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9:36: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院感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科室院感管理工作计划【1】
为提高我院院感管理质量,进一步搞好院感管理、传染病管理工作,保障医疗、护理安全,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一、医院感染控制
1、每月下到各个科室监测住院病人院感发生情况,督促临床医生及时报告院感病例,防止医院感染暴发或流行。
2、每月对手术室、产房、血透室等重点部门的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消毒剂、灭菌剂、消毒灭菌物品等进行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处,严加整改,直至监测结果合格为止。
3、每季度对临床科室、重点部门进行消毒隔离质量检查一次,对检查结果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4、根据本年度院感监控管理要求,配合全国院感监控管理培训基地,开展医院感染横断面调查一次。
二、抗菌药物应用:
1、按照相关规定对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定期调查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2、协助检验科定期公布全院前五位感染细菌谱及其耐药菌,为临床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三、传染病管理:
1、每天收集全院各科室的传染病报告卡、死亡医学诊断证明书、居民恶性肿瘤报告卡,做好全院疫情报告和死亡、肿瘤病例报告工作。
2、每天对收集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
3、收到疫情报告卡和死亡病例报告后,按照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4、每月末,查阅全院本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阳性结果登记本,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5、每月与医务科核定死亡病例登记,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6、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四、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1、每月到医院临床支持中心检查一次,督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等制度执行情况,避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
2、每月查阅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一次、发现漏项及时填补。
五、手卫生及职业暴露防护
1、将手卫生消毒列入科室质量检查项目,每季度抽查医务人员进行手卫生消毒技术考核一次。
2、加强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减少职业暴露风险。
3、发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严格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六、院感知识培训
1、本年度协同医教科组织新进人员进行院感、传染病知识岗前培训一次。
2、分层次开展全院医务人员院感知识培训两次,提高医务人员院感知识水平。
科室院感管理工作计划【2】
在新的一年里,医院感染管理将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病人安全的目标认真抓好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特制定20xx年院感工作计划 如下:
一、加强教育培训
1、科室每月组织一次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培训,并做好记录。
2、院感科全年组织院感知识讲课两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员培训,试卷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防范意识。
3、落实新职工岗前培训。
4、对卫生员进行医疗废物收集及职业防护知识培训。
5、院感专职人员参加省、市级举办的院感继续教育培训班,以了解全省及全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发展的新趋势,新动态,提高我院感染管理水平。
二、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加强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评价
1、各科使用的消毒液根 据性能按时更换,器械按规定及时消毒灭菌,合格率达100%。使用中的各种导管按规定进行消毒更换。
2、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工作,不定期下科室检查医务人员洗手的依从性。
三、加强院感监测,实行医院暴发预警报告
1、严格《医院手术部位管理规范》执行,每月进行手术切口感染监测。
2、充分发挥临床监控管理小组作用,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落实24小时报告制度。
3、临床出现医院感染聚集性病例(同类病例3例)实行医院感染暴发预警报告,分析并调查传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播途径,杜绝恶性院感案件的发生。
4、做好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工作,各科室将每次出现的职业暴露及损伤的人员上报院感科,院感科做好登记,保护易感人群,有效控制医院感染。
四、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远送、储存、外运管理,杜绝泄漏事件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这是十七大报告中有关健康的表述,也是第一次从党的指导纲领中明确健康的地位。它反映了党和政府把保护和促进人们的健康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同时也反映出,人们的健康幸福不但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也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一直以来,医院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重要场所。健康教育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到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不断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养成文明的生活、科学饮食习惯,不断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11年医院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发挥健康促进委员会的作用,落实各项健康政策,加大管理力度,通过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动员全院职工积极参与,在全院上下努力营造一个促进健康的良好环境,使广大职工及就诊、住院病人不断增加健康知识,掌握更多的健康的技能,建立有益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制定2011—2013年医院健康促进工作规划;把落实《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及医务人员控烟为重点,结合公共卫生的大环境、关注健康与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热点话题,掌握传染病的流行防控动态,明确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的重点任务。
3、调整、落实健康教育宣传网络,充分调动宣传网络人员的积极性,配合临床医疗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4、依托工会开展文娱、体育活动,推动职工参与体育锻炼的自觉性,通过健康讲座提高职工健康知识和健康意识,促进健康干预活动的开展。
5、积极参与社区健康促进工作,传播健康知识,普及预防疾病知识,构建和谐社区,做到人人重视健康,人人讲健康,人人都有健康的体魄。
6、制定健康教育经费的使用计划,争取院领导对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的支持,落实必要的健康教育活动经费。
二、提高思想认识,保证日常的工作开展
(一)日常工作
1、保证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每季度有计划,有小结,有条有理工作规范。
2、做好年初健康教育宣传员的调整工作,做到院、科领导重视、积极参与,宣传员落实、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网络的作用,层层深入,科室合作,推动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
3、依据《北京市健康促进医院工作考核标准》、《东城区2011年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院内门诊、病区健康促进考核标准,将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医疗管理规划中,加强医疗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对健康促进工作的参与指导、监督和管理力度。
4、定期召开健康促进委员会及健康教育宣传员会议,利用院周会有效地向全院职工传达健康促进的新信息。
年度内召开两次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会议。
每季度召开健康教育宣传员工作例会。
5、积极参加市、区健教所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按时参加例会。
(二)门诊、病区工作
1、有计划地完成全年各大型宣传日的院、内外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倡导及普及卫生知识,倡导人们采纳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有益健康的环境。全年完成不少于16个卫生宣传日的宣传,及时总结,按时上报活动统计报表。
2、依靠各科宣传员做好门诊病人的日常宣传教育工作,门诊各科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护士、医生在病人候诊和治疗时适时进行专科疾病知识的指导。
妇产科每周为孕妇播放两次《孕产期保健知识》录像。
3、门诊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定时播放卫生科普知识。候诊区通过电视传媒播放健康知识。
4、继续做好门诊35岁首诊患者测量血压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病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健康宣教小广播向住院病人宣传健康知识,每月举行一次病人工休座谈会。宣传专栏、健康知识园地为病人提供与本病区疾病相关的健康知识、健康行为等内容的宣教材料。护士、医生向病人传播健康知识,力求宣传内容通俗易懂,提高宣教质量,宣教覆盖率100%。
6、根据病人住院期间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各病区认真做好病人的入院宣教和出院指导,使病人尽快适应病区环境,减轻病人对医院的陌生感和恐惧感,减轻心理负担,清楚了解疾病恢复期的注意事项,降低疾病复发率,提高病人对医院的满意度。
7、手术室继续做好手术病人术前、术后访视宣教工作,减轻病人术前的焦虑心情,指导术后病人的恢复。
8、做好健康教育总结资料的收集工作,各种健康宣教记录完整。
9、及时与《健康提示栏》承办单位(健康杂志社)沟通,结合形势,针对科室特点,定期更换院内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内容。
(三)社区工作
配合社区在辖区居民中开展健康教育传播、指导,通过卫生宣传日、传染病流行趋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适时开展居民健康教育讲座、宣传咨询,普及传染病及慢病知识,提高居民防控疾病的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的健康意识。
三、以健康管理为主题,深入细致地开展活动
1、年度内计划举办两次全院性、纳入学分管理的健康教育讲座。
时间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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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职称
2、继续开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的学习,普及“健康素养66条”,针对职工中存在的不良生活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为干预活动,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健康促进观念,强化个人健康技能,充分发挥职工的潜力,以达到身心健康的目的。
3、在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在掌握常见病、传染病,困扰人类健康的“四大杀手”(脑血管病、心血管病、恶性肿瘤、糖尿病)和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上下功夫,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职工自我预防能力,扎扎实实做好健康教育工作。2011年健康促进工作要达到:活动参与率>95%;知识知晓率>85%;体育锻炼参与率>70%,健康行为形成率>85%。
4、继续做好职工控烟工作,加强对患者及家属控烟知识的宣传,控制烟草危害与成瘾行为,保持无烟医院的称号。
5、每季度对门诊、病房病人进行健康知识、健康需求及对宣传教育的满意度调查。
四、做好宣传培训,鼓励医务人员撰写健教论文
1、把健康促进的科研纳入医院整体的科研工作中,制定医院对健康促进科研工作的奖励机制,鼓励更多的医务人员参与到健康促进的科研工作中,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撰写科普知识文稿的积极性。
2、开展不同层面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研讨,鼓励医务人员、健康教育宣传员参与健康教育论文的撰写。
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开展健康促进医院的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66条》、无烟医院、健康促进医院的创建工作开展活动,把医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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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工作思路及工作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2018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工作主要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二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针对传染病疫情控制、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规定,认真有序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我所对辖区内的1家县级CDC、34家医疗机构开展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检查结果:各预防接种单位均依法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的预防接种诊疗科目。接种人员均接受县卫计委的集中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一二类疫苗统一由县CDC统一购进并分发到各接种单位。各接种单位应向县CDC索要各类疫苗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质等。28家接种单位在预防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27家接种单位主动进行接种前家长的告知和询问工作;27家接种单位有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辖区内共上报一般不良反应0例,无异常反应及疑似异常反应发生。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情况
5--10月对辖区内1家二级医院、 68家其他医疗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5家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的上报工作,网络直报运行正常;34家医疗机构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70家医疗机构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55家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使用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疫情管理制度,有疫情报告、咨询电话。
主要存在问题如下:(1)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或登记空白传染病登记本登记不完整,存在传染病迟报的隐患。
(2)未切实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3)依法开展传染病自查未切实执行等。
三、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对辖区内2家医院,68家其他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54家医疗机构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应制定并落实有关消毒和院感的规章制度;二级医院及20家其他医疗机构有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49家医疗机构开展消毒隔离知识培训;30家医疗机构设置了消毒产品的进货验收制度,明确责任验收科室,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许可证。70家医疗机构做到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且治疗室、换药室物体表面消毒登记项目齐全,如缺少消毒液名称、浓度及消毒方法、时间等项目;主要抽查的消毒产品有艾邸逊75%酒精消毒液、名德75%酒精消毒液、利尔康外科手消毒液、德新康手消毒液、3%过氧化氢消毒液、艾邸逊碘伏消毒液、名德碘伏消毒液、德新康消毒片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的消毒隔离培训不到位。
(2)索证意识不强,不知道消毒产品应索哪些证件,导致索证不全。
(3)供货机构不主动提供相关产品合法合格证明文件。
(4)大部分医疗机构未开展消毒产品检测。
四、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情况
5--10月对辖区内1家二级医院、68家其他医疗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医院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组织。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确定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组成。
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医疗单位对医疗废弃物管理不到位,医疗废物未进行分类存放,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未进行消毒与登记工作。
(2)未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3)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情况
辖区医院检验科应属于一级实验室,目前未见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各实验室明显位置标示符合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各级医院有生物安全制度。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要求医院加强卫生人员及个体诊所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规范,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三)提高对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反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校验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完善我辖区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巴里坤县卫生监督所
2018年11月15日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2011安徽省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要求,我局卫生监督员于2011年9-10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辖区内所有医院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情况小结如下:为确保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健全了制度,明确监督重点、监督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 23家乡镇卫生院(所)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包装、运送、暂存处理。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均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医疗废弃物回收人员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均能落实。个别单位也存在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本文由收集整理医疗废物登记不全、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的现象。
在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方面,主要检查了23家乡镇卫生院(所)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否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是否制定并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是否建立对住院病人合并传染病的消毒隔离措施等情况。检查发现,大部分医院领导都非常重视消毒隔离工作;制定了完善工作制度;执行各项制度的力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并且加强了医院自身管理。在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23家乡镇卫生院(所)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已落实到位,各单位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有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
有关城市管理的工作计划一
20xx年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团委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提升团的工作水平,团结带领全局广大青年团员奋发学习、开拓进取,为实现明年河东区“提速发展、全速发展、超常规发展”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强化团的自身建设,不断推动团的工作取得新发展。
随着我局团组织的发展,共青团的组织结构、工作方式等也需要随着发展而发展。我们将不断探索共青团工作的新格局,坚持以党建带团建,坚持以高质量的工作水平来保证团的组织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顺应发展要求。
1、建立健全团的组织建设,理顺团组织的工作流程。同时,调整和完善各团支部的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团内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共青团工作的新格局。
2、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班、交流会、讨论会等方式,教育团干部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切实增强学习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提升工作能力。
3、紧紧依靠党建带团建,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我们将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干好各项工作。同时,各团支部要在党支部的带领下,及时就团的工作反馈交流,更好地促进团内各项工作的开展。
4、加强团员传统美德的教育。将通过唱红歌、朗诵等形式在团员青年间颂扬爱国主义,通过慰问关怀、送温暖等方式传承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等传统美德,使我们的这些优良的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
二、围绕市容管理中心工作,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结合我局中心工作,我们将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团员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坚持“广泛参与、注重实效”的指导思想,不断深化争创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促使团的工作在全局中心工作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1、抓好团员青年综合素质的提高。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学习的自觉性,各基层团支部将利用每周五半日理论学习时间,按照局党委制定的统一计划,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进行以树立正确权力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等内容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团员青年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2、掀起创先争优工作的新。为了不断树立团员青年立足本岗、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以及争当先进、奋勇争先的争创精神,局团委将通过推选身边典型、事迹宣传报道等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团员牢记使命,增强青年团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青年爱岗敬业、勇于争先,在团组织内部掀起创先争优一波又一波的新。
有关城市管理的工作计划二
20xx年社区城市管理工作以”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在黄桷坪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在街道城管办的具体指导下,大力开展卫生社区的创建活动,实施预防控制四害工作,创建健康家园,营造健康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群众文化卫生素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此,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做好环境卫生及健康教育方面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节日及宣传日,组织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提高辖区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
二、健全各种制度,以创建和谐合格社区为标准,完善各种资料。
三、成立社区环境卫生监督队,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加强检查督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辖区的环境卫生,增强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四、继续坚持评比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清洁工和保洁人员的管理,落实责任,定岗定人,定楼院,努力做到社区内环境优美,绿化良好。
五、定期出刊有关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城管卫生的板报,利用各楼幢宣传栏张贴各时期中心任务的标语,造成宣传声势,提高居民群众的爱国卫生意识。
六、利用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广泛组织辖区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利用爱卫日、世界无烟日、全国爱牙日等各种时期,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等健身活动。
七、认真做好春、秋两季的灭鼠活动,按期完成鼠药的发放。
八、调整充实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开展社区居民群众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
九、继续开展第五轮全球基金爱滋病项目工作,积极宣传,通过各种会议、活动发展更多的流动人员中的同伴教育员,提高居民预防爱滋病的意识。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控夏季传染病为主要任务,坚持全区动员、全民参与、条块联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全面清理环境卫生,大力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努力做到“喝卫生水、上卫生厕所、居住卫生环境”,确保今年夏季不发生传染病暴发和流行。
二、目标任务
(一)大力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卫生防病知识,在全社会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由宣传、卫生、教育、农林、劳动保障、妇联、团委、机关事务管理处等部门和单位承担)
1、组织健康教育巡讲团,深入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开展有关卫生和健康知识巡讲、咨询活动,每月宣讲不少于2次。(由各级健康教育所承担)
2、推动《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读本》进城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街道、居委会健康教育室,并组织居民开展“文明卫生户”、“健康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夏季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入户率不低于95%。(由各级爱卫办承担)
3、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和街道、居委会以及大型室外公共场所均设有标准的健康教育专栏,并定期更换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大、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实施率100%。(由各级爱卫办、健康教育所承担)
(二)集中整治城市环境,推进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由城管、卫生、工商、建设、水利、环保、农林、教育、机关事务管理处等部门和单位承担)
1、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卫生城、卫生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及长效管理为抓手,重点清理暴露垃圾、污水沟塘,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公路沿线、车站、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环卫长效管理机制,使城乡环境卫生基本达到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的要求。(由城管、环保、建设、卫生、爱卫办承担)
2、加大公厕和粪便管理工作力度。公厕要有专人管理,坚持每日清洗和消杀,化粪池无外溢,下水道畅通。城乡结合部要全面取缔露天粪坑,严禁粪便露天晾晒,粪便要无害化处理。(由城管、爱卫办承担)
3、组织开展单位卫生大清理。搞好家庭、居民区及大、中、小学、托幼机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地等场所的卫生,各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并进行检查评比,使内外环境整洁有序,无卫生死角,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各类卫生基础设施完善。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由各级爱卫办组织、各单位具体实施)
