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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白色谎言

时间:2023-05-30 09:37: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小小的白色谎言,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小小的白色谎言

第1篇

本是千万种颜色的一种,却被文人抹上忧郁的影子。蓝色成了从过多的泪水中所透析出来的细胞颜色,溢满凄美和深沉的忧伤。

可是,为什么不抬头看看天空呢?那深邃的蓝,蔓延着无边无际的生机。

没看过樱花,印象中是一种粉色的、小巧的花朵,永远都在人们四周温柔地绽放。

在我的梦里,樱花铺天盖地,似火燃烧。

极像一个哀伤的女子,在河边缓行,似在低低地诉说,如落花在水上沉浮,消失。此时银河初渡,萧声四溢。

白色的衣裙泛着古意,低低地诉说着天涯回荡的忧伤。

很别致的一个字,在脑中描绘着或清雅或鲜丽的色彩。

鸢在旋转,翻飞,在白云和天空编织的牢笼里飘荡。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当线被收回,她只能躺在角落,被岁月之尘淹没。

一滴一滴,从天国跳下,义无反顾。没有降落伞,就和风在空中飘旋起伏地舞蹈,然后微笑着融入大地。

我也微笑着,心中流动着水晶细碎的色彩。

小小的感动和快乐,悄然铺展开来。

只要熟悉他的人,看到“四”就会想到他——第四维郭敬明。

小四,他的文字里飘着寂寞的淡淡的白雪,带着花瓣的香味。满目的香樟树影里,立夏安静地笑;寂寞的风,灌满卡索的长袍。我寂寞的看着他们在“四”的文字里穿行,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却清晰地感觉到痛,在闭上眼的时候,在林岚离开的时候。痛,一阵又一阵,难以抵制地冲击着我。

每个故事的背后都映出小四的影子,一半明媚一半忧伤。四在迷幻的背景中,安然呼吸。

……

一朵花就是一个美丽的世界。

一个字就是一个奇妙的精灵。

第2篇

某天,在新浪网娱乐头条,赫然看见伯格曼去世的消息。心里感觉怪怪的。有点惆怅,却又难过不起来。他已经是一个被神化的人物。他存在于《野草莓》、《第七封印》和《处女泉》中。他无所不在。所以,他的死,让人无法感觉到悲伤。

艺术电影都是冗长的,无法理解的,没有故事的存在。但是,它们都会让人产生某种奇特的感觉,似乎有某些化学作用,正在心里慢慢展开,蔓延。有力量的电影,可以使人变得有勇气。看清楚世事,没有恐惧。虽然,我们会在看它的时候屡次睡着。在电影《野草莓》中,那空无一人的街,没有指针的钟,和没有面孔的人。脸,成为一个符号。我们没有办法看到别人的脸,无法沟通,深深寂寞。也许,这就是他给众人留下的无法理解的东西之一。伯格曼的电影和达利的画,有时候会给人相通的感觉。在寂静的场所,悄无声息的表达。

在电影中,耄耋之年的医生伊萨克・伯雷在献身医学界几十年之久后终于获得人们所颁赠的荣誉博士学位,于是开车前去领奖。随行的还有他的家人。途中,他开始忘我地回忆自己的少年时代,同时也想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莎拉……他们抵达后,尽管颁奖的场面隆重无比,但伊萨克的脚步却十分沉重。当天晚上,他做了一场童年时的梦。那仍然年轻而感情弥笃的父母,那美丽平和的大自然,使得睡梦中的老人脸上浮出一丝笑容……

伯格曼曾经描述过关于《野草莓》的灵感来源:“我心血来潮到特拉嘉德加丹的外婆家,站在厨房门外,在那神奇的一刻,觉得自己可以走进我的童年。那是一个不太严重的谎言。实情是,我一直留驻在童年;在逐渐暗淡的房子内流连;在乌帕沙拉寂静的街上漫步;站在夏日小屋前,倾听风吹拂树叶的婆娑声。我在零散的时光中漫游,事实上我一直住在梦里,偶而采访现实世界。”

在《野草莓》中,他同时在不同的时间、房间、梦境、现实之间毫不费力地游走着。

也许,只有这种自由穿梭于过去和现在,游戏时间的人,才能最终通过梦境发现现实的意义。

电影中采摘野草莓的场景,是伊萨克的回忆。而在植物学中,野草莓是多年生草本植物,有蛋形的锯齿状绿叶,直立的茎端会长出白色的小花,然后结出红色的果实。据说,野草莓可以缓和胃炎、肝炎,去除牙结石或牙齿黄斑,强健牙齿和牙龈。把压碎的果实涂在肌肤上,还可以治疗晒伤。用它浸泡葡萄酒做成的果酒能使人振作精神,放松心情。

曾经买过一种“森林综合莓果酱”,里面有蓝莓、野草莓和红莓,滋味混杂,但主题鲜明。那种酸而微甜的口感,的确可以让人的心情松弛下来。无论是夹在面包里,做成蛋糕卷,还是涂在饼干上,都有难以忽视的美妙感觉。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吃到草莓果酱时,有过开心雀跃的回忆。那小小的一瓶,可以带来长时间的甜蜜体验。

偶尔,一瓶果酱,也可以让我们走进自己的童年。

第3篇

梁晨看着林莓娇俏可爱的样子,心中一荡,潜藏的欲望丝丝缕缕地蜿蜒而上。他抱住林莓纤细修长的腿,把她拖到自己的怀里,低头用唇去封住那张还在唧唧喳喳的小嘴巴……

林莓努力地挣扎,含含糊糊地 :“我还没说完呢……”

梁晨不管她,继续吻她,轻轻重重,轻如温柔微风,重如激情海浪。林莓的挣扎慢慢停了下来,她从拒绝到配合,一种甜蜜和眷恋在他们的唇齿间传递。那是一簇簇小小的火苗,闪烁在两人的肌肤间,缓缓加温加热,然后席卷成燃烧的浪漫火焰……

梁晨是如此地深爱着林莓,他娶了她,发誓要一生好好地疼她宠她,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实现许给她的每一句承诺……很多事情梁晨都做到了,可是林莓最在乎的那一点,他却没能做到。因为有时候,梁晨对她说了谎。

林莓不会做家务,从来没有学过做菜。梁晨25岁生日那天,林莓把梁晨推到客厅看电视,她一个人躲在厨房里,照着菜谱叮叮咣咣地折腾了两个小时,端出了三菜一汤:糖醋排骨、西芹炒百合、油焖大虾、番茄鸡蛋汤,四个菜在白色餐布上摆成了一朵花,红绿青紫,色泽艳丽,煞是诱人。

林莓的脸上全是汗,手上有几处被热油烫伤的痕迹,她一脸的兴奋,拉着梁晨来品尝……梁晨一一下筷去吃,排骨太酸,蛋汤太咸,虾没有熟透……只有西芹炒百合勉强可以下咽。梁晨大呼:“太好吃了,我最爱这种味道,没想到我老婆的手艺这么好……我今天是寿星,有特权,这三个菜全归我,你只准吃青菜。”林莓乐不可支,纵容梁晨把其他三个菜一扫而空,她一脸的心满意足。

夜半时分,梁晨的胃开始剧痛,连续腹泻了好几天才算止住。林莓教训他:“不让你在外面瞎吃东西,你就是不听我的话!”梁晨只是嬉皮笑脸:“是是是,老婆大人教训得对!我改,以后一定改。”

到了林莓26岁生日,梁晨用私房钱给她买了一枚钻戒。当年条件困难,他竟然连结婚戒指都没有买给她,他一直想找机会补上。林莓笑眯眯地把戒指戴在自己的手上,突然发问:“多少钱?”梁晨早有准备,漫不经心地说:“托朋友买的,也不贵,就几百块钱。”他知道林莓从不舍得在自己身上多花钱,他早已把那张3888元的钻戒发票藏起来了。

林莓28岁时,夫妻俩真正遇到了一次严重的危机。

林莓在一次体检中,被检查出左侧患了乳腺癌,已经是晚期,为了防止扩散,必须尽快做手术切除。梁晨听到这个消息如五雷轰顶,他呆呆地看着林莓,担心她一下子垮掉,可是一向孩子气的林莓却突然变得坚强。从知道坏消息一直到做完手术,她都没有掉一滴眼泪。

手术做完了,从医院回到家的第一天夜里,林莓解开自己的衣服,定定地看着镜子里的一切。梁晨从背后拥着她,安慰她:“没什么亲爱的,你别想太多……我一点儿也不在乎。”可是,他知道自己在说谎,他根本就不敢直视林莓胸前那个狰狞的疤痕。

林莓笑了笑,悠悠地说:“我不会想太多的……从知道我得了癌症,我就只有一个念头,无论付出多大代价我都要配合治疗。我要好好地活下去。因为我舍不得你,舍不得这个家,我还没活够,我爱你还没爱够……”林莓突然放声大哭起来,所有压抑积累的哀伤,她此刻全都倾泻出来了。

梁晨的眼泪无声滑下,他把林莓紧紧搂在怀里,抚摸亲吻她那伤痕累累的身体。他一点也不觉得那里有多恐怖了,是的,只要林莓好好地活在他的身边,他什么都可以不在乎了。

第4篇

【范文指路】

母亲的秘密

文\张军霞

那年,当她背着母亲缝的花书包,走在上学的路上时,最怕听到别人指着她这样说:“这是谁家丫头?”“她呀,就是老街十字路口修鞋女人家的……”

不知怎么回事,“修鞋女人”几个字,让她感觉那么刺耳。于是,每天放学,宁肯多绕两条街,也绝不肯路过母亲的修鞋摊。

有一次,下了很厚的雪,路滑,她只好走老街。母亲看到她,笑眯眯摸出几枚硬币说:“丫头,快去买个烤红薯!”她看看母亲那双手,干裂,黝黑,手指上还缠着层层胶布。心里蓦然一疼,就将那温热的硬币,又放回了地上那个破旧的钱箱。

母亲忽然又发现,她的雪地靴开线了,赶快拿出工具说:“来,妈帮你缝一缝。”说着,就要动手为她脱掉靴子。就在这时,有几个同学,远远走过来,她慌忙推开母亲说:“我自己会缝,不用你管!”转身跑掉了。

晚上,她坐在灯下,笨拙地拿着针线,尝试着把裂开的靴子缝起来,几次扎疼了手指,却还是缝不成。母亲默默地坐在一边,一句话也没说。第二天早晨,她起床,看到地上摆了一双崭新的靴子,橘黄色,那么温暖。

小学毕业前夕,学校要开家长会。她找到老师,谎称自己感冒,请了病假。回到家里,却看到母亲正蹲在地上,将双手泡在脸盆里,用肥皂反复搓着。看到她回来,母亲笑着说:“瞧我这双手,每天擦鞋油,怎么也洗不干净了!”说着,母亲又指了指阳台说:“我听别人说,明天要开家长会。我穿这条裙子,你看行不行?”

