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9:14: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完全竞争市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直接投资,市场结构
国际贸易理论与市场结构理论分析框架的产生
国际贸易是商品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和交换,国际直接投资则表现为货币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和循环。按照蒙代尔的理论,商品资本的国际流动可以完全替代货币资本的国际流动,国际投资就不会发生。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观点,产业资本的循环依次经过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形式,并且3种资本形式还要保持时间上的连续性和空间上的并存性。单个产业资本循环的特点也体现在社会总资本的循环中,从世界经济的范围分析,产业资本循环经过上述3种形式才能保持经济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市场结构理论来自于产业组织经济学,按照该理论市场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和不完全竞争市场两大类型,不完全竞争市场又分为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3种类型。完全竞争市场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差别主要体现为产品差异性、进入和退出壁垒以及卖方集中度。完全竞争市场的特点是产品具有同质性,进入和退出壁垒小以及卖方集中度低,而不完全竞争市场则相反。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厂商提供的产品有差异、行业的进入壁垒较大,具有规模经济及由此产生的卖方集中度。古典贸易理论和现代贸易理论都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新贸易理论则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产生之初就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随着世界经济活动的发展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有融合趋势。
从历史上看国际贸易理论的产生先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早期的国际贸易理论从发源于15世纪欧洲原始积累时期的重商主义开始,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以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垄断优势理论为标志。这两种理论有各自的分析框架,国际贸易理论的逻辑起点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上,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则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范围内统1的贸易市场和资本市场逐步结合,商品、资本、技术和服务的流动日益密切,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呈现相互融合的趋势,但是统1的理论框架还没有建立起来。本文从市场结构的角度分析国际贸易理论和直接投资理论,并指出新贸易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融合的基础在于不完全竞争市场。不完全竞争市场下的新贸易理论解释了产业内贸易产生的原因和福利影响,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递增使得垄断竞争厂商都具有向国外出口产品的动机,加之这些厂商生产的是有差异的同种产品,产业内贸易形成。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产生于不完全竞争市场,如果具备贸易壁垒和资本自由流动,国际直接投资厂商进行跨国直接投资就能够实现对国际贸易的完全替代。
完全竞争市场与国际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理论经历了从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现代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的发展过程。按照市场结构划分前3种可以归纳为1类,它们的理论基础都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古典贸易理论包括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李嘉图的相对优势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包括1般均衡理论、相互需求理论和对偶理论,这些理论都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假设下。现代贸易理论则以要素禀赋论为代表,该理论体系阐述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在于产品的价格差异,价格差异源自于成本差异,成本差异产生于生产要素的丰裕度。主要理论包括要素禀赋论、要素价格均等化原理、萨缪尔森—斯托尔帕定理和罗伯津斯基定理等。
古典贸易理论和新古典贸易理论分析都假定市场是完全竞争的,这些前提假定包括:生产要素在各国内部是自由移动的,而在国家间是不能移动的;国家之间实行自由贸易,不存在政府对贸易的干预或管制;生产和交换是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进行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要素处于“充分就业”状态;贸易双方的出口价值等于进口价值,国际收支平衡;运输费用和其他交易费用为0;没有要素密集度转变的情况,生产同1商品时各国的生产技术1样,生产函数相同;没有规模经济的利益,不存在规模经济递增。从上述的前提条件可以看出该理论体系将国际直接投资排除在外,首先国家之间没有多余的资金可以投资;其次国家之间没有要素流动的可能性。总之古典贸易理论和新古典贸易理论没有给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留下任何成长空间。
要素禀赋论创立后成为最重要的国际贸易理论,该理论认为如果掌握了1国的资源禀赋情况就可以推断出该国的对外贸易走向。然而里昂惕夫的实证分析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学者们提出了各种解释用于修正要素禀赋论的前提条件,如贸易壁垒说、自然资源稀缺说、生产要素异质说以及人力资本说等等。前提中完全竞争的假设在现实中难以满足,完全竞争市场中企业只能作为产品价格的接受者,他们提供的产品是同质的。国际贸易活动中的许多现象无法用完全竞争的市场来解释,不完全竞争市场中的新贸易理论应运而生。
不完全竞争市场与新贸易理论
新贸易理论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它的创建是建立在两个相关学术领域的发展之上:即产业内贸易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该理论认为资源差异和规模经济均是国家进行专业化和贸易的原因,前者是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条件下的产业间贸易,而后者是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递增的产业内贸易,它更强调的是非比较贸易优势。同时为强调规模经济作为贸易的原因作了3个基本创新:将产业组织引入贸易理论,将贸易理论从完全竞争模式的不现实中解脱出来;摒弃了传统的2维假定和凸性生产可能性曲线,新贸易理论发展了1种“层级结构”的方法来解释贸易和要素流向,即产业间贸易仍由要素禀赋的差异来决定,而某产业内部具有类似要素比例的产品之间却相互分工和贸易,后者在产业间贸易的格局中表现为净贸易量;区分了技术溢出的外部经济和市场规模作用的外部经济。
把新贸易理论看作和古典贸易理论完全对立是不确切的,新贸易理论只是补充了后者在自身假设框架下所难以解释的现象。新贸易理论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而古典贸易理论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
不完全竞争市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垄断优势理论,它由美国学者海默于1960年在他的博士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经营: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首次提出。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都假定市场是完全竞争的。海默则认为,要解释战后对外直接投资现象,必须摒弃传统理论中关于完全竞争的假定,对不完全竞争进行研究。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企业不具有支配市场的力量,它们生产同类产品,拥有获得所有生产要素的平等权利,这样就不会有对外直接投资发生,因为它不会使企业拥有高于当地对手的优势。只有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企业才能获取垄断优势,并通过直接投资在国外予以利用。
金德尔伯格将垄断优势分为4类:来自于产品市场不完全的优势;来自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全的优势;企业拥有的内外部规模经济;由于政府干预,特别是对进入市场以及产量的限制所造成的企业优势。后来学者在海默的理论框架下进1步发展了垄断优势理论,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1是论述跨国公司垄断优势的来源;2是跨国公司在出口、直接投资与许可证交易3种方式中选择直接投资的根据与条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理论就是邓宁的国际生产折中理论。
国际生产折中理论认为,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是由企业特定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特定优势3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企业特定优势类似于海默提出的垄断优势,即1国企业拥有的高于其他国家企业的优势,并且这种优势只是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非充分条件。内部化优势是指企业为避免市场不完全而通过内部化将企业的优势保持在企业内部。市场不完全的含义近似于不完全竞争,邓宁认为市场不完全可以分为两类:结构性市场不完全和知识性市场不完全。企业利用市场不完全通过内部化建立垄断优势,内部化优势越大,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倾向性越明显。内部化优势还不能充分解释对外直接投资,利用出口照样可以发挥优势。区位优势可以更充分地解释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因为区位优势属东道国所有,企业无法自行支配,只能予以适应和利用。只有国外区位相对国内区位具有更大优势时企业才可能进行对外直接投资。
不完全竞争市场下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融合
在世界经济活动中,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融合体现在以下方面:在地理区域上呈现高度的1致性,在贸易和投资领域还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发展中国家的规模在逐步扩大;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流向与贸易商品结构的变化1致,2战前以发达国家的制成品和发展中国家的初级品为主,2战后传统的工业品贸易下降,高科技含量的工业品贸易量上升,究其原因在资本的跨国界流动,战后国际资本更多地流入制造业和新兴工业部门,加快了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国际直接投资改变了国际贸易的模式与格局,最初国际贸易更多表现为产业间贸易,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产业内贸易和企业内贸易在增加。国际直接投资对贸易的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实现的,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企业贸易量在不断扩大。第4,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融合协调机制统1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内实现。
[关键词]证券市场完全竞争证券法律
一、市场类型划分与证券市场
1.市场结构的划分和完全竞争市场
市场按照内部的生产者数目或企业数目、产品差异度、进入障碍大小等标准分为四种市场结构:完全垄断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各个不同的市场具有它们各自的特点,其中研究最多的是完全竞争市场,该市场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有极多的买主和卖主,二者之间不必固定买卖关系。第二,单个买主与卖主之间的交易量同市场全部交易量比起来都很小。第三,市场上交易的产品或服务都完全一样,没有任何差别。第四,不存在不确定性和行业秘密。第五,不存在进出障碍。
尽管上述苛刻的要求导致现实生活中完全竞争市场并不真的存在,但其作为一个理想的市场有其自身的意义,经济学家可以通过复杂的演绎推论证明完全竞争市场是最具配置效率的市场类型,竞争导致了社会总体福利的最大化。
2.证券市场的特点
完全竞争市场是理想市场,既是理想前提假设下的市场,更是经济学家心中理想达到的市场。高效充满活力的完全竞争市场并不是完全不存在,证券市场就是实际生活中最为接近完全竞争的市场。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证券市场是通过自由竞争的方式,根据供需关系来决定有价证券价格的一种交易机制,自由竞争是维护证券市场活力的根本。它很大程度上符合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参与者角度看,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证券监管机构等主体共同构成了证券市场,大量的证券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使得证券市场符合极多买方和卖方的条件;同时,在如此巨大的市场上,不存在哪个人甚至哪个公司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有时国家能),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最终证券市场形成了统一的价格。HttP://WWW.GWYoO.COM
二、证券市场的作用和竞争性保持
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从历史上看是必然的,经济发展的大浪淘沙决定了公司制是现代社会企业最为重要的组织形式,从股份公司到股票再到经纪人最后到证券交易所,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繁荣的证券市场。它肩负着融通资金、资本定价、资本配置、转换机制、分散风险、宏观调控等作用,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反映和调节货币资金的运动,而且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
经济规律和自然法则都告诉我们,竞争性是一个市场繁荣活力的根基,证券市场要想长期健康发展就必须保证它的完全竞争性,即通过竞争达到效率的最大化。一般认为金融市场具备三个条件:
1.较低的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低是保持一个市场竞争性的重要条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足不出户的交易已经成为现实,较低的收费和合理的税率有利于保持证券市场的竞争性,这似乎不是难以实现的问题。
2.公开的信息获得
高效的竞争市场要求信息的公开透明,只有公开才能公正。根据有效市场假说,如果在一个证券市场中,价格完全反映了所有可获得的信息,那么就称这样的市场为有效市场。衡量证券市场是否具有外在效率有两个标志:一是价格是否能自由地根据有关信息而变动;二是证券的有关信息能否充分地披露和均匀地分布使每个投资者在同一时间内得到等量等质的信息。
3.大量的交易者,供求决定价格
竞争性市场需要大量的交易者主要是为了保证每一个参与者对价格的影响微乎其微,价格完全由供求决定,没有哪一个交易者对市场价格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三、证券市场完全竞争性的法律保护
经济和法律的交集在于公平与效率,证券市场的发展也要兼顾效率与公平,为了效率,我们必须保证证券市场的完全竞争性,为了公平,我们必须保护证券市场参与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从长远看,公平的市场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归根结底还是提高了效率。
证券市场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制定一些规则法规保证其健康发展,证券市场经历了从自发到规范的过程,形成了政府干预、法律规范的成熟市场。
前文指出证券市场,竞争性是需要维护的重点,很多法律规范都是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竞争性。证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就有利于保障证券市场的竞争性,特别是证券法规定信息公开要具备可识别性、可信赖性和可持续性,并遵守法定方式,这都有利于有效市场的建立。
证券法律规定了证券发行要依法核准,必须符合一定要求并履行特定程序,这就筛选了相对优良的发行人进入市场,严格的考核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投资者利益;证券法相关规定有助于是二级市场即证券的交易市场形成竞争的氛围,比如对参与证券交易的主体限定不允许内部从业人员、管理层等特定群体自由交易证券,这是为了保障参与人的公平,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参与人应该拥有相等的知识和相同的信息,而这些特殊群体可以利用职务之便获取超额利润,妨害自由竞争,所以证券法律对此加以限制;另外,严格收购程序,防止恶意收购,这样一定程度上防止垄断的产生,有利于市场竞争性的保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证券法律惩罚恶意操纵股价的行为,认为制造行情,抬高、压低或稳定某种证券价格以谋求私利是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完全竞争性的行为,操纵行为虚拟供求破坏自然价格形成机制,诱发过度投机,设置投资陷阱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还可能造成垄断,总之,法律严厉控制这种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保护证券市场的竞争性。
四、一个问题——对规则制定的完全竞争市场的质疑
前面说到竞争性是证券市场繁荣发展的基础,诸多法律规范也提倡维护证券市场的竞争性,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从传统意义上讲,完全竞争市场是指市场完全由“看不见的手”进行调节,政府对市场不作任何干预,只起维护社会安定和抵御外来侵略的作用,承担的只是“守夜人”的角色。其他接近完全竞争的市场,如食品、服装、家电等产品市场都是自发形成、政府干预少、鲜有超额利润的,与此不同,证券市场却充满了政府干预的痕迹和各种法律规范的条条框框,证券市场最初自发形成,后来却处处体现着政府干预的痕迹,从美国1933年的证券立法到英国1948年的《公司法》,再到欧洲银行法中对证券交易的种种要求规范,证券市场成为了最不“自由”的市场。中国情况尤甚,在我国,证券市场和证券法规几乎全部由国外直接引进、强行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然而经济学告诉我们,竞争最完全的市场应当是政府干预最少最自由的市场,这与证券市场的完全竞争性发生矛盾。在我国,它是一个一个完全由“人造”的市场,一个先有政策、后有交易、充满规章、处处监管的市场,这样的前提背景下,证券市场怎样还能成为一个完全竞争市场?证券法律在证券市场中又扮演什么角色,到底是限制其自由发展还是保护它的竞争性?
