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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源头治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最近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几家药店举办了一次过期药品有偿回收活动,市民用过期药品可以换到一定数量的鸡蛋和纸巾。据统计,在为期6天的回收活动中,共回收过期失效药品达到10吨,价值175万元。而据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估计,这仅是市民家藏过期药品中的极小一部分。
无独有偶,由京城一家药店举办的过期药物置换活动中,短短一天,就有超过6000人次前来置换,回收的过期药品重量达到3000多公斤。药店特别辟出了一半店堂来存放回收的过期药品,很多人用布袋、网兜装着大量的过期药品排队来置换。
过期药物的危害巨大。严格意义上说,按我国药典规定,过期失效药物就是医疗垃圾。总有人认为,药品过期了没关系,照服不误,其实不然。服用过期失效药品,极有可能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随意丢弃过期失效药物,不但对环境照成污染,同样会危害人体健康。直接暴露在自然环境下的废弃药品,特别是抗生素类药品,会对水源造成污染,也容易使一些病菌产生抗药性。
更有甚者,一些黑心的“药贩子”通过加工翻新,换新标签等手段,把医疗垃圾倾销到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诊所,对这些患者的生命安全直接构成严重威胁。据国家药监局的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农村市场三分之二的过期药,就是来源于居民家中的小药箱。
尽管过期失效药物的规范管理如此重要.而在我国现行药品管理法规中,这一块还是“空白地带”。只规定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活动中,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的,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销售或退换货处理。并没有涉及和规范居民个人如何处理过期药物的相关规定。
通过敦促立法机关尽快修订药品管理法规,使家庭过期药回收规范化:通过政府部门设立专项资金;通过积极鼓励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参与来规范处理家庭过期药物等办法是规范管理过期药物的有效之举,但如只满足于此,不从源头上治理过期药物,那无疑是治标不治本的。不从源头上治理,越来越多的“医疗垃圾”仍将会源源不断产生,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安全。
如今药物的包装越来越大,整盒、整瓶出售是“行规”,以前药店和医院拆零出售,按颗按粒买药配药早成了历史。而有的药确实只需服用一次或几次,大包装下这些剩药就只能成为“医疗垃圾”了。
也有部分市民没有考虑到药物的特殊性,只图价格便宜就盲目购买和囤积,结果就造成很多药物根本用不上,用不完,最后过期和失效。这从另一个角度也表明当前居民的安全用药意识和知识现状不容乐观。
药物概不退换也是药物浪费的原因之一,药物是特殊商品,在不能鉴定剩余药物的质量的情况下,实行退换也是对下一位患者的不负责。可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在能完全控制和掌握的质量前提下,实行有条件的调剂是减少药物浪费的方法之一。
这些全是产生过期药物的原因,而开大处方却是过期药物大量产生的最大源头。某些医院把开药做为医院和医生的经济考核指标,医生要多拿钱就要多开药。开贵药,根本不管这些药物是不是病人需要,能不能吃完。在当前以药养医的机制下,病人家里没有这么多过期药物那才是怪事呢。
建设节约社会,就不能对触目惊心的造成极大浪费和危害的药物浪费现象视而不见。要下猛药下重药治理,要从源头上堵住产生药物垃圾的最大漏洞,不然,一边是平价医院的火热,一边是大量的药物被扔掉,这实在说不过去。
2017年1月15日,河南省副主席靳绥东参加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农林组讨论。
委员们围绕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报告立意高、内容实、写法新、接地气,并就土壤污染、水污染等与农业息息相关的问题展开了讨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如今,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健康发展。”省政协委员、省农科院院长张新友表示,农业与环境的关系非常密切,实事求是地讲,农业既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同时也是重要的污染源。很多面源污染问题就是农业造成的,如水污染问题、土壤污染问题,同时,这些问题又反过来使农业受害,因为水的污染、土壤的污染,我们生产不出合格的产品、绿色无公害的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环境制约。因此,对于环境问题我们要给予充分关注,加大治理环境污染力度,还农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而土壤环境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关于土壤污染治理问题成为此次委员们讨论的热点。
“现在农田重污染非常严重,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全国耕地污染比例接近1/5,这是相当惊人的。而且土壤污染治理成本极高,济源一片50亩的严重污染土地治理成本就高达800余万元,确实应该下大力气从源头上加强治理。”省政协委员、郑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牛河钧表示。
“我们现在的土地治理其实只是解决了平整土地的问题以及打井的问题、修路的问题。但是土壤里面,比如化肥、农药、除草剂以及灌溉水的污染等都非常严重,土壤一旦污染,需要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才能修复治理。对于土地治理只进行平整是不行的,我们需要做的根本问题是解决土壤问题。有好的土壤才能生产出好的粮食。因此,土壤污染治理应该提到议程上。”省政协委员、省国土资源厅老干部处处长彭显文的发言引起全场委员共鸣。
水质保护任重道远。南水北调工程为河南输入大量水资源,促进了河南农业、工业的发展,改善了沿线居民的生活品质。省政协委员、省南水北调办主任刘正才建议,省政协和政协委员要继续关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为南水北调生态廊道建设建言献策。
省政协委员刘有富、王建国、崔宗河、石聚领、郭立魁、王淑敏、张书芬、张冬平、朱海风、李芳等也进行了积极发言,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最后,靳绥东副主席总结发言,他高度评价了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进一步珍惜水资源、重视水发展、减少水污染。水是生命之源,人类不论如何发展,归根到底还是离不开水。下一步工作中,要继续以水为主题,以南水北调建设为重点,特别是南水北调沿岸生态廊道建设,要科学选择树种,高标准规划,打造特色生态景观。二是农业是人类的根本。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农业的基石地位越发重要,特别是现在人们都更加重视饮食的品质和质量,河南应把握这一关键机遇期,充分发挥本土优势,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生态补偿实践经验的不断总结,应逐步通过立法使补偿标准得以明确界定,补偿功能的区域统一性、检查验收的规范性等生态补偿政策和生态补偿制度得以日趋完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将加快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制度是在以“末端治理”模式为主的污染防治思路的影响下产生的,明显具有消极被动治理的缺陷。应实现可循环的经济模式,变被动保护环境为合理利用环境,改变目前以“末端治理”模式为主要特征的环保法律体系。
1.积极健全环境立法综合体系。在环境基本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各项具体的环境法规,从而形成健全的环境立法体系。环境立法应广泛涉及污染控制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各个方面,针对各种环境媒体和环境问题建立相关的法律,从而构成比较完整的环境法规体系。
2.高效协调各项法律规章制度。针对各单项环境法律法规中具体要求的不尽相同,重视立法程序和技术的协调,做到各项法律要求的统一,并对各项法律制度在基本法的层次上进行总体协调。
3.大力促进循环经济立法工作。使我国环境保护运动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的根本性转变。为促进循环经济、保护自然资源,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确立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进而规定产品制造者在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对于某些特定的产品,只有具有明确的回收可能性时,才容许投入市场。发展循环经济可采取如下主要原则:(1)生产者负责原则:谁生产,谁负责回收。(2)行业自律原则:政府应鼓励工业界自觉自愿地执行循环经济立法。(3)透明原则:生产厂商有责任公开商品的生产过程,使消费者有选择商品的权利。力图从源头控制污染,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4.要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运用价格、收费和税收手段,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及时出台一些力度较大的价格政策,引导资源按市场规则进行配置。积极创造条件,全面推行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逐步达到补偿合理成本并略有盈利的水平。按照税费改革总体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环境保护方面的税费改革,逐步完善税制,过一步增强税收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宏观调控功能。同时,应加快市政设施管理体制改革,使得污水和垃圾收集与处理单位在政府的监管下独立核算,独立经营,真正实现市场化经营管理。
