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9:05: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我们制定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本规定中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第五条本规定中的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
(一)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第六条行政责任追究按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分别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实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第八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二)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
(三)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四)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五)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六)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
(七)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八)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
(九)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第九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学校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29人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直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学校未履行食品卫生职责情况书面报告学校主管领导,而学校主管领导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主管领导承担责任。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学校主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十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对不符合学校食堂或学校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的;
(二)检查发现学校食堂未达到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要求,而未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
(三)未按规定对学校食堂或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的;
(四)未按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请求,协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对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相关知识培训的;
(五)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未提出整改意见的;或者提出整改意见后未在要求时限内再次检查进行督促落实的;
(六)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往现场调查处理,或者未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的;
(七)未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时间进行食物中毒报告的。
第十一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未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未按规定进行督导、检查的;
(二)督导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改进意见的,或对改进意见未督促落实的;
(三)未督促学校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或未定期组织培训的;
(四)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通报,未督促学校落实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的;
(五)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往现场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或者未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的;
(六)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或存在瞒报、迟报行为的。
第十二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下列原则,分别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追究行政部门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部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部门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情况应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积极预防在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2、抢险救灾队伍。(1)抢险救灾组:(2)后勤保障组:
三、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1、通过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1、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立即报告中心校、县教育体育局。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火灾发生时要及早进行自救,尤其是在楼房中的火场逃生,具体要做到“三要三不要”:1、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明确自己的楼层,回忆楼梯和楼门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围的火情,不要盲目开门开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要开门,不然会助长火势或“引火入室”;也可要盲目乱跑、跳楼,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在火势未蔓延前,可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
2、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如必须从烟火中冲出楼房,要用湿毛巾、衣服等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进,以免受呛窒息。如楼梯虽已有火,但火势不大,就从楼梯冲出;如果楼梯火势太猛,被迫从窗口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绳子(可用衣服和床单撕开并打湿系成绳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如住在二、三楼,被迫跳楼时,也要向地面抛些棉被等物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跳以缩小高度,并保证双脚落地,失火楼房不得使用电梯。3、火场人员要尽量有序迅速撤离火场不要大声喊叫,避免烟雾进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场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的可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电求救。(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分析了可能引起学生食物中毒的几点原因:1、食用了带有某些病菌、细菌的食物;2、食物保存不当可时间过长造成了食物的变质;3、误食了残留有化学药品或农药的食物。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2、迅速向中心校、县教育体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3、迅速向中心校、县教育体育局报告;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四)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有伤者,要先抢救或送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截留肇事车辆及有关人员。遇到路人及时求援。目击证人和当事人不得离开现场,要如实做证,以保证执法公正、公平。(五)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2、及时向局报告。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5、妥善处理事故。
六、主要处置措施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4、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8、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9、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10、根据各校实际拟定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事谊,如食物中毒、火灾、校园教育活动或组织集体活动突发伤亡事件、入校入侵、学生个人突发事件、交通、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处理办法
单位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报告程序:
1、单位领导。
2、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
三、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疑似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应急小分队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级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报告。
四、注意事项
1、稳定职工人员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发现职工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5、迅速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员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9、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学校食堂安全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办法:
1.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2.将中毒者送校医务室检查。
3.学校医务室无法处理,及时送往区、市医院。
4.保护事故现场,通知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卫生局、防疫站等职能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5.详细写清事故报告,如实上报领导。
为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发生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三、安全紧急情况分类:
学校安全紧急情况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学校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分为事故、事件和灾害三大类。
(一)事故:主要有教学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校舍倒塌事故及其它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恶性群众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破坏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四、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医疗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现场相关人员及时报告学校值日行政、校领导,并尽快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由后勤、校卫生人员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值日行政组织人员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6、由学校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界相关信息,任何人不可随意散布猜测信息,造成恐慌。
7、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二)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师生在校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后,接报人应迅速赶往现场,设法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立即联系班主任、值日行政,尽快通知家长(家属)。
3、报110,组织保护好现场,牢记肇事车辆牌号,要求肇事人留在现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迅速报教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大型火灾事故时,立即拨打119向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应急小组组织现场疏散,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3、应急小组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并通知相关家长(家属)。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6、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灾情。
(四)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突发事故包括:社会人员闯入学校、突发恶劣天气、楼房倒塌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等。
2、事发现场人员须及时保护、疏散学生,并尽快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应急小组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防御工作。紧急情况拨打“110”报警。并尽快向教育部门报告。
4、班主任、值日行政立即通知受伤家长或家属。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尽快新闻信息,依法妥善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五、应急报告制度:
1、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由学校应急小组立即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3、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
4、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六、善后处理:
1、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一、基本原则:
1、加强宣传,教育为主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尤其重要,要坚持“加强宣传,教育为主”的原则,常抓不懈。
2、科学管理,抓好落实要坚持科学管理的原则,抓好具体落实,严格把关,决不出现漏洞。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具体措施、要求
1、学校要加强《食品卫生》及常规卫生知识宣传落实,使师生掌握基本卫生常识。
2、上好卫生课,坚持每年的卫生体检制度,做好疫苗接种。
3、注意饮用水的管理工作,有食堂的学校要坚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防止病从口入。
4、坚持学学生个人卫生检查制度,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5、学校校医药不断提高素质,能够胜任简单的处置工作。
四、事故处置办法
1、发现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疗室、医院进行处理。
2、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3、保留有关事物、食品,以备卫生部门取样检查。
4、迅速排查中毒师生名单,检查他们的身体,及时报告给卫生部门。
5、及时通知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一、工作方法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执法人员在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工作中要把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作为重点对象,对可能发生的餐饮服务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加强餐饮安全监督与知识指导、食品安全法制教育工作,防范重大餐饮服务安全事故的发生。当接到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报告时,按照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本职工作。
(2)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根据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发生地,按照日常工作划片分工,由分管执法人员直接负责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开展执法与控制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及时调动工作人力积极给予协助和支持,确保对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事故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3)统一领导,科学控制。在XX市应急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及时对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进行现场应急控制;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餐饮服务安全事故作出的《食物中毒流行病学报告》为科学支撑,根据《食品安全法》办理好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案件。
(4)反应迅速,报告及时。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时,执法人员到场反应迅速,处理得当,正确指导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单位采取病人就医救治和现场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通报工作情况,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
二、工作内容:
1、执法人员按照管辖范围,联合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在两个月内对XX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专项调查,建立健全工作本底档案。
2、分类监管,全面整治。对已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加强执法管理,落实责任;对未ban证但经限期整改能基本达到发证条件的给予ban证,规范管理;对无条件ban证的动员企业转行,对经法制教育无效的违法经营者,则积极与工商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取缔。
