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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现状;存在问题;监管
[中图分类号] C913.7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1)11(c)-142-02
Investigation on the supervision of national essential drug system
MO Wenjuan1, DA Yuanfeng2
1.Drug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Institute of Kunshan City, Jiangsu Province, Kunshang 215300, China; 2.Jiangsu Farmtec Research Co., Ltd., Jiangsu Province, Kunshan 215300, China
[Abstract] National essential drug system has achieved considerable progress since implementation. It has the profound influence on promoting health development of China medicine careers, regulating medicine management and implementing clinical rational drug use, but it also appears some problems such as essential drug pooled-procurement is irregular and the solution of virtual-high medicine price is ineffective, even new problems of drug outages and stockout has occurred in some place. These problems affect the implementation effect of essential drug system and the benefit degree of masses. According to our national's conditions, this article discusses how to promote the national essential drug system from the angle of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Key words] Essential drug system; Implementation status; Existing problem; Supervision
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以下简称《目录》)等相关规定,基本药物是指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的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这项制度是我国核心的药物政策之一,也是确保公众获得基本药物的一种重要手段。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政府从其权威性角度对药品质量、功效等方面向公众做的一种承诺,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和保证公众的用药需求及合理用药,使国家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从而促进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同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对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管理与调控起了重要作用。
1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现状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2009年启动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初步成效。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超过5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药物招标价格平均降幅在25%~50%之间,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目录》的颁布实施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药品生产供应的引导和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对促进我国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药品管理、实施临床合理用药产生了深远影响[1]。
2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存在的问题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规范用药、改变以药养医、减轻患者药费负担等问题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①基本药物的集中招标采购不够规范,没能有效合理地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甚至一些地区产生了药品断供、缺货等一系列新的问题。②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出现了政策执行的异变。有的卫生院利用增挂的“医院”牌子暂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有的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民营”为由,自行采购,自主定价。③配药品种减少。以前医保参保者到定点医疗机构配药,凡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都可配取,如苏州市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共1 913种,其中,西药1 097种,中药和中成药816种,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只能配取599种基本药物,配取药品减少率为68.69%[2]。上述情况均影响到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和群众的受益程度。
3 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管措施
药品监管部门须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监管力度,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持续稳定发展。药监部门必须在具体监管工作中认真研究分析影响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制定并贯彻落实具体而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于萌芽之中,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笔者就药品监管部门对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所需的新作为提出以下意见:
3.1 提高国家基本药物质量标准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提高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质量新标准,切实提高基本药物质量。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强化企业是第一质量责任人的意识,要求企业认真对照原有质量标准与2010年版《中国药典》的要求,对已发生变动部分必须及时向药监部门提出变更、备案或提报药品注册补充申请。企业应及时按照自身情况添置新方法所需的仪器和设备,加强对药品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使其切实掌握新版药典增修订的内容,以及熟练掌握新增检验项目的各项技术操作,按照新版药典规定全面开展质量检验工作[3]。
3.2 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性抽验
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进一步将抽验工作落实到基层,将覆盖面扩大到县及县级以下地区。全面提高基本药物监督抽验的覆盖率,对所辖地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品种实行全覆盖性的监督抽验。加大对药品检验所的投入,从资金、人力、技术和设备仪器等方面为基本药物的检验、检测做好全方位的准备,特别加大对高风险品种和重点品种药品的监督抽验力度,严把基药质量关。对抽验不合格的药品,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提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严防要害事件的发生。
3.3 加强源头质量监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认真履行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的监管责任,加大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将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各种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特别是对承担生产高风险性国家基本药物(如注射剂)的企业实施驻厂监督员制度,加强对生产的现场监督检查。开展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处方和工艺的核查,强化对基本药物的委托生产监管,全面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强化企业是第一质量责任人意识,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贯彻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加强对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物料采购、投料、检验、成品放行、仓储、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4]。
3.4 加大对国家基本药物配送环节的监管
由于基本药物由各个省市自主招标,实施统一配送原则,因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承担基本药物配送的企业加强监督管理,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目录报备制度,强化基本药物配送过程的监管,重点对参与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中标和经营国家基本药物的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执行,严把基本药物采购、验收、养护储存、出库、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5];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集中采购等规定,动态掌握基本药物品种和配送企业中标情况;建议企业实施现代物流,因为具备现代物流能力是今后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基本要求[6]。
3.5 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
在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中应加快全系统信息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电子监管系统平台,加大力度督促进度,做好培训工作,使企业认识到实施电子监管对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重大意义。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凡经营基本药物品种的企业,须进行监管码的信息采集和报送。实现基本药物的全品种电子监管,将会使上市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质量得到有效的追溯,具有以下优点:①可以有效地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把假劣药品彻底屏蔽在系统之外;②劣药或者药害事件一旦出现,可在第一时间实现追溯召回,使影响降到最低程度;③可以最大化的保护企业利益。
