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8:56: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社会责任综述,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社会责任;企业绩效;利益相关者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7-0030-03
在工业化进程中,企业社会责任是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产物。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绩效的关系问题研究就备受国内外学者关注。在企业经营目标趋于多元化的今天,企业社会责任更加受到了各界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对于企业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正在逐步增加,因此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对于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衡量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衡量
纵观近四十年来国内外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对于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学者们都有自己的观点,但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对于通过对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因素分析,进而探究出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美国钢铁集团公司的创始人安德鲁·卡内(1899)在《财富福音》一书中首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认为企业和富人应该在社会认为合法的任何用途上,通过谨慎投资使自身的财产增加,从而使社会财富增加。之后美国学者约翰·戴维斯(1905)提出:公司是由社会创造的,因此应该对社会负有责任、应该回报社会。20世纪30年代,美国法学界爆发了“伯利—多德论战”,就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进行争论,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与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Rajan和Zingales(1998)也指出社会责任如不完善,会影响投资人的长期投资意愿。
Carroll(1979)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社会对企业在经济、法律、伦理和其他方面酌情而定的要求”。McGuire& Sundgren(1988)则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承担经济性及法律性责任之外对社会应尽的一些其他责任。Epstein(1987)将企业社会责任分成企业道德、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的社会反应三种类型。之后,Carrol(l999)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自发责任四种类型。
国内的一些学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也有一定的研究。张衔、谭克诚(201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除了企业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之外,反映企业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责任,可以划分为强制性社会责任和选择性社会责任。曲宗续(2012)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架构可归纳为紧密相关的四个方面,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公益责任。沈洪涛(2004)以企业财富创造为取向来刻画企业社会责任,构建出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以财务绩效作为因变量,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影响财务绩效的修正模型,并运用Eviews统计软件分别对不同规模的上市公司进行了逐步回归,进而对社会责任进行衡量。
可见,企业社会责任是根据社会对企业的各方面要求,反映企业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责任,主要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等强制性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自发责任等选择性社会责任两种。
(二)企业绩效的衡量
关于企业绩效评价,沈洪涛(2004)等多位学者进行过相应研究,研究结果认为企业绩效是衡量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的标准,是企业价值的体现,主要分为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两部分。企业经济绩效则主要有市场收益指标、会计收益指标两大类。认为企业财务绩效的衡量标准主要有市场收益指标和会计指标两大类。如任缙(2010)认为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与净资产收益率、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和每股现金流量存在一定的关系。程树(2010)对企业绩效进行了重新界定,认为企业绩效分为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两部分,并指出要衡量企业的绩效就要建立合理的衡量标准,如企业经济增加值评价体系、包含人力资本评价指标的体系和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等等,通过这些指标来对企业绩效进行合理准确的衡量。黄世英、秦学志(2010)明确了企业绩效的内容及评价方法,并且介绍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即在各项重要原则的基础上构建出主要分析社会贡献、员工贡献、资金贡献和公司贡献四个维度的指标体系。这为以后结合社会责任构建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不同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国内外学者很早以前就开始研究。Griffin and Mahon(1997)统计了 1972—1997 年的 51 篇论文的研究结论,其中正相关 33 篇,负相关19 篇,无相关 9 篇。纵观近年来的相关研究,仍有正相关、负相关和不相关三种结论,而且正相关的结论占了压倒性多数,仅有少数研究得出了不相关或负相关的结论。后两种结论的主要理论依据是新古典经济学家的思想,他们认为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处于竞争劣势,因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会导致公司利益的流出,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绩效。如S.Pasaribu Hadi(2003)对印度尼西亚的企业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无关;Wright & Ferris(1997)的研究结论就是公司社会责任和公司财务绩效负相关。而李正(2006)以中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承担社会责任会降低企业当期价值,但从长期来看,企业价值不会因此受到负面影响。下面本文将主要对近年来得出正相关结论的相关研究,从不同视角将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分析总结。
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概念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概念出现于19世纪的西方社会,是由Sheldon于1924年首次提出的。迄今为止,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我国学者刘俊海从公司法学定义了企业社会责任责任: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以最大限度在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唯一存在的目的,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市场经济百科全书》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所作的定义是企业为所处的社会福利而必须关心的道义任。
二、财务管理目标与企业社会责任
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理财活动所希望实现的结果,是财务决策的准绳,也是评价企业理财活动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
宁永志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的财务目标之间并不存在固有的矛盾。承担社会责任能够更好地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而刘培红也认为:“企业实现经济利益与承担社会责任有暂时的冲突,但是从长远来看,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的。”赵卫华说:“社会责任财务管理目标存在着这样的关系:(一)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务管理目标的变化,社会责任在不断的变化。(二)社会责任和财务管理目标对立统一的关系。(三)二者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四)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刘兴贺认为:“从表面或短期来看,社会责任的承担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股东财富,而逃避社会责任,甚至伤害社会利益,反而会提高企业的价值,但从长远来看,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与企业社会责任是一致的。”
三、可持续发展与企业社会责任
面临21世纪的市场发展趋势,企业如何能实现不断持续发展的目标,已经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的重要课题。
李培林认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是指企业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经营过程中,以社会责任为出发点,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合理要求,实现企业与社会永久性和谐发展的生存状态。张燕平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紧密联系的,只有企业承担应有社会责任,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企业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双赢。”冯巧云认为:“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可以赢得较好的声誉,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使企业得以保持生命力,保持长期可持续地发展。”马红岩说:“现代企业只有较多地关注其社会责任,才能够获得持续发展。只有自觉地承担起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才能做到感恩社会、回馈社会,才能保证企业树立以人为本、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科学发展理念,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财务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的关系也是社会责任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搞清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关系,对企业的各利益相关者具有现实的意义,也有助于企业管理者更主动更有战略性的管理和从事企业社会责任。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研究。李兆华、卢丽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年度分布、行业分布、地区分布综合分析了财务绩效对社会责任的影响,认为:“虽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在短期内有可能会降低企业的当前财务绩效,但从长期来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够为企业带来多方面的利益,这些利益必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长期财务绩效。”李承源以营销理论和经济理论为基础,论证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对企业财务绩效有影响,且存在正相关关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会使企业各方面绩效显著提高,最终落脚于财务绩效的提升。温素彬、方苑按照资本形态的不同,构建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模型。以2003-2007年中的46家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运用面板数据模型来检验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从当期看社会责任与企业当期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是负相关,但是从长期看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是有正向影响的。闫萍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其财务绩效的关系是正相关远远超过负相关。”
近年来,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不断增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日益丰富,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利用文献综述法拟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计量方法、影响因素及其市场反应进行探究,以期为学者的实证研究提供基础。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计量方法
在国内外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献中,主要提及了四种方法来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计量,包括社会责任会计法、声誉评分法、内容分析法和指数法。
