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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时间:2023-05-30 09:27: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技术合同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第1篇

[关键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

1装备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法律环境不完善

法律是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法律已无法满足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的需求,法律环境不完善成为装备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法律效力不强,在装备合同管理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履行中的严肃性不足,部分条款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致使无法切实履行,甚至还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第二,对合同违约的仲裁力度不够,造成拖、降、涨等情况屡有发生;第三,行政干预较多,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预定目标也很难实现。

1.2合同乙方管理机构不健全

从目前的情况上看,相对于军方,装备合同乙方的合同管理结构不健全。多数合同乙方没有统一规范的机构和标准对装备合同进行管理,从而导致对合同签订的监督审查能力较弱,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审查方式不一致,有的要经过厂内合同签订评审程序,有的在现场直接由市场部人员签订,没有厂内流程;第二,对合同的审查力度不够,不管装备合同是否走厂内流程,都存在对签订合同条款认知不充分的情况,这说明装备合同条款的签订存在“盲点”,只关注重点条款,忽视辅助条款;第三,乙方合同签订人员能力水平层次相差较大,这主要是因为:合同乙方工作制度及方法有差别,对合同的重视程度有差别。

1.3采购合同管理方法缺乏科学性

当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中尚未引入系统化、科学化的全寿命管理理念,受经费来源不同、合同管理思想守旧等因素的影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往往由多个部门负责,在装备科研、生产、使用、维修、报废等不同阶段均由不同部门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协调,在装备采购过程中,各部门以合同形式明确与承包商之间的权责,使装备采购合同出现分段签订情况,严重削弱了装备合同管理各阶段之间的紧密联系,导致合同管理缺乏整体性、连贯性,不利于实施装备采购的全过程管理。

2解决装备合同管理问题的有效方法

2.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为了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应制定与完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法律体系。例如:完善《装备采购条例》《装备采购合同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等。如果从完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各个阶段上看,则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监督、合同纠纷处理等相关的法规制度,比如:完善《装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装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装备竞争性采购管理办法》、装备采购合同订立管理办法》《装备采购合同履行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装备采购合同纠纷处理办法》等法规及其配套的实施细则。通过上述法规细则的制定和完善,不但能够使装备采购活动更加规范和统一,而且还能有效弥补装备采购合同法律环境薄弱的问题,有助于增强装备采购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降低行政干预,杜绝弄虚作假及拖、降、涨情况。

2.2健全合同乙方管理机构

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是实现装备采购合同制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法治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因此,按照当前的装备建设情况,应健全乙方合同管理机构并由其全权负责装备采购合同的监督、审查,同时,可在该机构下设立一些相关组织,如法律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等,分别行使不同的管理职责。各个系统也应建立起专门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机构,以此来提升工作效率及合同管理水平。通过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立,可以将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等职能从组织上分开,并形成相互制衡、互相监督的局面,有效避免了机构权力集中的问题。此外,还要对乙方合同订立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与军方进行合同管理交流学习,促进合同订立质量与水平。

2.3运用科学的合同管理方法

针对当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应运用科学的方法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一方面可对装备的采购经费进行统筹协调,将所有经费集中到一起统一管理,以此来提升经费的使用效率。同时可将装备采购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视作一个整体,实行科研、订货、维修、保障的一体化管理,这有助于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要做好采购全要素的管理,在合同中除了应对传统的几大要素(如质量、价格、进度等),进行明确规定外,还应对涉及装备系统的特殊要素(如装备的可靠性指标、保障性要求等),加以明确规定。由此不但能使采购的装备质量获得整体性提升,而且还能使相关要素之间得到平衡,进而获取装备的最佳效能。

3结语

在装备采购项目中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引入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提升合同管理效益。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装备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环境、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机构中各部门的职责、提升人员素质,实现对装备采购过程的统一化、系统化管理,从而促进装备建设快速发展。

作者:胡军龙 单位:海装装备采购中心

参考文献

第2篇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代建工程建设期的建设管理单位,要根据国家及行业各项规章制度和代建合同,并结合自身建设管理经验,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做到有章可依。首先由代建单位将制定的工程分标方案及招标计划、招标方式等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后,由代建单位按批准的招标计划进行各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各项目的招标过程严格按照招标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流程如下:①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组织编写招标文件;②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③报建设单位批准;④按建设单位的意见确定招标文件;⑤由招标发售标书、进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并组织开标、评标工作;⑥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将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人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发中标通知书,进行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的流程如下:①经招标确定承包人;②代建单位、承包人协商起草合同草稿;③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项目责任人签字审查;④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转送相关部门、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依次会签和审定;⑤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按审定意见,修改合同草稿,将修改后的合同文本报建设单位审批;⑥建设单位审批后,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按审批意见修改合同草稿,并将修改后的意见反馈给承包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形成正式合同文本;⑦由建设单位授权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与承包人法人签订合同,加盖公章,合同正式生效。

    2实施合同的动态管理和变更管理

    工程的结算主要实施量价分离的管理模式,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上报进度报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代建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量审核,再由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价格审核。由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审定金额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并付款。在项目进行中,对于每一个项目的结算情况与合同进行实时对比,对项目的结算情况实施进行监控,当某项结算金额与工程的进展速度相比异常时,马上原因分析,及时控制,确保将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之内。对于工程建设中涉及的变更问题,需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并对变更所涉及的费用及时进行审核,以避免日后纠纷。变更流程如下:

    (1)对于不涉及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或增加较少预算费用(5万元以下)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等差错更正、原材料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澄清问题等,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四方(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商定变更方案,并办理工程变更现场办公记录(以记录工程量为主)和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以记录技术变更为主),由设计单位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涉及到费用变更的,由变更单位随后将变更单价及上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审核后交由代建单位合同部门审核后列入进度报表中结算。

    (2)对于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变更的项目,预算费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由申请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审核,并经代建单位组织审查批准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如设计单位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有不同意见(不同意变更或提出不同变更方案),可提出书面说明报至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和领导研究确定最终方案。并将经过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审核的变更单价等审核变更结果报建设单位备案。

    (3)对于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等变更项目,由申请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审核相关方案和费用,经代建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及有关人员或专家讨论研究通过,并经上级部门同意或设计审查部门审批通过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

    3及时正确处理各项索赔事宜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招标时承诺的时间交付施工用电、施工道路等,或者由于招标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承包人招标人需采购的设备,或者由于水文气象条件改变、设计变更、地质等原因造成承包人未能按原有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增加或减少了资源投入,都将造成索赔的发生,因此,在招标文件中要对所能提供的各项条件进行慎重考虑,执行过程中确保所承诺条件按时提供,并严格控制变更。若有索赔事件发生,要及时处理,做好现场的签证审核工作,及时界定清楚原因,按照合同原则,分清责任,合理补偿。