3.6 加强基本药物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加快药品不良反应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完善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奖惩办法和监督机制,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指导监测上报工作,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监管部门的日程,并与其他监管工作配套结合起来,逐步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提升报告和评价能力,完善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充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监测网络,切实提高对基本药物的安全性监测与评价能力;进一步加强风险信号的发现与挖掘,建立有效的沟通反馈机制,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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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利益分配难点 对策
中图分类号:R-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038-02
2009年8月18日,卫生部等9部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和2009年基层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它的总体目标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满足公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与此相关联的很多不同主体,即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的协调、合作来完成。本文将基本药物制度视为一个系统,通过对该制度推行过程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析,以期为该制度的更好推行提供参考。
一、基本药物制度系统与目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如果把基本药物制度看作一个系统,应该包括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督七个子系统,这七个环节中有四大利益相关者:政府、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患者。七个子系统相互联系,共同构成基本药物制度大系统;四大利益相关者互相博弈、协调、合作来实现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的目标。
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的目标是保证基本药物的可负担性和可获得性,促进合理使用{1}。而可负担性又是可获得性的前提。可负担性包括两个方面:人民群众可负担,其价格应该是患者可以承受的;企业可负担,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愿意提品。可获得性是指人民群众在有需求时,能够得到并且负担得起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系统目标分工很明确,政府的相关部门是主导者和监管人,负责基本药物制度的制定、组织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目的就是要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患者是受益人;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为患者提供质美价廉的医药服务,获取消耗的合理补偿,使得基本药物制度可持续发展。但是四大利益相关者都有各自的利益最大化目标,所以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目标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四大利益相关者的配合和协调,取决于他们之间利益分配的平衡情况。
二、基本药物制度子系统主要问题及利益分配难点分析
1.子系统的主要问题。
(1)遴选子系统主要问题:2009年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共收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个品种,中成药102个品种,数量上较往年几版目录有了较大的精减,但仍有大部分都是现在临床上已少用或在临床上已有较好品种所代替的品种。例如:复方利血平、联苯双酯等,这些品种在不少医院的临床上已几乎不再使用。因此,在遴选基本药物时,应结合当前临床应用情况及药品疗效等因素加以考虑与评价,逐步淘汰与更新,与时俱进。
(2)生产子系统的主要问题:有些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供应不足{2}。一是有些基本药物利润低,企业不愿生产。这源于国家对于生产基本药物企业补偿机制的问题。二是医疗机构不愿使用基本药物,企业没有生产动力。这是由使用子系统引起的,属于使用子系统问题。
(3)流通子系统分为招标采购和配送两个部分。招标采购中的主要问题是:医疗机构采购基本药物品种不足,一些企业、医疗机构不执行招标采购合同。其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没有使用意愿及监管不力,配送部分的主要问题是有些药品配送不及时。
(4)定价子系统的问题是定价机制。基本药物实行国家零售指导价,只规定市场最高零售指导价。但市场上同一通用名药品,通常有多个厂家生产且质量参差不齐。质量不同,成本自然不同。所以基本药物只按通用名规定最高零售价,不能体现出优质优价的原则,对于质量好的药品生产企业不公平。
(5)使用子系统是整个系统的核心,会影响到其他多个子系统{3}。医疗机构作为80%的药品使用终端,直接影响整个基本药物制度系统目标的实现。而医疗机构对于基本药物的使用意愿主要取决于医院耗费的补偿机制,在现有补偿机制下,医疗机构对于利润较低的基本药物的使用意愿必然较低。
(6)由于监督子系统作用于其他各子系统,所以其他子系统的问题都与监督子系统有着必然联系。但监督需要人力、物力、财力及立法等各方面保障。
综上所述,基本药物制度各子系统现存问题主要发生在使用子系统、监管子系统、定价子系统,而四大主体间的利益博弈又是造成各子系统间不和谐的主要原因。所以,要使基本药物制度系统有序运作,就必须在打破原有利益分配格局基础上,重新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体系。
2.利益分配的难点。
(1)政府各部门间的权益博弈。政府是基本药物制度的主导者。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的主要政府部门有: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中,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的监管涉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涉及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定价涉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药品临床使用的监管涉及卫生部门;基本药物的财政政策涉及国家财政部等{4}。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在利益和责任等方面本身难免就存在差异和冲突,另外国家没有实质性的投入,对于基本药物制度缺乏强有力的政治意愿。
(2)原有的关键利益联盟难以打破。医院是现有经济分配格局下的获益者,公立医疗机构没有足够的动力使用基本药物和推进各种药物的合理使用。因为,在现有财政投入数量和方式下,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药品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医疗机构收入将大大减少。另外虽然药品生产企业基本上不能影响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但受其影响却很大,因为它们与医疗机构之间是一种卖方与买方的关系,买方需求与效率特征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到卖方,而买卖双方的交易价格也必将影响到卖方的生产成本。追求利润是企业的内在本质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后,药品生产企业利润下降和竞争格局的改变,基本药物的供应及质量就很难得到保证。
(3)患者团体是弱势人群,处于被动的地位。我国医疗卫生领域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医疗费用过高。而医疗费用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药费过高。作为一项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基本制度,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使患者成为受益人,但是最需要关注的弱势人群是信息最不对称和最没有组织的群体,在利益博弈中处于弱势。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各利益相关者的动机、目标、实现方式各不相同,他们的目标能否与整体目标一致,对于实现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目标至关重要。利益相关者有着具体、法定的权力和利益要求。其各自的权力、立场,支持者、反对者的数量是影响一项政策的主要因素。处理好与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最主要的是正确识别和评价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医疗卫生改革中的利益和权力,判断哪些是最可能被动员的、影响政策争论中权利平衡的群体并制定相关策略。只有在一个合理的制度安排下,建立新型的利益平衡机制,才能带来理想的客观效果。制度的推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资源和利益重新分配和平衡的过程,是利益相关者之间通过协调、利益让渡和责任分担的过程,能否处理好利益相关者的问题,是基本药物制度能否成功实施的关键。
三、建议
要实现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保证基本药物的可得性和可负担性,促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协调各利益相关者,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是当务之急。
1.增强政府改革意愿,各部门通力配合,各负其责。国务院各部委应认识到新医改以及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以大局为重,不计较本部门的利益,通力配合,各司其职,责任明确,为了共同目标而不断努力。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医疗改革有所突破{5}。
2.建立激励相容的约束措施。良好制度的产生与确立的前提是存在共同利益,设计出激励相容{6}的制度。一个好的制度安排就是要看它是否给自利的个人以激励。政府制定基本药物制度时必须考虑执行者所采取的对策,制度的设计不能使医生、医院、药厂等方面的行为与政府的目标背道而驰。因为制度设计的政府行政部门具有独断性缺陷,较少兼顾改革牵涉各方的利益,从而导致医疗卫生领域中的相关方利益对立。
3.引入“善治”原则。所谓“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7}。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善治”的核心原则有二:其一是增进利益相关者广泛的参与性;其二是提高制度的公开透明性。
4.建立财政补贴硬性制度,打破部门利益和医院垄断地位,在坚持政府举办医院公益性的前提下,促进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市场化竞争,充分的补偿可解决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后顾之忧。由于取消“以药养医”势在必行,因此政府必须加大对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以弥补其经营收入的不足,从而提高其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内在动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仅由财政一家补偿,尤其是地方财政来负担,会引起对地方财政补偿能力的担忧。因此,应采取建立财政补贴硬性制度为主,同时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药事费,三管齐下。为了促进医疗单位积极使用基本药物,建议政府将基本药物使用率作为向医院发放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我国的经济现状,可考虑非基本药物加成10%以减轻地方财政的压力,最后逐渐实现医药分离。