4、加强供水水质安全监管。强化供水设施卫生管理,督促自来水厂完善消毒措施,对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消毒,组织一次供水水质监测监督,确保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组织对涉农社区居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一次抽查,落实相应措施,切实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由各级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5、治理农业和涉农社区生态环境。加强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宣传,采取“防、检、消、杀”等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大力实施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和农村“一池三改”工程,加强人畜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大农业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的无害化综合利用力度。对污水坑塘进行工程化改造,控制性种养水生植物,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物(氮、磷、残留农药)流失生态拦截。推进农药化肥减施工程,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和生物农药。实施农产品质量工程,确保农产品放心消费。积极开展“三清工程”(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活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由农工办承担)
(三)强化食品卫生监管,开展灭蚊蝇、灭鼠活动,加强手足口病等夏季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提高防控应急救治处理能力。(由卫生、文化、工商、建设等部门承担)
1、严格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重点对小饮食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店、网吧进行卫生监管,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进行一次集中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蝇、防鼠、防尘、餐具消毒、垃圾密闭收集等措施的落实,监督覆盖率达90%以上。(由卫生局、文化部门承担)
2、加大对食品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率达100%。(由卫生监督部门承担)
3、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杀灭为辅的标本兼治方法,在清除蚊蝇孳生地的同时,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消杀活动,使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减少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发生。对春季灭鼠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立即进行补投药,有效控制鼠密度。(由各级爱卫办承担)
4、切实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工作。严格实行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夏季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100%。对非法定传染病疫情提高警惕,强化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预防控制。完善防控救治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夏季传染病防控救治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由卫生疾控、应急部门承担)
三、进度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机制。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25日)。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施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并将落实情况报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省、市、区爱卫会将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是预防和控制夏季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加强传染病防治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加强监督、明确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质控原则
实行分管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护士长的二级质量监控,加强专项质控和安全管理,促使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二、工作目标
1、护理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合格分70分)≥100%
2、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合格分90分)≥95%
3、护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合格率≥95%
4、优质护理质量考核合格率(合格分90分)≥95%
6、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7、消毒隔离合格率100%
8、健康教育覆盖率100%
9、健康教育有效率≥90%
10、医疗废物处理合格率100%
11、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一消毒执行率100%
12、注射室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合格率(合格分90分)100%
13、手卫生依从性≧90%
14、核心制度执行率100%
15、病人对护理工作满意度≥90%
16、护理差错发生率<0.5%
17、导医导诊出勤率100%
三、护理质量护理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护理质量评审标准》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患者十大安全目标、》《平安医院建设》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质量标准,提高门诊服务水平。
1、加强导医导诊、分诊护士服务能力的培训,体现我院良好精神风貌。上岗着装整洁、规范,佩戴胸卡,医务人员语言通俗易懂,态度和蔼热情,尊重患者,体现良好医德医风。合理配置门诊大厅人员,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
2、保持环境整洁,营造温馨就诊环境。做好就诊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候诊区、诊室、卫生间等环境管理,保持安静、整洁、安全、舒适。达到公共场所无吸烟要求。
3、设置醒目标识。路标、楼层、科室、安全标识指引醒目易于辩认。
4、提供便民设施。完善自助预约、挂号、查询等服务,为患者提供饮水、应急电话、轮椅、纸、笔等便民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
5、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落实优质护理要求。门诊全覆盖:导医、分诊、注射室等部门,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根据所负责门诊患者的疾病特点和生理、心理、社会需求,对患者实施身心整体护理。注重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和培训,提高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6、分诊护士做好分诊工作。执行“一室一医一患”诊查制度,在门诊诊室、治疗室、检查室设置私密性保护设施。保护患者隐私。
7、加强社工和志愿者服务。配合医院完善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优先为老幼残孕患者提供引路导诊、维持秩序、心理疏导、健康指导、康复陪伴等服务。充分发挥社工在医患沟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门诊投诉管理。提供有效途径方便患者投诉。由门诊主任、护士长负责患者投诉处理和反馈,对于患者反应强烈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对于患者集中反应的问题有督促整改、持续改进。
9、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相关知识培训,认真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加强皮肤科治疗室、门诊外科检查室、门诊注射室几个重点部门院感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及技术操作规范,预防院感及差错事故的发生。
10、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教常见病多发病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慢性病和各类传染病防控知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危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放射源等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加大应急处置能力和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以提高门诊病人的人身安全防范意识。告知报警及投诉电话。门诊的应急处置主要是突发火灾、地震、停水、停电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首先做好应急的培训,做到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能正确处理,把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好全年护理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不断完善门诊部护理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及各项应急预案。
12、加强各级护理人员的三基培训及急救能力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及危急重症的抢救配合能力。
13、认真落实两级质控职能职责。科室质控小组每周质量自查,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护理部每月进行全面护理质量检查。每次检查有记录、反馈和改进措施,并对重点问题跟踪检查,保证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14、严格按医疗文书书写要求,完善各种文书及表格登记。
15、加强质控人员和护士长能力培养,会应用:五常法、QCC、PDCA等质量管理工具,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一、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
防治艾滋病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康,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我乡充分认识到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乡长任副组长,公安、司法、妇联、民政、卫生、中心学校等相关站所为成员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各村委会、社区各设置了一名艾滋病防治宣传员,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协调各方面力量,狠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地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
(二)多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艾滋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防治艾滋病重要性的认识,我乡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一是健全各村委会、社区婚育学校、计划生育宣传及妇女阵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已婚育龄群众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教育,印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各种生殖健康、艾滋病预防小册子,送到社区、进家庭,使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生殖健康和艾滋病预防知识。二是8月11日积极邀请有关部门到乡上举办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对全乡91名干部职工、村委会、社区干部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8月24日乡妇联还对77名村委会妇女主任和妇代小组长进行了集中培训,发放了宣传册,并作了相关要求。三是巩固学校教育阵地建设。把性传播疾病预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通过课堂教育、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板报、宣传图片、讲座等教学形式向学生传授预防艾滋病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四是以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献血日、《献血法》纪念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妇联、团委、计生等部门上街宣传,通过悬挂布标、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我乡共组织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预防知识及无偿献血知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5次,举办专题讲座2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1000多份,悬挂宣传布标4条,接受群众咨询20人次,受教育群众达3624多人次。
(三)优化服务环境,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生殖健康服务
我乡加大了对服务网络建设的力度,改善服务环境,全力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生殖健康服务。一是积极开展育龄妇女的“三查一服务”。根据育龄人群的不同需求,定期组织生殖健康检查,为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建立生殖保健档案,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下乡义诊,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咨询和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服务,确保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二是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作为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常规性的调查、预查、筛查和干预工作。三是结合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宣传安全套避孕和预防艾滋病的双重作用,积极推广安全套的使用,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四)重点关注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实行分类管理
为进一步控制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我乡大力创新工作机制,对特殊人群进行分类管理。一是组织人员深入本地区招待所等旅馆业和发廊、美容等场所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对这些场所推广和发放使用安全套预防性病艾滋病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并认真落实业主负责制,确保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摆放安全套工作落到实处。一年来,累计发放安全套XX多只;二是积极组织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进行艾滋病筛查,全年共筛查 11人次;三是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关心戒毒人员的生产生活,切实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戒毒者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戒毒提高效果,降低复吸率。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的打算
在我乡防治艾滋病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群众防治艾滋病意识淡薄,总认为这件事情是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
(二) 工作经费不足。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而乡镇工作本身任务重,工作量大,经费紧,为后续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活动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社区、村委会缺乏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活动的专业人员,村一级的计生宣传员人员少,工作繁重,多数人缺乏必要的医学专业知识,影响基层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服务的质量。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有关部门的联动与协作,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共同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控机制。
(二)发挥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明确宣传教育的重点,对广大群众主要宣传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流行特点、防护知识;对各单位和全社会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艾滋病防治的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团组织和农村团员青年及妇女的作用,利用有线广播等贴近农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以及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
安全员每月工作计划一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以建设“两型社会”大河西先导区的战略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和谐望城”,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治理,落实治本之举,努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秩序的进一步好转。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在“三个更加注重”上下功夫,突出抓好12项工作。
(一)更加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与问责力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平安望城”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载体,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规范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落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
2.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依法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支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做好工作,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有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建立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高度重视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出对园区、重点工程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以经济政策引导、典型企业示范、隐患排查督促、许可执法把关、舆论宣传监督、热情服务推动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倡导“安全生产荣辱观”,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
(二)更加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通过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5.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和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6.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7.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8.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及时在全县通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
(三)更加注重治本之举,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和源头管理力度
落实治本之举,强化源头管理,尽快形成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执法为保障的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首要前提。
9.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健全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推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严、细、实”的要求,抓好基层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特别是对乡镇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继续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确保审查发证质量。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民用爆破等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企业,加强跟踪督查和动态管理,搞好“回头看”,已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
1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机械行业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覆盖面。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各类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长效机制。
12.强化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普及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播放安全知识专题片等形式,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员每月工作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要求,扎实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教育系统平安。
二、工作总目标
认真学习上级部门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建立并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健全班主任与各任课教师之间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落实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位。经常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法制教育、自防自救教育与防火防灾教育,食品卫生与健康教育等,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提前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严格控制一般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和拥挤事故;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不发生聚集性传染病疫情;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要求、警示、督促自己,把学校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充分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依靠扎实的工作、严格的管理和精心的关爱,弥补外部条件的不足。
2、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和责任追究制,健全管理。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要求学校教师,人人一手抓教学,一手保安全,两手一起抓,两手一样硬,安全工作齐抓共管,一切为了安全干,在全校形成“全员安全”的良好氛围。
3、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本着“开展安全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充分利用利用集会、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周五安全讲话等途径根据季节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班级每周对学生进行至少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安全的教育氛围,并记录在册。内容涵盖: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预防食物中毒、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家庭生活、户外活动安全和地震等,本学期将开展紧急疏散演练及地震疏散演练等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浓厚氛围。使教师熟练掌握应急避险、逃生自救、疾病防控、消防疏散、防洪防汛防溺水等知识,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指挥有序,处置得力。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各种安全演练,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应急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4、本学期仍将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定期组织全校教师对学校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根据排查隐患情况,制度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
5、细化安全管理,注重安全防范,切切实实做好教师的护导值日工作,做好对学生的活动监护工作,保证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工作。严格对学生的课间午间活动、上下楼梯、集会集队、体育课、活动课等安全的指导与管理,尽可能地杜绝追逐、打闹等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好护导值日工作,监护学生活动行为。
6、加强班级点名记录,对缺席的学生,上课老师应在第一时间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去向,第二天情况不明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学校要相应作出解决。做好因个别辅导、教育谈话等原因而留下迟放学生的家长沟通联系及护送回家工作,消除一切因教师工作疏漏而造成的学生安全隐患及事故。
7、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对家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安全教育。
安全员每月工作计划三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确保安全的原则,以及县安全管理部门**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为确保公司全年无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实现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公司领导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抓住机遇,负重自强,团结登攀,锐意进取,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下达的《安全承诺书》及考核方法及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和考核等工作,并力争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资金安全等管理工作上有重大突破。使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年我们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确立指导思想,明确管理目标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引领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考核力度,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牢固树立“生命、健康、卫生、环保”的管理理念,为公司稳定发展服务。**年我们工作的原则是:“加强领导、健全体系、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2、安全目标
、无重大火灾、工伤设备、沟通事故,无影响社会和集团稳定事件。
b、千人重伤率:≤0.15‰
c、千人负伤率:≤2‰
d、争创各级文明、标准化安全生产现场
二、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安保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级领导、部门以及各岗位员工在管理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职责,是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
2、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新的形势对企业的安全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使之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也是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
3、完善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制定合理的奖罚办法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4、完善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和处理办法。
5、充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安全重点部门应指定兼职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三、加强学习宣传,全面提高认识
1、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提高认识,在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
2、各岗位员工要通过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学习,理解和掌握相关条款,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
3、各岗位员工要了解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完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终到“我会安全”的质的转变。
