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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

时间:2023-05-30 09:36: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预包装食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预包装食品

第1篇

摘要:通过分析、研究我国目前现存法律法规中对食品标签的标注内容的规定,探讨企业自行设计食品标签的方法,帮助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标签的管理,提高产品监督抽查标签标识的合格率。

关键词:食品标签;食品安全法;GB7718;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一、什么食品标签及意义

食品标签是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凡在各国市场上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本国生产和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都应具有食品标签。

食品标签作为沟通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一种信息传播手段,能够使消费者通过食品标签标注的内容来识别食品、保护自我安全卫生和指导自己的消费。根据食品标签上提供的专门信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据此确认该食品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维护食品生产者、经销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当竞争的促销手段。

二、我们目前法律体系中对食品标签的要求

在我国目前现存法律体系中,对标签有要求的主要有《食品安全法》(2009年)、《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102号令)及早期的《产品质量法》(2000年)、《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2004年)。下面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标签的要求进行对比:

A.《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B.《产品质量法》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1)食品名称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得使用引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2)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和营业执照一致。属集团子公司、分公司及委托加工、联营生产的,按照《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要求进行标注。(3)产品标准号应标明产品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所标明的产品标准应当合法有效。(4)检验合格证明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可以是合格印、章、标签等)。(5)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保存期)或失效日期应标注在显著位置,规范清晰,符合对比色的要求;若食品需要特定的贮藏条件,必须注明。(6)配料表必须真实且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7)定量包装食品应标注净含量,固、液两种物质应标明固形物含量。(8)实施市场准入的食品应按规定加贴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按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9)产品标准中有分等分级规定的,应注明质量(品质)等级。(10)辐射食品、使用辐照配料应在标识中注明。(11)相应产品标准对标注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如实标注。

C.《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六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名称; 第七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第八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第九条 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第十条 定量包装食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第十一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第十二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第十三条 食品执行的标准明确要求标注食品的质量等级、加工工艺的,应当相应地予以标明;第十四条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第十七条 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

通过对上述对比不难发现,大多数的法律法规对“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等主要信息均做了明确的要求;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新规等还对现在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添加剂、产品产地等内容的标注做出明确的规定。

三、监督部分在对食品标签进行管理要求

现在很多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都对食品企业标签标识进行了备案登记管理,一方面可以大大提高食品标签的规范性及标注信息的完整性,另一方面这就要求进行备案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熟练掌握有关食品标签标识的法律法规技能。

第2篇

关键词: 流通领域;预包装食品; 标签中图分类号: R 155.5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食品消费数量急剧上升,超市(大卖场)成为城市食品流通的主渠道,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就食品市场份额而言,超市(大卖场)内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份额达到了70%[1]。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在消费过程中起到介绍食品特性和指导消费的作用,是消费者选购食品的重要参考。近年来为规范市场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国家在原有法规的基础上又先后颁布实施了多部法规和标准,如2004年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2005年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为了解上海市流通主渠道超市(大卖场)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的现况,明确监管的重点和方向,我们于2007年1―5月对超市(大卖场)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状况进行了调查。

1材料与方法

1.1样品来源

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区域内超市(大卖场)1家,对卖场内预包装食品,包括预包装普通食品、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预包装饮料酒、预包装保健食品进行整群抽样。同一品牌、同一类型的预包装食品只抽1种,避免因重复而降低代表性。

1.2方法

对所有调查样品的标签进行多角度拍照,获得照片3 335张。输入电脑后使用统一设计的4种调查表进行数据统计,内容包括标签的基本要求、强制标示等,共获得有效数据35 225个。

1.3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1条、22条、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7条,《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10344-2005),《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1.4统计分析

所有数据录入SPSS 11.5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本次调查预包装食品共计1 593件,其中预包装普通食品1 240件(含预包装进口食品105件),占77.8%;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78件,占4.9%;预包装饮料酒218件,占13.7%;预包装保健食品57件,占3.6%。

2.2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评价

以《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标准为基础,综合其他法规相关内容,以达到基本要求、强制标示内容以及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为判断依据,形成综合评判标准(表1)。

(1):优秀只用于评判预包装普通食品标签,其他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评判只分合格和不合格

(2):强制标示内容的评判不包括配料定量标识、储藏说明、质量(品质)等级3项指标

抽查的4类预包装食品均有中文标识。食品标签总合格率为83.7%,其中预包装普通食品合格率最高,其次为预包装饮料酒合格率,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与预包装保健食品标签合格率较低。在不合格指标方面,预包装普通食品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项目缺失1~3项及以上的不合格率均较低。总合格率较低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和预包装保健食品标签项目缺失1~3项及以上不合格率的比例较高,预包装保健食品标签项目缺失3项及以上的比例甚至达到49.1%(表2)。

注:括号内为相应件数

2.3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缺项情况

在基本要求方面,4类预包装食品均无缺项,文字规范,未发现中文书写存在虚假、欺骗性文字和图形等情况。在强制标示内容方面,预包装普通食品标签缺项率最高的指标为配料清单,其次为产品标准号和制造者(经销者)名称;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缺项率最高的指标为适宜人群, 其次为净含量和沥干物及能量和营养素;预包装饮料酒缺项率最高的前三位为原麦汁原果汁含量、产品标准号和警示语;预包装保健食品缺项率最高的为保健品批准文号,其次为净含量和沥干物及保健食品标志,此外规格一项的缺项率也较高(表3)。

注:括号内为对应的缺项件数; -:该项不是标签法规所要求的强制性标示内容

(1):分母为啤酒、果酒的件数;(2):分母为玻璃瓶包装的啤酒件数2.4预包装普通食品(不含预包装进口食品)标签的缺项情况

12种预包装普通食品的标签中,基本要求和食品名称均无缺项,缺项率最高的指标为米面及其制品类的配料清单,其次为豆制品类的生产商(经销者)名称和米面及其制品的产品标准号项(表4)。

注:括号内为对应的缺项件数

3讨论

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近年来随着国家法规、标准的不断颁布,食品标签的标示内容不断得到完善,标示指标逐步增加。从本次调查结果看,4类预包装食品标签总合格率达到83.7%。预包装普通食品标签的合格率为91.4%,预包装饮料酒的合格率为84.4%,均远高于历年来的调查结果[2~4],说明上海市食品监督部门在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是有成效的。

