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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时间:2023-05-30 08:54: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银行贷款,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银行贷款

第1篇

银行贷款合同书范文1甲方(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 家庭住址: 电话

乙方(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 家庭住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合同的实施及保护双方利益,特定协议如下,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因购车向 银行与 银行贷款一事,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购车(车型,颜色,定金,首付,价格,车辆购置税,保险)及银行贷款(贷款,储蓄卡,消费卡)事宜。

二, 甲方办理购车事项,必须配合乙方提供相关村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簿、房产证、公司营业执照全套、(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工资流水、公司证明、以及其它所拥有的资产证明)。

三, 甲方在与乙方达成一致后,应付违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

四,甲方订车后不得违约,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车辆提车相关手续以及银行后续相关手续,反之视为违约,不退违约保证金。

五,乙方在办理购车事宜完成后,甲方必须一次性退还定金与首付(车辆购置税,保险)。

六,甲方应付乙方手续费,手续费按办款总金额(含消费卡)的 % 收取。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贷款合同书范文2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委托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息____计算,按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贷款合同书范文3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因经营___________生意缺乏资金,乙方同意将自有房产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银行贷款的本金为 万元,乙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地号______________为甲方向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二、甲方向银行贷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该时间段内乙方不得将上述房地产再用于为本人或第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转让。

三、因乙方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贷款本息由甲方负责归还。

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乙方应根据甲方及银行要求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及时提供,以利于甲方办理贷款。

五、因乙方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造成乙方使用、处分该房产所带来的收益受到一定的影响,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月 万元的有偿使用补偿款。该款从银行发放贷款当月开始计算,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六、如果甲方未能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未及时支付有偿使用补偿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损失。

七、丙方为本协议中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的责任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款、诉讼费用、律师费,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年。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银行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订立协议人各执一份。

第2篇

邮政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借款本金*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其中,借款利率一般在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基础上浮动,具体根据申请人收入、信用、工作等来调节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标准如下:

1、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利率为4.35%。

2、借款期限在一到五年(含五年)的利率为4.75%。

3、借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利率为4.90%。

(来源:文章屋网 )

第3篇

恒生银行贷款好办的,只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征信证明、资产能力报表、银行流水。等这些材料都是能够申请办理贷款的。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HangSengBankLimited,港交所:0011,OTCBB:HSNGY)于1933年3月3日,由林炳炎、何善衡、梁植伟、盛春霖及何添创立,是一间以香港及中国大陆业务为重点的银行,是汇丰集团成员之一。截至2009年6月12日,恒生的总市值达2141亿港元,以市值计,是香港最大的本地注册上市银行。长远的目标是成为大中华区具领导地位之区域银行,重心是华南及长江三角洲一带。恒生银行亦负责算出香港股市的参考指数:恒生指数。

(来源:文章屋网 )

第4篇

近一个时期,民间借贷资金的规模、利率、投向引起了各界广泛关注,但民间借贷资金的来源,尤其是从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转而投向民间借贷的问题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我们近期的调查显示,民间借贷的银行信贷资金来源呈以下特点:

民间借贷的银行信贷资金来源占比较高。据对将乐县民间借贷较为活跃的3个乡镇30户监测对象的调查,民间借贷中出借资金者70%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贷款,其借出资金与从银行(社)贷款资金的比例有的达到1∶1。这表明,在农村民间借贷关系中,虽然自有资金是主要来源,但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途径。

银行信贷资金转向民间借贷的渠道,一是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或部分信用度较高的人,利用个人消费贷款获取资金,在金融机构利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以受法律保护的利率倍数转用于民间借贷,获取收益。二是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基层信用社部分工作人员或干部,以正常渠道从信用社贷出资金,以受法律保护的利率倍数转用于民间借贷,获取收益;或以名为“参股”实际为借出资金的方式进行投资,获取高于筹资成本的收益。三是农户小额贷款。部分农户从金融机构贷出资金后,在到期之前把小额贷款出借给外出务工人员或其他资金急需者,获取利差。

当前,农村民间借贷的隐匿性、小规模、松散型已出现向规模化、组织化转向的迹象。把银行贷款转而投向民间借贷,一旦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的风险将转嫁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很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因此,我们建议:

加强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途的管理。要做好贷前、贷中、贷后三查,同时,灵活合理运用利率浮动手段引导资金用途,遏制用银行信贷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套取利差的行为。

金融机构要创新信用方式。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中介职能的作用,尝试信用委托业务,如开办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灵活合理地运用利率浮动手段,使流入民间借贷的银行资金归位,吸引更多的民间借贷资金转向委托贷款。此外,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股份制的优势,引导民间借贷纳入正规化、可监测范围。

第5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 农村金融 贷款方式

由于农村的金融需求主体主要是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经营规模小、对贷款额度需求不大且缺乏担保和抵押品的农户,与追求资金安全性、收益性、流通性的村镇银行存在着矛盾,因此村镇银行只有积极创新贷款模式、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经营模式以分散风险、降低成本,才能把握住机遇,开拓农村金融市场。具体可以开展小额无抵押贷款、抵押、质押和担保贷款、联保贷款、与政府合作发放贷款以及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几种方式。

一、小额无抵押贷款

小额无抵押贷款主要针对缺乏有效担保方和可变现抵押物的农户,以农户的信用发放,主要用于满足农户的生产性需要如购买农机器械等生产资料。村镇银行发放此类贷款可依据贷款户上年收入、上两年节余、家庭财产、品德、社会反映等指标综合评定,凡够信用评级要求的,可领取一定金额以内的贷款。为了提高农户的信用意识、保证发放的贷款资金及时收回,这类业务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银行可对符合信用村条件的乡村授予“信用村”称号,定期对信用村进行复审。农户小额贷款模式对“信用户”的授信额度可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

二、抵押、质押和担保贷款

我国农村地区的贷款业务基本上缺乏有效的担保方和可变现的抵押物,农户的户房产多是自建自居,缺乏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可抵押的有效财产很少,限制着农户抵押贷款的 发展 。而在市场 经济 下,农产品价格波动幅度大,农户和银行都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在这一情况下,村镇银行要创新并挖掘可行的方式开展抵押和质押贷款方式。