5.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必须有科学的态度以及系统的规划,特别是应该在观念转变、政策制订、管理机制的确立、对生态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的冲突进行必要的利益补偿等方面采取务实和科学的措施。
鉴于生态补偿和循环经济的理论与实践在我国尚属探索阶段,在国际上也处于发展过程中。建议国家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队伍,围绕循环经济的内涵和产生背景、先进的理念和技术支撑、制度保障以及用循环经济的理念设计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等内容,进行专题项目攻关研究,为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推行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一、建立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按局部、省、市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市运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制印发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求、阶段划分、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
二、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
各区县运管机构根据区县政府批准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针对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水泥厂、煤场、沙石料厂等道路货物运输量大的货运源头,就超限超载运输监管的共同点与重要环节,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巡查监管制度。自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源头治超共出动车辆416辆次,参加治理执法人员1170人次。
三、加大打击非法改拼装车辆力度
各区县运管机构在道路货物运输及相关企业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时,严格按照许可条件予以把关,从源头杜绝了不合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各区县运管机构在政府主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维修市场进行规范整顿,对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的维修企业,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维修企业改装车辆检查巡查人员482人次,出动车辆404台次。各区县运管机构共收到各地相关部门超限装载和非法改拼装抄告318台次,已责令企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处理,并严格按照《四川省公路保护条例》规定进行后续处理,目前吊销企业车辆道路运输证共9个,发放停业整顿通知书共5份。
四、大力营造治理氛围
自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以来,各区县运管机构深入各乡镇及货运源头单位和货运集散地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悬挂治超宣传横幅。并对企业负责人及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就《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内容和治超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企业所承担的义务进行了详细讲解,要求源头企业在醒目位量设立源头治超警示牌。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我局加强源头治理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责。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均参加了执法培训考试,也都取得了执法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实施源头治超执法时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我局今年对全市执法人员开展了培训教育,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源头治理工作中“三乱”现象的发生。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目前,我市源头超限装载现象虽大部分已经得到遏制,但是仍然还有少部分车辆存在超限运输行为,我局将在省运管局、市交通局的领导下持续开展源治超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县政府成立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交通局、法制办、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水务局、工促局、国土局、交警大队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督导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源头治超工作,定期召开治超联席会议,负责向市政府治超领导小组汇报治超工作开展情况。
二、工作职责
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强化协调配合,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交通局:负责治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大宗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监管,落实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超限超载企业和车辆严格管理,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向上级主管部门移送、通报治超违法案件。
法制办:配合治超工作机构研究起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加强治超执法监督检查。
交警大队:严把车辆注册登记、检验关,落实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扣分制度,维护治超交通秩序,按规定依法履行对车辆改装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汽车拼装、改装行为,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发改委:加强对车辆生产、改装企业项目的监管。
监察局: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治超不力、不履行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财政局:研究制定运输管理机构治超专项经费保障方案。
工商局:整治车辆非法改装企业,会同公安、发改等部门加强监管,会同工促、交通等部门依法规范公路沿线储煤场等货物集散场所的管理。
质监局:对治超所需的计量设备依法实施强制检定,检查从事改装车辆生产企业的执行标准情况。
安监局:督促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的安全条件核查,督促落实“一书一签”制,严防危险化学品超量、超限、超压装载;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对超限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处置;组织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救援,根据县政府的决定对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水务局:对所许可的采砂企业装载场所进行源头监管。
工促局:对所许可的煤炭企业装载场所进行源头监管。
国土局:对所许可的建材类矿山企业装载场所进行源头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建立源头治超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
(二)定期通报制度。交通局每月负责将货运源头单位违法案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的情况报告县政府。同时,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三)实行公开公示。安监局、水务局、工促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将本部门许可或管辖的货运源头企业,按货运源头企业明细表(见附件2)格式填写后,报县治超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政府向社会公示。交通局根据县政府公示的货物源头企业,开展巡查工作。
