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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体制

时间:2023-05-30 09:13: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行政体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行政体制

第1篇

“一站式政务综合体”便民服务

中国内地最大的台商投资区厦门市海沧区首创“一站式政务综合体”全方位便民服务。2013年上半年,海沧区审批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4.3%,其中即来即办事项9045件,占比达72%。该行政服务中心为目前福建省县区级审批服务事项最多、功能最齐全的行政服务中心,集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于一体。

在社会管理方面,海沧行政中心同步融入网格化社会服务联动指挥中心,集防火、防汛、防疫于一体;为方便解决群众不同诉求,将社会管理的服务中心、协商中心、求助中心、调解中心、应急中心引入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办事找服务中心、参与找协商中心、有困难找求助中心、有矛盾找调解中心、有急事找应急中心”的便民利民目标。

此外,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还为区级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指定交易场所,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和服务,并且针对海沧台商投资多和有深水泊位的特点,特别设立了企业优惠政策咨询和口岸咨询窗口。

黑龙江省开设网上政务中心

公开审批流程图

2013年9月,黑龙江正式开通省政府网上政务中心,并编制出台《黑龙江省主要经济活动行政审批流程指南》,公开了96项主要经济活动行政审批流程,为社会各界提供便利服务。

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的审批流程分为四类:一是企业设立类审批流程;二是固定资产投资类审批流程;三是生产经营类审批流程;四是资质资格类审批流程。

“依据这些审批流程的不同特点,共绘制形成了96个流程图。”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刘国中表示,每个流程图上都标注了各个环节的办理主体、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时限等事项,基本涵盖了开展经济活动所需的主要审批事项和相关承办部门,明确了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

投资人在黑龙江省开展相关的经济活动,就可以按照流程图的引导,到当地政府部门或在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项。黑龙江省的各级监察机关将对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察,监督和规范政府部门的审批行为,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实行金融改革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2013年8月,山东推出《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被业界称为“山东金改22条”,勾画出金融改革路线图,拉开了山东破解“金融滞后”难题的序幕。

山东“金改22条”提出,将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民间融资规范化,努力提高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支撑企业创新的能力,“到2017年底,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以上”。

除了鼓励企业发债、上市等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措施外,山东更注重发挥金改的“内涵”,将促进农村抵押物创新,目前不少金融机构已积极行动起来。

山东高青县农行推出“活牛抵押”的贷款,通过完善相关登记、风险分散等措施,成功破解“家有千万,带毛的不算”这一抵押难题。高青县青城镇胥令公村的黑牛养殖户张新建家里已存栏母牛130头、小黑牛30头。他说:“如果没有农行的信贷支持,单凭我们自身的积累,不知何时才能做到现在的规模。”

河北省人社厅听取群众意见

优化审批流程

2013年8月初,河北省人社厅对141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开门论证,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70多个审批事项流程或合并调整或修改完善。

据了解,省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与支出结算、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与支出结算、省本级农保基金核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央和省财政补贴资金申请等13项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作为审批管理项目,转为内部运转事项。

23项审批流程项目进行优化再造,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养老保险审批、社会保险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等办理流程,减少办理环节,简化申报前置条件。

30项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缩短,办理时限平均减少一半。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换发、补发及涉外证书办理,成批次办理的,时间明确为3个工作日,个人办理的即来即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等6项审批,办结时间由10个工作日,统一修改为7个工作日;国家和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办理时限由90日改为30日。

河北邢台市“并联审批”

破解审批“怪圈”

长期以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申办营业执照时,经常会遇到多个部门“政策相互冲突,审批互为前提”的现象,造成企业在行政审批“转圈”中无所适从。为此,河北省邢台市推出了“并联审批”制度,制定了新建生产加工型企业审批流程,打破了部门之间的“审批转圈”僵局,给企业和群众带来了便利。

并联审批的具体流程为:首先,由工商部门出具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工商、发改委、环保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联合指导,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

其次,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协调涉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制公章及备案、备案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所需的有关材料,进入并联审批程序,各部门同步办理审批。

最后,各部门将出具的相关证照或批准文件统一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在统一送达申请人的同时,各部门相互完善本部门所需要的申请材料。申请审批的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即可取得三证一章一审批文件,大大节约了公司审批办证环节的时间。

陕西取消下放44项行政审批事项

近日,陕西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宣布取消和下放44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21项、下放管理层级23项。预计到2015年,陕西省行政审批事项将在现有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一以上。

据了解,此次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范围,主要是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重点将减少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行政事业性收费、资质资格许可等四方面的审批事项。

第2篇

【关键词】行政体制;政府职能;问题;建议

一、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新形势下,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现需要不相适应的方面,阻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突出表现为:

一是政府的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对薄弱,对于微观经济运行干预偏多,管理缺位、越位、错位频现。上学、就医、看病、住房等民生问题还没从根本上得以解决。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对企业的管理职能不舍得放手,造成当管的不敢管,没管好,不该管的却干预过多,弱化了政府的服务职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大学生就业问题,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挑战。

二是部门责权不清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企业和群众对由于责权不清导致的多头执法、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怨声载道,苦不堪言。工商、城管、质检、安监、环保、卫生、劳动等多个执法部门的诸多名目的收费和罚款,使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疲于应付。权力部门化导致多头执法,部门利益化导致重复执法,利益法定化导致执法合理化。由执法部门自行制定或者参与制定的政策很难触动自身深层利益, 政策制定变得成本高、效率低、周期长、内耗严重。

三是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健全。机构设置的不合理导致行政成本过高、执法效率低下,给公共财政造成极大负担。机构改革停留于撤并重组,实际人员并未减少, 政府机构的职能没有从行政管制向公共服务转变。制度滞后、程序繁琐、审批复杂导致创业台阶高、周期长、环节多。审批权限弹性过大导致人情审批严重,滋生腐败,影响政府公信度。

四是对行政执法的预防、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处罚的裁量权过大,处罚理由名目繁多导致知法犯法、、权钱交易、、现象严重。地方保护主义作祟,造成被处罚者无从申辩,告状无门。最直接的原因还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处罚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够彻底。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要加快推进政事分离、政企分离、政资分离,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管好,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放权,坚决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让公民和社会组织更好的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发挥作用。一是要正确地履行政府职能。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共同调节经济活动,科学、有效的实行宏观调控。对于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要重点监管。要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保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公共服务,保证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各级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步伐。中央政府要加强宏观管理和战略规划,下放具体管理事项。地方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要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增强服务意识。三是明确部门责权,确保权责一致。原则上一件事情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部门管理的,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二)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 规范政府机构设置,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地方政府要根据层级职责,在中央和上级政府限定的配置要求内,合理撤并相关部门,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二是要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作用不大的要坚决撤销,跨部门事项交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三是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要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类标准。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四是要严肃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控编制职数,严禁超编进人。

(三)以制度建设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坚决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权责并存,形成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法制氛围。一是要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步伐。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政府行政决策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建设和程序规范,使行政执法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完善行政复议、劳动仲裁、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做到有错必纠。二是要制定完善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评估指标,完善评估机制,把考评结果与奖惩挂钩。探索实践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客观界定问责范围,科学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避免权力过分集中,缺乏监管,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度。三是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力度。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政协也要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反贪等部门的监督作用,赋予更加独立的监督处理权限。政府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积极真诚的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民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四是要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培养爱岗敬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公务员队伍。完善公务员管理的配套制度和奖惩措施,切实落实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要培养公务员的终身学习意识,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党风、政风和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预防和惩治相结合。

三、结语

行政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把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谋划,稳步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

参考文献

[1] 魏来.当前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面临的四大困境[J].党政干部论坛,2013(09).