本次调查的保健食品其标签合格率只有15.8%,净含量、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3项指标缺项率较高。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是保健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但本次调查中缺项率分别达到61.4%和45.6%。调查中发现不少作为保健食品销售、宣传了保健食品27项功能、有特定适宜食用人群的食品,其标签也完全是按照保健食品的要求来制作,但是却没有标注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标志,说明不少生产企业没有按照法规的要求和程序申报保健食品的批号,但事实上已经把生产的食品作为保健食品销售了。此外本次调查将超市(大卖场)中作为保健食品销售、宣传法定保健食品功能、有特定适宜食用人群的食品均确定为保健食品也是导致本次保健食品标签合格率低的原因之一。

配料定量标识、储藏说明、质量(品质)等级3项指标尽管是强制标示内容,但均有特定条件,非特定条件下可不标示,故此3项指标不作为本次调查评价依据。

企业作为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和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和预包装保健食品标签的合格率还不够理想,这一方面与企业的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有关,一方面是进入流通领域的销售者没有把好进货关,导致标签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市场。企业是食品生产源头,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是生产制造优质安全食品的根本。食品生产企业应了解、熟悉、关注企业相关食品的法规和规定,跟踪、关注法规和规定的动态变化。强化自身的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重视食品生产的质量管理,重视食品标签的完整和规范。

对消费者应加强相关法规知识的宣传,使消费者了解食品标签的重要性和基本常识,掌握如何利用标签选购食品[5],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引导市场消费。利用消费的选择性规律淘汰流通领域中不合格、不规范产品。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出台,加强了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食品监督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素质;加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加大监督检查的针对性、覆盖面和检查力度,一旦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市场召回制度;借助媒体的力量,曝光不合格食品,使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无处安身;不断使食品市场得到净化,并向规范化、有序化的经营方向迈进。

4参考文献

[1]冯悦红,杨月欣,石磊,等.北京市场常见包装食品营养标识的调查[J].中国卫生监督,2002,9(6):332-335.

[2]韩萍,陈萍萍,江苏娟,等.郑州市市售预包装食品标签规范度调查分析[J].食品科学,1999,11:61-64.

[3]金红,刘金林,任兵.青岛市市售食品标签调查 [J].预防医学文献信息,2000,6(3):247.

[4]刘建湖,叶丽华,嵇宏发,等.市售定型包装食品标签调查分析[J].江苏预防医学,2000,11(3):41-42.

第3篇

【案情概述】

2011年5月10日监督检查中,发现朝阳市双塔区某酒店采购使用的火锅飘香剂、百强仙花调味甜奶素调味料未遵守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查验记录制度,未记录台账,未索取国家规定的相关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场做了现场检查笔录,下达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1年8月2日对朝阳市双塔区某酒店进行了再次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违法经营使用Baking Soda和食品添加物(日文)标签无中文标识;采购和使用的广州市瑞丰盐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顶好”牌食用色素和由黑龙江省海伦市亚太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酱肉护色保鲜剂未记录台账,未索取国家规定的相关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场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对上述四种物品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对该酒店业主王某某和厨师长孔某某做了询问笔录。

该酒店经营使用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采购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未建立、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二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第八十七条第(二)项、第(五)项之规定,给予该酒店没收违法经营的Baking Soda1盒(454克)和食品添加物1袋(1000克);罚款2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对该案件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理由:首先该酒店经营使用的Baking Soda和食品添加物的标签无中文标识,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和现场提取的物证。其次该酒店采购的顶好牌食用色素、酱肉护色保鲜剂、火锅飘香剂、百强仙牌花调味甜奶素调味料现场不能提供记录台账,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二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之规定。依据第八十七条第(二)项、第(五)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条款正确。

第二种意见:食品添加剂法律依据不充分,不能处罚。

理由:该酒店经营使用标签无中文标识的Baking Soda和食品添加物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也不能确定是否为进口食品,按照规定“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经集体讨论,最终采纳了第一种意见:该酒店经营使用二袋标签无中文标识的Baking Soda和食品添加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给予该酒店没收违法经营的Baking Soda 1盒(454克)和食品添加物1袋(1000克),罚款1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该酒店采购和使用的广州市瑞丰盐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顶好”牌食用色素和由黑龙江省海伦市亚太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酱肉护色保鲜剂未记录台账,未索取国家规定的相关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属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5月10日已对该单位下达“警告”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项、第(五)项之规定,给予1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第4篇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饮料酒标签标准》(GB10344)、《特殊营养食品标签》(GB13432)的规定,食品标签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预包装食品不得出厂和销售。

第三条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该批食品货值金额10%的罚款:

(一)食品标签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辐照食品”(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字样任何一项的;

(二)食品标签标注的项目内容齐全,但不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的四条基本原则(注1)的;

(三)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规定的六条基本要求之一(注2)的。

第四条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以该批食品货值金额15%的罚款:

(一)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产(分装)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分装)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存期任何一项的;

(二)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配料表、热量、营养素、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期、食用方法任何一项的;

(三)饮料酒食品标签缺少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原计量、保质期、产品类型或者糖度任何一项的;

(四)进入流通领域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缺少中文的食品名称、净含量,原产国或者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名,生产(分装)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存期任何一项的。

第五条预包装食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该批食品货值金额15%至20%的罚款:

(一)无食品标签的;

(二)无中文标签的国产或者进口食品。

第六条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并处五千元罚款或者该批食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冒用他人食品标签的;

(二)伪造、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三)利用食品标签弄虚作假的。

第七条销售超过保存期的预包装食品,责令停止销售,没收食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并处以五千元罚款或者该批食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应当停止销售,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如食品内在质量合格应当明示销售,未明示销售的,比照本规定第三条给予行政处罚;如食品内在质量不合格或者拒不提供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的,比照本规定第七条给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违反上述第四条的规定,其中预包装食品标签缺少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应当提供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食品内在质量合格,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给予行政处罚;如食品内在质量不合格或拒不提供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比照本规定第七条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对违反食品标签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依据本规定予以处罚。

国家技术监督局对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注1)

基本原则

1.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

2.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3.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4.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

(注2)

基本要求

1.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

2.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必须保证消费者购买和食用时醒目、易于辨认和识读。

3.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必须清晰、简要、醒目。文字、符号、图形应直观、易懂,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4.食品名称必须在标签的醒目位置。食品名称和净含量应排在同一视野内。

5.食品标签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的汉字。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但必须拼写正确,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有严密的对应关系,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6.食品标签所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如:

第5篇

2013年,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到城区一家餐饮大酒店执法检查时,发现其后厨操作间存放有5个用塑料桶盛装的无标签散装食用酱料,其中两桶已打开使用,该大酒店负责人提供了购买该批食用酱料时的合法票据。执法人员当即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及意见书,对该批无标签的食用酱料采取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行政措施,并对该大酒店使用无标签食用酱料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律师观点

该案例涉及的是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相关法律问题。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第十四条及《食品安全法》(2009)第四十八条等条款的规定,餐饮服务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无标签或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法律规定的食品包括普通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食品等。涉案大酒店采购的没有标签的散装食用酱料就属于散装食品。酒店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章的规定,食药监管部门依法可对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P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知识延伸

散装食品,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即消费者购买后可不需清洗即可烹调加工或直接食用的食品,主要包括各类熟食、面及面制品、速冻食品、酱腌菜、蜜饯、干果、炒货等。

散装食品包装标签标示内容。相对于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内容,散装食品包装标签标示内容相对较少,也较为宽松。《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对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法律条款

《食品安全法》(2009)

第四十一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6篇

1.现代人不吃早餐有容易发胖,加速衰老等危害

2.饮料种类繁多,要选择适宜自己的且避免过量饮用

夏季六大养生细节

中医认为,心对应夏,夏季心阳最为旺盛,人们极易出现烦躁不安、好发脾气等症状。所以,夏季要特别注重对心脏的养护,多喝牛奶,多吃豆制品、鸡肉、瘦肉等;平时多吃蔬菜、水果及粗粮;保持心情舒畅。

晚睡早起加午休

由于夏季天亮得早,人们起得早,而晚上相对睡得晚,易造成睡眠不足,所以要增加午睡。午睡时间要因人而异,一般以半小时到1小时为宜。对于不能午睡的人来说,午间时分可听听音乐或闭目养神30~50分钟。

多进稀食利补养

多进稀食是夏季饮食养生的重要方法,如早、晚餐时喝粥,午餐时喝汤。在煮粥时加些荷叶,具有消解暑热、养胃清肠、生津止渴的作用;在煮粥时加些绿豆或单用绿豆煮汤,具有消暑止渴、清热解毒、生津利尿等作用。

补充营养勿忘钾

平时要注意补充一些营养物质,如西红柿、青椒、冬瓜、杨梅、甜瓜、李子等新鲜果蔬;补充水和无机盐,特别要注意钾的补充,如豆类及其制品、香菇等;多吃些具有清热利湿作用的食物,如西瓜、苦瓜、桃、乌梅、草莓、黄瓜等;适量补充蛋白质,如鱼、瘦肉、蛋等。根据体质选水果,对于肠胃不好的人来说,最好选择温和一点的水果,不要太甜,也不要太酸。虚寒体质以及有胃寒、胃溃疡的患者,最好少吃西瓜、香瓜等寒凉食物。

冰箱内取出食物别急吃。

肠胃受到强烈的低温刺激后,易导致生理功能失调。人的胃肠温度一般在36℃左右,而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食物只有2℃~8℃,最好放一会儿再吃,且一次不要吃得太多,特别是老年人、儿童及有慢性胃炎、消化不良的人更应注意。

运动养生宜清凉

夏季气候炎热,人体阳气外浮,易感受暑邪。因此夏季运动养生要避暑气,选择清凉环境。高温炎热及伏天不宜远途跋涉,以免伤津耗气。可以选择在比较凉快的地方早晚练习中医的养生功,或漫步于江边湖畔,或在草木繁茂的园林散步,总之要多亲近大自然,不能因为怕热而只在有空调的健身房活动,在大自然中运动的收获是室内运动所无法相比的。

情志养生宜清静

盛夏酷暑蒸灼,人容易烦躁不安,生气易怒。首先要使心情平静,切忌烦躁不能自制,因躁生热,心火内生。要使心情像清澈平静的湖水一样,“静养勿躁”,避免因情志不畅诱发疾病。还宜适应“无厌于日”的特点,长昼酷暑,伤津耗气,人易疲乏,情易烦腻。善于养生之人,需顺应夏天阳气旺盛的特点,振作精神,勿生厌倦之心,使气宣泄,免生郁结。所谓“使志无怒”,是要人注意调整情绪,莫因事繁而生急躁、恼怒之情;所谓“使气得泄,若所受在外”,即气之宣泄平和、畅达,如其所受在外一样舒畅。夏季养生,调节情志为先,应保持淡泊宁静的心境,处事不惊,遇事不乱,凡事顺其自然,静养勿躁。

(刘博文)

明星屡屡被怀孕背后的养生危机

除了感叹大家都关心养生内容外,有关生育问题的养生正成为大众最关注问题。

这一方面是由于社会快速发展,每个人的生存发展压力超过了任何时候,要选择“生存、生活”得更有素质,在年轻夫妇中间,必须放弃先“生育”。另一方面,养育孩子、孩子教育成本也空前地高(有统计报道称:大学毕业前一个城市孩子的费用从20万至50万元),孩子生出来爸妈要有经济基础支撑。还有另一个方面就是不存在这上面二个问题的夫妇,适龄了想要孩子却总要不到。譬如,本人在上一周去一个有200多人的单位串门,就发现有好多位适龄准妈妈一直怀不上孩子。原因既有先天性的生理疾患,但更多的是后天性的,例如,女方患妇科疾病,男方质量太差。

从这些问题,反映出为什么有关生育问题的养生正成为大众最关注的一些现实存在问题。回头看一下娱乐圈总有一个热点八掛话题“被怀孕”,指某位已婚女星终于成为实至名归“准妈妈”的报道,这同娱乐圈已婚女星“不孕难孕”现象不无关系。例如,最近媒体透露,台湾明星小S 为台湾某名牌站台,一向言语火辣的她不改本色,隔空向盼子心切的大S说“少做事、多”。大S近来频频爆出怀孕疑云,身为妹妹的小S自然逃不过这个话题。面对大S夫妇的盼子心切,小S隔空喊话,“他们俩应该少做事、多”。

中国人口己进入老龄阶段,独生子女新一代夫妇也己经到了婚育年龄,提高全民生活素质,生育问题的养生需要更多的科普、媒体平台去做更多工作。

(武志峰)

酱油2013年起须贴营养标签

本报讯 从2013年1月1日起,速冻饺子、包子、汤圆、虾丸、酱油等预包装食品如果没有食品营养标签将不得销售。日前卫生部《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标签中有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的,均需强制使用营养标签。