农村中小 企业 可以存款、收益、权益等作为质押物,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企业可探索以动产质押贷款,开展农业机械抵押、农用机动车辆抵押与商家联保贷款等。

农户可探索农舍抵押、农机具抵押、门店抵押、以有价单证、城镇区划内的商品房、商铺作抵押发放贷款,开展贷款户所持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索赔等具有预期收益的有价证券质押贷款等新型业务,积极推行“一次抵押、集中授信、余额控制、循环使用”的管理方法。

三、联保贷款

(一)农户之间联保贷款

村镇银行通过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实际对有贷款需求的村镇进行实地走访,采取放松抵押担保要求的联保贷款手段,将5~10户农民自愿组成一个贷款小组,小组成员之间对贷款进行内部评估,互相监督、互相保险、互相帮助,小组在村镇银行享受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政策,贷款小组成员要承担对贷款安全保护的义务,每个小组又为其他小组所监督。采用这种内生性的激励机制替代抵押担保制度,既能使难以提供抵押物的弱势群体有机会获得信用贷款,又能够通过联保机制防范银行风险;简化贷款手续,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实行现场办公,当天放款,并将贷款送到农民家中,最大程度地减少贷款的手续和环节。

(二)企业与农户联保贷款

创新联保贷款管理模式的基本思路是延伸联保贷款领域。将农户之间的联保贷款延伸到农户与农村小企业、农村小企业之间的联保贷款,具体方式有两种:

1.由通过村镇银行授信的小企业牵头,信用社工作人员参与,自行成立农村小企业之间、农村小企业与农户之间的相互帮助、相互监督与约束的“联保互助协作组织”,牵头企业为组织负责人,代表联保互助组在村镇银行办理信贷手续,承担还款责任。业务关联企业或向牵头企业供应原材料的农户在村镇银行借款后不能按期还款时,龙头企业应先代为偿还,然后由龙头企业向关联企业催收,通常以降低原材料购买价格,提高产品价格的方式间接回收;另外,还可以把票据、货单作为还债的担保,这种贷款模式实现了银行、龙头企业、关联企业的共赢。

2.联保互助组中的每个成员向信用社交纳一定数额的贷款风险质押金,组织成员与信用社签订“互助联保协议”,并取得各自需要的贷款,组织成员中如出现一例未按时归还信用社贷款本息的违约情况,组织负责人将承担被取消授信资格责任,其他成员将承担将交纳的贷款风险质押金用于归还贷款违约成员贷款清偿的连带责任,并将影响到未违约组织成员的再次贷款。

四、开展“银政”合作

村镇银行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参与到 金融 资金与信贷资金的结合:一是政府对农户的一般贴息贷款项目,由村镇银行为农户发放小额贴息贷款,降低农户的融资成本;二是参与到政府重点扶持的项目中,对受损失的农户与政府合作发放贷款。如在退耕还林、退棉还绿等工程中失地受损的农民,缺少从事新项目的资金,可建议政府部门每年从支农项目中分配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作为农户贷款保证准备金,并以此作为担保向农户发放贷款。当出现农户不能还款,造成呆帐、滞帐时,村镇银行从保证准备金中按一定比例划拨补偿。建立专项准备金账户,可以防范贷款的道德风险。由于资金的所有权从根本上讲是属于农户,但该账目只能作为坏帐准备,不能随便支取,必须保证规定数额的资金。这种贷款方式降低了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又减少了农户贷款中的逆向选择。

五、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

由于 农村 地区的金融机构已有一定的 发展 ,如农村信用社、资金互助社、邮政储蓄等,村镇银行进入农村地区较晚,因此村镇银行可以通过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以更快地开展业务。

以资金互助社为例,它是以村为单位由农民入股,政府配股的方式组成的小额信贷组织。资金互助社主要解决本村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小额信贷需求。村镇银行参与资金互助社合作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参股资金互助社,二是批发资金给互助社。参股资金互助社后,可以扩大互助社规模,增加农户贷款受益面,由村镇银行提供技术支持,使资金互助社运行更规范,实现双赢。通过参股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将零售业务进行批量经营,降低管理成本。

参考 文献 :

[1]寇军中.村镇银行贷款模式探究[j].消费导刊,2008,(19).

第6篇

1、用良好的记录覆盖原有逾期记录。有很多人逾期后就破罐子破摔了,觉得反正已经有污点,干脆不处理。实际上逾期时间、还款时间差别很大,偶尔一次逾期真的没关系,只要及时还款就可以了。不良信用记录保存时间顶多5年,只要还款后等待5年时间,会自动删除,而大部分的银行重点审核最近两年的记录。所以,大家需要做的就是,在两年内保持良好的记录,就可以覆盖原有的不良记录。

2、及时还清欠款及利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抓紧时间还清欠款和利息。一般在逾期后,会一个月上传一次逾期记录,在逾期记录没有被录入央行之前,借款人主动还款,缴纳逾期相关费用,并向贷款机构说明逾期原因,都是有机会消除逾期记录的。

3、灵活使用信用卡。由于银行贷款逾期后,并不一定会停用信用卡,所以利用好信用卡,也能修复信用记录,应该继续使用原有信用卡,养成良好的信用记录,再用好的信用记录,覆盖原有的逾期记录。

(来源:文章屋网 )

第7篇

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因购买 房产,在我行贷款_______________万元,贷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贷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结清贷款本息。

配偶信息: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备注:请从_____月起停止划付公积金。

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银行、中心各一份。

2、如会员配偶未参与公积金摊还,需注明“未参与摊还”字样。

3、此贷款结清证明需由园区支行盖章确认并由银行统一送达中心。

4、非园区指定银行办理贷款结清,贷款结清证明需由非园区指定银行盖章后交至园区支行,由园区支行汇总后统一送至中心。

个人银行贷款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 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比如:平安银行贷款条件就比较简单,除了通常的贷款年龄(一般在25-55周岁之间浮动),银行倾向于收入比较客观的工薪阶层,月收入不低于4000元,在现单位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申请人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原、复件,户口簿、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如果能提供缴纳的水电费账单、存储蓄凭证、房产证等更有利于快速通过银行审核。

企业银行贷款条件

1.是贷款企业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

2.是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有必要的经营设施,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3.是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向银行提供企业经营情况表,提供统计报表;

4.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经营;