她知道,尽管那条裙子款式老旧,却是母亲最好的一件衣服,平时很少舍得穿。她咬咬牙,慢吞吞地说:“我请了假,明天不用去了……”趁母亲发愣,她借口要写作业,赶快逃回了自己的房间。因为,那已经被母亲用掉了小半块的肥皂,那白色的肥皂沫,让她感觉那么刺眼。

上中学了,学校离家不远,她本来可以回家吃饭,母亲却催着她办了饭卡,让她中午在学校吃饭,还说自己找了份工作,路远,不能按时回来。她听了,忽然如释重负。

那年的冬天,母亲总是早出晚归,人也瘦了很多。彼时的她,正忙着熟悉新的环境,认识新的同学,对母亲的变化,竟丝毫没有察觉。直到那天,学校临时放假,她提前回家。打开家门,听到母亲的卧室里,传出剧烈的咳嗽声。接着,是姨妈那熟悉的声音:“老姐,你在老街呆得好好的,干吗要换那么远的地方去修鞋?可怜我姐夫去得早,孩子又小,指望谁来心疼你……”

她蓦然愣住:原来,所谓新的工作,仅仅是一个谎言,母亲只不过是跑到更远的地方去修鞋了,自己小小的虚荣心,竟造成了这样严重的后果!

五岁那年父亲病逝,好好的家仿佛塌了天,因为没文化,更因为没有本钱,为了生存,母亲选择修鞋这个行当,也实在是无奈之举。怕母亲难堪,她不想拆穿这个秘密,躲回自己的小屋,无声地抽泣起来。

初二那年暑假,学习成绩优异的她,天天为一群小学生补课。拿到报酬的那天,她跑去买了一辆崭新的人力三轮车,有了它,就可以装下母亲修鞋所用的全部家当,再也不用把工具箱捆在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上。她知道,拥有一辆这样的三轮车,一直是母亲的梦想。

她把车子骑回家,笑着对母亲说:“以后,这可就是您的专车了!还有,别再走那么远,还是回到老街来修鞋吧……”话说了一半,她就哽咽得说不下去了。母亲愣了愣,忽然也泪流满面……

(摘自《做人与处世》,有删节)

【专项品赏】

文章借助第三人称写法,以“爱”为行文主线,通过她与母亲之间发生的几个小故事,表达了母亲对女儿深沉的爱。

【借鉴指津】

1.选材要典型。叙事是描写的前提,人物描写必须放在具体的事件中才有意义。在母女相处的生活点滴中,值得写的事例应该有很多,但作者围绕主题需要选取了最有表现力的几件事:虽然生活拮据母亲却给她买新靴子、为了给她开家长会母亲做出种种努力最终却被她拒绝、为了不伤害她的自尊心母亲特意去离家很远的地方摆修鞋摊。这几件事足以诠释艰难家境中母亲对女儿深沉的爱。

2.描写要突出细节。人物描写有多种手法,但无论哪种描写,都要抓住最打动人的细节,这样才更有感染力。文章对母亲这一人物采用了外貌、语言、动作、神态等多种描写方法,借助对细节的描摹,使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如“母亲那双手,干裂,黝黑,手指上还缠着层层胶布”,此处对母亲的外貌描写足见其生活的艰辛,在这样的处境中母亲却还是尽量满足女儿的种种要求,这份爱显得尤为感人;“母亲正蹲在地上,将双手泡在脸盆里,用肥皂反复搓着”一句中,“反复搓着”这一细节包含了母亲多少无奈和努力?害怕自己一双粗糙的手,让女儿在同学面前难堪,于是反复搓洗,只为了满足女儿小小的虚荣心,将母亲对女儿的用心良苦与疼爱诠释得淋漓尽致。

3.用语要富有表现力。描写的语言可以生动,也可以朴实。若要生动,就可以尝试采用恰当的修辞手法;若是朴实的语言,就要注意用词的精当,力求富有表现力。本文的语言,是典型的朴实中寓真情,有很多词句值得推敲。如“她慌忙推开母亲说:‘我自己会缝,不用你管。’”简短的一句话中包含了对人物的神态、动作和语言描写,而这些描写诠释的却是人物当时的真实心理,其中“慌忙”一词表明她害怕别人看到自己母亲是修鞋匠时的惶恐,而“不用你管”一句则表达了对母亲低微身份的不理解与恼怒。

【我仿我秀】

母爱的滋味

山东省寿光世纪学校 朱小真

深秋的早晨,淅淅沥沥的小雨把树叶打得满地都是,给人一阵阵凄凉的感觉。走在上学的路上,尽管撑着伞,冰凉的雨在风的舞动下,还是不时打在我的脸上,让人直打战,我不由加快了步伐。

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喊我,转身一看,是妈妈。昨晚妈妈接到电话说奶奶病了,连夜赶到了医院。我赶紧迎上去,把妈妈遮在伞下。妈妈从裹得严严实实的怀里掏出一包奶和两个鸡蛋,放到我手里说:“这包奶我从医院往回赶时热过了,你趁热喝了吧。”看着被淋得湿漉漉的妈妈,拿着还带着妈妈体温的奶和鸡蛋,我的眼睛模糊了。

看着我喝完奶后,妈妈轻松地说:“好了,我走了,路滑,你小心点儿。”目送着妈妈渐渐远去的身影,我不由想起两年前让自己内疚的往事――

那一天,是我的生日。

兴高采烈的我回到家,却发现妈妈没有给我准备生日蛋糕,我失望极了,满腹委屈地问妈妈:“您不是答应给我买蛋糕吗?” “我去了蛋糕店,但人家今天没有开门!”妈妈的话里满含歉意。我把自己反锁在屋里生闷气,任凭妈妈怎么说,我都不出来。爸爸回到家,知道了事情的原委,意味深长地对我说:“真真,孩子的生日就是娘的苦日,你怎么能在今天让妈妈生气呢?”爸爸的话说得很轻,但让我猛然清醒了很多。我走到独自抹眼泪的妈妈身边,摇着她的手说:“妈妈,别哭了,我错了。”妈妈轻轻摇了摇头说:“不能怪你,是妈妈不好,答应你的事没有做到。”听着妈妈满含歉意的话,我悔恨交加,泪流满面。

第5篇

燕,俗称燕子,是一种候鸟,春分前后由南方来到长江、黄河流域,秋分过后又迁往南方。

燕子不怕人,常在人前飞来飞去,还喜欢在人家的屋梁上筑巢孵育幼雏,因此又叫家燕。古代诗人对此多有描写:“燕子家家入,杨花处处飞”(孟浩然《赋得盈盈楼上女》);“故巢倘未毁,会傍主人飞”(杜甫《归燕》);“自来自去堂上燕”(杜甫《江村》);“不怕飞低打着人”(陆游《燕》)。

燕子背部、翅膀和尾部都是黑色,在日光下泛绿光,腹部白色,脖子到胸脯紫色,仿佛身着一套雅致的礼服。翅膀尖而长,尾巴分开像剪刀,飞起来很好看,人称“燕舞”。“翩翩新来燕,双双入我庐”(陶潜《拟古》);“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杜甫《水槛遣心》);“拂水斜纹乱,衔花片影微”(李商隐《越燕》);“爱贴地争飞,竞夸轻俊”(史达祖《双双燕》)。“燕舞”的姿态确实很动人,因此,在古代诗歌里,常和“莺歌”并列,作为风调雨顺、春光大好的典型意象。

燕子“长袖善舞”,却没有黄鹂那样的美妙歌喉。不过,燕子的嗓子也不算太差,虽不会“唱”,却很会“说”。整日里吱吱喳喳叫个不停,尤其是雌雄一对,双栖于梁巢时,呢呢喃喃,像是在话家常,说悄悄话,“软语商量不定”(史达祖《双双燕》)。于是,又有了“燕语”之称,通常比喻人的亲切的闲谈。

由于燕子双飞双栖,人们常用来比喻夫妻和谐,称作“燕侣”。如果“燕侣”一旦分开,或者缺少“燕侣”,自然会产生思念、痛苦。于是,在古代诗歌中,常用燕子来引发、反衬或暗示夫妻相思之苦、独居之憾。例如权德舆有一首《玉台体》,写一个女子思念丈夫:“君去期(预定)花时,花时君不至。檐前双飞燕,落妾相思泪。”花开时节,丈夫逾期未归,她看见双飞燕子,流下了辛酸的眼泪。再如张祜的《赠内人》,写一个幽禁宫掖的年轻女子:“禁门宫树月痕过,媚眼惟看宿燕窠。斜拔玉钗灯影畔,剔开红焰救飞蛾。”她深夜难眠,久久地呆看梁上双栖的宿燕,心里好生羡慕;又看见扑火的飞蛾,想到自身命运,好生同情,把它从灯盏里救出来。其孤独悲苦的心境可想而知。

见燕生悲还有另外的情况――感叹时光流逝、人迁、今昔不同。例如晏殊的《浣溪沙》:“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花落燕来,触动了作者的情思。自然景观似乎未变,天气依旧,亭台也是老样子,燕子年年来,但人事大不一样了,过去的美好生活永远过去了,再也找不回来,不禁怅然生悲。

个人的年华易逝,好景不长,国家的命运也是盛衰迭变,繁荣有时。刘禹锡有一首《乌衣巷》:“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燕子登堂筑巢,是不分主人贵贱的;它们哪会懂得,历史上曾经显赫一时的王公贵族,其后代已零落成为普通百姓,今日的权贵,又能扬威几时?它们也不会知道,今日的权贵们,依旧寻欢作乐,夸奢竞富,何尝吸取历史的教训!燕子无知,刘郎有思,作者借用这小小的燕子,表现了历史兴衰的重大主题。

引发悲情的燕子,仿佛是一面漂亮的反光镜,本身是无忧无虑的,可偏会照见人们内心的忧愁悲伤。

与“快乐”的小燕子不同,在古代诗歌里,大雁是悲苦的意象。

雁,又叫鸿、鸿雁,俗称大雁。大雁也是候鸟,每年秋分后飞往南方,据说到衡阳即止,不再南徙;第二年春分后北返,路过中原,回到北方大漠中。

大雁不像小燕子来去悄悄,亲近人家。大雁远离人群,且仅是路过中原,人们通常只见它们在高空列队飞行,日夜兼程,已很辛苦;再加上叫声悲哀,传下很远,这就给人留下了悲哀的印象。早在《诗经》中就称之为“哀鸿”,后来常用它来比喻哀伤痛苦、流离失所的人(连迁移他乡的人家也叫做“雁户”)。

大雁还有一项“特异功能”――替人捎信。源出一个典故:汉武帝时,苏武出使匈奴,被匈奴拘押在北海上牧羊;后来匈奴与汉和亲,汉朝使者要求放回苏武,匈奴诡言苏武已死;此后汉使得知苏武的真实情况,也编了点谎言,说汉天子打猎时射下一只大雁,脚上系着一封帛书,说苏武在某大泽中;匈奴只得将苏武放回。后来就有了雁足传书的说法,“鸿雁”也成了书信的代称。

第6篇

2015年,上海市,高楼之间的缝隙见不到人影的来往,一道黑影在高楼顶来回地穿梭,从一栋楼跳到另一栋楼,淡淡的月光衬托不出他的人影,速度快到肉眼无法识别,这个在楼顶间玩着跑酷的人就是冷客。

跑着跑着,见到前面的目的地,使出劲道向前一跃,在月亮上留下一个完美的定格。双脚一定,站在了东方明珠的塔顶。

塔顶之上,已经有一个人在等待,冷客望着他的背影,他似乎等了蛮长时间了。

望着前面的人影,冷客淡淡地道:“这么早就来了。“

闻之,欣然一笑,秀发微飘,一丝不舍的说:“你真的要走了吗?上海有什么不好的吗,你此次修炼之路,保守了说也得一年,你的实力也不差,真的要去吗?”

