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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综述

时间:2023-05-30 08:56:02

企业社会责任综述

第1篇

关键词:CSR;绩效评价;社会效益

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引发了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如市场垄断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及出现“血汗工厂”等等。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冲突现象日益显现,使人们开始思考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企业社会责任(简称CSR)在此背景下产生。在我国,关于(2SR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问题都是新的课题。对CSR绩效评价的研究有助于测度企业创造经济价值的背后带来的社会效益大小。本文从CSR内涵界定、CSR与企业绩效的关系、CSR绩效评价模型、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五个方面综述了国内CSR绩效评价研究进展,以有助于这一问题研究的深化。

一、CSR内涵的界定

国内对CSR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学术界对这方面的界定还不多。一般来说,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来:一是从权利义务方面界定,卢代富(2001)、李立清、李燕凌(2006)等将CSR界定为:在一定历史时期,社会期望企业作为一个营利性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之外,所应该承担的法律、经济、伦理道德和慈善责任,负有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法律责任包括遵纪守法、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伦理道德责任有保证员工生产安全、职业健康,遵守商业道德、保护环境;慈善责任即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为CSR反映出企业以下三种不同主体形式出现所必须承担的企业责任,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CSR即第三种责任。二是从利益相关者方面界定,李双龙(2007)[31指出,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拥有不同的利益要求以及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权利,正是各种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期望构成了CSR的实际需求。

二、CSR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

国内学者们对CSR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已有较长的时间,但尚未达成一致结论,不同学者关注视角不同则会得出不同观点。吴兴华(2010)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研究从行业视角、规模视角、地区视角等得出企业绩效与CSR的关系结论各不相同,相关程度差异较大。杨汉明、邓启稳(2011)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基础,对CSR与企业绩效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证明,CSR与可持续增长具有不稳定关系,CSR与企业绩效呈负相关,而上市公司业绩与社会责任不相关,与可持续增长率有正相关关系。寇小萱(2012)则专门对制造行业的CSR履行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建立回归模型分析了CSR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CSR履行在短期内与企业绩效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影响企业绩效的增长。从长期来看,企业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将有助于企业的发展。

三、CSR绩效评价

CSR绩效评价模型是用来指导如何评价CSR绩效的框架或工具。国内对CSR绩效评价研究已经形成了大量的成果,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评价模型的构建;二是指标体系的选取;三是对效率指标的测算与比较研究方法。

(一)CSR绩效评价模型

李灿(2010)为传统财务评价框架的设计是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理论基础的,这种评价机制不能充分反映企业应履行的公民义务,企业绩效评价框架应该重构。传统评价维度是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中心,包含盈利能力、资产运营状况、发展能力和偿债能力;重构的评价框架应以企业价值最大化基础上的利益平衡为中心,将发展能力修正为可持续发展能力,并且应增加“社会价值创造能力”维度进行综合衡量。赵杨、孔祥纬(2010)认为,应该克服“总体评价”的不足,提出一种“分项评价”的模式。以利益相关者理论框架为基础,将CSR的评价范围界定在四个层次含九个分项:核心层——投资者、雇员;紧密层——客户或消费者、债权人、商业伙伴;间接层——所在利:区、社会公众、政府;延伸层——环境保护与能源节约等。“分项评价”就是针对不同企业,只在某一项“利益相关者”下进行比较或排名,并不再是以往的只给出一个总的得分或排名方式。蔡月祥(2011)则以卡罗尔金字塔模型为基础,构建了CSR综合评价模型。美国著名CSR学者卡罗尔将CSR描述为四个层次的金字塔模型,从底层到顶层依次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陈永丽、邹航(2012)从环境价值链的视角构建了绿色经济管理绩效、生态绩效、社会绩效三个维度的评价模式对CSR绩效进行实证分析。齐丽云、魏婷婷(2013)则采用结构方程模型(SEM)构建CSR评价模型,对交通运输业进行实证研究。该研究以IS026000《社会责任指南》为基础,从责任治理、经济发展、人权、劳动实践、环境、公平运营、消费者问题和社区发展八个维度来评价CSR绩效。

(二)CSR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虽受到经济发展阶段及外部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CSR评价体系构建尚未成熟,但国内学者在一直努力从不同视角研究构建该体系。通过整合梳理各学者的研究发现,主要从以下几个视角出发去构建评价模型。第一,基于过程视角剖析CSR,构建基于CSR管理过程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二,从循环绿色经济角度出发,构建包括衡量集经济绩效、生态绩效与社会绩效于一体的综合系统的指标体系,主张经济、生态与社会协同发展。第三,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构建评价模型,从企业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各利益相关方出发评价企业绩效。

(三)CSR绩效评价方法

CSR绩效评价方法随着学者们研究的深入而层出不穷,如模糊综合评价法、SPSS因子分析法、数据包络分析法等,现有学者运用索洛余值法等更多的新方法。由于CSR效率的评价指标中包含的因素多,综合评价难免带有主观色彩,因此评价方法应使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采用模糊积分评价模型可以很好地协调各个评价指标。杨钧(2010),易凌、林建原(2010)及那保国(2012)均是运用模糊积分评价模型,确定各个子层次指标权重对CSR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比较排名。王楠、苗迪(2012)将SPSS因子分析法具体运用到对火电CSR评价中,通过计算因子综合得分,全面分析了火电企业在经济责任、内部环境责任和外部环境责任三方面的履行情况。张英奎、翟垒垒(2013)从企业绩效最大化角度出发,建立评价指标并构建DEA模型,对CSR的有效性进行定量分析。韦飞、汤雨晴(2013)运用静态索洛余值法探讨并验证了CSR投资与企业价值创造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第2篇

摘 要 本文通过对我国已有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规范和实证研究进行综述来分析所取得的进展,从而为以后更深入的研究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关键词 社会责任 信息披露 规范和实证 综述

多年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研究的热门话题。在我国,社会责任信息属于自愿披露的信息,所以在是否披露、披露的方式以及披露的内容等方面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因此我国学者对相关方面做了很多的研究,既从规范方面来研究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披露模式以及披露的现状等,又从实证方面来研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以及驱动因素和最终效果等。本文将对近年来有关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做一个综述,以供需要者参考。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范研究

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还是集中在规范方面。学者们通过研究国外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来分析我国企业建立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的必要性。如阳秋林(2005)系统地探讨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和原则,并在对国外披露模式研究的基础上,架构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模式,还探讨了中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指标分析体系的意义、内容和具体设想;另外舒强兴、王红英(2006)在分析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的基础上,总结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应有内容,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议。

还有学者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模式和内容做了研究。披露模式方面。国外对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模式多是采用会计基础型和非会计基础型并用。所谓会计基础型,是指用会计特有的术语、方法、程序等来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对于定量的财务信息一般采用会计基础型,信息更多采用货币化形式,而非会计基础型则表现为以文字描述为主,较多采用非货币化信息。目前我国信息披露的会计基础型的披露涉及面很窄,主要采用非会计基础型的披露。宋献中、李皎予(1992)对社会责任会计的报表披露模式作过分析,阳秋林(2005) 也初步探讨了我国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模式,并在报表分析的基础上试探性地构架了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指标分析体系,但并未对指标体系的适用性进行评价。

披露内容方面。对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我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学者们对此也进行了一定的探析。顾兆峰(1997)、刘国华(1998)、季晓冬(2005)等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作了研究。顾兆峰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归纳为环境资源、职工责任、消费者权益、公益福利四个方面,而刘国华认为企业缴纳的各种税款也应该归入社会责任的范畴。

李正、向锐(2007)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03年642家上市公司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研究了这些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界定、计量方法和现状,他们认为我国社会责任应披露的内容为6大类共17小类。他们通过研究发现企业对与员工、产品质量、公益捐赠等相关的社会责任问题比较重视,披露也比较充分,但对社区、环境等社会责任问题披露得较少。事实上,很少有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能进行全面披露,他们更愿意披露那些做得比较完善的事项,尤其热衷于能迅速提高企业形象的公益事业,而对做得不足的方面则较少披露甚至不披露,例如失业安置、弱势群体、废料回收等等。各家公司披露的内容也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一致性,大部分的披露内容都是准则事先要求的,自愿披露的内容很少,而且披露的信息不具有明晰性和透明性,远远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

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传入我国以来,学者们对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规范研究,而实证研究则较少。黎精明(2004)通过选择6家具有代表性的公司作为案例,从其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抽取社会责任信息,从披露内容和披露工具两方面进行分析,揭示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共同特点和现状是:理论上急需,实务上空白;杨亚娥、刘建红(2007)以2000-2003年不同行业的48家上市公司的年报资料为依据,分析了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社区贡献、员工福利、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问题和成因。

我们通过阅读文献发现还有一部分实证研究主要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和最终效果两个方面来进行。

(一)影响因素

李正(2006)以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2003年52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了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影响因素,实证结果表明,资产规模、负债比率、重污染行业因素与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净资产收益率、ST类公司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著负相关。马连福、赵颖(2007)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为样本,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程度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公司绩效、行业属性及规模是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而独立董事比例及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二职合一这两个公司治理结构变量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都没有显著影响。沈洪涛(2007)在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框架下结合公司社会责任理论,选取1999到2004年沪市和深市的石化塑胶行业的A股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公司规模、盈利能力、包括上市地点和披露期间在内的披露环境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都有显著的影响,而公司财务杠杆和再融资需求则不影响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回顾发现学者们基本同意公司的规模以及绩效会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二)最终效果

陈玉清、马丽丽(2005)选取了907家上市公司,构建了上市公司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的社会责任贡献的指标体系(包括政府所得贡献率、职工所得贡献率、投资者所得贡献率和社会所得贡献率),运用回归分析的方法研究2003年年度报告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市场反应(股价)。实证结果表明,市场对企业社会责任贡献信息的反应不明显。不过,行业不同,股价与社会责任信息的相关性也存在显著差异。另外,刘长翠、孔晓婷(2006)利用类似的社会贡献率指标,探讨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程度与其财务表现和经营理念是否存在相关关系,发现两者之间没有显著关系。这两项研究的不足在于社会责任贡献指标的构建全部使用会计基础型披露信息,缺乏对非会计基础型披露信息的分析。沈洪涛、杨熠(2008)以1999到2004年在上海和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石化塑胶行业A股公司为研究样本观察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所引起的股票价格的变动,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司社会责任信息具有价值相关性,其披露的数量和质量与股票收益率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通过对我国已有文献的回顾整理,我们发现大部分学者的研究都表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范和实证研究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以后的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存在一些关键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首先,理论基础的研究还有待加强;其次,实证研究还处在初级阶段,比如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计量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目前使用的计量方法并不能真正反映出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和绩效,最终会影响实证研究的可靠性。所以说,我国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仍然处于初步探索的阶段,今后在该领域的研究仍有广阔的前景。

参考文献:

[1]陈玉清,马丽丽.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市场反应实证分析. 会计研究.2005(11):76-81.