5.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正确的舆论可以直接传达、解释政府的政策和主张。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政府权力的运作、资源利用以及各相关者利益分配均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政府加强监督的前提是让民众掌握情况。这中间,媒体就成了民众了解国家事务、实现对政府监督的主要渠道。另一方面,政府制定的一些相关配套措施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形形、各种形式的利益相关者联盟联合起来反对或者消极对待。媒体的报道能对这些行为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这在客观上也有助于确保政府部门的工作处于良好状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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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9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0)-8-208-01
近年来,随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完善,对城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城镇的发展建设不断推进,城镇与城市差别越来越小,但是农村与城市、城镇之间还存在着很大差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后,政府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做出了巨大努力,而在农村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更进一步降低了农民的医药费用。下面就两项政策的实施对促进农村卫生工作及农民获得更大的实惠作出分析。
1辉南县朝阳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现状
1.1朝阳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朝阳镇是辉南县县政府所在地,由于合乡并镇,现有6个社区,26个行政村,总人口数:121979人,城镇人口数:80427人,农村人口数:41552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有辉南县兴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双凤社区卫生服务站、高集岗社区卫生服务站、平安川社区卫生服务站,42个村卫生室,服务总人口数:60849,城镇人口数:24710人,农村人口数:36139人;辉南县工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爱国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总人口数:61130,13个村卫生室,城镇人口数:55717人,农村人口数:5413人。
1.2朝阳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兴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着朝阳镇2个社区及22个行政村的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及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和康复等工作,下辖三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于历史前身均是乡镇卫生院及地理位置因素(距朝阳镇5公里以上),仍然承担着预防保健工作和行使着乡镇卫生院的职能,并参照社区卫生服务的模式在农村开展工作,双凤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5个行政村农业人口7618人,高集岗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9个行政村农业人口14768人,平安川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8个行政村农业人口13753人。
2辉南县朝阳镇农村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运行情况
2.1 辉南县兴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于服务人口中农业人口占60%,所以工作重点仍以农村为主,各服务站仍然保留着基本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两方面职能,且基本医疗卫生是农民看病就医主要的选择场所。
2.2 国家基本药物共计307个品种,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共205个品种;中成药共102个品种;其中兴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服务站经销的国家基本药物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有108个品种,中成药52个品种。
3辉南县朝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情况
3.1 朝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情况。朝阳镇总人口数:121979人,农村人口数:41552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数为39199人,参合率为90%以上。
3.2朝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情况。补偿模式:门诊统筹+住院统筹。2010年人均筹集资金150元,其中参合农民每人缴纳30元,县财政每人补助21元,省财政每人补助39元,中央财政每人补助60元。普通参合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其发生的医药费按参与报销额的30%补偿,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00元,即参合农民每人每年可以在门诊有333元的医药费在补偿范围。慢性病门诊医药费补偿:慢性病病种有糖尿病、慢性肝炎、风湿性关节炎、风心病、冠心病、支气管哮喘、高血压、精神病、肺心病、非排菌性结核、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肝硬化、慢性肾小球肾炎、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经胃镜特殊治疗、肿瘤放化疗、肾病透析、系统性红斑狼疮20种慢性病。病人办理慢性病补偿卡后,按参与报销额的30%补偿。
4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促进农村卫生工作的优越性
4.1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优势。农村三级卫生网健全,县-乡-村逐级管理,有几十年的经验积累,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村卫生室,预防保健工作一直由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承担,历史基础好。
4.2农民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的优势。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在医疗卫生保健的消费水平增长速度很快,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病就看,能预防的主动预防,能保健的主动保健。农民与乡村医生和卫生院的医务人员感情深厚,相互信任,医务人员对所辖村的农民健康状况非常了解,为开展健康调查、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4.3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的优势。朝阳镇双凤、高集岗、平安川服务站前身是卫生院,医生本身就是“全科”,他们什么都能干,并且与农民能打得火热,深入群众具有更大优势。
4.4入户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及健康教育宣传的优势。由于农村基本上都是独门独户,进入其家庭建立健康档案及进行健康教育宣传更具有可接受性,特别是村委会对农民的号召更具有影响力。
4.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在农村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创造的优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卫生部门具体实施的一项医疗保险体制,经过几年来的运行,在农民心目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设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价格为A,参合农民患者门诊的报销比例为30%,农民患者实际买药品价格为B,得出以下公式:
B=A-30%A导出:B=70%A
关键词:基本药物制度;社区卫生机构
Abstract:The national essential drug system is the foundation of national drug policy,and is the key to promote the rational use of drugs.Based on literature research,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ituation and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basic drug system before and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basic drug system,and puts forward pertinent suggestions and suggestions,aiming at improving the level of rationaldrug use,and further improve the national basic drug system for reference.
Key words:Basic drug system; Community health institutions
1社区卫生机构治疗的相关行为
1.1用药行为 王云等[1]研究表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社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结果显示单张处方药品品种数明显减少,联合用药5种以上处方比例明显下降;李天平[2]研究表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抗生素和输液处方的百分比有明显的下降,使用二联及以上抗生素比例显著下降;邹容等[3]研究表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不规范处方、不合理处方及超常处方比例显著下降,反映了我国不合理用药情况的改善。
1.2医药费用 研究表明[4],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使社区居民的看病压力有所缓解。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后,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均处方费用已明显降低,药品价格也下降了近50%;覃正碧等[5]对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研究显示,2014年较2013年单张处方平均药品费用显著下降,半数以上患者认为药品价格也有了一些下降。从上述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对降低医药费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已初见成效。
2社区医疗机构用药中产生的问题
2.1中药饮片在基本药物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中存在的矛盾 2009年,国务院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全部纳入医疗保险目录甲类部分,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6]。同年,首次将中药饮片纳入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目录中的中药饮片国家标准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收载的饮片标准。但是张雪[7]等调查发现,时至今日现行的国家及各地《医保目录》均未对中药饮片部分作出相应调整,以致现行药典中多种中药饮片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衔接存在问题,以致于未能真正解决群众"看病贵、用药难"的问题。