5.是贷款的用途是国家政策允许,鼓励发展的行业。

希望以上关于银行贷款的相关资料对你有帮助。

银行贷款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银行贷款的基本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

借款人应当向银行或者其经办机构直接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书》。内容应该包括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偿还能力以及还款方式。在该银行贷款流程中,借款人在递交申请的同时,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首先必须拥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户口薄并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拥有稳定的职业,良好的收入,如果是通过银行划账的方式领取工资的,还需要提交近期的工资卡的流水证明;

3、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已婚者提偶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材料;

4、拥有申请贷款银行的固定账户;

5、贷款机构的其他规定要求。

银行审批

该流程中包括:立项;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估;银行进行可行性分析;综合判断;进行贷前审查,确定能否贷款。

签订借款合同

如果银行通过了对借款申请的审查,并同意贷款,便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中约定贷款种类、贷款用途、贷款金额、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纠纷处理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贷款的发放

签订合同后,双方即可按合同规定核实贷款。借款人可以根据合同办理提款手续,按合同计划一次或多次提款。提款时,由借款人填写银行统一制定的提款凭证,然后到银行办理提款手续。银行贷款从提取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

银行贷后检查

银行会在借款人提款之后,对其贷款提取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跟踪调查。

1、银行在短期贷款到期前一个星期、中长期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

第8篇

1、失信名单:一旦惹上经济官司,出现以下这些情况,就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俗称的“老赖”。

2、大数据名单:除了央行征信和芝麻分等比较权威的信用外,民间也有一些大数据,各个金融机构之间都开启了反欺诈平台。借款人的不良记录通过网络共享,逾期信息再也不是秘密,多次逾期后,你的信息就会被拉入这个名单内。

3、行业名单:信贷政策金融的行业包括了“两高一剩”: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如:钢贸、纺织、化工、采矿、发电站等,还有一些销售、KTV等离职率比较高的行业。

4、征信名单:严格来说,并没有这样一份名单,不过每个银行的审核标准不同,风控严格的金融机构,准入条件比较严苛,你的征信有瑕疵的话,很容易被拒。

(来源:文章屋网 )

第9篇

关键词:家族企业;制度环境;标准无保留意见;银行贷款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1)07-0016-07

一、问题的提出

已有研究表明,民营企业(包括家族企业)受到较强的银行贷款融资约束。Fan,Wong and Zhang研究发现,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待民营家族企业是不公正的,中国的金融部门不愿意向民营家族企业提供贷款[1]。江伟研究发现,国有银行对拥有“政治关系”的企业和没有“政治关系”的企业存在着差别贷款行为,民营家族上市公司相对于国有上市公司而言,获得的银行贷款期限更短[2]。本文收集的数据显示: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在企业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平均数不足20%,远低于国有上市公司的该财务指标值,表明民营家族企业银行贷款难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Stiglize and Weiss的经典论文为民营家族企业贷款难现象提供了很好的理论解释[3]。他们认为,在贷款市场上,商业银行的期望收益取决于贷款利率和借款人的还款概率,商业银行不仅关心利率水平,而且关心贷款的风险。如果贷款风险独立于利率水平,在资金需求大于供给时,通过提高利率,商业银行可以增加自身收益。但是,如果商业银行不能观察借款人的投资风险,提高贷款利率将导致低风险的借款人退出市场、产生逆向选择问题,或者诱使借款人选择更高风险的项目、产生道德风险问题。结果是,贷款利率的提高可能降低(而不是增加)商业银行的预期收益。为此,商业银行宁愿选择在相对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拒绝一部分贷款需求,也不愿意选择在高利率水平上满足所有借款人的申请,信贷配给就出现了。信贷配给是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来讲的,如果从借款企业的角度看,就是银行贷款难问题。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民营家族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使得民营家族企业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配给的主要对象,从而出现民营家族企业贷款难问题。

沿着信息不对称理论的研究思路,在会计研究领域,有较多学者研究会计信息披露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孙铮、李增泉、王景斌研究发现,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会计信息都对公司贷款行为具有显著影响[4]。饶艳超、胡奕明研究发现,银行对借款企业的会计信息非常重视,银行债务契约中许多限制性条款是以会计信息为基础的[5]。这方面的研究文献较多,本文不赘述。

审计意见作为会计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它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也受到学者的关注。Estes and Reimer向200多位贷款主管寄发调查问卷,要求贷款主管根据附有无保留意见和违背GAAP保留意见的会计报表做出“最高贷款额”的决策,结果表明,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对贷款主管的“最高贷款额”的决策并无显著的影响[6]。Firth同样采用实验研究法,发现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对贷款有显著影响。具体研究结论是:(1)无保留意见相对于持续经营和资产计价两种保留意见,可以提高公司的“最高贷款额”;(2)违背GAAP保留意见相对于持续经营和资产计价两种保留意见,也可以提高公司的“最高贷款额”[7]。国内杨臻黛、李若山用实验研究的方法检验审计意见的决策有用性,实验结果显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较之于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更低[8]。王少飞、孙挣、张旭采用现金――现金流量敏感性为融资约束的变量,对审计融资契约有用性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相对于国有企业,审计意见对非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缓解作用更为显著[9]。

不难看出,审计意见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不论是理论研究上还是经验研究上,均没有取得比较一致的研究结论。这里存在着信号传递理论与披露制约理论之间的论争。信号传递理论认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信号显示效应,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能够作为一种可信的承诺,向商业银行传递信号,增强其财务报表的可信性,降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但是,披露制约理论认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披露制约效应,被审企业为了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有可能披露对企业不利的信息,这样反而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笔者认为,要研究审计意见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应该结合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化水平、政府干预程度)来考察,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研究结论。为此,本文以2005―2009年我国上市家族企业为样本,研究了制度环境、审计意见以及这二者的交乘项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发现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但是,在法制环境较好或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条件下,它又具有信号显示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抵减了披露制约效应。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发展

(一)法制环境、审计意见与银行贷款

从法制执行层面上讲,中国各地区的法制环境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地区,法制得到了比较好的尊重和比较严格的执行;但是,有的地区,人们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普遍。这就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缪尔达尔所说的“软政权”现象。在“软政权”中,法律、制度都是一种软约束,都可以讨价还价,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有好处时可以执行、没有好处时可以不执行,有“关系”时可以执行、没有“关系”时可以不执行[10]。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的研究表明,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法制环境较好,对投资者的产权保护程度比较高[11]。

