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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安全的资料

时间:2023-05-30 08:54: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有关安全的资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有关安全的资料

第1篇

关键词:涉水工程;通航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9-0363-01

1 海事管理机构应该加强对涉及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或活动中的安全监管,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年355号文)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活动的,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上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第二条,列举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和内河通航水域进行的十二种涉及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活动必须向海事机构报告、或经海事机构批准、备案。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以下简称港监局,现改为海事局)主管全国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港务(港航)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港监,现海事机构)具体负责其管辖水域内的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008年9月,交通部海事局以交海发[2008]308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强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各类涉水工程建设期和建成后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加强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注重过程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要求涉水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建设项目,要责令停工;严厉打击查处施工船舶超载、超限作业等非法施工和冒险作业行为;严把涉水工程建设市场准入关,严肃查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规使用、雇佣不符合安全作业条件船舶参与水上施工作业。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地参加水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主动介入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事故隐患;要根据涉水工程对水上通航安全的影响情况制定相应的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水上交通秩序管理,并且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水运经营企业以及航行船舶的责任和义务。要鼓励广大职工群众举报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建设单位在涉水工程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要邀请有关海事管理机构参加论证,充分听取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2 海事管理机构参与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的目的

一是强化管理意识,规范水工作业,减少水工建筑物对通航安全的影响,维护通航安全。二是提高通航环境保护意识,保护通航环境资源。三是提高施工作业者的素质,保护施工作业安全和施工作业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强化施工作业者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完善应对措施。

3 海事管理机构在具体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活动通航安全审批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涉及构筑水上水下固定、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作业项目,其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评审活动应有所在地海事主管机关参加;对绕过通航安全审查工作环节的工程项目,各海事机构对其的施工作业申请应不予批准。二是对通航环境有较明显影响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者应要求建设单位就通航安全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并提供论证报告;对通航环境影响不明显的工程建设项目,可视具体情况,酌情减免上述文件和资料。对于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审批,审批者应要求申请者提供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施工作业资料。这些资料既应包括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部分也应包括与其相关的陆上施工部分;对于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审批者可视情况对原件审核后留复印件存档;如若申请人一时难以提供原件资料,也可以直接提供复印件;有保密要求的资料,申请人在向海事机构提供时应予以说明,海事机构有责任为申请人保密。三是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提供的文件、图纸、资料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要求其予以补充和完善。四是在熟悉提供的文件、图纸、资料的基础上,审批者可到现场踏勘,了解以下问题:现场环境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论证阶段提出的有关通航安全方面的改进意见是否落实;水工建筑物在施工期及建成后对通航安全方面的影响可能有多大;经过现场踏勘发现报送的资料、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申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改正;审查设计单位的资格证书是否与其所从事的设计项目相符合,不符合的,可要求工程建设单位更换设计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设计和批准权限等,提出建议或意见。五是在“预可”、“工可”阶段,一般只提出原则性意见或意向性意见。较为重大的问题,应事先在内部研究,统一认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意见。在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报告批准后,由于涉及通航安全的主要技术数据一般都不会再作调整,所以,海事机构可以按照审批权限,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或审核意见。六是审核意见应以文件形式为好,也可能仍然按照过去的习惯做法,直接在图纸上签署意见后盖章。七是工程建设项目或施工作业水域位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海事机构管辖水域时,有关申请的受理、《许可证》的发放、航行通(警)告的播发、现场监督管理、竣工验收、资料保存等相关工作,均由该两个单位的共同上级机关办理或由共同上级机关指定的海事机构负责办理。就济宁辖区水域而言,应由市地方海事局通航管理科负责。

4 现场监督管理

(1)水工作业现场监督管理。水工作业现场监督管理

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许可管理,即海事机构在进行水工作业申请审批时,在对施工作业单位的其他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的同时审查安全措施、应急方案,通过后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要求施工作业按方案进行落实;二是现场监督检查,海事部门在现场监督管理中检查安全措施、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结合现场水文、气象、通航密度等特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具体到济宁市实际情况,许可管理由市地方海事局负责,现场监督管理由各派出海事机构负责。

各海事机构在水工作业现场监督管理中,首要的问题是明确“如何去管”、“从哪里管起”。从济宁市涉水工程监督管理的实践来看,主要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海事机构对施工作业者要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施工作业者要能拿出具体措施来落实海事机关的要求;对不合乎通航安全要求的施工作业,海事机构可强制要求其立即停止;对于擅自建造的特别是对船舶航行有影响的水中建筑物,可令建造者限期拆除,届时不拆除的可或申请法院,违章建造者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施工作业现场监督检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以巡逻艇的巡航检查和安检人员的安全检查为主,发现的问题除按规定处理外,还需及时反馈至市地方海事局审批窗口;审批窗口应及时将审批意见、许可证、航行通告等内容及时传真至各海事办事机构;对通航环境影响较大的水工项目,需要维护、限航、禁航,还需制定相应的方案,并及时告之相关部门和人员。

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的,应责令施工作业单位停止施工作业:

①未取得《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②所持《许可证》已过期、失效,仍然进行施工作业的;③未按《许可证》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的;④未按规定采取安全和防污染措施进行施工作业的;⑤施工作业与航行警告、航行通告中公告内容不符的;⑥施工作业水域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危及人命、财产安全的;⑦其它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作业的。

(3)船舶废弃物、作业现场碍航物的处理。各海事机构应使施工作业者明了随意倾倒废弃物、遗留物的严重后果,要告诫施工作业者特别注意废弃物的处置,一旦遗留了建筑垃圾等物体一定要负责清除。

(4)水工作业违法行为处理。对于水上作业违法行为,处罚的方式有以下几种: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作业、扣留或吊销证书等。

第2篇

关键词:临时查封;消防执法

【分类号】:F426.31

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是消除火灾隐患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措施.采取临时查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权利, 也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隐患监督检查的责任力度和预防火灾工作落到实处的实际需要, 为了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为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本人结合《消防法》和《监督检查规定》, 就如何做好临时查封措施, 谈谈自己的看法.

1、消防执法实践中临时查封的概念及特点

临时查封是指消防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危险部位、场所, 贴封条, 就地封存, 不准持有人或所有人使用、处分.