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为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根据省交通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交公运〔〕55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强化“三车”交通平安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试行)通知》合政〔〕1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局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依法严管,坚持“立足源头。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原则,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分工,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健康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货运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货源单位(主要是煤、沙石建材等企业及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运输企业(包括预拌混凝土运输企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筑沙石资料运输企业)严格监管,总体目标:以源头为重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平安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对货源单位巡查监管不少于公布总数的8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率低于10%三车”运料车、渣土车、混凝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具体目标:县交通局进驻监管的重点货源单位不少于2家。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切实有效地开展公路和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为加强对全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业已成立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交通运输工作的副主任、县交通局和县公安局、安监局、建管局、乡村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县交通局、公安局、安监局、乡村管理行政执法局、建管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公路分局、纠风办、法制办、农机局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分公路治超和货运源头治超两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公路和货运源头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督查组由县交通局牵头,县纠风办、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抽调人员参与,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一)治超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配合,突出重点,齐抓共管,推进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治超工作有序进行。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相结合,企业自纠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教育与奖励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行政执法联动和信息通报共享机制,推进综合治理;加大对货运源头治超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定和公布重点货源单位名单;依法保证治超工作专项经费;对在治超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办和奖励,对治超不力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二)县交通运管部门通过进驻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违法超限超载通报制度及货运企业、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信誉档案等;与有关部门一道,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进行查处。县公路部门加强路面执法,查处非法超限行为,与运管部门形成路面和源头双管齐下的治超机制。
(三)县公安部门加强机动车登记管理。依法查处超载行为;负责维护货源单位秩序,依法查处阻碍源头治超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和扰乱执法秩序的行为。
(四)县农机部门规范农用车、拖拉机牌证核发及管理工作。
(五)县工商部门对注册登记的货源单位建立信用档案。
(六)县建管、城管、安监部门要按照“三车”治理分工。
(七)县监察、质监、法制等部门依照自身职责。确保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货运源头调查。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县新闻媒体、中国?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县运管部门对重点货源单位实行进驻或巡查监管。
(二)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认真组织运管人员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县质监、工商部门对车辆生产企业生产和改装车辆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禁止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出厂上路。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精心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源头治超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货源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
健全治超机构,货源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厂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积极配合运管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入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四)组织开展培训。统一持证上岗。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合理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五)开展目标考核。予以问责,并追究其主管和许可机关的行政责任。
(六)做好经费和应急保障。为治超工作提供保证。
五、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根据《省治理公路限超运输办法》的规定,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以落实源头装载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我局的日常工作内容,提高治超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加快我县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源头为重点,通过对货源单位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使超限超载现象和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货源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货源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企业的车辆状况、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治超机构,公开相关制度,要积极配合运管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
(二)加强应急保障,确保源头治超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治超工作需要,为预防货运源头治超期间可能发生的运力紧张、聚众闹事等突发性事件,各乡镇工业企业要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确保货运源头治超专项工作顺利开战。