4、开展好“安康杯”安全竞赛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通过政策宣讲、图片展览、安全常识教育等活动,提高领导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氛围。
四、搞好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制定培训计划,并适时组织实施。
2、组织各岗位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中的针对性条款,以便明确职责。
3、各部门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工作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加强监督管理,减少事故发生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是监督管理的基础;配备高素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国家的要求,也是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重要保证。
2、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是生产过程中设备和人身事故、防火、防盗、交通事故等项目,监管的重点是设备和人身安全。
3、各部门特别生产、物资部门应加大对自管项目监督检查的力度,遏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部门每月应按时上报安全月报表。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持续改进
1、重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安全管理干部。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改进工作作风
为加快全县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扎实完成20*年各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县卫生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年初举办了乡镇卫生院发展研讨会。参会的乡镇卫生院长和县级医疗机构领导,结合我县农村卫生的实际,针对当前卫生院所面临挑战与机遇,献计献策。就如何更好地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县、镇联动,建立和谐的协作关系,为全县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进行热烈的讨论。还组织召开了防保单位负责人会议,就如何提高疾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强化卫生监督进行座谈。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还到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调研。通过广泛听取县、乡、村不同渠道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全年工作计划与重点,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突出重点,抓好民生工程的落实
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十七项民生工程任务,县卫生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年,全县参加合作医疗农民226723人,参合率达92.5%。位于全省的前列。县卫生局从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着手,不断完善实施方案,扩大受益面。根据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组下发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调研测算的基础上,一是调整了实施方案;二是调整报销补偿模式,20*年我县实行了县内定点医疗结报补偿制度,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只要材料齐全,出院时就可在诊治医院当场进行报销,门诊家庭帐户资金在门诊就诊时随时结报,简化了报销程序,方便了参合农民;三是对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偿,平产定额补偿150元,剖腹产定额补偿600元;四是增加了慢性病门诊报销范围,将原来的八种慢性病增至十种。20*年1至10月底,全县住院和慢性病门诊报销8043人次,支付补偿金660.27万元,家庭帐户补偿1097人次,支付补偿金4.33万元。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启动至20*年10月底,全县共报销29*5人次,支付补偿金2409.95万元,2005年至20*年10月,全县得到1万元以上补偿病人达184人次,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有序的运行,各项运作指标符合省合管办规定的要求。形成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医院得发展的共赢的局面。
(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医院住院大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潢,横山、赤沙卫生分院的门诊和住院楼均已封顶,2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正在规划建设之中。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将于11月15日基本完成,迎接省、市民生工程检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正在探索完善之中。
对1例艾滋病病人进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给予了4800元的医疗救助,还从合作医疗中报销了2700元部分医药费,同时,积极与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帮助病人办理低保手续。结核病项目病人救助11人,救助金额9900元,帮助困难人群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按时按质完成了3183座农村改厕任务,得到省爱卫办等单位的好评。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一)传染病报告与管理:为了解我县居民传染病的漏报情况,9月上旬开展了居民传染病漏报率调查工作,全县14个镇卫生院及厂矿医院抽调28名专业人员对各镇东、南、西、北、中的五个自然村开展漏报调查,在69个自然村,调查了7884人。调查传染病91例,就诊84人,就诊率92.31%,报告72例,报告率79.12%,漏报19例、漏报率20.88%。
20*年,全县19个法定传染病报告单位均实行网络直报和日零报告制度。突发疫情期间,县疾控中心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根据网络直报疫情统计,全县疫情报告率为100%,截至10月底,全县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12种,计1318例,发病率为417.91/10万,无死亡病例。与去年同期(321.00/10万)相比,发病率上升了30.19%。其中排列前三位的分别是肺结核533例、占发病总数的40.44%;其它感染性腹泻病330例、占发病总数的25.04%,肝炎218例、占发病总数的16.54%。20*年传染病发病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实行了网络直报,传染病漏报减少;二是开展了传染病漏报率调查,增加了传染病发病例数。准确地反映出我县传染病的发病实际情况,为更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针对性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对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进行了更新,制定了中心网络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县卫生局按期召开防疫医生例会,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快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管理制度,县疾控中心开展了传染病季度报表统计及传染病疫情动态分析,印发全县疫情动态3期,供领导决策参考。20*年3月,通过疫情监测发现1例在校学生疑似流脑病例,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咽拭子采样,并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晨检和教室消毒,采取流脑主动监测,共采集标本19份,通过检验均为阴性,全县无后续病例发生,流脑防控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三)计划免疫。坚持计划免疫冷链运转,全县各乡镇定点预防接种门诊运转良好,按时按月进行开诊,全县全年基础免疫接种率保持在以上,今年以来,累计糖丸服苗6605人次,接种卡介苗1698人次,百白破7529人次,麻疹疫苗3840人次,新生儿乙肝疫苗5550人次,有效地防范了计划免疫针对性疾病的发生。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巩固以乡镇为单位的定点定时接种门诊的基础上,开展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目前,县内14家计划免疫门诊达到规范门诊要求。
卫生和教育部门联合,对30所中小学,3560名入学入托儿童进行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加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
为贯彻落实《20*—2010年全国乙型肝炎防治规划》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根据《安徽省20*年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召开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紧急会议,布置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随后对繁阳中心卫生院、荻港中心卫生院、高安分院、进行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评估发现乙肝疫苗查漏补种调查接种率分别为100%、93.33%、100%,我县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达95%以上。
为提高预防接种人员技术水平,全县58名预防接种人员参加了资格认证培训。就《安徽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方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监测、预防接种安全注射、预防接种实践和管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等专业知识,进行讲解和学习,提高了预防接种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了安全注射意识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能力。参训人员还参加了相关知识测试,给测试合格者核发了《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书》及《预防接种上岗证》。
四、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1、肠道传染病防治。4月初,召开了全县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布置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自5月份来,各医疗机构开设了肠道病门诊,实行肠道传染病周报制度,县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肠道门诊开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责令整改,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县,促进全县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截止10月底,全县累计上报腹泻病人491例(其中菌痢病原学确诊16例,临床确诊19例,其他腹泻病人456例),抽检外环水样130份,未检出霍乱弧菌。
2、结核病防治。为加快结核病项目进度,县卫生局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及结核病痰检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二是举办由各医疗机构结防医生和院长参加的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培训班,学习相关技术方案及结核病督导技术要求;三是举办了以乡镇为单位村卫生室防痨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班,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加强医疗机构和结防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调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和督导工作,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到10月底,全县发现肺结核病人250人,其中新发涂阳110例,复治涂阳11例,重症涂阴8人,初治涂阴83人,复治涂阴43人,痰检人657次。全县DOTS策略覆盖率100%,病人通过DOTS治疗治愈率95%。
3、艾滋病防治。20*年加强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一是邀请市疾控中心主任对全县18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讲。安排专业人员深入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工地,向农民工宣讲艾滋病防治知识170余人次,发放艾滋病知识宣传册900余本,免费发放安全套600余只。制作宣传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牌15幅,宣传单2000余份,宣传画册5000余份,在各镇卫生院安装和散发。还利用电视媒体,开展为期1个月的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知识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与县妇联联合开展阳光工程健康教育工作,20余名家庭妇女接受了培训,散发了《女性防病手册》、《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和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100余份;二是对全县公共娱乐场所50余名负责人进行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和《艾滋病防治管理条例》培训;三是加大重点场所和人群的行为干预。对县城娱乐服务场所、美容美发厅、洗浴休闲中心等场所逐一进行摸底登记,并对服务人员进行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品和安全套。累计出动干预队员225人次,干预娱乐场所25家,高危人群472人,开展现场健康教育75场次,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宣传画册3000余本,张贴宣传画36幅,免费发放安全套3600余只;四是建立艾滋病自愿咨询监测点,在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监测点。县疾控中心为了做好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工作,专门开通咨询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到10月底,接待咨询55人,为社会人群免费检测HIV抗体193人,并免费为在押的290人检测HIV抗体,均未发现HIV抗体阳性。对2例艾滋病病人进行规范治疗、定期随访。通过治疗,病人免疫系统得到了较好恢复,临床症状明显改善。同时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管理,对1例非我县户籍艾滋病人,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行为干预、血样检测,及时向所在户籍地通报情况,并动员回原籍治疗。
4、地方病防治工作。4月中旬,县血防站在荻港、平铺、高安开展了查螺会战。到10月底,在全县6个镇43个村查螺381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的100.25%。查出荻港镇庆大村外滩阳性螺面积2万平方米。对涉及4个镇7个村(铁门村、三元村、庆大村、新河村、高安村、新林村、官塘村)有螺环境开展了药物灭螺,累计灭螺175万平方米,其中易感地带灭螺27.89万平方米,消灭钉螺面积12.2万平方米.人群查病5.6万人,扩大化疗0.45万人。完成“晚血”病人救助治疗56人。加强了血防和地方病健康教育,普及血防和地方病知识健教达13万人次,发放实用性血防宣传品2.6万只。通过扎实的工作,20*年,易感地带阳性螺密度较“十五”末下降8.8%;居民粪检阳性率较“十五”末下降11%。全年仅发生一例血吸虫病急性感染。
5、狂犬病防治。20*年,制定《*县狂犬病监测工作方案》,县疾控中心举办了各镇(中心)卫生院、分院、厂矿医院防疫医生、狂犬病门诊医生、抗体测定人员培训班,学习《*县狂犬病监测工作方案》及《狂犬暴露处置工作规范》,通报全国狂犬病流行情况。5月份,全县各预防接种点及3个监测点启动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上报养犬户6268户,养猫户49*户,犬伤门诊接种咬伤人数1401人,抗体测定1401人次,全县未报告1例狂犬病病例,狂犬病监测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加强公共卫生,提高应急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县卫生局一是建立了应急指挥组织,应急处理队伍;二是加强应急人员的培训,安排3人次参加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学习,对镇和疾控中心49名业务人员进行应急能力培训;三是加大了应急物资的储备,根据应急需要,为应急队伍配备了应急调查处理的相关设备,购置了消杀器械与药品,做到有备无患。
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全年出动疫情流调小分队12次,开展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88人次。4月25日,县疾控中心接到县二院电话报告,收治荻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工地15位腹痛、腹泻病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理。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就餐饭店加工场所卫生状况,结合病人有共同就餐史,有相同的临床表现,临床用同一种抗感染药物治疗有效的情况,认定是一起由致病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随后采取多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了食物中毒事件的进一步发生。5月30日,芦南中心小学出现30名水痘病人,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开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水痘疫情的蔓延。
6月20日,接芜湖市疾控中心通知:繁阳镇横东村高墩自然村养殖场有大量鸡只死亡,市农业部门怀疑为禽流感,要求*县卫生局对病死鸡密切接触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县卫生局立即指令县疾控中心与*县农业部门取得联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县兽医站工作人员陪同下赶赴疫区,对养殖场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采集密切接触人员血及咽拭子样品,留样观察事态发展,开展禽流感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指导场主使用过氧乙酸对养鸡场周边环境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预防性服药,开展医学观察,由于现场调查及时,方法处置得当,未有流感样症状病人出现。
六、加大卫生监督、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中心对174个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卫生执法监督。其中县级医疗机构5所,计生服务机构7所,镇卫生院(分院)13所,村级卫生室(站)、个体诊所148所,驻繁厂矿职工医院1所。县乡两级监测覆盖率达100%,内设科室覆盖率达到98%。监测样品829件,合格677件,合格率为81.66%。县级监测样品49件,合格42件,合格率85.71%。镇级监测样品80件,合格60件,合格率75%。村级(含个体诊所)监测样品65所,合格512件,合格率77.93%。计生服务机构监测样品38件,合格31件,合格率81.5%。驻繁厂矿医院监测样品5件,合格5件。合格率100%。对医疗机构和村级医务人员,进行消毒专业知识培训,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开展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检查,整顿医疗秩序。对新港强圩滕某无证行医,芦南、新林村级卫生站王某、黄某涉嫌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20*年“两节”期间,县卫生局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卫生执法检查。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原辅料采购是否索证;加工场所卫生设施、生产经营过程卫生状况及卫生管理情况。二是加强食品超市的卫生监督,以大、中型超市为重点,严格审查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采购索证、食品标识等情况。出动卫生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大、中型超市26家,立案查处经营超保质期食品1起,杜绝了“三无”食品上柜销售,遏制了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发生。三是加强对糕点生产企业卫生设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标签内容的审查。抽检各式糕点30份,合格30份。四是继续加强餐饮业的卫生监管工作,对食品加工、储存、销售及原辅料采购索证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检查餐饮单位120家,从业人员400人,抽检各种餐饮具360件,合格284件。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安排无健康证明从业人员上岗的4个餐饮单位,分别予以立案查处。截至10月底,完成食品监测样品102份,合格101份,合格率99.02%;餐具样品8*份,合格3*份,合格率38.04%;生活饮用水110份,合格1*份,合格率97.30%;公共场所公共用品10份,合格10份,合格率100%。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反馈,改善卫生状况的措施。
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县卫生局对城关地区和孙村镇辖区内省级森林公园“马仁奇峰”旅游景点及其周边餐饮单位、自来水厂进行集中整治和专项卫生检查,累计出动车辆10台次,卫生监督人员6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86家,自来水厂15家,各类旅馆26家,对各种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为维护厂矿企业一线生产工人身体健康,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11家厂矿企业的654名工人进行了健康检查,并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确定孙村镇九连村和荻港镇桃冲村为全县慢病防治示范点,要求各监测点每年建立慢病档案不少于50人,并定期开展随访和行为干预;县疾控中心统一印制慢病病人档案,制定慢病防治工作制度,督促监测点开展慢病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建立高血压健康档案61份,糖尿病档案13份,发放宣传单和健康处方400余份,为全县慢病防治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20*年,县卫生局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案件,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累计行政处罚52户次,警告2户次,责令改正15户次,没收医疗器械1户次,罚款34户次,罚款人民币17220元。为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打击各类卫生违法行为,起到较好的威摄作用。
七、加强文明创建,打造卫生文化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要求,县卫生局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组,召开卫生执法人员座谈会,分析创建工作存在问题,讨论文明创建工作,按县城区域范围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面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抽调卫生执法人员12人次参加县文明县城创建检查,组织卫生执法人员70余人次进行创建文明县城调查摸底及宣传发动,完成城区食品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60余户调查摸底,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120余份,印发《*县食品卫生安全告知书》400余份、《*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告知书》150余份,发放各类卫生制度600余份,对1600余户食品、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查,发出整改意见2000余条次。新发卫生许可证700余份,使我县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对全县20家洗浴场所,178家美容美发场所170件公共用品进行抽检,合格150件,立案查处5起,目前已结案1起,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打下良好基础。
20*年5月,县卫生局通过广泛的的宣传,动员1000余人参加无偿献血,有697名体检合格者无偿献血,圆满完成了我县20*年度献血任务。
为讴歌在卫生战线默默无闻的卫生工作者,展现他们人道博爱的精神风貌,举办了“博爱杯·我心中的天使”征文活动。有专业作家、有患者的亲属、有卫生工作者的母亲,有医务人员本人,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反映我县卫生工作者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无私奉献,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忘我的工作,先后有18篇征文在《芜湖日报》上刊登。
20*年4月,县卫生局汇同芜湖市作家协会开展了“天使在乡村”采风活动。市作协会员深入基层,通过到卫生院实地考察,走访农村群众,耳闻目睹卫生工作者工作、学习和生活,先后有9篇反映我县农村卫生工作者先进事迹的报道,在《芜湖日报》上登载。弘扬了“白衣天使”满腔热情、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进一步激发了乡村“白衣天使”们的工作热情和救死扶伤的的神圣责任感和使命感。
20*金秋,为了帮助品学皆优家庭生活困难新录取的大学生入学,县红十字会积极争取上级红会的支持,给3名新生每人3000元的入学资助,还争取省红会的支持,给峨山镇峨山中心小学捐助了5000元的图书,帮助该校建立图书室。
八、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今年是“五五”法第二年,县卫生局将普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了卫生局机关以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的意识,促进了机关的工作效能。10月10日卫生局机关人员,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法律知识和省卫生厅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成绩良好。为了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县卫生局先后开展了“3·24”结核病防治日、4·25计免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全球第一个狂犬病日宣传活动等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4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防病和卫生法律法规意识。
九、建立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抓好医疗服务质量
20*年,县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照卫生局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通过进一步梳理,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与行业纠风工作结合;与规范医院管理结合;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卫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等重要事项,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
1机构
1.1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设立从事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国家级机构)。
1.2血吸虫病防治地区省、设区的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设立从事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市级、县级机构)。
1.3血吸虫病防治地区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承担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任务的防治科(组),或由县级机构派出防治工作组(以下简称乡镇级机构)。
2人员
2.1各级机构根据其职责和防治任务,合理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2.2血吸虫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所从事专业的资格,或经过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防治技术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职责
3.1国家级机构
3.1.1对血吸虫病发生、分布、流行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监测与研究,为拟订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防治计划等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3.1.2在卫生部的领导下,起草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和重点项目计划。
3.1.3拟订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3.1.4建立并完善血吸虫病监测系统,并组织实施。
3.1.5开展血吸虫病防制策略、控制措施的研究,推广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方法。
3.1.6指导和参与血吸虫病突发或灾害性疫情的应急处理。
3.1.7编写、制作健康教育材料,指导开展血吸虫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3.1.8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培训省级专业技术骨干。
3.1.9负责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
3.1.10承担跨省、跨区域的大型建设项目的血吸虫病卫生学评价。
3.1.11为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1.12组织、开展血吸虫病领域的国际合作和国内外信息交流。
3.1.13向社会提供血吸虫病的病原与中间宿主鉴定、预防保健、健康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
3.1.14完成国家卫生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省级机构
3.2.1根据国家防治计划,结合本省实际,协助卫生主管部门起草省级血吸虫病防治规划。
3.2.2根据本省防治目标,协助卫生主管部门拟订省级年度防治任务和计划,提出经费、药品、设备、器材的采购和分配意见。
3.2.3制(修)订省级防治策略、各项防治技术方案和管理办法(制度),制定专题调研、督导和专项工作计划、方案。
3.2.4开展血吸虫病防制策略、控制措施的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方法,总结、推广防治工作经验。
3.2.5制定省级疫情监测方案和监测工作计划,组织、指导疫情监测工作,分析监测结果,掌握疫情动态。
3.2.6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建立和完善省级血吸虫病防治信息数据库,及时审核、汇总、分析、报送各类报表和资料。
3.2.7参与、指导对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和评估。
3.2.8为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血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2.9承担省内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血吸虫病卫生学评价。
3.2.10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组织专业技术和技能考核。
3.2.11制定血吸虫病健康教育计划,编写、制作健康教育材料,指导、开展血吸虫病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与效果评估。
