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9: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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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财,是指银行在综合分析客户资产状况、投资目的、个人偏好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下,运用特定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为客户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切合实际的消费支出规划,风险管理,现金规划与保险规划等项目。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可以理解为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一、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个人金融理财业务虽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据调查,有75%的居民对于个人金融理财业务有兴趣,42%表示自己需要个人金融理财服务。由此可见,我国多数的居民有通过理财顾问为自己规划理财活动的意愿。近些年,国内的商业银行通过持续的研究和探索,已经切实的认识到了推出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家银行也已经将该业务作为竞争优质客户和开发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的重要手段。
1.个人理财产品的种类不断丰富
近些年作为银行理财业务主要组成部分的个人理财产品,其发展规模异常迅猛。个人理财产品也逐步由单一的固定收益型向高收益高风险型转变,一般可分为:证券类个人理财产品,QDII理财产品,结构性人民币理财产品,这些产品更好的结合了市场的需求。
2.个人理财产品的销售规模增长迅速
2009年,各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理财产品合计销售总额达1210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44亿元,增长102.4%。2011年第一季度,各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销售额达到19100亿元。
3.个人理财业务的外部监管环境不断细化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等规章制度的陆续出台,从产品营销、开发设计、信息披露、风险揭示等方面确保了个人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制约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瓶颈
1.个人理财业务存在风险管控问题
与其他的投资项目一样,个人金融理财业务项目在寻求高收益的过程中也必然面临存在高风险因素的问题,而这些风险因素也有一定的表现方式以及特征,同时在这些风险因素之间也并非绝对的独立,而是又有着一定的相互联系,这是由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方法、策略以及内容等方面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
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管控风险存在于三个方面:第一是理财产品的开发设计方面。因为个人理财业务的设计通常都是根据消费者的需要来选择相应的金融产品的不同组合,这种产品的组合过程就相当于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创新升级的过程。但是,当前的我国银行业金融理财产品的组合过程却常常目光短浅,容易出现盲目照搬的情况,这种情况就使得个人理财产品在开发阶段就由于产品的同质性产生了投资风险,并且也会因为侵犯其他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的专利权,而产生法律风险。第二是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方面。在理财产品的销售过程中,理财产品要实现良好的销售情况需要银行在对已有客户进行市场细分的情况下进行,这就需要银行能够全面掌握目标客户的资料,从而获得良好的市场份额,但是目前商业银行往往在没有全面了解客户的情况下急于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这就容易产生相应的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及法律风险。第三是个人理财产品的市场营销方面。个人理财产品的产生是能够针对不同的客户使其资产增值并达到增值的最大化,但是目前银行却因为急于完成短期目标从而没有真正全面为顾客着想,这样就容易发生因为销售不当给银行带来的规范性及法律风险。
2.理财专业化水平不足问题
个人理财业务属于技术性及知识性很强的综合性业务,因此对理财从业人员的要求十分高,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有相当丰富的专业理财知识及熟练地理财技能,还需要掌握市场营销及法律等方面的相关金融业务知识,并且还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公关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但是目前来看,符合以上标准的高素质理财人员严重不足。
在国外的银行业,银行要求专业的理财咨询师全面了解客户的有关资料并取得客户的信任,并具备通过与客户的交流来了解客户的真正需求,从而在基金、证券、客户信贷业务、保险及银行存款等其他金融业务上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方案,并对所设计方案的实施进行跟踪并及时进行反馈,从而满足客户的财务需求。与国外相比,国内的理财顾问大多不是十分专业,很多都是有储蓄所员工或其他部门人员转变成理财经理,所需要的知识储备不是十分全面,也不可能为客户提供很好的理财咨询。虽然最近几年很多的理财经理通过努力通过了AFP/CFP资格认证考试,但是也仅仅是具备基本的常识性的理财知识,知识储备及对所掌握知识的运用相对国外专业的理财人员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如何选拔及培养高素质的理财经理来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资产增值服务,成为发展理财业务过程中以及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个人理财业务问题的主要对策
1.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策略
面对目前存在的诸多制约因素和问题,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急需进行创新,以建立适当的、科学的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方式。建立一个完善的个人金融理财风险管理体系,需要整体的金融体制和经济体制共同进步来创造出良好的金融投资环境。因此不但要防范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还要加强对由于银行的原因产生的风险进行防范;不仅需要建立规范的风险管理制度,以此来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还需要外部宏观金融环境的进一步完善。依照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对个人金融理财风险进行防范。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一、国内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概述
(一)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
个人理财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专家的理财服务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而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通过发掘客户需求,帮助客户分析自身财务状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并帮助客户选择金融产品的一系列服务过程。具体的讲,我国当前个人理财业务,就是专家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个人投资建议,帮助客户合理而科学地将资产投资到股票,债券,保险和储蓄等金融品种中,以实现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与风险的不同要求。
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是商业银行利用其网点、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以自然人(或个人客户)为服务对象,为其提供包括投资理财、代收代付、保管、转账汇兑结算、资金融通、信息咨询等在内的全方位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对个人的金融理财服务仅仅局限于储蓄、代收代付等简单的业务。可是随着个人财富的增长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各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发展起来。以1996年中信实业银行最早推出的“私人理财中心”为开始至今的10年期间,在以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为主体的基础上,各家机构纷纷推出相应的理财产品和服务。2001年6月,上海出现了以杨韶敏等6位理财员命名的理财工作室,这标志着我国银行业在个人理财服务上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近几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经过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研究和探索,已经普遍认识到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在纷纷设立,新的金融产品也在不断地推出,国内几乎所有商业银行都将该业务的开展作为竞争优质客户的重要手段核心的经济效益增长点。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产品单一,存在同质化
目前国内各商业银行尽管都有各自不同的理财品牌,如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品牌,中信实业银行的“理财宝”品牌,工行的“理财金账户”等。但它们的业务范围更多的只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大都集中在个人信贷、代收代付、信息服务等基础性理财产品上,关于投资类理财产品相对较少,更谈不上结合客户的投资偏好和资金实力,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计划。同时,我国各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趋同现象严重,一家能做的业务,别人可以很快“复制”,一家银行刚刚开发出新产品,其他商业银行立刻就能跟进,尽管名目互不雷同,但功能特点类似、投资收益相当,各行间的差异就主要表现在代客理财的重点略有不同。
(二)金融分业经营的政策体制,限制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