对于我国来说,证券市场的框架从外国引进,先有规则,后有市场,发展过程中发现问题再随时制定新的法规,其自身发展还很不成熟,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难免放任自流导致恶劣后果或者过多干预影响竞争性,在立法中如何兼顾合理规则的制定和市场竞争性的维持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夏雅丽,丁学军.证券法论.陕西人民出版社.
[2]罗斯(美).公司理财(第六版).机械工程出版社.
[3]兹维?博迪,罗伯特?莫顿.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关键词:LED显示屏行业;完全竞争;垄断竞争;价格;平均成本
中图分类号:TN949.199 文献标识码:B
Discussion to Price and Market Competition of LED Display Screen Industry Through Micro-economic Theory
LU Rong-qing
(Nanjing Handson Co., Ltd., Nanjing Jiangsu 211100,China)
Abstract: The article discusses the topic of the price and market competition of LED display screen industry on the basis of micro-economic theory. It comes up with ideas that LED display screen industry was a fully competitive industry in the past, market determined price, product price was the average cost of the industry, etc. Meanwhile, it comes up with the idea that LED display screen industry will enter into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phase. It also analyses the price and market competition of LED display screen industry under fully competitive and monopolistic competitive market.
Keywords: LED display screen industry; fully competition;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price;average cost
引 言
由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北京奥运会、建国六十大庆、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和场馆建设,使我国LED显示屏行业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近年来,行业销售额每年以25%~40%的幅度增长。显示屏行业的固定资产投入相对可以较小,流动资金需求量也不大,业内已形成基本配套的产业链,因此投入相对容易,每年有许多新成员加入。产品同质化、技术雷同化,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核心竞争力,竞争的主要方式就是价格竞争。价格竞争一度影响行业的发展,使部分产品质量下降、技术进步缓慢,一部分企业处境相当困难。业内普遍有寻找避免价格竞争对策的良好愿望。显示屏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竞争不可避免,竞争使一部分优秀企业得到发展。显示屏行业的未来也同样存在竞争,经济学理论也给了我们相同的结论。
1 过去的显示屏行业属于完全竞争行业
市场可以按不同方法进行分类,经济学通常按照竞争程度这一标准,从厂商数量、产品差别程度、厂商对产量和价格的控制程度及厂商进入市场的难易程度这些特点将市场分为:完全竞争、完全垄断、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四类。四种市场的产品价格的决定因素和竞争方式各不相同。农业、行业准入容易的制造业一般属于完全竞争行业;公用事业属于完全垄断;汽车制造业属于寡头垄断;有产品差异和品牌效应的制造业如饮料、香皂等属于垄断竞争。LED显示屏行业前几年是厂商的数量很多,上千个显示屏制造、销售商,产品差别很小,大部分企业采用相同的控制系统和套件材料,产品同质化,技术雷同化;没有厂商能控制价格,只要有几个厂商参与竞争,价格立即回归行业平均成本;厂商进入产业完全自由,固定成本可以较小,每年有企业关闭,也有企业进入,行业进入无技术、资金和政策壁垒,因此显示屏行业符合完全竞争市场的特点。
2 市场决定显示屏的价格
根据经济学的需求规律和供给规律,商品的价格随着供给的增加而下降,如图1供给曲线D所示;商品的价格随着需求的增加而上升,如图1需求曲线S所示。在竞争性的商品市场中,商品的价格是由需求和供给两种力量决定的。在市场的供需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市场的价格是客观存在的,不会随着某个企业的生产状态变化而改变。只有当行业的供给曲线或市场的需求曲线变化,市场的价格才会发生变化。我们每个企业是市场价格的接收者。市场的价格即为行业均衡价格,如图1供给曲线D与需求曲线S的交点所应对的价格P0。这是因为完全竞争市场有大量互相独立的买者和卖者,每个买者和卖者的购买和出售的产量只占市场总额中很小的一部分,市场价格只能有全体买者的需求总量和全体卖者的供给总量共同决定,所以每一个厂商只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价格的制定者。厂商改变销售量不会引起市场价格的变动。如果厂商想把自己的销售价格抬至比市场价格高,它的销售量便会急剧下降,所以单个厂商面对的是一条具有完全价格弹性的水平需求曲线,如图2所示。所以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下,某个显示屏企业的销售量不影响我们行业的价格,显示屏企业也不可能自行决定销售价格,高于行业均衡价格将无法获得销售额。
完全竞争行业的价格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随着整个行业的均衡变化而变化。由于行业的管理、技术的进步和要素价格的下降等原因会形成供给的增加,如图3所示供给曲线S0移至S1,在需求曲线D不变的情况下,新的均衡价格为P1,价格下降,但数量增加。反之,如果要素价格上升,供给曲线移至S2,新的价格为P2,价格上升,数量下降。由此可见,过去的十年中,显示技术的进步拓展了显示屏的市场需要,但没有给厂商带来超额利润,许多企业的利润率都不及十年前。
3完全竞争下的显示屏价格就是平均成本
完全竞争产品的价格不但是市场决定的,而且价格必定是行业的平均成本,不可能有任何暴利。当市场均衡价格高于行业平均成本,则厂商获得超额利润,就会由新的厂商增加和原厂商扩大生产规模,其结果是供给曲线变动,价格下降。当市场均衡价格低于行业平均成本,则厂商均衡进入短期停止营业点,其结果是供给曲线变动,价格上升。因此完全竞争市场的均衡价格一定等于行业平均成本。
在完全竞争市场的企业单纯扩大经营规模也不可能获得超额利润。假如厂商扩大经营规模,可降低成本价并获得超额利润,其他厂商都这样做时,行业供给就会扩大,在市场需求不变时,产品价格会下降,直到超额利润消失,厂商变动规模的情况就会停止。可见,在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上,长期均衡即为无超额利润又无亏损的状态。这时,产品的价格等于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等于平均成本。再没有厂商进入或退出该行业,再没有厂商扩大或收缩经营规模。
4 完全竞争市场的四种企业状态
完全竞争市场下的企业由于经营的差异,将会有不同的盈亏状态。图4为完全竞争市场企业盈亏状态图,图示了企业四种盈亏状态,图中MC为边际成本曲线,AC为平均成本曲线,AVC为平均可变成本曲线,MR为边际收益曲线,d1为供给曲线。企业的产品价格是行业的平均成本,但各个厂商产品的成本不同于行业成本。当某个厂商的平均成本低于行业平均成本,则该厂商就能获得超额利润,如图4中E1点所示,产品的价格P1高于企业的平均成本AC,企业获得超额利润P2E1AA,企业能得到较好的发展;当企业的价格P2与企业的平均成本AC相同,则收支相抵,如图4中的E2点所示,企业的超额利润为零,企业能正常运行;当厂商产品的价格高于企业平均可变成本AVC、低于企业平均成本AC时,企业处于亏损,如图4中的E3点,此时产品价格P3大于平均可变成本,除可补偿全部的可变成本外,尚可收回部分固定成本,厂商仍可生产。当价格等于或低于平均可变成本时,企业处于完全亏损状态,如图4中的E4点,厂商应停止营业。因此企业在完全竞争市场下,由于经营的差异,企业有不同的盈亏状态。厂商在组织生产时应遵循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决定产量,组织生产,以实现利润最大化或亏损最小。由此可见,即使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在技术和资金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就能生存并得到发展。在技术和品质进步的前提下,产品产生差异性,使企业能摆脱完全竞争。业内的骨干企业的发展历程证明了这一点,同时也解释了一部分企业为什么会在市场竞争中破产关闭。
5 完全竞争市场下的显示屏行业
显示屏行业的发展历程,充分印证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在八十年代,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完善,使一部分领先的显示屏企业获得了相当的暴利。在九十年代,一部分企业由于技术和生产上的优势,特别是较早涉及全彩屏的企业取得了超额利润。在2000年以后行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企业的竞争较多的反映在价格竞争上。显示屏的价格逐年下降,价格下降除了原材料的价格下降因素以外,行业的平均利润也在不断下降。九十年代全彩屏每个像素的价格高达近百元,在今天全彩屏每个像素的最低价格只有3元左右。企业的利润从50%以上下降到行业平均毛利率不到20%。利润的下降使一部分企业难以维持,每年有几十家厂商关闭或转业。所有期望通过组织或几个企业来控制行业价格的努力都未实现。行业的竞争就是价格的竞争,产品的价格就是产品的行业平均成本,低价是客观存在的,并且是不可避免的。
6 显示屏市场将进入垄断竞争阶段
随着显示屏行业的发展,近年来部分骨干企业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加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使本企业的生产成本低于行业的平均成本,获得超额利润,实现企业的发展。更重要的加大技术投入、开发产品的差异性,使企业进入垄断竞争厂商之列,获得垄断利益。2005年销售收入在亿元以上的企业有7家,占行业企业总数的6%,它们的销售收入占全国的33%;2006年11家企业销售收入上亿,它们的销售收入占全国的43.2%;2007年17家企业销售收入上亿,它们的销售收入占全国的46.7%;2008年25家企业销售收入上亿,它们的销售收入占全国的42.5%。数据说明近年我国显示屏厂商仍然不少,上亿元的企业在增加,而上亿元企业产值占全国产值的比例并无增加,并且目前没有产值超过十亿的企业,因此业内没有形成寡头垄断。但是这些企业的技术和品质较一般企业有一定的优势,它们一般都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控制系统,有较完备的生产制造设备和工艺,形成良好的信誉和服务体系。这些企业的产品与其它企业的产品已形成一定差别,在一些领域其它企业的产品已难以完全替代骨干企业的产品,骨干企业的产品产生了一定的垄断性。但是骨干企业的大部分产品仅仅是同类产品的差别,产品之间可以替代,也就是竞争大于垄断。行业目前仍然进出容易,每年都有不少的企业退出,又有相当的企业进入。所有这些均符合垄断竞争市场的特征,厂商不少,产品存在差别,进出容易,市场势力大小取决于产品差异程度。因此显示屏市场已进入垄断竞争阶段。
7 垄断竞争下显示屏价格与市场竞争
由于产品的技术、品质有一定的差别,从而差别形成了不可完全替代,不可完全替代形成了垄断。但是显示屏行业的差别仅仅是同类产品质量上的差别,或者是部分产品上的产品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因此竞争依然存在,并且竞争大于垄断。显示屏行业处于有部分垄断的竞争市场。按照经济学理论,垄断竞争市场的行业需求曲线与完全垄断市场的行业需求曲线(图1)相同,行业的价格是由需求和供给两种力量决定的,但是厂商的供需曲线不同于完成竞争市场的厂商曲线,如图5所示,厂商供给曲线DSR是一条向右下倾斜的直线,表明部分垄断厂商的供给会影响产品的价格。产品的价格随着这些垄断厂商供给的增加而下降。在完全竞争情况下,任何个别企业的供给变化不会影响产品的价格。在垄断竞争市场中,垄断厂商通过均衡生产能谋求利润最大化,如图5所示。当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即MC=MR,此时,产量为QSR,价格为PSR。价格PSR高于平均成本AC,厂商可获得超额利润PSRFSRAA′。