    4结语

    代建制作为新兴的建设管理模式,主要是要解决好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的权利界限,既能使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实时掌控,又最大限度地给代建单位授权,让其在工程建设期真正以项目法人的身份开展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避免建设单位对工程的过多干预造成工程建设程序繁琐,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代建单位则要结合工程实际,协调好与建设单位及各承包人的关系,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从而节约建设资金、保证工期、控制投资。

第3篇

(一)在依法履职的大背景下,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加。

随着市场经济法制观念的逐步建立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以往大多数按惯例、凭经验开展的工作,正逐渐依照法制的思维和方式,首选或优选合同形式来框定工作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范工作风险,确保履职效果,维护人民银行权益和声誉。同时,近年来,以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作为当事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数量、合同金额不断增加,合同内容、合同范围也在不断丰富和拓展。以人民银行某地市分支机构为例,自2011年“六五”普法以来,累计签订各类民事合同60余份,年均签订合同近20份,并且呈现逐年增加态势。合同标的也从以往简单的物品、服务买卖扩展到事物委托、技术开发、基建工程等专业领域。因此,从确保依法履职、防范风险的角度来考量,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与日俱增。

(二)在规范管理的制度层面上,关于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散见于人民银行的一些规范性文件。

2006年7月,人总行颁布了《对外签订法律文件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明确了对外签订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工作程序,包括协商、会签、审批、授权、签署、盖章、归档等一系列互相联系、衔接有序的工作,首次涉及了合同管理的部分内容。2007年1月,人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在第六章专章规定了采购合同,用6个条款对采购合同签署程序、形式、必备条款等首次做出了比较原则的规定。2010年1月,人总行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第五章采购程序管理中规定: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2010年3月,人总行制定了《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应予注意的法律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用13个条款对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提示,首次对人民银行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的合同管理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范。2012年,人总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系统规范了合同管理事项,但迄今未正式制定印发。

(三)在加强管理的实践层面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正在对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手段进行积极探索。

例如,人民银行某地市分支机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职责分工上,建立发起部门承办、法律部门审核的机制。明确所有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合同的签订、履行均由发起部门负责,合同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分配、责任承担等由法律部门负责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二是在合同审查上,建立双审复核制和限时办结制度。即由法律部门A、B岗分别审查后,双人签名,再由法律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意见;对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合同建立会审制度,即由法律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查。同时明确规定法律部门应于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以适当延长。三是在合同履行上,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注重法律部门与发起部门的业务沟通,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和背景说明,认为合规合理的应吸收采纳。注重法律部门与行级领导之间的信息沟通,审查意见书应经发起部门分管行级领导签署意见方可执行。注重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的及时反馈,发起部门若有不予采纳的意见,应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反馈,否则视为完全采纳。

二、目前人民银行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规定逐步建立,但仍然缺乏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梳理文件可以发现,迄今为止人民银行系统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散见于一些总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之中,自上而下尚没有形成一套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2006年7月总行制定的《操作规程》,即便有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应当遵照执行,但从文件的适用范围来看,该规程仅适用于总行层面,不涉及分支机构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二是体现于集中采购类合同。2007年制定的《工作规程》、2010年修订完善的《管理办法》尽管在合同管理的局部环节上规定有所不同,但仍就集中采购类合同的管理提供了基本规范。首先,在对集中采购的定义上,指出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使用预算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这就将是否采取合同形式确定为满足集中采购行为的一个必要条件,足以显示合同在集中采购活动中的重要性。其次,在集中采购组织实施中,明确规定了采购合同的签订依据、法律审核以及签署对象三个问题。《管理办法》规定:采购单位根据中标(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合同签署由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后,合同约定在验收和资金结算环节发挥着关键作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履约付款。三是体现于工程建设类合同。由于工程建设类合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合同标的大、履行周期长、施工情况复杂,所以2010年总行制定的《通知》要求该类合同必须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的建设工程合同规范格式文本,对合同的审查应要求外部房地产专业律师进行初审并提交法律意见书,以及应关注合同签订主体的适格性等法律问题。实际情况表明,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目前签订的合同已不仅仅局限于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领域。因此,履职实践中丰富具体的合同管理需求与规范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的矛盾,是目前合同管理的中存在的首要问题,亟需制定一部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的基本规范,使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全部合同的规范管理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注重合同签订环节管理,对合同履行等重视不够。

梳理现有的制度规范可以发现:一是只注重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如2006年总行制定的《操作规程》,规范对象仅限于包括合同在内的法律文件的协商、会签、审批、授权、签署、盖章、归档等一系列互相联系、衔接有序的工作。因此,就合同管理而言,《操作规程》制定的主要意图是对包括合同在内的法律文件的行内审批、办理流程给予明确,关注的焦点和重点是合同签订环节的诸多问题,尚未涉及合同签订后的履行管理等后续问题。二是在专项合同管理制度中,也较少涉及合同履行等后续管理内容。如《工作规程》关于集中采购合同的6个条款,其中有4个条款事关合同签订,1条是关于合同副本的持有备案工作,只有剩下的1条是关于合同履行事项的。《工作规程》第四十条笼统规定:项目需求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由签订合同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后来制定的《通知》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工程建设领域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包括合同生效后履行过程中,违约责任的约定、新加入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纠纷解决方式以及履约担保制度等涉及合同履行后续管理的相关问题。尽管该《通知》首次对合同履行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这仅适用于工程建设类合同,集中采购类合同的履行管理还很原则和概括,包括合同履行在内的诸多合同管理问题还尚未有明确全面的管理规定。三是实践中合同履行管理尚不到位。具体到实践层面,由于合同签订环节的相关规定明确具体,签订单位对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把关较严,具体操作也比较到位,很大程度上规避了潜在的法律风险,保障了人民银行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制度建设滞后、部门职责模糊不清,加之受合同周期较长、情势变更等履行环节诸多因素影响[1],导致对合同履行等后续环节的管理重视不够,合同后续环节的执行管理偏弱,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合同整体法律效果的发挥。

(三)发起部门合同管理责任不明确,职责落实不到位。

合同发起部门,是指根据业务或管理职责需以所属单位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的部门。按照总行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建议合同管理实行总行统一管理,各分支机构分级负责,法律事务部门与合同发起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按照这种管理机制和职责分工,在合同管理上,法律事务部门承担以下四项职责:即负责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协调处理合同纠纷、总结和提示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作为合同发起部门,分别负责合同起草、谈判、业务审查、送交法律审查、报批、签署、履行、保管、报告重大合同信息等工作。归根结底来讲,合同发起部门对合同的法律效果承担主要内部责任。如此规定显然有利于从职责分工上廓清法律部门和业务发起部门的职责,便于合同签订前的起草、谈判,签订后的履行、报告等环节的具体操作,从根本上而言有助于加强合同管理和提高合同效率。但在合同管理实践中,部分发起部门及经办人员对发起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认识不足,认为合同管理仅仅是法律事务部门或集中采购部门的事情,所以在起草、谈判合同时关键环节把关不认真、核心条款审读不仔细,致使条款表述瑕疵,数据计算错误,必备要素欠缺,合同后续管理松散等等。如工程建设类相关招标、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内容自相矛盾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采购合同合同价款不清、验收付款等环节不能较好地保护单位权益等,给包括法律审核在内的合同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2]。具体到基层央行的合同审核,由于合同内容单一重复、标的金额较小、合同对象较为固定,受惯有的工作习惯和“熟人旧路”思想的影响,有的发起部门认为对所有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似乎显得有些多余。加之合同需要进行法律审核,无形中延长了合同签订时间,有时候容易给发起部门造成法律部门有意阻碍或制肘拖延的顾虑和嫌疑。在合同签订环节,尚有法律部门把关审核和沟通提醒,合同签订生效后管理职责全在发起部门自己掌握,所以发起部门树立承担合同效果主要内部责任的思想认识,保证合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显得尤为重要。

