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9 09:38: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新农村管理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管理体制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目前,农业经济体制中还没有达到完善,经济体制与经济观念还不能够适应市场机制的发展,同时,农业经济管理制度还不能够适应社会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各个先进发展机制不适应。这种不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不仅影响经济管理活动的正常执行,给农业发展造成一定的滞后性。同时,农业经济体制管理中出现的不足导致由于利益产生的矛盾加深,使利益的协调不合理。
2.农业管理人员对农业经济的管理缺乏一定的重视
我国针对农业经济发展提出了重要的规章制度,并颁布了一些列的管理规定。但是,在农业经济管理中,这些规定没有得到管理人员的重视,也没有被充分利用到实践当中,使管理上规范化的缺乏,导致农业经济管理的执行力度较薄弱。
3.农业管理人员的执政能力较差
农业管理人员执行能力薄弱。主要由于农业管理人员存在知识掌握不完全,知识更新量少,对于先进技术的利用不够明确,自身知识及执行能力跟不上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市场化的发展需求。因此,必须提高管理人员的执行能力与知识水平,增强农业管理。
二、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趋势
1.农业经济管理思维向现代农业管理转变
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我国的农业经济管理开始不断发展创新。目前,农业经济管理逐渐重视农业生产中各个部分的管理。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农业经济管理将农产品的深加工与产品的质量安全方面逐渐提高,坚持农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并遵循我国环保的原则。农业经济管理模式逐渐由传统的模式转为现代管理模式,逐渐追求科技的创新与管理方式的改变。因此,必须重视我国农业经济管理方式与思维发转变,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2.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
农业管理信息化就是将农业生产和管理以及农业科研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农业管理信息化除了能够服务于农业经济的生产、管理和科研,还可以作为农业经济决策的辅助系统。农业管理信息化是农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农业经济的重要工具,也能实现农业科技的高效开发。
3.农业经济产业化管理
农业产业化带动了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农业产品基地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随着农业合作政策的出台,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迅速发展,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组织也得到较快发展,通过利用利益政策连接起来的农业经济产业化机制进一步发展,农业经济市场化的组织形式得到提高。在一些大型企业的带动下,农业产品开始标准化生产,农业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产生了一大批优质农业产品生产基地,满足大型企业的生产需求,而且带动了农业经济标准化生产水平,通过让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进而促进农业经济效益增强。
1.提高管理人员对农业管理的重视程度
为了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业经济管理,必须对农业经济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加大管理力度,使管理体制规范化,对农业管理工作进行合理的调整。对于农业人员的培训,应该建立专业的教育培训机构,增强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能力,促进管理的合理化、加强管理人员对于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视。
2.建立完善的农业经济管理体制
论文关键词: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豫东平原,周口市
一、周口市的基本情况
周口市地处豫东黄淮平原,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热条件适中,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较好。因本区开发历史悠久,人口稠密,人均耕地占有量较少。据周口市统计局2009年资料,全市总人口1090.57万人,耕地面积1251.2万亩,城镇化率29.4%。当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683.44万亩,总产量716.71万吨,两项数据分别占河南省总量的11.59%和13.3%[1],均居河南17个地市榜首之位。
二、周口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的现状