酱油虾丸等须贴营养标签

卫生部表示,强制食品生产企业使用营养标签有助于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促进公众膳食营养平衡和身体健康,逐步减少盐、脂肪和糖的用量,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

不过,并非所有预包装食品均要使用营养标准,部分食品可豁免,如生肉、生鱼、生蔬菜、水果、袋装鲜虾、鱼块儿、肉馅儿、木耳、蘑菇、现制现售食品等。调味品、甜味料、香辛料、茶叶、咖啡豆、酵母、食用淀粉等也可不使用营养标签。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5%的饮料酒类产品、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及其他饮用水等可不使用营养标签。

第7篇

必须与非必须标注项

必须标注中文标签 国家《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进口食品必须要有中文标签,并要求中文标签的字不能小于外文(商标除外),而且必须标注完整的食品信息(商标、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常见的中文标签有2种情况(如下图):

很多人认为第一种包装更“洋气”,其实这两种都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通则。反而是那些只有洋文,没有一个汉字的包装食品,不符合国家进口标准,没有经过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审核,有可能是走私或者是国货冒充,甚至存在着安全隐患,最好不要购买。

可不标注生产者 很多细心的消费者可能会发现,有些进口食品上会标注生产者的名称,有的则只有商、进口商或者是经销商的名称,于是存在疑惑。之所以存在这样的情况,是因为《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如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因此进口食品中有的标注生产者,有的则没有标注。

营养标签同样要看清

1.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这可能是大多数人都会看的一个内容,由于进口食品经历长途的运输,时间长,进入国内市场后又因为价格高等因素导致某些食品很长时间都销售不出去,因此要注意看好生产日期,不要购买过期的食物。进口食品的生产日期有的是在原来包装上,也有的会印到添加的中文标签上。

2.营养成分表 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签上必须标示出能量以及三大产能营养素和钠的含量,进口食品同样是这个要求。营养成分表可以告诉你吃这种食品,获取的能量以及各营养素是多少,占到一天所需量的百分比(NRV值)。比如钠的多少对高血压患者非常重要,营养成分表明确显示了该食物的含钠量,便于控制钠的摄入。

3.配料表 配料表主要标示的是食物的原料,表中的排序是按照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列的。比如一款像是奶的饮料配料表中排第一位的是水而非牛奶,那么这款只能成为乳饮料,如果想买的是奶,那么这种就不适合。因此,配料表可帮助你认识你吃的是什么。

4.过敏原提示 容易过敏的人要注意看配料表临近处标注的过敏原或者有关过敏的小提示。如果有让您过敏的东西,最好就别买了。

5.注意标签陷阱 比如无蔗糖食物,容易让人误认为是无糖食物,这对需要控制糖摄入的糖尿病患者来说很不利,糖尿病患者需要的是无糖食品,而非无蔗糖食品。如果是用麦芽糖代替了蔗糖,那么血糖上升速度会更快,更不利健康。

第8篇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广东广州510663)

摘要:将“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法应用在中职食品类专业“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课程的教学设计中,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三个方面进行改革,并应用克伯( Kolb)“体验学习圈”设计该课程的学生活动,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效果及团队合作精神。

关键词 :中职;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课程设计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 2014) 02-0070-03

“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法

“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法的倡导者罗杰斯提出,学习是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是个人潜能和人格的充分发展。它不是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而是一种包括“倾听、尊重、开放的心态以及多维的视角”的教学理念,也就是说教学过程中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是教学活动的中心,而教师充当引导者,用开放的心态帮助学生从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理解事物的不同维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独立性,为学生主动学习营造氛围,让学生在自主学习中掌握专业知识,同时在小组活动中锻炼团队合作能力。

常见的“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法包括体验学习法、合作学习法、角色扮演法、任务驱动法和技能训练等。这些教学方法通常遵循以下八个原则:教师应该是学习的促进者而不是知识的呈现者:使用活动和资料激励、帮助、挑战学生;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想法,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独立学习:学生积极参与整个学习过程:培养学生的核心就业技能:形成性评价、同伴评价和自我评价对学生有帮助;考虑学生的需求和学习爱好。克伯( Kolb)的“体验学习圈”将体验学习设计为包括具体经验、反思性观察、抽象概念化及主动实践四个阶段的环形模型(如图1所示)。具体体验是指让学习者完全投入一种新的体验:反思性观察是指学习者在停下的时候对已经历的体验加以思考:抽象概念化是指学习者必须达到能理解所观察的内容的程度并且吸收它们使之成为合乎逻辑的概念:主动实践是指学习者要验证这些概念并将它们运用到制定策略、解决问题的过程中。

“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课程教学现状

“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是食品专业的基础课,理论性较强,且与食品生产实践联系紧密,是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前导课程,在食品类专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该课程目前大部分教材为高等教育用书,针对的读者是本科院校及大专院校的学生,如吴晓彤主编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周才琼主编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精品课程建设教材《食品标准与法规》、张建新主编的《食品标准与法规》、艾志录主编的《食品标准与法规》等,上述教材的理论教学主要包括食品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我国食品法律法规、国际和部分发达国家食品法律法规、食品标准知识、我国的食品标准、国际食品标准、食品生产市场的市场准入、食品认证管理、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等内容。这种课程体系理论知识繁杂,缺少相关的实践教学内容,以解读标准和法规为主,枯燥且实用性不强,不符合中职毕业生的行业岗位需求,但目前暂无适合中等职业教育的相关教材。因此,应根据社会、企业和学生的需求,以够用、通俗为原则,对该课程的内容进行调整。另外,传统的教学方式单一,以教师单向讲授为主,学生被动听讲,压抑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传统的教学评价方式也是单一的,教师是唯一的评价者,只强调知识水平的掌握,忽视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等方面的评价。因此,必须对现行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方式进行改革,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核心就业能力。

“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法在“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应用“以学生为中心”理论对该课程进行教学设计,在了解行业岗位需求和学生自身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实践,使学生能积极参与、思考、分享、评价、反馈,系统地完成该课程的重点知识学习,达到岗位的任职要求。

(一)教学内容设计

进行课程设计前,首先要了解行业岗位需求。食品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一般从事生产操作、品质控制、在线质检、食品标签设计等岗位工作。这些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主要是负责食品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查阅国标、编制企业标准、许可证管理、设计食品标签等,根据这些岗位的用人要求,通过该课程的系统学习后,不仅要求对《食品安全法》有全面、清晰的认识,具备食品质量安全的意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在食品企业实际生产中进行应用,还应该会查阅食品安全标准,能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能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鉴别和设计食品标签等。所以,笔者在该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中,以项目为主线、以学生活动为导向,开发了3个教学模块、6个项目、10个学生活动,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二)教学方法设计

