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8:55: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委托加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混凝土委托加工合同范文1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输送泵、搅拌站实验装置、供电装置、电子汽车衡、装栽机、厂房、场地,由甲方提供乙方无偿使用。其维简费、维护费、保养费、保险费、燃料费、动力费等相关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对第三方生产销售混凝土,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资产使用费。使用费支付标准按 元/M³计算。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的数量、标号、供应地点、施工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在混凝土浇注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下达委托加工混凝土加工单。乙方加工时间听从甲方质监员安排。加工生产过程由双方共同监督。月末,双方就当月加工签收混凝土数量、标号进行核对,并办理核对签字手续。乙方凭核对手续开票结算。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原材料(水泥、地材、粉煤灰、外加集、矿粉)由甲方采购提供,价格、质量由甲方控制。乙方参与材料进场数量验收,并向甲方出具验收单,见;建立备查帐薄登记。月末,乙方根据当月加工混凝土数量、标号,按照各标号混凝土材料理论消耗指标和材料合理损耗,向甲方提供材料使用汇总表,经甲方审核签字后,双方作当月材料出库依据。因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乙方加工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材料库存信息,以便甲方及时组织进料,确保混凝土加工材料需要。乙方对第三方生产销售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合同终止时,甲方在搅拌站剩余原材料,如乙方需要,可按市场价销售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仅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加工生产,甲方自行组织
车辆运输。运输费、泵送费由甲方承担。因甲方运输能力不足或运输不顺畅,造成所加工混凝土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按20元/M³(含税23.4元/M³)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工费。加工费支付时间为次月 日前。加工费支付方式为现金结算。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确保搅拌站的正常运行。每月保证28天生产时间(2天维修保养), 每天24小时随时加工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
2、乙方应确保甲方所需混凝土的数量、质量。加工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出现问题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出现问题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派专人到施工现场对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进行验收。如混凝土与甲方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无异议,甲方必须签字验收。
4、乙方负责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甲方负责混凝土试件的检验。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
6、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5-6人在搅拌站的食宿。
第七条;其他特殊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修改;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等效。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委托加工合同范文2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混凝土行业相关规定,甲方将“明大王府”项目所需的混凝土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预拌混凝土,所需砂、石、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委托乙方购进。 乙方负责所代购的材料质量和加工混凝土的质量符合甲方施工要求。
2、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到施工部位包括除水电以外的所有物耗、机具、人力费用。
三、混凝土计价、计量、检验、结算及付款办法:
1、混凝土委托加工的计价:见《委托加工混凝土合同价款表》
2、产品供货价格原则不变,如遇混凝土主要原材料或油料价格变动每方增减5元时,双方另协商相应调价,并以文字确认为依据。
3、本合同混凝土计量方法:
(1)按图纸计量。甲乙双方互排人到对方随时核查实供量有无差异。如实用量有超则按超出图纸数甲乙双方各承担超出图纸部分50%。
(2)、每批次使用混凝土,双方当日内核量签收。甲方确定验收人( )负责混凝土的验货签收,作为实际混凝土使用方量的确认依据。非双方确定收货人,无权签收混凝土送货单。
4、结算方法:
(1)、每月25日为划期,当月30日前办理好上月26日至当25日委托加工结算。次月余15% 在项目主体框架封顶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结清。
(2)、甲方支付货款均应汇入乙方指定的结算人 的开户银行和账号;无乙方书面授权,甲方支付现金乙方不予认可。
(3)、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负责双方及时兑帐结帐。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交货验收以后的混凝土质量负责,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振捣、收光、抹平、养护,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保温、防风措施等,否则,因养护不当所引起的混凝土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预拌混凝土前,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的形式提供预拌混凝土供应计划及技术要求,包括供应时间及混凝土等级、坍落度、数量、浇捣部位(特殊要求提前48小时)等,以便乙方备料及进行必要的试验。
3、甲方必须为原料进出场运输车辆提供顺畅、安全的现场道路和卸货条件。并派专人对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
4、由于甲方施工组织、浇筑技术和外部保障条件等原因(如路况差、停电、外部人为
5、甲方应负责混凝土泵送列管安装、固定、拆卸、清洗和保养工作。
6、甲方无偿提供“明大王府”临界“蜀景首席”的空地给乙方,用于乙方为甲方、“蜀景首席”自拌砼。使用时间切至20xx年12月底。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保证质量:乙方应按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生产预拌混凝土,并对交货检验之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
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国家标准的合格要求进行。
3、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并提供给甲方。
4、保证进度:统筹协调甲方需砼与“蜀景首席”项目用砼的进度,平等安排。乙方发货单要准确填写混凝土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签发日期,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5、保证数量:乙方必须保证所发混凝土数量与发货单一致,约定按每方C30混凝土2400KG。保证误差不得超过2%
6、乙方若因紧急事由,不能满足甲方需求时,应尽快通知甲方,同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7、在商品混凝土浇筑前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相关资料,乙方应及时提供。
8、乙方在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9、乙方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工伤保险投保。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对安全事故负责。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原因没保证混凝土质量给甲方造成直接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2、乙方承担未按时供货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
3、甲方如未及时结付给乙方合同款,则每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因一方原因而造成合同的终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5% 违约金。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乙方有权中止并解除合同,且保留在甲方足额支付混凝土款后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力。
6、如有恶意违约则违约方除按以上条款赔偿对方违约金外还需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间接损失。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或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通江县仲裁委员会或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仍须履行。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为履行合同而往来的函件及书面资料、单据等均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委托加工合同范文3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购销行为,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产品概况:
三、质量标准:混凝土、配合比及原材料、外加剂等均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符合现行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及备案要求,同时须符合巨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验收标准及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供货时间:
五、交付方式、地点:
1、交付方式: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产品直接运至交付地点,泵送及运输由乙方负责。
2、交付地点:甲方施工现场指定浇捣部位。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的合格产品数量为最终结算数量,单价: 。
2、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合法发票及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为本合同付款前提。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供应产品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满足甲方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及验收要求,并确保安全。
2、在产品供应过程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货到甲方现场后,由甲方指定 对产品供应数量、送货时间进行确认。
3、甲方可对产品进行随机过磅抽检,抽检数量的平均值与标准值(以《预算定额》为基准)的折扣率作为自本次供货时段至上次抽检时段期间货物供应数量的计算依据。
4、本工程均采用汽车泵。
5、混凝土缓凝时间要求:
6、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被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或整改;乙方累计二次未按甲方要求及时供应产品;乙方已品经验收不符合要求;乙方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因乙方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遭受重大损失。发生上述情况,本工程应付乙方的所有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6个月后支付。
7、若乙方延期交货,则乙方每延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若乙方借用甲方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进行装卸、运输作业的,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9、合同的修订与补充,须另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关键词:药品;委托加工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ses and explores the methods in Authorization introduction manufacture (AIM) form tow aspects ,which have some referenc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e
Key words:Drug; Authorization introduction manufacture
2001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2002年9月15日实施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对此条做了进一步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受托方必须是持有与其受托生产的药品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疫苗、血液制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药品,不得委托生产"。这两个条款首次将药品的委托加工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运作,意义十分重大。它鼓励生产厂家积极通过GMP认证,不断提高生产水平,增强其竞争力。使那些规模小,生产能力差的企业被自然淘汰,符合市场的运作机制。同时也为那些科研能力强,但生产能力相对较弱的科研院所和生产单位解决了后顾之忧,避免了因生产设施重置而带来的浪费,使生产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从而促进我国医药产业从科研到生产的高速发展。
然而随着我国加入WTO,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提高及开放药品分销服务等一系列的发展变化,委托加工在实践中仍存在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2003年2月1日施行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药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是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这条规定将那些拥有新药证书的科研单位和境外制药厂商在国内直接委托加工的情况排除在外。但是笔者认为对药品委托加工范围的限制,从某种程度制约了我国制药业的发展,是不利于制药资源的合理配置的。只要在各个环节上有良好的控制机制,做到规范运作,灵活多变的运用药品委托加工的形式是完全有可能,同时也将给各方带来极大的益处。笔者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对药品的委托加工进行分析:
1 科研单位的委托加工
在目前的政策下,没有生产能力的科研单位,只能将科研的新成果出售或进行技术转让,前期的科研投入才能收回。这样的做法一方面是科研单位很难得到后期的营销利益,曾经发生的一个有关"脉络宁"案件就是典型的案例。另一方面,许多小型单位一下子无法拿出大笔的资金购买新产品。在如此两难的境地下,大多数科研单位并不愿意转让技术,而是自己申请到新药证书后,委托合适的企业再去申请生产许可证。双方签署委托协议,规定被委托的企业虽然拥有生产注册证,但不能单独生产,药品生产中的原料供应、组织生产、上市销售以及质量保证都有新药证书的所有者负责。科研单位按照技术入股的一定比例或根据销售额的情况享受分红。虽然有协议的约束,但由于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是授予被委托的生产厂家,所以很容易产生知识产权的纠纷。如果能将委托方和受托方严格的控制和管理,科研单位的委托加工是完全可行的。下面是一种操作的模式:
委托方要提供可控的质量标准和必要的技术文件。委托加工期间,委托方要派人员进行质量监控和指导。双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且符合药品管理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予以公证。在委托生产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标明委托方企业名称和注册地址,受托方名称及地址。委托加工后科研单位可以委托或授权专门的销售商销售其药品。这样一来,科研单位就可以从上市后的产品中获利,成果直接转化为资金,可以大大缓解科研经费紧张的局面,有助于推动我国新药研发的进程。
2 境外制药厂商的委托加工
目前,我国药品生产总量严重过剩,特别是一些国有大型医药企业,许多生产设备长期处于"待岗状态"。有些合资或外资企业也存在同样的现象。例如:葛兰素--史克在苏州投资建设的号称亚洲最大、最现代化的药厂,开工一个月就可以满足企业全年的市场销售,而剩下的11个月基本处于停产状态。2003年10月23日~25日,欧洲制药行业协会对我国制药工业进行了考察。认为:外商和中国制药企业之间签订药品委托加工协议,对双方都是很好的机会,委托加工可更好地利用中国过剩的药品生产能力,增加技术转让水准,使药品生产更加专业化。笔者认为适度的开放委托加工,使跨国公司的产品能够利用我们现代化的加工平台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甚至出口到别的国家去。对于我国医药工业与国际接轨是十分有益的。
我们可以承接外国专利药品的委托加工订单,因为这些药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更加可靠,这样不仅能使我国的制药工业及时接触到国际最新的药品生产技术,迅速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而且为仿制药产品在专利到期时的上市赢得时间。下面是我构想的一种操作模式。
2.1境外制药厂商可以委托国内具有合法资格的机构或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处委托加工的申请;如果境外制药厂商委托中国机构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以及中国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还应报送完整的综述资料、药学研究资料、药理毒理研究资料、临床研究资料及其所在国家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有关该药品从临床研究到上市销售的所有资料,专利情况及其权属状况的说明。
2.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审查后,决定是否批准该药品在国内的临床研究。
2.3临床研究批准后,申请人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临床试验。临床研究结束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给其委托生产的许可证。
2.4受托方的条件及资格的认定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中第26、27、29条的要求执行。
2.5取得委托许可证的境外制药厂商可以向其机构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委托申请。可以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的第27、28、29条的程序进行。委托生产的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文号应与批准的内容相吻合。在委托生产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标明受托方企业名称和注册地址;委托方企业名称和地址及它在国内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名称及地址。
2.6委托生产的产品可以在国内销售。
药品的委托加工作为一种新兴的药品生产手段,已经逐渐被人们所认同,这也是全球化发展的具体表现,是社会发展、资源合理配置的必然趋势。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笔者相信药品的委托加工一定会被充分利用起来,跨国界的药品委托加工在不久的将来也会被我们所熟知和利用,中国乃至世界的医药工业将会得到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S].2001年第45号.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1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加工方: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有关食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发出。
(2)乙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甲方加工_____食品,有关食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甲方为____食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食品专利权。
(4)甲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乙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甲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乙方确定接纳后,甲方不能中止订单而乙方必须履行订单。
(7)甲方必须最迟在乙方开工前五天向乙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乙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乙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甲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乙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甲方将负责食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甲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乙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甲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见附件一),乙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乙方对食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食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甲方承担,除非:
(14)首次加工费,甲方在食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乙方的银行户头。
(15)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乙方为甲方的食品代加工商。
(17)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食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甲方负责上述加工食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甲方将负全部责任。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20)协议终止后,甲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甲方之剩余的食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冷冻饮品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指定的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货品验收,如经验收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进行产品的组织加工。