在投资者产权保护比较好的法制环境下,企业产权得到尊重与保护,而产权是信誉的基础,这样企业就会比较重视企业信誉,对高质量的审计有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清洁审计意见),可以向商业银行传递一个正面信号,即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是高质量的,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而其他类型的审计意见(统称非清洁审计意见),亦可向商业银行传递一个信号,只不过这是一个负面信号,对企业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将产生不利影响。

在投资者产权保护比较差的法制环境下,企业产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保护,“企业只有种草的积极性,没有种树的积极性”,不会重视企业信誉,自然也不会有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信号显示效应减弱,披露制约效应起主导作用。相对于清洁审计意见,非清洁审计意见意味着企业更少披露负面信息,披露制约效应相对减弱,反而有利于企业维护良好的银企关系,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法制环境与审计意见对银行贷款的交互影响见表1。

为此,本文提出第一个研究假设:在法制环境较差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较强的披露制约效应,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反之,在法制环境较好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一定程度上抵减了披露制约效应。

(二)金融市场化水平、审计意见与银行贷款

金融市场是实现货币借贷和资本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总称,是以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以及银行借贷资金市场为主要构成部分的一个系统。中国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各地区金融改革程度不同,导致各地区金融市场化水平不同。在商业银行之间竞争比较激烈、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金融市场化水平就比较高。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的研究结论是,中国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

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比较深入,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因此,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更多地考虑盈利目的而非政治目的。Diamond指出,在金融发达地区,商业银行能够有效地获得和传递借款企业的相关信息,能够有效地评价企业投资项目的质量,从而提高银行信贷资金利用效率[12]。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企业在相对较低程度上依赖“关系”以获得金融资源,审计意见的信号显示效应起主导作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向商业银行传递了正面信号,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而其他类型的审计意见向商业银行传递了负面信号,不利于企业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

金融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地区,各商业银行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态势。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更多地考虑政治目的而非盈利目的,而政治贷款主要依靠“关系”才能获得。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意见的信号显示效应减弱,披露制约效应起主导作用。相对于清洁审计意见,非清洁审计意见意味着企业更少披露负面信息,反而有利于企业维护“关系”,从而有利于获得银行贷款。金融市场化水平与审计意见对银行贷款的交互影响见表2。

为此,本文提出第二个研究假设:在金融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较强的披露制约效应,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反之,在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一定程度上抵减了披露制约效应。

(三)政府干预程度、审计意见与银行贷款

在制度环境的几个因素中,政府干预这个因素最为复杂,因为政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团体,很难用一种理论去解释它。“无为之手”理论认为,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自由竞争的市场可以导致社会福利最大化,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应该是一只无为的手,除了提供国防、治安、法律、制度规范这些公共物品外,不应该过多地干预经济生活和企业的经济行为。“帮助之手”理论认为,政府是善意的,政府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其目标是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政府干预是解决市场失灵的手段。“掠夺之手”(grabbing hand)理论认为,政府是由政府官员构成的一个组织,政府官员不会真正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相反,他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政府权力越大,政府干预强度越大,政府官员的腐败问题越严重。

诺斯悖论也指出,国家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国家权力是保护个人权利的最有效工具,因为它具有规模效益,国家的出现及其存在的合理性,也正是为了满足保护个人权利和节约交易费用之需要;但是,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又是个人权利的最大和最危险的侵害者,国家权力不仅具有扩张的性质,而且其扩张总是伴随着侵蚀个人权利来进行的。在国家的侵权面前,个人是无能为力的。诺斯悖论其实就是对政府的“帮助之手”与“掠夺之手”的一种权衡。

不论政府是“帮助之手”与“掠夺之手”,只要政府强力介入经济生活,审计意见的信号显示效应就无足轻重,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意见的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可能促使企业披露更多的对企业不利的信息,唤起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而其他类型的审计意见,意味着被审企业可以较少披露对企业自身不利的信息,反而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缓解贷款融资约束。政府干预程度与审计意见对银行贷款的交互影响见表3。

为此,本文提出第三个研究假设:在政府干预程度比较强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较强的披露制约效应,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反之,在政府干预程度比较弱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积极的信号显示效应,一定程度上抵减了披露制约效应。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定义

1. 因变量。因变量为银行贷款比例(Leverage),银行贷款比例=(年初全部银行借款+年末全部银行借款)/(年初总资产+年末总资产)。

2. 解释变量。(1)市场环境(Environment),分别由以下三个变量构成,法制制度环境指数Lawindex。其数值来源于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2010)中的“市场中介组织和法律制度环境”指标数值①;金融市场化水平指数Financeindex,数值同样来源于樊纲等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中的“金融业的市场化”指标数值②;政府干预指数Govindex,其数值同样来源于樊纲等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中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指标数值③。(2)审计意见(Audit),本变量为二分变量,当上市家族企业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时,Audit取值为1,反之,当上市家族企业获得除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审计意见(统称为非清洁审计意见)时,Audit取值为0。(3)市场环境与审计意见交乘项(Denvironment* Audit),用来检验不同市场环境下审计意见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

3. 控制变量。(1)行业虚拟变量(Industry),用来控制行业因素对银行贷款比例的影响。已有研究表明,公司所处行业不同,其银行贷款比例会存在差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除去金融行业后,行业为21类,以农业类上市公司为参照系,设置20个行业控制变量。(2)年份虚拟变量(Year),用来控制宏观经济对银行贷款比例的可能影响。在经济比较景气的年份,上市公司受到的银行贷款约束往往较低;反之,在经济不景气的年份,上市公司受到的银行贷款约束往往较强。本文选取样本的时间是2005―2009年共5个年度,以2005年为参照系,因此有4个年度虚拟变量,各变量定义见表4。

(二)研究模型

为了验证以上三个研究假设,本文构造如下回归方程:

上述模型的设计原理是:市场环境较差(法制环境较差、金融市场化水平较低、政府干预较强)条件下,审计意见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由系数“α2”来捕捉;而市场环境较好条件下,审计意见对银行贷款的影响由系数“α2+α3”来衡量。