1 .1 临时查封的依据

《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 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1 .2 临时查封的特点

(1)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国家赔偿等.

(2)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在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阶段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部位和场所加以暂时性限制, 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临时查封不以行政相对人的意志为转移, 需要查封、扣押时, 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措施.

(3)临时性.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 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临时查封的目的是防止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威胁到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一旦隐患消除, 当事人就可以申请解除临时查封.

(4)标的物比较简单、直观.临时查封对象只是在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部位、场所, 属于财产限制.

(5)具有强制性.临时查封是一种具体的行政强制措施, 为了防止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威胁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具有强制措施的性质.

(6)不是行政处罚种类, 属于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和手段, 不适用行政处罚程序.

2 临时查封在消防执法中的适用

临时查封在日常消防执法中使用频率比较高, 在消防执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涉及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 在使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认真规范适用范围、法律程序和处理方式等.

2 .1 适用的范围

临时查封的适用范围.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时, 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消防执法中, 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 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

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 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 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2)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 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3)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 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4)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 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5)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 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2 .2 适用的目的

查封的目的.“查封”的目的是通过对物品的控制, 预防、制止或控制违法行为继续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从而制止行政违法行为, 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 是一个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消防执法机关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

准, 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 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为了防止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 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利益, 消防执法机关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2 .3 适用的法律程序

(1)两人执法, 出示监督证件, 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 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 并自检查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3)实施临时查封的, 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 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4)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 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 并在临时查封后24 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 送达当事人.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实施临时查封后, 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 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5)火灾隐患消除后, 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 自检查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并送达当事人.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 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3 临时查封适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3 .1 临时查封告知笔录与临时查封决定公告文书

(1)《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23 条规定第1 款第1 项规定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第二十六条第1 款第1 项规定规定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行政处罚告知和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措施告知, 是否可以统一应用行政处罚告知式样, 需要明确, 再说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和临时查封、强制执行告知还有区别, 值得研究.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21 条第1 款第3 项规定:实施临时查封的, 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第26 条第1 款第3 项规定:实施强制执行的, 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两种强制措施都要求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和强制执行决定, 这两种需张贴的决定是否就是新制定的临时查封决定书和强制执行决定书的放大版, 2009 年公安部下发的有关文件中没有明确, 作为从事消防执法工作者, 无从下手.根据地方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中张贴的查封公告, 我认为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的张贴应是临时查封公告和强制执行公告, 所以需要上级法制部门进一步进行明确, 达到基层公安消防机构消防执法人员便于操作的目的.

3 .2 临时查封危险部位、场所的范围确定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22 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 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 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2)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 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3)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4)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 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5)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该条规定比较概括, 首先需要消防监督人员判断拟临时查封的场所是否具有该条所列的五种情形;其次需要判断具体查封的危险部位和场所,判段的依据应该是严格执法的同时兼顾行政强制损害最小化原则, 避免不必要的损害.

3 .3 证据的收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证据有以下7 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消防监督人员在临时查封实践中, 要以证据的“三性(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 为核心收集证据, 而在临时查封实践中, 一些办案人员在证据收集上还存在收集证据不足、孤立、收集证据片面等问题, 如草草填写监督检查记录, 影像资料、现场物证等证据辅证收集不全, 导致证据之间没有形成锁链, 不能相互映证, 进而导致在执法中十分被动, 甚至直接引发行政败诉.

3 .4 程序问题

在消防监督检查中, 执法人员要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执法理念, 防止“轻程序、重实体”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消防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步骤, 把临时查封案件办成“铁案” .

第3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结构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维护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屋结构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结构安全管理的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和工商、公安、建委、规划、物价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鉴定、确保居住和使用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房屋所有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房屋管理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定期对房屋结构进行安全检查,对房屋结构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排除。

    与房屋结构安全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房屋所有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房屋管理人,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排除不安全隐患。

    第六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制止、举报违反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二章  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的管理

    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拆改房屋结构,应当向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符合条件的,由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下达批准文书。

    拆改房屋结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还需到规划等其他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严禁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未经批准擅自拆改房屋结构。

    第八条  改变房屋用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到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一)住宅改为公共场所用房的;

    (二)办公用房改为公共场所用房或者厂房(含仓库)的;

    (三)公共场所用房改为厂房的;

    (四)其他改变房屋用途,其荷载大于原设计荷载的。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九条  拆改房屋结构的,应当向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代管(托管)协议;

    (三)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

    (四)拆改房屋结构方案;

    (五)需要提供相关房屋技术资料的,应当提供相关房屋技术资料;

    (六)实行物业管理的,还应提交物业管理企业的书面同意书。

    申请人无法提供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资料的,由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现场勘查、测试。

    第十条  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拆改房屋结构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意见;情况特殊复杂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意见。

    第十一条  拆改房屋结构应当严格按照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的方案进行,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不得影响毗连房屋的使用和安全。

    拆改房屋结构,需变更原方案的,应当按照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加强其辖区内涉及房屋结构安全行为的管理,对擅自进行拆改房屋结构、新设或者扩展原有阳台的,必须予以制止;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拒不接受制止的,应当及时报告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规划行政部门。

    第十三条  拆改房屋结构,禁止下列行为:

    (一)拆除房屋的承重墙、梁、板、柱;

    (二)在建成房屋下建造地下室、蓄水池;

    (三)新设阳台,扩展原有阳台;

    (四)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实施前违反规定设置、扩展阳台的,由规划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拆改房屋结构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结构安全验收申请,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意见。

    第三章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管理

    第十五条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工作,由房屋结构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负责,其作出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结论是认定房屋结构安全状况的合法依据。

    第十六条  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的,房屋所有人必须向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第十七条  房屋使用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发现房屋有不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房屋所有人申请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房屋所有人拒不申请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的,房屋使用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行申请。

    第十八条  申请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应当向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代管(托管)协议;需要提供相关房屋技术资料的,还应当提供相关房屋技术资料。

    申请人无法提交前款规定资料的,由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现场勘查、测试。

    第十九条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构复杂、鉴定难度较大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条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并出具符合实际情况的鉴定书。