(四)注重民事合同管理,对劳动合同、行政合同等管理尚处于空白。

就合同分类而言,前文述及的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等合同均属于民事合同类型。理论上来讲,关于合同管理的问题,不应仅仅局限于民事合同范围,还应包括劳动合同、行政合同等领域。在最早规范人民银行对外签订的法律文件、防范法律风险的《操作规程》中,规定合同仅是法律文件的一种形式,并将法律文件分为外事类、业务类、采购类和其他类,由此可见对合同的管理并不必然仅仅指向民事合同,尽管后者在具体实践中占据了较大比例,并呈现逐渐增加态势。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加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业务操作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等多种用工形式的出现,致使劳动合同这一较为特殊的合同形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屡次使用。此外,随着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对履职方式的不断探索,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贷款合同等此类行政合同的出现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尽管行政合同的法律地位仍有争议,但是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一方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即行政合同已是现代行政法、行政管理中合意、协商等行政民主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因此,随着上述新型合同种类的不断使用,尽管总行也制定了此类合同的范本,但是有关此类合同的管理,特别是审查、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具有不同于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遵循原则、实施方式和救济途径,所以对此类合同的管理亦应有一定的预见和足够的重视。

三、人民银行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尽快制定出台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为了明确职责,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建议尽快制定出台人民银行系统统一适用、全面具体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建议明确基本管理制度所涉合同为民事合同,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起草、谈判、审查、审批、签署、履行、保密、保管和报告重大合同信息等行为,并对这些合同管理行为分别作出相对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民事合同基本管理奠定制度规范基础。二是根据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合同的专业特点和存在的法律风险,进一步统一完善较为分散的相关专有规定,以总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适时制定出台关于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合同管理的相对详尽的专门规则,加强此类使用频率高、专业性强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好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的合法权益。三是针对技术开发类合同的专业特点,考虑到近年来该类合同使用呈现出不断增加趋势,建议总行必要时制定出台技术开发类合同管理的专门规则,促进技术开发活动高效安全进行。

(二)加强合同履行等后续环节管理。

一是要摒弃以往思想认识上“重签订、轻履行”、“紧审核、松实施”的合同管理旧思维、就习惯,让合同管理“全过程、系统性、动态性”管理的思维贯穿于合同始终。认识到合同管理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二是要学习正确全面的合同管理知识,使相关管理部门认识到,合同管理不仅仅是起草、谈判、审查和签订合同,这些行为的完成才标志着合同的生效。合同生效后的履行、变更、解除、争议处置和权利救济等等后续环节,也是合同管理的分内事宜,不容忽视。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要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三是要对合同履行等后续管理涉及的履约担保、情势变更、验收付款、维保售后等环节,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管理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合同后续管理按照规定、稳步有效推进。

(三)夯实合同发起部门的管理责任。

一是要彻底改变合同管理仅仅是法律部门或集中采购部门等一个或几个部门职责的思想认识。要在工作理念和职责分配上明确:合同管理实行总行统一管理,各分支机构分工负责,法律事务部门和合同发起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二是要明确合同发起部门对合同的实施效果承担主要内部责任。法律部门仅负责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的相关基本制度,在签订之前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当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时协调处理,并及时总结辖区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适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除此之外,有关合同的其他所有行为或活动,都属于合同发起部门应该负责或牵头协调的职责范围,发起部门应当履行职责,不容推脱。三是要加强对合同发起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使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通过《合同法》及总分行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总分行合同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为合同发起部门顺利履行合同管理职责奠定基础。

(四)探索总结特殊合同的管理制度。

第4篇

关键词:水电站;运行管理;生产合同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合同管理是水电站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水电站在进行经济活动的开展以及相关经济利益的取得,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各级相关的领导干部、一些法人委托人和一些其他相关的人员,不仅要严格遵守制度,还要进一步的切实执行本制度。各相关的一些部门一定要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水电站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水电站运行生产合同管理总则

一是为规范公司所属水电站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是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均适用于本办法。

2.水电站运行生产合同管理类型

一是本办法所指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有关涉及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是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类型有:购售电、水力机械、设计、监理、电工、水工建筑物、加工制造、培训等方面的经济与技术合同。

3.水电站运行生产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及权限

公司所属各水电站的生产技术部门为合同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3.1合同管理职责

(一)水电站合同立项前的申报工作;(二)公司负责合同金额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合同审查、合同谈判、会签及签约,合同归档工作; (三)公司所属水电站负责合同金额在(规定金额)万元以下的合同审查、合同谈判、会签及签约,合同归档工作,并在合同签约后十日内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备案;(四)合同执行过程管理和重大事项需向公司报备;(五)各水电站应建立相关合同台帐及统计资料。

3.2合同权限划分

(一)年度购售电合同:经公司法人授权委托后,各水电站方可与电网公司签订。(二)合同金额在(规定金额)万元以下合同,按物资采购程序审批流程报公司审批,经审核批准后,由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水电站人签订。

(三)合同总金额在(规定金额)万元以内合同,经公司法人授权,由委托人签订。

(四)合同总金额在(规定金额)万元以上的合同,执行上级《发电企业所属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合同经公司法人授权,由委托人签订。

4.水电站运行生产合同的审查和履行

4.1合同的审查

4.1.1合同受委托订立前,根据签订合同金额大小,公司或各水电站合同负责部门,应组织(或委托法律顾问)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根据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其修改、补充。

4.1.2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4.1.3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账号、税号、开户行;(二)签约的依据和合同标的;(三)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四)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五)经济合同还应包含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六)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七)变更或解除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十一)正副本份数及存放地点;(十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十三)附件名称;(十四)签约的地点、日期;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十五)签约各方合同专用章;(十六)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人签章。涉外合同的内容按有关法律规定确立。

4.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订合同时,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一类的文字。

4.1.5 合同用印鉴的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应使用合同专用章;各水电站签订的合同使用本单位合同印章。