3.2.12负责对下级机构的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3.2.13参与、指导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3.2.14向社会提供血吸虫病的病原与中间宿主鉴定、预防保健、健康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
3.2.15协助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对新达到疫情控制、传播控制和传播阻断标准的流行县进行技术考核。
3.2.16承办上级机构和省级卫生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市级机构
3.3.1协助市级卫生主管部门制订防治计划并指导县级制订防治计划。
3.3.2审核县级流行乡镇、流行行政村(以下简称流行村)的疫情分类及其变动情况。
3.3.3调查本辖区内出现的新疫情、新疫点和疫情回升情况,及时向省级报告,并参与、指导处理。
3.3.4指导县级开展疫情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并实施质量控制。
3.3.5指导、参与本辖区内突发疫情的调查和处理。
3.3.6协助市级卫生主管部门,对新达到疫情控制、传播控制和传播阻断标准的流行乡镇进行技术考核。
3.3.7指导县级机构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效果评估。
3.3.8参与、指导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
3.3.9及时审核、汇总、分析、报送各类报表和资料。
3.3.10承办上级机构和市级卫生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4县级机构
3.4.1协助县级卫生主管部门拟订防治计划。
3.4.2组织、实施钉螺调查和药物灭螺。
3.4.3组织、实施人群病情调查和人群化疗、晚期血吸虫病人的调查和救治。
3.4.4组织、实施血吸虫病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并进行效果评估。
3.4.5开展疫情监测。
3.4.6开展急性血吸虫感染的预防控制工作,及时调查、处理突发疫情。
3.4.7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流行村的疫情分类。
3.4.8开展对专业人员和参与血防工作的非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3.4.9收集、整理、汇总、统计和保管血吸虫病防治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3.4.10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对新达到疫情控制、传播控制和传播阻断标准的流行村进行技术考核。
3.4.11协助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实施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项目,并进行效果评估。
3.4.12根据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3.4.13协助县级卫生主管部门,开展各项防治工作的督导和考核。
3.4.14承办上级机构和县级卫生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5乡镇级机构
3.5.1按年度防治计划,实施钉螺调查、药物灭螺、人群查病及化疗、血吸虫病健康教育等防治措施。
3.5.2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维护警示标志;在易感季节设立防护哨卡或劝阻站;协助调查接触疫水人群和急性血吸虫感染病例;参与突发疫情的现场调查、处理。
3.5.3组织、指导非专业人员参与防治工作。
3.5.4收集、整理各项防治信息资料,按要求汇总上报。
3.5.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基本条件
根据各级机构的职责、任务,参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建设标准建设工作用房,安排人员和工作经费,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
第二章钉螺调查
1目的
掌握钉螺分布范围和特点,了解钉螺和感染性钉螺的密度,为制定灭螺计划、选择灭螺方法、考核灭螺效果提供依据。
2制定计划
2.1国家级机构审核省级机构上报的钉螺调查(以下简称查螺)计划。
2.2省级机构根据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查螺技术方案,结合本省钉螺分布情况,制定查螺实施方案,并审核、调整市级机构上报的查螺计划。
2.3市级机构根据省级机构制定的查螺实施方案,指导县级机构编制查螺计划,并审核、汇总县级机构上报的查螺计划。
2.4县级机构按照省级机构制定的查螺实施方案,结合本地钉螺分布情况,以流行村为单位编制查螺计划,并汇总上报市级机构。
3组织实施
3.1县级机构根据查螺实施方案,组织、培训查螺人员,准备查螺器材和查螺登记表(卡),指导、实施钉螺调查。
3.2乡镇级机构在县级机构的指导下,按查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钉螺调查。
4原则
4.1湖沼地区的滩地,按自然或人工标记,将滩地分成若干块,逐块调查。
4.2垸内和水网地区,沿灌溉水系,按干、支、斗、农、毛渠及田块的顺序进行调查。
4.3山丘地区,从源头到下游,从湿地到水凼,追查有螺水系的源头和末尾。
4.5与钉螺分布环境相毗邻的地区扩大范围调查。
5范围和频次
5.1现有钉螺环境
易感环境,每年调查1次;其他有螺环境,每年调查1/3面积。
5.2可疑环境
与有螺水系相连或与现有钉螺环境毗邻的环境,从有钉螺分布地区引进植物、水生物的环境,以及洪水淹没区等可疑环境,每年调查1次。
5.3传播阻断地区
3年内查出钉螺的村,每年调查1次;3~9年未查出钉螺的村,每3年调查1次;10~15年未查出钉螺的村,每5年调查1次;15年以上未查出钉螺的村,原则上可不再定期调查。
5.4非疫区钉螺监测
在与有螺水系直接相通的地区,从有钉螺分布地区引进植物、水生物的场所,以及停靠来自有螺地区船泊的码头、船坞等可能有钉螺扩散的环境,开展螺情监测调查。
6方法
现有钉螺环境采用系统抽样法调查;历史有螺环境和可疑环境采用环境抽样法调查,查获钉螺后再采用系统抽样法调查。
具体方法见附录一:钉螺调查技术规范。
7质量控制
7.1内容
每年春季组织查螺质量考核,核实已查螺环境图帐、查螺登记表(卡)、查螺日志等原始资料;对查螺员进行技能测试,开展钉螺解剖质量抽样检测,进行重点环境现场抽查复核等。
7.2方法
采用抽查和现场复核的方法。
7.2.1省级机构组织对每个市抽查1~2个县,每个县抽查1~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现场抽查2个已查螺环境。
7.2.2市级机构组织对每个县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现场抽查2个已查螺环境。
7.2.3县级机构对每个乡(镇)抽查2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现场抽查2个已查螺环境。
7.2.4乡镇级机构对每个已查螺环境进行考核验收。
8统计指标
8.1活螺平均密度(只/0.1m2)=捕获活螺数/调查框数。
8.2活螺框出现率(%)=(活螺框数/调查框数)×100。
8.3钉螺感染率(%)=(感染性钉螺数/解剖螺数)×100。
8.4感染性钉螺平均密度(只/0.1m2)=感染性钉螺数/调查框数。
钉螺面积和感染性钉螺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一:钉螺调查技术规范。
9资料收集
9.1县级以上机构(含县级,下同)收集查螺的统计资料和查螺数据库资料,并逐级审核上报。
9.2县级和(或)乡镇级机构收集每个环境查螺的原始记录、查螺登记表、有螺环境登记卡、钉螺分布示意图、查螺的统计分析结果。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并逐级上报调查数据库资料和工作报告。
第三章钉螺控制
1.药物灭螺
1.1目的
1.1.1降低感染性钉螺密度或消除感染性钉螺,减轻或消除对人、畜的危害。
1.1.2实施反复药物灭螺,降低山丘、水网和垸内环境的钉螺密度,压缩钉螺面积。
1.1.3提高或巩固环境改造灭螺的效果。
1.2制定计划
1.2.1国家级机构审核省级机构上报的药物灭螺计划。
1.2.2省级机构根据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药物灭螺技术方案,结合本省钉螺分布情况和防治目标,制定药物灭螺实施方案,审核、调整市级机构上报的药物灭螺计划;提出灭螺药品的采购、分配计划建议。
1.2.3市级机构根据省级机构制定的药物灭螺实施方案,指导县级机构编制药物灭螺计划,并审核、汇总县级机构上报的药物灭螺计划。
1.2.4县级机构按照省级机构制定的药物灭螺实施方案,结合本地钉螺分布情况和防治目标,以流行村为单位按有螺环境编制药物灭螺计划,并汇总上报市级机构。
1.3组织实施
县级和(或)乡镇级机构根据下达的药物灭螺计划,实施药物灭螺。
1.3.1组织、培训灭螺人员;准备药物灭螺药械和记录药物灭螺的资料表(卡)。
1.3.2在药物灭螺前,向乡镇政府提供药物灭螺的地点、时间、药品种类、影响范围和注意事项。
1.3.3在乡镇政府公告药物灭螺7日后,按计划组织实施,专业人员现场指导。
1.3.4药物灭螺后,以环境为单位填写药物灭螺登记表(卡)。
1.4原则
1.4.1全面规划。根据钉螺分布及环境特点进行全面规划,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做到灭一块、清一块、巩固一块。
1.4.2先近后远。优先杀灭村庄附近、人和家畜接触频繁的易感环境的钉螺。
1.4.3先上游后下游。沿水系和灌溉渠道,先上游、后下游,以防止钉螺向下游地区扩散。
1.4.4区域覆盖。按照钉螺分布单元,成片覆盖有螺区域。
1.4.5重点区域反复杀灭。感染性钉螺环境和计划压缩钉螺面积的环境,反复实施药物灭螺。
1.4.6安全用药。制订和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准确掌握剂量和使用方法,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污染养殖水域。
1.5频次
1.5.1湖沼地区的易感环境,每年灭螺1~2次。
1.5.2山丘地区和水网地区的有螺环境,每年灭螺2~3次。
1.5.3计划环境改造的有螺环境,在工程实施前进行药物灭螺1~2次。
1.6方法
主要包括浸杀法、喷洒法、喷粉法等。
具体方法详见附录二:药物灭螺技术规范。
1.7质量控制
1.7.1内容
1.7.1.1核查灭螺计划、灭螺登记表(卡)、灭螺药品领用登记、灭螺用工记录及工资清单等资料;
1.7.1.2在药物灭螺后24周开展灭螺效果现场考核,喷洒法和喷粉法的活螺密度下降率均达80%以上,浸杀法的活螺密度下降率达95%以上。
1.7.2方法:采用抽查和现场核查的方法。
1.7.2.1省级机构组织对每个市抽查1~2个县,每个县抽查1~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现场抽查2个已灭螺环境;
1.7.2.2市级机构组织对每个县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现场抽查2个已灭螺环境;
1.7.2.3县级机构对每个乡(镇)抽查2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现场复核2个已灭螺环境;
1.7.2.4乡级机构对每个已灭螺环境进行考核验收。
1.8统计指标
1.8.1活螺密度下降率(%)=[(药物灭螺前活螺密度-药物灭螺后活螺密度)/药物灭螺前活螺密度]×100。
1.8.2感染性钉螺密度下降率(%)=[(药物灭螺前感染性钉螺密度-药物灭螺后感染性钉螺密度)/药物灭螺前感染性钉螺密度]×100。
1.8.3钉螺面积下降率(%)=[(药物灭螺前钉螺面积-药物灭螺后钉螺面积)/药物灭螺前钉螺面积]×100。
1.9资料收集
1.9.1县级以上机构收集药物灭螺的统计资料和药物灭螺数据库资料并逐级审核上报。
1.9.2县级和(或)乡镇级机构收集药物灭螺日志、药物灭螺登记表、有螺环境登记卡、灭螺效果考核资料。妥善保管灭螺原始资料,并逐级上报灭螺数据库资料和工作报告。
2.环境改造灭螺
2.1目的
结合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改变钉螺孳生环境,控制和消灭钉螺。
2.2制定计划
2.2.1国家级机构参与全国环境改造灭螺计划的论证、评估。
2.2.2省、市和县级机构向同级政府的有关部门提供血吸虫病疫情信息,提出环境改造灭螺的建议,协助拟订环境改造灭螺计划。
2.3组织实施
2.3.1省、市和县级机构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施工单位对有螺环境实施药物灭螺措施,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提供技术指导,实施血吸虫病健康教育。
2.3.2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和结束后,省、市和县级机构调查施工人员感染血吸虫情况,并治疗感染者。
2.3.3县级以上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灭螺防病效果进行评估。
2.4原则
2.4.1先重流行区后轻流行区,先生产生活区后非生产生活区,先上游后下游,由近及远,先易后难;灭一块、清一块、巩固一块。
2.4.2结合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整合资源,优先安排在现有钉螺环境。
2.4.3妥善处理有螺土,适当扩大环境改造灭螺覆盖范围。
2.5方法
2.5.1农业灭螺工程项目
水改旱、水旱轮作、沟渠硬化、蓄水养殖、有螺洲滩翻耕种植等。
2.5.2水利灭螺工程项目
河流治理、节水灌溉、渠道硬化、抬滩降滩、小流域治理、涵闸改造、修建阻螺设施等。
2.5.3林业灭螺工程项目
退耕还林、兴林抑螺、湿地保护等。
农业、水利、林业灭螺工程项目分别依据农业、水利、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方案实施。
2.6质量控制
省、市和县级机构在项目单位实施环境改造灭螺工程时,对钉螺控制设施建设、有螺土处理及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等进行现场质量监控。
2.7统计、评估指标
2.7.1活螺密度下降率(%)=(工程建设前活螺密度-工程建设后活螺密度)/工程建设前活螺密度×100。
2.7.2感染性钉螺密度下降率(%)=(工程建设前感染性钉螺密度-工程建设后感染性钉螺密度)/工程建设前感染性钉螺密度×100。
2.7.3钉螺面积下降率(%)=(工程建设前钉螺面积-工程建设后钉螺面积)/工程建设前钉螺面积×100。
2.7.4人群感染率下降率(%)=(工程建设前人群感染率-工程建设后人群感染率)/工程建设前人群感染率×100。
2.7.5家畜感染率下降率(%)=(工程建设前家畜感染率-工程建设后家畜感染率)/工程建设前家畜感染率×100。
2.8资料收集
县级以上机构收集以下资料并逐级汇总上报。
2.8.1环境改造前后钉螺分布、灭螺、人畜感染率等灭螺防病效果的评估资料。
2.8.2环境改造工程实施情况及与灭螺防病有关的费用等资料。
第四章人群病情调查
1目的
发现血吸虫病人和感染者,掌握病情动态变化,为制订人群化疗计划、调整疫情分类、评价防治效果提供依据。
2制定计划
2.1国家级机构审核省级机构上报的人群病情调查(以下简称查病)计划。
2.2省级机构根据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查病技术方案,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查病实施方案,并审核、调整市级机构上报的查病计划。
2.3市级机构根据省级机构制订的查病实施方案,指导县级机构编制查病计划,并审核、汇总县级机构上报的查病计划。
2.4县级机构按照省级机构制订的查病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以流行村为单位编制查病计划,并汇总上报市级机构。
3组织实施
3.1省级机构提出诊断试剂、器材的采购及分配建议;培训市、县级检验技术人员。
3.2省、市级机构指导县和乡镇级机构实施人群查病。
3.3县级机构根据查病实施方案,组织、培训查病技术人员,组织实施人群查病。
3.4乡镇级机构协助县级机构开展人群查病。
4原则
4.1按流行村的疫情分类确定查病范围和对象,实施人群整群查病。
4.2一、二、三类流行村在感染季节后1个月实施人群查病。
4.3查病方法:一类流行村采用询检法检查,二、三类流行村采用血清学方法检查,四、五类流行村采用血清学方法过筛,阳性者进行病原学方法检查。
4.4人群查病采取分组采样、集中检验的形式,由具备检验资格的人员判定检验结果。
4.5计划调整疫情类别的一、二、三类流行村,每2年采用血清学方法过筛、阳性者进行病原学检查的方法进行查病,根据查病结果进行类别调整。
5对象和频次
5.1一类流行村每年对6~65岁常住居民查病1~2次。
5.2二类流行村每年对6~65岁常住居民查病1次。
5.3三类流行村每2年对6~65岁常住居民查病1次。
5.4四类流行村每3年对6~65岁常住居民查病1次。对检获感染性钉螺的村的6~65岁常住居民当年查病1次。
5.5五类流行村按传播阻断地区监测巩固方案要求开展查病;对检获钉螺的村的6~65岁常住居民当年查病1次。
5.6对有疫水接触史的流动人群每年查病1次。
6方法
6.1询检法
6.2血清学方法
6.2.1间接血球凝集试验(IHA)。
6.2.2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6.2.3胶体染料试纸条法(DDIA)。
6.2.4环卵沉淀试验(COPT)。
6.3病原学方法
6.3.1尼龙绢袋集卵孵化法。
6.3.2改良加藤厚涂片法。
6.4B型超声检查
以上方法详见附录三:血吸虫病查病技术规范。
7质量控制
7.1内容
核实人群查病原始记录、人群查病登记表和人群查病及化疗登记册等资料;对查病对象和查病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7.2方法
7.2.1省级机构组织对每个市抽查1~2个县,每个县抽查1~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现场访问1~2个村民组的30名村民。
7.2.2市级机构组织对每个县抽查1~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2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复核30份受检样本,并访问1~2个村民组的30名村民。
7.2.3县级机构对每个乡(镇)抽查1~2个流行村,在现场查病过程中各复核30份受检样本,访问1~2个村民组的30名村民。
8统计指标
8.1受检率(%)=(检查人数/应检人数)×100。
8.2查病符合率(%)=(群众随访与资料登记结果一致人数/随访人数〕×100。
8.3查病结果符合率(%)=(复核结果与查病结果一致人数/复核人数)×100。
8.4人群血清学阳性率(%)=(血清学检查阳性人数÷血清学检查人数)×100。
8.5人群感染率(%)=(血清学检查阳性人数/血清学检查人数)×(粪检阳性人数/粪检检查人数)×100。
9资料收集
9.1县级以上机构收集人群查病的统计资料和人群查病数据库资料并逐级审核上报。
9.2县级和(或)乡镇级机构核定常住人口中的应检对象,以流行村为单位逐户建立人群查病及化疗登记册,及时将查病原始记录逐项录入人群查病及化疗登记册。
9.3县级和(或)乡镇级机构收集并保管人群查病原始记录、人群查病登记表和人群查病及化疗登记册等资料。
第五章人群化疗
1目的
通过治疗病人和对可疑感染者扩大化疗,有效控制和消除传染源,保护人群健康。
2制订计划
2.1国家级机构审核省级机构上报的人群化疗计划。
2.2省级机构根据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人群化疗技术方案,结合本省实际,制订人群化疗实施方案,并审核、调整市级机构上报的人群化疗计划。
2.3市级机构根据省级机构制定的人群化疗实施方案,指导县级机构编制人群化疗计划,并审核、汇总县级机构上报的人群化疗计划。
2.4县级机构按照省级机构制定的人群化疗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以流行村为单位编制人群化疗计划,并汇总上报市级机构。
3组织实施
3.1省级机构提出化疗药物的采购及分配建议;培训市、县级化疗技术骨干。
3.2省、市级机构指导县和乡镇级机构实施人群化疗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
3.3县级机构根据人群化疗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培训化疗技术人员,组织、实施人群化疗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
3.4乡镇级机构协助县级机构开展人群化疗。
4原则
4.1合理确定化疗对象。
4.1.1高危人群(指经常接触疫水者和在流行区水域作业的渔民、船民和在有钉螺分布的洲滩放牧的人群等)。
4.1.2急性感染病例的同期、同环境疫水接触者。
4.1.3一类流行村中询检阳性者。
4.1.4其他各类流行村中人群查病阳性者。
4.2查后即治。
4.3无化疗禁忌症。
5范围和频次
5.1高危人群每年化疗2次。
5.2一类流行村中询检阳性者每年化疗1~2次。
5.3其他各类流行村中人群查病阳性者当年化疗1次。
5.4有疫水接触史的防汛、作业人群,在接触疫水后1个月服药化疗1次;若持续接触疫水,则每月服药1次,脱离接触疫水后2个月再加服1次。
5.5有疫水接触史的流动人群,血清学检查阳性者给予化疗1次。
6方法
6.1慢性血吸虫病患者及可疑感染者,成人(体重以60kg为限)40mg/kg吡喹酮一次顿服或60mg/kg二日疗法、儿童50mg/kg一日疗法或70mg/kg二日疗法,餐间服用。
6.2急性血吸虫病患者应住院使用吡喹酮治疗,成人(体重以60kg为限)120mg/kg、儿童140mg/kg6日疗法,每日分3次服,其中总量的1/2在前2日内服完,其余1/2在第3~6日分服。
具体方法详见附录四:血吸虫病人群化疗技术规范。
7质量控制
7.1内容
核查人群查病资料和化疗登记表格,验证是否按化疗计划实施化疗,以及化疗对象、化疗药物剂量和疗程、不良反应的处理等。
7.2方法
7.2.1省级机构组织对每个市抽查1~2个县,每个县抽查1~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现场访问1~2个村民组的30名村民。
7.2.2市级机构组织对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现场访问1~2个村民组的30名村民。
7.2.3县级机构对每个乡(镇)抽查2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现场访问1~2个村民组的30名村民。
8统计指标
8.1化疗率(%)=(实际化疗人数/应化疗人数)×100。
8.2化疗随访符合率(%)=[(随访人数-与资料记录不符合人数)/随访人数]×100。
9资料收集
9.1县级以上机构收集人群化疗的统计资料和人群化疗数据库资料并逐级审核上报。
9.2县级和(或)乡镇级机构以流行村为单位收集、整理并保管化疗对象名册、人群查病及化疗登记册、人群化疗的统计分析等资料。
第六章晚期血吸虫病病人调查与救治
1目的
掌握晚期血吸虫病病人(以下简称晚期病人)的现状,积极救治晚期病人,改善患者生存质量。
2制订计划
2.1国家级机构审核省级机构上报的晚期病人救治计划。
2.2省级机构根据国家卫生主管部门下发的晚期病人救治管理办法和技术方案,结合本省晚期病人现状,协助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晚期病人救治实施方案,审核、调整市级机构上报的晚期病人救治计划。
2.3市级机构根据省级机构制定的晚期病人救治实施方案,指导县级机构编制晚期病人救治计划,审核县级机构编制的晚期病人救治计划,并汇总上报。
2.4县级机构根据省级机构制定的晚期病人救治实施方案,结合本地晚期病人现状,起草晚期病人救治计划,上报市级机构。
3组织实施
3.1国家级机构协助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起草晚期病人治疗技术方案。
3.2省级机构协助卫生主管部门起草本省晚期病人调查方案和救治管理办法,组建晚期病人救治专家指导组,培训治疗技术骨干,参与晚期病人救治定点医院的评估、疑似晚期病人的鉴别诊断和疑难病例的处理等。
3.3市级机构协助卫生主管部门组建晚期病人救治专家指导组,指导县级机构实施晚期病人调查,参与晚期病人救治定点医院的评估。
3.4县级机构协助卫生主管部门组建晚期病人救治专家指导组,组织实施晚期病人调查、诊断与救治,建立晚期病人档案。
3.5乡镇级机构提供晚期病人线索,初步筛查并上报。
4原则
4.1先重后轻、分期安排。
4.2严格筛查救治对象,定点救治,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4.3晚期病人知情自愿。
5外科救治
详见附录五:晚期血吸虫病人外科治疗救助项目技术方案(试行)。
6内科救治
详见附录六: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技术方案(试行)。
7质量控制
7.1国家级机构对晚期病人救治的实施情况每年组织1次督导,每省抽查1~2所晚期病人救治定点医院,对其救治工作进行评估。
7.2省、市级机构对各县的晚期病人调查和救治的实施情况每年组织1~2次督导,对确诊的晚期病人病例和已治疗的晚期病人进行抽查核实。协助晚期病人救治专家指导组对晚期病人救治定点医院的医疗质量和管理进行督查。
7.3县级机构及时了解晚期病人救治定点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资料收集
8.1县级以上机构收集、审核、汇总晚期病人调查和救治的资料数据,建立数据库,并逐级上报资料数据,撰写工作报告。
8.2县级机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上报晚期病人调查和救治的资料数据,撰写工作报告。建立并保管晚期病人救治档案。
第七章家畜查治和管理
1目的
交流人群和家畜疫情信息,为开展人、畜同步查治,管理、控制和消除传染源提供依据。
2制定计划
县级以上机构根据防治目标和策略,向同级农业部门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供钉螺分布、人群病情、疫情分类、防治计划和工作进展等信息,协助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起草家畜查治和管理计划。
3组织实施
3.1县级以上机构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与同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共同分析疫情、统一疫情分类,提出实施人、畜同步防治措施的建议。
3.2县级以上机构向同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通报人群查病及化疗计划,共商人、畜同步查治的范围、时间和家畜管理措施,并交流人、畜查治和家畜管理计划。
3.3县级机构根据人、畜同步查治病和禁牧圈养、以机代牛项目实施计划,与同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协商落实和实施人、畜同步查治、禁牧圈养、以机代牛项目的具体事宜。
3.4县级机构按要求组织实施国家级监测点的家畜病情监测。
4原则
4.1人、畜同步查治。
4.2以一、二类、三流行村为重点,以流行村或村民组为单位连片实施。
4.3促进交流,加强协作。
5方法
详见附录七:家畜血吸虫病查治技术规范
6资料收集
6.1人、畜同步查治病结束后,县级机构与同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交流以流行村为单位的人、畜查治病资料,收集家畜传染源控制等相关数据资料。
6.2县级以上机构汇总分析家畜查治和传染源控制的相关数据资料,并逐级上报。
第八章健康教育
1目的
1.1普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增强人群的防病意识,改变不健康的行为和习惯,提高个人防护技能,降低血吸虫感染。
1.2宣传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的政策、策略和措施,提高人群参与防治血吸虫病的意识和接受检查、治疗的依从性。
2制定计划
2.1国家级机构根据全国血吸虫病防治计划和目标,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制订全国血吸虫病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2.2省级机构根据全国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结合本省防治工作实际,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制订省级实施意见或细则。
2.3市级机构根据省级实施意见或细则,结合本市防治工作实际,制定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督查、培训计划。
2.4县级和(或)乡镇级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3组织实施
3.1国家级机构拟定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要点,编写培训教材,设计、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培训省级健康教育骨干,制定考核评估方案。
3.2省级机构提出健康教育材料采购及分配建议;设计、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培训市、县级骨干;指导县级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3.3市级机构指导、督查县和(或)乡镇级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参与健康教育效果的考核评估。
3.4县级和(或)乡镇级机构组织实施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4原则
4.1确定目标人群。
4.2不同疫情分类、不同人群采用不同的健康教育内容、方法和形式。
4.3经常性和突击性相结合,分散和集中相结合。
4.4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相结合,注重改变目标人群不健康行为。
5内容和方法
5.1内容
5.1.1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防治策略和措施。
5.1.2血吸虫病的危害和传播途径。
5.1.3当地的血吸虫病流行状况和易感环境。
5.1.4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的基本知识。
5.1.5血吸虫病的主要症状、体征和治疗方法。
5.2方法
5.2.1各级各类学校开设血防知识健康教育课程或组织相关活动;在感染季节和暑假前强化预防急性感染教育。
5.2.2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防治血吸虫病的知识、政策、策略和措施;刷写、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录像资料,建展板、专栏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
5.2.3结合现场防治工作,采取人际传播的方法开展健康教育。
5.2.4易感环境设立警示标志。
5.2.5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医疗卫生人员、中小学校教师和参与血防工作的非专业人员。
6质量控制
6.1内容
查阅开展健康教育的材料、记录和统计资料;现场调查当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和不同人群血防知识的知晓程度。
6.2方法
6.2.1市级及以上机构采用抽样法,组织对县和(或)乡镇的核查,了解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群众血防知识知晓率。
6.2.1.1国家级机构对每个省抽查1~2个县,每个县抽查1~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抽查30名村民。
6.2.1.2省级机构对每个市抽查1~2个县,每个县抽查1~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抽查30名村民。
6.2.1.3市级机构对每个县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流行村,每个流行村抽查30名村民。
6.2.2县级机构组织、指导乡镇级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按操作方法要求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对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效果评估。
7评估指标
7.1血防知识知晓率(%)=(血防知识合格人数/调查人数)×100。
7.2健康教育普及率(%)=[开展健康教育学校(流行村)数/应开展健康教育学校(流行村)数]×100。
7.3疫水接触率(%)=(接触疫水总人次/调查总人次)×100。
7.4查病(治疗)依从率(%)=[主动接受查病(治疗)人数/应接受查病(治疗)人数]×100。
8资料收集
8.1县级以上机构收集健康教育的统计资料和工作报告,并逐级审核上报。
8.2县级和/或乡镇级机构收集、统计和保管健康教育资料,撰写工作报告并逐级上报。
第九章危险因素的控制
1粪便管理
1.1目的
无害化处理人畜粪便,杀灭血吸虫卵,控制血吸虫病传播。
1.2制定计划
县级以上机构根据防治目标和策略,向同级爱卫办和农业部门提供钉螺分布、人畜病情、疫情分类、防治策略和工作进展等信息,协助制定改厕和沼气池建设计划。
1.3组织实施
1.3.1县级以上机构根据防治目标和策略,向同级爱卫办和农业部门提出实施改厕和沼气池建设项目的建议。
1.3.2县级机构协助同级爱卫办和农业部门实施改厕和沼气池建设项目,了解改厕和沼气池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进展情况。
1.3.3县级以上机构抽样检测改厕和沼气池杀灭虫卵的效果,并反馈给爱卫办和农业部门。
1.4原则
1.4.1优先安排在一、二、三类流行村。
1.4.2以流行村为单位连片实施、整村推进。
1.5内容与要求
详见附录八: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试行)。
1.6资料收集
1.6.1县级机构以流行村为单位收集改厕和沼气池建设项目实施前人群、家畜和钉螺感染等疫情资料。
1.6.2县级机构收集以流行村为单位的改厕和建沼气池的数量、覆盖户数和受益人口数,汇总并逐级上报。
2安全供水
2.1目的
减少人、畜感染血吸虫的机会,控制血吸虫病传播。
2.2制订计划
县级以上机构向同级水利等部门提供钉螺分布、人畜病情、疫情分类、防治策略等信息,协助制定安全供水建设项目计划。
2.3组织实施
2.3.1县级以上机构根据防治目标和策略,向同级水利等部门提出新建安全供水项目的建议。
2.3.2县级以上机构在现有钉螺环境施工的新建安全供水项目,参照第三章钉螺控制2.3中的要求,进行卫生学评价,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开展健康教育,对施工人员提供个人防护和血吸虫病查治服务。
2.3.3县级以上机构了解新建安全供水项目的实施和进展情况。
2.4原则
2.4.1优先安排在一、二、三类流行村。
2.4.2选用安全水源。
2.5资料收集
县级和(或)乡镇级机构以流行村为单位收集安全供水项目覆盖户数、受益人口数和项目实施前后人群血吸虫感染变化情况等资料。
3个人防护
3.1目的
防止血吸虫尾蚴侵入人体,减少血吸虫感染。
3.2制订计划
3.2.1省级机构审核市级机构上报的个人防护药品、用具需求计划,结合处理突发疫情的需求,起草采购和分配计划。
3.2.2市级机构审核、调整县级机构上报的个人防护药品、用具需求计划。
3.2.3县级机构根据当地疫情和可能接触疫水的人数,确定实施防护措施的范围、对象和方法,编制并上报个人防护药品、用具的需求计划。
3.3组织实施
3.3.1省级机构制定实施防护措施的意见,省、市级机构指导县级机构组织、落实防护措施。
3.3.2县级机构根据实施防护措施的范围、对象,进行防护知识的宣传,分发个人防护药品、用具,培训乡镇级防保人员,指导实施防护措施;组织实施发生突发疫情的人群防护。
3.3.3乡镇级机构对因生产、生活和防汛、抗洪接触疫水的人群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发放、记录个人防护药品和用具,并指导正确使用。
3.4方法
3.4.1涂搽防护药物
在接触疫水作业前,将防护剂涂擦于身体接触疫水的暴露部位;持续接触疫水超过药物有效时间时应再次涂擦药物。
3.4.2使用防护用具
接触疫水时使用长统胶靴、尼龙防护裤、手套等防护用具。
3.4.3口服预防药物
口服青蒿琥酯和蒿甲醚,能够有效杀灭体内血吸虫童虫,阻断血吸虫卵对人体的损害,达到预防的目的。服药方法为:接触疫水后7~15天服首剂青蒿琥酯或蒿甲醚,剂量为6mg/kg体重(体重以60kg为限),以后每7~15天服1次,脱离接触疫水后7~15后加服1次。短期接触疫水的人群常采用“7天间隔”服药方案,经常或长期接触疫水的人群以“15天间隔”服药方案为宜。
3.5资料收集
县级和(或)乡镇级机构收集、汇总分发个人防护药品和用具的数量、使用人数等数据资料,并逐级上报。
第十章疫情监测
1监测点监测
1.1目的
调查、收集监测点疫情信息,分析疫情动态,预测疫情趋势,为拟订血吸虫病防治计划、对策和评价防治效果提供依据。
1.2制订计划
1.2.1国家级机构根据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计划。
1.2.2省级机构按照全国血吸虫病监测计划,制定国家级监测点实施计划;参照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省级监测点监测计划。
