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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时间:2023-05-30 09:05: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个体工商户,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个体工商户

第1篇

关键词:个体工商户;纳税筹划;案例分析;建议

1我国个体工商户的现状分析

纳税筹划在我国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但是纳税筹划在我国企业、个人及个体户中的实行情况并不理想。我国理论界对于税收筹划内涵的界定一直存在分歧,狭义派观点认为:税收筹划只限于节税,与避税不同的是,税收筹划是为选择税负最近的纳税方案而进行的纳税优化,它不仅仅合法,还体现了税收的政策导向。而避税是利用税法漏洞来规避和减轻税负,它虽然不直接违法却违反了税法的立法精神。广义派观点认为:税收筹划是采用一切合法和非违法的手段进行的纳税方向的策划和用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它包括节税和避税。目前,在我国的众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并不了解和关注纳税筹划,在税收筹划涵义认识上的误区。在我国,许多个体户不了解税收筹划(taxplanning),一提起税收筹划就联想到偷税(taxfrand),甚至一些个体户以税收筹划为名,行偷税之实。个体户不注重纳税筹划,这块领域几乎是空缺的。据有关资料显示:有很大部分个体户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纳税筹划,有些个体户认为搞纳税筹划没有什么必要,只有少数个体户认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会考虑开展纳税筹划。这说明,纳税筹划不被个体工商户认识和关注。这在我国各地是普遍存在的消极现象。

2我国个体户的纳税筹划的现实意义

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筹划有助于税法知识普及。个体户的纳税,具有最广大的人群。几乎所有的公民在其一生当中都会或多或少的与个人所得税相关联。而个体户要想进税收筹划,熟悉相关税法知识是其前提条件。因此学好税法知识成为广大个体户纳税人的共识。同时,也有助于个体户的纳税意识的增强。要做到,该缴的税一分不少,不该缴的税一分不能多。因此可以说,合理运用税法知识进行税收筹划正是个体户纳税人税收意识增强的表现。

再从理财规划的角度来看个体户的利益。纳税筹划是力求以增加收入,减少支出为目的的,纳税筹划也是学会理财规划的一种表现,理财规划的目标就是达到资产的安全、自由、升值。纳税筹划能够让你的收入增加,让资产更自由,利用资产的流动性达到升值的目标。从个体户自身的发展来看,更应该学会理财纳税筹划方面的知识,不要糊里糊涂的多交可以不交的税。个体户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提出多个纳税方案,通过比较,选择税赋最轻的方案。个体户纳税筹划从宏观来看,有助于国家不断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个体户的纳税筹划是针对税法中未明确规定的行为及税法中优惠政策而进行的,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有关税收经济政策的反馈行为。充分利用个体户的纳税筹划行为的反馈信息,可以完善现行的个人所

得税法和改进有关税收政策。从而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税法和税收制度。

3案例及案例解析

(1)建账筹划。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户应该按以下建账。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的;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请帮工2人以上5人以下的)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2)毛利率与税收筹划案例。

税法链接: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根据流转额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对销售额和营业额的确定,关系到纳税的多少。应纳税额是以纳税人实现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再以法定的税率和征收率计算出来的。根据税法有关个体户计税规定的第2条,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除以毛利率核定营业额计税,此方法使用最为普遍。在这里,成本和费用都是明确的,而利润额的确定难度比较大,尽管有关法规规定10%的毛利率,但在实际核定税款过程中采用不多,实践中多根据当地同行业的盈利水平估算一个恰当的毛利率,反算出应纳税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由于毛利率是核定流转额的分母,所以毛利率越高计算出来的流转额就越小,毛利率越低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流转额就越大。对毛利率的掌握和申报往往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有的人不了解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业户核定税收的原理,当税务人员来调查、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的时候,总是少不了给税务人员诉苦,往往是把自己生产经营的盈利情况说得很低,致使流转额反而推出来比较多,结果多缴了更多的流转税。