“天下之大,高手之多,自有我冷客没有见识过的,除了我们圣剑堂,天下各门各派也是多如繁星,不出去见识一下别的门派,怎么有脸当圣剑堂的祭司呢?”

“呵呵,理由找得真好。”

冷客看出自己此行的长远,一年的时间只是把路上会遇到的着名的门派算在内而做的统计,更不用说其它的小派和各种各样的奇异大陆了。

背对着冷客的那个人双眼盯着离塔顶四百多米的地面,嘴角微笑道:“看看下面,这座城市,每当夜晚到来,这个城市总会展露出它最繁华的一面,灯火辉煌,仿佛是一座不夜城,可到了再晚一点,他就会变得死一般沉寂,就像现在这个样子。”

冷客听懂了他话的意思。

“即使在再繁华的城市,也会有不繁华的时候,在强大的门派,也会有被别的门派超越甚至践踏的一天,只是人们看不到他的陨落,只有当他真正陨落的一天。”

听了冷客如此完美的理解,再次微笑,但这次也露出了一些忧虑。

“我们圣剑堂虽然现在威名于天下,但是我也不知道这会持续多久时间,也许他在陨落,只是我们现在还看不出来。”

话风一转,不在谈论这个话题,转而问了冷客一个问题。

“你打算从哪里开始你的修行呢?冷客。”

“从苏州开始,那里可能会有我想要的东西。”

“苏州吗?那个地方现在可是很‘热闹’的,从那件事开始。“

那个人说的那件事,就是几天前发生在苏州某个村庄事情。听说那个村庄里有个农民在自家田野里耕时,看到天空中隐约划过一道光芒,原先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才看清光线的前面,仿佛燃着熊熊大火。大火燃着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就撞到了村子后面的后山上。轰隆一声巨响,天地都随之变色,激起的灰尘连整个村庄都可以看见。村民们出来观望,都纷纷议论,有人说这是山神作怪,肯定是村里面有人得罪了上天,也有人说这是天将神石,这是一种象征,天下必定大乱。

后来,村里面专门组织了一个成年男子组成的探险队,专门去山上寻找落石的下落,可是一连找了三天三夜,连一颗小石子都没有找到。此消息一出,就吸引了大量的能人异士来此探访,就连这个原来连名字都没有的小村子也命名为“落石村”。

“连你也相信这种稀奇古怪的故事,没准是村名们编出来来吸引游人的,真希望那个人可以在看到石头的时候许个愿,让相信这种事情的人多一些。”

“呵呵,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再说苏州也离上海很近,就当第一次探险了。”冷客道。

“你去修炼,防身的东西是必备的,这把剑你拿去吧,就当是送给你当明年生日礼物的。”说完那个人拿出一把泛着寒气的剑。

冷客一看到那把剑,就能叫出它的名字——残雪。

残雪剑,剑谱榜排行第九,全身由一块来自千年结成的寒冰铸成。有人曾经试过把残雪剑放进一盆滚烫的热水里,一盆热水瞬间变成一盆冷冰,放了一晚上才重新化成水。残雪就是这么一把不可思议的剑。传说铸造此剑的人也在冰天雪地里活活被冻死,这也更印证了残雪的威力。此次把残雪交给冷客,必然是对冷客的一种肯定。

“残雪剑,送给我,不会心疼吗?”

“比起残雪剑,你在我心中要重要得多,我已经把残雪剑交给你的事情告诉天下了,以后别人一看到残雪剑,就知道你是冷客,除了高手没人敢和你对决。”

“你这么说,如果我不收下怎么办?“冷客淡淡一笑道。

“你不会的,你属性属冰,又性冷,残雪剑是最适合你不过的了。“说完往前站了一点,“真希望和你的谈话能长一点,不过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一年之后,当你当上堂主的时候,我一定会回来。”冷客眼神鉴定地道。

闻冷客此言,那人嘴角一下,然后从四百米的高空一跃而下,风声在耳边呼啸,吹起秀发。等到下落到东方明珠第9球时。虚无开始在后背凝结,促成两个小小的气旋,随着高度的变低,气旋也越聚越大,接近地面时,“噗“的一声,一双白色的巨翅忽然展开,挥舞着飞向别处。

翔天翅——圣剑堂最高等级轻功,不但需要有虚无外现的能力,还要有挥动翅膀的超强控制力。这些是现在的冷客都做不到的。

望着飞翔在夜空中的白色双翅,冷客心中燃气斗志。

第7篇

唐兰把自行车停在少年的面前。这时候路边的钨丝灯已经亮起,草木楼阁隐到深沉的夜幕里,他像舞台上预备独白的演员一样站在那里,灰头土脸的篮球很自然地躲到了他身后去。少年名叫张旗,唐兰觉得他似乎更适合生活在这条生长着法国梧桐树的梧桐巷里。张旗像梧桐树一样瘦高挺拔,头发也如梧桐的枝叶一般繁密。此刻,他的面部轮廓模糊成昏黄的一片,嘴唇翕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半晌,张旗终于开口,他说小唐你过来。他把手裤子口袋里,从里面拿出一串手链,将它戴在了唐兰的右手腕上。

唐兰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腕,在灯光的照射下,她的手臂洁白得像一段藕。红线绳交错盘结,绳上拴着一只白瓷质地的猫偶,猫偶很小,刚刚能够覆盖唐兰的指甲,猫的神情描画得很精致。“我希望你能一直戴着它,小唐。”张旗只比她大了两个月,却像长辈一样老气横秋地称她“小唐”。唐兰对这样的称呼很反感,哪怕它听上去是个更为甜美的昵称。

听到张旗说“希望你能一直戴着它”的时候,唐兰点了点头,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动作而已,但她的头却突然沉重起来,仿佛是在静默中签订了一纸誓言。

第二天,唐兰戴着猫偶手链来到学校,她把它刻意地藏在白衬衣的袖子里,只在张旗问起时掀开袖子给他看。课间休息时,她和张旗沿着操场上的塑胶跑道走着,唐兰在班内一向很沉默,在张旗面前却滔滔不绝起来,说她的头是怎样的疼痛,对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又是如何的厌倦。张旗一直没答话,等到唐兰终于把满腹的苦水倒干净,他才缓缓地说了一句,我骑车送你回家。

这一天天黑得似乎很快,晚风和煦地拂过脸庞。张旗的单车悠闲而平稳地驶过一段段青石板路,风鼓起他的衣襟不时地掠过唐兰的脸,他的白衬衫散发着肥皂淡淡的清香味,这气味和手链上的味道一致,使唐兰有一刹那的恍惚。

星期天,唐兰骑单车出门。她刚搬到梧桐巷的奶奶家不久,还不太熟悉这条巷子。这里的大部分房屋还维持着古旧的石灰原色,爬山虎从墙角一直爬到屋脊,房子都很小,但院子很大,里面多种有花草。唐兰的奶奶在院子里种满了月季,邻居刘大爷则种了好些大葱。

暖风撩人,阳光透过梧桐宽大的叶子,将蜿蜒生长的筋脉的影子纵横交错地铺在地上,扑鼻而来的是淡淡的花香,唐兰微醺似的眯起了眼睛。自行车一路畅快地滑行。突然,一只白猫从树梢上跳下来,落在路中央,像个醉汉一样无法平衡自己的身体。白猫摔倒在地上,身体不断地扭动,挣扎着要站起来。

唐兰的自行车一下子失控了,不由自主地朝白猫冲过去,尖锐刺耳的刹车声打破了梧桐巷的宁静。自行车绕过白猫重重地撞在一棵法国梧桐上,树冠剧烈地摇摆了好一会儿。唐兰把自行车停在陌生人家的篱笆外面,静静地注视着白猫。

白猫站立起来,白色的绒毛因为跌倒而变得肮脏不堪。它仰起头和唐兰对视了一会儿,然后转身,一瘸一拐地朝着阴影的方向走去,留给唐兰一个落寞的背影。它右边的前爪格外纤细,弯曲着,藏在胸脯垂下来的灰色长毛里,如一根初长成的丝瓜般羞涩。白猫的神情淡定而优雅,对自身的残疾视若无睹。唐兰内心掠过一丝悸动,她下意识地把手搭在右臂上,指尖触到右手腕的一刹那,她呆住了。挂在那里的猫偶手链已经荡然无存,她白皙的手腕正地接受着阳光的照射。

丢失猫偶手链给了唐兰一次小小的打击,她变得敏感起来,她想,一定是那只猫叼走了我的手链。声音,全世界的声音似乎都幻化成了轻柔的猫叫,越轻却越深入骨髓,随处可见梅花脚印,傲慢的猫步。一只猫走过去,尾巴上的绒毛划过她的脚踝,一阵硬生生的疼痛。唐兰踢开被子,从梦魇中醒来,左脚抽搐地痛得她龇牙咧嘴。

周一开学,唐兰一跳一跳地走向张旗,样子夸张而滑稽。

“今天放学还要麻烦你送我回家。”唐兰的语气中有一点恳求似的哀婉。张旗看了看她的脚,坚定地点了点头。

唐兰安静地坐在自行车后座,学着小时候光着脚打水花的样子在空中上下摆动着双脚,平稳的气流带着一种抚平伤痛的力量紧紧地裹着她的脚躁。

“小唐,我送你的手链怎么不见了?”

唐兰感到自行车剧烈地震动了一下,她的脑子里空荡荡的,嘴巴微微地张着,目视着飞驰而过的街景,怎么也发不出声音。要说实话么?不,当然不要,唐兰不想让他知道自己骑自行车撞了树。

“被猫叼走了。”唐兰鬼使神差地随口说了出来,内心一阵忐忑。张旗听到她的回答只是应承地“哦”了一声。不受质疑的谎言更加让人心慌,唐兰一路上再也无语可说。

辛辛苦苦地熬到周六,作业和补习功课成了次要的事情。唐兰早早地出门,骑车到手链丢失的地方耐心地寻找,草叶间,篱笆外通通找遍了,她的寻找像刻舟求剑一样徒劳,她深知梧桐巷里只有两样东西是红彤彤的:太阳和花朵。唐兰泄下气来,懒懒地倚着一段残破的红砖墙,感到无助而且无聊。她随手扯下一片草叶在手里把玩,草叶肥厚而,唐兰把指尖整个地扣进叶子里,立刻汁水飞溅。很快,唐兰的双手就被草叶的汁水弄得黏稠不堪,她的心情变得烦躁,有那么一点哭泣的欲望,却又始终挤不出眼泪。唐兰用力哼出声响,一滴咸涩的水才从眼角溜出来,她开始哭泣,像那个终日喊“狼来了”而失信的孩子一样哭泣。她似乎也将因丢失手链而失信。

红砖墙渐渐变得温热起来,空气中隐约可以闻到炒菜的香味。唐兰用哭得肿胀的眼睛看到对面人家里忙碌地移动着的身影,大概是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身材完全走样,这和她妈妈一样。唐兰又感到一阵委屈,鼻子一酸,眼睛却因为疼痛不能再流泪了。自从三月份搬到奶奶这里,妈妈就从来没有来看过她。这和丢失手链一样让她伤心,面对饥饿以及两份患得患失的感情,唐兰由无助变得无力。