四、实证研究过程与结果

(一)样本选取

以2005―2009年所有民营上市公司作为初选样本,全部样本取自国泰安《中国民营上市公司数据库(2010)》。根据研究目标,对初选样本执行了如下筛选程序:

第一步,根据“实际控制人类型”字段,保留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或家族”的样本,剔除实际控制人是“国家控制”、“员工持股或工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公众持股”、“其他”的样本。在此基础上,剔除自然人之间非血亲或姻亲的样本。个别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公司,自然人人数较多,相互之间没有血亲或姻亲关系,不符合家族企业的涵义,故剔除掉,这样就可以将上市家族企业与一般的民营企业区分开来。

第二步,根据“上市日期”字段,剔除2000年及以前上市的民营企业。之所以这样处理,是因为旧的《证券法》不允许自然人直接持股比例超过0.5%,这项制度安排使得2000年及以前上市的家族企业被迫采取非家族企业的形式。

第三步,根据“实际控制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比例”字段,剔除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不足10%的样本。控制权又称表决权,该数据控制权的计算采用La Porta,Lopez-de-Salinas,Shleifer[13]和Claessens,Djankov and Lang[14]的计算方法,即为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股权关系链或若干股权关系链中最弱的一层或最弱的一层的总和。

第四步,剔除ST、S*ST样本、金融行业的样本以及相关数据缺失的样本。本文还采用Winsorize方法,将1%以下和99%以上的数值分别替代为1%和99%的取值,以剔除极端值对计量分析的影响。这种处理方法与谭劲松、陈艳艳、谭燕等文献的处理方法一致[15]。最后得到731个样本,其中:2005年70个,2006年92个,2007年149个,2008年174个,2009年246个。

(二)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5是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表,从中可以看出,银行贷款比例的均值与中位数分别是0.19、0.18,审计意见的均值与中位数分别是0.96、1,三个计量市场环境指标的均值与中位数分别是9.37、9.07,9.67、9.97,9.42、10.02,这些变量的均值与中位数比较接近,表明变量的数值分布基本上呈正态分布。

(三)回归结果分析

1. 就法制环境、审计意见对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影响而言:(1)法制环境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负相关,表明法制环境越好,上市家族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越少。一般而言,从理论上讲,法制环境越好,对投资者的产权保护程度就越高,可以刺激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显然实证检验结果与理论预期不一致,可能的原因是,家族企业是一个正式契约与非正式契约的结合体[16],在家族企业中既有正式的契约治理,又有非正式的关系治理。法制环境改善,有利于正式契约治理,但不利于非正式的关系治理,只要法制环境作用于正式契约治理给家族企业带来的边际收益没有超过法制环境作用于非正式契约的关系治理所产生的边际成本,法制环境提升的好处就没有从总体上显现出来,从而表现出法制环境越好,家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越难这一现象。(2)审计意见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负相关,表明上市家族企业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并不有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3)法制环境与审计意见的交乘项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正相关,表明在较好的法制环境下,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减其披露制约效应,研究假设一得到验证。

2. 就金融市场化水平、审计意见对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影响而言:(1)金融市场化在1%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负相关,表明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上市家族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越少。从理论上讲,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低,越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可是,实证检验结果与理论预期不一致,可能的原因是,金融市场化水平提升,有利于家族企业的正式契约治理,但不利于其非正式契约的关系治理,只要金融市场化水平作用于正式契约治理给家族企业带来的边际收益没有超过金融市场化水平作用于非正式契约的关系治理所产生的边际成本,金融市场化水平提升的好处就无法从总体上显现出来,从而表现出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家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越难。(2)审计意见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负相关,表明上市家族企业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并不有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3)金融市场化水平与审计意见的交乘项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正相关,表明在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条件下,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减其披露制约效应,研究假设二得到验证。

3. 就政府干预、审计意见对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影响而言:(1)政府干预与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在统计意义上没有显著关系,政府表现为一只“无为之手”。(2)审计意见以及政府干预与审计意见的交乘项对家族企业银行贷款没有显著影响,表明在政府干预下,审计意见无足轻重,研究假设三没有得到验证。

(四)进一步分析

为了检验本文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本文对家族企业的银行贷款进行了重新定义,分别定义为短期银行贷款比例与长期银行贷款比例。短期银行贷款(Sbank)=(年初短期银行借款+年末短期银行借款)/(年初总资产+年末总资产)。可以看出,当因变量为短期银行借款时,尽管相关变量的系数值有所改变,但没有改变正负号,相应的t值有所改变,显著性水平保持不变或提升④,因此,研究结论不变。

长期银行贷款(Lbank)=(年初长期银行借款+年末长期银行借款)/(年初总资产+年末总资产)。当因变量为长期银行借款时,市场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化水平、政府干预)、审计意见以及二者的交乘项对长期银行贷款没有显著影响,表明本文研究结论不适用于长期银行贷款。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中国上市家族企业为样本,结合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化水平、政府干预程度),研究了制度环境、审计意见以及二者的交乘项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研究发现:

1. 法制环境、金融市场化水平与企业银行贷款显著负相关,表明上市家族企业所在地区法制环境越好,或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家族企业的银行贷款反而越低。一般认为,法制环境越好,意味着投资者产权保护程度越高,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商业银行与借款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低,这些都应该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实证研究与理论悖论的原因是:家族企业是一个正式契约与非正式契约的结合体,在家族企业中既有正式的契约治理又有非正式的关系治理,法制环境改善或金融市场化水平提高,有利于正式契约治理,但不利于非正式的关系治理,只要法制环境或金融市场化水平作用于正式契约治理给家族企业带来的边际收益没有超过法制环境或金融市场化水平作用于非正式契约的关系治理所产生的边际成本,法制环境与金融市场化提升的好处就没有从总体上显现出来,从而表现出法制环境与金融市场化银行贷款悖论。研究发现,政府干预对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没有显著影响,在这方面政府表现为“无为之手”。

2.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法制环境与金融市场化水平较低,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积极信号显示效应处于附属地位,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即无保留审计意见促使企业披露更多对企业自身不利的信息,从而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3. 法制环境较好的地区,或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积极信号显示效应,部分抵减了其披露制约效应。