(三)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推动治超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日常化,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等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治超宣传报道的导向性,形式上充分体现治超宣传报道的广泛性,将宣传面延伸到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使治超工作得到企业的理解与支持,保持了正面舆论导向,减少和防止治超过程中出现的暴力行为,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推动治超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认真组织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以路面巡查、源头企业巡查为主,对经检查、新闻媒体曝光以及严重违反《省道路运输条例》行为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采取进驻监管,依法对货源单位及车辆的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责令纠正。
(五)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治超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要明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治超、和谐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省道路运输条例》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载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扩大《条例》普及面,做到家喻户晓。
(六)建立健全领导例检制度,严格责任倒查,要建立货运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和暗访,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利的乡镇及企业,要开展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查获已出场(厂)违规超限超载车辆的,货运源头治理机构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对货源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区域和加强货物源头监管力度行动,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我局充分认识超限超载的严重危害性和重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树立“抓治超就是抓科学发展”、“抓治超就是抓优化环境”、“治超不利、无路可走”的思想,顾全大局,着眼长远,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宣传等工作。
1 渭河源头( 包括上游流域) 区域概况
渭河源头位于定西中南部,涉及全境 7 县区 65个乡镇,包括陇西、通渭、漳县全部,渭源、岷县大部分和临洮、安定小部分,由集水面积 200km2以上 9条支流组成。总面积 9909km2,占渭河流域 7. 35%,占渭河流域甘肃段 38. 4%,分县区: 渭源占 12. 1%、陇西占23. 9%、通渭占28. 4%、漳县占21. 9%、岷县占 12. 1%、临洮占 1. 3%、安定占 0. 3%。区域内总人口 145. 61 万人、占定西 49. 6%,占渭河流域甘肃段 27. 5%,有农村贫困人口 45. 64 万人。
1. 1 自然概况
1. 1. 1 地形地貌分属黄土丘陵山地和西秦岭山地两部分,地势自南向北倾斜,海拔 3941 ~ 1420m,地形复杂多样,山川、梁峁、沟谷相间分布,呈现丘陵沟壑地貌。
1. 1. 2 河流水系集水面积 200km2以上支流 9 条,呈扇状分布,北岸牛谷河、大咸河、秦祁河、余家峡、葫芦河等发源于黄土丘陵区,水少沙多质差,难以利用; 南岸漳河、莲峰河、龙川河、榜沙河等发源于西秦岭山区,水清质好,可利用性高。
1. 1. 3 气候特征分属南部温寒半湿润、北部干旱半干旱两个类型,年均气温 5. 1 ~ 7. 7℃、无霜期 122 ~ 158d、降水量 404. 1 ~ 596. 7mm、蒸发量 1192. 2 ~ 1526. 2mm。降水南多北少,年际年内不均,7 ~9 月降水占 50%以上。南部高寒阴湿,多冰雹、冷冻,北部干旱频繁,多春夏“卡脖旱”。
1. 2 资源环境
1. 2. 1 土地资源有农用地 70. 06 万 hm2、占渭河源头总面积的70. 7% ,人均耕地 2501. 53m2,土地利用率 73. 8%,垦殖率 36. 8%。
1. 2. 2 水资源属严重缺水区,自产水 7. 67 亿 m3、占定西49. 8% ,人 均 水 资 源 536m3,耕 地 亩 均 水 资 源187m3,相当于全国 1/4 和 1/9。
1. 2. 3 矿产资源蕴藏红柱石、花岗岩等 46 个矿种 200 多处矿床( 点) ,已开发利用大理石、花岗岩等 18 个矿种。
1. 2. 4 生态环境有省级自然保护区 4 处,省级以上森林公园 4个,森林 12. 9 万 hm2,草( 原) 场 9. 87 万 hm2,森林、林 草 覆 盖 率 13% 和 23%,水 土 流 失 面 积9040. 5km2,占 总 面 积 91. 2%, 初 步 治 理3155. 08km2,治理度 34. 5%,土壤平均侵蚀模数每年每平方公里 5852t,属生态环境脆弱区。
1. 3 发展情况
1. 3. 1 经济总量2009 年,生产总值 57 亿元,人均 3593. 8 元,低于全省的 9000 元。
1. 3. 2 产业发展以马铃薯、中药材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达到 6.67 万 hm2和 4 万 hm2,面积占甘肃 10% 和 30%,产量占 15%和 32%,有马铃薯、中药材和畜草加工企业 105 户。
1. 3. 3 城镇发展有城镇人口 15. 78 万人,城镇化率 10. 8%,低于定西、甘肃 1. 89 个和 21. 35 个百分点,城镇垃圾处 理 率 55. 6%,人 均 住 房 22. 8m2,人 均 绿 地1. 88m2。
1. 3. 4 基础条件陇海铁路、天定高速和国道 316、212 和 045 线穿境而过,公路总里程 4313. 16km,其中三级及以下占 95. 4%,通达率低于定西、甘肃 4 个和 12 个百分点; 人均水地低于定西、甘肃 6. 67m2和 745. 14m2,不安全饮水人口占 72. 4%。
2 渭河源头区域存在的问题
渭河是陕、甘、宁地区的母亲河,是渭河流域沿线重要的生产生活用水源。处于渭河源头区的定西、天水等地曾是一块比较富庶的地方,是中华民族黄河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到了近代,由于自然、社会等原因,渭河源头区各地成为全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境内山大沟深、植被稀少,自然灾害频繁,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严酷,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2. 1 水土流失严重,水涵养功能减弱
渭河源头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总面积 91. 2%,土壤平均侵蚀模数每年每平方公里 5852t。长期严重的水土流失,把流域广大地区切割得支离破碎、千沟万壑,高原沟壑区的平整塬面在不断被蚕食分割,人们的生存环境在不断恶化且范围逐渐缩小。水土流失和原有植被破坏,加剧了干旱、洪涝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据甘肃省连续 44 年的有关资料,旱年或大旱年 17 年,占38. 6% 。水土流失使土层变薄,水涵养功能减弱,渭河源头区的森林植被和高山草地是渭河流域水源涵养区,但目前森林整体质量不高,源头区残存不多的天然次生林,其自我调节能力和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能力低下,功能失调。人工林以近年新造的人工幼林居多,郁闭成林部分所占比例很小,尚难以发挥明显的蓄水保土的作用。
2. 2 水资源严重短缺,供需矛盾突出
渭河源头区属严重缺水区,水资源不足是长期以来制约源头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一是源头区水资源总量不足,呈资源性缺水。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由于水量锐减,农业灌溉引水保证率很低,灌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工业和生活用水形势也十分严峻,干旱灾害频繁。二是国民经济用水的大量增加,已严重挤占生态环境用水,河道水量减少,甚至局部河段断流,造成下游河道淤积加重、地下水超采、水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三是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缺少统一规划,开发治理中存在重开源、轻节流和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生态环境保护的现象,导致国民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上下游之间用水矛盾日益尖锐,水资源供需失衡。四是缺乏有效管理,用水无序,没有形成协调统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地区、部门之间争水、无序引水现象严重,水资源得不到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
2. 3 投入严重不足,生态保护与建设步伐跟不上生态破坏程度#p#分页标题#e#