由于目前国内金融业尚处于分业经营阶段,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相互割裂使得银行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为客户实现增值,这大大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导致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的个性化服务只能在较低的层面操作,因而,目前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层面上,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财。
(三)专业理财人员的缺乏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相当强的综合业务,涉及到市场、资本、金融、投资、贸易、法律等各个领域,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非常高。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全面了解银行个人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资本、证券、保险、投资、期货、房地产等相关金融知识,具有综合性强、灵敏度高、涉及面广等特点。但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个人理财服务人员,多是原来从事传统银行业务的员工,对证券、保险等专业知识知之不多,文化素质也普遍不高,理财建议还只是停留在为客户提供储种选择、个人存单质押等与传统储蓄业务相关的服务上,而未能真正为客户提供适当的理财建议,不能让客户了解理财的核心和含义,只会让客户感到自己离理财服务越来越远。
(四)营销宣传渠道单一
国内商业银行目前在经营管理上基本上都将对公业务和个人业务分开,在对外营销中,还是个人归个人的,公司归公司的,没有形成联动营销,资源未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对于个人理财产品的推介,仅限于柜台、少数的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室,分销渠道建设落后,未能将客户经理、物理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有形无形的营销渠道有效地整合在一起,难以形成交互式、立体式的营销网络。在个人理财服务方面所做的宣传,也极其有限,即使做了一些广告,也是零打碎敲,没有很好地策划。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一)理财产品以及服务多样化原则
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必须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要,不同年龄、职业客户,其理财要求各不相同,因此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开发、设计出不同的理财产品,并由单一的储蓄业务向多元化的银行资产、负债、中间业务一体化发展,不仅要提供银行结算、授信、咨询、业务等“一揽子”服务,还要提供保险、税务等银行的社会综合,以满足客户要求的多样性。
(二)做好市场细分,实行差别化服务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国内银行逐步引入市场细分理念,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以目标客户为基础,为客户“量身定做”个人理财产品,有差别地、选择性地进行金融产品的营销和客户服务,把有限的资源用于能为自身业务带来巨大发展空间和市场的重点优质客户。我们不仅可以根据客户收入高低进行市场细分,还可通过客户的年龄层次进行市场细分。在市场细分中,抓住目标客户群,进行更进一步的细分,以便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加强复合型个人理财人才的培养
个人理财服务是一项知识密集型产品,从业人员若没有丰富新晨
的相关专业知识,是不能够胜任这项工作的。因此,商业银行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理财客户经理和熟悉多方面金融业务的理财专家,他们具有相关的金融理论知识和财务分析知识,具有市场分析能力和市场投资技巧,在个人理财业务中,能够为顾客提出详尽具体的规划,并根据客户的实际财务状况、风险偏好、个人目标等因素,对投资工具的种类和投资的回报率做出详尽的分析说明,使理财服务能真正立足于理财。
(四)加强横向联合,降低分业限制影响
当前,由于政策、法律的限制、我国金融机构只能分业经营,银行不能涉及证券、保险业务,也就不能给客户提供综合理财业务。因此,在这种形势下,银行应积极参与,加强与证券、保险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房产商、汽车商等高档消费品商家的合作,一方面可以设计更多适应理财业务的新产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网络优势,依托信用资源,拓展基金业务,推进保险,加强银企合作,从而促进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四、结束语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正处于新兴阶段,需要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实现从单一的银行业务平台向综合理财业务平台转变,从单一网点服务向立体化网络服务转变,通过一系列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为我国的银行业带来收益。
参考文献
[1]宋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2006,(1)
论文摘要:在个人理财规划中,风险始终伴随左右,舒适的退休生活、孩子的教育经费、购车置房等、家庭现在与未来的收支平衡、资产增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物安全和风险管理。文章重点阐述了当前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挖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探讨了如何建立有效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控制。
个人理财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专家的理财服务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具体的讲,我国当前个人理财业务,就是专家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个人投资建议,帮助客户合理而科学地将资产投资到股票、债券、保险和储蓄等金融品种中,以实现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与风险的不同需求。我国理财业务正处于发展初期,因此还存在很多问题,下面我就个人理财业务风险一问题有如下见解:
一、当前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业分业经营制约个人理财业务发展
由于目前国内金融业尚处于分业经营阶段,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相互割裂,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受到制约,导致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的个性化服务只能在较低的层面操作,银行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因而,目前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层面上,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财。
(二)缺乏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保障
个人理财业务是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理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一种新型综合性业务,因此它的顺利开展必须依赖于前后台业务的整合,而在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设置中,个人理财业务工作通常都归口在个人银行业务部。但由于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而上述业务当前又是分别由个人银行部、中间业务部、房贷部等多个部门管理,造成前台业务条块分割,无法实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人员
由于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必须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因此对从事理财业务的客户经理要求极高。目前,培养和选拔高素质的理财客户经理已成为开展理财业务亟待解决的困难之一。
(四)资金持有者风险保留过少或者过多
这种现象存在比较普遍,有些客户将大部分现金保留,以防应急,这样就会无形的损失资金的创造价值;有些把全部资产投资到股票或者房地产中,家中没有闲置应急资金,或者很少,这样也很大地增加了风险。这两种极端的现象都是不可取的,在风险所导致的损失较大或者无法预测的时候,要考虑个人家庭需要,每个家庭需建立家庭应急基金,有备无患。
(五)缺少系统支持
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的基础,以客户而不是以账户为基础的客户资料库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银行可以通过整理和分析客户资料,如客户资金增减、资金流动趋势、客户对银行服务的不同选择等等,及时了解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筛选优质客户,确定理财目标群体,并以此为基础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建议,实施理财服务。
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受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限制,人民币理财产品都是以投资收益稳定的央行票据、金融债等为“卖点”,央行票据与国债一样,虽然有国家信用作为支撑,但并不是没有市场风险的,债券的供给量、物价指数、利率和汇率变动等都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人民币理财产品所提到的收益率基本上都是预期收益率,若金融机构缺乏相应的理财和管理经验,市场风险就会相应增加。
(二)流动性风险
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多为储蓄型产品。储蓄型理财产品最大的风险常常被投资者忽略,那就是流动性风险。储蓄型理财产品往往不允许投资者提前终止合同,银行理财产品要求的金额也较大,在投资者急需用钱,产品又没到期时,一旦投资者提出“提前支取”,就可能面临更大的经济损失。若遇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大幅度提高,那么,投资理财产品的客户将损失提高利率的机会收益。如果银行利息再次提高,储蓄存款客户可立即取款进行转存,选择人民币理财的投资者却不能取款,加息后高于理财产品收益的部分就不能得到。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由此可以看出“人”是操作风险管理的核心,包括对人的道德、能力和一个良好的激励相容框架的实施等。按照一般的理解,银行应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客户的资金量来“量身定做”确定客户的资产组合。但在很多情况下,理财业务从属于日常营销,银行基层网点“理财师”往往由一线营销人员兼任。在现行的考核体系下,为客户理财时,首先想到的是推销自己机构的产品,其次才是客户财产的增值,难以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准则。
(四)法律风险