案例:个体工商业户陈某开一家银饰品店,经营用房的月租金为800元,水电等费用平均一个月为200元,主要由夫妻俩人打点业务。由于在同一个集镇上经营银饰品店的仅陈某一家,因而业务利润没有同行可比,对该行业的业务核定也没有权威性的资料可供参考,因此,税务机关在具体核定营业情况时往往把业户的申报作为基本的依据。

该个体户在申报经营情况时,如实提供了有关成本和费用的数据,但在讲到收入情况时,一再陈述经营利薄,销售50块只有5块钱的毛利,即毛利率只有10%。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税务机关将该业户夫妻月工资定为800元。根据业户的申报可以计算出该业户的经营情况:该个体户的月营业额=(800+200+800×2)÷10%=26000(元)。如果根据业户的申报,就应该以26000元作为计税依据,按商业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计算,则:应纳增值税额=26000÷1.04×4%=1000(元)。

如此高的增值税是个体户难以接受的,与实际的经营情况也不符,因为从事银饰品的经营平时业务量不多,但毛利率大。经过反复核实,税务人员将该户的经营毛利率确定为50%、则调整后的月营业额核定为:(800+200+800×2)÷50%=5200(元),该户的月应纳增值税额为:5200÷1.04×4%=200(元)。毛利率由10%上升到50%,而应纳增值税额则由1000元下降到200元,两者相差800元,两者差别较大。这仅仅是流转税的缴纳,如把所得税考虑进去,情况就变化。一种情况下,根据毛利率计算出的利润,按正常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毛利率高,缴纳的所得税就高,流转税减少的税额被多缴的所得税抵消后,纳税负担反而重了。另一种情况下,也是最普遍的情况,高毛利率同样有利于减少所得税。对于个体户的所得税的缴纳,税务机关一般都是采用简易办法征收。所谓简易办法,就是根据应纳税营业额乘以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毛利率测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而更多的地方,则采用更简便的方法征收所得税,即根据营业额乘以附征率直接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营业额的减少,也有利于所得税的减征。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个人缴纳流转税以及所得税,营业额的确定非常重要,其中毛利率的确定又是确定营业额的关键。

第2篇

由于个体工商户数量多,不同的纳税人因收入,地区的不同也有区别,报税缴税流程如下

一般情况下,办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当月就要申报纳税了,没有收入的也要零申报

个体工商户有定期定额征收,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期限是按季,半年,年,不能超过一年。

个体工商户按经营所得纳税的,如果有税控开票系统,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完成远程抄报税就可以了,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网上完成抄报税操作,没有的就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到所属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

抄报税后,登录所属省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按“填写顺序”“填写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上报,大概3分钟完成上报处理结果。

如果有签订三方协议,可以在网站上直接扣款缴费,没有就要到窗口。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在税前不得扣除,分不清个人家庭费用的,实际经营的40%视为经营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每月不超过3万,季度不超过9万,免税,条文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来源:文章屋网 )

第3篇

(一)个体工商户的民事法律责任主体地位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营主体中较为特殊的一种,实践中对其作为民事法律责任主体的地位存在不同认识,有将其作为非法人组织看待的,有将其列为公民(自然人)看待的。持非法人组织观点者认为,个体工商户具有法律地位的特殊性,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个体工商户进行经营活动时一般都起字号或店招,并雇佣帮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更有甚者雇佣帮工数量不少,俨然具有一定的组织规模,虽不符合法人定义,但可以将其视为其他组织。持公民(自然人)观点者认为,个体工商户并非一类独立的民事主体,而是包含在自然人这种民事主体中[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位列第二章第四节,而第二章的标题即为“公民(自然人)”;且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一条中规定:“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人,在诉讼文书中注明系某字号的户主”。综上,笔者认为通过对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的立法结构和相关司法解释内容的分析和梳理,在民事法律层面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公民(自然人)范畴更符合立法及司法的原旨和本意,其法律责任主体地位亦应等同于公民(自然人)。

