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9:13: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青少年法制教育,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您所在学校/单位是否举办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由表3显示可知,对于您所在学校/单位是否举办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制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的频率,18%的被调查对象选择经常开展,46%的被调查对象选择定期开展,36%的被调查对象选择只是偶尔有。受调查对象对其学校开展的法制教育评价数据显示:16%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非常有用,4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比较有用,24%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几乎没用,还有1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根本没用。对于学校法制教育课开设情况调查数据显示:2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法制教育课开设内容老套,不符合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成长的现实需求;15%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法制教育课开设形式太死板,自己认为索然无味;23%的被调查对象选择法制教育课开设流于形式;竟然在学生青少年受众中,竟然有41%的学生青少年选择其法制教育课被认为是“副科”,课时经常被其他科目占用。
二、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制教育为应试教育让路,各方主体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诚然,囿于教育资源限制,当前我国青少年教育现状基本以“应试教育”为中心。在此大背景中,合肥市也不例外。调查问卷显示,合肥市中小学都开展了法制教育,但在与受访的学生青少年交流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以下第一手资料:学生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课基本涵盖在德育教育课中,学生青少年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并不能学到学校单独开设的法制教育课;与学生青少年受访对象交流结果显示,学生青少年在小学和初中阶段确实学习了《思想品德》课,在高中阶段学生青少年确实也学习了《思想政治》,但我们随机要求看一下受访对象的相关书籍,发现关于思想教育的教材中,法律知识含量很少。另外,通过交流发现,高中阶段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课开设情况最令人担忧:特别是高中阶段的理科学生,认为法制教育课是“副课”且“会考”结束后不会再学,在思想上对该课程不重视;学校为保证升学率,认为法制教育课是“副课”,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就有让法制教育这门“副课”为“正课”让路的倾向,事实也确实如此;受访的部分学生家长有表示,法制教育课虽好但考虑到孩子升学问题,还是赞同学校的这种做法。
2.法制教育教材编排,忽视青少年认知事物发展规律。以现阶段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用书为例,通过交流得知合肥市的法制教育教材采用的是人教版教材,我们随机翻看高中阶段受访青少年《思想政治》书籍发现,高一年级的教材中就有《税法》《银行法》《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详细翻看,在该书中的劳动法中,竟然原文引用有劳动法的法条,在税法中对诸如税率以及税种做了介绍。在此,笔者不想质疑教育本身的问题,而想表达这样一个现实,即即使经过大学法学教育的毕业生,他们对这些内容所知几何尚不能定,何况是身处高中阶段的学生,如此编排法制教育教材,是否有忽视学生青少年对法制教育的认知规律嫌疑呢?3.法制教育形式单一,很难实现预期目标。通过与青少年直接交流和有效调查问卷数据显示:39%的受众认为其接受的法制教育活动形式比较单一、死板,自己不感兴趣;抱无所谓态度的受众竟然达到有效数据的四成,这对于法制教育希望达到的目的而言,应该说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聚焦到当前学校的法制教育现状,尽管表2可以成为该现状最好的背书,但与学生青少年直接交流中,还是得到了学校的法制教育课基本采用说教式、灌输式实现教学计划的说法。基于教育手段能达到教学目的程度的不同的分析,不能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的、令学生被动接受的教学方式效果如何,教育者与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是很清楚的;能达到实现法制教育目标、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效果如何,也是很清楚的。
4.法制教育局限于学校,青少年家庭与社区法制教育功能普遍缺位。表5虽然显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形式单一特征,相比学校法制教育令人堪忧的结果,家庭法制教育现状着实令人更为担忧。数据显示:只有4%的家长向自己的孩子经常介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竟然有近六成的家长从未向自己的孩子介绍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数据显示的结果不能不令人为之震惊。我们知道学校教学目的的实现,只有学校与学生家庭教育实现无缝对接,才能达到预想效果,青少年法制教育亦应如此。通过与学生青少年和相关学校负责人交流,我们统计到了下列内容:学校一方虽然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也聘请了相关司法部门的同志进校园宣传法制,部分学校也设置了法制负责人,但是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法制教育效果不能有效实现。另外,学校与家庭在法制教育上缺乏有效沟通,使学校与家庭都成为法制教育效果难以有效实现的“短板”。被调查对象都属于“95”后,以此推断青少年家长年龄段,大多居于上世纪70-80年代间。因此,青少年家长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家长的文化程度也就直接影响孩子法制教育效果的实现。表1就是对此现状最好的背书。
三、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的对策
1.教育者应充分重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作为教育主管部门一方应当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的年龄小、校园暴力多及团伙作案频发的新特征,应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督查、管理。组织由教育部门专家、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专家、甚至吸收学生与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机构,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交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教材编排等工作;作为学校一方,应当改变以往以“应试教育、升学率”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到法制教育对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其应当对法制教育课时予以充分保障,或者在有条件的学校单独组织学生青少年参加模拟法庭活动;根据学生青少年年龄段的不同印编不同的法制教育教材,尽量实现因人施教目标;加强法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对授课教师加大培训力度,使之尽快更新法律知识。
2.重视隐性法制教育功能,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学校是培养祖国未来希望的摇篮,学校有义务也必须为学生青少年营造遵纪守法、法律意识提高的氛围。通过调查问卷的第19题(为开放性题目)统计,可以采取如下对策。学校在开设专门法制教育课的同时,各文史科教师有必要在该课程的开设过程中以一条主线或是以专题的形式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贯穿其中,进行隐性教育、渗透式教育;在校园举办的学术活动与庆典活动中植入诸如要求学生遵纪的法律价值观教育;教师应当加大法制教育案例教学力度,尽量摒弃那种灌输式、主动式的法制教育模式,使学生喜欢法制教育课,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法庭庭审旁听活动;在日常教学中学校要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和严格管理,要通过经常性的校规校纪教育,及时纠正学生小的不良行为,做到防微杜渐,使学生能够主动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等。总之,通过重视隐性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
3.构建学校、家庭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提高学生法制意识的长效机制。学校承担着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的主要任务,但家庭教育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法制教育,也应该发挥对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的积极作用。学校应当加强与学生青少年家长、社会专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充分交流,实现在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意识,有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的无缝对接渠道;在日常教学中告知学生青少年关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诸如(青少年服务咨询中心热线)等常识。学生家长与学校可以充分利用教师家访以及学生家长会的方式,加强与校方沟通,并注重日常维护青少年法律知识的学习,时常向自己的孩子介绍关于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社区应当通过宣传栏、广播、横幅等方式,加大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法律法规的宣讲力度,特别是对留守儿童、社会闲散人员、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青少年犯罪案件频发问题,予以充分关注;应当由其牵头组织包括法制教育志愿者、联合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在内的小组,对本社区的留守儿童、社会闲散人员、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摸排登记,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件的社区可以与法制教育志愿者、联合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合作,与留守儿童、社会闲散人员、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对诸如大学生法制宣传社团“送法进社区”,以及其他类似的法制宣传进社区的活动给予场地和其他必要的基本支持与配合。对于社区承载的社区矫正职能,其可通过招募法制教育志愿者、联合法律援助中心等方式实现该职能。总之,通过以上方式开展,构建一个学校、家庭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和谐长效机制,营造一个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环境。