受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制约,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十分突出。我国混业经营的政策才刚刚松动,法律还禁止商业银行直接开展证券、信托业务,同时商业银行无权调整存款利率,加上金融衍生产品和场外市场发育程度很低,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对象还十分狭窄,品种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大。
(五)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虽然不是直接的、有形的损失,但是它会给交易组织机构及交易主体的公众形象带来很大损害,使人们对交易组织机构和交易主体失去信任,势必对其业务拓展和交易规模的扩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声誉风险这种无形损失,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定会转化为有形损失。
三、个人理财业务风险防范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未来,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首先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其次,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针对理财产品的特点,采用切实有效的风险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理方法,建立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行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之中,形成风险管理部门、个人金融部门和理财中心各有侧重、分工明确、相互支撑的风险管理架构。
(二)提高风险规避和转移的技术手段
在理财产品的研发阶段,商业银行应根据潜在客户分布,对相关理财产品的销售规模和资金成本进行测算。商业银行不得销售风险加权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如果只限于固定利率债券(票据),或者虽不是固定利率但可以准确测算出到期收益率的投资工具(如零息债券、外汇理财资金的打包销售等),商业银行应当对可能产生的期限错配风险进行测算与评估。在缺乏充分的期限错配风险对冲手段或转移工具的情况下,相关理财产品应当与相应的投资组合在规模、期限和流动性等方面相匹配。
(三)建立银行内部监督审核机制
商业银行应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内部调查和审计部门独立审计两个层面的内部监督机制,并要求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独立的风险评估报告,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的内部调查监督,应在审查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相关记录、合同和其他材料等基础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情况。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业务审计,应制定审计规范,并保证审计活动的独立性。
(四)建立理财业务分析报告制度
商业银行应当对其所开展的理财业务,尤其是理财产品,建立相关信息的统计与监测制度和机制,就理财业务的总体情况、理财产品的销售情况、投资组合设计及投资情况、理财产品的终止和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理财业务的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有关统计报告或报表,以及相关法律诉讼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报告银行高级管理层。同时,商业银行也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关键词]个人理财;招商银行;理财产品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2)03-0064-02
作者简介:高俊阳(1986-),女,中国人民大学MBA,研究方向:金融;马毅(1984-),女,东北林业大学国际贸易学硕士,现就职于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一、招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
在理财市场上,招商银行推出了大量品种齐全、种类繁多、可满足更多需求和贴近百姓的理财产品,最大程度地繁荣了我国金融理财市场,丰富了社会公众的投资选择。
招商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主要集中在金卡客户(指在招商银行月日均总资产大于人民币5万元的客户)、金葵花卡贵宾客户(指在招商银行月日均总资产大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客户)、金葵花卡钻石客户(指在招商银行月日均总资产大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客户)和私人银行(指在招商银行月日均总资产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客户)四大方面。截至2010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金葵花客户数量达67.01万户,同比增长21.18%,金葵花客户存款总额为2906亿元,管理金葵花客户总资产余额达117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73亿元,增幅24.07%,占全行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余额的67.29%,高价值客户实现较快增长。
二、招商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综合分析
由于近年来我国理财市场发展较快,本文根据《普益标准2010年银行理财能力排名报告》《普益标准·银行理财能力排名报告(2011年第2季度)》《普益标准·银行理财能力排名报告(2011年第3季度)》,对招商银行个人理财产品进行优劣势分析评价。
招商银行在2010年度个人理财业务综合排名位列第二名,如表1所示。
招商银行在2011年度第2季度个人理财业务综合排名位列第1位,如表2所示。
招商银行在2011年度第3季度个人理财业务综合排名位列第1位,如表3所示。
综合这三期报告,招商银行的综合得分一直保持在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前三甲的位置,说明招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综合实力处于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前列。
三、招商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优势分析
(一)收益能力稳定
根据2010年年内到期并且公布了到期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的统计分析,招商银行排名第6位。招商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能力2011年第2季度位居排名榜首位,第3季度,位居第5位。总体来说,招商银行发行产品的能力较为稳定,到期的产品数量也较为居前,到期产品收益波动较小,这提升了招商银行收益能力的排名。
(二)理财服务的多样性突出
理财服务的多样性是考察理财产品品种的丰富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招商银行在理财服务多样性指标上评分较高,排名一直保持在前5位。2011年第2季度,招商银行在该指标上排名名列榜首。招商银行是我国最早发行理财产品的一家商业银行,目前理财系列有焦点联动系列、日日金系列、安心回报系列、新股申购系列、招银进宝系列、A股掘金系列和海外寻宝系列。每个系列均有人民币、美元、英镑、欧元、澳元和港币等多种币种涉及。同时,招商银行个人理财的每个系列产品均有不同的投资风险和收益(风险和收益通常是成正比例关系)以及优势特点,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别性需求。
(三)信息披露规范性强
1.发行信息披露规范性包括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该指标有利于鼓励银行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有助于提高投资者对于理财产品的了解与认知度,降低理财产品的销售错配风险。
2.运行信息披露规范性是指对考察期内银行的所有运行产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及时性的评价,其有利于鼓励银行披露产品运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到期信息披露规范性是对考察期内银行到期产品的到期信息披露完整性和及时性的评价,其有利于鼓励银行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到期产品的相关信息。该指标在产品到期时进行评分,到期收益率是最基本的评价指标。
2010年招商银行发行产品信息披露规范性排名第2位,到期产品信息披露规范性排名第13位,运行产品信息披露规范性排名第1位。2011年第2季度以来,招商银行信息披露规范性排名始终保持在第1位,该行的发行产品信息、到期产品信息以及运行产品信息的披露力度明显强于其他银行,尤其是产品发行信息和运行信息的透明度均列首位。从招商银行一网通的主页上可以很容易找到各种理财产品以及相关理财产品的公告。
四、招商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劣势分析
(一)风险控制能力不够理想
1.风险控制措施反映了银行对于风险控制的重视程度和控制能力。2010年,普益财富银行理财数据库统计显示,2010年度发行的产品中仅有29家银行旗下共计559款理财产品设置了风险控制措施,招商银行具备风险控制措施的产品数量在30款以内。而光大银行在2010年度共发行402款风险产品,其中有202款产品设置了风险控制措施。光大银行实行风险控制措施的产品占光大银行个人理财总产品的50.25%。2011年第2季度新发行理财产品中,风险产品共计3884款,但仅有11家银行旗下共计111款理财产品设置了风险控制措施,且光大银行一家就已占据拥有风险控制措施产品总数的41%的份额。而招商银行不足10款。光大银行在风险控制措施方面排名第1位。从2011年第3季度报告的产品风险控制措施设置方面来看,本季度新发行的5800余款理财产品中,有58家银行旗下共计2235款理财产品设置了风险控制措施,其中招商银行拥有的风险控制措施产品数超过百款。包商银行主要是因为风险控制措施的产品数所占发行总数的比例较高而得分排在前列。
2011年第2季度之前,光大银行在风险控制措施的设置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主要是由于大量风险产品设置了风险控制措施,运用的措施包括收益权分级、资产回购、止损线及政府信用四大类,涉及的产品主要为股权投资类和证券投资类。而从数据上来看,2011年开始招商银行不断地加强在理财产品上设置风险控制措施,但是相比于其他优秀的实行风险控制的银行来说,这还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措施的设置和提高拥有风险控制措施的理财产品比例。
招商银行与风险控制能力最佳得分的银行做比较,如表4所示。
2.收益实现能力反映了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实现状况。收益实现能力不仅体现了银行的信用风险而且从侧面体现了理财产品管理过程当中的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力度,反映银行隐性的风险控制能力。该指标满分26分,根据考察期内银行到期理财产品的数量、预期收益率和实现收益率来进行分析评比。
从这三期报告来看,招商银行的收益实现能力2010年表现最好。而2011年的2、3季度均较2010年的表现略有下降。2011年第3季度表现最差,排名也滑落至此项排名第7位,远远落后于此项表现最好的工商银行。工商银行在该指标上获得26分的满分成绩。如表5所示。