在该课程教学过程中应用“体验学习圈”理论设计学生活动,用学生熟悉的案例通过情境模拟、任务驱动、角色扮演、合作学习等方法引导他们进入主动学习的状态,让他们实现“看后能记住,做后能明白”。下面介绍三例学生活动的教学过程。

法律的特点及立法程序学生活动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宿舍管理规定”。(1)具体体验阶段。播放《食品安全法》立法过程的视频,学生以宿舍为单位进行分组,宿舍组长组织组员制定本宿舍管理规定,并记录制定规定的过程。(2)反思观察阶段。各组展示宿舍管理规定的内容,并介绍制定过程,教师以宿舍管理规定的内容及制定过程引出法律的特点及立法的程序,其他学生指出展示组存在的问题,并在不同颜色的便条纸上归纳规范性文件的特点及制定程序。(3)抽象概念阶段。教师将大家的发言、便签纸进行归纳和补充,并总结出法律的四个特点及立法的四个程序。(4)主动实践阶段。设立递进式的学生活动“食品检验室管理规定”。学生可以验证第三阶段学习到的法律的四个特点及立法的四个程序,并将其运用到“食品检验室管理规定”的实践中去。

食品安全法——从业人员良好卫生习惯学生活动是“我是一名讲卫生的食品生产工”。(1)具体体验阶段。播放从业人员良好卫生习惯的视频,以年龄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分组,各组选出1—3名学生扮演食品生产工人,组内其他学生通过文字、图画的方式描述从业人员应该养成的良好卫生习惯并在黑板上展示。(2)反思观察阶段。各组扮演者根据展示的内容用语言或动作表达出这些生产和生活习惯,其他学生观看展示和表演。教师根据各组的表现引出食品从业人员应该具有的良好的卫生习惯,其他学生指出展示组存在的问题,并在不同颜色的便签纸上归纳食品从业人员的行为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3)抽象概念阶段。教师将大家的发言、便签纸进行归纳和补充,并总结出食品从业人员应该养成的卫生习惯。(4)主动实践阶段。很多中职学生在寒暑假都有到食品企业短期实践的机会,对于在真实工作岗位中从业人员是如何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的,食品安全主管是如何监督管理的,学生可以通过实践验证第三阶段的知识,并将它们运用到真实工作岗位中去。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学生活动是“认识和设计预包装食品外包装”。(1)具体体验阶段。播放“食品标签知多少”视频,以喜欢的零食种类为依据对学生进行分组,给出任务:收集5件本组喜欢的零食,指出它们的外包装标签标识上有什么内容,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各组将收集到的食品或图片进行展示并作说明。(2)反思观察阶段.教师根据各组的表现引出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应包装哪些内容,其他学生指出展示组收集的预包装食品外包装存在的问题并给出改正的意见,并在不同颜色的便条纸上进行归纳。(3)抽象概念阶段。教师将大家的发言、便签纸进行归纳和补充,并总结出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要求。(4)主动实践阶段。给出递进式任务:“假如你是一个××食品厂的食品工艺员,请为出厂的××食品设计一个外包装,要求有合格的标签标i只。”各组可经过查阅资料、讨论、图画或模型做出食品外包装并在黑板上展示,配以说明。学生可以验证第三阶段的知识,并将它们运用到真实工作岗位中去。

在教学实施过程中,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准备好学习过程中所需要的教学资源,利用颜色、道具、现代化多媒体技术给学生提供教学内容。设计多种多样的分组形式,让学生有机会与不同的合作对象交流、沟通、合作。根据学生已有的学习和生活经验,创设问题情境,进行启发性教学、学生自学后进行课堂讨论、学生经过调研后上讲台讲述等方式的教学,让学生通过倾听分享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加深对食品法律法规的理解。

(三)教学评价设计

本课程的教学评价以教学活动的价值性判断为依据,形成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其中以终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相结合为主。

诊断性评价主要体现在课堂提问上,对每节课的重点和难点进行课堂提问和讨论,诊断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分析尽快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可采取不计分方式。形成性评价主要体现在学生活动和课后作业上,让学生和教师共同对学生的学习态度、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进行评定,形成“组织计划+自我评估+小组评估+教师评估”的评价成绩,以正确判断学生身心发展的价值所在。对重要的知识点可布置课前或课后作业,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完成,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独立性。形成性评价占总成绩的50%。终结性评价包括期中和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50%。

采用这种综合评价体系,学生能正确认识自己,正确评价自己、评价他人,同时又能展示个性,显示才能,促进学生自我发展。

第9篇

提要: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很多人挑选食品时最基本的原则。而您真的了解 “保质期”吗?本文将为您解答食品保质期的五大常见疑问

2011年5月,卫生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保质期”进行了重新定义: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简而言之,在保质期内的食品除了必须食用安全外,还要尽可能地保持风味不变和营养成分尽量少的流失。

食品保质期是怎么确定的,是厂家说了算吗?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专家表示,在遵守国家各类食品安全标准的前提下,食品的保质期是厂家根据产品的情况制定的,但前提是厂家已做了相关保质期实验,确保在这段时间内,该食品是安全可以食用的。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保质期就是厂家给消费者的一个承诺:在保质期内,食品的质量有所保证,如果出现问题,厂家就要负责。

过了保质期,食品就不能食用了吗?原则上来说无论是口感还是安全性,保质期内的食品当然是最好的,但在食品贮存条件达标、包装完好、色香味没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过期食品也能食用。比如过期面包没有发霉,也没有变硬,颜色、味道、口感正常,就可以放心食用;同样,果酱、蜂蜜没有发霉,也没有酒味,看上去、闻起来、摸上去都正常,也不用扔进垃圾桶。但由于厂家不会担保过期食品的安全,因此,建议消费者要慎吃过期食品。

保质期越长的食品防腐剂就越多吗?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专家指出,延长食品保质期的方法很多,不一定靠大量添加防腐剂,有些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完全不需要添加防腐剂。比如方便面经过油炸并干燥后,能被腐败微生物利用的水分已经不复存在,即使不加防腐剂也不会坏掉;罐头食品经灭菌后立即进行无菌密封包装,罐内细菌已被杀死,也不需要添加防腐剂,也就是说水分含量少和高温灭菌的食物中往往不含防腐剂。糖果、蜂蜜、糖分很高的固体饮料都是保质期很长的食品,因为太干了,微生物没法繁殖。