通过对周口市辖区内部分县(市、区)的农村调查,我们认为目前该地区在村庄规划建设方面存在以下几点问题,第一、部分村庄居民房屋建设布局零散,农民在村头或路边的责任田及自留地里乱搭乱建小饭店、小超市、小加工厂、田间宅院等现象普遍存在;第二、单户宅基地占地面积较大。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几乎所有农村住户宅基地面积都超出了河南省政府规定的167平方米的最高标准[2],不少住户宅基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有的甚至超过400平方米;第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质量较差;第四,耕地资源浪费现象严重;第五,土地使用中的违法现象普遍存在。
三、农村新建居民点的情况调查
(一)新建居民点的基本情况
通过走访有关部门,我们了解到该市所辖区域近5年来搬迁新建的村庄数量不多,总体来看,因工程建设或城市开发搬迁的村庄数量多于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数量。根据调研分析需要,我们选取了H县和S县有代表性的5个新村建设案例,这5个案例中,因高速公路建设、河道防汛整治及城区开发而搬迁新建的村庄各一个,新农村建设试点两个。5个迁建点的建设资金来源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因工程建设、城区开发搬迁的三个村庄,村民的房屋建设资金主要来自相关部门和开发商给予的拆迁补偿,差额部分由村民自己筹集,搬迁责任方对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相对较少;另一种情况是两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村民房屋建设资金全由自己筹集,村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一方帮助解决,新村规划基础设施齐全项目管理论文,需投入的建设资金较多。
(二)群众反映
访谈中我们发现,由于各个村庄、各个家庭的情况不同,群众对村庄迁建的反映态度有所不同。因工程建设和城区开发搬迁的村庄,由于搬迁户得到了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且居住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总体来看,他们对村庄搬迁的反映意见不大,但对政府低价征收土地表现出的是更多的无奈。两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由于采取的政策不同,群众的反映意见也有所不同。正在建设的L村由于不存在强制搬迁和限期搬迁问题,目前尚未发现群众有不满情绪。已经建成的Z村,由于经历了村庄的整体拆迁和重建过程,完成了地块的调整工作,村民的反映意见则有明显的不同,那些搬迁前在老村建了新房的农户因房屋拆迁损失较大,对村庄搬迁抵触情绪明显,尤其对村委会拆了楼房盖瓦房的决策更为不满;部分计划建房的农户,因新村宅基地面积没有减小(有的还略有增加),旧房正常拆除不存在经济损失,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感觉相对比较满意。从Z村和L村村民的普遍反映看,他们对新村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的改变比较认可,但又认为新村各项建设占地面积较大,搬迁并没有节省出土地。
(三)新村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地方财力难以包揽更多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规模投入
调查中我们发现,地方党政部门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鼓励农民迁村并居,一般都会采取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为支持Z村的建设,H县委、县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动员”县里条件较好的职能部门对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对口援建。据Z村村委干部介绍,H县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公用事业局、交通局、电业局等单位为该村小学、村文化大园、村委会办公楼、敬老院、卫生所、自来水厂、村内外道路、供电及照明等项目建设共计投资3000多万元。新农村试点可以在政府的主导下大手脚投资建一两个形象工程,如果更多村庄趁机跟风,地方财政根本无力应对核心期刊目录。
2.关联部门对试点区的农村现状缺乏深入调查研究
根据对本文调查的两个试点村有关负责人的走访,我们了解到,在新村规划建设方案实施前关联单位(主要是建设规划部门)没有对当地农村及农民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旧村该不该拆迁,新村如何建设,完全是基层政府部门的领导说了算,规划部门只负责村庄布局和居民房屋建设方案设计,至于试点村建设涉及的农户有多个家庭有建造新房的经济能力,村庄整合后能腾出多少土地,没有单位和个人为此提供相关的调研报告。由于对上述基本信息缺乏全面掌握,结果在实践操作中出现了诸多尴尬局面。如Z村在迁建规划中本打算全行政村6个自然村全部集中到新村居住,但其中两个自然村因新建楼房住户较多村民拒绝搬迁,结果只有四个自然村的村民迁进了新村。表面上看,村庄整合腾出了一部分土地,但实际上由于新村建设宅基地数量增加,村内主干道、环村路及单户宅基地占地面积较大,加上临街门面房、自来水厂、文化大院、敬老院、卫生室等新增基础设施用地,腾出的土地与新增加的建设用地基本持平。而对于该村的搬迁农户来说,由于没有分到老村腾出的土地,又要公摊新村的基础设施用地,结果凡得到一处宅基地的住户责任田差不多减少了1亩左右。如此新农村建设,的确让人觉得尴尬。
3.村庄规划脱离地方实际