Abbott W F和Monsen R J(1979)以内容分析法对财富500强企业的年报进行分析,制定了一个企业社会参与度披露指数,研究表明企业社会参与的多少、范围、方向以及企业参与对企业利润的影响都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宋献中、龚明晓(2006)综合运用了指数法和声誉评分法对企业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进行了研究。在仔细阅读和分析了510家样本公司的年报后,从17个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中选取17个指标制作成问卷调查表,要求选中的某类被调查者从决策价值和公告关系价值这两个角度对每个指标进行打分。研究发现,企业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的价值较低。
吉利、张正勇和毛洪涛(2013)从安永国际、润灵环球、金蜜蜂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等9家知名社会责任报告评估机构提及的18个社会责任报告质量特征中浓缩出6个特征,编制出问卷调查表,并根据回收的问卷进行实证分析,检验选取的质量特征的准确性和重要性。
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
国内外学者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上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结果表明,企业规模、盈利水平、董事结构、行业类型、股权性质等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Amar和Boujenoui(2007)以2002-2004年加拿大587家非金融上市公司的数据为研究样本,在控制相关变量,如:企业规模、财务杠杆、企业业绩等变量的情况下,实证检验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以及企业领导层结构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与企业治理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董事会独立性与企业治理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张正勇、吉林和毛洪涛(2012)分别以公司治理总指数和公司治理分指数研究了公司治理?ζ笠瞪缁嵩鹑涡畔⑴?露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公司治理整体上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其中股权结构治理和管理层治理的影响较明显。研究还发现,顾客远近度、行业竞争度和企业规模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
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市场反应关系
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外开始有学者研究市场对污染报告的的反应,如Blacconiere and Patten(1994)、Patten and Nance(1998)等。污染报告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所要披露的内容之一。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内容的多少和好坏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Guidry 和Pattent(2010)使用标准市场模型法来分离可持续发展报告首次日前后的市场收益未预期的变化,研究发现:平均而言,市场对可持续报告的没有显著的反应。而在进行横截面分析时发现,高质量的报告会带来更加积极的市场反应,这些结论在控制了企业规模和行业属性后仍保持不变。
建立于我国市场是有效的基础上,国内开始出现社会责任与市场反应的研究。江炎骏等人(2011)用事件研究法研究了市场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反应,发现在事件窗口各时点的超额累计收益率均不显著异于零,接着又研究了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与市场反应之间的关系,发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与超额累计收益率显著正相关,即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越高,市场反应越大。
朱松(2011)以披露2009年社会责任报告的452家公司为样本,研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否会影响市场对企业的评价,以及是否会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评价。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与市场评价显著正相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越高,市场的评价越好,投资者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评价越高。
阳秋林(2013)等人以我国沪深两市在2010-2011年经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的24家企业为样本,选取了十个事件窗口期,研究市场对经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的的反应。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经过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的会引起市场的正向反应,即经过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的,会导致超额累计收益率的显著增加,说明了经过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更能获得投资者的信任。
四、结语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测量方法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8-0018-02
1企业社会责任的衡量方法
1.1索尼菲尔德法
美国著名学者索尼菲尔德(Jeffrey Sonnenfeld,1982)从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敏感性这两个方面出发,通过对美国6家大型林业公司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发放问卷调查从而研究企业社会绩效问题。这6家企业市场年销售额都20亿美元以上,职工2500名左右,收入和规模大致相当,因此具有良好的可比性。调查内容和对象是通过他与这6家企业的103位经理反复面谈和磋商而最后确定的。在调查问卷中,这些外部利益相关者们被告知要对这几家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敏感性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对社会敏感性的7个维度分别评价。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国会议员、金融投资分析家、社会环保人士、政府监管员、企业工会领导、行业协会官员、该领域知名学者等等。索尼菲尔德把问卷得分从高到低分为三个等级,4-5分为良好,3分为一般,1-2分则较差。索尼菲尔德认为这样的评价方式可以让企业管理层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公司的社会绩效在行业中所处的大概排名,从而决定企业的资源再分配。
索尼菲尔德法的优点在于采用了定量统计的分析方法,从而可以对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进行评价,可比性大大提升;另外,与以往单纯通过企业内部人员的调研评价不同,外部利益相关者因为独立于企业,因而他的评价结果往往显得更加独立、客观和公正;但是该方法的缺点也是因为缺少了企业内部的重要利益相关者的评价,从而使整个研究缺少了内部视角,缺少了整体性和全面性。此外,整个研究中,索尼菲尔德依然没有对企业社会责任以及社会敏感性这两个概念作出明确的解释和清晰的界定,至于在社会敏感性的评价上,其7个维度的权重也界定的不是很明确。
1.2声誉指数法
声誉指数法主要是由一些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或者研究者本人以及其他权威机构通过对目标公司的各类相关政策和社会表现进行主观评价后得到一个综合排序的结果。美国经济优先理事会(CEP)在一项1960-1970年近10年的研究中,利用声誉指数法对国内造纸产业的24家上市企业进行了动态的调研观测,并最终对其污染控制绩效给出了排名结果,引发了当时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随后,各种基于声誉指数法的研究在各行业风靡起来,例如,1972年,莫斯科韦茨在广泛调研和参考相关资料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标准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声誉指标体系,在这一体系中,他将企业大致分为三大类,即“比较优秀的”、“值得鼓励的”以及“表现较差的”。
声誉指数法的优点在于该法较大程度上保证了评价主体和评价标准的一致性,使得不同公司之间的横向可比性在索尼菲尔德法的基础上更加趋于规范化;但是该法的缺陷也较为明显。该法全部使用主观评价,这样对评价者的自身素质和能力要求就相当高,如果行业相同,权威专家不同,那么评价结果就会缺少可比性;反之,如果行业不同而评价的专家还是同一批,那么由于缺少知识的全面性,评价结果就很可能出现严重的偏倚。此外,完全采用主观的评价方法也大大限制了这类研究的样本数量,最后可能导致其结论的可信度遭受质疑。这也是声誉指数法多年来备受质疑的根源所在。
1.3内容分析法
内容分析法主要是通过搜集公司公开的各类文件,包括各种内外部的出版杂志、已经公开披露的各类报告和档案,特别是公司年度报告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来制定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评价标准,确定该企业社会责任各个表现项目的具体数值。该法的最大特点是全程客观,完全剔除了主观因素的影响,为那些经常因为受到客观环境限制而无法获得权威专家意见的学术研究另辟了蹊径。其中,比较比较典型的研究有,以著名专家Ernst编制的《财富》500强年报摘要中所披露的内容信息为依据,1979年,Abbott和Monsen两位学者成功地构建了当时影响力较大的“社会参与度披露(SID)指标”,该指标主要参考年报摘要中各公司主动披露的各年度所参与社会责任活动的信息,然后通过反复归纳和整理,最终总结出了产品质量、人力资源、机会平等、生态环境等六大方面的内容,并分别对其进行了数字量化。
该法的优势主要在于变量选定后的评价步骤和程序完全是客观合理的,使得研究结果更具有易获性、公开性、有效性、可检验性和客观性;并且由于程序更加数学化和机械化,这也使得大规模样本量成为可能,因此结果可独立于特定的研究。但是由于是被动地对特定的出版物进行的分析,因此研究所需资料来源的可靠性是值得商榷的,许多公司所主动披露的信息可能是失真或者不全面的,这样可能直接导致评价过程中数据的大量缺失,最终结果很可能就没有意义了。另外,在变量的选择上研究者拥有过大的自,很可能换了其他几个变量后研究结果就完全不同了,而且对于那些不能够量化的社会责任的评价,该法是完全无能为力的。
1.4声誉评级法
关键词:社会责任;财务绩效;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F270;F275;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20-0070-02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企业的目标也在发生相应的变化,一个显著的特点便是企业不能仅仅考虑股东获得最大利润化的目标,还需要关注与之相关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即企业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20世纪3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由Oliver Sheldon在《管理的哲学》一书中首次提出,随后有众多的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到20世纪80年代,部分学者开始关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相关方面的研究,直到目前,相关研究仍得到了学者们的重视。鉴于此,本文拟对企业社会责任与则务绩效关系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和综述。
1 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国外相关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的影响关系来看,存在三种关系,即正向影响、负向影响和无影响。通过相关的文献发现,学者们在三种关系方面都有相关的研究结果,由于是研究企业的财务数据,因此企业财务数据的来源大多是上市公司的数据。
(1)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是正向影响关系。Wood(1984)选取上市公司为实证研究样本,以资产利润率、销售利润率、净利润率等财务指标为自变量进行了回归检验,相关的检验结果表明,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的财务绩效带来正向的积极影响。McGuir等(1988)的研究表明,企业如果有良好的财务绩效,企业更愿意承担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Ruf等(2001)用KLD方法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对比衡量,用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研究发现,社会责任的指标数据变化会对企业的财务数据造成同方向的影响变动。Schniete(2005)对上市公司的研究发现,当企业处于市场环节不太好的时候,哪些善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其公司的更能获得股民的支持,相对于不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而言,这些公司的股票下跌也较慢。危险时期的时候,那些承担社会责任多的企业与承担少或不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相比,其股价下跌的慢。Bhattarya和Liio(2009)则采用向消费者进行调查的方式,从顾客的角度研究发现企业如果开展社会责任相关事宜有助于促进企业改善企业的财务绩效。(2)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不存在相互的影响关系。持这种观点的相关研究相对较少。Subroto和Hadi(2003)用印尼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对公司在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数据进行相关分析,他们发现企业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投入对企业的财务绩效并没有造成影响。Matthew Brine(2007)等以277家澳大利亚公司为研究对象,用销售回报率、资产回报率等财务指标进行衡量,并利用官方的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统计数据本进行对比分析,结果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的财务绩效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关系。(3)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存在负向影响关系。Frieman(1970)认为,企业承担了社会责任,会增加企业的运行成本,这无疑会降低企业的竞争能力,从而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绩效。Ingram(1983)等也持相同的观点,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时就使企业增加相关的成本费用,这样在市场中会处于弱势。Jensen(200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会对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造成影响,因此,企业不应履行社会责任。Brammer等(2006)应用股票回报率指标进行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存在负向影响关系。