快到保质期的食品还能买吗?专家表示,保质期快到了,并不意味着食品不能食用或安全性下降,但某些品质可能会变差。比如冷冻食品存放时间太长,味道会不新鲜,维生素含量也会略有下降,脂肪可能发生轻微氧化;酸奶、乳酸菌饮料存放时间太长,其中活性乳酸菌数量会变少。买快过期的食品时,一定要及时吃掉。如果实在吃不了,不妨放进冻箱里冷冻。还是建议消费者尽量购买新鲜出厂的食品。

保质期内的食品就一定安全吗?食品的保质期和贮存条件息息相关.应该冷藏的食品,如果在常温下保存或销售,保质期一定会大打折扣,比如酸奶;如果食品包装破损,空气进入发生氧化,即使没到保质期,食品也有可能变质,比如一些密封包装的食品。此外,超市中冰柜往往是开口的,直接与室温空气接触,再加上不时有消费者翻动挑选,导致冷藏和冷冻食品往往不能按照包装上标注的冷藏温度储藏和销售,直接后果就是提前过期。因此,购买这类食品时,最好买最新出厂的,同时也要留意食品包装上的最佳储藏条件。 (来源:中国健康教育网)

第10篇

食品标签应包含哪些内容?

要看懂食品标签,首先得了解标签上含有哪些内容。包海蓉副教授介绍,根据两大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必须包含:

1、食品名称

2、配料表

3、净含量与固形物含量

4、制造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5、日期标志(包括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和保藏指南

6、质量(品质)等级

7、产品批号

8、食用方法

9、能量和营养素含量

10、其他特殊标记。

其中有六大特别需要关注的内容:

1、食品名称:食品企业可以在标签上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但必须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标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名称或等效的名称。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必须标示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不得使用会令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和通俗名称。

2、配料表:必须在标签上标注制造或加工时使用并存在于最终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水和食品添加剂。各种配料必须按加入量的多少从高到低顺序一一排列。

3、制造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为保证追溯权,食品生产企业的详情必须在标签上体现。国内生产和包装的小麦粉、大米、玉米粉、白砂糖、食用盐、茶叶等,都必须标示生产、包装、分装或经销单位的名称和详细地址;国外进口、国内分装的大包装成品,应标示国内分装的单位名称和地址,同时标示原产国的国名。

4、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是生产者生产的成品通过出厂检验的日期,不能含糊其辞。冷冻食品(如冰淇淋)等分装食品,必须在外包装盒(箱)上标示生产日期。

5、保质期:即食品可食用的最终日期。乙醇含量等于或大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味精、固态食糖类可以免注保质期,其中固态食糖类包括白砂糖、绵白糖、冰糖、单晶冰糖等不易变质的食品,可以不标注保质期,但不等于“永不过期”。

6、转基因食品:凡列入农业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食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注“转基因食品”,如大豆粉、大豆油、玉米油、玉米粉、菜籽油、鲜番茄和番茄酱等。例如用转基因大豆制取的油,其标签上应标有“转基因大豆(油)”字样。

包海蓉副教授介绍,我国正在把营养标签、过敏原物质、转基因物质及添加剂标示的有无作为关注的重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就已经规定不可伪造生产日期,不可自吹药用功能,转基因食品中文警示不可少,内含添加剂不可不标,不可乱标“营养”、“强化”。

食品标签上的营养信息

大多数人挑选食品时只注重花哨的包装以及品名,最多关注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和净含量。然而,仅仅通过这些信息,对食品的选择还只能停留在“是否新鲜”、“由什么原料构成”、“加入了几种食品添加剂”的水平上。

如果能了解标签上的营养信息,将会帮助你选购到适合自己健康的食品。如高血压患者一旦从营养成分表里看到含有较高量的钠,这种食品就应该避免吃;糖尿病患者则可以运用营养标签来做食物替换,比如两餐之间吃了一包标示有300克碳水化合物的饼干,相当于半碗饭的量,那接下来的一餐,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量就要减少。

但有些消费者仍心存疑虑,虽然食品营养标签确实有不小的作用,但普通人是否能看懂呢?参与制定《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的李东博士解释,只要掌握营养标签中的重要术语,并熟悉阅读标签的技巧,我们就可以方便获取营养标签中提供的信息,进而选择适合的食品。

以下是营养标签中涉及的内容:

1、营养成分表标示项目:我国现在实行的是“4+1”强制标示要求,即4个核心营养素加1个能量。4个核心营养素是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能量是指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几种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能量。另外,企业也可按照需要在营养标签上增加膳食纤维、胆固醇、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的内容。

2、营养成分含量的标示单位:营养成分应以每100克或每100毫升或每份食品中的含量来标示。

3、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缩写为NRV%):是指该食物中各营养素占营养素参考标准需求的比例。比如说,一袋苏打饼干营养标签上能量的NRV%显示为22%,就是说这袋饼干的热量是一个人全天热量需求的22%。

4、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含量声称是对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描述,如“含有”、“高”、“低”或“无”等专用词。如在一个食品标签上可表示为“高钙饼干”。当然,食品标签中的高与低并不是随便标记的。

5、营养成分的功能声称:指的是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只有当食品的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显著”时,才能进行功能声称。例如:只有当食品中的钙含量满足“高钙”、“钙来源”或“增加钙”等的要求后,才能标示“钙有助于骨骼和牙齿的发育”的功能声称用语。

目前《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给出了能量和22种营养成分的功能声称的标准用语,例如:“人体需要能量来维持生命活动”,“蛋白质是人体的主要构成物质并提供多种氨基酸”,“每日膳食中脂肪提供的能量比例不宜超过总能量的30%”,“饱和脂肪摄入量应少于每日总脂肪的1/3,过多摄入有害健康”等等。李东博士强调,根据《规范》的规定,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不得删改或添加,更不能任意编写。

以下是一份规范的空白营养成分表表格。核心营养素和能量按照要求,是要强制标示的,本表格中以加粗标示,使其更加醒目,其他非强制性内容以细体显示。

有关食品标签的四大误区

误区1保存期和保质期是差不多的意思

包海蓉副教授介绍,保存期指在标签规定的条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终日期。在此日期之后,该食品不再适用于食用。