近年来,渭河源头区各级政府将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配套和推行各项新技术的综合配套等一系列措施,在源头区生态保护与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长期以来,渭河源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大都以地方匹配和群众投工投劳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办法进行建设,同时由于渭河流域大部分县为国扶贫困重点县,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基础薄弱,投入治理水土流失的资金有限,因此,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得不到治理,生态环境无法尽快得到改善。由于人口增长和大规模的人类活动,特别是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边治理、边破坏现象还相当严重,新的人为水土流失还在扩展,使本来就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更加恶化,治理速度远远跟不上生态破坏的速度。
2. 4 源头区水污染加剧,影响下游地区用水安全
渭河源头区水资源总量不足,呈资源性缺水。水环境质量在流域内受工业、城镇生活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等因素影响,水环境质量呈中度污染状态。部分年月,在渭河上游雨水补给不足,渭河断流情况发生时,渭河便成了沿流域城乡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污沟,致使渭河水质在Ⅴ类水质下徘徊,目前,渭河源头区受污染水域 118km,占 94. 4%。随着渭河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水量持续增加,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落后,水环境污染呈现污染区域广、污染程度加重、污染治理慢等特点。渭河源头区严重的水污染状况制约了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导致流域内城市生活水源地和农业用水受到污染,工业用水水质得不到保证,恶化人类生存环境,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渭河源头区日趋严重的水污染,对黄河潼关以下河段的水环境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威胁到黄河下游水资源利用和沿黄城市供水安全。
3 影响渭河源头区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
渭河源头区水资源短缺、供需矛盾突出,水污染严重、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现象是长期以来自然和人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3. 1 源头区实测径流量减少
通过对清源河流域近15 年实测水文资料系列计算,流域出口渭源站多年平均径流量为 1834 万 m3,最大年径流量 2811 万 m3( 1993 年) ,最小年径流量444. 4 万 m3( 1997 年) 。自产地表水径流量逐年减少,一级支流来水锐减,有些支流( 比如渭河北岸的牛谷河、大咸河、秦祈河等) 甚至出现断流,特别是枯水期内,渭河干流除少量南山支流有河水汇入外,基本无生态水汇入,影响了渭河源头生态环境和水源涵养; 近 15 年年径流量总的变化过程呈衰减趋势。导致渭河源头区径流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3. 1. 1 降水偏少
源头区多年平均降水量 404. 1 ~ 596. 7mm,自1991 - 2009 年降水量除 2003 年较明显偏多外,其他年份以偏少为主。变化趋势是南多北少,山区多而盆地河谷少。最大月降水量多发生在 7、8 月份,最小月降水量多发生在 12、1 月份。7 月 ~ 10 月份降水量占年降水总量的 70%左右。
3. 1. 2 国民经济耗水量明显增加
渭河流域 2000 年以来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量中,工业和生活用水量增幅最大,地下水用水量快速增长。耗水量的增长主要表现在地下水耗水量大幅增加,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影响到了地表径流,也成为地表径流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
3. 1. 3 气温升高导致蒸发量的增加
源头区处于温寒半湿润、干旱半干旱地带,年均气温 5. 1 ~ 7. 7℃,蒸发量 1192. 2 ~ 1526. 2mm。自1991 ~ 2009 年由于全球气候变暖等原因,源头区气温一直偏高,呈逐年上升趋势。气温上升和降雨量的减少直接导致了蒸发量的上升。
3. 2 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生产对源头区生态环境的影响依然很大
近年来,传统农业生产也给源头区生态环境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一是农业产量低而不稳。源头区域内大部分地方以天然雨养农业为主,主要利用天然降雨解决农业生产用水,因此农业生产水平低、受自然不稳定因素影响重,产量丰欠变化大,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二是渭河源头流域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利用率低,节水意识不强、利用方式还很落后,造成农作物产量不稳。三是总体利用效率低下。大部分地方农业灌溉用水利用效率低,主要以大水漫灌和渗灌等粗放用水方式为主,农业节水意识不强,先进高效节水技术( 如: 滴灌、膜下滴灌、喷灌、膜侧沟播沟灌等) 使用较少。同时,由于农药、白色污染等现象加剧,造成了渭河水体污染。
3. 3 工业低水平加工,用水量大加剧了渭河源头区生态环境的恶化
目前,源头区主要的工业集中于马铃薯、中药材加工等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这些企业大多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用水效率低。2007 年、2008 年、2009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 252m3、159m3、126m3,2009 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还高于全省23 个百分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很低。二是不少企业用水设备陈旧老化,用水管理不善,造成较严重的水资源浪费及水污染。节水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节水技术改造进展缓慢,造成工业企业节水技术、工艺、设备更新换代滞后,用水效率难于提高。三是工业结构与水资源匹配不尽合理。渭河源头属严重缺水区,但是马铃薯、中药材加工、铝冶炼及加工等都属于高耗水、高污染的企业。四是治污设施严重滞后。工业生产污水处理率不高,80% 以上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水体,致使水质污染日趋严重。由于受工业排水、马铃薯淀粉残液等污染水的影响,部分农业用水无法使用。
3. 4 贫困面大,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大
渭河源头区的 7 个县都属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源头区农业靠天吃饭的基本局面还没有改变,工业能耗高、污染大、产出低、效率低,服务业发展活力不强,非公经济规模小、实力弱。由于经济发展滞后,群众生活贫困,脱贫方式单一。近年来,重利用、轻建设,掠夺式利用资源现象仍十分严重。一是由于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地区多属山区、半山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交通不便,村社分散,人畜饮水多采用地面水、泉水、沟溪水和收集雨水以及提取浅层地下水等型式作为饮用水水源,人畜饮水通过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减少了地表径流量和地下水补给量,影响到河流生态环境。二是超载放牧、毁草种粮栽药、乱铲滥挖,草原生态环境逐步恶化,毒害杂草不断增加,草原鼠虫害危害严重,导致天然草原逐年退化、沙化,由于天然草原的不断退化,草地蓄水能力下降,旱涝灾害频发,水土流失现象增加,这又加快了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三是矿产资源的掠夺式无序开发开采,导致源头区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四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脱贫仍是源头区发展头等大事,低水平的生产加工,致使生产生活对资源环境的依赖性加大。落后的社会发展水平,致使资源的过度开发,生态破坏与贫困互为因果,生活贫困与生态破坏形成了越穷越破坏,越破坏越穷的恶性循环,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p#分页标题#e#
4 渭河源头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渭河源头涉及的定西全境的 7 个县区都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人民生活水平较低。因此,渭河源头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要坚持以生态修复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提高源头区水涵养功能、减轻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保障下游用水安全为目的,与源头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水土流失治理和甘肃中部农业生态功能的提升相结合,同时兼顾产业发展、设施建设、扶贫开发等经济发展内容,大力发展旅游业,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解决贫困问题,以达到保护中发展、发展中更好地保护,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目的。