3、配合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等安全工作。对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包括组织与制度、学生晨检与因病缺课登记、疫情报告、预防保健措施、健康教育等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落实,确保不发生食源性疾病与传染性疾病流行。
4、要求学校开展学生体检、学生健康监护、学生饮用水供给、学校教学卫生、生活环境条件、设施等方面工作,依法加强学校有关饮食安全监督。
三、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
1、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XX市餐饮服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贯彻落实XX市应急指挥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和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XX市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指令,负责专项工作领导与案卷审报工作。
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
2、应急队伍及职责
XX市全体餐饮服务执法人员为应急队伍成员:按照《食品安全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XX市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地控制餐饮安全事故,防止蔓延扩大;及时开展餐饮安全事故调查与违法行为的查处;对餐饮安全事故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报告、立卷;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执法人员分工管辖责任:
一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东北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二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东中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三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东南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四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西南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五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西北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3、突发事件的确认和分类分级
本文“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生等群体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群体健康的事件。
(1)、突发事件的确认
当突发事件发生,立即组织调查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对食物中毒、水污染中毒、环境中毒等未被认定的突发事件进行初步确认。
必要时,经区专家咨询评估小组的科学分析与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级别。
(2)、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
依据食品安全等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其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安全事故(I级)
2、重大安全事故(II级)
3、较大安全事故(III级)
4、一般安全事故(IV级)
4、应急处理
(1)、接到报告
执法人员要认真填写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应急处理小分队接到通知,必须30分钟内赶赴现场。
(2)、出发前准备
夜间及节假日: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应当马上向领导报告情况,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人员、携带事故处理相关文书及器材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上报XX市食品安全委会,协同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
工作日期间:接到报告者应当认真记录报告内容,及时报告领导,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工作;同时上报上报XX市食品安全委会,协同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责任应急处理的执法人员携带相关文书及器材快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及检查工作。
(3)、现场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和调查取证;对可疑食物、被污染的食品和物品采取临时行政控制;积极参与病人的抢救、治疗、转运;监督检查、预防和控制措施的落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意见书等文书,依法依规对
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做出行政处罚。
(4)、分析和报告
调查人员在调查结束后24小时内,汇总调查相关资料报专项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
(5)、后勤保障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调查处理经费与调配车辆、必需物品支持。
一、分级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立即处置的紧急事件。一般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学校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学校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试卷泄密、考场失控、群体作弊等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ⅳ级(一般)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小,可控性较好的;ⅲ级(较大)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大,情况较严重,较难控制的;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大,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二、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安全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有关应急小组。
三、应急响应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在向xx街道办事、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告xx街道办事、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基本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3.1食物中毒处置措施
1、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向xx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及xx市卫生局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将中毒人员送往xx市人民医院进行救助,安排校领导、教师负责陪护,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落实xx市卫生防疫站采取的其他消毒、防疫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向xx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xx市卫生局和xx市卫生防疫站报告事态发展的详细情况。
5、配合xx市卫生局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2传染病疫情处置措施
1、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向xx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及xx市卫生局报告。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协助xx市卫生局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的医疗救治和隔离工作,必要时配合xx市卫生局做好病人的抢救和转运工作。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xx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加强对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与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全方位消毒和个人防护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3、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消除社会的恐慌情绪。
4、协助xx市卫生局进行传染病控制措施效果评价,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3.3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的处置措施
1、试验室发生有毒物品泄漏后,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的离开现场,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组织人员看护,禁止人群和车辆进入。