    第二十一条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人员应当经房屋结构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收取鉴定费;收取鉴定费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鉴定费由房屋所有人交纳;房屋所有人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

    因责任人引起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鉴定费由责任人承担。

    第四章  房屋结构安全监察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违反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监察。

    房屋结构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具备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第二十四条  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及其房屋结构安全监察人员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及房屋结构安全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责令违法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房屋结构安全监察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行勘查、测试,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做出说明,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二十六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监察人员的监察工作,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和妨碍房屋结构安全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七条  房屋结构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结构安全监察人员的管理,定期对房屋结构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三款、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由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有经营行为的,处以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无经营行为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由规划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不制止、报告违反本办法涉及房屋结构安全行为的,由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有经营行为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无经营行为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房屋结构安全监察人员玩忽职守、循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处罚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部门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结构安全,是指组成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板、柱等基本结构构件的安全。

    本办法所称房屋技术资料,是指被鉴定房屋的设计资料、地质勘探资料、施工技术资料。

第4篇

一、协管食品安全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执行农贸市场巡查任务。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巡查,督促违法经营者改正违法行为。

(二)执行辖区内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私屠滥宰等的排查。协助执法部门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私屠滥宰行为进行取缔。

(三)协助执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教任务。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发放有关宣传资料。

(四)做好协查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统计、汇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报告。

(五)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突击性工作任务。

协管员协管食品安全的工作内容必要时可进行调整。

二、服务社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对应关系

(一)行政管理由区工商分局负责领导和管理,服务社性质、经费来源、管理模式不变。

(二)业务上受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培训。

(三)业务对应关系

1、服务社日常业务工作对应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督所、食品生产监督所;在特殊情况下,接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调遣;

2、各市场协管分社的对应划分为:石化、*卫、山阳、张堰等四个分社对应食品药品监督所石化分所;朱泾、枫泾、亭林、吕巷等四个分社对应食品药品监督所朱泾分所;

3、必要时,可通过工商所接受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指派的突击性任务。

市场协管分社协查的情况,按规定通报相关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有重要信息时应及时通报。

三、部署实施

(一)方案的论证协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进行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月上旬完成。

(二)动员和培训:动员部署,*月下旬;培训:由食品药品监督所和食品生产监督所对协管食品安全的细化的工作内容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相关知识的测验,20*年内完成。

(三)实施:新的工作内容运转,*月开始。

第5篇

(一)计算机病毒等程序大肆传播

有些用户利用单位或者自己的私人电脑,通过互联网下载了一些黑客病毒破坏程序,把病毒程序安装到每一个计算机网络的结点,对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扫描和攻击,导致此类遭受攻击的电脑系统出现了死机或者速度缓慢等现象,没法正常运行系统,有的还出现了损坏情况。假若从技术和管理的角度来讲,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不力的管理,不过,出现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的大多数都是位于那些并未设定防火墙的电脑中。

(二)电脑系统的程序和数据受到破坏

一些黑客根据网络系统中存在的漏洞,对电脑的网络系统进行非法入侵,同时还利用远程来掌控电脑系统,全部删除了BBS系统资料、邮件资料、网站主页资料、网络资料和有的重要配置的文件信息,自然没法正常运转计算机系统,使得电脑网络系统瘫痪,同时根本无法恢复那些被删除的重要文件和资料。

(三)电脑信息管理系统遭到破坏

有些黑客制作或者利用非法程序,对国家机关部门的电脑网络进行非法入侵,同时变更、修改和篡改电脑网络中的相关文件和数据资料。一些黑客把电脑网络的服务器密码进行了修改,控制整个电脑网络,让国家遭受了不可计算的损失。尤其是有些黑客设定属于自己的账号于电脑网络中,同时安装了破解软件的程序,对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非法盗用。

(四)电脑信息管理系统遭到入侵

根据已经发生过的危害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问题,有的黑客使用非法的电脑程序,非法电脑入侵管理计算机信息的系统,大幅度的攻击了中国有的政府有关机构的电脑信息管理系统,修改了主页和网站,破坏了有些系统,有害信息大面积张贴于一些主页,有些计算机网络系统还处于瘫痪状态,使得出现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五)突发事件的影响

在使用计算机的过程中,信息管理系统出现电压和电流瞬变,或者瞬间断电的情况就可能会给系统的数据信息带来风险,同时很有可能会破坏数据资料。

(六)不同的个人使用习惯

因为现今计算机和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息息相关,所以每日都会在网络上浏览信息或传播大批的数据,但是有些人员因为采取了不正确的使用方式而预先留下了网络系统的漏洞,这也可能给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二、探讨电脑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的相关对策

(一)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使用先进的安全科技

使用验证身份这个技术可以更高级的保障整个系统的安全,系统权限只会对相匹配的系统和用户口令开发。现今比较先进的技术是PKI认证技术和生物验证技术,现在已经逐渐普遍使用PKI技术。通过数字证书给计算机用户提供有关证明,同时根据此组建一组互相映射的关系,安全管理水平借助此类强制性认证系统得到深层次的提升。

(二)安装防火墙

防火墙是指设置在不同网络或网络安全域之间的一系列部件的组合,是建立在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基础上的应用性安全技术,是不同网络或网络安全域之间信息的唯一出入口。目前,防火墙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于专用网络与公用网络的互联环境之中,尤其以接入Internet网络的应用最为广泛。防火墙能根据企业的安全需要(允许、拒绝、监测)、出入网络的信息流,实现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基础设施。在逻辑上,防火墙是一个分析器,一个分离器,也是一个限制器,它能够有效地监控了内网和Internet之间的信息交换,保证了内部网络的信息安全。因此,防火墙是网络安全的一道重要的屏障,一个防火墙(作为控制点,同时又作为阻塞点)极大地提高了一个单位内网的安全,并通过过滤不安全的服务从而大大降低风险。由于只有经过精心选择的应用协议才能通过防火墙,所以网络环境变得更安全。安装防火墙是能够强化控制和防范计算机安全的最有效的办法。原因在于,防火墙能够主要控制流进和传出电脑信息管理系统,也可以制止网络中非法的计算机用户访问电脑信息管理系统。