2、按甲方确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动或降低该标准。
3、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所执行国家标准的要求,保证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4、保证提供的产品配方和工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5、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6、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款识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为他人生产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产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销售,乙方不得擅自销售。
第四条 委托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技术标准后,向乙方发出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接到通知单后即按该单的要求进行生产,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入库冷藏,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结算、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及质量指标,甲、乙双方以此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未及时冷藏除外),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带有甲方商标款识的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立即停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3、如甲方未及时向乙方发出通知单,或未及时提供包装物料,造成交货延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壹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节选!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节选!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昆山市华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需方)
乙方:苏州高新区民基玻璃有限公司 (供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针对甲方所需要的玻璃委托乙方供应,达成以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预计数量、单价、金额:
序号
玻璃品种
单价(元/m2)
1
6LOW-E+12A+6双钢化
175元/㎡
2
8LOW-E+6A+8+1.76+8双钢化
355元/㎡
本合同最终结算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
二、技术和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钢化玻璃符合GB/15763.2—2005
中空玻璃符合GB/T11944—2002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玻璃品种、尺寸、图纸等要求,定尺寸制作。
3、提供玻璃的材质单、原片合格证。提供中空玻璃的出厂合格证、年度检验报告和安全钢化玻璃检测报告或免检强制认证报告。
三、供货方式和日期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货。
2、交货时间:根据甲方的传真等书面形式或其它形式要货及时间要求,根据交易习惯—由乙方受到甲方的订单后按双方约定时间供货。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供货,否侧甲方可拒收玻璃。
4、乙方原因的补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补片并送到甲方工地。非乙方原因的补片,乙方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片到工地,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过后预付货款 万元 ,在送货工程中乙方送货满 万元甲方付一次款,以此类推,预付款充作最后一批货款,余款到验收合格付清。
2、乙方严格按甲方订单供货,多供玻璃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双方确认的订货金额结账。
3、乙方收款同时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则应无条件及时更换,不得延误甲方工期。否则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因甲方图纸错误造成的损失,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加工前指出明显错误,及时沟通。
3、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指定的工地名称、玻璃编号、规格)粘贴标签。
六、附件与订单
具体订单、玻璃分批供应顺序单具有与合同相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可传真签字)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或以补充条款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八、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有效。
九、传真件有效。
十、乙方向甲方提供检测玻璃样品;
十一、乙方供货运费由乙方负担;
十二、合同签订后付10%备料款,货到现场工地付20%,工程结束付工程款的70%,余款2年内付清。
甲方: 乙方:苏州高新区民基玻璃有限公司
代表人: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地址:苏州市浒关镇义桥头22号
【关键词】经济法 委托加工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深入,各国对于知识产权的维护越发重视,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也取得了一定进步。据相关资料显示,按照当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生成速度计算,预计2020年,我国单个企业知识产权平均将超过1.1个。然而受到国际上知识产权滥用情况的影响,我国企业商标、专利被国外企业抢注,在委托加工等许多国际贸易过程中,企业不得不花费大笔费用购买专利使用权,不仅削弱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为科技水平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①在当前世界各企业激烈竞争的背景下,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护体系亟待完善。
规范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管理
一是培育知识产权创新机制,解决委托加工中新型产品或技术的界定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过分维护知识产权的规定削弱了知识创新的动力,对国际贸易的开展造成了负面影响,尤其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委托方往往过分强调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以便获得技术垄断带来的长期高额收益;加工方往往受限于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无法完全投入创新,大大减少产品或技术创新的频率,影响经济增长。因此在委托加工的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产品或技术规范系统,通过对相关新的知识产权的合理界定,鼓励加工方的创新积极性,形成稳定的知识产权创新体系。
二是建立统一的专利审查机制,由跨国的专业专利机构开展审查工作。当前的国际贸易中,承担知识产权维护工作的单位是各国政府,其消耗工作执行成本,却并非最终的获利者。而享受到知识产权维护带来的利益的企业,则通过知识产权税收的增加获得更多的收益。我国政府一般通过知识产权转移支付机制平衡其中的利益分配,但其他国家并没有相应转移支付机制与我国相对应,造成国家之间无法形成统一的标准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同国家的企业所处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也有区别。因此可以建立统一的专利审查与保护机制,在平衡各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建立标准的跨国专业性机构,承担知识产权审查、保护等工作,并在世界各分支机构建立统一的转移支付机制标准,平衡各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确保国际贸易合作的持续进行。
三是建立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由国际权威部门出面裁决。国内企业要迅速转变意识,积极应对由知识产权争端等问题造成的侵权、诉讼等问题。一方面要成立专门部门深入解读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相关的制度规定,不仅要掌握当前的法律规定与环境,也要对未来趋势做出判断,以免在开展委托加工等业务中遭遇委托方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另一方面,在开展委托加工合作之前,要与委托方国家确认严格的专利约定,尤其确认专利是否为独立许可,如非独立许可,则全面衡量后期是否会产生侵权纠纷等问题,避免由于合同漏洞、程序漏洞等造成纠纷。一旦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则应交由国际权威部门解决,委托方国家与加工方国家通过统一的标准进行裁决,避免由于思维方式或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异造成冲突等情况。
明确许可内容,科学界定专利权范围
一是完善委托加工中技术使用的相关规定,合理授权加工企业对专利的应用。完善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需要以国际通则为依据,针对国内企业特点与市场行情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体系,尤其对于企业当前的专利情况、技术工艺情况等,要增加相应的专利、技术信息披露规定,增加研究例外规定,以扩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二是设定不同类型的专利许可制度,满足不同特征的委托加工贸易需求。在委托加工贸易中,加工方受到委托,在产品包装上加贴委托方商标,是在商标使用的许可范围内,但如果该产品在国内销售,则很可能引发国内注册的近似商标企业向海关申请侵权扣留等情况,在这方面,传统的观点有两种,一种认为加工企业的经营行为已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侵犯近似商标注册方的权益,应该加以制止;另一种认为即使出现近似商标产品在国内出售的情况,也更利于开展产品竞争,同时为扩大国家出口贸易做出贡献。受限于这两种观点,多数情况下法院与海关两方对争议做出的裁定并不一致。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专门的许可制度,就这一问题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侵权问题的加工经营过程提出解决依据,以便在不同类型的加工贸易中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
三是建立法律兼容系统,解决不同国家间的知识产权法律冲突问题。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以商标“地域性”理论为依据,其他国家商标在我国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即使在国际贸易中智力因素充当的作用越发明显,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需求越来越强,但由于各国的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限制不会消失。③在进行侵权裁决过程中,法院通常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而在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在商标注册登记公告后,可以进行公开查询,通过查询结果,企业可以有根据地对可能产生的侵权行为进行预测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规避,不得以事先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各国的法律系统,由于人文环境、经济结构等方面的不同各有侧重,解决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问题是要建立法律兼容系统,尽量形成统一的标准,界定与裁决知识产权问题。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形成全球协同管理