2 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国外相关研究
相对发达国家,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方面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晚,但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与之相关的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问题的出现,学者们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关注,尤其是最近几年,学者们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越来越多,也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果。从研究结果来看,大多研究表明二者间具有较好的正向影响关系,与国外学者们的研究结果有一些差异。如刘长翠(2006)等应用实证分析方法研究发现,社会责任贡献率同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具有较好的相关性,并且不同的行业其二者之间的相关性有一些差异,但与样本总体上的分析结果还是比较相接近。李红玉(2007)用2005年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以每股收益作为企业的财务绩效衡量指标,研究结果显示,企业的财务绩效水平的提升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较大关系。温素彬(2008)等利用利用相关者理论分析方法,结合2003-2007年我国46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企业正在逐步关注和履行社会责任,二者之间的关系有一个较为明显的变化,从企业开始履行社会责任的初始阶段,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呈现负相关的关系,但是随着企业持续的关注和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的财务绩效会出现明显的改善,二者之间的关系出现明显的正相关系。
孔玉生(2010)等选取我国部分上市公司2006-2008三年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其企业的财务绩效也较好。赖徐捕(2011)则以信息技术类的上市公司为例,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具有滞后性。孙长江(2013)认为农业上市公司当期良好社会责任表现会对财务绩效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同时,前期良好的财务绩效又会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积极影响。
3 国内外相关研究小结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分析和归纳发现,尽管学者们采用的方法、企业社会责任及财务指标有一些差异,采用实证分析方法所选择的样本企业有一些差异,所研究的结论也有一些差异,但是总体上来看,大部分学者的研究结论逐渐趋向于二者之间存在正向的影响关系。但是,在我国学者的研究,选择食品、农业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的还不多,这与我国的农业企业、食品企业更应该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现实有些出入,这方面的研究更应该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
参考文献
[1]姜俊.农业企业社会责任动机对财务绩效的影响[J].工业工程与管理,2009,12:72-76.
Abstract:Research on the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based on the supply chain has received increasing attention, study abroad is relatively mature. From several aspects, we went over the current studies on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supply chain enterprises, and explored the direction for future research in this field. That i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 research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risk, supply chain network research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supply chain for the food business . We hope that this paper can expand and innovate the research for both supply chain 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Keywords: supply chain;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research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在学术界和企业界的广泛关注,逐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我国经济迅速发展而社会责任的履行问题却日益突出,包括三鹿集团的“三聚氰胺”事件,“富士康12连跳事件”,如今消费者更愿意从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商家手中获取产品,这使得越多的企业开始更加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问题存在于整个供应链上每个环节,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利润链条体系,链条上企业之间相互协同、相互合作、共同发展与存亡,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这个链条即是供应链。在当今经济环境下,供应链对于企业的重要性逐渐增大, 整个链条的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一荣共荣一损俱损,就如三鹿事件,以其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上其他企业也会受到重创,因此,基于供应链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十分重要。
二、国外研究现状
Carter和Jennings(2001)探讨了购买社会责任对供应链关系和供应商绩效的影响,研究表明前者对后者有直接的正面的影响,而通过改善的信任和合作对供应商绩效有间接影响。而 Hsueh和Chang(2008)进行了企业社会责任下供应链网络的协调研究,也就是说通过对制造商的企业社会责任支付的明确规定,使供应链网络中各企业社会责任制造商的利润达到协调。结果表明考虑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供应链网络的利润比没有考虑企业社会责任的供应链网络的利润都要大,即使是没有协调。Ciliberti和Haan等人(2011)研究了供应链中企业社会责任的委托和规范问题。笔者认为供应链的主导核心企业和其他上下游之间存在着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委托-关系,针对供应链上的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动力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现象,企业社会责任规范可以有效解决这种问题。Cruz(2013)通过建立全球供应链的企业社会责任模型,从中供应链的决策者决定社会责任活动的投资水平和选择贸易伙伴,以获得最大化利润并且最小化整体风险,结果显示企业社会责任是可以减缓全球供应链风险的。
三、国内研究现状
1.关于我国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研究
申光龙等人(2009)通过对供应链视角下社会责任特点的分析,制定了供应链视角下社会责任管理原则,设计出一套社会责任管理方案,即通过两方面,一方面对供应链的整体管理,一方面是核心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最终实现供应链视角下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整体供应链社会责任价值的最大化。崔??(2010)探讨了供应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笔者分析了在跨国公司全球供应链中深入企业社会责任概念,通过宜家的案例分析,说明需要四大机制的保障。吴定玉(2013)基于“利益相关者合作”,以供应链企业的共同治理为思路,最后基于以上研究提出了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对策。
2.我国关于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风险研究
许建等人(2015)设计出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可持续供应链风险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汽车制造业的实证研究,较为有效地对可持续供应链风险度进行评价,进而有助于为企业选择合作伙伴提供可靠的依据。王宝英(2015)通过供应链视角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风险的来源,并对各节点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风险的传导模型进行了四种分析。
3.我国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供应链网络研究
周翼翔(2015)针对供应链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提出了网络治理,通过理性的分析探讨治理的内在逻辑与驱动机制,构建出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网络治理的模式。
4.我国针对食品企业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
对于食品企业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姜启军(2012)从食品供应链的角度主要通过对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特征分析,提出了五个食品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策略。李年琴(2014)将社会责任分成三个层次,即经济与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及自愿性责任,笔者通过阐述企业应承担的不同层次的社会责任,为食品供应链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奠定了基础。同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赵雅玲(2014)从全球供应链的视角来分析研究了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与治理。笔者通过对全球供应链食品企业社会责任驱动因素和治理弱化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治理对策。
四、总结与建议
1.总结
供应链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已经进行了很多年,虽然国外研究已经相对成熟,已经有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对于我国还算一个新的领域,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通过对现有研究的分析,可以发现就我国而言有些方面研究较多较为成熟,包括供应链上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社会责任风险、供应链网络研究和针对食品企业的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几方面,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相对而言有些主题则研究成果较少,比如供应链上的责任分担与协调、风险与分担及供应链上的社会责任绩效评价与测量等。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评价体系 推行机制
0 引言
2012年2月,以黑熊养殖、熊胆系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归真堂”上市事件,引发了公众激烈的争议,社会公众、企业管理者以及学者纷纷将目光聚焦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和推行机制问题上。
企业社会责任是英国学者欧文・谢尔顿在20世纪20年代提出的,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社会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所承担的促进社会发展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也就是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提高员工及家属、所在社区以及广义社会的生活质量,包括员工享有的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安全保障、教育培训,以及是否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
1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研究
国内学者对中国企业社会评价的研究比较晚,只是在近几年一系列安全事件出现后才逐渐引起重视。但从研究视角、评价指标构建、评价方法等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果。