(二)个体工商户的行政法律责任主体地位

我国《行政处罚法》及卫生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个体工商户行政法律责任主体地位并无相关具体规定,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可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可见,在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行政诉讼中,对于行政诉讼法律规范未涉及或规定的内容可参照适用相关民事法律规范,因此,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中对个体工商户行政法律责任主体地位的认定也可以参照前述民事法律规范,将个体工商户视为公民(自然人)的一种特殊形式,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的被处罚人。而在行政执法领域,2001年7月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个体工商户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实施行政处罚定性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个字[2001]第177号)中指出:“对个体工商户当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章第四节的规定,按公民对待”。可见,作为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主要职能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也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公民(自然人)范畴。因此,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以及行政执法实践的多方位分析考量,在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卫生行政处罚时,其应被视为公民(自然人),并据此加以规范和管理。

二、卫生行政处罚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卫生许可证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对被处罚责任主体资质认定究竟是依据工商营业执照还是依据卫生许可证,这是卫生行政处罚中一个需要及时厘清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营业执照既是确立市场经营主体法律地位的证明材料,也是允许经营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凭据,是一份兼具证明市场主体身份和确立经营主体资质的法律文书。而卫生许可证是卫生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允许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确认某种权利,授予某种能力的凭证,其只是对相对人具有从事某种经营活动能力和资格的确认,并非是对其市场主体地位和法律责任主体资质的确认。因此,卫生行政监管中法律责任主体的认定不在于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而在于其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既是工商资格证明,又是民事主体身份证明[2]。故而,在卫生行政处罚实践中对当事人(业主)名称、字号、地址等与法律责任主体资质相关的内容和信息,一般应以营业执照登记内容作为确认的依据和凭证。

(二)个体工商户作为卫生行政处罚法律责任主体的调查和表述要点

根据前述民事、行政法律规范和解释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在卫生行政处罚时应被视为公民(自然人),那么处罚时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被处罚人;如果该个体工商户依法起了字号名称,并在工商营业执照上予以记载,则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在相关处罚文书中注明系某字号的户主。因此,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时不能仅凭当事人口述认定经营者,也应注意不能将未经工商登记的店名或自创招牌认作“字号”[3]。应当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和调查询问细致了解法律责任主体相关资质情况,并通过收集与之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予以固定和佐证,对具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从事相关违法活动的,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户主(业主)为卫生行政处罚法律责任主体,并在制作相关文书时将该户主(业主)以及其经营时使用的字号名称等内容记载其中。此外,基于个体工商户的公民(自然人)属性,在案件调查时还应查询户主(业主)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有效证明身份信息的法定证件,确认并固定其身份信息和资料,使处罚案件法律责任主体调查更具精确性,案后执行更具针对性,后续卫生监管更具有效性。

(三)对个体工商户适用简易程序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第4篇

办理个体工商户应当办理的证件: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可选择)3、个体工商户(公、财、私)章 4、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5、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7、设立基本户(可供选择)(可选择)

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4、刻章: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5、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7、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办理费用:一般都不收费

个体户税收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个体工商户为定额税由税务专管员根据以上情况核定。

(来源:文章屋网 )

第5篇

关键词:个体工商户;纳税筹划;案例分析;建议

1我国个体工商户的现状分析

纳税筹划在我国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但是纳税筹划在我国企业、个人及个体户中的实行情况并不理想。我国理论界对于税收筹划内涵的界定一直存在分歧,狭义派观点认为:税收筹划只限于节税,与避税不同的是,税收筹划是为选择税负最近的纳税方案而进行的纳税优化,它不仅仅合法,还体现了税收的政策导向。而避税是利用税法漏洞来规避和减轻税负,它虽然不直接违法却违反了税法的立法精神。广义派观点认为:税收筹划是采用一切合法和非违法的手段进行的纳税方向的策划和用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它包括节税和避税。目前,在我国的众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并不了解和关注纳税筹划,在税收筹划涵义认识上的误区。在我国,许多个体户不了解税收筹划(taxplanning),一提起税收筹划就联想到偷税(taxfrand),甚至一些个体户以税收筹划为名,行偷税之实。个体户不注重纳税筹划,这块领域几乎是空缺的。据有关资料显示:有很大部分个体户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纳税筹划,有些个体户认为搞纳税筹划没有什么必要,只有少数个体户认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会考虑开展纳税筹划。这说明,纳税筹划不被个体工商户认识和关注。这在我国各地是普遍存在的消极现象。