进一步研究发现,审计意见主要对企业短期银行贷款产生影响,对长期贷款不构成影响,即商业银行在长期贷款授信时不关注借款企业的审计意见类型。

本文研究结论的政策含义是:法制环境的改善或金融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对家族企业的积极影响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审计意见只有在较好的法制环境或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环境下,才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这为政府有关部门完善上市家族企业会计信息监管法规提供了理论依据,对于完善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保护家族企业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注释:

①他们利用多元统计主成分分析法将“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对生产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四个指标综合而成,数值越大,则表明该地区法制水平较高。

②他们利用多元统计主成分分析法将“金融业的竞争”、“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两个指标综合而成,数值越大,表明该公司地区金融市场化程度较高。

③他们利用多元统计主成分分析法将“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减轻农民的税收负担”、“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减轻企业的税外负担”、“缩小政府规模”五个指标综合而成,数值越大,则表明该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对经济干预较低。

④法制环境以及法制环境与审计意见交乘项由原来的5%水平上显著变为现在的1%水平上显著,金融市场化水平与审计意见的交乘项由原来的5%水平上显著变为现在的1%水平上显著。

参考文献:

[1]Fan, Wong and Zhang.The Emergence of Corporate Pyramids in China[D]. SSRN Working paper, 2007.

[2]江伟,李斌.制度环境、国有产权与银行差别贷款[J].金融研究,2006,(11):116-125.

[3]Stiglizeand Weiss. 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81,(71): 393-410.

[4]孙铮,李增泉,王景斌.所有权性质、会计信息与债务契约 [J].管理世界,2006,(10):100-107.

[5]饶艳超,胡奕明.银行信贷中会计信息的使用情况调查与分析[J].会计研究,2005,(4):36-41.

[6]Estes, R. and M.Reimer.An experimental study of the differential effect of standard and qualified auditors'opinions on investors' price decision[J]. Accounting and Business Research, Spring, 1977.

[7]Firth. Qualified dudit reports their impact on investment decision[J].The Accounting Review, 1978,(7): 28-35.

[8]杨臻黛,李若山.审计意见的决策有用性:来自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官的实验证据[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12):72-76.

[9]王少飞,孙挣,张旭.审计意见、制度环境与融资约束[J].审计研究,2009,(2):63-72.

[10]卢现祥.中国的家庭产权安排、家族式管理与资本积累[J].世界经济,2003,(1):67-69.

[11]樊纲,王小鲁,朱恒鹏.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进程2009年报告[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12]Diamond D W.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and Delegated monitoring[J].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1984,(51): 393-414.

[13]La Porta, Lopezde Salinas, Shleifer and Vishny. Corporate Ownership Around the World[J]. Journal of Finance, 1999, (43): 471-520.

[14]Claessens. S.,Djankov. S and Lang. L.The 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 in East Asian corporations[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000, (58): 81-112.

[15]谭劲松,陈艳艳,谭燕.地方上市公司数量、经济影响力与企业长期借款――来自我国A股市场的经验证据[J].中国会计评论,2010,(3):31-52.

第10篇

行里指派由我负责管理个贷业务,我深切的感受到领导对我的信任,同时也掂量出了这份责任的分量。日常工作中一行爱一行,积极参加支行及上级行的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与业务素质,踊跃参入行里的集体活动,思想上行动上与行里的指导思想保持高度一致。业务办理中个贷中心人员更是统一思想廉洁奉公,严格按照信贷流程合规操作。近年来经过全行上下的营销积累,我行个贷业务已在当地形成了较响的品牌,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业务迅猛发展,业务量急剧增加,面对人手少,压力大加班多的工作实际,作为老大姐领头雁,我率先垂范,任劳任怨。在工作与生活上,团结同志敢于承担责任的工作作风影响并成就了甘于吃苦、勇于奉献的团队精神;开朗率直、乐观豁达的性格营造出一个快乐的工作氛围,不同程度的缓解了大家的情绪疲劳,使大家能切身体验并享受我工作我快乐。

截至10年8月底,我行个人类贷款余额42324万元(其中住房35754万元,消费6570万元),1-8月份累计发放个人类贷款18858万元,实现净新增14446万元,仅8个月时间已完成市行核定全年新增任务的240.7%,当地同业余额占比53.2%,新增占比73%;不良率目前是0.001%,控制在了上级行的不良要求之下。营销上报新按揭楼盘13个,为国税局、电业局、建设局、劳动局等11个单位完成了优质公司综合授信8000多万元,业务受理过程中本着一揽子营销的经营理念,借单位团购和优质公司授信的契机,营销贷记卡、风筝龙卡数百张,办理短信、电话银行签约上百户,我行借款人储蓄卡开卡率达95%。在上半年市行举办的旺季营销、百日竞赛两大活动中我行以新发放和净新增双向居高的绝对优势获得市建行系统第一名,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支行领导的肯定与表彰,个贷中心被评为先进集体,我个人也先后被授予支行优秀行员、市行优秀党员、市行营销能手以及省行服务模范的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诚挚的向支持信任我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感谢!特别向个贷中心的兄弟、姐妹们加班加点,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相互体谅、团结一心的奉献精神及团队精神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

下半年及明年的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发扬好的传统,找出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在维护好存量贷款的基础上,转变思想从行动上加大营销力度,确保我行个贷业务全市第一名的品牌效应;二是积极深入市场摸清市场需求,加强与上级行的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信贷政策,拓展新业务品种,为我行下一步的个贷营销方向做好参谋;三是防范信贷风险,密切关注不良贷款,加大催收力度,及时借助法律手段保全我行信贷资产,将我行资金损失降至最低;四是日常工作中廉洁奉公、杜绝吃拿卡要发放违背我行信贷政策的人情款,做到人情与合规同行;五是通过对借款人电话回访、熟人侧面了解、面谈交流等形式识别筛选出优质客户,实行差别化服务,储备我行优质客户群体,保证我行个贷业务健康发展!

最后希望我们个贷中心在三株玉树的映衬下五朵金花重放异彩,为我行的个贷业务发展再写辉煌!谢谢大家!