从研究视角来看。朱永明、杨宇凤(2012)基于企业自主创新视角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模型,将组织、流程、企业文化、市场、产品、工艺、企业技术七个创新点引入模型,构建了二级三层结构的指标体系,期望通过层次分析法与模糊判断法相结合对企业创新社会责任进行评价。苗婷婷、徐鑫(2010)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过程出发,构建了基于过程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陈文军、乐烨华(2010)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从社会责任会计学、福利经济学、企业所得税法和博弈论四个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分析。王佳凡(2010)以平衡计分卡位方法,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建立了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赵涛等(2008)站在员工的角度,从劳工权益和人权保障两方面评价企业对员工权益的保障程度。金立印(2006)从消费者的角度,开发了一组用于测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量表体系并对其进行了实证检验。
从评价指标方面来看,彭净(2009)则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思考,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投资者、消费者、员工、环境和社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可分解为20项指标。陈留彬(2006)从员工权益保护、环保及可持续发展、企业诚信、消费者和债权人权益保护及社区关系、社会公益与慈善活动和社会责任管理构建了适合现代企业的指标评价体系。姜万军、杨东宁、周长辉(2006)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关系、社会关系和自然关系三大类指标,但却未将慈善责任指标纳入指标体系。颜剩勇、刘庆华(2005)基于会计信息系统的财务评价,从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生态责任、伦理责任和其它责任五个方面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李立清(2004)构建劳工权益、人权保障、责任管理、商业道德、公益行为5类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和38项三级指标。张文贤(1997)认为可以从财务、市场、文化和公益四大指标进行衡量企业社会责任,忽视了法律和伦理责任。
从评价方法来看,王宝英(2011)在阿奇・卡罗尔社会责任的界定上对经济责任指标、法律责任指标、伦理责任指标以及慈善责任指标进一步细化为二级和三级指标。乔海曙,谭明(2009)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出发,根据利益相关者的理论框架,提出以股东、员工、消费者、政府为利益相关者的金融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运用极值标准化处理原始数据和层次分析法设置权重。田虹(2009)通过内容分析法设计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并对通信行业上市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进行了实证研究。牛丽文、符丹、郭英红(2008)建立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和专家评分法设置评价指标和权重。熊勇清、周理(2008)基于利益相关者构建指标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法确定权重,并以深交所163家上市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陈刚、曹波(2004)将层次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结合,提出了评价体系和标准。
总的来说,虽然学者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取得了很大进步,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正朝着量化的方向发展,但目前为止,企业社会评价指标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具体操作还存在很大的困难。
2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制研究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除了需要在体系评价方面进行构建之外,最重要的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冯梅,范炳龙(2009)认为只有适合中国经济发展存在多方面的不平衡的基本国情的推行机制才能有效。中国社会责任推行机制需要妥善解决好企业盈利与履行社会责任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责任推行机制中的导向和规范作用。刘藏岩(2008)主要从政府推动、社会推动、法制推动和利益拉动等四个方面建立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制,以期借助机制的长效推力解决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实现长效管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帅萍、高杰(2008)以不完全契约理论为基础,从契约的执行出发,依据找出的社会责任的契约特征,发掘出社会责任执行的三大重要因素,如重复交易收益、声誉溢出以及心理收益或损失,试图通过利用不完全契约理论,深入剖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经济机理,为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提供思路。
汤道路(2007)在认真研究企业社会责任软法推进机制的基础上,以本土法治和文化资源为契机,通过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的共同参与,培育和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软法推动机制。但由于企业社会责任软法机制存在各种非理性缺陷,这一推行机制必须遵循现代法治框架的要求,并接受现代法治的价值评判。景云祥(2005)认为推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应在确定社会责任标准的基础上,从政府、社会、企业三方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如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企业对其相关利益者合理要求的响应机制和企业内部社会责任管理机制;社会组织为主体对企业伦理建设、社会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评价、认证的机制;马丽娜(2004)内部控制可以将履行社会责任内化为企业的自觉行为,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可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最终相互作用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实现价值最大化。刘公平(1995)建议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
具体针对企业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种推行方式:一是企业要摒弃以往旧的观念,从“头”做起,更新观念,确定有效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将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纳入其目标体系。在财务改善企业生产条件、提高生产质量的同时,尽可能的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一般来讲企业只要合法经营,大多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可满足。二是企业应该积极加强对国际社会企业社会责任准则的学习和了解如“全球契约”、SA8000等。三是企业应该制定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接受其他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同时企业还应建立起对内的企业社会责任沟通体系,这是企业社会责任有效和成功运行的关键。四是企业间可以树立标杆,加强企业间的交流和沟通。
3 小结
综上所述,目前学者对中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和推行机制都比较少,相对来说定性研究的较多,定量研究是发展趋势。企业社会责任在经济整体运行环境中的重要性日趋明显。上市公司是中国经济的主要贡献力量,如果能够形成一个统一、标准的定量的评判标准,进而纳入企业审计领域,将更加有效的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系的推行。
参考文献:
[1]景云祥.回应挑战: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中国的对策选择[J].甘肃社会科学,2005.1.
[2]王宝英.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经济师.2011.12.
[3]马丽娜.内部控制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研究[J].经济论坛.2010.4.
关键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研究综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企业经营环境已经从传统的单向循环环境转变为受社会多方影响的多元环境,推动企业从单纯的产品质量竞争、价格竞争发展到全面责任竞争。许多公司,尤其是跨国公司开始把社会责任上升为公司战略,主动披露公司社会责任信息,向利益相关方说明其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的过程。目前来自中国政府的积极政策以及利益相关者的日益关注对推动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产生了重大影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数量每年都成递增的趋势。在上述背景下,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对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一、国外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研究综述
关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最早可追溯到1905年美国钢铁公司的年度报告。但从研究意义上看,Moskowitz(1972)是最早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研究的学者。之后,西方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出发,采用了多种理论,来阐释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
(一)合法性理论
自从Ramanthan(1976)将合法性理论引入到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领域之后,许多国外学者纷纷从合法性视角研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合法性是在社会所形成的规范、价值、信仰和观念体系下,对公司的行动是否合乎期望,是否恰当以及是否合适的一般认识和假设。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1970)认为,公司应在遵守法律和规范的前提下,创造尽可能多的利润。但许多企业在追逐利润的过程中,忽视了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和环境问题,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忽视雇员的健康与安全、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为了规制企业的行为,各国政府和很多组织纷纷建立社会责任守则,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披露相关的社会责任信息。在法律法规的监管下,公司为了证明自己是合法的而披露更多的有关环境、社会等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Zimmerman & Zeitz,2002)。Campben(2007)研究发现,政府及非政府组织对公司行为的监管、制度化规范都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影响,并指出有效的国家法律、运行高效的行业自律协会、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以及制度化的相关规则是促使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关键因素。Patten & Crampton(2004)以及Deephouse & carter(2005)研究也同样证明了这一观点。合法性是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获利的基础,一旦合法性受到质疑,便会遭到社会公众的谴责和攻击以及政府监管力度的加强。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主要动因是为了遵守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以满足合法性要求(Patten,1991;Gray等,1995)。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最早正式使用“利益相关者”是经济学家Ansoff(1965),之后Freeman(l984)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社会责任领域,认为企业在将影响公司目标的个人和群体视为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同时,还应将在公司目标实现过程受行动影响的个人和群体如公司所在社区、政府、环境保协会等视为公司利益相关者。Ullmann(1985)在Freeman的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两个理论框架模型,来分析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动因,研究显示,利益相关方的力量越大,则企业对他们社会责任信息需求就越重视,更积极地向关键利益相关方披露社会责任信息。Donaldson和Preston(1995)认为各类利益相关者对企业都有着利益诉求,当企业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时,他们可能会愿意与企业合作,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主要动因就是了满足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的。但企业并不会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所有要求,Roberts(1992)引入变量衡量利益相关者的能力,实证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力正相关,利益相关者影响力越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机越强。
(三)经济利益理论
