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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时间:2023-05-30 09:35: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第1篇

【关键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网络化管理

参保信息和被保险人个人信息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两个主要组成部分,通过档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整个过程进行了真实的记录,其属于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一项重要凭据,而且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具有法律效应,可见,进一步强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具有重要实践意义。我国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在内容方面非常广,而且档案通常存储周期相对较长,必须充分保障档案信息具备较高安全系数,随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加,档案管理工作对信息化提出了越来越严格的要求。鉴于这种状况,需要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进行全面提升,这样才能实现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现状

鉴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整体规模庞大,档案管理工作实践中要不断实现档案业务开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加强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在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方面已经配备了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档案管理工作中计算机、扫描仪、防紫外线窗帘、空调等设施相对比较完善,也基本上达到了档案管理工作的防火、防尘、防虫等基本要求。各地区基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目前已经初见成效。在管理实践中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实现对纸质档案归档工作的完善处理。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问题

(一)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在我国持续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过程中,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对于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不能正确认识,不少基层档案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过分注重参保缴费任务的完成,对于后续档案管理问题比较轻视。对于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经费投入和软硬件设施配备存在严重不到位的现象,甚至个别基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并未专门设置相应的档案室,档案管理设备和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方面也比较欠缺,从而导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业务材料没有形成规范化收集,而且档案管理存放地址对于防火防盗、防潮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不能充分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性。

(二)档案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由于我国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推动的过程中,虽然很多基层单位按照上级单位相关要求,开展了相应的档案管理业务,但是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本身涉及面比较广,而且档案材料存在较大的变动性,材料管理工作要求标准比较高。而从我国当前社会养老保险现有的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层面来看,针对档案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材料归档、材料分级和分类管理仍然没有形成统一标准,导致档案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没有可遵循的标准。

(三)档案管理缺乏技术先进性。目前很多基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单位档案管理业务量非常大,要想实现电子采集具有一定困难,很多基层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仍然采取的是传统人工模式,在档案管理信息化、电子化建设方面仍然比较滞后,这也使得档案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会耗费大量时间、人力成本和资金,而且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相对较低。

(四)档案收集工作质量偏低。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开展过程中,档案收集工作主要是由乡镇街道以及村级经办机构来实现,在具体采集信息过程中,首先由参保人填写完申请表之后,上交到居(村)委会协办员进行初步审核,居(村)委会审核通过并盖章后交由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针对所有业务材料进行审核之后,定期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递送材料完成后续审核,整个材料收集过程设计环节非常多,而且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其中某一个环节出现错误或者产生延误后,会对整个档案收集整理业务的整体质量和效率产生较大影响。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过程中,基层经办机构存在严重人手不足的现象,一些乡镇、街道经办机构仅仅设置一名经办人员,而且工作人员变动比较频繁,这种现象同样会对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收集整理业务开展质量和效率产生影响。此外,不少基层参保人员本身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甚至一些村协办员本身专业素质较低,在参保申请过程中不能给予参保人员正确指导,因此经常会出现参保人员申请表格填写不规范,身份信息不准确,缴费档次选项和申请事宜经常出现随意涂改现象,甚至在一些申请表中,经办人员、申请人员以及居(村)委会盖章也会出现遗漏,导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材料在规范性、精确性、严谨性等方面相对较差。

(五)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偏低。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庞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涉及面广、经办环节多、政策性和专业性强等一些特点,因此要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必须要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参保业务流程进行熟悉掌握,同时对于专业档案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全面了解。但是从目前我国城乡居民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开展状况看,不少管理人员为兼职,在档案管理专业知识以及档案科学管理技能方面相对比较欠缺,而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业务量大、业务开展类别复杂,因此很多情况下,档案管理工作实际效率相对较低,而且在短期内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很难得到有效提升。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提升措施