理论上讲,新农村规划建设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超前意识,但也应注意与本地实际结合,不可盲目照搬县城或乡镇经济点的规划模式。这里仍以Z为例,一个总人口不足1600人、常住人口不足1000人、距乡政府所在地不到两公里、对外联系并不通畅的村庄,村中却规划了一纵一横宽30米的主干道,主干道两侧规划建设了近450间门面房(占地面积至少相当于110处住宅),由于本地劳动力素质较低,加之发展项目缺乏,目前已建成的门面房用于加工或其它经营活动的不及总数的3%,这样不切实际的规划建设,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也造成了建设资金的极大浪费。
4.农村经济发展缺乏产业支撑
通过对5个新建村庄的调查了解,我们感觉地方政府官员对中央新农村建设文件精神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具体表现是,在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文件精神的过程中把新农村规划建设的实践任务几乎全部交给了市、县级规划建设局,同级农技推广部门、能源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则很少参与。从目前的实际看,所谓的新农村建设只是房屋、道路及社区附属设施的建设,规划设计者并没有把发展现代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村富裕劳动转移就业放在重要地位。除此之外,新村建设在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5个建设点在规划建设方案中根本没有体现出这一发展理念。
四、对策建议
1.做好农村居民点规划建设的编制指导工作
目前,从全国范围看,新农村建设尚处在试验探索阶段,个别地方虽然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难以在全国普遍推广,如四川成都的“拆院并院”改革试验,浙江嘉兴的“两分两换”试验项目管理论文,天津的“宅基地换房”改革以及重庆的“地票交易”改革试验等[3]都是靠城市周边高昂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补偿给农民实施搬迁的。周口经济发展落后,城市化水平较低,近期城市发展用地少,农村可以整合的土地多,如果政府方面在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问题上不采取一定措施的话,新的一轮建房很快会掀起,以后再进行村庄布局规划需要考虑的问题会更多,拆迁的难度会更大。眼下对于政府部门来讲,关键是做好县(市)域、乡(镇)域村庄布点规划工作,无论建设新村还是整治旧村,都应尽快给群众有个明确的表态。
2.坚持依法管理土地,刹住农村乱搭乱建乱占耕地的歪风
前已述及,目前该市农村住房建设混乱状况的形成,主要是政府有关部门在前期对土地使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监管和处理不力造成的,如果继续放任自流,后期治理整改的难度或将更大。针对目前的现状,我们认为最有效、最可行的办法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河南省政府有关土地管理和村镇规划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用法律手段制约乱占、滥建现象的发生。
3.抓好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综合对周口市5个农村建设点的情况调查,我们认为,该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前期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不够成功,群众参与的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甚至有的试点建设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如不切实际的规划造成的土地资源浪费,强行迁建使农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等。因此,我们建议,基层政府在以后的工作中对农村试点工程建设一定要给予高度重视,在政策措施的制定、规划建设方案的实施、建设资金的筹集等方面多做调查研究,根据各自发展状况和各类村庄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不同的村庄建设和治理途径。根据我们的调查体验,我们认为试点示范工程的建设应该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对那些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较好、布局较为合理的村庄,或虽然规模不大但区位优越、生产生活便利的村庄,要注意基本保持村庄整体布局结构和农民住房现状,重点做好公共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着力发展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第二、对那些因城市扩展、重大工程建设等需要整体搬迁的村庄,可采取土地置换等方式另选新址迁建新村或直接迁建到小城镇、中心村;第三、对那些村庄规模偏小、位置偏远、基础设施配置困难的村庄,可就近集中向基础设施条件好的中心村迁建;第四、调整充实旧村中的“空心”部位,合理安排公共基础设施或住宅建设。第五、拓展农村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资金支持本区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1]周口市统计局.2009年周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Z].