(三)逐渐建立和完善电脑信息管理的体制

逐渐建立和完善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机制,不断的安全控制和防范电脑信息管理系统,预防电脑信息管理系统被计算机非法用户入侵,保证正常运行电脑信息管理系统,就可以保证电脑网络系统的实体安全。在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的网络线路和外部设备的保护上,应该加大力度,还应该不定时的维护、测试和日常检查电脑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状态、条件和环境,全面的安全运行电脑的信息管理系统。应该注重提升电磁泄露防范、控制和改善计算机的能力,让电脑信息管理系统位于一个优良的运作环境中。同时,安全预防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主要内容是增强保密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这就需要切实抓住、抓好和抓出成绩。应该强化保密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就需要运用加密技术处理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资料和数据,预防泄露相关信息资料,很大程度的提升了工作效率,不过还应该强化保密传输、使用、处理和收集加密信息的数据管理。

(四)管理和预防电脑信息系统的安全

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加大管理和预防电脑信息系统安全的力度,确保可以正常运行电脑的信息管理系统。因此,要求我们利用设置和完善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服务、安全管理、属性特征、权限控制和访问功能等,切实做好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系统安全,是保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安全最重要的措施之一,也是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安全防范与控制的主要措施,同时还是保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资源不被非法用户使用或访问。例如可采用相关的访问控制技术,访问控制指系统对用户身份及其所属的预先定义的策略组限制其使用数据资源能力的手段。通常用于系统管理员控制用户对服务器、目录、文件等网络资源的访问。访问控制是系统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合法使用性的重要基础,是网络安全防范和资源保护的关键策略之一,也是主体依据某些控制策略或权限对客体本身或其资源进行的不同授权访问。访问控制的主要目的是限制访问主体对客体的访问,从而保障数据资源在合法范围内得以有效使用和管理。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访问控制需要完成两个任务:识别和确认访问系统的用户、决定该用户可以对某一系统资源进行何种类型的访问。

(五)合理科学的设计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的结构

为了确保电脑信息管理系统在设计结构上比较合理和科学,就应该加大抓好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的力度,与此同时,切实做好电脑信息系统网络的安全和运行质量,找出符合实际需求的最优设计方案,确保合理和科学的进行设计,以便保障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同时,因为互联网具有自身的缺陷,在计算机网络中很容易被盗用和截取数据资料。这主要是由于使用的传输数据的模式是边界是路由器和中心是交换机,立足于中心交换机来进行控制和访问,因此在控制和预防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的局域网的安全上,可以采用的方式是逻辑分段和物理分段,以便预防盗用、截取和非法侦听,以便确保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畅通。

三、结语

第6篇

【关键词】监理;审查;安全管理;安全责任

0.引言

随着我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先后施行,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成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一个责任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对工程安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及如何追究监理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成为主要的法律依据。本人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个人在监理工作上的经验,浅谈一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建设工程监理如何履行监理的安全责任,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风险隐患,减少和消除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1.监理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相应的监理,不仅要对建设单位负责,同时,也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要求的责任。作为监理人员学习《条例》,贯彻《条例》精神,就是为了解决建设工程实践中存在的监理应该管理的有关安全问题,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作中发挥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应有的作用,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理安全责任。《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的安全工作,包括三方面:(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从该条款可以看出,它规定了监理的六项职责和四项职权。六项职责是:(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3)要求施工单位整改;(4)情况严重的要求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5)拒不整改及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6)依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四项职权是:(1)技术方案的审批权;(2)整改指令权;(3)暂停工指令权;(4)向主管部门报告权。《条例》的出台,明确了监理应当承担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同时也能够有效规范、指导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行为,引导监理工程师公正守法地开展监理业务。《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得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依据充分、内容完善、责任具体。

2.监理安全责任的落实

2.1建立健全监理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体系

《条例》的出台对监理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监理单位由于所监理的工程出现安全事故而受到处罚的风险加大,监理单位有可能受到经济处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影响监理单位的经营;另一方面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刑法要追究刑事责任或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作为监理单位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承担起监理安全的职责,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企业的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1)建立健全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规章制度,落实从公司到项目再到具体的安全责任人,把安全管理目标落实到人;(2)监理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编制企业内部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与操作手册,确定企业内部各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考核检查标准,完善安全管理流程,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3)全面清理在监工程的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及人员调配情况,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调整有关增加与监理安全责任相适应的义务与费用条款;(4)定期开展监理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5)建立总监理工程师上岗前的考核工作;(6)建立必要的监理责任保险,转移相应的风险。

2.2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监理工作是一个整体,落实监理安全责任,要将安全工作和其他监理工作联系在一起,而不是相独立的。监理安全责任的主体是现场的监理人员,他们的工作包括:审查施工方面与专项施工技术措施中的安全内容,在施工现场开展日常监理工作的同时,注重发现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国家的强制性标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监理企业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尤为重要,每一个监理人员都应该学习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积累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施工安全是一项技术很强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的法规和技术规程,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有经验的专门人才,充分发挥在施工企业安全方面的预控作用。

2.3抓好预防预控工作

建设工程的安全事故主要在施工阶段发生,《建筑法》制定的时候,从我国实际出发,将工程监理局限在施工阶段。作为监理机构,为实现预防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目标,应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针对施工所处的安全环境,制定必要的确保安全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以达到事先预控的目标;(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具与设备、临时周转材料均应严格按质量标准验收;(3)对从业的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资格能力鉴定、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交底,及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4)对安全防护物资进行验收、标识、检查和防护;(5)对施工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和拆除进行交底与过程防护、监控,在使用前进行验收、检测、标识,在使用中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及时调整和完善;(6)对重点防火部位、活动和物资进行标识、防护,配置消防器材和实行动火审批;(7)保持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文明卫生、规范有序,保持道路管线和周边环境;(8)对与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不利环境因素有关的重点部位、过程和活动,组织专人监控;(9)形成并保存施工过程活动的记录;(10)建立施工安全的组织保证体系和制度保证体系,从组织上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4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严把监理审核关

安全生产在建筑施工阶段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在每一道工序中,如果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就会存在,伤亡事故就可能发生。因此,监理在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时,一定要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观念,熟知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5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措施