以公平竞争为原则,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时效性。在全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许多国外公司利用自身已有的经济强权地位、技术领先优势、专利申请时间优势等在知识产权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并为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断提升着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为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制造了5年专利计划、贸易屏障等多项陷阱,导致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融入世界更加困难,严重阻碍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在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时效性的同时,还要注意明确知识产权专用权属性,在合理利用专利、技术等资源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专用权核心部分的保护。在尽可能扩大专利许可范围的同时,严格保护专利核心部分的利益,既保证自主品牌享有足够的创新空间,为国际贸易的开展提供宽松稳定的司法环境,也为已有的知识产权提供认可和维护,为相关诉讼的提出提供明确依据,遏制知识产权滥用等垄断行为。
将知识产权制度纳入关税与贸易体系,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全球化。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全球化,首先要进一步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约束与规定,平衡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审查监督机制,发生裁定结果不统一情况时,通过二审等方式进一步裁定。此外,在发生关联案件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并强化案件受理法院、主管监督部门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准确迅速地传递。在完善关税与贸易体系的过程中,加入知识产权制度,充分将知识产权相关规定融入国际贸易体系中,确保各国开展贸易过程中,其知识产权不受损害,平衡各方利益。另外,有效建立知识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抑制知识产权滥用等行为,杜绝不合理的限制技术转让,促进及时的技术交流与革新,为专利强制许可等相关措施的运用提供依据。
设置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专门规定,为国际委托加工提供法律依据。在知识产权相关规定中,尤其在高新技术转化为效益的分配问题上,委托加工企业与承担加工企业一直存在分歧。由于知识产权,特别是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与专有性、稀缺性等特点,其能够产生的利益短时间内难以衡量,在委托加工业务中,交易价格较为模糊,很多情况下加工企业需要花费多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将其购买,但受限于委托加工中的技术与标准依赖性,加工企业只能承担这笔费用,并长期处于技术交易的不平等地位,即使该项技术或专利经过多次使用权的交易,也没有影响其交易价格,委托加工企业可以重复获取高额利润,不等价交易现象不断重演。因此对于高新技术的应用,迫切需要更为科学严谨的立法,避免处于垄断地位的发达国家凭借知识产权持续占据有利地位,使得知识产权成为加剧其利益获取的工具。在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等方面,需要制定更为有效的法律规定,如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其带来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并对其交易价格进行明确规定,通过交易时间、交易次数、交易范围等内容的认定,合理调节交易价格,以便减少对加工企业的贸易壁垒以及伴随而来的技术或设备的交易价格,缩短委托企业与加工企业的技术水平差异,平衡市场竞争态势,减少垄断行为造成的消极影响,积极鼓励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创新,并为国际委托加工中知识产权的合理应用提供法律依据。
完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化工作,明确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建立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可以更好地去除技术等公共资源的独占性,然而当前的技术标准更新频繁,逐渐被视为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垄断权力,为技术壁垒的形成提供土壤,并以此作为资本进一步掠夺社会竞争资源。完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化工作,需要明确技术标准本身的公有性,并不能作为权力拥有者独有的工具;要明确区分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不能将专利权作为控制技术标准的手段;要形成客观的技术标准体系,明确其公正属性,作为公平维护知识产权环境的依据。不同的行业中,对于知识产权的维护标准各有区别。一方面受到生产工艺与生产成本的影响,进行产品或技术创新的成本不同,领域方面产业成熟度不同,受到法律政策的限制也不同。尤其在新兴的通信、网络等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不仅包括专利权,也包括商标权、版权等各项权利,在开展委托加工业务中,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协调技术标准的公开性与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之间要进行充分考量,特别是委托方,要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有明确的认定后,再授权专利许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产品委托加工中,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要适当制定。
构建维护渠道,连接对外经济贸易与专利保护
限制科学技术资源的国际利用,加强对技术转移的控制。经济法视角中,技术专利权认定能确保市场资源的有效分配,并通过权利的限制鼓励创造者发明出更多专利,为整个社会带来更多价值。因此,要加强对技术转移的管理工作,使之成为能够有效应对专利权滥用的措施。在当前的国际委托加工业务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技术转移的控制。建立出口前的知识产权调查机制,委托方在开展业务前全面资讯产品是否会对加工企业所在国家的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形成侵犯,并取得相应的许可,并在委托加工合同中明确规定这一问题。此外,加工企业要积极应对可能产生的侵权问题,以积极态度应对知识产权诉讼等问题,并通过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部门有效识别诉讼中的成本与损失,并在适当时机寻求各方的支持。
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推进知识产权国际注册制度。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国际上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并以此作为与国际贸易规则接轨的重要途径,及时掌握相关知识产权规定的变动与实施程序等,并逐渐将国内的相应规定进行调整,与国际接轨。在知识产权规则制定中提出合理建议,把握机会为国家争取利益。此外,尽早了解到国际贸易规定以及知识产权规定、案件审理程序以及立法趋势等,有助于我国及时了解可能受到的知识产权威胁及贸易壁垒,并提前采取措施避免。另外,通过与国际相关机构的交流学习,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学术体系与应用体系,推进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改进。为确保各国贸易开展企业充分明确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注册与应用情况,要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国际注册制度,通过将产品或技术信息等在国际制定部门的备案,将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形成专门的数据网络,各国企业随时可以查询,通过技术等信息的检索与比对,了解是否存在侵权问题,为专利的申请与技术的研发等提供依据,为企业的有效运转与资源的有效配置提供保障,为产业的优化升级作出贡献。
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提升国际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国际知识产权管理需要经验丰富的人才与充足的人才储备。在提升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后续人才的培养。知识产权管理需要多方面能力的综合,要求人员必须有足够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应用能力,还要具备长远的产权判断技能、丰富的国际贸易等知识以及完备的风险意识等。通过知识产权专业队伍的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各部门的人才储备。此外,要加强海关等监管部门的职能,并形成各国海关系统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工作互动,提升海关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性。
组织知识产权的国际调查,对知识产权维护进行综合评价。开展国际知识产权调查工作,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知识产权保护预警相关工作。通过国际行业协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监督机构等多方的协同工作,形成以重点技术、核心专利为基础,向其他知识产权扩散的预警机制,及时识别与鉴定可能造成知识产权纠纷的国际业务,通过信息采集、深入调查、风险评估等方式对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并制定出相应的风险转移、规避措施等,及时传递知识产权信息并控制知识产权风险。另一方面,当前国际知识产权体系进入迅速发展阶段,知识产权市场初具规模,发达国家等技术条件较为优越的贸易主体能够真正成为知识产权的最终获益者,技术专利创新热情高涨。但就所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参与者而言,知识产权体系的运行效率远远不能满足当下需求。因此需要更加关注知识产权体系运行效果的评估,尤其是对贸易各方知识产权维护效果的评价。将视角拓展到全球,以知识产权涉及到的各方权利的维护为出发点,通过系统的设定评价指标与评定标准,定期对当前知识产权体系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分析需要改进的地方,做出相应调整,确保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能持续有效运行。
当前国际知识产权体系对贸易开展的影响逐渐变大,在贸易往来,尤其是委托加工贸易往来过程中,需要提升对加工企业的保护。可以通过完善知识产权许可规定内容,为加工企业应对侵权问题提供帮助,也为后续的法务工作提供依据;也可以对委托加工中新型产品或技术进行严格界定,并由专门的国际性权威组织进行知识产权的审查与争议裁决等工作。以公平竞争为原则,构建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通过技术标准化的确立,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全球化。此外,通过加强对技术转移的控制,以及推进知识产权国际注册制度,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等方式促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运行,并科学开展运行效果评估等工作。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注释】
①李顺德:“自由贸易协定(FTA)与知识产权国际环境”,《知识产权》,2013年第10期。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委托合同,希望大家参考哦!
