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爱情的故事

爱情的故事

时间:2023-05-30 09:02: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爱情的故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爱情的故事

第1篇

[关键词] 叙述形式;叙述视角;反讽

【中图分类号】 I207.4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9-020-1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余华以其具有极强的实验性和先锋姿态的小说创作在文坛上崭露头角,成为先锋文学的弄潮儿之一。而《爱情故事》作为其早期代表作之一,以对传统爱情叙述模式的颠覆、解构和反讽式的风格,显示了余华先锋小说的独特魅力。

首先从叙述形式上看,小说的“爱情故事”由两个叙事单元组成,一个发生在1977年的秋天,一个是在十多年之后的“此刻”。前者是作为回忆被不断穿行叙述的。十六岁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发生了肉体关系,因为担心女孩怀孕,所以一起乘坐公共汽车前往四十里外的某个医院去做检查。在这个故事中,男孩一直是胆怯、恐惧、紧张的,他心神不安地计划着行程,极力装着不认识女孩,掩饰着内心的恐惧和惊恐。另一个叙事单元则在现实层面展开。告别了青涩年代的少男少女已经成为结婚五年并将步入而立之年的夫妻。他们面对面坐在寓所里,妻子以“已经重复了五年”的姿势坐在黄昏的窗前,织着一条“长度已经超过她的身高”的围巾。而在丈夫的眼里,她的脸庞早已失去昔日的弹性,开始出现皱纹,“早已如一张贴在墙上的白纸一样一览无余”,使得丈夫“感到越来越疲倦”。即使两人会再一次共同“追忆逝水年华”(很可能是最后一次),然而毫无浪漫和温馨可言的初恋,只能衬托出现实中男女主角的“丧魂落魄”和婚姻的索然无味。

可以说,无论是过去时态的恋爱期,还是现在时态的婚姻期,男性对女性都没有爱恋和呵护,有的只是不满,在这个所谓的“爱情故事”里,爱情这个关键角色却失踪了。在这两个叙述单元之外,作者还插入了一段“我们”第一次的性经历。在这里,懵懂的少年带着对性和异性身体的好奇开始玩起了一场“青春禁忌游戏”,初尝了禁果。但是原本充满神秘的异性身体带来的“只是一股平淡的气味”,“并未像以前想象的那么激动人心”。这次的虽然也给男孩带来了“只有几分钟天旋地转般的快乐”,但是它带来的后果――女孩的怀孕却让男孩接近崩溃,让他在回忆第一次性经历时只有无穷的痛恨和后悔。

小说在叙述视角上也颇为讲究。开篇以“一九七七年的秋天和两个少年有关”引入对记忆层面的叙述,运用的是给人以距离感的第三人称。叙述者完全采用全知的视角进行叙述,将男孩和女孩的神态、行为等统统纳入观察和叙述的对象中。在作者的精细描写下,读者看到的是两位令人无甚好感的少男少女。男孩因为对性的好奇和冒险与女孩发生了关系,随后因为担心害怕而“设计了多种自杀和逃亡的方式”。与男孩的紧张不安、忧心忡忡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女孩表现出若无其事,十分冷静与淡然。在汽车的剧烈颠簸和震颤下,女孩却能拿肚里的孩子来自我打趣,挂号、检查的过程中她没有一丝难为情,完全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确认已经怀孕后她也依然处之泰然,对于未来可能面临的困境毫不关心,一心只想着商店里自己心仪的白色学生裙。小说中大量描写了男孩的心理活动,但是对于女孩的心理世界鲜有描摹。这样的处理当然是作者有意为之,显示了女孩心理的残缺与精神品格的“缺席”。这一人物形象在小说中自省和道德意识薄弱,不知道轻重急缓和人情世态,被塑造成一个头脑简单、幼稚无知的可悲角色。

当然,如果运用女性主义批评理论则会发现,小说文本始终采用的是男性叙事,女性角色的苍白单薄是因其完全被剥夺话语权而“失语”造成的。读者对于女主角的无甚好感多少是源于男性叙事人对女性的厌恶与“丑化”。

在叙述十几年后的现实单元时,作者转而使用第一人称视角,以“我”――丈夫的口吻,写出了一个因厌倦单调的婚姻生活而准备和妻子离婚的丈夫的尴尬处境和丑态。他旁敲侧击地想要妻子明白自己的不满,但是当妻子明白“你想把我一脚踢开”的时候,他却觉得这话太难听。叙事人称和视角的转换,不仅使得叙述方式摇曳多姿,而且从不同角度展露男女主角的心理世界,达到了反讽的效果。

总而言之,小说虽然以“爱情故事”为题,但却指向对传统经典爱情的颠覆,追求反讽的叙事风格。小说的先锋性首先表现在叙事形式的创新运用上。作者有意将过去与现在的故事单元并置在一起,既是“回忆”这一叙述功能的自然表现,也形成文本内在结构的对照。过去时态的往事不但与现在时态的无趣生活相互映照,而且解构了青梅竹马式的“爱情”模式。在叙事角度上,作者依次使用了第三人称第一人称第三人称第一人称,实现叙述视角的多重转换。这样的效果,“一是能让时空转换显得更加自然,二是能使作者与故事之间形成一种若即若离的良好叙述关系,这样有利于文学氛围的营造,有利于情感意绪的表达,有利于意义层面的建构”。此外,小说以“一九七七年的秋天和两个少年有关”开篇,与结尾“从一九七七年的秋天开始吧”,互相对照,形成封闭性的重复叙事,与小说表达的重复、单调的生活状态恰好互为表里,显然也是作者的精心设置。

参考文献:

第2篇

1.想象中,你看见的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冰屋呢?

A 一间尖顶的普通小屋B 一间方顶的大屋子C 蘑菇一样圆圆的房子D形状不规则的没有门的屋子

分析:选A的你随遇而安,没有过多的浪漫渴望,缺乏火热的情感。

选B的你想要的是温暖甜蜜而长久的爱情,希望对方多照顾你一些。

选C的你喜欢浪漫爱情故事,但不在乎天长地久,你的爱情可能轰轰烈烈,也可能伤痕累累。

选D的你对爱情充满了失望,还有些许恐惧,在爱情面前常常踯躅不前。

2.你认为屋子里最可能出现的东西是以下四种中的哪一种?

A企鹅家族B爱斯基摩人C北极熊D可口可乐

分析:选A意味着你对爱情的考虑会涉及方方面面,你会考虑对方的感受、双方的家庭,如果决定爱一个人,你就会对这个人及他的家庭担当起责任。

选B意味着你是爱情里永远不会摔倒的金刚,无论得失都会坚持下去,不到迫不得已不会放弃。

选C的人,你把爱情当作一种挑战,随时准备出击,但是小心,你过分的主动和热情会吓跑对方哦。

选D的人,你是个人主义者,享受在前,所以你的爱情可能就是一场游戏,只要快乐就好,一旦有烦恼和争执,你就可能转身走掉。

3.冰屋的主人请你进屋吃饭,你会

A热情接受B婉言拒绝C留下吃饭但是只吃自己携带的东西D留下来休息一会儿,吃饭前离开

分析:选A意味着你对爱情的态度是来者不拒,并且充满了幸福的幻想。但是不要忘记,很多人对爱情的态度并不端正,要深入了解对方后再投出感情。

选B意味着你对爱情持怀疑态度,喜欢温吞水的感情,拒绝电光火石的爱情,对于你来说,最合适的就是日久生情。

选C的人,对爱情戒心太强,往往成为爱情的失败者。恋爱的时候不要过多猜疑对方,否则你很难拥有幸福的爱情。

选D的人,对爱情浅尝辄止,不愿意花费精力和心思在爱情上。不要忘了,生活是没有旁观者的,你付出多少,才会收获多少。

4.你临走前,冰屋的主人拿出几样东西作为礼物,请你挑选一样,你会选哪一样?