(1)监理要有效地介入施工安全管理。首先,项目监理部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及《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特别是对当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中有关施工安全的篇章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JGJ59-2011)内容要学深学透,理论结合实践,对不同施工阶段、施工部位和施工方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事先进行分析预控,掌握其发生规律,及早提醒施工单位注意防范。

(2)项目监理部要建立内部安全检查制度;按不同专业,明确人员分工,检查时间、部位、频率、方法等。由于专业知识的限制,任何一位监理人员都不可能样样精通,因此有必要进行安全控制的职责分工,建立监理机构内部安全控制责任制度。在这种安全控制责任制中,通常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等,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检查结果,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总监注意;总监理工程师则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及内部检查工作。对各专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直接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3)在审查开工报告时,监理要逐条审查并落实开工条件是否具备,尤其是有关安全部分的内容,包括“三通一平”,“五牌一图”,围墙、临时用电、临建设施及排水系统,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质保体系,特种作业资格,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等应符合要求。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坚决不同意开工。

(4)在第1次工地会议上,监理应向施工单位介绍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检查制度》计划安排情况,并就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此后每次工地例会,要求施工单位安全主任或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

(5)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动态控制管理,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按《建筑施工安全标准》(JGJ59-2011)进行评分,真实评价出安全管理状况,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同时监理应采取行之有效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一是出现明显违反当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中有关施工安全章节相关条款的行为时,必须坚决加以制止,并以书面形式责令立即整改。必要时可停工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待所有安全隐患经整改消除,并经监理复查合格后,方可签署复工令。二是出现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相关条款行为时,应视情节轻重,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暂缓下一道工序质量验收或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6)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①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同工种工序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时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协调处理;②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新入场班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③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用电、机具、设备及时进行安全验收;④督促施工单位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⑤督促总、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的有关条款。

(7)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施工过程中监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要求”一般以书面形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下达。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理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先口头(电话)报告,再补书面报告。因此,监理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 建立联系机制,保持沟通渠道畅通。这在实际操作中是不存在问题的,关键是在必要时能否真正利用好这条沟通渠道。

2.6认真保存监理资料

保存监理相关资料是监理工作需要,在监理机构中都设有资料管理员,应有自身完善的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资料、安全监理规划、监理安全管理细则、监理安全检查表、安全类书面指令台帐、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周报等。这些资料应能反映监理机构实际安全管理工作的轨迹,并单独整理存放。监理人员严格地保存监理全部相关资料,一方面是档案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对于做好维权和举证工作,防止监理无过错或只有轻微过错而被扩大追究安全责任。避免在监理工作中已经采取措施,但没有留下记录或记录不全面、不完整,而导致错误地被追究责任。

3.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突发性和复杂性。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技术原因、经济原因、内外监管机制的原因等。作为监理机构,必须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努力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积极负起监理的安全职责;同时又要避免被不合理、过分追究的安全责任,这样做是规避监理执业风险、维护监理机构自身正当权利的需要,也是促进整个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 [科]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S.2003-11-24.

第7篇

关键词: 轨道交通工程; 结构设计; 质量控制要点

Abstract: Through analysis of the key links on the quality of urban rail transit project design documents, analyzes from the design process control and design quality of the document control two aspects, summed up the key links and rail traffic engineering design quality and safety control of the quality of urban rail transit project design documents control points.Key words: rail transportation projects; structural design; quality control points

中图分类号:TB2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2-0020-02

1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随之而来的道路拥挤、交通堵塞等问题对传统交通的运输能力提出了挑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无疑成为城市发展的一剂良药。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只有10条轨道交通线路运行,2010年增至48条,2015年则预计会变为96条,到2050年,这一数字将有可能变为289条。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迅猛发展的同时,建设、运营中的质量安全隐患也有所增加,特别是在建设施工中的质量安全隐患和险情更时有发生。作为重要公益性事业的城市轨道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具有投资大、风险高、影响广的突出特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往往十分重大。如何更好地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工作尤为重要,已经成为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关心的大事。而作为工程设计单位,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技术措施可实施性如何、文件质量能否满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成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和前提保障。本文将从设计文件过程控制要点、设计文件质量控制要点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分析得出设计产品质量安全的重点环节和关键技术点。

2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过程重点控制环节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与设计的质量与安全紧密相关,而设计单位要确保设计的高标准、高质量就必须具备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质量体系控制以及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构设置、设计人员的职业资格、重要设计人员的调整变更管理、加强现场服务的有关制度、措施及反映现场服务的相关资料等。同时工程风险的防范,设计单位也是重点及风险控制的“源头”。设计阶段对工程风险的辨识、排查,以及采取切实有效地应对措施,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为了有效控制设计文件质量安全风险,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系统控制:在投标过程中,应确保在资质有效范围内进行投标工作,并确保中标后按约定履行合同,确保人员的资格、数量满足投标要求,确保不违法分包、转包;设计单位应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及管理制度并通过了相关的体系认证;在设计工作中,基础资料的收集要全面、详实,各项审批程序要齐全,确保设计依据的有效性;设计文件应严格执行规范、标准、规程及各项审批和审查意见,确保设计文件的合法、合规。在设计过程中应全面排查和分析工程安全风险源,针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技术重、难点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方案论证,通过对影响结构安全的重要阶段、环节、部位结构分析计算及重要构件强度、刚度检算,首先从理论分析上确保工程设计参数及措施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其次,针对影响工程安全的主要因素:地下水、地面沉降、周边建(构)筑物环境、不良地层等因素要有针对性的设计方案和保护措施。

3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质量安全控制要点

通过对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过程重点环节的分析,得出以下设计质量安全控制的要点。

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以及体系文件和管理制度;

基础资料的收集需要注意的方面:要检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形测绘、地质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是否完整,项目的地震安评、地灾评价、环境评价、政府审查批件是否齐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经过审查,采用限界、线路资料是否准确,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结构、地下管线调查资料是否准确、全面,对周边环境资料是否进行现场核实;