2.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待完善 随着基本医疗改革和医学进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在不断更新。我国2012年对国家基本目录进行了的调整与更新,次年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不断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于解决基层医疗卫生面临的问题的重要性。池春茗等[8]研究发现,许多慢性病患者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品种不足,不能满足患者需求,所以只能到大医院看病就诊,导致其患者数量明显下降,不能更好地落实"促进患者下社区医院就医,缓解大医院就诊压力"的政策;此外,因在大医院确诊后,所使用的药物许多不是基本药物,而回到社区卫生机构就诊时,往往缺乏患者所需的药物品种,再次导致患者选择大医院就诊,这些直接影响了社区卫生机构发挥其作用[9-12]。由此可见,基本药物目录有待进一步加更新完善,以满足现如今患者就医需求,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3建议
研究结果表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社区卫生机构用药行为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还有待进一步更新完善。在药物遴选方面,严格制定入选标准,采取系统、科学、严格的审查和考核的手段,最终制定出满足广大群众需求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13-16];此外,明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地位,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间的衔接,达到相互协调和匹配,使整改制度系统发挥更大的效益,真正解决群众的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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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节省费用。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价格比较低廉,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能够明显降低群众负担。二是用药合理。国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确定合理比例,国家还印发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以规范医生的处方,避免过度用药。三是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四是方便可及。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能获得,使用方便。
15.如何保证使用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国家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一是地方政府负责保障本地区基本药物安全,定期对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二是药品监管部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检验,逐步把基本药物纳入电子监管网。三是只有质量管理水平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生产流通企业,才可成为基本药物的生产、配送商。生产、配送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负责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按规定及时召回。
【国家基本药物生产】
16.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药品生产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新医改方案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制药行业的影响是积极的。总体来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了基本药物的使用,基本药物的市场销量将会明显增长。但对于具体的制药企业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基本药物政策将加速制药企业的优胜劣汰。只有适应新的形势并能及时做出调整的企业,才能抓住机遇,实现快速发展。
17.如何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
一是加快推进医药行业结构调整,推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通过生产规模化、集约化降低生产成本,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基本药物质量,保证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及时足额供应。二是把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纳入“十二五”医药行业发展规划和医药产业政策,以鼓励和规范基本药物生产。三是完善国家药品储备制度,解决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生产数量少的基本药物的供应问题。四是引导鼓励生产企业积极参加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督促中标企业按合同要求生产基本药物,确保供应。
【国家基本药物流通】
18.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药品批发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我国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已经五年,有关低价药的政策被视为对现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否定。有关专家指出,我国现行的基本药物制度与国际不接轨,与其他药物区别不明显,已经名存实亡。
与国际并不接轨
据介绍,我国的基本药物制度同其他国家有较大差异。简单讲,基本药物制度多被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采用,而发达国家一般也采用形式各异的国家药物政策。
国际上的基本药物制度通常有独立的筹资体系,往往通过财政拨款、捐赠等筹集资金,药品免费使用,具有福利性质。发达国家的药物政策往往通过医疗保险筹资,药品由医保按比例报销,患者要自付一定比例的药费,但针对特殊人群则可能免除患者自付部分,患者免费获得药品。比如澳大利亚的药品福利计划(PBS)规定当特定患者一年的药品开支超过一定金额后,在此后的12个月内则免费获得PBS药品无需支付费用,通常退伍军人、老年人、残障人士、低收入群体等可以获得上述资格。
我国虽然建立了基本药物目录,但既没有实行常用药物的免费供应,也没有实行长期用药的全额报销。中国的基本药物制度以“零差率”、“集中采购”和“报销比例明显提高”等为特点,但鉴于筹资水平有限,基本药物有限的“福利”也被大打折扣。
与其他药物差别少
调查发现,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越来越相似,扩容后的基本药物目录包含520种药物,而2009版医保甲类药品目录也只有503种药物。还发现我国基本药物制度没有独立的筹资体系,与医保目录药品相同均依赖各类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筹集资金,如果未来实现“三保合一”,那么基本药物和医保用药的筹资将完全相同。
有专家反映,实行医疗机构药品“零加成”本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标志,然而,正在推进的公立医院改革也同样采用“零加成”政策,基本药物与其他药物对医院的补偿机制也将趋同。
此外,由于基本药物制度名不副实,在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双信封招标采购就只能适得其反了。我国的基本药物采购借鉴了起源于印度的“双信封招标”方式,以省为单位、单一货源和价低者得等做法使生产企业价格竞争加剧,形成了“一个买方对众多卖方”的买方垄断局面,买方具备了超常议价能力,又由于基本药物没有独立筹资体系,拖欠货款现象比较严重,价格接近甚至低于成本、回款又无保障,生产企业供货不及时甚至停产就不足为奇了。应当说,名不副实的基本药物制度和不合理的采购政策加重了药品短缺。
(摘自人民网)
一、工作目标
在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基本药物目录管理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按需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基层配备部分共307种)和我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174种),并保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我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销售额不得超过药品销售总额的30%。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一类,免疫规划用疫苗,免费治疗的抗结核药、抗麻风病药、抗疟药以及计划生育药品采购配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
(一)基本药物采购主体及采购价格。基本药物的采购主体为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采购价格执行我县网上采购二次议价的价格,二次议价后的价格不超过省药品采购中心统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
(二)采购配送基本药物。根据《省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实施办法》,县卫生局对基本药物采购实行集中管理,作为一个采购用户,代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省采购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用药需求,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县卫生局从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取得配送权的单位中选择确定4-6家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的药品经销企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并根据省确定的网上招标采购中标价、结合现行市场价,与药品配送企业进行二次议价,建立我县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库。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库中的药品价格不高于省药品采购中心网上公布的中标价。
省统一招标采购、配送的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到位前,暂执行现行药品采购、配送办法,但要保证药品质量和供应,采购价格不高于政府指导价。
(三)严格基本药物采购付款制度。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收到药品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时,要认真进行验收入库并出具签收单。此签收单和药品配送企业开具的正规销售发票,作为结算药款、政府补偿和政府监管的依据。由县卫生局统一向供货主体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原则上不超过30天。
四、基本药物销售和使用
(一)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自年5月30日起,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药品全部按采购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现有库存药品的销售管理。5月25日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现有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对药物品种、剂型、剂量、产地、有效期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省增补品种、非基本药物品种进行分类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自行购进非基本药物,现存的非基本药物在有效期内逐步销售完毕,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同一品种药品在不同医疗机构采购价格不同的,由卫生局统一定价销售,但不得高于省采购平台采购价或政府指导价。