保质期则指在标签规定的条件下保证食品质量的日期。在此期间,食品可以出售,并符合标签上或产品标准中所规定的质量,超过此期限,食品虽然可能是可以食用的,但质量已不能保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李东博士进一步解释,保质期是预包装食品必须标注的内容,而保存期则属于可附加标示的内容。保质期一般以以下方式标示:最好在……之前食用(饮用);……之前食用(饮用)最佳;保质期(至)……;保质期××日(××个月,×年);保存期(即推荐的最后食用日期)是指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预计终止食用日期。

消费者除了关注食品的保质期和保存期外,还应注意包装上明确标示的食品贮藏条件,以保证食品的质量。

误区2 “纯天然”食品=健康食品,“100%果汁”=不添加水、添加剂的纯果汁

“纯天然”、“100%果汁”这些广告语也经常在标签中出现,且字体明显,容易引导消费者购买。

李东博士提醒消费者,“纯天然”食品应当不包含色素、香料或防腐剂等人工合成成分。不过“纯天然”并不能和“有益健康”划等号,它可能含有过量的糖分和卡路里。“100%果汁”的生产工艺使用的是还原手法,就是将鲜果进行脱水处理,在灌装之前再加入与脱去的水分等量或更多的水,制成还原果汁,这与消费者理解的“100%”有所区别。

消费者要想买到真正需要的食品,还是首先要读标签,特别是配料表。比如,100%果汁一般注明为水、水果浓缩汁,并清楚写明“不含任何防腐剂、糖及人造色素”;其次观色泽,100%纯果汁应具有近似新鲜水果的色泽,如果果汁颜色非常艳丽,说明其中添加过多色素,为伪劣品;再次看沉淀,100%纯果汁中如果存在沉淀,说明果汁在加工中保留了对人体非常有益的水果果肉和纤维素,营养更全面;最后品口感,100%纯果汁尝起来是新鲜水果的原味,入口酸甜适宜(橙汁入口偏酸),而劣质产品往往过甜,入口后回味不自然。

误区3无糖食品不含糖

李东博士介绍,所谓无糖食品,是相对于常规含糖食品而言,它不含蔗糖(甘蔗糖和甜菜糖)和淀粉糖(麦芽糖等),但可含有替代品,如糖醇(包括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等)。此外,目前我国无糖产品的管理比较混乱。比较严重的是,有的虽然标注“无蔗糖”,但在其配料表中却标注有白砂糖或葡萄糖。一些质量可靠的无糖食品,如无糖汤圆、无糖糕点等,由于其主料是粮谷类,淀粉含量高。淀粉属于多糖,在人体中经消化也会分解成葡萄糖,同样能造成血糖的上升。因此消费者除了看清配料表外,还要关注食品标签中的“营养成分表”。

误区4牛奶饮料也是牛奶

随着食物种类的丰富,层出不穷的花哨品名也令消费者常常摸不着头脑。包海蓉副教授建议消费者找出食品的类别。食品类别往往能反映出食品的本质,比如一盒“咖啡乳”,你会疑惑:它究竟是一种含乳饮料还是一种牛奶产品呢?购买时可关注每100毫升乳液中的蛋白质含量,若仅为1克左右或更低时,这种产品只能称为含乳饮料,里面仅有少量牛奶,其营养与纯牛奶差别悬殊,不可以长期当做纯牛奶饮用。

很多家长为了让小孩子多喝牛奶,就选择口味好的含乳饮料来给孩子喝,这种做法其实不宜提倡。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儿童的体格发育和智力发育,还是应给成长发育期的青少年以及老年人多喝新鲜的牛奶。

快速看懂标签的小诀窍

1、关注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识别食品的新鲜程度。

2、要注意食品的“名称”与其“配料表”内容是否相符,正确理解食品名称。尽量少选择化学合成物多的食品,如用橙味香精调制出的果味饮料来冒充营养丰富的果汁,多选择新鲜原料制成的食品。

3、要注意净含量或固形物含量,识别食品的数量及价值。有些食品包装又大又漂亮,内容物却很少。

4、关注食品的热量和营养素。我国已开始推行食品营养成分的标注,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是强制标示项目,膳食纤维、维生素、矿物质等为自愿标示项目,这些营养素的标注可真实反映食品特性,消费者可根据本人或食用者的需求来选择。

营养标签中的特殊营养声称标准:

“高钙”:每100毫升的液体食物含钙量不少于120毫克,或每100克固体食物含钙量不少于240毫克;

“低脂”: 每100毫升液态食品中脂肪含量应在1.5克以下(包含1.5克);每100克的固体食品中脂肪含量不高于3克;

“脱脂”: 乳制品中标示脱脂是指每100毫升液态奶或酸奶的脂肪含量不高于0.5%,或100克奶粉的脂肪含量不高于1.5%;

“高纤”: 每100克食物中膳食纤维含量不低于6克;

“高蛋白质”或标示“富含蛋白质”:每100克固体食品中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2克;每100毫升液态食品中蛋白质含量不低于6克;

“低糖”:每100克或每100毫升的食品中含糖量不高于5克;

“低胆固醇”:每100克固体食品中胆固醇含量不高于20毫克;每100毫升液态食品中胆固醇含量不高于10毫克,同时满足低饱和脂肪的声称含量要求和限制性条件,即其饱和脂肪提供的能量占食品总能量的10%以下。

国外对食品标签制度的规定

据到美国考察学习过的包海蓉副教授介绍,在美国,自从有了“食品营养标识”制度,癌症及冠心病的患病风险有所减低。因此,只要你善于运用食品标签上提供的营养标签,不但可以大大提高生活的质量,还可以节省一部分的医疗开支。

美国超市里的食品五花八门,不少进口自世界各地,但无一例外都用统一的格式标明营养成分、食用期限、可快速追查产品来源的编号、生产地区、厂家等等。肉类、海鲜等食品则有黑体“警告”二字打头的警示性标签,说明如果保存或加工不当可能滋生致病微生物。一些常用的调料或者食用油则用标签提醒消费者,产品的维生素C、维生素A、钙和铁等成分含量很少或者没有。这些警示标签和营养声明在字体大小、格式、印刷上都是整齐划一,印刷在包装袋的显著位置。

美国于2004年开始,除美国农业部管辖的肉制品、禽肉制品和蛋制品外,所有在美国销售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过敏原的标注要求,其中食品过敏原主要包括8种产品。如果违反要求,对于公司和其管理者将受到民事制裁或刑事处罚,或两者并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进行扣留;对于含有未声明过敏原的产品,国家管理机构可能会要求产品召回。