她用力地搓手,直到手上的草渍不再那么明显,然后用手背小心翼翼地抹去脸上的泪痕。唐兰在离开前向对面望了最后一眼,这一眼险些让她叫出声来。白猫,那只有残疾的白猫此刻正傲慢地向她走来。唐兰迅速地跑过去,白猫立刻蹿上了最近的一棵树,钻进树冠里。然后从树冠的另一端钻出来,跃上一户人家的围墙,高高在上地继续着它的漫步。

唐兰跨上自行车紧追上去。

白猫像表演平衡木的体操运动员一样灵活自如,丝毫看不出逃命时的狼狈。经历一番追逐,白猫的脚下虚浮起来,这个跃动的精灵再一次恢复到一瘸一拐的状态。它被唐兰逼到了一户人家的院门前,它朝唐兰无奈地看了一眼,转身顺着院门下面的缝隙溜了进去。透过铁艺院门,唐兰看着白猫一跳一跳地朝着院子另一端走去,可以清楚地

听到它沙哑的叫声。

唐兰抬起头,视线越过面前的民居直抵院落的另一头。她看见一只红色的十字架坚毅地站在灼热的太阳下面。哦,段小沐。唐兰不禁叫出声来,白猫让她想起有个小说中基督教堂里住着的残疾女信徒段小沐。唐兰平静下来,摇了摇头,骑车离开。

因为猫偶手链的丢失,唐兰觉得张旗与自己有了隔阂,虽然他什么也没有说,再没有提起猫偶手链或是偷窃的猫。

唐兰把张旗带到两次遇见残疾的白猫的地方。张旗不爱说话,唐兰对于聊天也暂时失去了兴趣,两个人静默地站在小巷中,仿佛两个等待被家长领走的孩子。

小巷中终于有了动物温热的气息,白猫像是赶赴一个约会一样如期而至。它没有理会人类的存在,径直向基督教堂的方向奔过去。“段小沐!”唐兰指着白色的身影大叫着追了上去,张旗虽然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但也跟了上来。他们都没有骑自行车,奔跑很快使他们变得疲倦,脚步沉重起来。白猫最终在梧桐树枝和高高的红砖墙间化成一点,消失了。

“张旗,我们必须要找到段小沐。”唐兰喘着粗气,一字一顿地朝张旗说。

“段小沐!”张旗有点惊讶地重复着这个名字

“是的,段小沐,叼走我的手链的猫就是这个段小沐。”

凭着记忆和直觉,唐兰找到了那座基督教堂,哥特式的尖顶擎着红得发烫的十字架。来做礼拜的人已经散去,教堂封闭了,向外散发着忧郁凝重的气息。唐兰在教堂的围墙边停了下来,张旗也跟着停了下来。待她像一只笨拙的熊似的攀爬围墙时,张旗才哈哈笑着走过来让她别胡闹了,快下来。唐兰的手死死地抠住围墙的上檐。“张旗,你托我一下,翻过这堵墙就可以抓到段小沐了!”

张旗依旧在笑。他说我知道了,知道了。蓦地,张旗的笑声戛然而止,他把唐兰放下来,面部表情像教堂一样忧郁凝重。他小声说小唐,我累了,我要回家了,再见。

唐兰一个人呆呆地站在教堂的高墙下面,段小沐的叫声不断地在墙的另一面响起,一遍一遍。

隔壁班的霍艳艳很快地代替了唐兰的位置,出现在张旗的身边。唐兰看着他们在操场上闲逛,心中一阵酸楚。张旗总是在刻意地回避唐兰,像是躲避猎人的野兔。庞大的空漠感占据了唐兰的生活,她在课上失神地望向窗外,窗外春光灿烂,风景在光芒里模糊一片。唐兰在春光之中听到任课老师叫她的名字,条件反射似的起立。她回答不出老师的问题,求助似的望向张旗,而此刻张旗把头埋在书里。她的目光被书本壁垒反射回来,刺中自己的眼睛,痛得想哭。

课间休息时,唐兰到隔壁班级借书。她看见了霍艳艳,僵硬地挑起嘴角,笑了一下。作为回应,霍艳艳抬起右手朝她挥了挥,霍艳艳手腕上赫然挂着一串猫偶手链。红绳白瓷小猫,只是这只小瓷猫的一只前爪多了一处生硬的磕碰伤痕。啊!是霍艳艳捡到了那条丢失的手链!难怪张旗最近和她走得那么近!

段小沐,唐兰咬牙切齿地读出这个名字,好像是在宣读战书。这只狡黠的动物果真叼走了她的手链。

此刻,她脑海中浮现的唯一一个念头便是惩罚段小沐。

唐兰的决断像来势凶猛的山洪,无论理智的堤坝再怎样坚固都无法阻拦。

午间自修结束后,唐兰故作无力地抬起了右臂,左手伏在小腹上,极不自然地扭曲眼眉,哎哟哎哟地发出重浊的。依靠假象,她获得了暂时的自由。

凭借手中的假条,唐兰轻松地应付了门卫的询问。她到学校附近的便利店里买了一听沙丁鱼罐头,骑着自行车到白猫经常出没的小巷。唐兰用小刀撬开罐头的铁皮,浓烈的鲜香气味弥散开来。她像所有猎人一样耐心地等待着猎物的到来。

不久,这只可怜的动物便如往常一样一瘸一拐地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它试探着走近沙丁鱼罐头,可以听到它的鼻息声,以及绒毛兴奋得竖起的声音。白猫绕着罐头巡视了一番,然后俯下身吃起来,它健全的三条腿不停地颤抖,随时有倒下的可能。唐兰悄悄地走过去,从背后猛地抱起白猫,手指感知到它的骨骼。白猫的绒毛并不柔软,里面掺杂的泥土像一把熟石膏。它的确是一只肮脏的猫,一只无爱的肮脏的残猫。

虽然白猫不断地挣扎,唐兰还是顺利地将它的四肢捆绑起来,然后把它抱到自行车的后座上,用鞋带固定好,骑着自行车离开了梧桐巷。

大街上满是汽油的刺鼻气味,沿街飘出孜然粉的呛,烙饼的荤香,混着汽油却也叫人胃口大开。出了城区,气味淡下来,远处无边的原野正将西沉的太阳迎入怀抱,暮色四合。

停下车,唐兰发现白猫不见了,车后座上空留下一条洁白的鞋带。这正切合了唐兰的心意:白猫自愿逃到郊外做野猫去了,再也不会回到梧桐巷里提醒她的手链和送她手链的男孩了。唐兰满意地微笑,欣然踏上回程。

近郊的公路上人和车一样的稀少,空气是透明的浅灰色,硕大无朋的广告牌像个温驯的巨兽一样乖顺地立在路旁。路灯嗡嗡地响了一会才放出黄晕的光,其中的一束正照在前面一团小小的黑黑的东西上。

离那东西越来越近了,唐兰放慢了速度,准备在车上弯下腰看上一眼。蓦然间,冥冥之中生出一股力量让唐兰猛地一蹬踏板,自行车借力窜出好远,慌乱之中,她伸出左脚想要固定住车子却忘记了刹车,车子撞到沿路的石阶,唐兰失去了平衡,连人带车结结实实地摔到了地上。

她用手撑着地慢慢地站起来,再扶起车子。心脏在胸腔里乱撞,视野模糊地闪动,满耳轰鸣。她无法抑制自己回想刚刚看到的景象。那是一具猫的尸体,车轮正好从它身上碾过去,只剩下一张皮毛平贴着地面。夜色和血污漫布在轮胎印记的周围,无法确定这只猫是不是白色的,它的右前爪是否有残疾。可直觉告诉她,那就是段小沐。

段小沐,段小沐,这个名字像个幽灵一样一点点地将唐兰裹紧,逼迫她在夜幕的遮护下发出声嘶力竭的哭喊。

日子平静下来,梧桐巷里再也没有沙哑的猫叫,偶尔从梦魇中惊醒,却还可以看到有跛脚的白色身影融入绿树的暗角中。生活宛如杯子里的茶,那些浮起的碎沫最终会沉淀下来,波澜不惊亦如古井中的水。

第8篇

作品发于《诗刊》《民族文学》《星星》《诗歌月刊》《中国诗歌》《散文选刊》《散文百家》《诗潮》《山东文学》《滇池》等国内外百余家报刊,并多次入选《中国年度散文诗》《中国散文诗精选》《中国散文诗年选》等多种年度选本。出版《守望村庄》《雕刻大地》《祖传的村庄》等11种,获1999年全国第六届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2007年纪念中国散文诗90年中国当代优秀散文诗作家(十佳)、2009年首届“诗潮杯”世界华语散文诗大赛二等奖、2013年“古贝春杯”河北省第二届散文大赛一等奖等奖项30余种。参加全国第五届(四川乐至)、十届(湖北丹江口)散文诗笔会,鲁迅文学院首届西南班学员。