4.1.6 合同文件的存档工作:为满足有关部门检查、监督、管理合同及公司档案室存档等工作需要,各水电站可根据合同管理需要确定合同文件份数。一般情况下,应不少于肆份。

4.2合同的履行

4.2.1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真实全面地履行。

4.2.2 合同管理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自建立合同台账,每一合同设一台账,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4.2.3 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4.2.4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合同中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不得外借,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4.2.5合同执行中,向合同对方发出的文书、图表等材料,应经公司审查后方可寄出。

4.2.6合同支付:由实施项目的水电站合同管理部门核实合同条款提供支付依据,实施项目的水电站提出计划申请合同资金,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提交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同意签字后,财务审计处支付。

5.水电站运行生产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5.1 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形式及程序。

5.2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复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做出。

5.3变更或解除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有效。

5.4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先提出申请,说明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理由,然后依照合同的订立过程,经法律顾问、合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主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执行。

5.5 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审核加盖公章或专用章。

5.6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在法定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应存档。

5.7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5.8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应改变。

6.水电站运行生产合同纠纷的处理和附则

6.1 纠纷处理

一是合同发生纠纷时,应首先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二是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管理部门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一)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或调解的协议、有关电传等材料(二)有关的票据、票证;(三)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四)证人证言;(五)其他有关材料;

三是调解书、协议书、裁决书、判决书应与合同一并由公司档案室存档。

四是对合同纠纷文本应妥善保管。

6.2附则

一是违反本合同管理办法的签约合同项目,各水电站印章主管部门不得用印确认,财务部门不得支付或报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是合同管理部门应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资料,包括文书、图表、传真件等按合同编号整理,交公司相关处室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三是本办法由制定公司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总结:针对上述,对水电站运行生产进行合同管理,具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不仅会促进水电站的发展,还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带来有效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高山. 大岗山水电站合同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D].电子科技大学,2013.

第5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风险

引言

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任务时,需要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均需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但是受到市场环境、地质人文条件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加上施工企业缺乏市场意识,业主在合同中处于被动地位,需要承担较多施工合同履行的风险,并对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需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其风险意识,预防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灾害和损失。

1施工合同中的风险

1.1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标准

在施工合同中,往往涉及到复杂的生产和技术元素,需要对相关细节问题进行斟酌,约定关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标准,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解释,并形成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条款。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缺乏对于细节性问题的明确解释,合同条款的标准较为模糊,容易产生陷阱。对于承包方和业主双方而言,某些合同条款对于业主并不公平,会对其造成一定的损失。

1.2固定价格合同

在固定价格合同当中,在合同双方的商议下,确定固定的合同价款,并不再做出调整,便于工程结算,其中包含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但是采用该类型和合同条款,业主所承担的风险高于承包方,一旦出现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工程量估算错误等情况,容易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业主还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1]。

1.3工程设计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到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往往和预计情况出现偏差,需要对施工工艺和技术进行调整,做出工程设计变更。而承包方在进行工程技术变更时,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明确呈于书面。但是一些承包方自行做出工程设计变更,无论是否合理,都违反了合同条款,一旦出现延误工期等情况,业主可以扣除承包方部分的工程款。在施工合同当中,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的条款不明确,难以追究承包方擅自进行工程设计变更的责任。

1.4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内容

业主应对施工合同条款内容一一明确,并及时对不公平条款提出异议,并与对方进行洽商。当中间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变更的情况时,需要合同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并对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审查,并呈于书面协议当中。如果承包方不了解施工合同条款内容及其变更内容,或是变更内容未明确呈于书面协议当中,容易出现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尤其是工程款支付约定的相关内容,如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对于业主不利。

2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办法

2.1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合同的审查批准、使用登记、信息统计等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将其作为严格履行合同的基础。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需要对投资、工期、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考虑分析。在确定合同条款时,避免漏项的情况。对于不明确的条款内容,需要做出准确的解释,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对书面协议进行修改和完善,经严格的审核后。认真予以执行。加强投招标管理,做好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工作。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需要对施工企业进行考察,对于各项专用条款进行严格的核查,保证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并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价。该过程中,需要参考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2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

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充分考虑到工程量、计费基数以及材料价格的改变。当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时,工程项目内容会发生相应的改变,这就需要对合同价格等内容进行调整,形成新的条款项目,并落实于书面协议的当中。而工程量的改变则会影响到项目措施费用、规费和税金,进而引起计费基数的改变。当发生材料价格变化时,则会带动承包价格的变化,需要将其作为合同价款及调整的相关约定,对其调整幅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将其列入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当中,可有效避免双方在工程结算方面产生纠纷。

2.3索赔治理

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当中,需要列入索赔和反索赔的相关条款。如施工单位违反了合同条款,业主则可以将其作为证据进行来扣除工程款。当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时,业主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并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进行反索赔[2]。

3结论

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能够有效保障业主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加强风险因素控制。针对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标准和合同条款内容、工程设计变更以及固定合同风险等问题,采取科学、合理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办法。结合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考量当前的建筑市场环境,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然后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加强索赔治理,全面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杨敏.浅谈基建工程招投标和基建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隐患及防范建议[J].金融经济,2013(14):163~164.

第6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工程招标;造价管理;工程预算;工程结算

1引言

建筑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企业规模日益扩大。但同时机构臃肿、管理水平落后,运营成本越来越高,利润越来越低,使很多企业正遭遇着发展的颈瓶。工程造价管理是在实行招标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求得工程质量、工期、造价三者之间的平衡和统一。在施工中,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就是在基建程序的阶段合理确定概算造价、承包合同价、竣工结算价。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业主原因、设计原因、施工环境、施工技术等方面的变化,致使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不可避免地发生。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地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以达到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因此,如何通过加强管理特别是施工过程中合同和工程造价管理,让企业走上科学的发展道理,有必要对工程造价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2施工过程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2.1政府干预

这个其实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影响因素,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北京市政府就通知在北京五环以内禁止施工,迎接奥运。这种因素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没有办法来干预,不过我们可以根据政府部门的相关动态预先估算一下,有一个提前的准备。

2.2自然因素

地质灾害,雨雪天气等,北京风沙特大,经常有5、6级风影响制约着施工的进度、质量、成本等。例如受汶川地震的影响,2008年4月份到6月份的钢筋、商品混凝土的疯狂涨价,导致施工成本大大增加。

2.3管理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技术、质量、进度、安全管理控制的好与坏,是影响着项目的成本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合同签订后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工程索赔等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确保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2.4其他的因素

有时候由于拆迁进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就会很大程度的拖延开工日期和施工进程,不能按照合同计划的日期准时开工。这不但在进度方面、质量方面有很大影响,最关键的是工程成本上难免有损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不力,迟迟不能进场,耽误工期,影响进度,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