其他发达国家如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也都规定在食品包装标签中标识过敏原。据李东博士介绍,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在《食品标识标注规定》意见稿中,强制要求凡是含蜂皇浆、咖啡因、脱脂乳等易过敏食品必须标注“过敏提示”,同时详细规定了警示语的内容。《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征求意见中亦增加了食物过敏原标示要求,要求以下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包括含有麸质蛋白的谷物及其制品;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鱼类制品;蛋类及蛋类制品;花生、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果仁类制品。需要提醒的是,在相关的规定尚未完善之前,消费者应提高安全意识,主动关注食品标签的配料,避免食用相对自己含有过敏原的食物,对自己的健康负责。

据我国的大型超市麦德龙的负责人介绍,由于大部分国家的法律、法规只要求在食品的包装上加印保质期,这与我国要求大相径庭;所以麦德龙在组织进口食品货源时,会要求供应商另行提供生产日期,并标示在中文标签上,以确保消费者能及时地了解到商品的新鲜度。此外,考虑到消费者不容易理解或看不懂进口食品的标签,麦德龙超市还会将原外文包装上的相关内容翻译成中文,并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添加到中文标识上,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于一些具有国家民族特色的进口商品,还会在标识上介绍一些当地文化及食用指南。

我国积极探索食品追溯条码制度

超市冷鲜柜里,被分割好的一块块猪肉、牛肉,一条条速冻好的鱼,一个个新鲜的苹果看着都光鲜诱人,但消费者买回后却发现有问题。这时只要凭粘贴在食品包装上的商品条码标签,不仅可以找到超市里还有哪些同一问题的牛肉,而且可以溯源到这些肉来自哪个牧场?是谁饲养的?养殖过程注射了什么疫苗?吃过什么饲料、药物?它的“父母”是谁?哪个屠宰场屠宰的?如果你买的是一条鱼,你同样可以知道它来自哪里及投喂饲料情况,甚至可以追溯到鱼的“母亲”等全部信息。这里描述的不是未来生活,而是在麦德龙超市里触手可及的现实。麦咨达农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麦德龙超市在中国设立的一家农业信息咨询公司,营运经理罗爱军解释道,“食品供应链的复杂性是导致食品安全隐患的最根本原因之一,食品从‘农场到餐桌’要经过生产、加工、储运、流通、消费等诸多供应链环节,各个环节都存在很多食品安全隐患,比如:生产环境(空气、土壤、水)源头污染,各种化学制剂(农药、化肥、兽药、抗生素、添加剂、色素)的滥用和残留,生产设施陈旧,包装储运容器及运输工具落后,多渠道多环节流通加大食品污染的可能性,农业转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等。”

第11篇

何谓散装食品?《食品安全法》中没有给一个具体的解释。笔者认为,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那么,工商部门应当如何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呢?

一、加大巡查力度,严把散装食品经营资格准入关

工商部门对散装食品经营户要实行每周巡查一次以上,严格审查散装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资格,对证照不齐的经营户一律依法处理或予以取缔,积极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一起形成联动,加大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声势。

二、切实履行职责,严把散装食品质量准入关

一是监督检查散装食品零售经营户,是否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初次交易的散装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应当验明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对购进的散装食品是否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禁止销售没有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的散装食品。对已经销售的应当责令经营者召回;对已经进购的、没有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的散装食品,督促经营者立即下架退市,并做好记录留存备查,切实维护消费安全。凡未执行食品进货检验制度的,一律责令停止销售并督促整改。

二是监督检查散装食品零售经营户,是否建并执行食品进货台帐制度,检查散装食品经营户的食品进货台帐是否记录供货人、购进时间、食品名称、数量、保质期等事项,是否保存进货单据。从事批发的,是否记录购货人、购货时间、食品名称、数量及保质期等。告知经营户食品进(销)货台账和进货单据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三是监督检查散装食品零售经营户,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根据散装食品保质期限,定期检查待售散装食品、库存散装食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四是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者储存散装食品,是否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分装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凡是涂改、伪造散装食品、生产日期、分装日期、保质期的,一律依法重处;凡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一律责令整改或停止销售;在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感染。

三、加强对散装食品销售人员的监督管理

散装食品应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食品销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散装食品销售工作。

四、定期抽检,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销售不合格散装食品的行为

第12篇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赔偿损失3倍的赔偿金。无论进口食品是否有质量问题,只要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在外包装上添加中文标识,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就可以请求退款退货及10倍赔偿。

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利时,也应注意保存证据,不仅要保留好购物小票、收据、发票等购物凭证,还应妥善保管所购食品内容和外包装的完好,防止毁损灭失。

科学家发现白发、脱发的原因

当科学家们正在研究某些癌症肿瘤是如何形成的时候,发现了一种称为KROX20的与神经发育相关的蛋白质。就头发生长来说,KROX20从根本上激发皮肤细胞,最终形成毛发。

首席研究员陆乐博士表示,“这些头发细胞,也就是所谓的祖细胞,基本上是在实际发芽之前形成的预制片。然后细胞产生称为干细胞因子(SCF)的不同蛋白质,它为头发颜色提供色素。

科学家探索小鼠头发祖细胞中基因的组合,删除了将头发变白的SCF基因。而且,当他们删除生产KROX20的细胞时,小鼠头发不生长,变得秃发。研究结果揭示了调节毛发生长和色素沉着的内在因素,头发基质的祖细胞实际上决定着你的头上是否有毛。细胞移动的细节,哪些使SCF和KROX20蛋白的参与都是新的启示。换句话说,根据Harold C. Simmons综合癌症中心的皮肤科副教授Le博士的话说,他的团队“最终了解了是什么导致头发变灰白,并发现直接导致头发的细胞的身份。

身体缺啥会长白发

缺乏铜铁等微量元素

研究表明,缺乏蛋白质和高度营养不良是早生白发的原因之一,尤其是饮食中缺乏微量元素铜、钴、铁等也可导致白发。近年来科学家研究发现,头发的色素颗粒中含有铜和铁的混合物,当头发含镍量增多时,就会变成灰白色。所以说,微量元素与头发的颜色有密切的关系。

为了防止少白头,在饮食上应注意多摄入含铁和铜的食物。含铁多的食物有动物肝脏、蛋类、黑木耳、海带、大豆、芝麻酱等;含铜多的食物有动物肝脏、肾脏、虾蟹类、坚果类、杏脯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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