关键词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需求
中图分类号 G7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3)07-0072-05
一、引言
不同研究者对农民工的概念界定是不一致的,有的研究者认为,农民工就是指拥有农业户口但离开土地从事非农经济活动的雇佣劳动者,因为进城农民工引发的社会问题远比在乡农民工突出,也有研究者把农民工研究的视角主要放在进城的那部分农民工上。本文中所说的“农民工”主要是指那些户口仍在农村,但已完全脱离或基本脱离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依靠在城市所有制企业打工或从事其他服务行业为生的人群。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逐步深入和三大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而日益凸显出来的。20世纪80年代,农民工外出(或进入本地乡镇企业)务工主要以“体力型”输出为主,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城市企业和乡镇企业对农民工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推动农村劳动力由“体力型”输出为主加快向以“技能型”和“复合型”输出为主转变[1]。但是,由于我国农民工整体素质不高,缺乏适应二、三产业的职业技能,加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兴产业的兴起,城市就业面临由原来单纯的数量型转变为质量型的升级阶段,迫切需要加大对农民工培训力度[2]。珠三角区域的“民工荒”现象,表面上看是由于农民工待遇低造成的,其根源却在于珠三角产业结构升级与农民工文化素质低之间的矛盾[3]。已有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农民工培训来源于内源和外生的需求,一方面,表现在低素质农村富余劳力的“无限供给”与相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另一方面,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催生了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现实紧迫性[4]。
可见,农民工培训是继农民工在城镇“准入问题”以及“权益维护问题”之后的又一前沿课题。早期研究侧重于事实描述和对培训必要性与意义的浅层分析;近期研究主要从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主体、需求内容与培训方式进行细致解构,同时从现实和所得实地调查结果入手,形成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效率、培训体系和效果的反诘。如果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求研究为主线,可以清晰地揭示目前学术界相关研究间的内在联系。这一联系可以归纳为图1。
图1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问题研究间的联系
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问题
目前国内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研究都将政府作为培训开展与服务提供的主导者,目前开展的农民工培训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政府的行政干预[5]。但是,近几年针对进城务工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开展的“阳光工程”、“春风行动”和“雨露计划”等政府培训工程的失效[6],暴露出政府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方面的低效率与力不从心。曾晋莹、李锡元指出,如果由政府直接提供农民工培训产品和服务,则极有可能出现“政府失灵”[7] 的现象。
目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未能综合考虑农民工的实际需求,造成供求失衡,主要表现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首先,培训方式较为单一,仍以传统的教师课堂讲授为主,而已有调查显示,农民工偏好“师傅带徒弟式”的培训方式。其次,培训内容落后,随着新生代农民工的增加,农民工对培训内容的需求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他们不仅注重对生存技能的掌握,也注重对发展技能的学习,而目前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仍以教授生存技能为主。对此,有研究者指出,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把政府作为唯一供给主体使得公共产品的供给渠道过于单一,采取“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公退民进”等办法吸引企业和其他社会成员参与到某些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来,将有助于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失衡。E.C萨瓦斯的研究也表明,摆脱政府公共服务低效率和资金不足困境的最好出路是打破政府的垄断地位,积极实行公共服务的民营化,建立起公私机构之间的竞争[8]。由此来看,我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机制、模式本身必须创新,而这种创新包括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产品的民间供给和私人产品化。
在这方面,学者研究已经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理论成果:其一是成立专业培训机构;其二是由用工单位为在本单位就业的农民工开展培训。也有学者研究了新时期高校和其他非营利性组织参与农民工培训的可行性[9][10]。总体来说,尽管目前已经大量存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民间供给和私人产品化的现实,但已有研究主要还是限于对政府供给主体的考察,对于民间供给主体则尚处于理论论证阶段,缺乏实证分析。
三、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问题
针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已有研究,大多集中在影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参与意愿因素的分析和归纳上[11]。不同学者的研究都表明,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有较高需求。许东风、眭鸿明对江苏省3个城市农民工学习情况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93%参与调查的农民工希望参加不同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12]。苑国栋、李彤分别对上海、山东两地农民工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其结果也表明农民工对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有较高的需求[13][14]。
然而,目前对具体培训需求内容进行系统性研究的较少。实际上,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中,供给者必须以农民工的需求内容为出发点提供培训服务,如果无视农民工的真实需求,那么,就难以实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求均衡,从而难以达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最优供给。随着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出现和不断扩大,农民工的求职需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民工群体正在由亦工亦农兼业为主向全职从事非农就业为主转变,由在城乡双向流动向更多融入城市转变,由谋生存向注重追求平等转变。陈微指出,与改革开放初进入城市的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更向往在城市工作,参与培训的内在动因更多地是为了提高职业稳定性和发展自我[15]。杨艳红、熊刚、戴烽指出,尽管目前农民工对生存性知识的需求仍占很大比例,但法律常识、实施政策、医疗保健、经营管理、创收致富经验等发展性知识,也进入了广大农民工的选择范围[16]。李雪调研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发现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量最大(68.5%),但对与劳动就业相关的法律知识(57.8%)、创业知识(56.5%)也产生了浓厚兴趣[17]。
总之,随着农民收入水平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有了新的需求,不再仅仅局限于生存技能层面;而且新一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之间表现出了对职业技能培训内容的需求差异。