由于垄断竞争厂商进出行业较自由,若行业有较大的超额利润,新厂商就会进入行业,提供相替代的产品与原厂商竞争,使原厂商市场份额缩小,产品价格下降,直至超额利润减小。同时由于垄断竞争厂商的产品有一定替代性,垄断竞争厂商控制价格的能力就受到一定限制,厂商斟酌定价的幅度较小,因而价格竞争产生的利益不大,这使垄断竞争厂商更着重于产品质量、服务等非价格竞争。通过产品变异形成新的需求,产生新的市场和垄断;通过品质竞争,即产品差异性竞争,包括提高质量、改进性能和结构、增加功能、完善服务等,以减轻替代品的威胁,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同时通过市场细分、产品定向来争取局部市场的竞争优势。所有这些非价格竞争给垄断竞争的厂商带来了更大的超额利润。因此在现阶段,一部分进入垄断竞争的厂商的竞争也逐步向非价格竞争发展,使显示屏的市场进入一个新的层次。
8 结 论
总之,通过市场经济的洗涤,显示屏行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行业也得到飞速的发展,国内一流产品的质量已接近或超过国际品牌产品,国内主流产品的大部分技术指标与国际品牌产品已接近。销售上开始注重国外市场的开发,近年来产品出口所占比例逐步增加,业内也逐步形成了明显的分工和配套产业链。显示屏产品的竞争已从价格竞争向非价格竞争发展。
参考文献
[1] 尹伯成. 西方经济学简明教程 [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关键词:市场类型;税收政策;定价能力
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及伴随的污染问题
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力以及综合国力都取得了飞速发展,最为代表性的指标即国内生产总值(GDP)长期保持稳定的高速增长。虽然我国经济已经转变为“新常态”阶段,GDP增速由高速转化成中高速,但由于我国GDP总量的不断扩大,其发展态势仍十分强劲。与此同时,经济发展也带来相关问题,包括中国经济过热问题、资源的运用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劳动者就业与失业问题、贫富差距扩大等。个人认为在上述问题中,资源的运用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是最为明显与棘手的,其他几项问题基本可以通过政府加强上层建筑的设计来改善或解决,但资源及环境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将是不可逆转的过程。中国政府此前大多实行“先发展、后治理”的发展理念,即以资源的高消耗和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近年来全国性环境恶化,如华北地区的雾霾、华东地区多发的洪水证明了这种观念的不可取性。中国政府也逐渐转变发展理念,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征税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推动产业结构安排的一个重要工具,因此,对于不同竞争结构下的企业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对于我国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不同产业结构下政府税收制度的选择
在西方经济学中,通常以市场上厂商的数目;厂商所提供的产品的差异程度;单个厂商对于市场价格的控制制度;厂商进入或者退出某个行业的难易程度为划分标准,将市场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四大类型。在普遍认知中,完全竞争范式已深入人心,经济理论界推崇自由竞争,认为只有竞争才能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增进省会福利,并将竞争与垄断对立。其典型代表就是古典经济学。但也随之出现了质疑的声音,认为完全竞争市场并非理想状态,垄断也并不全是消极影响。
(一)完全竞争市场下的税收策略
处于完全竞争市场中,各个厂商所提供的产品基本上属于同质化产品,因而参与的厂商不享有定价权,且对于各种外部性的影响,例如市场价格下跌、政府税收政策的变化都是被动接受者,不存在对于各种影响因素做出反应的能力。至多是不断优化自身,提高自身竞争力与抗压能力,不会被市场所淘汰。其典型代表为各种易消耗品,例如牙膏、纸巾。通过对现实生活的观察,存在于完全竞争市场中的多为动力密集型这样的低端产业。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中,完全竞争市场被视为市场结构的典范,即更有效率,能使企业更具优势。但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这种观点并非完全正确①。在没有外部条件的限制下,企业会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产量以达到生存的目的。当企业的产量不断提高,那么社会的总供给就会随之增加。在社会生产力低下的时代,社会的总供给明显小于总需求时,完全竞争市场对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且企业的生存环境也是良好的,不存在产品滞销的情况。例如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的产品供给。但当社会总供给明显大于社会总需求时,企业依旧会增加产品供给,尤其是在没有外部限制的情况下,例如企业不需要为其产生的污染负责时。现阶段中国的部分低端产业明显处于供过于求的现状,那么企业的过量生产大大加速了污染的产生和资源消耗。当整个行业处于饱和过剩时,各厂商的利润空间因为营业收入下降、成本上升而逐渐被压缩。政府理论上应当在此时实行低税收政策来缓解厂商的生存困境。但是,此时更应该考虑企业由此带来不必要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因此,政府面对完全竞争市场中具有明显产能过剩的产业,不但不可以实行低税收政策,反而应当从行政、税收、法律等方面加速这种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的淘汰。即通过外部限制,加强对于企业的产量控制,避免因为完全竞争造成的不必要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
(二)垄断竞争市场下的税收策略
在垄断竞争市场下,各个厂商所提供的产品存在部分差别,所以各个厂商享有一定程度的定价权,对于各种外部性影响可以做出一定的反应。最直接的做法就是进行成本转嫁,即让消费者成为最终的价格承担者,以此来保证自身获利空间。但是,厂商进行额外的成本转嫁的限度是自身产品对于其他厂商的差异化程度,而且是消费者愿意为之“买单”的正向差异(即好的差异)。在此以智能移动终端行业(侧重手机)为例。该行业中不乏苹果、三星、华为等行业翘楚,也有小米、OPPO、vivo等新创品牌。各个厂商的产品或多或少都存在差异性,例如苹果手机的处理器及其iOS系统是其最大特点,三星的屏幕是其独特之处。当三星依仗其屏幕的独特性而选择定价大幅超过同级手机的价格时,消费者就会考虑是否值得为这项差异性买单。个人认为在垄断竞争市场下,各个厂商对于市场的定价能力极其有限,且厂商的经营目标之一就是不断提高自己的市场份额,使得市场往寡头垄断市场的形态转变。通过对于现实经济生活的观察,垄断竞争市场中企业进行竞争最常用的手段包含两种:其一是价格战,即不断降低自家产品的售价,达到排挤对手的目的;其二是加强自身产品的差异性,达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局面。在这样的环境中,效益差的企业会逐渐被市场所淘汰,客观上帮助产业结构的升级。但是,企业的盲目扩大生产可能对于企业自身而言是有益的,但同时企业的行为客观上加速了环境污染及资源消耗。政府的正确做法是在确保普通消费者可以正常的拥有优质产品的前提下,对该行业实行宏观调控。具体做法就是利用高税收、法律、行政手段等外部限制性条件制约厂商的无序扩张。让市场优胜劣汰,对厂商的生存与否作出判断。
(三)寡头垄断市场下的税收策略
在寡头垄断市场下,这种市场类型的特征是市场中存在的厂商数量只有几个;其提供的产品可能存在差异;进入或者退出有较高的限制。其中,对于提供的产品可能存在差异,个人的理解是依据不同行业进行区分,例如在中国的石油化工产业中,只有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这两家厂商所提供的产品基本无差异(同标号下的油品不视为产品差异);在中国的汽车产业中,有一汽、长安、东风、长城等汽车厂商,各个厂所提供的产品虽然都是汽车,但是存在明显差异。从行业的成熟度来看,出现寡头垄断市场的主要原因是竞争与完全垄断两者的完全折衷,大多是市场选择所形成的。寡头垄断市场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在这里要说明的是寡头垄断市场不代表竞争的降低,反而是各个厂商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这也证明寡头垄断市场的效率是非常高的,侧面反映出了这种市场结构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本段前文中已经说明垄断市场的基本特征,所以在这种市场结构中各个厂商都享有相当程度的定价权。可以将其视为卖方市场,消费者在其需求范围之内只能接受厂商的定价,不论其愿意与否。中国的古语“物以稀为贵”可以为厂商的定价提供思路,同时也为政府制定税收政策提供了考量。当厂商拥有较强的定价权时,厂商没有诱因会扩大生产,即不会实行薄利多销的政策,因而厂商往往会控制某种商品的产量,通过调整产品的价格,保证自身的盈利能力不会下降,甚至获得高于原有获利能力的可能。我们可以认为企业自身认同这种做法,而且由于产出的减少,对于环境的污染及资源消耗理论上会降低,这对于政府也是十分乐于接受的。通过数学推导,证明在理论上存在保证政府税收稳定,企业收入又不会减少的双赢局面的可能性。具体做法是政府在寡头垄断市场中,与厂商约定,企业减少相应某种商品的产量,以自身拥有的定价能力提高这该种商品的销售价格;同时政府实行低税收政策,从而保证厂商和政府的收入不会明显低于原先的收入,甚至可能高于原先收入。以奢侈品厂商为例,奢侈品的消费人群多为富人阶层,由于其财富的极大丰裕,他们的需求曲线一般不会受到价格波动的影响,产量越少、价格越高的反而更能激发富人的购买欲望。例如法拉利的LaFerrari(拉法)全球限量499台,中国国内官方售价2200万人民币,但现在其身价已经升值至少一倍。不过,奢侈品价格变化对于中产阶级的购买能够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会过滤掉部分消费者,在某种程度上符合我国所倡导的“以勤俭节约为荣”的价值观。当然,在这里要说明的是,实行这种税收策略的行业不应当涉及医疗卫生、教育等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产品,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我国必须加强公共产品属性厂商的扶持力度,包括实行低税收策略。
(四)完全垄断市场下的税收策略
在完全垄断市场中,厂商的数量只有一个,因而这个厂商拥有绝对的定价权,但因为其提供的产品通常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导致完全垄断市场会受到严格管制,或者称为被本国政府所垄断。所以,在完全垄断市场下,政府的做法通常是给予大力度的扶持,支持其发展,使其尽可能更多的为国家和人民创造利益。以我国铁路为例,中国的铁路建设是典型的完全垄断市场,全国只有中国铁路总公司一家企业参与运营(其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中国政府也在各个方面为其发展提供便利。因此,政府与厂商基本上处于同一立场,更直白地说厂商就是政府意志的执行者,政府基本上都会给予最优惠的税收政策。
发达国家设置技术壁垒一般都蕴涵保护和促进本国相关产业发展的战略企图。如欧盟在实施偶氮染料禁令前,欧盟内部已经成功地开发了替代产品。这样,一旦禁令宣布并实施,出口国为了出口就必须被迫进口欧盟成员的替代品,结果一方面导致欧盟这一替代晶出口迅速增加,并在相关领域获得显著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导致出口国使用这些替代晶后的成本猛增,严重地损害了出口国的竞争优势,从而达到保护和促进本国产业发展的目的。