[2]黎精明.关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4(3):8-13.

[3]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研究.特区经济.2006 (8):120-122.

[4]李正,向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界定、计量方法和现状研究.会计研究.2007(7):56-62.

[5]刘长翠,孔晓婷.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来自沪市2002-2004年度的经验数据.会计研究.2006(10):67-71.

[6]马连福,赵颖.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证券市场导报.2007(3):22-27.

[7]沈洪涛.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来自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会计研究.2007(3):9-16.

[8]沈洪涛,杨熠.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价值相关性研究――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当代财经.2008(3):103-107.

[9]舒强兴,王红英.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财经理论与实践.2006 (6):56-58.

[10]宋献中,李皎予.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

第3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内涵;视角;综述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1)04-0060-04

自三聚氰胺事件出现后,有些企业又被曝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如双汇瘦肉精事件、用牛肉膏使猪肉变牛肉事件、染色馒头事件,等等。同时我们的生活环境也受到威胁,哈药总厂“三废”违规排放再次被曝光,使每一个公民感到生活在不安全的环境中。要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非常重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是从西方传到我国的。西方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系统化研究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20世纪80年代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热潮,而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在中国学术界引起重视并日益受到关注是在20世纪90年代。

一、我国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原因

(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各方面都有了快速的发展,综合国力迅速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改善,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显现,面临着社会和谐发展的问题。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但有一个重要的微观原因就是企业没有承担起社会责任。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先了解此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并应用于实践。

(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需要

加入WTO后,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国际竞争中,成为国际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世纪9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在国际上的研究达到了高潮,随即传到我国。随着跨国公司的增多,国际上对于跨国公司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也对出口有了严格的要求。目前国际上出台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在各个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定,企业要想在国际上更好地参与竞争,就必须要了解并遵守该规定。

(三)企业发展的要求

企业要想更好地在社会中长期生存,就要制定好自己的发展战略,随着企业发展,企业面临着环境污染、劳工等问题。企业要处理好这些问题,就需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并应用在企业的战略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企业家道德、管理水平和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

二、企业社会责任内涵

国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始于20世纪90年代,专家学者们没有统一的说法,大体上是从三个角度进行定义。

(一)利益相关者的角度

刘俊海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以股东利益最大化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目标,而应该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之外的其他社会利益(1999)。[1]刘连煜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是指营利性的公司确认某一事项为社会上多数人所希望后,该营利性公司便应放弃营利的目的,按多数人对公司的期望行动(2001)。[2]屈晓华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通过企业行为和企业制度对内部员工、合作伙伴、客户(消费者)、社区、国家履行的各种义务,是企业对市场和相关利益群体的一种责任,也是衡量企业经营目标的综合指标(2003)。[3]

(二)研究的维度

从二维角度出发,尤力、王金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为了实现自身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必须承担的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1990)。[4]从三维角度出发,李淑英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能仅仅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存在的唯一目标,而应该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这一定义说明,企业除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之外,企业还要承担社会责任(2007)。[5]周祖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必须承担的,以利益相关者为对象,包括经济、法律和道德责任在内的一种综合责任(2005)。[6]从多维角度出发,黎友焕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在某种特定社会发展时期,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应该承担的经济、法律、伦理、慈善以及其他相关的责任(2007)。[7]

(三)社会整体角度

张彦宁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为了实现社会的全面和长远利益而必须关心和全力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的适应和社会发展的参与(1990)。[8]王利平、黄江明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改善企业所处的环境、增强社会福利方面所承担的职责和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括提供就业机会、资助社会公益事业、保护生态环境和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等内容(1994)。[9] 郑天一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争取生存和发展的同时,面对社会的需要和各种社会问题,为维护社会的根本利益,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和应做的奉献(1999)。[10]黄瑞荣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指企业为了社会的福利、稳定和发展等方面必须履行的责任,包括保护环境、生产更安全的产品等方面(2000)。[11]卢代富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承担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2004)。[12]

由此可见,国内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研究共性是更多地关注理论层面,主要是学习西方的理论研究成果,而与我国实际结合相对较少,致使理论指导实践会有一定的偏差。本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是指企业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在争取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所承担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等方面的责任。

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不同视角

国内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从社会发展、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和竞争力的角度着手的,其中社会和谐与企业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与企业社会责任都与我国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的实际有着紧密的联系。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视角大多集中在社会和企业的层面,如企业社会责任与社会发展、公司治理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等方面有着紧密的联系;研究的利益相关者包含员工、消费者、股东等群体,而研究视角是以人为本的则很少,提出具体思路的几乎没有;从企业绩效、品牌建设、企业利润等视角的研究也更少。

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可以使企业更好地认识和实践企业社会责任,这不仅对企业自身的发展有利,对于整个社会乃至全球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社会发展

企业是社会的细胞,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

王茂林认为,所有的企业都应该懂得企业要想获得大的发展,就必须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既要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的规律,又要遵守企业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规律,把企业当作社会的企业公民,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重要的任务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2005)。[13]赵军认为社会和谐离不开企业发展,企业发展也离不开社会和谐。企业只有主动承担起应履行的社会责任,才能在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2008)。[14]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员工、投资者、供应商等,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要平衡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杨瑞龙认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有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公司的最高权力由利益相关者组成,而不仅仅是由股东的代表组成;二是公司的目标不仅是利润最大化,而且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2000)。[15]田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取决于它有哪些利益相关者,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就是满足这些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使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满意(2006)。[16]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

刘连煜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道德性的概念,要具体落实,只能落实到公司治理环节中,公司治理模式的设计应以股东财产权为基础加以架构,以政府法律法规为准则,奖励那些负责任的公司行为,严惩那些不负责任的公司行为,使公司更负责任,而不是采取在公司董事会中引进外部公益人士的做法(2001)。[17]卢代富认为,企业社会责任需要改革传统的以股东为中心的公司内部治理模式,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公司治理中,营造与社会责任相适应的公司外部市场环境。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有调控的市场形态,国家适度干预社会经济生活,解决市场在保护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利益上失灵的问题;公司高层管理者要考虑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以促使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同时强化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公司内部治理中,以弥补公司外部治理模式在保护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利益上的缺陷(2002)。[18]

(四)企业社会责任与竞争力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于企业竞争力的影响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张旭、贺艳珍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的竞争力有消极影响。短期内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削弱企业的竞争能力;过分地强调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会迷失方向;根据我国的国情,企业的发展速度会降低;在短期内,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将会被削弱”(2006)。[19]另一方面更多学者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提升竞争力。刘藏岩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企业跨越国际贸易壁垒。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能提升企业社会形象,而且提升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2005)。[20]殷格非认为,我国应该从三个方面提高责任竞争力:首先是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争当优秀公民,切实履行《全球契约》责任,建立全面管理体系,将公司的优势与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其次是积极参与到供应链竞争中,提高责任竞争能力,对于以出口为导向的国内企业来讲,迅速熟悉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规则,参加并通过相关的审核和认证,建立起符合公司实际的责任管理体系。再次是寻求企业优势与解决社会问题的结合点,切实培植责任竞争力(2006)。[21]

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和指标体系

近年来,我国有关组织和研究机构、研究者相继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或指标体系。通过对标准或指标体系的研究,其内容越来越丰富和具体,但可以看出,这些指标大部分受主观因素影响,缺乏客观量化的评价标准和体系。研究的标准和指标体系具体内容见表1。

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现状分析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

2009年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对我国2008年百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现状和信息披露表明,总分100分整体水平仅为31分,而规则是20-40分是起步者。

(二)研究的时间短,理论研究不充分

我国相比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晚了近半个世纪,所以在理论方面研究的不够深入,大多数的理论是直接引用或者翻译国外的理论,而且由于所处的环境和时代不同,企业社会责任与我国国情匹配度还有待研究。

(三)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比较重视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理论研究成果增多,同时相应的标准和指标体系出台,这说明国家和专家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

(四)研究的范围小、不系统

国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范围主要是站在企业的角度去分析,从国家的角度、员工层面的研究还是比较少,大多是关注企业应该如何做,但是对于国家或者利益相关者应该怎么做还研究得很少。同时我们还发现专家学者们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大多是独立的,没有把研究成果系统化,这样在实施的时候就会有很大的局限性。

(五)研究缺乏科学的分析方法

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果来看,国内的研究方法大多采用的是定性分析方法,用文字表述研究成果,然而更有效果的是定量分析,目前国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证研究不多,运用调查统计分析方法的较少。

六、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的改进策略

(一)强化政府的引导和监督

政府通过法律等行政手段给企业明文规定应该怎么做,做了之后会获得相应的奖励或者不履行之后应受到的惩罚,使企业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要建立明确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和标准,标准和体系既要与国际接轨又要符合国情,进行量化以后政府和企业都能进行评价。

(二)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要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企业社会责任观,制定履行责任的措施,在实践中注重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完善,有计划有步骤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早期是与法学联系非常紧密,其研究对策主要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一种强制的责任使社会上相关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循,如果违反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四)实施媒体监督机制

现在社会信息化发展越来越快,媒体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如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宣传企业社会责任的好处,使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有更深入的认识,做的好的我们要作为榜样进行学习,对于不遵守的,要通过各种媒体进行曝光以对其他企业进行警示,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

(五)加强行业自律行为

每个行业都有本行业的标准或者规则,这些并不是强制性的,所以最重要的是企业自身是否遵守。这就需要行业协会通过宣传使本行业企业对标准有清楚的认识,对遵循标准好的企业给予表扬或者支持,对于违反标准的企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使企业有很好的自律行为。

(六)提高企业家的修养和自律意识

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企业的发展与企业家的素质有着重要的关系。行业协会可以定期开展讲座,关于本行业与社会发展相关的内容要求企业家参加。同时企业家自身也要重视自己的修养,可以通过终身学习创建学习型企业和组织,提高自己和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自律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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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殷格非.责任竞争力――全球企业社会责任最佳实践[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1.