收益实现能力这一指标的重要性是招商银行所不能忽视的。由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客户可能并不了解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最终的走向、属于哪种类型及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等,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和信心全都来自于客户可以清楚受益的指标,例如客户本金是否有保障、到期收益率能否实现等。所以招商银行要在目前个人理财市场中保持良好的口碑,加强收益实现能力这项指标的重视程度是必要的。
总体来说,在风险控制能力方面,招商银行无论是在风险控制措施和收益实现能力与名列在这两项指标前列的银行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招商银行亟需将下一步工作重点放在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方面。
(二)理财服务的成长性较差
理财服务的成长性是除了理财服务多样性以外,考察理财产品品种丰富与否的另一个重要指标。招商银行在理财服务的成长性指标上得分一直是0。这说明了招商银行在理财产品的创新方面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名称各异,但是其本质则一致,各银行间产品相似度较高,几乎没有差异性,极易造成各银行之间的恶意竞争。例如,招商银行的“金葵花尊享”-人民币日日金理财计划与中国银行的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的性质和特点几乎一样,目前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的这两款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都是2.1%,起售金额5万,可随时赎回,风险较低。招商银行如何与国有大银行相竞争,理财服务的差异性和创新性则是关键。所以,招商银行在理财服务的成长性指标上应当投入更多人力和物力进行创新和改进。
五、结语
总体来说,2011年是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爆发式增长的一年。截至2011年11月末,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规模已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是2011年全年发行规模7.05亿元的两倍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我国理财市场上,银行理财能力排名瞬息万变,如何能获得广大客户的信赖和选择,如何能获得同业赞同和认可,如何能获得第三方评级机构的肯定和赞誉,是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方面取胜的关键。招商银行必须保持和发展现有优势,不断改进和修正劣势才能保持在我国理财市场上的领先位置。
[参考文献]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内部控制
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带来了个人财富的增长,城镇居民的家庭资产组合逐渐摆脱了单一的储蓄存款的构成模式,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走进了家庭,“理财”也成为一个热门的词汇。当眼花缭乱的理财产品摆上商业银行的柜台,当个人理财业务收入在商业银行利润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发展所带来的问题也体现出来。如何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是商业银行面对的问题。
一、从“软环境”上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提升和引导
个人理财业务以其快速的发展,丰厚的盈利为各家商业银行所重视,当需求扑面而来的时候,与其相适应的发展软环境就更显重要。软环境的提升,可以避免资源枯竭式的过度开发,可以使个人理财业务从起步就走在一个健康规范的道路上。
内部控制,对于商业银行的软环境建设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文化引领是塑造控制环境最有效的手段。有什么样的文化就必然会有其指导下的思维和行为,并最终表现为员工和团队的一种工作态度、行为方式。个人理财业务所具有的一些特征,如客户都是个人客户,金融专业知识水平不均,财富水平较高;产品品种众多,但同质性较强;使其明显区别于商业银行的其他业务。这些客观条件使得个人理财业务对从业人员有着更高的要求。从业务水平来看,从业人员必须突破原有的业务领域限制,全面掌握各类金融产品的适用性,如保险,证券,信托,外汇等。同时,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还应具备较强的财务分析能力,能够针对不同的客户进行财务分析,明确其需求,进而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另外,个人理财业务是较为现代的银行零售业务,从业人员的销售能力和沟通能力尤为重要,这也是该业务从以产品为核心向以客户为核心的一种转变。从文化理念来看,应全面提升每个员工和团队的文化素养,使自我控制和自我监督这种文化根植于每个人的内心。每个人在和客户接触的过程中,就能够自我意识到自己代表的是团队,是银行的品牌。如何长久的维系住和每一位客户的关系,凭借的不仅仅是理财产品本身,更多的是人性化的服务。关注每一位客户的需求,和每一位客户成为朋友是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方向,自然也是商业银行在文化意识领域引导员工的方向。
二、从“硬制度”上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约束和管理
制度是管理的基本手段,“硬制度”更是说明了制度管理的特点,一旦制定,就应坚决执行。很多企业都提倡“指示服从制度、信任不忘制度、习惯让位制度”的良好工作作风,这对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具有同样的指导意义。
根据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完善其制度规范,约束和管理员工和团队的行为,规范业务流程,以起到制度对业务保驾护航的作用。从客户的准入标准上,通过有无投资经验的分类来设定投资金额。风险承受能力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甚至可以通过私人银行业务来满足其需求。从资产投资角度上,对于各类投资渠道应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投资于固定收益金融产品,银行信贷产品,信托计划,二级市场,境外产品等,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从产品宣传介绍上,可以有产品以往业绩的描述或未来业绩的预测,但要指明所引用的期间和信息来源,而且必须要说明,过往业绩和未来预测是具有不确定性的,销售人员不能凭经验向客户承诺收益。制度的涉及面很广,可以从各个角度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约束管理和促进。商业银行本身及监管当局也在不断的根据行业的发展和变化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在此基础上,更重要的就是制度的刚性和权威,只有保证了制度的可执行度,制度本身才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三、利用硬件、信息交流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全面保障
在内部控制当中,除了上面已经提到的软环境和硬制度外,还有一些因素会起到很大的作用。这其中包括利用硬件,信息交流和监督评审。
个人理财业务属于较为现代的银行业务,其发展伴随着社会财富的累积,同时也是科技进步的结果。在银行业务中,现代化技术的应用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提供了技术平台,但同时也是加强内部控制的关键点。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络银行,银行卡业务是个人银行业务较为集中的区域,而这些业务也正是容易引发金融安全问题的环节。运用机器控制对各种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和风险识别,采取自动化主动化的控制措施,这样才能更好的为理财业务提供保障。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近几年来已有了长足发展,但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给客户提供的投资理财服务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内容上,都不能与外资银行相抗衡,个人理财理念及业务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
1、业务品种单一,金融创新能力不足。近年来,尽管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品种不断增加,同时也出现了为不同客户“度身订制”的差别化理财产品。但是,多数个人理财品种内容相近、投资品种有限、收益和投资期限相近,创新品种也相对较少,而且不少理财品种对客户条件有较多限制,因而缺乏广泛的适应性。另外,在个人理财品种的创新方面,国外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服务也远远优于内资商业银行。例如,外资银行一般每隔一、两个月左右就会推出一个新的理财产品,而内资银行通常在一年中只能推出一到两个理财新品,创新周期比外资银行要长得多。
2、银行理财人员专业技能较低,缺乏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由于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必须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相关知识。金融分业经营使国内商业银行复合型人才非常匮乏,一个对各项存款存期如何搭配非常精通的银行理财专家可能对股票债券运作非常陌生,更不用说对多家保险公司推出的上千险种如何熟悉。复合型理财人才的严重缺乏,制约了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个性化理财服务。
3、营销能力低下,服务意识欠缺。一个合格的市场营销员,需要全面掌握理财业务品种,根据不同客户的特征和需求灵活运用,而现在许多银行的营业网点普遍存在分工过细、职责分明、专人专职的现象,这极大地限制了理财员能力的发挥。个人理财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业务,这就要求银行一线员工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技能,还要有良好的营销技巧,双管齐下,才能打动客户的心,才能向市场要效益,向客户要效益。
4、个人理财业务门槛相对偏高。外资银行理财业务的“门槛”一般在5万美元到10万美元不等,尽管国内银行的理财业务水平不能与外资银行相提并论,但是国内各家商业银行的理财“门槛”却大多在5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如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私人理财中心设定的“进门价”是100万元人民币,比花旗银行“贵宾理财”10万美元的门槛还要高出10多万元人民币。
二、发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几点建议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刚刚起步,发展中仍然面临着不少障碍,但发展空间很大,个人理财业务已逐渐成为国内银行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主要领域,也成为银行竞争最激烈的焦点之一。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发展个人理财业务,以便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