A 食物B 水晶球C 雪橇D 皮袄

分析:选A意味着你对爱情的态度极为务实,即便是失恋,也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调整好心情,重新投入新的生活和工作。

选B意味着在你的生活里,爱情是一种可有可无的点缀,拥有的时候你肆意挥霍,没有的时候你也一样洒脱,所以一般陷入失恋痛苦的人都不是你,而是对方。

第3篇

蒂娜:我好无聊,只希望现在能有个男朋友陪我打发时间。

彼得:我猜现在只剩下我们了,只剩下我们是没有约会的人。(两人都长叹一声,沉默许久)

蒂娜:我有一个好主意。我们玩个游戏吧。

彼得:嗯?什么游戏?

蒂娜:嗯,很简单的。你做我100天的男朋友,我做你100天的女朋友。你觉得怎么样?

彼得:好啊。反正这几个月我都没有什么打算。

蒂娜:听起来好像你一点儿都不期待。庆祝一下吧。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我们的第一次约会。我们去哪? 彼得:看电影怎么样?听说电影院正上映一部很棒的电影呢。

蒂娜: 好像我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主意了,咱们走吧。

第2天:彼得和蒂娜一起去听音乐会,彼得给蒂娜买了一个星星钥匙链。 第3天:他们一起去商店为一位朋友选生日礼物。他们分享了同一支冰淇淋,第一次拥抱了对方。

第7天:彼得开车载蒂娜上山,一起看日落。夜晚到来,月亮照耀着大地。他们坐在草地上一起观看星星。一颗流星划过。蒂娜小声地喃呢着什么。

第25天:在主题公园中游玩,坐过山车、吃汉堡和棉花糖。彼得和蒂娜在鬼屋里玩儿,蒂娜不小心把别人的手当作是彼得的牵了一下。他们一起笑了很久。

第67天:他们驾车经过一个马戏团,决定进去看表演。侏儒邀请蒂娜为他的魔术表演做助手。演出结束后,他们四处闲逛找寻其他的娱乐项目。他们遇到了一位占卜者,她只说了一句“从现在起,珍惜每一分钟”,然后一滴泪珠从占卜者面庞滑落。

第84天:蒂娜建议去海滩。那天的海滩并不拥挤。

第99天:他们决定简单地过一天,在城市里散散步。他们坐在了长椅上。

蒂娜:我渴了,咱们先休息一会儿。

彼得:在这等会,我去买些饮料。你想要什么?

蒂娜:呃……苹果汁就行。

蒂娜等了20分钟,彼得还没回来。一个人向她走来。

陌生人:你叫蒂娜吗?

蒂娜:是的,我能为你做点什么? 陌生人:刚刚在街上,一个喝醉的司机撞到了一个小伙子。我想他是你的朋友。

蒂娜和陌生人跑到事故发生地,看到彼得躺在地上,脸上满是鲜血,手里还握着苹果汁。急救车来了,她送彼得去医院。蒂娜坐在急救室外面等了5个半小时。医生走出来,叹了口气。

医生: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他目前还有呼吸,但是死神很快会把他从我们身边带走。我在他的口袋里发现了这封信。

医生把信递给蒂娜,她走进去看彼得。他看起来很虚弱,但很平静。蒂娜读着信,泪水夺眶而出。信中说到:蒂娜,我们的100天就要到了。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过得很开心。尽管你有些贪吃又不太体贴,但这些却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我意识到你是个可爱的女孩,我很自责以前没有发现。我别无所求,只希望能延长我们在一起的期限。我希望成为你永远的男朋友,希望你一直陪在我身边。蒂娜,我爱你。

蒂娜:(哽咽着)彼得,你不知道那个有流星的夜晚我许的愿望。我请求上帝让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们该在一起100天的!你不能离开我!我爱你,你能醒醒吗?我爱你,彼得。我爱你。时钟敲响12点的时候,彼得的心脏停止了跳动。100天到了。

第4篇

“HI、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那悦耳的声音打破了属于大自然的宁静。

“没有.....就是.......我、我、我......可以跟你.....跟你,认识一下吗?”我那白皙的脸庞泛起这羞红,心理暗想:我竟然毫无知觉的向她走了过去,还有就是我结巴了。

“可以呀,我叫意涵。你呢?”

“我叫少宇。我的朋友他们都是这样叫我的,当然你也可以这样称呼我。”

“恩恩。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就这样,我们相遇在这悲秋里边。

以后,我就偷偷地观察她喜欢的地方,然后假装碰巧和她相遇。也许会在图书馆,在路上,在饭堂,在走廊。她走过的每一处地方、每一个角落都会有我的身影。我也向她的朋友打听她的爱好,然后每一天晚上查阅资料,只为和她有共同语言。

那一晚,我看见她哭了。我并没有打算过去陪她,只是默默的站在她的身后的那一棵枫树下。这校道依然是那样寂寥。

“你还打算看到什么时候。你不打算借个肩膀给我哭吗?”

我就这样走了过去坐在她的旁边。静静的,什么话也没有说。她把头依偎在我的肩上,紧紧地将我抱住。

一直哭,直到她睡着了。

“我一直知道我们的相遇不是偶然。我知道你收买了我的闺蜜,一直打听我的爱好之类的。其实我也在打听你的信息。当我听到你的朋友说你最近在打听一个女孩子的信息的时候,我心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很想哭。当发现每一次都会跟你在图书馆、饭堂相遇。发现你知道我的爱好。我才发现你一直在打听的是我。所以后来我就一直让闺蜜给一些乱七八糟的信息给你。当第二天你讲起那些你认为我喜欢的东西,其实我什么都听不懂。我就暗暗偷笑。可是我晚上也查一下你说的东西,发现你讲的每一处都很详细。我就后悔了。以后你不要问别人了,想了解什么就问我吧。”

“我猜你也知道了。”我挠了挠头发,尴尬的笑了笑。

就这样我们经常在一起玩,一起看书。因此我成了你的蓝颜,你便是我的红颜。

记得有那么一次。那也是导致我们分隔的罪魁偶手。

那天晚上,我和刘枫他们把初2的大哥打了,晚上一个人会宿舍的时候。被他们一大郡人郡欧了,浑身留着血,结果被你看见。你就紧紧的抱着我哭。在清理伤口的时候,你的眼泪刺痛着我的心。你说;以后你打架一次。我便在手上划上一刀。说完便用手术刀在手上割了一刀。

窗外枫叶更红了,仿佛要滴出血来。风更大了,秋更寂寥了,眼泪流了。

我握住她的手,舔舐着她流下的血,轻轻地,温柔的。说道;“你若待我功成身就,我便为你铺上十里红妆。”

后来,因这件事我也被爸妈接去了别处。

离别的时候她并没有送我,只是在昨晚我在那一颗枫树下看见上面刻着:你离开我有多少天,我便在这上面刻上几道痕。

也许会在多年以后我功成身就时找到已为人妻的她的时候她会问,为什么当初不向我表白。

我会回答说;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下半体。没有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最美也终究成为回忆。

这一次回去,我偷偷地在那一颗枫叶树下数了数共有3659道痕。

第5篇

一个女人和女人的友谊也可以固若金汤,就像女孩飞鸟有一天对自己的女友鱼说:如果有来生,我还会在16岁的梧桐树下等你!