Review of Theoretical Study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China

Sun Yu

第4篇

关键词:社会责任;企业绩效;利益相关者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7-0030-03

在工业化进程中,企业社会责任是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产物。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绩效的关系问题研究就备受国内外学者关注。在企业经营目标趋于多元化的今天,企业社会责任更加受到了各界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对于企业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正在逐步增加,因此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对于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衡量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衡量

纵观近四十年来国内外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对于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学者们都有自己的观点,但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对于通过对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因素分析,进而探究出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美国钢铁集团公司的创始人安德鲁·卡内(1899)在《财富福音》一书中首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认为企业和富人应该在社会认为合法的任何用途上,通过谨慎投资使自身的财产增加,从而使社会财富增加。之后美国学者约翰·戴维斯(1905)提出:公司是由社会创造的,因此应该对社会负有责任、应该回报社会。20世纪30年代,美国法学界爆发了“伯利—多德论战”,就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进行争论,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与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Rajan和Zingales(1998)也指出社会责任如不完善,会影响投资人的长期投资意愿。

Carroll(1979)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社会对企业在经济、法律、伦理和其他方面酌情而定的要求”。McGuire& Sundgren(1988)则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承担经济性及法律性责任之外对社会应尽的一些其他责任。Epstein(1987)将企业社会责任分成企业道德、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的社会反应三种类型。之后,Carrol(l999)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自发责任四种类型。

国内的一些学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也有一定的研究。张衔、谭克诚(201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除了企业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之外,反映企业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责任,可以划分为强制性社会责任和选择性社会责任。曲宗续(2012)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架构可归纳为紧密相关的四个方面,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公益责任。沈洪涛(2004)以企业财富创造为取向来刻画企业社会责任,构建出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以财务绩效作为因变量,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影响财务绩效的修正模型,并运用Eviews统计软件分别对不同规模的上市公司进行了逐步回归,进而对社会责任进行衡量。

可见,企业社会责任是根据社会对企业的各方面要求,反映企业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责任,主要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等强制性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自发责任等选择性社会责任两种。

(二)企业绩效的衡量

关于企业绩效评价,沈洪涛(2004)等多位学者进行过相应研究,研究结果认为企业绩效是衡量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的标准,是企业价值的体现,主要分为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两部分。企业经济绩效则主要有市场收益指标、会计收益指标两大类。认为企业财务绩效的衡量标准主要有市场收益指标和会计指标两大类。如任缙(2010)认为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与净资产收益率、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和每股现金流量存在一定的关系。程树(2010)对企业绩效进行了重新界定,认为企业绩效分为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两部分,并指出要衡量企业的绩效就要建立合理的衡量标准,如企业经济增加值评价体系、包含人力资本评价指标的体系和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等等,通过这些指标来对企业绩效进行合理准确的衡量。黄世英、秦学志(2010)明确了企业绩效的内容及评价方法,并且介绍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即在各项重要原则的基础上构建出主要分析社会贡献、员工贡献、资金贡献和公司贡献四个维度的指标体系。这为以后结合社会责任构建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不同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国内外学者很早以前就开始研究。Griffin and Mahon(1997)统计了 1972—1997 年的 51 篇论文的研究结论,其中正相关 33 篇,负相关19 篇,无相关 9 篇。纵观近年来的相关研究,仍有正相关、负相关和不相关三种结论,而且正相关的结论占了压倒性多数,仅有少数研究得出了不相关或负相关的结论。后两种结论的主要理论依据是新古典经济学家的思想,他们认为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处于竞争劣势,因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会导致公司利益的流出,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绩效。如S.Pasaribu Hadi(2003)对印度尼西亚的企业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无关;Wright & Ferris(1997)的研究结论就是公司社会责任和公司财务绩效负相关。而李正(2006)以中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承担社会责任会降低企业当期价值,但从长期来看,企业价值不会因此受到负面影响。下面本文将主要对近年来得出正相关结论的相关研究,从不同视角将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分析总结。

第5篇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摘 要】在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时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重要,同时随着全球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政府、企业、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进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成为学者们研究和讨论的热点。本文主要介绍了近几年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和评价研究的主要成果,并对进一步的研究提出展望建议。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CSR;利益相关者

0 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概念最早起源于20世纪的美国,是在美国经济萧条期,大型企业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经济民主运动日益高涨的背景下产生的。

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研究综述

20世纪9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进入国内,国内大多数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持有肯定态度,认为企业是社会的一份子,企业应遵守权责对等的原则,企业占了社会资源,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占有的资源越多责任越大。

1.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观点

1990年出版的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是国内较早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著作。书中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并围绕企业在纳税、自然资源、能源运用行为、环境保护、基本建设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介绍了企业在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

刘俊海(1999)以企业社会责任和经营绩效的相关性研究为依据,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道德上的责任和法律上的责任,他认为企业不仅以最大限度为股东盈利作为唯一存在目的,应最大限度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包含员工、消费者、中小竞争者、当地社区、环境、社会弱者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1]。

卢代富(200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含对员工、消费者、债权人、环境、当地社区、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2]。

曹风月(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即要对股东、雇员、消费者、政府和社区负责,另外提出了企业对环境的责任是不可回避的,因此,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6项内容,即股东、雇员、消费者、政府、社区和环境[3]。

周祖城(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承担的,以利益相关者为对象,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内的一种综合责任[4]。

黎友焕(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在某特定的社会发展时期,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应该承担的经济、法规、伦理、自愿性慈善及其他相关的责任,这个概念是目前内容较完整的、较严谨的、动态的定义[5]。

1.2 对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研究的评价

从企业社会责任进入国内以来,国内学者从各自不同的学科角度把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基本上所有学者都认同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近几年很多学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倾向于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定义。统观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发展的20年,所呈现出的现象是:一是,研究成果少而且观点片面;二是,缺少创新型研究;三是,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应用研究,而比较忽略理论研究。

2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

至企业社会责任进入我国以来,学者们大多认可企业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在肯定的基础上,我国学者采用各种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中国企业进行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常用方法有模糊数学评价法、层次分析法、综合分析判断法、主成分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等。

2.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的主要观点

李立清(2006)在《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293家企业为研究对象,这些企业包括石油化工企业、建筑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等9个行业,构建的指标体系包括劳工权益、人权保障、社会责任管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行为五个方面,这套指标体系不仅涵盖SA8000的主要内容,而且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两个要素,然后采用主观赋权法由不同领域的社会责任研究者、管理专家等确定权数,最后发放问卷让企业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打分,应用模糊评价法评价湖南省293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6]。

李正(2006)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中采用内容分析法的指数法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高低,如果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描述了各个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作者构建的活动体系)的某一类,则分值为1,如果还有相应的金额再加1分,最后由小类得分加总得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比较各样本企业的得分[7]。

梁杰、王铁成(2007)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研究》中运用回归分析方法,通过spss软件技术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标与财务业绩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并以分析结果为依据建立一般评价模型。运用模型对上市公司进行个体评价时,依据上市公司实际的财务业绩指标测算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理论值,再与实际值进行比较,从而得出评价结果[8]。

牛丽文、符丹等(2008)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中通过模糊数学的评价模型评价企业社会责任,首先建立科学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活动因素集,然后分配权重,对这些因素分别进行评价,最后用模糊矩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值,将评价值和事先建立好的评价集E={1.0,0.8,0.6,0.4,0.2}={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差}对比,找出相近的数值做出评价[9]。

2.2 对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的总结

以上讲述了近几年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研究,发现目前国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趋于定量分析社会责任,定性分析的文章很少,定量分析的过程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或其他理论,比如SA8000标准、社会契约理论等,构建定量指标体系,这些定量指标中或者是财务指标体系,或者要采用社会数据的指标体系,如污水处理费用,具体的数据方法是模糊评价法、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综合指数法等,通过这些方法评价社会责任的结果都不一样,不同学者从不同的学术角度研究社会责任。

3 结语

至企业社会责任传入我国以来,国内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对于我国的研究者,应该继续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借鉴先进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经验,继续开展本土化的探索,加强规范和实证研究,及早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进而引导政府制定与社会责任的政策法规,引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7.

[2]卢代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J].现代法学,2001(3):1.

[3]曹凤月.企业道德责任论-企业与利益关系者的和谐与共生[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7-40.

[4]周祖城.企业社会责任:视角、形式与内涵[J].理论学刊,2005(2).

[5]黎友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西北大学,2007.

[6]李立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为(下转第373页)(上接第209页)例[J].南方经济,2006(1).

[7]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来自泸市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06(2).

[8]梁杰,王铁成.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研究[J].集团经济研究,2007,25.

第6篇

【关键词】 社会责任;经济后果;信息披露;财务绩效

自1924年英国学者Oliver Sheldon 第一次从学术角度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以来,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和实践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愈来愈热。西方发达国家因其由来已久的消费者运动和劳工运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起步早、成果丰硕,实践中也多见成功的案例。相比之下,我国是在近十几年才开始逐步重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尤其是近几年爆发的“三聚氰胺”、汶川大地震、频发的恶性矿难、农民工工资纠纷、银广夏、郑百文等事件,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广泛关注。

我国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其尚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企业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我们也普遍认同优秀企业家必须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但他们出于职业本质和企业目标的原因,更为关注履行社会责任的经济后果,如社会责任成本能否得到经济补偿?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承诺和履约是否具有价值效应?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如何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如何形成竞争优势、如何创造价值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之间是否相关?如果相关又是什么关系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企业对社会责任活动的决策。本文试图从已有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梳理中为上述问题找到可能的解释,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决策提供有益的指导。

尽管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后果可以研究的范畴很多,但本文把其经济后果限定为短期或长期与经济相关的后果:即财务绩效、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和可持续价值提升等内容。

一、理论研究

国内外众多学者基于不同的理论或从不同的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后果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理论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框架中体现了它的经济后果。Lantons(200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分成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伦理道德型,第二种是利他型,第三种是策略型,简而言之,企业以投身慈善捐助事业来达到提高企业形象的目的,从而让企业获得经济上的收益。Van Marrewik(2003)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五层次模型,包括依赖、利益、爱心、互动和整体五个层次,其中第二层次为利益,意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创造力和竞争力的投资,在未来可以带给企业利润。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使企业与主要利益相关者建立紧密的关系,这种关系能帮助企业获得不可见的、有价值的资产,具体来说,可能会促进客户与供应商的忠诚度,会降低员工的离职率,而提高企业的声誉,多方位为企业创造价值(Hillman and Keim,2001)。杨熠,沈洪涛(2008)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使用者是全体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信息会改变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和资源配置,但这种影响更多是长期和间接的。

有些学者从社会资本投资的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后果进行了诠释。Aaddock(2000)把企业社会责任看成是社会投资,他认为大多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是为了获得长期的利益,并不完全是因为它们喜欢这些事情。企业投身慈善事业对企业来说,不仅是“爱心”,更是“市场”,企业向“慈善市场” 投资,可以获得来自政府、社区、员工、社会等多方面的回报。Fombrun,Gardberg and Barnett(2000)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声望/荣誉资本(Reputational Capital)的积累,这种资本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Habisch,Meister and Schmidpeter(2001)也指出投资慈善事业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高层级,是一种企业社会资本的积累,是一种具有巨大推动力的投资,但是这种投资所产生的效益是隐形的。这种投资收益表现在改善公司形象、提高员工士气、改善企业与顾客、政府的关系、获得更多的媒介正面报道等方面,进而提高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形成消费选择偏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