(一)扭转传统观念,正确认识档案管理工作。意识能够决定人的行为,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要想实现良好开展,首先要从观念上摒弃档案管理工作无关紧要、枯燥烦琐的错误观念,要正确认识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是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的唯一凭证,也是享受养老待遇的唯一凭证,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与参保人切身利益直接相关,而且对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推进也有重要的意义。鉴于这种状况,要针对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以及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和载体,加强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要重点突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基层领导和经办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重参保缴费、轻业务档案管理的现象进行有效改变,从根本上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完善制度,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具有时间跨度长、业务量大等特征,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具备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因此,必须要针对档案管理工作构建科学合理且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管理制度,这样才能进一步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形成有效规范,首先要充分结合我国城乡居民保险工作开展实际状况,针对档案整理、材料收集、保安保管等相关业务构建起科学管理制度,同时要严格制定档案管理目标。并根据实际状况严格制定奖惩激励制度,针对经办人员不断强化考核力度;与此同时,要充分结合《社会保险法》《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定出相应的分类大纲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针对不同分类档案采取差别化管理,通过构建各个分项管理体系,全面推动档案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操作,在此基础上,才能够真正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三)构建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传统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新时代档案管理工作实际需求。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中要加大对新技术以及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应用,全面推进档案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化,是新时代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选择。根据我国基层法律管理工作信息化程度偏低的问题,要积极引进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来构建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数据库,通过强大的搜索工具随时实现档案卷宗调用和检索,同时在充分借助网络技术的基础上能够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数据的高度共享,在此情况下,让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得到全面提升。

(四)加大投入,提升档案管理效率。要针对乡镇、街道和村级档案经办机构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同时要配备专业档案管理经办人员,针对基层协办员合理提升待遇,要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实现基层协办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同比增长,以此来提升其工作的积极性。另外,要针对基层经办机构不断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有效改善乡村档案管理工作基础条件,进一步规范基层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充分保障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数据的精确性,并实现档案材料的高效率传递。

四、结语

第2篇

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和老龄化的加速, 糖尿病、高血压病患病率呈快速上升趋势。致残率、致死率高,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并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根据慢性病防治相关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特制定2020年糖尿病、高血压病防治管理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大力培训村医对糖尿病、高血压病的管理知识,使村医能够熟练掌握糖尿病、高血压病的管理知识,利用村医对现有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及时进行每年至少 4 次面对面随防管理,精准扶贫慢病人员增加4次面对面随访。原始资料上报卫生院,及时录入。

2、利用居民健康档案和组织居民进行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早期发现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提高糖尿病、高血压病的早诊率和早治率。

3、对35岁及以上居民每年首诊测血压;居民诊疗过程测量血压。

4、加强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的随访管理,提高糖尿病、高血压病的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提高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的自我管理和知识和技能,减少或延缓糖尿病、高血压病并发症的发生。

5、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定期开展糖尿病、高血压病专题知识讲座及大众宣传,普及社区居民糖尿病、高血压病的防治知识, 控制各种危险因素,提高人群的健康意识。

5、高危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达 80%

6、对高危人群和普通人群进行健康教育有记录和效果评价。

7、根据卫生局年初下达的慢病筛查、管理目标数积极的开展慢病工作。

二、糖尿病、高血压病的管理

1、利用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健康体检、卫生院及各村卫生站的诊疗、免费测血糖、血压、主动检测等方式发现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

2、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的登记,将检出的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以及高危人群做登记管理建立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管理登记薄,并将所有信息录入卫生服务管理系统进行规范化电子档案管理。

3、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的随访管理和转诊,对检出的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收集详细的病史,并进行必要的体格和实验室检查,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 版的服务要求进行临床评估,实行分级管理和随防,对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实行药物和非药物治疗。

(1)测量血压、空腹血糖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出现血糖≥16.7mmol/L 或血糖≤3.9mmol/L,收缩压≥180mmHg 和/或舒张压≥110mmHg,有意识或行为改变、呼气有烂苹果样丙酮味、心悸、出汗、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多饮、多尿、腹痛、有深大呼吸、皮肤潮红,持续性心动过速,心率超过 100 次/分钟,体温超过 39 摄氏度或有其他的突发异常情况,如视力突然骤降、妊娠期及哺乳期血糖、血压高于正常等危险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在 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3)测量体重、计算体质指数BMI检查足背动脉搏动。