1.2.3县级机构按照全国和省级疫情监测计划,分别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1.3组织实施
1.3.1国家级机构根据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提供统一的诊断试剂、器材,指导疫情监测,实施质量控制。
1.3.2省级机构协助国家级机构确定国家级监测点,选定省级监测点,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提供统一的诊断试剂、器材,组织、指导疫情监测,实施质量控制。
1.3.3市级机构协助省级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实施质量控制。
1.3.4县级机构具体实施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点疫情监测。
1.3.5设有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点的乡镇级机构参与监测点的现场工作。
1.4原则
1.4.1以流行村为单位,根据主要流行类型和感染情况,按照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原则,确定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点。
1.4.2监测点按照统一方法、统一器材、统一时间、技术人员相对固定的原则实施。
1.5内容与方法
1.5.1人群病情
1.5.2家畜病情
1.5.3钉螺分布
1.5.4相关因素
具体方法详见附录九: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试行)。
1.6质量控制
1.6.1国家级机构负责提供合格的检测诊断试剂、器材;抽查考核国家级监测点监测工作质量,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审核监测资料。
1.6.2省级机构负责为省级监测点提供合格的诊断试剂、器材;检查考核国家级监测点监测工作质量;抽查考核省级监测点监测工作质量,抽查比例不低于20%;审核监测资料。
1.6.3市级机构协助省级机构检查考核国家级监测点监测工作质量;抽查考核省级监测点监测工作质量,抽查比例不低于30%。
1.6.4县级机构负责安排经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开展监测工作,指定专人复核监测结果,管理监测资料,对监测数据实行双录入。
1.7资料收集
1.7.1国家级机构负责建立监测资料数据库,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国家级监测点资料和数据,撰写监测报告,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向省级反馈监测结果。
1.7.2省级机构及时收集、核实、汇总、上报国家级监测点资料和数据,撰写监测报告;及时收集、核实、汇总、分析省级监测点资料和数据,撰写省级监测报告。
1.7.3县级机构收集、保管监测点原始资料,及时整理、汇总监测数据,上报监测数据库资料和监测工作报告。
2全国血吸虫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
2.1目的
调查了解全国阶段性血吸虫病流行现状,为制定、调整防治策略和计划提供依据。
2.2制订计划
2.2.1国家级机构起草全国血吸虫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以下简称全国流调)方案。
2.2.2省级机构根据全国流调方案制定省级实施计划。
2.2.3县级机构根据全国流调方案和省级实施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2.3组织实施
2.3.1国家级机构根据全国流调方案确定流调点,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提供统一的诊断试剂、器材,指导流调工作,实施质量控制。
2.3.2省级机构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分发统一的诊断试剂、器材,组织、指导流调工作,实施质量控制。
2.3.3市级机构协助省级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实施质量控制。
2.3.4县级机构具体开展流调工作。
2.3.5设有流调点的乡镇级机构参与流调现场工作。
2.4原则
2.4.1以流行村为单位,根据主要流行类型和感染情况,按照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原则,确定流调点。
2.4.2统一方法、统一器材、统一时间实施流调。
2.5内容和方法
2.5.1人群病情
2.5.2家畜病情
2.5.3钉螺分布
2.5.4相关因素
具体方法根据阶段性全国血吸虫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方案确定。
2.6质量控制
2.6.1国家级机构负责提供合格的诊断试剂、器材;按方案要求抽查考核流调点工作质量,审核流调资料。
2.6.2省级机构按方案要求抽查考核流调点工作质量,审核流调资料。
2.6.3市级机构协助省级机构检查考核流调点工作质量。
2.6.4县级机构负责安排经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开展流调工作,指定专人复核流调结果,管理流调资料,对流调数据实行双录入。
2.7资料收集
2.7.1国家级机构负责建立流调数据库,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流调点资料和数据,撰写流调报告,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向省级反馈流调结果。
2.7.2省级机构及时收集、核实、汇总流调点资料,上报数据库和流调报告。
2.7.3县级机构收集、保管流调原始资料,及时整理、汇总流调数据,上报流调数据库。
第十一章突发疫情应急处理
1突发疫情的预测与预警
1.1目的
针对可能发生的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开展风险分析,及早发现、预告发生突发疫情的可能性,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避免或减轻突发疫情的危害。
1.2制定方案
县级以上机构根据血吸虫病流行历史和疫情现状,结合灾害性疫情的发生情况,根据《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突发疫情预测与预警工作方案。
1.3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机构根据对血吸虫病流行因素和潜在流行因素的分析和预测结果,向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提供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疫情的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疫情的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发展趋势、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2突发疫情应急处理
2.1目的
及时、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2组织实施
2.2.1国家级机构
2.2.1.1根据全国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对突发疫情的调查、分析、评判结果,提出启动Ⅰ级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应急处理工作计划。
2.2.1.2培训省级应急处理人员,储备应急处理药品、器械。
2.2.1.3指导省级、市级、县级机构开展血吸虫病病人救治、疫情控制、紧急处置及效果评价,提出终止Ⅰ级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并起草终止报告。
2.2.2省级机构
2.2.2.1根据全国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本省疫情和防治工作实际,起草本省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2.2.2.2根据对突发疫情的调查、分析、评判结果,提出启动Ⅱ级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应急处理工作计划。
2.2.2.3组建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组;培训市级、县级应急处理人员,并组织演练;储备和保管应急处理药品、器械等物资。
2.2.2.4指导市级、县级机构开展血吸虫病病人救治、疫情控制、紧急处置、效果评价,提出终止Ⅱ级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并起草终止报告。
2.2.3市级机构
2.2.3.1根据全国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本市疫情和防治工作实际,起草本市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2.2.3.2根据对突发疫情的调查、分析、评判结果,提出启动Ⅲ级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应急处理计划。
2.2.3.3组建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组,培训县级和乡镇级应急处理人员,并组织演练;储备和保管应急处理药品、器械等物资。
2.2.3.4指导县级和乡镇级机构开展血吸虫病病人救治、疫情控制、紧急处置及效果评价,提出终止Ⅲ级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并起草终止报告。
2.2.4县级和(或)乡镇级机构
2.2.4.1调查、分析、评判疫情监测结果,提出启动Ⅳ级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应急处理计划。
2.2.4.2组建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技术小组,培训应急处理人员,并组织演练;储备和保管应急处理药品、器械等物资。
2.2.4.3组织开展血吸虫病病人救治、疫情控制、紧急处置效果评价,提出终止Ⅳ级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并起草终止报告。
2.3应急处理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快速反应,高效有序,群防群控,联防联控。
2.4突发疫情的判定标准、分级与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理
详见附录十: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2.5质量控制
2.5.1国家级机构对Ⅰ级突发疫情进行现场核查,全程督导实施应急预案,考核应急处理效果。对Ⅱ级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效果进行复核。
2.5.2省级机构对Ⅱ级突发疫情进行现场核查,全程督导实施应急预案,考核应急处理效果。对Ⅲ、Ⅳ级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效果进行复核。2.5.3市级机构对Ⅲ级突发疫情进行现场核查,全程督导实施应急预案,考核应急处理效果。对Ⅳ级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效果进行复核。
2.5.4县级机构负责对本县发生的突发疫情进行现场核查和应急处置,考核应急处理效果。
2.5资料收集
县级以上机构收集突发疫情的发生情况和疫情报告,以及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和工作评估等方面的资料信息。
第十二章信息管理
1目的
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分析血吸虫病疫情和防治工作信息资料,为制定和调整防治策略和措施,分析成本效益、评价防治效果提供依据。
2组织实施
2.1国家级机构根据防治和管理工作需要,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调查表,统一设计数据库结构,明确统计指标和计算方法,规定上报的程序和要求;培训信息管理人员,汇总经省级审核确认的数据信息,上报国家卫生主管部门。
2.2省级机构指导市、县级机构完成国家卫生主管部门下发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调查表和专项工作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同时结合本省防治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省级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市、县级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检查信息管理工作;审核、汇总市级机构上报的数据资料,报上级机构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2.3市级机构指导、检查县级机构的信息管理工作,开展县级信息管理人员培训,审核、汇总县级机构上报的资料,报省级机构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2.4县级和(或)乡镇级机构负责各类报表、资料的收集、录入、整理、汇总和保管,并按要求报上级机构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3资料管理
3.1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
3.2各级机构确定专人承担资料管理工作。
3.3各类资料收集完整、真实,记录清晰、准确,按要求及时上报。
3.4各项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按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3.5建立和完善标准、规范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资料备份保存,确保数据安全。
4分类
4.1统计资料
4.1.1记录表:包括查灭螺、人群查病及化疗和家畜查治病的原始记录。
4.1.2调查表:包括晚期病人、急性感染病例个案、监测点基本情况和流行村基本情况等调查表。
4.1.3统计表:包括各类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统计表。
4.2非统计资料
需归档保存以备今后查询的各类资料,主要包括各类业务技术资料、培训教材,计划、总结、会议、表彰、宣传等资料,以及查灭螺日志、药品发放等记录。
5质量控制
5.1内容
对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
5.2方法
5.2.1国家级机构依据资料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每年组织一次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抽样核查。
5.2.2省、市级机构结合防治工作质量调查,对县级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次资料核查。
5.2.3县级机构完整准确填报各项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
5.2.4各级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原始资料及时补充、修订。
第十三章督导与考核
1督导
1.1目的
了解年度防治计划分解、落实和进展情况,考查防治工作质量,指导和规范防治工作。
1.2制订计划
县级以上机构根据防治工作重点、难点和主要防治措施实施的时间,制定本级督导工作计划。
1.3组织实施
1.3.1县级以上机构根据本级年度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督导方案,包括督导的目的、组织形式、范围、对象、内容、方法、时间、要求、督导调查表等。
1.3.2县级以上机构按督导方案,采取听取汇报、察看现场、走访、座谈、核查资料、分析评价等方法进行督导;督导结束时反馈督导意见。
1.3.3督导结束后撰写督导报告,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1.4原则
1.4.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1.4.2检查与指导相结合。
1.4.3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1.4.4现场调查与资料分析相结合。
1.5督导分类
1.5.1综合督导
督查一个阶段的各项或部分防治工作,主要包括防治计划的分解落实情况、防治工作进展、各项防治措施的实施及其质量、防治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1.5.2专项督导
督查单项防治工作,如查螺、灭螺、人群查病、治疗和扩大化疗、预防控制急性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健康教育、晚期病人救治、疫情监测等。
1.6督导频次
1.6.1国家级机构每年有重点地开展1~2次综合督导,并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专项督导。
1.6.2省、市级机构每年对尚未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的县综合督导1~2次,对达到传播控制和传播阻断的县综合督导1次,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专项督导。
1.6.3县级机构在各项防治工作实施期间,对尚未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的乡、村进行督导,对达到传播控制和传播阻断的乡每年督导1次,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专项督导。
1.7资料收集
县级以上机构收集汇报材料、相关文件和数据、督导报告和督导调查表,按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2年度考核
2.1目的
核实年度防治目标实现情况和防治任务完成情况。
2.2制定方案
县级以上机构协助卫生主管部门,依据年度防治计划和目标制定考核方案。
2.3组织实施
省、市、县级机构按考核方案,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对下级的年度防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撰写考核报告和考核工作总结,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2.4内容
2.4.1防治目标实现情况:当年达到疫情控制、传播控制和传播阻断标准的县、乡镇和流行村数。
2.4.2防治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开展钉螺调查、灭螺、人群查病、治疗和扩大化疗、晚期病人救治、健康教育、疫情管理、应急处理、信息管理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2.4.3调查了解其他部门开展改水改厕、家畜查治与管理等综合防治情况。
2.4.4现场抽查:随机抽查1个流行村和1所学校,分别调查30名村民和50名小学生,了解群众接受查病、治病情况和血防知识知晓率。
2.5资料收集
县级以上机构,收集年终工作总结、相关文件和数据、现场调查记录、考核工作总结等;按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3达标技术考核
3.1目的
对计划达到传播控制、传播阻断的县、乡镇和流行村进行技术考核。
3.2组织实施
3.2.1国家级机构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地区达标考核验收方案;开展相关培训;参与省级达标的技术评估工作。
3.2.2省级机构协助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达标考核验收方案,制定达标考核验收实施细则;开展相关培训;参与省、市级达标技术评估和县级达标考核工作。
3.2.3市级机构协助省级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参与县级达标技术考核工作;协助卫生主管部门组织乡级达标技术考核工作。
3.2.4县级机构协助省、市级机构参与县、乡级达标的现场考核,协助卫生主管部门组织村级达标技术考核工作。
3.3内容与方法
按达标考核验收方案分别对村级、乡级、县级、市级和省级进行达标技术考核评估。
具体内容和方法参考:血吸虫病防治地区达标考核验收方案(另行制定)。
3.4资料收集
县级以上机构收集实施达标技术考核期间产生的各类相关文件、汇总资料、数据、现场考核资料、考核报告等;按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第十四章附录
一、钉螺调查技术规范
1调查频次
1.1现有钉螺环境
近2年查获感染性钉螺、发生急性感染病例和人畜常到的生产生活区等易感环境,每年查螺1次;其它有螺环境,每年调查1/3面积。
1.2可疑环境
与有螺水系相连或与现有钉螺环境毗邻、引进有螺区植物、水生物的环境以及洪水淹没区等可疑环境,每年查螺1次。
1.3传播阻断村钉螺监测
1.3.13年内查出钉螺的村,每年查螺1次。
1.3.23~9年未查出钉螺的村,每3年查螺1次。
1.3.310~15年未查出钉螺的村,每5年查螺1次。
1.3.415年以上未查出钉螺的村,如环境已彻底改变,已不适宜钉螺孳生,原则上可不再定期查螺。
1.4非疫区钉螺监测
与有螺水系直接相通的地区,养殖来自有螺地区的水生动、植物及场所,以及来自有螺地区的船泊停靠码头、船坞等开展螺情监测。
2查螺工具
2.1查螺框
框可用8号铅丝制成33.33cm正方形的框(框内面积为0.1m2)。2.2镊子或竹筷
镊子为15~20cm医用直镊,竹筷为普通筷子。
2.3螺袋
用牛皮纸制成5×8cm螺袋,并印刷以下信息:环境名称、查螺日期、天气情况、线号、点号(框号)、捕螺只数、查螺员签名等。
2.4防护用具
查螺时用防护剂、手套、胶靴等作为个人防护用具,以防止血吸虫感染。
3调查时间
上半年3、4、5月和下半年9、10、11月。
4调查方法
4.1现有钉螺环境
4.1.1易感环境采用系统抽样方法查螺(江湖洲滩环境框线距20~50m,其他环境框线距5~10m)。检获框内全部钉螺,并解剖观察,鉴别死活和感染情况。
4.1.2其他有螺环境采用环境抽样方法(根据植被、低洼地等环境特点及钉螺栖息习性,设框调查)查螺。检获框内全部钉螺,并解剖观察,鉴别死活和感染情况。
4.2可疑环境
采用环境抽样方法查螺,若检获活钉螺,再以系统抽样进行调查,检获框内全部钉螺,并解剖观察,鉴别死活和感染情况。
4.3对与历史螺区毗邻的乡(镇)、村,特别是与原有钉螺水系相通等适宜钉螺孳生的地区,采用4.2方法开展螺情调查。
4.4对所有查出钉螺的环境应采用GPS进行定位、面积测量,并收集、汇总有关数据。
5钉螺和其他相似螺类的鉴别
在自然环境中孳生的某些种类螺蛳,其外形同钉螺较相似,易与钉螺混淆。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常需将钉螺与其它相似螺加以鉴别。
常见的易与钉螺混淆的相似螺类主要有:方格短沟蜷(又称海蛳)、真管螺(又称烟管螺)、细钻螺(俗称菜螺)、拟钉螺(俗称小黑螺)等。各螺的具体鉴别要点见《血吸虫病防治手册》(第三版P38)。
6钉螺的死活鉴别
将钉螺洗净后放入盛20℃左右水的平皿或瓷杯中,观察2~3h,凡开厣活动,伸出软体组织,用针刺后有反应的为活螺;凡没有活动,针刺无反应的,用敲击法鉴别死活,即用小锤逐个轻轻敲碎钉螺外壳,软体组织不收缩者为死螺。
7感染性钉螺检测
7.1压碎法
将钉螺置于载玻片上,另用一张较厚的玻片将钉螺轻轻压碎,然后在螺体上加一滴脱氯清水,将钉螺置于解剖镜下,用解剖针拔开外壳,依次撕碎软体组织,发现血吸虫尾蚴、子胞蚴即为感染性钉螺,感染早期的钉螺有时可检获母胞蚴。
7.2逸蚴法
将单只钉螺置于指形试管内,加脱氯水至试管口,用尼龙纱盖好管口。置20~25℃、光照条件下,4~8h后用放大镜或解剖镜在灯光下观察指管水面有无血吸虫尾蚴。必要时可用白金耳取表面水滴于载玻片,在镜下观察。
8个人防护
查螺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查螺前应将暴露部位涂搽防护剂或带有防护作用的手套。检取钉螺要用镊子或竹筷,不能用手拾取。不要在疫水中洗手脚。在岸边陡坡查螺时,特别要注意防止滑跌落水。如怀疑查螺期间有接触疫水史者,应及时进行检查治疗。
9查螺资料的登记、整理和保管
查螺以村为单位进行,查螺前要参照各地已有的基础资料和钉螺分布示意图,确定和建立应查环境示意图,分发给查螺专业队,由专业队逐条逐块地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登入查螺环境登记卡和有螺环境登记卡,绘制年度钉螺分布示意图。
查螺时每框均要编号,框内钉螺全部捕捉,并以框为单位装入螺袋,螺袋外标注调查钉螺地点、框号、环境类型和调查日期。经死活鉴别、感染性检查后,登记和计算活螺密度和钉螺感染率等。
10钉螺和感染性钉螺面积计算方法
10.1山丘、水网地区
10.1.1确定有螺段
相邻框中有螺为一个有螺段。两个有螺段之间的无螺区在30m以内时,融为一个有螺段。无螺区超过30m时,按两个有螺段计算。
10.1.2计算有螺段的长度
确定有螺段后,从有螺段的最远点各延伸15m为有螺长度,孤立螺点的长度按30m计算。
10.1.3计算有螺段的宽度
常年有水且水位比较稳定的河沟,以河沟岸的实际坡高为宽度。夏水冬涸的河沟,以河沟两侧的实际高度+底宽为宽度。如仅一侧有螺。则以一侧的高度为宽度。田埂以1m计算。
10.1.4计算公式:面积(㎡)=长(m)×宽(m)
特殊地形如冷浆田、山地、坟堆、竹林、木林等,发现有螺,按孳生地的实际面积计算。
山丘和水网地区感染性钉螺的计算方法参照上述钉螺面积的计算方法进行,即先确定有感染性螺段,再确定有感染性螺段的长度、宽度,最后计算感染性钉螺面积。
10.2江湖洲滩地区
10.2.1总面积不超过15hm2的洲滩,发现有螺全部计算为有螺面积。
10.2.2总面积大于15hm2的洲滩,先确定有螺片。有螺框之间的距离在300m以内时,融为一个有螺片,有螺框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时,分为两个有螺片单独计算。
10.2.3有螺面积。有螺片确定后,先计算出有螺片的长度和宽度,再将长、宽各向两端延伸50m计算有螺面积。
长度(m)=最远点间距+50×2
宽度(m)=(最宽处间距+最窄处间距)÷2+50×2
即有螺片以纵向两端最远点的距离各延长50m为长度,以横向最宽处+最窄处的距离除以2后各延长50m为宽度。
10.2.4计算公式:面积(㎡)=长(m)×宽(m)
江湖洲滩地区感染性钉螺面积的计算方法按以下原则进行:发现1个孤立感染性螺点,向四周各延伸50m,即按1hm2计算面积。若2个感染螺点相邻在50m以内,以2螺点距离相加,再向四周各延伸50m,计算感染性钉螺分布面积。若各感染螺点相邻超过50m,以孤立螺点计算感染螺面积。若孤立感染性螺点自然环境小于1hm2以实际面积计算。
11主要统计指标
11.1活螺平均密度(只/0.1㎡)=捕获活螺数/调查框数
11.2活螺框出现率(%)=(活螺框数/调查框数)×100%
11.3钉螺感染率(%)=(感染螺数/解剖螺数)×100%
11.4感染螺平均密度(只/0.1㎡)=感染螺数/调查框数
二、药物灭螺技术规范
1药物灭螺频次
1.1湖沼地区的易感环境,每年灭螺1~2次。
1.2山丘地区和水网地区的各类有螺环境,每年灭螺2~3次。
1.3计划环境改造的有螺环境,在工程实施前进行药物灭螺1~2次。
2灭螺药物
应使用国家批准的杀螺药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
2.1常用药物
2.1.150%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溶解性较好。无特殊味,对皮肤无刺激,对人、畜毒性低,不损害农作物,可直接加水稀释应用。杀螺效果好,持续长。
2.1.14%氯硝柳胺乙醇胺盐粉剂,适用于水源缺乏或水位不定环境进行喷粉灭螺。
2.2药物采购
国家对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开展灭螺药物所需经费给予补助。省、市、县级根据疫情或目标任务情况,负责安排开展药物灭螺所需经费。灭螺药品由省、市、县级按照国家政府招标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2.3灭螺药的保存与管理
2.3.1灭螺药的保存
应有专门的仓库,保存在干燥、安全的环境。
2.3.2灭螺药的管理
应有专人保管,有药物入库及领用记录。药物领用数量与实际药物灭螺面积符合。每年定期对药物库存情况进行清理,防止药物过期造成浪费。
3施药方法
3.1浸杀法
适用于有少量积水或水位能控制的沟、渠、塘、田。
浸杀时先筑坝堵住水流(如水源丰富,则可用引流法排除余水),短期内使其不流通,然后计算水容量,再根据用药剂量和水容量计算灭螺所需药量。落差较大的沟渠应分段浸杀。施药时先将称取的药物置于桶中,加少量清水充分搅匀成母液,然后将母液均匀泼浇至灭螺区水中,用棍棒或机械搅拌。周边有螺区域水线以上的草土均要铲入水中浸泡,铲草皮6cm左右,铲后要清扫1次。露出水面的芦草、树枝等均要割除并浸泡于水中,四周堤岸以喷洒剂量泼浇药液,以防止钉螺上爬。浸杀期间须保持水位恒定,浸杀时间不少于72h,渗漏严重或蒸发较大时需随时补水加药。
使用50%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投药剂量2g/m3。
浸杀总药量=水容量(m3)×剂量(g/m3)。
3.2铲草皮沿边药浸法
适用于积水多的河、沟、渠、塘等环境,不强调保持水位。
使用时将一定量药物沿水线上30~70cm撒布于河岸,再将河岸孳生钉螺的草皮与药物一起铲入河边水中。使土表、土内、水上、水下的钉螺同时受到药物的浸杀作用,灭螺效果良好。铲草皮时要先铲近水线处30cm,再铲水线上较高处,铲的厚度一般在6~10cm,随铲随扫,将草皮推到水线下,不使其露出水面,以免钉螺上爬。水利防汛的堤岸不可采用本法。
使用50%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投药剂量2g/㎡,或4%氯硝柳胺乙醇胺盐粉剂,投药剂量50g/㎡。
3.3喷洒法
不能采用浸杀法的环境一般可采用喷洒法。
喷洒配药的方法有二种:一种是喷洒时按有效用药量,称(量)取药品加入定量水桶(缸)中,搅匀后进行喷洒,如每桶内水量为100kg,用50%氯硝柳氨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2g/m2,则需加药*g,灭螺面积为100m2。另一种是先配制母液,即根据有效剂量、喷液量、母液与出水量的比例配制。例如,用灭螺机喷洒,喷液量1000ml/m2,母液与出水量的比例为1/8,母液桶的容量为20kg,则每桶母液的喷洒面积为20×8=160m2。用50%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2g/m2,则每桶母液需加氯硝柳胺为160m2×2g/m2=320g。喷洒前必须先清除灭螺区域内的植被,将杂草等植物齐根割下后即集中进行填埋或药物浸泡处理,防止钉螺藉此扩散。喷洒时要经常搅拌药桶,不使药物沉淀。喷洒的水量,一般为1kg/m2,但通常提高土壤含水量可显著提高喷洒法灭螺效果。
大面积洲滩灭螺可采用出水量大、功效高的灭螺机。大面积滩地喷洒灭螺时需增加人员移动输水管,因此,一个灭螺机组通常需6~12人。内陆、山区小面积复杂环境可采用出水量较小,但机动灵活,移动方便的灭螺机。使用50%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2g/m2。3.4喷粉法
水源缺乏或水位不定的环境,如山丘地区、洲滩地区,以及干湿相间的灌渠农田,以及涵闸、石驳岸、树林等复杂有螺环境,可采用喷粉法进行灭螺。
具体方法:用药量为50g/m2(折合氯硝柳胺乙醇胺盐为2g/m2),采用农用18型背负式喷粉机行进式喷施(边喷边退)。灭螺前按一定面积称取药量试喷,取得正确的喷粉参考量。每个喷粉组由2人组成,轮换操作。喷粉时操作人员戴防尘口罩、手套,及透气性好的连帽防护服,走上风向,喷咀近距直向地面(对准草根、树根),按一定顺序均匀喷施。现场植被高度在不影响行走操作时通常可以不割草;有流动溪水的环境应先作引流处理。
3.5灭螺时间
选择3~11月适宜时间实施药物灭螺。
3.6施药工具
在孤立小环境可采用人工方法进行药物灭螺,多数地方采用机械药物灭螺方法。主要工具有:压缩喷雾器和单管喷雾器、踏板喷雾器、机动药物灭螺机、湘江—18和湘江—25型喷药灭螺机、5CML手抬式灭螺机和18型背负式喷粉机等。
3.7操作规程
3.7.1基本原则
3.7.1.1全面规划原则
药物灭螺前要根据钉螺分布及环境特点进行全面规划,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做到灭一块、清一块、巩固一块。
3.7.1.2先近后远原则
优先杀灭靠近村庄、人畜接触频繁的易感地带钉螺。
3.7.1.3先上游后下游原则
灭螺要循水系,按照灌溉渠系,先上游、后下游,以防止钉螺向下游地区扩散。
3.7.1.4区域灭螺原则
按照钉螺分布单元,成片覆盖有螺区,灭螺区域越大,灭螺效果越能持久。河岸灭螺范围通常自水线扩大至最高水位线。一般沟渠则包括沟底及两壁(边)。田块则为隔埂所围区域。山涧溪流则需扩大至山洪淹没处。单元性较强的有螺环境需全部覆盖。江湖洲滩钉螺呈面状或片状分布,灭螺范围较大,施药时需按区域进行。
3.7.1.5反复杀灭原则
根据防治目标的需求,有感染性钉螺环境和需要压缩钉螺面积的环境要反复进行药物灭螺。
3.7.1.6安全用药原则
制订和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准确掌握剂量和使用方法,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污染养殖水域。
3.7.2根据螺情分布情况,按照年度防治任务的要求,事先做好年度灭螺计划,落实灭螺任务,将灭螺任务层层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个环境。明确当年各地灭螺的范围、方法、时间、地点、人员和资金安排等。
3.7.3组织灭螺专业队,灭螺前进行钉螺分布特点、药物特性、灭螺方法、操作要点、灭螺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应尽量保持灭螺人员的相对稳定。
3.7.4县级机构负责开展药物灭螺技术指导,根据不同的环境特点选择适宜的灭螺方法。
3.7.4.1喷洒法适合江洲湖滩滩地和没有积水的沟、渠、塘、田的埂边等有螺环境。
3.7.4.2浸杀法适宜于有少量积水且水位能控制的沟、渠、塘、田等环境。
3.7.4.3喷粉法适用于缺乏水源或水位不定的环境。如山丘地区、洲滩地区,以及干湿相间的灌渠农田,以及涵闸、石驳岸、树林等复杂有螺环境。
3.7.4.4在积水较多,难以堵截流水和保持水位的沟、渠、河等地区采用铲草皮沿边药浸法灭螺。
选择适当的灭螺方法。如在水体较大的池塘、河道采用浸杀法,结果既浪费药物,又污染环境,还有可能毒害水生动植物。同时注意采用氯硝柳胺浸杀法时,有钉螺上爬现象,若不作相应处理,有可能降低灭螺效果,此时可适当增加用药剂量,以抑制钉螺上爬。
3.7.5在开展药物灭螺工作前,应由乡镇政府通过广播、告示等形式提前7天通知当地群众了解灭螺时间和范围,以便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3.7.6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组织和实施药物灭螺前的环境清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药物灭螺。
3.7.7药物灭螺事故处理。实施药物灭螺时,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周边环境、水域污染或水产品中毒等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评估指标和标准
4.1活螺密度下降率(%)=(药物灭螺前活螺密度-药物灭螺后活螺密度)/药物灭螺前活螺密度×100%。
4.2感染性钉螺密度下降率(%)=(药物灭螺前感染性钉螺密度-药物灭螺后感染性钉螺密度)/药物灭螺前感染性钉螺密度×100%。
4.3钉螺面积下降率(%)=(药物灭螺前钉螺面积-药物灭螺后钉螺面积)/药物灭螺前钉螺面积×100%。
4.4药物灭螺完成率(%)=(实际灭螺面积/计划灭螺面积)×100%。
三、血吸虫病查病技术规范
1查病对象和频次
1.1一类流行村每年对6~65岁常住居民采用询检法查病1~2次,受检率达90%以上。
1.2二类流行村每年传播季节结束后1个月,对有疫水接触史的6~65岁常住居民采用血清学方法查病1次,受检率达90%以上。
1.3三类流行村每2年在传播季节结束后,对有疫水接触史的6~65岁常住居民采用血清学方法查病1次,受检率达90%以上。
1.4四类流行村每3年对有钉螺分布的村民组和有疫水接触史的6~65岁常住居民,采用血清学方法查病1次,受检率均达90%以上。对当年检获感染性钉螺的村,采用血清学方法对相关村民组6~65岁常住居民查病1次,受检率达90%以上。
1.5五类流行村对当年检获钉螺的村,采用血清学方法对相关村民组6~65岁常住居民查病1次,受检率均达90%以上。
1.6对有疫水接触史的流动人群,每年采用询检法或血清学方法查病1次。
2查病方法
2.1询检法
主要是询问受检人员在末次治疗后,近1~2年有无疫水接触史及有无发热、腹泻等主要血吸虫病症状。
2.1.1材料准备
听诊器、血压计、询检法调查登记表。
2.1.2操作步骤
2.1.2.1应仔细询问受检者血吸虫病查治史、末次治疗时间及此后接触疫水地点、时间、接触方式及出现的症状。
2.1.2.2必要的体格检查排除其他非血吸虫病引起的发热、腹泻、肝肿大等临床症状体征。
2.1.3诊断标准
末次治疗后,近1~2年内有疫水接触史或疑似血吸虫病症状,定为本法阳性。