资源基础理论认为,人力资源,组织资源和物质资源独特的相互作用决定企业的竞争优势,这种核心竞争力来源于有价值的、稀缺的、不易模仿的、不易替换的资源(Wernerfelt,1984; Barney,1991)。Greening and Turban(2000)认为,企业关于社会责任绩效方面的声誉与形象是有价值的、稀缺的和不容易复制的,它将为企业带来不可替代的竞争优势。Litz(1996)也从资源基础论出发,研究指出利益相关者的相互依赖、道德注意以及社会事务反应都应该作为战略性资产,作为能够支持企业建立战略竞争优势的必需的和持久的源泉。

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视角进行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后果就更为真实和显著。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道德承诺,而企业可持续发展是企业社会责任追求的经济远景。企业社会责任在内容上完全融合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规定,最重要的是,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构成企业生存、发展的伦理要素,从另一个方向与生产要素一道推动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当代管理学大师Peter M. Senge(1990)认为越是能够承担社会责任,就越有能力永续经营并持续成长。袁蕴(2007)研究指出,企业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有别于企业一般信息的根本就在于它能够增强企业的责任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战略管理理论亦可很好地解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后所带来的经济后果。承担社会责任,虽然使得企业的投入成本增加了,但却使企业开辟了参与竞争的异质空间,能够为企业赚取额外利润。在其他条件一样的情况下,因为消费者对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做出正面的回应,获得了超额的市场份额(Smith and Alcorn,1991)。McWilliams and Siegel(2001)从差异化战略的角度,认为应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投资战略,通过把产品生产与企业社会责任属性捆绑,创造出竞争对手所没有的、较难模仿的差别化产品。

还可从成本效益方面来阐释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后果。对于企业为什么要承担社会责任,从成本效益来分析,可以有以下两种解释:其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带来的长期收益大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成本;其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符合企业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企业目标。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改进企业本身的管理,从短期看,企业要为此支付一定的成本,但是从长期看,会给股东带来更大的利润(李洪彦,2006)。

二、实证研究

回顾文献,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经济后果的实证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研究,即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所引致的财务绩效、资本成本、投资决策的反应(学者们一般依据所选样本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实证研究)。其得出的结论也不一致,可归纳为三类:一是认为社会责任履行的越好,其经济后果反应愈好,即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后果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二是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越好,其经济后果无明显反应,即企业社会信息与经济后果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三是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越好,经济后果反应愈差,即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后果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

学者们在实证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时,选择的财务绩效指标有所不同,结论也不一致。Bragdon (1972)、Bowman和Haire(1975)、 Preston(1978)以本期净资产收益率(ROE)或五年的平均ROE为指标衡量公司财务业绩,并对公司社会责任对财务业绩的影响进行研究,发现二者呈显著正相关。Heinze(1976),Sturdivan和Ginter(1977)则选用ROE、利润率、每股收益等多元指标,来证明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业绩的影响,得出二者呈正相关的结论。Waddock and Graves(1997)、Berman,Wicks,Kotha and Jones

(1999)、Hiliman and Keim(2001)采用大样本的回归方法分析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关系以及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总体而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并且两者互为因果。

然而,其他学者研究发现二者还存在其他关系。Cowen(1987)发现,如果考虑到前期财务业绩对本期财务业绩的影响,本期财务业绩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变得不显著。Berman(1999)通过对社会责任审计所涵盖的几个方面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实证结果表明:只有员工利益和产品质量安全与财务表现和公司价值是正相关关系,而社区利益、环保等方面对财务表现和公司价值无直接影响。Fry and Mock(1976)、Bekaoui and Karpik(1989)、Hackston and Milne(1996)同样发现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没有关系。Freedman and Ullmann(1986)认为两者无关系或者是负相关关系。

有些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考察,采用以证券市场为基础的公司价值衡量方法来研究公司社会责任和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但结果也不一致。Moskowitz(1972)认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高的公司的股票价格比较稳定,Vance(1975)的结果则相反。Abbott and Monson(1979)通过每股价格变化加每股股利来衡量企业价值增值,并得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投资者的收益之间没有显著影响。Hillman and Keim (2001)的研究表明,利益相关者管理对企业价值的提高并不总是起作用的。只有社区关系、雇员关系和雇员多元化与企业价值和企业竞争力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顾客满意度和环境管理与企业价值之间只存在微弱的负相关关系。Homer H.Johnson(2003)认为,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并对其进行披露,能够增加企业的利润和提高公司的价值,不合法的和不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绩效产生负效应。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资本成本

Verrecchia(1983)和 Dye(1985)认为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会增加投资者对股票的需求,从而降低资本成本。事实说明,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可能会扮演着的角色和财务信息披露类似,同样会通过减少交易成本和减少估计误差来降低资本成本。另外,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还会直接通过投资者的偏好来影响资本成本。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性、降低预测风险和影响消费者的偏好等方面对资本成本产生影响。Sengupta(1998)指出,一般情况下,企业信息披露水平高,债务资本成本就会较低。Botosan(1997)的研究说明,只有对那些雇用少量分析师的企业来说,广泛的信息披露才会为企业带来较低的资本成本。换句话说,企业雇用较多的分析师,更广泛的信息披露并不能降低企业的资本成本。然而,Alan J.Richardson and Michaelwelker(2001)的实证研究发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资本成本之间的关系是显著正相关的。也就是说,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会带来更大的资本成本。但是这种正相关关系可以通过尽可能充分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从而减少惩罚进而实现更大的股票收益而得到缓解。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投资决策

Ingram(1978) 以财富500强公司中的287家为研究样本检验了社会责任信息的投资决策价值,发现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没有决策价值。但是在控制了样本所属行业、披露的财政年度、公司超额盈余等变量后,发现又具有决策价值。Arieh A. Ullmann(1985)发现公司自愿社会责任信息公开披露是因为公司相信这些信息披露对投资者的决策是有价值的,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前提是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所获得的收益要大于企业收集、编撰、社会责任信息的成本。国内也有相关的研究。宋献中和龚明晓(2007)采用内容分析法对2004年上交所510家上市公司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进行了整体评价,结果发现,公司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质量水平和对投资者的决策价值都较低。

三、展望

从上述企业社会责任经济后果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可以看出,企业社会责任对提升企业价值和可持续发展是有驱动作用的,虽然这一点在实证研究方面没有得到完全肯定的证实,但从企业长远发展来看,应该可以得到共识。总结这些文献的贡献和不足,结合我国研究和实践的需要,笔者认为今后在该领域应该而且有前途的研究方向是:

1.综合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循环经济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等,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关系的机理、企业社会责任创造价值的路径、企业社会责任对价值的传导方式等内容展开理论研究,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价值效应的理论地位。

2.进行实证研究的本土化创新。毕竟我国企业的发展水平、承担社会责任的经验、市场经济的进程和资本市场的效率等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较大差距,在进行实证研究时不能完全照搬,而要进行本土化的研究设计,为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市场反应和经济后果提供可靠的经验证据。另外在实证研究时要尤其注意企业社会责任经济后果效应的滞后表现问题。

3.从政府约束――社会激励――企业战略的立体视角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与可持续价值创造相互协同的政策,为我国政府和企业找到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责任管理方式提供思路,为我国的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相互协调提供研究支持。

4.成功案例的研究和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方案的设计。对国内外典型的成功案例进行剖析,寻找可以借鉴的经验,能够成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并产生有效经济后果的一条捷径。对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方案进行有针对性地设计,努力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绩效和经济绩效的双赢,以提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力和自觉性。

【参考文献】

[1] Marc Epstein, Eric Flamholtz, John J. McDonough. Corporate social account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State of the art and future prospects[J]. 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 1976(1):23-42.

[2] Meinolf Dierkes. Corporate social reporting in Germany: Conceptual developments and practical experience[J]. 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 1979(4):87-107.

[3] Schoenfeld, H. W. The Status Of Social Reporting In Selected Countries, Contemporary Issues In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Occasional Paper Number 1[C]. Urbana: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and Research in Accounting, 1978:1-72.

[4] 沈洪涛,杨熠.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价值相关性研究――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J].当代财经,2008(3):103-107.

第7篇

唐璐瑶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院行政管理专业 四川 成都 610000)

中文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过度开发、污染环境、坑害消费者等现象层出不穷,这些行为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设置了障碍。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对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对政府如何有效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国内文献进行整理归纳。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政府 机制建设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scale of the enterprise has expanded. However, when the enterprises realize the maximum of their benefits. Over-develop, pollute environment, and cheat the consumers. These phenomenons are the barriers for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As the governor of the society, the government plays a very important part in promoting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is article aims at summarizing the domestic literature on effectively guiding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Keywor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Government, Mechanism Construction

企业、政府和社会公众等多种治理主体的互动,共同组成了现代社会。由于自身利益和市场竞争因素的存在,企业很难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因此,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引导、规范,使其遵守市场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就显得至关重要。而这一职责必须由政府来承担,政府应在该领域积极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监督,营造有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环境,鼓励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一、政府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目前,国内学者对政府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的研究主要有三个方向:首先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市场失灵现象为政府介入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可能;二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模型,政府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其决策和行动能影响企业的活动和营利状况。学者陈宏辉(2004)认为,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与行动能够影响该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者受该企业实现其目标过程的影响。三是政府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新公共管理制度下,企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学者张高丽(2008)在《论政府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中的作用》一文中指出,政府担当着社会公众利益代表和公共管理结构的角色,政府应该约束和监督企业的社会行为使之履行社会责任。政府为核心,外部监督,卓有成效地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十分重要。

二、政府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和问题

政府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存在着很多困境。周霞(2010)认为,在企业“用脚投票”和激烈的区域经济发展竞争的压力下,对地区经济发展地位重大的企业仍然没有受到社会责任的束缚。切实改变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和政府政绩评估体系,地方政府才会拥有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现实动力。

政府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本质上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外力介入,表现为政府干预。政府干预可以社会管理者身份进行,也可以主权者的身份来进行。为了使政府的引导活动能对企业产生积极效果,政府就必须对自己在引导中的角色,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明确的定位。就目前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的发展来看,政府主要扮演着引导者、推动者、制定者、监督者的角色。因此,政府在引导活动中角色的缺位,导致了政府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不足。周春宇(2010)提出,政府监管部门权限划分不清、监督力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削弱和影响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进程。

另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企业面临的竞争越加激烈且呈现多元化,我国多数企业“高投入—低产出”的经营模式已不再适应新的竞争形势,企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不可避免的课题,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可持续发展的客观必然要求。在这一背景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谋关系”,使得政府的角色扮演失灵。