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虽然保护了本国产业,但是造成了比较优势的扭曲,从而导致全球资源配置不合理。以中国鸡肉产品的进出口为例:鸡肉产品是中国出口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欧美人喜欢吃鸡胸肉但其国内价格较高,日本人喜欢吃鸡腿肉和熟食制品,因此中国出口这些产品,而中国人喜欢吃鸡杂碎,由于国内价格高,因此中国从欧、美、日进口鸡杂碎。但是欧、美、日常常制定各种技术标准和法规,使中国企业为不断达到它们的要求而增加成本,这样中国鸡肉出口的比较优势被大大削弱,同时欧美设法迫使中国大量进口鸡杂碎,结果比较利益完全被扭曲。2002年中国冻肉鸡出口量减少81877吨,出口额减少18955万美元。
发达国家设置技术壁垒,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国居民的福利呢?国际贸易理论告诉我们,通过设置壁垒来限制进口,增加了居民购买进口品的成本,因此也降低了居民福利。
实际上,发达国家设置技术壁垒的目的是想在利用WTO规则打开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同时,又用技术壁垒保护本国市场,削弱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阻止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赶超,持久保持自身优势,从而在国际经济交往中获得持久的利益。因此,用技术标准来设置壁垒是发达国家开发的一种新的不平衡的贸易政策。这种政策不仅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全球福利的提高,而且对发达国家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和社会福利也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
一些研究认为,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不仅增加出口,还能够增加进口,各国互相设定技术标准,是一件双赢的事情。实际上,这种说法不仅在理论上站不住脚,而且也经不起经验验证。
在设立技术标准时,发达国家虽然会考虑其他国家是否会采取报复性的技术标准,但由于发展中国家无法为自己设立高水平的技术标准,发达国家实施的技术标准往往都是单方面针对发展中国家的,都毫无例外地构成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壁垒。
首先来看技术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影响机制。
一般来讲,在运用技术壁垒措施的时候,首先是制定法规或标准,然后是对进口产品进行检查,产品如果符合规定,则允许进口;如果不符合规定,则禁止进口。这是一种零配额的数量控制机制。在技术壁垒设立之初,一般表现为完全的数量控制,如果产品符合法规或标准,则技术壁垒失效。
另外,在实施技术壁垒时,产品进入市场前必须为通过技术标准的审查而支付一定的费用,从而增加了产品的销售成本,因此,与关税壁垒一样,这是一种典型的价格控制机制。但是这种价格机制的表现与关税有很大的区别。关税虽然提高了进口商的进口成本,但不会提高出口商的销售成本,出口与进口的价格差别使关税的价格控制作用体现得非常明显;而技术壁垒所增加的销售成本是由出口商来承担的,此时出口商的销售成本与进口商的购买成本是一致的,从表面上看不出有价格控制的机制存在,因此,技术壁垒的价格机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在应用和实施技术壁垒的时候,以上两种作用机制并非是孤立静止的过程,而是一种动态的复合机制,首先是数量上的控制,然后是价格的上升,而价格的上升又必然会导致数量的变化。技术调整所产生的动态复合作用机制也是技术壁垒和其他贸易壁垒的主要区别之所在:其他贸易壁垒的作用是静态的、一次性的,而技术壁垒的跨越似乎是无止境的,当企业跨越了技术壁垒之后,新的技术壁垒又出现了;企业依据新的技术标准和法规改进产品质量、提高技术水平之后,适应了新的技术壁垒,技术壁垒实现了其价格控制机制;随着技术创新的深入,新的技术标准不断出现,又形成了新的一轮控制机制。
在以上两种作用机制中,数量机制容易理解,其作用也容易被观察到,而价格机制具有隐蔽性,其作用虽然巨大但不容易被观察到,因此,对价格机制的理解是分析技术壁垒对出口影响的关键。价格机制主要通过提高出口商的销售成本而发挥作用,因此,下面从技术壁垒对成本的影响人手进行分析。
技术壁垒对成本的影响可分为三种类型:导致固定成本增长、导致边际成本增长及导致固定成本和边际成本同时增长。
在不同的出口产品市场结构下,不同的成本影响模式的影响是不同的,从理论上讲,市场结构可以简单地划分为完全竞争型、垄断竞争型和完全垄断型三种。三种成本影响模式在三种市场结构中可能出现九种不同的组合,技术壁垒在这九种情形下对出口的影响具有不同的特征。由于发展中国家几乎不可能在发达国家的某一个产品上具有完全垄斯的力量,因此,为简单起见,这里不分析技术壁垒在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下所造成的影响,而只考虑其他六种组合。
1.固定成本增长情形。当出口国为达到发达国家新的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新的固定资产投资或一次性固定费用支出时,就会出现固定成本增加的情形。固定成本增长会导致平均成本的增长,但边际成本不变。
在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固定成本增长对出口商的影响。如果出口商面对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则该出口商自己不能影响产品价格,而只能接受市场价格,并根据产品的边际成本等于市场价格的利润最大化原则来确定产量。当固定成本增长后,由于边际成本不变,因此单个出口商的产量不会改变。但是,固定成本增长会导致平均成本上升,由于价格没有变化,因此出口商的利润就会减少。这样,部分出口商就会因为亏损而退出市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单个出口商的出口量并没有改变,但是出口商的数目减少了,因此,整个出口量就会减少。同时,由于出口价格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出口额也会随着出口量的减少而减少。
垄断竞争市场。出口商在垄断竞争市场上虽然对价格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在固定成本增长的情况下,边际成本并没有发生变化,根据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单个出口商并不会改变其出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出口量。但是,平均成本的
上升同样会侵蚀出口商的利润。当然,垄断竞争市场上的厂商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垄断利润,只有当成本的上升幅度超过了垄断利润,甚至导致其亏损时,出口商才会退出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数目也会减少,不过减少幅度应该低于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的情况。这样,在垄斯竞争市场上,固定成本增长也会导致总体出口量和出口额的减少。
2.边际成本增长情形。当技术壁垒使附加在单个产品上的成本增加时,就会出现边际成本提高的情况。如技术壁垒要求提高产品的包装标准,要求产品使用更加昂贵的材料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边际成本上升一定会改变出口商的出口决策,只是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下其影响程度不同。
完全竞争市场。完全竞争市场下出口商面对的是既定的世界市场价格,因此出口商任何一个产品的边际收益均保持不变。当技术壁垒导致出口商的边际成本提高以后,在原来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利润最大化点,就会出现边际成本超过边际收益的情形,出口商为了继续实现利润最大化,只有降低产量,从而降低出口品的边际成本,使其仍然满足与边际收益相等的利润最大化条件。这样,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导致边际成本上升的技术壁垒将降低出口商的出口量,由于出口价格不变,因此,也会降低出口额,同时,出口商的利润总额也会减少。
垄断竞争市场。在垄断竞争市场上,出口商对价格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当技术壁垒使产品的边际成本上升以后,厂商将适当提高出口品的价格以增加边际收益,同时减少出口量以降低边际成本,从而使其重新满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利润最大化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出口量必然减少,出口价格必然上升,而出口额的变化则取决于需求的价格弹性。如果弹性大于1,则产量的降低幅度将大于价格的上升幅度,总出口额将减少;如果弹性小于1,则产量的降低幅度将小于价格的上升幅度,总出口额将增加;如果弹性等于1,则产量的降低程度正好等于价格的上升幅度,此时出口额将维持不变。
3.固定成本和边际成本同时增长情形。许多技术壁垒往往同时增加出口品的固定成本和边际成本,这时,以上两方面的影响将同时发生作用。
在完全竞争市场上,出口价格仍然维持不变,但不仅单个出口商的出口量会减少,而且出口商的数目也会减少,因此,出口量和出口总额都会大大降低。
在垄断竞争市场上,出口价格将上升,出口量会降低,尽管单个生产商的出口额取决于需求的价格弹性,但是出口商的利润会受到侵蚀,从而会出现某些出口商退出出口市场的情况。
以上分析在理论上可以明确表明,技术标准确确实实在阻碍出口,是地地道道的“技术壁垒”。
三如何突破技术壁垒
毋庸置疑,技术壁垒的存在对发展中国家扩大出口、发展本国经济、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距离设置了障碍。从发展中国家自身来看,技术落后、资金匮乏无疑是最突出的两个方面,因此,如何应对和突破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现在和未来对外经济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讲,应该着重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依靠技术转移和技术创新提高本国产品的竞争力。在当今世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着一条巨大的技术鸿沟,而且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根据熊彼特的发展理论,通过技术转移可以缩小这种差距,因此,中国必须重视对先进技术的引进与吸收,通过技术外溢和后发效应的协同作用,将制成品的生产和出口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并尽快地从比较劣势向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转变。
1、不完全竞争、产业组织
完全的汇率传递是以世界市场的完全竟争为前提,而现实中大多数产品市场不完全竞争市场,美国经济学家多恩布什和克鲁格曼等从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以及产业组织角度来分析解释汇率的不完全传递问题。
他们认为传统的汇率传递理论是以世界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为前提的,即进出口厂商是贸易产品进出口价格的接受者,无法左右进出口价格,在这种前提下,当汇率变动时则会引起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同等变动。然而事实上,世界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在不完全竞争市场,大部分产品是差别产品,出口商有决定价格和产量的权力。在升值的情况下,出口商一般会通过降低成本等方式来抑制因货币升值而造成的价格上涨压力,从而导致不完全汇率传递。通常,市场集中程度越高、进口商品用国内货币标价的范围越大,汇率的传递系数越低;而产品的同质和替代程度提高、国外厂商相对于国内竞争者的市场份额扩大,汇率的传递系数就越高。
多恩布什认为一些产业组织因素也会影响汇率的传递,这些因素包括:市场集中程度、产品的同质性和替代程度等。一般说来,市场集中程度越高,厂商的垄断势力也越强,所以汇率的传递系数就越低:产品越具相似性,产品间的替代程度越强,则厂商的垄断势力越小,汇率的传递系数就越大。
2、沉淀成本