(4)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 包括心脑血管疾病、 吸烟、饮酒、运动、主食摄入情况等。

(5)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三、分类干预

1、对血糖、血压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血压《140/90mmHg ,65岁以上血压《150/90mmhg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

2、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 7.0mmol/L/血压〉140/90mmHg或65岁以上血压《150/90mmhg,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降压药物2 周内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4、对所有的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四、健康体检

1、对确诊的 2 型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每年进行 1 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具体内容参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

2、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确诊的 2 型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每年进行 1 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率达95%。

五、糖尿病、高血压病高危人群的健康指导和干预

1、糖尿病、高血压病高危人群的界定和检出。按照糖尿病、高血压病高危人群的界定标准,通过日常诊疗、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主动筛查等方式发现糖尿病高危人群。 

2、糖尿病、高血压病高危人群健康指导和干预对高危人群采取群体和个体健康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健康教育以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通过健康教育提高高危人群对糖尿病、高血压病相关知识及危险因素的了解,给予健康方式的指导,定期测量血压,血糖。

六、一般人群的健康促进

根据辖区人群的健康需求,在本镇广泛开展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其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减少危险因素,预防和减少糖尿病、高血压病的发生。

1、在镇及各村设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有糖尿病、高血压病防治知识宣传专栏。制作糖尿病、高血压病防治知识宣传单,通过糖尿病、高血压病健康主题宣传日咨询活动发放。

2、在公共卫生科每季度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中最少有 1 次糖尿病、高血压病专题讲坐。

3、院健康教育展架上放置糖尿病、高血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资料。开展免费测血压、血糖活动。

七.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中医健康管理

按照社区有关糖尿病管理规范对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在糖尿病管理的基础上联合中医保健治疗,每年中医健康管理不少于一次。

八、培训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版服务要求对村医生进行培训,以提高对糖尿病、高血压病的管理质量。

九、评估

过程评估

糖尿病、高血压病建档动态管理情况,糖尿病、高血压病随访管理开展情况,双向转诊执行情况,就诊者的满意度等。

效果评估

糖尿病、高血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糖尿病、高血压病相关危险行为的改变率,糖尿病、高血压病的血糖、血压控制情况和药物规范治疗情况。

十、督导和考核

1、由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组织督导和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对村医的考核,考核意见及时反馈到被检村卫生站,以便及时改进工作。

2、考核指标

1、辖区内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的建档率和建档合格率

2、辖区内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随访人数和规范管理率

3、参加培训及培训合格率

4、辖区内糖尿病、高血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5、糖尿病患、高血压病者生活方式改变率

第3篇

一、实施范围

从现在开始到开展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在全市符合条件的镇、街、区和市直医院全面实施推进。

二、指导思想

以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为目标,按照上级试点安排和“优化布局和结构、分层分级、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预防、医疗、康复相结合,全面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康复医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分级分工、高效优质的康复医疗服务。

三、目标任务

通过试点,将康复医疗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探索建立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的工作机制和主要政策措施,建立预防、医疗、康复相结合,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㈠整合各类康复医疗资源,科学规划设置康复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各类康复医疗资源,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康复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残联康复资源与康复医疗资源的共享、互补和联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各种不同康复需求的伤病患者、残疾人及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康复医疗服务平台。在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根据需求有计划、按步骤地设置康复医院及其他延续性医疗机构(护理院、老年病院、慢性病院、残疾人康复医院或中心、养老服务网络等)。