2、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入现场救援,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且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现场后,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立即关闭阀门,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置: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将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4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火灾事故后,学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解救受困人员(特别是学生),利用现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严禁学生参与救火),以控制火势,并采取切断火灾现场电源、煤气,停止非消防用水等紧急措施,避免继发性灾害。
2、根据灾情及时向xx市公安消防指挥中心119报警,必要时联系120急救,在消防、医护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医护、消防人员开展人员施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3、出现重大火警时应全力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疏散至安全地带;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协助xx市消防大队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3.5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遇有学生、教工受伤,应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向xx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报告。
2、迅速采取切断现场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6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措施
1、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xx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报告。
2、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120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xx街道办事处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害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3.7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开展各类大型校外活动必须按程序报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报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并及时向xx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报告,寻求各部门的支持援助。
3.8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加强租用车辆安全管理。租用车辆要在检查其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达到安全要求,具备营运资格;是否办理了相关保险之后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接送师生的安全。
2、校园及周边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拨打110向xx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报告。遇有学生、教职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4、协助xx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取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作出处理。
3.9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置措施
1、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等环节的防控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水管爆裂、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紧急情况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供水塔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xx市卫生防疫站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3.10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处置措施
强化门卫值班。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实行盘查确认、登记准入、离校反馈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四、有关要求
1、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学生校外寄宿,应经过家长、房东同意,方可在校外寄宿。患有先天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适宜寄宿的学生,应由监护人予以护理。学生应向学校提供准确的家庭地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校外寄宿点地址、房东姓名、联系电话。
二、校外寄宿学生,上学、放学 、返校、离校途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校外寄宿学生,放学后应及时返回寄宿点,严禁在街道、路途玩耍、游荡等,严禁不按时归宿、夜不归宿、留宿他人,不购买、食用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严禁在寄宿点玩耍。严防碰伤、摔伤等。加强防水、防电、防火、防雷电等。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四、 校外寄宿学生,应服从房东的管理,严禁在寄宿点打扑克、下象棋、赌博、打架、抽烟、喝酒等,严禁上课期间呆在寄宿点,严禁玩火、玩电等,严禁携带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有事、有病不在寄宿点住宿,应及时告知房东。应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遵纪守法
五、校外寄宿学生监护人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加强与班主任、房东的联系、交流和沟通,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表现等,监督房东对学生的管理,解学生寄宿地的房屋、环境卫生、生活设施、路途、用电等安全情况,督促房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六、房东对寄宿生在寄宿时间范围内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并随时检查学生寄宿地的房屋、环境卫生、生活设施、路途、用电等安全情况,尤其注意雷雨天、阴雨天、冬天等,防止发生房屋倒塌、一氧化碳中毒、火灾、食物中毒、电击等不安全事故,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寄宿生的管理。房东应及时向班主任、监护人反映学生的情况。若出现生病、未按时住宿、夜不归宿、上课时间留宿住宿点等特殊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并第一时间电话告知监护人。学生应回家时,房东应督促学生尽快回家.。
七、班主任、跟班主任应进一步从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加强对寄宿生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寄宿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班主任、跟班主任应准确清楚知道寄宿生的住宿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校外寄宿信息。加强对寄宿生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寄宿生就寝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载,随时了解寄宿生的思想、学习、生活、表现等,加强与监护人、房东的交流沟通。特殊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监护人、房东各存一份。
有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班级:年级班
学生(签名):
监护人或家长(签名并盖章):
联系电话:
房东(签名并盖章):
寄宿点地址:
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名):
《京华时报》(2003年1月16日第A09版)刊登了这样一个案例。由于没有借给同学自行车,原北京市第四十一中学初三学生、15岁的杜某被5名同学带到学校厕所内殴打长达一小时之久。杜某随后将5名打人者和学校一同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赔偿。2003年1月15日,西城法院做出判决,学校因疏于管理被判与打人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象这样的学生告学校的案件我们已经不鲜于在各类媒体上看到,这就不得不让人深思:在各类学校突发事件中,学校究竟应该负那些法律责任,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究竟如何呢?本文试通过长期为学校提供法律所遇到的事件、案例和媒体上的案例对这些问题作简要评析。
一、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