2.1.4注意事项
2.1.4.1应注意受检者接触水体地点周围的钉螺分布变迁及现状。
2.1.4.2避免诱导性询问血吸虫病出现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2.2血清学方法
根据抗原和特异性抗体结合原理,用已知抗原(抗体)和采集的人体血清进行体外检测抗体(抗原)的方法。目前人群查病常用的血清学方法有如下几种,可选任何一种方法进行病情调查,由于血清学方法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一般不用于效果评价。
2.2.1环卵沉淀试验(COPT)
2.2.1.1材料准备
抗原(热处理超声干燥虫卵粉)、石蜡、载(盖)玻片、显微镜、温箱、离心机、滴管、塑料管、针头等。
2.2.1.2操作步骤
采集获取受检者血清,用熔化的石蜡在洁净的载玻片两端分别划两条相距20mm的蜡线,在蜡线之间加受检者血清2滴(0.05~0.10ml),然后用针头挑取干卵约100~150个,加入血清中,混匀,覆以24mm×24mm盖玻片,四周用液化石蜡密封后,置于37℃温箱中,经48~72h后用低倍(80~100×)显微镜观察反应结果,疑似者应在高倍(400×)显微镜下加以鉴别。
2.2.1.3结果判断
2.2.1.3.1阳性反应
虫卵周围产生边缘较整齐、光滑,并有明显折光的泡状、指状或细长卷曲的带状沉淀物。其中泡状沉淀物须大于10μm(约相当于两个红细胞大小),才能定为阳性,记录发生阳性反应的虫卵数,按下式计算环沉率。
环沉率(%)=(阳性虫卵数/全片观察正常虫卵数)×100
2.2.1.3.2阴性反应
虫卵周围光滑,无沉淀物。或有小于10μm的泡状沉淀物。
2.2.1.4诊断标准
环沉率≥3%定为本方法检查阳性。
2.2.1.5注意事项
2.2.1.5.1干卵应以重感染兔血清(感染1500~*0条尾蚴的兔血清)测试,环沉率>30%者为合格抗原。
2.2.1.5.2划蜡线应将石蜡加热至开始冒烟时,用棉签蘸蜡一次划成,以保证蜡线厚薄均匀,蜡线不宜过厚,线间距离不宜小于20mm。
2.2.1.5.3在试验血清中挑入干卵数不宜过多,以100~150个为宜,并使虫卵均匀分散,切勿成团块。
2.2.1.5.4宜用24×24mm(或22×22mm)的盖玻片覆盖,一次蜡封,以避免密封不严,影响反应结果。
2.2.1.5.5检测Ⅲ、Ⅳ、Ⅴ类流行村人群时,虫卵孵育时间可酌情延长到72h,以便提高阳性检出率。
2.2.1.5.6要善于识别粘附于干卵周围的红细胞、组织碎片及从卵壳破裂处渗出的毛蚴组织等,通常在高倍镜观察时,易于识别这些物质。
2.2.1.5.7已检查完毕的标本片,可用3%甲酚皂(来苏尔)溶液浸泡1~2天,待盖玻片脱开后,分别清洗,拭干备用。
2.2.1.5.8不成熟虫卵、破卵不计算在被观察的虫卵总数内。
2.2.1.5.9国内有关COPT的操作方法较多,除上述常用方法外,还有塑料管法、双面胶纸条法、PVC薄膜抗原片法、PVF抗原片法,血凝板法,以及IEST法等都可选用,阳性标准与常用玻片法相同。
2.2.2间接血球凝集试验(IHA)
2.2.2.1材料准备
可溶性血吸虫卵抗原致敏的冻干“O”型红细胞或绵羊红细胞、V形微量反应板、塑料管、采血针、酒精棉球、微量滴管、生理盐水、离心机等。
2.2.2.2操作步骤
2.2.2.2.1采集获取受检对象血清。
2.2.2.2.2配置致敏红细胞悬液:取冻干致敏红细胞1支,每支加用致敏红细胞稀释液1ml,充分混匀。
2.2.2.2.3血凝板的第1列第1孔加标本稀释液100μl(4滴),第2~4孔加标本稀释液25μl(1滴)。于第1孔加25μl(1滴)待测血清,充分混匀后吸出25μl于第2孔,第2孔充分混匀后依次倍比稀释至第4孔,在第4孔混匀后弃去多余的25μl(1滴),然后将第1孔吸取75μl弃去,第1~4孔血清稀释度分别为1:5、1:10、1:20和1:40。
2.2.2.2.4于稀释后的每孔血清加致敏红细胞悬液25μl(1滴),震摇1~2min,置37℃,30min后观察结果。
2.2.2.2.5每次试验均应设阴性、阳性对照。阳性、阴性对照血清为冻干品,使用前每管加100μl蒸馏水稀释,充分溶解后使用。
2.2.2.3结果判断
2.2.2.3.1阴性反应
红细胞全部沉入孔底,肉眼见一边缘光滑,致密的小圆点。
2.2.2.3.2阳性反应:红细胞成明显颗粒凝集散布于孔底,周围不形成致密的圆点,强阳性时凝集物边缘形成不规则的皱褶。
2.2.2.4诊断标准
以血清1:10稀释出现阳性反应可判为本法阳性。
2.2.2.5注意事项
2.2.2.5.1受检者血清以1:10稀释,出现阳性反应作为阳性反应的起点较为适宜。
2.2.2.5.2冻干致敏红细胞于4℃可较长时期保存,其效价不变。室温中保存则不宜超过3个月。
2.2.2.5.3待测血清标本以新鲜血清为宜。
2.2.2.5.4实验时宜选用V形血凝反应板,形成终点快判断结果准。
2.2.2.5.5因批号不同抗原效价有很大差异,应在查病前做效价测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2.2.5.6用过的微量血凝反应板不能浸泡于酸、碱溶液中,也不能用毛刷洗擦,必须用高压自来水将沉积孔底的红细胞冲洗干净,再以蒸馏水洗2~3次,晾干使用。急用时可将洗净的反应板置37℃温箱烘干。
2.2.2.5.7必要时使用一次性反应板。
2.2.3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2.2.3.1材料准备
可溶性血吸虫卵抗原、聚苯乙烯塑料微量板、定量吸管、缓冲液和有关化学试剂、冰箱、恒温箱、ELISA检测仪等。
2.2.3.2操作步骤
2.2.3.2.1采集获取受检对象血清
2.2.3.2.2于聚苯乙烯塑料微量板的凹孔中加入0.2ml以pH9.6碳酸盐缓冲液作1∶3000(或1∶1000,随抗原效价而定)稀释的虫卵抗原,置4℃过夜。
2.2.3.2.3次日倾去抗原,用含有0.05%吐温—20的磷酸缓冲盐水(PBS/TpH7.4,0.01mol/L)洗涤3次,每次5min。
2.2.3.2.4于凹孔中加入以PBS/T作1∶*稀释的受检者血清0.2ml,37℃2h。
2.2.3.2.5倾去血清,以PBS/T洗涤3次,每次5min。
2.2.3.2.6加入以PBS/T作1∶1000稀释的辣根过氧化物酶(HRP)—标记结合物0.2ml,37℃,2h。
2.2.3.2.7倾去酶标记结合物,以PBS/T洗涤3次,每次5min。
2.2.3.2.8加入0.2ml邻苯二胺(OPD)底物溶液〔10mgOPD+pH5.0柠檬酸缓冲液25ml+30%过氧化氢10μl〕0.2ml,37℃,30min。
2.2.3.2.9在各凹孔中加入2mol/L硫酸0.05ml以终止反应。
在酶标专用比色计上读取492nm光密度(OD)值。
2.2.3.2.10每次实验均设阳性参考血清对照,同法求出其OD值。以此对样本血清OD值进行校正。
2.2.3.3诊断标准
2.2.3.3.1Dynatech酶标专用比色计:测定结果OD值≥0.5为血吸虫阳性。
2.2.3.3.2目测
受试血清凹孔中所显示的颜色浅于阴性对照血清颜色一个滴度者为血吸虫阳性。
2.2.3.4注意事项
2.2.3.4.1试验时,每块反应板均应设标准参考阳性血清及阴性血清对照。
2.2.3.4.2试验时,加底物前,反应板经洗涤、甩干后,不宜在空气中暴露过久,应速加底物,以免影响酶的活力而影响结果。
2.2.3.4.3酶结合物浓度很重要,必须准确配制。
2.2.3.4.4每次洗涤一定要干净,否则影响结果。
2.2.3.4.5配制试剂的器皿最好能固定使用,不要经常更换。
2.2.3.4.6目前国内有关改进ELISA的方法较多,除上述常用方法外,还有PVC薄膜快速ELISA法等选用。
2.2.4胶体染料试纸条法(DDIA)
2.2.4.1材料准备
试纸条、染料标记抗原1,PVC小杯(有试剂盒供应)。
2.2.4.2操作步骤
2.2.4.2.1采集获取受检对象血清。
2.2.4.2.2待检血清l0μl置检测PVC小杯中,另加入50μl标记染料的抗原液,轻轻混匀约1min。
2.2.4.2.3取试纸条插入小杯中,约5~l0min。
2.2.4.2.4待小杯内反应液吸干后(10min左右)观察结果。
2.2.4.3结果判断
2.2.4.3.1阳性反应
检测带和对照带均显紫蓝色的沉淀带。
2.2.4.3.2阴性反应
对照带显示紫蓝色沉淀带而检测带无紫蓝色。
2.2.4.4诊断标准
出现阳性反应者可定为本法血吸虫阳性。
2.2.4.5注意事项
2.2.4.5.1检测血清必须新鲜,否则会影响检测结果。
2.2.4.5.2取试纸条时,用手捏住吸水垫(较长的一端),严禁触摸检测膜。
2.2.4.5.3试纸条一定要插入杯底。
2.2.4.5.4检测带反应过强时,对照带显色会减弱,甚至不显色,此结果仍判断为阳性反应。
2.2.4.5.5该试纸条法与肺、肝吸虫病人血清有部分交叉反应,检测时应加注意。
2.2.4.5.6试剂盒在4℃可保存6个月。
2.3病原学方法
目前在人群查病时运用的病原学方法是粪便检查法,在实际工作中可选用以下任何一种粪检方法。
2.3.1尼龙袋集卵孵化法
2.3.1.1器材准备
40~60目/英寸铜丝筛、260目/英寸尼龙绢袋、250ml三角烧杯、搪瓷杯、竹筷、尼龙绢袋支架、淋水用橡皮管、水桶、明矾、漂白粉等。
2.3.1.2操作步骤
2.3.1.2.1取受检者粪便约30g,先置于40~60目/英寸的铜丝筛中,铜丝筛置于下口夹有铁夹的尼龙绢(260目/英寸)袋口上,淋水调浆,使粪液直接滤入尼龙绢袋中,然后移去铜丝筛,继续淋水冲洗袋内粪渣,并用竹筷在袋外轻轻刮动助滤,直到滤出液变清。取下夹于袋底下口的铁夹,将袋内沉渣淋洗入三角烧瓶(若需加做沉渣镜检,可在烧瓶中吸取沉渣3~4滴放在载玻片上,抹成涂片两张置于低倍显微镜下检查,每片镜检时间不宜少于2min)。
2.3.1.2.2将盛有粪便沉渣的三角烧瓶加水至离瓶口1cm处,放入孵化室(箱)或在室温下孵化,最适宜的孵化温度为22~26℃。
2.3.1.2.3观察毛蚴宜在孵化后1、3、5h各1次。
2.3.1.3诊断标准
发现血吸虫(虫卵)毛蚴即为血吸虫病人。
2.3.1.4注意事项
2.3.1.4.1观察毛蚴时,应将烧瓶向着光源,并衬以黑纸板。要注意毛蚴与水中原生动物的区别。如有怀疑,可用毛细吸管吸出,在显微镜下鉴别。
2.3.1.4.2粪便必须新鲜,夏季不宜超过l2h,冬季不宜超过24h,粪量不足30g的应退回再送。
2.3.1.4.3切勿用包过农药、化肥或其他化学品的纸张包粪便。
2.3.1.4.4孵化用自来水时,一般要将水过夜脱氯;急用时可在水中加入少量硫代硫酸钠(每50kg水中,加入硫代硫酸钠0.2~0.4g)除氯半小时后使用。如用河水或井水,可将水加热至60℃或经过滤,以除去水虫。也可每50kg水用漂白粉0.35g(漂白粉精0.17g)杀虫。
2.3.1.4.5为了澄清河水,每50kg水可加入明矾1.5~2.0g(浓度超过0.02%以上时,对虫卵孵化有抑制作用)。
2.3.1.4.6被工业废水、化肥和农药污染的水和含盐量较高的水都不宜用于孵化。
2.3.1.4.7温度是促使虫卵孵化的必要条件,25℃左右最适宜。室温在20℃以下或更低时,必须加温,一般采用简化的土孵化室或孵化箱,使孵化环境能保温在25℃左右。
2.3.1.4.8一切粪检用具每次用后都必须洗刷3次,洗净后用60~80℃热水浸泡杀卵,避免交叉污染。
2.3.1.4.9残余的粪便、粪渣、粪水和沉渣等必须倒入指定的沉淀粪池中贮存或用药物杀卵,以防病原扩散。
2.3.1.4.10尼龙绢袋使用过久,孔目变形或孔目破损者要及时剔除,以免影响效果。
2.3.2改良加藤厚涂片法
2.3.2.1器材准备
甘油孔雀绿溶液、亲水性玻璃纸、定量板、尼龙绢片、载玻片、塑料刮片等。
2.3.2.2操作步骤
2.3.2.2.1置尼龙绢片于受检粪样上,用软性塑料刮片在尼龙绢片上轻刮,粪便细渣即由绢片微孔中露至绢片表面。
2.3.2.2.2将定量板(3×4×2.5cm,板中圆孔的孔径为3.5mm,刮平后,孔中可容粪量41.1mg)放在载玻片中部,以刮片从尼龙绢片上刮取细粪渣填入定量板的中央孔中,填满刮平。
2.3.2.2.3小心提起定量板,粪样即留在载玻片上。
2.3.2.2.4取一张经甘油孔雀绿溶液浸渍24h的亲水性玻璃纸(30×30mm),盖在粪便上,用橡皮塞或另一块载玻片覆于玻璃纸上轻压,使粪便均匀展开至玻璃纸边缘。
2.3.2.2.5编号后置于室温25℃,相对湿度75%下过夜,镜检。
2.3.2.2.6每份粪样至少需做2张涂片,以镜检每片平均检出的虫卵数乘以24即为1g粪便中的虫卵数(EPG)。
2.3.2.3诊断标准
发现日本血吸虫卵即为血吸虫病人。
2.3.3结果观察
2.3.3.1将透明后的加藤片置于光学显微镜的载物台上,在低倍镜(10×)下进行镜检,镜检时仔细检查每一视野,并特别注意与未受精蛔虫卵的鉴别。
2.3.3.2计数原则:数上不数下,数左不数右,记录全片血吸虫卵的数量。
2.3.4注意事项
2.3.4.1亲水性透明玻璃纸使用前需全部浸入透明液中,浸泡24h以上,使玻璃纸显示绿色或蓝色。
2.3.4.2把刮片上的细粪渣填入定量板时,必须填满中央孔全孔并抹平;压制涂片时尽量使粪便均匀展开至玻璃纸边缘,但应避免粪渣溢出。
2.3.4.3加藤片透明的速度取决于温、湿度,一般放置室温过夜即可,冬季温度较低时则需置25℃温箱内以加快透明,但切忌放置于太阳光直射下加快透明,避免加藤片脱水过度,而影响镜下虫卵的观察。
2.4B超检查
因血吸虫卵沉积肝脏引起肉芽肿,继后发生肝纤维化等一系列病理改变,特别是干线型纤维化,及门脉分支血管壁的增厚,可在超声诊断仪中显示有特征性图像,有助于血吸虫病的诊断。
2.4.1器材准备
B超机、藕合剂、卫生纸、报告单。
2.4.2操作步骤
2.4.2.1空腹平卧位与平静呼吸时,以剑下横纵切面,右肋下斜切面及右肋间切面等为肝脏常规切面,全面探查肝脏回声情况,检查肝实质纤维化程度,以肾实质回声为正常标准,判断肝回声强弱,可分如下4级:
0级—正常;
I级—病灶性回声密集区,分散在肝实质,没有明确的界限,具体化为回声尚均匀,但增强、增粗(光点颗粒稍粗);
Ⅱ级—较强的光带形成鱼鳞样图形,散在性病灶性回声密集区直径20mm,具体化为回声欠均匀,光点较粗大,全肝均可见散在的细网状回声,肝血管壁回声稍增强、增厚,肝血管起行大致正常;
Ⅲ级—回声密集带形成相互连接的网状,多见直径20mm的病灶回声密集区,有中心纤维化的块物(组织),具体化为回声不均匀,光点增粗回声较高,全肝均可见粗大网络状回声,门脉血管壁增厚明显,肝内血管腔变细窄,显示不清,肝脏体积缩小。
2.4.2.2平卧位肝脏常规切面,探测肝脏表面与外形,肝表面可分为光滑、轻度不规则和严重不规则。肝左叶外形,背面凹为正常,凸为异常,下缘锐利为正常,钝为异常。
2.4.2.3以平卧位通过腹主动脉剑下纵切面,探测肝左叶长度与厚度。右肋下斜切面,以清楚显示肝静脉右支注入下腔静脉处,控测右叶最大斜位。
2.4.2.4平卧位探头置于右侧面中线纵切面,以通过下腔静脉为参照点,测肝右叶第一长径。用探头垂直置于右侧锁骨中线纵切面,测肝右叶第二长径。
2.4.2.5平卧位探头置于左侧腋中线纵切面,测脾脏长度。右侧45o侧卧位,左肋间斜切面,清楚显示脾门及脾静脉,探测脾静脉宽度。测脾门至脾前缘的长径(a),经脾门(脾静脉中心)作a线从垂直线段长径为b,通常仅测脾脏厚度相当于a。成人脾肝厚度3.00cm±0.52cm,脾静脉不超过0.8cm。
2.4.2.6取仰卧位,右肋间斜切面或上腹正中旁线纵切面,以清楚显示门静脉主干,在第一肝门处,测定它最大内径。
2.4.2.7取平卧位,肝脏常规切面(剑下横切面及右肋间斜切面为主),清楚显示左肝叶门静脉第二级分支,测其最宽三支外径(D)和内径(d),求出d/d比值。
2.4.3诊断标准
2.4.3.1肝脏实质回声若有Ⅱ级或Ⅲ级改变者,可拟诊为血吸虫病肝超声图像。
2.4.3.2门静脉系统D/d>2者为异常。
2.4.4注意事项
2.4.4.1为了测量结果的可比性,应确定标准化的测量切面,严格按规定放置探头,而且要在限定切面中测量。而定性检查时,例如探查肝实质回声密度,切面尽可能在不同水平进行,避免遗漏局灶性的损伤。
2.4.4.2我国己有不同年龄、不同身高、不同正常人群的肝右叶长度D/d,厚度、肝右叶第一、第二长径和最大斜径、脾脏长度、脾脏指数、门脉主干内径、门脉2级分支D/d比值等,9个项目的测量数值(见《血吸虫病防治手册》第三版P100)可供参考。
2.4.4.3应与慢性肝炎,肝炎化肝硬化、肝癌等做出鉴别。
2.4.4.4超声诊断血吸虫病正确性与超声诊断操作者的经验、业务水平有关,应予以注意。
四、血吸虫病人群化疗技术规范
1治疗对象和频次
1.1一类流行村每年对询检阳性者给予化疗1~2次,对渔船民、牧民等高危人群给予化疗2次。
1.2二类流行村每年对血清学检查阳性者给予化疗1次,对渔船民、牧民等高危人群给予化疗2次。
1.3三、四、五流行类村对当年血清学检查阳性者给予化疗1次。
1.4流动人群对询检或血清学检查阳性者给予化疗1次。
2治疗药品
吡喹酮。
3化疗时间
查后即治。
4适应症
各期血吸虫病及伴有一般加杂症的血吸虫病。
5禁忌症
5.1晚期血吸虫病肝代偿机能极差者。
5.2体质极度衰弱处于恶液质状态者。
5.3急、慢性传染病发作期。
5.4代偿功能明显失调的器质性疾病及有精神障碍或有严重神经官能症患者可缓用或慎用。
6疗程与剂量
6.1慢性血吸虫病患者及血清学阳性者,除药物禁忌症外,均可在查出后化疗。采用吡喹酮药物:成人40mg/kg一次顿服或60mg/kg二日疗法(限量60kg),儿童50mg/kg一日疗法或70mg/kg二日疗法,餐间服用。
6.2急性血吸虫病患者应住院对症治疗,同时采用吡喹酮治疗,成人采用120mg/kg(儿童140mg/kg)6日疗法,每日分3次服,其中1/2总量在前2日内服完,其余1/2总量在第3~6日分服。
7副作用的处理
吡喹酮的副作用一般轻而短暂,多数毋须处理,少数患者可出现明显副作用,应及时正确处理。
7.1神经系统副作用
以头昏、头痛、乏力较多见,个别可见嗜睡、肌肉颤动、共济失调等,大多于数小时内减轻或消失,对较重者可给予安定、去痛、维生素B1、B6、谷维素等。有癫痫史者应同时服用抗癫痫药。
7.2消化系统副作用
以上腹不适、不定位疼痛较多见,少数可见恶心、呕吐等,可给予颠茄类剂或胃复安等,个别呕吐严重,进食甚少或伴腹泻者,可给予补液,并注意补钾。
7.3心血管系统副作用:少数患者有心悸、胸闷、个别可有心律失常如早搏、房颤等,大多很快消失,症状较明显者可给予镇静剂、抗心律失常药等。
7.4少数患者有低热、皮疹等,可给予对症和抗过敏治疗。
8注意事项
8.1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8.2用吡喹酮治疗期间不可从事高空和水上作业等特殊工作,如操纵机器、驾驶车辆等。
8.3严重心、肝、肾病患者以及有精神病史者慎用。
8.4孕妇对本药应慎用,哺乳期妇女服用本药期间直至停药后72h内不宜喂乳。
8.5服药前应详细询问病史和进行体检,充分掌握患者的治前情况,对有神经官能症患者尤其重要,并应耐心作好必要的解释。
8.6服药期间应加强随访,注意各种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并妥善处理。
五、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外科治疗救助项目技术方案(试行)
1晚期血吸虫病诊断
1.1诊断标准
1.1.1长期或反复的疫水接触史,或有明确的血吸虫病治疗史。
1.1.2粪检找到虫卵或毛蚴,或直肠活检发现血吸虫卵,或血清免疫学检查阳性。
1.1.3有肝纤维化门脉高压症,脾肿大Ⅲ级及Ⅲ级以上,或脾肿大Ⅱ级合并脾功能亢进、食道胃底静脉曲张和/或上消化道出血,临床有腹水,或严重生长发育障碍,或结肠肉芽肿临床表现。
1.1.4排除其他原因所致门脉高压症、脾大、腹水。
1.2临床分型
1.2.1腹水型:临床以腹水为主。
1.2.2巨脾型:指脾肿大超过脐平线,或横径超过腹中线。脾肿大达Ⅱ级,伴脾功能亢进、有肝纤维化门脉高压或上消化道出血史者,亦属本型。
1.2.3结肠增殖型:有结肠肉芽肿临床表现,经钡灌肠或纤维结肠镜证实者。
1.2.4侏儒型:有严重生长发育障碍。
1.3鉴别诊断
1.3.1肝炎肝硬化:多由乙、丙型病毒性肝炎引起,乙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呈阳性,病程进展较快,预后较差(见表1)。
1.3.2其他需鉴别的疾病:原发性肝癌,慢性疟疾,结核性腹膜炎,卵巢囊肿,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及心源性肝硬化、慢性心包炎、心肌病,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肝外性门脉高压症,如门静脉血栓形成,布加氏综合症等。
1.3.3其他原因导致肝硬化:毒物、药物、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遗传代谢性肝病。
1.3.4结肠增厚型晚期血吸虫病应与结肠或直肠息肉、结肠直肠癌、肠结核、溃疡性结肠炎、Crohn’s病等相鉴别。
表1晚期血吸虫病肝纤维化与肝炎肝硬化鉴别要点
鉴别项目晚期血吸虫病肝纤维化肝炎肝硬化
血吸虫病病史有常无
病程进展较慢进展较快
病理干线型肝纤维化肝炎后肝硬化
乏力较轻较重
食欲减退不明显较明显
黄疸少见(<10%)多见(>30%)
肝脏肝大以左叶为主晚期肝脏常缩小
脾肿大常见,巨脾症多见巨脾罕见
蜘蛛痣甚少见常见
肝掌少见多见
男性肥大少见多见
出血倾向少见多见
肝生化检查损害较轻损害显著
肝炎病理标志物(乙、丙)阴性阳性
血吸虫病原或血清学检查阳性阴性
预后较好较差
1.4外科治疗救助出院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中1.4.1和1.4.2两项,并分别达到各自标准时,可视为达到了外科治疗救助出院标准。
1.4.1进行了有效的病原治疗。
1.4.2肝生化检查基本正常。
1.4.3巨脾型患者作了脾切除等手术后,伤口愈合良好,无手术并发症及腹水。
1.4.4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破裂出血者,经有效治疗后,出血停止,大便隐血试验阴性一周以上,血色素﹥80g/L。
1.4.5结肠增殖型患者经手术治疗后,症状明显减轻或消失,经钡灌肠或纤维结肠镜检查证实肠腔病变显著改善或消失。
1.5患者转归
对进行救助治疗出院后的患者应进行定期随访,及时作出治疗转归评定,达到晚期血吸虫病临床治愈标准(卫地血发〔90〕22号)的,应从晚期血吸虫病患者人数中剔除。若以后重新出现晚期血吸虫病及其并发症的症状、体征,在排除肝炎肝硬化等其它疾病后,作为晚期血吸虫病复发处理。
2晚期血吸虫病的病原治疗
病原治疗之前需对肝功能损害、低蛋白血症、腹水等进行对症治疗。
2.1对象
对近期粪便孵化阳性,或直肠镜检发现虫卵者,或血清免疫反应(间接血凝,环卵沉淀,酶联免疫吸附)阳性,距末次治疗2年以上的晚期血吸虫病人,均需进行病原治疗。
2.2方法
吡喹酮用量:肝功能代偿良好的晚期患者可用总剂量40~60mg/Kg、2日疗法;一般情况较差,有明显夹杂症的患者可采用总剂量90mg/Kg、6日疗法;
2.3禁忌
晚期血吸虫病腹水未消退、近期(6个月内)有上消化道出血、活动性肝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严重心力衰竭或心律紊乱、活动性精神疾患、严重活动性肺结核等不宜进行病原治疗。
3巨脾型晚期血吸虫病外科治疗
3.1手术适应证
3.1.1脾肿大Ⅲ级及Ⅲ级以上者。
3.1.2脾肿大Ⅱ级伴明显脾功能亢进者(WBC在3×109/L以下,PLT在70×109/L以下)。
3.1.3门脉高压症食道胃底静脉曲张或上消化道出血者。
3.2手术条件
3.2.1一般情况尚好。
3.2.2无黄疸、无腹水或轻度腹水停利尿剂后稳定三个月以上者。
3.2.3肝脏储备功能要求A、B级,详见表(2)。
3.2.4无心、肺、肾功能失代偿,糖尿病者血糖控制正常并稳定。
表2肝脏储备功能的Child分级标准
分级标准
ABC
肝性脑病无轻重
腹水无轻,可控制大量
血清胆红素水平(mg/dl)<2.02.0—3.0>3.0
血清白蛋白(g/dl)>3.53.0—3.5<3.0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秒)<44—10>10
3.3手术原则及方式
3.3.1原则:择期手术为主,急诊病人以抢救患者生命为原则,情况允许时可考虑做急诊手术。
3.3.2择期手术方式。
3.3.2.1钡餐或胃镜检查无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可选择单纯脾脏切除术。
3.3.2.2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轻度以上者,选择脾切除+贲门周围血管离断术。
3.3.2.3食管、胃底静脉曲张中度以上,无论既往有无出血史,选择脾切除+贲门周围血管离断术、或脾切除+分流术。
3.3.2.4食管、胃底静脉重度曲张,既往有过曲张静脉破裂出血史者,选择脾切除+贲门周围血管离断术或食管横断吻合术,或脾切除+分流术。
3.3.2.5脾切除+断流术和脾切除+分流术后再次发生上消化道出血者,经非手术治疗后择期选择其他断流术或分流术。
3.4围手术期处理
3.4.1术前处理。
3.4.1.1术前检查。
3.4.1.1.1常规及生化检查:包括血型鉴定、血、尿、便常规、大便隐血、凝血常规检查,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甲胎蛋白,乙肝血清标志物,丙肝抗体。血氨测定,血尿淀粉酶测定(根据病情选做)。
3.4.1.1.2特殊检查:心电图,胸部X光片,胃镜或食道钡餐,肝脾超声显像。
3.4.1.2术前准备:术前应尽量改善肝功能和全身状况,以提高手术耐受性,以及病人心理准备,告知手术必要性、并发症及预后,做好术前常规准备。
3.4.2术中处理:手术操作参照《黄家驷外科学》第六版标准和要求进行。术中应测门脉压力,取肝组织活检(须征得病人和家属同意)。
3.4.3麻醉选择:连硬外麻或全麻。
3.4.4术后处理。
3.4.4.1术后常规处理加对症治疗,防止术后并发症的发生。
3.4.4.2血小板计数监测:脾切除术后,一般一周左右血小板回升达最高峰,如高于正常数值2倍,需进行抗凝治疗。鼓励早期下床活动,避免因血小板回升血液粘滞增加,出现肠系膜静脉血栓形成。
4结肠增殖型晚期血吸虫病的外科治疗
4.1手术适应症
4.1.1因腹泻、脓血粘液便内科治疗不能控制症状者。
4.1.2有出血、穿孔者。
4.1.3有梗阻表现,保守治疗无效者。
4.1.4非典型增生或组织活检有癌变者。
4.2手术方式的选择
根据病变部位、范围、合并症及全身情况决定手术方式。下列手术供选择:局部切除、左半结肠切除、右半结肠切除、乙状结肠切除、结肠造口术,多发肉视情况采用结肠镜摘除。
4.3围手术期处理
4.3.1术前准备。
4.3.1.1术前常规检查。
4.3.1.2肠道准备:口服抗生素、缓泻剂,洗肠。
4.3.1.3如有梗阻、出血、穿孔者,应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纠正贫血、低蛋白血症。
4.3.2术中处理。
4.3.2.1仔细探查,注意多发病变或合并病变。
4.3.2.2术中快速病理检查排除癌变可能。
4.3.2.3根据病变决定手术切除范围和方式。
4.3.2.4保证吻合技术,注意吻合口血运、有无张力、通畅度,防止吻合狭窄和瘘发生。
4.3.2.5局部病变有粘连、组织增厚,疑癌或浸润时,应尽量切除。
4.3.3术后处理:按腹部外科手术的常规处理。
5晚期血吸虫病并发症的外科处理
晚期血吸虫病上消化道出血的外科治疗。
5.1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5.1.1诊断依据:病史症状及体征;急诊胃镜检查;选择性血管造影(有条件时做)。
5.1.2鉴别诊断:需与胃、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并出血、胃癌、胆道出血、其他(食管憩食、溃疡及良、恶性肿瘤、食管裂孔症)等鉴别。
5.2外科治疗
5.2.1急症手术适应症和禁忌症:
5.2.1.1适应症:门脉高压症并上消化道大出血,经内镜等非手术治疗不能止血。病人全身情况经支持疗法尚稳定,无肝性脑病,严重黄疸,大量腹水者(肝功能A~B级时)。
5.2.1.2禁忌症:年老体弱,有心、肾等脏器严重疾病、肝功能C级时,不宜做急诊手术。
5.2.2手术方式选择
5.2.2.1急诊手术时的手术方式:急诊手术时应选择手术简单、时间短、病人能耐受且效果较为理想的胃底曲张静脉结扎术或脾切除+门奇断流术。
5.2.2.2择期手术时的手术方式(见巨脾型晚期血吸虫病的外科治疗)。
5.2.3围手术期处理
5.2.3.1急诊手术围手术期处理:术前纠正休克,备足血源,血红蛋白提高到70g/L以上,纠正水电解质酸碱紊乱,其他同择期手术。术后应特别注意肝昏迷,其他同择期手术。
5.2.3.2择期手术围手术期处理(见巨脾型晚期血吸虫病的外科治疗)。
六、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技术方案(试行)
1晚期血吸虫病诊断
1.1诊断标准
1.1.1有长期反复的血吸虫疫水接触史,或有明确的血吸虫病治疗史。
1.1.2粪检找到虫卵或毛蚴,或直肠活检发现血吸虫卵,或血清免疫学检查阳性。
1.1.3有门脉高压症,肝超声显像有特征性网络状改变,脾肿大Ⅲ级或Ⅲ级以上,或脾肿大Ⅱ级合并脾功能亢进、食道胃底静脉曲张和/或上消化道出血,临床有腹水,或严重生长发育障碍,或有结肠肉芽肿临床表现。
1.1.4排除其他原因所致门脉高压症、脾大、腹水。
1.2临床分型
1.2.1腹水型:临床症状以腹水为主。分为普通腹水型和顽固性腹水型,普通型系应用利尿剂治疗有效,能使腹水消退;顽固性腹水指病史在一年以上,腹水短期内反复发作,经正规利尿治疗4周以上腹水无明显消退。
1.2.2巨脾型:脾肿大超过脐平线,或横径超过腹中线者,脾肿大达II级,但伴脾功能亢进者、肝纤维化门脉高压或上消化道出血史者,亦属本型。
1.2.3结肠增厚型:有结肠肉芽肿临床表现,并经钡灌肠或纤维结肠镜证实。
1.2.4侏儒型:有严重生长发育障碍。
1.3鉴别诊断
1.3.1其他肝硬化需与病毒性肝炎、酒精中毒等原因引起的肝硬化相鉴别。肝炎后肝硬化多由病毒性肝炎引起,肝细胞损害较明显,肝炎标志物测定可呈阳性,病程进程快,预后较差,鉴别要点见表1。
表1晚期血吸虫肝纤维化与肝炎肝硬化、酒精性肝硬化临床鉴别要点
鉴别项目血吸虫性肝纤维化肝炎后肝硬化酒精性肝硬化
病史血吸虫病史或疫水接触史肝炎史有长期酗酒史
病程进展慢进展快进展慢
乏力较轻较重中等
食欲减退不明显明显较明显
腹胀较轻重较重
黄疸少见多见可见
肝肿大以左叶多见可扪及粗大结节或缩小可扪及结节,表面不光整
脾肿大常见,巨脾症多见发生率低,巨脾罕见多轻度肿大
肝掌、蜘蛛痣少见常见多见
肝功能损害较轻较重较重
病理干线型肝纤维化结节性肝硬化小结节性肝硬化
免疫学检查血吸虫抗体或抗原阳性肝炎标志物检查阳性—
B超呈网格状或树枝样改变肝回声增强,不规则,反射不匀肝回声致密,可为亮肝
预后较好差较差
1.3.2腹水型应与细菌性腹膜炎、腹腔肿瘤、肾性水肿等相鉴别。
1.3.3巨脾型应与疟疾、血液病等引起的脾肿大相鉴别。
1.3.4结肠增厚型应与其他结肠直肠息肉或肿瘤、肠结核、溃疡性结肠炎等相鉴别。
1.3.5其他需鉴别的疾病:原发性肝癌,华支睾吸虫病,卵巢囊肿,及心源性肝硬化、慢性心包炎、心肌病等。
1.4救助治疗出院标准
1.4.1进行了有效的病原治疗。
1.4.2肝功能基本正常或好转。
1.4.3普通腹水型患者腹水消退,顽固性腹水患者腹水有所减少。
1.4.4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破裂出血者,经有效治疗后,出血停止,大便隐血试验阴性1周以上,血红蛋白>70g/L。
1.4.5侏儒型患者经内科治疗后,症状和体征改善。
1.4.6结肠增厚型患者经内科或手术治疗后,症状改善或消失。
各型晚期血吸虫病患者经治疗达到上述标准中1、2项并分别达到各自标准时,可视为达到了救助治疗出院标准。
2晚期血吸虫病人的病原学治疗
病原学治疗需在肝功能基本改善,低蛋白血症有所纠正,腹水减轻或消退,全身情况好转时进行。
2.1对象
2.1.1粪便检查出虫卵或孵化出毛蚴者。
2.1.2直肠镜检发现虫卵(无吡喹酮治疗史)者。
2.1.3血清免疫学检查(间接凝血试验、环卵沉淀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等)阳性,且距末次化疗2年以上者。
以上各种晚期血吸虫病人均应进行病原学治疗。
2.2方法
病原治疗药物为吡喹酮,对肝功能代偿能力良好的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可用总剂量60mg/kg2日疗法;对一般情况较差,有明显夹杂症的患者可采用总剂量90mg/kg6日疗法;对侏儒型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可采用总剂量70mg/kg2日疗法。
2.3禁忌
晚期血吸虫病患者腹水未消退、近期(6个月内)有上消化道出血、活动性肝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严重心力衰竭或心律紊乱、活动性精神疾患和其他严重疾病者不进行病原学治疗。
2.4吡喹酮副反应及处理
2.4.1神经精神反应:头昏、乏力、头重脚轻等不适,可给予谷维素、B族维生素等口服药处理。
2.4.2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疹或其他过敏性反应的患者应停服吡喹酮,并给予葡萄糖酸钙、维生素C、H1受体阻滞剂,必要时可选用地塞米松等糖皮质激素。
2.4.3肝功能损害:可在病原学治疗时加强护肝、对症治疗。
2.4.4消化系统反应:腹痛、恶心患者,可给予维生素B6、654-2或阿托品;如有消化性溃疡者,在服用吡喹酮时应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抑酸药等。
2.4.5心血管系统反应:可按心血管病常规处理。合并高血压患者在服用吡喹酮时应监测血压,必要时加用降压药。
3腹水型晚期血吸虫病人的治疗
3.1一般治疗
3.1.1卧床休息,记录病人每天的腹围、体重及尿量。
3.1.2限制食盐摄入:轻度腹水:每日食盐摄入量少于2g;中度腹水:每日食盐摄入量少于1g;重度腹水:严格忌盐。对此类病人,应严格限制含钠的食物(如腌制食品、味精等)的摄入,防止以间接方式摄入钠盐。
3.1.3控制水分的摄入:每日入水量控制在出量水平。
3.1.4护肝、降酶、抗肝纤维化处理:护肝药物可选用肝安、肌苷、还原性谷胱甘肽、维生素等;降酶可选用甘利欣、强力宁、茵枝黄、门冬等;抗肝纤维化可选用复方丹参、大黄蛰虫丸、西列宾安等,有条件还可用促肝细胞生长素、鳖甲软肝片等。
3.1.5营养支持:原则上应给予高热量、高质量蛋白、维生素丰富的饮食,但有肝性脑病者应限制蛋白入量。严重低蛋白血症,高度顽固性腹水,酌情给予新鲜血、血浆、白蛋白。
3.2利尿疗法
选择适宜药物联合用药,并采用间歇疗法。一般以每天减轻体重不超过0.5kg为宜,并动态观察病人的肝肾功能及电解质情况。
3.2.1钾、钠交换抑制剂:主要有螺内酯(安体舒通)和氨苯蝶啶,前者通过拮抗醛固酮而发挥作用,后者则直接抑制远端肾小管钾、钠交换,两者均为保钾利尿药,为治疗肝硬化腹水的首选药。
3.2.2肾袢利尿剂:主要有呋塞米(速尿)和依他尼酸(利尿酸),单独使用易致低血钾症,因利尿作用太强易诱发肝性脑病,使用时应密切注意尿量,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推荐与醛固酮拮抗剂或钾制剂联合应用,应注意速尿片与安体舒通片的比例为40mg∶100mg,螺内酯和速尿联合用药时应根据尿量(1500~*0ml/d,体重减轻每天0.5~1kg左右为有效)调整用药剂量。不同种类利尿药宜交替使用。
3.2.3噻嗪类利尿剂:单独作用时应注意补钾。
3.2.4渗透性利尿剂:甘露醇或低分子右旋糖酐。
3.2.5与利尿剂有协同作用的药物:可利新(在血容量不足,肾功能衰竭时应用常有效,但价格昂贵)、酚妥拉明(有增加内脏血流量,升高门脉压,诱导出血可能)多巴胺等。
3.3自身腹水超滤浓缩回输
在严格无菌条件下,2~4小时放出腹水4000~6000ml(放腹水后加压腹带),经超滤或透析浓缩后回输。
3.4中医中药
可参考《血吸虫病防治手册》第三版P166。
4侏儒型晚期血吸虫病人的治疗
16岁以前进行病原治疗疗效较好,治疗后生长和发育常可获得明显改善,未好转者可酌情使用生长激素、促性腺释放激素、雄激素、甲状腺素、锌制剂等。
5结肠增厚型晚期血吸虫病人的治疗
经病原治疗后,轻度结肠增厚型的病例一般局部病变会有所好转。对经治疗而无明显疗效者,及早手术治疗。
6晚期血吸虫病并发症的处理
6.1上消化道出血
6.1.1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6.1.1.1诊断依据:病史及体征;急诊胃镜检查。
6.1.1.2鉴别诊断:应与胃、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并出血、胃癌出血、胆道出血等鉴别。
6.1.2内科治疗
6.1.2.1一般治疗
6.1.2.1.1绝对卧床,活动性出血时禁食,必要时吸氧,镇静,保持呼吸道通畅,避免呕血时血液吸入引起窒息。
6.1.2.1.2严密监测生命体征,定期复查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红细胞压积、血尿素氮、血浆电解质水平、PH值和HCO3-浓度。
6.1.2.1.3补充血容量,注意适量,维持平均动脉压60~70mmHg水平。
6.1.2.1.4清洁洗肠并采用抗生素预防发生肝性脑病。
6.1.2.2止血治疗
6.1.2.2.1药物治疗:首选生长抑素类(施他宁、善宁)治疗,如无效考虑手术治疗,不能手术者,采用传统方法治疗。一般止血药物对胃肠道渗血有效,对食道胃底静脉破裂出血不理想,常用的普通止血药有:垂体后叶素、维生素K1、法莫替丁、奥美拉唑、立止血、蛇毒凝血酶等。
6.1.2.2.2三腔二囊管止血
6.1.2.2.3内镜下曲张静脉套扎止血
6.1.2.3降低门静脉压
降低门静脉压是治疗上消化道大出血最有效的方法。生长抑素类、血管加压素循血管药应用较多。心得安是公认的降低门静脉压力的有效药物,通过阻滞β1受体减少每分心输出量和阻滞β2受体收缩外周血管,从而减少内脏血流量,降低门静脉压力,心得安应用后需要停药时,应逐渐减量停药。
6.2原发性腹膜炎
6.2.1一般治疗:半卧位,监测生命体征,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注意营养。
6.2.2抗生素治疗:应根据细菌培养的结果,选择敏感抗生素,可被选择的药物为三代头孢加喹诺酮类,有厌氧菌感染的,需加用灭滴灵等。
6.2.3腹腔穿刺灌洗:行腹腔穿刺术,放出腹水500ml,快速滴入等量生理盐水,当放出腹水和滴入生理盐水量达3000ml时,腹腔内注入抗生素,多选用头孢类药。
6.3肝性脑病
6.3.1一般治疗:绝对卧床,加强监护,给氧,记录24h出入水量。
6.3.2消除诱因:及时治疗感染和消化道出血、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失衡。慎重使用镇静药,患者有狂躁时,可使用异丙嗪、扑尔敏。禁用损伤肝脏药物。
6.3.3减少肠内毒物的生成和吸收
6.3.3.1控制饮食:严格限制蛋白质的摄入量,昏迷期间,禁止蛋白质饮食。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和能量合剂(含ATP、辅酶A与正规胰岛素),每日供给热量35~40kcal/(kg﹒d)和足量维生素,以碳水化合物为主要食物,昏迷不能进食者可经鼻胃管供食,控制脂肪的摄入,大量输注葡萄糖要警惕低钾血症、心力衰竭和脑水肿。
6.3.3.2清洁肠道:采取灌肠或导泻的方法清除肠内积食、积血,减少含氮物质的吸收。用生理盐水或弱酸性溶液(灌肠液中加入适量白醋)保留灌肠;口服或鼻饲25%硫酸镁30~60ml导泻;对急性门体分流性脑病昏迷病人首先用乳果糖与水(1:1的比例)灌肠。抑制肠道细菌的生长可口服肠道不易吸收的抗生素,如新霉素、利福昔明;也可使用乳酸杆菌制剂,如双叉乳酸杆菌奶。
6.3.3.3促进有毒物质的代谢清除,纠正氨基酸代谢紊乱。
3.3.1降氨药物:可用谷氨酸钠、精氨酸、L-鸟氨酸、L-天冬氨酸以降低血氨。
6.3.3.3.2纠正氨基酸比例失衡、减少假性神经递质的产生:常用支链氨基酸、六合氨基酸或肝安注射液等。
6.3.3.4改善微循环,促进肝细胞再生:可使用促肝细胞生长素、前列腺素E,丹参注射液等。
6.3.3.5积极预防及治疗并发症:常见的有感染、出血、肝肾综合征、脑水肿、甚至多脏器功能衰竭等。