作者:杨小辉 金阳娃 单位:安徽三联学院
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多发的今天,我们必须反思我们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所做的工作。应当指出,我们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所做的工作虽有一定的成效,但更多时候由于工作方式方法的粗枝大叶,使得教育效果并不十分地好,这可以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日渐频发这一现实状况中反映出来。那么,目前我们针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到底存在哪些问题?我们又该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对此,我有以下观点:
一、应着力改善法制环境
青少年违法犯罪有些可归因于缺乏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但更多的可归因于在自身权益受损害的情况下他们无法找到第二解决的途径,也就是说我们的法治工作仍有待改善。目前的法治水平尚不足以能够安全公平公正地解决广大青少年所面临各种纠纷及侵犯权益的事件,当成人面临各种权益被损害的情况时寻求司法介入并主持公正都可能是感到一件困难的事,我们又怎能指望孩子们能够有效借助司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呢?如果说青少年群体中存在着对法治不完全信任的情况,那么可能性不是他们的错,而是我们的法治水平的确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是不能忽视的。很多恶性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如果一有苗头,司法机关能够积极主动地介入并进行有效干预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可现实情况是消极的、懈怠的,甚至是冷漠的,这都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构成因素之一,我们应当从这些方面入手,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创建更好的法制环境,让广大青少年建立起对法治的信心,让他们在发生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依靠法律公正、公平地解决问题,而不是去以暴力解决问题,或者是“以暴制暴”。
二、应着力强化道德教育
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矛盾纠纷,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有些可以用法律来解决的问题其实可以用其他更有效并正确的方法予以妥善解决,这实际上符合我们“以德治国”的良好愿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美好期待。然而在目前明显功利化的教育现状中,道德教育同样也成了一块非常短的“短板”,要真正实现“以德治国”,或者说我们如果真正希望广大青少年更多通过积极沟通、克制忍让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我们就必须做好针对广大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工作。做好针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工作,既需要做好“治标”的工作,又要做好“治本”的工作。相信如果有了道德这个社会生活的剂,那么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就会少一些,就算有了矛盾纠纷解决起来也会容易一些,自然地,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也就会越来越少。
三、应学习有关法律常识
针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仅光有法制理念的教育,还应该包括法律常识的教育,也就是说很多时候青少年对法治的缺乏信心实际上还有对法律常识缺乏了解的原因。应当说较之以往任何时候,我们现在学习法律知识的途径要多得多,学习方式也可以更加灵活多样,普法工作也做得更好了些……只要广大青少年有强烈的法制意识与正确的法律观念,就一定会积极主动地关注一些涉及法律的事件,积极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也会积极主动思考一些法律现象与问题,当关注法制、学习法律成为了习惯,成为了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那么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就一定会不断得到提升,就会在面对复杂的纠纷与侵权事件时,做到既有效地解决问题,又很好的保护自己,并不给他人造成伤害。四、应建立对法治的信心法律的不够健全和法治的不够完善,是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要面对和必须要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但解决这样一个重大问题又必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甚至可能还不得不成为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关键在于我们要让广大青少年看到这一点,要让他们看到我们的法治工作的确是在稳步向前,要让他们看到我们的法律法规的确是在不断建立健全的,要让他们相信未来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一定会比现在更加美好,或者说是好得多。我们同时也应当明白,搞好法治工作一定不是某一个部门、单位或几个部门、单位的事,一定是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的一件事,每个社会成员一定要珍视并用好自己的话语权,要毫不保留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要勇敢地监督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媒体一定要做好价值引导与舆论监督相关的工作,我们要凝聚各方面力量,要通过争论、分析以期来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去改善我们的法制环境,要引导广大青少年建立起对法治的信心,并始终坚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作者:马占刚 单位:白银市会宁县新塬乡中心小学
关键词:法制教育;犯罪;青少年心理
一、青少年的犯罪特征
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从法律教育看,并不是对于特定年龄阶段的特殊人群犯下的受法制限制的社会行为,而指的是以青春期为时间坐标轴,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造成的各种犯罪行为的统称。在中国的法律明文党总,这一特殊特定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犯罪特点都有相似之处,其中包括作案态度的轻妄性、作案手段的单一简单化、作案动机的随意性以及作案团队的团伙性强。由于青少年的社会经验淡薄,焦虑青春期的心理机制不成熟,社会不良因素的教化影响和家庭环境等因素,都大大增加了青少年犯罪的可能性,青少年处于初步踏入社会,原则性和对是非的判别性弱,同时受到主观因素的驱使和客观外界人员和环境的误导,往往因为聚众群殴并有团伙意识,这不仅会增加犯罪性质的恶劣程度,还增加了影响面,对于青少年乃至社会的影响都是恶劣至极的。
二、青少年在进行法制教育时的遵循原则
由于青少年具备的特殊年龄段和教育阶段,对于这一类人群的法制教育方式也有所不同,对于其在教育工作过程当中的规律也有一定的固定性,因此在对青少年时期的孩子就必须遵循必要的原则,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将原则运用到位,首先对做到未雨绸缪,指的是对于孩子的关注度要自然而然的提高,当发觉孩子心理变化和行为方式上有不妥之处,就要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思想教育,这也同时作为法治教育工作的核心,其要求教育人员要从根源出发,并且能够找到源头对症下药,力求防患于未然,把青少年的犯罪动机遏制在摇篮里。在教育过程中要适当地运用技巧,比如,要寓法于情、以情动人,这种教育理念是以遏制犯罪行为发生为根本目的,从而营造一个和谐的守法氛围,还要注重循序渐进,将教育模式转换成有层次、有阶段性的推进,切忌违背正常发展规律而跃进式教育,应该先确定好固定的教育目标,然后把整块的教育体系整理出来分成小块的模板逐渐深入,使法治知识潜移默化的被青少年渗透,另外青少年的整体人格还没有一个固定的特点,所以其可塑性也大大推动了教育的进程,要做到面面俱到,所谓面面俱到指的是从教育对象、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上都应该有一个多层次、多角度、多特征的教育过程,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地推动法制教育成果。
三、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的重点对象及内容
青少年作为法治教育的接受对象,在教育过程中应该注重层次角度化的因人而异,也就是说要注重群体的种类划分,在这里可以简单地把易犯罪的青少年分为稳定型、中间型和易变型。首先,很大一部分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是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其中包括父母离异、单方或双方父母离世等成员不齐全的破碎型家庭子女,这类青少年犯罪几率一般都相对偏高,由于孩子长时间生长在家庭教育不健全或者有家庭暴力等成分参与的环境当中,不利于其自身性格的完善和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第二类是未成年的女性,随着我国社会整体趋势的复杂性,伴随着女性青少年犯罪增加率明显上升,女性青年一般都有特殊的腐蚀作用,作为男性犯罪的诱因,这对其自身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都会带来强烈和深远的负面影响;第三类是“危险假期”中的青少年群体,由于青少年处于上学期间,在学校进行教育和管制的过程中,很容易造成性格压迫,在无人约束的短时间或者环境内,就会表现出更偏激的做法和思维方式,大多数研究表明在孩子的长期或者短时间的假期中,孩子发生犯罪行为的概率也明显增高,既受到空间的制约性,也受到看管条件的制约,可见只有分析清楚犯罪行为青少年的动机和种类,才能使法治教育进行的有条不紊。