2我国个体户的纳税筹划的现实意义

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筹划有助于税法知识普及。个体户的纳税,具有最广大的人群。几乎所有的公民在其一生当中都会或多或少的与个人所得税相关联。而个体户要想进税收筹划,熟悉相关税法知识是其前提条件。因此学好税法知识成为广大个体户纳税人的共识。同时,也有助于个体户的纳税意识的增强。要做到,该缴的税一分不少,不该缴的税一分不能多。因此可以说,合理运用税法知识进行税收筹划正是个体户纳税人税收意识增强的表现。

再从理财规划的角度来看个体户的利益。纳税筹划是力求以增加收入,减少支出为目的的,纳税筹划也是学会理财规划的一种表现,理财规划的目标就是达到资产的安全、自由、升值。纳税筹划能够让你的收入增加,让资产更自由,利用资产的流动性达到升值的目标。从个体户自身的发展来看,更应该学会理财纳税筹划方面的知识,不要糊里糊涂的多交可以不交的税。个体户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提出多个纳税方案,通过比较,选择税赋最轻的方案。个体户纳税筹划从宏观来看,有助于国家不断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个体户的纳税筹划是针对税法中未明确规定的行为及税法中优惠政策而进行的,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有关税收经济政策的反馈行为。充分利用个体户的纳税筹划行为的反馈信息,可以完善现行的个人所

得税法和改进有关税收政策。从而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税法和税收制度。

3案例及案例解析

(1)建账筹划。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户应该按以下建账。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的;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请帮工2人以上5人以下的)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2)毛利率与税收筹划案例。

税法链接: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根据流转额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对销售额和营业额的确定,关系到纳税的多少。应纳税额是以纳税人实现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再以法定的税率和征收率计算出来的。根据税法有关个体户计税规定的第2条,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除以毛利率核定营业额计税,此方法使用最为普遍。在这里,成本和费用都是明确的,而利润额的确定难度比较大,尽管有关法规规定10%的毛利率,但在实际核定税款过程中采用不多,实践中多根据当地同行业的盈利水平估算一个恰当的毛利率,反算出应纳税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由于毛利率是核定流转额的分母,所以毛利率越高计算出来的流转额就越小,毛利率越低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流转额就越大。对毛利率的掌握和申报往往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有的人不了解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业户核定税收的原理,当税务人员来调查、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的时候,总是少不了给税务人员诉苦,往往是把自己生产经营的盈利情况说得很低,致使流转额反而推出来比较多,结果多缴了更多的流转税。案例:个体工商业户陈某开一家银饰品店,经营用房的月租金为800元,水电等费用平均一个月为200元,主要由夫妻俩人打点业务。由于在同一个集镇上经营银饰品店的仅陈某一家,因而业务利润没有同行可比,对该行业的业务核定也没有权威性的资料可供参考,因此,税务机关在具体核定营业情况时往往把业户的申报作为基本的依据。

该个体户在申报经营情况时,如实提供了有关成本和费用的数据,但在讲到收入情况时,一再陈述经营利薄,销售50块只有5块钱的毛利,即毛利率只有10%。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税务机关将该业户夫妻月工资定为800元。根据业户的申报可以计算出该业户的经营情况:该个体户的月营业额=(800+200+800×2)÷10%=26000(元)。如果根据业户的申报,就应该以26000元作为计税依据,按商业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计算,则:应纳增值税额=26000÷1.04×4%=1000(元)。

