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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的作者

时间:2023-05-30 09:12:06

四大名著的作者

第1篇

一、有序开展阅读活动,提高学生人生品味

开学初,我们初一级部便安排学生充分利用阅读课和课余时间进行四大名著的阅读活动。我们的组织方法是:

1、各班学生自愿报名挑选小说,制定自己的阅读计划。我们初一级部的阅读活动,充分考虑了学生的实际情况,依据他们对四大名著的爱好,具有针对性地开展阅读活动。阅读能力强者读《红楼梦》、《三国演义》,弱者阅读《水浒传》,次之《西游记》。这样保证了学生阅读的全员参与,他们的兴趣很高。

2、学生阅读研究,制作阅读材料锦囊。学生刚一接触这些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名著,其阅读的难度相当大。我们教师积极引导学生利用各种方法深入研究。一般的步骤是:先利用名著导读对小说进行大致了解,然后走进图书馆开始对小说进行仔细深入的研究,在探究的过程中找出自己需要的资料,这些资料学生收集到一个小本子中,我们把这个小本子叫:资料锦囊,学生把资料进行共同研究,在讨论中提高了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

3、进行名著观点大讨论,进一步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名著的主题观点都是多元的,学生对名著的观点不可能是相同的,学生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有效地组织他们对名著的主题观点进行大讨论,学生在讨论过程中证明着自己的阅读能力,有了一定的成就感,这样他们的阅读兴趣有了很大提高,这种提高对学生的阅读来讲是最可宝贵的。

二、引导学生利用自己特有的表达方式表现自己对名著的理解

学生对名著阅读的过程中,我们初一级部就积极引导学生利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名著的理解,通过这样的表达学生的综合文学素质和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学生的主要表达方式有以下四种:

1、自编书。四大名著自编书是我们初一级部的一大特色,学生们在自编书上设计自己对名著人物的理解,并摘抄了一部分的名著的精彩片断写出自己对这一片断的赏析,这其中的优秀作品令我们刮目相看。

2、各班级内进行生动的四大名著故事比赛。我们让学生声情并茂地讲名著中的精彩故事,学生在讲故事的过程中品味四大名著所表现出来的伟大精神,回味四大名著中的情节,这样一来,他们对四大名著的理解更加深刻了。

3、个别班级还举行了别有情趣的四大名著新编故事赛。初一年级三、四班进行的“新三国,新演义”故事大赛。

三、积极参与学校语文(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组组织的四大名著有关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品味名著、品味人生。

第2篇

[论文内容提要] 《读书敏求记》在版本目录学研究中历来颇受重视,但未见有学者对其中著录农书进行系统的整理与研究,文章由此入题,考察了《读书敏求记》中农书的分布及其特征,以凸显其在研究我国古代农书中的重要地位。

《读书敏求记》是清初著名藏书家钱曾所作的一部善本书解题目录,在研究我国古籍版本,流传以及撰写善本书目方面都有着极高的参考价值。作为一部私家编撰的善本书目,在对其中的农书归部与版本考证等方面有其独到之处,加之该书在版本目录学上有奠基之功,因而其中所收之农书对后世研究我国古代农书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目前,尚未有学者对其中的农书进行系统的整理和研究,本文由此入题,以抛砖引玉。

一、《读书敏求记》及其作者

《读书敏求记》作者钱曾,字遵王,号也是翁。生于明崇祯二年(公元1629年),卒于清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钱曾之父钱裔肃,为明万历间藏书家,以藏书精善而闻名。钱曾既得其父之精本,又获其族祖著名学者钱谦益绛云楼烬余之秘籍,故所藏之书既富而精。钱曾尝以家藏四千一百余种图书分类铨次,编成三部藏书目录:《也是园藏书目》《述古堂书目》《读书敏求记》。这三部目录书,详略不同,体例各异,但均被认为是重要的古典目录书。前两者惟记书名、卷数、间载册数及版本,《读书敏求记》因所著录之书,为钱氏藏书中之精萃,专记宋元精椠或旧抄,每书之下标明次第完阙,古今异同,并加以详细考订,兼及作者,作品之评论。书成之后,更是名倾一时。后世学者亦认为该书在图书版本学方面独俱特色,开辟了目录学研究之新视野。《读书敏求记》所著录书籍的评价和考证,资料详实,极具价值,这些在著录的农书中亦有体现,值得农史研究者的重视与探讨。

二、 《读书敏求记》中著录的农书

《读书敏求记》全书四卷,具体类例如下:

卷一:经、礼乐、字学、韵学、书、数、小学

卷二:史、时令、器用、食经、种艺、豢养、传记、谱牒、科第、地理舆图、别志

卷三:子、杂家、农家、兵家、天文、五行、六壬、太乙、奇门、历法、卜筮、星命、相法、宅经、葬书、医家、针灸、本草方书、伤寒、摄生、艺术、类家

卷四:集、诗集、总集、诗文评、词

可见《读书敏求记》在分类上继承了图书"四部"分类法的基本框架,而又有所突破,以往四部分类法中的“经史子集”四大部类被分卷所代替,各卷又以经、史、子、集作为首个类目,与其后诸类目平行而列,既是统辖又与其后诸目平行的关系。这体现了钱增对四部类以外的书籍的重视。特别是钱增将“时令、器用、食经、种艺、豢养”的书籍列于与史部相同的地位,体现了他对这些书经世致用功能的肯定。

“农书”一词,古今所言,范围不一,在此先明确农书在文中所指。王毓瑚先生在其著作《中国农学书目》一书中提出“以讲述农业生产技术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有关的知识著作为限”来划定农书之界,王先生进一步将中国古代农书划分为以下几个系统:①综合性的农书;②关于天时,耕作的专著;③各种专谱;④蚕桑专书;⑤兽医书籍;⑥野菜专著;⑦治蝗书;⑧农家月令书;⑨通书性质的农书。文中所言农书,以王先生精辟论断为是,其间涉及农书之分类,亦由此而来。

综观其中所收农书分布,可概言为:跨两部而散于四目之中。即跨越史部和子部,分散于食经、种艺、豢养、农家四目之中。将农书归于农家类目下,实属当然,而为何《读书敏求记》将部分农书归于史部之下呢?大致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古代将食货类的著作归在史部,其中就包括了那些记载关于农作物的加工制作(如《糖霜谱》)和禽类的饲养(如《禽经》)的书籍;另一方面与著书者对农书范围的划定有关,从《读书敏求记》中农家类著录的农书来看,钱曾基本上是以农桑为限来划定农书的范围,而将其他讲述农业生产技术的书籍归于其它部类。

从《读书敏求记》中收录农书之类型而言,涉及的农书类型多样。在类目“农家”中著录的四本农书中,除《便民图纂》为通书性的农书外,其他皆为综合性农书;《糖霜谱》和《俞贞木种树书》属于专业性的农书;“豢养”中收录的两书皆可视为畜牧书籍。从所收书数量上看,综合性农书以三本居首,一方面,可知当时对农书之收录偏重于农家之综合性农书;另一方面,亦可反映当时综合性农书著作相对较多。

三、《读书敏求记》在农书研究中的意义

《读书敏求记》中的农书在分布上跨越了史部和子部,散于食经、种艺、豢养、农家四目;在类型上,涉及到综合性、专业性和畜牧类的农书。而其中对这些农书的具体著录,在农书研究中更具有重要的价值。

农书著录格式。《读书敏求记》中对农书的著录格式不固定,更没有统一的著录项目,编者对书的考证与随感相间其中,尽显私家著录之特点,总而观之,著录项目大致涉及书名,卷数,作者,版刻,时代,书之内容,著录者观点等,但对各书具体情况,各事项或有或无,不尽一致。

其中著录项目包括作者,书名,卷次,版本,其间钱氏时而“惜乎”,时而“可笑”。行文随意,并未见固定之著录格式,通篇如此。而此种著录,对农书之整理校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农书版本考证。《读书敏求记》中对农书的版本考证,有着独到之处,为后人在研究农书版本时提供了新的方法和史料。在对《农桑辑要》版本考证以字体大小为据:“延祐元年,皇帝圣旨里‘这农桑册子字样不好,教真谨大字书写开板’……则只是板刊于江南,当日流布必广,今所行惟小字本,而此刻绝不多见,何耶?”钱曾认为,元朝延祐元年后,《农桑辑要》大字本应刊行较广,流传较多,而到他生活的年代,却“惟小字本”以此来断定自己所藏延祐大字本《农桑辑要》之稀善。今惟上海图书馆藏有元刊大字本《农桑辑要》,已是稀世之宝。

农书善本考辨。《读书敏求记》中所著录之农书,皆为善本,为后世农书版本考辨,农书整理与善本收藏提供了重要的参考。通观全书,其中著录的农书善本有:

齐民要术:湖湘嘉靖甲申刻本

农桑辑要:延祐元年大字本

便民图纂:弘治任之戌夏镂板刻本

师旷禽经:元抄本

濮梁在其序中评价《读书敏求记》“考核极精,辩论极当。”在其著录之农书中,亦可见一斑。《读书敏求记》著录之农书,不仅版本精善,而且考评不失精细,因此为后世研究我国古代农书提供重要的参考,著名农史学家王毓瑚先生在其著作《中国农学书录》中,多次引用该书中的农书著录项目来考辨农书,如在考证《便民图纂》的作者是不是邝璠时就引用该书:“钱曾读书敏求记也说是不知何人所辑。钱氏所见的是明弘治壬戌(1502年)刻本,……从时间上推算,读书敏求记所著录的显然就是邝氏在吴县任内的刻本,可是那个本子上并没有载撰人的名字。这就证明邝氏并非本书的作者。”可见《读书敏求记》在农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

[参考文献]

[1] 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第3篇

第一条 为了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便于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行使权利和使用者使用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

(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开展活动。

第四条 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人自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可以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集体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 除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

第二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

第七条 依法享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不少于50人;

(二)不与已经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范围交叉、重合;

(三)能在全国范围代表相关权利人的利益;

(四)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草案、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和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办法(以下简称使用费转付办法)草案。

第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设立宗旨;

(三)业务范围;

(四)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五)会员大会的最低人数;

(六)理事会的职责及理事会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七)管理费提取、使用办法;

(八)会员加入、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条件、程序;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终止的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九条 申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提交证明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的材料。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自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发给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到国务院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自国务院民政部门发给登记证书之日起30日内,将其登记证书副本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将报备的登记证书副本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使用费收取标准、使用费转付办法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到国务院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依法登记的,应当将分支机构的登记证书副本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根据下列因素制定使用费收取标准:

(一)使用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时间、方式和地域范围;

(二)权利的种类;

(三)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和收取使用费工作的繁简程度。

第十四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根据权利人的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等使用情况制定使用费转付办法。

第十五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修改章程,应当将章程修改草案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核准后,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依法撤销登记的,自被撤销登记之日起不得再进行著作权集体管理业务活动。

第三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机构

第十七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会员大会(以下简称会员大会)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召集。理事会应当于会员大会召开60日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拟审议事项予以公告;出席会员大会的会员,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报名。报名出席会员大会的会员少于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时,理事会应当将会员大会报名情况予以公告,会员可以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补充报名,并由全部报名出席会员大会的会员举行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制定和修改使用费收取标准;

(三)制定和修改使用费转付办法;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

(五)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使用费转付方案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提取管理费的比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经10%以上会员或者理事会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出席会议的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设立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执行会员大会决定。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9人。

理事会任期为4年,任期届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者延期换届,但是换届延期不得超过1年。

第四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

第十九条 权利人可以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书面形式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授权该组织对其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管理。权利人符合章程规定加入条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与其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不得拒绝。

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并按照章程规定履行相应手续后,即成为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

第二十条 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后,不得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己行使或者许可他人行使合同约定的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权利人可以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终止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但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已经与他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该合同在期限届满前继续有效;该合同有效期内,权利人有权获得相应的使用费并可以查阅有关业务材料。

第二十二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可以通过与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相互代表协议的境外同类组织,授权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其依法在中国境内享有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前款所称相互代表协议,是指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境外的同类组织相互授权对方在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进行集体管理活动的协议。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境外同类组织订立的相互代表协议应当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许可他人使用其管理的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应当与使用者以书面形式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与使用者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

使用者以合理的条件要求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拒绝。

许可使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合同期限届满可以续订。

第二十四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权利信息查询系统应当包括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的权利种类和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名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授权管理的期限。

权利人和使用者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的权利的信息进行咨询时,该组织应当予以答复。

第二十五条 除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三条规定应当支付的使用费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根据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公告的使用费收取标准,与使用者约定收取使用费的具体数额。

第二十六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就同一使用方式向同一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可以事先协商确定由其中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统一收取。统一收取的使用费在有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经协商分配。

第二十七条 使用者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使用费时,应当提供其使用的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名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和使用的方式、数量、时间等有关使用情况;许可使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使用者提供的有关使用情况涉及该使用者商业秘密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用于维持其正常的业务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提取管理费的比例应当随着使用费收入的增加而逐步降低。

第二十九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收取的使用费,在提取管理费后,应当全部转付给权利人,不得挪作他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转付使用费,应当编制使用费转付记录。使用费转付记录应当载明使用费总额、管理费数额、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等的名称、有关使用情况、向各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具体数额等事项,并应当保存10年以上。

第五章 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

第三十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三十一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受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的监督。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三十二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记录,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阅:

(一)作品许可使用情况;

(二)使用费收取和转付情况;

(三)管理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权利人有权查阅、复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财务报告、工作报告和其他业务材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提供便利。

第三十三条 权利人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检举:

(一)权利人符合章程规定的加入条件要求加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或者会员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要求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拒绝的;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按照规定收取、转付使用费,或者不按照规定提取、使用管理费的;

(三)权利人要求查阅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记录、业务材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拒绝提供的。

第三十四条 使用者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检举: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拒绝与使用者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未根据公告的使用费收取标准约定收取使用费的具体数额的;

(三)使用者要求查阅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记录,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拒绝提供的。

第三十五条 权利人和使用者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检举、举报之日起60日内对检举、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并应当对监督活动作出记录:

(一)检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活动是否符合本条例及其章程的规定;

(二)核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计账簿、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及其他有关业务材料;

(三)派员列席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大会、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第三十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法接受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将与境外同类组织订立的相互代表协议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的;