四、总结
在当下社会发展背景以及社会因素复杂的大背景下,对青少年的犯罪行为频繁度增加这个社会诟病,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乃至家庭教育对于孩子法制观念的成功转型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和影响,从青少年犯罪兼顾主观与客观的原因分析来看,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体现在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和犯罪动机应该特殊对待,因为他们作为犯罪主体,其特殊的成长时期,加之社会环境带来的部分负面影响也是造成这一后果的重要原因,所以作为社会、家庭和学校应该对于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有一个良好的规划和目标,使社会发展状态进行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基于心理视角:从培育爱国心到理国[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2).
缺陷之一:重视不够,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
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虽然社会各界都认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还不够。
缺陷之二:形式简单,教育方法缺乏多样化。
近年来,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缺乏直观的教育,使法制教育取不到好的效果。
缺陷之三: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
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政治课一点时间,有的甚至没有安排法制课。即使是有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而定。在教材上,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高中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缺陷之四:质量不高,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
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法制副校长限于工作繁忙,只是杯水车薪。
缺陷之五: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
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同时,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主要是靠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许多家长对在校生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教育,即使进行教育也很有限,特别是对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由于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只有通过社会环境来约束,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
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它不仅是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振兴中华民族的需要。如何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认为应采取以下几种对策:
对策之一:部门要重视。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及其青少年家长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一个具体的意见,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要设立法制教育专门机构,做到有人管、有人具体抓,同时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
对策之二:内容要丰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的观念。
对策之三:教学要规范。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教育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德育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和中央两部“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中小学法制课程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教育教学内容,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争取在升学考试中加入法律知识的内容。司法、教育等部门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版权所有
从学校整体工作看,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今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新要求。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重知识、轻品德、疏法制的现象仍有不同程度地存在;2、法制教育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不强。教育方式单一;3、法制教育与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尚未形成有机的整体;4、学校、家庭和社会在法制教育工作中的配合不够密切;5、法制教育的教研工作相对薄弱。针对以上问题,并结合我校整体教育工作的实际,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我校在法制教育工作中进行了如下具体探索:
一、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建立校长负责的法制教育组织机构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确立的战略目标。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使学生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的法制观念和意识,是确保科教兴国战略和现代化建设顺利实施的关键。
我校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进一步增强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政教工作领导同志具体负责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确立了我校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后进生教育转化工作责任制。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了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制订并实施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督导检查,且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和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措施。
二、制订规范,提升师德,发挥教师法制教育的引领示范作用
为了使教师能更有效地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使学生更好地受到法制教育,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首先加强教师的师德建设。学校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八不准》等规定,定期召开全校师德建设工作会,要求全体教师按《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决不允许有斗殴和赌博现象发生。教师师德水平的提高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保证,有效地推进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开展活动,综合治理,营造生动和谐的良好育人环境
我校法制教育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有关法律知识为基础,侧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交通、治安、禁毒和环保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同时,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生活实际,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在相关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内容。
另外,结合学生实践活动课的开展安排一定课时的法制教育内容,每学期保证不少于4课时,并要求做到课时、教师、教材、效果的“四个落实”。学校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例如,组织学生观看法制宣传挂图、光盘;设立“法制宣传日”、“法制教育活动周”,模拟法庭、旁听庭审、办校园小报、举行法制讲座等。且将法制教育工作情况纳入中小学整体工作和教师绩效考评的内容,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实行学校、年级组、班级三级管理,落实帮教对象、帮教人员、帮教措施和帮教效果。
通过分析青少年健全人格的重要性,并结合法制教育实际内容,体现出法制教育在青少年健全人格培养中的重要意义。
(一)法制教育在青少年健全人格培养中的重要性分析健全的人格