美国经济学家迪克希特和克鲁格曼从供给角度分析了汇率传递不完全的原因,他们同时也建立了汇率传递的沉淀成本模型[’61。该模型的思想是:在产品存在差异的情况的情形下,出口厂商不仅要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确定合理的价格,还必须投入一部分资源用于开发市场,建立分销网络,针对外国人的需求进行研发以使产品适应外国市场等。这些投入成本是为进入外国市场而支出的,然而这些成本一旦支出就可以被看作沉淀了,因为厂商不能轻而易举地廉价出售它的资产,无论是无形资产还是有形资产。由于沉淀成本的不可逆转性,以只有当厂商预期能够弥补沉淀成本时,他才会进入一个市场,一旦成本己经沉淀,即使厂商只能弥补可变成本,它也仍然会留在市场中不会退出。
事实上,当存在沉淀成本时,厂商会对未来利润的贴现值与当前利润进行比较然后做出决策,而不会一直因为有了沉淀成本而不进入市场。因此该模型有一定的缺陷。
3、市场份额
美国经济学家弗路特与克兰帕尔从分析厂商的市场份额角度研究了汇率传递问题。他们认为如果垄断厂商以其市场份额作为经营目标,那么对未来汇率的预期会影响厂商目前的定价策略与市场份额[47l。
例如,对于暂时的人民币升值,国外厂商出口到我国的产品价格(以人民币表示)降低的幅度较小,因为相对将来的利润来说,人民币的升值增加了现在的利润,当人民币暂时性升值时,为增加现在的边际利润,国外厂商就会提高出口的外币价格,以得到现时的最大利润;对于持续的硕士论文人民币升值,厂商会大幅度降低价格己得到最大市场份额。因此,厂商越认为汇率变动是暂时的,他们对汇率变动的反应越小敏感,过去的汇率变动越频繁,现在的汇率变动越有可能被认为是暂时的,厂商对汇率的变动就更加不敏感,由此可见,汇率的变动与进出口价格的变动并不完全一致。
不完全汇率传递理论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导致汇率不完全传递的因素,强调了不完全竞争、产业组织、沉淀成本、汇率预期、市场份额、生产全球化以及随机性冲击的影响。不完全汇率传递理论揭示了汇率变动对国际贸易影响的有限性,从而对浮动汇率制下汇率波幅增大而贸易却快速增长的现象提供了一种合理的解释,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驳了固定汇率制的支持者认为浮动汇率不利于国际贸易发展的观点。从政策含义上看,不完全汇率传递理论说明,通过汇率变动来改善贸易差额的效果是有限的,与固定汇率制度相比,在浮动汇率制度下需要更大的汇率变动才能消除贸易收支的不平衡,因此政府欲通过汇率变动来改善贸易差额,汇率调整必须是大而持久的变动。
关键词:微观经济;实验教学法;完全竞争市场
1微观经济学传统教学模式的局限性
微观经济学是经管类本科生的第一门专业基础课,也是经济学入门课程,微观经济学的课堂教学效果对于学生专业技能培养至关重要。但是,当前我国地方高校微观经济学教学模式基本上仍是“填鸭式”——以教师、课堂和教材为中心,而不是以学生为中心。记忆遗忘理论的研究者艾宾浩斯、里德和泰勒等的研究指出:“填鸭式”教学教给学生的知识,若课后没有及时复习,其遗忘迅速并且遗忘量大。即使是已经记住的东西,由于缺乏理解,其灵活运用程度也较差[1]。结合微观经济学课程的教学实践和学生学习的反馈意见,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主要表现为:(1)教学过程侧重单纯讲授,缺乏师生间的互动环节。学生普遍反映微观经济学学习起来太抽象,里面很多数学推理非常枯燥乏味。(2)教学内容侧重抽象理论的分析,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运用能力的培养。(3)教学方法单一,形式单调。教师单纯运用“黑板+多媒体课件+粉笔”的讲授式教学方法,很难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该课程的考试和后续运用来看,情况也不乐观:普遍存在较高的不及格率、后续课程在学习过程中要运用到这些知识时,学生已基本遗忘。从毕业生的反馈信息来看,传统教学模式下缺乏对学生综合能力方面的培养,导致学生毕业以后不能快速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究其原因在于传统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不积极思考,缺乏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热情,更别说知识的灵活运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从而导致所培养的毕业生也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然而,实验教学法是实现经济学理论教学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有效途径。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到实验中来,有助于学生对经济学理论的理解和感受,有利于培养学生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验教学法的提出及其作用机理
实验教学法是通过在教学过程中采用课堂实验的方法来验证经济学理论。教师可以设计特定情境来模拟经济社会,让学生通过角色扮演来体验经济学。在模拟的实验环境中,学生根据经济学课程内容的要求,自己动手,利用实际的微观经济统计数据,借助于仿真实验平成经济数据分析与经济政策的制订与检验。实验教学法的理论基础是实验经济学。早期的实验经济学研究主要是关注市场理论和博弈理论。如今,实验方法越来越广泛应用于微观经济学的诸多经济领域。在微观经济学中开展经济学实验,让学生亲身参与到计算机或实物模拟的经济活动中,通过实验教学将枯燥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打破了以讲授为主的单一的传统教学模式,赋予微观经济学教学以全新的方式,使微观经济学理论生动化、具体化和形象化[2]。实验教学法的作用机理具如图1所示。具体表现为:(1)实验的启发性增强了教学过程的互动性,并培养了学生主动学习和思考的能力。通过参与并完成实验活动,使学生主动发现问题与寻找答案,并在此过程中主动与老师交流。(2)实验的参与性增强了教学内容的实践性,并培养了学生的实践和应用能力。实验内容是通过老师设计特定情境来模拟经济事件,让学生通过角色扮演来体验,进而运用经济学理论对经济事件进行分析,充分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标。在微观经济学实验中,学生从单纯的学习者转变为实验参与者,通过亲身体验虚拟情境,直观感受市场经济的作用,自然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性。(3)实验教学法融合了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加深理解,提高识记成效。整个实验过程要运用案例法设定经济情境或列举具体经济事件,运用任务驱动法预设不同环节的具体任务,运用讨论法对不同的实验结果进行探讨,身临其境的参与将眼、耳、手各个器官有效结合起来,记忆效果最佳。
3实验教学在微观经济学教学中的具体应用——以完全竞争市场实现均衡为例
3.1实验目的
完全竞争是微观经济市场结构中的一种,表示市场上有许许多多的买者和卖者的市场组织。我们将模拟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学生以供给者和需求者的身份参与到竞争市场中,以口头双向拍卖进行交易。希望学生能达到以下目标。(1)熟悉简单商品市场中的交易机制。(2)学会记录实验数据并进行简单的收益计算。(3)根据实验数据得到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图形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和预测。
3.2实验设计
实验对象与参与者:此次实验是模拟竞争市场上圆珠笔的交易。我们将选出3位同学作为市场工作人员,协助老师管理整个实验。其他同学被分成人数相同的两部分,一部分人充当商品的买入方,另一部分人充当商品的卖出方。买入方和卖出方将分别在教室的左侧和右侧两个区域,中间留出较大空间,以便教师和学生走动。实验规则:保密规则、收益规则和报价规则。给每位买入者和卖出者发一张有数字的红色或黑色纸牌,牌的数字大小在1~10之间,请同学们拿好自己的牌,不要被其他人看到其中的数字。我们的目标是在实验期间达到更多的交易,尽可能赚取更多的收益。我们报价规则的表达形式为举手加口头,即举手表达叫价的要求,获得批准后进行口头报价。我们报价必须是0.5元的倍数。报价一旦启动,你要遵循出价不断提高,要价不断降低的原则。例如:如果你是买入方,而在之前已经有人报出商品的买入价,你的出价应该小于你拿到的红牌上的数字,这能使你赚取收益;同时又应该大于已有的商品出价,这样你才有可能买到商品,且遵循出价不断提高的原则,在预定的5min内达成交易。如果你是卖出方,而在之前已经有人报出商品的卖出价,你的要价应该大于你拿到的黑牌上的数字,这样你才能赚取利润;同时又应该小于已有的商品要价,这样你才有可能卖出商品,且遵循要价不断降低的原则。全部交易共5轮,每轮5min左右。请每轮参加者记录好自己的收益。每一轮游戏结束时,无论你是否达成交易,纸牌都要上交给工作人员,并由教师和工作人员重新洗牌和发牌。
3.3实验过程
首先,进行实验分组。由教师从学生中选出23人参加实验。其中,3人担任实验工作人员,20人充当交易者。买入者的编号为B1,B2,B3,…,卖出方的编号为S1,S2,S3…。扮演买入方的学生将得到一张红色的纸牌,牌上的具体数字(1~10)是达成交易时每单位商品对应买入方的价值。扮演卖出方的学生将得到一张黑色的纸牌,牌上的具体数字(1~10)是达成交易时卖出方的货币成本。其次,实验过程(交易流程)。全部交易共5轮,每轮5min左右,包括:报价、成交后的交易合同、计算各自收益。在报价环节中,教师可以首先请买入方的代表为商品喊出初始的出价,再让卖出方的代表喊出初始的要价。报价必须是0.5元的倍数。最后,老师再询问是否有人提高出价和降低要价。即遵循出价不断提高,要价不断降低的原则。实验工作人员必须在黑板上记录每一次的报价数据,以便检验是否符合上述报价规则。每一个卖出方(买入方)在任何时刻可以接受一个稍作停滞的出价(报价)。当买卖双方价格达不成一致时,就重新启动报价系统。当一位交易者接受了另一位交易者提出的价格时,第一单位商品的双向拍卖就以交易合同的签订宣告结束了。在交易合同环节,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反悔或违约。最后,成交的双方将纸牌上交,并再次大声告知成交价格。在计算收益环节,成交双方根据成交的价格和纸牌上的数字计算自己的收益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实验工作人员也应该根据收上来的纸牌上的数字,将学生的保留价格、成交价格填写在实验登记表中。然后,进入下一单位商品的交易。这时,在此之前的已公布的出价、要价和成交价格的信息便宣告无效,尚未成交的交易者应该按照上述的报价规定重新申报出价、要价,继续进行双向拍卖,直至预设的时段结束或所有参与者都已经成交为止。
3.4实验结果与讨论
在实验程中,学生们将课本中完全竞争市场结构的相关知识运用到实验中,完全竞争市场上供求双方(卖方和卖方)的自发作用促使市场上出现合理的均衡价格。在此市场上,每一位卖者和买者都只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卖者只要按均衡价格出售,无论多少数量都能卖完。因此,完全竞争厂商的需求曲线是一条由既定价格出发的水平线。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竞争的市场特点,真实反映出了竞争市场结构对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的影响。引导学生对实验结果进行讨论,充分体会竞争市场结构的特点,并对现实生活中的竞争理论和问题进行延伸讨论[3]。
4实验教学法应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实践表明,实验教学法有助于解决微观经济学传统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应用能力。但在具体实施中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实验教学内容设计的可操作性。应该从教学实际情况出发尽可能选取学生感兴趣,又能对难点问题进行可操作性实验证明的内容。(2)实验效果的激励机制。为了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认真态度,可以给实验优秀者提供一定的报酬激励[4]。(3)加强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
作者:李杰 单位:西安翻译学院商学院
参考文献
[1]杨喻淇.基于SMART原则的经济学课程实验教学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5(10):204-206.
[2]潘艳平.论地方高等院校实行经济学实验教学的紧迫性和可行性[J].教育教学论坛,2015(12):252-253.