第11篇

有不少学者很早就开始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进行研究,并且取得了很多值得后人借鉴的成果。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初,霍奇曼(Hodgeman,1960,1961)从银行与客户存款关系的角度来开展研究的。他认为,银行存款关系的价值将随着银行间的竞争而产生,竞争压力使得银行必须紧紧依靠资金供给者——存款人才能获得贷款收益。由于存款利率一般被严格限定,银行可以通过提供低成本贷款对忠实的存款人进行补偿,因此,银行与客户间良好的存款关系将使客户能够享受到比非存款人更优惠的贷款条件。

凯恩和麦基尔(KaneandMalkiel,1965)认为,较强的存款关系能够减少银行信贷资金的变动性,并提高银行贷款组合的单位风险回报率。更重要的是,银行通过观察存款人收支活动的私人信息,可以较其竞争对手获得某种“信息优势”,这可使银行能够为其有极稳定储蓄存款来源的最佳存款人提供低成本的银行贷款。这种策略的另一个好处是,它可以阻止其他银行的贷款竞争,因为竞争银行处于“信息逆势”,无法对相同的存款人提供同样的贷款利率。

七十年代以后,大量文献把有关信息不对称的理论引入金融中介论,认为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在借款人与存款人之间能够降低交易双方的不对称信息,从而使其与其它金融机构相比具有特殊的意义,因此,尽管企业必须承担附加成本,但它们仍然愿意从银行借款。

商业银行贷款能够提升银企之间的合同灵活性,减少成本,便于加强控制、建立声誉和保持信任。布特和萨克尔(BootandThakor,1994)指出,通过获取私人信息,银行可以开发广泛的关系,提高事前贷款合同的灵活性。他们建立了一个研究框架,公司可以选择与一家银行签订无限期借款合约,而不是向资本市场融资。在均衡状态下,银行提供的合同最初要求公司承担一个较高的贷款抵押率,并支付高成本的利息,但是合同同时也规定,一旦银行私下观察到公司项目成功实施之后,其对项目的利息费用及抵押要求便会大大降低。

在信贷市场中,借款人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信贷质量,而放款人并不清楚,加布里埃尔(Gabriel,2006)以西班牙1984年至2002年的银行贷款为样本,通过研究发现,在银行贷款中使用抵押品可以作为信号装置,显示借款人的信贷质量高低,这样可以有效地解决逆向选择的问题,并且,通过借款人与放款人之间反复的借贷活动,有助于在两者之间建立信誉,从而减少道德风险。同时,他还发现,银行贷款中抵押品的使用还会受到信贷市场的竞争程度、借款人的类型以及商业周期的影响。

此外,有关研究发现,在新兴市场,政治关系有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约翰逊和米顿(Johnsonandmitton,2003)、弗雷德(Fraser,2006)、卡瓦基亚(Kwahja,2005)、查路米尼德(Charumilind,2006)、克拉伊森斯(Claessens,2007)分别对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和巴西的研究发现,有政治关系的企业更易于获得银行贷款。这些研究尽管分析了政治关系的贷款效应,但是,他们没有进一步分析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政治关系的贷款效应是否有显著差异。二、国内学者研究成果评述

国内关于贷款定价的研究较多的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总的来看,基本上是以引进、介绍和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理论与实践成果为主流,其中也有自己的创新思想,但基本上没有超越源自西方的框架。这其实也无可厚非,在金融全球化的过程中,商业贷款市场的拱形越来越,东西方融合的速度越来越快,引进和借鉴的方向并没有错,我们的学者要做的是如何在这方面走得更远,研究的更深入、更具操作性。

余明桂和潘红波(2008)从政治关系入手,采用我国1993年-2005年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民营企业为样本,以这些企业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是否是现任或前任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来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政治关系。研究结果发现,有政治关系的企业比无政治关系的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和更长的贷款期限,而且,在金融发展越落后、法治水平越低和政府侵害产权越严重的地区,政治关系的这种贷款效应越显著。这些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金融发展落后、法治水平较低和产权保护不强的制度条件下,政治关系可以作为一种替代性的非正式机制,缓解落后的制度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阻碍作用,帮助民营企业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促进企业的发展。

李晓艳(2006)通过对权威机构公布的我国贷款定价现状分析,指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特征,并深入分析此特征的成因;通过分析国际、国内常用的贷款定价模式的优缺点,在充分考虑非利息费用的成本及借款个体信用风险差异,运用数学方法,确立了我国本外币贷款定价的因素分析模型。

陈丽霞(2002)等在分析现有贷款定价模式基础上提出“动态风险定价法”,该方法将影响贷款价格的多个因素放在同一模型中加以确认和计量。简志宏、李楚霖(2001)分析了在考虑违约风险的情形下,到期一次还款付息的信贷资产定价问题,其基本假设是借款公司违约概率由公司信用等级的转移概率矩阵和风险生水外生决定,分析表明违约风险的信贷资产价格等于零息票债券的价格乘以信贷资产的期望支付。李炳权(2002)讨论了“综合贷款定价模型”,即根据历史财务数据计算出银行信贷资金加权平均成本率(WACC),再加上商业银行的目标利润率构成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在此基础上加上平均风险补偿和平均贷款费用构成平均贷款利率,作为贷款基准利率,商业银行应该围绕贷款基准利率决定贷款的实际执行利率。

三、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已逐步从“金融分业”向“金融混业”类型开始转变,当前商业银行国际化、电子化、网络化程度越来越高,产品创新能力不断加强,银行业务的范围和种类日益多样,银行与企业之间关系的具体内涵也在不断变化更新中。近十几年来,国外学术界在银行关系理论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不少重要的成果,一方面是把一些最新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前沿理论引入到银行关系的研究之中;另一方面,借助于统计数据和模型对银企之间的交易行为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总之,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上,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体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将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必将吸引愈来愈多的学者们对此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摘要】贷款定价方式与策略不仅会影响银行的赢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以及银行的资产质量与客户结构,更会直接影响着货币政策传导。本文介绍了国内外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体系的理论研究成果,并进行了简要的评述。

第12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专业化分工的深化,社会中介市场发展迅速,但在行业、地区、资质等方面的发展不平衡现象较为突出。

目前,参与商业银行贷款中介机构已非常之多,仅与某国有银行广东省分行有业务合作的中介机构就达200多家。由于各家商业银行所处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市场环境不同,很多地方性法规也不一样,中介机构市场发育程度不同,造成商业银行贷款中介活动的社会环境差异很大,十分复杂。