是现代社会优秀人才所体现出来的基本素质之一,因此,在一个人的青少年阶段,就要有意识促进自身健全人格的形成。从心理学领域来探讨健全人格,专家学者则认为一个人的人格发展始于青少年时期,可见,该阶段教育的重要性。在新时期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国家的法制环境有了较大的变化,知法、懂法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也是构建其健全人格的重要奠基石。既然人格是随着一个人心理的日益成熟而逐渐形成的,那么就要从青少年阶段开始,通过学校等组织机构以及家庭熏陶等方式来有意识地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提升其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避免青少年在不成熟心理状态的情况下,做出过激的违法行为。从整个教育过程来看,法制教育对于青少年群体而言至关重要,是我国现代整个教育体系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教育内容,有助于培养青少年全面发展,以及促进其健全人格的快速形成,令其在融入社会以后能够在其正确的价值观与人生观的指引下,做一名对国家及社会发展有用的优秀人才。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内容
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质上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借助社会各方的努力以及法制活动的开展,来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性,促进青少年各项能力全面发展。在新时期的环境中,由于社会发展较为开放,很多青少年在正确的价值观以及法律思想意识没有形成之前,过早地接触社会,往往会对其健康成长造成不利的影响,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目前,对于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而言,需要在学校、家庭以及社会的共同来完善教育体系。在我国实际推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进程中,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都相继结合了各自的教育状况,积极开展了针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尤其是我国某省在经过了五个“五年普法”教育以后,青少年群体的法律意识有所提升,同时,各地区中小学校加强了与学生所在家庭间联系的紧密度,构建了学生健康法制教育的平台,以便于及时掌握青少年的思想动向。
二、法制教育在青少年健全人格培养过程中所起到的实际作用
随着全球一体化经济、政治及文化的渗入,我国步入了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多元化价值体系的构建对于青少年的法制观念的形成有较大的影像。在其成长过程中,要面临融合社会的难题,青少年处于青春期阶段,很可能在法律意识淡薄、漠视组织观念的情况下做出一些错误的决定,甚至会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而法制教育在帮助青少年正确思政观念的形成、犯罪率的降低、形成健全的人格等方面上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可以将其运用在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工作中。
(一)法制教育对于青少年形成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有帮助
1.法制教育起到了完善青少年思想观念的功用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整个人生当中十分关键的时期,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即将或正在经历一场巨变。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的编排需要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征而展开,围绕着这一特殊时期人们所可能产生的心理变化来推进法制教育。在这一人生阶段中,青少年的求知欲增强,人际间交往需要增加,同时,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虚荣心极强,且乐于幻想,做事易冲动,情绪化较为严重,尽管青少年阶段的心理及生理不够成熟,但其也希望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行事,这就可能会在其片面的分析判断思想意识之下,做出不理性的行为,甚至会引起不良的犯罪事件。基于此种情况,需要通过中小学等教育机构对我国青少年群体施行法制教育,从点滴的普法教育过程中,树立学生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以及人生观、价值观,避免其误入歧途,给自己及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以往的实践过程中了解到,法制教育对于青少年形成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有帮助。
2.法制教育对于降低青少年群体犯罪率有帮助
从社会总体法制建设的角度来看,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12岁-18岁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案率的增长较快,尤其是侵犯财产型犯罪与犯居多,且团伙作案的数量有所增加。这就不得不因其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来进一步加强针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的力度,进而辅助青少年建立健全的人格,这对其未来人生的发展有着关键的作用。就当前的法制教育情况来看,尽管中小学校等机构当中,大多开展的法律教育课堂,或是进行过普法教育,但其效果不够明显。事实上,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是了解了一些法律条文,并不意味着人们就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因此,需要法制教育的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教育跟踪,通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等活动,时刻提醒大家遵纪守法,为其敲响警钟。与此同时,对于青少年而言,要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自我修养进行充分的融合,进而形成相对稳定的思维方式以及行为习惯,这对青少年独立人格的形成十分关键,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已然成为现代人独立人格当中的一部分内容。
(二)法制教育对于青少年更好地融入多元社会有积极意义
1.法制教育能够提升青少年对复杂事物的认知能力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当中思想不够成熟的特殊阶段,他们在看待事物、判断事情发展趋势等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青少年在面对复杂事物时的决断能力相对较差,因此,一些青少年往往就会在感性情绪的助推下,做出不合理或是不合法的行为举动,很可能就会给其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带来威胁。通过法制教育的过程能够使之产生深入了解社会文化的兴趣,法制教育所涉及的内容都与社会发展的联系紧密。从实际教育过程中了解到,我国中小学机构所开展的法制教育教学采用的是传统单一式教学模式,也有部分学校采取了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策略。教师要能够找到法制教育与社会新生事物间的微妙关系,从而激发其对社会复杂事物及各类人群身份的领悟能力,避免受到不法分子的游说,误入歧途。从现代法制教育的落实情况来看,通过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及有关青少年犯罪等法律案例的教学,能够促使他们的心理更为成熟,加深其对法律内容的理解,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在正确思想政治观念以及价值观的引领下,能够有助于青少年把精力放在积极地探索未知领域之中,吸收更多有价值的信息,相信新一代青少年的青春时光将会更加有价值、有意义。
2.法制教育的开展为培养青少年形成健全人格、融入社会助力
从现实的角度来分析,法制教育不仅仅能够提升青少年对复杂事物的认知能力,而且,还对培养其健全人格以及融入群体组织有着积极的意义。我国社会是由一个个的社会群体所构成,而这些社会群体的类型不尽相同,但从中可以了解到,社会群体在生活中都有着近乎统一的价值观念,以及较为类似的工作和家庭背景,正所谓“人以群分”所表达的意义也是如此,为了能够让青少年正确地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当中的不同人群,以及不同人的行为所能够带来的影响,则法制教育是扩展青少年视野的途径之一,也是培养其形成健全人格的主要策略,这对于他们在日后更好地融入集体、融入社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三、结语
但目前,青少年法制教育还面临许多挑战。单一传授性教学模式缺少实际应用中的可操作性,导致学生被动接受法律理论;有些课程编排与他们这一阶段的认知、情绪情感、道德发展以及社会性发展等特点相脱节,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和心理的动态发展性。而且近年来,青少年反社会行为如暴力、吸毒、病理性网络使用以及青少年自杀行为等认知-行为失调和行为失范问题频发,并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其中很多行为失范问题是由于青少年法律意识不健全导致的。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培养其法律意识迫在眉睫。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认知视角
心理学家埃里克森和皮亚杰认为青少年期是个体智力、控制力等快速发展,高级思维能力出现以及社会角色转化的重要时期,此阶段是个体形成重要社会意识的关键期,个体需要学习具有重要社会价值的知识与技能,促进其社会认知以及观点采择能力的发展,所以教育是此阶段促进青少年发展与成长的核心,是解决个体身心发展不平衡与矛盾的心理社会危机的重要内容,而法制教育作为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途径,也应该将其与个体认知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青少年思维发展与法制教育
青少年形象思维趋于成熟,形式逻辑思维与抽象逻辑思维开始占优势,辩证逻辑思维初步发展,思维特点呈现出“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思维能够使个体不限于具体的客体和情境,而可以运用假设检验以及抽象思维去解决问题,个体也能够对假设情境和问题在心理上进行建构重组,认识到逻辑上合理地解决问题的可能方法和途径。法律意识的培养也要尊重青少年思维发展的这一特点,此阶段的法制教育应注重的是与受教育者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般法律知识的传授,使青少年从元认知和元思维的角度去监控和评价所学的法律知识。