第3篇

关键词 行政体制 文化体制 体制改革

一、相关概念

(一)行政与行政体制的含义

行政:所谓政府行政就是指政府部门组织为了实现公共的利益和目标,以公共权利和法律为基础,对社会公共事务和政府内部自身事务进行的管理和活动的服务活动。

行政体制:行政体制又称行政管理体制,主要是指政府系统内部中行政权力的划分、政府机构的设置以及运行等各种关系和制度的总和。从国家的层面看,是指行政机关与立法、司法机关的权力的划分。行政体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体制决定行政体制。狭义行政体制的内容包括职能定位、权力配置、运行规则和法律保障等四个方面。本文是指狭义的行政体制。

(二)文化与文化体制的含义

文化: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是人类在发展进化过程中逐步掌握的能改善人类生活的知识、能力、习惯的总称。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的文化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这里是指狭义的文化。

文化体制:所谓文化体制,是指文化领域内各种文化组织所赖以设立及运转的具有特定内在逻辑关系的制度体系,包括文化政策法规系统和文化组织系统两大部分,它是一定历史时期政党意识形态在文化领域的结构化表现形式,是执政党意志在文化领域的体现。

二、新时期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与文化体制改革历程

按改革进行的时间特特征来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行政体制改革与文化体制改革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从表1中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时间很相近,改革的内容相关性也很大。说明行政体制和文化体制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

三、行政体制与文化体制改革的关系

文化体制与政治体制同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体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体制决定行政体制。从以上行政体制和文化体制改革历程来看,两者的改革相生相伴,具有密切的联系。

(一)行政体制改革影响文化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与变迁,行政体制改革始终在不间断的进行,文化体制也在不断的演进过程之中。文化体制与行政体制就像一对孪生姐妹,在人类历史的演进过程中悄然生长。伴随着行政体制的变革,文化体制也在不断的进行调整。

不同的行政体制运行下产生迥然不同的行政文化。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成功迎请荷兰执政者威廉与玛利亚为英国的国王和女王。先后制订并颁布了《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确立君主立体。英国没有成文的完整的宪法文件,因此为了巩固新生的制度和保障资产阶级的既得利益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有限王权和自由平等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文化体制改革为行政体制改革提供指导思想

当一国需要发展的时候,不仅需要“硬件”的支撑还要“软件”的指导,文化是不可或缺的“软件”,而文化体制改革形成一些先进的思想理念正海能为行政体制改革提供指导思想。

认为:事物是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事物的发展与变化,内因起着关键的作用,但外因是其重要的影响因素。同样,在政府的行政过程中存在着众多的影响因素――行政环境。简单的说,行政环境就是直接或间接地作用或影响行政管理主体及其活动过程、活动方式的外部要素总合。这些要素既有物质的,又有精神的;也有社会的、自然的;还有国际的、国内的。它们共同影响并制约着行政管理的思想观念、方式方法、并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过程之中。

(三)行政体制与文化体制改革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矛盾论认为:同一事物的两个矛盾同时产生,并相互消长,随着矛盾的消长,事物也随之不断变化。行政体制进行变革的时候会带动落后文化理念、价值观的变革,当文化体制改革中出现先进的思想理念时,行政体制中的职能定位、权力配置、运行规则和法律保障等也要跟上潮流,进行相应的调整或变革。可以说文化体制的变革促使行政体制的转变,而行政体制转变的同时又产生了新的文化体制。因此,可以认为行政文化的革新与行政体制的改革是相辅相成的,两者不可分割,相互促进,又彼此消长,不断推动人类政治文明向前发展,不断加速人类社会向文明迈进的步伐!

参考文献:

[1]蔡涓娟.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路径选择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19):86-87.

[2]邓凡.在行政体制改革中加强行政文化建设[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4):18-19.

[3]傅才武,陈庚.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路径与理论模型[J].江汉论坛,2009(6):112-118.

第4篇

关键词:公民社会;政府治理;行政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D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8)-12-0039-02

当前,我国的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尤其是近些年兴起的公民社会及其相关组织对我国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影响,是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因此,从公民社会视野来分析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难题难点及有效途径等内容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我国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变

所谓公民社会,“就是国家或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间关系的总和,其组成要素是各种非国家或非政府所属的公民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NGO),公民的志愿性社团、协会、社会组织、利益团体和公民自发组织起来的运动等,它们又被称为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1]公民社会理论于近一、二十年间的复兴与拓宽,用邓正拓先生的话说“几乎形成一股可以被称之为全球性的‘公民社会思潮’”。[2]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社会”重新崛起,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界分开始凸显。究其原因即在于市场经济不仅是经济发展模式的变化,而且是人际关系、个人与社会、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的实质性变化。在这种背景下,人民内部的自组织化趋势明显加快,公民的主体意识逐步增强,民间组织兴起,推动着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衍变,并对我国政府治理模式提出了许多新要求。

(一)公民社会的兴起,要求政府由单元的管理模式向多元的治理模式转变

随着公民社会的兴起,政府的管理模式应向多元管理主体转变。多元社会管理主体就是指社会管理的主体既包括在社会管理中一直承担主导角色的政府,也包括这些年逐渐凸现出来的作为政府重要补充力量的市场化组织和公民社会。政府不再是惟一的社会治理者,它必须努力实现与第三部门、私营部门和公民的共同治理。政府应该通过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将民间力量释放出来,整合社会各个领域的力量,形成国家与公民社会合作治理的网络,满足公众日趋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二)公民社会的兴起,要求建立政府与公民社会相互合作的治理模式

公共事务的管理需要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相互间的合作。这种合作会把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团体的利益、不同的社会力量集合在一起,纳入政府的决策过程,提高政府的社会决策水平。而且,通过政府与公民社会在公共事务上的合作管理,还能激发公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对社会闲散资源的整合,加强公民对公共政策的理解,增强人们对政府的政治认同,增加政府的合法性。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型关系,公民社会可以填补我国政府管理功能上的不足,从而形成一个上下互动、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的合作模式。

(三)公民社会的兴起,要求建立政府与公民参与的互动治理模式

公民社会的兴起表明两点:第一,公民深层次的权利意识正在觉醒,公民正试图通过积极的政治参与行为维护自身的利益;第二,公民在权利意识觉醒的基础上为了共同的政治目的和相同的利益正在结成持久性的集团组织。这种组织可能致力于非常特殊的利益,也可能致力于广泛的公共问题,但其基本的和明确的目标是影响政府和社会。这就要求政府必须赋予公民更多的参与决策的权力,以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性;要求政府改变原来的“包办一切”的管理模式,还政于民,还权于民,与民共治,并在一切可能的范围实现公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监督。而政府只承担维护国家内外安全,建构和维护制度框架,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调节收入再分配、提供社会保障和解决社会冲突等必不可少的职能。