最新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1甲方(委托方): _______ 乙方(受托方): 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
2、甲方负责
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
4、甲方负责提供(除化验用试剂外)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
3、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4、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
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5、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6、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
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
7、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
3、乙方应当按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
7、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
9、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
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___×
2、加工费用:
产品名称
规格
加工费
成品率(%)
_元/片(含税)
3、根据实际产成品数量次月结算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乙方开据正式发票。
四、风险:
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
1、规定提货结算时间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过15天。
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30天之内,甲方应结清所有加工费。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失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六、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__年__月__日
最新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2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月7日)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_年8月1日至20_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最新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示例参考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书的格式
委托方:_________ 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被委托方: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以甲方实际下单为准);
3.加工方式: 。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限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单价、交货及付款方式
1.单价: ;
2.交货期限:乙方接到甲方下单后 月交货;
3.乙方负责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派车到乙方工厂提货,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
4.付款方式:乙方提品的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付款。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指定的产品;
(2)向乙方说明加工产品的数量、技术、交货实际、产品质量等要求;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产品验收,如经验收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5)应按期支付乙方加工费,严守商业秘密。
2、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产品样品,以此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5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其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 _ 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范本阅读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
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大禹节水预中标近16亿元PPP项目对今明两年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合众思壮签7.2亿委托加工合同
华大基因子公司中标基因检测项目金额1.4亿元/年
科融环境拟1亿元在雄安设立全资子公司
美尚生态拟在雄安新区设立分公司
中毅达因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遭证监会处罚
【业绩报告】
*ST天化一季度预增26倍-43倍
贝瑞基因预计一季度净利扭亏为盈
吉电股份一季报预增89.20%-118.31%
三木集团一季报预增265.29%-298.50%
陕西黑猫一季度净利预增135%-155%
深振业A一季报预增160%-190%
曙光股份2017年净利3.16亿元同比增逾4倍
天奇股份一季报净利同比增长159%半年报预增120%-170%
招商蛇口预计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59%-169%
中航地产一季报扭亏预计盈利5000万元~8000万元
海马汽车一季报预亏6000万~11000万元
新乡化纤一季报预降93.48.74%
【高 送 转】
北新路桥:年报拟10转6
开润股份年度净利增长约六成拟10转8派3.3元
科达利年报拟10转5派3元
新天然气年报拟10派10元一季报净利同比增长32.88%
摘 要 机械加工企业由于生产的专业化分工,经常发生委托加工业务,若管理不善,不但不能发挥外包的优势,反而增加了生产成本,延误了交货期,质量出现失控。为了做好委托加工管理,本文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分析了常见问题,提出了制定委托加工业务的实施方案,完善业务审核和审批程序,如何选择受托方,事前成本控制,招标、签约等措施建议。同时对委托加工业务实施过程的管理提出了具体办法。
关键词 委托加工 服务外包 内部控制
机械加工业作为机械制造行业的重要部分,经建国后60余年的发展,已具有相当的规模,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和经验。但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机械加工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逐渐增加,人民币升值风险加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较少,处于全球产业链中下游和低端位置的局面难以在短期内发生根本改观。所以,强化内部控制,加强生产管理,降低制造成本,成为机械加工企业的重要选择。本文通过对某电力高压开关制造企业的长期调研和分析,对机械加工企业委托加工业务的内部控制提出一些建议。
一、委托加工业务存在的问题
1、委托加工的概念。
委托加工也叫外协生产。委托加工业务是指企业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生产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其他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企业完成的经营行为。在委托加工业务中,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
机械加工企业因工艺复杂,企业自身的设备、场地有限,或者工序生产能力有限,在社会化分工情况下,将其中的某些非核心工序委托其他企业完成,支付相应的加工费,以达到如期完成部件的生产,节约制造成本的目的。
2、委托加工业务存在的问题。
(1)未制定委托加工实施方案,缺乏委托加工管理制度。由于未对委托加工业务进行全面的分析,编制实施方案,也没有管理制度,导致某些不适合外包的业务委托甚至层层转包给了竞争企业,在执行委托加工业务时随机性很强,技术方案考虑不周,加工费结算混乱,运输费用全部由委托方承担,等等问题。
(2)委托加工业务审批制度不健全,审批权限不明确,多头审批,甚至随意审批,业务决策不严密,未做成本效益分析,导致委托加工业务的成本高于本企业自主加工或直接外购的成本。
(3)对于受托方的选择不严格、不细致,选择标准不明确,导致一些缺乏专业资质和技术力量的企业入围,委托加工成本过高,质量和交货期难以保证,从业人员接受商业贿赂,发生舞弊行为。
(4)未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或者合同粗疏,条款不全,违约责任界定不清,合同价格过高,导致企业发生纠纷或遭受损失。
(5)组织实施委托加工业务时未按照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期和质量的要求履行,双方沟通协调不够,落实不到位,遇到的问题未及时发现和解决,没有应急机制。验收过程流于形式。加工费结算审核不严、支付方式不恰当、金额计算不准确,财务报告披露不全面。
二、委托加工业务内部控制的建议和对策