(三)未根据公告的使用费收取标准约定收取使用费的具体数额的。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超出业务范围管理权利人的权利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与使用者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给权利人、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根据本条例规定的权限罢免或者解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拒绝与权利人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的,或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会员退出该组织的要求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拒绝与使用者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提取管理费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转付使用费的;

(五)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会计账簿、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或者其他有关业务材料的。

第四十一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自国务院民政部门发给登记证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开展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或者连续中止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6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吊销其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并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撤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使用者能够提供有关使用情况而拒绝提供,或者在提供有关使用情况时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中止许可使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擅自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或者分支机构,或者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或者民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审批和监督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自本条例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将其章程、使用费收取标准、使用费转付办法及其他有关材料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审核,并将其与境外同类组织订立的相互代表协议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七条 依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权利人支付使用费的,应当将使用费连同邮资以及使用作品的有关情况送交管理相关权利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由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将使用费转付给权利人。

负责转付使用费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建立作品使用情况查询系统,供权利人、使用者查询。

第4篇

关键词:中学;四大名著教学;学与读;点和面;多和少;“质”和“文”

中国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七十多年前说:“教科书连培养蛀虫的力量也没有。蛀书虫为什么蛀书,因为书中有好吃的东西,使它吃了又要吃。吃教科书如同吃蜡,吃了一回,再不想吃第二回。”[1]这是批评语文教科书强调知识而忽视艺术的弊病。此后几十年来的教材改革,始终将人文性和审美性作为选材的重要标准,于是大量的经典名著相继走入中小学教材。以“四大名著”为例,现行人教版中学语文教材共选文8篇,四部作品均有选文。《三国演义》:《杨修之死》入选九年级上册,《曹操献刀》入选高中选修《中国小说欣赏》;《水浒传》:《智取生辰纲》入选九年级上册,《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入选高中必修五;《西游记》:《大战红孩儿》入选高中选修《中国小说欣赏》;《红楼梦》:《香菱学诗》入选九年级上册,《林黛玉进贾府》入选高中必修五,《情真意切释猜嫌》入选高中选修《中国小说欣赏》。

中学教材中大量名著的涌现,是教学改革中可喜的现象,但是当代作家毕飞宇在评价语文教育时认为,“质疑教材依然是不够的。在教学中,教材的重要性远远不及教师”[2]。于是,怎么教,就成为名著教学中的头等大事。下面,我以“四大名著”为例,阐释对中学视野下的名著教学的认识、实践和思考。

一、把握学情,处理好学与读的关系

关于“四大名著”,当代学生有很多渠道去接触。比如“名著导读”类书籍都有关于四大名著的内容梗概和基本评价,四大名著全部都拍摄过水平较高的影视剧作,也全部亮相于央视“百家讲坛”等电视栏目……中学阶段的学生对这四部作品,缺乏的不是了解,而是阅读。我曾经对自己所带班级进行过名著阅读的调查,大部分学生没有对这四部作品本身进行过完全阅读,他们对作品的了解途径多是“道听途说”,少部分学生依据个性、兴趣读过其中的一二部,如喜欢历史的男生往往读《三国演义》,喜欢文学的女生则只热衷《红楼梦》。

学生对名著的这种认知情况,就是“四大名著”在中学课堂教学中的起点。一方面,学生“道听途说”式的了解,给名著教学打了一个基本认知的基础,使得教学可以直接在较高的层面进行开掘,如《水浒传》无需介绍梁山泊的人物框架,可以直接切入到人物形象与命运关系的思考;但是阅读的诱惑来自信息的陌生化,事先的了解又可能使学生对继续阅读或学习作品的兴趣流失。因此,教学过程要注意扬长避短,要依据学生已有的阅读基础,避免进行重复解读,而力求探究出新鲜的内容;用新鲜的阐释,来吸引学生将“四大名著”的阅读进行到底――这就是以学促读的阅读方式。

比如高二年级选修教材《大战红孩儿》,讲述的是学生耳熟能详的情节;可是作为文本阅读,对于多数学生却可能才是首次。因此,要引导学生在已知的情节脉络之外去寻找小说的魅力,如人神兽三位一体的形象,精彩典雅的语言,时隐时现的宗教意味等。读出这些,《西游记》在学生眼中才不是少儿读物,而是“文化小说”。如此学生才会惊叹《西游记》之博大精深,才能形成强烈的阅读动力,这样的教学才能“体会其中蕴涵的中华民族精神,为形成一定的传统文化底蕴奠定基础”[3],才能进而“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理解古代文学的内容价值,从中汲取民族智慧;用现代观念审视作品,评价其积极意义与历史局限”[4]。

有些教师在学生刚升入中学进行调查,发现只有几位学生完整读过“四大名著”,就慨叹当代学生经典阅读之匮乏。其实这个要求提得太高太早了。“四大名著”全部运用古典白话(周汝昌甚至认为运用的是文言文),很少会有学生在小学阶段去读“四大名著”的原作。因此,明确“四大名著”教学中学和读的关系,中学教师才更容易以教促读的职责和使命,中学课堂才有更切实的目标和收获。

二、立足课堂,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

“四大名著“全部为近百万字的长篇小说,可是中学阶段的名著阅读,全部是万字以下的片段节选。这样,教学面临的一个最大难题就是课文节选与整部作品篇的关系。单讲节选,内容未免单薄、局限,全局性的主题等难以呈现,节选的部分也未必能和学生的已有阅读经验产生呼应;多讲整篇,枝节错杂,课堂目标难以呈现,教学也容易流于梗概介绍,对学生的阅读兴趣造成伤害。

我的思考是,以点带面,以节选部分的精读带动整部作品的阅读;节选是重点,全篇是拓展,在对教材文本的重点解析中发现名著的整体魅力,并且做到对整体有所言有所不言,给学生留下回味、探索的余地,实现“引而不发,跃如也”的教学艺术。比如高中语文选修《中国小说欣赏》中的《情真意切释猜嫌》,单纯看节选部分,重点就是通过黛玉和宝钗的对话,表现二人互诉衷肠的真挚友情;但是名著节选的教学一定还应当承担树立全篇意识的职责,从这一视角去看,第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风雨夕闷制风雨词”正处在钗黛由猜疑到不疑的转折点上,此之后的黛玉和宝钗的关系由对立趋向统一,评论界“钗黛合一”理论即由此产生;但是“钗黛合一”的理论一直也备受质疑,这同样可以从节选文本找到依据,在“金兰契互剖金兰语”的部分,宝钗的语言点到即止,即使是其中最动情的“我虽有个哥哥,你也是知道的,只有个母亲比你略强些。咱们也算同病相怜。”也并不是剖腹之语;再看黛玉却是深刻剖析自我内心“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心里藏奸”“我往日见他赞你,我还不受用”;互诉衷肠的一段,黛玉一片真情,而宝钗有所保留,后者是“青春的纯洁范围之内的心计和世故”[5]。这段选文就体现了二人“理性”与“灵性”的不同的个性气质以及由此决定的不同命运走向。这样的教学,就不再是人物形象分析的一般模式,而是串联起了课文、《红楼梦》原著和红学评论的全局模式。

三、提要钩玄,处理好多和少的关系

中学语文教师本身对名著特别是“四大名著“是怀有深厚感情的,但是教师又普遍认为名著很难教授。其难点不在于没东西挖掘,而恰恰在于可开拓的角度、可借鉴的信息、可依据的手段太多了。以《红楼梦》为例,脂砚斋、王国维、蔡元培、胡适、俞平伯、顾颉刚、张爱玲、周汝昌、刘心武等人,都是红学研究绕不开的研究家,他们为《红楼梦》的解读从评点、索隐、考证等角度开拓了情节、形象、语言、版本等诸多领域。同时,这些名家的观点也往往龃龉、矛盾,如《林黛玉进贾府》一段,传统观点都认为宝黛二人的“何等眼熟”,是因为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的一段前情往事,但是考证派周汝昌却认为“贾宝玉与神瑛侍者是两回事”[6]。

一方面“四大名著”信息繁多,另一方面中学课时限制,就决定了对“四大名著”这样“无尽的话题”无法展开无尽的探讨。繁多的信息,对教师的挑战是巨大的,第一要充分占有资料,苏霍姆林斯基对教师的谆谆忠告:“教师所知道的东西,就应当比他在课堂上要讲的东西多10倍、多20倍,以便能够应付裕如地掌握教材,到了课堂上,能从大量的事实中挑选出最重要的来讲。如果我知道的东西比我教给学生的东西多20倍,那么我在课堂上的思想和语言就不知不觉地是针对学生而产生的,免得让学生受教师的“创作的痛苦”的折磨,使他们能不太紧张地感知教材。”[7]教师的备课充分,才能有勇气去面对“贾政是什么官职?”等突发的问题;第二要巧妙整合资料,不要把师生互动的中学课堂,变成传授文学评论的讲座。下面以《曹操献刀》为例:

《曹操献刀》是高中选修《中国小说欣赏》第一课,关于曹操,之前学生体会过《观沧海》《短歌行》求贤若渴、建功立业的英雄形象,也体会过“杨修之死”中嫉贤妒能的形象,也看过白脸脸谱的“奸雄”的形象;而《曹操献刀》集中体现的是他的多疑性格。这时教师可以相机设计问题:“为什么诗歌中的曹操、戏剧中的曹操、《曹操献刀》中的曹操形象如此不同呢?”由此就可以得出曹操性格的丰富性,正如易中天所说:“他可能是历史上性格最复杂、形象最多样的人。他聪明透顶,又愚不可及;奸诈狡猾,又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又疑神疑鬼;宽宏大量,又心胸狭窄。可以说是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派,儿女情怀;阎王脾气,菩萨心肠。”而这种丰富性格在《三国演义》整部作品中都有充分表现,由此就构成了中国古典文学史上第一个最成功的人物形象――曹操。罗贯中笔下的曹操不只是诗歌或史书中的单面形象,而是“能臣”与“奸雄”于一身的丰富复杂、动态发展的立体形象――这就是长篇章回体小说《三国演义》对文学的巨大贡献,这种贡献是诗歌、史书所无法比拟的。这样,通过问题的设计实现了节选文本到长篇名著的辐射,是比较高效的阅读教学模式。

四、推敲文本,处理好“质”与“文”的关系

《论语》有言:“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作品的文采和本质要相协调才有美感。从这个角度来看四大名著,文本本身可以看作“质”,而随文本产生的故事演绎、影视剧作等附属产品等可看作“文”。

调动阅读兴趣是引导中学生阅读名著的重要手段,而形式鲜活的影视作品恰以其形、声、色的特点更容易吸引青少年读者,并且学生也是常常怀着对这些影视作品的兴趣走入“名著”学习的课堂的。教师如果过分担心冲淡文本,而完全排斥这类艺术形式,首先会在情感上让学生产生疏离感,不利于学生阅读兴趣和能力的培养。《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也强调各类语文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语文教师应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参与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学生在各种场合学语文、用语文的意识,多方面地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但是影视的本质是娱乐,而不是思考,台湾学李敖甚至把电视成为“成批制造傻瓜的机器”,如果教师完全拱手将课时让给影视剧,那么就是语文对电视娱乐的甘拜下风。如何把握使用的“度”,才是问题的核心。

《语文教学通讯》2006年第1期《把握叙述视角,倾听人物心声》一文,将《林黛玉进贾府》将授课的重点之一定在“倾听”二字上。“凤姐出场”部分的教学设计利用了电视剧《红楼梦》片段,不出现画面,单纯播放声音,完全让学生在“倾听”中实现与作品的心灵对话。这份设计虽然在《课标》之前形成,但是这位教师对多媒体的使用非常值得借鉴。

虽然只播声音、不播画面只是一种很容易操作的形式,但是体现的教师思考却是十分珍贵的:首先,教师本身能不能拒绝影视作品的诱惑?其次,教师肯不肯付出持久的思考?《林黛玉进贾府》中“倾听”的角度不是任何一本教参所提供的,而是授课教师在把握文本特点的基础上,经过艰苦思索而寻找到的。回答好这两个问题,我们才会再次厘清宁静语文与热闹场面的区别。

“四大名著”是每个中国人的荣耀,但是目前“四大名著”由于语言、文化的难题(如诗词、人名、酒令等的翻译)还未能完全实现“走向世界”的目标,在这个可能漫长的历程中,每一个中学教师都肩负着传承、推广的使命。

参考文献:

[1]陶行知.《陶行知教育文集》,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5月.

[2]王丽编.《我们怎样学语文》,作家出版社,2002年10月.

[3][4][8]《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人民教育出版社.

[5]舒芜.《红楼梦・前言》,岳麓出版社,2001年9月.