(四)公民社会的兴起,要求政府管理从人治向法治转变

由于受长期的人治传统和集权体制的影响,我国的政府管理中人治现象仍十分普遍。人治所带来的危害历史早已证明。同样,历史也证明了“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只有法治方能有效束缚权力滥用。法治政府不仅仅是意味着有多么完备的法律体系,更关键的是意味着宪法法律至上。一切政府行为都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的框架,都必须服从于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权力可以不受法律的制约,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否则,再好再完备的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构建和运行法治政府,就是要实现分权与权力制约,就是要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就是要实现司法独立和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从根本上说,建构和运行法治政府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规范和制约政府的权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公民社会视野中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

我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对政府治理模式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也为我国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针对我国历次行政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我国政府治理模式变迁的趋势,我国未来的行政体制改革需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政府还权于公民社会,扩大行政主体是深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着力点

权力是行政的保障和后盾,在我国,权力的重新配置主要是将权力从上级政府合理下放到下级政府,从政府外移到社会和市场,这是由集权政治向民主政治发展这一趋势所决定的。

经过三十年政治与行政体制的不断改革,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了还权的条件。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既有拥有相应的社会权力的渴望,同时也有这样的能力与基础。政府权力向社会的转移是不断通过改革权力过分集中的政府体制,实现国家与社会权力资源合理配置来实现的。当社会拥有相应的活动权力时,社会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就具有了相应的合法性基础,公民参与行政活动也有了合适的心理依靠,这在无形中会使行政主体扩大,而这一行政主体的扩大不仅能分担政府的部分职能,满足公众日趋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更能成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新生力量,使改革更加迅速和顺利。

(二)大力培育公民社会组织,加强与公民社会组织的合作是推进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力量之源

公民社会组织与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发挥公民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利于加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对话、沟通、协商,进而建立政府与社会的协作机制。促进实现社会自律和自治,可以支持政府的各项改革,对政府实行民主监督,抵制浮夸、浪费的官僚作风,抑制腐败现象;将传统体制下的许多社会公共事务转移给公民社会组织,发挥公民社会组织公益性、互动,建立体制机制为公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创造条件,提供舞台;补给资金财物为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法律法规为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及其与政府的合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拓宽公民参与渠道,健全公民参与机制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政治参与是旨在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的普通公民的活动。有序的政治参与包括选举投票、助选、公民组织与社会运动,以及与人民代表和政府官员的个别接触等。当前,拓宽和完善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渠道,必须完善原有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公民享有制度资源的形成机制。要实现制度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的通畅,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要适当增加农村人群和基层群众在各级人大、政协等组织的代表名额;二是改革和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回复制度,推行受理责任制和失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要完善立法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制度。同时,要发挥大众媒体利益诉求表达的作用,特别是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平台,充分发挥媒体收集信息、引导舆论和社会监督的职能。

(四)加强依法行政是深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根本保障

建设法治政府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制度的必然选择。

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必须依法行政,这要求行政机关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和承担责任,以实现国家的职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把政府各项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五)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加快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切入点

把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新形势下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可以有效地解决政府为谁服务、谁来服务、服务什么和怎样服务的问题。

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正确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在中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需要,做到保障民权、尊重民意、关注民生、开发民智。通过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从而最终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体制。

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应从经济建设的领导者和指挥者位置上退下来,成为经济发展方向的指引者、经济关系的协调者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者。政府要不断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为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政府要逐步形成有效制度安排,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增加政策透明度和的公开性,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和参与机制。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问题根源创新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是指高职院校凭借其结构和制度,通过组织、计划和实施等行动,积极发挥管理功能,引导全体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学校所有的资源,有效完成学校以教学为主中心的各项任务,实现其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高职行政管理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实现高职院校的目标。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是高职院校行政管理运行的保证,因此,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关键。

一、当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

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存在办学方向不明确,办学定位不清晰,办学特色不突出,教学改革不深入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反映出高职行政管理体制上所存在的缺陷。

1.1行政效率低下。

现有的绝大多数高职院校是由中等专业学校改建而来的,机构臃肿、管理理念落后和制度建设不健全是常见的弊病,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拖拖拉拉、办事程序复杂、管理职能交叉。这种局面的直接结果就是导致管理决策不科学,管理组织执行力欠缺,行政效率低下。

1.2行政权力泛化。

行政权利泛化是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中一直存在的问题,而高职院校尤为突出。行政权力的泛化导致学术权力缩减,进而形成了学术权利日渐服务于行政权力的局面。“官本位”而不是教学、科研本位的观念普遍存在,具体表现在一线教师的业务诉求无法得到满足,或者是学术专家的合理意见无法有效地被采纳。行政权力泛化成为影响我国高职院校发展的重大障碍。

1.3行政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

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化是世界范围内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趋势,主要体现在组织机构机构专业化和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两个方面,其中关键是后者。行政人员的专业化欠缺突出表现为行政人员通常是管理和教学双肩挑、教师和行政人员之间转换频繁和行政人员进入门槛低。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通常有两个极端,或者转为专职教师,或者充满“官本位”

的思维,缺乏服务意识。

1.4行政组织结构不合理。

我国高职院校组织结构大都沿用传统的金字塔式的科层治理结构,其特点是由高层到底层层层节制,呈金字塔状分布,权力集中向塔尖的高层,学校通过行政命令,利用行政组织实施管理职能。这种组织结构的弊端是容易滋生权力崇拜,结构呆板,阻碍组织成员的创新能力。我国高职院校除了上述问题外,长期学术权力附属于行政权力的现状与现行的行政组织结构是密不可分的。

二、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

2.1定位不明确。

我国高职院校通常沿用中专的管理模式或借用普通高校的行政管理体制,办学定位不准,办学理念模糊,具体体现在专业设置、课程开设、师资配备、基础教学设备建设、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或者没有达到高等职业教育水平,或者不能满足当前高职院校教学与实习的需要。

2.2行政管理体制落后。

我国教育体制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所属高职院校之间是领导与服从关系,具有明显的科层制管理特征。学校活动大都遵循国家或主管部门的指令,形成了按行政机构规则办事的运行机制,这种局面自然地延伸到学校内部管理之中,从而形成高职院校行政人员官僚化,形成体制创新的障碍。

2.3行政人员绩效考核方式陈旧。

合理的考核方式可以充分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发挥组织的创新功能。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采用的是传统的绩效考核标准,该标准用于政府机关公务员考核,按照“德、能、勤、纪”进行考核。显然,该评价体系存在指标粗放,没有体现高职院工作的特点等问题。

三、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3.1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基本理念。

