意识和自律意识,营造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要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创新村级事务监督工作机制。
1、继续推进程序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认真落实乡镇局和村级两个“六步决策法”,进一步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指导,保证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都纳入决策的监督范畴。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中的作用,进一步健全群众参与机制,落实过程监督,切实把决策的实施过程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继续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上报一级备案制度。
2、坚持民主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要组织和带领群众依法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管理。要严格执行民主理财制度,认真落实《宝坻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宝纪发[20*]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制,健全村级财务审批制度,严格遵守财务审批程序,自觉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和群众的监督。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教育经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继续抓好村级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要重点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监管中心的作用,切实做好招标、发包集体经济项目及合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新发包村级集体合同签订率和鉴证率达到90%以上。
3、坚持民主评议,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各乡镇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意见》(*宝纪发[20*]7号文件)精神,年底前,各乡镇街切实组织好党员干部“双述”活动,拓宽述职、述廉的范围。处级领导干部要面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向村民代表述职述廉。
(三)不断深化系列公开工作
坚持村务公开抓巩固、政务公开抓深化、党务公开抓延伸。
1、村务公开要巩固30个典型村和100个示范村。各乡镇街道、村要支持和保证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保证对群众的质疑、询问和投诉,及时调查、说明和处理。
2、要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定期组织群众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抓好网络信息公开,深化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联动公开,保证公开效果。
3、党务公开要延伸到村一级。继续在全区普遍推行党务公开,实现区、乡镇街、村三级联动。要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宝纪发[20*]5号文件)精神和上级关于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等。全区重点抓好100个党务公开重点村,每个乡镇街要抓好4-5个重点村。
三、保证措施
1、明确责任目标。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要按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各基层站所的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所属站所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各基层站所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主动接受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自觉接受乡镇干部群众的监督。
2、强化审计监督。继续把经济责任审计延伸到村级,年底前,各乡镇街要组织纪委、财政、农经站等部门,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审计,防止和纠正违规开支以及村级集体资财的流失。
关键词:任职监督 离任审计 国企领导 对策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离任进行审计与监督,不仅是在新的形势下对企业干部的监督与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而且也是客观反映国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勤政廉政情况,更是建立完善国企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实际上,离任审计比较偏重定量分析方面,而任职监督则偏重定性方面的分析。如此看来,同离任审计相比,任职监督的法律地位更高,可以说是较高层次的监督与管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我国在国企领导干部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因而很难形成合力,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对国企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所以,推进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可以说是健全完善国企干部监督体系的重要方式。
一、推行国企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意义
(一)有利于强化国企领导干部的监督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与管理。我们知道,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就是要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务收支为基础和前提,并通过对领导者任期内的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进行审查、考核、分析与评价,进而实现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与管理。实际上,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结合起来,也可以作为加强干部管理以及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并逐渐成为了我国加强干部管理与监督的重要渠道之一。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对于教育广大干部也意义深远,进而达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最终目的。
(二)有利于预防国企领导干部腐败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我们知道,进行任职监督与离职审计,是加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重要举措之一。领导者怎样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依法行政,科学合理地分配、管理和使用现有资金,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对于领导干部的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效果来看,依然存在着一些极为突出的困难与问题。综合分析产生这些困难和问题的根本原因,都与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没有认真履行自身所肩负的职能职责有着很大的牵连。因此,我们只有通过全面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仅可以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那些无视国家财经法纪,、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不断提高驾驭经济管理水平,增强遵章守纪意识以及自我制约能力。
(三)有利于国有资产安全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安全管理。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来看,特别是在深化改革开放过程中,有的领导者以合资、联营、对外招商引资、办企业等为幌子,把国有资产逐步转为集体资产,甚至是个人财产,并从中牟取暴利,导致了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现象极为严重。而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则可以有效地遏制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不良现象,确保国有资的产保值和增值。
二、实现国企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表现形式
(一)实施群众监督
进行群众监督,其具体操作程序就是,通过从常委会讨论决定以后,由组织部门牵头组织,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公示、公告等有效形式,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职或者离任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一般情况下,公示期限通常为7天。如果对于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公示没有问题的,则可以按照正常任职程序履行手续。但是,如果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公示存在问题的,则需要由同级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成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与核实。经核查确实存在一定问题,但又不足以影响领导干部任职或离任的,可以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履行和完善有关任职或者离任手续。而对于确实存在比较严重问题,并可能影响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则需要对任用人员和有关问题进行复查审议,并需要做出相应处理的决定。此外,对于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的,则需要报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二)实施执法监督
执法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对此,我们可以由组织部门向审计机构发放审计委托,然后由审计机构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经济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落实有关财经法律、政策、收支、投资、负债以及经济管理等情况,并进行全程审计、监督与管理。可见,推行执法监督,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三)实施自我监督
自我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根本形式。目前,自我监督的形式主要是同级监督或下级监督上级,对此,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既要有高超的领导艺术,同时又具有自觉接受来自各方不同级别监督的意识。各级组织部门必须把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监督列入正常化、法规化管理,上级领导部门也把所属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监督列入考核指标,这样,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效约束机制。
(四)实施组织监督
组织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重要形式。因此,我们必须以审计部门提供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为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并切实做好任职或者离任的有关财务交接工作。此外,对于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在进行交接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接工作,并认真填写任职或者离任财务交接情况说明书。在开展这些工作过程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必须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和帮助,确保交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值得一提的是,并依法按规定确定监督交接的有关人员。这样做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真正们认识到自己所应承担的财务经济行为以及有关责任。
三、当前国企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审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是当前对国企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实际上,虽然我国已经有了相应的任职和离任审计的规定。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少数国企领导干部的思想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唯我独尊,我行我素,办事不按程序,个人说了算。在目前主要依靠下级监督的大环境下,职责权力有限,审计监督显得十分乏力和无力,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制约了国企领导干部任职和离任审计监督职能的全面发挥。