岸上花

不等。有时三两条,有时五六条

脱水、僵硬、枯干。直挺挺的身条,横七竖八

冬,踩过枯草的头。多久?没听到火车的嘶鸣

来的是寒风,不停地从斜坝上吹过,亦吹着散落的鱼

惊叹连连。你被风推着,走过斜倾的土坝

还有被寒驱赶的鱼,在浅水里张嘴喘息。那条新翻起的鱼肚白,令密不透风的湖水,暴露了内心小小的恐慌

早死或晚死的鱼,拼出不规则的花朵:岸上花

你说,这是些在赶往春天的途中谢落的花朵

飞越

故乡的一部分。生命面前,长桥海就是一处故乡

稻香可闻,鱼语可听。无事,或者有事,如此飞越

水波遥荡。翅影在水纹间跳荡、穿越

像一条回家的鱼

白色的影子飞过千年。蓝天不变

水声打湿路过的火车

翅影亦投射到火车上。过水的风声,变暖、变软、变柔

慢条斯理。一个下午在雪白的翅膀上缓慢下来

或者,在一只白鹭的飞翔里,这是一次不需要考虑目的地不需要追求速度的飞行,再怎么飘,或荡,亦无须担心漏出了故乡的底

垂钓的人

谁以此为生?一只白鹭,用翅膀把自己裹成一只小雪球,栖于出水的细枝上,像坐在自己的家中

谁在纵进。浪花,摇荡着一舟一竿

岸头,一个拿网兜的人,从成排的人群背后走过

风,一阵阵扑来。鱼腥味一阵阵扑鼻

心,一紧一缩

伸进水中的线,一放一收。水知道,伸向水面的长竿,伸出了什么

水边,浪涛拍岸

被风追急了,有动摇者在急急收竿。有人俯首拾鱼

我们, 初来乍到

岛上的牛

夕辉从西面扫过来。隔水而望,村庄迷朦,淡淡的云烟在屋顶间升腾

埋头。黄昏没叫得动你们

暂时避开农具,避开田地,避开木车,避开牧人抚摸的手温,甚至于有意避开一阵那些一生如影随形的谷物

携亲带故。涉水、泅渡、上岛

哞声低吁。岛,感觉到了突如其来的蹄子轻一脚重一脚的踩踏,感觉到了腥浓的喘息由暖而热的喷击,感觉到自己小小的脊背,原来还可以这样厚实

隔水而望,记忆轻浮

长长的汽笛声中,历史在坑坑洼洼的水边驮着沉沉实实比命运还沉重的大锡,往往来来

水波粼粼。向晚的风,凉凉地从草根间吹过,从四蹄间吹过

一个下午围着你转

或轻或重的涛声围着

或瘦或壮的炊烟围着

一叶轻舟,在霞光里滑行,是进,还是退

一条外来的铁轨想围着你转,在水边没能转得过弯来,擦肩而过

一条路围着你转,潮涨潮落,从小到大不改初衷

不同的庄稼,以土地为阵地,以四季变化的色彩围着你转

更多的,是一座座古老的村寨,一户户住在水边的人家。那些不能丢失的母语,那些早早晚晚的面孔,包括那些一生最远就到达水边的脚步,在这个冬天一再到来的身影

仅一次围绕,就被你终生收藏

长桥海,传说是否要从这个冬天重新开始

阳光灿烂。围着你转,我以为就可以延长这个下午

DD缩

站在湖堤上,脑袋突然被“缩”字敲打了一下

像历史说了谎言

像木船里晃荡的一直是渔村土生土长的渔歌

像日夜不停地往来于水边与车站之间的牛车、马车,是传说杜撰的传言

大屯海的水波,已被挤到公路、汽车、房屋、扬起的尘埃,和层层叠叠拐弯抹角的一堆絮语之外

时光轻轻一抖,就o洒了一大片

年,就在水面上滑了一跤,在一滴水的颤抖里,触碰到一样的痛,和惜

村庄没动,是什么退落得太快

是的,还不到百年。谁又能相信,前面,犁耙山脚下的马街哨,曾经是你浪涛拍击的码头

候鸟们

在翅膀的尽头。这被稀稀疏疏的村落守候的湖泊,一洼水,足够

谁顺水抬起手臂:看,那群野鸭

命里的家园。亲情需要年复一年重抵的地方

不变。热情展开追寻的翅膀,一路呼朋唤友地赶来,在一朵蔚蓝的浪花上,把鸣声安置

风暴不再。扑面而来的,是一幅新打开的画卷。上面,朵朵或艳或素的花朵,是你们被长桥海亲自打扮的身影

水。水。水

被翅膀一再强调。被那些或群飞,或独翔的身影一再强调

群鸟合鸣。一湖水,鸣声合闭,鸣声开揭

矣坡黑

长桥,早被故事收回。那些木料,长长短短,已腐,已被记忆化成水

无论虚与实,小或大,而海,而名,仍然在叫着

“湖底有涌泉的湖”

是乳名,是彝家口耳传说的名

再短,一湖水,被水边的先人命名

自然,这片土地,那时,荞花遍地开放,牛羊成群走过水边

再短,被村里村外地叫喊,被那些北归的翅膀,带往远方

网晒在水边。在村口,在村庄的火塘边,还有多少人,在说着鱼,说着酒,说着水和阳光的时候,说着矣坡黑

灿烂

无以剥离。在长桥海,在此时,在水和光直接碰击的时光

做好了一夜的准备,此时,水,那么充分、舒坦

你亦轻快到来,阳光一样热情到达

遍地。比水更广阔。难说,这就是一场更广阔的水

那些群起群落的麻雀,一阵叽喳,像被风吹动的碎片。波光粼粼,那群野鸭,不飞不离,

随波逐流

白鹭鸶正在从阳光与水面间飞越

怎样的时光啊:水洗着阳光,阳光亦洗着水

你不退缩,主动走进这场海天联动的浩劫。心,先是被淘洗,尔后,被灌满灿烂

2014-03-08

不说,谁更蓝

上下叠加。在自己的洁净里,再纯粹,再彻底

天空的鸟,通过穿云而戏水

水里的鱼,经过戏水而穿云

蓝,是相通的魂

微波荡漾。飞过水面的鸟影,翅膀是否被浪涛打湿

一朵云彩,一朵浪花,是蓝绽放的两面。这么纯,为谁

涂加一层,不深。抹掉一把,不浅

水天一色。风起,鸟声掉进水里,无影。谁站在水边,无言,心,被吹皱,卷进绵绵的蓝

沉眠

水波低伏。渔歌回到水上

回不来的,是潮浪怎样的涛声

一生在水下的水草,一条鱼中途折断的梦想,一坨恋水的锡锭脱离船舱后沉进泥底的人生

日夜穿梭往来的船只,一浪高过一浪的吆喝,连绵不绝的喧嚣,从地里被赶往水边的牛车

还有多少,在一记火车的长鸣里,嘎然而止

还有多少,随一柱水的回落,降下、沉伏,回到水底,在1921的记忆里沉眠。从此

需要多高的浪,多厚的水,覆盖,才能温暖、安然

渔歌重新回到水上,回到自己的位置

长桥

谁正在用视野跨越

两岸。年代走近,那些木料,长长短短,被谁的念想从水上竖起、连接,带头过海

从此,隔岸观望的岁月,轻轻松松,跟随着就近往往来来

以为:长桥,然后才是――海

水还在,茫茫。水中的长桥,和那个短短的故事,被几百年后的县志,用几行短短的文字收藏

水中的长桥,无以隐匿,一年四季,湿淋淋地被自己潮声浸泡的名字叫着

一只白鹭飞过水面

清波微澜。“长虹卧波”,整整一个下午,水边的人,反复用想像在曾经的水面上重新架设通往对岸的长桥

2014-03-20

晚舟

炭火般的红霞,有时大片大片,有时聚成一束,从不同的方位,随心所欲,一再裁剪。水面

像一组幻灯片

更似一幅剪影

还在滑进。往水的更深处,往夕辉的更深处

点燃,扑灭,点燃。瞬间明灭明灭

从水面,透映到谁的心镜

燃烧的黄昏。一片水,一片火海

还在滑进。一舟一翁,一影一像

水边,村庄被朦胧的烟雾笼罩

村庄一直注视着起起落落的鸟儿们,注视着渐烧渐弱的黄昏,注视着还不想往回走的渔舟

村庄

被一湖水叫住。一路迤逦而来的脚步,猛然停顿

把老人的拐杖放下,把孩子的啼哭和笑声放下,把猪、鸡、鸭放下,把山坡上的人生放下

埋锅造饭。炊烟嫁接在潮声上,卷着鱼腥味的风,吹拂潦乱的长发

湿淋淋的,怎样的年代?独木成舟,第一次划开水草,划开鸟鸣,划开族群的新章

蔚蓝的水,照见蓝天白云,照见成群结队嬉闹弄草的鱼,亦照见谁的惊喜

不再走。祖传的半山腰,还给祖宗

临水而居。杯酒间,门口的水,叫矣波黑

竹棚下,早早晚晚,羊群出没在水边

田地也在村边,在水边,五谷杂粮以春夏秋冬的名义,轮流坐庄

船只并列泊在门口。锄头,依然是通往生活最传统的交通工具

2014-03-22

码头

在水边,你指着碧色寨脚下的村庄说,那是马街哨

是了,有些远。大片大片的田地,隔在中间。大片大片的庄稼,青黄交错

阳光,白晃晃

是海,似乎就该有自己的码头

不是海,你照样有自己的码头。那时,马街哨,不只停泊几只独来独往的渔舟

除了你的讲述,在蒙自近代史的段落间,零零碎碎地说着长桥海,说着长桥海上如织的船只、大锡,说着码头、牛嘶马叫

说着那年,和那年的火车,那年的马街哨

火车

接着,火车就来了

近代史亦才来,还未走稳脚跟。火车来了,长长的,像巨蟒,从长桥海边穿过。湖水感觉到了大地从未有过的颤栗

那么急。火车突然出现在水边的山地上,长长的嘶鸣,第一次惊骇了栖在岸边水草里的鸟群

火车长长地跑过来,连水边的村庄,亦感觉到了大地的颤栗。在火车长长的跑动中,水边的风,叫声徒增,跑得更快

带着火车的名字,带着长长的火车,横穿滇南大地的1910,从长桥海边隆隆驶过

水草

还在,被鱼o上去的水珠。几粒阳光被卡在里面,想出来,一闪动,水珠就闪烁几下

之前,草就长在这里,长在长桥海的浅水里。之后,有时漫延,有时萎缩

更多的鸟,喜欢在早晨和傍晚过来,起起落落

更早的一些时候,一组系列照片捕捉到几个山娃,着身子在上面和风赛跑、嬉闹、跳水

比人多的牛,在周围,或卧,或觅食

那是枯水期。那时,浅水滩干成了草地,一片一片的草,连根带骨被风从土里扒出

潮涨潮落。很多年了,草坚持在水里,坚持在这里,绿着

热爱,更加被激发。只是

人们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你问:最终能真正在乎水草的兴衰的,除了草根底下看不见的鱼,和绿叶上面看得见的鸟,还有谁

人们

纷纷赶来。不分季节的候鸟,纷乱的脚步,会不会令长桥海混淆视听

阳光明媚。有更多靠近水的方式

你仰面躺在斜坝的草地上。天空碧蓝

谁在照水、照草、照对岸的村庄,照迷恋云天的你

是的,阳光明媚。不停地还有人到来,不停地被长桥海见到

一些是回家的人,看着堤坝外的田地

一些人马不停蹄地翻过坝墙,冲向水边

一些人不知被什么追赶,以比来更快的速度,匆匆离去

纷至沓来的人们,不知道都想得到什么:净化胸腔的空气、洗涤心灵的湖水、滋润爱情的潮声、抚慰寂寥的浪花

还可以深入多深?这样的时光,接下来,又会滋生什么

每个人都是此时的过客,包括此时,包括风

向晚

一切,似乎以然

风,正在靠拢。暮色,把四周的光亮,向湖心扫拢

一湖水,更加成为中心

暮色是称职的指挥家。无言,却让所有的音符,降调、暗色,层层贴近水面

所有的涟漪,听从于内心的召唤,一圈圈,归还于出发

唰唰的翅声,和黑黑的鸟影一起,渐渐归还于自己

我没有动。我醉心于湖心的那只渔舟,醉心于它的不慌不忙,醉心于它被逆光剪辑的黑色背影

是的,炊烟早已升起,下舟就能入门

是的,我必须继续保持沉默。近在咫尺,这样的时刻,我内心安宁,羞于言说

热爱

沿着一滴水的身影,沿着潮润往往来来的路径,到来

一次次,到水边,到长桥海

鸟声在鸟影之前到达。在鸟影下小憩的,是谁亦步亦趋的尘行

靠近的脚步,从晚秋开始。但未停止在晚秋

稻荏丛丛。剪不断的稻香,在湖水的记忆里,依然缠绵

心底的温暖,自然而然

还有久违的境况:水边,一前一后的身影,多么熟悉

第9篇

傅真2003年来到英国读硕士,毕业后留下来工作,铭基在同一年来到英国工作。俩人2011年离开待了8年的英国,开始他们的GAP YEAR。傅真说:“其实我们从未想过在英国定居,父母也都在国内,我们一直觉得自己最终肯定还是会回国。只是工作太忙,两个人成天像陀螺般被动地转个不停,回国的事竟从未提上具体的日程。后来自从做了长途旅行的决定之后,我们便想,如果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去旅行,旅行结束后便回到中国展开新生活,刚好顺理成章。”

辞职去旅行

傅真当时在伦敦做投资银行,工作时间太长,强度太大,整个人非常疲倦、萎顿,偶尔还会情绪失控。与此同时,“因为那是一份人人羡慕的工作,提供了可观的薪水和由此带来的社会地位以及尊严感,所以我又觉得必须珍惜它。这种矛盾使得我的内心深处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痛苦和迷惘,没法想象自己一辈子都过着这种生活。后来我终于意识到自己迷失了,被外表光鲜的那些东西――高等教育、世俗标准的好工作和中产阶级的幸福生活――牢牢束缚,人生就如同一条早已被安排好的轨道。我明白自己需要一个暂停,一个改变,不能再继续那样浑浑噩噩地生活。”