4. 1 在国家黄土高原综合治理规划主体下,把渭河源头区规划区域作为黄土高原治理规划先行试点区域
渭河是黄河的第一大支流,在黄河治理开发中占有重要地位。加快渭河源头区生态保护与建设,不仅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在西部大开发中也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战略意义,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具有全局性的影响。渭河源头区是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目前,渭河源头有近 3500km2的水土流失面积尚需治理,严重的水土流失已经影响了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生态环境酷劣,依然是制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瓶颈”。考虑到渭河源头生态保护与建设涉及面广、资金量大,源头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建议从国家级层面进行运作,高层次、高层面来统筹安排、全盘考虑,在国家审批渭河源头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时,将渭河源头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纳入国家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整体规划,将规划区域作为黄土高原治理规划的先行试点区域,提前启动,分步实施,逐步恢复,使渭河源头生态保护与建设获得更多的支持。
4. 2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考虑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渭河源头区出现的问题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各个问题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水资源短缺、水涵养功能下降是主要矛盾,水污染严重进一步加剧了缺水形势。因此,渭河源头区的治理开发,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重点解决好水资源短缺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系。一是要实施生态保护、生态治理和污染防治工程,提高源头区的水涵养功能。采取生物措施,推进封山禁牧、荒山造林、人工种草、草地改良、城镇绿化,以及天然林、防护林和湿度保护,自然保护区和绿色通道建设,促进生态自我修复; 采取工程措施,推进小流域治理、淤地坝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山洪灾害防治、基本农田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库建设与加固、水源地保护等,治理促保护,实现再造秀美山川的目标; 推进工业企业节能技改、废水废气处理,城镇区、工业区垃圾和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二是合理配置水资源,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防洪减淤、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各个方面对水资源的需求,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强化生活和工业节水,立足本流域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以加大节水、治污力度和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进行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渭河源头区治理开发还应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相互协调。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模式,改变以过度消耗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而追求经济数量增长的发展模式,减少贫困人口,促进源头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 3 把渭河源头区划分为几个重要的功能区,分类别进行保护与建设
渭河源头区的治理开发关系到整个渭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乃至于黄河流域沿线的用水安全,因此,渭河源头区的治理开发应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考虑,不仅要考虑到渭河源头沿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且也应考虑源头区生态环境对下游地区的安全支撑,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可以依据可利用土地和水资源、环境容量、生态系统特征、自然灾害特点、人口聚集度、经济发展水平和交通条件等,将源头区划分为重点开发区、适度开发区和重点保护区 3 个区域,分类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生态保护与建设。
1) 将交通等基础设施匹配度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人口密度大,综合优势明显的地区作为重点开发区。在这一区域应突出聚集开发理念,加大道路及给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扩大城镇规模,改善生活环境; 加快工业布局调整和技改升级,推进清洁生产、增产减污,提升技术水平; 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优化种植结构,加快养殖小区和示范点建设,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示范效应。集约利用土地和水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壮大经济实力,并充分利用人口、经济和产业等要素聚集的区域综合优势,进一步改善投资创业环境,形成要素“洼地”和环境“高地”,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和持续性。
【关键词】公路货车 超限危害 治理问题 对策研究
超限运输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装载货物超过路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超限运输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和“事故元凶”,一条设计20年的公路,因货车超限运输,通常不到5年就要重新翻修。
1.超限运输严重破坏公路设施
车辆超限重量的增加和其对路面的损害是呈几何倍数增长的,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会增加40%,一辆超限2倍的车辆行驶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16次;一辆36吨的超载车辆对道路的毁坏程度相当于9600辆1.8吨重的小汽车对道路的破坏。司机和车主超限运输每赢利1元钱,就会造成公路损坏100元的代价。据统计,因超载,路面使用不到5年就出现结构性的破坏,造成路面网裂、变形、沉陷、坍塌、松散和坑槽等病状,其损失远远大于公路最低保障费用。有关资料显示,超限车辆每年对全国公路的损害大约在几千公里,而要修复这些公路,则需要上千亿元的资金。
2.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超限车辆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目前超限货车是越超越大,越超越重,一辆5吨的货车居然改造成20吨,甚至30吨的货车,15吨的货车则被改造成40吨的货车使用,境内多处桥梁成为危桥,有的已被拆除重建或改建,在一定程度上对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构成极大隐患和通行不便。
3.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超限车辆的主要来源是通过新车出厂改装成或车主的私自改装,车辆的总体设计与改装后的车辆性能不能相匹配,加之超限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给交通安全带来事故隐患。同时超限运输驾驶员为了躲避检查,经常夜间行驶,疲劳驾驶,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容易造成局部交通线路的堵塞。据统计,载重货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