(二)审计监督职责不够清晰
一般情况下,我们开展审计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既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又促使人才资源能量最大限度的发挥。然而纪检审计监督部门是国有企业本单位的一个下属部门。目前比较普遍存在着:审计上级怕丢位子,审计同级怕丢面子,审计下级怕丢票子的“三怕”现象,严重影响了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加上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本身专业业务水平有限,即使事后发现离任的国企领导干部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是领导干部自身的问题,不会追究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责任。
(三)审计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来看,所执行的国企领导干部任职或者离任审计的工作规定、法律法规等都是上个世纪研究制定的,不仅内容极为简单,而且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并已不能适应任职或离任审计工作的现实需要了。此外,也会经常出现移交过程中轻率了事、敷衍应付等现象。甚至有的接交手续不够齐全和完备,新任同志常使因资料不齐、底数不清等问题和困难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另外,也有可能出现因离前任领导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导致了新任职的领导接任不久便暴露这样那样的具体问题。
(四)审计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当前,在我国一些单位的审计过程中,在正常情况下,往往是下级审计上级,而且审计监察人员是国企本单位任用的,因而导致任职或离任审计工作都只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敷衍应付。这样一来,就必然导致了审计监察工作领导要你审你就审,不要你审你就没法审,失去了审计监察工作应有的作用。往往造成了审计报告进口袋的结果,形成了审归审、审白审等不良现象。
四、实现国企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对策
(一)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就需要我们本着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以及统一、科学、高效的基本原则,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依法办事、善于创新、勤政廉政的国企领导干部选拔上来。这其中最为关键的就在于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人事任免体制,而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则为其中重中之重的一环。实际上,坚持把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开展国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切实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结合,进而使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的内容更加全面、渠道更加宽畅,信息更加真实,范围更加广泛,效果更加明显。所谓国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指审计部门受组织管理部门的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分析和评价的具体行为与活动。一般情况下,对国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任前、任中以及任后经济责任审计三种。因此,审计结果可以作为评价、分析和判断领导干部从事经济工作的素质、决算水平以及履行经济职责的重要依据。因而比起考察评议结果而言,就更具有准确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进而使得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都能实现定性、定量分析的有机结合。
(二)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工作效果
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工作效果,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这是因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以后,我们可以把审计结果作为国企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以及驾驭经济能力的综合评价,也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国企领导干部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依据。此外,通过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结合,可以帮助审计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值得一提的是,通过任职监督或离任审计,可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也可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进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加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
加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关键策略。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对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自觉接受并切实做好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此外,把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作为考核干部任职重要指标,不仅可以进一步规范国企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而且也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关键渠道。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夯实基础。
(四)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机制
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机制,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根本途径。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逐步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质量和效率。首先,要组织安排好国企领导干部任职或者离任述职报告,要把审计对象以及内容重点放在任职期内负责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措施和主要成绩、存在问题等方面。其次,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进而可以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履行职责职能的情况。再次,要组织开好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会议。必须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科学、客观、公正的任职或者离任审计报告。此外,需要我们建立相应的综合评价体系。即任职或离任审计要根据有关职能职责,对任职或者离任的国企领导干部执行政策法规、财务状况、资产管理以及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同时必须建立健全违法违纪线索移交报送机制。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需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五、结束语
总之,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机结合,是一项涉及到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组织考核、监察审计、群众监督等方面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协调,明确职责,相互配合,沟通联系,扎实有效地开展号国企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工作,并切实在计划、实施、考核、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到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合理、合法、高效、科学可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变事后监督、事后审计为事前监督、任前审计,促使国企领导干部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逐步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真正发挥其发展国企、繁荣国企的应有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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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郭长慧. 浅议领导干部离任审计[J].世界教育信息,2009(01)
⑤严涛. 浅谈如何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J]. 现代经济信息,2011(11)
一、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应当符合辞职条件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规定,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公务员辞职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既要保障干部的辞职权利,又要掌握好辞职的条件。对党的高级干部、地方党政正职和一些特殊岗位的干部辞去公职应当从严掌握。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不得辞去公职。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也不得辞去公职。
二、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履行辞职程序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辞职申请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辞职后去向;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申请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对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部要委托审计机关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党委(党组)通过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指派专人与申请辞职的干部谈话;被批准辞职的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公务交接和离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在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的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任免机关批准干部辞职后,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申请辞职的干部在任免机关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从业应有必要限制
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担任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以及具有审批、执法监督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辞职,要按照上述精神从严管理。以上规定,也适用于提前退休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离职后要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各地组织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相应措施,保证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相关问题
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积极推行玫务公开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因领导干部辞职“下海”诱发新的腐败行为。
既要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动,又要注意为党政机关保留工作骨干。要加强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奉献精神,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要继续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干部施展才干、实现抱负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