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筹措问题
在关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筹资问题的已有研究中,学者们发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筹措以国家投入为主,并且存在总量不足、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有关资料显示,2006~2008年间,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资金支出累计达到80亿元,培训人数为2650多万,人均补贴约301.89元,这与实际掌握一门技术所需要的经费(平均大概在800~1000元)相差很大[18]。政府投入资金的低效率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培训经费往往浪费在一些培训质量低、培训效果不理想的项目上;二是经费存在被挪用的问题。
针对此,学者们普遍认同应当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以及社会力量捐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李培林建议,国家应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支持、个人自愿、社会参与的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采取“个人拿一点、企业出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方式筹措培训经费[19]。姜长云基于农民工培训需求和供给的研究视角,认为我国目前的农民工培训存在供求错位问题,应该致力于建立多元化的农民工培训融资渠道[20]。张扬从农民工培训准公共产品属性的角度出发,指出国家是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最大受益者,理应承担投入的大部分,但企业和个人作为培训的直接受益者,也应承担一定份额的教育投入责任[21]。何筠、徐冬梅、吴学平等认为,解决农民工培训资金不足的关键是建立培训投资分摊机制,应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同样,张翠莲认为,解决农民工培训现实困境的理性选择应该是,发挥农民工、企业、政府三方合力,统一参与意愿,使农民工培训投资主体多元化,培训成本三方分摊,最大化地发挥三大利益主体的协同效应[22]。
以上研究大多是从理论上阐述、论证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多元化投入机制的可能性,建立在实证基础上的研究比较少,也没有成功的案例研究作为支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和农民工等各方主体在某种程度上处于相互“博弈”的状态,彼此之间有着复杂的利益关系,这就需要对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扮演的角色进行准确界定,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多重制度和对策。而这些问题都尚未引起研究者的注意,在今后的研究中必须予以重点关注和突破。
五、解决农民工培训问题的对策与思路
归纳起来,学者们普遍认为,解决我国农民工培训问题需要从以下五方面入手:一是完善顶层制度设计[23][24]。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买单、培训机构自由竞争、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点和培训内容的格局;建立“补偿教育”制度,为那些未能在义务教育阶段接受全部教育的人提供补偿性教育。二是完善农民工培训供给体系[25]。在发挥政府主办的各类学校在农民工培训中主渠道作用的过程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具有特色的民办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同时,在国家层面建立一个组织协调机构,整合各种培训机构的优势。三是创新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26]。充分了解农民工的需求,从农民工的普遍利益出发,抓住农民工最主要的需求及他们所渴望的培训方式。在实践中,可以借鉴绍兴市首创的“三单制”培训模式:“学校出单”,即学校根据农民工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年龄、不同就业要求和企业的不同需求,开发超市化的培训菜单,力求培训与市场结合;“企业接单”,即力求培训与就业结合;“政府买单”,即力求培训与经费保障结合。四是创新培训投入机制[27][28]。一方面,坚持政府在农民工培训投入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根据农民工培训的准公共产品属性,采用公共和个人联合供给且联合融资模式,实行国家补贴机制,如发放教育培训券等。五是构建科学的培训效果评价机制[29][30]。首先,加速专项立法工作,加快建立农民工培训监测评估机制、激励机制和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机制。其次,设置农民工培训服务质量标准,并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专业设置、招生情况、学员结业率、学员技能鉴定通过率、就业率、工资水平等状况进行调查统计,与目标规划进行对比,看其指标完成情况,并据此进行评级。最后,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应的细则和标准,建立长期跟踪考察制度,再结合科学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真正做好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效果评估。
六、结论
以上主要是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和需求为主线,总结了我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已有研究成果。相关研究既指出了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分析了目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资金投入机制、需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又从各层面和维度提出了相应建议,对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实践的健康发展大有裨益。但总体来看,已有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或薄弱之处,这应当成为今后研究的方向。
首先,已有研究倾向于将政府作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当然供给主体。但是,在我国劳动力资源配置日益走向市场化的条件下,把政府作为主要乃至唯一的供给主体将使得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渠道过于单一,必须将企业、民办培训机构等非政府力量纳入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研究中来,特别是要加强这方面的实证分析和案例研究。
其次,与改革开放初进入城市的农民工相比,当代农民工更加年轻,学历层次普遍提高,对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也与第一代农民工大不相同。增强新一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内容的研究,应成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研究中的新课题。
第三,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筹措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工培训的供给效率和供求均衡,应该成为农民工培训问题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研究思路,为今后的相关研究指明了方向。但是,对于操作层次上的具体问题,目前仍缺乏深入研究,也没有实证性分析。这应成为今后研究的一个方向。
第四,已有研究大多是从农民工个体或政府的视角来考察和分析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问题。但是,由于统筹各大利益主体的研究理念对于解决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存在的“有效供给不足和需求不旺并存”以及“‘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并存”等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因而,如何统筹各大利益主体积极参与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中来,也应在今后的研究中予以重视。
参考文献
[1]刘平青,姜长云.我国农民工培训需求调查与思考[J].上海经济研究,2005(9):77-89.