4.对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恶意冲卡、“车托”带路、拒绝或者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使用暴力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现象时有发生,对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执法人员在保证车主安全时,不但车主不理解,相反则毫无人性的置执法人员生死与不顾,而个别部门执法不严,造成对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车辆打击力度不够,往往采取罚款放行的处理方法,纵容了超限运输行为。
5.滞后的管理体制制约了治超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国现行车辆和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的突出特点是人、车、路相分离。汽车生产在厂家,车辆牌照管理和违规罚款在交警,公路建设和管养维护在交通。厂家自主设计生产汽车,不受交通法律法规制约,使得“大吨小标”车辆披着合法的外衣大量流向社会。公安交警部门拥有车辆牌照管理、车辆审验的职权,但不对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负责。一些接受罚款后的超限车辆继续行驶在公路上,罚款加重了车主负担,形成越罚越超、越超越罚的恶性循环。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却无权处理超限运输车辆和人员,治理工作力不从心、困难重重。
通过3年的集中治理,经验告诉我们,根除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这一“玩症”,必须部门联动,以源头治理为主,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具体对策如下:
(1)部门联动、源头治理。一是车的源头。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不许上牌,从源头上缩小车辆超限超载的空间;二是货物装载的源头。加大对货物集散地运输源头的监督力度,确保运输源头装载符合要求;路政管理和运管部门在货物集散地出口进行堵截,发现超限运输车辆,责令立即卸载;同时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发现超限运输车辆,立即进行纠正或指定地点卸货,对情节严重或屡禁不止者,可吊销其营运证;三是运输市场的源头。对违法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加大监管和处罚的力度。
(2)健全法制,提供保障。目前全国开展的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已进入长效治理阶段,国家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以明确各部门在治理超限运输工作中的职责职权,把路查、卸载、罚款、损害赔偿作为治理超限运输的基本手段加以明确,彻底改变现在交通部门手段匮乏、力不从心的被动局面。
(3)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地方立法机关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及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禁止生产违规超限车辆,禁止非法改装车辆。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大吨小标”和倒卖产品合格证问题。货运部门应严把货源关,禁止车辆超限装载。公路部门应对公路承载能力重新检查并做出明显的标志。
(4)联合行动、综合治理。构筑防线严堵超限车,加强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的整治衔接,使违章超限车辆无路可逃。联合行动,要依靠地方政府负责牵头,召集交通、公安、公路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大队,统一政令,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开展一场全面的反超限超载的专项治理斗争,严厉打击违章超限行为。
一、年治超工作总体思路
继续加强对超限车辆的治理力度,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建立长效治超机制,强化联合执法、部门联动,推进源头治理的不断深入,实现治超工作重点由路面治理逐步向源头治理转化。推动I类治超站点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实现车辆检测和数据信息向省、市反馈网络化。提高对路面、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区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我区交通畅通和满足社会运输需求。
二、年治超工作重点
(一)准确把握治超政策,强化治超工作职责。要结合我区治超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近年来治超工作的经验、教训,按照上级对治超工作的总体要求,合理调整工作思路,从建立健全长效治超机制出发,组织执法人员吃透治超政策和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区治超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打击严重超限行为。重点治理超载10%以上的车辆,要求卸载到位,并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统一标准进行处罚,对抗拒管理、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完善Ⅲ类治超站点建设。合理、规范的规划建设固定治超站点,上半年完成仙山路和正阳西路Ⅲ类治超检测站的前期调研设计工作,年内完成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外周流动治超点、位,推行多点流动检测治理,加大治理和处罚力度,完善路面监控,全面提升治超功能。
(四)构建联动机制,扩大治超范围。按照治超工作总体思路,在市治超办统一协调指导下,争取市稽查支队的大力配合,加强对行驶在四流北路、重庆中路、遵义路、黑龙江中路等城乡结合部道路、桥梁的超限车辆的管理。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超限车辆造成洒漏污染环境以及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实施严格管理。
(五)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一是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治理。以治超站点为依托,稽查牵头,运管、维修等各执法单位联合行动,每年组织两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对非法改装车辆责令恢复原状,从根本上消除超限运输的装载条件,促进运输市场及运输价格向市场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强对装载源头的治理。对辖区内公路两侧的物流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规范管理,对为超限车辆提供便利的运输站(场)依法予以处罚,确保车辆源头装载符合条件。
(六)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超限违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登记和信息抄报制度,确保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登记信息准确,并和执法机构共享。对多次超限超载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要定期公布黑名单,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超限超载违法记录次数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要责令其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停业学习培训,并重新考试;对于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超过总数5%的运输企业,要向社会予以公布,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七)进一步强化治超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对治超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对治超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切实抓好治超站点的规范化管理,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督查室、法制科要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执法程序的督查力度,确保我区治超工作健康发展。
(八)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开展超限运输检查活动,严格执法程序,认真做好调查取证、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照规范动作上岗执勤,使用文明用语,坚持“三快”原则,最大限度方便运输业户。要杜绝不使用检测仪器、凭目测、凭经验乱扣乱罚行为出现,以及、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