3.1.1服务型行政管理理念。

“服务行政”一词最早由德国行政法学家厄斯特·福斯多夫于1938年提出,国内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台湾学者陈新民对“服务行政”概念进行的介绍。此后,大陆的一些学者意识到建立服务行政的必要性,作了一些列研究,大致总结如下:(1)在市场经济中,最好的政府应是以行政权力为人民权利服务的政府;(2)要不断创新行政体制,增强其适应性,使之适应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和企业单位不断增多的对政府行政服务功能的需要;(3)要使公共行政由国家权力的载体过渡为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实体;(4)人类社会行政模式经历了从“统治行政”到“管理行政”再到“服务行政”的演进过程,建构“服务行政模式”是人类行政发展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围绕高校自下放、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健全与完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等主题而展开。其中,加强高校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能是一个具有共性的问题。

3.1.2“扁平化”组织结构。

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运动风起云涌,很多学者认为官僚体制模式不能解决后工业化时代政府面临的效率和责任两大核心问题,于是提出了组织结构“扁平化”。组织结构“扁平化”要求打破现行的部门界限,绕过中间管理层次,直接面向服务对象和组织目标。组织结构“扁平化”的现实意义是:

减少中间层次,管理中心下移,节省管理成本,促进信息有效沟通,等等。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存在层级多、等级森严的问题,这不仅增加了学校的运营成本,而且束缚了学校行政组织的创新能力。实施“扁平化”组织结构,可以有效解决传统组织结构带来的诸多弊病。

3.1.3知识管理理论。

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知识管理理论。知识管理不仅包括对知识进行管理,而且包括对与知识有关的各种资源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涉及知识组织、服务、资产、产权、人员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包括知识开发、分类、加工、共享等环节。知识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思想,它继承了人本思想的精髓,又通过知识经济形态进行了创新。知识管理重视知识的共享和创新、重视人才和管理知识、重视组织文化建设、重视领导方式的转型。我国高职院校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更为滞后,国外的高校已经开展得很好,它们主要强调促进知识交流与共享的技术手段在学校中的应用,以及如何将学习型组织理论应用于学校,把学校建设成学习型组织。3.2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措施。

3.2.1转变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

新形势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要按照服务型管理理念的要求,杜绝“官本位”思想,摒弃教育管理官僚化的作风,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主动服务教学,服务师生;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学生管理中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目的。要总结管理经验,从实际出发,探究高职院校运行规律,完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

3.2.2正确处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

高职院校必须努力形成学术权力决策、行政权力服务的学术管理模式。在学校管理工作中,高校行政部门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为学术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各种服务。通过完善办学制度,改变目前高职院校评价制度过于功利、用人制度价值错位的现状,净化校园学术环境,保证学术质量,促进学术活动为科研服务、为教学服务、为生产服务。现实的做法就是通过切实推行专家或教授治校等措施来推进进政管理体制改革。

3.2.3改革现行的行政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高职院校行政人员人事管理是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保障,绩效考核体系是行政人员人事管理的基本标准,因此,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是高职院校行政人员人事管理的关键。改革现行的行政人员绩效考核体系首先是要进行考核方式的改变,根据岗位的不同要求,设置细致的考核标准,合理体现考核结果的差异,结合有区别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高校行政人员的积极性。

3.2.4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管理创新。

随着高中毕业生规模的减少和社会对高等教育要求的提高,高职院校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高职院校取得竞争优势的有效的方式是学校管理创新,即先进的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信息化的实施使管理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上都有所改变,为学校带来了直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直接构成了高职院校的竞争力。:

3.2.5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提升办学水平。

高职院校应当借鉴和学习现代质量管理的先进理念,增强教职员工的质量意识,在“质量工程”推进过程中逐渐提炼并形成有各自高校特色的核心价值观,建立适宜的质量文化。

当务之急是构建以学习为中心的高等教育,实现从以教学为中心向以学习为中心的转变,将教育的重心放在学生的学习,以及学生的需求上,以最大限度地开发学生的潜能。对于有人提出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学校管理,我认为是一个具有创新性的建议。

四、结语

我国大规模开展高职教育发展时间仅十余年。从高职院校产生来看,有的是中专合并升格而来,有的是普通高校开办的高职学院,以及民办新设改制院校。我国高职院校发展的时间短、来源复杂和规模庞大决定了其行政组织结构的复杂性。本文只是对我国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作了一般的探讨,具体到每一所高职院校,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须作具体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李小芬。新形势下高校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7):46-47.

[2]张秋霞。论高校行政管理质量的有效提升[J]。航海教育研究,2009,(4):111-113.

第6篇

关键词:新财政体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引言

新财政体制的出现,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指明方向,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在该背景下,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分析,制定有效的改革计划,满足相关要求同时,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质量,促进单位更好的发展。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面对的问题

1.财政管理规章制度有待完善有效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顺利运行,提升财务管理质量的关键因素。在新财政体制下,要求行政单位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将此落实在实处,以适应时展变化。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部分行政单位中财务管理工作中,并不具备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无法满足新财政体制的要求,影响行政单位整体发展。就实际情况而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受工作经验与专业能力影响,无法适应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要求,在不健全的规章制度下,不能有效完成工作,会出现一些资金管理工作未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的行为,直接影响单位发展与运行。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应重视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利用此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果。

2.预算管理存在问题预算管理工作,是保证行政单位资金充足与利用率的重要措施。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行政单位可以利用预算管理约束财务行为,避免出现资金浪费或者利用不充足的问题。就目前财务工作情况来讲,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的认识不深刻,缺乏针对性。在实施的过程中,无法有效的展示事业单位的财务情况,不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内容与方式,从而影响单位的资金应用。此外,有的行政单位则是认识到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但是执行力不到位,无法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挥预算管理工作的最大价值,影响行政单位形象。

3.工作体制有待完善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工作体制与新财政体制出现不符的问题,无法将事业单位的财务情况完全呈现出来。在经济高速发展下,行政单位的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越来越密切,资金交往也越来越多。由于财务数据的增加,无形中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压力。因为不完善的工作体制,无法展示出行政单位真实的资金情况,引发业务工作中的资金隐患。在新财政体制下,需要对工作体制进行完善与创新,根据财务政策发展要求,制定科学工作制度,以此保证工作顺利运行,以提升行政单位工作质量。

4.工作能力有待提升财务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是影响工作开展的关键因素。在新财政体制下,由于工作人员对新制度不理解,仍采用传统工作方式进行管理工作,直接影响财务工作效果。此外,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工作人员并没有根据相关的流程进行工作,导致工作效果不理想。为了适应财政工作的发展,工作人员的素质与能力仍需要提升,学习专业知识,优化自身能力,为行政事业单位发展做出贡献。

二、新财政体制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开展策略

1.健全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若想提高整体工作效果,应转变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使其意识到财务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事业单位顺利运行的基础。我国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有明确的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使其发挥最大作用,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因此,现代的行政事业单位应相应国家号召,加强对自身运行情况的分析,在传统财务管理制度上完善,构建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一套完整的规则制度规范财务工作内容,促进行政单位工作开展。此外,建立监督体制,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的有效性与科学性。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定期向行政管理人员汇报财务情况,为业务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避免出现资金不足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问题。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财务工作有效性,促进行政单位健康发展。