1、加快金融创新,丰富个人理财产品。产品是银行占领市场、维系客户和创造收入的关键。因此,商业银行要不断进行业务创新,积极开发和引进新品种。而新产品的出现要以市场细分为出发点,体现以客户为中心,每个产品的推出都应关注每一个重要的市场细分,明确哪里存在服务需求,确信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最适合于这个市场细分,并可以使客户的效益获取程度达到最高。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合适的创新方式有:(1)改进型,即银行在现有金融产品基础上进行改进、包装或组合,使之在结构、功能、形式等各方面拥有新的特点,使产品内容完善;(2)组合型创新,即银行将现有产品加以组合与变动,实行“套餐式服务”;(3)模仿型创新,即银行模仿其他银行推出的新产品,特别是国外的理财产品,这样可以大大降低银行的开发成本。
2、适应市场需求,培养理财通才。首先,制定系统的理财顾问培训计划,精心挑选具备一定金融专业知识、懂得营销技巧的员工作为理财候选人,同证券、保险等行业系统建立联合培训机制。其次,必须对理财候选人员进行轮岗,使其能独立进行业务操作,从而使理财候选人掌握全面的投资知识,并运用投资经验进行专业理财服务。关于这点可以借鉴国外银行个人客户经理必须具有注册理财规划师资格的做法。
3、加强品牌营销,提高服务质量。个性化、高科技已成为当今银行个人业务的两大发展方向,而个性化的最终体现,就在于个人理财业务。因为商业银行之间有着很强的模仿力,所以现在各商业银行要在产品创新上取胜。在目前这种情况并不是长久之计,只能获得暂时的利益。只有在消费者和市场中确立了自己良好的个人理财品牌形象,才能在各式理财服务中脱颖而出,提高自身品牌的附加值。
个人理财品牌的形成基础是创新、积累,以及文化和服务。在创新、积累上,商业银行应通过不断更新观念,采取各种新措施,推出各项新业务,不断形成自己独特的个人理财品牌。同时,个人理财品牌需要深厚的文化底蕴作为支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者对个人理财服务的要求不仅仅是一种使用价值,而是一种品牌、一种文化、一种格调、一种心理满足。同样是资源的投入,同样是业务宣传和营销,一旦从品牌的角度出发,市场的格局就清晰了,整体的观念就显现了,就成为市场竞争中的领跑者。个人理财面对的是广大个人客户,因此,个人理财品牌将进一步体现出个性化、情感化、人文化的发展趋势,体现银行服务的准确定位、文化内涵。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自个人理财业务开始进入中国普通百姓的视野,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理财产品的种类也日益丰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近日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15)》总结了2015年国内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呈持续上涨态势。截至2015年底,共有42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存续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数60879只,理财资金账面余额23.50万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了56.46%,并预期2016年也必将维持上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任何一家商业银行很难在所有的领域都取得成功,只能根据自身的行业地位和能力,找准目标,把自己的优势完全发挥到最擅长的领域,利用有限的资源取得最大的利润。
一、针对不同需求进行产品定位和创新
(一)明确市场定位
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外资银行进入,竞争者越来越多,金融产品差异小,银行要想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只能花费更多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在考虑如何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上,使个人理财业务成为银行的战略重点和利润来源。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比较晚,只能先通过学习国外银行成熟的理财理财经验,这样才有利于转变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方式、改善商业银行自身的内部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完善我国银行的金融服务体系。
(二)深化个人理财客户的细分
长久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一直秉承着“一视同仁”的经营理念,但是针对个人理财业务而言,无差别服务就代表着客户的流失。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就是在已有的基础上深入进行市场细分,根据有商业价值的客户群设计适合的经营模式,以客户为中心,发挥自身的优势应对激烈的竞争。
1、根据个人财富细分
重视基础客户。年轻人或低收入者虽然资金有限但具有良好的理财意识且潜力巨大,未来可能成为优质或贵宾客户,对这类客户银行可以为其提供大众化理财产品。留住优质客户。优质客户主要是中等收入群体或工薪阶层,这一阶层家庭年收入稳定,对理财产品有一定的需求。银行应当依据客户的情况制定完整的、合理的理财产品组合,尽可能将他们留住成为长期客户。抢夺贵宾客户。随着经济的发展,富裕人士越来越多,这些人对银行利润的贡献远远大于基础客户。对这类客户可以提供个性化的私人订制理财产品。
2、客户对客户年龄和风险承担能力细分
25-35岁的年轻人具有承担风险能力强但收入不稳定的特点,银行可着重向他们推荐各类消费信贷、信用卡、基金定投、等金融业务;35-60岁的中年人虽然收入稳定,但工作压力大的同时还承担着赡养老人、子女教育、房贷车贷等责任,银行可以向他们推荐投资组合产品。例如将股票、债券、基金进行组合,通过调整组合里的股票和债券比重,使其适应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需求;60岁以上的退休老人,收入固定,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低,同时对资产的流动性有一定的要求,银行可以向他们推荐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组合及固定收益投资产品。
(三)产品创新告别同质化
国内绝大多数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客户定位相同、门槛接近,产品类似度很高。因此,在政策面没有作出调整的情况下,银行应主动求变,从客户需要出发,既要满足基础客户服务的大众化需求,又要重视贵宾客户的差别化需求,推陈出新,告别同质化。
二、转变理财产品营销方式
做好理财业务必须加强理财产品的营销力度,由产品营销向服务营销转变,有意识地组织市场营销策划活动,在活动中注入知识和文化内涵,让客户了解银行的产品和服务特色,吸引目标客户与潜在客户的关注。
(一)主题营销策略
银行可以通过与目标客户的交流和互动,向客户提品演示和推介服务,通过精心设计的主题产品和适当的主题促销活动满足人们内心的愿望和需要,使消费者达到一种心灵上的共鸣。
(二)合作营销策略
银行可与证券、基金公司联合举办投资理财报告会;与信托公司的合作,利用信托方式为客户开发理财产品和提供理财服务。避免了资源浪费的同时还可以防止恶性竞争。
(三)立体营销策略
银行应建立理财营销顾问团队,专门负责理财产品的营销,制定营销策略、安排营销活动等。重视媒体宣传,加大新闻报道、专栏文章、电视节目以及媒体广告的宣传力度,同时利用理财中心、网上银行、自助设备、客户经理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开展立体营销,使个人理财业务走出柜台和网点、走入百姓生活。
三、改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管措施
(一)加强立法使监管有法可依
实现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领域的依法监管,首要途径就是尽快完善相关法规。我国立法机关应在银监会颁布的《办法》和《指引》的基础上,根据功能监管的原则,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体系,统一监管标准。立法机构在修改法律时应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完善现有的信息披露制度。
(二)转变监管理念,履行好监管权
依据个人理财业务本身的特点和我国分业监管的实际,把握好对商业银行鼓励产品创新和实行监管的尺度,积极推进法律制度政策创新,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保证整个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的稳健运行。
(三)发挥自律监管的作用
银行业协会作为自律监管机构,应确立其法律定位,规范其监管职能,达到全面发挥自律监管优势的目的,实现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有效监管,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银行的内控监管
内控监管是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监管的第一道防线,银行首先确立内控监管的总体目标,重视理财业务各环节的风险因素,建立动态内控监管的有机整体,在正常的运行过程中,要强调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
(五)保障网上个人理财的安全与稳定
政府应建立适应新技术发展的银行监管体系,规范信息披露制度,解决网络全球化可能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确保网上银行的运作安全,建议我国商业银行引进国外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安全的网上银行平台和后台支持系统。
参考文献:
[1]张天琪.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对策.知识经济,2010(19).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对策
一、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意义
1.满足居民的投资需求
目前,我国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正在逐步形成和发展, 这为居民通过投资理财进行个人财富的保值和增值提供了基本的条件。但是,由于股市低迷以及全球金融危机的到来,很多居民为避免股市投资损失,开始考虑选择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希望借助商业银行的专业化投资使自己的财富保值增值。
2.提高银行竞争力的需要
目前,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理财市场规模较小。而外国银行业的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步入成熟期,且外资银行已经在抢滩我国个人理财市场,树立了“优先理财”服务品牌,宣称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个人理财计划”。因此,如何学习外资银行先进的理财理念,快速提高理财市场竞争力,是我国中小银行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
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产品风险揭示不明晰
目前,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风险提示不充分。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 未提供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测算依据。在将有关市场监测指标作为合同终止条件时, 未在理财计划合同中做出明确解释。
2.产品设计过于单一
理财产品单一,无品牌优势。各银行实施的所谓的品牌战略,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只是将传统的金融业务进行简单归总或稍做改进,并没有按目标市场细分进行创新。如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招行的“金葵花”理财等尚停留在模仿阶段。
3.市场营销缺乏科学性