于是傅真想到了一直以来埋在心底的梦想――长途旅行。“我希望能通过它来实实在在地认识这个世界,看看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是怎样生活的,看看他们如何理解身边的事物。我也希望能在旅途上对自己有更深的了解,了解自己的本心,也了解自己的局限。”

而铭基也把傅真的迷茫看在眼里,傅真一提出这个主意,铭基二话不说,立刻无条件支持。傅真说:“我很感激他,也觉得自己真是非常幸运。”

对于辞职这件事,铭基说:“我在伦敦做工程师还是挺享受的,毕竟国外的工作模式比较简单,没有那么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应酬,只需要一心一意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好了。而且我和同事关系都不错,我的上司也没有什么架子。有时候下班以后我们会约好一起去酒吧喝酒,世界杯的时候大家甚至会在上班时间一起开溜去看比赛。其实当傅真提出间隔年旅行的提议的时候,我对她提出这个想法不感到诧异,因为一直以来她并不太喜欢她的工作。原来我们就已经想要回国定居,所以在离开英国和回国定居之间,间隔年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过渡时期,我们两个本来就都很热爱旅行,间隔年可以让我们在再次回归正轨之前好好疯狂一下,也顺便利用这段时间认真想想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生。”

在路上的思考

因为不想一路匆忙地走马观花,计划好一年的旅游实际走了16个月。旅行路线也选了两人最有兴趣的拉丁美洲和亚洲。“拉丁美洲就是差不多从墨西哥一路往南走到阿根廷再到巴西,神秘的玛雅和印加遗迹以及安第斯高原是我们旅途的重点;亚洲主要是东南亚和印度,这些国家虽然跟中国比较近,但是因为我们一直住在英国,从来没有机会好好看一下我们的这些老邻居。”

问到对哪个国家印象最深,傅真说:“我们对不少国家都印象极深,比如危地马拉、委内瑞拉、玻利维亚、阿根廷、印度、缅甸。就只说危地马拉吧:在危地马拉旅行时,我们在一个偏远的山村学校(它是个NGO)学了两个星期的西班牙语。我们住在学校的宿舍,可是每日三餐都在当地村民家里解决――每户人家招待一个学生,学校付钱给这些家庭,这样既可以补贴他们的家庭收入,也让学生有更多机会和当地人交流,顺便练习西班牙语。那一带的农村普遍非常贫穷,而接待我的家庭又是整个村庄最穷的一家。整条街只有我家的窗户没有玻璃,只用几块布胡乱遮挡一下了事。全家十二口人住在仅有的两间房里,屋内可称是家徒四壁,房外有一个小小的厨房和露天厕所。十二口人中还包括三个病人,而全家工作的人却只有四十来岁的Jose一个人而已。他每天早晨四点出门,和村里的其他男人一起去找当日的零工,如果当天没有工作,反而要贴上交通费。他们没有土地,没有庄稼可以种,全家都依赖着Jose这点不稳定的收入和学校给他们用以接待学生的补贴。”

“所以你大概可以想象我的一日三餐有多么寒酸。我只在刚到的那天晚上吃到了一只鸡腿,此后不但完全没有肉吃,连蔬菜都难得吃到,只有玉米饼是无限量供应的。常见的菜单有:土豆糊糊+玉米饼,炸土豆+玉米饼,面团+玉米饼,两个煎蛋+玉米饼……印象最深刻的一餐是玉米饼和一小盘发黑的水煮菜叶,大概是从屋后地里现采现煮的。本来看到蔬菜我还有点兴奋,可是一尝之下,菜叶完全没有煮烂,而且基本上没有味道,好像连盐都没放。我像牛一样慢慢地咀嚼着那些菜叶,感觉真是有点凄凉。家人还不断地问我:‘好吃吗?你喜欢吗?’”

“在我离开这家人的前一天,女主人Elvia对我说,她很抱歉不能给我吃像样的食物,因为家里实在太穷了。我听了觉得非常难受。不能吃到像样的食物自然难受,可是更难受的还是意识到我学完课程便可以‘逃离’,而这却是他们日复一日、没有任何机会逃脱的生活。

而学校的老师也和我们活在不一样的世界。我的老师在危地马拉应该已经算是高级知识分子了,可是她从来没有去过危地马拉以外的世界,不知道中国的首都在哪里,不知道股市到底是什么东西。老师甚至从来都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佛教这种宗教。就在此次旅行之前,我还重读了那本畅销书《世界是平的》,可是我想这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世界根本就不是平的。我想所谓命运,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大概就是杯子是什么形状,水就是什么形状。这种说法太悲观太不励志,可是这才是事实。”

“魔幻”的拉丁美洲

在采访中傅真说拉丁美洲给她的印象就是“魔幻”,而让她说一个最魔幻、最震撼的地方,她第一个推荐的就是玻利维亚的乌尤尼盐湖:“它是一个史前盐湖的一部分,也是地球上最平坦的地区之一。旱季时‘湖水’干涸,留下一层以盐为主的矿物硬壳,宛如一片耀眼的白色沙漠与天相连,有一种令人窒息的美感。那里根本不像是地球,周围一个活物也没有,万籁俱寂,安静得令人心慌。四面八方都看不见尽头,完全丧失了方向感,有种永远也无法走出去的感觉,又因为是白色,比撒哈拉沙漠还要冷酷无情。盐湖中有个小岛,岛上长满了仙人掌,那些仙人掌高大得令人崩溃,一时间会让人产生幻觉,以为自己是吃了变小药的爱丽丝,正在梦游奇幻仙境。晚上我们住在一座全部以盐打造的盐旅馆,所有的屋顶、墙壁、桌椅、床铺、装饰品等等都是用盐做的。盐湖附近还有一个完全不合常理的鲜红色的湖泊,如红宝石那般明艳,真是令人疯狂。红色的湖水中有很多纯白的硼砂岛屿,看起来像是正在慢慢融化的小冰川。湖上星星点点的粉红色是成群结队在此觅食的火烈鸟。加上远处作为背景的灰色的安第斯山脉,整个红湖完全是风景画家最狂野的梦想。”

第10篇

回首来时路,匆匆岁月悠

走进稍显拥挤的会议室,房间内摆满了很多巨幅一拉宝的电影、电视宣传照。最显眼的是那张温兆伦饰演的《爱在战火纷飞时》的剧照,眼神中比多年前增添了一份刚毅和果敢。会议室的桌子上除了一束盛开的白色百合花,还有精心准备的水果。窗外是硕大的工人体育场和郁郁葱葱的国槐。

夕阳灿烂。真是个美好的午间时光。

面前的温兆伦,淡淡的碎花衬衣,米白色的休闲裤,白色的休闲鞋,一头清爽的密发……很难让人记起他的真实年龄。温告诉我,昨天,他刚刚从武汉协和医院的血液病儿童救助中心回来。

寒暄间,温兆伦向我谈起了他的过去……

温兆伦出生在一个贫困的香港之家。十六岁那年,无奈的父亲第一次向他道歉,哥哥被送去加拿大读书,他实在没有能力再把兆伦送去国外读书了。当时的温兆伦有些茫然,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祈望。一次学校的歌唱比赛突然间让他知道,原来生活中还是有惊喜的。

于是温兆伦在1982年参加了当时轰动一时的第一届香港歌唱新秀比赛。进入了前30名,这30名的优胜者中,除了近半数的酒吧专业驻唱外,还有张卫健、梅艳芳

这个不上不下的比赛成绩,让星探把他拉去做了电台少儿节目的主持人。3年的时光,不仅主持节目,还做了很多幕后的制作工作,学到的东西现在看来是那么的珍贵。那时他对亦师亦友的关嘉谦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一年内赚到20万,我要去加拿大读书。面对这个无异于痴人说梦的“愿景”,关老师总是耐心地点头说道:“好啊好啊……不过很难哦。”他每天像复读机一样,无数次重复着这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老师总是耐心地回应,从来没有强迫他“回心转意”。现在回想那个情景,温兆伦笑称自己的“痴”,也感谢老师的“隐忍”。

《义不容情》是温兆伦参演的第一部作品,里面的角色一水的TVB台面人物。温兆伦不是科班出身,也没名气,只听了导演的一句话――“不会演没关系,只要听话、听指挥,就没问题。”于是那个让人恨之入骨的丁有康,深深地烙印在一代人的心里。就这样,温兆伦以成功塑造的这个反面人物,让栖身于TVB一线小生行列的温兆伦,演剧事业蒸蒸日上。

温兆伦自己说唱歌真的不是自己“正业”,就是喜欢耍耍笔杆子写写东西,后来开始把那些文字变成了歌,自己再去唱就是这么个“非专业”的歌手,正版专辑十几张,发烧、合辑、盗版碟无数很长段时间,音像店的书架上温兆伦的专辑和谭校长、张国荣、张学友、梅艳芳等作品摆放在一起。他的歌不张扬,声音很踏实。除了那些耳熟能详的电视剧主题曲,本人最喜欢《说谎》,现在也一直在听。

1997年开始,温兆伦从香港开始往台湾、内陆发展演艺事业,经历和眼界也随着颠簸的路程日渐饱满。一部《爱在战火纷飞时》让温兆伦不仅成功塑造了张世杰这个角色,也让他感到今天的阳光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距离第一部电视剧作品,已经过去了23年。现在温兆伦的生活更加充实,他不断地往返于片场不断地完善亲手写就的剧本,不断地忙于经营自己的公司,不断地为中华骨髓库形象大使这个角色尽自己的义务,奔走于全国各地。

五年,一部人生戏

慈善,这个话题满严肃的。

说起往事,温兆伦娓娓道来。温兆伦说,他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懂得给予的家庭环境里。爷爷是童军,父亲是义工。他们家有条家规,就是永远不要去亏欠别人。如果你想帮助别人,先问问自己,是不是由衷的。如果不是,就没有资格接受别人的感谢。

长大后,父亲花了五年的时间――也是他被病痛缠身的五年,陪伴他、影响他、促使他走上了慈善这条路。

父亲是职业运动员,社区义工,身体一直很好。2000年,当时他正在台湾的剧组拍夜景戏。凌晨三点,姐姐打电话,说父亲得了癌症…… 分秒之间,他觉得自己的魂魄已经不在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拍戏。

回到香港就开始了与父亲一起战胜癌症的战斗。因为父亲患的是淋巴癌,转移地非常快,而且完全不能预知和控制。当时父亲在接受两次化疗后就被击垮了。他接受不了化疗带来的痛苦,接受不了自己外形的变化,因为他以前身体是那么的健硕。固执的父亲最后只同意接受中医的物理治疗,减缓病症的发展。听他讲最多的就是我自问没做过坏事,为什么上天这么折磨我。让我走吧,我自己的身体,让我自己做主。我不想这么痛苦,你们也跟着痛苦……

父亲信佛,很虔诚的。虽然他不会初一十五的去庙里上香拜神,但他坚信佛祖会保佑行善之人,让淳良之身免受责难。看着父亲的无助,一时间自己茫然得很。走进教堂,忽然觉得自己变得很安静了,没那么浮躁和无序。和父亲一样,我选择了自己的心灵信仰,希望在自己内心无助的时候有所寄托。慢慢地,感悟到只有善行乐施,感恩回报才能使自己获得真正的清静。于是向善之心由此而生。

那时的温兆伦开始有意识地去参与一些比较明确的慈善活动。有时候自己去拜访那些不被关注的角落里的老人们,想看看自己是不是可以做点什么。当很小的帮助也能换得老人们开心的时候,他感到更加开心。2002年的时候,非常意外也非常荣幸地当选了第一位香港中华骨髓库的形象大使。这时他突然间找到了一个支点,感觉自己可以有的放矢地去做善事了!