16岁时,她身高1.61米,体重40公斤,站在一棵法国梧桐树下,穿着极瘦极瘦的包着屁股的喇叭裤。而我身高1.55米,体重65公斤,戴眼镜,难看的程度可想而知。我穿了极肥大的军裤,在长发飘飘的她面前像个假小子,我的头发只有她的五分之一,短到和男生一样。但后来我们同桌,5天后,我们竟成了死党。

她叫我鱼,说我沉静,像鱼在海底一个人呼吸,而她自称飞鸟,身边有好大好蓝的天空。

下了课,我们站在门口的合欢树下,把男生一一过眼。男生像一粒粒绿豆让初成少女的我们过滤着。我们讨论着谁长得帅谁最酷谁幽默谁嘴巴甜谁看起来像齐秦谁看起来像土豆。总之,业余的时间我们都对男生津津乐道。16岁,确实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喜欢一个男生很正常。

我喜欢林家明。但几乎所有女生都喜欢,他又高又帅学习又好,像黎明。但我有什么资格喜欢他?我只是暗恋。

飞鸟也喜欢他。我一直以为,飞鸟是让男生们晕菜的那种女生,因为她那么漂亮而风情万种。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男生无数次拦住她,然后假装她的小学同学,这种阵势总让我嫉妒不已。为什么就没人拦住我?真是恨不能下一辈子也做男人拦住她。但是就是这个骄傲的人告诉我:“鱼,我喜欢上了林家明。”

她每次都拉着我,在空荡荡的操场上转上一圈又一圈,告诉我她每天对林家明的感受。比如林家明的头发今天不好看,比如林家明这件黑色的夹克很酷……琐碎的细节从她嘴里出来时我有微微的醋意。

跌跌撞撞上了高三之后,班主任找到我们。她说,你们俩想毕业后上街当女招待还是想去北京上大学,然后再上美国什么的镀镀金?我想傻子也会选择后者。班主任说,那就拼命地学这一年,不然,林家明才不会要你们!

原来,我们这些鬼心思她全懂得,而后来我才知道,她把这句话对所有女同学说了。更让我嫉妒的是,她用来激励男生们的人物居然是飞鸟,妖精妹妹飞鸟。虽然我也长到了1.61米,但是我胖啊,还戴着一副500度的近视眼镜,所以,除了学习我别无选择,我要让自己的成绩说话。

一年后,我以全校第二名的成绩考上北外,飞鸟去了一所在杭州的院校。而我们都喜欢的林家明以第一名的成绩上了北大,当我得知林家明也在北京时,心里喜欢得像长了草,但还没有见到林家明,飞鸟就告诉我:“鱼,林家明向我示爱了。”我一下子就傻了。

知道了这个消息,我没有去找林家明。4年大学,我们同在一个城市,却陌路一般,因为林家明的眼里从来不曾有过我这只丑小鸭,他的眼里全是那个妖娆的女子。

那个重色轻友的飞鸟,自从与林家明陷入热恋之后,和我联络渐稀,多少次打电话都找不到。她即使来北京也是为了看林家明,然后顺路看看我。她来看我时,林家明不会来,我与林家明,一直有着陌生的隔阂之感。因为我那么矮那么胖,我总是用简・爱的话激励自己:虽然我丑,但我也有自尊。

惟一值得庆幸的是我还在不断地变高变瘦。大四时我戴博士伦,身高1.70米,体重52公斤。当我再出现在飞鸟面前时,她吓了一跳。在西湖边上散步时,我比她回头率显然高多了,她还是1.61米,却胖得像个小猪。7年之后,我由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而她由白天鹅变成了丑小鸭。虽然看上去她仍然妩媚,但与我站在一起,她真的显得有些跟不上形势了。飞鸟说:“鱼,你吃了什么仙丹变成这样?”我也奇怪,为什么18岁才开始了这些改变,而我此时根本不盼着男生来截我,过了那个年龄,我周围出现的男生没有一个入得了我的眼。我托福几乎考了满分,是年年的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在当丑小鸭的那几年里,我用学习证明了一切,而飞鸟不仅连她的美貌没有留住,她学习更是一塌糊涂,她对我说:“鱼,我剩下的惟一东西就是林家明的爱情了。”

后来,我们在西湖边上等待林家明,他来看飞鸟。飞鸟说:“4年了,你们还没有见过,不如留下来一起去泡个酒吧,家明说毕业后要带我出国的。”

林家明看到我第一眼时没有认出我来,当他确认那真的是我时,我看到他眼里闪出异样的光。在回北京的路上,我们坐同一趟车。在那列火车上他一直盯着我看,一直看,然后他说:“鱼,我怎么会错过了你呢?”

我纠正他说:“对不起,你不能叫我鱼,只有飞鸟可以,她是世界上惟一可以叫我的人。那个名字只属于她,我叫素素。”

素素,我想我爱上了你。这是林家明亲口说的话,可惜晚了8年。8年前,我会心跳到崩溃,如今,我看不起他。

下车后,他一直在纠缠我,为我提着行李送我到宿舍。他看着我,然后说:“素素,你救救我,我们一起出国吧。”

我笑了,然后对他说:“对不起,我不喜欢你这样的男人。”

晚上,飞鸟来电话说,林家明向她求婚了,她幸福死了,而我泼了一盆冷水给她:“飞鸟,你不能嫁给他,你嫁给他,我们就绝交!”

飞鸟骂我神经,说我嫉妒她。我流着眼泪说,我就是嫉妒你,就算为了我好不好?飞鸟继续骂我,然后就说要嫁给他。我把列车上的一幕幕讲给她听后,她久久不语,然后说知道了,便挂了电话。

又一个4年,飞鸟问:“我们真的26岁了吗?”

毕业后,飞鸟来到北京,她说:“鱼,我们4年挣到100万就出国,好吗?”

她开了一家时装公司,然后叫我加盟过去,我们开起了姐妹店。没想到读书没有灵气的飞鸟做时装灵气十足。我是她第一个模特。她看着我说:“现在我应该叫你妖精了。”的确,我成了妖精,在一家跨国大公司里做白领,晚上来她这里做兼职。有一个瑞士男人正在追求我。飞鸟说我如果真嫁到瑞士去她就和我绝交,她希望我把那老外“勾引”到中国来定居。

那时她再也不谈爱情。林家明从我们视线消失之后,谁也没有再提起他。偶尔我也会劝她,是不是再去爱上一把?她嘻嘻笑着说:“30岁以后再谈爱吧,因为我从16岁就开始爱,累了,所以,我准备戒色戒爱,一心挣上100万然后去欧洲旅行。”

瑞士人真的要带我走。他说:“你要知道瑞士是多美丽的国家,你会爱上它的。”但我知道我难以割舍的到底是什么。

第6篇

秋天到了。

红色的枫叶禁不起秋风的吹拂,急匆匆地从树上跳下来,我的思绪也随之回到了那青涩的高中时光。

〈一〉

认识萌是在高二分班的时候。

那是春天一个明媚的上午。

太阳似乎心情还不错。毫不吝啬地将余晖射向大地。

暖暖的阳光被播种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夹杂着清新的泥土气息,仿佛酥软金黄的奶油蛋糕一般,令人神往。