2.创新财务预算管理工作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关键,具有提升财务管理效率,提高行政单位综合实力的作用。传统财务管理中,忽略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导致部分工作无法顺利实施。新财务体制下,应重视行政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以此提高工作效果。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前,应对行政单位进行全面分析,了解实际运行情况与财务状况,根据此制定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合理使用与分配。当财务预算制定后,则根据此开展工作,不可以随意更改预算内容,以此保证预算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实现对财务管理的约束。同时,应对财务的支出进行明确的规定,围绕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支出管理,明确企业支出内容,保证工作的有效性。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实施,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果,提高整体工作有效性。行政单位运行中,加强预算管理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实现专款专用,资金合理分配,利用此提高财务管理质量。

3.转变工作理念行政事业单位在运行的过程中,转变传统工作理念,提升对财务管理的重视。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其财务管理工不仅影响自身发展,也会影响政府部门的形象。通过财务管理工作意识提升,解决传统工作中不重视的问题,提升财务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为企业财务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以此提升工作效果。财务管理工作,是实践性与应用性非常强的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全身心投入其中,对存在问题进行改革创新,以此实现财务管理工作价值。此外,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的培训工作,转变其传统工作理念,使其学会利用新财政体制解决问题。利用培训活动,引导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学习新财政体制相关的内容,丰富其专业素养,为职业能力提升奠定基础。此外,对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引导,鼓励其自主学习与本职业相关的知识,充实文化素养与专业知识,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4.强化监督监管企业运行的过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保证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成立一支专门的队伍,用于财务部门检查工作。以内部审计部门为例,该部门成立后,主要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工作,对工作流程、管理过程、财务支出与收入等进行全面管理,以保证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在新财政体制下,监督检查部门成立非常必要,可以避免不法分子利用财务管理漏洞进行不法行为,同时能够控制徇私舞弊的问题出现。因此,在行政单位运行中,应加强监督管理队伍的建立,以此实现对工作开展的监管,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5.融入信息技术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融入信息技术,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行政单位的管理人员,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信息化财务管理,为工作人员提供便利。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较多的财务信息,若是以传统人工的方式进行管理工作,则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数据丢失、数据信息遗漏等等,影响财务工作进行。而信息技术的应用,则可以解决传统工作中存在问题,能够将财务数据完美的呈现出来,为管理人员提供决策依据。此外,财务管理中,通过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创建财务管理平台,为财务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便利。加强财务管理平台的建立与创新,将财务工作透明化,减少工作人员工作量,为各部门工作开展提供便利,促进为行政事业单位发展。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联系,有效提高财务工作效果,对单位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果,解决传统工作数据运算不准确、信息传递不及时的问题,有利于乡镇事业单位进一步发展。

6.完善工作体制行政事业单位若想更好的适应新财务体制,需要对工作体制进行完善,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人才的选拔,建立一支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队伍,完善财务工作聘用制度,以此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工作人员是制度落实的载体,也是促进财务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当聘用制度得到提升后,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也会因此得到提升高,无形中提升财务管理工作质量。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专业技能的培养,制定科学奖惩制度,利用此激发工作人员学习意识与专业提升意识。加强对工作体制与各项财务工作制度的完善,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性,以此提升单位的资产值。通过工作制度的完善,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与行政单位工作内容,为其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7篇

一、瑞典行政管理制度概况及特点

瑞典位于北欧,面积45万平方千米,人口880万,瑞典人占90%。瑞典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是国家元首。全国分为24个省,实行中央政府、省政府、市政府三级行政管理体制。首相是政府首脑,由四年一次大选产生的议会任命,负责挑选大臣组建内阁,管理全国行政事务。瑞典中央政府机构由内阁、首相府、各部及各管理局组成,它们共同履行中央政府的职责。内阁不负责具体行政事务,主要处理全国社会、经济、政治上的重要事务,如制定全国性计划,编制法案和国家预算提案并提请议会通过,执行议会各项决议等。首相领导内阁,确定各部职权范围和协调各部工作,设有专门的办事机构——首相府。首相府由首相直接领导,分设政治办公室和法律办公室。政治办公室又称首相办公室,由一名国务秘书(相当于副部长)领导,主要任务是为首相提供政府和社会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有关的背景材料,另有一名新闻秘书;法律办公室由一名法官领导,主要任务是审核政府议案使之符合法律规定。首相府下设行政管理局、政策研究委员会等机构。

内阁所属行政机构又分为政务机关和事务机关两个层次。政务机关即中央政府各部,属于宏观管理层,不处理具体的行政事务。现有10个部,各部内设职能司及法律秘书处和行政秘书处,由大臣(部长)、国务秘书、新闻秘书、顾问等政务官员组成领导层。10个部共有4200名工作人员,其中20名大臣、130名国务秘书、顾问等高级政务官随政府更迭而进退;4050名职位相对稳定的公务员。各部负责执行内阁决定,主要职责是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定提交给议会的有关预算拨款和法律的政府议案,颁布法规规章以及对下属行政机构的一般规定,处理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国际事务,任命所属事务机构的官员等。

事务机关即中央各部下设的各中央行政委员会、管理局等附属机构,在整个行政体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大量行政事务的实际承担者。法律规定这些事务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向主管部汇报本机构的情况,上报本单位的预算报告,直接处理大量的日常行政事务; 有权就具体政策的实施向有关部提出建议,协助决策。这些事务机构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各部一般不对它们下达具体指示,大臣或部的机构无权干预其日常工作。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大臣干预具体行政事务。事务机关的工作受政务机关的监督和控制,政务机关(主管部)通过向所属委员会和管理局指示、解释议会决定,对其如何使用议会拨付的经费做出详细的指示,任命事务机关的高级官员等方式,左右事务机关的发展方向、工作程序和内容。瑞典中央政府现有250个委员会、管理局等行政事务管理机构,35万名公务员。

二、瑞典中央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基本情况

瑞典中央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由首相府行政管理局统一管理。行政管理局是首相府下属相对独立的事务管理机构,局长由内阁(首相)任命的一名国务秘书(副部长级)担任,并在首相办公室任职。行政管理局作为保障中央政府机关职能正常运转的事务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如下:一是为政府各部门提供办公用房及物业管理、政府采购、保安等服务;二是为各部门提供信息技术管理服务;三是为各部门提供行政经费预算及财务管理服务;四是为各部门提供信息、情报、网页管理、图书资料等方面服务;五是为各部门提供人事管理服务。总之,行政管理局作为瑞典中央政府行政事务管理机构,为政府各部门提供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政府采购、信息技术、财务、交通、保安、文件档案资料管理等全方位的后勤保障服务。

行政管理局下设服务司、信息技术司、财务司、情报新闻司、人事司、文件档案司等6个职能司,现有500余名工作人员。各司职责如下:服务司,主要负责政府各部门办公用房分配、物业管理招标、采购、保安等服务,编制200人。信息技术司,负责所有政府机构和驻外使领馆电脑系统、政府信息网络管理和技术服务,编制200人。财务司,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各部门帐户、财务会计监督、财务报表汇总等,编制约15至20人;每个政府机构相应有1-2名出纳,负责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情报新闻司,负责搜集整理国内经济、文化、教育、社会事务等非政治化的信息资料,政府网站、网页内容的更新等,编制30人。人事司,负责管理中央政府各部门的人事官员,政府各部门的人事官员则负责本部门公务员的聘用与管理,编制约30至40人。文件档案司,负责政府机构的规章文件公告、图书资料档案等的收集保护整理工作,保证公民随时查阅政府机关各项工作所形成的法规文件资料等,编制20人。其主要职能和运作情况如下:

行政管理局的政府部门日常后勤服务保障。行政管理局服务司负责为中央政府各部门提供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政府采购、保安、办公物品、专车及其它有关后勤服务保障,主要有五个职责:一是政府采购服务。设有政府采购处,在各部委需要采购物资、工程、服务时,根据各部门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为各部门采购提供政策、技术支持。二是办公用房管理服务。办公用房管理处负责制定政府部门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标准和制度,为政府各部门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办公楼物业管理公司。瑞典政府部门的办公用房管理采用市场化运作,由各部门从市场租用办公用房,租用原则是经济适用,如房屋位置太好、租金太高,就应考虑更换地点房屋,租用低价合适的办公房,以降低租房费用;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也是招标引进物业公司承担,比自雇人员大大节省费用。据介绍,内阁10个部(包括驻外使领馆)每年办公房租金约为7000万至8000万美元。三是负责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安全处除负责政府机构的保安工作外,还承担政府部门网络、网站的安全工作。四是政府部门有关综合服务。物资供应处负责统一为政府机构购买办公室配备的咖啡、茶叶、糖果、饮料、纸、笔和文具等办公用品,发挥集中采购优势以降低成本。五是其它一些服务工作。如管理为首相和大臣服务的5名专车司机和12台专车。瑞典政府只有首相1人有官邸(首相官邸)和公务专车,统一由行政管理局服务司管理。专车司机也为各部大臣的公务活动提供交通服务,同时兼任首长保镖。专车只供首相和大臣公务活动使用,首相及大臣处理个人事务都自己开车,公私分明。

行政管理局的政府部门财务管理服务。行政管理局财务司为政府各部门提供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和财务会计服务,主要有三个职能:一是统一管理政府各部门帐户及财会事务,监督政府部门经费往来情况,统计汇总各部门财务报表,每半年向议会提交政府行政管理费支出情况报告。二是协助所有政府机构制定行政经费预算计划。凡涉及政府机构的行政经费预算报告,都由行政管理局财务专家小组帮助拟定,并与首相府公室协调,审查同意后报议会审议通过;管理行政管理局自身经费。三是政府部门财务系统管理。政府所有机构的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及财务报表,要通过机关财务管理网络每月定期向财务司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财务司发现问题后代表政府及时制止不合理行政开支,提高行政经费使用效益。据介绍,目前正考虑制定方案,加强和改进政府各部门行政经费支出管理,进一步精简各部门行政财务会计管理职能,取消各部门财务主管人员,行政管理局建立中央政府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各部门行政经费支付和财会事务,加强对各部门行政财务的监督和审核,提高行政经费使用效益。

瑞典政府部门的经费预算管理,实现部门预算和各部门行政经费集中统一管理相结合的体制。财政部和行政管理局在政府部门预算方面分工明确,财政部负责国家预算,行政管理局负责政府各部门行政经费预算。具体说,财政部负责拟定国家总预算安排,包括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年度总预算额度;财政部将中央政府各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总额全部划归行政管理局管理,由行政管理局制定各部门行政经费预算计划分配给各部门。行政管理局是政府各部门行政经费预算主管机构,是中央政府二级预算管理部门。行政管理局在制定各部门行政经费预算分配计划时,如某个部门对预算数额有意见,可通过首相府办公室主管国务秘书,与行政管理局协商调整。预算管理方面,财政部在编制国家年度预算草案时,行政管理局所属的政府部门行政经费预算专家组(由4名专家组成)在审查汇总各部门提出的行政经费预算数额后,向财政部预算司提出下年度政府各部门行政经费预算总额建议,财政部同意后统一纳入政府各部门预算计划。政府预算案提交议会审议通过后,就成为政府年度经费总支出的上限,通常不能突破,政府各部门行政经费预算则从总预算中全部划归行政管理局分配。

政府采购管理和行政管理局的采购服务。瑞典制定了严格的法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的采购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瑞典《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部门采购要面向全国甚至全欧洲的企业,要公开对各类供应商同样的信息,详细阐明准备购买的商品和服务的具体要求,使每一个供应商明确了解政府想要什么。公众可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政府采购涉及的一切资料,如果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全面,出现暗箱操作,新闻媒体会曝光;供应商受到不公正待遇也可诉求法律解决。这些规定是《新闻出版自由法》、《政府组织法》关于政务公开、信息透明等基本法则的具体表现,也是政府所有行为受到法律约束的具体体现。

瑞典政府采购遵循灵活、高效、节约、方便、快捷的原则,方式多样。最主要的方式是公开招标竞争性采购,以确保购买的商品、工程和服务优质低价,特别是售后服务要最好。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方面,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有机结合。对大宗或涉及多个部门同类商品和服务,由行政管理局采购处负责统一集中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充分发挥集中采购可大规模降低价格的优势;对小额、日常或个别部门有特别要求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由各部门分散采购,提高效益,方便工作。

第8篇

与过去历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比,2008年的改革是在不同的背景下推进的,因而具有不寻常的意义;它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改革的成败影响深远。

民主政治和民意背景下的改革

近年来,与其他领域的改革相比,政府自身改革的滞后产生了种种问题,政府逐渐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和中心,人们对政府“革自己的命”有着很高的期盼。在这样的民意背景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成了“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发展民主政治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同时,丰富了公民权利的内涵。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要求各级政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公开政务信息,打造阳光政府。任何公民只要向政府提出某一具体的公开信息的请求,如果该信息不属于保密的范围,就要为他公开。这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些,都对行政体制改革构成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巨大的推动力。

此外,这次改革是在宏观经济领域出现通货膨胀风险、物价上涨超出人们心理承受能力的情况下推出的,与此前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出的时机有所不同。

2008年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外部环境发生的上述变化,不仅直接影响此次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走向,甚至对改革的成败可能产生重要影响。

约束权力的体制必须获得突破

党的十七大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笔者认为,这次行政体制改革的成功,至少需要以下条件:

制定一个好的总体改革方案。过去行政体制改革的最大问题之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仅缺乏整体规划,而且改革的整体方案不具备权威性和长期性。直到现在,政府的整体组织架构、权力结构仍未相对稳定下来,也没有形成有效的治理结构。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作为一个大国,我们的政府组成部门究竟应该保持什么样的数量,主要应集中于哪些领域,如何尽早使之相对法定化……这些重要问题至今仍然没有答案,甚至没有从决策层面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论证和比较,这就使我们的历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带有“人为”而非“法治”的色彩。改革的总体规划问题如不解决,改革就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

大部制改革要取得成功。各方对大部制改革给予很多关注,但在笔者看来,人们对大部制改革的理解有明显不准确的地方。比如,有人认为大部制改革就是将现有的政府部门进行大合并,并担心会不会导致新一轮的政府大裁员,这是典型的误解。