1、制定委托加工业务的实施方案,完善业务审核和审批程序。
(1)根据企业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综合考虑本企业的资源和需求,编制业务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委托加工的业务范围,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例如,铝材焊接技术为本企业技术诀窍,绝不能为突击产量而委托给其他企业,避免技术泄密和质量失控。实施方案应包括委托的范围、方式、条件、程序以及实施控制等内容,方案应具有完整性。企业根据年度生产预算,每年对方案进行评估和复核,选择和淘汰受托厂商,评估委托加工业务的成本效益和风险、合同期限、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等方面,确保方案持续适用。评估时应对比分析外包与自营的风险和收益,确保经济性。财务负责人应参与重要业务的决策。
(2)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委托加工业务管理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该制度应包括:委托加工的业务范围、受托厂商的选择办法、加工费的确定方法、结算流程、工件出入库流程、质量检验、交货期管理、运输管理、合同批复流程、质量索赔程序、业务档案管理、奖惩条款等内容。
(3)建立和完善业务审核批准制度,明确授权审批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控制措施,实现分层次审批,禁止越权审批。重大业务委托加工方案应当提交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例如,涉及与本企业主业相竞争的业务、金额超过本企业年加工成本50%以上的业务等等。一般外协加工业务,按照重要程度、金额大小、车间分工、工序生产能力等因素由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授权审批。
2、编制受托方筛选方案,报管理层审批。
每年年初由生产部门、质量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等组成受托厂商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厂商进行调查、考核、评价,编制评分表。考察后确定合格厂商名单,建立厂商档案,该名单应报管理层审批,报相关部门备存。除了满足承包条件外,还需考察候选厂商从事受托加工业务的成功案例、业界口碑、生产经验。
3、拟定详细的承包条件。
(1)受托方的基本条件:是否依法成立、合法经营,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固定的办公场所、适当的生产场地、精良的生产设备,避免皮包公司或作坊式小企业入围。应调查受托方的专业资质、技术实力、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管理状况、质量体系等情况。
(2)质量保障条件:受托企业的设备、工艺、技术、质量管理、检验标准等因素,能否满足委托企业的要求,能否达到技术指标,符合质量要求。
(3)生产能力条件:考察受托企业的生产场地、工人人数、设备产能等,能否满足委托企业的生产批量要求,能否达到产量要求。
(4)成本控制条件:受托企业的报价就是委托企业的成本,选择质优价廉的企业能大大降低委托企业的产品成本,节约加工费用。
(5)服务能力条件:考察受托企业能否送货上门、能否来厂提料,不合格品能否保修或重做,废品能否按价赔偿,能否协助检验,等等。
4、根据工艺定额测算,为加工业务定价,做好事前成本控制。
通过厂商报价,询价,比价,建立加工费数据库。根据工艺定额核定加工费定额,通过与厂商谈判,修订加工费信息数据库,形成价格一览表,报管理层审批。综合考虑委托加工业务的人工成本、辅材成本、运输成本、生产批量等因素,经过测算分析,合理确定委托价格,严格控制业务成本。
5、组织招标,引入竞争机制。
对于常用大宗委托业务,根据市场行情举行招标,引入竞争机制,确定加工价格和受托厂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基础上结合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即有效避免了人为定价,谋取不当得利。
6、选定受托企业,签订委托合同。
在合格厂商名单里选定受托企业,或通过招标选定中标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应能够避免和降低委托加工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服务和质量标准,规定结算标准和违约责任。每一笔加工业务应在价格、交货期、批量等方面达成最优条件,其价格只能低于加工费信息库的指标。合同须经过各相关部门的会签,经过授权管理者的审批。为了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应编制《外协制品制作进度表》,以确保各批次的交货期。受托方有义务告知委托方加工业务的进度和现状,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7、双方技术保密和商业保密。
在保密事项方面,应具体约定对于涉及本企业机密的业务和事项,受托方有责任履行保密义务。机械加工企业应非常重视工艺图纸的交接管理手续,及时收回已完成的图纸。委托方要切实加强委托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资料的管理,避免泄露自身秘密。
三、加强委托加工业务实施的过程管理
1、控制合同履行过程。
履行合同时,根据合同条款,落实双方应准备的设备、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明确工作流程、模式、职能架构和项目实施计划,准备充分,落实到位,避免停工待料或者突击作业。要制定加工业务全过程的管控措施,形成畅通的资产、资料、人员、安全、保密等对接机制,确保履约时有章可循,必要时安排培训,以充分了解工作流程和质量要求。
2、对接、协调技术问题,解决及时交货遇到的问题。
委托方应与受托方建立并保持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业务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技术问题。定期梳理工作流程,提出每一个环节上的职责分工、运营模式、管理机制、质量水平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建立对应的即时监控机制,通过生产调度例会等形式,及时检查、收集、反馈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与生产计划管理部门一起,解决及时交货遇到的问题,确保生产连续、稳定。
委托加工负责人根据任务单和外协作业期限,编制《委托加工控制表》、《外制零配件交运动态表》和《外协件预期支付费用明细表》等表格,管理委托加工的作业进度,控制委托加工品的交货期和欠款额度,安排运输、装卸业务,以保证交期。
3、做好财务核算,准确结算加工费用。
委托加工产品应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清点数量,称量重量,建立部件和材料的收发存统计表,由财务会计审核单据和统计数据。为了正确核算产品成本,每一笔加工费应明确生产项目、生产计划编号、产品名称、图号、数量等信息。委托加工负责人应及时与受托方核对数量、金额,及时索取发票,按照合同条款填写付款申请单。付款申请单应附委托任务单、出入库单、检验报告,经生产部门、财务部门、业务主管领导审核后,办理支付。付款方式一般为货到票到后分期付款。委托加工负责人应每月与财务会计、受托厂商、库房核对账目,建立交接记录和对账记录。
财务部门应加强核算与监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委托业务特点和企业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委托加工业务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及时进行有关会计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4、对受托方持续评估,处理违约行为。
由于机械加工企业连续生产的特点,受托方在合同期内因经营环境变化等原因不能保持履约能力,会导致委托业务失败和委托企业经营中断;或者受托方出现违约行为,会导致委托方难以发挥委托优势,甚至连环违约;或者对受托方管控不力,会导致商业泄密,为避免这些风险需要对受托方持续评估,及时处理违约业务。
委托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受托方的履约能力,采取动态管理的方式,对受托方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考核,持续评估其财务状况、生产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人员稳定性等综合能力是否满足委托项目的要求,其投入是否能够支持服务达到预期目标。建立即时监控机制和应急机制,制定临时替代方案,避免委托失败造成本企业的生产中断。若有确凿证据表明受托方存在重大违约迹象或行为,并很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终止合同,并指定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向受托方索赔。
5、严格检查验收,处理异常部件。
每一批次加工业务完成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方式可以采用完成后一次性验收,也可以分阶段验收。验收标准双方应十分明确,验收程序应规范,不得使验收流于形式,若未能及时发现交付工件质量低劣等问题,将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完工的返厂部件应使用专业的检测设备,进行专业的检测或测试,由检验员签字确认。毛坯件应结合图纸重点验收尺寸、重量、规格、材质、外观等,涂装件应重点验收涂层厚度、均匀度、平整度、光洁度、色差等。验收完成后出具验收证明,办理入库手续。
验收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报告,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并填写《索赔记录单》,依法索赔。属于受托方的责任,可修复部件由其返修,不可修复部件由其按照材质赔偿或重做。对于半成品的索赔,应按照本企业核算的成本进行赔偿,必要时追索违约金。
参考资料:
[1]财政部等.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业务外包.2010年4月26日.