这样的上午竟然要用来分班,实在太浪费了。

听着班里女生一阵阵低声抽泣,我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脑门被人直吹到脊梁骨,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我叫豆豆,因为脸上“痘”科植物繁盛,故得此雅名。

我平时最怕两种动物:一种是蛇,另一种就是女生。但相比起来,后者那林妹妹般“嘤嘤”哭声比前者那芙蓉姐姐般“S”型的身段更让我头皮发麻。

我不是一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如果社会是用EQ(情商)而不是用IQ(智商)来评判一个人的聪明程度的话,那我绝对算是个弱智。

老班也这么认为。

经过一年多的细心观察,他终于认定了我是一个不导电的“绝缘体”,于是在班里男女生电波传输频率达到峰值的非常时期,他果断地将新来的那位长得较漂亮的女生编为了我的同桌。

她就是萌。

<二>

萌家里很有钱,但父母对她管教不严,因此她经常逃课,甚至恋爱。

对于这种“坏女孩”,我一直都是横眉冷对,和她极少说话。

直到那天中午。

我照往常一样在食堂吃饭,突然觉得后面一阵阴风扑来,于是下意识地扭头一看,她已幽灵般地飘到了我身边,而且用那种充满怨气的目光冷冰冰地盯着我,让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然后她很严肃地吐出了几个字:小子,你用的是我的饭盒。

我心里一慌,赶紧检查。

果然,我拿错了。

我这人虽然情商不高,但智商却也有爱因斯坦的一半。

于是我诚惶诚恐地向她道歉,而且还灵机一动,用可怜巴巴的眼神仰望着她,希望能刺激一下她的泪腺。

不料,她不仅如革命先驱一般意志坚定不为所动,而且还像女超人一样拎起我走进学校商店,硬是从我的卡上一次性地刷了我几天的生活费。

吃完一大堆零食后,她还很大度地眨着眼睛对我说:“剩下的东西就全给你吃了,不用客气。”

我在一旁“嘿嘿”地陪笑着,心里却痛得流血。

〈三〉

从那以后,她就莫名其妙地成了我“姐姐”,我们一直保持着十分微妙的关系。

她总是说我的言行像小孩子,但我那贝克汉姆似的“杨梅头”发型却很酷;

她总是撇着“苦瓜嘴”向我诉苦“又没钱了”,然后抢走我的餐卡一阵狂刷,酒足饭饱后还不忘挤出几滴“鳄鱼眼泪”;

她总是很积极地在一旁看我打球,然后在我表演“灌篮”时发出那种特恐怖的尖叫。当然,我每次“灌篮”的结果总是:篮没灌成,我的手倒成了一个“S”型的工艺品了。

她还总是不厌其烦地教我骑单车,然后我就笨手笨脚地在前面踩得满头大汗,她却悠然自得地在后座上舔着冰淇淋。

我们就这样在其他男生羡慕的眼光中疯疯颠颠地度过了高二,然后就迎来了高三。

〈四〉

此前,我一直默默地留意着隔壁班的一位女生。

她长着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皮肤白净得如羊脂玉。更另人怦然心动的是——她竟留着《犬夜叉》中桔梗似的发型。

而我也喜欢桔梗,虽然我并不是犬夜叉。

这件事后来被萌知道了,她神秘兮兮地说要帮我追“桔梗”。

我吓了一大跳,因为我并没有这个打算。

我是那种情感封闭型的人,很怕受到伤害。然而一旦喜欢上了某个女生,就会百分百地投入感情。

但我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因为快高考了。

她却很豪爽地拍着胸脯说,小子,这事包在你姐身上。然后她每天鬼魅般地穿梭于两个班之间,犹如间谍007似的探听各种有关“桔梗”的信息,大至家庭住址,小至生辰八字——就差没动用窃听器了。

最后,她终于得出了一个令我沮丧的结论——“桔梗”有男朋友了。

那天晚上,我心情有些压抑,独自抱着一瓶可乐狂饮。

她很感慨地拍我肩膀安慰我,叫我目光要看得远大些,还说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之类的。

我反问,哪里还有芳草?

她愣了一下,然后眨巴着眼睛,调皮地笑着对我说,要不然我做你女朋友怎么样?

你?我打了个嗝,冷笑道,切,别出洋相了!

你小子欠扁!她一声“河东狮吼”后,一记粉拳将我打得四脚朝天……

从那以后,我一心扑在了学习上。

她却唾沫横飞地到处宣传我是“化失恋为力量”,逢人便夸我发奋的潜力是被她那一记重量级的右勾拳给打出来的,听得那一旁的男生目瞪口呆,冷汗直流。

〈五〉

君是班里的一个体育生,又高又帅的那种,不知道谋杀了多少女生爱慕的眼神。

我对班里的体育生一直没什么好感。他们总是恃强凌弱,出口成“脏”,打架违纪的事总是“榜上有名”。

因此我平常和他们没什么交情。

一天,君拉我去餐馆,说有事要请我帮忙。我一愣,不会是要我帮他打架吧。正想推脱,君看穿了我的心思,说放心,不是叫你做坏事,去了你就知道了。

几杯酒下肚,君满口酒气地说要我帮他递情书。

给谁啊?我喝了一大口可乐。

萌。

我的心一颤。

噢……好,包在我身上。我信誓旦旦地答应了,心里却不是滋味。

星期天,我约萌在上岛咖啡屋见面,她很惊喜地答应了。

我随便找了个临窗的位子坐下,心里盘算着待会应该怎么开口跟她说。正胡思乱想着,一张秀美的脸庞映入眼帘。

天呐!

修长的睫毛,粉扑扑的鹅蛋脸,挂着一丝调皮笑容的嘴唇——这真的是萌吗?

我白痴似地盯着她看,她显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怎么啦?不认识我啦?她脸红了。

哦,呵呵,没什么。我习惯性地摸了摸后脑勺。

那个……

我东拉西扯了半天,才支支吾吾地说出了君要我做的事。

原以为她会赏我一记勾拳,没料到她却笑嘻嘻地说,这么帅的男生来追我,求之不得啊!

我心里一阵酸涩。

你还有事吗?没事我先走啦。

噢。

隔着玻璃,我看着她湮没在人群中,心中竟产生了一丝莫名其妙的忧伤。

我后悔了。

〈六〉

随着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我和萌的关系却渐渐疏远了。

我每天往返于教室和图书馆之间,都会在路上碰到她和君。

她很开心地坐在君的后座上听着MP3,很大声地在篮球场为君呐喊,很狡猾地把自己包装成清纯小女生在君的身边蹦来蹦去。

而我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开他们,有时无法躲避,就努力挤出一丝笑容很有礼貌地和他们打招呼,然后灰溜溜地逃跑。

有时,我真想拉住萌的手,跟她说对不起,请回到我身边吧。

可我不敢。

我赌不起。

老妈已经来学校N次了,叫我一定要发奋读书考上一本。我不敢拿自己的前途打赌,更不敢辜负爸妈的期望。

但萌不同。

她家里有钱,就算她考不上,她爸妈也有能力将她安排到任何一所重点大学。

于是,我只能扎进书堆里,每天把化学能转化为动能,机械地做着五花八门的题型,试图让自己忘掉她。

直到有一天,她坐在君的后座上从我身旁经过,丝毫没有注意到一旁微笑的我。

这时,我才猛然意识到,我和她之间已经形成了一堵无形的墙。

〈七〉

毕业晚会上,萌来给我敬酒。

她的脸喝得通红通红的,醉熏熏地把我拉到一旁,吐词不清地说她一直都不把我当弟弟,从认识我的那天起就喜欢上我了。

我很漠然地“嗯”了一声,只当她是胡言乱语。

她似乎有些生气了,握紧拳头就给我一记勾拳。

小子,我真的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啊!你知道吗?!你这个傻瓜!