根据经济学的“理性人”假定,经济主体的基本动机是自身利益最大化,企业在对外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最终目的也是为追求自身利益。当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能给公司带来回报时,他们会与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关系,并通过信息的披露以增加公司的无形资产,即获得好的社会声誉(Trotman,K.T.,1979)。企业对外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虽然要付出一定成本,但同时也将获得更广泛的社会认同,可以给企业带来很多利益(Bethune,1998)。Judge.W.Q.Jr.和T.J.Doughs(1998)从自然资源视角,研究了将自然环境的保护融入其决策范围的多家美国公司,发现对自然环境的重视和积极的管理将为公司带来竞争优势和令人满意的财务回报。Frantz(2006)等通过构建模型证明了充分的信息披露能够增加生产效率。公司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是相信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会影响投资者对企业价值的评估,进而会使公司受益,且这种利益会大于公司收集、编撰及这些信息的成本(AriehA.Ulimann,1985)。
(四)战略管理理论
战略意味着精心挑选能实现企业价值目标的行为,信息披露本身就是一种战略,一种需要长期地、一贯坚持和执行的战略(Lev,1992)。于是,许多企业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企业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有策略、有选择、有管理地披露社会责任信息。Lindbfom(1994)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出于以下四种战略动因:转移问题的注意力;改变外界对绩效的期望;告知业绩改善信息;改变利益相关者对事件的感知。Adams(1996)和Deegan等(1999)也有类似的观点,认为许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都可以追溯到以上一个或者多个战略动因。CarolA・Adams(2008)从声誉角度研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他认为,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最大动机是提高企业形象和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赞誉,并且披露负面信息更有助于企业形象的提升。MarcVilanova(2009)等基于战略研究视角,探寻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企业竞争优势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战略会影响公众对企业的形象和品牌的识别,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动因是为了提高组织的透明度,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进而创造企业的竞争优势。
上述四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侧重点各不相同,合法性理论侧重政府制度和相关立法的约束;利益相关者理论侧重社会团体以及利益相关者群体对企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经济利益理论则强调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企业经济目标的结合,强调把社会责任成本支出变成价值来源;战略管理理论突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企业获得机会、创新和竞争优势的源泉。各个理论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拓展了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的视角,丰富了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的内容。
二、国内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研究综述
国内关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起步较晚,但随着政府和学术界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日益重视,国内研究者纷纷借鉴国外研究的方法和成果,结合中国公司特有的环境和制度背景,对中国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展开了多方面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李诗田(2009)基于合法性视角研究国内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动机。结果发现合法性压力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具有积极的影响。认为媒体关注指数、社会责任行业敏感性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实质性的影响。沈洪涛、金婷婷(2007)也得出类似的结论,发现环境越敏感、自然资源损耗越强的行业越有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驱动力。张会芹(2010)同样基于合法性视角,以2008年度上市公司公布的地震捐赠数额为研究样本,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研究结果表明,民营上市公司捐赠行为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行为背后蕴含着政治动因,民营企业通过公益捐赠建立政治联系,以克服法律、产权和金融发展等制度落后和政府失灵对企业发展的阻碍。尹珏林(2010)从制度理论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开展实证研究。结果显示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是一种合法性驱动的行为,制度环境尤其是社会规范环境的外力对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发挥着显著的影响作用。刘新东(2010)以2006-2008年度中国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年报为研究对象。研究结果显示,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机主要是合法性证明、利益相关者压力和社会政治压力,也就是说,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动机是一种合力的结果,是在政府监管、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等共同作用下,公司被迫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廉春慧、唐婉虹(2010)从声誉视角解释了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行为的动机。实证结果表明,公司声誉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及未来研究趋势
通过上述关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的综述,可以看出国外学者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研究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背后原因、驱动因素,形成了一个比较成熟的研究领域。目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特征、概念框架、披露模式、影响因素、价值相关性和市场反应等方面,涉及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的研究,仍然处于理论介绍和探讨阶段。许多学者从合法性角度来研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认为目前中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动机主要是合法性证明,其次则是为了获得好的声誉。但这些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大都通过采用内容分析法和指数法确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这类计量方法比较主观,无法保证完全排除主观因素给研究结论带来的可能影响,使得研究结论缺乏广泛性和权威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的理论基础,未来的研究方向应考虑改进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的度量方法,减少评价体系的主观性,提高研究结论的信度。
参考文献:
1.沈洪涛,金婷婷.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7(3).
2.刘新东.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D].吉林大学,2010.
3.李诗田.合法性、冲突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D].暨南大学,2009.
关键词:民营企业;战略性社会责任;竞争优势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包括股东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综合性社会契约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1]。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内在统一的、能够为企业与社会创造共享价值的企业社会责任[2]。企业的竞争优势是指面对类似顾客与市场,其中一个企业能够赢得更高的现实或潜在的利润或市场占有率时,这个企业就拥有某种竞争优势,即超越竞争对手的能力[3]。很多民营企业虽然口口声声说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改变以前一味追逐企业经济利润的状态,可是大多只是纸上谈兵。近几年发生的"海娜号"邮轮游客滞留事件、"三聚氰胺"事件,都折射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1 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2013年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最高,达到43.9分,外资企业18.6分,民营企业最低,只有16.6分。由此可见,整体上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不好。
(一)我国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第一,社会责任观念淡薄,尤其是经营者社会责任感不强。许多民营企业一味地追逐经济利益而不顾社会利益,而且其经营决策基本是经营者一个人说了算,而这些人往往只关注产品和利润。第二,地方政府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监管。很多地方官员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认识,根本不重视社会责任,因而也谈不上对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监督和管理。第三,缺乏完备的法律体系和监管约束机制。我国没有一部专门规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评价的相关指标和机制,也就无法对企业进行很好的监管。
(二)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首先,民营企业发展的特殊背景。很多民营企业处于转型阶段,先天不足加上后天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首要的是要解决生存问题,而把社会责任摆在第二位。而且民营企业整体实力较弱,也没有能力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其次,民营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滋生腐败。企业内部门和人员为了自身利益,以损害社会利益甚至企业利益为代价,致使企业社会形象和声誉受损。最后,缺乏良好的法律环境和诚信环境。我国没有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来监管约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同时整个社会的诚信危机越来越严重。
2 战略性社会责任--民营企业建立和保持竞争优势的新出路
企业社会责任对于企业来说不仅仅是成本、障碍或者施舍,同时也是机会、创新和竞争优势来源。王水嫩等人提出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回报机制,认为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强化企业战略、提升企业核心能力、创造新的商业机会和降低企业的社会风险[2]。Porter和Kramer基于竞争优势理论,指出履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目的在于寻找能够为企业和社会创造共享价值的机会,在解决社会问题的同时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4]。民营企业寻求社会责任、战略和竞争优势的深度融合,通过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建立和保持竞争优势,这或许是民营企业持续发展新路径。Porter指出竞争优势是社会责任战略、企业内外部环境之间匹配的结果,如果企业主动将社会责任纳入战略,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成为机会、创新和竞争优势的来源。
基于此,本文提出民营企业战略性社会责任的基本框架:民营企业首先要明确自身的使命和愿景,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企业战略,并把企业社会责任融入战略中去,寻求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结合点,形成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满足包括员工、消费者、股东、所在社区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从而为企业长远发展创造良性空间和环境,获得竞争优势。
3 结语
本文通过总结国内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竞争优势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管理的研究成果,并参考国外学者对企业竞争优势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的研究,选取我国的民营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提出民营企业建立和保持竞争优势的新路径,即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并构建了民营企业通过履行战略性社会责任获得竞争优势的简单框架。
参考文献:
[1]刘长喜.利益相关者、社会契约与企业社会责任[D].复旦大学,2005.
[2]王水嫩,胡珊珊,钱小军. 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前沿探析与未来展望[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1.