现阶段的生产制造类企业中的委托加工业务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与风险,这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下面我们就通过对委托加工业务的了解,通过对委托加工业务的分析,探讨了规范委托加工业主业务的相关建议。
一、委托加工业务概述
(一)委托加工业务概念介绍。 所谓的委托加工就是就是委托方把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委托给受托方,受托方通过对原材料以及半成品进行二次加工后交付给委托方,双方根据约定的合同价格进行费用结算。由于委托加工的模式,使得在具体的加工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财务上的问题,会出现受托材料管理问题、加工费支付等问题,但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
(二)委托加工业务模式介绍。在委托加工工业中主要包括两种模式,第一种为购销模式:即通过将A件开具发票销售给外委加工单位,加工成B件后,以采购发票采购接收入库。第二种就是真正的委托加工模式:只收取加工费。
二、委托加工业务模式分析
(一)购销模式。首先,购销模式的优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有着以下几种优点:第一,便于管理。购销模式在委托加工过程中通过开具发票模式进行加工与入库,更加便于业务部门的管理工作的开展。第二,ERP操作简单,无须单独开发。第三,销售时就将毛坯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给了供方。其次,购销模式的存在的风险,第一,存在的税务风险,在购销模式中,整个委托加工过程按加工费付款,并不存在商品购销的现金流。在进行购销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只需与加工商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即可,整个委托加工教育过程中的货物流以及发票流向是一致的,但是存在着现金流向以及合同内容不符的状况,这在一定程度上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存在着业务加工商既货款+加工费的发票,但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存在不能抵扣的风险。第二,存在的审计风险。公司进行委托加工的销售以及采购过程中存在虚增了收入和成本的现象,通过应收账款反映销售A件实现的债权,需计坏账准备影响损益。
(二)只收取加工费模式。首先,只收取加工费模式的优势。此种加工模式?^为符合委托加工业务的本质,可以有效地规避在购销模式下相关税务以及审计风险。其次,只收取加工费模式的风险。(1)存在着实物管理困难的风险。此种加工模式中存在的与资产相关的风险并没有转移,对此要建立明细的台账,可以通过月度、年度进行定期盘点,要时刻关注只收取加工费模式下的资产状态。(2)ERP流程需要单独开发。此种操作模式对ERP流程有着严格的要求,现有的ERP功能无法满足此种成本核算过程中的精细化相关资产管理的需求,要对具体的模块进行购买。
三、规范委托加工业务的相关建议
(一)购销模式规范建议。首先要规范合同管理。在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对合同条款、内容要通过专业的法律人员进行核对检查,保障合同的严谨性,要做到以下几点:(1)提高员工法律风险意识,规范业务合同管理,全面促进企业发展。要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业务合同的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合同纠纷的大量增加是对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大考验。(2)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规范合同管理,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制度是管理的灵魂。(3)对于合同条款内容要严格管理,对于细节条款要严格规范,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要达成一致、明确规定。对委托加工原材料的检测标准、具体质量要完善,如对托加工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总价、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及等内容的具体责任及内容明确规定。其次做好相关的对账工作。由于外委销售过程中并没有销售现金流,业务实质为委托加工,因此企业业务以及财务部门要构建一个系统的管理台账,对于原材料的发出、交回、结存等情况要翔实记录,对于未及时交货的状况要及时反馈;要对委托加工进度进行控制管理,对外委发出物料的数量及金额和供方进行定期对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最后要控制好资产返回工作。严格控制B件返回时间,明确A件发出后多长时间必须返回以及相应的考核措施,要保障在交货时间期限内完成加工,保障质量,加上财务损失、同时在结算的过程中要对具体的合同、发票、产品验收合格证明、具体的数量等状况进行严格的对比,保障数据的准确性。
(二)只收取加工费模式。在此种模式模式下,要做好以下几点措施。首先强化企业ERP管理工作。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规范ERP管理流程,根据收取加工费模式做好相应的ERP功能设计开发研究,保障ERP流程设计与实际操作相符,提高合理性,加强成本核算的精细化,避免因成本核算粗放导致的数据不准确现象的发生。其次,做好对账工作。对于此种加工模式,要规范事务管理,通过业务部门对事物的定期对账以及盘点方式,保障信息的准确性、资产的完整性。最后,提高对质保金管理,在进行只收取加工费模式下的委托加工过程中要根据实际的发出数量确定质保金的金额的,为企业降低资产损失风险。
为切实做好稻谷库存消化工作,20**年国家有关部门将在黑龙江、安徽、江苏、江西4省进行大米加工销售试点,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对部分主产区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加工销售,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提前公布委托加工标的清单,一标的一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招标确定委托加工企业;中储粮直属库作为出卖方代表,委托中标企业将稻谷按要求代加工成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及质量标准和数量规格的大米后,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挂牌竞价销售,所取得相关收入(含大米竞价销售收入及中标加工企业交纳的“可上交收入”等)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弥补稻谷库存成本,收支相抵所产生的价差亏损和加工环节产生的中储粮总公司应纳印花税、可上交收入增值税额统算一并列入亏损挂账。如在一定时间内拍卖大米未成交,由中标企业按大米销售底价统购包销。
二、委托加工稻谷
(一)稻谷委托加工竞标加工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条件。加工企业须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资质,并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2.加工能力。加工企业加工能力应在当地中等规模以上、生产运营正常、有加工实绩,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粮食局根据粮源分布情况和监管能力自行确定,每个试点省选择若干家当地大中型加工企业。省级交易中心将参与竞标企业的加工能力录入交易系统。
3.仓储能力。加工企业须有一定的储存原粮和成品粮的仓储设施,具备较好的保管能力。
4.认真履行统计报表报送义务。加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5.加工企业符合省级粮食等部门做出的其他相关规定。
(二)竞标准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提前10天公布委托加工稻谷标的清单和大米销售底价。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中储粮直属库和实际承储库点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销售的粮食应当与检验报告相一致,确保用于委托加工的稻谷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竞标方式。企业根据稻谷标的质量、出米率、副产品、加工成本、大米底价等因素,综合测算企业合理留存收益,确定是否参与竞标。竞标前需交纳一定数额的委托加工业务保证金(110元/吨)。
副产品的处置原则是,加工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大米后,其余作为副产品由其处置,用于抵顶应支付的委托加工费用和可上交收入。委托加工费用是指从稻谷出库到运回企业加工成大米并销售的各环节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合理收益,包括稻谷质量及食品安全检验费、出库费、运输费、加工费;大米质量及食品安全检验费、出库费、包装费(含包装物)、保管费、损耗及其他。
企业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对“可上交收入”进行竞价,多交者中标。
(四)签订合同。加工企业中标后应当索取、查验和保存中储粮直属库和实际承储库点提供的检验报告,对委托加工稻谷进行验收检验,并将两份检验报告电子版上传至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中储粮直属库作为出卖方代表,与委托加工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五)加工要求
1.质量标准。满足《大米》国家标准一级大米质量要求,其中黄粒米≤0.5%,粳米水分≤14.5%。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数量标准。稻谷出库数量以实际存储库点标准计量衡器数为准,稻谷水分、杂质增减量参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中标加工企业与中储粮直属库双方协商无异议的,应及时签订《委托加工稻谷验收确认单》。委托加工稻谷应交回的大米数量,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稻谷验收确认单》标明的稻谷实际出库数量和规定的籼米出米率52%、粳米出米率62%的标准计算(精确到公斤,保留整数,实际出米率低于规定出米率的,由中标加工企业弥补;实际出米率高于规定出米率的,归中标加工企业所得)。
3.包装标准。编织袋包装。中标加工企业提供包装物,包装物应使用食品级包装材料,符合GB/T17109的规定和卫生要求,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等相关规定。
4.储存保管。中标加工企业代储存保管大米,在固定存储场地单独形成货位堆码整齐,并做好通风防潮等措施防止大米品质变化,确保大米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果出现数量亏损或保管不当,加工企业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六)其他要求
1.委托加工期限。稻谷委托加工业务包括稻谷出库、运输、加工和形成大米标的的全业务过程,自稻谷标的中标之日起至稻谷出库加工成大米并形成标准标的期限不得超过75天(含)。
2.委托加工数量和抵押标准。中标加工企业每次竞标委托加工稻谷标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45天的加工能力,1个月内累计竞标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120天的加工能力。根据大米挂牌竞价销售进度释放相应可竞买的稻谷数量,即大米竞价成交并开具出库通知单后,释放相应可竞买稻谷数量。在中标45天内,中标加工企业需交齐提货现金抵押,抵押标准为籼稻2600元/吨,粳稻3000元/吨。
3.处罚措施。中标加工企业自中标之日起45天内未交齐提货现金抵押的,参照《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扣除其相应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稻谷出库加工业务的,按未完成的稻谷出库加工数量扣除相应保证金;转手倒卖稻谷、未加工成符合要求的大米或以次充好、阻挠大米销售出库等违规行为的,扣除其相应保证金和现金抵押。
三、竞价销售大米
(一)销售方式。对中标加工企业按要求加工的大米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挂牌竞价销售。
(二)购买资质。具备粮油经营资质的企业(经营者)和大米消费者。