她揪着我的耳朵在旁边嘶声力竭地大声嚷嚷起来,然后瘫坐在地上“嘤嘤”地哭了。

我没说话,脑海里努力地想挖掘出以前和她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但是只能找到少许依稀模糊的身影。

我想起了那个老是骗我说“没钱了”,然后抢过我的餐卡一阵狂刷的女孩;

我想起了那个趁我感冒时用手机偷拍我擦鼻涕的女孩;

我想起了那个稍不如意就对我粉拳相加的女孩;

我想起了那个在篮球场上为我喊得喉咙沙哑的女孩;

我想起了那个坐在我脚踏车后座上开心地舔着冰淇淋的女孩……

〈八〉

几个月后,我如愿地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萌也去北京一所大学读书了。

一天,她突然给我打了个长途电话,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了。

我心里一沉,尔后故作轻松地问,那家伙有我这么帅吗?

本以为她又会打吼一声“小子欠扁”,她却很认真地回答,没有,但他和你一样,都傻得可爱……

第7篇

这件事发生在上个月的今天。

下午放学了,女孩一个人冲出了教室,这次她没等男孩和她一起走,男孩见女孩跑了出去也跟着出去了…·

女孩跑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不走了,在原地站了很久…··她在回忆着,回忆着以前和男孩牵着手走过的路,女孩又回忆起了那天中午的事……一个陌生的女孩在男孩的肩膀上哭了。

女孩想着想着就哭了,但她没出声,眼泪滚了下来掉在了地上…·

男孩从后面抱住女孩,女孩知道是男孩因为她摸到了男孩的手上的温度…

以前他们回去都是手牵手的互相吸收着各自的温度,男孩把女孩转过身来,吻了女孩的额头,

女孩脱开男孩的手说了一句:“我们分手吧”

男孩沉默了许久……终于开口了:“好的,但是理由是什么……·”

女孩没说。

女孩开始走了,男孩没去拉,女孩走在她和男孩走过的街头小巷还有他们去过的地方都统统去了一遍……

男孩一直没动而是坐在原地抽这烟,抽好烟后男孩走过了大街小巷一直到了他和女孩去的河边。

男孩想起和女孩每天一起坐在草坪上拥抱着看日出和日落……

男孩这次一个人看他觉得很寂寞…… 他想了想事什么让女孩要他分手…·

终于回想到那天……·

他明白了…… 是女孩误会了…··那个女孩是他们同学的女朋友不是他的…··

原来是那件事让她误会了…··

男孩跑回家骑着单车去找女孩…··

到了女孩的家门口男孩敲了几下门…··

从门传来脚步声…·

开门的是女孩…·

女孩看见是男孩关了门…

男孩走了…他一直哭…·

男孩终于病倒了…··

住进医院…··

女孩每天上课都不会经意往男孩的位子上看或发呆……

一周后男孩回到了教室……很憔悴…·苍白的脸和长长的胡子…

女孩心软了…·可是没去接近男孩…··因为他们的关系变了…

下午放学,女孩一个人走出教室往教室楼最高的地方走去…·

男孩在楼底…··

女孩叫了声男孩的名字…·

男孩往上一看女孩准备跳楼…·

男孩急了…··

大声的说:“不要,你不要跳啊!你…··”

女孩哭了,她知道男孩是爱她的…··

女孩哭着说:“你爱我吗?”

男孩说:“我爱你,你快下来啊…··”

女孩没点头…··

一下子跳了下来…·跳下时还含着笑容…

男孩在女孩要掉到底的时候抱住了女孩…·

可是同样也要了女孩的命…·

女孩吐了一口血…

说:“我也爱你”

男孩哭着说:“你怎么这样傻啊”…· 打了120后

急救车很快就到了…

男孩和女孩一起…·

到了急救室男孩用手握着女孩的手说了了很多感动女孩的话…·

在场的医生和护士都被感动的流下了眼泪…··

女孩也笑着死去…·

第二天,男孩和女孩的家人火化了女孩的尸体后男孩看了最后一个日出和日落…

他最后一次在和女孩的那家冷饮店吃了一次冷饮…·他总觉得女孩就在他身边…

男孩写下遗书放在怀里…··后

男孩站在女孩跳楼的地方一下子跳了下去…··

男孩死了…··

他的家人和女孩的家人看了遗书后都哭了…·

遗书上写着:“我陪女孩去了,你们不要伤心、不要难过、我知道她在另一个世界很寂寞,她

需要我陪伴…所以我去陪她了…希望你们把我和女孩埋葬在一起。”

全校的同学送走了男孩和女孩的骨灰并把他们埋葬在一起…··每逢清明节和过节后很多情侣都为他们烧香…

第8篇

美丽的姑娘仁增旺姆,眼睁睁看着她的少年一步一步走远,她多想拽住他的衣襟啊!泪水长流中,她铭记着他临行前的一句承诺:等着我,我们会相见的。

一年又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星空下,布达拉宫红色屋顶平台上,已是普惠罗桑仁钦的仓央嘉措,眼光越过一座座灵塔金顶,眺望着他遥远的故乡,心中千呼万唤是他心爱的姑娘,他望瘦了风,望瘦了月,望瘦了人。而隔着千重山万重水的故乡,仁增旺姆也在日夜思念着他,她天天跑去那挂着经幡的树下,眺望着天边的布达拉宫。

三年后的一天,无法抑制思念之情的仓央嘉措,偷偷派亲信来到家乡,暗中约见了仁增旺姆,捎来他的口信。仁增旺姆一刻也不曾停留,风餐露宿,跋山涉水,飞到她的爱人身边。他们在布达拉宫重逢了!他是高高在上的活佛,而她是万千膜拜信徒中的一个。穿过那些膜拜的头顶,他们纠结的眼神,再也无法分离。

从此,仓央嘉措有了双重身份,白天,他是住在布达拉宫里的活佛六世达赖喇嘛,坐在无畏狮子大法宝座上,威仪天下。而夜晚,他则还原成俗人,甘愿被爱情灌醉。这期间,他为他的仁增旺姆,写出大量的爱情诗篇,其中有一首这样写道:“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拨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当然,他们都清楚,这样的爱情注定没有指望。自从三岁那年,他被确定为五世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后,他就失去追求自由和爱情的权力。他们的相爱,无异于着双脚,在荆棘上跳舞。

风雨终于来了。当时的情形错综复杂,掌控了他,就掌控了整个。他过度的“放浪形骸”,无疑是授人以柄。这对苦命的恋人,已感到乌云压顶的沉重。她躺在他的怀里,他搂紧她的人,不知什么时候一松手,就可能再见不着了。他问她,是否愿意这样终生相守?她毫不犹豫地答,除非死别,决不生离!