关键词:社会责任会计 规范研究 实证研究 综述
伴随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愈演愈烈以及跨国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人们对企业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从早期将企业单纯地看作是一个为盈利而存在的经济组织,到逐渐认识到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分子,除了经济责任之外,还担负有其他责任。国内外的许多研究已经证明,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从短期来看可能会耗费一定的企业资源,但从长期来看,承担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的诸如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等长期效益是十分巨大的。正是出于以上考虑,越来越多的企业也正在逐渐认识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但企业如何向外界报告、披露自己已经履行的社会责任的情况?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对社会责任会计的规范研究。本文即是从研究方法的角度,对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情况进行综述。
一、社会责任会计规范研究
( 一 )社会责任会计的涵义 国内对社会责任会计这一概念的定义根据其对象不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核算企业经济活动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吴俊(1994)把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当作社会责任,而社会责任会计就是以此为中心而展开的会计活动,它的任务在于测定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社会各方面所带来的效益和损益。阳秋林(2000)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会计特有的方法和技术对某一单位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社会贡献和社会损害进行反映和控制。;二是以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为核算对象,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社会责任信息,主要代表观点有:葛家澍、林志军(2001)提出:所谓社会责任会计,就是通过一定的以货币或非货币的形式,把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努力与成就通过一定的会计方法加以衡量和报告反映。黎精明(2005)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研究如何更好地维护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管理当局、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社会公众等相关利益集团和个人决策提供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系统。李东生、阳秋林(2005)对社会责任会计的涵义作了如下归纳: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和手段,对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履行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以便于向利益相关者提供有用的社会责任信息,其最终目的是提高社会效益。
( 二 )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我国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目标的研究主要有一元论和二元论两种观点。其中大多数学者,如阳秋林(2000),钟子亮(2001),白世秀、章金霞(2007),胡素华(2008)等,认为会计目标受到社会经济环境和企业目标的共同影响与制约,同时由于会计系统的多层次性,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分为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提高社会效益是社会责任会计的基本目标,向利益相关者提供社会责任信息则是社会责任会计的具体目标。李东生、阳秋林(2006)则将上述两个目标称之为社会责任会计的最终目标和基本目标。持一元论观点的学者大多是从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基本职能出发,认为社会责任会计目标是上述二元论观点的基本目标或具体目标的一种,比如:陈今池(1998)认为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是对各会计期企业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社会效益或社会收益进行鉴别和计量。张亚梅(2001)则认为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是计量和报告企业各项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为相关客体提供社会责任会计信息。
( 三 )社会责任会计的假设与原则钟子亮(2001)、李昕(2002)、胡素华(2008)均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假设与传统财务会计假设在会计主体、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假设上是一致的,不同的一点在于社会责任会计的多重计量假设,原因在于目前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的内涵缺乏明确的界定,使得企业社会责任会计需要核算的内容并不确定,如果仅依靠货币计量单位进行计价往往不能全面恰当地反映核算对象。赵娟(2005)、胡承德(2009)在此基础上还提出了环境价值假设,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只有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才有价值,而环境资源只有使用价值。因此,传统财务会计没有将对环境的消耗与破坏纳入核算范围,他们认为要进行社会责任会计核算,首先必须承认的一点就是环境资源是有价值的。在会计原则研究方面,钟子亮(2001)、李昕(2002)、胡承德(2009)等认为社会责任会计除适用传统企业会计原则外,结合企业社会责任的特点还应强调社会性原则、充分揭示性原则以及政策性原则。阳秋林(2000,2005)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方式,提出了强制和自愿相结合,谁投资谁受益、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以及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姚正海、孙自愿(2003)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可控性原则、灵活性原则以及预警性原则。章金霞(2009)则强调了社会责任会计的综合性、多样性和系统性。
( 四 )社会责任会计的要素与核算内容 国内对社会责任会计要素的研究主要有“四要素论”、“五要素论”、“六要素论”三大观点。胡素华(2008)构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框架,认为社会责任会计的会计要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社会交易、社会资产、社会负债和社会损益。李素枝、谭翀、刘胜花(2009)认为社会责任会计要素可借鉴传统会计要素形式进行分类,但又有所区别,提出了社会责任资产、社会责任负债、社会责任收入与社会责任成本四大要素。张亚梅(2001)则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五个要素包括社会成本、社会效益、社会产权、社会资产和社会资产净额。陈东升、阳秋林(2008)初步讨论了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准则的可行性,并提出了社会资产、社会负债、社会成本、社会收益、社会净资产等社会责任会计概念。姚正海、孙自愿(2003)认为社会成本效益法下会计制度的设计可以确定六个社会经济要素:社会收入、社会成本、社会收益、社会资产、社会求偿权、社会资产净额。王爱国(2009)从传统会计恒等式出发,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六大要素:社会责任资产、社会责任负债、社会责任权益、社会责任收入、社会责任费用及社会责任利润。在核算内容方面,众多学者(吴俊,1994;刘长翠,1997;田昆儒,1998;张亚梅,2001;罗金明,2006;等)多首先是从企业利益相关理论出发,探讨企业社会责任所应当包含的具体内容,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提出了我国社会责任会计所应当反映、核算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企业对员工履行的责任;企业对生态环境维护的责任;企业对社会及本地区的责任;企业对消费者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企业应履行的其他社会责任;企业收益方面的责任以及企业对政府履行的义务。此外,宋献中(1997)、刘秀琴(2003)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的组成项目。前者包括质量效益、环境效益、充分就业效益、社会保险及教育效益、外援效益和其他效益;后者则包括社会物耗成本、社会人工成本、土地使用成本、资源耗损成本、资金使用成本、环境污染成本、社会管理费用、工伤及职业病成本和其他社会成本。岳彦芳、袁晋芳(2005)则认为社会责任成本包括环境成本、资源成本、消费者责任成本、社区公益成本和其他责任成本。 ( 五 )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与报告 会计计量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前提和基础,社会责任会计的难度就在于其计量的问题。潘清平(1995)认为,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具有模糊性和复杂性两个特点。复杂性表现在计量属性不能单纯以交易价格为前提,计量单位不能仅仅局限于货币,计量形式具有多样性;社会责任模糊性是指对象类属边界和性态组织的不确定性,有鉴于此,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方法有客观历史成本与主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机会成本法,间接评价法、社会公正法、预防成本法等。宋献中(1997)、许家林(1997)指出社会责任会计除应用货币计量以外,还要采用调查分析法、替代品评价法、历史成本法、复原或避免成本法、法院裁决法、影子价格法等。刘长翠(1997)、文建平(1999)则认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计量主要有货币计量方法和非货币计量方法两种,前者包括支付成本法和成本收益法,后者包括文字表述法和评价法。阳秋林(2005)认为社会责任的计量,是将涉及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收益等主要内容作为会计要素,加以正式记录并列入会计报表而确认其金额的过程,对自然资源的计量主要采用成本法、收益现值法、市价法进行计量,对人力资源的计量提出了综合报酬收益折现法进行计量,对生态环境的计量采用直接市场法、替代性市场法和意愿调查评估法,对社会收益的计量则采用成本收益法、历史成本法和替代品评价法。
( 六 )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形式大部分国内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报告采用非货币性信息叙述报告、货币性信息定量报告,非会计基础型和会计基础型相结合的方式,如郭黎、霍建伟(2000)认为对一些非货币性的企业社会信息,可以采用文字说明的叙述报告形式,而对货币性信息则有以下几种报告形式:在现有财务报表中增加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的新项目;编制社会收益表,反映企业的社会收益和社会成本以及社会损益;编制社会经济营运表,反映企业与社会公众、社会环境、社会产品等方面的情况;编制社会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的社会资产和社会负债。李正(2006)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指出我国目前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式应从年度报告内的分散披露形式过度到年度报告内的独立性报告阶段,可以采用描述性披露结合简单报表形式或者单独采用两种形式中的一种。他并不赞成采用复杂的社会利润表、增值表、社会资产负债表等高级报表形式。谢良安(2007)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设计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制定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对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应当强制要求其在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中用货币形式披露,而对企业应该履行的道德责任则采用自愿披露的方式,对自愿披露的部分,可以非会计基础型与会计基础型并举,披露工具应当灵活多样: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公司网站、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等。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宜采用按行业、规模、地域等特征先试点执行。时薛原(2008)则认为根据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按照企业的不同规模分别采用不同的报告模式:中小型企业可以采用叙述性披露模式、大型企业可以在传统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一些社会责任项目或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上市公司则应当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宋献中(2009)总结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三种形式:年度报告披露形式、年度报告外的独立披露形式及大众媒体披露形式。也有学者认为企业应当编制对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表,对外报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如黎精明(2004),裘莉娅、徐植(2006)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提出了如下建议:社会责任会计科目尽可能单列,并与传统会计科目相对应;会计基础型和非会计基础型并举;以传统三大会计报表为核心,并在必要时附加辅助报表和说明;提倡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阳秋林、曾娇益(2005)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会计制度的不断健全,在我国企业中编制独立的以传统三大会计报表为核心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社会资产负债表、社会利润表和社会现金流量表,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二、社会责任会计实证研究