在学校伤害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在我国立法上还并非十分明确,也可以说基本上处于空白。所以,在学校伤害事故案中,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往往会成为诉讼双方的辩论焦点。即使在法学界内部,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也是针锋相对的。一种观点是监护说,认为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就是学生的监护人;另一种观点是保护说,认为学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而非监护关系。在学校伤害案中,家长们一般都赞成监护说,而学校认为保护说较为合理。笔者认为,学校是学生监护人这种看法是对法律、司法解释和法理的曲解。下面将从几个不同方面对此问题进行论证。
(一)学校不具备监护人的主体资格。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
力的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护无民事行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是对被监护人依法享受监护权并承担监护职责的人。监护的设立必须由法律加以确认。我国法律对监护人作出了如下规定:(1)《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对设立监护人的顺序和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把未成年人的父母设立为监护人。(3)认定其他监护人的条件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4)其他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以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显然不具有监护人主体资格。
(二)学校没有取得监护权的法律形式。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所以人们认为:学生在学校读书,向学校缴纳了学费,就是把监护职责委托给了学校。这是对监护委托的错误理解。这是由三个方面的原因决定的。一是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强制推行和实施的,根本就不具备契约性质和教育消费的委托特征。二是中小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内容和管理方式是《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并不是和未成年学生或其监护人约定的,同时也不能以监护人的名义进行,而是以学校自己的名义独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三是学校向未成年学生收取的费用,根本不是接受委托的付价,而是用在未成年学生身上的非常有限的教育成本费。
(三)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承担有限保护而不是监护。
1、学校的有限保护责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在围绕学校保护方面,确立了有限保护原则。有限保护的责任范围或内容:①为未成年学生提供使符国家安全标准的校舍及其他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如《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21条“学校和幼儿园不得使未成年人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对校舍、教学设备、体育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险情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未成年学生和儿童的人身安全。”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和集体活动中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有关教育方针的执行和教育手段的禁止性规定。“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
2、中小学校的这种有限保护与监护人的监护的明显不同。如前所述,除了学校保护与监护人的监护的内容不同,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仅限于这种有限责任所及范围,未成年人的监护则是全面的无限制的管理和教育。它们之间的侧重点也完全不同,中小学校在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方面,代表着社会的公共利益,较多体现出党和国家对社会新人的要求。而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管理,不可避免地更多地表现为私人性质的个体化要求。
3、学校承担的责任也仅就其过错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0条就此作了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然而第159条对监护人的规定则不同了: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4、学校的有限保护并非监护,更不能代替监护人的监护。即是说,学校不能当然取得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也就是说不存在履行监护不当而要赔偿的问题。比如,学校不可能代未成年学生管理其财物,照顾其日常生活,更没有因为其管理财物而承担赔偿的责任。
(四)学校赔偿不同于监护人赔偿。
1、学校赔偿的范围和原因仅限于有限保护责任中存在过错,责任形式更多地或者说主要地表现为因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的支付金钱形态的赔偿金。而监护人则不同,他要因被监护人对别人的侵权行为和自己的监护行为承担完全的民事责任,承担的责任形态除了支付赔偿金外,还包括赔礼道歉、恢复原状等形式,甚至主要表现为后面这些形式。
2、学校赔偿与监护人赔偿性质不同。中小学校是法律授权的义务教育实施机关。所以学校赔偿不是纯粹的民事赔偿,而监护人赔偿则是纯粹的民事赔偿性质,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加害或受害所提起的诉讼都是民事诉讼。
3、在未成年人侵权行为诉讼中的地位不同。在未成年人侵权行为诉讼中,学校一般是以证人或第三人身份出现,行证实事件或协助查明事情缘由的作用,对学生的利益不享有处分权。而监护人则是以侵权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人身份直接参与诉讼。监护人可以从未成年人权益出发,以法定人的身份享有完整的处分权。
综上所述,学校显然不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对学生承担的只是部分的保护职责,这种保护职责,是通过监护人与学校之间及《教育法》建立的,是《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公法要求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该职责在《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被归纳为教育、管理、和保护的内容。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并不意味着学校绝对不对学生伤害事故负责任,而是应根据学校在事故中是否负有过错,及过错的大小来承担过错责任。
二、学校伤害事件的的法律责任划分
既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没有监护权,所以在具体处理校园赔偿案时,根本就不能依据监护原理原则要求学校承担监护责任,但是学校又有明确的对未成年学生的有限保护责任。故在看待和分析发生在中小学校园内的安全事故时,首先考虑的应该是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对学校是否有责任,要从四个方面看:一看是否因为校舍或学校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所引发;二看是否由于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或预案;三看是不是学校的教育教学技术或手段不当而导致学生伤害的出现;四看学校在知悉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是否及时履行了先行救护和对学生监护人通知义务。全面考察侵权方和受害人的责任形式,合理确定学校与双方监护人之间的责任划分。现就学校常见的几种有代表性的学生伤害事件说明不负责任或者负部分责任的几种情形:
(一)学校不负责任的情形。在以下四种情形下发生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①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②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③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④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的情形。
(二)根据具体情节合理划分的几种情形。
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目前学校所发生的所有事件中,学生伤害事故与食物中毒事件较为突出,影响面也较大,自然对学校声誉与发展的负面影响也最大。这里着重讨论与学生有关的事件(事故)的责任认定。学生在学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责任,法学理论界似乎没有定论,由于近几年内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频繁发生,从而引起了司法界、理论界与社会的广泛关注。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这种法律关系的基本性质,大致可推定为准教育行政关系,既区别于纯粹的教育行政关系,也区别于民事法律关系,是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关系。教育、管理和保护构成这一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学校对学生有教育、管理的权力,同时对学生有保护的义务;学生有接受教育、接受管理的义务,享有受到保护的权利。在教育关系中,发生学校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的过错,致使学生受到人身伤害,或者伤害他人,学校产生民事责任。在中小学校学生在校期间遭受人身伤害,是学校未尽保护义务;在中小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伤害他人,是学校对学生未尽教育、管理义务,对损害的发生应当承担部分法律责任。这种责任既有教育法的性质,也有民法的性质,应当以民事责任的性质为基础(为主)。