对个人理财产品营销意识不强。中小商业银行还没有真正确立“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营销观念,把营销当推销,认为零星的使用广告、宣传策略就是营销,忽视对潜在理财客户的研究和开发。此外,个人理财产品缺乏必要的市场营销策划与创意,具有较大的盲目性和随机性,各银行理财产品品种雷同,银行之间实施价格竞争,营销效果不显著。
三、中小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
1.建立风险揭示制度
中国银监会在《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中要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应充分、清晰和准确的揭示风险,产品的名称应该恰当的反映产品属性,避免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商业银行应禁止理财业务人员将理财产品当作一般储蓄产品,进行大众化推销。
因此,商业银行制定产品宣传材料及合同文本内容要通俗易懂, 确保每位客户能完全知晓产品研发背景、交易结构、收益计算方式与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各类风险情境下收益或损失水平。商业银行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对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等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 并定期跟踪和了解原客户状况的变化情况, 向客户推销最合适的理财产品。
2.理财产品创新
由于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且不断变化,为了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商业银行一定要不断推进理财产品的创新。首先,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地模仿,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和优势,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寻找市场发展空间。其次,商业银行创造出的理财产品要适用,个人理财产品只有适用才有客户和市场,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润。为此,商业银行提供的创新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再者,产品要有一定的价值,要真正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只有真正满足客户委托理财的增值目的,才能吸引大量客户的加入,才能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应该通过借助不同的金融工具和技术平台不断整合产品和服务,开发更多多元化产品,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个性化产品需求,并通过打造精品,形成品牌优势,占有更大的市场,不断壮大自身的实力,更好的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理财服务。
3.深化市场营销
(1)加强以客户为中心的个人理财产品营销意识。在实际理财业务中,真正接受、吸纳、运用现代营销管理,并且将营销工作放到理财产品开发、设计和销售的通盘决策中予以考虑。在营销活动中,要挖掘个人理财产品的文化内涵,营造具有强烈个性特征的营销文化氛围,让目标客户了解和接受新的理财产品。
(2)科学细分客户市场,合理进行市场定位。将市场细分充分应用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上,帮助银行发现市场机会,开发新市场,更加明确目标市场,制定出符合目标市场的营销策略。依据个人理财业务自身的特点,银行可以按照人口、地理、利益和心理等四个要素把整个客户市场细分为若干个需求不同的子市场,银行可根据自己面临的市场环境、自身资源及业务特点进行合理定位,在子市场中选定目标客户,针对不同客户对理财产品的不同需求,为不同层面的客户提供不同的理财产品,提供差异化服务。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 风险
无论是市场旺盛的时候,还是低迷的时候我们都必须关注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防患于未然。接下来我就从外部环境、商业银行和投资者三个角度带来的个人理财风险加以探讨
一、外部环境带来的个人理财风险
1.政策性风险
随着近几年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扩张,理财产品趋于多元化,客户可选的理财产品范围也今非昔比,理财产品由最初投资国债和存款等保守的固定收益投资产品逐渐扩张到高收益高风险的信贷类等非保本预期浮动收益产品,而我国又是实行分业经营的监管政策,同时监管措施又明显滞后。往往是在出现问题甚至是在问题累积比较严重的时候,监管部门才会提出风险提示,不能针对业务新动向及时出台相应法规条例,理财产品的多元化和涉及领域的广泛性很容易触及到分业经营的政策红线,所以在理财业务发展过程中容易发生不可逾越的监管政策障碍
2.法律风险
由于我国个人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在近些年发展迅速而法律法规的制定仍在持续探索与完善之中,因此商业银行在开发创新自己的理财产品及宣传、销售时存在着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能性。目前,由银监会出台的三部规章,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和规范都比较模糊,这样给最高法院等的判决权限比较大,具有较大的不确定风险。一旦违反法律要求,商业银行就不能履行合同、产生法律纠纷、面临诉讼威胁还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但在现实社会中,为了达到业绩考核等种种原因导致商业银行盲目吹嘘理财产品收益,而淡化风险使投资者无法分辨理财产品的实质选择了不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这就引起了未按法律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法律风险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有时也被称为系统性风险,是由于交易组合的实际价格偏离其以市场计价的价值而形成的风险。现在很多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加剧了市场竞争,所以银行为了吸引客户竞相提高产品报价,使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远高于存款利率,这样做虽然吸引了部分客户但降低了单位收益引起了短期利率风险。除了利率风险外,自从中国加入WTO组织后,各国间贸易往来频繁,现在推出很多双币理财产品,这就意味着汇率变化也影响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虽然人民币比较稳定但升值压力还是蛮大的,一旦汇率发生波动就必然引起理财产品收益的变化,产生不确定的市场风险
二、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
1.理财产品风险
随着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现在的很多理财产品还不成熟存在各种问题,缺乏创新性无法满足不同客户对理财产品的不同需求,加上银行理财人员缺乏经验会带来很大的风险。现在每个商业银行都在推出各种个人理财产品,可是却没什么含金量钻了监管不严的空子,设计的产品有很大的缺陷,去年上半年商业银行发行的个人理财商品就有一款负收益,七款零收益,六十二款产品没有达到预期收益,设计的产品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带来较大的风险。这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风险,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2.人员素质引起的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可分为由人员、流程、系统和外部事件引发的四类风险,在此我仅就理财人员引起的操作风险做简要分析,现在银行理财人员门槛比较低,其中很多缺乏专业的理财知识和强烈的责任心,再加上很多商业银行都将这些业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与业绩考核挂钩,导致很多理财人员并没有全心全意的为客户的根本利益着想,而是怀着只要推销出去不用扣工资的想法,造成客户投资失败的可能性加大。甚至有的理财人员就没有责任感欺诈客户,将客户的钱自己投资造成重大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只有当贷款企业资金链出问题了才会露出蛛丝马迹。这种操作风险会引起社会的极大恐慌造成很大的风险
3.商业银行的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对于银行来说其实就像是商誉对于企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声誉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不会像操作风险那样对商业银行造成直接损失,但是却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人们之所以选择银行去投资就是因为信任,这就是银行持续经营的资本,一个商业银行没有良好的声誉它也不可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收益
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各大商业银行都在使出浑身解数来吸引顾客,这时候理财顾问往往为了留住客户而夸大收益淡化风险,这就给商业银行的声誉风险埋下了定时炸弹。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的实践已经证明,对于商业银行这样高度依赖商业信誉的金融机构来说,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是有目共睹的。2009年1月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中明确将声誉风险列为第二支柱,成为商业银行的风险之一。此外,买理财产品时投资者是上帝,买后就什么都不是了,由于信息不对称,很多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自己理财产品的最新情况导致在发生问题时无法提前应对导致投资失败。很多投资人像羊羔一样任人宰割,当他们投诉时,许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要么不理要么就拖延时间,这种现象会不断影响投资人对银行的信任,最终量变达到质变引爆定时炸弹。进入二十一世纪,网络等媒体的飞速发展对商业银行的声誉风险管理提出新的要求,警示商业银行对此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三、投资人个人因素风险
投资人个人因素风险主要是由于投资人自身的主观臆断使风险增加。在我看来引起这种个人因素风险主要是人不劳而获的投机心理。成功的投资与其说是智慧的较量,不如说是心理控制的较量
1.懒惰带来理财风险
自从金融危机以后很多人开始热衷于投资黄金白银,大家更像是把投资理财产品看作是赌博,投资是一种学问也需要做足功课付出精力才会有所回报,就像你要学会一个技术,你就必须先学好与其相关的理论知识做基础才能将它运用于实践之中。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不去了解自己投资的目的和接受风险的能力,而只通过别人推荐、媒体介绍和销售理财产品人员的建议就购买一些看上去收益很高的产品,殊不知其背后的风险,最后赔的连本金都没了又说是商业银行的错。你要想从中获利就必须加强理财方面的知识理性的投资,懒惰带来的盲目投资引起的风险从某个角度来说是最致命的
(一)信息披露存在法律风险
银行在出售个人理财产品后,应当按照国家监管部门规定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向投资者披露完整的资金运用和收益情况的真实信息。然后商业银行常常将投资者的理财资金交付给信托公司统一管理,商业银行仅仅负责信托业务,导致若信托公司未按时间规定向商业银行披露真实完全的信息,个人理财的投资者将很难把握资金去向。因此,银行只能利用与信托公司签订的合同来约束其信息披露职责,这种方式导致信息披露往往要经过两层关系才能落实到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监管难度。