整体而言,除公证机构外,其他类型的中介机构行业准入门槛都比较低,因此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资质也参差不齐。同时,目前全国和各地对中介机构基本都没有统一、成熟、完备的法律规范和行业监管制度,因而,其在运行过程中主要以自律为主,缺乏有效监管。

另外,现实中各种中介机构被简单条块分割,归属不同的行业管理部门,各行业自行规定各种执业资格,如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国土部门管理土地评估机构资质;房管部门管理房地产估价师资质等,甚至有的中介机构(如各种担保机构)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因此,各种管理部门的监管尺度不一,亦存在监管真空。而银行又不得不面对不同行业的中介机构,资质鉴别、机构选择、报告使用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困难。

二、商业银行贷款中介活动的概念范畴

商业银行贷款中介活动是指商业银行出于对专业分工协作、成本收益比较、信息不对称、业务经营需要等方面考虑,通过签订合同、协议等形式在贷款过程的不同环节引入不同类型中介机构为其贷款业务提供有关服务的商业活动。

目前,商业银行一般在以下贷款环节引入中介机构:企业申请贷款提供的财务报表需审计时引入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对具备贷款条件而无抵押物的企业发放贷款时引入担保公司;抵押物价值认定时引入评估机构;房地产等贷款办理时引入登记机构(主要包括房地产交易所、国土局、工商局、车管所等机构);抵押物登记有瑕疵或有权审批人要求办理公证时引入公证机构(主要是各地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房屋、汽车等抵押财产需要保险时引入保险中介机构;发生贷款纠纷、诉讼时引入律师事务所。

三、商业银行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从根本上讲,商业银行与中介机构由于利益关系联系在一起。在贷款活动中,商业银行处于主导地位,中介机构则是被选择和被使用的角色。但是,中介机构对商业银行来讲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在推动商业银行业务发展、防范贷款业务风险方面具有积极、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如果商业银行对中介机构选择不当、疏于管理或过分依赖,也可能会带来较大的风险隐患。因而,商业银行与中介机构的基本关系可归结为:商业银行应该如何选择和变更中介机构;商业银行如何使用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中介机构服务的收费状况(即具体的利益关系);中介机构对商业银行信贷决策及管理的影响;商业银行对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管理。

1商业银行对中介机构的选择和变更

目前,虽然各家商业银行并没有统一的选择中介机构的制度和模式,但在与中介机构合作中普遍持较为谨慎的态度。

商业银行在筛选中介机构时,具有较为严格的程序和标准。主要考察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资质水平、诚信情况、服务质量、收费合理性等,一般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通过内部评审小组评定,从综合评级较高、地区排名靠前、实力强、诚信度高、无违规违纪记录的中介机构中选择数家签订合作协议。

同时,大多数商业银行对入选的中介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淘汰、调整、补充。个别银行还要求中介机构交纳一定额度的保证金,对其执业活动起到约束作用。如发现中介机构提供的报告内容不完整、数据明显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等现象,将终止合作关系。

不过,也有些银行并不直接对中介机构进行选择和变更,除登记机构由商业银行按法定程序指定外,其他中介机构一般都由借款人自由选择。一般是在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对银行审查分析等工作产生较为严重的误导性作用时,商业银行才会建议借款人重新选择中介机构,并重新提供相关报告。

2商业银行对中介机构出具报告的使用及评估

据调查,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一般都会尊重中介机构的服务成果,对符合银行要求的报告,会在信贷评审报告中给予认可,并作为贷款决策的依据之一。

针对有疑问的审计报告,经过银行调查了解,如果确属企业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则一方面将企业的信用等级降级,另一方面将没有尽职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列入银行内部的黑名单,并通报各级审查部门。视情形严重程度,对出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会计师审计的其他企业报告从严审查,或不予采信,并要求贷款方委托其他事务所另行审计。

针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银行一般会成立内部审核小组对抵质押物进行二次评估。内部审核小组运用自身掌握的知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抵质押物自行进行评估,再将两次评估结果进行比较。如果差别较大,经核实是评估机构未尽责或故意弄虚作假,则会对该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评估报告从严审查或不予采信,并要求贷款方另选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抵质押物。

3商业银行贷款中介机构的收费状况

现行商业银行贷款中介活动收费一般分为两类:一是允许客户自由选择中介机构的银行,中介费用一般都由客户承担,银行并不介入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磋商;二是由银行指定引入的中介机构,其费用标准一般由银行制定或者参照国家有关部委规定。

按市场经济原则,不同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也会不同,但由于激烈竞争,同一地区同一性质的中介机构收费差异一般也不会很大。据调查了解,目前中介市场的确并存“收费较高”和“超低价竞争”两种现象。一方面,在有政府强制性规定、行业垄断较高、市场风气不正的地区和中介机构类型中,收费偏高。另一方面,“超低价竞争”在机构数量多、收费缺乏标准的中介市场上相当突出。违背市场原则和成本约束的超低收费,会导致中介机构偷工减料、违反程序、迎合客户、敷衍了事等不良现象丛生,危害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

4中介机构对银行信贷决策及管理的影响

在具体的信贷业务过程中,银行一般会在贷前调查、授信评审、签约核保、抵押登记等环节上进行独立操作,但在决策时会适度参考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或数据。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特别是贷前的法律审查意见总体上为参考性意见,对银行贷款审批有重要影响,但不起决定性作用。

5商业银行对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管理

商业银行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内容一般包括:中介机构的甄选、资格年审以及退出管理等,并在服务收费、时效性方面提出要求。商业银行在与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过程中,会对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员工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评估公平性进行考核。

有些银行会根据总行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对中介机构进行监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担保公司的选择。近年,各类型的担保机构发展迅速,但由于其经营风险较大,行业定位不明确,存在资质、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且缺乏有效的行业管理等问题。商业银行在办理涉及专业担保公司的信贷业务时,一般都会对专业担保公司进行严格调查,由总行统一授信,并实现限额管理。

四、商业银行贷款中介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银行贷款中介机构诚信意识普遍比较薄弱,给商业银行经营带来一定风险隐患

目前,由于银行贷款中介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为招揽客户,部分贷款中介机构在利益驱动下,不坚持“诚信为本”的职业宗旨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或违规操作,或“偷工减料”,导致中介报告质量不高,甚至采用非法手段欺骗银行,造成银行信贷资金出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