6.3.3.6腹膜或血液透析:氮质血症可采取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
6.3.3.7中医中药:以清热解毒利湿为主,常用茵桅黄注射液、苦黄注射液等。
7晚期血吸虫病人住院检查项目
晚期血吸虫病人收治入院后,视病情和诊疗需要可选作下列检查项目:
7.1血吸虫病病原学及血清免疫学检查;
7.2血、尿、粪三大常规(含血小板、血型);
7.3肝炎标志物检查(乙肝检测s、e、c抗原及抗体、丙肝);
7.4电解质;
7.5肝功能;
7.6肾功能;
7.7肝、胆、脾B超或彩超(主要用于心功能的判断);
7.8心电图;
7.9胸部X线检查(含吞钡透视);
7.10钡灌肠或结肠纤维镜(结肠增厚型手术前后);
7.11胃镜检查治疗(上消化道大出血时)。
超出上述范围的检查项目,需向当地县级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技术指导小组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
七、家畜血吸虫病查治技术规范
1病原学诊断(粪便毛蚴孵化法)
1.1材料准备
1.1.1水:pH值6.8~7.2,无水虫和化学物质污染(包括氯气)的澄清水,否则需作如下处理:有氯气的自来水应在盛器中存放8h以上。河水、池水、井水、雨水等混有水虫的水加温至60℃,冷却后再用。或在5万ml水中加含30%有效氯的漂白粉0.35g,搅匀,放置20h,待氯气逸尽;也可在放漂白粉后加入硫代硫酸钠0.2~0.4g脱氯,0.5h后再用。对混浊的水,于每5万ml水中加明矾3~5g,充分搅拌,待水澄清后用。
1.1.2器材、试剂:竹筷、40~80目的铜筛滤杯、260目的尼龙筛兜、500ml量杯、粪桶、放大镜、显微镜、吸管、载玻片、盖玻片、取暖炉、水温计、盆、水缸、水桶、剪刀、闹钟、天平、300~500ml长颈平底烧瓶或*~250ml三角烧瓶、脱脂棉。
1.1.3送粪卡:包括村名、组名、饲养员或畜主姓名、畜别、畜名或畜号、性别、年龄、有无孕、采粪日期。
1.1.4孵育室(箱)。室温低于20℃时需有保持20~25℃的环境条件,如有温箱或有取暖设备的房间。
1.2操作方法
1.2.1采粪和送检:采粪季节宜于春秋两季,其次是夏季,不宜于冬季。采粪的时间最好于清晨从家畜直肠中采取,或新排出的粪便。采粪量:牛、马属*g,猪100g,羊和犬粪(农家)40g,每份粪样需附上填好的送粪卡,于采粪当天送到检验室。
1.2.2洗粪和孵化:将每头家畜的粪便分三份,每份粪量牛、马50g,猪20g,羊、犬10g。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下列一种方法进一步操作。
1.2.2.1尼龙兜淘洗孵化法:粪便在40目铜筛和量杯中用清水淘洗,细粪渣存于500ml量杯中,待沉淀后去上清液,沉渣倒入尼龙兜用水冲淘洗,把尼龙兜中的粪渣装入三角烧瓶或长颈平底烧瓶中加25℃左右清水,为便于观察毛蚴,在瓶颈下二分之一处加一块2~3cm厚的脱脂棉,再加清水至瓶口。
1.2.2.2塑料杯顶管法:置粪于铜筛量杯中加水充分淘洗,弃去粪筛量杯中的上层水,倒去三分之二,加25℃清水,盖上中间有孔的塑料盖再加满25℃清水,再将盛满水的试管口塞一块2~3cm厚的脱脂棉,倒插入塑料盖孔中。
1.2.3孵育:上述两种方法装好的三角烧瓶、长颈烧瓶或塑料杯放于20~25℃的箱(室)中,在一定的光照(日光或灯光)条件下进行孵育。从孵育开始到1、3、5h后各观察一次,尾蚴多数在水面下2mm范围内呈直线运动。发现血吸虫毛蚴即判定为阳性。血吸虫毛蚴肉眼观察为针尖大小、灰白色、梭形、折光强和水中其他小虫不同之处是在近水面作水平或斜向直线运动,当用肉眼观察难与水中的其他小虫相区别时,可用滴管将毛蚴吸出,置显微镜下可见毛蚴前部宽,前段中间有个顶突,两侧对称,后渐窄,周身有纤毛则可判为血吸虫毛蚴。在一个样品中有1~5个毛蚴为+,6~10个毛蚴为++,11~20个毛蚴为+++,21个毛蚴以上为++++。以判断、统计血吸虫病感染的强度。
2家畜血吸虫病血清学诊断(间接血凝试验)
2.1材料准备
2.1.1器材:V型微孔有机玻璃血凝板(孔底角90°),25μl定量移液器,滴管,可插针头的滴管或1~2ml注射器,12号针头。
2.1.2生理盐水、蒸馏水。
2.1.3诊断液和阴、阳性血清:按说明书处理和保藏。
2.2操作方法
2.2.1用滴管滴4滴生理盐水于血凝板左边第1孔内,用同一滴管加入被检血清1滴,使血清成5倍稀释。
2.2.2用带12号针头滴管或移液管在左边第2、3孔中各加生理盐水1滴(25μl)。
2.2.3用移液器将第1孔血清混匀,混匀方法是反复吸吹三次,然后吸25μl已混匀液加入右边邻孔中,此孔血清成1:10稀释。
2.2.4用移液器和7.2.2.3一样混匀第2孔血清,吸取25μl加入第3孔中,此时该孔血清成1:20稀释。
2.2.5用移液器和7.2.2.4一样混匀第3孔血清,吸取25μl丢弃。
2.2.6每份被检血清和阳、阴性血清按同样方法用3个孔,也可不用阴性血清而设生理盐水对照孔,此时另取2个孔各加25μl生理盐水作空白对照。
2.2.7用带12号针头的滴管或移液管加入1:10、1:20血清稀释孔及空白对照孔各1滴诊断液,使诊断液和血清混匀,置20℃~37℃条件下1~2h,等空白或阴性血清对照孔中血球全部沉于孔底中央,呈一圆形红点,且阳性血清两孔中血球没有全部沉入孔底中央即无圆形红点或仅有很小的圆形红点即可判定结果。
2.3判定
2.3.1判定标准
2.3.1.1红血球全部下沉到孔底中央,形成紧密红色圆点,周缘整齐为阴性(-)。
2.3.1.2红血球少量沉于孔底中央,形成一较阴性小的红色圆点,周围有少量凝集红血球为弱阳性(+)。
2.3.1.3红血球约半数沉于孔底中央,形成一更小红色圆点,周围有一层淡红色凝集红血球为阳性(++)。
2.3.1.4红血球均匀地分散于孔底,形成一淡红色薄层为强阳性(+++)。
2.3.2结果判定:以血清10倍和20倍稀释孔出现2.3.1.2、3、4的凝集现象时,被检血清判为阳性。
2.3.3如阴性或生理盐水对照孔2h后红细胞沉淀图像不标准,说明生理盐水质量不合标准或血凝板孔未洗净,需检查原因,重新操作。
3家畜血吸虫病的治疗
3.1治疗对象的确定
凡用血清学或病原学方法查出的阳性畜,经健康检查除列为缓治或不治的病畜外,均应进行治疗。
3.2缓治或不治对象
3.2.1怀孕6个月以上和哺乳期母牛以及3月龄以内的犊牛可缓治。
3.2.2有急性传染病、心血管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牛缓治或不治或建议淘汰。
3.2.3年老体弱丧失劳力或生产能力的病牛建议淘汰。
3.3称重或估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称重,以便准确计算用药量,无称重条件时则可采用测量估重,计算公式如下:
(胸围cm)2×体斜长cm
黄牛体重(㎏)=
10800
(胸围cm)2×体斜长cm
水牛体重(㎏)=
12700
(胸围cm)2×体斜长cm
羊体重(㎏)=
300
(胸围cm)2×体斜长cm
猪体重(千克)=
14400
马属动物体重(㎏)=体高×系数(瘦弱者为2.1,中等者为2.33,肥胖者为2.56)。
胸围是指从肩胛骨的后角围绕胸部一周的长度,体斜长是指从肩端到坐骨端的直线长度,两侧同时测量,取其平均值。体高是指鬐甲到地面的高度。
3.4病畜治疗记录
最好以县(市)为单位统一印制病畜治疗记录表。对已确定的治疗对象,要认真填写治疗登记表。在治疗过程中要认真作好记录,治疗结束后,要整理成册,归档备查。
3.5治疗的药物和方法
3.5.1药物:当前用于治疗血吸虫病病畜的首选药物是吡喹酮,其粉剂、片剂或其他剂型一次口服治疗各种家畜均可达到99.3~100%的杀虫效果。
3.5.2剂量:因病畜种类不同和药物剂量不同其用药量也不尽相同。黄牛(奶牛)30mg/㎏(限重300㎏),水牛25mg/㎏(限重400㎏),羊20mg/㎏,猪60mg/㎏,马属动物参照水牛或羊的剂量。
3.6药物反应及处理
吡喹酮一次口服疗法治疗家畜血吸虫病,一般无副反应或轻微反应,副反应主要表现为反刍减少,食欲减退,瘤胃臌气,流涎,拉稀,心跳加快,精神沉郁,严重时可引起流产,也见有出现牛死亡的报告。
反应处理:一般轻微反应不需特殊处理,少数病例特别是老弱病畜或奶牛可能出现奶产量下降等反应,应加强观察,采用对症疗法,即可康复。
八、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试行)
1范围
1.1本规范规定了血吸虫病流行地区新建或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以及材料、设计与施工、使用操作等要求。
1.2本规范适用于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农村户厕的新建或改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19379《农村户厕卫生标准》
GB/T4750-*2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
GB/T4751-*2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
GB/T4752-*2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粪便无害化:有效降低粪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数量,使病原体失去传染性的处理措施。
3.2卫生厕所: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必须按规定清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3.3无害化卫生厕所:符合卫生厕所的基本要求,具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按规范进行应用管理的厕所。
3.4堆肥:粪渣、沼渣等,按规程堆放,使产生温度平均达到50℃以上并至少保持5天的发酵处理。
4技术要求
4.1基本原则
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农村改厕属于预防血吸虫病传播的环境干预措施,其目的在于粪便无害化。
4.1.1户厕可因地、因户制宜地从三格化粪池、三联式沼气池、粪尿分集式生态卫生厕所等三种无害化卫生厕所模式中选择。
4.1.2建造的厕所应符合《农村户厕卫生标准》的基本要求并应正确使用和维护。
4.1.3新建、重建农户住房时,户厕建造应与住房建造同步规划、审批、建造、验收;新建、改建农村户厕应建造在室内或庭院内;禁止在水体周边建造厕所,禁止厕所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4.1.4三格化粪池应在第三池清掏粪液;三联式沼气池的沼液应经沉淀后溢流贮存或应用;化粪池清除的粪渣、沼渣,应就地或就近进行高温堆肥等方式的无害化处理。粪便无害化处理必须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要求,禁止使用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粪便施肥。
4.1.5在自然灾害与其他特殊需要时,可在粪液、粪渣中直接加入足量的生石灰、漂白粉或含氯消毒剂进行应急消毒处理,处理过程与处理效果必须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
4.1.6当地爱卫办应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新建或改建厕所的技术指导、施工检查、健康教育与促进、进行正确使用与维护卫生厕所的宣传指导、粪便无害化效果检测与评价。
4.2材料要求
4.2.1建造材料选择要求:选择的产品与材料应坚固耐用,有利于卫生清洁与环境保护。便器首选白色陶瓷制品,也可选用质量好的工程塑料材料制造的便器;使用水泥制件时,水泥应选择425#以上标号。建造材料必须是正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质量鉴定报告,并保留其复印件。
4.2.2卫生厕所预制产品要求:安排企业统一生产的预制式贮粪池和厕所设备,其安全性和功能必须经过省级爱卫办组织鉴定。
4.3设计与施工要求
4.3.1三格化粪池厕所
4.3.1.1化粪池容积:化粪池的有效容积应保证粪便在第一池贮存20天,第二池贮存10天,第三池贮存30天。总容积不得小于1.5m3。第一、二、三池的容积比例为2:1:3,在2池容积不足0.5m3时,可按0.5m3设计施工。
4.3.1.2化粪池深度:有效深度不少于1000mm,化粪池的上部应留有空间。
4.3.1.3过粪管位置:过粪管应安装在两堵隔墙上,与隔墙的水平夹角呈60°。其中第一池到第二池过粪管下端(即粪液进口)位置在第一池的下1/3处,上端在第二池距池顶150mm;第二池到第三池过粪管下端(即粪液进口)位置在第二池的下1/3或中部1/2处,上端在第三池距池顶150mm。
4.3.1.4便器位置:以便器下口中心为基础,距后墙350mm,距边墙400mm。
4.3.1.5质量与结构要求
防渗漏:三格贮粪池内侧必须防渗处理,建成后应经渗漏检验。即加满水观察24小时,其水位的减少,以不超过10mm为合格。
防:防止粪便,蹲坑上应安装便器,进粪口、出粪口应有盖。
防浮:地下水位较高、整体贮粪池应采取相应措施抗浮。
防雨:出粪口的上沿要高出地面100mm,防止雨水流入。
防臭:可根据需要在第一池安装排气管,其高度应超出厕屋500mm。
4.3.2三联通沼气池厕所
4.3.2.1沼气池的建造应符合户用沼气池相关标准材料、设计参数、施工验收安全方面的基本要求。
4.3.2.2三联通沼气池厕所应是厕所、畜圈、沼气池的三连通,人畜粪便能够直流入池,直管进料并要避免进料口的粪便,出料口必须保证发酵池粪液、粪渣充分发酵后方能取掏沼液的结构设计。
4.3.2.3不采用可随时取沼液与沼液随意溢流排放的设计模式。
4.3.3粪尿分集式生态卫生厕所
4.3.3.1粪、尿分别收集、处理和利用。
4.3.3.2粪便必须用覆盖料覆盖,促进粪便无害化。但不同覆盖料达到粪便无害化的时间有所不同,草木灰的覆盖时间不少于3个月,炉灰、锯末、黄土等的覆盖时间不少于10个月。
4.3.3.3建造技术要求:
贮尿池:其容积应能保证存放10天以上。
贮粪池:不小于0.8m3,应防止渗水。
排气管:直径100mm,长度高于厕屋500mm。
吸热板(晒板):用沥青等防腐材料正反涂黑的金属板及水泥板,应严密。
4.4使用操作要求
4.4.1三格化粪池厕所
4.4.1.1启用:正式启用前在第一格池内注入100~*L水,水位应高出过粪管下端口。
4.4.1.2用水:用水量以每人每天3~4L为宜。
4.4.1.3清掏:半年至1年、或在使用中发现第三池出现粪皮时要清渣,应经高温堆肥或化学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4.4.1.4安全:化粪池盖板要盖严,防止发生意外。清渣或取粪水时,不得在池边点灯、吸烟,防沼气遇火爆炸。
4.4.1.5分流:生活污水不得接入化粪池,粪水与污水应分流。
4.4.1.6改型:三瓮式贮粪池厕所是利用三格化粪池的原理,采用双瓮厕所的建造技术而设计的,其贮粪池容积不小于1.5m3。
4.4.2三联通沼气池厕所
4.4.2.1原料:合理配置并充分利用畜粪、垫圈草、铡碎和粉碎并经适当堆沤的作物秸秆、蔬菜叶茎、水生植物、青杂草等。
4.4.2.2沼液:可以作为农肥,但禁止作为牲畜的饲料添加剂、养鱼、养禽等。
4.4.2.3沼渣:应经高温堆肥等方法无害化处理后方可用做农肥。
粪尿分集式生态卫生厕所。
4.4.3.1便后加灰土是该型户厕应用管理的关键,充足加灰使粪便保持干燥。厕所在使用之前,事先在厕坑内加5~10cm的灰土。每次使用后加灰土覆盖的用量,约为粪便量的3倍以上。粪在厕坑内堆存时间约0.5~1年。
4.4.3.2尿不要流入贮粪池,尿的储存容器要求避光并较密闭,经加5倍水稀释后,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施肥。
5监督监测
5.1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的监督监测,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5.2检测方法:血吸虫卵按照“尼龙绢集卵孵化法”进行检测(《血吸虫病防治手册》第三版);粪大肠菌和蛔虫卵按照《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方法进行检测,蛔虫卵要判断死亡率。
5.3评价标准:厕所出口粪液的粪大肠菌值≥10-2,蛔虫卵死亡率≥95%,不得捡出活血吸虫卵。
九、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试行)
1监测目的
1.1了解血吸虫病流行动态及影响因素,预测流行趋势。
1.2为制订防治对策及评价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2监测病例定义
2.1诊断原则
根据疫水接触史,结合发热、腹泻、肝肿大、肝纤维化门脉高压等主要症状、体征,以及病原学检查、血清免疫学检查、血象检查结果等,予以诊断。
2.2诊断标准
根据患者感染情况、临床症状和体征,血吸虫病分为急性、慢性和晚期三种类型。
3监测内容
3.1全国常规监测
3.1.1疫情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防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血吸虫病病例,应区分急性或慢性,并在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向相应单位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防机构)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3.1.2急性血吸虫病个案调查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防机构)负责对所报告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在1周内进行个案调查,填写个案调查表并及时录入数据库,通过血吸虫病信息专报系统网络上报。不具备血吸虫病信息专报系统条件的,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防机构),同时报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3.2突发疫情监测
建立健全县、乡、村和城市社区疫情监测体系,密切注视疫情态势、社会经济状况、人文和自然环境变化情况。一旦发现当地钉螺面积大幅度增加,或感染螺密度明显升高,或发现首例急感病人,或有突发社会、自然因素出现,应高度警戒,加强调查研究,并将调查结果上报,作出疫情预警报告。
3.2.1突发疫情标准
3.2.1.1在血吸虫病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以上(含10例);或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以上(含5例)。
3.2.1.2血吸虫病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以上(含5例);或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以上(含3例)。
3.2.1.3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地区,发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或有感染性钉螺分布。
3.2.1.4非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发现有钉螺分布或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
3.2.2突发疫情的报告
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或发现有可能发生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血吸虫病突发疫情信息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缓报。
3.2.3突发疫情的调查
3.2.3.1个案调查:对所有急性血吸虫病例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人一般情况、感染情况、发病表现、检查及治疗情况等,核实诊断。并对在患者感染时间前后各2周内在同一感染地点接触过疫水的人员进行追踪调查。
3.2.3.2疫点调查:根据个案调查提供的线索确定疫点及其范围,进行钉螺和感染性钉螺调查,有条件的可进行水体感染性测定。对疫点所涉及的居民区进行人畜接触疫水情况调查,并开展人畜查治病工作。
3.2.3.3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调查:包括水位、降雨量、气温、自然灾害、人口流动、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较大改变等。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调查由县级血防主管部门组织,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防站)具体实施。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防站)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调查。
3.3监测点监测
3.3.1确定原则
3.3.1.1监测点能够代表我国血吸虫病流行区主要类型;
3.3.1.2监测点能够代表我国人群血吸虫病感染状况;
3.3.1.3负责监测点的工作单位具有一定的血吸虫病监测工作基础,能够承担并完成监测任务;
3.3.2监测点分布
监测点以行政村为单位,全国在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立80个监测点。
3.3.3监测点的确定
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与所在省血防主管部门(血防办、血地办、地病办)、血防专业机构,根据主要流行类型和感染情况,按分层的原则,选择有代表性流行村作为监测点。一个县设立监测点不超过2个,原则上5年内不变动。
3.3.4监测内容与方法
3.3.4.1人群病情监测
3.3.4.1.1对监测点6岁以上的全部常住居民采用血清方法(间接血凝试验IHA)进行筛查,阳性者以Kato-Katz法(一粪三片)进行病原学检查,血清免疫学检查、病原学检查受检率均应达到90%以上。监测点查病时须对该村的全体居民逐一登记。人群查病应在10~11月份进行。
3.3.4.1.2有外来人群的监测点,随机检查30人,不足30人者全部调查,方法同上。
3.3.4.1.3对当年发生的急性血吸虫病人进行个案调查。
3.3.4.1.4第1年在监测点进行晚期血吸虫病普查,对新发现的和现存的晚期血吸虫病病人进行个案调查;从第2年始,对疑似晚期血吸虫病等重点对象进行检查,对新发现的晚期血吸虫病人进行个案调查。
3.3.4.2家畜病情监测
以在有螺地带敞放的大家畜为监测对象,每个监测点随机抽查牛、羊、猪、马等家畜各60头(不足者全部检查),采用粪便孵化法进行检查,一粪一检。查病应在10~11月份进行。
3.3.4.3螺情监测
调查范围包括现有钉螺环境(含易感环境和其他有螺环境)、可疑环境,采用系统抽样和环境抽样方法,每年春季进行1次查螺。
易感环境:采用系统抽样方法查螺(江湖洲滩环境框线距20m,其他环境框线距10m)。捡获框内全部钉螺,并解剖观察,鉴别死活和感染情况。
其他有螺环境:采用环境抽样方法(根据植被、低洼地等环境特点及钉螺栖息习性,设框调查)查螺,捡获框内全部钉螺,并解剖观察,鉴别死活和感染情况。
可疑环境:采用环境抽样方法查螺,若捡获活钉螺,再以系统抽样进行调查,捡获框内全部钉螺,并解剖观察,鉴别死活和感染情况。
查螺以村为单位进行,建立有螺环境登记卡,查螺时每框均要编号,框内钉螺全部捕捉,并以框为单位装入钉螺袋,钉螺袋外标注调查钉螺地点、框号、环境类型和调查日期。经死活鉴别、感染性检查后,登记和计算活螺平均密度和钉螺感染率等。用GPS测量每一自然环境的经纬度,根据调查结果绘制年度钉螺分布示意图。
3.3.5相关因素调查
3.3.5.1自然与社会因素:包括水位、雨量、气温、自然灾害、人口流动、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等;
3.3.5.2防治措施实施情况:包括查螺、药物灭螺和环境改造、查病、治病(化疗)、健康教育、个人防护、改水改厕等。
4数据收集、分析和反馈
承担监测任务的县级专业机构负责监测点所有数据的收集和管理,并确定专人负责。原始数据应2次分别独立输入计算机,并按要求建立数据库。监测点数据库和分析报告应于次年1月底前上报省级血防专业机构,省级血防专业机构应在次年2月底前将数据库和监测报告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汇总全国数据,并撰写年度疫情监测报告,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向各省反馈年度监测结果。
5质量控制
5.1培训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负责对省级参与国家血吸虫病监测点工作的师资、承担国家血吸虫病监测点任务的县级专业机构的业务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各省负责对市、县参加国家血吸虫病监测点工作的人员、本省国家血吸虫病监测点的业务技术骨干进行培训;承担国家血吸虫病监测点任务的县(市、区)负责对具体从事监测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5.2质量控制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组织对各省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抽查和考核,各省负责对本辖区监测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督导并进行考核,县级专业机构派员直接参加现场工作。
督导与考核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工作计划、人员安排、经费安排、操作规程、现场实施、信息资料等情况。
省级血防专业机构应加强螺情监测的督导,有目的、有重点地组织参与现场查螺。各监测点应保留人群查病时所有的粪检Kato-Katz片,以备复查考核。省级血防专业机构负责组织对监测点粪检情况进行复查,每个监测点随机抽样调查10%的粪检涂片,粪便涂片少于30,则需要全部复查核实,抽样复查符合率低于90%判为不合格,需重新进行粪便检查。结合监测点疫情情况,对血清免疫学阳性者进行抽样复查考核。
6组织领导与职责
6.1卫生部负责全国血吸虫病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测方案的制订。省和市、县血防主管部门领导本辖区的血吸虫病监测工作,并安排所需监测经费,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6.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国血吸虫病监测点组织实施,并为国家级监测点提供一定监测补助经费。
6.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负责全国血吸虫病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和资料汇总分析。各省血防专业机构负责辖区血吸虫病监测的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资料汇总和上报。
6.4监测点所在县的县级专业机构(疾控机构或血防站)负责实施。县级专业机构要将监测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和常规性的业务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安排技术骨干,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确保工作质量。
6.5各省根据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省血吸虫病监测实施方案。浙江省、上海和重庆市监测点的以县为单位,监测工作以螺情监测和输入性病例监测为主,监测内容和方法另行制定。
十、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1总则
1.1目的
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血吸虫病突发疫情,规范和指导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工作原则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靠科学、依法管理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为依据编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判定标准与分级
2.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视为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启动应急处理工作。
2.1.1在尚未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的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包括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下同)10例以上(含10例,下同);或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以上。
2.1.2在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以上;或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以上。
2.1.3在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市、区),发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或有感染性钉螺分布。
2.1.4在非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发现有钉螺分布或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
2.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终止应急处理工作:
2.2.1在尚未控制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和传播控制地区应急处理工作启动范围内,连续1个月无新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
2.2.2在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地区和非流行区应急处理工作启动范围内,连续1个月无新发血吸虫病病例,钉螺分布环境已经得到有效处理(通过药物或环境改造灭螺后,使钉螺平均密度控制在0.01只/0.1㎡以下)。
2.3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分级
Ⅰ级:在2个以上(含2个,下同)相邻流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现突发疫情,并连续出现新的疫点,疫点所在县(市、区)急性血吸虫病病例总数是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的5倍以上(含5倍,下同),且有大范围蔓延趋势。
Ⅱ级:在2个以上相邻流行市(地、州)范围内出现突发疫情,疫点所在县(市、区)急性血吸虫病病例总数是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且有蔓延趋势;或在1个非流行市(地、州)范围内,出现突发疫情。
Ⅲ级:在2个以上相邻流行县(市、区)范围内出现突发疫情,急性血吸虫病病例数是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且有蔓延趋势;或在1个非流行县(市、区)范围内,出现突发疫情。
Ⅳ级:在1个流行县(市、区)范围内出现突发疫情。
3应急响应
3.1突发疫情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向卫生部报告。
3.2突发疫情分级响应程序
Ⅰ级:由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Ⅱ级: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Ⅲ级:由市(地、州)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报市(地、州)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Ⅳ级: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3应急组织
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发生后,根据突发疫情分级响应程序,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财政、农业、水利、宣传、教育、公安以及爱卫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指挥和协调;卫生行政部门成立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血吸虫病医疗救治、疫情控制和调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4紧急处置
4.1现场处置
4.1.1病人救治:出现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时,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医疗队,深入突发疫情疫点进行救治。对发现的所有血吸虫病病人,应及时予以治疗。
4.1.2人群预防性早期治疗:根据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对同期有疫水接触史的人群进行早期预防性治疗,防止急性血吸虫病发生。早期治疗的药物和时间是:用吡喹酮治疗应在首次接触疫水4周后、用蒿甲醚治疗应在接触疫水2周后、用青蒿琥酯治疗应在接触疫水1周后进行。
4.1.3环境处理:在发生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地区,对疫点及其周围有钉螺的水域和钉螺孳生地,用氯硝柳胺杀灭尾蚴和钉螺。喷洒剂量为2g/㎡,浸杀剂量为2mg/L;同时在易感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划定安全生活区。有条件时,采用环境改造灭螺的方法彻底改造钉螺孳生地,消灭钉螺。
4.1.4健康教育: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迅速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4.1.5安全用水:要求居民在划定的安全生活区内取水。对饮用水源可能含有血吸虫尾蚴的,饮用前要进行卫生处理。方法为每50㎏水加漂白精0.5g或漂白粉1g,30分钟后方可饮用。
4.1.6粪便管理:对病人、病畜的粪便进行灭卵处理,方法为50㎏粪便加尿素250g拌匀,储存1天以上。
4.1.7个人防护:教育群众尽量避免接触疫水,必须接触疫水者应在下水前涂抹防护剂,穿戴防护用具。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现场开展防治工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
4.2流行病学调查
突发疫情的调查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县级疾病预防控制(血防)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县级疾病预防控制(血防)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突发疫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调查。
4.2.1个案调查:对所有急性血吸虫病病例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同时对在与患者感染时间前后各2周内,曾经在同一感染地点接触过疫水的其他人员进行追踪调查。调查人员应及时将“急性血吸虫病个案调查表”录入数据库,并通过血吸虫病信息专报系统上报。或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血防)机构,同时报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4.2.2疫点调查:根据个案调查线索确定疫点及其范围,进行钉螺和感染性钉螺调查,有条件的可进行水体感染性测定。对疫点所涉及的居民区进行人群和家畜接触疫水情况调查,并开展人群和家畜查病、治病工作。
4.2.3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调查:对水位、降雨量、气温、自然灾害、人、畜流动情况、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等相关因素进行调查。
5保障措施
5.1组织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及时安排落实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经费和物资,成立应急处理队伍,为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提供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理人力资源库,并按突发疫情的级别制定人力资源调配计划,组织开展疫情处理和血吸虫病人救治工作。
5.2物资保障