(三)促进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药品使用管理规定,开展医务人员基本药物使用技能培训,使基层医务人员全面了解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药物的品种种类和使用方法,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周密部署,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相关部门要针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我县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二)落实财政补偿。县财政局要加大保障力度,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关键词基本药物制度 创新战略 制药企业
中图分类号:F406.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1)05-0232-04
2009年8月,国务院启动和部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同时《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三个文件,标志着中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正式实施。截至2010年2月底,全国有28个省(区)、市在辖区内3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区域,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目前,北京等27个省(区)、市启动并完成了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确定了基本药物的品种规格,启动招标采购的地区,招标价格平均降幅在25%~50%[1]。基本药物制度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然而,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与新药研发的关系也受到广泛关注。一方面,目录中遴选的药物大都是疗效好、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药,而专利药由于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并处于专利保护期,价格比较高,所以基本药物目录所列药品和专利药在价格上的客观要求通常并不一致。另一方面,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又对新药的研发创新产生了某些积极的影响。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到底会对新药研发产生怎样的影响?企业应如何应对这些影响?已成为国内许多企业关注的焦点。
1基本药物制度对新药创新的影响
1.1基本药物目录和新药研发的关系
基本药物目录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目录中基本药物遴选应遵循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和中西药并重的原则。因此,基本药物目录中收录的药品大都是疗效好、价格低廉的普药,但这并不意味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一定阻碍新药的创新。相反,从长远来看,不断研发出具有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的药物是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的补充和完善[2]。WHO在2003年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包括了全世界范围内非常重要的316种药物,其中除了天然药物和 1960年以前研发的药物,剩下的269种药品曾经都是专利药,其中属于美国研发的药物就有149种,超过目录所列药物的 47%。制药公司从1960年到2003年每年对这些基本药物的研发费用达到了18亿美元,是新药研发的最大贡献者,前五家制药企业基本药物专利持有数达到了32.2%[3[(表1)。
不难看出,新药研发与基本药物目录密切相关,专利药公司一直以来致力于创新,制造新的药物来满足人类需要,可以说如果没有专利药的生产就没有基本药物可言。
1.2基本药物制度对创新动力的影响
技术和需求是创新的主要来源,特别是渐进性创新,60%~80%的创新是由市场需求和生产需求所激发的。需求是刺激创新、调整创新活动的主要因素,进而会影响一个公司的组织形式和创新战略。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制药行业有着不断增长的庞大市场需求,但这一需求并不是患者对药品的直接需求,医生与患者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委托关系的存在,导致医院、医生是药品的主要直接消费者,约占整个药品市场80%左右的份额,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医院、医生通常通过两种手段来满足对药品的强大“需求”:第一,提高单位药品的价格;第二,提高药品的销量,即给患者开大处方。结果往往导致需求数量的增加,但对需求的质量却没有明显影响。因此,医院、医生的这种需求是对我国制药创新产生影响的主要源泉,相比国外的药品需求来说,行业的需求从“高质量的药”转向了“高价格的药”。由于医院具有买方垄断势力,使得其需求能够强烈地影响制药企业的创新活动。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将会对制药业的需求状况产生深刻的影响:一方面,基本药物制度将改变药品需求主体,并且使行业的需求从“高价格的药”重新回归到“高质量的药”。基本药物制度规定,在保持生产企业合理盈利的基础上压缩不合理营销费用,实行零差率销售;在使用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它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的使用比例;在报销问题上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以上措施将使医院(目前更多的是基层医院)不再有销售药品进行“创收”的动力,因而有助于遏制“大处方”现象,使药品费用大幅下降。同时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检和全品种电子监管,提高和完善了基本药物的质量标准。药品生产企业面临三年一个周期的新一轮基本药物的招标,可以将精力全部投入到质量管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全方位提升,促进企业实现以基本药物为核心的发展战略目标。另一方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药品市场的扩容已是不争的事实,最突出地表现为第三终端的迅速覆盖。基本药物目录的推行如果能让效果好的新药顺利入选并投入使用,这会给制药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潜力,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会进一步激发各制药企业进行新药研发,使其呈现出上升趋势,并且这些新药中具有安全、有效、经济的药物又能不断地入选基本药物目录,有利于基本药物目录进一步充实、完善并发挥相应的作用,形成良性循环。
1.3基本药物制度对创新制度环境的影响
许多研究已经证明,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是医药产业创新环境中的关键要素,政府对药品价格管制模式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到企业能否从高投入、高风险的新药研发活动中获取满意的回报,进而影响企业在新药研发中的积极性。
而药品价格改革不仅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措施之一。新医改方案中规定:改进定价方法,提高透明度,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定价前药物经济学评价制度。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
药品价格改革牵动着各方利益,对企业的创新活动影响巨大。第一,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对基本药物价格的管理改变了药价的形成机制,鼓励制药企业技术质量创新和不断降低成本,限制医药商业流通的不合理费用泛滥,特别是限制医疗机构过度向患者转嫁药价成本。第二,新医改中提到了改进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对新药和专利药逐步实行药物经济学评价制度。对部分药品(如进口专利药品),可参考国际市场特别是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市场价格,对专利药品价格给予适当保护,对某些药品给予加价特权,通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知识产权的专利药、保密药、近年内获得重大科研奖项的药品以及出口到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制剂,都可以单独定价,能比同品种药品加价30%以上。这充分反映了国家药品价格管理正在向国际趋势接轨,由此可以推动新药和专利药加快创新和实现为社会健康服务最优化的目标。
新医改方案中也提到了国家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的制度,对首仿上市的参照被仿制药品定价,后仿的逐步降价,反映出国家已把进一步限制低水平重复、鼓励药品生产提高技术含量、重视优质优价等政策作为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1.4基本药物制度对创新市场环境的影响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将会改变原有的市场竞争格局。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同质化严重,基本药物目录中除了一些独家品种外,有些品种都会由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生产,进入基本药物目录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企业获得了共享市场扩容的机会,但也伴随着价格的大幅下降,所以那些对价格敏感的生产企业仍会面临着被淘汰的危险。同时,基本药物的降价与放量也会对未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同门类产品带来冲击,原有竞争较激烈的门类里一部分实力较弱的生产企业将同样面临被淘汰的危险。而一些实力强和规模大的医药企业进行兼并或重组发展壮大,制药工业的规模经济效益、范围经济效益会逐渐凸显出来。这有利于推动我国医药产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和落后经营模式的转型,推动我国医药产业的结构升级,同时可以促进一些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医药企业的成长,有利于我国医药行业的自主创新。
2我国制药企业的创新战略选择
2.1我国制药企业面临的“创新困境”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医药体制与环境的局限性,我国制药企业存在所谓的“创新困境”,企业大都以药物仿制为主导战略。我们通过一个简单的博弈模型来分析“创新困境”的存在。
假设行业由两个同质的企业1和企业2构成,并具备创新所需要的资源,但企业的资源不能支持同时进行仿制和创新,每个企业独立做出是否进行“仿制”或“创新”的决策。
如果两个企业都选择进行仿制,而且仿制的药品是同质的,这必将导致激烈的竞争,面临着医院和医生强大的杀价压力,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获得垄断的局面,企业的利润为0;如果两个企业都选择进行创新,此时各自的产品是独特的,他们就有了提价的能力,行业形成了双边垄断的局面,两个企业都会获得垄断利润,这时制药企业和医院及医生共同分享超额的经济利润,假设企业所分得的垄断利润为1;如果企业1进行创新,企业2对企业1现有的产品进行仿制,由于药品的创新周期长、高投入、高风险,企业1在取得创新成功之前,其原先生产的产品就会被仿制企业2所淘汰,最终不能够支持进行创新,企业破产,假设破产的损失为-1;企业2进行创新,企业1进行仿制的情况与上述情况相同。
在此模型下,形成了两个纳什均衡式(0,0),(1,1)[4](表2)。但这种均衡在企业是风险中性的情况下才能成立,长期以来,在我国现实的产业环境中,由于药品创新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多数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很差,企业对于生存的渴望更甚于获得高利润,那么最终的均衡结果只会是(0,0),即两个企业都进行仿制。