第5篇

:知识是仅把书本和表象,摄入底片的照相机;智慧是洞悉穿刺事物,本质和内核的透视仪。下面好范文小编为你带来一些关于2020高中语文必背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四书"

指四部儒家经典即《论语》、《大学》、《中庸》、《孟子》。

"五经" 是五部儒家经典, 即《诗经》、《书经》、《礼》 (《周礼》、《仪礼》、《礼记》),《易经》, 《春秋》。

2《诗经》

《诗经》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录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作品。共 305 篇。,儒家把它奉为经典才称《诗经》,到汉代,《诗经》通称为《诗》或《诗三百》分为 "风"、"雅", "颂" 三部分。 "风" 又叫 "国风" 共 160 篇, 大都是各地民间歌谣,这是《诗经》的精华, 如《伐檀》, 《硕鼠》。 "雅" 分《大雅》, 《小雅》, 共 105 篇, 多系西周王室贵族文人的作品,也有少数民谣,内容大都是记述周贵族历史, 歌功颂德的。 "颂" 分《周颂》、鲁颂》、《商颂》共 40 篇,多为贵族统治者祭祀用的乐歌舞曲。《诗经》是我国诗歌现实主义优良传统的源头, 其思想内容和艺术成就, 对我国文学,尤其是诗歌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诗歌的形式以四言为主, 多数为隔句用韵, 并普遍运用 "赋"、"比"、"兴" 的手法,在章法上具有重章叠句反复咏唱的特点。

3《左传》

《左传》我国第一部叙事详细、完整的编年体史书。原名《左氏春秋》,又称《春秋左氏传》,相传为鲁国史官左丘明所著。记事起于鲁隐公元年(前)止于鲁哀公二十七年(前468),前后记叙了春秋时期250多年的史事。《左传》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对后世影响很大。

4《国语》《国语》是我国最早的国别体史书,共21余年的史事。《国语》和《左传》明显的区别是《国语》分别写不同国家,以记言见胜;《左传》则按年代编写,长于记事。

5.《楚辞》

《楚辞》是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诗歌总集。由于诗歌的形式在楚国民歌的基础上加工形成,篇中又大量引用楚地的风土物产和方言词汇,所以叫“楚辞”。

《楚辞》主要是屈原的作品,其代表作是《离骚》,后人因此又称“楚辞”为“骚体”。西汉末年,刘向搜集屈原、宋玉等人的作品,辑录成集。《楚辞》是我国积极浪漫主义诗歌创作的源头。

6《吕氏春秋》

《吕氏春秋》又名《吕览》,先秦杂家的代表著作,由战国末期秦相吕不韦集合门客编成,全书共26卷,选入教材的有《察今》。

7《山海经》《山海经》我国古代地理名著。内容主要为古代民间传说中的地理知识,包括山川、物产、药物、祭祀、巫医等,对古代历史、地理、文化、民族、神话等的研究均有参考价值。

其中保存了大量远古神话传说,如“黄帝战蚩尤”、“鲧禹治水”、“精卫填海”、“夸父追日”等著名寓言故事,是后世作家珍视的材料

8.《战国策》

《战国策》西汉末年刘向编订的一部国别体史书,共33编。记事上起周贞定王十六年(前453),下迄秦二世元年(前209),辑录了战国时期各国政治、军事、外交各方面的历史史实,着重记录了谋臣的策略和言论。

《战国策》在语言运用上很成功,雄辩的论说,铺张的叙事,尖刻的讽刺,耐人寻味的幽默,构成了独特的语言风格。它标志着我国古代历史

散文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给后世散文和辞赋的创作以重大影响。

9.《玉台新咏》

《玉台新咏》总集名,南朝陈徐陵编,共10卷,书成于梁代,是《诗经》、《楚辞》之后一部很有影响的古诗总集。代表性的篇目有《孔雀东南飞》(原题《古诗为焦仲卿妻作》)等。

10.《乐府诗集》

《乐府诗集》总集名,宋郭茂倩编。辑录了汉魏至唐五代的乐府歌辞,兼及先秦至唐末歌谣。包括民间歌谣与文人作品以及乐曲原辞与后人仿作。乐府原是当时官府设立的音乐

机关,专事制作乐章并采集整理各地民间俗乐的歌辞。这些乐章、歌辞后来就叫“乐府诗”,

成为继《诗经》、《楚辞》而兴起的一种新诗体。

11.二十四史指从《史记》到《明史》的24部史书。

其中中学课本涉及到的有:《史记》(汉 司马迁);《汉书》(东汉班固);《后汉书》(南朝宋范晔);《三国志》,(晋陈寿);《新唐书》(宋欧阳修);

《新五代史》(宋欧阳修);《明史》(清张廷玉等)。

12.四史指二十四史的前四史,即《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的总称。

《四库全书》,是清代乾隆年间官修的荟萃古代典籍的大型综合丛书。共辑录清代乾隆以前历代重要典籍3461种,79309卷,分装为36000多册,按经(被儒家列为经典和注释经典的著作)、史(记述历史史实、地理疆域、官职等书)、子(战国以来诸子百家的著作及工农、医等各种科学、集(历代作家诗文集)四大部分分别编列。

中国现代、当代作家作品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这一时期的文学称为中国现代文学。从新中国成立到当今的文学称为中国当代文学。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我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的主要作品如下。

(1)散文集一部:《朝花夕拾》(1928、原名《旧事重提》)。

(2)散文诗集一部:《野草》(1927)。

(3)诗歌:《自题小像》、《赠画师》、《无题》运交华盖欲何求)、《无题》(惯于长夜过春时)。

(4)杂文集16部。①《热风》;②《坟》;③《华盖集》;④《华盖集续编》(1926);⑤《而已集》⑥《介亭杂文二集》等

(5)鲁迅小说集所收作品如下

①《呐喊》:《狂人日记》、《孔乙己》、《药》、《明天》、《一件小事》、《头发的故事》、《**》、《故乡》、《阿Q正传》《端午节》、《白光》、《兔和猫》、《鸭的喜剧》、《社戏》。②《彷徨》:《祝福》、《在酒楼上》、《幸福的家庭》、《肥皂》、《长明灯》、《示众》、《高老夫子独者》、《伤逝》、《弟兄》、《离婚》。

②《故事新编》:《序言》、《补天》、《奔月》、《理水》、《采薇》、《铸剑》、《出关》、《非攻》、《起死》、《怀旧》。

(6)学术著作有:《摩罗力诗说》、《文化偏至论》、《唐宋传奇集》、《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

郭沫若,原名郭开贞,号尚武,四川乐山人,我国现代文学家、诗人、历史学家,新诗的奠基者。诗歌代表作为《女神》,戏剧代表作为历史剧《屈原》。

茅盾,原名沈德鸿,字雁冰,浙江桐乡人,我国现代文学家。代表作为《子夜》。另外有小说《蚀》三部曲(《幻灭》、《动摇》、《追求》)、《腐蚀》、“农村三部曲”(《春蚕》、《秋收》、《残冬》)、《林家铺子》。散文名篇有《白杨礼赞》、《风景谈》。

叶圣陶,原名叶绍钧,我国现代著名作家、教育家。代表作为《倪焕之》,另有短篇小说名作《多收了三五斗》、《夜》。

朱自清,字佩弦,号秋实,江苏扬州人,现代著名散文学、学者、爱国的民主战士。

他的散文主要有《春》、《匆匆》、《背影》、《绿》、《荷塘月色》、《威尼斯》等。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北京满人,现代著名小说家,语言艺术大师,被誉为“文艺队伍中的劳动模范”。代表作为《骆驼祥子》。另外有长篇小说《四世同堂》、《老张的哲学》,剧本《茶馆》、《龙须沟》。

冰心,原名谢婉莹,福建福州人,现代女作家,著名的儿童文学家,小说有《斯人独憔悴》,散文有《小桔灯》、《樱花赞》、《寄小读者》,诗有《繁星》、《春水》。

夏衍,原名沈端先,我国现代剧作家,有报告文学《包身工》,剧作有《赛金花》、《法西斯细菌》、《上海屋檐下》。

闻一多,湖北浠水人,现代著名诗人,学者,代表作为《死水》。

巴金,原名李芾甘,四川成都人,现代著名作家。代表作为《家》。主要作品有激流三部曲《家》、《春》、《秋》;爱情三部曲《雾》、《雨》、《电》;抗战三部曲《火》、《憩园》、《寒夜》。另有散文《灯》、《日出》、《海行杂记》、《龙虎狗》、《随想录》等作品。

曹禺,原名万家宝,现代著名剧作家。代表作为《雷雨》,另有名作《日出》、《北京人》、《原野》、《王昭君》。

沙汀,四川安县人,现代小说家,代表作为《在其香居茶馆里》、另有长篇小说《还乡记》、《淘金记》、《困兽记》。

丁玲,现代著名女作家,代表作为荣获斯大林文学二等奖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

周立波,现代著名作家,代表作为荣获斯大林文学三等奖的《暴风骤雨》。另外还有名作《山乡巨变》、《铁水奔流》。

臧克家,现代诗人,代表作为《烙印》、《罪恶的黑手》、《有的人》。另有名作《黎明的通知》。

赵树理,现代著名小说家,代表作为《李有才板话》,另有名作《小二黑结婚》、《三里湾》、《李家庄的变迁》。

孙犁,原名孙树勋,现代著名作家,代表作为《荷花淀》,另有名作《风云初记》、《白洋淀纪事》。

左联五烈士,即殷夫(白莽、原名徐祖华,有《别了,哥哥》),柔石(原名赵平复,有《二月》、《为奴隶的母亲》)、李伟森、胡也频和冯铿。

吴伯箫,原名吴熙成,现代著名散文家,代表作为《北极星》,课文有《菜园小记》、《早》、《记一辆纺车》、《猎户》、《难老泉》。

杨朔,当代著名散文家、名作有《茶花赋》、《香山红叶》、《海市》、《荔枝蜜》,小说有《三千里江山》。

魏巍,当代著名作家,代表作为长篇小说《东方》。

贺敬之,当代诗人,他和丁毅执笔的《白毛女》曾获得斯大林文学奖。代表作为长诗《雷锋之歌》。

秦牧,原名林觉夫,当代著名作家,名作有散文《土地》、《花城》、《社稷坛抒情》。

峻青,原名孙俊卿,当代著名作家,代表作为小说《黎明的河边》,名作有《海啸》、《党员登记表》。

碧野,原名黄潮洋,现代散文家,代表作为《阳光灿烂照天山》、散文有《天山景物记》。

张天翼,现代作家。代表作为讽刺短篇《华威先生》。长篇小说《鬼土日记》,短篇小说有《从空虚到充实》,儿童文学作品有《大林和小林》、《宝葫芦的秘密》、《大灰狼》等。

沈从文,现代作家,曾参加“新月社”,代表作有中篇《边城》、短篇集《沈从文短篇小说习作选》,散文《湘西散记》等。

钱钟书,现代著名作家、学者,代表作《围城》。

茹志鹃,现代女作家,其代表作有短篇小说《百合花》、《静静的产院》、《剪辑错了的故事》,其中《剪辑错了的故事》荣获1979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创作奖。

李准,现代作家,其代表作有短篇小说《不能走那条路》、《李双双小传》;由他改编的电影剧本有《高山下的花环》、《牧马人》、《老兵新传》等。其中《老兵新传》摄成电影后,曾荣获1959

年莫斯科国际电影节银质奖。他的长篇小说有《黄河东流去》。

宗璞,当代女作家。原名冯钟璞。1978年写的《弦上的梦》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

王蒙,当代作家。其处女作是长篇小说《青春万岁》。他的短篇小说《组织部来了悠寸草心》、《春之声》分获1978、1979、1980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中篇小说《蝴蝶》获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

蒋子龙,当代作家。其成名作是《机电局长的一天》。短篇小说《乔厂长上任记》,荣获1979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一等奖,《开拓者》获全国优秀小说奖。

刘心武,当代作家。其短篇小说《班主任》荣获1978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一等奖,长篇小说《钟鼓楼》荣获第二届茅盾文学奖。

张洁,当代女作家。其处女作《从森林里来的孩子》和后来写的《谁生活得更美好》分别获1978、1979

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长篇小说《沉重的翅膀》荣获第二届茅盾文学奖。

高晓声,当代作家。代表作《李顺大造屋》、《陈奂生上城》分别获1979、1980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其他作家及作品:

杨沫的《青春之歌》、杜鹏程的《保卫延安》、吴强的《红日》、曲波的《林海雪原》、梁斌的《红旗谱》、罗广斌、杨益言的《红岩》、柳青的《创业史》、姚雪垠的《李自成》、莫

第6篇

【关键词】著者号 查号法 自动取号

一、系统设计构思

(一)总体设计思路。将系统主要按三大模块来设计,它们分别是:著者号码,即著者号自动生成模块,其中包括生成的著者号的显示输出,清除(复位),打印等功能;著者号码表,即为对《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数据库记录可进行修改,删除,添加,查阅等功能模块;著者复分表,是向习惯于使用人工方式编制著者号的人员提供复分表查阅功能的模块。

(二)系统创新功能。为使软件具有特色,使用方便,著者号的生成效率高,本系统做一些特色功能方面的设计,其创新主要有以下三大方面:

1.灵活的汉语拼音输入。根据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生成著者号规则,为方便用户操作使用,系统应提供了汉语拼音键盘,借助鼠标输入汉语拼音。该键盘主要作用是提供英文键盘中无法直接输入的拼音字符,和方便多拼音字符组合的声、韵母一次性输入,即保证了拼音输入的正确性,又可提高输入效率。

2.高效的多形式输入法。为提高输入效率,系统提供了一些常见的个人著者名称和团体机关著者名称。需要时,可以直接在相应的下拉列表框中通过选择得到,系统会自动将其填入相应的输入框中,完成著者名称的输入。与此同时,系统还提供了输入法选项设置功能,通过不同的设置,可分别实现“键盘输入”、“鼠标输入”和“自动输入”这三种方式,这些方法各有所长。如:“自动输入”,可配合语音输入软件实现著者名称的语音汉字输入,可以借助系统搭建的平台,调用用户建立的汉字—拼音数据库,省略汉语拼音的输入步骤,简化操作。

3.动态的帮助提示。用户在输入数据时,当输入的内容有明显的表达错误时,系统则会自动提示,并能对预先设计可能出现的语法错误自动进行纠正。此时弹出的“说明”按钮,可显示系统使用方法和著者名称在录入时应注意事项的详细内容。鼠标移动到通过单击或输入则可以完成所需的功能的控件或图标按钮上方时,除鼠标指针会自动变成小手形状外,同时还会给出帮助提示及语音解说。

为方便成功开发出通用汉语著者号自动生成系统,使计算机能顺利实现上述功能,本系统则着重从以下三大方面构思设计:

(三)构造数据库。要使计算机能识别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并能准确快速地查找并读取数据,则必须把著者号码表改造成为二维表结构的数据库。在此以刘湘生先生主编的《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为例。按其编制规则要求,在构建的数据库中建立了四个字段,并依次分别命名为“名称”、“字符”、“数码”和“尾符”,用于存放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中的各项数据。以此为基础设计建造的关系型数据库Ts.dbf,设计说明如下。

1.“数码”字段虽然要参与数值运算,但由于《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编制方法的规定,即数据不足三位数的,要在其前面补0,以确保由三位构成,故将其设定为字符型。为了解决其运算问题,本系统是在程序代码设计时将前面有0的数中的0取出,然后使用函数,将剩下部分转化为数值型,再进行计算,在计算完毕,再在生成著者号码时,按《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的规定再将所需的0补上,并变回字符型。

2.为使查找准确而高效,在此改用著者汉字名称为第一查找字段,并为此建立“名称” 字段,就此,把著者号码表中的第一查找字段汉语拼音数据项去除。

3.将《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中的著者名称前三部分中的第二部分(第二个字)的汉语拼音字母的声母项设定为一个字段项,命名为“字符”。