3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

3.1重视技术与经济的优化配合

首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分析,确定最佳的施工方案。在建筑项目的结构施工时,很多建筑工程采用技术比较先进经济又合理BM免抹灰砌块,减少了施工程序,提高了工程进度,从而降低了工程成本。采取适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以达到提高工效、缩短工期,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

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在奥运期间的钢材价格一路攀升,我们采用直螺纹套筒技术,减少了钢筋搭接,节约了大量钢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我们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组织、技术与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经济分析、技术比较及效果评价,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3.2现场组织管理

只有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一支强有力的项目团队才能使企业得到发展。组建一支骁勇善战的管理团队和能文能武的施工队伍,是一个施工项目获取利润最大化的关键;另外,建立激励机制,从总包管理层到分包管理层,劳务层之间,展开劳动竞赛,不断提高劳动效率,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3.3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首先要注重合同签订。合同价款以中标价为准,工程量较小且工期较短的,主要建材不受市场变化影响,应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工程量较大且工期较长的可采用可调价格方式,主要建材(钢筋、水泥、沙子、石子等)以施工期内市场信息价的均价为准,涨跌在投标预算的10%以内者不予调整,在10%以上者减去10%以后再按国家规定计算差价,工程量增减按中标单位投标预算的综合单价增减。

其次是在合同管理上,项目根据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办法》、《索赔管理办法》、《变更管理办法》、《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合同资料管理办法》、《竣工结算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本工程特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新的法律法规,,对工程招标、投资管理、合同管理、合同变更、工程价款结算等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使项目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完善。

3.4培养工程造价队伍

要加强工程造价专业高等教育及在职人员的再教育。由于工程造价管理在建设项目中和各方经济利益密切相关,且对全社会的经济活动起着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它要求造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多层次的知识,他们除了要对本专业的知识有深入的了解外,还得掌握工程造价技术、法规、管理体系及其发展动向,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使目前从业人员在智能结构、理论水平和工作经验三方面都能满足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需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也要加强自身的学习,除了对本专业的知识进行更新提高外,还应该结合工作广泛了解和掌握有关工程技术专业的知识。

3.5规范大型材料和设备的招投标活动

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的选择,是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的,选择了管理好、技术强的分包单位。钢材供应、商品混凝土、大模板等都是通过招标确定的分包单位。因为招投标有利于控制工程投资。有关数据显示,经过招投标的工程,工程造价可节省约8%左右。这些费用的节省主要来自于施工技术的提高、施工组织的更加合理化,此外能够减少交易费用。节省人力、物力、财力,从而使工程造价有所降低。

4结束语

施工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积极倡导“合理预测,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施工造价管理方式,正确处理好工程造价,工期和质量的辩证关系,把“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宗旨贯彻到整个施工过程,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本企业的施工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合同方面的管理,特别是工程造价全过程的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不断深挖企业自身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益,增加投资收益,以不变应万变才能找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在市场经济潮流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梁德文,论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建材技术与应用》2005年第03期

【2】张宏君,对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思考,《新疆农垦经济》2005年第04期

第7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工程造价;成本控制;管理

1前言

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新经济环境下建筑市场的竞争愈来愈激烈,建筑企业要想在此环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须转变观念,尽快适应新经济下的企业管理模式。做好企业的成本控制及管理,抓住工程的重要环节,有效地降低工程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无须违言,施工企业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长期以来普遍存在技术与经济分离的现象,许多工程技术人员只重视技术工作,而缺乏经济观念;只重视施工及管理工作,极小考虑如何做才能降低工程造价。为此,当前迫切需解决的是提高工程造价效益为目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把经济技术有机结合,要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树立和健全一系列工程造价管理的体系,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力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把控制工程造价观念渗透到各项施工技术措施之中。

2 建筑企业成本控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管理手段落后,缺少集成管理手段。由于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取得目标成果,必须各个子系统、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任何地方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功亏一篑。要实现对如此复杂的系统进行有效管理,先进的管理手段和工具是不可缺少的。但目前很少有施工项目能利用计算机作为施工计划和施工控制的有效工具,计算机大都被用来做预算、文字处理和资料的储存。这就造成了项目管理手段落后,缺少集成管理手段的局面。

(2)成本水平失控,成本管理混乱。一些项目成本开支大手大脚,前松后紧,损失浪费严重。事前,一点点象征性的风险抵押金,对项目经理来说,所起的制约作用,并不是太奏效,致使项目承包流于形式,各项费用开支无约束,从而导致工程成本居高不下,最终使得项目亏损,企业效益滑坡。

(3)成本开支失控,乱挤乱摊成本。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大多数建筑企业在购人大型结构、施工钢材及各种配件、低值易耗品等时,无计划的采购,或采购计划非常随意,控制权完全在于项目经理及采购员。结果往往导致材料的积压、超支,采购人员暗箱操作,抬高材料价格,索要高额回扣,直接增加了材料采购成本。有些项目己经预期可以完成公司下达的利费指标,就随意扩大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不实发票以假当真,甚至在项目中以材料费等名目报销各种支出,承揽工程的招待费成了万花筒。

(4)成本核算失控,成本信息失真。有的项目不能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及成本结算情况,导致工程结算收入与成本不相配比,项目结算周期过长。有些项目长期挂账或不反映盈亏,直到项目竣工结算后才不得不反映有关信息。

(5)分包管理失控,风险隐患严重。只为收取费用,不重视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大多数建筑企业对内部队伍的承包没有相应配套的管理措施,实行承包后漏洞百出,致使成本超支。

3 强化建筑企业成本控制的措施及对策

3.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注重经济效益

工程技术经济分析,是成本控制的一个有力手段。许多单位虽然意识到控制工程成本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忽视了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其主要表现是先干后算,干了再算,以致在施工过程中,见步行步,成本如何,心中无数,到工程结算时才发现效益不佳。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就要对拟施工的工程项目作全面细致的了解,掌握其关键内容及特性,尤其是一些大型的施工项目,其各项技术性能要求高,需要解决的施工问题亦多,为此,采用何种技术措施去解决施工中要解决的问题,施工方案又如何?其方式方法都是多种多样的,这就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在拟定具体的施工方案时,就要做好技术及经济的比选工作,从而选定经济效益好的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欲做到这一要求,对广大的工程技术人员来讲,除了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外,了解和熟悉定额的内容和有关规定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在我们选择一些施工措施与定额考虑不一致时,就有必要对其技术经济进行比选,从而做出取舍。比如,在垂直运输的问题上,定额规定使用塔吊者,只有施工至正负零零以上的工程时,才能计取补贴费,正负零零以下是不能计取补贴的,而在实际施工中,至于哪些工程正负零零以下采用塔吊作垂直运输,哪些不需要,我们就应对具体工程作具体分析。例如,对于一些大型的基坑或深基坑,采用塔吊做垂直运输,按定额规定虽然得不到补贴,但大量的土石方及材料垂直运输,都可以采用塔吊,其工作效率高,单位时间内的利用率大,通过分析,只要其技术经济效益比其他方法好,此时还是值得考虑采用的。