在民办民营学校中,如果双方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在某些情形下学校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时,依据其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时,应当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及公立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处理。义务教育学校及公立学校与学生之间则应该是一种由法律(主要是行政法)直接规定的特殊的教育、管理及保护等权利义务关系。而在义务教育学校及公立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时,应该按照相关法律的直接规定来处理。当然,如果学校(或其教师)故意侵害学生的人身权利时,就会出现普通侵权责任与上述两种责任的竞合,此时可以由学生来选择对其有利的责任性质来向学校主张。认定学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为:即存在过错、有损害后果及过错与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学生食物中毒事故,主要是指学生在学校食堂就
餐,学生食用学校委托的订餐以及学校在组织种类活动中的外购食品、餐馆就餐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这类事件的责任大体上有:一是学校直接责任、二是食物制作单位责任两类。
对于学校自己经营管理的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学校负有经营管理责任与民事责任。不论发生食物中毒原因为何,学校均有这可推卸的经营管理严重过失与责任,对中毒学生均有抢救、医治、承担医疗费用和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直接责任人还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在教育行政管理方面,教育行政机关可依法追究学校的行政责任。
对于学校将学校食堂交给具有法人资格、卫生防疫许可证的餐饮企业经营的,以及因学生食用餐馆的食品、食品供应商的食品而发生的中毒事件,学校负疏于管理的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其他方面的责任由餐饮企业、食品供应商承担。
学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治安事件。治安案件,如学生在学校内盗窃公私财产、破坏公私财产,在校内打群架、校周边打群架、殴打教师或他人的,赌博等尚不构成犯罪的治安案件。在这类事件中,其法律责任由学生自负,学校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
学生行为触犯刑法的刑事案件。学生行为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处理,学生依法承担相应的刑法处罚。在刑事案件个案中,学校可能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
学生违反公序良俗的事件。在这类事件中,学校负有采取正确适当的方式,及时批评教育的履行法定管理责任和义务。正确的、适当的方式是指,采取尽可能的控制范围,不得公布学生行为细节以及个人隐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激化矛盾的方式开展批评教育工作。
由上述几类突发事件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根本没有对未成年学生履行监护的权利义务,而只有对他们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有限保护责任。故在具体处理校园安全事故案的时候,简单地认为学校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并不妥当,应该根据具体情形,看该赔偿案与监护人的监护行为有什么关系,看学校在事故中的有限保护责任履行到不到位,从而正确划分责任和确定赔偿比例。认定学校责任的关键,就是看学校是否在履行这种有限保护责任中是否有过错,没有过错,则不宜简单化,那种认为凡是在学校内发生的事故学校就应负责的说法和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切不可把学校的有限保护责任扩大化为监护职责。
三、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与防范
(一)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对于学生伤害事故案件,如果认定为学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不论是调解解决还诉讼解决,其赔偿的项目范围与标准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办理。若对于责任比较复杂的案件,应视具体案情依据有关法律合理确定法律责任,裁决赔偿标准。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防范
从宏观上看,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事件以及非突发性事件事故,均与学校管理、履行管理责任和对学生的保护义务,不同程度上相关。因此,学校也不同程度地负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在事件中,导致学校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其责任的大小程度,弄清这些问题,才可能有效地、减轻学校的相关责任与赔偿责任。
1、认真履行管理教育与保护学生的职责与义务。在过去已发生的诸多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没有直接的伤害过错,大多是由于未尽管理责任或疏于管理的过失,而导致承担民事赔偿的占多数。因此,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学校、学生安全保卫工作,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从安全管理、治安保卫、教学安全、物品管理、卫生食品以及应急预案等六大方面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将安全保卫职责落实到各级、每个干部教师员工与各个环节,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与苗头,采取有效措施防堵管理漏洞,克服与避免出现疏于管理的过失,认真全面履行管理教育与保护学生的职责与义务。
2、及时有效履行告知义务。告知义务是学校履行管理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与措施,也是在学校面对诉讼案件举证中,证明学校是否履行了管理责任的重要证据之一,学校应当在履行管理职责的各个环节上加以落实。
3、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采取及时、有效地救治措施与处理措施。当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由于学校负有法定的管理教育保护义务,因此不论在何种情形下,学校必须立即起动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或伤者、患者进行救治。对于没有伤者的事件中,学校也必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将事态控制到稳定,不继续扩大的局面并果断处理。在处理事故发生的同时,应立即采取对其他未发生事故的部门与环节进行全面预防性检查,并贯彻到全校。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我是五(1)班学生x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生命是宝贵的,我们歌颂生命;生命是美好的,我们热爱生命。“生命”是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然而,面对生活、学习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和潜在的意外,你是如何加以防范呢?
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死亡的,平均每天有 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其中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打架斗殴、体育运动损伤、火灾火险、溺水等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了让学校安全的警钟长鸣,为了我们能有一个舒心、优雅的学习环境,我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班会,提高我们的安全、文明意识,要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树立自我安全意识。
二、提高个人思想素质。团结同学,和睦相处。不因小事和同学争吵,不打架斗殴,争做文明的学生。
三、关注课间安全。不做剧烈的活动,避免发生各种伤害事故;不追逐嬉戏;不在教室内打球、踢球。
四、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上学放学做到文明行路,不骑自行车;集体外出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必须服从带队老师的指挥。
五、讲究饮食卫生,养成良好习惯。拒绝三无食品,不吃变质食品,不吃零食,不喝生水,不偏食,不暴食暴饮。
六、增强“防火防水防电”意识。不玩火,不随意触摸各种电器。不接受陌生人接送与来访,遇到形迹可疑的人要及时报告老师。
同学们,校园是我家,为了创建文明、安全的校园,为了大家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维护好我们的校园环境,为构建安全校园贡献自已的一分力量!
【小学校园安全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
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有人说,生命是宝藏;有人说,生命是黄金。我说,生命是花,就像春天绚丽多彩的花。世界因如花的生命而精彩,可是,有的人却轻易地让生命之花过早地凋谢了。
大家知道,人类最基本的需求——除了对空气、水和食物的需要外,就是安全了。报纸、电视、新闻的内容越来越让人感到恐惧,如火灾、矿难、洪水、海啸、地震、车祸、战争、恐怖袭击、暴力等等,我们已经确信自己生活的环境不能100%的安全了。
作为学生,一年有绝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和学校周围生活。在这个人口密集,面积狭小的特殊的环境里,安全更是我们的一直关注的重点,国家有关部门为此专门立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条例。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同时国家也提出了“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国家又成立了安全总局,负责全国安全工作的管理,这说明国家非常重视安全工作。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溺水、治安事故、暴力犯罪等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失去他们如花的生命!楼房拥挤造成学生受伤,课间追逐打闹造成骨折,课堂上被铅笔头扎伤、实验过程中被烫伤、溺水身亡、学生打架斗殴以及车祸等意外事故令人防不胜防。枯燥冰冷的数字,这些令人心颤的事实背后我们看见了什么呢?逝者以他们的鲜活而短暂的生命向我们提出了哪些警示呢?望老师、同学深思!