三、政府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途径与方法

我国政府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构建方面步伐迟缓,因此政府作用的发挥还有很大的空间。根据目前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和政府职能分析,政府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干预引导:经济手段、法律体系以及主导多元参与监督。

结合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加强政府引导的效用力度。首先是意识领域的政府自我认知素养的提高,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方能产生积极地能动作用。这里的“自我认知”,包括政府对职能和责任的明确、社会意识的增强,以及政府和企业之间关系的明确。邓泽宏,何应龙(2010)提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赋予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五重关系包括:规制和服从;催化和反应;示范和跟从;认同和归依;合作伙伴。二是,政府角色的明确定位。从政府介入企业活动出现的问题来看大多是因为政府角色错位或者角色确实所引起。在新的经济时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求政府担当好四个角色,即引导者、推动者、规制者和监督者。企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和推动,通过政策激励企业参与,同时又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规制,形成高效率的法律运行机制,对违法行为严惩不待。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中,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参与的监督模式。李燕君(2008)指出,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过程中,应该扮演监督者的角色,通过各种积极的措施规范企业的行为。任素娟(2010)在《政府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应发挥的作用研究》一文中指出,政府应该建立“三维评价系统”,即从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方面对企业进行评价, 同时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社会责任披露制度,同时政府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使其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府可以从减免税收、扩宽融资渠道等经济政策方面入手,给予中小企业、新生企业一定的优惠,以鼓励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李玉梅(2011)指出,从政府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财政政策建议,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财政融资、政府信贷和担保政策,能有效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四、结论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对政府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问题进行了不少探讨与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成果,在政府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措施中给出了透彻的分析。但企业社会责任有着与时俱进的特征。例如随着经济的发展,新能源的出现,环保问题受到广泛热议,企业产品制造的原料来源,废品的处理和排放,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那么企业在盈利的基础上,应如何履行好环保的责任,政府在相关问题上应该制定怎样的标准,尤其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效益和责任的博弈问题更值得思考。因此,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内容、与相关利益者的关系应不断进行全方位的动态化分析。政府相关政策措施也应该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相呼应。用发展的观点研究二者的关系,这样才能有效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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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概念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概念出现于19世纪的西方社会,是由Sheldon于1924年首次提出的。迄今为止,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我国学者刘俊海从公司法学定义了企业社会责任责任: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以最大限度在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唯一存在的目的,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市场经济百科全书》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所作的定义是企业为所处的社会福利而必须关心的道义任。

二、财务管理目标与企业社会责任

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理财活动所希望实现的结果,是财务决策的准绳,也是评价企业理财活动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

宁永志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的财务目标之间并不存在固有的矛盾。承担社会责任能够更好地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而刘培红也认为:“企业实现经济利益与承担社会责任有暂时的冲突,但是从长远来看,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的。”赵卫华说:“社会责任财务管理目标存在着这样的关系:(一)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务管理目标的变化,社会责任在不断的变化。(二)社会责任和财务管理目标对立统一的关系。(三)二者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四)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刘兴贺认为:“从表面或短期来看,社会责任的承担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股东财富,而逃避社会责任,甚至伤害社会利益,反而会提高企业的价值,但从长远来看,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与企业社会责任是一致的。”

三、可持续发展与企业社会责任

面临21世纪的市场发展趋势,企业如何能实现不断持续发展的目标,已经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的重要课题。

李培林认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是指企业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经营过程中,以社会责任为出发点,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合理要求,实现企业与社会永久性和谐发展的生存状态。张燕平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紧密联系的,只有企业承担应有社会责任,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企业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双赢。”冯巧云认为:“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可以赢得较好的声誉,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使企业得以保持生命力,保持长期可持续地发展。”马红岩说:“现代企业只有较多地关注其社会责任,才能够获得持续发展。只有自觉地承担起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才能做到感恩社会、回馈社会,才能保证企业树立以人为本、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科学发展理念,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财务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的关系也是社会责任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搞清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关系,对企业的各利益相关者具有现实的意义,也有助于企业管理者更主动更有战略性的管理和从事企业社会责任。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研究。李兆华、卢丽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年度分布、行业分布、地区分布综合分析了财务绩效对社会责任的影响,认为:“虽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在短期内有可能会降低企业的当前财务绩效,但从长期来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够为企业带来多方面的利益,这些利益必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长期财务绩效。”李承源以营销理论和经济理论为基础,论证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对企业财务绩效有影响,且存在正相关关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会使企业各方面绩效显著提高,最终落脚于财务绩效的提升。温素彬、方苑按照资本形态的不同,构建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模型。以2003-2007年中的46家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运用面板数据模型来检验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从当期看社会责任与企业当期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是负相关,但是从长期看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是有正向影响的。闫萍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其财务绩效的关系是正相关远远超过负相关。”

第9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消费者响应视角;内在响应;外在响应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7-0041-03

1引言

总体来看,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阐述大体分三个过程: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回应—企业社会绩效。一般认为英国学者Oliver Sheldon(1924)最早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1953年Bowen的著作《商人的社会责任》被认为标志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开始。20世纪60年代消费者运动和环境保护运动等外部环境的变化,使企业必须对社会压力做出反应。进而在20世纪70年代催生了企业社会回应(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veness)的概念。企业社会回应将企业看做比较机械的“刺激—反应”系统,其重点在于对普遍性社会问题所带来的压力的制度化回应。它提出的本意在于避免狭义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观性和含混性,但在实践中它却陷入了困境。因此,学术界不得不另外创造出一个更精确的概念——企业社会绩效(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CSP),这一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形成之后,迅速主导了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的主流研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利益相关者理论被认为是可用于评估企业社会责任的“最为密切相关”的理论框架,企业社会责任和利益相关者两大理论从而出现了全面结合的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利益相关者理论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另一方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又为利益相关者理论提供了实证检验的方法。消费者是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因而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行为和态度影响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

进入21世纪,从消费者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更聚焦在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响应关系的研究上。因此,本文试图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对中西方学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响应关系的研究进行梳理,并总结基于消费者响应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在研究中所关注的问题和现有研究的不足。

2消费者响应视角

消费者响应是消费者在确定品牌、购买率、购买数量时进行的决策,是消费者在特定的环境中,形成的忠诚程度与印象评价。Holbrook和Hirschman(1982)提出特定的环境与消费者之间存在响应系统,即认知—影响—行为。Melissa A. Martin(2002)进一步研究表明消费者对产品中只会产生响应,既包括心理上的响应,也包括行为上的响应。在此基础上,Bhattacharya和Sen(2004)将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响应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关于消费者对企业意识和对企业评价态度的内在响应;二是关于消费者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购买意向及购买忠诚等的外在响应(Bhattacharya&Sen,2004)。他们认为企业进行企业在社会责任活动首先会使消费者产生内在响应,然后再转化为外在响应,虽然消费者的内在响应和外在响应都会对企业产生影响,但外在响应对企业收益的影响更为直接。这个研究框架可以很好地帮助我们研究消费者是如何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做出响应的。因此,本文在这一研究框架下对中西方现有文献进行梳理和总结。

近几年来,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响应的研究已成为一个热门的研究话题,连续几年都有这方面的文章发表于顶级学术期刊上。而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响应研究的重点也从对较易观察的外在观察变量的研究转向对潜在变量的研究上,这个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该领域的研究已经开始走向成熟。

3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响应

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响应是指消费者因为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而产生的内在心理状态的反应。它是消费者对自身心理活动的一种感知,因此并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可预知的收益,也没有可供直接观察的有形结果。但这些内在响应的结果会对企业和社会事业都产生重要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内在响应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产生意识;其次,消费者对产生的意识进行归因;最后,消费者形成对产品和公司的态度。

意识是指消费者是否感知到了企业在CSR领域的努力。这是消费者能够对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做出响应的首要条件。也就是说当消费者对企业在社会责任领域的努力一无所知的话也就无从谈起消费者会对企业产生什么心理上的感受了。早在1975年,Webster就开始研究消费者的社会意识,他认为具有社会意识的消费者愿意考虑自己消费行为的公共影响,并希望通过自己的购买行为来影响社会(Webster,1975)。基于前人对消费者社会意识的研究,Mohr,Webb和Harris提出了社会责任消费者行为(socially responsible consumer behavior, SRCB)的概念,并认为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感知水平受人口统计特征的影响(Mohr,Webb&Harris,2001)。国内学者郭红玲(2006)也对不同人口特征(如学历、收入水平)的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差异进行了调研,得出了与之相似的结论。

归因是消费者如何看待企业参与这些社会责任活动的动机。归因决定了消费者响应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程度。消费者经常会对企业参与社会责任活动的动机产生疑问。消费者认为仅仅因为企业参与了社会责任活动并不能排除该企业不是一个唯利是图的企业,因为有时候企业参与社会责任的动因并不是出于道德或者责任感,而仅仅是为了减税或者掩盖其他的不良因素。因此,归因首先受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与消费者契合度的影响。企业在从事社会责任活动时,如果希望得到消费者回报,其所从事的社会责任活动就必须与营销的目标群体保持高度的一致,并根据消费者的特点来选择所从事的推动社会责任的事件(Drumwright,1996),因为消费者会重视所感知到的企业社会责任与其自身的关联(Creyer&Ross,1997)。对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归因的研究,使企业社会责任支持(support of CSR domain,CSR support)的概念出现,进一步研究发现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支持程度不同使消费者对企业形象的感知不同,高支持的消费者更倾向于认可具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Sen&Bhattacharya,2001;Mohr&Webb,2005)。

态度是消费者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的评价。通过意识和归因,消费者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产生态度上的响应。消费者的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态度越积极,就越会促使其将这种态度转化为对企业的外在响应。通过研究发现,积极的企业社会责任让消费者做出积极的产品评价,消极的企业社会责任会损害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价(Brown&Dacin,1997)。并且,当企业采用不道德行为时,无论产品本身质量如何,消费者对企业的评价仍是消极的。不道德的企业行为对企业声誉的毁坏度也远远大于道德的企业行为所带来的企业声誉的提升度(Folkes & Kamins,1999)。积极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影响消费者态度还表现在对企业负面信息进行抵御,即消费者会通过愿意忽略甚至原谅企业非蓄意的偶发过失来支持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传播良好口碑,即将对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的良好印象告诉给他们的朋友、家人和同事们,并向他们推荐这些企业(Bhattacharya & Sen,2004)。

4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外在响应

消费者的外在响应是指消费者对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营销行为所作出的购买行为和品牌忠诚等的反应。目前学术界主要从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购买意向的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与顾客忠诚两个方面对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外在响应进行研究。并且,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外在响应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购买意向的关系上。而现有文献中对企业社会责任是否能引发顾客忠诚的探讨仍然比较有限。