鉴于以上特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 青少年法制教育应从学生心智发展特点、原有知识结构角度出发,严格区别于法学教育,区分两者的概念,避免传授难度系数过大,理论性过强的法学知识;将法律理论与学生生活经验相结合,使用简单通俗的教材,精心编排学习专题并提供相关案例,采用与学生日常生活相近的案例和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运用灵活多样的多媒体等,尊重青少年思维的开放性和多样性,增强其法律认同感和法律思维的灵活性。
2. 注重法律问题情境的创设,因为“学习”是“社会实践的参与”,不是单纯的“内化”过程,法制教育更加要注重提升学生“扩张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可采用虚拟或真实的教学情境,例如案例教学、角色扮演以及模拟审判庭等方法,将抽象的法律概念情境化、形象化。
3.可改进传统传授教学模式,运用启发式、情境式以及开放式教学策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师生互动,例如现场模拟法庭竞赛、法律实习以及青年法庭等活动,让学生通过边缘参与获得法律体验的同时也推动青少年自我意识、社会认知以及道德判断等方面的发展。
(二)青少年自我意识、社会性认知与法制教育
青少年期是自我意识第二次飞跃的关键期,个体自主性迅速发展,高度的自我意识使青少年过分关注自我,拥有个体独特感;伴随个体元认知以及心理理论的成熟,社会和习俗系统的观点采择使他们能够跨越情境的限制,透过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文化环境来认识和理解他人的观点和行为方式,在与家庭、学校和社会这些开放系统的交互作用中会形成一定社会规范和原则,而法制教育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应该与家庭、学校和社会相联结,共同努力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青少年时期的个体容易形成同伴关系和亲密关系,鉴于此,教育者可以将团体游戏或者团体活动等团体辅导形式内容引人法制教育活动课当中。设定某一法律活动主题,按照活动要求将所教授对象引人相应的活动团体或者将授课对象分成不同属性的小组,以涉及某一法律内容的相关事件为活动背景,教师作为活动引导者,营造氛围,引导个体在活动中针对某一事件进行开放地沟通、交流、讨论甚至是质疑和争辩;引导者应该接受成员们多方面的观点,较少做出是非判断,给成员们深入思考的空间,对法律知识进行批判性的思考。最后通过活动体验的总结和讲解,将科学客观的法律知识传授给学习者,深入浅出,摆脱法律条规给人带来的距离感。
青少年法制教育过程中,家长的作用不容忽视。心智不完全成熟,判断力以及控制力较弱的孩子,面对外界的新奇与诱惑的冲击,容易受到社会不良信息的影响。有些青少年因不懂得法律法规或者藐视法律的存在,行走于法律的边缘,出现反社会行为,所以家长以及学校对青少年进行教育时,要兼顾智育与德育,给予孩子提升社会技能、发展综合素质的时间和空间,注重对青少年德育法制的教育和法律知识的传播,做到影响教育。
1. 教育部门可以动用社会力量来宣传法制教育,但不能将制裁及预防违法犯罪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全部,因为过分强调极端犯罪案例会在某种程度上异化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让他们产生“法律就是惩罚”的心理误区。
2. 实现内容上和模式上的创新,例如,在公众场所张贴可细化到具体法律知识的条幅、宣传标语和彩色插图等,用这种阈下刺激的方式可以对青少年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3. 举行法制教育宣传以及公益活动,利用网络媒体优势制作法制活动宣传片,并在学校以及公众场所播放演示,增强社会法制宣传的广泛性、生动性和趣味性。
4. 要让青少年群体亲自参与到实际的社会法律学习活动中来,强化法治社会下法律在青少年头脑中的重要性并加以利用,将法律信念转化为实践,而不能空喊口号、流于形式。
(三)青少年道德认知发展与法制教育
青少年期个体道德认知处于自律水平,他们遵守现行的社会准则和习俗,会通过维护权威和秩序以及遵守社会契约和道德规范来满足社会舆论的期望,并按照一定的伦理原则和价值观进行道德判断。
所以青少年此阶段的法制教育应将法律规范的传授与道德判断相结合,要区分法律和道德的异同,不能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完全等同。教育者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可以引人“变式案例”教学,转换法律案例的非本质特征,这些非本质特征可以是法律属性也可以是道德属性,让受教育者在对这些特征进行归纳、演绎和总结的过程中分清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道德知识的本质与变式,引导学生对案例中的条件与结论进行合理归因,并形成法律意识。同时可以采用“合作式学习”,应学生实际和教学内容选择有价值和有影响的时事内容,师生共同参与,教学相长;教师应注重所学法律知识的质量和实用性,尽量让学生在课堂上消化吸收,也应给学生安排合适的问题和作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效果进行及时反馈和评价。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情绪、情感视角
在成长以及适应的过程中青少年的情绪、情感和心境发展也存在动态变化,矛盾和两极化是处于“心理断乳期”的青少年个体情绪的主要特点,如果没有合理地调节和干预,会引发青少年时期的孤独、焦虑以及抑郁等心理问题,因心理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缓解与解决而导致青少年违反法律的事件也不在少数。所以,这一阶段的法制教育应该与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辅导相结合,关注个体的情绪情感变化,减轻硬性的法律知识给崇尚自由的青少年带来的消极的束缚体验。学校可以开设一个心理咨询平台,给青少年提供诉说烦恼、疑惑,甚至是负面情绪的机会,作为家长、班主任教师或者其他教育者,也应该尊重学生们的情绪表达,并进行相应的辅导;教师通过“以情优教”来提高学习效果的情感教学理念是被大多数受教育者所认可的,无论是教师、教材还是教学过程中所体现的情感都会优化教学效果,促进师生产生积极心向,有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所以,针对法制教育的学科性质,教师可以采用心理匹配策略、形式匹配策略以及赋予、发掘、展示和诱感等策略,克服重知轻情的现象,缩小青少年对法律法规产生的心理距离感。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行为与意志视角
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的攻击行为、冒险行为、违法行为以及心理社会问题等在青少年阶段要比其他年龄阶段更加普遍,而且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在增加,并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相比成年人,青少年意志力与自我控制能力比较薄弱,容易冲动和冒险;对社会规范的制约作用往往很敏感,当某些想法和意愿与社会规范产生矛盾和冲突而又不得不让步于法律规范时,个体感到自主性被削弱,在一定程度上会形成与遵从社会规范相反的心理和行为倾向,导致青少年与社会规范相背离。
相关研究表明:大部分学生有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向,对学生和家长经过教育干预后,学生和家长增强了对法律规范的认识与情感体验,并获得间接的行为经验。所以,应该加强对少数抗拒法律学习的学生的学习态度、认知以及行为上的干预,通过合理有效的教育干预来促进其亲社会行为,可采用心理测量和教育实验相结合的方法,例如活动参与法、榜样示范法、假设推测法以及委托任务法等行为多样性训练和心理日记法等后果认知训练。也可以采取第一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实践交叉的教学形式:第一课堂注重法理传授,第二课堂组织学生参加法制教育课外实践活动等,兼顾理论渗透与实践运用,促使学生们将法律知识与社会规范同化为自己知识结构的一部分,增强其法律意识和修养。
四、结语
从心理学视角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尊重个体这一时期的身心发展特点以及变化,采取可操作性和有针对性的方法,例如认知干预方法、行为训练以及情感教学策略等促进青少年通过对认知、情感、意志以及行为的整合和构建,将法律知识与社会规范内化为自身经验并加以利用,最终形成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
一、主要任务
对小学生要着重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化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对中学生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基本要求
一是要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品德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设法律教育专门课程。二是要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同时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三是要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按照“四五”普法的要求,积极组织征订法制教育精品教材,进一步规范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三、方法与途径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提高法制课质量,注重法制内容向其它学科的渗透教育,增强学习效果。
2、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中小学生带法回家活动。
3、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通过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育人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和犯罪的各项措施,确保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中小学要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教育。