著名经济学家马歇尔的重要贡献之一在于提出了“马歇尔冲突”(Marshall‘sdilemma)。按照马歇尔的推论,大规模生产能为企业带来规模经济效应;单个企业追求规模经济的结果是市场占有率提高,市场结构中垄断因素增强;而垄断的形成又必将阻碍竞争机制发挥作用,致使经济丧失活力。这样,在马歇尔那里,追求规模经济效应和保持自由竞争活力便成为一对难分难解的矛盾。
那么,对于审计行业来说,这一冲突在是否也存在呢?在审计行业,较低程度的资产专用性、大小事务所之间的产品异质、以及审计与非审计服务联合提生的合约范围经济,使得大型事务所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刘明辉、徐正刚,2005)。事实上,自从ZeffandFossum(1967)开拓性地对审计市场结构展开研究以来,已有大量研究结果表明审计行业具有规模效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的特点。问题的提出在于想知道:审计行业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是否一定会带来有别于完全竞争的结果?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理论上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传统产业组织理论的SCP范式认为,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将导致非最优定价;与之相对应的可竞争市场理论则认为,完全竞争的结论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中也可能存在,条件是市场进出自由。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从理论角度廓清审计行业实际有效的市场结构,确认市场竞争模式,并探讨为维持市场结构和竞争的有效性是否需要进行管制以及如何管制。本文的以下部分安排如下:第二节对SCP范式是否适用于审计行业展开分析;第三节引入可竞争市场理论,通过考察审计市场的进入退出,探究审计市场上的垄断结构是否会损害竞争进而降低效率;第四节总结全文的结论并通过一个简短的讨论给出监管方面的政策建议。
二、SCP范式不适用于审计行业
传统产业组织理论的“结构-行为-绩效”即SCP分析框架是由哈佛大学的经济学者提出来的。他们通过实证的截面分析方法推导出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存在的一种单向因果联系:市场结构决定企业行为,后者决定市场绩效的好坏。具体来说,行业集中度高的企业总是倾向于操纵价格、设置障碍,以便谋取垄断利润,从而阻碍技术进步,造成资源的非效率配置;要想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需要通过公共政策来调整不合理的市场结构,限制垄断力量的发展,保持市场适度竞争。
那么,审计行业是否存在这样的逻辑联系呢?如前文所述,该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对规模经济的追求促使行业市场份额日趋集中于少数大型事务所,成熟审计市场上呈现出的也一直是一种寡头垄断的状态。这样,根据SCP范式,便会自然而然地出规模效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的审计行业无效的结论,并据此认为有必要对审计行业进行管制,对大型事务所进行拆分。但事实上,即便在反垄断法实施最为严厉的美国,政府也没有对审计市场进行过反托拉斯式的干预。理论与现实的不一致,不禁使我们对SCP范式在审计行业的适用性产生怀疑。下面我们将对垄断性市场结构下,大型事务所可能动用其市场势力的两类定价行为及其市场后果①进行具体分析,试图找到上述问题的答案。
(一)垄断条件下的低定价与破坏性竞争
SCP范式认为,规模效益递增可能会导致破坏性竞争。规模经济的作用使得大企业更容易在行业内生存,和其他企业或潜在竞争者相比,也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扩张生产能力。谋求更大市场份额的竞争将产生一种迫使价格下降的压力,这种压力对消费者而言是有利的,但当价格降至平均生产成本以下时,对现存企业而言就是破坏性的了。由于小规模企业处于成本劣势,大企业也就可以通过压低价格来驱逐小规模企业,竞争的结果将导致其亏损、破产或被其他企业兼并。
上述逻辑推论的背后存在着一条基本假定,即行业存在相对于正常需求过剩的生产能力以及由此带来的成本弱增性。具体而言,它又可以分解为两方面的市场条件:第一,行业拥有过剩的固定资本;第二,产品成本构成中固定成本大大高于可变成本。但是,对于审计行业来说,这一假定并不存在。首先,会计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是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该业务在上下半年之间存在剧烈的需求波动,为保持能满足高峰需求的能力,事务所在每年的下半年生产能力是相对过剩的。但问题在于审计产品无法储存,下半年过剩的生产能力无法用来继续生产审计产品,只能向管理咨询、税务筹划等非审计服务领域进行转移。其次,我们假定大型事务所的场地、设备等固定资本在整个年度里都是过剩的,这就意味着边际成本只是附加的人力成本,但后者却又恰恰是审计服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固定成本在审计服务总成本构成中占有的比重不大,使得单纯依靠增加审计服务供给量并不能有效地摊薄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型事务所的成本优势有限,不存在孳生破坏性竞争的土壤。
观察到的现实也表明,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破坏性竞争在审计行业并没有出现过。按照SCP范式的推论,如果存在破坏性竞争,那么竞争的结果理应使得中小型事务所难以生存,目前的情况显然不是这样。已有研究发现大型事务所在受管制行业的审计定价较低(Simiunic,1980;Palmrose,1986a;Turpin,1990;Pearsonetal.,1994),却无法证明其定价低于成本。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如果把一个客户看作一个市场,事务所首次承接审计业务时的“低价揽客”(Lowballing)比较接近破坏性竞争的定义。但“低价揽客”的真正原因在于客户和事务所在首次审计业务中都需要承担一个“启动成本”,从而意味着双方关系某种程度上可以被“锁定”。因此,作为事务所预期获取未来竞争优势以及未来“准租”的理性的竞争性反应,大小事务所均有可能“低价揽客”,它也并非是垄断大所凭借成本优势采取的策略。
事实上,由于审计服务“信任品”的特征使得审计市场类似于一个“二手车”市场,客户很难从市场上获取审计质量的信息。根据克莱因、莱福勒(1981)和夏皮罗(1983)的质量酬金模型,支付溢价成为客户确保审计产品质量的手段之一;溢价的存在又为事务所提供高品质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刺激。这样一来,在长期的博弈过程中,价格成为判断审计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线索。基于这一考虑,大型事务所也很少会降低价格,进行破坏性竞争。
(二)垄断条件下的高定价、社会福利净损失与消费者剩余剥夺
垄断条件下的高定价可以产生两方面的影响:第一,由于垄断限产形成的社会福利净损失;第二,由于垄断高价使得消费者剩余向生产者剩余的转化。按照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控制价格的能力是企业是否拥有市场势力的主要表现,而控制价格的关键在于控制产量及其市场供给量,人为制造短缺。照此逻辑,审计行业的市场集中将使得拥有市场势力的大型事务所,以提高审计收费为出发点,减少审计服务供给,导致市场上的供给量低于竞争性市场的均衡供给量,同时剥夺消费者剩余。
上述推论是否可行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控制审计服务供给量的能力。众所周知,审计行业属于服务性行业,根据服务业的定义,它是一种有形或者智力活动,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即满足需求而不需要有形商品的间接渠道(Kulhavy,1974)。服务不能与提供者相分离,不能储存,服务具有非物质的特性,且由提供者和用户共同生产和消费(deBandt,1996)。审计服务产品不可储存的特性使得事务所无法通过调节库存以及市场供给量来控制价格,而限量减产又是以单位审计服务成本迅速提升为代价的。此外,考虑到各国普遍实行的法定审计要求,审计服务的需求弹性很小,单个事务所限制产量也只会给其他事务所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便审计市场被少数大型事务所垄断,市场上的审计服务供给量也不会少于竞争性市场的供给量,不会产生社会福利净损失。
虽然不能通过限制产量抬高审计服务价格,大型事务所还是在审计市场上维持着显著高于一般事务所的定价。对澳大利亚(Francis,1984)、新西兰(Firth,1985)、英国(chanetal.,1993)、香港(Gul,1999)、新加坡(Simon,1992)和美国(Palmrose,1986)等审计市场的研究均证明了这一点。问题在于,大型事务所的高定价是出于客户自愿,还是其动用市场势力的结果。如果是前者,也就不存在对消费者剩余的剥夺。Moizer(1997)关于事务所声誉与审计质量溢价的文献回顾表明,在一个竞争性的审计市场中,不同事务所之间的审计服务定价差异代表了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回报。此外,大所较多地采用结构性审计程序而较少需要客户的配合与协作,减少了对客户正常工作的干扰,可能也是客户乐于支付较高审计费用的原因之一(李树华,2000)。从事务所的角度来看,针对单个客户的一级价格投标模型显示,随着竞争对手的增多,审计报价将会不断地逼近审计成本。投标的事务所之间也很难达成事前合谋的协定,因为在投标过程中,某一成员违反合谋协定,其他成员对此背叛并没有报复的机会(李眺,2003)。因此,大型事务所虽然能够获得一定的收费溢价,也必须象竞争者一样的行事。为了赢得客户,事务所必须致力于降低审计成本,并与客户分享成本的降低。从长期来看,审计收费呈现出的应该是不断下降的趋势。一级价格投标模型对现实的审计市场竞争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其推论也得到了一些实证研究结论的支持。一项针对“六大”(目前已合并为“四大”)劳动生产率的实证调查表明,其审计服务在生产成本和人力成本方面是有效率的(SchellemanandMaijoor,2000)。已有研究也发现,在1980-1997年间,“六大”的审计收费从长期趋势上来看不断下降(MenonandWilliams,2001)。由此可见,即便审计产品异质,且客户往往根据事务所声誉(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溢价水平)来辨别产品质量,审计市场上仍然存在激烈的价格竞争。大型事务所相对较高的审计定价是因为它可以给客户带来额外的效用,而并非是动用市场势力的结果,因此也不会导致对消费者剩余的剥夺。
总之,前文的分析显示,审计行业垄断性的市场结构、事务所动用市场势力的能力与市场绩效之间不存在如SCP范式所描述的稳定的逻辑联系。因此,该范式并不使适用于审计行业。事实上,只要某一行业以规模效益递增为特征,都会得到与哈佛学派SCP分析框架相悖的结论。对于企业规模是否一定与其市场势力正相关,市场集中是否一定能证明存在行业垄断力量和经济上的低绩效等问题,SCP范式均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理论解释。因此,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该范式便遭到了芝加哥学派的猛烈抨击。我们也有必要寻求其他模式来解释规模效益递增和非完全竞争状态下的审计市场。
三、可竞争市场理论和审计市场进入退出分析
可竞争市场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鲍莫尔、帕恩查和韦利格等人在芝加哥学派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该理论认为,良好的市场绩效,在传统哈佛学派的理想市场结构以外仍然可以实现,而无需众多竞争企业的存在。它可以是寡头市场,甚至是独家垄断市场,但只要保持市场进出的完全自由,潜在竞争的压力就会迫使任何市场结构条件下的企业采取竞争行为。在这样的条件下,高集中度的市场结构可以和效率并存。由于潜在竞争起到了与完全竞争市场上有效竞争同样的惩戒作用,这种理论得到了一个与SCP范式完全相反的结论。
可竞争市场理论在分析进入退出的时候,“沉没成本”是一个核心概念,是指企业进入市场所投入的、退出市场时不能收回的那部分投资。对于潜在竞争者来说,一旦发现进入不利而要退出,沉没成本就构成它进入的成本;沉没成本越大,退出损失的风险就越大,因此形成了真正的进入障碍。另一方面,对于在位企业来说,由于该项成本在退出时无法收回,企业所能做的只是最大限度的增加市场份额以使其增效;因此,沉没成本也成为在位企业可以加以利用的一项战略武器,甚至会因此成为破坏性竞争的发动者。不难看出,沉没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在位企业对潜在竞争者的阻止力,以及可竞争市场模式作为分析某一行业竞争工具的恰当程度。
那么,审计行业的沉没成本情况又如何呢?在这里,我们可以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各项资产投资可回收性的分析来对其沉没成本情况进行大致了解。一般来说,一项资产的可回收性和其专用性程度相关。专用性程度越高的资产越难收回;反之,通用性的资产在退出市场时则比较容易转换用途或在市场上进行出售。按照威廉姆森(2001)的归纳,资产专用性可以分为6种:场地专用性、物质资产专用性、人力资产专用性、专项资产、品牌资本与临时专用性。就审计行业来说,场地和物质资产几乎不存在专用性,临时专用性的资产在一段时间过后也可以转换为通用型的。由于存在有效的流通市场或可以轻易的转换用途,上述资产对应的成本是可以收回的,不会沉没。事务所在从传统的审计领域向非审计服务领域进行业务转移时,由于上述行业的信息不对称、“一站式购物”的便利、以及联合服务条款中产生的合约范围经济,品牌可以在业务转移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只要事务所不是因为声誉受损而退出审计行业,品牌投资也并非不可收回。人力资产的专用性程度与专项资产的多寡因事务所的规模不同而有所差别。小型事务所一般很少在这些方面进行投资。因此,专用性的人力资本和专项资产一般只存在于大型事务所中,主要是指事务所针对目标产业中的客户特征,投资形成的一套产业特有知识和行业专家才能,以及创造出的针对特定产业的结构性程序。专项资产还包括审计技术改进方面的投资、专门用于审计业务的计算机软件与数据库、连接各地分支机构的计算机工作站等,这也是小型事务所很少涉及的。
在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将审计市场看作了一个整体,分析表明该行业整体沉没成本水平不高。但如果我们将视野集中在某些局部市场,则可能会得出一些不同的结论。例如,在大型事务所进行专业化水平投资的行业,存在沉没水平较高的人力资产和专项资产;如果把一个客户看作一个市场,事务所首次承接业务时的“学习成本”也是无法收回的。问题是,即便在位事务所通过不可逆转投资享有低成本的优势,事务所变更为何仍然频频发生?有关事务所变更的研究表明:
(1)对于大企业而言,企业合并、管理当局变动,是变更事务所的主要原因(BurtonandRoberts,1967)。企业合并时,现任事务所分支机构所处的地理位置可能不再符合客户需要;管理当局变动时,与现任事务所也需要重新沟通,这都可能导致事务所变更。
(2)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审计收费高低是变更事务所的主要原因(BedingfieldandLoeb,1974)。原因在于中小规模企业业务相对简单、成本也较低,因而不存在对审计服务的特殊要求。
(3)对于濒临破产的企业而言,财务报表列报方面的分歧、被出具“保留意见”的预期,是变更事务所的主要原因(SchwartzandMenon,1985)。由此可见,在审计市场上,这些因素的影响远比沉没成本的影响要大。也就是说,单纯的沉没成本并不能够有效阻止其他事务所的进入。