如此高的增值税是个体户难以接受的,与实际的经营情况也不符,因为从事银饰品的经营平时业务量不多,但毛利率大。经过反复核实,税务人员将该户的经营毛利率确定为50%、则调整后的月营业额核定为:(800+200+800×2)÷50%=5200(元),该户的月应纳增值税额为:5200÷1.04×4%=200(元)。毛利率由10%上升到50%,而应纳增值税额则由1000元下降到200元,两者相差800元,两者差别较大。这仅仅是流转税的缴纳,如把所得税考虑进去,情况就变化。一种情况下,根据毛利率计算出的利润,按正常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毛利率高,缴纳的所得税就高,流转税减少的税额被多缴的所得税抵消后,纳税负担反而重了。另一种情况下,也是最普遍的情况,高毛利率同样有利于减少所得税。对于个体户的所得税的缴纳,税务机关一般都是采用简易办法征收。所谓简易办法,就是根据应纳税营业额乘以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毛利率测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而更多的地方,则采用更简便的方法征收所得税,即根据营业额乘以附征率直接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营业额的减少,也有利于所得税的减征。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个人缴纳流转税以及所得税,营业额的确定非常重要,其中毛利率的确定又是确定营业额的关键。

第6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验照与宣传工商法令律例相连系;验照与推进网格化监管相连系;验照与日常监管工作相连系;验照与清理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相连系;验照与树好工商形象,优化处事质量相连系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县工商局在验照之初,经由过程电视、广播、张贴宣传单等分歧形式进行了宣传,鼎力营造按期自觉验照的精采空气,为个体验照工作奠基了基本、2010年是周全奉行“网格化”监管工作第一年、按照“谁打点、谁验照、谁录入”的原则,要求网格放哨员在验照的同时,负责网格内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搜检、新办业户回访等巡视使命,把经济户口做真、做实、做全,做到网格底数“一口清”,真正阐扬经济户口在监管工作中的应有浸染、县工商局要求各网格化放哨员在验照时代当真开展清理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排查、摸清网格内无照经营业户的自然情形,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夯实基本;要加年夜实地验照和审查力度,严酷防止经“带病”经营;要增强个体户主体资格信息审查、县工商局将验照流程以通知布告的形式张贴在注册年夜厅的精明位置,以便经营者熟悉打点轨范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了将一年一度的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做实做好,××县工商局党组高度正视,由一个分管副局长首要抓,在剖析2010年度验照工作的形势及方针的基本上,对2010年度的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进行了详尽分化,验照工作要紧紧把握“四个只有”,落实“简化验照流程、深化验照宣传、优化处事质

量、强化监管效能”,做好“五个连系”,从而最年夜水平地晋升工商系统的内质外形。

一是验照与宣传工商法令律例相连系。××县工商局在验照之初,经由过程电视、广播、张贴宣传单等分歧形式进行了宣传,鼎力营造按期自觉验照的精采空气,为个体验照工作奠基了基本。在验照时代,采纳分歧形式向个体户宣传国家政策、律例及证照打点日常法令常识,号召个体户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自身的法令素质,维护其正当权益,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二是验照与推进网格化监管相连系。2010年是周全奉行“网格化”监管工作第一年。××县工商局连系辖区现实情形,首先按照拟定好的网格化监管责任图及监管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打算;其次要求各监管网格的放哨人员对网格内的个体户情形谙练把握,实现监管到位,不走过场,把握机缘,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周全看管,维护好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成长;最后,要求各网格监管责任人发现问题要实时请示,相关股室要经常深切验照现场,增强指导、搜检、看管,发现问题要实时予以更正,切实将网格化监管各项方针要求落到实处,不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三是验照与日常监管工作相连系。按照“谁打点、谁验照、谁录入”的原则,要求网格放哨员在验照的同时,负责网格内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搜检、新办业户回访等巡视使命,把经济户口做真、做实、做全,做到网格底数“一口清”,真正阐扬经济户口在监管工作中的应有浸染。