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涉及结构安全、防灾、环保与劳动卫生的规范、标准、规程。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国家、地方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结构计算:检查影响结构安全的重要阶段、环节、部位结构分析计算及重要构件强度、刚度检算是否全面、完整。具体检查点:结构安全等级选取、计算模型是否能反映结构实际受力、荷载取值、结构抗浮分析等;

地下水的处理:降水或止水方案是否适合结构所处地层特性,降水或止水方案引起的地面沉降、周边建(构)筑物开裂是否进行计算分析,对存在较大沉降、开裂风险的部位有无应急预案,对管线渗漏水有无应急预案,结构防水方案是否合理或是否存在遗漏;

地面沉降:预支护结构、结构型式是否合理,结构工法的选择是否合理,暗挖结构埋置深度选择是否合理;

对周边环境的保护: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结构、管线等是否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性措施。特别是压力管和燃气管,应严格控制施工可能引起的地层变形,以减小工程对此类管线。同时,应加强对老旧给排水管线渗漏水情况的排查,特别是对暗挖结构,渗漏形成的水囊危害极大;

不良地层:对地层承载力不满足要求的部位是否采取地基加固等改良措施,特别是液化砂土和粉土、湿陷性黄土、灰岩等不良地层,应充分认识到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应有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

结构安全设计:围护结构及支撑体系选型,围护结构稳定性、强度、刚度是否满足要求,围护结构内侧被动土压力区土体是否会屈服,主体结构在水平、立体交叉部位是否进行加强处理,对复杂节点、结构变化等受力复杂部位要有进行详细设计,对施工过程中影响结构整体稳定性的重点环节应采取合理、有效的结构处理措施,施工工法、施工步骤和工序转换是否合理,结构耐久性设计是否准确、完整;

专项设计:重大风险点是否进行专项设计,重大风险点及影响结构安全关键环节是否全面排查并进行了专项设计,专项设计内容深度是否满足要求,专项设计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对装饰装修、钢结构、金属屋面系统等专项设计的程序控制是否严格;

内部审核:内部审核制度是否完善,内部各级复、审核卡是否齐全,内部评审、方案会审记录是否齐全,专业间互提资料单是否齐全,内部各级复、审核意见落实是否全面,文件的签署、专业会签是否完整;

外部审查确认:是否对高风险专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是否对对高风险工程周边环境监测项目及其控制标准进行专家论证,外部审查意见中影响设计方案的关键意见是否落实,外部审查意见中非关键性意见落实是否全面;

设计交底:是否执行设计交底制度,设计文件交底是否形成文字记录或者是否缺少各方签字盖章,设计文件交底是否重点说明了设计文件中涉及工程安全质量的内容;

设计变更:是否履行设计变更程序,施工图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时是否按有关规定重新报审,工程设计条件发生变化时变更设计方案是否合理;

施工配合:是否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委派到施工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能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4 建议

设计单位应充分认识到设计文件质量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应认真从源头上规避工程建设风险,通过有效的过程控制保证设计产品质量,通过高质量的技术方案设计,力求将工程风险降到最低,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附英文翻译内容: The key points of quality control of structure design in City track traffic engineering

Fei Manli

AbstractWe controled it from two aspects――design processand design document quality, according totheanalysisonthe design document quality of the city track traffic engineering. Finally, we sumarizedseveralkey points in the design document qualityandengineeringdesign quality and safety.

第8篇

我局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与业务建设,既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又有局领导的关心和重视,更有全局职工的努力。首先是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领导责任制,并明确工作人员,划定阶段性任务、目标,规定对各股室、各基层单位档案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实现了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把学习贯彻《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提高机关的档案管理水平,列入了机关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档案工作进行了多次的专题研究,重点查找了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研究探讨进一步做好档案管理和服务的办法措施,对相关工作进行认真的部署安排,促进工作的落实。同时从经济投入、人员配备、设备装具购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档案室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宣传工作。

为了把档案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将档案负责人的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之内,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的接收、整理、修改补充、保管、借阅、统计、保密、鉴定、销毁制度,制定了“三同步”、“四参加”制度,并在有关领导的负责下贯彻落实。同时,档案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许多人对档案工作比较陌生,不够了解,不够重视,为此,我们加强了档案宣传工作,在全局职工大会上多次强调对档案的管理、使用和爱护,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四五普法”学习了《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名同志上班时间玩芭比娃娃受到了处分,全局档案管理法律意识明显加强。

三、严格做好档案收集、保管、利用、设备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做好文件的收集、归档工作。对档案文件严格按照程序做好鉴定、销毁、归档工作。

对于各基层单位的档案管理,我们经常深入基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做好文件的收集、归档工作,对档案文件严格按照程序做好鉴定、销毁、归档工作。

全系统现藏有档案4万多卷(册),地图1.5万张,其中:文书档案11000卷,照片档案102本,声像档案150盘。档案室面积570平方米,档案库房面积475平方米,同时,购置了实物档案柜和密集架,配备了电脑等自动化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现代化、整理规范化、排列标准化、检索科学化。水利系统已有12个单位的档案室达到了省级档案管理一级标准,4个单位达到了国家二级管理标准。

局机关档案室藏有自1957年以来47年的档案4000多册,其中:文书档案1961卷(永久856卷,长期623卷,短期482卷),科技档案1017卷,照片档案17本,声像档案80盘,财务档案1000多卷,档案室保存了建国以来的水文年鉴历史资料和水利建设、旱涝灾害等珍贵资料。这些资料在历年的防洪抗旱、工程建设中发挥了很大的优胜。1992年局机关档案室达到了省级档案管理一级标准;1999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被省档案局评为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四、加大投入,严肃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求档案工作者要从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深刻认识档案安全的重要性,自觉从思想上、行动上确保把档案安全放在首位,要求时刻牢记“档案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止和克服松懈、侥幸心理,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把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防范上来。在自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部位和可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了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坚决堵塞危及档案安全的漏洞,防止各种危害档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档案安全规章制度。把建立健全档案保管、编目、利用、编研、保护、保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档案室内配有灭火器、防虫剂、温度计等设备,达到档案库房“八防”标准的要求,确保档案安全,目前未发现霉变、虫蛀现象,确保了档案的安全。增强了档案利用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好档案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的关系,既保证档案不丢失、不损坏,又保证了档案信息不失密、不泄密。