最后的五个月,父亲一直在医院度过。温兆伦只好片场、医院两头跑。有天早上,父亲知道我要拍戏,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快走吧,别让那么多人等着你开工。但分明他的手握得我好紧好紧!父亲的手那时已经好瘦了,抓住我时可以清晰地感觉到骨骼的存在。我试着把手往外抽,根本抽不出来。我知道他口不对心,他怕每一次我走掉都会成了永别。眼泪不能掉!我只能这么告诉自己扶他起身吃药,手一下子触摸到他的脊骨清晰的脉络……只有骨头,什么都没有。父亲原来的身体是那么的强壮啊――是职业运动员。我的手抖啊抖的,不停地抖……真的很怕,怕有一天我连他瘦瘦的骨骼都摸不到了。

慈善就在身边,你可以随时感受

有次温兆伦带十七岁的侄女上街,街角有个老婆婆,身前放着行乞的铁罐。他站住脚,看了看侄女。她问我,我可以给她钱吗?我反问她:你觉得呢?她很快翻出了口袋里的一大把硬币,像玩投掷游戏一样,

下子抛在老婆婆的罐子里,很多撒在了外面,老婆婆没有动。“你在丢垃圾吗?”我问她。“别人把自己不要的垃圾丢给你,你会愿意吗?”她脸一下子就红了。“可不可 以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拿出钱包让她自己看着办,她拿了十块钱出来。我问她“一份快餐多少钱?”“二十块钱。”“那你给她的钱她能做什么?”于是她又拿出二十块,说“给她三十块可以吗?让她可以买到一份有饮料的快餐?”我点点头。侄女这次没有投篮,而是把钱卷好,放在老婆婆黑瘦的手里。老婆婆一下子抓紧双手,她抬起头来,连说谢谢,声音好小。我拉着侄女匆匆离开了。

温兆伦说,侄女重新把钱亲手交到老婆婆手里,并轻轻将婆婆的手攥紧,强调下钱的存在和对婆婆的关注。我想让侄女知道,你的这个行为,会让受善的人感到生活的希望,给他们更多的信心好好活下去。老婆婆尽力抬头想道谢的时候,表明她已经感到你的真诚,起码这一天她是快乐的,不会觉得世界那么黑暗。

如果你想帮助人,我真的希望你发自内心。健康和生命是每个人的权利,你可以不去施舍别人,但像丢垃圾一样把你的施舍和怜悯丢出去,那么你不是在做善事,是在抛丢自己的德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善是一种美好的行为,如果因为你的随意性和不屑使它变得不那么“郑重”,善行的本身就失去了所有美好、温暖的感觉,不能带给受善人心灵上的安抚。所以我非常在乎行善人的心智和态度,这是根本。

有些人看到街边那些肢体健全的乞丐,往往会说:不要去可怜他们啦,他们是骗你呢!你知道吗?他家其实很富裕。而且他有手有脚,不靠劳动赚钱,太过分了……其实我也不知道那些人的真实生活是什么样子,但当一个人为了一个便当,为了更多的硬币放进自己的桶子,可以放弃所有的尊严,跪在那里行乞的时候,我只能当他是真正的乞丐,我会去帮助他一些。我不可能去验证每一个行乞者的真伪,至于他是不是在骗我,那不重要。起码我没有错,不会被良心谴责。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便是个不合格的乞丐在骗乞,他也会拿着讨来的钱去养家,去绐自家的小孩子、老人买东西吃,这就够了,起码也算我帮到了人。我会心安。

孩子的笑脸,让我义不容辞

今年的“六一”是和一群特殊的孩子们一起过的。在武汉的协和医院,有几十个白血病患儿,他们从4岁到14岁都有。我看到他们的时候,完全没感觉到他们是一群生了重病的孩子。每个孩子都笑得好开心,围在身边跑跑闹闹的。护士告诉我,即便你看着最活泼的孩子,也有可能随时去世,这里随时都会有小朋友离开,这些孩子很多都目睹了小伙伴的离去,但他们好坚强,他们不怕。还是每天开开心心的,享受他们的快乐时光。

和他们玩了很久,要不是拿许愿板给他们,我根本忘了他们是白血病患儿。许愿板上孩子们写道:我要上学……我要回家我要和更多的好朋友玩……我想去爬山我最难受的是一个大点的孩子写的一句话,他好安静,他写的是我希望更多的大人能来关心我们,关心得了白血病的小孩子……

这群每天都要面对离别和善意谎言的孩子,用他们有限的生命和活力,笑着过每一天,他们都在等待机会――生存的机会,那些机会就是身体健康的我们给予的。我们的一管血液,被提取后输入他们某个孩子的身体里,可能就会让他(她)继续活下去,继续长大,继续开心地笑,继续跟爸爸妈妈在一起……

广播善缘,身体力行

温兆伦说,做了七年的中华骨髓库形象大使,身边的亲戚都说我快成半个骨髓科专家了,给他们普及白血病常识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成了我的习惯。每次都是不知不觉的,真的不是刻意去跟他们宣传。就像今年吧,我跟分公司的员工们说,喂,伙计们,献血要不要大家和我一起去啊?很光荣啊!大家就很自然的都去了。我不会强迫员工去献血,那是他们的自由。也不会因为谁没去献血就炒他的鱿鱼,工作和慈善是两码事,我们要公平对待。我签那个骨髓捐献协议的时候,也跟大家讲清楚,你可以不签,但一旦签了这个协议,你就有了一种更深层次的使命感,可能某天你就会被叫去医院挽救一条生命。

对每个有签署造血干细胞捐献意愿的人,我都会讲清楚两件事。一是医学上的操作知识,没那么可怕,非常的严谨。一是你不能觉得自己随时可以撤销这个意愿,这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关系到另一条生命的存在或离开。大家想想看,手术台上的那个病人等着你的血液去救回他的生命,你因为害怕啊、家人不同意啊……在那里犹豫不决,甚至取消捐献。你想过没有?你毁掉的不只是一条可能继续生存的鲜活的生命,还有他在有生之际对整个世界和人类的看法,你给了他希望,但在关键时刻你亲手拿走了。那种残酷比他从来没有过希望还可怕!毁掉一个人生存的意志力,和他对人类世界美好的向往,太残忍了。

我会对每一个我知道的、认识的,去捐献造血干细胞的人讲,请你具备两个条件:深思熟虑,义无反顾捐献者的责任和爱心不只是一管血液那么简单,是人类对生命的一种尊重。是最具体的一种传承人类真善美的方式。

更待未来日,袖风舞清秋

温兆伦说自己虽然是基督教徒,信仰真善美,常怀感恩之心去生活。但现在他几乎看遍了所有宗教门派的著作,不拒绝去了解更多的信仰学说。然而令他释然的是,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不管是何种渊源的宗教学说,凡在正式传播和流传的主导型信仰,都无例外的立意于宣扬真、善、美。真善美是恒古不变的传世信仰,是永恒的人类生存主题。

温兆伦一再声明,善行量力,不可跨越自身的能力极限,否则物极必反。渺小的个人首先要立足眼前,做自己该做的、力所能及的就好。多做雪中送炭的善事,免锦上添花。

我很好奇地问他,演戏、制作、编剧、写作、演出、大使行为、经商、导演

那么多的事情,每一件都在潜心经营。对自己的时间是如何有的放矢的去分派?温兆伦略思索回答说,慈善将占去时间和精力的近50%,其余的时间除了经营公司和拍戏,想导演什么的。今年特别想拍个片子,用自己的理念,让新人去阐述。自己走过的新人路一直记忆犹新,很多优秀的新人不只需要机会,还需要有效的提携和指导。在温兆伦看来,提携新人也是一种善行,是在给他们更好的生存机会,发展机会。

因为喜欢温兆伦的歌曲,我问他关于唱歌和歌曲创作方面的筹划。他说已打算收笔挂靴,不再有新作品出世了。遗憾之余温兆伦给了我们小小的希望,很多的音乐作品已经录制完成,成品中会不断有幸运者被甄选出来,在自己的影视剧作品中亮相。

第11篇

多少笑声都是友谊唤起的,多少眼泪都是友谊揩干的。友谊的港湾温情脉脉,友谊的清风灌满征帆。友谊不是感情的投资,它不需要股息和分红。盈盈月光,我掬一杯最清的;落落余辉,我拥一缕最暖的;灼灼红叶,我拾一片最热的;萋萋芳草,我摘一束最灿的;漫漫人生,我要采撷世间最重的——友谊 。友谊是一片照射在冬日的阳光,使贫病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友谊是一泓出现在沙漠里的泉水,使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友谊是一首飘荡在夜空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获得心灵的慰藉。友谊是美酒,年份越久越醇香浓厚;友谊是焰火,在高处绽放才愈是美丽;友谊是鲜花,送之于人手有余香。友谊是大自然的一抹色彩,独具慧眼的匠师才能把它表现得尽善尽美;友谊是乐谱上的一个跳动音符,感情细腻的歌唱者才能把它表达得至真至纯。

我曾经读过这样的一个故事,管仲二十来岁时就结识了鲍叔牙,起初二人合伙做点买卖,因为管仲家境贫寒就出资少些,鲍叔牙出资多些。生意做的还不错,可是有人发现管仲用挣的钱先还了自己欠的一些债,这钱还没入帐就给花了,现在会计上的名词叫:坐支,而且私自花钱恐怕离贪污公款罪也不远了。更可气的是到年底分红时,鲍叔牙分给他一半的红利,他也就接受了。

这可把鲍叔牙手下的人气坏了,有个人对鲍叔牙说,他出资少,平时他开销又大,年底还照样和您平分效益,显然他是个十分贪财的人,要我是管仲的话,我一定不会厚着脸皮接受这些钱的。鲍叔牙斥责他手下道:你们满脑子里装的都是钱,就没发现管仲的家里十分困难吗?他比我更需要钱,我和他合伙做生意就是想要帮帮他,我情愿这样做,此事你们以后不要再提了。

后来这哥俩又一起充了军,二人更是相依为命。有一次齐国和邻国开战,双方军队展开了一场大厮杀,冲锋的时候管仲总是躲在最后,跑得很慢,而退兵的时候,管仲却跟飞一样的奔跑。当兵的都耻笑他,说他贪生怕死,领兵的想杀一儆百拿管仲的头吓呼那些贪生怕死的士兵。

关键时刻又是鲍叔牙站了出来(此时鲍已当上了军官),他替管仲辩护道:管仲的为人我是最了解不过了,他家有80多岁的老母亲无人照顾,他不能不忍辱含羞地活着以尽孝道。管仲听了鲍叔牙的这番话,感动的流下了热泪,他哭诉道:生我的是父母,而了解我管仲的,唯有鲍叔牙啊!