一般来说,在发达国家的内阁中,有若干个超级部或大部。它们的内阁部普遍比较精干,多则不到20个,少则10多个,多数是十五六个。各主要发达国家设置的部门从称谓到范围都很相似,比如外交、财政、司法、内务、国防、商务、农业、教育、卫生、环境、能源、国土等都是必不可少的。但单靠这些内阁部不能适应当今复杂的政府管理,发达国家在内阁部之下或内阁部之外还有大量的执行机构或称法定机构、监管机构等。这些机构执行内阁部的决策,反馈决策执行的信息,共同担负公共事务的管理责任。

在市场化、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大格局下,政府管理的共性越来越多。实行大部制管理模式是当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我国政府管理走大部制的道路是完全正确的。

中国的大部制改革首要的是统一规划,选择那些问题突出、社会影响大、急需实行大部制管理的领域率先推行,才能真正取得成效。此次大部制改革能否成功,将直接影响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败。

在权力的约束和制约方面取得突破。目前经济社会在发展中积累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几乎都与不合理的体制有关。社会普遍关注部门利益凌驾于公众利益甚至国家利益之上,从而导致公共政策扭曲、变异的现象。这样的公共政策过程的直接后果是,公共政策制定的成本高,周期长,效率低,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被消耗在毫无意义的部门利益争夺、扯皮和推诿之中,可能使政府所代表的公平、正义的天平发生倾斜。

我们仍然没有确立甚至没有找到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约束和制约的机制。这些年政府中出现的严重腐败现象与此密切相关。尽管我们非常重视打击腐败,也多次进行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但腐败仍继续孳生、蔓延,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危害。人们不得不对改革的成效打上问号。因此,必须从体制和制度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就目前政府权力运行的突出问题而言,行政体制改革最关键的是要解决以下问题:政府权力的组织结构要逐步走向法定化,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思维要大胆突破,真正建立起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权力结构,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目标;有效地制约和约束包括事业单位在内的公共部门普遍利益泛化的问题。如果政府部门不能从根本上克服与民争利问题、公共政策制订中的公平公正问题以及规范政府行为问题,就不能说已经找到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途径。

行政体制改革难以孤军深入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行政体制改革中,建立权力制约机制必须有政治层面改革的配合,否则,行政体制改革是很难孤军深入的。中国改革是渐进式的改革,越到后面涉及的利益关系越复杂。改革开放初期,所有人都从改革中得益,而到改革后期,有人受益,有人受损,改革的步伐会更为艰难。过去是以经济改革为主导,现在我们发现政府自身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政府自身的改革成为关键。这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是围绕政府自身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调整政府的组织架构,使政府的管理、组织设计、运行机制等更适应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光有行政层面的改革,没有政治层面的深入,难以解决行政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例如,早在制订国家“九五”发展规划时,就已明确提出用集约型增长方式替代粗放型增长方式,但由于没有官员选拔、任用、考核、激励等政治层面改革的配合,一些地方甚至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演变成“以GDP为中心”。可见,许多问题的根源与政治层面的问题有关,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层面的问题。

第9篇

摘 要:在政府机构改革突出强调实行交通大部制的背景下,在构建综合运输体系的要求下,道路运政的多头行政,责权不清,道路运

>> 中国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思考与建议 道路运输管理职能转变研究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程中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 浅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文化职能视野下的文化体制改革 道路运输行政职能改革 铁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等 贯彻投资体制改革决定 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推进乡镇体制改革 论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推进工商职能转变全面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的道路选择分析 成才视野下的中职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路径研究 财税体制改革对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影响及对策研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调整与转变的探讨 行政体制改革中的职能科学及其实现路径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2]郑育林.《新世纪道路运政职能的转变》.《交通企业管理》.2000年第13卷.

[3]郝大鹏.《浅析我国道路运输管理职能转变的途径和方法》.《公路运输文摘》.2004年,第4期.

[4]翁垒.《转变道路运政管理职能的探讨》. 《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第13卷(第1期).

[5]张晶,董岩.《道路运政管理发展探索》.《黑龙江交通科技》.2011年,第6期.

作者简介:吴委哲(1989.04-),女,汉族,山东省滕州市人,长安大学2011级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硕士。李艺(1990.04-),女,汉族,湖南省邵阳市人,长安大学2011级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硕士。

第10篇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6.000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6-0-01

0 引 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的行政职能正在发生改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使政府行政适应社会、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从而使其公信力得到提升。因此,相关人员有必要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问题展开研究,从而促进行政府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

1 建设公共行政体制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仅要明确行政管理的体制改革目标,还要突出公众的意识,以便行使公共权力,继而使社会公共需求得到满足。为此,要加快公共行政体制建设,以便建立能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在该体制的管理下,政府将执行公共意志,并且从事公共事务。通过明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建设公共行政体制的目标,为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打下基础,使政府尽快完成职能转变,继而有利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2 实现民主法治管理

以民主为基础进行公共行政体制建设,需要依靠法律提供保障。所以,民主法治管理的实现将成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的重点内容。从根本上来讲,只有实现民主才能够使公众形成公共意识。而在民主监督和公民授权之下,政府权力的公正性才能得到保障。近年来,随着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发展,我国一些地区实现了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从而为民主法治管理的实现打下了良好基础。为了落实该项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以便人民直接行使民力,从而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等目标。在此基础上,政府管理才能够转变成民主法治,政府行政的科学性也将得到增强。因此,实现民主法治管理,是确保人民能够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能够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打下基础。

3 落实合理分权制度

在过去的行政管理体制下,行政部门的权力过分集中,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实行了一系列权力下放政策,从而推动了国家经济发展。但是,权力下放只是对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无法从根本上克服权力集中带来的弊端。所以,为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实现合理分权,从而实现新的制度设计。从转型国家的体制改革经验来看,权力下放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经阶段。当该项改革内容得到全面推进后,管理体制的内在矛盾会得到凸显,从而导致社会管理权力与政治权力不协调。面对这一情况,通过落实合理分权制度,来进一步深化改革。为达成这一目标,就需要在宪法上体现公民权力,通过将纵向分权和横向分权结合起来实现地方关系与中央关系的调整。在此基础上,遵循民主法治建设要求,理顺各种权力关系,通过完善政府组织,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进而实现法定化的职权划分。

4 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除了需要完成政府职能转变,还要明确政府职能定位。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近年来,我国政府开始向社会管理、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的方向实现职能转变。但是,实现职能转变只能使各级政府进行自身职能的履行,容易导致其权力运行偏离公共利益。而实现各级政府职能的科学定位,则能够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并为依法行政打下良好的基础。从本质上来讲,政府应该明确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为其基本的职能。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才能够消除彼此的职能重叠,使政府职能得到有效履行。具体来讲,就是中央政府需要加强宏观管理,以便制定国家的战略规划和标准规范,继而使国家法治的统一得到维护。而地方政府需要确保法律法规的落实,并且实现对所属地区社会事务的统筹管理和执法监督。

5 优化行政管理结构

在社会经济体制转型阶段,我国实施了精简机构的改革工作。但从历史经验角度来看,并非是规模越小的政府机构的效能就越高。所以,还应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确定政府规模,优化政府结构。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也是为了提高政府的效能。所以,应注重行政管理结构的优化,通过提升政府效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其次,还要对政府的层级结构进行优化,从而通过减少政府层级使政府的纵向组织链条得到缩短,使政府的内部责权关系得到理顺。通过优化政府结构,不仅能够减少领导层级和职数,还能避免职责交叉,从而使政府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6 结 论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已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而想要使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还要明确改革深化的重点和核心,从而使改革工作得到整体推进。因此,本文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问题展开研究,可以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

主要参考文献

[1]薄贵利.准确理解和深刻认识服务型政府建设[J].行政论坛,2012(1).