(一)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同规范研究解决的是“怎么办”的问题相比,实证研究解决的主要是“是什么”的问题。我国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实证研究还比较少。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以及社会责任信息的价值相关性的研究。肖淑芳、胡伟(2005),陈玉清、马丽丽(2005),刘长翠、孔晓婷(2006),沈洪涛(2007),李正(200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水平还不高,自愿披露定性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情况甚少,在信息披露内容方面很不全面且主要是叙述式说明,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还处于年度报告中分散披露的阶段,市场对社会责任信息反应不灵敏,信息使用者对社会责任信息不关注。
(二)社会责任会计绩效研究 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关系的研究,但研究结论尚未统一,二者之间正相关、负相关甚或是不相关的研究结果均存在,如王怀明、宋涛(2007)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对国家、投资者和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贡献与企业绩效正相关,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贡献与企业绩效则是负相关关系。任力、赵洁(2009)则发现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会显著提高企业的财务绩效。汪冬梅等(2008)发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与企业价值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表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现代企业来说已经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附属品,在企业生存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邵君利(2009)的研究却得出了与之相反的结论。刘冬荣等(2009)、王秀丽(2009)等的研究则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与企业价值没有明显的相关性。沈洪涛(2007)、马连福与赵颖(2007)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他们的研究发现:公司绩效、行业属性以及规模是影响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包括上市地点和披露期间在内的披露环境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也存在显著影响,但是公司财务杠杆、再融资需求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因素并未表现出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显著影响。
三、社会责任会计研究评述
从规范研究的角度看,目前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相类似的一个系统、完整、公认的社会责任会计概念框架尚未建立起来,在社会责任会计的内涵及目标、假设与原则、要素与核算内容、计量与报告等方面均存在值得探讨之处。由于对“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的内涵缺乏明确的界定,使得社会责任会计需要核算的内容不确定;由于“责任”的“多样性”,使得对企业履行责任的计量需要采取与之相对应的计量方法,同时,不同的计量方法所产生的不同结果,使得社会责任会计也不能像传统财务会计那样单纯地采取会计报表的形式对外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从当前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来看,存在着报告名称、格式缺乏统一标准,报告内容以定性信息为主,定量信息较少,缺乏可比性等问题。从实证研究的角度看,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总体状况经过检验已经证实不容乐观,目前的研究热点也是主要分歧在于社会责任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以及与企业业绩、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方面,其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是,众多学者在研究此类相关问题时,所采用的社会责任信息各有不同,由此方法论上的不同进而可能导致研究结论上的差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社会责任会计概念框架依然没有建立起来。本文认为,目前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论框架之所以尚未建立,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作为其理论基础之一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研究尚不完善。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企业社会责任的早期研究一直停滞不前。伴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产生与发展,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相结合逐渐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主流,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使得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具体内容及范围得到了明确,并为测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提供了科学方法,而上述几方面问题也正是社会责任会计理论当前的争议之所在。笔者认为,社会责任会计理论的发展完善可以有两种选择:从宏观角度,社会责任会计概念框架的构建不妨也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借助利益相关者的分析框架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诸多争议将会得到合理的解决,从而可以在宏观上对社会责任会计做出一定的规范;从微观角度,则可以选取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要求较高的某些行业,如采矿业、石油化工业、房地产行业等,将其社会责任与行业特点相结合。转贴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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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务管理目标;社会责任;一致性
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研究综述
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研究可谓蔚为大观,总结来看,理论界先后有四种富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利润最大化
通过管理企业财务活动,达到增加企业利润的终极目的,这是企业发展早期的核心理念。当时,企业还不存在所谓的两权分离现象,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多有重叠,那么获取超额利润就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即利润最大化。西方经济学家对利润最大化推崇备至,并以此作为分析和评价企业的行为和业绩。这一观点也直接影响了中国多数企业家的理财理念,但近来该观点逐渐受到部分的否定,它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容易引发财务决策上的行为短期化等问题。
(二)股东财富最大化
这一观点主张,公司归股东所有,企业的所有者即股东和经营者是一种委托关系,经营者应最大限度地谋求股东利益。所有财务决策都应当以维护和提高股权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出发点。简单的说,能使股票价值提高的决策就值得赞扬。应当说,该观点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当时的企业所有者为追求竞争优势,在保留财产收益和最终处置权的前提下,让渡资产的部分物权如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等,聘请专业经理人管理资金。它强调的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的企业管理目标。
(三)企业价值最大化
企业价值就是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司制企业特别是股份公司的出现,大大分散了企业股权的归属,囿于信息不对称和内部人控制等原因,股东也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收到很大限制。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拥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财产权,成为独立的财务主体。此时,企业理财目标已经超越了股东财富增加这一狭隘定义。企业为追求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普遍采取举债、募集股本,扩充企业的法人财产,这时企业财务目标集中体现为企业价值最大化。该观点有机的将企业理财行为与企业的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具有目标上的较大科学性。
(四)社会利益最大化
在社会责任理论下,公司并非只是股东所有,而是由不同利益主体如股东、债权人、经理、职工等通过契约形成的一个契约联合体,所有主体都对公司投入了专有性资产;同时,企业作为一个法人主体,其存在和发展与社会各方面息息相关,并非孤立存在。无论是政府提供的稳定经营环境和市场秩序还是投资者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的充足资金,以至于更多企业消耗使用着整个地球的各种资源,都在表明企业把股东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目标的片面和错误。在社会责任理论下,强调公司在决策时,其管理者的重心应从单一的股东为中心转向更为广泛的不同相关利益者主体,更加强调和重视社会利益的相关性。
二、企业社会责任综述
通常,“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被认为是英国教授欧利文・谢尔顿1924年首次提出,他将道德因素纳入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CSR理念发展至今已经成为各国普遍认同的思潮,其基本含义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承担起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也是必不可少的,具体来说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诸多方面。我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更多的是,企业为所处社会的全面和长远利益而必须关心、全力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的适应和发展的参与。
归纳起来,当前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有三种观点:
第一,“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利润最大化,企业在主观上竭尽全力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就在客观上执行了对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其中的逻辑在于,加入包含企业在内的所有经济个体都能实现利润最大化,那么全社会福祉的最大化也就自然得到实现。德鲁克作为这一思想拥趸,认为“牟取利润是企业社会责任,这个责任是绝对的、是不可放弃的”。在他看来,私益和公益能够自动调和,在此意义上,“利益与公益是一致的”。另一位支持者川弗里德曼主张,自由社会中,企业负有一项且仅有一项社会责任,就是在游戏规则允许的限度内倾其所能,利用其所控制的资源,从事旨在增加利润的各种活动,或者说无欺诈地参与公开而自由的经济竞争。可以发现,这些观点亚当・斯密的思想有着明显的传承关系,它伴随着自由思想的传播和流行而在理论界获得广泛的市场。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 理论 实践 对比