3.2加强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动态管理

1)编好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是确定建安工程预算造价的文件。是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计划,控制工程成本,进行施工准备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单位收取进度款的依据。因此,在每个项目开工之前,就要认真准确地编制好施工图预算,当施工图预算编制或整理出来后,对本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主要材料用量及人工工日等就有一个全盘的了解,便可以此为据地进行部署施工,组织材料等各项施工活动,其编制准确与否,对采购材料的影响是较大的,尤其是对一些装饰材料,购多了造成浪费,材料购得不够,又要重新做计划再订购,既影响施工进度,通常又难以找到同一花式品种而影响到工程质量。

2)及时调整预算造价,也是日常管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内容之一。建设项目工期一般都较长,短的一年左右,而长的则需要几年甚至更长,在建设期内,无论是人工,材料还是机械或其它有关费用,都可能发生变化,此时,就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整预算造价,可利用政府或定额管理部门公布的调整系数,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造价向建设单位计收工程进度款,同时可根据进度,支出情况作比较,及时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管理。

3)重视工程变更的管理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工程变更制度。由于施工图设计所造成,或是施工使用等需要,对原图纸进行修改或设计变更等。在建设过程中是难免且经常发生的,而这些变化或多或少总会给施工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要求现场管理人员,随时根据各种变化了的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签证,然后,将这些资料归档整理,为日后结算做好准备。要做好每个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结算工作,最好都委派专人负责,同现场管理人员一起,从工程开工前的技术经济分析到施工图预算,从工程施工中的资料收集到变更签证,从工程竣工结算到资料积累都应实行专人专管,从而树立较为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3.3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工程项目费用管理措施

1)建立统一的责权利相结合的费用管理体制,施工项目经理部是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施工项目经理部费用管理的主体是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队全体施工人员,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施工费用管理体系。

2)确定适宜的质量费用。工程所达到的最佳质量水平,并不是工程质量越高越好,而是指工程建设总费用最低的质量水平,要符合合同或国家标准的要求,在提高工程质量的同时,把质量成本控制在某一水平。经过综合考虑质量成本各方面因素,使工程项目的质量既符合工程标准要求,又具有经济性和可操作性。在施工过程中,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利用规范允许的正负偏差,节约材料的使用量,降低项目费用。同时控制返工率,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各级质量自检人员要把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自检和管理工作真正贯彻到整个过程中,采取切实的防范措施,消除质量通病,做到工程一次成型,一次合格,杜绝返工现象的发生,避免造成因不必要的人、财、物等大量的投入导致加大工程费用的现象。

3)合理安排进度,降低工期费用。合理的进度,对项目的费用同样很重要,进度的滞后,势必造成设备租赁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增加,同时造成企业信誉费用的增加。 工期费用的管理与控制对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经理部来说,并不是越短越好,而是需要通过对工期的合理调整来寻求最佳工期费用,工期费用管理的目标是正确处理工期与费用的关系,使工期费用的总和达到最低值,一般来说,工期越短,工期措施费用越小;但当工期短至一定限度时,工期措施费用则会急剧上升。

4)完善费用管理办法,通过有关单位调研发现,大约有60%的项目经理部费用管理办法不完善,只是简单的规章制度,至于由谁做,何时做,做到什么程度都没有提到,实际运作起来要么难度很大,要么无法执行,对实际的费用管理与控制起不到多大作用。每一个工程项目都有其自身的特点,项目经理要根据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项目费用管理办法,如项目质量成本管理办法、工期费用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合同评审管理办法、材料使用控制办法等管理办法,这些管理办法应是责任到人、切实可行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办法,使项目的费用控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5)完善合同文本,避免法律损失。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尤其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抓好合同管理意味着在合同执行期间密切注意履行合同的进展效果,以防止被对方索赔。

第8篇

xx年度人事管理工作在部室经理和同事们的支持及帮助下,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合理调配现有人力资源,力增达到最佳配置

协助经理做好公司内部分人员的合理调配。按照《公司xx年度管理机构设置》,圆满完成竞聘上岗、优化组合及空编、缺编单位在公司内部进行招聘工作,做好了运行车间合理配备检修人员工作,同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合理调配人员,确保了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年度下达各种调配调指令等共计477人次,其中下达人事指令104人次,下达待岗指令93人次。

二、采取三级管理考核办法,做好各单位人员人事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合理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用人环境,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达到人力资源最佳配置,重点做好拟发通知、组织实施等工作。采取三级考评管理办法自评、互评、领导评价,按照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绩效四项考评标准,先个人自评;后员工之间互评,互评后经所在班组汇评;最后由员工所在部门汇总终评,按照有条不紊的程序对公司员工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本项工作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本次人事评价共计463人次。

二、做好xx年度听证会工作

重点做好了听证会议的组织、筹备和材料准备工作,保证了会议质量,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此项工作在总经理班子的大力支持和参与指导下,重点做好了文件制发,质询题等材料准备,会议的组织。参加评论听证会的党员代表10人,团员代表8人,职工代表13人,董事代表1人,监事代表1人,评分人员9-12人不等,共计约50人。会议期间,高层管理人员3名及各部室单位21名人员进行了述职,述职内容均围绕履行职责和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情况。听证团共向述职人提出质询意见70余条领导小组44条,建议43条。述职人均做了回答,无消极应付情绪。其中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原煤采购部获得了与会人员的认可,取得了听证团的好评。由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以及各方面密切配合和职工的积极参与,听证会开得圆满顺利,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劳动合同管理

1、重点做好拟发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及签订意向书的工作。根据公司员工人事评价结果及《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对生产、技术、管理骨干采取长期5年合同管理,对生产工人及其他工作人员采取中期3年、转自: 短期1年合同或不再续签合同的管理办法,按照先个人填写《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后部门填写意见;最后公司依据员工人事评价结果及部门填写意见,确定劳动合同意向,反馈本人。此项工作全面完成,共确定劳动合同意向596人次,其中确定长期劳动合同意向141人次;确定中期劳动合同意向223人次;确定短期劳动合同意向226人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意向6人次。

2、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年限的确定和手续办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公司员工人事评价结果及《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对生产、技术、管理骨干采取长期5年合同管理,对生产工人及其他工作人员采取中期3年、短期1年合同或不再续签合同的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工作,确定了合同年限,共确定续签劳动合同554人次,其中:①续签长期合同136人次,续签中期合同222人次,续签短期合同196人次;②不再续签合同18人次,针对公司其他人员在续签合同的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和困难,但是通过座谈、多方联系等大量工作的开展,终于在6月底根据确定的合同年限圆满完成1108份合同文本的填制及审核工作。

二、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按照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做好长、中、短期劳动合同的统计,共计签订劳动合同553人次,其中:续签长期合同136人次,续签中期合同222人次,续签短期合同195人次。为确保无遗漏,特请劳动部门前来公司进行全面鉴证,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