最早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购买意向的关系是通过实验方法完成的。Lafferty和Goldsmith利用广告和报纸来控制代言人和企业可信任度,积极的企业可信任度通过企业在环保和慈善方面的贡献来体现,结果显示企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意向有显著影响(Lafferty & Goldsmith,1999)。之后,Sen和Bhattacharya(2001)研究证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水平会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Sen&Bhattacharya,2001)。但这种直接影响将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比如,感知产品质量(周延风,罗文恩和肖文建,2007)、价格水平(常亚平,阎俊和方琪,2008)、公司声誉(谢佩洪和周祖城,2009)和消费者类型(马龙龙,2011)都会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起重要调节作用。可见,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意向的影响过程十分复杂,环节众多,直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水平会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具有一定局限性。

虽然消费者购买行为的研究对企业具有重大意义,但一个品牌的成功不仅取决于购买其产品一次的消费者数量,而更重要的是那些经常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数量。进而,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对顾客忠诚的影响已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但现有文献中对企业社会责任是否能引发顾客忠诚的探讨仍然比较有限。部分研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会间接作用于顾客忠诚(Salmons&Bosque,2005)。金立印(2006)的研究也证实了企业社会责任能有效地提升消费者对企业的信赖度和忠诚度。Marin等(2009)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有两条路径影响顾客忠诚:第一,通过提高顾客对公司的正面评价,使顾客有更强的购买意愿,外在则表现为更高的行为忠诚;第二,增强顾客的心理认同感,进而导致更高的态度忠诚(Marin,Rutz&Rubio,2009)。

5现有研究局限及结论

基于消费者响应的视角,国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进一步研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第一,现有大部分研究暗含的假设是消费者感知的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实际的企业社会责任,或者说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在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之间是对称的。而这一假设应该受到质疑,因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在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之间不是完全对称的,企业做得好与不好并不等同于利益相关者觉得好与不好,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解读是一个有待研究的过程。因此,需要加强直接针对消费者的企业社会责任沟通的研究。

第二,现有的研究以探讨西方国家的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响应为主体。国内学术界虽有一些论述,但基本上是定性分析,而鲜见从消费者角度定量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的响应。在西方国家,受其社会背景、社会价值观的影响,公众的社会责任意识相对较强。而我国社会经济近些年虽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中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公众社会责任意识的差异性也十分显著。所以,针对我国的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如何认知,而这种认知又如何影响消费者对企业的内在响应和外在响应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证研究。

第三,现有的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责任确实会影响顾客购买意向,但影响机制较为复杂。比如,感知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公司声誉和消费者类型都会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起重要调节作用。因此使直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水平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的直接影响具有一定局限性。

第四,现有研究对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响应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不一致的研究结论。例如,有些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并不影响消费者对企业的态度或购买意向,而有些则表明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对消费者认知有显著的正性影响;有些研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只通过间接的方式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价,而有些研究结论则表明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可以以直接的方式影响消费者的产品评价和购买意愿。

第五,学术界对于消费者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重点多集中在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的购买意向和行为上的影响,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对顾客忠诚的影响的研究相对较少。使得对于从消费者响应视角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存在缺陷和不足。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跨国公司的大量进入,使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企业越来越重视消费者的行为,并以“顾客至上”为经营理念,全面履行对消费者的责任。我国已有部分企业开始每年定期颁布社会责任报告,表明企业意识到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是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尽管如此,现在无论是食品行业、纺织行业、化工行业还是酿酒行业,消费者被侵权的事件仍频频发生,并存在一些对法律及顾客导向意识淡薄的企业。可见,与国外的企业相比,我国企业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表现一直处于劣势。因此,要想让国内企业更加积极主动去承担社会责任,就需要站在消费者响应视角上来研究国内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和外在响应,这将有助于企业有针对性地制定营销策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的开展,促使企业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从而最终实现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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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财务评价 学科基础

一、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概述

(一)社会责任会计的产生与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暴露出工业化的一些弊端,突出的是环境污染事故和职工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一味追求高额利润的企业不仅受到社会舆论的抨击,而且受到企业职工的抵制。这种情况导致社会对企业经营所造成的影响日益关注,企业管理当局在决策时对企业社会形象的重视。所以,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企业责任得到许多西方国家政府、民间组织、政治力量和公众舆论的支持,并且在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中得到充分反映,社会责任会计应运而生。

1968年,美国会计学者戴维・F・科林诺维斯首次提出“社会责任会计”概念,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意味着会计在社会学,政治科学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中的应用。这一概念反映社会责任会计不同于财务会计的一个侧面,承认会计在社会科学和经济学等学科中应用,同时也意味着会计学只有将其作为理论基础才能得以扩展;但并没有涉及社会责任会计反映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职能。1970年美国会计学教授Sylil C.Mobley更为全面地阐述了社会责任会计,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整理(Ordering)、衡量(Measuring)和分析(Analysis)政府及企业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和经济后果。该定义明确了社会责任会计的职能,并说明了社会责任会计是对传统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国民收入会计的总括和扩充。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属的“特鲁布罗德委员会”(Trueblood Committee)在1973年提出的财务报表目标中也规定,财务报表的目标之一是要报告能确定、描述并计量能影响社会的企业活动。报告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对于说明该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是重要的。英国会计准则指导委员会(ASB)在1976年论述了企业经营的社会责任,认为企业经营的社会责任产生于企业对社会的受托责任。提出了新的年度报表,如增值表(Statement of value added)和雇员(就业)报告(Employment report)等,并特别强调要研究“社会会计”,尽可能揭示企业经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1984年Ahmed Belkaon提出,社会责任会计是测定和报告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一般社会带来不利影响时,防止和处理这些消极因素并加以恢复和补偿的有关事宜。该观点揭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基本特征,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主体、内容和任务及其所使用的方法。日本《新版会计学大辞典》定义“社会责任会计是指企业经济活动对社会所带来的影响的计量和报告,包括对环境、职工和社区的影响。

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随着企业与外部的联系日益紧密,企业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问题。1990年常勋教授首次将“社会责任会计”引入我国,并指出社会责任会计是企业经济活动对于社会所带来影响的计量和报告。宋献中教授(1996)认为:传统会计只为微观服务,只注重投资人和会计主体的经济利益,因而可以说是“狭隘”的会计。社会责任会计则将人们从“狭隘”的利益中解放出来――放眼社会。企业与社会存在各种联系,企业应对其为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承担责任。所以,社会责任会计是走向21世纪的现代会计。还有学者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论结构、计量方法和报告模式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研究。从研究内容和方向上看,基本涵盖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基本理论、报表模式、比较研究等内容。肖振东(2005)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可以计量和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社会责任会计的内容 社会责任会计反映的内容应包括:一是企业收益方面的贡献。任何企业组织首先要获得财务上的盈余,才可持续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收益目标是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既是财务目标,又是社会目标,因而应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二是人力资源方面的贡献。21世纪最重要的是人才,人力投资不仅对提高职工素质有重要意义,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非常重要。招募录用员工、技术培训、改善劳动保护和职工福利等,举措都应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得到反映。三是对所在社区的贡献。由于企业享受着所在地区的基础设施,如交通、通讯、电力等,也应该对本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包括依法纳税,提供就业机会,对本社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等。这些行为对于提高企业形象、促进企业未来发展也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应当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予以反映。四是改善生态环境的贡献。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企业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对环境的保护,如财务上所反映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支出及实际取得的成效,都应成为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的重要内容。五是反映提品和维修服务的贡献。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除前述内容外,还需要反映企业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如产品的使用效能、耐用期限、安全性等,顾客的满意度、广告的真实程度也应在报表中加以反映。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论基础和作用。

(三)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 传统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涉及社会责任方面的内容非常少,社会各方面迫切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增加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揭示。通常认为,揭示要符合三项标准,即适当(Adeguate)、公正(Fair)和充分(Full)。目前,社会责任的会计披露尚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各国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上存在差别,较多采用的是独立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这种社会责任报告有两种基本类型:

(1)会计基础型。该类型主要运用会计所特有的术语、语序和方法来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编制会计基础型社会责任报告的方法,归纳起来有:一是使用费用法(Use-expenses Method)。这种方法以一定的货币量度为单位来计量和报告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中所发生的支出。企业所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不仅要揭示企业每项社会责任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支出,而且还要分别揭示每项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二是计划管理法(Planned Management Method)。采用该方法编制社会责任报告,不仅要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及相应费用,而且要对企业每项社会责任活动是否符合所制定的目标和预算作出评价,并进行差异分析,为制定纠正措施提供依据,保证企业运行在既定的计划目标上。三是损益法(Gains and Losses Method),采用这种方法对计量的要求较高,社会责任报告需要反映企业各项社会责任活动的收益,详细计算和报告该活动扣除成本后的净收益。这种方法可以综合反映和比较社会投资的成本和效益,但确定有关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是相当困难的,主要是因为企业的社会经济业务并非通过市场交易,因而缺乏客观的计量标准,需要从宏观经济角度确定各项经济业务的计价标准,即成本率和收益率。

(2)非会计基础型。即直接将企业所进行的各项社会责任活动,按其性质进行分类编目列示,报告中只用文字说明,不反映这些社会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和获得收益的情况。这类报告直观明了,易为各方接受和理解。美国会计学会(AAA)在1974年所进行的一次调查,根据大多数被调查的会员意见,社会责任情况报告十分重要的,每个企业应均定期编制,且在这种报表中需要作文字叙述,而不能全部以货币金额来反映。黎精明(2004)通过选择六个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案例对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进行分析,认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披露的内容不全面,会计基础型居次要地位、而非会计基础型居主导地位,几乎没有企业设置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科目,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意识。认为我国企业在日常的会计处理中,与社会责任有关的问题通常是作为常规的财务会计问题处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按环保机关交纳的排污费,直接列入企业管理费之中;企业因社会责任问题而交纳的罚款、因此而造成的停业损失或因此对他人造成的损害赔偿等,列入营业外支出;为承担社会责任而进行新设备的投资或固定资产的购建,都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支出处理;将“在建社会工程”列入“在建工程”项目;将企业“社会责任无形资产”列入“无形资产”项目;对于矿产资源产品生产企业所交纳的矿产资源占用和补偿费,通过计提基金等方式计人各期间费用;对社会公益和社会福利事业的赞助和捐赠,列入营业外支出;利用“三废”生产产品而得到的税收减免,体现在少交纳的税款之中;因较好地承担社会责任而得到的各种奖励和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中。1999年,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在法律意见书中要说明是否由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等原因产生侵权之债。财政部颁布的《2002年企业效绩评价标准》专门增设了“综合社会贡献”指标,主要考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企业通过会计手段准确反映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概述