(三)保证金管理。大米购买方参加竞买前需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20元/吨、履约保证金200元/吨)。
(四)签订合同。中储粮直属库作为出卖方代表与购买方签订大米竞价交易购销合同。中标加工企业受托加工的大米应符合委托加工要求,并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粮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送中储粮直属库及实际存储库点,同时电子上传至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中标加工企业(交货仓库)作为中储粮直属库实际大米储粮点,具体配合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大米保管、出库和验收确认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买卖双方有违规违约行为的,参照《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加工包销。中标加工企业加工的大米如持续15天挂牌仍未成交的,由中标加工企业按照销售底价统购包销。
(六)交割期限。买方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按《交易公告》的要求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大米出库期暂定30天,履约时间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四、监管措施
(一)公开竞标结果。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要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每批次中标加工企业名单和委托加工稻谷数量。省级粮食交易中心要每周向省级粮食、财政、食药监、农发行、中储粮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报送中标加工企业的稻谷委托加工量、大米销售、违约毁约、以及出库纠纷等情况。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将上述信息分解下发至稻谷承储库点和中标加工企业所在地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由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出库监管任务分配到位。
(二)规范企业管理。一是规范稻谷出入库手续记录,明细到车,详细记载库存保管账和加工进度,记录稻谷期初、加工、期末库存情况。二是健全大米及副产品加工、销售业务手续,建立大米及副产品保管统计账,明确大米堆放货位,记录大米和副产品的入库、销售出库、期末库存情况。三是妥善保管相关合同、质检报告、发票、运输票据、水电费等原始凭证。所有账目凭证严格按财务、统计有关规定处理并留存备查。有条件的加工企业,原则上应安装稻谷入库和成品销售出库监控系统,影像资料与出入库凭证一并留存。
【关键词】增值税;视同销售;会计处理
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是在税收的角度上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按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八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一是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是销售代销货物;三是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是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是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对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需要按税法要求及时确认销售实现并计算缴纳增值税;会计方面是否需要确认收入,要看其是否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目前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是在视同销售业务发生时按货物的公允价值确认收人并按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会计准则与税法无差别,称为“统一法”;二是在视同销售业务发生时按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但是却不确认收入而直接结转相关货物的成本,会计准则与税法有差别,称为“分离法”。由于新会计准则并没有对所有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做出统一的规定,所以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方法较混乱。因此笔者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八种行为的会计处理提出以下看法:
一、委托代销
纳税人(委托方)将货物交付他人(受托方)代销时,并不发生纳税义务;在纳税人收到受托方定期交付的代销清单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此时满足销售收入的5个确认条件,会计上也确认收入实现。税务和会计处理一致。根据委托方与受托方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方式有两种,两种处理方法有所不同。
1.视同买断代销
视同买断代销,即委托方按协议价款收取代销贷款,实际售价可有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1)发出代销货物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并向受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3)收到货款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收取手续费代销
收取手续费的代销,即受托方按与委托方签订协议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商品,不得自行改变售价,委托方按协义规定的比例向受托方支付代销手续费。
(1)发出代销货物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并向受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3)收到货款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二、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接受他人委托销售代销货物,收到代销货物时,增加资产与负债;销售代销货物时,以收取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销售代销货物与委托代销相对应,也分两种方式。
1.视同买断代销
(1)收到代销货物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代销货物销售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3)开出代销清单,并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4)支付货款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取手续费代销
(1)收到代销货物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代销货物销售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3)开出代销清单,并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4)支付货款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业务收入(手续费)
三、不在同一县(市)并实行统一核算的总分机构之间、分支机构之间货物移送
该种情况下,货物虽未离开统一核算的总公司,但税法规定:移送货物的一方应视同销售,在货物移送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销项税额,异地接受方符合条件可作进项税额抵扣。
1.移货方移送货物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受货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受货方收到移送的货物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移货方
四、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在建工程),货物的所有权仍在企业,并未发生转移,只是资产实物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因此,并非销售业务,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不能确认收入,只按成本结转;但应在货物移送时,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五、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性质是不同的。
1.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其实是货物在企业内部领用,属于资产形态的转变,不能确认收入,但在货物移送时,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与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处理方法基本相同。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利发放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因此在货物移送时,应确认收入,并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1)确认应付职工薪酬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业薪酬
(2)以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发放福利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等。
六、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外购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企业以自产、委托加工或者外购的货物对外投资属于非货币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规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人》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换出资产为存货的,不作为销售处理,而是结转其成本。
1.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不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七、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这种行为虽然没有直接的现金流入,但实际上与将货物出售后,以取得的货币资产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没有实质的区别,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非货币资产的分配应作销售处理,即在货物分配的当天,企业应按分配货物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
1.分配货物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2.确认收入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等。
八、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为非销售活动的无偿赠送业务,货物的所有权虽然发生了转移,但企业不仅没有取得资产或抵偿债务,反而发生了一笔费用。因此,不能确认收入,但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