(二)业务法律规定模糊不清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立法项目仍处于较低层次,有关的法律法规仍不够健全,更新速度严重滞后,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快速有利发展。一些有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规章制度未对银行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法律关系做出有效调整,在双方权利和义务方面没有清晰的界定。因此,我们应该积极调整这种不完善的法律制定,并将其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以严格的法律制度约束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的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使银行、投资者以及相关金融部门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才能得到更好发展。
(三)金融监管体制严重滞后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部门主要包括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但是监管部门职权的不合理分配,监管协调中不明晰的法律依据,在两者的共同影响下就产生了不同的监管主体出台不同的监管标准和措施的问题。与此同时,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法规在各监管机构范围内没有做严格的协调,因此产生监管过度与监管力度不足并存的趋势。各金融监管部门虽然属于相同级别,但是缺乏协调一致的金融监管机制,存在较大程度的利益冲突问题,在产生纠纷问题时必然导致推卸责任等现象发生,说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金融监管制度需要完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途径
(一)强化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维护
只有明晰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才能最终破解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维护问题。同时我们可以根据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不同,将个人理财的业务类别做暂时性的划分,以方便在业务办理和进行的过程中做到协调统一。
(二)完善理财业务的信息披露制度
与金融业务发展迅速的国家相比,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的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相对较差。因此,商业银行理财人员应及时有效将相关信息向投资者披露,以确保客户切身利益的维护。在出售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应积极规避过分夸大理财产品的最高收益率,同时切实按照金融管理部门规定向投资者强调有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并对不同的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做出明确的划分,如实地让客服获悉理财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三)加强对个人理财市场的金融监管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分业机制,导致我国的金融监管出现监管不严或监管不力等现象,要想完全改变现存在的分业监管问题困难重重。但是我们可以在现有条件下对实行监管机构内部进行专业化、细致化的分工处理,制定出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金融监管协调一致的风险控制部门,达到专业化监管和协调监管的有机结合。
三、结语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监管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9-0112-02
一、我国商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现状
人理财作为综合性强的新兴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重要的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一直把利润最大化作为发展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金融行业竞争激烈,使得银行把发展重心放在了客户服务上,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完善、健全现有业务服务体系。银行为满足客户需求,需要分析客户心理,开发创新理财产品,吸引更多的客户投资,从而提高自身盈利。商业银行通过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也是面对国际外资银行挑战的需要。现阶段,我国个人理财业务一方面受到理财资金投资方向以及运行的模式限制,另一方面受到利率市场化以及互联网金融兴起的影响,导致理财成本大幅度提高,理财资金受到挤占。尽管理财渠道狭窄,我国理财业务依旧迅猛发展,理财产品主导财富管理市场。2015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到44492 个,同比增速38.41%,发行规模再创历史新高。金融业竞争激烈。央行的多次降息,存贷款利差急降,使得商业银行必须对银行内部结构进行调整,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另外,国内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理财意识的不断增强,使得我国必须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
二、我国商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专业的理财从业人才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一项专业化程度极高的综合型业务,要求理财从业人员不光要全面掌握金融专业知识、熟悉金融市场规律,还要具备较高的沟通协调能力、市场营销能力。由于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发展较晚,对于专业化的理财服务人员的选拔、培养,我国还没有建立一套完善规范的管理体系,因此缺乏大量高素质的理财专业人员。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理财经理大多为非专业人员,他们只能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而无法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专业化理财服务。理财服务人员不应只是向客户营销理财产品,而应该根据客户自身的需求和资产状况量身定制一套最优的理财计划,达到为客户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只有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才能有效规避客户的投资风险,优化客户资金结构。
(二)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创新
近年来,虽然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但大多都只是对原有的理财业务进行简单重组,而并没有切实满足客户的理财需要,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银行间理财产品效仿现象严重,各种理财产品大同小异,没有明确的市场定位,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相比国外的理财业务发展,我国缺少独立的定价系统,影响了产品的设计能力。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大多是由总行的业务拓展部门进行研发,再由各个分行和支行进行营销,开发的创新产品忽略了地方的差异性。不同于外资银行重视客户的需求,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和风险大多趋同,缺乏对客户需求的分析调研。“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渐渐变成了“以产品为中心”,缺乏对客户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分层,无法结合客户的现实需要为其提供专业的个性化理财服务。研发理财创新产品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但是未必新产品就得到市场的认可,所以大胆创新要承担巨大的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复杂多变,银行大多不敢做期限过长的理财产品,所以银行间相互复制模仿,理财产品实质相同。
(三)风险提示及信息披露不充分
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增加,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作为金融创新的核心领域迅猛发展,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包含了售前、售中和售后三个环节。大多数国内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仍将产品放在中心地位,一味追求业绩指标的完成。这些银行将重点放在营销上面,对高收益的相关描述夸大其词,并且放在显眼的位置上。银行人员销售的过程中,对产品风险揭示的相关内容避而不谈,利用高收益吸引客户,用保证收益率引诱客户。针对如何规避购买理财产品过程中的风险,业内专家建议,投资者要清楚什么样的理财产品是适合自己的,购买以后会产生怎样的效果,以及各种类型理财产品的特点等,否则投资后果是很危险的。具体来说,首先要跟专业的理财经理沟通;其次,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合同条款,看和介绍的情况是否一致;再次,投资途径决定了产品的风险、收益高低,因此要了解产品的投资去向。
三、发展我国商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
(一)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
商业银行理财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个人理财业务作为综合性强的新兴业务领域,要求其从业人员不光要全面掌握专业化的金融理财知识,还要擅于沟通交际和营销管理。分业经营的管理体制导致我国严重缺乏跨领域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各个商业银行现有的理财经理大多是银行柜员,他们大多熟悉银行柜面业务,却对理财业务没有全面系统化的学习,只能提供简单的业务介绍,因此无法更好地服务客户。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应该完善个人理财师资格认证制度,积极培养高素质的专业理财规划人才。借鉴在国际具有极高权威和认可度的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证书考试(CFA),建立正规的理财培训机构,构建系统化的知识体系,提供金融领域最先进的理财知识和发展动向,建立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和人才管理制度。考核机制与奖金挂钩,有效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加强专业理财队伍的建设,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复合型人才。