凡文章中提及的著者名称前三部分是指:如:为人名,则取前三个字;为机关团体名称,则前一部分为《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中已存在的最大部分,后两个部分为紧接其后的两个汉字。例如:北京大学图书馆期刊部,分为:北京大学--图--书 三部分,因为“北京大学”是《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中相对该著者名称而言,为已存在的最大部分,所以“北京大学”是前面的第一部分。

著者名称若为单名,则第三部分是指第二个部分韵母的最后一个字母。

4.用于查找复分表的数字项,在《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中称之为“圈码”,在此把它命名为“尾符”, 由于“尾符”要参加数值计算,故设定为数值型。为配合上述记录指针的移动查找,在此事先将该数据库按名称进行排序(升序)。

(三)程序操作界面设计。由于《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查号法是根据“字”、“音”两方面来进行著者号码编制的,使用者在操作时必须提供著者中文名称,以及该名称的前三个部分的汉语拼音。为使这一输入工作简化,提高操作效率,在程序主界面上提供了四个选项卡,分别为著者号码,著者号码表,著者复分表,关于本系统,其目的是使操作界面更加紧凑、清晰和方便编目人员查阅使用。

在著者号码选项卡界面下方提供了两个文本输入框text1和text2,供操作者分别输入汉语著者名称以及该名称的汉语拼音;为方便输入和输出,在著者号码选项卡中设置了“打印”、“清除”(复位)等命令按钮,并在界面右上角构建了下拉列表框,供用户选择常见著者名称。在其下方提供了一个配合输入汉语拼音的汉语拼音键盘,同时在右边提供了一个选项设置区,使用户能根据不同需求进行设置,方便输入。

(五)主要程序代码设计思路。

1.基本设计思想:按通用汉语著者号码编制规则进行。先查找,即找到著者名称第一部分在著者号码表数据库中的准确位置,并读取数据。其次则是转换,即将读取的数据,其字符型转化成数值型,便于计算。第三,则为判断,即根据所获数据和复分表规则判断得到著者复分表值。第四是运算,即根据所得到的著者号码表数据库中对应的值和复分表值进行数值运算。第五则为再转换,就是根据计算结果和著者号码表所要求的格式生成标准的通用汉语著者号码。

2.程序代码解决的关键问题:实现计算机自动查找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根据著者名称的第三个部分的汉语拼音声母或韵母以及对应的尾符,根据查复分表规则通过条件判断语句,赋值语句来确定相应值,完成查找复分表值工作;确定著者名称第一个汉字为 “王”,“刘”,“张”等这样几个大姓开头字的著者名称第二部分汉语拼音细分后的数码和尾符(圈码)值;将计算所得到的值转化成著者号码格式输出;提供对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数据库的增补缺字、修改等功能。

3.程序实例说明:由于整个系统的程序代码较长,在此仅以介绍计算机自动查找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并根据查复分表查表规则,生成通用汉语著者号码部分为例进行说明。以数据库编程软件Visual Foxpro 6.0版本编写的程序代码为例说明其程序设计主要思路。以下是确定(显示)command1按钮的Click事件程序代码:

(下转第196页)

注:本程序执行前,已对数据库Ts.dbf按名称字段排序(升序)后进行了保存。在输入著者名称的汉语拼音时,每个部份要用一个空格隔开。

首先是对有关变量赋初值,实现初始化 ,如:ms=""

姓名1=allt(thisform.text1.value) ……

其次,是对输入的著者名称中出现的简称进行处理,如:

do case

case 姓名1="中华人民共和国"

姓名1=rtrim(substr(姓名1,15,30)) && 对常见的词组进行处理

……

endcase

if at(left(姓名1,2),"刘,李,张,王,马,陈,阿,潘,特,吴,徐,杨");

0.or.len(ltrim( rtrim(姓名1)))=4 && 对常见的几个大姓氏做特殊处理

……

&& 省略部分包括给出提示信息,并对输入不合规则的部份(有语法错误的部分)自动纠错。

endif

第三,在 Ts.dbf 数据库中查找‘姓名1’内存变量中著者名称第一部份所在的记录位置,然后根据第二个字的首拼音字符(第二部份)下移指针到准确的记录上(实现精确定位),其中包括在“汉字- 拼音”库中查找其著者名称第一、二、三部份汉字对应的汉语拼音。

第四,确定特殊字第一部份细分后,第二个字的汉语拼音对应的“数码1”、“尾符1”的值。若查找到的记录对应的字符满足条件:字符=" ".or.尾符1=0,这时直接生成著者号,然后从数码中取出数字,将其转化成数值型,并赋给‘号码’变量。对于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中规定的特殊少数的几个大姓氏,如:张,李等字的汉语拼音对应的“数码1”、“尾符1”的取值,则采取用do case语句嵌套方式,先判定变量“姓名1”中的姓氏,再通过函数at(拼音21,"字符串/")判断其值是否为零来确定。程序代码如下所示:

拼音21="/"+拼音2+"/"

do case

case left(姓名1,2)="张"

do case

case at(拼音21,"/sa/sai/san/sang/sao/se/sen/seng/sha/ shai/shan/shang/shao/she/shai/shen/sheng/")0

数码1="160"

尾符1=10

case at(拼音21,"/xi/")0

数码1="200"

尾符1=10

……

endcase

最后,断判单双名。将输入著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保存到“姓名2”内存变量中,在拼音中找出第三个或第二个字的拼音的首或尾字母,将其保存到m3内存变量中。最后根据Ts.dbf库中查找到的数码值和用多条件判断语句得到的著者复分表值,计算并给出著者号,完成著者号的自动编制。程序代码如下所示:

……

zzh=" "

do case

case lin=0

zzh= upper(substr(姓名2,1,1))-ltrim(str(号码+c))

case lin=1

……

endcase

if len(ltrim(rtrim(zzh)))=2

zzh="库不全……" && zzh 为保存生成的著者号的内存变量

endif

thisform.pageframe1.page1.label2.caption=zzh && 将著者号在标签框控件label2中显示出来

if asc(left(zzh,1))>=48.and.asc(left(zzh,1))

thisform.pageframe1.page1.label2.caption=""

endif

endcase

二、系统基本操作方法

(一)著者中文名称输入。

1.直接输入法:即通过键盘打字,直接把著者中文名称填入要输入著者名称的text1文本框中。

2.选择输入法:根据输入的是机关团体著者名称还是个人著者名称,单击右上角相应的组合框,从中选择所要的常见著者名称将其填入其中。

注:组合框中收集有常见的著者名称,个人著者名称有,如:潭浩强、刘湘生、鲁迅、张琪玉等,机关团体名称有,如:北京大学、开滦市、南昌市、北京图书馆等。

3.语音输入法:本系统支持多媒体,若为多媒体计算机则可使用该方法,可通过麦克风借助IBM语音输入系统,如:IBM ViaVoice 2000,用语音传入方式输入著者中文名称。

注:当中文名称输入完毕,可按回车键确认。此后要求输入著者名称的汉语拼音。若在输入完著者中文名称后,按下“确定”按钮,本系统将会给出应输入的著者名称的第一、二、三部分拼音对应的汉字提示,以及对于一些特殊的著者名称在进行简化拼音输入时应注意的事项。这也是本系统的一大特点。

(二)著者名称汉语拼音输入。

1.完整拼音输入法:就是将著者名称前三个部分的汉语拼音全部输入到text2文本框中。

2.简化输入法:直接输入著者名称前三个部分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声母于text2文本框中。

注:①对于单名,第三部分应为第二个字汉语拼音的韵母的最后一个字母。②输入时,要求每个拼音字母之间要用一个空格隔开。例:“北京大学图书馆”这时输入b t s即可。③使用该方法有条件限制,即95%以上的著者名称可用简化输入法,但对于著者名称第一个字为“王”,“刘”,“张”等这样少数几个大姓开头的字的著者名称,以及著者名称为单名的,要求用完整拼音输入。

3.自动输入法:当操作者输入著者中文名称后,选中拼音输入设置项中的自动输入项,这样系统将会自动将其拼音填入,可使整个拼音项的输入工作省略。注:该项功能,要求用户借助本系统提供的构建汉语拼音数据库平台所建立的汉字—拼音数据库较为完整)

4.鼠标输入法:即通过鼠标来选择主界面下方汉语拼音键盘上对应的拼音字符进行输入。该方式可通过直接点中所要的拼音字符将其输入。

注:①用鼠标输入汉语拼音时,要先进行设定,即选中使用“鼠标输入”项中的“是”单选钮,这时键盘将被锁定了,以防止不小心触及键盘而出错。当著者号生成后系统会自动解锁。

②汉语拼音键盘中提供了在英文键盘中无法直接输入的拼音字符,如:“ü”字符和含有声调的拼音字符,如:“ě”,“ó”字符,同时也提供了多字符拼音键,如:“ing ”、“ai ”、“ang”等,可以通过鼠标单击右下角组合框中对应项,实现一次性输入这些字符。

③在输入拼音字符前,若未设置使用拼音输入法,则系统默认拼音输入项中的键盘输入方式,界面上的汉语拼音键盘会处于锁定状态。这里的完整拼音输入法、简化输入法,均指键盘输入方式。

以上著者汉语拼音输入完毕,单击“确定”按钮,或按回车键,著者号将会自动生成,并显示在屏幕上的“著者号码”选项卡中的标签框label2中。

注:若用户巳建立了汉语拼音数据库,并选择了自动输入选项按钮,则以上拼音输入项操作可省略。

三、结束语

该系统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特点:(1)独创性:在我国图书馆系统中,这是首次实现利用计算机在windows 98及以上系统环境下对通用汉语著者号实现自动生成,使传统的著者号编制工作进入了更高级的自动化的行列。(2)先进性:本系统功能齐全,支持多媒体及网络,基本上可与计算机中的各种软硬件相连,输入形式多样,操作效率高,生成著者号速度快。(3)实用性:系统提供了汉语拼音键盘,实现了在微机中汉语拼音特殊字符的输入。系统提供有操作帮助功能,用户无须培训,系统操作简单方便,通过查看操作说明和自动演示,很快就可做到,即学即用。(4)通用性:该系统是根据全国通用的《通用汉语著者号码表》研制开发的,提供有对著者号码表的扩充(增补缺字)、编辑等功能,可在全国各个图书馆和情报机构等部门推广使用,能创造出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第7篇

古典文学不只有四大名著

魏明伦说:“中国的古典文学,广义上包括的范围非常大,诗经、先秦诸子散文、楚辞、汉赋、汉史、唐诗、宋词、元曲,然后才是明清小说,再后来是现代文学。在传统时代,正统文学并不认可小说,它认可的是诗歌、文章,当然,这是传统的偏见,今天人们已经没有这种偏见了。但在另一方面,小说并不是古典文学的全部,它只是一部分,而四大名著,则是这一部分中的代表。”

其实,四大名著本身也并非一成不变,而是经历了多次改变。魏明伦说:“四大名著,不是谁选的,而是自然形成的,当中有不少变化。四大名著之所以广为人知,这是电视传播所造成的。电视特别是电视剧,要求故事性很强,而四大名著恰好是叙事性文学的代表作。所以,重视传统文学,这是好事,但是首先要弄明白,传统文学要比四大名著、比小说广泛得多。”

太多的名著被我们遗忘

魏明伦说:“中国的小说传统,从早期汉魏六朝的志人志怪小说,到隋唐传奇、宋元话本,到明清逐渐成熟,然后才是明清小说,四大名著则是其中长篇的代表作。”

作为明清长篇小说的代表作,并不意味着它们是唯一的。魏明伦说:“仅就长篇而言,不亚于四大名著的还有很多,比如《儒林外史》《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最著名的《老残游记》、陈寅恪研究的《再生缘》,甚至还有一部完全以骈体文写成的长篇小说《燕山外史》等。长篇之外,还有短篇,著名的比如《聊斋志异》《三言二拍》等,都是非常好的作品。”

而今,除了四大名著之外,古典文学中的许多名著却很少出现在公众瞩目的行列里。魏明伦说:“这个时代,是一个文化衰落的时代,大量的传统文学其实并没有得到重视,即便是传统文化热,也多是历史、哲学层面的,而非文学层面的。”

传统不能搞成假洋鬼子

近代以来,西学东渐之下,传统文学难免遭遇冲击,更重要的是,在小说成为正统文学之后,西方的创作理念和创作方法,更多地占据了主流。

魏明伦认为:“‘五・四’以后的新小说,主要的方向并不是吸收和继承传统文学,而是吸收西方小说的方法,也就是说,它不是从志人志怪、传奇、话本一路走下来的,而是走上了另外一条路。不管是现实主义、批判现实主义,乃至荒诞、滑稽等,都是西方的创作方法,而非传统的。”

然而,尽管在这个西学来潮的时代,传统文学依旧没有中断。魏明伦说:“那一代的小说家,比如鲁迅、林语堂,乃至后来的老舍、钱钟书,他们首先都有非常深厚的传统文学功底,然后又精通西方文学,所谓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学贯中西,都是先吃透了传统文学,又吸收西方文学。比如说《阿Q正传》,它的创作方法无疑是西方式的,传统文学中没有这么写的,但是在表达上,却有很多传统文学的影子。他们这一代人,对于传统的继承,是在骨子里的,是不露痕迹的,当然也是中西合璧的。结果就是产生了很多足以和传统文学比肩的作品,非独小说,散文、戏曲也是。他们对西方文学的引进和吸收,对中国文学的发展功不可没”。

数典忘祖无法赢来尊重

传统的真正中断是当代文学时代。在近现代的中西合璧之后,传统文学逐渐失落,西方文学成为中国创作者最主要的方式。

魏明伦认为:“‘五・四’之后吸收西方文学是对的,那个时代我们的问题是太古板了,只有传统,不知世界。而今天恰恰相反,当代文学中只剩下单一的外来文学,传统的几乎都失落了,小说越写越洋化,甚至太洋化了,所以矛盾颠倒了。今天的我们,缺的不是世界,缺的是自我,是传统。”

第8篇

跟初高中语文教材相比,现行小语教材受到的责难似乎更为严重,主要集中在:

(一)选文不够经典,且经典篇目过少。以人教版、苏教版初高中语文教材为例,一册教材中名家名篇几乎占到三分之二,一些非名家之作的思想艺术水平也堪与名家名篇相比。而小语教材则不然。以苏教版中高年级教材为例,除了一些古诗词,很少有名家名篇,相当一部分课文不知道作者是谁,选文质量不理想。名家之作在一册之中一般也不超过五篇,占总篇数的五分之一都不到。人教版教材选文总体质量较高,但一册之中的经典文、名家文也不超过三分之一。现在很多学校开展了“经典诵读”活动,所用读本是由传统蒙学教材和中外儿童文学名著选编而成,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对现行小语教材的反驳——教材的很多选文不值得背诵,小语教学又不能不强调背诵。作为精读之用的教材不值得背诵,这不能不说是件憾事。但尽管批评之声不绝于耳,选文质量问题似乎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

(二)肆意改动(不是删节)。说“肆意”,可能有点过分,因为编者有各种理由(详见后文)。初高中语文教材对待选入的文章态度很慎重。我粗略地翻阅了一下苏教版初高中语文教材,编者所持的改编原则是:(1)原封不动,即大部分文章不加任何改动;(2)少量删节,一册教材控制在五篇左右,虽然不无可议之处,但很有节制;(3)少量修改,限于个别词句,一般也在五篇左右;(4)极少部分是改编而成,但非精读篇目。这就把尊重原作落到了实处。而进入小语教材的选文,即使是名家之作,往往也被改得面目全非,有人戏说这不是“整容”,而是“毁容”。比如苏教版中郑振铎的《燕子》(四下),叶圣陶的《牛郎织女》(六上),雨果的《船长》(六上),季羡林的《夹竹桃》(六下)等。

上述做法同样表现在对待名著的态度上,一些名著以改编本的面目出现在教材里。

即使是从一些编者视为护身符的儿童视角看,对名著进行改编也是不足为训的。其实,对一些名著(比如四大名著)的主要情节,在接触改编教材之前,相当一部分小学生通过影视媒体和名著少儿读本已比较熟悉。在这种情况下,改编本所能起的“引渡”“桥梁”作用已不复存在。对高年级学生阅读状况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对绝大多数学生而言,只要让他们把教材和原著的相关部分对照一下,都有“不过瘾”的感觉。

当然,从绝对意义上讲,任何一部经典都不可能完美无缺,包括那些经历了岁月淘洗的不朽之作。但是,经典终归是经典,尽管明珠上可能会有一些微尘,但无妨光芒四射,我们应当让它们以自身的光芒照耀读者的心灵,而不能人为地设置遮蔽的屏障。选入教材的大都是名著中的精华章节或片段,如果不具有足够的才力,不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广征意见,还是慎改为好。

通过选入名著以提高小语教材的文化品位,让小学生尽早接触、了解名著,在涵泳体察中增进学生的人文素养,这样的做法是应该大力提倡的。问题是如何选编才能达到上述目的。合理的做法应该是:把尊重名著和考虑教材特点结合起来,把选文的经典性和可接受性结合起来。王尚文、曹文轩、方卫平编著的《新语文读本》(小学卷),钱理群、王尚文编著的《新语文读本》(高中卷),正是遵循了上述原则而广受好评。而现行有些小语教材的选文也正是背离了上述原则而受到责难和非议。

教材应该呈现给学生最好的语言范本,因为“学其上,仅得其中;学其中,斯为下矣”(严羽《沧浪诗话》)。无论是精读,还是泛览,都应是取法于上上。从学习语言的根本任务出发,也应该让学生直面名著文本,感受和学习名著的语言。一般地讲,改编本的语言与原著是无法相比的。只要我们把一些小语教材中的改编本与原著的对应部分对比一下,不难得出结论。我们不妨比较一下人教版与苏教版是如何对选入的名著片段进行改编的。

人教版的《猴王出世》(六下)只是原著相关章节的节选,语言上基本没有改动(情节和描写语言略有删节),原作语言的鲜活灵动而又具有整饬典雅之美,文言和白话水融的特点得到了充分的再现,值得学生反复诵读甚至背诵,也起到了尝鼎一脔而略知全鼎之味的辐射作用。其他如《“凤辣子”初见林黛玉》《孔明智退司马懿》(六下),《临死前的严监生》(五下)等未作任何改动。

而苏教版中的《三打白骨精》(六上)只是原著相关章节(第27回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的缩写本,故事情节好像变得简单而集中了(原著近10000字,改编文仅1000字左右),而原著扣人心弦的吸引力却消失殆尽。围绕“打”与“不打”,原著中孙悟空与猪八戒、唐僧的矛盾很尖锐,有许多精彩传神的描写,而课文中只剩了些概略的叙述。原著中孙悟空的见恶必除、除恶务尽的特点是与他的机智、重情甚至滑稽的特点糅合在一起的,唐僧的人妖不分是与他的迂腐、善良分不开的,猪八戒的贪馋、挑拨是和他的糊涂、自私分不开的,而课文中只是很不充分地体现了人物性格的前一方面而遗漏了后一方面,人物性格被“凌迟”了。《西游记》语言的最大特点是富于谐趣,而这些最富魅力之处在改编后的课文中荡然无存。《三顾茅庐》(四下)同样是一个不完整的简单的缩写,原著由远而近、层层铺垫、对比衬托的艺术特色没有得到任何呈现,完全变味的改编文跟原作相比,在艺术魅力方面的悬殊不啻霄壤。

苏教版教材中的上述名著改编本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忽略了当今小学生的阅读背景,低估小学生的阅读能力,把“血肉丰满”的原作变成了“一副骨架”,把立体的人物形象变成平面的,把妙趣横生的人物语言变成了干巴巴的所谓“规范语言”等共同倾向。而人教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上述情况。

小语教材中的选文主要是作为精读之用的,选文当然要注意篇幅和语言的规范化。但篇幅简短,情节简化,不能以牺牲原作的艺术魅力为代价,尽管做出一些牺牲是难免的。注意语言的规范化,但对“规范化”的理解不能过于狭隘,更不能过分地强调小学生应接受所谓的“规范语言”,而忽视了真正的文学语言对学生审美情趣、阅读兴趣以及语言运用的涵育作用,尤其是对高年级的语文阅读教学来说。语文教材也不同于一般的课外读物,应为学生欣赏、领略原汁原味的文学语言创造一切必要的条件。

要根本解决上述问题,首先要解决“选”的问题。人教版教材中的《景阳冈》和苏教版中的《林冲棒打洪教头》的改写还算比较成功,首先是因为“选”得准。上述两篇课文的相关原文都有篇幅不大、情节集中、内容有吸引力、切合小学生的欣赏水平等特点。

其次应考虑如何删节和更动以符合小语教材的特点。《猴王出世》《景阳冈》《林冲棒打洪教头》删去了一些赞赋,因为赞赋主要是适应说唱之用,删去更符合小学生的阅读特点。再就是有节制地把一些方言词汇改成普通话词汇,降低理解难度,而尽量不伤害原作的神采。

对原作篇幅过大,内容又很适合教材特点的名著相关部分又该如何处理呢?一是原文照录,二是借鉴人教版对外国文学名著的改编方法。《鲁滨逊漂流记》《汤姆·索亚历险记》(六下)把介绍原著主要情节和选取名著名译的精彩片段结合起来。以此类推,可以采用把简略介绍相关内容和直接呈现其精华部分相结合的方法解决难题。这样可收两全齐美之效,而无一举两失之虞。

认为存在语言不规范问题,是编者对一些经典名著(包括名家名篇)进行改动的原因之一。如果名著确实存在语病,当然得改,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有些问题则需要辩证处理。比如,文白夹杂(在《红楼梦》中就大量存在)虽不符合现代口语的表达习惯,但将其视为不规范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文言和白话本身就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纯粹的白话文和文言文是不存在的。现代汉语的主要源头是口语和文言,因此,白话中融入文言,文言吸收白话的成分,是汉语语言发展的客观规律。《选集》、鲁迅杂文被公认为是白话文的典范之作,但作为一代语言大师,他们的成功之处恰恰是融合了文言文和白话文的长处。当代一些名家,如汪曾祺、张中行、贾平凹、梁衡等也是如此。所以不必将文言改为白话,更不能因为改动“文言成分”而损害原文的精练和典雅之美。

对经典之作进行改编,还有语言难度、表达习惯和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原因不能不加以考虑。这一情况应区别对待。

第一,文言名著不宜改。像《史记》《聊斋志异》这类古典名著的白话本,可以让学生课外阅读,或者作为辅助阅读之用,但不宜用作教材。人教版小语教材把《将相和》《晏子使楚》(五下)由文言改为白话,不仅改写本身有问题(改写不够准确,也不如原文生动),而且不恰当的取舍导致教学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要通过读原著来解决。《将相和》是根据《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改写的,原文篇幅较大,可以选取精华部分作教材之用,其他部分用概述的方式让学生了解。《晏子使楚》篇幅短小,语言精美,可以通过注释和以文白对照的方式降低阅读难度。

第二,古白话名著尽量不改。四大名著、《儒林外史》都属古白话范畴,跟今天的白话文很接近,学生学习的难度与其说是来自语言本身,不如说是一些风俗习惯(包括方言俗语)、典章制度的变迁和差异。只要详加注解,便可化难为易。《林冲棒打洪教头》(苏教版五上)除了删节,就是把原著中的一些方言词汇改为普通话常见词汇,其实没有必要。《草船借箭》(人教版五下)原文篇幅就很短,语言难度也不高,改成白话,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人物形象的理解。

第三,“五四”新文学以来的现代白话文名篇乃至于当代名家的一些作品,可以改,但要改好。小语教材在这方面受到的责难最多,有来自作者的,有来自读者的。平息众议的最好方法是编者提出修改建议,让作者自己改,或者请权威专家改。比如《燕子》(原文为郑振铎的《海燕》,教材是原作的一小部分,且做了改动)一文的主要问题不是删节,而是改差了(参看薛法根博客《阅读课教什么》)。

第四,外国文学名著不能妄改。由于文化背景和语言的双重障碍,应尽量选择权威译本。如果有几种权威译本,还要择善而从。人教版对《卖火柴的小女孩》(六下)关于“上帝”句的改动曾遭到非议,就是因为把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强加给了作者,容易误导学生。这方面苏教版初中教材做得好,选入的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九下),以人民文学出版社权威版本《热爱生命》为主,参酌《美国短篇小说选》《读者》等书刊的版本。这才是一种对作者和读者负责的态度。

综上所述,让一些名著在进入学生的阅读视野时尽量保持本来面目,应该是教材选文时明智的选择。

因此,选名著,一定要保留原汁原味,一定要体现名著的特色。嫌长,可以选片段,或者删节(当然不能毫无节制);认为内容不合适,可以另选;认为内容过深,可另选简易的;外国的,应酌选名家名译。《古文观止》选入了200多篇历朝历代的名家名篇(与小语教材的12册总篇目大体相当),为了适应诵读的要求,大都是选取其中最精彩的片段(个别例外,如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对具体篇目以删节为主,无改动。《唐诗三百首》《千家诗》主要是选择和编排,无任何更动。这些做法不仅树立了典范,也为后世的选本指明了方向。

可改可不改,不改。可改,改不好,宁可不改。要改,一定要找到合适的人选(比如人教版的老教材都是由叶圣陶先生把关),否则,宁可弃而不用,另选合适的。

第9篇

中国的四大名著几乎人人皆知,名著情节曲折,人物形象鲜明生动,语言各有特色。初中语文教材(人教版)就选有《红楼梦》中的“香菱学诗”,《水浒传》中的“智取生辰纲”,《三国演义》中的“杨修之死”。对于初涉名著的中学生来说,如何让他们更好地走进名著,爱上名著呢?

一、从情节入手

四大名著规模宏伟,情节曲折。其中学生最为熟悉的当数《西游记》的情节,对于《西游记》的故事情节,他们如数家珍,什么“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巧借芭蕉扇”等等,而对于其他三部名著的情节知之甚少。所以,教师在讲课的过程中,应适当穿插一些故事情节,让学生对名著不再陌生。比如,讲述“杨修之死”时,让学生更多地了解关于曹操的故事情节,以便更好地把握曹操的性格。

二、从人物入手

四大名著人物众多,但个个有血有肉,鲜活生动。分析《红楼梦》的人物形象时,首先,要给学生列一个《红楼梦》人物关系图,让学生从图中充分地认识到封建社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现实。其次,要了解《红楼梦》中主要人物的性格特点,比如,林黛玉生性孤傲,天真率直,与宝玉同为封建社会的叛逆者;王熙凤精明强干,极尽权术机变、残忍狠毒之能事等等。《水浒传》是男同学比较喜欢的一部名著,里面的一百单八将个个仗义疏财、打抱不平,比如,及时雨宋江、黑旋风李逵、豹子头林冲等等,了解这些人物绰号的来历,也能让学生产生浓浓的阅读《水浒传》的兴趣。

三、从语言入手

《红楼梦》的语言简洁形象,但它最大的语言特色是诗词韵文的运用。香菱的三首《月诗》就概括了她苦志学诗的过程。贾府作为百年望族,毕竟是一个有文化底蕴的家庭,大观园里又住了一群有文化修养的青年,所以就应有一些相应的文学语言将里面的文化气氛渲染出来。假如《红楼梦》没有这些诗词韵文,又怎能有如此撼动人心的艺术魅力呢?《三国演义》的语言特点用前人的话来说是“文不甚深,言不甚俗”,语言精练畅达,明白如话。比如,在“杨修之死”中,作者运用精练的语言刻画了曹操和杨修之间的层层矛盾,不拖泥带水,该详则详,该略则略,用鲜明的语言刻画了人物的性格。《水浒传》的语言具有口语化的特点,这一特点使得它的语言明快、洗练、生动、准确,富有表现力,让学生认真阅读“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节,就能很好地体会到这一语言特色。《西游记》最大的语言特色是想象丰富,诙谐幽默,这可以从孙悟空、猪八戒等人物身上得到充分的展现。

从以上三点分析,就能使学生更好更准确地掌握四大名著的一些知识,了解其中的一些内容。教师要帮助学生,让他们尽快地走进名著,爱上名著,让传统文化永远发扬光大!