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在国外简称社会审计,与我国“社会审计”的内涵和外延大不相同。由于各国所处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政治文化环境以及人文社会环境不同,世界各国对社会审计的定义也不尽相同。美国学者米切尔・谢勒和大卫・肯特将其定义为,强化组织社会受托责任的工具,以便组织的管理者解释、辩护其决策。日本学者片野一郎对社会审计的定义为:社会审计是有别于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的一种崭新的审计,是一种检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审计。英国学者山多技认为:社会审计是对一个组织的社会意识进行独立而客观的审查和评价,这种社会意识主要表现在企业除对业主――股东以外还应接受社会责任。陈金池教授认为:社会审计是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工具,监督企业经营活动的社会后果,提出审计报告并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及管理决策。阳秋林和李冬生(2004)认为,社会责任审计是以维持人类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由专门的审计机构积极主动地接受政府、社团和社会个人的委托,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手段对企业所履行的各种社会责任进行有效审计,审查和监督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内容基本相似,主要包括是否履行了对政府的社会责任;是否履行了纳税责任;是否履行了对投资者、债权人的有关责任;是否履行了对消费者的保障责任;是否履行了对职员的健康福利及培训的责任;是否履行了对周围社区以及环境、生态的社会责任;是否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等。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一方面市场经济给我国的各项事业带来了勃勃生机,另一方面由于人们不具备各种社会责任观念,或者虽然知道但却忽视社会责任,导致各种违背社会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的现象发生,严重损害了我国市场经济形象,妨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此,我国建立和逐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制度势在必行。李金华(2004)认为:对于公司而言,受托经营和受托责任,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和前提。公司治理目标绝不仅是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更不是追求内部人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在追求盈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如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环境等。背离责任的公司治理,是没有灵魂和目标的治理;而没有治理来保障的责任,责任仅是一纸空文。现实反复提示我们,承担责任应当成为公司治理的起点。能否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是现代文明社会对公司治理提出的新挑战。

三、财务评价方法及技术进步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影响

第11篇

Abstract: Combin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lectricity supply industry, as well as social, environmental and other stakeholders, it puts forward new requirements for it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energy saving, ecological balance, improved employment, production safety, high-quality power supply and other aspects.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power supply corporation is divided into market responsibility, the management of responsibility, moral responsibility, ethical responsibility,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 and design indicators and econometric models, so as to provide a basis for evaluation and realistic guidance for power supply enterprises to fulfill their social responsibility.

关键词: 熵模型;供电企业;社会责任;测评体系

Key words: entropy model;power supply enterprise;social responsibility;evaluation system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7-0128-03

0 引言

随着社会责任和生态经济运动的发展,美国在上世纪开始尝试推行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并要求所有跨国公司的供货商接受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检查。2004年6月国际标准化组织也着手开发适用于包括政府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化组织指南标准,并于2010年10月正式出台,从而实现社会责任的国际规范化。与此同时,自2006年以来,我国的社会责任规范推行进程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呈现出全社会参与、全面加速和中心扩散的特征。2006年,我国在《公司法》中首次引入“社会责任”的概念,2008年国资委颁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对社会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尤其是当年的南方雪灾、5.12汶川大地震、“三鹿奶粉事件”和国际金融危机等重大事件使人们认识到社会责任的重要性。2008年11月同志在APEC会议上提出“企业应该树立全球责任观念,自觉将社会责任纳入经营战略,完善经营模式,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由此可见,未来的企业不仅仅是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经济人”,而更要应为维护社会利益、生态循环以及服务员工、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的“公仆”,与社会、环境、员工、股东等共同构筑和谐的生态循环,从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高排放、高污染的供电企业,其碳排放居各行业之首,在和谐生态经济的时代背景下,其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本文结合供电企业的特征,剖析供电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通过建立测评体系,以期客观考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促进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完善。

1 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与问题

供电行业作为基础能源和生活日用服务行业,事关千家万户,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和经济安全,在经济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像国家电网、华能、大唐电力、华电、中电投等供电企业都是典型的中央大型企业,承担着重要的环境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承担着带头模范责任。基于此,虽然供电行业尤为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虽然起步较晚,但成效卓越。2008年,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百强企业社会责任排名中,国家电网以第55位的优异成绩入围。同样,在胡润2008年社会责任五十强排名中,国有企业21家,民营企业17家,外资企业12家,其中,电力企业占两家,分别是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而国家电网的排名升至第一位。在2008年的南方雪灾、5.12汶川大地震中电力企业更是“慷慨解囊”,成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典范。

在社会责任披露的探索实践中,2006年国家电网了我国企业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国家电网公司2005社会责任报告》,第一个探索性的打开交流窗户,架起与社会之间的沟通桥梁,向社会客观展示公司价值观与长远追求以及具体的行动。而后国家电网又又制定了我国首个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南,率先建立了社会责任组织管理体系,成为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工5026000的国内首家观察员企业和专家成员企业。2009年电网、电力行业在我国百强企业社会责任排名中处于领先地位,而且在社会责任履行排名前五位中电力行业占3个,分别是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及中国华能集团。

然而,在美好的串串“光环”背后,我们还应反思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不足:一是国家电网公司的社会责任评价在指标、内容平衡性及结构方面缺乏规范化,而且多数报告存在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的投机想象,显然这种“作弊”行为降低了电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排名的可取性;二是供电企业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有待提高,在我国500强企业前十强的经济效益排名中,国家电网的经济效益相对落后,且包含其凭借垄断地位攫取超额回报所带来的利润“水分”。三是,安全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每年各地不断发生的、各种原因造成的电网事故,结构薄弱、安全性能和可靠性差的供电网络难以满足终极消费者的电力需求。四是电价制定和电力政策的落实有待进一步提升,如何能为消费者输配质优价廉的电力产品是供电企业最大的挑战,更不用漏洞百出的说供电服务。

基于上述分析,很必要构建一套科学的供电企业社会责任测评体系,以便及时考评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寻找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中的问题和不足,对推动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完善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2 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评价的理论模型

基于社会责任理论,企业不再奉行“股东至上”的管理模式,而是将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都纳入到公司治理模式中,从源头抓起,贯彻 “和谐发展”这一最基本的要求,突出产业循环的生态重构与利益相关者间的和谐双赢,即国际上普遍认同的CSR理念: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履行经济责任的同时,还要建立相关的社会责任机制并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伦理责任、法律责任与环境责任。

从供电企业产业价值循环链的角度,从资源流入至电流流出的整个产业循环实质上是由投资者、供应商、消费者、环境承受者、员工、债权人、政府、社区、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共同组成的复杂资源配置系统。社会责任的履行贯穿整个产业循环,换句话说这些利益相关者是社会责任的承载体,供电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决定其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的保障程度。供电企业以物质循环为核心的产业链循环和以“权利保障”为核心的社会责任履行系统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企业良心发展的生态系统。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笔者构建如图1的“五位一体”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评价的理论模型,以此阐述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评价的基本内容和概念框架。居中的闭环椭圆与左右两端的资源流入产出图描述的是企业的产业运营循环,这是每个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起点,企业的运营管理也是社会责任的组织载体。因此,为保证社会责任的履行,企业应建立责任治理机制、责任履行推进机制、责任沟通机制。椭圆模型的四周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终极绩效。具体包括四方面:一是市场责任。企业作为经济型组织,其核心是为市场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产品或服务,取得较好的经营绩效是其和谐发展的基石,其间的市场责任包括价值链和谐责任和股东责任等,其核心体现是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确保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拒绝虚假广告;对合作伙伴诚信、公平;及时归还债款;创造优秀的企业业绩回报股东;二是伦理责任。伦理责任强调供电企业应大力支持社区建设,广泛参与慈善事业,努力提高员工的薪酬和福利,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等。伦理责任的履行体现企业的主管崇高素质,属于最高层次的责任;三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涉及到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是政府。遵纪守法、照章纳税、接受政府监督,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底线。同时企业紧跟国家的产业发展趋势,适时调整产业结构,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等保持一致。四是生态责任。生态责任强调企业应承担起对应的环境维护责任,倡导并实践节能生产和清洁生产,努力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平衡。

3 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评价指标构建

3.1 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评价指标构建原则 指标构建是解决“评价什么”、“评价方式”的问题,鉴于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系统性与复杂性,企业在设计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评价指标体系时,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3.1.1 目标导向原则 相关性强调社会责任履行评价应具有目标一致性,即促进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改善以服务于战略目标、经营目标、社会价值目标和合法目标等诸目标的保证相关。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目的和宗旨,并非束缚企业行为或掠夺企业资源,而是引导和监督企业与各利益相关者共同构建和维护“长效双向共赢”,促进产业链生态化、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纪律机制。为适应供电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目标需要,在指标选择时要在不违背“重点突出原则”的前提下,对于社会责任履行普遍做得好的方面可以适当减少指标,而将重点放在一些问题较为突出的领域,根据目标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对企业单个或整体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责任履行单元、履行环节按关键性原则进行排序,着重考评关键性议题,并通过实施适时动态调整使分析过程及结果对问题的不确定性变化具有较好的适应性。

3.1.2 平衡性原则 企业的产业链是由投资者、供应商、消费者、环境承受者、员工、债权人、政府、社区、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构成的集合,且其对企业的贡献和诉求的“量和质”各有差异。因此,在指标的构建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贡献和诉求,设计指标平衡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责”关系,即理论模型中描述的各责任板块的平衡,并通过合理的权责考虑客观合理科学的考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同时,考虑到社会责任评价成本和评价的目标一致性,社会责任评价过程中也需关注评价经济性和效益性的平衡。

3.1.3 敏感性原则 敏感性原则要求指标值的差异能有效反应该对应要素是变好还是变坏的趋势,指标应有较好的效度和信度。鉴于此,指标构建必须达到两个要求:其一是好的敏感度对应的是严格的概念区分,即指标和评价内涵要明确具体,从而增强指标的可操作性;其二是评价指标之间完全独立,不存在信息重叠,在不影响评价结果的情况下,指标数量越少越好,代表性越强越好。

3.1.4 完整性原则 完整性原则要求供电企业社会评价指标体系所涉及的内容应能完整滴地反映企业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重大影响,各利益相关者可以根据其评价结果评估判断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最终服务于决策。

除上面所述原则外,构建指标体系过程中还需结合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公平理论、权力理论、道义论等诸多理论,也增强供电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评价的基础理论支撑。