[2]杜青林.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大潮中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C]//农业部调研组,主编.和谐社会与新农村建设.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3]李传志.关于珠三角“民工荒”的思考[J].经济问题,2005(5):55-57.
[4]许小青,柳建华.关于农民工教育培训问题的研究[J].求实,2005(5):93-95.
[5]甘立乾.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工培训之我见[J].农村经济,2007(8):123-124.
[6]何筠,徐冬梅,吴学平,等.中部地区农民工培训问题研究[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6):65-70.
[7]曾晋莹,李锡元.农民工培训由谁买单[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8,19(8):42-44.
[8]林万龙.中国农村公共产品问题:一个研究综述[C]//黄祖辉,杨列勋,陈随军.农业经济管理论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9]胡娟.新时期高校参与农民工培训问题研究[D].武汉:中南民族大学,2009.
[10]李湘萍.关于农民工培训提供模式的案例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05(10):54-56.
[11]周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参与意愿研究——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例[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7.
[12]许东风,眭鸿明.农民工教育培训需求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基于江苏省农民工的抽样调查[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12):1-5.
[13]苑国栋.需求导向视角下农民工职业培训问题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1.
[14]李彤.中国现阶段农民工培训的供需均衡分析[D].济南:山东大学,2012.
[15]陈微.需求的跌落——第二代农民工培训需求与培训供给分析[J].当代青年研究,2008(12):76-81.
[16]杨艳红,熊刚,戴烽.试析金融危机下农民工培训的系统性管理[J].江西社会科学,2009(8):240-243.
[17]李雪.我国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策略研究——以社会融合为视角[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12.
[18]杨旭.农民工政府培训研究——以陕西省靖边县为例[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2.
[19]李培林.中国进城农民工的经济社会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20]姜长云.农民的培训需求及培训模式研究(总报告)[J].经济研究参考,2005(35):2-27.
[21]张扬.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政府失灵的经济学思考[J].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3):61-63.
[22]张翠莲.农民工培训中三大主体的参与意愿与承担能力探讨[J].科教园地,2008(7):81-83.
[23]崔铭香.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教育培训研究综述[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3):93-96.
[24]王芳平,张景书.促进“90”后农民工市民化的补偿性职业教育探究[J].广东农业科学,2012(2):163-165.
[25]吕莉敏,马建富.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需求及策略探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33):67-71.
[26]孙正林,郭秀秀.农民工培训:现状、问题与对策[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4.
[27]史常亮,张倩,金彦平.我国农民工培训供给的经济学分析[J].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5):71-74.
[28]戴建兵,王建云,曹艳春.我国农民工教育培训需求确定与补贴提供机制探讨[J].现代远程教育,2012(6):50-56.
[29]杨钧.新生代农民工培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2(12):40-43.
[30]张必兰,杜继淑.农民工培训效果的评估模型与应用[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2009(6):20-24.
Peasant Workers’ Vocational Skills Training: Based on Analysis on Supply-demand Framework
MA Kai, PAN Huan-xue, QIN Tao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3,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