四是验照与清理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相连系。××县工商局要求各网格化放哨员在验照时代当真开展清理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排查、摸清网格内无照经营业户的自然情形,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夯实基本;要加年夜实地验照和审查力度,严酷防止经“带病”经营;要增强个体户主体资格信息审查,连系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及网格化监管工作,强化对有违法违规记实的个体户审查和监管,实时查处和更正各类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公允有序的经营情形。

五是验照与树好工商形象,优化处事质量相连系。××县工商局将验照流程以通知布告的形式张贴在注册年夜厅的精明位置,以便经营者熟悉打点轨范。并从填表、审查、核准、盖章戳、发照等成立了链式处事系统,尽量消弭个体户耗时吃力、排队期待的忧?,还要求全体验照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处事意识,热情处事,真诚解疑,悉心指导个体户切确填写。同时按照个体户需求,增设了预约处事、延时处事、应急处事、重点处事等手段,切实解决山区个体户地域偏远,交通未便的坚苦。

第7篇

农民工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

我省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和居住证制度,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各市、县政府要制定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措施。将农民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住房消费能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银行业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要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针对农民进城购房的信贷产品。引导房地产企业顺应进城农民购房需求特点,采用团购等销售方式,降低农民购房成本。

实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实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将棚户区改造与推动新型城镇化相结合,把城中村、城郊村及易地搬迁进入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给予资金补助、税费减免和开发性金融政策支持。同步推进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土地依法征为国有土地、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四个转变”。各地要制定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支持措施,自2016年起,新启动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

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

各地要根据房地产市场供需实际,控制好房地产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布局和节奏。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按楼面地价出让住宅、商服用地。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兼容性,提高对新产业、新空间的适应性,允许既有和存量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商务设施在建设用地大类中跨类别功能转换,支持存量住宅向家居酒店转型,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及时换发相关证照,并行办理有关手续。今后公开出让的商品住房项目是否配建保障性住房及配建比例由各地政府自主确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取消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的强制要求。

鼓励利用存量房发展旅游、养老等

鼓励房地产企业利用存量房发展旅游、养老、创业、文化、教育、体育等跨界地产,开展多元化经营。促进房地产企业由单一开发型向专业服务型转变。提高房地产品质,强力推行居住建筑节能75%的标准,积极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促进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调整为按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与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和人民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调整为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经营

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全面落实好国家土地、规划、金融、税收等相关支持政策,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引导企业投资购房用于租赁经营,鼓励房地产企业调整资产配置持有住房用于租赁经营,支持专业机构通过租赁或购买社会闲置住房开展租赁经营。建立租赁市场房源信息平台,规范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今后各地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实行公租房货币化。

加强北京周边房地产管控

第8篇

    最高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认为“基于与个体工商户有关的劳动关系之特殊性,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以字号作为当事人较之以业主作为当事人,更贴近劳动法的原则要求及劳动争议案件的属性和司法实践规律”并不能清晰解释字号与业主为何分别适用。

    源于“工厂立法”的劳动法从传统民法中分立出来,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通说认为它兼容公法与私法二重性,也有学者认为劳动法是特别民法。

    广义上讲,雇佣关系包括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是社会中最为普遍的两种用人关系。郑尚元在《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研究》中谈到的“雇佣关系的属性问题与工业事故和职业危害造成的受雇者人身伤害有着紧密的联系,雇佣关系属于法定的劳动关系范畴,与工业事故和职业危害等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就能联系在一起;反之,雇佣关系被排斥于产业关系之外,例如消费雇佣、家庭雇佣,就不可能与工业事故和职业危害联系在一起”,劳动关系属于生产关系范畴,以产业关系划分雇佣关系分类,不失为一种恰当方法,符合我国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下的雇佣关系分类,且现行法律也分割调整不同的雇佣关系。由此,就发生救济途径和方式不同。