(九)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开展现场咨询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超限运输行为的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道路通畅、确保交通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构建平安温县、促进全县经济腾飞为目的,以“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平安执法、优化行车环境”为目标,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由县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全面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我县治超管理,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公路管理制度、路面治超监控网络,建立健全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舆论监督、治超经费保障及规范执法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突出源头监管,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现象,真正建立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全县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三、职责分工
县交通局、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监察局、广电局、法制办等部门,以及武装、武警等单位,要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治超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交通局:负责组织路政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派驻运管人员深入货站、配载场及工程建材、化工产品等货物集散地,从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企业等信息,并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调整运力结构,采取措施鼓励道路货物运输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货车和多轴重型车辆运输;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监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公安局:负责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继续做好免费变更“大吨小标”车辆行驶证换发工作;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的车辆,不予登记、检验,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县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所赋予的职责,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阻碍执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发改委: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47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768号)规定,对已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生产和企业加强监管力度,发现机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或虚假标定车辆技术数据的,报请上级部门取消该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资格。
财政局:将治超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保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作为大型企业集团,首钢的发展始终得到国家、北京市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1995年以来,针对过去存在的片面追求产量、环保欠账等问题,首钢决定调整企业发展方向,从地处首都的实际出发,明确了“质量、品种、效益、环境”的企业发展方针,由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发展。
首钢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把环境治理工作与抓质量、品种工作摆在同等地位对待,严格控制钢铁生产规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环保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对工业污染源的不断治理和强化环保管理,首钢厂区的环境质量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从1995年到2004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了78.41%,烟尘排放量下降了86.49%,粉尘排放量下降了74.45%。首钢由北京市监控的29个重点单位、区县控制的24个非重点单位,于2000年5月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提前完成了国务院提出的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要求。
解决方案:
1、采用先进环保技术,加大治理力度
首钢的环保投入从1995年到2004年累计达到19.21亿元,完成环境治理项目342项。在治理过程中,积极引进先进治理污染技术,提高除尘系统捕集率,解决冶金企业普遍存在的无组织排放问题。同时对各尘源点风量重新进行平衡,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烟粉尘污染源基本得到了全面治理。
2、淘汰落后设备,从根本上消除污染源
从1995年到2004年,首钢结合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先后停止了特钢公司炼钢、铁合金厂、冷轧带钢厂、初轧厂、一炼钢厂的生产,实施了轧辊厂、钢丝厂的环保搬迁,还淘汰了5吨电炉和热轧薄板轧机、焦化洗煤工艺、燃煤蒸汽机车等落后设备,从源头上消除污染。
3、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实现达标排放
在工业废水治理上,首钢按照末端治理与源头控制相结合、点源治理与区域治理相结合、达标治理与回收再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在炼铁、炼钢、轧钢等生产工艺配备了完善的废水治理和回用设施,厂区外排水中主要污染物全部达标,外排水量逐年大幅度降低。2000年首钢投资8600多万元,新建了污水处理厂,对工业污水处理合格后回用,日处理水量最大可达l0.8万立方米,每年可利用处理后的回水2453万立方米。2004年与1995年相比,吨钢水耗从10.52立方米降到5.38立方米;工业水重复利用率从95.4%提高到96.5%;新水补充量2004年与2000年相比下降了39.2%。
4、采用清洁生产新工艺,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
首钢在大力开展环境治理的同时,在技术创新、工艺优化、产品设计、原料采购、资源和能源利用等方面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实践。如从技术创新角度,开发“清洁生产”新技术,研究开发处于国际前沿的、以资源和能源最佳化及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熔融还原炼铁技术;从工艺优化角度,采用国际先进的白灰套筒窑清洁生产技术,替代传统能耗高、污染大的白灰竖窑;从产品设计角度,开发“清洁钢”新产品,如HRB500钢筋产品、超细晶钢筋产品、含锡易切削结构钢产品的开发研制;从原料采购角度,实施“精品原料”工程,选用含硫率小于0.05%国内外优质精矿粉作为原料;从资源、能源再利用角度,建成国内外第一台220吨全烧高炉煤气高温高压电站锅炉、焦炉干法熄焦、高炉煤气压差发电等一批高水平的“回收、循环、再利用”设施。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工程,既从源头控制污染,又实现了资源、能源再利用的目的。
5、加强绿化美化工作,为改善社会环境做贡献
2004年与1995年相比,首钢厂区绿化面积从125万平方米扩大到156.18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从30%提高到37.45%。首钢连续23年蝉联“首都花园式企业”称号。此外,首钢还为改善社会环境做贡献。1995年以来在门头沟南宫园植树24万株,投资4067万元美化北京长安街西端,建成1.4万平方米大型喷泉广场。销纳处理北京市报废机动车,仅1999年以来就处理了5464辆汽车,为消除城市污染做出了贡献。
6、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环保任务
首钢坚持生产与环保同步发展,在技术改造中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在日常管理中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样运行、一样维护、一样检修、一样管理”。实行环境质量领导责任制,总公司与各厂矿领导签订责任状,将限期治理项目、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指标纳入企业评优标准,作为考核企业和主要领导业绩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并建立环保激励机制。加强环保机构和环保专职队伍建设,建立总公司、生产厂矿、车间、班组四级环保监察、管理网络,实行严格管理,保证各单位环保任务的落实。
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