(二)完善商I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监管机制
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可以有效降低风险。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也应该包含在商业银行整体风险之中,应该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规范操作行为,加强内部监管,每一个理财部门都有明确的分工,相互制约监督,从而有效防范风险。商业银行应结合自己业务发展策略、风险管理方式以及理财产品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规范。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加强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让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对于此理财具体内容和风险有充分的了解。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客户的风险意识,对于理财收益、风险和隐藏的约束条件不能对客户有所隐瞒。签订理财合同后,商业银行应如实向客户汇报资金的操作运用情况以及收益、亏损情况,如实地做好对客户的信息披露工作,不能存在任何虚假情况。
(三)加大创新力度,探寻理财市场发展新空间
为改善我国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的现象,商业银行应把开发创新产品作为重中之重。现阶段我国理财产品以保本保息型为主导力量,这类产品无法满足愿意承担风险以收获高利润的投资者的需求。商业银行应该积极转变同一风险类型理财产品的现状,开发不同风险梯度的理财产品,从而满足不同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理财产品结构设计、期限要多样化。要加强对结构性理财产品结构设计的研究,使产品结构设计更加多样、灵活。合理配比收益率,实现期限与收益、投资方向的最佳匹配。为改善我国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的现象,商业银行应加大创新力度,探寻理财市场发展新空间。商行应该重视产品开发,而不是将重心放在产品推销上面。应该用好的理财产品吸引客户,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从客户的实际利益出发,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设计和开发产品,从而更好地服务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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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personal financial business of commerce bank in our country
WANG Mei-di
( Finance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college,Harb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Harbin 150028,China)
关键词:银行理财;个人理财业务;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1
个人理财业务品种虽然日趋丰富,但其中的风险点也越来越多,很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规范,甚至出现了一些欺诈行为,这对于银行的发展以及客户的财产安全有很大的损害。因此关注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的风险问题,立足客户的需求,加强对各种风险的防范已经成为当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类型
加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成为当前金融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各种风险也随之而出现,主要的个人理财业务包括了对投资的管理、融资管理以及流动资金的管理。从个人理财业务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可以看成是一种金融服务,这种服务包括了多方面内容,比如很多银行更多的注重客户的需求,在对客户进行服务的时候,给客户提供一些财务分析、投资分析等。个人理财产品的不同,其服务的类别也不相同。个人理财业务就是为了对用户的一些盈余资金进行管理的过程,通过理财的过程,达到投资者的一个具体的投资目的。在个人理财过程中常见的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经济产生的风险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为了适应新的市场经济特征,必然会进行创新,创新中出现的风险是创新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些风险属于市场风险,是没有办法进行避免的,只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这些市场风险进行降低。非保本浮动收益业务、保本浮动收益业务、保证收益业务等,是主要的个人理财产品业务类型,这些业务的风险也是逐渐增大的。在金融市场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影响到个人理财风险的主要是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操作风险在专业领域中可以被看成是一种潜在的损失,一般是都与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控制体系的不健全所产生的一种风险,在操作的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到位所产生的风险也是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类型。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操作过程中,由于创新性不够,因此很多产品都出现了类似的现象,也就是同质化比较严重,这是由于银行之间的竞争比较激烈但是我国的银行自身的创新性不够所造成的。为了要提高整个银行的利益水平,则在进行个人理财产品经营的时候没有加强控制,因此使得经营方面的风险逐渐增加。
(三)法律方面的风险
对于各种金融交易行为,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才能对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但是当前关于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这种方式而言,由于相对于传统的实物个人理财操作而言是一种比较新的个人理财操作方式,尤其是在互联网快速发展和应用的过程中,很多银行相继推出了一些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对于这些产品的监管难度更大,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所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响应的规定,很容易导致双方利益受损。
二、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的防范
(一)防范市场风险
对市场风险进行防范,一方面要积极加强对各种理财产品的丰富,使得人们的可选范围更大,能够对各种理财产品进行购买,从而能够减少市场的冲击。理财产品的类型是否丰富,对于理财行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当前我国的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与国外的一些银行相比较而言,其个人理财产品的类别还是比较单一,由于在个人理财业务方面起步时间比较晚,因此理财产品的类别还比较单一。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还应该要加强对理财产品的丰富,从而使得人们可选的理财产品更多。另外,在应对市场风险的时候,要加强对一些模拟分析法的应用,比如历史模拟法,主要是根据变量的历史变动情况计算出方差和平均值,从而能够对各种理财产品的风险进行了解,在进行产品选择的时候更加参照性。
(二)加强对操作风险的防范
操作风险的产生与理财人员的水平有很大关系,为了要加强对操作风险的防范,在隐患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要积极加强对理财业务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的培养,应该要加强对银行管理人员的引导角色的培养。由于现代化的个人理财产品以及服务变得越来越多,加强各种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变得越来越广泛,因此在进行个人理财产品业务管理的时候,从业人员也应该要积极掌握更多的新技术,成为专业型人才。比如要加强对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的信息水平能力的培养,使得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可以积极应用各种计算机技术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工作,而且能够在工作过程中积极对各种理财风险进行发现。此外,还应该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的培育,职业道德素养是影响个人理财业务的规范性的重要因素,在当前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比如在银行内可以举办银行从业人员再教育的讲座,邀请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讲解,结合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理财行业的常规管理模式等进行教育,从而提高银行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同时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降低风险的发生。
(三)加强法律风险的防范
由于个人理财的风险较大,因此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风险的一种有效防范。《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是当前该行业中应用较多的法律,对于这些现有的法律,应该要加强双方的遵守,充分认识个人理财的规则,防范个人理财的法律风险,根据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文件,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另外,还应该要加强针对这种投资方式的法律法规的更新,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应该要对一些常见的风险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考虑,出具实际的措施对风险进行防范,从而可以使得双方的权利得到保障。
三、结语
综上所述,纵观金融领域可以发现,个人理财业务带来的利润比较大,几乎成为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很多银行都将利润的重心放在个人理财业务上。个人理财业务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银行要积极加强对这些风险的防范,从而使得个人理财业务更加规范,促进隐患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