(作者单位 山西省曲沃县下裴中学)

第10篇

关键词:四库全书; 价值; 检索; MARC字段; 正题名; 责任者

中图分类号:G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2)09-162-001

一、文津阁《四库全书》的由来及其价值

《四库全书》于1772年(乾隆三十七年)开始编纂,先后抄成七部,分藏于文渊阁、文源阁、文溯阁、文津阁、文宗阁、文汇阁、文澜阁,各藏抄本一部,底本存于京师翰林院。全套书分为经、史、子、集四部,荟萃乾隆中期以前的历代主要典籍,涵盖了古代中国几乎所有的学术领域。文津阁《四库全书》是现存的《四库全书》中唯一没有损坏遗失的一部,是迄今为止原架原函原书珍藏最完整的一部,是唯一的保存《四库全书》原貌原态原制之作,堪称中国历史文化之瑰宝,世界文化之奇观。

1.文化价值

文津阁《四库全书》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大典,它的出版,将促进世界各国学术界对中国文化的了解,利于中华民族文明的传播。

2.文献价值

文津阁《四库全书》入藏于国家图书馆后,与《敦煌遗书》、《赵城金藏》和《永乐大典》一道,并称为国家图书馆的四大镇馆之宝。该书曾经乾隆亲校,纪昀亲自三校,错讹少于其他诸本。就版本而言,因文津阁本成书晚于文渊阁本和文溯阁本,因此利用的版本更为可靠,保存的文献资料更为丰富。

3.研究价值

目前,《四库》学已经成为专门的学科体系,并逐步得到海内外学者的关注。文津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的出版,将首次珍藏于密室的抄本公开传世,改变了其不对外开放,一般研究者无法借阅,长期以来对文津阁本只能仰而慕之不能阅而研之的现状。

二、检索的不便

文津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的出版,使广大学者们欢呼雀跃,国学大师季羡林对此曾有“嘉惠学林,功在千秋”的高度评价,著名学者张岱年也评论说“传世藏书,华夏国宝”,然而在实际使用中却有诸多不便之处,检索的繁琐,让学者们望而却步,要想从浩繁巨著中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是件很难的事,其原因有二。

1.编目人员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的影响

在原来的卡片式回溯建库及后来的数据录入编目处理过程中,由于编目人员受传统的工作方式的影响较深,对CNMARC相关字段理解不够,对于四库全书的著录缺乏针对性,像著录普通文献那样著录,基本满足于传统的卡片格式,只是对文献的正题名、第一责任者、出版信息、载体形态等做一些简单的描述,对四库全书中的分卷题名和相应的责任者均未做详细的描述。这样读者在检索和查询数据库时只能检索到正题名及第一责任者,而对分卷题名及责任者根本就检索不到,这与信息激增时代读者所要求的快捷的、直接的、有效的信息需求是相违背的,这不仅给读者检索带来极大的不便,也不能发挥文献的实际使用价值。

2.与四库全书相配套的目录提要及其索引,也满足不了读者的信息需求

《四库全书总书目》及《四库全书简明目录》是与四库全书相匹配的图书,二书均按书名、著者姓名索引,按四角号码编排,在一定程度满足了读者检索需求,但是由于《四库全书》和文津阁《四库全书》成书时间不一样,所以《四库全书书目》和《文津阁四库全书》在书名及著者上、卷数上有一定的出入,这也给读者检索带来不便。

三、解决办法

不断提高读者利用文献的效率,实现目录功能的最大化,始终是文献编目工作者为之奋斗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好方法就是完善MARC数据,对文献进行深层次的描述与标引,增加能够以检索点形式出现的MARC字段,为读者提供更多的检索途径,充分发挥文献的实用价值。为此我们具体做法是:

1.增加327字段

327字段是著录信息块中的内容附注字段,本字段是说明文献内容的附注,是选择字段,不可重复,但其下$a字段是可以重复录入。具体操作方法是:打开一条书目记录,光标移到200字段,用INSERT键插入327字段,并打开此字段,用INSERT重复加入$a字段,并输入相应的分卷题名信息,有多少输入多少, 327字段不受字段长度的限制,并能在检索中在卡片格式中以检索点形式出现,以文津阁《四库全书》第256册(子部.医家类)为例,该书共包括5种书名:

2001#$a文津阁四库全书 二五六:子部·医家类$f商务印书馆四库全书出版工作委员会编

327#$a本草纲目 五十二卷$a奇经八脉考 一卷$a濒湖脉学一卷$a伤寒论条辨$a先醒斋文笔记。

以上这些题名内容都能在检索过程中在卡片格式中显示,极大方便了读者检索题名的检索要求。

2.增加464字段。

464字段款目过接块中的字段,是单册分析字段,该字段属于款目连接字段,具有三个特征:作为检索点、连接作用及产生附注作用。该字段用于标识单册一级的实体连接。充分利用该字段的特殊作用,具体操作方法是:用INSERT键增加464字段后,展开此字段,并再次用INSERT键增加200a和701a子字段,在464字段下的200a子字段下重复输入相应的分卷题名,在701a子字段下输入分卷题名的相应的责任者,这样增加的结果就是在检索时能在工作单格式中检索到相应的责任者。

通过增加这两个编目人员不常用的字段,就能改变文津阁《四库全书》在使用过程中的诸多不便之处,进入到检索系统,无论是题名检索还是著者检索,都能很快的检索到,较之手翻上百卷来查找简单易行,这是笔者在工作中的一点点尝试,由此及彼,联想到对那些古籍善本线装书,也可以采用同样的方法,使那些不能轻易让读者使用的珍存之书更能发挥其应有的使用价值,我想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

参考文献:

第11篇

草庵如笠拟藏身,向往襄阳宝晋人。箧秘墨皇《平复》古,壁悬《华盖》乙僧神。浣花旧句勤雠定,典午遗文恣讨论。五十潜修心自佘,千秋业就岂长贫!①

这是明代著名书画评论家赵裦光(1559~1625年)的诗,题赠对象是书画收藏家、鉴赏家张丑。

张丑(1577~1643年),原名谦德,字叔益。10岁时改名丑,字广德。别署青父、青甫、亭亭山人、清河牛郎,斋名有真晋斋②、宝米轩等,晚号米庵③。江苏昆山玉峰人,徙居苏州。

张丑出生于书香世家,自幼聪慧,十几岁就中了秀才。他年轻时作《名山藏》二百卷,王登作序,把他的才华比作扬子云、司马相如。但张丑考举人却屡试不中,于是不再抱功名之想,自在读书并致力于书画、古器的收藏和研究,成为一代书画收藏、赏鉴、著录大家。

一、收藏名迹如“波斯聚宝船”

张丑出生于收藏世家,自幼受到古书画的熏陶。从张丑的高祖、曾祖以来,世有画癖,曾祖子和与沈周(1427~1509年)、祖父约之与文徵明(1470~1559年)分别都有交往。家有春草堂、兰香堂、孝友馀庆堂、秋山阁,是文人雅集吟诗作画之所。沈周曾为其曾祖作《春草堂图》,文徵明为其祖父作《少峰图》。家中的书籍、书画,从高祖、曾祖开始积聚,到他父亲茂实,与文彭(1498~1573年)、文嘉(1501~1583年)“称通家姻娅,朝夕过从。无间寒暑,寻源溯流,订今考古,一时家藏珍图法墨甲于中吴。”④张丑说“先子茂实与寿承(文彭)、休承(文嘉)称莫逆交,故评定国朝名公书画,万不失一”⑤,张茂实通过不断地向文彭、文嘉学习,已经具有很高的鉴赏水平,这对张丑的影响是巨大的。张丑的书画收藏经五代人的积聚,名品累累,自诩如“波斯聚宝船”。在《清河秘箧书画表》中记载其家累世收藏历代名迹有书法49件、绘画115件,如陆机《平复帖》、王羲之《二谢帖》、王献之《中秋帖》、展子虔《游春图》、张旭《春草帖》、颜真卿《刘中使帖》、黄庭坚《伏波神祠诗》、李成《层峦萧寺图》、米芾《小楷宝章待访录》、赵子昂《胆巴碑》等,这为他的书画鉴定提供了丰富的实物参照。

二、赏鉴独取神奇

书画鉴定与书画创作不同,需要专门的系统的知识,才能对历代传世书画的真伪优劣作出判定。北宋米芾、米友仁父子,元代赵孟緁、虞集、柯九思,都是世所公认的著名鉴赏家。明代伴随着书画收藏热,作伪之风也大盛,出现了地域性的作伪团体。所以书画鉴定也受到重视,出现了一批鉴赏家。张丑认为不是每一个看字看画的都是鉴赏家,其中有一种是鉴赏家,还有一种是凑热闹的好事者,他们并不具备鉴定的本领。这个问题最早是米芾提出来的,张丑继承了米芾的看法。他还对赏、鉴作了区分:“赏以定其高下,鉴以辩其真伪,有分属也。当局者苟能于真笔中力排草率,独取神奇,此为真赏者也。又须于风尘内屏斥临模,游扬名迹,此为真鉴者也。”⑥真正会“赏”的人能从真迹中区分草率之作和精品奇迹,真正会“鉴”的人能从一堆伪作中选出真迹名品,这都需要非凡的眼力。

张丑提出:鉴定书画,必须具备“金刚眼力,鞠盗心思”。“金刚眼力”,就是炼就慧眼,明察秋毫,识破皮相,还其本真;“鞠盗心思”,就是要像老吏析狱,条分缕析,丝丝入扣,解疑释惑。在《清河书画舫》中,有许多述及辨伪的内容:

鉴定书画,须是细辨真迹、改造,以定差等。多见俗子将无名古画乱题款识求售,或见名位轻微之笔,一例剜去题识,添入重名伪款。所以法书名画,以无破损为上。间遇破损处,尤当潜心考察,毋使俗子得行其伎俩,方是真赏。⑦

凡书画以纸白板新为贵,破损昏暗者次之。后世轻薄之徒,锐意临摹,以茅屋溜汁染变纸素,加以辱劳,使类久写,此但可欺俗士,具目者殆弗取也。⑧

名帖曾经刻石者,幸遇真迹入手,恐属名人临仿,尤当加意细较,勿漫然许可也。⑨

怎样成为合格的鉴赏家呢?首先要懂书画,然后是考究文献,还要仔细研究原作。张丑总结了鉴赏书画的四条不传之密,概括起来就是观神韵、考流传、辨纸绢、识临仿。他提出“善鉴者毋为重名所骇,毋为秘藏所惑,毋为古纸所欺,毋为拓本所误,则于此道称庶几矣。”⑩这些经验,直到今天仍是鉴定书画的主要方法。

张丑认为,鉴定书画须慎之又慎,不能马虎。他举了一个例子,唐人《头陀寺碑》,米芾初定为殷令名书,后来又断为陆柬之书。以米芾冠绝两宋的法眼,还要反复审定如此,我辈又怎能草率从事呢?因为张丑有着审慎的鉴定态度,又善于考证,经他鉴赏著录过的书画,至今仍有很高的可信度。《四库全书总目》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百余年来收藏之家,多资以辨验真伪”。这既是对《清河书画舫》的客观评价,又是对张丑鉴定水平的认可。

对保存古书画,张丑也有真知灼见。如保存环境须有合适的温湿度,不能受日光曝晒:“唐宋人书画,不可日色中展玩,多至损坏。即微有蒸湿,只须风日晴美时,案头舒卷亦得。”又如包浆是年代久远的标志,须加以保护:“鉴家评定铜玉研石,必以包浆为贵。包浆者何?手泽是也。故法书名画不可频洗,频洗则包浆去矣。”

张丑对传世书法少于绘画之原因作如下解释:“历代书家固不及画人之多,而珍惜画本者又倍屣于购求法书之士,无怪名帖之存无几,固宜价重连城也。”书法(包括信札、手稿)存世数量本应比绘画多,但正因为多,价钱相对便宜,不如画受到珍视,结果反致稀少。所以张丑收藏书画,并不以市值定其贵贱,而是根据作者和作品在书画史上的影响来衡量,决不轻书重画。这种观点对今天的书画市场也是具有启发意义的。

三、著录贻惠后人

张丑兴趣广泛,拥有古代文人的许多爱好。他的著作书画鉴赏方面有《清河书画舫》、《真迹日录》、《张氏书画四表》(《法书名画见闻表》、《南阳法书表》、《南阳名画表》、《清河秘箧书画表》)、《米庵鉴古百一诗》,其他方面有《瓶华谱》、《朱砂鱼谱》、《茶经》、《焚香略》、《论墨》等多种,并辑有《新词定本》十八卷。

《清河书画舫》是张丑的名著。“清河”是张氏之郡望,“书画舫”取意于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此书撰成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作者时年仅40岁。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书画155件,包括作者家藏及所见古书画名迹。书原不分卷,清乾隆刊本以秦观“莺嘴啄花红溜,燕尾点波绿皱”词句为卷次编号,分为十二卷。书中以人物为纲,按时代先后,详细著录画家简介、前人评论、真迹题跋、鉴藏印记、递藏经过,并一一注明出处。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或记述流传原委,或辨正前人记载之误,并有多处论说鉴定书画方法,所采既详备,考证亦精审。引征之书如《画系》,今已不传。亦有可校补今传本不全者。因而此书并非一般著录画目与题跋之书,而是书画赏鉴辨伪的极有价值的著作。此书成后,时人皆服其精当,对鉴别和考查古书画作品的收藏情况,该书至今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清河书画舫》的撰成为张丑带来了声誉,各地藏家纷纷提供藏品供其观览鉴赏,张丑则随时笔录,自1620至1636年陆续写成《真迹日录》。此书为随笔札记,文字无定式,记载书画内容、题跋、印鉴以及张丑自己的评论和题跋,著录历代书画150余件,少数内容与《清河书画舫》有重复。另外,著名的“张氏四表”中,《南阳法书表》、《南阳名画表》是张丑为韩世能的书画收藏所作记录。“南阳”为韩氏郡望。韩世能(?~1598年),字存良,长洲(今苏州)人,隆庆二年(1568年)进士,长期任官京师,官至礼部尚书,是董其昌的座师。韩世能鉴藏书画独具慧眼,非一般附庸风雅的官僚可比。张丑与其子朝延交谊甚厚,在韩家获见名迹很多,应请作《南阳法书表》,分石刻、正书、行押、草圣四类。韩世能去世后,又撰《南阳名画表》,分道释人物、山水界画、花果鸟兽、虫鱼墨戏四类。被张丑著录的书画,并不是韩世能藏品的全部,而是经张丑鉴定认为既真且精的部分。明代书画收藏家大多没有藏品目录传世,张丑的这两份《表》为后人了解韩世能的收藏全貌提供了便利。