第9篇

在电信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分公司始终以客户为中心,坚持“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强化“客户领先”、“服务领先”,使企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以迅速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公司自建立以来,坚持以诚取信,以信立誉的原则,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几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培育诚信服务文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力的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XX年、XX年被荆州市人民政府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XX年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XX年荣获荆州市国家(地方)税务局XX-XX年度“a级纳税人”信用等级称号。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狠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了健全的诚信服务管理制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为把诚信服务管理贯穿到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和发展战略之中,更有效的管理合同,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合同管理员。并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及《中国联通荆州分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和审查,合同传递、运行及反馈,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担保,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授权委托书保管使用,合同台帐设立、登记及统计分析,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加强培训,强化诚信意识

企业领导带头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法规知识,注重运用合同手段改善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三、消除霸王合同、维护客户权益

××联通一直以客户利益为服务的出发点,始终把客户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维护客户权益,随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业务调整,我们主动对20多种服务协议、业务单式的服务条款进行修改,取消并修改了一批涉嫌霸王条款,同时对电信业务明码标价,做到市场公平诚信。

四、能够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率、履约、履约率、合同纠纷发生率等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

五、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合同中采用格式条款的,按照规定主动到工商部门进行了备案,上至中国联通总部非常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把它视为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XX年专门组织了法律事务部对中国联通以往的合同范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之更规范化。

六、公司订立合同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无拖欠工程款及员工工资行为,无其他失信或欺诈行为。 1

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遵守诚信原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纪守法

八、我公司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我们针对客户需求,在以“三声服务、微笑服务、站立服务、普通话服务”为基本要求的同时,我公司在××市电信运营商中率先面向社会推出七项“阳光承诺服务”活动。

即:一是省事便捷服务。二是专职导购服务。三是vip绿色通道服务。四是明明白白消费服务。五是客户回访服务。六是快捷专线服务。七是投诉限时处理服务。

通过阳光承诺服务,我们面向市场、面向客户,从解决客户反映的“难点”、“热点”入手,认真接受社会和客户监督,硬件与软件标本兼治,有力地推动了我公司服务水平的提高。

第10篇

【关键词】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引言

在建设工程管理中,施工合同管理非常关键,其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因此加强项目施工合同管理,能够促进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与维护,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协调社会发展,现实意义非常大。

二、建筑企业加强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建筑行业,项目施工合同巩固有效规范行业市场经济秩序,为社会信用制度的完善与履行奠定了基础。在建筑工程管理中,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能否签订并履行好施工合同非常重要。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发展非常快,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因此一些建筑企业为了生存发展,行业恶性竞争与不良运作现象屡见不鲜,由此引起的项目合同纠纷诉讼与仲裁案件不断出现,在民商事务纠纷案件中比例呈上升趋势,各地建设项目纷纷出现了停建、烂尾及豆腐渣等工程,为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不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究其原因在于,从客观上来讲,资金不充足,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及不可预知的外在环境因素;主观上主要是缺乏法律意识、决策不正确、现场管理不严格等。但在整个项目管理中,由于施工合同缺乏有效管理则是引起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所以目前,建筑企业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节省项目投资,提高经济与社会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1.合同订立违背原则

根据相关合同纠纷案件,很多合同订立违背原则,一些当事人为了从中获利,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即不平等地位、不对称信息及专业水平差异等,签订不平等合同,打法律球,为自己谋取更多利益,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因此纠纷与问题在所难免。

2.施工合同管理理念不足,缺乏严肃性

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很多人片面的认为合同管理属于个别部门或少数人的事情,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造价员只负责工程预结算或工程清量单,材料管理员只负责检查品牌或出厂合格证,签订的施工合同流于形式,缺乏合同管理意识与协作管理理念,甚至在工程即将竣工之际,有些管理人员还不了解合同内容。比如一般合同中约定,签证变更认证手续要在14日内完成,在实际操作中,大都是在工程结算审计阶段办理补签手续,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更内容发生了变化,一定程度上为项目结算审核埋下了风险隐患。

3.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依照《合同法》规定,项目施工合同监管工作由工商与建设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由于目前工商管理部门已取消了合同强制备案;针对合同备案管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办法,各类建设项目都要领取施工许可证办理合同备案,但没有明确规定备案合同跟踪监管、变更、结算等具体管理手段,难以发挥其监管作用。此外,相关职能部门间协调与沟通不到位,政府行政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多门多头管理现象普遍存在,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也就难以形成。

4.专业人才不足

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对技术与专业要求比较高,管理人员必须是高素质、统领全局的人。具体而言就是熟知法律知识、项目运作规律及工程造价编审。但目前,我国建筑行业这种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在许多投资项目合同签订中,缺乏专业人才参与,合同文字条款不严谨,尤其是合同核心内容没有明确定工程造价调整、修改及补充依据与条件,没有充分考虑潜在风险与违约责任;合同款预付、进度款拨付及工程款结算的规定也存在明显漏洞,使得合同执行中歧义与误解在所难免。

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1.规范合同管理模式

在建筑单位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其专业性强,内容复杂,涉及利益主体多。而纠纷与争议以工程造价为主,同时质量与工期问题大都以经济补偿为主,工程造价成尤为重要。因此,应该明确规定,项目造价管理机构来承担相应监管工作,在政府项目投资中承担合同监管、备案、履行及变更等事项的监督工作,对合同纠纷予以调节处理。

2.增强施工合同管理意识

在建筑工程中,各参建方必须要正确认识项目合同的作用,没有签订亦或是签订不完整的施工合同,都会为双方带来风险隐患。所以,建设、施工及监理等部门必须要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经理及项目总监等都要将合同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以此增强各参建方合同管理意识。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在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施工企业要针对每一环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其中主要包含出具授权委托书、合同草拟、洽谈、盖章、交底、责任划分、履约、变更、索赔、违约、解除及终止等事项,确保合同管理有依有据,规范执行。

4.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基于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特点,以此在合同管理中,人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工程、经济专业知识。对合同而言,其充分体现了受法律保护与约束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法律知识必不可少。在合同调解中,面对巨额经济利益诱惑,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个人素质。所以,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合同管理实践等途径,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同时加强法律法规、项目索赔、纠纷仲裁及诉讼等相关知识培训,塑造优秀的合同管理队伍,增强合同管理理念,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管理属于一项系统工程,其管理内容、地点。内外影响因素、条件及不同承发包方式,都会影响合同管理。管理人员只有熟知行业法律法规、依照经济规律改善管理办法,才能确保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制与规范性。

