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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资产管理办法

时间:2023-05-30 09:12: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系统资产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务系统资产管理办法

第1篇

*年,广东省国税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总理视察广东国税基层工作为动力,围绕税收工作“一个宗旨、四大主题”,加快推进全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各项税收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全省国税系统组织收入突破3000亿元大关,达到3450.65亿元,增长21%,增收598.93亿元,其中计划考核口径税收直接收入突破2000亿元大关,达到2043.25亿元,增长23.4%,增收387.78亿元;共办理出口退(免)税918.84亿元,同比增加266.34亿元,增长40.8%,创历史新高。税收收入连续12年居全国国税系统首位,为增强国家和广东财政实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以执法监督和整治税收秩序为重点,不断深化法治税务建设。对内抓制度建设与执法监督,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对外强化税务稽查和税法宣传,深入整顿税收秩序。规范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下放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及税前扣除审批权限,加强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规范了新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差异调整方法及台帐和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管理。开展税收票证使用管理和税款缴库情况、出口退(免)税情况等检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成效明显。做好税收执法检查和结果跟踪处理工作,全省不少市局已经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日常执法检查制度。进一步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管理办法。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审理质量有了新提高。开展对房地产、金融、电信企业的专项检查。狠抓大要案查处工作,严厉打击虚开发票行为,顺利完成雷霆一号专案和利剑二号专案的查案任务。稽查部门共检查22615户企业,发现有问题的企业6971户,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15.16亿元。积极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大力开展税法宣传,高度重视税法咨询,着力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此外,茂名地区税收征管秩序后续整治及内部整改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线,全面强化税收征管。扎实推进纳税评估,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大力强化各税种管理,税源管理有效加强。加强户籍管理,全面换发税务登记证,共换发107万户。进一步规范对计算机开具发票的管理,建立健全发票管理新机制。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内税控收款机供应商供货资格及选型招标工作。采取欠税公告等法律手段,大力清理欠税,共清缴以前年度欠税18.8亿元。推行税收会计集中核算,全省已有9个市推广应用电子缴税入库系统,税款监管进一步加强。全面加强流转税管理。严格按规定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纳税人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省共清理认定了1.1万户一般纳税人。强化“四小票”抵扣凭证管理,加强对用票企业的实地核查,重点开展对农产品收购加工、废旧物资行业以及零申报的一般纳税人企业等的纳税评估。完成11.1万户一般纳税人“一机多票”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一窗式”管理,实现“一窗式”票表税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保持高质量的运行态势,对增值税重要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得到加强。认真落实消费税政策调整,积极做好民政福利企业政策调整的试点工作。认真实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落实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措施,利用车辆信息对摩托车生产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和重点检查。创新企业所得税管理思路,建立了纳税人自行申报、自核自缴的汇缴新机制。加强汇算清缴后的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提高了汇算清缴的真实性、准确性。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重点税源监控及大企业管理,全力做好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进一步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外商投资企业盈利面达54.85%,比2005年上升3.59%。认真落实调整部分出口商品退税率等政策,切实加强征、退税衔接,加大评估分析和检查力度,提高预警监控能力,强化了出口退(免)税管理。

三、以综合征管软件上线为标志,努力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把全面推广应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抓紧抓好。在推广过程中,修订涉税文书523份,制定了税收征管业务岗责体系和征管业务操作规程,完成省级集中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成功开发应用23项基于CTAIS的外挂软件,做好电子申报、电话报税、税银库联网等功能的外部接口改造工作。推广工作历经启动准备、完善实施和分批上线三个阶段,全省国税系统CTAIS上线取得圆满成功,成功实现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达到了社会、纳税人、党政和国税系统内部“四个满意”,为我省国税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会议精神,按照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继续做好“三大系统”整合应用。开展数据监控预警和跟踪分析,加强数据应用,科学指导税收征管和组织收入工作。加强运维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安全防范,确保了各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以建设效能机关为目标,科学规范内部管理。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内部管理进一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强化预算管理,按照向基层、征管、贫困地区倾斜的原则分配经费,发挥资金保障作用。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对珠海等7个市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对51个建设单位基建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送审金额40507万元,审核金额35189万元,审减金额5318万元,审减率达14%。强化基本建设管理和资产管理,积极实施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改革,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规范公文运作,实施公文差错通报制度,举办公文展览,加强会议管理,推进视频会议制度建设和管理,办文、办会质效有了新提高。求真务实,大力开展调查研究,调研及科研成果丰硕,机关作风有了新转变。加强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了服务科学决策的作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展专项督查,保障了上级决策的贯彻落实。制定了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扎实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后勤管理,加强安全工作,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机关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五、以排头兵实践活动为动力,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实现“六个提高”、在“六个方面”当排头兵的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学习贯彻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对19个市局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补充,全省基层分局长普遍进行了轮岗,粤东四市局实现了纪检组长异地任职。以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严格按照总局批复我省国税系统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公务员登记工作。以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总局《监督办法》为重点,强化廉政教育,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着力构建全系统惩防体系。按照重心下移的要求,注重抓好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认真开展执法监察,扎实有序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查办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重视工作,认真查办案件,实施责任追究,促进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对中山等7个市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检查,提出了74项整改意见、98项建议。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广东国税学习论坛,以岗位素质能力建设为主线,扎实推进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基层一线“六员”和税收专业骨干人员的教育培训。全系统共举办培训班2127期,培训77436人(次),投入教育经费8938万元。加强系统内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力度,举办全省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隆重表彰先进,用国税系统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人鼓舞人。组织开展评选表彰2004-2005年度和考核2002-2003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工作,促进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推进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了工青妇作用。一年来,全系统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脱颖而出,其中获全国性表彰的有:3个单位被命名为、12个单位被继续认定为2005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1人被评为中国杰出青年卫士,1人被评为中国优秀青年卫士,1人被税务总局记一等功。

六、以落实税收政策和网上办税为着力点,大力优化纳税服务。坚持经济税收观,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全面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地促进外商投资、自主创新和节约型社会的建设。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积极争取税务总局正式下文明确停止执行针对潮汕地区出口货源的特殊税收监管规定,受到省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粤东各市的普遍欢迎。大力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进一步推进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机关运用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电子数据审核出口退税的试点,提高出口退税效率,优化出口退税服务。认真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加强纳税服务制度建设,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按照总局“省级集中建站”的要求,建成并开通了广东国税信息门户网站群,充分整合网站资源和业务模式,实行归口管理,基本构建了全系统统一接入、集中管理、灵活应用的一体化门户网络,使各级网站成为政务公开、税收宣传、税企交流、纳税服务的大平台。认真贯彻落实注册税务师暂行管理办法,有效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职能作用。

第2篇

在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局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惩防体系检查,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9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局领导带队,对17个市国税局机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8类44个问题。组织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小金库”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清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督促各地认真进行整改。

(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巩固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国税人员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提升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要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省局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提升教育效果。继续巩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加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