还有什么比这句承诺,更能穿心入肺呢?他脱下身上的僧衣,毫不可惜地扔到辅佐他走上佛路的第巴桑结嘉措的脚下。他决心放弃他的达赖喇嘛的权位,放弃布达拉宫的辉煌,他不要做活佛,他要做人,他要和他的仁增旺姆,一起回他们的故乡,结婚,生子,过寻常的日子。

然而,他太天真了!这个时候,做不做活佛,已由不得他了。终于有一天,他再也没有见到他的仁增旺姆了。他疯了似地,对着远处的群山叫喊,他豆花似的爱人,却再没有回来。

他的心,滴着血。身边的权力之争,这时,却越演越烈。一直护着他的第巴桑结嘉措,在一次纷争中被杀了。1706年,在权力之争中获胜的拉藏汗,把仓央嘉措从无畏狮子大法宝座上拉下来。康熙皇帝一纸诏书,他踏上了被押解去北京的路。

1707(时间有多种版本,无从考证)年的冬天,仓央嘉措在青海湖畔神秘地失踪了,这一年,他年仅25岁。

300多年过去了,布达拉宫门前的转经筒,转过一世再一世。多少人事,都被历史的风尘,淹没得严严实实,再无痕迹可寻。然而,仓央嘉措和他的爱情,却如漫山遍野的格桑花,世世代代,盛开在青藏高原上,盛开在人们的心里。

大家都记得他流传很广的《见与不见》,这位历史上生平迷离、极具才华、又最受争议的喇嘛写出了他的心声: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第9篇

大家齐齐鼓掌。

台下的一些女生在窃窃私语:“你看那个翔,长的多帅呀,我觉得他简直比凌还要帅呢..”“是呀,我也是这样认为..”

台下的林根本就没有抬起过头。她听见了女生们的话,这才抬起头来。

林一抬起头,翔的目光就停留在这个才貌双全的女孩身上。

“翔,你就坐在林的右面吧。”老班说道。

翔成了林的同桌。

“你好,请问你叫什么名字?”翔问到。

林用那双水汪汪的眸子看着翔,翔更加被眼前这个女孩吸引住了,“我叫林。” 林友好地说。

而林的对头人——茵,也早已被这个新转学来的男生吸引住了。茵看见翔对茵这样友好,妒忌心又起了。

1周后。

大家都熟了。翔几乎每一样都可以和凌相媲美:篮球,他们两人在体育场拼搏,他们两人的动作都是那样潇洒自如;学习,他们二人也是不相上下...

林默默地注视着他们二人。

这天,林的初二8班刚和初二6班比完篮球赛,队员们都拼出了全力。比赛结束后,运动员们都忙着休息。

林看完篮球赛后,就走出了比赛场。凌跑上来对林说:“我喜欢你,我喜欢你..”说完就一阵风跑开了。林突然之间愣住了。她感到凌很冒昧,但她却喜欢这种冒昧..

第二天,林和凌一起上学。凌又一次对她说:“我喜欢你,你能做我的GF吗?”凌很直接问了出来。林沉默不语,低下了头,脸涨得通红。凌明白了。就这样,林成了凌的GF,这是众所周知的“秘密”。

当然,老师和家长不知道。

茵和翔很气愤,因为自己喜欢的人做了别人的GF(BF),自己当然气愤。

这天,班主任说道:“现在我们要重新排一次座位。”于是,翔坐到了林的后面,而凌——却坐到了茵的同桌。茵十分高兴。

林病了。凌三天两头地去看她。茵却在林病的这段时间向凌施展各种媚姿。凌不小心摔倒在地,茵马上走过去扶起凌,然后向凌施展一个媚笑。(凌不知是不是鬼迷心窍)凌被茵迷住了..

后果,可想而之。

林问凌:“你真的不爱我了吗?”凌无言可答。

第10篇

漫漫人生,我们总会遇上另一个人,不是不心动,不是没可能,只是有缘无分,有分无缘,我们总是徘徊在“缘分”上,却不知“缘分”归根结底只是个抽象的名词。

爱与不爱只是男女间充满了犹豫忐忑与欲言又止的矜持,只是彼此间不断地错过,错过轻风拂柳的春,错过激情满面的夏,错过枯叶瑟索的秋,直到漫天白雪,年华流逝,在一次次的心酸感叹之后,才能终于了解――即使真挚,即使纯洁,即使亲密,即使两个人都已是心有灵犀、情比金坚,那样的爱,依然需要时间和空间的考验。

有一天去朋友家吃饭,吃着饭桌上的鱼,朋友想到了一个故事。

他和她是在朋友生日聚会上认识的。餐桌上有条特大的红烧鱼,他挟鱼头,她挟鱼尾。

相识、相知、相念,他总会将对她的爱恋写成简短的文字,深深藏在蓝色笔记本内。那一年他二十二岁,请了一大帮朋友在家吃饭,也包括她。她第一次在他房间忘合的蓝色笔记本上看到:遇见你是幸福的,可以选择爱我或爱别人,而我却只能选择爱你。简短的文字,看得她心跳不已,于是她提起笔,在后面加上一个逗号,然后写上:我们都是幸福的,因为我们彼此相爱。

吃饭时,他给她挟了鱼头,她给他挟了鱼尾。

结婚后,每次两人一起吃鱼时,他总会第一时间将鱼头挟给她,而她也会第一时间将鱼尾挟给他,幸福洋溢在彼此脸上……

多年后,白发苍苍,经不住岁月蹉跎的他先走了一步,看着那留下来的蓝色笔记本,她一页一页仔细地翻着,渐渐的眼睛湿润了,最深刻的是:亲爱的又给我挟了鱼尾,看着她津津有味地吃着我挟给她的鱼头,我感到满足、幸福。只要她开心,我愿意一辈子吃鱼尾……同样的话,都会出现在每一次吃鱼的日记里,女孩总会耐心地在补上:亲爱的又给我挟了鱼头,看着他津津有味地吃着我挟给他的鱼尾,我感到满足、幸福,只要他开心,我愿意一辈子吃鱼头……

他最爱吃鱼头,却一辈子吃着鱼尾。

第11篇

A:电视剧就像小说,是故事;电影就像一首诗,寥寥数笔,但给予很大的想象,我希望能够让观众看完之后有更多的回味空间。

Q:为什么把自己的角色变成了丝?

A:我觉得这个社会的主流人群正是他们,二十七八岁,没有房子、车子、户口,靠自己打拼。在遇到爱情的时候很容易面临现实的挫折。我想给予一种希望与正能量。现在大环境的负能量太多了,落差太大,这个城市需要温暖。我认为自己有这个责任去通过我的作品传递这样一种情感,一种向上的、更美好的东西。

Q:是否有票房的预期?

A:现在大家都在唯票房论,我还是希望能带给观众有些深层思考的东西。当然这部电影也有很好的故事,我们也会有些娱乐的部分,但我总体还是希望观众能够看到背后的关于爱情的意义。假如看完电影,能够让观众想到给自己的爱人一个拥抱,或是给想爱的人一个电话告诉他你爱他,那就是我拍这部电影最大的成功。

Q:拍完这部电影,你所理解的爱情究竟是什么?