2.2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企业创新战略的转变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原有的均衡策略――都进行仿制将难以维持。新的创新动力和创新环境使仿制型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基本药物目录中大多都是仿制药,但我国仿制药生产企业同质化严重,所以,要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取得定点生产的资格竞争非常激烈。特别是对于规模较小的仿制型企业,成为市场整合的对象、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可能性也更大。这时的仿制型企业只有寻求突破,在普药市场做大做强,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才能享有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市场扩容利润。
除此之外,企业要加大自主创新力度,逐渐向研发型企业过渡。创新企业无论是否进入基本药物目录都会获得超额利润。这是因为:一方面,基本药物制度只是关于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和使用三方利益重新分配的一个过程,影响的主体目前只是基层医疗机构,并不会改变专利药和高品质药品在大医院占主导地位的市场格局。所以,如果不进入基本药物目录,专利药生产企业仍可以获得高额利润。另一方面,如果专利药生产企业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由于国家对基本药物实施“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政策,对生产、经营基本药物的企业存在着潜在的垄断,特别是生产、经营属于专利药品、中药保护品种的基本药物的企业,在原有的相关保护机制下,更奠定了其潜在的垄断基础。目前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只是基层医疗机构部分,未来公布的城市大型医院用药目录有可能列入一些高技术含量的药品,并在定价方面给予一定的照顾,而且,基本药物目录是动态管理的,未来将每3年调整一次,以适应药品的发展和更新。目前,基本药物目录中很多地方也体现着对创新的支持,如参脉、生麦饮和血栓通等8种中药注射液位列其中,说明政策并没有对中药注射液持否定态度,这对于中药产业的标准化、现代化和发展创新,无疑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制药企业的战略选择是要在原有的基础上通过兼并、重组等市场行为做大、做强,并加大自主创新力度逐渐向研发型企业过渡,寻求长期可持续的发展。
3基本药物制度下我国医药创新战略的侧重点
3.1发挥中药的资源优势、创新研发独家产品
中成药作为几千年以来的中医药发展积淀,一直受到政府的重视和鼓励,基本药物目录中有半数品种为中成药,表明国家要在新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分析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中成药品种,部分独家品种存在着发展的契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进行招标时独家品种不会存在激烈竞争,在获取“增量”上更有把握。从原有医院和药店销售终端延伸至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能最大限度分享我国基层药品市场的扩容。2)独家品种通过基本药物进入消费终端,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的信誉度和知名度。3)从定价角度来说,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产品利润空间会受到压缩,独家品种定价可能略为宽松,他们可以用“增量”来抵消降价影响,甚至通过“薄利多销”的方式来获取更多盈利。
3.2药物创新关注药物的创新性和经济性
新医改方案中提出了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定价前药物经济学评价制度。开展药物经济学评价的主要目的并非在于成本与价格管制本身,而是在寻求科学方法以实现医药卫生资源的最佳配置和使用,达成公共和产业的共同利益。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将会逐渐引入药物经济学评估研究决策机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的核心精神是“基本、基层和基础”,因此基本药物目录的重点是面向基层卫生机构。作为制药企业,应该在研发时期就具有药物经济学意识,要开发适应欠发达经济状况、药物经济学评价优良的药物,以确保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具有临床疗效和成本两方面的优势。
3.3注重首仿药和对现有产品的二次开发
制药企业在市场逐步规范和进一步扩容的过程中,应该加强自主知识产权药物的创新。同时,由于新药研发费用和研发难度不断提高,制药企业也应该在坚持原研方向的基础上,重视产品的二次开发和首仿药的开发,短期内还可侧重于原有产品在生产工艺和给药途径等方面的精深加工。
4结语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推动作为新医改方案的重中之重,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大决策。因此,国家为实现基本药物制度的最终目标,将不断完善和深入对于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的推动实施,伴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深入实践,良好的政策环境将对企业以基本药物的发展为基础的创新战略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当然,基本药物制度能否实质性推动制药企业进行创新,关键还在于后续的配套政策和政策具体的执行情况。制药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是国家推动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引发的行业发展环境下,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最佳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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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医改让群众获益,科普促民生稳定”
时间:年8月9日~15日
二、组织机构
三、主要宣传内容
年科普宣传周要按照党和国家“新医改、新形势、新制度”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1、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增强理解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了解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根本依据、发展的第一要义、统筹兼顾发展的根本方法、以人为本的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帮助人们理解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从而,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增强公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围绕区委、区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在当前新医改情况下,第一、要充分利用科普宣传周的平台,围绕重点内容,创新宣传方法,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深刻理解医改方案的内涵。第二、要主动承担起向社会和公众宣传医改内涵的任务。第三、要解放思想,主动探索。要通过我们实实在在的改革实践,让老百姓能够切身感受到推进医改的成果,这是取得公众对医改工作的支持的最好的方法。
3、宣传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工作目标;宣传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做法;宣传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的惠民成果;宣传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基本药物品种和价格;
4、重点宣传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意义。围绕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重点人群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愿意使用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和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工作,在社区居民中普及合理用药知识,引导群众科学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营造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确保国家基本药物气度在我区的顺利实施。
四、工作目标
1、本次活动信息将通过平面、网络等媒体途径进行宣传和报道,在全镇掀起普及科学知识,正确理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重要性的。
2、活动期间举办7次现场解答。
3、制作鄞州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手册。
4、在咸祥镇有线电视台开设专栏,策划系列报道。
5、在各社区活动场所悬挂条幅、制作宣传版画、发放宣传单或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集中进行宣传,强化宣传效果,突出宣传主题。
6、做好社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公共卫生联络员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广大社区党员干部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提高与群众的沟通能力,以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7、组建1支国家基本药物宣传队伍,组织编写形式多样科普内容,不定期举办针对不同对象的培训班,从而使应用国家基本药物成为社区群众就医用药首要的选择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工作的部署配合工作。
1.什么是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涉及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生产供应保障、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全部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财政补偿、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绩效评估等相关政策办法。
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部分)和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各有多少种?主要涵盖哪些种类?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部分)包括205种西药、102种中成药及颁布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包括238种西药、145种中成药。主要涵盖抗微生物药、解热镇痛药、心血管系统药、呼吸系统药、消化系统药、激素及影响内分泌药、维生素矿物质类药、血液系统药等24类药品。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否可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之外的药品?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患者病情实际,使用本市人民政府统一确定的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零差率销售)的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确因病情需要,患者还可以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处方外购药。
4. 二、三级医疗机构在基本药物使用方面有什么要求?