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已成为国内外公司界和理论学者研究的重点。由于我国处于经济的转型期,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食品安全问题、劳动安全保障问题、国际社会责任标准SA8000的实践问题等,促使我国的学者开始重视社会责任问题。本文以西方国家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现状与实践进行概述,希望对我国的社会责任的实践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一、西方国家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发展
(一)公司社会责任思想的萌芽
任何思想都有其萌芽、发展的演化过程,企业社会责任思想也不列外,产生于古代社会且具有个体行为特征的雇主伦理,就是公司社会责任思想的早期表现,且为当代公司社会责任思想提供思想源泉。在西方社会,产生并兴起在近代文艺复兴后的新教伦理是西方商业伦理思想的源泉之一。企业社会责任在西方国家的发展比较早且发展的也很深入,慈善事业是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最早方式之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认为是公司承担的社会责任。随着现代公司开始逐渐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这时就具备了产生公司社会责任思想的土壤,公司社会责任思想由此萌芽。
(二)公司社会责任定义的提出
1895年,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阿尔比恩.斯莫尔第一次在《社会学杂志》期刊上呼吁“不仅仅是公共办事处,私人公司也应该为公众所信任”,该文标志着公司社会责任概念的产生。
1905年美国学者约翰·戴维斯在其所著的《公司》中认为,“企业是由社会创造的,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承担对社会发展的责任,企业通过创造财富来回报社会。”
1924年美国学者谢尔顿在《管理的哲学》一书中第一次完整的提出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谢尔顿首次将公司社会责任与满足产业内外相关群体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应包含社会道德因素,这样是后来理论发展的依据。他认为企业在获润的同时也应该照顾到行业其他次要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公司在盈利的同时也要为社区服务水平的提高做出贡献,社区利益应高于公司盈利。
1953年,“公司社会责任之父”—伯文在他的著作《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中,提出了商人应该为社会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也将公司社会责任明确定义为:“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经营者根据社会标准和价值观制定政策、作出决策并采取行动的义务”。
1960年Davis对伯文的定义作了进一步的补充,也提出企业经营者在作出决策和采取行动时除了考虑公司的经济和技术利益之外也要顾及那些受公司行为影响的人的需要和利益。其主要说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既要考虑自身的利益,也要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三)公司社会责任的深入发展
1971年美国经济发展协会在出版的《商业组织的社会责任》一书中指出公司社会责任由三个方面组成, 由内向外构成三个同心圆, 从内层到外层依次为公司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无形责任。这种观点形成了早期的公司社会责任“同心圆模型”。
1979年Carroll提出了一个公司社会责任的三维模型即公司社会责任观、公司社会响应观、公司社会价值观。并将公司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公司自由决定的责任, 并进一步阐述了各个责任的定义、范围及其重要性。公司社会责任定义自此形成一个比较统一的认识。
1991年Carroll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模型和定义, 他改进了其早期的公司社会责任四层次模型, 提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的“金字塔模型”,并把原先的第四部分由公司自由决定的社会责任换为慈善责任。处在模型最底层的是经济责任,从下往上依次是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处在金字塔顶层的慈善责任。该模型阐述了公司社会责任不仅包括经济责任还有其他几项责任,这几项责任也不是并列的,而是有区别的。至此,公司社会责任整体框架已趋于成熟。
二、西方国家公司社会责任的实践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公司社会责任在国际交易过程中越来越显得重要,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和实践,不仅是企业个体的需要,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要要求。在此背景下,1997年国际社会责任组织制定了运用于第三方认证的SA8000,201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协同世界很多国家在一起制定的ISO26000标准,这些国际标准的制定,标志着国际社会责任运动和实践的趋于完善。很多国家也根据本国的国情,制定出国内的CSR标准,通过法律法规将CSR写入法律之中,促进和推动国内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实践,大力宣传和鼓励企业的社会责任运动。
(一)就美国而言
美国是在公司社会责任方面立法最早的国家,形成了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障体系,社会法律体系等,这些法律体系都对公司社会责任有具体的规定。美国在推行社会责任的实践中,给各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实践做出了一个榜样。具体表现在:第一、通过立法的方式将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化、法律化。美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很多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而且还有很多知名公司都制定有详细的公司行动或者道德规范。早在1943年,美国强生公司就将类似社会责任的信条写入公司的规范之中,为1980年平安度过扑热息痛危机打下基础。第二,设立专门的社会责任管理机构。美国的一些公司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纷纷设立了直属董事会领导的道德委员会或者道德责任者等机构。
(二)就英国而言
英国的社会责任运动主要是依靠法律法规来约束企业承担其社会责任。英国社会责任实践在前期的时候,主要限于公司做些慈善事业,投资与社会的发展,通过加大投入而提高社会就业,改善社会环境;再到后来的以提高产品质量,向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善待员工,改善工作条件和员工身体健康等。近几年来,英国政府才开始要求企业的发展要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等等。英国的社会责任运动慢慢地成熟起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设立专门的协调、管理政府和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职位。第二,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第三,通过政策的倾向和引导,来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第四,通过社会媒体等途径,大力宣传企业社会责任。如2000 年 7 月,英国政府建立了一家 CSR 线上学院,同时还建立了一个政府公司社会责任网站。有力地帮助了英国提高国家公司社会责任的能力和竞争力,英国在推动公司社会责任发展中的领导地位得到了确定。第五,利用非政府组织,共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英国政府通过利用非政府组织来体现政府的意见和企图, 加大推进公司社会责任工作的力度。非政府组织在英国推进公司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就日本而言
日本政府在积极推进制定公司社会责任标准化方面做了比较多的工作,派遣专家参加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关于如何将CSR纳入国际标准的讨论。经济产业省与民间组织的联合,在2003年10月开始探讨制定日本国内公司社会责任标准,于2004年5月制定了《公司行动》。日本政府制定严格的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制度,随着《京都协定书》的制定和实施,日本政府积极倡导节能和环保,给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公司很多优惠政策。倡导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的基础上谋求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三、西方国家公司社会责任的实践给我们的借鉴与启示
西方国家实施公司社会责任战略的主要目标就是促进公司的发展,社会环境的改善,推动企业、社区、公众、消费者和其他次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互动。西方国家围绕这一目标,通过各种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来促进和倡导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本文作者通过借鉴西方国家的实践,并从我国国情实际出发,认为我国政府推进公司社会责任的实践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制订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激励和监督管理制度
由于我国社会责任理念不够完善,制定的法律法规没有在公司社会责任总体要求上进行,表现出凌乱、无序的现状。这样是我国在监督管理企业社会责任的时候,找不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没法对那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从英、美两国的社会责任实践中看到,两个国家都将企业社会责任明确的写入法律法规之中,很多企业也将企业社会责任写入企业之中,这样就可以很好地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我国政府和企业要想更好地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就必须去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严格、规范的法律制度,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对那些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和倾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设立专门统一协调管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部门或者职位
由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会涉及到很多部门,如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这样在实际管理社会责任问题过程中会出现相互推诿或者只从各自部门出发,而没有着眼于整体考虑,相对来说,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管理就会没有力度和针对性。要想真正将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运动广泛推广,将各部门对待企业社会责工作形成统一的意见,都从大局着想,我国就需要在国家管理高层设立一个专门的国家部门或者职位来统一协调政府、公司的社会责任工作。对于推进我国公司社会责任战略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激起更多的职能部门参与到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事业中来的需要。
(三)加强社会宣传,形成良好的鼓励和倡导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
虽然我国社会责任活动比较频繁,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在此领域的研究尚不深入,社会责任意识不深入,社会公众还不知道如何去实施社会责任,而有些公司借鉴国外社会责任的实施,但都浮于表面形式,照搬做出的许多奖励标准和约束条件都偏离了公司社会责任的真正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首先做到:第一,要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的培训,培养和加强政府官员和公司家的社会责任意识。第二,要充分利用我国的社会媒体,加强对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公司的宣传,使更多的公司意识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意义。第三,设立政府主导的社会责任奖项,通过媒体大力宣传获得年度最具责任感的公司和公司主名单。政府在政策、投资、采购等方面,向这些有责任感的公司做出倾斜。
(四)加强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社会责任实践的发展
从英国、日本的实践来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对于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具有重要作用。非政府组织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中发挥出社区互动、环境保护、消费者保护、员工权益保护及监督活动等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在我国,各行业协会、工会、工商业联合会、消费者组织和环保组织等都是政府实现其意图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有效地协调公司与政府、公众、消费者的关系。与此同时,我国应从国情实际出发,研究和制定符合我国行业实际的社会责任标准和评价体系;更重要的是,要配合政府行使社会监督的职能,确保公司社会责任的全面履行,推进行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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