综上可知,审计行业整体资产专用性程度较低,意味着该行业的沉没成本较小,从而表明可竞争市场模式较为适合分析审计市场的运行。在这样一个市场上,潜在竞争者的“进入威胁”迫使在位的大型事务所很难动用其市场势力,传统的有效结构和完全竞争本身不再重要。规模经济效应与自由竞争活力在垄断性的市场结构下达成融合,垄断性的市场结构也因此成为现实有效的审计市场结构。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研究的基本收获之一,是使我们认识到审计行业垄断性的市场结构并不必然导致垄断性的结果。在审计市场可竞争的垄断均衡中,事务所将在潜在竞争者的约束下达成规模经济效应和自由竞争活力的融合,实现社会福利(包括事务所和审计服务的消费者)最大化。本文的分析还进一步表明,在可竞争的审计市场上,自由放任要比反托拉斯手段的主动管制更能维护公众利益。大型事务所之间的合并,在传统观点看来有形成垄断势力之嫌,但由于审计市场的可竞争性以及规模效益递增,合并不仅无害反而是更有效率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反垄断法实施最为严厉的美国一直没有出现对大型事务所的分拆。事实上,审计行业对可竞争市场的偏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管制所形成的进入壁垒所致。
当然,我们并不认为无约束的审计市场能够自行解决一切问题。事实上,由于审计行业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各国审计市场上都存在着诸多的管制措施。安然事件爆发后,管制措施还有进一步严格的趋势。但我们也不认为所有的管制政策都是必需的。问题的关键在于,管制政策不应以降低市场的潜在竞争压力为代价,而应将重心放在降低妨碍可竞争性、损害经济效率的沉没成本方面。以此标准来看,在审计师通过相关的资格考试后,再对事务所进行严格的准入管制至少是没有必要的。我国的情况尤其突出,歧视性的“许可证管理”制度使得证券审计市场上的在位事务所感受不到潜在竞争的压力,很大程度上降低其提高效率和参与竞争的激励。
本文的研究对于构筑我国审计市场的有效结构具有一定的意义。首先,我国审计市场上一直呈现出的是分散化竞争的状态,少有大型事务所脱颖而出,管制政策的目标应该定位于推动事务所走规模化发展的道路,造就寡头垄断型的审计市场结构。其次,监管当局应该平等对待不同类型的事务所,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排除一切人为的不必要的进入壁垒。另外,还可以考虑由行业协会出面,通过构建事务所的专项资产转让平台,推动技术进步等措施减少事务所的沉没成本。
一
要探索传统贸易理论(或比较优势理论)与现代贸易理论(或新贸易理论)在中国现阶段的适用性问题,首先必须从一般理论意义和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实践历程分析这两种理论的适用性。
(一)两种国际贸易理论前提假定
比较优势理论的实质是自由贸易论,其基本理论立足点是古典和新古典经济思想,考虑的是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如何在世界范围内最优配置经济资源的问题。比较优势论最根本的前提假定是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这是一种典型的新古典分析方法。尽管新古典微观经济理论在理论史上遭到了众多的批评,但其理论大厦历经100多年的风雨却从来没有被摧毁过。比较优势理论是新古典经济理论在国际范围的延伸,它所倡导的是基于国际分工基础上的贸易互利论。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说,这种国际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可以达到整体世界经济的帕累托最优。因此,比较优势理论具有坚实的理论根基。从理论的应用来看,传统贸易理论较客观地解释了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现象。但比较优势理论解释不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领域出现的新变化,如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量大大增加、同类产品之间的贸易量大大增加、跨国公司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作用空前加强、产业的规模经济明显等现象。
新贸易理论正是抓住了比较优势理论的两个基本前提对其进行否定,认为国际商品市场具有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递增两个基本特征,从而合理地解释了国际贸易领域的新现象。以古鲁格曼、赫尔普曼、迪克西特等为代表的新贸易理论,其精髓和要义集中体现在规模经济理论中。规模报酬递增意味着厂商存在内部规模经济,也即大厂商比小厂商有成本优势,从而可形成寡头垄断或垄断竞争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在这种前提下,同行业厂商数目少,各厂商生产有差异产品,从而每个厂商一定程度上都是价格制定者而不是价格接受者。这就是说,假定消费者的需求偏好是异质的,那么即使在资源禀赋相似的情况下,各国出于规模经济考虑来专业化生产有限类别的产品也必然产生国际贸易。即除比较优势外,规模经济成为国际贸易又一独立动因,通常用来解释行业内贸易现象。由新贸易理论必然逻辑推演出战略性贸易政策,即一国政府借助研发补贴、生产补贴或出口补贴等政策手段,保护国内市场,扶植本国战略性产业的成长,实现规模经济,抢占国际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或者通过进口征税攫取外国垄断利润。因此,战略性贸易政策本质上是一种有限保护政策。
单纯就理论本身的适用性而言,两种理论的主要分歧点在于对国际商品市场结构的把握和判断上。如果国际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那么,比较优势理论就是绝对成立的;反之,如果国际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那么,攫取垄断租金必然成为各国或各经济主体追求的目标,因而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战略性贸易政策有其合理性。为此,我们需要从国际贸易历程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效果来进一步分析。
(二)从国际贸易历程看两种理论的适用性
反对比较优势论的观点主要来自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学家。他们认为,比较优势论的完全竞争假定不能成立,因而,比较优势论虽然在短期内有利于世界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在长期内却导致各国贸易条件的变化。具体来说,由于发展中国家主要出口初级产品,技术进步慢,需求弹性低,且规模收益递减,完全竞争特征明显;而发达国家主要出口技术产品,需求弹性高,且规模收益递增,这样,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贸易就是一种“不平等贸易”,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日趋恶化,如果发展中国家一味奉行比较优势论,将在国际分工中处于越来越不利的地位,落入“贫困陷阱”(普雷维什,1950)。从世界各国经济增长的情况看,确实出现了各国经济差异越来越大的特征,因此,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实行有限的贸易保护政策存在合理性。问题是,实行有限保护政策是否就意味着完全否定比较优势论的适用性?战略性贸易政策是否可以完全替代比较优势论,并作为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基础?我们认为不可。
第一,尽管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恶化论”早在50年代就已提出,但并没有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产生实质性影响。相反,国际贸易规模变得更大了,各国经济增长对对外贸易的依赖性更强了。以1996年为例,低、中、高收入国家外贸依存度分别达到了43%、52%和40%(世界银行,1999)。研究表明,自50年代以来,在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有关的各经济指标中,要数出动与经济增长的相关程度最高;而且,至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长期使其经济增长率保持在高于出口增长率的水平上(瑟尔瓦尔,1983,第351~360页)。这说明,国际贸易发展的历史表明,尽管各国从国际贸易中获利程度不同,但均从中获益却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第二,尽管国际市场存在不完全竞争因素,但商品的竞争程度一般大于国内市场。一方面,世界经济的自由贸易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随着各国间贸易壁垒的解除,自由竞争的程度更大;另一方面,面对众多国际竞争对手的反应,某一经济主体要想在一个广泛的国际市场上长期控制某一类产品的价格变得非常困难,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因此,战略性贸易政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并不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相反,比较优势理论在指导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战略上更具有适用性。
第三,尽管战略性贸易政策在理论上有助于发展中国家改善贸易条件,但实施的难度很大。从理论上看,这一政策实施成功的关键在于行业的不完全竞争特性,至少在国内市场上具有规模经济,但发展中国家往往既面对完全竞争的国际市场,又面临条块分割的国内市场结构;而且,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还取决于单方面采取战略性行动,即假定外国没有采取相应报复措施。显然,这种理想状态不可能达到,日本在钢材业实施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就招致了美国的报复。相反,比较优势理论不存在招致报复性的问题,它是一种“双赢”政策。
显然,无论从两种贸易理论的假定前提还是世界贸易实践来看,比较优势理论对于指导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具有更强的适用性,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前景并不乐观。更具体地说,探讨一种理论政策在某个国家的适用性问题,就是要研究这个国家是否具备这种理论或政策所要求的前提假设与实施条件。我们认为,中国现阶段尚不具备战略性贸易政策赖以实施的前提和条件。原因在于:
其一,行业及企业规模经济不明显。战略性贸易政策所实施的行业要求具有规模收益递增特征,这就首先要求这些行业在国内市场上具有规模经济。据发达国家经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对象包括商业航空部门、半导体、电信设备部门、汽车部门等。而在我国,这些行业地理集中度偏低,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达不到最小有效规模,不足以与国外同类部门相抗衡;另一方面,企业“遍地开花”,重复生产,过度竞争严重。国内市场的行政性分割造成了这些行业的规模不经济。
其二,容易导致新的市场扭曲。战略性贸易政策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种对自由贸易的干预,它可能带来两种市场扭曲。第一,扭曲微观经济主体。中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许多重要产业多属于国有企业,尚未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内部转制,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带有行政色彩,企业现有的垄断地位是一种行政性垄断,而不是由市场竞争中自然产生的,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和压力,无法实现规模收益递增,因而不能胜任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微观主体角色。在这种情况下,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强制性推行反而可能使行业或企业产生更多的政策依赖性,甚至引发大量的非生产性寻租行为,造成效率流失。第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全面实施必然需要政府的大量补贴或经济支持,这往往过多用稀缺经济资源,导致过高的机会成本,从而削弱我国比较优势产品的出口。同时,对战略性贸易产业或企业进行垄断性保护,让其在“温室”中成长,也牺牲了市场竞争的效率,不利于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
除了以上制约条件及招致外国报复的可能性大等因素外,战略性贸易政策还需其他一系列苛刻的必要条件及应用领域限制。比如,鉴别战略部门需要大量、及时、充分、可靠的信息,而且政策制定稍有失误都将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由此可知,我国现阶段不宜采用战略性贸易政策,不但是经济理论逻辑推演的必然,更是中国现实经济利益保护所必需。
二
(一)比较优势理论与中国现阶段对外贸易地位相适应
第一,中国贸易的伙伴国多为发达国家。克鲁格曼(1998)认为,“行业内贸易、行业间贸易的相对重要性取决于国家之间的相似性”,而国家之间的相似性可以用资本劳动比率这一指标来衡量。他的基本观点是:国家之间若资本劳动比率非常相似,则行业内贸易占据统治地位;相反,若国家之间资本劳动比率截然不同,则所有的贸易都会建立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有资料显示,与我国贸易的伙伴国多为与我国资本劳动比率差别大的发达国家或地区,中国香港、日本、美国、欧盟是我国的四大贸易伙伴。以1998年出口为例,当年我国出口额为1837亿美元,对上面四大贸易伙伴的出口就占我国出口总额的73.3%,而对其他10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及原苏联、东欧国家的出口所占比重还不到27%。由此可见,我国的对外贸易理应并且必然建立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
第二,中国出口商品更多地是面临完全竞争的国际市场,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控价能力差。根据微观经济学理论,判断市场结构是否属于完全竞争类型关键在于两点:一是进入市场的生产厂商数目;二是厂商是否为价格接受者。一般而言,生产者甚众且产品之间差异不大的属于完全竞争市场,最典型的例子是农产品市场;反之,生产者较少且产品之间差异大的归于非完全竞争市场,比较典型的如汽车业、飞机制造业等。虽然我国在“八五”期间已基本完成出口商品结构由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但我国目前出口的工业制成品中,绝大部分是粗加工的轻纺产品和一般机电产品,而精加工和高科技产品所占比重很少(徐复,1999),这意味着我国大多数出口产品仍属于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由于不具备生产资料的独占性、规模收益和专利技术等形成垄断的因素,在国际市场上没有控价能力。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中国的主要出口行业如纺织、服装、制鞋、加工装订业务等诸多产品,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产品雷同、产业相似、竞争角逐日趋激烈,但还是具有相当强的国际竞争力,而这些产品都属于比较优势产品。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站稳和拓展国际市场。