[2]黄文平.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 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J].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前瞻――第三届中国行政改革论坛论文集,北京: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2.

第11篇

作为简政放权中的重要一环,权力下放备受社会关注。2013年9月8日新华社曾报道,海岛城市舟山竟然获得了开发草原的权限,缺乏矿产的外贸商业重镇却获得一大批开发煤矿的权限。基层政府在承接行政审批权下放的过程中,遇到了“牛头不对马嘴的尴尬:练长跑的,拿到自行车;搞射击的,拿到了乒乓球桌……”

这些听起来不禁令人莞尔,正好映射了当前“简政放权”背景下的一些瑕疵。虽然这些被指为权力下放中的“错放”、“空放”、“乱放”,是推进服务型政府改革中必须要经历的过程和面对的问题,但这些瑕疵的确成为影响“简政放权”方向的诱因。

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旨的“简政放权”,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集体智慧,更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所指定的“深化改革”内容。早在2008年,我国就推出了新一波行政体制改革,那一轮的重点放在了“管理体制”的改革上,如引入电子政务、大部制机构改革。2008年的改革并没有太多触及“权力改革”,仅只是对权力作了方式上的处理或是作了重新的组合,如大部制。此轮“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必然要碰触处于“深水区”的权力关系,难度之大也可想而知。

防止“简政放权”形式化,首先,应对权力两端的主体目标函数不一致有清晰的认识。放权方可能考虑更多的是下放什么审批权限,而受权者则考虑的是什么权限需要放下来。而从审批权限来说,有“前置性审批权限”,有“后置审批权”,是一起下放,还是逐渐下放,抑或只下放一半,这些都可能成为“放权方”拿捏不准的问题。考虑到受权者的事权能力,放权方甚至有时会把某一裸权拆分成数权,以凑数来应对中央文件的要求。这些技术性的“粗糙”,反而令受权者感受不到“简政放权”后的工作效率改善。

第二,“简政放权”应纳入法治的轨道。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应坚持“法治原则”,坚持权力的职权法定、行为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的基本行政法律原则。法治化的行政体制改革,是改革沦为“面子工程”或“拍脑袋”工程的防火墙。随意化的行政体制改革,不仅不能坚守,它还会对社会其他关系造成相当大的冲击。而且,若没有“责任法定”的约束,以改革之名乱政的个别官员便可能得不到应有的问责。所以,在深化改革精神指引下,应立法先行,充分让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一直处于法治的轨道上,使“简政放权”得到法制的护航。

第三,“简政放权”应以人为本。从财权及事权等权力配置要素的和谐化等基础性工作推进,放权后承担指导、培训、敦促受权者的责任,努力让地方真正落实“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努力让地方政府构建一套如何监督放权后扩大的权力不被滥用的机制,并保证地方政府拥有行使这些事权的相应财政及智力能力。

第12篇

一、推动我国人事行政体制创新的必然性分析

首先,实施人事行政体制创新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得全球各地的经济紧密相连,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互合作成为应对各种全球性问题的必要条件,为此,实现各国人事行政体制的对接变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各个国家创新本国的人事行政体制,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人事行政管理模式。对我国来说要想不断提高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维护人才的基本权利就必须创新人事行政体制。其次,社会人才资源配置的经济要求使得我国必须进行人事行政体制创新。社会经济发展带动了社会经济结构、人力、物力、科学技术等资源在不同地区的分配,对人力资源配置来说,受到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存在一个增量、存量的调整过程,加之产业结构的变化使得很多部门对人才的需求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让企业和个人对人才资源的定位认识不清,为此,政府部门有必要对全社会的人才资源配置进行适当的调查和研究,以减少由于不完全的市场配置资源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推进人事行政体制创新可以让人事部门的职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增强其对人力资源的综合协调能力。

二、借助体制创新实施人才战略的途径

(一)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管理工作

在进行人事行政体制创新的过程中,实施人才战略的还必须加强人才市场的管理工作。首先,做好人才服务部门的定位工作。当下的人才服务部门是我国政府职能逐渐转变的产物,这也是我国政治体制变革的结果,就当前中国的发展来看,这种人才服务机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只有进一步加大各种财力投入,才能确保我国的人力资源市场向着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此外,政府部门还应该注意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职能与人才资源管理职能的逐步分离,不断弱化行政推动作用,使得我国的人事行政体制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独立运作。其次,发现人才市场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采用新对策以解决问题。新时期的人才市场发展方向正向着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也向着综合性方向转变,对此,国家人事部门已指出,未来中国人才市场的发展应该逐渐建立开放有序的人才大市场,以适应新时期人才市场的变化。最后,注重人才市场的开拓发展。现阶段依托政府职能实施人才市场建设是为了让人才市场向着更加独立的方向发展,以达到强化人才资源竞争能力,开拓人才市场的目的。此外,要想实现人事行政体制的创新,使得人才服务机构向着更高层次发展,就必须处理好改革与创新的关系,使其共同促进管理,实现用人机制与分配机制的和谐,并利用改革与创新去激发人才市场的内在发展动力。在强化人才市场开拓时要注意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完善人才中介服务、人事咨询、人才测评等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人才的科技含量,最终实现人才手段的现代化。另一方面,明确人事的对象,对如何实现非国有企业向国有企事业单位扩展等问题进行详细规定。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有效处理使人事成为人才市场发展过程中的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增长点。

(二)创新人才管理体制

首先,建设职业发展机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多数人对自己的职业发展都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更加注重对自我价值的实现,为此,各政府应该指导员工积极做好职业发展规划,帮助每个人才都能够制定出适合自身长期发展的职业目标,并沿着这一目标不断发展进取。其次,完善人才评价机制,要想充分发挥人才对社会的促进作用,除了要为其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之外,还应该制定一套客观、工作的人才评价机制,让每个人都能够得到公开、公平的评价,并将这一评价标准作为每个人职位升降、奖惩、培训的标准。最后,逐步完善人才流动机制。为人才市场配置覆盖城乡、服务完善的市场服务体系,以确保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感,与此同时,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职能,使得人才资源市场向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

三、结语

人事行政体制创新是当下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我国经济体转型时期,尤其应该注意对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完善人才结构,加快我国人才资源市场的规范化,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有序性。

作者:刘越男单位:齐齐哈尔大学哲学与法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