    基于不平等而促进平等是劳动法不同于民法的部门法理念。考察劳动力交换关系与民事权利交换关系的区别就会发现,劳动法是道德因素和经济因素交织的,而劳动合同法如阿蒂亚在《合同法概论》断言的:“有两个因素,即道德因素和经济因素或商业因素,对合同法发展的影响要比其余诸因素重要很多。”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如《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体工商户的职工,有依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没有使用“雇主”和“雇工”概念,而是采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来表述劳动关系的双方。“雇主”概念确实比“用人单位”概念适应性更强,之后也许会使用。但就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一般雇佣关系的“雇主”和“雇工”在从属性上是独立的,排除了“雇工”身份从属关系,成为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此时的接受劳务者为民法上的“雇主”,产业性或经营性雇佣关系包含身份隶属等规模化经营必不可少的因素而成为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概念必然涉及到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对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是否享有法律主体资格的一种确认。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登记之时产生,至注销之时消灭。

    民法中采取的是实体法与程序法主体资格相统一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对“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并不承认其民事主体。一般民事诉讼中,以民事责任的承担者确定实质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起字号的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人,在诉讼文书注明系某字号的户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的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个体工商户在民法中不是法人、其他组织,字号不是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主体,承担责任的诉讼当事人是自然人即业主。

    市场有个主体和客体进入的准入制度。为规范用工行为,国家对人力资源市场实行准入制,劳动法调整的产业关系中随之限定用人单位资格,不是任何民事主体都能成为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限定了用人单位的范围。《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0条“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赋予了产业关系中个体工商户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

    在劳动争议中,因劳动关系的双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字号是指个体工商户为其经营厂、店等所起的名称。劳动者身份从属不是隶属业主,而是隶属于字号代表的经营厂、店,是该经营厂、店的职工。所以,《最高人民法院》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这与一般民事诉讼中的规定相迥异。

    在行政法领域,公民依法登记,持有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了行政法上的人格,与业主是有区别的,他们应当分别为各自的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如1989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电话答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规没有规定可以起诉,被处罚的个体工商户不服,依据〈城乡个体户管理暂行条例〉向法院起诉应否受理问题》中认为:个体工商户对管理机关的违章处理复议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在行政法律规定中,将个体工商户视作独立的行政相对人,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劳动法领域,个体工商户是社会责任承担主体。

第9篇

一、改进个体工商户账户管理的建议

有许多个体工商户使用个人结算账户办理日常结算业务,在一定程度上逃避了银行机构的监管;同时,无字号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体户XXX”作为其预留银行印鉴,这种印章在刻制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极易造成一定的资金风险隐患。根据上述实际情况,我们本着“简化手续、政策支持、严格管理”的原则,以“客观性、方便性、安全性”为目标,站在既有利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又确保安全有序的经济金融环境的角度,对个体工商户账户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将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特殊的账户类别单独设立。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形式,其经营方式、支付结算需求、缴税模式与一般经济实体有所区别,为进一步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账户管理,建议对目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类别进行细化分类,将个体工商户从单位结算账户中划分出来,作为一种特殊的账户类别单独管理,同时配套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可以适当简化其开户手续、取消年检制度,同时在资金划转和现金支取等易造成风险隐患的环节予以特殊的监管和控制,将个体工商户的账户管理区别于单位结算账户与个人结算账户。

2.适当降低个体工商户的开户费用。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小,经营收入低,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到他们的实际情况,在收费政策和标准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和优惠。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商业银行在制定服务定价时也要合理划分服务对象,适当降低或减免个体工商户的开户费用和日常账户管理费用,为他们的经营发展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3.强化对个体工商户账户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套现洗钱行为。一是科学划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资金转划对象。对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资金划转,要给予一定的控制,对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对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体工商户账户资金划转的,应进行严格控制,不论金额大小都要提供相关的证明;对于个体工商户账户向个人结算账户资金划转的,可以不加以限制。二是加强柜面监督和提示。金融从业人员要严格柜面监督和控制,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有效实施账户的分类管理。三是对个体工商户违反规定提取大额现金,或故意化整为零、逃避监管的,涉嫌套现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要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改进个体工商户账户管理思路的可行性分析