国家和各省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疾病预防控制(血防)机构,做好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的技术、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储备物资应包括:
5.2.1人、畜抗血吸虫药物:吡喹酮、蒿甲醚、青蒿琥酯。
5.2.2灭螺药品:氯硝柳胺。
5.2.3防护药品:防护油、防护膏、漂白粉、漂白精等。
5.2.4检测试剂:血清学诊断试剂及相关器材等。
5.2.5设备及器具:灭螺机、显微镜、解剖镜、病原学检查器具等。
5.3技术保障
遇到患者病情严重,家庭医生可安排患者到对口医院进行治疗,患者出院后,医院将有关治疗情况和病历交给家庭医生保管,由家庭医生负责康复工作,古巴的家庭医生还负责疫苗接种、孕产妇保健等多方面的工作,为预防疾病、保证居民健康作出了较大贡献。日本的健康管理始于1959年,政府把健康管理福利化,通过政府在政策和法律上的宏观调控,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健康管理网络。国家制定方针政策,各县、市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目标和活动内容,让全民参与健康运动〔25〕。在日本,健康管理内容覆盖健康维护各个环节,重视健康教育,旨在建立一个健康环境。日本的健康管理不仅在疾病预防和国民健康促进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且日本的人均寿命已达83岁,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健康管理现状上海市是我国首批社区服务试点市,社区健康管理起步较早,上海某社区根据本社区人群的发病特点,有针对性的选择糖尿病管理作为尝试,通过多方协作找患者、规范方案治患者、综合防治保健康的方法,已将糖尿病管理成为中心的特色服务,带动了社区卫生服务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26〕。中山市某社区对中老年人进行个体化健康管理,服务对象在管理后的管理率、知晓率、好转率、治疗率明显高于管理前〔27〕。北京和广西的社区服务中心利用不同的干预模式对社区更年期妇女进行健康管理后,综合比较健康管理效果显示对社区更年期妇女进行健康管理可以明显改善其知信行状况,且一对一的健康管理模式效果优于集体健康讲座〔28-29〕。山东某社区为探讨社区更年期妇女平稳过度方法,对562例社区更年期妇女实施健康管理后,服务对象均收到良好效果,无更年期综合征及其他并发症发生〔30〕。宁波市某社区对社区内93名哮喘病儿童进行健康管理,2年后评估显示,社区管理模式可以明显改善哮喘控制水平,提高患儿及家庭的生活质量,值得在社区医院推广〔31〕。北京某社区探索了一些具有启发性的,具有特色的社区健康管理方法,将中国的传统医学———中医应用于社区健康管理,采用中医综合性防治手段治疗、控制社区常见慢性病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32〕。河北省石家庄市某社区探索健康管理模式,将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分为健康管理组和医疗组,两组相互分工协作,各自发挥业务所长来开展工作〔33〕。沈序英等人利用由全科医师、全科护士、公卫医师等组成的全科团队,发挥团队协调作用,减少医患隔阂,增加信任感,对患者健康干预后,高血压及其他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危险度降低,患者对全科医生管理的满意度明显提高〔34〕。比较后的启示我国学者在研究了国内外健康管理的发展现状后提出不少有建设性的意见,如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黄建始指出中国要建设小康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健康管理是值得认真考虑的选择〔35〕。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陈文辉提出,健康管理在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中的运用,将对传统的风险控制手段和服务管理模式产生积极的影响。我国目前的健康保险业务大多以疾病为中心,意义在于疾病发生以后给予被保险人相应的补偿,没有体现出预防疾病的思想,若针对疾病管理开发专门的产品业务,对购买此业务的人群提供健康维护、推荐合作的就诊医院及防治医生、降低部分医疗费用,代替单纯的医疗费用的赔付,是个多赢的健康管理策略选择。张士靖等也指出我国应尽快实现健康管理与健康保险互动,加强健康管理在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中的运用,加强我国健康管理事业的发展〔36〕。他还提出目前国外健康管理研究重点涵盖了健康管理的内涵,而国内学者对健康管理的研究更多局限于传统预防保健框架,间接反映出我国学者对健康管理的认识尚存在较大的误区。精神健康管理、慢性病健康管理及其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目前仍然是全球健康管理持续性研究热点,健康素养是健康管理中下一个值得关注和重视的领域〔37〕。张玉等提出,家庭医生制度是一种新型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在保障人人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的建立是一种必然趋势。我国应该鼓励社区医生签约成为家庭医生,跟进家庭医生制度的相关配套改革建议制订,制订家庭医生培养规划,加强对家庭医生制度的宣传〔38〕。抓住当下我国健康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吸纳、引进发达国家成功的健康管理经验、方法,如在全国层面上建立健康管理网络、在社区引进家庭医师制、保险业开发健康管理保险业务和服务以及宣传鼓励人人参与健康管理等,多渠道和多途径的发展好我国健康管理。
目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我国的社区健康管理工作借用了国外健康管理经验,但实施时间较短,往往容易流于形式〔39〕。专业的健康管理人员极度匮乏,现有医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合理2005年10月,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宣布健康管理师为第4批11种国家新职业之一。健康管理师是从事个体或群体健康的监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根据《中国健康管理相关机构现状调查报告(2007-2008)》显示,到2008年上半年,全国范围内至少有5744家健康管理相关服务机构。截止至2011年,全国只有近百人获得职业健康师,完全缓解不了目前专业人才紧缺的状况〔40〕。我国享受科学、专业的健康管理服务的人数只占国内总人数的万分之二,而美国70%居民能够在健康管理公司或企业接受专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完善的服务。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对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至关重要〔41〕。但目前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及技术水平较低,知识面窄,学历层次和职称不高,专业结构配置也不尽合理,提供专业的健康管理服务有一定的难度。信息化平台未建立,健康信息难共享1968年美国Weed等首先提出居民健康档案的概念,要求医生在医疗服务中采用以个体健康问题为导向的记录方式,目前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基本方法。建立规范化的居民健康档案,形成一套完整的健康信息系统,并运用先进技术进行资料分析和预测,不仅可以研究社区人群的基本健康状况,了解人们对卫生服务的需要,并且有助于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资源配置,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模式,并为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既定工作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因此,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系统的功能和建立极为重要〔42〕。2009年12月3日卫生部公布《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中要求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到2011年,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建档率要达到30%,城市要达到50%。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符合基层实际的、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目前我国社区服务中心缺少区域性的综合信息交互共享平台,导致出现健康档案的多次重复建立,影响社区卫生信息工作的效率。信息资料不全,干预措施不到位目前各地都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但由于没有深刻理解健康管理的实质和内涵,多在健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方面投入,忽略了对社区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方面(包括遗传、生活习惯、饮食、生活环境、职业行为等)进行全面监测、分析、风险提示、评估。目前的社区医疗服务仍然以病为中心,没有针对个体的不同情况实施个性化的健康管理干预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健康管理个性化的健康评估体系和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有望成为社区利用健康管理服务的突破点和启动点〔43〕。双向转诊机制不健全双向转诊是根据病情和人体健康的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间、专科医院间或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问的转院诊治过程〔44〕。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德国等国家现已经形成了健全的三级医疗体系,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格局。虽然我国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建立了双向转诊合作关系,但实际运作中往往是以上转为主,双向转诊制度实际上并未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执行。
健康管理下一步战略发展的建议
对我国社区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结合卫生政策、社区人口学、疾病谱特点,针对现阶段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创社区健康管理的新模式,确保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改善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要使我国的健康管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真正得到实施,社区卫生服务能真正的承担起健康守门人的角色,需要加快建构基本卫生健康保健模式,探讨特色社区健康管理模式,规范社区健康管理基本内容,持续发展社区健康管理事业。李再强等〔45〕提出了3种健康管理模式,①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取消一级医疗机构收治住院病人资格,加强门诊、社区其他健康服务功能,开设费用低廉的“准住院病床”,建立双向转诊激励机制;②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慢性病健康管理公司三者之间的合作机制;③设立慢性病专病定点,医疗保险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或科室)进行评估审核,对符合条件者确定慢性病专病定点资格,允许其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某种特殊慢性病的诊断、治疗以及健康管理服务。王娟等〔46〕建议将健康促进物联网和体域网引入健康管理中,实现人与物、物与物相互间智能化地获取、传输与处理信息的网络,可长期监视和记录人体健康信号的基本技术,可连续监视和记录慢性病患者的健康参数,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健康监护、活动与运动情况监测、药物用量和饮食情况的监测、药品及血液信息管理。杜学礼等〔47〕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②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健意识;③制定考核标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服务功能;④注重人才培养和政府加大投入;⑤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综合性及专科医疗机构上下联动的双向转诊机制;⑥建立健康管理信息化平台。卜保鹏等〔48〕认为基层医生应该从传统的治疗疾病的单一“医生”角色快速转身为管理疾病、预防疾病、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营养指导、关注群体健康等多角色为一体的“健康管理者”。明兰真等〔49〕提出社区健康管理———医疗无缝式服务理念,通过细化工作流程,令被服务对象无论是任何健康问题,通过社区这个人力资源构架下的团队,找到任何一个人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真正实现“六位一体”、“一站式服务”,实现理想的全科医学思想。我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是社区健康管理的政策基础,慢性疾病负担的日益加重是社区健康管理的必然,各个社区应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不同的办法和措施,摸索适合自身发展的社区健康管理的新模式。深入思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指标、制度,让全体社区居民树立起健康管理理念,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管理,使健康管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真正得到实施。
作者:夏颖 史廷明 刘家发 毕勇毅 单位: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xx年度个人工作总结20xx年在院部的领导、支持下,经过努力,个人在医政管理、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做总结如下
一、强化医政管理,应对重点工作
(一)严格抗菌药临床应用管理
1、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在院部领导下,牵头组织院内各相关职能科室学习、领会卫生部、卫生厅、市局和院部有关抗菌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的精神,明确各自责任、做法,讨论实施措施,全院一盘棋,各司其责,共同协作,切实落实各项任务。
2、进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全员培训。在院长亲自参与下,做好全院医务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灌输新理念,强化责任感,细化新要求,使医务人员百分百知晓、重视并切实执行;尤其数次通过科主任例会,首先在临床科主任中透彻贯通对抗菌药临床应用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和了解具体要求。
3、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的调查、统计、通报。制订各种调查、统计表格,通过各种数据,及时、客观、全面反映抗菌药临床应用整治的各项指标,并通过数据提供进一步整改的依据。
4、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是抗菌药临床应用的一项基本要求,通过与临床药科的合作,结合本院实际,制订了相关制度并督促临床使用中严格执行;在医院药事委员会、感染控制委员会的作用下,通过与药剂科协作,选定本院的了35种抗菌药物。
5、抗菌药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截止10月,达标的项目有:住院病人抗菌药使用率≤60%,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20%,术前预防使用抗菌药在30min~2h;未达标的项目有
抗菌药使用强度40DDD,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比例30%,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时间24h。但即使未达标的项目也比整治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
6、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
通过与感控科、检验科和临床药科的合作,这些监测与评估均已进行。
7、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配合临床药科,通过处方点评进一步规范了处方和医嘱的开具,使不合理处方率逐步减少。
8、建立诫勉谈话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和执行抗菌药临床应用整治措施不力的科室和医生,9、与临床药科一起起草了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具体方案和实施管理细则。
(二)推进临床路径实施
1、制订本院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在院部领导和其他职能部门协作下,组织了医务人员的全员培训;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定了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3、在全院20个病区的17个专科中,实施了2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截止10月,共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例300多例。
(三)切实控制药占比1、认真落实院部指令,严格抓好临床科室药占比的控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科主任的监督和考评内容,作为医务科一项医疗管理的常规工作任务,在每次科主任例会都进行通报和评测,鞭策超标者。
2、根据医院管理方案,与临床药科协作,制订相应临床用药管理细则,对药占比控制不力问题较突出的科室,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采取措施控制,并依据管理方案课以处罚。3、通过严格管理,使今年医院的药占比值一直控制在较理想的合理范围,维持在33%~34%水平。
二、防范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
(一)从质量和沟通着手保证医疗安全
1、认真做好医疗质量考核工作,严格按医院制定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评改细则,开展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疗防范措施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实行医疗缺陷责任追究制,严格按医疗操作规程标准开展医疗活动。强化医疗安全教育,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医疗法律法规条例。
2、强调入院告知书、授权书、各种诊疗知情同意书的规范完整书写;通过“死亡病例讨论”、“危重病例讨论”、“抢救危重病人讨论”的各种记录以及医疗纠纷的反思、总结,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做到“多解释、多安慰、多理解、多温暖、多帮助”;加强对诊疗计划、用药安全性的检查力度;严格做好手术安全核查。
3、以上工作有效防止了医疗事故、纠纷的发生,使医院的此类案件总体控制在较低数量。
(二)做好医疗纠纷的调解、应诉工作
1、履行职责。在今年的数起医疗纠纷案例处理过程中,在院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医务科作为责任主体,与政工科、发生纠纷的科室密切协作,运用必要的手段和策略,妥善化解了多起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纠纷扩大的事件;对病人意见较大的几个案例,着重引导对方理性对待,走司法程序解决争执,将事态控制在可对话范围,避免了事件发生,未出现影响医疗秩序、医院工作的恐怖场面。
2、努力协调各种关系,应对患方对医院的起诉,将医院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今年开庭的几宗纠纷案例应诉中,法院对医院的判决结果当在可接受的范围。
三、医疗质量管理
1、强调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执行,强化质量意识。主要敦促科主任在科室管理中严格按照核心制度的要求管理科员,加强科室自身建设,完善各种质量活动和资料整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2、协同质控办监察科室医疗质量活动和病案质量管理,听取科室主任对科室医疗运转、质量管理、科研教学等情况,针对不足提出合理改进意见。
3、加强重点科室监管如ICU、麻醉科、产科等,对易出问题的环节共同探讨相应的改进措施,在提高科室质量的同时杜绝安全隐患。
四、学科发展方面
1、对新进人员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奉献精神,培养自律性,激励他们做一名合格的临床医生。
2、在院部管理决策中建议鼓励发挥医生的积极性,努力保障医生的权益,尽可能地稳定医生队伍。
3、积极创造条件使医生尽可能多的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4、鼓励科室积极运用新技术,开展有特色的医疗技术服务,打造核心竞争力。
5、重视科主任作为学科带头人应发挥的主导作用。
五、日常工作和特殊工作
1、协调好临床科室与职能科室之间、各科室之间、每个科室中的人员之间的关系,保证各科业务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未因这些关系的问题造成医疗业务运转的障碍。
2、较好完成了上级各种检查的策应、协助工作。
3、做好各种医疗文件的上传下达。
4、组织好院内急救、会诊事务。
5、做好六家医院的对口支援工作。
6、协助网络部门较好完成了医生的医院新信息系统操作的培训工作。
六、加强科主任管理
科主任是维系医院正常运转和医疗工作有序开展的中坚力量,科主任管理是医务科工作的重要一环。医务科通过做好科主任功课,有重点的分析、督促、解决科室存在问题,强化科主任管理意识,强化制度落实,贯彻执行院部决策。
七、不足方面
1、抗菌药临床应用整治虽已取得较显著成绩,但一些关键指标尚未达标,有待继续努力。
2、临床路径虽已建立并有数百例病例入径,但尚未是真正意义上的临床路径,须依托医院管理新信息系统运转后方可实现,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3、在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监察方面尚存较大差距。
4、在学科建设方面投入的精力不足。20xx年医务科将以继续科学发展观统领医疗工作发展全局,围绕医院管理主题中心活动开展工作,在20xx年进行的工作基础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加强医疗安全性、制度落实、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使医务科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20xx年12月1日
【医务科人员工作总结二】
医务科主任年度个人工作总结不知不觉一年又过去了,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爱岗敬业,院兴我荣,院衰我耻。
1、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千方百计为临床一线科室保驾护航,为领导分忧解难,宁肯自己受委屈,不要科室担风险,宁肯自己有压力,不要领导有不满。
2、提高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能力。使我院医政管理向科学化、信息化,制度化转变。
3、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对上级部门和各级领导,做到尊重而不崇拜,服从而不盲从,到位而不越位;对同事,团结协作,互助互爱;对基层,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身作则;对社会、对外界,做到坦荡处事,自重自爱。注意用自已的一言一行,维护医院和各级领导的威信,维护医务科的整体形象。
二、努力学习,加强修养,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塑造医务科崭新形象做贡献。
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技术知识,时刻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思想和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人生观世界观改造,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预见力,增强干事创业的能力,努力做到政治上清醒,理论上成熟,信念上坚定,实践上自觉。通过学习,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理解,增强了做“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坚定实践者的自觉性,明确了当前和今后的学习和工作目标,并且找出了自己在思想、工作等方面的不足和差距,制定了个人整改措施,为进一步做好各项业务工作奠定了较为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锐意进取,为开创医务科工作新局面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一年的工作中,发现自己存在许多的不足:学习意识淡化,理论水平、素质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工作作风上有时比较散漫、松懈、不够严谨;思想观念更新不够快。我会努力弥补自己的不足,努力工作,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医务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责任强,是全院公认的又忙又乱又必不可少的科室,医务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影响着全院医疗质量和声誉。由于组织的信任,领导的帮助,科室的支持,使我充满了信心,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医务科工作中,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肯定。
四、努力提高医疗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
医疗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是医院管理永恒的主题,更是医务科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狠抓“医疗质量”“优质服务”两个主题,协助开展了许多工作:完善医疗管理组织;增强依法执业意识,健全核心医疗规章制度;加强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和医疗质量管理培训,有效防范医疗纠纷;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处理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使我院医生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
【医务科人员工作总结三】
20xx年医务科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病人为中心,以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严抓医疗规范化和核心制度的落实,从源头防控医疗隐患,规范执业行为。
在院领导及相关科主任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质量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问题。医务科把“严抓医疗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作为首要任务,经过严格管理、狠抓落实,我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严抓基础医疗质量:医务科与主管院领导一起,在年初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完善了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每月对各科室进行一次医疗质量检查,督促各科室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落实。加强对各科室核心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基础医疗质量和环节医疗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使我院的医疗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2、加强环节质量管理:为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主要抓了几方面的工作
(1)首诊负责制。
(2)住院病人的三级查房制度的落实。
(3)加强临床安全用血的管理,为确保用血安全,年初医务科组织全体临床医生由输血科陈主任讲解了《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安全用血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同时经常与主管院领导、输血科陈主任就临床用血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5月份抽查全院输血病历14份,合格率86%,把病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科室及个人,限期整改。8月份医务科和输血科共同参加了在石家庄举行的“临床输血新技术与科学合理用血”培训班,培训结束后,根据会议精神及临床安全用血要求及时给各临床科室下发了《泊头市医院关于对临床安全用血进行评价的通知》。今年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临床用血工作中未出现任何差错。
(4)严格规范各级医务人员的执业范围,严禁无证或助理人员单独值班,通过多方面的督导检查,此项工作已落实到位。
(5)严格落实了危重病人的告知、抢救、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制度。
(6)急诊会诊、院内会诊必须按时间要求到位,通过现场抽查所有参加人员基本能按要求做到。
(7)为使临床医师能及时得到病人的检查信息,更迅速的为患者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和治疗方案,我们制定了“危急值报告制度”。该制度的出台,增加了临床与辅助科室之间的沟通,提高了临床科室的工作效率。
3、规范电子病历管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根据《河北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对住院病历的书写加强了检查力度,医务科每周对运行病历进行检查,根据电子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于今年3月和5月由医务科安康大夫对全院医生进行病历书写专题培训3次。同时每月由各科质控人员、医务科对运行病历进行抽查,每月由病案考评人员对终末病历进行考评,其考评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4月份全院电子医嘱试运行,医务科和微机中心共同组织全院医护人员进行相关培训2场,在运行期间出现了很多问题,医务科与王永吉科长多次下科室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工程师沟通,及时解决问题。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电子医嘱运行基本顺利。通过各级监督与检查,在各临床科室与医务科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目前的病历内在质量较去年明显提高,内科系统出院患者病历甲级率达到了97%,外科系统低于内科系统,但在细节上有所提高。出院病历按时归档率均达到了100%。10月份,给全院外科系统下发了《关于外科系统手术安排的通知》,对手术进行信息化管理,方便了手术相关指标的统计。
二、医疗安全管理
1、切实把“以病人为中心”作为保障医疗安全相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将核心制度贯穿于整个医疗过程中。
(1)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为了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科在今年3月份组织全院医、护、技人员进行了“医疗纠纷案例解析及纠纷防范”专题培训;7月份组织年轻医师进行了“危重症抢救与纠纷防范”专题培训。
(2)为了增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防范意识,维护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在今年5月份医务科向全院各临床科室下发了“关于医务人员履行知情告知义务的补充说明”,其别强调了“侵权责任法”中提到的“替代医疗方案”,并要求各临床科室认真执行,做好医疗防范。
(3)从控制医疗缺陷入手,加强了对危重患者管理,即接到科室上报信息后,主动到科室了解患者情况、医疗信息,安排、组织和参加会诊,全年组织大会诊13次,使疑难危重病人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诊治。3月份由主管院长主持、医务科召集内科系统主任就急诊会诊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强调了会诊要求,并规范120接诊医师的行为。
(4)加强医疗安全防范,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确保患者安全,制定了“泊头市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下发至各个科室,要求各科室认真执行,并将该制度的报告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内容。
2、加强知情告知,重视医患沟通:针对目前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形式,医务科加强对病情告知的督查力度,通过查阅资料、学习上级医院的经验、与科主任沟通,规范了一些常规告知的具体内容,如各种穿刺、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同意书,高风险孕妇产前诊断检查告知,孕期医学保健知情告知,同时下发了医患沟通制度,严格要求临床人员在出入院、各种检查和手术时做到详细告知的同时,必须将告知内容认真完整的填写在相应的知情告知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