A:我认为爱情很稀罕,只有当你碰到了,你才会懂得什么是爱情。就是在那一瞬间,你可以为对方舍生忘死。真正的爱情也是这样,不知道从何而来。就好像林语堂说的那样,爱情可以遇见,但不可以预见。我希望我的爱情会很长。

《北爱》归来,为爱情正名

2012年,陈思诚自编自导自演的《北京爱情故事》(以下简称《北爱》)大火。成名后的日子并非一帆风顺,编剧风波、主演风波,每一件事情都不轻松,当然,他还收获了爱情。现在,已经没有人再关心他是如何步步惊心追到佟丽娅。有人戏称,正因为抱得美人归,那些风波在陈思诚看来都不是事儿。

媒体不约而同地都抛出了一个问题:“这是在为自己正名吗?”毕竟上一个由自己创作的角色并不讨喜,朋友妻不可欺。陈思诚并不喜欢这样的误读,从电视剧开始,他一直希望观众能看到程峰身上为爱执着的优点,他的一切出发点都是爱。而电影版的角色转变陈思诚认为很正常,“进行创作的时候就是这样构思的,这是发生在北京的爱情,由五个不同的故事组成。我只是负责其中的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本身在我们的身边大量存在。”作为导演唯一的私心,陈思诚把别有用心的设计留给了自己:男主角在嘈杂的商业街区寻找佟丽娅,在即将重逢之际,电视剧版和电影版的角色交叠重合,陈思诚也被结结实实地撞了一次。

关于爱情,陈思诚把这两年自己与别人的领悟都写进了剧本里。自己是“工作五年,无房无车无户口”的三无人员,一向“高大全”的王学兵成了的高手,郭京飞则是“绿帽男”。“每个人的爱情观都不一样,有些人直言根本没有爱情,有些人面对爱情则选择逃避。”出轨、、一见钟情、结婚、北漂,在他看来,这个电影是一个预言,他自己、王学兵、梁家辉,这三人的角色其实代表了三个不同的人生阶段。就如台词所言:“结婚十年,终于发现,人生的上半场是激情,下半场是爱情,中间插播全是婚外情。”

最后,电影的终极调调依旧充满了正能量,正如那句“爱情打败现实”。陈思诚相信这一点,这句话也许不是真理,但它们在陈思诚的头脑中所具有的意义是希望。如何看待这种希望,则因人而异。“小时候我们都在白天看电影,出了电影院脑子里就会一直回放所有的片段。我会突然暗暗发誓一定要做一个好孩子,要对身边的人都好。尽管有时这样的影响只能持续两三天,但我依然相信那就是一部好电影的力量。”陈思诚希望《北爱》就是这样一部给予爱情希望的电影。

做自己,唯一的信条

回忆过去,16岁只身前往上海闯荡是他生命里的第一个拐点,考谢晋恒通学校,再考上戏,陈思诚和所有身负演员梦的学生一样,挤地下室,蹭吃蹭喝。“当时每个月家里只给1000块,每天都期盼着同住的师兄能给派活儿。”第一次到上海,声称在沈阳见惯大场面的陈思诚也时常露怯。“那个时候心里都有心气,觉得自己是演员,装嘛!”他低头笑着,带着些许自嘲。“有一次打车到另外一个地方,特别远,又遇上堵车。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上海的出租车在停车等待的时候也是跳字的,沈阳的出租车停车等待的时候根本没有跳字这一说。当时那个小心脏真的就是跟着价钱跳,最后花了100多,特别心疼。”

后来的日子,不可避免的让陈思诚贴上了叛逆、自负等各种标签,直到他再次考上中央戏剧学院,成为了现在的陈思诚。他开始重新奋斗,重新刻苦,重新开始尝试更多的新鲜事物,老天也似乎格外眷顾他,他的内在总能迸发出独特的想法,并带来惊喜。圈中人的友好评价是:这人挺有才的;也有人依然认为他年少轻狂。陈思诚有时觉得很疑惑,“我认为的年少轻狂和大将风范并不矛盾也不冲突。这二者是可以合为一体的,年少轻狂并不是无的放矢,任性地做些什么,而是勇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坚持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在我看来就是大将风范。我说过骄傲是一种气质,许多人以貌取人,认为像我这样的穿衣打扮,性格张扬就是一种肤浅,但我认为我没法为了迎合大家去做一些事情,最重要的是做自己,人生只有做真正的自己才有价值。”

做自己,是他的唯一信条,生活、事业、爱情。他说,有很多人败给了随波逐流,或者被世俗欲望牵着走,忘了最初的本我,忘了自己的理想,不是因为他们做不到,而是不肯坚持做自己。翻看他的微博,评论、玩闹,也有他的高兴与伤感。偶尔他会特别文艺,“通常那就是我突然特别感性,或是特有感悟的时候。”他常常会说一句话,“虽然我有过不正经或不靠谱的时候,但陈思诚同学还是个好孩子。”

“这部电影是我送她的情书”

1月16日,陈思诚和佟丽娅结婚了。男才女貌,终成眷属。

戏外的美好仿佛是戏里的浪漫延续。剧情中隐藏的彩蛋似乎就是陈思诚埋下的伏笔,那些丝追女神所遭到的挫折、质疑正如他的真实写照,在收获爱情的途中,他们也并非童话。双鱼座的陈思诚心思细腻,温柔体贴。按照星象的解释,这是一个精神意志逐渐脱离世俗形躯,同宇宙合二为一的星座。有时候与佟丽娅拌嘴,陈思诚会坐下来讲道理,每一次,都从宇宙起源开始。

为了电影,也为了爱人,陈思诚写下了这样的文字:“如果你在北京拥有爱情,春天我会背你上长城。风吹你的发而我醉于你的神情。夏天我就带你去簋街肯小,就着冰啤酒看谁先辣到不行。如果你在北京拥有爱情,秋天就带你去香山赏红叶,再挑最美的一只把我心证明。冬天我们去后海看雪景,再大的风也会让你感受我胸怀的热气腾腾。”

第12篇

赢得人心的奥斯卡输家

时间回到2006年的奥斯卡颁奖典礼上,压轴登场的杰克・尼克尔森打开信封,准备宣布最佳影片的得主。当他看到信封里赫然写着《撞车》而非之前呼声极高的《断背山》时,自己也吃了一惊,毕竟作为评审团的一员,老杰克自己投的也是《断背山》。于是,在他之后宣布得主的口气里,我们明显听出了一丝不可思议的情绪。《撞车》剧组像捡了皮夹子一样欢呼雀跃,而包括李安在内的《断背山》剧组成员,个个不可思议,甚至有一种悲愤之情写在了脸上。

《撞车》是一部不错的电影,影片用特殊的群像表现出美国社会中的种族歧视问题,但《撞车》一旦与《断背山》放置在一起,就实在微不足道了。无论是格局、情节、表演、摄影……几乎在所有电影元素和手法的比较上,《撞车》显然无法与《断背山》同日而语。

好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断背山》未能获得最佳影片之后,原著作者安妮・普罗克斯在英国的《卫报》上直指学院的保守作风,“最佳影片的结果,不但和现在改变中的大文化潮流以及美国的社会动荡脱节,而且和他们自己被隔离的城市脱节。”显然,学院的老头们没有预见到,10年后的今天,“同志”题材的电影已经大有成为主流之势,而他们错过了成为时代先锋的机会,选择了更为稳妥的处理方式。更重要的一个错误在于,他们并没有从影片本身出发去评选,而因题材的敏感度畏首畏尾,着实失去了作为一个评审的操守。

当然,关于《断背山》,其“同志”的题材是难以绕开的大山。早在本片上映之时,这部于2005年获得威尼斯电影节最佳影片金狮奖的电影就因同性恋话题而屡屡受阻,北美683家影院上映,票房收入不过3000万美元,各类保守派宗教团体和“反同”人士通力合作,6万人举行联名抵制,最终将《断背山》从奥斯卡最佳上拉下了马。有一件事很滑稽,在这些强烈反对《断背山》的人里,真正看过影片的寥寥无几,他们大多数人都像时任美国总统小布什一样,对《断背山》只是“听说了,还没看”。也就是说,当他们知道这是一部关于同性恋的电影时,就高举反旗开喷了。