1.符合我国法律对个体工商户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6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民法通则》第29条又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问题: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这就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单位负责人对债务须承担连带责任。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特有的自然人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方式。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 属于公民的范畴,可以认为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其民事活动依附于公民。其民事行为既区别于企业,又不能等同于普通的公民。鉴于其这种特殊的“身份”, 我们可以考虑单独设立个体工商户账户,为其提供适用于其生产经营特点支付结算服务,这是符合我国法律对个体工商户的界定的。

2.符合个体工商户经营特点。个体工商户数量庞大、交易频繁、现金使用量高,通过单独设立个体工商户账户,提供符合其经营特点的支付结算工具与支付结算渠道,满足其特殊的金融服务需求、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壮大。其次,个体工商户经营灵活、开业后歇业、停业或转让都很随意,频繁地开立、变更、撤销对于业主与账户管理部门都是很大的负担,在一定程度造成效率低下,简化个体商户开户手续,对于方便个体工商户、减轻账户管理部门工作压力有一定的作用。

3.符合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的征税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从法律角度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纳入个人所得,而不是企业所得;第6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所得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明确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无建账能力,税务机关将个体工商户作为定期限额进行管理。所以,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只要按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可以自由支配。

4.有利于调动个体工商户的创业积极性。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从事工商业、服务业经营也是劳动,是公民的重要权利。公民以自己个人名义从事一般性经营,其性质仍然属于个体经济,受法律保护。个体经营大多是普通民众生存所依赖,我们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优惠,为其经营发展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党的十六大将个体工商户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身份应受到重视、贡献应得到认可、权益应得到保障。目前有部分专业人士建议取消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必然再次促进我国公民创业热潮,有力地促进经济发展,这对我国当前的就业难题的解决具有现实意义。

第10篇

1.适用法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和规范运行的,而个体工商户是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成立和规范运行的。

2.两者成立的条件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要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而个体工商户是否采用字号名称,完全由经营者自行决定,法律、法规无特别要求。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及从业人员。而个体工商户无此限制,从事客货运输、贩运以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无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两者享有的权利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享有企业名称专用权,其企业名称可以依法转让。而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一般不能转让。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而个体工商户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享有广泛的经营自,包括依法申请贷款权、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贸经营权、获得有关技术权、广告权、商标印制权、招用职工权等。而个体工商户在土地使用、外贸经营、广告、商标印制及招用职工等权利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事务的管理。而个体工商户必须亲自从事经营活动。

4.两者核发营业执照的期限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进行设立或者变更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收到相关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进行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需要在收到个体经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发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两者缴纳的税费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国家对企业征税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视作企业进行调查,不需缴纳管理费。个体工商户除依法纳税外,还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6.两者的清算程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个体工商户歇业时无清算程序,只需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歇业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11篇

第一条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参保,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法定就业年龄之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有一定经济收入的城镇自由职业者(含与国有、集体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人员)。

第三条参保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时,应填写参保申报登记表,并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第四条参保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按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4.5%的缴费比例按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按规定及时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建立大额医疗救助保险,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3月份。参保者参加医疗保险后应连续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间中断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脱保,从第3个月最后一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重新缴费的,应补缴欠缴的医疗保险费,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在规定期限内未补缴欠费的,视为首次参保。

第五条首次参保者,参保前所患疾病在我市公布特殊疾病病种范围的,自参保之日起2年内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待遇。

第六条首次参保者,执行6个月的免责期。连续缴费满6个月至12个月的,住院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当年城镇职工最高支付限额的60%;连续缴费满12个月至24个月的,住院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当年城镇职工最高支付限额的80%;连续缴费满24个月以上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

第七条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只支付住院及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发〔200*〕17号)文件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的通知》(*政办发〔200*〕30号)等相关文件办理。

本办法实行前已参保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实际缴费之日算起。

第八条参保者到未参保单位就业的,本人可仍按原参保身份继续缴费,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待遇;到参保单位就业的,30日内由单位为其办理参保关系接续,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待遇。

第12篇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来源:文章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