5、要推进青少年学生网络文明行为,要结合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的开展,依托学校电教职工室以及校外管理规范的网络阵地,广泛开展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最大限度地清除网络不良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分析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要强化组织协调,建立责任机制,营造领导有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建立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工作网络,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要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切实搞好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要建立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确保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增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纳入学生、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
一、不断拓宽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渠道,着力增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认真做好学校法制课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和课堂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课堂是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我们督导各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开设法制课,设专职法制副校长42名,保证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制教育课堂教学模式,探索法制教育评价体系,确立了法制教育在育人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各学校还坚持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法制报告会,并有针对性地举行“青少年学法用法主题班(队)会”活动,使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目前,我区2所学校被评为省级依法治教示范学校;有3所中小学被评为市法律六进示范单位。
二是实行法制教育与德育的有机结合,将法制教育内容系列化。围绕青少年学生素质教育活动,通过结合日常行为规范,“三面流动红旗”评选,校、班、团、队活动和校外活动“四结合”开展法制教育;围绕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精心选择与中小学生生活关系密切、易于被他们理解接受以及对他们良好行为的养成有导向作用的教育法、知识产权保护和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区容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教育引导。我们还以各种主题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全国普法日,组织学生走上街头,做普法工作的宣传者,并进行社会调查;戒毒日,组织学生参观戒毒所,宣誓“远离、珍惜生命”;环保日,组织学生走出学校,拥抱自然,清理山林、街头垃圾,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日”,倡导扬起法律的利剑,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符合青少年学生身心特点,丰富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容,提高了法制教育的实效。
三是积极搭建平台,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载体。我们联合区文明办、区综治办、区司法局等部门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在全区掀起学法、普法的热潮。2010年7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动员大会,会后我们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教育活动。如:在全区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将法制知识带回家,发挥宣传教育辐射作用;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校园行”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活动50余场次,使1万多学生受益;组织全区41所中小学签订了“爱心助学”法律顾问协议书,建立了法治信箱,在崂山法院、“市警备区79分队”和“北宅大崂生态观光园”等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形成校内校外相结合,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各中小学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也积极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系列法制教育活动。如:林蔚小学根据小学生年龄特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次“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活动;开展“一月一法”学习活动;举办一次法制专题讲座活动;举行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队活动;走向社会开展一次法制教育宣传“争做合格小公民”活动)。惠特小学与崂山交警中队结成共建单位,并在中队的帮助下办起“少年警校”,学生在实践中提高法律素质。晓望小学将10月份定为“晓望小学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月期间举办了红领巾“课间加餐”广播站、宣传栏“法律在线”窗口、“红领巾监督岗”、“法律知识辩论会”、“珍惜生命、拒绝”给家长一封信和法制手抄报宣传等活动,成效显著。
二、积极做好特殊群体的法制教育工作,切实增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做好后进青少年学生转化工作。在全区中小学校中提出“转变一个后进生与培养一名优秀生同等重要”的口号,要求学校每年都要对后进生进行认真分析,建立专门档案,制定帮教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建立后进生帮教责任制度,要求各学校领导、兼职法制教育副校长、有关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参与负责转化一名或数名后进生工作,帮助他们补习功课,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个人心理健康辅导,让他们树立自信心与责任感,引导他们走上成材之路。目前,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
二是做好“红黄绿”青少年群体分类管理工作。对全区四个街道的“问题青少年”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对青少年在学校、社区、家庭三大活动区域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以其日常行为表现以及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为主要判别依据,将社区青少年大致化分为“红”、“黄”、“绿”三大群体,建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预警机制。以“红”、“黄”青少年群体为重点工作对象,建立了法律援助、关爱帮扶、心理辅导、青少年帮教、权威监督员、群众监督员等6支以关爱教育督查为工作内容的志愿者队伍,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预防教育和帮教措施,对问题青少年进行动态管理,切实将不良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做好问题青少年的挽救帮教工作。实施“特殊希望工程”,联合区法院、崂山公安分局和区教体局等有关单位成立帮教小组,对于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落实具体帮教责任人,签定帮教责任书,因人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和矫正帮教方案,关注其思想变化,鼓励其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义务工作,并切实帮助解决好学习、就业困难,让少年犯通过校正后能以健康的心态迅速融入学校、社会。为了给未成年外执犯创造良好的矫正环境,我们先后建立了中韩街道枯桃社区自新林、沙子口街道南姜社区和正德饭庄3处矫正基地。截至目前,已先后安排5名未成年外执犯在正德饭庄工作,进行矫正管理,考察期结束后顺利回归社会。对于原属在校学生的外执犯,积极与学校沟通交流,帮助其重返校园,完成学业教育。同时,每年组织被宣告缓刑、被判处管制、免于刑事处罚和被暂予监外执行的未成年犯罪人员种植“自新树”,并开展谈心及法制教育活动,促使其转变思想、悔过自新。
三、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努力夯实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组织网络。区关工委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组委会,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工作督查等制度,对各单位普法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学校、社会、政法部门、家庭四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成立以法制副校长、任课老师、责任区民警、家长为主的四支师资队伍,充分利用司法机关、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各种资源,推进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二是加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科级以上干部中聘请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志担任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建立完善依法治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及学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近年来,法制副校长走进校园、走近学生开展了以“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经济发展”等主题的系列讲座,深受学生欢迎;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走进法院”活动,引领学生定期观看法院对相关案件的庭审录像、图片展览;组织警示教育报告会、故事会、模拟法庭开庭等,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与法同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科学防范”的法制观念。