《断背山》其实仅仅是一部讲述爱情的电影,回溯剧情的话,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点。杰克和恩尼斯是两个牛仔,共同担任着放牧的工作。茫茫草原,到了晚上异常寒冷,不忍心看着同伴在外守夜挨冻,于是俩人共挤一个帐篷。温暖的需求让他们越靠越近,最后突破了界限。这一晚过后,杰克和恩尼斯彼此敞开心扉,放牧的断背山成为二人的伊甸园,直到他们的欢愉被雇主发现。遭解雇后,二人分崩离析,并都有了彼此的家庭,但属于那个夏天的时光却始终在心中鼓荡。他们取得联系后,相约每年相见一段时间,重回故地,享受着短暂的宁静。不料,意外发生,杰克惨死,恩尼斯多年后再次回到断背山,嗅着杰克的衬衫,终于流下泪来。

如果梳理一下剧情节点,会发现无论是“”“幽会”“分分合合”都是爱情电影中惯有的桥段,也就是说,如果把恩尼斯和杰克中的任何一人换成女性,整部电影,不会有任何问题,《断背山》是一部爱情电影,只不过恰好两个主人公都是男人罢了。既然爱情是首位的,那么如何表现爱情,就成了全片的关键。在这方面磅礴的景致与出色的配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片的配乐由阿根廷配乐大师古斯塔沃・桑托拉拉创作,其风格融合了摇滚、爵士、灵乐、非洲土著音乐和拉丁音乐,被人称为“西班牙摇滚的先锋”。而在《断背山》中,桑托拉拉根据原著小说的意象,创生出朴实而隽永的吉他乐章,在五线谱上描绘出了怀俄明草原的广袤,以及恩尼斯与杰克如泣如诉的爱情。李安后来谈及本片时,提到配乐,他说对配乐非常满意,甚至是最满意的一部分。

对爱情的描摹,让《断背山》纵然失去了小金人,也还是获得了众人的认可。包括《娱乐周刊》《伦敦时报》在内的多家媒体,都将《断背山》评为“十年最好的电影”。

李安的归来

1997年10月13日,普利策奖得主安妮・普罗克斯的短篇小说《断背山》首次刊载于《纽约客》,随后则由著名作家拉里・麦克默特里和黛安娜・奥萨纳改编为电影剧本。然而这个剧本数次辗转,剧本最终到李安手里前,这位华人导演仍处在《绿巨人浩克》的阴影中。当时他的打算是,要么就此退休,要么休息一年。可偏偏这当口,他听说了《断背山》仍未找到导演的消息。早在几年前,李安就看过了安妮・普罗克斯的原著小说,而且看完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我能拍”。虽然制片人詹姆斯・沙姆斯花费了很大力气才找来了300万美元投资,不过那会儿制片公司并没打算找李安,他们看中了在文艺圈混得更开的格斯・范・桑特,但桑特没赏脸;后来又前前后后找了几个文艺“大牌”导演,但都因同性恋题材而拒绝了。如此之后,才想起李安。不过,李安也不计较,毕竟本子是好本子,正好自己也需要一部电影来重整旗鼓,于是乎就此走马上任。

就这样,李安成了《断背山》的灵魂,从演员的选择到摄影的构思,他无所不会,每一个工作人员和演员都对他服服帖帖。参演本片的安娜・法瑞斯就说,“你没办法和李安争辩,因为你知道他说的都是正确的。”而摄影师也对李安对构图与色彩的独到运用佩服之至,在他的把关下,怀俄明草原的壮丽景致尽显无遗。不过,虽然原著中的故事发生地是在怀俄明,但拍摄地却是在加拿大的亚伯达省,而且李安挑选了当地最美的时节,将其令人叹为观止的景色保留在了画面中,衬托着杰克与恩尼斯的爱情,实乃绝配。而李安为影片定下的基调也成为了影片指南针,“这部电影不是为同性恋权利呼喊,也不是对同性恋保守的观察。我是一个戏剧家,对我来说的底线是爱情故事。”一个爱情故事,不是同性恋电影,不是西部片,更不是什么同性恋西部片。如果要为《断背山》贴上一个标签,那只能是爱情电影,当然,李安并不希望有任何标签,他希望这部作品如爱情般纯净。

不过,纵然在演员、执导和摄影等方面,李安没有碰到任何问题,但拍一部伟大的电影,永远不可能一帆风顺,早在拍摄《理智与情感》时,李安就为了处理演员骑马的镜头而伤透了脑筋,让他烦恼的是那些看似高贵却很听话的马匹。当时,李安就放出话来,再也不拍与动物有关的电影。可没想到在《断背山》的拍摄过程中,李安不仅碰到了马,还碰到了新困难――羊。在那个除了羊就是男人的山谷里,李安必须处理好羊的戏份,虽然原著中2500多只羊到实拍时只用了700只,剩下的有特效公司为李安减轻负担,但依然困难重重,李安希望拍一段羊群去饮溪水的场景,可羊群除了湖泊和水坝之外,不会喝任何地方的活水。几次尝试之后,李安不得不向羊群认输。

虽然输给了羊群,但李安赢得了人群,《断背山》的好口碑再次让李安的事业峰回路转,奠定了好莱坞一线导演的地位。

三位首获提名的演员

在《断背山》的演员中,为人津津乐道的当数两位主演希斯・莱杰和杰克・吉伦哈尔。参演《断背山》之前,吉伦哈尔的演艺事业正蒸蒸日上,而他选择《断背山》中杰克一角,掀起了轩然大波,被很多媒体认为是“亲手葬送大好前程的愚蠢行为”。而此前一直以阳光大男孩形象示人的莱杰,此番颠覆形象,本身也颇具看点。在二人确定主演影片前,已经有不少大牌演员拒绝了影片邀约,马克・沃尔伯格和杰昆・菲尼克斯都曾是影片主角的候选,但沃尔伯格认为,这个剧本对自己而言,太“性感”了。对于外界对二人饰演同性恋各种看法,杰克和希斯本人倒不以为意,吉伦哈尔自己更担心的,是自己的演技能不能过关。而莱杰也在犹豫这个角色是否适合自己,幸好,他们都在家人的鼓励下,凑在了一起。

为了表现出恩尼斯和杰克的牛仔风范,李安将二人送进了牛仔训练营,学习骑马、套环、放羊、骑牛等各类牛仔技能。对从小在澳大利亚荒野长大的莱杰而言,这简直是小菜一碟,尤其是骑马,根本没啥可学;而对贵公子吉伦哈尔来说,那就苦了去了。他必须从零开始,而更要命的是,片中杰克还有一段骑牛戏,他必须练习牛仔技能中最难的一门――骑野牛。好在剧组方面安排周到,不仅找了两个替身,还为吉伦哈尔制造了一头机械假牛,避免了不必要的危险。

除了牛仔技能外,两位主演所要面对的最大难题,还要说片中的亲热戏。由于两人此前都没有拍摄过这类戏的经验,所以莱杰和吉伦哈尔私下商量好,在拍摄前多加排练。至于在哪里排练,我们不得而知。等到了正式拍的时候,李安担心他们还是放不开,故而传授了“真爱不分性别”的诀窍,而两位主角也已因此开了窍。在亲热戏中全情投入,且由于过于投入,莱杰还弄伤了吉伦哈尔的鼻子。而在一边观看的饰演恩尼斯妻子的米歇尔・威廉姆斯,难免“腐意”大生,在吻戏结束后,还央求两人为了她再亲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