五、做好服务利用工作。

档案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提供利用,我们对于前来查档利用者,热情接待,不怕麻烦,想法设法为其排忧解难。2005年已经接待利用者人次,查阅档案资料卷册,出具证明份,复印档案资料页。为全区水利建设做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可使节借鉴的资料。

六、今后档案工作设想

今后档案工作的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档,依法监督;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为水利建设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坚持依法管理档案。

2、做好档案日常管理工作。采用科学先进的管理手段管理档案,逐步实现档案管理、检索微机化。

第9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优劣关系到工程能否安全运行、正常发挥设计效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实际上就是对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各参建单位在各施工环节、各因素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控制管理。

1 影响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因素

所谓质量与安全管理就是通过控制工作质量,从而保证工程的产品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阶段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关键是控制产品形成全过程的工作质量行为和安全措施,而工作质量又反映到工序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每一因素,即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所以,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取决于施工过程的工序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质量。就是说,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是利用各种手段对每道工序的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要素进行管理。

2 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实行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相结合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2.1 政府监督

政府的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角度出发,对项目建设行使监督职能,监督项目建设有关各方的建设行为,对工程质量与安全进行宏观监督。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为专职机构,分三级设置:水利部设置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地区(市)设置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是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来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其任务是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检查和监督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2.2 项目法人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法人是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核心。在建设监理制条件下,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之前,项目法人要编制可行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单位要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与安全控制体系。在合同管理中,监理单位既要接受政府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又必须尽职尽责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项目法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等,对施工承包人行使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权力:审查施工工艺过程,行使质量认证权与质量否决权,主持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等。《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与安全检查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 项目法人质量与安全管理职责

1、主动接受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与安全体系的监督检查。

2、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和安全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3、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与安全管理机构和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4、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检查。

5、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与安全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签证。

6、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7、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8、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9、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2.4 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是施工质量与安全的基本保证者。施工单位为了保质量、保安全、按时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任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在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能力和资料等方面,合理、完善地形有机整体,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工序质量管理,严格实行“三检制”(即初检、复检、终检)。《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施工单位应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与安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与安全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与安全检查机构和人员的岗位证书、质量与安全检查程序和细则等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批。

承包人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审查。

3 工程质量评定

水利工程的单位工程完工之后,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组织进行外观质量评定。与此同时应将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检测资料提交给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然后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再根据项目法人、监理单位的审查结果,结合外观质量与安全评定结果和原材料、机电设备安装质量及质量检测资料的核查情况,核定该单位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等级。

1、工程外观质量与安全评定。水利工程外观质量与安全评定一般由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法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及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参加,参加人员的数量和技术水平都应满足有关规定。外观质量与安全评定结果,将按规定形成外观质量与安全评定表。

2、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质量监督人员必须掌握大量的可靠资料和客观证据,这样才能对单位工程的质量做出一个比较客观和实事求是的评价。为竣工验收委员会最终确定工程质量等级提供可靠的依据。

3、质量与安全评定报告编写。质量与安全评定报告是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全面反映其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的过程、阐明质量与安全等级核定理由的重要文件,是验收委员会确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主要依据,因此,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必须慎重地编写好质量评定报告,并经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负责人签发、单位签章后才能正式对外。

第10篇

活动目的:

1、学习校园安全知识,认识安全警示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

2、通过这次主题班会,引导学生学习生活安全知识,尤其在校园,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掌握一些自救自护的本领;珍惜生命,健康成长。

教学重点:通过学习,时刻提高警惕,自觉做好防范工作。掌握自救方法,提高自护能力。认识安全的必要性,树立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的责任感。

活动对象:一年级四班全体学生

活动地点:教室

班会准备:

1、写“安全·生命”主题词。

2、确定主持人名单。

3、搜集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

4、复印新闻资料。

活动过程:

一、导入班会

我们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我们的安全倍受家人、老师的关注。让我们安全记心中,记住人生美好,步步小心。一年级四班《和谐校园安全伴我行》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二、学习安全知识

同学们清晨,当我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学校。我们知道新的一天开始了。作为学生,我们更多时间都是在校园里度过的。我们应该怎样做呢?

1、日常行为安全:不携带刀具、火种或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不在楼梯、走廊上打闹、挤搡;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不抢行。要做到“轻声慢步靠右行”。

2、体育课体育运动安全:在体育运动中一定要做好准备活动,听从体育教师的安排和调度,不可私自活动或打闹。老师讲解动作要领时要认真听讲,在做有一定难度的动作时要学会自我保护,加强保护意识。在做器械运动时要检查好器械,不随意投掷器材。

3、集体活动安全:班级、年级组织的户外活动、要遵守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

4、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团结友爱。若存在分歧、矛盾要及时沟通化解,不要大打出手。若发现对方寻衅滋事应及时向有关老师反映情况,寻求学校的帮助。

5、安全顺口溜:

上课小腿莫伸长,走廊狭窄不疯狂。

上下楼梯靠右走,危险游戏一扫光。

同学之间有磨擦,宽容谦让是良方。

播放相关的安全知识内容影片。

三、安全知识问答

1、像这种情况,我们班发生过吗?