关键词: 中学生法制教育存在问题对策
一、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直接决定着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影响着现代化建设大业。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度里,青少年法制观念、法律素养,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法制建设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有利于树立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律观念,增强其辨析对错的能力,增强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关系到国家的整体法制水平和法治程度,从而影响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影响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仅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使其树立正确而高尚的人生观,预防和降低青少年犯罪率起到关键作用,而且对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有着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才素质培养的新要求。
(四)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使公民从小树立法治精神,彻底摒弃传统的“人治”思想的基本途径,为国家今后培养合格的法律操作者和守法公民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这是现代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
二、当前中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中学法制教育工作普遍存在“走过场、搞形式”的不良倾向。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以高考为指挥棒的应试教育,在现有的应试教育体制下,由于教育思想上的偏差,过于重视升学率,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乃至家长都未真正重视法制教育,学校和家长很多情况下根本不考虑青少年的价值观的培养和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别是法律素质的提高。
(二)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内。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现在的法制教育仅仅局限在校园之中和课堂之内,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学习,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只把教育局限在了课堂内,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三)法制课教师专业素质差和业务水平偏低。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积极性不高。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大多是由政治教师兼任,法律专科及以上水平的教师很少,绝大多数法制课教师法律专业知识太少或者干脆没有。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存在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
(四)中学生对法制教育存在错误认识。中学开设的课程多,家长给孩子施加的压力大,面对如此多的法律精神和条文,不少中学生产生了望而生畏的心理,甚至认为把宝贵的时间用在学法上,简直是荒废青春,更是一种无谓的牺牲。所以,干脆不学法,少一门学科也就少一门负担。
三、中学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对策
针对以上中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中学生犯罪,把中学法制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呢?笔者建议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形成全方位的规模教育,发挥法制教育的整体功能。坚持“校内外教育并举”,实现学校、家庭、社会的有机结合,全方位优化法制育人环境,是现代教育的必然趋势。[1]青少年法律素质固然主要取决于青少年自身的素质,但家庭和社会的素质也至关重要,为此,应该着力构建以普法主管部门指导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实施及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教育网络,即建立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管理,才能全面强化法制教育效果。
(二)加大学校法制教育力度,从根本上改变中学法制教育落后的状况。我国的学校教育正处于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过渡时期,学校必须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由于受中考高考升学率的影响,学校教育中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倾向,而社会、家长把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因此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律知识的传授及法治意识的培养,导致一些中学生严重刑事犯罪,却不知道自己是违法犯罪,有的甚至将严重刑事犯罪视同儿戏。因此,学校要真正树立以育人为目标的素质教育观念,在注重文化教育的同时,还要切实加强法制教育,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中小学生,用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约束他们,促使他们养成遵守纪律、遵守秩序的行为习惯,树立遵章守纪、知法守法的自觉意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中小学生通过学校认识社会,学会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形成健全的人格。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起相应的教育制度,把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作为增强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培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事情来抓,使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总体工作之中,使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2]
在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全社会逐步形成法治环境的形势下,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应再停留在单纯的知识学习及考核上,应放在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培养上。使学生了解法律并不遥远,法就在身边,在我们的生活中。在学校教育中,除搞好课堂教学外,还要紧密结合社会实践,进行开放教育,开展多种多样的学法、守法、护法的课外活动,开辟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使中小学生时时记住学法是为了学以致用,树立遇到事情找法,解决问题依靠法的法治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条文在不断变化,守法、护法的法律意识是持久性的。只有中小学生形成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观念,在日后的工作中,时刻铭记以法律为准绳,才达到了法制教育的真正目的。
参考文献:
关于法制教育手抄报的图片欣赏
关于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1
关于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2
关于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3
关于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4
关于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5
关于法制教育手抄报的内容:法制名言
1)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2)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3)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
4)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
5) 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6) 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
7) 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8)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9)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10) 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关于法制教育手抄报的资料:青少年法律常识
1、青少年应该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1)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熟悉法律条款。
(2)提高鉴别是非的能力,弘扬传统美德。
(3)培养健康工作、生活、学习习惯,远离黄赌毒。
(4)遵守法律法规,带头宣传法律基本常识。
2、青少年犯罪要坐牢吗?