张丑长期生活在昆山和苏州,没有四方云游、仕宦天下的经历,交游受到一定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何以能产生一位在书画收藏、鉴赏、著录方面名垂青史的大家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说起。

首先,明代是民间书画收藏的兴盛期。皇家却不太重视书画收藏,管理相对松懈,没有像唐太宗、宋太宗、清高宗那样大规模搜求字画的行动,对私家收藏较为有利。明代内府书画有的被作为薪俸发给大臣,有的被宦官盗取。严嵩、张居正当权时,皆有书画之嗜,“人畏其焰,无敢欺之”,故所收既富且精。其他王孙权贵、地方名流、商贾巨富,甚至方外之人,热衷于书画的也很多。据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载:

严氏被籍时,其他玩好不经见,惟书画之属,入内府者。穆庙初年,出以充武官岁禄,每卷轴作价不盈数缗,即唐宋名迹亦然。于是成国朱氏兄弟,以善价得之,而长君希忠尤多,上有宝善堂印记者是也。后朱病亟,渐以饷江陵相(即张居正),因得进封定襄王。未几张败,又遭籍没入官。不数年,为掌库宦官盗出售之。一时好事者,如韩敬堂太史、项太学墨林辈争购之,所蓄皆精绝。

文中提到大力收购流散名画的“韩敬堂太史”即长洲韩世能,“项太学墨林”即秀水(今嘉兴)项元汴,他们书画藏品的质量和规模,都是一代之冠。另外如任官锦衣卫的黄琳、朱之蕃,出身徽商的吴廷,都拥有品级较高的书画收藏。

第二点原因,苏杭一带是全国书画收藏、交易的中心。南宋以后,江浙地区以其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成为全国的经济中心。从元代至明末,大书画家多产生于江南和浙西(太湖东南),书画收藏和交易也大致不出这个范围。明代从沈周开始,绘画、书法、收藏在苏州进入全盛时期。在长达一个世纪里,“天下法书归吾吴”,成为艺术史上极罕见的现象。可以说,明代只有苏州能够供养这许多的职业书画家,如同清代只有繁华甲天下的扬州能够汇集“扬州八怪”。明代的著名收藏家,如前面提到的苏州韩世能、秀水项氏(项元汴及其侄项希宪,子项穆、项玄度等),还有苏州沈周,文徵明、文彭、文嘉父子,无锡华氏、安氏、邹氏,华亭董其昌、朱大韶,松江曹泾杨氏,太仓王世贞、王世懋兄弟,常熟刘以则,吴江史明古,杭州董氏等等,这一带作为当时全国范围内书画收藏最为集中的区域,嗜古博雅之风盛行。很多名迹就是在这些人家转来转去,比如黄庭坚《伏波神祠诗》,曾为沈周收藏,后来归无锡华夏,再后来又入了张丑的秘箧。当时的藏家还没有秘不示人的想法,经常把藏品取出供同道观赏品题。如文徵明曾向华夏借观颜真卿《湖州帖》,并仿其笔意回信给华夏;詹景凤、董其昌曾先后到嘉兴拜访项元汴,得观其所藏;董其昌在北京时从韩世能家中借出古代名迹临摹。这些对于书画收藏和鉴赏都是十分有利的条件。

第三,明代书画著录水平在宋《宣和书谱》、元《云烟过眼录》的基础上取得进步,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对前代都有所超越。当然,这些著作也大多出自江浙文人之手。重要的如朱存理(1444~1513年,苏州人)《珊瑚木难》、詹景凤(1537~1600年,休宁人)《东图玄览编》、陈继儒(1549~1639年,松江人)《妮古录》、赵琦美(1563~1624年,常熟人)《铁网珊瑚》、郁逢庆(约1573~约1640年,嘉兴人)《郁氏书画题跋记》、汪役玉(1587~约1647年,嘉兴人)《珊瑚网》等,详略不同地记载了书画内容、印鉴、纸色、行数、前人题跋、前人诗文、传记资料、鉴藏印、收藏者等信息,以及作者的评论。在没有照相技术的古代,尽可能地把古代书画的原始情况记录下来,这对后世的考证研究具有重大意义。这些著作往往集画史、品评、著录、题跋于一书,其中夹杂着大量明代以前的序、跋、传、赞、诗、铭,史料颇为珍贵。在画目记载方面,沈周《本朝内监所藏画目》记录成化末年太监钱能、王赐的收藏;丰坊(1492~约1566年,宁波人)《华氏真赏斋赋》用夹注形式记录了华夏“真赏斋”的部分收藏;文嘉(1501~1583年,苏州人)《钤山堂书画记》是作者参与清点籍没之严嵩家藏书画的记录。

第四,是张丑个人的努力和勤奋。张丑学识渊博,毕生致力于书画收藏、鉴别和考证。他在书画鉴赏上首先得到父亲的指授,又与项子京、董其昌等鉴赏大家建立交往,赏鉴之精,超越其父。崇祯元年(1628年)张丑52岁时,在《真晋斋记》中不无自负地说“生平并无袜线微长,至于考定遗迹,不敢有所多让。”他既重视研究对比实物,又重视文献考证。他在仔细研究的基础上,大胆订正前辈之失。如韩世能家藏《黄庭内景经》,董其昌定为东晋杨羲书,而张丑断为米芾临本,他说:“董玄宰定为杨真人书,非也。敢以就正真赏者。”张丑勤于动笔,随见随录,这成为我们了解明末存世书画及鉴定情况的重要资料。

在明代后期书画收藏、鉴赏、著录的风气之中,论历史影响,收藏家首推项元汴,鉴赏家首推董其昌。但要是综合地看,能够在收藏、鉴赏、著录各方面同时堪称大家的,似乎惟有张丑一人。而且,张丑既没有严嵩、韩世能、董其昌的权势,也没有项元汴般雄厚的财力,他纯粹是以一个书香世家子弟的身份介入收藏。他的成功,就不能看作偶然的孤立的现象,从而具有普遍性的启示。

注释:

①赵裦光题张丑《米庵鉴古百一诗》,黄宾虹、邓实编《美术丛书》三集第一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②张丑《真晋斋记》云:“因《平复帖》颜其斋曰真晋,诚重之也,诚慎之也”。见张丑:《真迹日录》二集,《中国书画全书》第四册420页,上海书画出版社2000年版。

③文从简跋《米庵图袖卷》云:“青甫力购海岳翁宝章待访录真迹,得之甚乐,董玄宰太史以米颜其庵,余为作图,因以自号焉。”见张丑:《真迹日录》二集,《中国书画全书》第四册419页。

④张丑:《清河秘箧书画表》自序,《中国书画全书》第4册125页。

⑤张丑:《清河书画舫》皱字号第十二“沈周”条,《中国书画全书》第4册366页。又,文嘉之孙文从简在《米庵图袖卷》跋中称张茂实为外舅,称张丑为内兄,可知文嘉是张茂实的姑父。见张丑:《真迹日录》二集,《中国书画全书》第四册419页。

⑥张丑:《清河书画舫》莺字号第一“陆机”条。《中国书画全书》第4册137页。

⑦张丑:《清河书画舫》啄字号第三“王维”条。《中国书画全书》第4册179-180页。

⑧张丑:《清河书画舫》点字号第九“黄庭坚”条。《中国书画全书》第4册306页。

⑨张丑:《清河书画舫》嘴字号第二“王羲之”条。《中国书画全书》第4册153页。

⑩张丑:《清河书画舫》绿字号第十一“倪瓒”条。《中国书画全书》第4册355页。

张丑:《清河书画舫》啄字号第三“陆柬之”条。《中国书画全书》第4册174页。

《四库全书总目》卷113,965-966页,中华书局1965年版。

张丑:《清河书画舫》啄字号第三“展子虔”条。《中国书画全书》第4册167页。

张丑:《清河书画舫》点字号第九“米芾”条。《中国书画全书》第4册310页。

张丑:《清河书画舫》嘴字号第二补遗“僧怀仁”条。《中国书画全书》第4册162页。

明人茅维《南阳名画表》,也是应韩朝延之请而编,其中小李将军《李广射猿图》、马远《临江村社图》等为张《表》所无,可能是张丑认为不真而未著录。《佩文斋书画谱》卷100,中国书店1984年版。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六《好事家》,中华书局1959年2月第1版,下册654页。

张丑跋唐寅《琢云图卷》云:“琢云本吴人,出家白莲泾之慧庆寺……但禅诵之暇,颇好法书名画,不啻支公之爱马也。”见《秘殿珠林石渠宝笈汇编》第3册《石渠宝笈续编》405页,北京出版社2004年版。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八《籍没古玩》,中华书局1959年2月第一版,上册211页。

王世贞:《艺苑卮言》附录三,《位州四部稿》卷154,《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81册48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

参看汪役玉:《珊瑚网画跋》卷23,《中国书画全书》第5册。

第12篇

关键词: 古典名著 古典名著名册制度 保护作品完整权

一、《西游记》和《红楼梦》的尴尬

2007年的嘎纳电影节展示了日本拍摄的一部言情版的电影《西游记》。剧中,唐僧由日本演技派女星深津绘里反串,日本青春偶像组合smap成员之一的香取慎吾在片中饰演孙悟空,将齐天大圣演成了神经质超人,好吃懒做之徒;日本著名笑星内村光良和伊藤淳史分别扮演沙僧与猪八戒。在装扮上,四人显得夸张另类,脾气暴躁。故事情节方面与原著大不相同,剧中的孙悟空和女妖谈起了恋爱[1]。浙版的《西游记》里,孙悟空与白骨精谈恋爱,出口成脏。

日商开发的流行成人网络游戏《红楼馆奴隶》角色均取自《红楼梦》,主角林黛玉被描述成风尘女子,是其母与外国人通奸后的私生女[2]。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我们的传统文化遭到践踏,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重视。wWw.lw881.com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和文化多元化的今天,有必要从制度上反思我们对自己优秀传统文化,对古典名著的态度。从知识产权法尤其是现行著作权法制度寻求对古典名著的系统保护不失为一个不错的突破口,本文即从这个角度探索古典名著的保护制度,主张成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

二、保护古典名著的必要性

(一)古典名著的界定

在具体讨论为何要强调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我国的经典文化名著之前,笔者认为有必要界定清楚古典名著的概念。本文所主张保护的古典名著应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1)经过了历史的检验。历史是时间的代名词,经过历史和时间的冲刷而仍保留下来的著作,说明了其在历代人们的心中和各个历史阶段的地位。历史不认同的作品不可能仍然流传至今并博得今人的青睐。(2)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我们之所以主张加强古典名著的保护,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作品具有极其重要的文化价值,这些作品中传播的思想和智慧构成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了中华文化的精华,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这些作品的保护实质上就是保护我们的民族文化,让祖先的智慧和历史的积淀在现代社会得到应有的尊重、继承和发扬。(3)符合正统的价值观。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中既有主流文化,又有非主流文化,既有其精华,又有不利于该民族发展壮大的糟粕。我们的态度应该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所谓精华指的就是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世代传承并不断发展的正统社会价值观念相符合的思想观念或文化,至少并不与之相冲突。相反,那些历史上出现的,虽经历史沉浮仍保存下来但却主要宣扬暴力、分裂、反人类之类思想的作品,则不属本文主张保护的古典名著之列。应注意的是,不能以党派或者某些官员的个人意志来否定一些古典名著的价值。

清末民国时期出现的名著,虽符合上面三个条件,但其作者死亡至今并没有超过50年的,可以不援用本文所主张的古典名著保护制度。因为依照目前著作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得到比较充分的保护,而不需要再援用新的制度。

(二)保护古典名著势在必行

现代社会中保存的古典名著突出地表现在其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上。文化价值体现在,名著彰显了一国的传统价值,构成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对一国传统的保持和传承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许多文化的精髓都是通过名著来表现,并通过古典名著这一特殊载体的保存和传播而得以流传,成为后来社会的文化主干。商业价值则在于,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商业技术的前进使得人们可以很方便地利用名著的作者、名著的经典人物形象[3]、名著中描述的特殊地点和行为方式等,以进行商业化炒作,赚取商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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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这两种价值本应该而且可以和谐共存,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两种价值失去了平衡,导致文化价值没能充分发挥出来,反而在某些情况下因为商业价值的滥用而遭到了扭曲。导致名著这两种价值失衡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中国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传统文化。中国是世界闻名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五千年的古老文明成就了中华民族独特而悠久的文化,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和外国文化的冲击,许多中国人并不珍惜祖先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越到思想开放、文化多元的今天,人们越发不重视其价值,篡改、改编甚至胡编、瞎编名著的事例比比皆是,借名著的影响来搞笑、戏说名著,硬借名著的经典人物形象之名大行践踏名著之事。这类行为严重歪曲了作者和作品的原意,扭曲了名著所承载的思想精神,不利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扬。

第二,中国人对文化遗产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古典名著之所以像现在这样尴尬,也与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关。面对国内外恶搞《西游记》,戏说四大名著的现象,许多人没有意识到古典名著正在遭受折磨,意识到的人也因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无关的心理而沉默,甚至参与其中。而真正有勇气并切实行动起来为捍卫古典名著而战的人则少之又少,显得力单势薄,孤立无援。

第三,商业化运作的负面刺激也难辞其咎,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名著之悲的主要原因。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思维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生产生活中的商业化导向越来越浓,加上制度约束缺位和行业自律不力,使得许多行业及其从业人员为了赚取商业利润,从而牺牲古典名著以迎合某些群体的低级趣味,肆意发挥,毫无节制。这种对名著掠夺式的商业利用使这些人在赚足了腰包的同时,却给民族带来了伤害。