3.2 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评价指标构建 结合《DZCSR30000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对社会责任总体目标的要求、供电企业“五位一体”的社会责任履行模型及运营流程中各利益相关者间的相互关系,笔者分别设计社会责任履行这一整体层面目标与市场产业链责任、伦理责任、法律责任、环境责任和责任管理等“五位一体”的社会责任准则层分类指标。不同分类指标进一步细分若干指标层子指标。在表1中,笔者将进一步设计典型代表指标将社会责任评价具体化。

4 基于“熵模型”的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指数模型

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指数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杜绝人为的数学建模对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信息含量的影响,在此笔者借助于 “熵模型”的综合指数原理。采用“熵”来测度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对非直接相关的各社会责任履行指标数据值进行处理,使各具体指标所蕴含的信息能够通过若干个社会责任履行指标加以反映,并确定出子系统的值,最后通过加权求和得到综合社会责任履行指数汇总值。“熵模型”能利用自身“熵权系数”对指标进行赋权,既有利于避免主观随意性引起的赋权风险,也有利于降低样本之间因行业或业务结构的差异导致数据不可比的风险,便于增大样本空间进而增强测度模型的适用性。

第一步:构建初始矩阵。假设与供电企业社会责任状况同类可比的企业集a=(s1,s2,…,sm),指标集b=(s1,s2,…,sm),有m家同类型可比企业对应于上述n个社会责任履行指数评价指标的指标值,便构成如下的社会责任评价初始矩阵X*,即:

5 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指数的评价与应用

通过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基于熵模型的综合指数汇算得到目标供电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综合指数值。一方面, 利用综合指数值综合反映供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判断和测度供电企业的良性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决策和公众了解行业和企业发展现状提供科学的判断依据,并有利于总结发展的经验教训。另一方面,通过社会责任履行指数的计算能及时监测供电企业发展的变化趋势,全面反映企业运行状态的变化趋势,起到良好的预警作用,进而及时采取调控手段,优化管理行为、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使供电企业发展在安全区域内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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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买生,匡海波,张笑楠.基于科学发展观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模型及实证[J].科研管理,2012,3.

[5]陈燕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综述[J].会计研究,2009,2.

[6]张凯.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定位与发展问题的思考[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10,2.

第12篇

[关键词] 受托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5 . 13. 020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5)13- 0034- 04

1 研究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作为经济实体显现出越来越广泛的经济职能,同时,基于理性经济人的盈利模式也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食品安全、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员工健康等问题层出不穷,给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由此,市场各利益相关方对于企业的关注也从单纯地注重盈利转向包括客户关系、环境责任、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的范畴。企业也从单纯地注重自身利润最大化转向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进而转向以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为依托的社会信誉和品牌效应的建立和维持。

2006年3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国家电网公司2005年社会责任报告》,开启了上市公司发布相关社会责任信息的先河,并以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将其作为企业定期报告的组成部分,自此,各部门相继发布了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和规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2006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2008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规范了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2007年12月,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对中央企业履行并定期发布社会责任信息提供了法律指导。在这些规范的指引下,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经历了从无到有,且数量不断增加的过程。但是,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监管的松动以及法律规范的不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质量不高,存在重大隐瞒以及避重就轻等很多问题。本文旨在将企业社会责任回归到会计受托责任的本源,并结合会计角色的演变,为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和制定社会责任披露体系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2 文献综述

2.1 受托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

受托责任观与企业社会责任的耦合,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David(1968)在其论文中首次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拉开了社会责任会计研究的序幕。孟凡利(1990)提出应该从宏观经济的角度衡量企业对社会的影响,并进行计量和报告,这种会计行为上升到了整个社会层面,而不是仅基于股东的角度。Donaldson和Dunfee(1994)提出了综合性契约论,认为企业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一系列显性或隐性的契约,与债权人、供应商、客户等合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契约关系是明显的,而与普通消费者、社会之间的契约关系是不明显的。刘玉廷(2010)认为企业各个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客户、社会大众等都以一定的形式向企业投入了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自然资源、财务资源、社会资源等,因此,各利益相关者都应该是广义上的委托人,而企业是个利益相关者的受托人,因此基于受托责任观,企业应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将其以一定的形式呈现给利益相关者。

2.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范围较广,涵盖内容、形式、效用、监管、审计等方面。在其内容与模式上,沈洪涛、金婷婷(2006)首次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发现不同的公司在信息披露内容和方式上有着显著的随意性与不一致,而监管当局并未给出有力的监督。李正、向锐(2007)界定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6大类内容,通过分析指出指数法是评价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最佳方法。李新娥、彭华岗(2010)以2008年中国100强企业为研究样本,发现企业声誉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杨海燕(2010)基于英国经营与财务评述(OFR)的相关理论回顾,阐述了英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披露要求,指出其完善的披露体系对于中国有借鉴意义。许家林、徐荣(2011)则提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社会责任报告模式,即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形式以及以事项法和REA模型为基础的社会责任报告信息形成系统。

3 企业受托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3.1 受托责任观

现代企业的重要标志是两权分离,即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这种制度下,作为出资者的股东无法亲自经营企业,需要寻找合适的经理人来处理企业的日常事务,于是出现了委托人和代理人,继而产生了委托代理理论。受托责任观就是在代理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着问题,在理性经纪人的假设下,经理人追求其利益最大化,自身目标可能与企业的经营目标相背离,进而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损害企业所有者的利益,这就是委托代理制度下产生的代理问题。代理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定期的信息披露加以缓解。经理人,即受托人在股东,即委托人的授权下从事经营,定期向委托人报告企业的财务成果、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作为所有者对于经营者的一种监督。因此,为解除受托责任,经营者有义务如实向所有者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这给企业信息披露的必要性提供了理论基础。

3.2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受托责任

契约是委托代理理论中的重要概念,委托代理关系本身是一种契约,规范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现代企业内部存在着多层级、多环节的委托代理关系,不仅限于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还包括与下层经营者、债权人、供应商、客户等合同利益相关者,以及社会公众等非合同利益相关者。按照综合契约论的观点,这些利益相关者都以某种形式向企业投入了资源,各利益相关者都是企业的委托人,都有权利要求企业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因此,解除经营者受托责任的方式就从传统的向股东披 露受托责任信息,转而向各利益相关方披露受托责任信息。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这种转变尤为典型。上市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本,其广义上的出资人不仅包括机构投资者、控股股东等,还包括广大中小股民,他们与大股东一起分担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乃至整个社会都为股票的上市及企业的后续经营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经济制度环境,因此上市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更应该考虑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诉求,尤其是披露与非合同利益相关者关系密切的社会责任信息。 3.3 受托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现代企业处于复杂的受托责任网络中,如果将这种复杂的受托责任分层,至少包含3个层级的受托责任,首先是资源提供者与企业高级管理者之间的受托责任关系,广义的资源提供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社会等,其次是高级管理者与中基层管理者之间的受托责任关系,这种受托责任关系的成立建立在企业内部章程与契约的基础上,有赖于公司治理的有效建立与运行,再次是中基层管理者与企业员工的受托责任关系,这三层受托责任关系决定了企业经营决策与发展战略的建立和实施是自上而下贯彻,自下而上反馈,也决定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是一个综合的受托责任反映系统,解除各个层级的受托责任有赖于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因此,完善的社会责任披露体系能促进受托责任履行的良性循环,并通过信号传递机制缓解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问题。

4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分析

4.1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

根据《金蜜蜂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和中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白皮书》,近年来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4.1.1 报告数量平稳增长但是所占比例依然较小

从2009年至2013年,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年发布数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从2009年的661份增加到2013年的1 874份,相较2012年的井喷之势,2013年的社会责任报告数量平稳增长,各年的社会责任报告数量如表1所示。据初步统计,我国至少已有2 000家企业和组织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此外,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数量增加明显,2013年民营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313份,同比增长41%①。

虽然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数量逐年增长,但是披露数量相较资本市场千万企业来说仍然微乎其微,其所占的比例仍然很小。

4.1.2 报告质量良莠不齐,且缺乏独立审查

中科院选取了2011年-2013年期间典型行业的1 082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进行研究,在研究的1 082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从披露的信息量来看,10页以下的报告数量下降,30页以上的报告数量所占比重最大。从披露的次数看,报告发布的连续性较好,第五次发布的企业数量最多。从披露的质量看,可比性、创新性、可读性和结构完整性均有所提升②,说明在证券交易所、财政部以及国资委企业社会责任规范的引导下,我国企业整体的社会责任披露意识有所提升,但是,从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来看,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也为数不多,在披露了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中,报告的质量也良莠不齐,大部分缺乏一定的标准,发布形式不规范,在格式和内容上存在许多缺失,社会责任的管理情况依然较差。与企业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比,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目前没有独立的第三方作为鉴证机构,缺乏第三方的审查,可信度较低。

4.1.3 披露性质上报喜不报忧,且缺乏可比性

从各公司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看,大部分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都是对社会责任履职较好的方面的定性信息,对于一些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声誉影响的负面消息则没有披露或是避重就轻,不利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范化。此外,大部分公司定性结论多,定量披露少,缺乏纵向和横向的对比,且没有突出行业的特点,导致信息的可比性不强。

4.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改进建议

4.2.1 规范企业社会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

在内容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年发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社会责任报告应至少包含职工保护、环境污染、商品质量、社区关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与指引的差距以及原因、改进措施与具体时间安排等方面。因此,规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至少应该包含环境、员工、社区、消费者以及一般社会问题。在形式上,理论上存在着3种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编制简单的概括性叙述报告进行描述,比如现在大多数上市公司采用的方式,这种形式的优点是简明扼要,但是缺乏对货币信息的定量描述,可信程度不高。第二种形式是在年度报告中直接加入社会责任信息,这也是目前部分上市公司采取的做法,这种形式节约了企业的编报成本,但是这种形式下的社会责任信息一般较为框架性和总括性,信息含量偏低,不利于各利益相关方进行深入分析。第三种形式是披露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即将社会责任会计作为单独的体系,对企业的社会经济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然后将企业的社会信息以报表的形式进行列报,这种形式有利于监督企业全面地管理社会责任,但是履约成本较大,可理解性差。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和上市公司的现实,可以鼓励上市公司采用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同时强制上市公司至少应编制叙述性社会责任报告,对于非上市公司,则不强制其将社会责任信息与年报信息分离。

4.2.2 引入第三方独立审验机构

如前所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相比于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而言缺少第三方机构的审验,受托责任观为社会责任报告的审验提供了理论支持,独立的第三方审验有助于增强社会责任信息的可信性,监督企业如实、全面地反映其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在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有助于投资者降低信息甄别和筛选成本,同时根据信号传递理论,社会责任履行良好的企业可以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审验的方式与其他企业区分开来,提高信誉和知名度,激励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5 结 语

本文以受托责任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视角,阐述了委托代理理论、受托责任关系和利益相关者网络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理论支撑,分析了我国现行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改进建议,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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