尽管生活中有不可避免的突发灾难,未知遭遇常让我们胆战心惊,手足无措,但研究表明,通过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若能在灾难和伤害降临的初期,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80%的伤害是可以避免的。
我们小学生正处于生理的发育阶段,心理非常单纯,最容易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生命总是眷顾有安全意识的人,而安全意识是从日常行为中体现出来的。比如: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抵制暴力、黄色信息和,遇事要冷静,做事多想想后果,做到三思而行,同学间有了矛盾要冷静解决,不要以非对非。学会求助他人,学会躲避风险,如:遇到火灾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拨打119报警电话,不能贸然只身去救火,因为我们小学生人小无能力;遭遇暴力(以大欺小)一定要想办法及时脱身,报告老师或拨打110电话报案,要学会拒绝别人的无理要求或不良诱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这些知识很简单,但如果做不到,我们的健康甚至生命就可能收到威胁,同时我还希望同学们做到“四防”,即:防火——严禁玩火,禁止把火源带入学校,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一旦遭遇火灾,要学会正确的逃生方法(班主任按要求指导学生);防水——严禁私自下河堰洗澡,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同伴溺水的危急事情,要马上就近找到大人求救,千万不能因为害怕而逃离现场;防盗——关好门窗,注意自身财物的保管;防自身安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学校安全常规,严禁课间或户外活动时不听从老师教导、追逐吵闹伤害事故的发生。
同时,我希望全体员工要进一步增强“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我是安全工作责任人”的意识,每一个人在自己所在的岗位上把好每一关,关心学生胜于关心自己(今天下午的火场逃生演习全体师生参加,除班主任、进班老师外,科任老师一律随班参加);各个班级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四化”——教育经常化,制度科学化,安全措施具体化,学生行为规范化,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学生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的环境。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______校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一副组长:________,协助校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二责任人;
副组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 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现场指挥系统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行政人员——> 学校主管领导——>校长 ——>县教育局主管副局长
四、安全工作联络电话
五、教学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全体师生要加强校园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
2、教学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全体师生要熟悉防范措施和安全器材位置及使用。
4、全体师生要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并组织好紧急疏散。
5、全体师生和创安小组要及时发现和排除区内的安全隐患。
6、全体师生有义务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协调解决。
六、学生宿舍安全应急预案
1. 学生管理人员要组织紧急疏散及扑救工作。
2. 学生管理人员要做好维持秩序工作。
3. 学生管理人员要熟悉疏散路线。
4. 学生管理人员要将疏散线路告知每一位学生。
5. 学生管理人员要遇事镇定,指挥有方。
6. 学生管理人员要带领成员相互帮助,相互支持。
7. 学生管理人员要熟悉防火设施和安全通道的位置。
8. 学生管理人员要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9. 学生管理人员要掌握各幢楼层内人员的分布情况。
10. 学生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和排除区内的安全隐患。
11. 学生管理人员要将隐患、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协调解决。
七、学生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 凡组织20人以上活动的班级要向学校保卫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副校长、校长审定再报县教育局审批方可开展活动,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
2. 书面申请材料应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 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若是组织校外活动须由一名校级领导带队直协调安排。
4. 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 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清运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6. 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和消防人员及车辆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八、食堂安全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办法:
1. 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2. 将中毒者速送就近医院,无法处理及时送往县、巿、省医院。
3. 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4. 保护事故现场,通知区卫生局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5. 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详细写清事故报告,如实上报领导。
7. 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九、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一)发现火险时的措施
1. 发生火险时应及时扑灭,使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2. 如不能及时扑灭,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周围的教职员工共同救火。
3. 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所有大门、电灯或应急灯。
4. 值班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学生疏散,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和120。
5. 小火险扑灭后,要向学校领导汇报;比较大的火灾,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即报市教育局。
(二)责任追究
消灭火险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给予批评、记过、解聘等处分,并在全校通报,以便吸取教训。
十、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十一、治安保卫工作应急预案
(一)加强治安保卫工作
1. 学校定期召开学生、职工大会,对安全提出要求,邀请公安部门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
2. 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棍棒、刀具的给予没收,并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3. 发挥班主任、学生会、团委会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学生工作,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