二、三级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
5.如何保证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
一是通过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断优化品种和数量,将目前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药品纳入目录中,扩大目录的适用范围;二是规范医生开具处方行为,医生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选用基本药物,并将使用情况纳入医生考核;三是加强对医生使用基本药物的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四是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逐步改革药品加成政策,从制度上切断趋利行为。
关键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问题;对策
2009年8月18日由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个部委联合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9部委还同时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根据规定,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实现的目标是: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国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国家确定了包括西药、中成药共计307种药品种类,江苏省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另增补290种药品种类。至此江苏省可实施的基本药物种类已有597种。
1 我区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资料统计:海陵区是泰州市的主城区,面积23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1.73余万。社区发育程度相对较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起步较早,经过三年的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6个街道和3个乡镇中,建有“京泰路、苏陈、罡杨、城东、城南、城西、城中、泰山”等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九龙中心卫生院,28个标准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51个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岗医务人员374名(其中在编人员235名),社区卫生服务站有卫生技术人员116人,村医119名。
2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2.1 基本成效
1、居民看病价格明显降低,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我区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一是药品价格低廉和优惠报销政策的实施,特别是新农合住院病人,极大地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费用负担。至2010年底,人均门诊费用从88.6元下降到52.3元,住院床日费用从365.6元下降到218.2元;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病人显著增多,2010年4-12月,门急诊人次208616人次,同比上升13.3 %,住院人数2774人,同比上升22 %,通过政策引导群众首诊在社区、康复回社区的目的得到初步实现;三是就医药品费用比例大幅度下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0年4至12月就医费用结构中,药占比由原来的60%下降为52 %,乱开药、大处方的顽症得到根本遏制。
2、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得到遏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后,药品种类国家统一规定,价格由省统一招标,统一招标配送机构,这样客观上切断了药品使用与单位的利益链。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工作有了可靠的基层组织保证。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杜绝腐败的产生。
3、乱用药、乱用抗生素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由于国家基本药物的种类规定了用药的要求,使得过去不是按照实际需要来配药,造成了开大剂量药和开大量抗生素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后,这种现象明显减少。
4、农村公共卫生的服务得到加强。由于实施基药后单位的利益链切断,可以调动大量的医务人员从事公共卫生服务。走村入户为群众服务,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了农村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重的良好局面。
2.2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本药物在我区实施1年多来,基层医疗单位普遍觉得不适应,一是患者不适应,未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各类医院配置的药品大都是中高档药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大部分的患者,特别是患有慢性病和常见病的老病号配不到适合自己长期服用的药品。二是医务人员不适应,长期以来对病人用药的疗效和安全性考虑,觉得现有的597种药品性能和疗效不够清楚,在使用上不适应。在实践中各基层卫生院普遍反映基本药物中小儿科药品少如最常见的小儿退烧药和一些专科用药(妇科、皮肤科)严重不足。当前农村基层卫生院,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还是主要的方面,特别是乡镇基层卫生院地处农村,到区级医院又有较长的路程,还是存在不方便,如果这些基本的常用的药品没有,必然给基层卫生院的正常基本医疗服务带来很大的问题。
2、政府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的政策措施跟进缓慢,不能适应现阶段医改的需要,主要有:
(1)、机构管理体制不顺。目前,海陵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办主体多样。“城西、京泰路、苏陈、罡杨”4家中心及九龙中心卫生院为政府举办;“城东、城南、城北”3家中心为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承办;“泰山中心”为政府举办,但委托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管理;“城中中心”为市人社局承办。2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多数为挂靠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而实际由私人投资承办。
(2)、人员编制无法到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和住院病人数量大幅增多,而医务人员明显不足。虽然,区编办一次性核定了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编制数(417名),但未制定具体编制落实分步实施方案,未能将人员进编,也未实施人员聘用,182个缺编岗位不能到位,医疗服务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医疗安全风险不断增加。
(3)、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近年来,虽然抓住国债扶持的机遇,改扩建了“苏陈、京泰、罡杨”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3个中心基础设施面貌明显改观。但纵观全区而言,基础落后的状况仍很严重,以城市中心区尤为突出,如:城东中心已拆迁,城南中心为简易房,泰山中心为危房改造,城西中心布局凌乱,城北中心尚无业务用房等。
2.3 今后工作建议
1、理顺药品管理体制。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每个建制乡镇、街道都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理顺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各类医院和社会组织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明确为区政府举办的有独立法人身份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配置“人、财、物”,行使直接管辖权。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律与举办医院和社会组织脱钩,按辖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只有理顺管理体制,才能保证与国家政策衔接,才能保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才能保证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2、完善药品管理体系。现行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保障了广大群众看得起病,但对于一些慢性病人,老年病人从目前597种药品是不能满足需要的,应该采取更加灵活的药品供应机制,可以采取将省规定的291种药品划出30%至50%的药品比例,由市一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用药习惯和需要,统一规定药品品种,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这既有灵活性也不违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样可以更多的考虑选择小儿患者、专科用药和必须的多发病、常见病的药品。