三、著作权法律制度下保护古典名著的路径

(一)现行著作权制度中古典名著的保护现状

知识产权不同于其他民事权利如物权的一个主要的特点在于其时间性,即超过法律规定期间后权利人的权利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0条和第21条分别规定了作者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保护期,自然人作者的财产权利保护期为作者(合作作品的为最后一位作者)有生之年加其死后50年,而精神权利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法律保护期限没有限制。根据这样的规定,古典名著已经进入公共领域,作者已无财产权可言,法律只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利即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任何人均可以使用,不必支付报酬。这样有利于“调整知识产权所有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知识产权专有性与智力成果社会性之间的矛盾”[4],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加速财富的积累。

不过,仔细分析会发现,这样的规定对古典名著保护不利。首先,现行著作权制度保护的重点倾向于现在和将来的作品,“其关注的是那些新的、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5],对已过保护期的作品则关注甚少。其次,在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上,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可以由作者的第一代、第二代甚至第三代人行使,但在作者没有继承人或者年代久远以后,由谁来维护上述权利可能就会产生问题”[6]。再次,科学技术和文化需求的发展,使得名著的利用呈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没有强有力的制度规制的情况下,对名著的利用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作者精神权利的损害,侵犯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同时目前的这种法律制度设计极易使古典名著因“丛林法则”而陷入“公共财产的悲剧”,即“当存在一种潜在的能够产生价值的资源,且能够为任何人所共同使用时(即不存在任何制度和规则上的限制),每个使用者都会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对资源进行利用以适应个人的需要”[7],这样某些强势群体或特殊使用者“便会攫取大多数的公共财产”。就古典名著而言,被当作全社会全人类的公共资源时,便有人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过分利用名著而破坏名著的固有价值,最终可能会导致古典名著地位的沦丧,而目前的制度则无法改变名著的这种遭遇。

解决这种矛盾的办法就在于,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框架下,健全、修正著作权制度,实行古典名著著作权行使主体的转移、成立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完善名著使用

和纠纷解决程序。

(二)变更古典名著著作权的行使主体

1.著作权保护的“一元论”和“二元论”

在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问题上,目前各国通行的是两种模式,即“一元论”和“二元论”,德国和法国分别是这两种理论的典型[6]。按照德国“一元论”,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可分割,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两者保护期限相同,均为作者终生加死后70年,合作作品则为最后一位作者死后70年。作者死后超过70年的,则由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接管作者的精神权利,由该部门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而按照法国“二元论”模式,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是独立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后70年,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该权利永远存在,不可剥夺并且不因时效而丧失”,“该权利因作者死亡可以转移至其继承人”( 参见《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 121-1条,黄晖译,郑成思审校《法国知识产权法典(法律部分)》,上海:商务印书馆, 1999年版,第9页。),可以继承。

上述两种模式中,德国的“一元论”更有利于实现对作者及作品的保护,因为作者有生之年由作者自己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死后70年内各种权利由其继承人保护, 70年之后则由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保护,即不论作品出现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出现权利保护的真空。相比之下,法国模式则会出现保护不力、权利虚置的弊端。

2.将古典名著著作权的行使主体变更为国家

中国目前采用的是法国式的“二元论”模式,著作财产权保护到作者死后50年,著作人身权中发表权以外的三项权利没有期限限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第15条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按现行继承法关于继承人范围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晚辈继承人只到子女,即使代位继承,享受权利的也只是被继承人子女的子女。据此可以断定,大多古典名著作者的继承人都早已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下谁来保护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上述《条例》规定,“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著作人身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那么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也死亡的,由谁来保护呢?《条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按照立法意图,《条例》之所以规定“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时,由国家机关予以保护,其原因就在于要保证立法意图的实现,使得权利在任何时候都有保障,而不至于使《著作权法》“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之规定落空。因此,作者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也死亡的情况下,著作人身权也应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古典名著正符合这种情况,照理说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为什么还有本文开头提到的《西游记》和《红楼梦》的悲剧呢?

笔者认为,一是因为古典名著已经“沦为”全社会全人类的公共财产,任何人均可得而用之,没有限制。二是因为《条例》的规定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具体操作性的规定,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压力和动力。三是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根据现行著作权制度,古典名著已经进入公有领域,自由使用古典名著是不能受到干涉的,进而将这种自由过度放大。

为了改变古典名著遭受“蹂躏”,保护不力的现状,笔者建议在古典名著的保护上,采用德国的“一元论”,由国家及其专门机构来行使其著作权,更能实现保护经典、传承文明的目的。将古典名著著作权的行使主体变更为国家,并成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代表国家全面负责古典名著的保护工作。

(三)成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

1.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模式选择

令人欣慰的是,人们已经意识到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有关的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事业单位方面, 2007年5月25日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成立,挂牌于中国国家图

书馆,着力破解古籍保护的三大难题(参见中国古籍保护网: http: //www. nlc. gov. cn/service/others/gujibhw.)。

政府机关方面, 2007年4月30日,国务院下达批复,同意建立由文化部牵头的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国务院函〔2007〕43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http: //www. gov. cn/zwgk/2007-05 /10 /con-tent_610359. htm.)。另外,名著的价值在商业上显示的潜力很大,如四大名著在国外注册为商标,或者外国公司在我国抢注这些商标(国务院网站《浙江省动漫游戏企业打响中国四大名著商标保卫战》, http: //www. gov. cn/jrzg/2006-04 /18 /content_256372. htm.),因此,保护名著还得从商标法的角度考虑,商标局等管理部门不能袖手旁观。

但保护古籍(古典书籍)与本文主张的古典名著不同,保护古籍在于对古籍的搜集、整理、普查、登记、修复等工作上,是对作为文化物质载体的书籍的物理性保护和保存,而几乎不涉及古籍内容的使用和知识产权问题。而保护古典名著的知识产权则是本文的目的,上述单位和机构的工作并不能实现对古典名著的保护,有必要设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但如何设置呢?

现在的知识产权行政体系中,尽管国家版权局是专门管理著作权的机构,但是古典名著还涉及到商标等问题,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也可以而且应该有所作为。然而,分别由两个机构各自管理古典名著的著作权和商标权,就是现在出现的这种保护不力的状况。如果建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将涉及古典名著保护的所有权限包括保护著作权和商标权的权限等,从现行机构中剥离出来统一行使则会降低成本,增加效率。

那么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位阶应该是怎样的呢?由于同时涉及到古典名著的著作权、商标权等多种权利,知识产权局则主要管理的是专利事务,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置于三者之下均不合适。古典名著是中国文化的载体和传承工具,保护古典名著根本的出发点是保护民族文化的良性利用和传播,更多的是一项文化工程。因此,可以考虑参照国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的做法,将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作为文化部的下属部门,可用“古典名著保护司”之名,由文化部统一协调。因古典名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民间文学性质上十分近似,因此也可以联合保护,合设机构。

2.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

前文界定了古典名著的范围,但仅此并不能确定要保护的古典名著具体有哪些,还需要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做更具操作性的工作,进行统计登记,将古典名著一一确定下来。只有知道哪些具体的名著后,才谈得上对其进行保护,即先要确定古典名著保护制度的客体。

学者探讨的传统知识保护的路径值得借鉴,他们主张建立传统知识登记库[8]或传统知识数据库[9],“建立和规范传统知识的整理、认定、登记和管理制度”[10],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系统的收集和整理,从而为其保护提供基础性数据。同时,国家已经实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定期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也对古典名著的保护有极高的参考价值。笔者认为,要实行对古典名著的有效保护,建立合适的古典名著名册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由古典名著保护机构负责收集、认定、登记、管理和使用监督等工作,将古典名著保护的工作拆分细化,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部分由名著使用费、版权许可费(考虑到保护本国传统文化的需要,外国主体在使用本国名著时应缴纳一定的使用费或版权税。)、滥用古典名著的行政罚款等转化而来。

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已经成立几年,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其建立和完善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的工作成果值得借鉴。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参考古籍保护中心的做法,对需要保护的古典名著归类整理,登记于专门设置的古典名著登记簿上,并如实同步地公布在其门户网站上,以供公众自由免费查阅。

登记的性质类似于国务院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登记具有权威性和公示公信力,公众可以方便快捷而又

低成本或零成本地了解和查阅古典名著的保护、利用情况。归类登记可以采用多种标准,灵活处理,可以按照朝代登记,也可以按照古典名著的种类如小说、经传、戏曲、诗歌等。为便于公众查阅和了解情况,可以参考古籍保护中心对所有古籍的分类登记方式,或在种类下再依朝代和年代登记。确定古典名著的登记范围时,应把握一定的尺度,范围太小或太大都有所不当,应既能充分保护我们的古典名著,忠实地利用名著,合理平衡保护、利用、传承与创新的关系。

3.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职能

古典名著保护机构成立后,除了行使建立和管理古典名著名册之外,还应承担一系列的职能,主要是保证古典名著的合理使用,主要有:

第一,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起草古典名著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古典名著著作权的管理规范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确定需要保护的古典名著的标准和程序。

第二,登记古典名著的商业性利用情况,进行行政执法,查处或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古典名著滥用案件;确定需要提前审查方能使用古典名著的情形,并进行审查。

第三,代表国家处理涉外古典名著著作权、商标权关系,向国外主体收取古典名著利用的版权许可费等;与其他国家如法国建立世界古典名著保护双边协议等。

第四,与版权局、商标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如商标局在许可古典名著的商标前,应征求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意见。版权局、商标局也应应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的信息和协助。

第五,建立古典名著交流平台和古典名著保护网,在网上及时发布,定期更新古典名著的登记、更新、管理、使用、执法等信息,公众无需注册即可自由浏览。

第六,负责古典名著著作权管理工作全国性宣传、教育及表彰活动。

(四)古典名著的使用监督

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应及时听取民众对古典名著利用情况的监督举报,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如实备案,及时调查并做出相关处理决定。同时,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也应认真听取相关单位和国家机构的建议和意见,并如实备案。对来自国家版权局、商标局和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等的建议尤其应慎重考虑并作合理答复。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对涉嫌滥用名著的行为,在查明实情后有行政决定权,可以决定是否采取相关的措施。为了便于公众了解古典名著名册制度的执行运转情况,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调查结果、做出的决定、措施和理由均应如实及时公布在相关的网站上并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为了实现对名著利用的有效监督,笔者建议为商业目的而使用古典名著时,如将某部小说改变拍摄成电影或电视剧,应征得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同意或向其备案,同时将备案情况公布于该机构的官方网站,以供公众知晓。至于究竟是征得该机构同意还是只需向其备案,应视对名著的利用和改编情形而定,不可一概而论。但为减少成本,商业性使用一般只需备案并上网公布即可,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须征得专门的名著保护机构的同意。该机构应事先将需要同意才能使用名著的特殊情形作明确规定和说明,以防限制名著的正常使用,不利于优秀文化的传播。

鉴于我国目前的地域、交通和经济状况等现实,若统统要求使用者都实地到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备案,交纳纸质的材料,会增加一定的成本,某种程度上也无此必要。因此,使用者在向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备案时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该机构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及时公布即可。在只需备案的情况下,使用者递出相关材料后即告完成手续,便可直接为相应目的而使用古典名著,古典名著保护机构根据材料中载明的情形监督使用者的使用状况。为了鼓励人们的创作热情和积极性,不应过于苛刻使用者必须严格限制在递交的材料记载的范围内,可以在不违背名著基本意思的情形下适当突破;但为了便于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监督,使用者备案后使用的过程中发现会对备案的利用方式和范围作重大调整的,应及时备案调整事项,该机构应作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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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在国外如美国、德国、法国和英国等国家,均成立了专门的名著保护机构,外国主体在使用本国名著时应向本国名著保护机构备案并签订合同,缴纳版权许可费[11]。同时,如果外国主体在使用本国的古典名著时,本国的名著保护机构便会依据知识产权法的规定进行干预,防止本国的古典名著被作歪曲作品原意的使用。这种方法既可有效保护本国经典名著,防止外国主体对本国文化的不敬,又可增加本国的财政收入,不失为一箭双雕之计。笔者认为,这项制度完全可以适用于中国,外国主体使用中国的古典名著用于商业用途时也应向中国缴纳版权许可费,中国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应承担起这项职能。

(五)古典名著的行政执法

在使用名著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人为了个人私利出奇出新改编甚至瞎编名著以吸引公众的眼球,满足其好奇心和猎奇欲,从而破坏名著的完整性,侵犯作者的原意。尤其是塑造了著名人物形象的著作更易遭到这样的改编。出现这种情况时应鼓励人们监督古典名著的使用并积极向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反映情况,该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查清基本事实后应尽可能做出严谨科学的判断,涉及侵犯名著著作权的可以征求国家版权局的意见。最后由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以自己或者文化部的名义对滥用名著者实施处罚,如罚款、责令停止滥用名著、停止销售产品或强令销毁产品、关闭网站禁止传播等。情况恶劣的还可以建议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涉嫌违背刑事法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启动刑事司法程序。相对方不服名著管理机构的处理决定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上述古典名著保护网记载的情况不服的,相对方也可以申请更改或涂销记录;作了变更记录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同时应载明变更的理由,予以公布。

结语

我们主张设立规范的制度和严密的法律体系规制古典名著的使用,并不是为了限制人们使用名著,也不是要遏制人们的创造力或者实行文化专制,其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对祖先遗产的合理利用发挥其价值,促进优秀文化的正常传播。本文主要是建议通过成立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来保护古典名著,侧重于著作权保护,当条件成熟时应制定相应的古典名著保护法,真正纳入法律的体系中来。

注释:

[1]中国日报.悟空“恋上”迷你裙日本言情版《西游记》恶搞名著[eb/ol]. http: //www. chinadaily. com. cn/hqyl/2008-01 /03 /content_6366768. htm.

[2]新华社.色情游戏恶搞红楼林黛玉成风尘女[eb/ol]. http: //www. x.j xinhuanet. com /bt/2006-11 /13 /content_8505512. htm.

[3]吴登楼.论虚构人物形象的知识产权的保护[a].陈旭.法官论知识产权[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9. 248.

[4]黄勤南.新编知识产权法教程[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 10.

[5]杨红菊.新理念与新规则的探索——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有关传统知识保护讨论进展的介绍[a].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301-302.

[6]李明德,许超.著作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 82, 81-82.

[7]杨明.危机与对策:试析遗传资源保护的制度选择[a].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296.

[8]孙祥壮.传统知识的世界保护及对我国的启示[a].郑成思.知识产权文丛•第9卷[c].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4. 184.

[9]陶鑫良.知识产权教程[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 2006.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