(二)比较优势理论在中国现阶段仍具潜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逐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比较优势理论伴随着这种转型而得以在外贸领域贯彻和适用。可以说,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外贸成就就是立足于比较优势而取得的。具体现现在:第一,外贸结构逐步反映了要素禀赋。从进口品的结构变化看,农业密集型产品大幅度下降,资本密集型产品增长最快;在出口结构方面,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比重在1986年后较快增长,虽然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份额也在提高,但它的大部分生产是对进口原料和零部件进行加工、组装,其中进口零部件占到出口值的4/5,因而这类出口实质上仍属劳动密集型(张军,1998)。第二,加工贸易充分利用了我国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将我国劳动力同外商的资金、技术、市场相结合,贯彻和体现了比较利益思想。近些年来,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总额中比重不断上升。由是观之,我国已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初步建立了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模式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进口模式。
《光明日报》2000年5月30日刊文《火车也能招手停》,报道了这样一件新鲜事:柳州市有一条建于1959年的屯秋专用铁路线,全长42公里,由于客货运输逐年下降,收不抵支,于1996年停止营运。停运后,每年仍需支付40万元的维修养护费用,成为一条有支无收的亏损路线,也给沿线村庄的农民外出和农副产品外运带来不便。本着盘活铁路资产,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的原则,柳州铁路局适应市场需要,决定恢复屯秋专用线的客运营业。恢复后的火车以轨道车为牵引动力,只挂一节车厢,采取固定停车和途中招手即停的办法,尽量满足旅客上下车要求。恢复通车时虽然正值农忙时节和农产品未成熟期,但每天往返的旅客仍可达400余人。闲置多年的铁路因“铁老大”观念一变而重新焕发青春。 “火车也能招手停”,这是一个颇具革命性的创意。
目前的运输市场,已逐步从垄断市场演变成了垄断竞争市场。这种市场的特征是:一方面与完全竞争市场相似,即存在许多的运输企业,不同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输劳务有很高的替代性;另一方面又与完全竞争市场存在差别,即不同运输企业所提供的运输劳务在属性上有一定差异。因而,部分运输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和影响市场。在这样的市场中,谁能提供更能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差异性产品,谁就能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公路运输因其机动性强、价格灵活,伴随着高速路网的快速扩张而不断挤占铁路运输市场;航空运输凭借速度和服务的优势,在铁路提价的关头,逐步蚕食着“铁老大”原有的市场份额。惟一能让铁路占有一席之地的是中长途客运和大宗货物运输市场。“蛋糕”越切越小,“铁老大”到了突破旧观念的时候了。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博士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中》提出了改善心智模式这一观点。即:专注于以开放的方式,体验我们认知方面的缺失。在现实生活中,当企业长期处于一个相对静态而缺乏外来冲击的环境中,人们就会拘泥于旧的心智模式(思维定式)来进行思维、判断。大凡不断发展的企业,每一次成功都是对其思维定式的一次突破。
柳州铁路局的举措无疑会给我们许多启发。
关键词:均衡假设 经济学分析 局限性
均衡假设的出现为我们研究市场运行时提供了一种理性的市场模型,让我们比较容易的认识和计算,当一种商品的价格发生变化时,如何引起其他商品价格的变化,并引起整个市场体系资源的重新配置。更重要的是均衡假设成了我们能够理解现实的非完全竞争市场、定义市场失灵的参考标准。
然而均衡假设在经济分析中存在它的不足。不仅体现在它只描述了价格的调节过程而没有论证价格的形成,而且以它为基础的规范经济学无法充分考察各种情况下的市场行为,甚至在解决外部性的问题上也常常失灵。
一、均衡假设在经济学分析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价格泡沫的产生说明均衡假设在论证价格可以协调市场完成最优配置时是失败的
既然均衡假设假定价格可以充分有效的反映市场,并且充分反映交易商品的质量。那么现实生活中就不应该存在着价格泡沫。假如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价格泡沫便说明价格没有准确反映质量。
现实生活中,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农产品市场都存在着价格泡沫。价格泡沫在经济学中指的是一种经济现象:在一个连续过程中,一种或一组资产价格的急剧上升,其中初始的价格上升使人产生价格将进一步上升的预期,从而吸引新的投资者,他们交易此资源的目的是通过交易来获利,并不是想使用它。
股票市场应该算是最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的地方。经济学家利用数学方法和经济学理念的结合,设计多种模型对股票价格变动中存在的泡沫和泡沫度进行实证检验。证明了即便在一个最接近完全竞争市场的地方,价格泡沫依然存在。袁璨、朱丽军(2015)选取北京市2001年房地产价格均价和同期全国M2余额数据,运用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方法进行了计量验证,论证了房地产价格存在一定泡沫。王燕青、王晓蜀、武拉平(2015)曾通过SADF泡沫检验方法对2013年11月8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农产品期货日结算价格序列进行泡沫检验。论证了农产品期货价格有泡沫存在,并且持续时间较长。
假如价格可以充分反映市场,那么不应该存在价格泡沫的现象。价格泡沫本身说明现实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场需求和供给。
一般均衡模型的缺陷,总体上,它只讨论了稳定的均衡状态,而没有讨论现实市场如何达到均衡?它刻画的是价格如何趋向均衡的过程。
(二)当均衡假设成为规范经济学的基础时,对经济学家提出的处理问题的建议有着不良影响
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市场在完全竞争时,参与交易的各方利益、福利达到最大,即一组竞争性市场所达到的均衡分配必定是帕累托有效配置。
按照这个逻辑,我们在经济社会中出现的所有问题,都可以用市场化的办法来解决。如近年来拥有私人飞机的人数越来越多,假如按照竞争性市场的话,将会建立一个优先市场,出价高者先得到一条私人航线。通过拍卖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按照市场的原则,得到航线是福利多,得不到就是福利少。而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这样做。目前国内并未向私人开放领空。所有私人飞机飞行都需要先申请飞行计划,经过批准后才能进行飞行,飞行计划包括航路、航线、飞行目的、飞行高度等内容。
再比如北京地区的知名医院的就医问题。按照市场规则谁付出的诊疗费多,谁可以先得到专家的救治。然而现实生活中为了公平起见,出专家号的医生同时也会出普通号。这样每个人不管付出的诊疗费高低,都可以享受专家服务,达到就医公平的目的。
教育、医疗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思路。完全市场化会产生不良的影响。除了教育、医疗其他一些商品也一样,假如单纯用市场来解决问题,则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三)不能分析所有市场行为的复杂性
一般均衡模型中所有市场参与者行为都是按照价格参数来最优化的。均衡假设假定市场参与主体都是理性个体,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没有参与者的做假、威胁、博弈、投机等行为。所有人根据价格参数来计算并调整自己的价格,价格是竞争市场的核心。
然而现实世界中真正的竞争却不存在。市场竞争的参与者是多样化的。新产品创新、和政府勾结进行谋利等都属于市场行为的复杂性。而且人们会采取诸如博弈论里的很多方法和行动,以及通过某些方法和行为来诱导别人的行为。
二、利用均衡假设分析经济问题提供政策建议时有如下建议
(一)非市场制度的利用
除了市场机制之外,还需要大量的非市场制度。比如适当使用行政手段可以保证当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商品的质量时,商品的价格回归它正确的位置。近期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家经济利益、环境保护等需求针对国内油价实施的涨价一步到位、降价分布实施的价格调控方法便是很好的例子。再比如,法律制度可以保证市场行为中掌握信息较少的一方得到公平对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二)除了非市场制度之外,市场制度也是多样化的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诸如广告行为、承诺行为等非价格的市场制度。市场参与者在进行购买行为时不仅仅要考虑价格,还要考虑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而购买者往往处于信息劣势。因此当价格传递信息失灵时,需要广告行为传递其他信息。
再比如有承诺制度,拥有商品信息更多的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对质量进行承诺的方式向市场传递信息。比如有些拉杆箱品牌会承诺终身保修,向购买者传递一种信息,此拉杆箱能够媲美“越野箱”的质量。这些都是非价格市场制度。
参考文献:
[1]余永定.西方经济学[M].第三版,经济科学出版社
[2]袁璨、朱丽军.北京市房地产价格泡沫实证研究[J].中国物价,2015年6月
[3]王燕青、王晓蜀、武拉平.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价格泡沫检验:以鸡蛋期货为例[J].农业技术科技,2015年12期
关键词:公路经营权;公路经营权市场;市场结构;完全竞争市场
“八五”期间,随着国家“收费还贷”政策的出台,随着一批高等级收费公路的出现,收费公路在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权也随之形成。在这一时期,公路的建设规模迅速扩大,资金缺口与筹资压力与日俱增。经营性公路通过收费,虽然可能逐步收回投资,且部分项目还有望取得合理回报,但收回投资需要较长的时间,在一定的期限内建设资金仍然沉淀在项目之中,无法快速循环再用于新的建设。这样,一方面用于公路建设的资金不断地大量沉淀,另一方面筹资的压力又在日益加大。交通系统根据经营性公路有收费机制,有可能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对社会资金有一定吸引力的实际,借鉴国外公路经营权转让的成功经验,提出了经营权转让的思路,并逐步开始了经营权转让的探索与尝试。通过近十年的实践,在全国已成功地进行了一批公路项目的经营权转让,有效地盘活了一批公路资产,加快了公路建设的资金循环。由此,公路的经营权转让逐步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公路经营权的研究在公路经济领域成为了热点研究话题。本文就公路经营权市场的市场结构展开论述。
一、公路经营权
公路收费权是针对特定等级和规模的公路而言的,依据收费公路投资主体的不同,收费公路可分为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鉴于此,公路收费权内涵可以为:公路经营组织(国内外经济组织)或非经营组织(政府)获得的对其经营或管理的公路收取过往车辆通行费的权利。公路收费权是依法获得的权利,其根本来源是政府的授权,它属于行政特权的范畴。
二、公路经营权市场
市场起源于古时人类对于固定时段或地点进行交易的场所的称呼, 指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场所。发展到现在,市场具备了两种意义,一个意义是交易场所,如传统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等等,另一意义为交易行为的总称。即市场一词不仅仅指交易场所,还包括了所有的交易行为。故当谈论到市场大小时,并不仅仅指场所的大小,还包括了消费行为是否活跃。那么公路经营权市场就是以公路收费权和附属设施经营权为交易对象的交换关系。现阶段公路经营转让实际上是一种政府行为,即政府部门授予所属的公路经营公司和国外经济组织之间的公路经营权转让行为。
下表所示为在世界公路发展史上,车辆通行费制度的发展脉络。
公路经营权市场具有三大特征,分别是:第一,公路经营权市场的主要目的是筹建公路建设资金。第二,公路经营权市场是政府主导的市场。第三,公路经营权市场的需求者是国内外经济组织。
三、市场结构
市场结构指的是某一市场中各种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特征,包括市场供给者之间、需求者之间、供给和需求者之间以及市场上现有的供给者、需求者与正在进入该市场的供给者、需求者之间的关系。划分一个行业属于什么类型的市场结构,主要依据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本行业内部的生产者数目或企业数目。
第二,本行业内各企业生产者的产品差别程度。
第三,进入障碍的大小。所谓进入障碍,是指一个新地企业要进入某一行业所遇到的阻力,也可以说是资源流动的难易程度。一个行业的进入障碍越小,其竞争程度越高;反之,一个行业的进入障碍越大,其垄断程度就越高。
根据这三个方面因素的不同特点,将市场划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四种市场类型。
四种市场结构中,完全竞争市场竞争最为充分,完全垄断市场不存在竞争,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具有竞争但竞争又不充分。
四、公路经营权市场结构
本文利用上节中所述的市场结构类型的划分标准确定公路经营权市场的市场结构。
第一:厂商数目唯一。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目前公路经营权的转让只能是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所属的公路经营公司,同时规定公路经营权转让以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将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也就是说,我国目前公路经营权供给主体只能由政府部门担任,任何私人或经济组织不得作为供给方。
第二:产品差别程度:唯一产品。就实际情况来看,两地之间不可能同时存在并行的两条以上的收费公路。
第三:任何厂商不得进入。一方面,各国的公路网规划都是政府职能,政府在制定公路网规划时考虑的一个重点是发挥公路网的整体功能避免资源浪费。因此,两地之间在满足公路通行能力的前提下一般不存在竞争性收费。另一方面,公路经营权的转让属于国家对基础设施经营的特别许可,公路经营权的范围、价值评估、审批、收益使用、养护、转让期限等方面,均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和调整。这种自然垄断性和政府垄断性决定了公路经营权市场是除政府之外的其他组织不得进入的。
综上所述,显而易见公路经营权市场属于完全垄断市场。
参考文献:
[1]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
[2]徐海成.公路经济[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