3、建立适当补偿机制。“强基层”是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可以毕其力而一役,而“建机制”则事关长远,不能一蹴而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否正常运转,公益性能否长期保持,服务群众的能力能否不断提高,都与“建机制”密切相关。因此,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精神,建立稳定、长效、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发挥财政基本保障和兜底作用。
三次巨变 基药制度在调整中趋于完善
总结基药制度实施一年来的概况,卫生部基本药物管理处处长王雪涛表示,基药制度实施一年来共经历了三次巨变:药品招标、差额补偿、药品增补,而这三点又恰恰是保障基药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
基药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涉及面之广,难以穷尽。由于配套政策和实施经验的缺乏,实施过程中问题和考验层出不穷。例如,部分地区的个别基本药物品种竟逆市涨价;部分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率的基层医疗单位因差额补偿不到位,一度出现无法支付员工工资的局面;在部分医疗发达地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满足不了社区卫生服务需求,患者只能无奈回流到大型医院就诊……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表示,任何政策在实施中都需要不断调整,正视问题,逐步完善解决是必由之路,我们有决心也有把握解决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基药制度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其优势和效果在许多国家已经得到充分验证,我们的方向坚定是不移的。
一年来,基药制度实施跨越了多个里程碑,尽管是在艰难中前行,但成效有目共睹。基本药物补偿是基药制度顺利实施的核心问题,今年3月,国家提出根据不同经济条件,积极探索各种因地制宜的补偿机制,补偿资金由国家、地方政府等共同承担。中央财政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已拨付医改资金801亿元,其中,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资金高达534亿元。目前云南、湖南等地率先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偿。基础较为雄厚的省份,如江苏采取按单位级别进行定额补贴的方式。这些方式行之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11月印发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所有的基本用药都列入甲类药物,由医疗保险统筹支出,不再设自付比例。并严格规定医保药品先甲类后乙类的使用原则。
各省普遍对基本药物实行单独的集中招标采购,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逐步成为指导原则。另外,针对药品招标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近期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促进基本药物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基本药物主要品种销量居前20位的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应达到80%以上,实现基本药物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这一政策实施将会带来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格局的巨大变化。
2009年8月公布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允许地方为满足不同的需要,在国家的基本目录外增补药物。目前,北京基本药物中西药增至519种;江苏增至599种……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功能完善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郑宏表示,“基药制度经过一年多的实施和调整,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目前全国60%以上的省市开始实行基药制度,多数实施了零差率销售,大大降低了患者的医药费用,这将为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推进奠定基础。今后,无论是人力,还是物力,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基药制度的推进力度。
・小提示・
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基本药物”的概念。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医疗机构联动 医生深感基药带来的利好
北京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内科教授霍勇表示,一年多来,无论在三级医院,还是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医生对于基药制度都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从认为基本药物只适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目录”,到认识到这是一个涉及全行业的“医疗制度”,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北京协和医院心内科教授严晓伟说,“以往很多医生认为基本药物与三级医院没关系,只有使用高精尖技术、创新药才能体现三级医院的水平,基本药物就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其实不然,三级医院同样需要基本药物作为支撑。这是一项涉及全面基本医疗保障的系统工程。”
严晓伟指出,三级医院医生在处理危重症和疑难病时,首先想到的是高效的治疗手段,而把成本放在次要位置。但对于目前危害最大的慢性系统性疾病,长期药物治疗是根本,性价比高的基本用药正是针对这一类疾病。例如冠心病居目前中国死因首位,其首要病因是高胆固醇血症,长期服用他汀类药物降低胆固醇是预防冠心病发生的重要手段。以往他汀类药物普遍价格较高,影响患者依从性,但停药带来的复发恶化又给患者带来更沉重的经济负担。此次在基药目录中包含了辛伐他汀这一类针对病因的预防性用药非常必要,发改委对辛伐他汀的限价也是非常及时合理的。以往由于价格昂贵,冠心病患者只能在三级医院处方辛伐他汀,随着该药品价格降低,目前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也能顺利续方,这就合理分流了患者,有效提高了整个医疗系统的效率。
对此,基层医生也深有体会,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成都医院的陆戴明说,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多针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在社区医院实施零差率销售,以往到大医院就诊的慢性病患者开始选择到社区。这不仅增加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量,大医院的就诊压力也随之得到缓解,实现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济宁市市中区安居镇医院院长姜杰还有更深的体会。他说,基药制度的实施让社区医生更有尊严。基药制度实施后,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而且占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药品的80%以上。社区医院实施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与收入脱钩,社区医生的工资由财政支付,社区医生卸掉了为医院创收的压力,全部精力放在了社区患者的常见病慢性病的管理与康复上,老百姓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有了全新的认识。医患之间建立相互信任和密切互动,医生的职业荣誉感增强,这是社区医院长远发展的原动力。
任重道远 需要各方力量并肩推进
郑宏说,基药制度刚刚在我国施行一年,为医疗卫生服务带来的新景象显而易见,社会医药卫生服务成本将逐步下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工逐渐明晰。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基药制度的推进不单单是医疗监管机构的责任,需要制药企业、医务人员等多方力量共同推进。
对此专家也有深刻认识,霍勇表示,医生是基药制度推进的发动机。任何疾病,医生的意见都是患者选择治疗方案及使用药物的关键。基本药物疗效确切、安全可靠、价格合理,对于慢性病常见病,医生应当首选基本药物。医学需要终生教育,除专业技能,这一特殊行业对于政策的理解和接受也需要不断的学习。
行业协会也对此积极支持,由中国医师协会倡导的“心航程-胆固醇全程管理基层行(官方网站lipid.省略)”的项目在全国展开。正如陆戴明说,在这个培训活动中,他不但得到专家的在线指导,也对政策法规有了及时的了解;不仅给患者看好了病,也帮他们省下了很多医药费用。一面面锦旗饱含着社区居民对他的认可。
药品生产企业的配合也是基药制度这项复杂工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基本药物限价,利润减少,集中招标采购使得药品利润空间进一步被挤压。生产成本不断上涨,低价会不会影响基本药物的质量?利润大减的企业在产品相关学术信息的支持上会不会减少?这些都是基本药物生产供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中实力雄厚的外资企业的表现非常引人关注。仍以辛伐他汀为例,默沙东公司在基药制度实施之初就率先响应发改委的政策,高调宣布降低其原研辛伐他汀(舒降之)的价格高达52%,引起业界震动,为此四川省卫生厅在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站上对默沙东提出了公开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