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程招投标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建筑企业在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更加重要,而合同的运用及其管理工作也日加重要。目前大多企业都通过合同的形式进行合作往来,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好坏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合同管理,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合同管理水平低、合同意识淡薄是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现象,不过近年来,我国工程界开始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想参与国际竞争,进入国际市场,具有高水平的合同管理是必须的。大量外国建筑施工企业涌入中国,这给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很大冲击,加之外企具有技术和管理优势,且资金强大,这种作用会更加明显。因此,我国要加快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依法经营管理,把合同管理融入到经营管理当中,提高全体员工的合同意识,加强《建筑法》、《合同法》等的教育和学习,并重视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不断的完善和加强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2 我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虽然近年来我国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合同管理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目前我国实行专业化的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碍就是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合同管理要求管理人员的素质较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它是一项知识面宽、专业化程度高的管理工作[1]。

2.2 合同的签订、履行不够严肃。合同是签订双方发生纠纷时,问题解决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有效的合同制约,纠纷发生后会比较麻烦。例如,业主急于开工,便与承包商草签一份协议,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分歧发生不断,这会加大合同的签订难度,有时合同无法签订。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一些业主拖欠工程款、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以及承包商偷工减料等违约现象。在处理纠纷时,由于合同条款粗浅,根本不能为纠纷的解决提供有效的依据。

2.3 总分包合同的管理比较混乱。目前我国的专业承包商,大多都是建筑安装企业,专业程度很低,建筑企业大多也都不具备总承包能力,多数只是从事单一的施工承包业务。目前我国建设单位随意肢解工程的现象经常发生,分包市场管理混乱,这对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严重的制约作用。加之,目前我国缺乏对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队伍管理的相应法规,也没有规范的总分包合同文本,这都严重的制约着我国工程总分包管理发展,从而造成大、中、小企业在我国建筑市场混乱竞争的现状。

2.4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严重脱节。部分部门把工程招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看成两种不相干业务对待,这导致在实施过程中二者发生严重脱节。部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把招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归入到不同的业务管理处。其实,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合同管理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2.5 合同管理的水平普遍不高。合同管理是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但目前我国的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水平较低,在工程监理中,处理工程问题不以合同为依据,向承包商提出部分违背合同规定要求的情况时有发生;索赔管理没得到应有的重视,建设单位不准索赔、施工企业不敢索赔、不懂索赔、不会索赔及缺乏专业性的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和建筑中介服务机构等;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管理没实现专业化管理的程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合同管理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等;不重视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普遍缺乏等。

2.6 建筑市场不规范[2]。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法制建设不够健全,可操作性差,在合同签订及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部分承包商擅自分包工程,任意肢解工程,倒手转包工程,以便从中牟利;部分承包商偷工减料,不合理履约,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拖延;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故意哄抬承包价格;部分承包商采取行贿方式承包工程等这些都会给工程造成隐患,并给业主带来损失;建筑市场向买方倾斜,承包商不得不接受业主苛刻的合同条件;在合同实施中业主拖欠承包商工程款,不履行合同条款等。

2.7 合同管理科学化水平低。手工操作是部分企业实施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方式,计算机和网络资源没有等到充分利用,降低了工作效率,同时也增加了成本。例如,企业总部距下属单位或企业办公地点较远时,签订合同要层层审批,办完一份合同手续可能要往返多次,这费时费力,降低了工作效率。

3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建筑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点措施加以防范及控制。

3.1 加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是要增强责任感,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必要的签约技巧和法律基本知识,企业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培训,从严要求。合同管理的质量与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有着直接的联系。同时,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专业相关法律法规是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

3.2 实现合同管理科学化,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计算机。随着计算机及网络的普及,企业的合同管理过程可实行合同信息网络化管理。使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减轻手工操作难度,实现合同的无纸化管理。

3.3 加强监督和跟踪管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纠纷要及时处理。通过监督和跟踪管理及时发现问题,随时向各部门反馈,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签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减少违约行为。违约情况一旦发生,要及时采用协商等方式进行处理,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3.4 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合同管理制度[3]。目前我国没有广泛实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合同管理人才,不重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化,且不完善。因此,要尽快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的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质量、工期和成本管理计划;做好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实施控制、及合同资料的管理,建立建筑企业内部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建立合同各方内部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

3.5 尽快建立国际化总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管理体制;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分包合同条件,尽早制订出符合我国实际的分包合同文本;健全工程总分包管理体制,规范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市场,制订相关的法规及管理办法;改进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优化行业结构,调控行业总量,形成施工承包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劳务承包、专业承包三个层次的组织结构。

4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在我国建筑行业中日加重要,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在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的今天,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并加强合同管理,才有可能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向前发展。在我国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起步较晚,与西方国家存在不小差距,因此,我们要积极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合同管理经验,逐渐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力争把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做好。

参考文献:

[1]冯卫红.企业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中的若干问题[J].南钢科技与管理,2009,(4): 16-17.

第1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管理;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发展现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筑活动主要是通过建筑市场实现的,而合同则是维系市场运转的主要因素。建筑市场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各主体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签订合同,强化合同的法律约束作用, 确保建筑活动协调有序地运行。目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 我国合同管理工作正逐步走向法制化、正规化。但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很多承包商签订了工程合同,片面地重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了解和认识,致使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甚至产生严重违约,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很多承(发)包商虽签订了工程合同,但只片面地重视工程的成本、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没有深刻分析、理解合同的条款,致使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下面简述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发包单位没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力量,遇到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并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承包单位,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对合同管理的本质认识不足,只重视公关和商务标管理,轻视合同管理和合同管理分析,甚至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履行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予以应付,这也是造成合同纠纷的原因所在。

2.建设市场主体不成熟

建设市场的主体是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委曲求全。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目前的建设市场存在着重工程质量、轻合同管理的倾向,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缺乏合同意识,合同履约程度低,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都难以保证,从而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也阻碍了建设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发展,影响了国内的建设企业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

3.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源头”控制力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完善和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确保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前提。在工程建设领域,制定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至工程交工验收全过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将工程建设整个过程全部纳入法制轨道进行规范和管理,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增强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活动依法进行、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规范健全的法律法规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签订的合同有所遵循,确保所签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2.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的的合同管理制度,一是指企业就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如图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分包商的账单审查程序、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程序、工程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等,建立和健全具体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保障管理流程的顺利实施;二是指企业及承包项目个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供合同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强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

建立企业内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使合同管理专业化。企业要制定专门的合同履约管理办法,对证据的收缴、人员的固定都要研究,建立合约管理层,即法律顾问下的管理层,负责合约履行,成立人才库。在组织机构中设立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定义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确立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入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中。此外,需明确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过程签证。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4.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也是迫切需要。但是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工作,它具有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极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因此企业应重视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具体方式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以及经常采用各种培养方式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再结合岗位考核制度,来提高他们的责任心,这样必然能提高整个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王宇清.谈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J].山西建筑,2008(36).

[2]程春梅.关于工程合同管理的探讨[J].广东科技,2010(6).

[3]王波,冉晓霏.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小议[J].科技资讯,2007(15).

[4]林广法,赖永军,柴剑锋.工程合同管理初探[J].项目管理技术,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