㈡建立康复医疗服务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类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机构的功能和任务,建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延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或其他康复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家庭”一体化康复医疗服务网络体系。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室立足于疾病急性期的早期介入,与相关临床科室充分融合,预防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改善患者预后,并承担区域内康复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任务,充分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康复医院、以康复科为主的综合医院的康复医学科主要为疾病稳定期患者提供专业、综合的康复治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镇、街、区村卫生室设立康复室(站),主要为疾病恢复期患者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条件允许的可以提供居家的康复、护理服务,并逐步将居民康复医疗服务信息纳入现有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㈢做好儿童残疾预防工作,逐步建立儿童残疾随报及早期康复工作制度。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及听力筛查等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街、区卫生院及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要结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进行相应的体格检查。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发育异常、视力低常、听力异常或疑似残疾等儿童应及时转诊。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转介至相应康复机构接受早期康复。

㈣逐步建立通畅的康复患者双向转诊制度。鼓励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与康复医院或镇、街、区卫生院(室)建立合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建立相对固定的转诊关系,制订转诊规范和流程,逐步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积极组织建立区域内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对口支援关系,帮助解决镇、街、区卫生院(室)实际困难。积极与医疗保障管理部门沟通,通过对不同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支付办法和报销比例,利用经济手段调控康复医疗服务的供给和利用;积极推动康复医师多地点执业,从制度上规范双向转诊。逐步建立起健康有序的康复患者转诊、流动机制,更好地满足群众康复就医需求。

㈤提高康复医学专业的服务能力。因地制宜地制定培训制度,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各级各类康复医疗机构中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将康复知识纳入全科医生培训的重要内容,发挥康复治疗技术定点培训医院作用,大力开展康复技术进修学习,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综合医院在明确自身功能定位的基础上,贯彻落实《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要求,康复医学科应当积极主动与临床相关科室合作,提高早期康复介入能力,细化专业分工,提升学科水平。其他临床学科树立早期康复意识,主动与康复医学科协作。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街、区卫生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引进适宜技术和设备。加强专(兼)职康复技术人员培养配备,提升康复医疗能力。加强对养老院、护理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技术扶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知识宣传和普及功能,提高城乡居民康复预防和康复治疗意识。探索制定康复医疗服务标准规范。

㈥充分发挥康复医学学术团体和专家作用。积极参与市康复医学会的各项活动,大力培养康复医学专业专家队伍,建立市、镇、街、区两级康复医学专家库,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下,指导本区域的康复医疗服务人才和技术建设,参与康复医疗服务机构达标验收和相关检查指导工作。

四、试点原则

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卫生局要做好试点的组织、准备工作,主动协调残联、财政、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及时沟通,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加大经费投入,重视人才培养,强化监督管理,为试点营造良好环境。

㈡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调整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市、镇、街、区要将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卫生事业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同步推进,在宏观调整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同时,同步安排和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包括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在内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互补、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

㈢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康复医疗服务领域,完善政策措施,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社会资本举办的康复医疗机构依法经营、加强管理、健康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康复医疗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㈣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针灸、推拿等中医专业技术在康复医疗服务中的特色作用,积极推广“小、便、灵”中医药康复医疗服务技术项目,为群众提供简、验、便、廉的康复医疗服务。

五、实施步骤

㈠动员部署阶段。制定下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具体任务、职责分工、时限要求等,抓好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㈡全面实施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管理,定期调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促进工作的有序开展。适时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㈢中期评估阶段。对开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进度和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中期评估,总结和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持续整改提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㈣总结阶段。对开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和终末评估,对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召开试点工作总结大会。

六、工作要求

㈠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各镇(街道)、各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认识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加强指导、培训、评估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好基线调查,提出本地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目标,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要强调体制机制创新,力求有所突破。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政策,做好发展定位,积极参与推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㈡实行目标化管理。卫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督导评估,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切实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各镇、街、区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持续、有序推进。要加强工作信息的搜集,安排专人逢双月底前报送工作信息,并做好试点工作文件、资料、照片、录像等档案材料的收集和规范管理。

㈢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卫生、人社、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落实好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有关要求,按规定将康复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制订有利于康复医学发展的财政、价格政策。鼓励各级政府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保证其基本建设、设备设施、人员工资、培训等工作经费和运行经费,确保“房屋、设备、人员、经费”四配套。逐步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的康复医疗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