青少年犯罪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要看行为人犯罪时的年龄和犯罪情节的严重性。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来判断哪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对哪些犯罪行为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3、为什么青少年是最容易犯罪的群体?
青少年处于少年期、青年初期阶段,神经系统处于不稳定状态,其认识、感情和意志上的变化,让他们变得容易兴奋、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极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还有就是生理上不成熟。并且对于诱发犯罪的人事物没有完整的判断。
推荐其他主题的手抄报资料和图片作为参考:
1.法制教育获奖手抄报图片大全
2.关于法制教育的手抄报图片
3.法治手抄报图片大全
2012年中学法制教育工作总结
学校是普法教育的主阵地,青少年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多年来,我校按照上级普法规划的要求,把普法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新模式、新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校今年以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教育强县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后继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
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求各校要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教育强县的宏伟目标,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在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好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做到法制教育始终不断线,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突出重点,普遍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我校紧密结合全县“四五”普法近期目标,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突出“三个”重点,提出“六项要求”,全方位展开工作。
“三个重点”。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开展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重点,积极主动的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按照《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懂得并掌握公民应知必会的基本法律常识。 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中有关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充分利用“四五”普法专用的《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普法教材,重点普及《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刑法》,侧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治安条例、禁毒(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等与青少年学生生活、成长密切相的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同时,经常开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的行为教育。三是系统内行政干部、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着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转变,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灵活自如的学法、用法、教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
“六项要求”。一是各校必须将法制教育课程纳入德育教学和必修课计划,每周必须安排一课时法律专门课,挑选具备较高法律意识和自律品质、有较扎实和较全面的法律知识的教师任课,为确保教材的严肃性、准确性、针对性,还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征订由教育部负责组织编写的普法专用教材《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真正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课时有保证、任课有教师。二是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不准以思想品德课、政治课取代法律专门课,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同时,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避免成人化和公式化。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利用少年法庭、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加强指导与交流。四是在抓好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实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围绕普法、教法、执法、用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逐步实现;依法治教,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把学校工作纳入法治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五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四五”普法期间我们力争将所有法制课, 思想品德课老师轮训一遍。同时,高度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要求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及教育专业法,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除学校日常法制教育外,各科教师还应结合教学进行相关的辅助教育。并把法制教育作为广大教师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和考核的主要内容,要使全体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教法等各方面都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六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实施了“一校一个法律明白人计划”。各校从实际需求出发,从政法机关聘请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明白人”,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注重方法,讲求实效
学校肩负深入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开展工作牵涉面广,难度大。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注重方法,务实求效。一是在思想上实现了三个转变:转变重智轻德的错误观念,树立素质教育的新观念;转变法制教育是软任务,可轻可重的观念,树立培养“四有”新人的新观念;转变只重视学校教育,忽略家庭、社会教育的观念,树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观念。二是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进行施教。使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以及安全自护教育,逐步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初中重在培养和帮助学生树立自觉遵守纪律、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习惯和意识,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的教育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教育,注意禁烟和拒毒工作的落实;三是在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开辟多样化的第二课堂,增强学习教育效果。以互动教育为形式,组织青少年开展适合他们年龄特点的互动式法律学习活动。通过讲法律故事,举办法律讨论会、安全分析会、法律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调动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青少年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基本法律常识;结合团队工作开展青少年文明创建活动、“青少年远离”活动;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基地,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为青少年解答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在开展课堂法制课教学的同时,观看法制电影、举办专题法制讲座(报告)、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演讲比赛、法制宣传板报、法制图片展览、密切配合新闻媒体的法制专栏、专题、讲座等节目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等多种载体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感受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坚持学法用法的一致性,以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避免学法不用法、宣传教育与实践脱节的倾向,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轻松、愉快的课外活动中,寓教于乐,既巩固了课堂教学成果,又培养了学生的学法积极性。以体验教育为形式,开展多种类型的法律实践活动。抓好在校青少年以课堂教育为主的法制教育的同时,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法律实践,通过到少年法庭、律师事务所、看守所、劳教所等单位观摩体验,听犯罪、犯错青少年现身说法,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情景训练等活动,让学生扮演有关角色,从中学习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法律,促使法制观念入心入脑。以亲子双向教育为形式,开展潜移默化的家庭法律教育活动。密切家校联系,注意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衔接,三方面相互补充,使青少年从多个方面接受法制观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广大教师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动员家长参与到法律学习教育中来,深入社会,积极向家长宣传教育法规和科学的教育思想及方法,通过以家庭为单位,围绕法律与文化、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举办重大法律知识讲座、组织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活动,使父母与子女共同建立法律信念,从内心的深层次自觉接受法律,树立法律信仰,促进整个家庭法律素质的提高。四是注意处理好四方面的关系。①处理好法律条文知识性学习与学生法制观念培养的关系。通过“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知识的学习,指导学生懂得一个合格公民,决不是仅仅守法就满足了,还要不断进行道德修养的培养和提高,进行科学人生观的培养,促使遵纪守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逐渐成为各中小学生的自觉行为。②处理好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关系。每学期利用年段召开家长会,交流家庭教育经验,汇报学校工作,向家长发放诸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讲话》、《不要沉湎于网吧》、《成功家教启示录》、《失败家庭警示录》等宣传材料,具体指导家长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和法制教育,创建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③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关系。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不断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净化,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教育环境,为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校外环境;聘请辅导员,联系关工委,请他们经常关心学生的校外表现,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对电子游戏场所和不法网吧的整治力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