A.用铅笔或其它尖锐的东西互相打闹。

B.在教室里互相追赶。

这样做对吗?为什么?(学生回答)

2、在我们学校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注意安全,找一找哪个地方需要注意安全?(同学自由发言)

师小结:同学们找的这些安全隐患非常好,是学校的问题下课后老师会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自己的问题可要及时改正,防患于未然。

3、安全知识问答。答对就得一颗星。

选择题:

(1)同学之间发生小摩擦时,下列处理方法正确的是

A、原谅同学或报告老师,让老师处理。

B、记恨在心,事后叫人一起教训对方。

C、据情节给予报复。

D、叫家长到学校来教训对方。

(2)在预防饮食安全方面做的不妥当的是

A、购买包装食品时,要查看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

B、餐具要卫生,要有自己的专用餐具。

C、在外就餐时,选择较为便宜的,无证无照的“路边摊”。

D、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

(3)乘车时较为安全的行为是

A、在道路中间拦车。

B、上车时争先恐后。

C、车辆行驶时,头、手不伸出窗外。

D、不乘坐无牌、无证车。

(4)遇到别人打架时

A、上前围观,给自己认识的人加油、帮忙。

B、不管他

C、去劝阻

D、告诉老师

(5)遇到火灾时,拨打

A、110

第11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乡专门调整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党政办、综治办、经济发展、农办、文体站、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乡经常召开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做出部署,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乡通过墙报、标语、宣传车、分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一年来共出动宣传车5次,张贴标语200多张,分发宣传资料500多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半年来,我乡定期不定期组织防保所、文体站、农办、卫生院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企业、销售摊点、商店、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防保所等部门针对全乡粮肉蔬菜、豆制品、酒等食品开展“八查”,要求生产作坊建立质量档案,从严审查生产条件,强化日常监督。

2、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乡涉农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经营点进行整治。此外还经常对蔬菜种植情况进行农药残流检测,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我们还加强对菜农进行农药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了蔬菜安全。

3、开展包装食品重要农产品加工品等安全检查。乡生猪定点屠宰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的检查力度。在检查市场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检疫,家禽类经免疫,凭证上市。在“五一”等节日前夕,我乡还加大对肉类等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

4、加强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经常到各村小食店、杂货店的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

5、加强监管学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我乡组织防保所等部门,经常性对各中小学、企业的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使用前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学生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取缔一批“三无”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乡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网点和消费的总体情况较好,生产经营比较规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个别经营户未及时更换卫生许可证,部分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有的食品加工点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生产设备卫生消毒设施及废弃物处理等也没有达到相关标准;

3、在乡一级的食品安全机构职责较为分散,难以组织协调;

4、乡一级的处罚权力有限,只能是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而不能对其进行处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作难度。

三、下半年年工作思路

为切实加强乡食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下半年年的工作中,我乡将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教育,通过广播、宣传标语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强监管,对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加大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管肉类、农产品、蔬菜等群众日常必需品上来,加强对学校食堂、超市、农村杂货店等销售网点的检查,堵塞漏洞。

第12篇

关键词 计算机 信息管理 安全

中图分类号:TP309 文献标识码:A

1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呈现出的新特点

1.1依赖于计算机软件和互联网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生成主要依靠网络。随着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发展,已经基本实现了网络化传输和记录,这不仅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而且还提高了记录的准确性。计算机网络技术能够充分运用好各种软硬件工具,能够真实地反映出信息资料。此外,通过网络还能够实现跨区域传输,更好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人们的办事效率。

1.2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实时跟踪

计算机管理系统主要是在电子管理平台的基础上通过数字来模拟现实管理系统的过程,能够很大程度上提高计算机工作效率。这种系统主要是通过数字传输对报表和评价做完整的记录,并能够实现对数据和传输过程的实时监控。方便工作人员对这些数据进行查询。正是这些优点帮助使用者获得第一手资料,方便领导作出决策。

1.3大大降低了管理成本

使用先进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很大程度减少企业的管理经费,使用者只需要在管理系统里输入相关查询对象就能够直接获得。此外也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提高了查询数据的效率,节省了时间。当前很大一部分企业已经开始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此外,使用这种系统还能够节省资源,例如减少了纸的使用也节省了空间。

2造成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的原因

2.1入侵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从目前已经发生的信息系统安全问题的情况来看,有些人为了非法利益侵入指定计算机管理系统内部获取一些保密信息,我国政府的有关部门计算机管理系统曾经遭受过黑客的攻击,使系统遭到破坏,计算机网络出现整体瘫痪,造成的损失是十分巨大的,我们在谴责这些黑客的同时也应该提高计算机安全防范措施,这样才能够真正地预防这种现象的发生。

2.2破坏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这些黑客对计算机内部控制系统十分熟悉,通过制作一些非法软件,入侵到国家政府部门的计算机网络中对其中的一些重要数据进行篡改,甚至有些黑客还在入侵的计算机内安装破解软件,对加密文件进行解锁,盗取相关资料。此外,有的黑客还在入侵的电脑内设置服务密码,能够实现对这台机器的远程监控,给国家带来很大的损失,我们应该加强预防。

2.3破坏计算机系统数据和程序

有些计算机网络系统本身就存在一定的漏洞,黑客就利用这些漏洞非法进入网络系统,然后通过远程监控手段对计算机进行监控,这样该计算机内部的各种传输文件都被黑客掌握了,黑客还会通过植入一些网页或者邮件使网络中毒而瘫痪,致使计算机网无法正常工作,一些丢失的文件也没有办法修复。

2.4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有些人通过一些不正规网站下载的一些数据本身就带有一定的病毒,通过单位的电脑进行传输或使用,就容易使该电脑中毒,这些病毒就会对网络系统内部的文件进行攻击,导致网络系统运行缓慢甚至出现死机,给人们的正常工作带来影响。这也说明了人们对网络安全的意识还不够,管理力度还不强,而且没有安装防火墙的计算机也特别容易出现中毒现象。

3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的对策

3.1保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结构设计科学合理

要保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结构设计的科学合理,就必须下大力气抓好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着力抓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运行质量和网络安全,制定切合实际的最优设计方案,保证设计的科学合理,进而确保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此外,由于互联网的局限性,在网络上传播的数据资料容易被截取、盗用等。这是因为局域网主要是采用以交换机为中心、以路由器为边界的网络数据传输模式,加上基于中心交换机的访问、控制功能,所以主要采取物理分段与逻辑分段两种方式来实现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局域网的安全防范与控制,从而防止非法侦听、截取和盗用,进而保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畅通。

3.2强化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与管理

强化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与管理,保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正常,是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的重要任务之一。对此,我们必须通过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访问功能、权限控制、属性特征、安全管理、技术服务等模块。切实加强安全防范与控制,不仅是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安全防范与控制的主要措施,而且也是保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资源不被非法用户使用或访问,更是保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安全最重要的措施之一。而加强安全防范与控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安装防火墙。这是因为,防火墙是一个用来阻止网络中非法用户访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屏障,也是控制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传出和流进的主要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