4. 对打架者决不手软,根据相关条例给予严肃处分。
5. 学校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凭校卡出入校门。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防止坏人进入校园滋事。
(二)发生治安问题时的预案
1. 发生斗殴事件后,班主任、教师或保安要立即报告学校值班领导。学校值班领导要迅速到达现场制止,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学校值班领导要立即拨打110报案。
幼儿园20xx年保育员业务培训计划(一)一、指导思想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是我们保教工作者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健工作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为了提高幼儿园卫生工作的质量,提高保育员人员的素质及业务水平。我们根据幼儿园总的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幼儿园的实际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把卫生保健工作再创新的成绩
认真贯彻落实《商丘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与《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我园的卫生、保健业务的规范化,以科研促保教,不断提高我园保育队伍的建设。一切以幼儿为主体、整合幼儿园、家庭、社会三方面资源,以培养现代公民为主体。
二、目前保育员队伍存在的不足之处
1、卫生工作不能坚持,特别是物品归放、包干区、玻璃、死角等卫生做得不到位,经常会为一个大活动而加班加点地进行卫生工作的补差。
2、新上岗保育员对幼儿生活护理专业知识欠缺。
3、新上岗幼儿常见病保健知识欠缺,如对班内体弱儿的照顾和护理等。
4、新上岗保育员对工作流程不熟悉。
5、保育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意外事故急救能力差。
6、个别保育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淡薄。
7、参与辅助教学能力差。
8、电脑操作能力差。
三、培训目标
1、认真学习《规程》、《细则》提高认识树立良好地保育员队伍形象。
2、组织对保育员、保健医进行有关卫生、保健、防病、营养等方面的学习、讲座培训。
3、要求保育员积极参加高一层次的培训,进一部优化保育员队伍的达标率。
四、培训目的
树立正确的卫生保健观念,把卫生保健工作和素质教育紧密联系起来。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的科学定义是:不但没有生理上的疾病,还要有完整的生理心理状态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根据这一定义,衡量一个幼儿是否健康,应从身体、心理和社会三个方面去理解,幼儿健康不仅包括幼儿的各个器官、各个组织的正常发育,没有任何缺陷,而且还包括: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自我意识,符合社会需要的健康人格、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开朗乐观的性格。而对幼儿适应能力、自我意识、健康人格、和谐的人际关系、开朗和乐观的性格等品质的培养都属于素质教育的内容。因此,那种认为只要照顾孩子吃好吃饱、不生病、保证安全就是卫生保健工作好的观念是十分错误的。我们将通过培训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确立幼儿园卫生保健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的指导思想,制定保中有教,教中有保,保教并重,共同促进素质教育的管理目标。
五、培训时间
1、每周四中午日常工作培训。
2、每周五中午新人培训。
3、周二下午放学后半小时电脑培训。
六、学习内容
1、学习传染病防病工作知识的隔离与措施,确保幼儿与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
2、每月对保育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不断地优化服务质量。
3、各种常见病护理常识。
4、18种意外事故急救常识。
5、32中生活中易发意外防范常识。
6、解读、讨论幼儿园各类管理计划、措施、方案。
7、辅助教学的方法。
8、电脑操作培训。
9、开展保育组长帮扶新人活动,快速提高其卫生保健工作的质量。
10、每周对保育员进行一次理论培训,每月一次阶段性考核。
11、对保育员的规范操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抽查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处理。
七、每月安排
三月份
1、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分析
2、组织保育员学习保育工作计划。
3、对保育员进行规范操作、工作流程的培训。
4、幼儿及保育员一日生活常规。 四月份
1、进行意外事故现场急救的培训。
2、对保育员进行室内外环境、物品消毒方法培训。
3、学习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五月份
1、组织学习《食物中毒预防指南》。
2、保育员练兵活动。
六月份
1、规范操作问答比赛。
2、要求写好年度考评工作总结
3、期末类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幼儿园20xx年保育员业务培训计划(二)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保健管理实施细则》、与《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我园的卫生、保健业务的规范化,以科研促保教,不断提高我园保育队伍的建设。一切以幼儿为主体、整合幼儿园、家庭、社会三方面资源,更好的服务于家长,服务于社会。
二、培训目标
1、认真学习《规程》、《条例》提高认识树立良好地保育员队伍形象。
2、组织对保育员、营养员、教师进行有关卫生、保健、防病、营养等方面的学习、讲座培训。
3、要求保育员积极参加高一层次的培训,进一部优化保育员队伍的达标率。
三、学习内容
1、 学习传染病防病工作知识的隔离与措施,确保幼儿与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
2、每月对保育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不断地优化服务质量。
3、对保育员的规范操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抽查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处理。
幼儿园20xx年保育员业务培训计划(三)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观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我园的卫生保荐业务的规范化,不断提高我园保育员队伍的建设,努力争创家长信任,幼儿开心,快乐的幼儿园。
二、基本情况:
我园共有7个教学班,每班都配一名保育员老师,她们都经过专业培训,只有一名新来的保育员未经参加过专业培训,计划在今年6月份参加市里组织的保育员上岗证培训。
三、加强保育知识培训:
通过对保育员的培训,使保育员系统的掌握一些现代儿童保健科学及儿童教育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职业道法,业务身心素养。并根据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及保健工作的目标,原则、方法及要求,独立地开展幼儿的各项保育工作。
四、培训目的:
树立正确的卫生保健观念,把卫生保健工作和素质教育紧密联系起来,不但没有生理上的疾病,还要有完整的生理心理状态,和适应社会能力。因为幼儿健康不仅包括幼儿的各个器官,各个组织的正常发育,没有任何缺陷,而且还包括良好的适应能力,自我意识,健康人格,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开朗乐观的性格。我们将通过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指导思想,制定保中有教、教中有保,保教并重,共同促进素质教育的管理目标。
五、培训时间:
每半月的中午进行理论培训。
六、培训内容:
1、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
2、学习传染病防病工作知识的隔离。
3、对保育员进行相关的知识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各种常见病的护理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