过了两年多,管仲的老母病逝,他心中没了牵挂,这才踏下心来为齐国效命,果然是比谁都作战英勇,很快就得到了提拔重用。

后来齐襄公的弟弟公子纠发现管仲是个人才,便要他当了自己的谋士。而鲍叔牙呢,也偏偏被齐襄公的另一个弟弟公子小白看中,拜其为军师。两个好朋友各自辅助一个公子,干的很卖力气。可是好景不长,昏庸的齐襄公总是疑心他两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要篡夺他的王位。就让手下的人找机会干掉公子纠和公子小白。这两个公子听到了风声,公子纠带着管仲就跑到了鲁国的姥姥家去了,公子小白也跟着学,他带着鲍叔牙也跑到了莒国的姥姥家避难去了。

公元前686年的冬天,暴虐的齐襄公被手下的将士杀死,立他的一个弟弟公孙无知为齐国君王,这个人当了君王没几个月,就也被手下大臣给杀掉了,齐国当时是一片混乱。

流亡在莒国的公子小白和寄居在鲁国的公子纠得到消息后,都觉得自己继成王位的机会来了,急忙打点行装,要回国争夺王位。

管仲作为公子纠的军师及时提醒他的主子:公子小白所在的莒国离齐国很近,如果他先我们一步回到齐国,我们就没戏了,我看还是我先带一队人马去拦截公子小白,让鲁国派大将曹沫带另一队人马护送您回国。公子纠笑答:好主意!

当管仲带人马赶到莒国和齐国的交界处,正碰上鲍叔牙带领一队莒国人马护送公子小白飞弛而来。管仲上前拦住去路,他说:你不好好在姥姥家呆着,要干啥去呀?公子小白说:我回国办丧事去啊!管仲说:您的哥哥公子纠已经回到齐国操办此事了,我看您还是返回莒国好好呆着吧!

鲍叔牙虽然和管仲平日有手足之情,但现在是各为其主啊!他瞪着眼睛喝斥管仲:我们公子回国有自己的事情,你管的着吗?再说你扯的瞎话也瞒不了我鲍叔牙吧?如果公子纠真的回到了齐国,那你干嘛带人来拦截我的主公呢?管仲谎言被揭,脸色通红,一时无言以对。

鲍叔牙不敢耽搁,命令部队火速前进,管仲见状急得要命,要是拦不住公子小白,自己还有啥脸面再见公子纠啊,于是他心一横,搭弓取箭,朝着车上的公子小白用力射去,小白大叫一声,栽倒在车上,管仲见大功告成,便带着人马飞逃而去。

没想到管仲这一箭恰好射在公子小白的带钩上,一点没伤到人,但他知道管仲的箭法利害,要是再补上一箭他就没命了,于是他才大叫一声装死倒在车里。见管仲跑了,他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鲍叔牙见公子小白平安无事,大喜!立刻命部队抄小路向齐都全力疾驰。

管仲自以为射死了公子小白,就不慌不忙地护送公子纠向齐国进发,结果到齐、鲁边界的时候,一个齐国的使者拦住了他们的车马,使者说:我奉齐国新君王公子小白之命,前来通知鲁国,请你们不必送公子纠回国了。

管仲一听,才知道自己没把事情办好,上了公子小白和鲍叔牙的当。于是一气之下把齐国使者给杀了,公子纠更是什么也不顾了,命令大将曹沫摔领仅有的500多鲁国士兵去跟齐国拼命。于是齐、鲁两国就开了战,鲁国本来就是个小国,兵马少,又是到人家齐国门口来打仗,那有不败的道理呀!辛亏大将曹沫很勇敢,保护公子纠和管仲逃回了鲁国。

公子小白在鲍叔牙的帮助下登上了齐国君王的宝座后,称为齐桓公,后来成为春秋时期五位霸主之首,这是后话暂且不表。只说他上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清除后患,把他的兄弟公子纠干掉!于是他命令鲍叔牙领兵30万去攻打鲁国,那时齐国很强大,小小的鲁国为了公子纠这么个破外甥被迫应战,结果连连败北,鲁国君王见顶不住了,就派人和齐国讲和,鲍叔牙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要鲁国把公子纠杀了,二是把管仲交给齐国,不然的话绝不退兵。鲁庄公没别的法子,只好照办。把公子纠的人头和管仲一起交给了齐国。

鲍叔牙帮公子小白登上王位又帮他杀了公子纠,齐桓公感念他的忠心和所立的大功,要任命他做国相,没想到鲍叔牙死活不肯接受,他说:以前我帮君王做了些事情,那全是凭我对您的忠心而竭尽全力的,现在您要把国相这么重要的职务交给我,这绝不仅仅凭我的忠心就可以做好的,您该找个比我更有才能的人才行啊!齐桓公说:在我手下的大臣中,还没发现比你更出众的人才呢!鲍叔牙说:我举荐一个人保证能帮您成就一番霸业!齐桓公急忙问他:这个人是谁呢?鲍叔牙笑着说:此人就是我的老友——管仲,我把他从鲁国要回来,就是要他帮您的!

齐桓公一听就火了,他拍案而起!说:这小子拿箭射过我,这一箭之仇我还没报呢,你反而让我来重用他?我不把他杀了就不错了!

鲍叔牙恳切地说:管仲不顾一切地为公子纠卖命,用箭来射杀您,这不正好说明他对他的主子是一个非常讲忠义的人吗?各为其主是起码的做人准则,他当时那样做没什么不对的,现在要治国了,若论才华,他远远超过我鲍叔牙啊!您要成就霸业,非得到管仲的辅左不成。您现在不计前嫌地重用他,他唯一的出路就是死心塌地的为您卖命啊!

齐桓公是个很有肚量的人,为了齐国的利益,他还是听了鲍叔牙的劝说,断然弃忘前嫌,拜了管仲为国相。

管仲很感激好友鲍叔牙,更对齐桓公的大度和睿智所折服,决心鞠躬尽瘁、竭尽全力报效齐桓公,他积极改革内政,发展经济,重新给农民划分土地,由于他从小经商,也很重视和其它国家通商和发展手工业。他还对国家常设的军队实行严格的训练和管理,使之成为战斗力很强的一支军队。由于管仲的改革,齐国在几年内就兴盛起来,获得了“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地位,成就了齐桓公的霸业。

有趣的是,有一次齐桓公和管仲探讨下任国相的问题,齐桓公问:假如你要是死了,谁接任你的国相为好呢?管仲说出了一个人名,齐桓公又问:那么第二人选呢?管仲就又说了一个人的名字,齐桓公又问:那么第三人选呢?管仲就又说出了一个人名。齐桓公很不高兴的再次问:那么第四人选呢?管仲说:那就是鲍叔牙了!齐桓公说:我真的很奇怪,鲍叔牙对你那么好,听说以前你们一起做生意,他也老让着你,你上了公子纠的贼船,还射过我一箭,要不是鲍叔牙说情,我早就把你杀了,后来鲍叔牙又在我面前积极推荐你为国相,怎么现在请你推荐下任国相的人选时,你竟然把鲍叔牙放在第四人选的位置上呢?你对得起人家鲍叔牙吗?管仲说:我们现在是在谈论谁做下任国相最合适的问题,您并没有问谁是我最感激、最要好的朋友呀!我们的私交很好,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嘛!

这个故事就是管鲍分金。

友谊是五颜六色的。人生就像一个调色盘,当你把所有的颜色都挤在调色盘中,颜色既混乱又暗淡,但只要你懂得如何去调配它,那么它会永远绚丽多彩的。友谊是红色的。因为朋友对你的关心永远是真诚的、热情的。当朋友向你述说伤心事时,你要勇敢地诚实地对他说出你的想法;当你受挫折时,朋友坐在你身旁,劝慰你直到你露出笑容。友谊是蓝色的。它纯净得如同天空一样。因此,它不存在欺骗,不存在隐瞒,偶尔也只是善意的谎言;如果你真诚地对待朋友,同样,朋友也一样会如此待你。当朋友之间发生争执时,不见得非要错方先伸手,当对的一方先伸出友情之手时,错的一方将握得更紧,更感动。友谊是灰色的。一直在表扬你的朋友不见得是好朋友。而真正的朋友是在你骄傲、自满时,提醒你前途未必就平坦;真正的朋友是在你做错事时,直言不讳的指出你的错误。也许,批评的话你会不喜欢听,但敢真正批评你的朋友才最真。友谊是绿色的。它是生命的象征,是温暖的象征,是希望的象征。在求知的道路上,志同道合的朋友必不可少。当你遇到不懂的题时,朋友会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地讲,直到你完全弄懂为止;当你因为疲惫,趴在桌上小憩时,朋友会在你身上轻轻盖上一件衣服;当老师说在考试后要评成绩提高奖时,朋友和你相视一笑,并且互相鼓励取得好成绩。友谊是粉色的。在友谊的温柔中,便有无尽的欢笑与甜蜜。友谊是紫色的。因为它要像紫罗兰一样被精心呵护。如果友谊经不起风风雨雨的考验,那么这种友谊算不上是真正的友谊。友谊是白色的。 我们要建立纯洁的友谊,就像一阵柔和的微风,让我们吮吸新鲜的空气;像一只自由的小鸟,让我们翱翔在蔚蓝的天空。 友谊,需要我们用真诚去播种;需要我们用热情去浇灌;需要我们用原则去培养;需要我们用谅解去维护。不,友谊是纯明的,是无色的。因为它恒久不变…… 其实,无所求的朋友难得,不妨闭上眼,将有所求的朋友一一删去,最后还有几位?因为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她不应要求什么,不依靠什么,拒绝一切契约,总是既纯净又脆弱。因此总是那么容易的被搅浑、打碎。各种书籍也介绍各种防止友情破碎的方法,但那些方法都是技术性的。一旦技术性手段进入感情领域总没有好结果。友情需要用心浇灌,用生命来培养,才能开出灿烂的友情之花。真正的朋友在于精而不在于多,知己有那么三两个,哪怕有一个人也就足以了。曾经以为真正的朋友会象影子一样永远的不会离开自己,其实仔细想想,对又或许不对。对是真正的朋友无论多久不联系,可是当你需要他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不对是人生何尝不是一个旅途,在这个旅途的列车上我们会遇到很多的人,一些人会成为朋友,会成为那段旅途里最好的朋友,可是生活中有许多不尽人意的时候,就是有一天你的朋友到站了,要转程另一辆列车去另一个地方了,所以尽管无奈却只能挥手说再见。想通了这些也就不再那样苛责那种没有永远的友情了。生命的旅程中遭遇的情节太多,遇到的人也太多,能记住的毕竟不及忘记的多。所以只要能够相互记得,只要我的记忆里有个你,你的记忆里有个我,那么我们应该就是朋友。人生的美妙和艰难;人们的善良和丑恶;历史的威严和曲折;道路的宽广和坎坷。人生要度过这么多的坑坑坎坎,无时无刻都在和知友,有着密切的联系,知友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部分……

知友在你面前不空话;不高调;不弄虚作假;不会曲思奉承;不会违心作态。当你的意见、观点与知友产生分歧时,知友会毫不客气指出,甚至说出的观点让你承受不了……

知友是你生活中的记忆、思想、激情、开心愉快的调味品。友人的印记是自己的童年,是永不再来的少年时光的象征。当岁月的年轮在递增的时候,当你怀念起已经失去的光阴的时候,禁不住流下了又苦又甜的热泪时。而随着感情的强、弱、浅中所涌现出的是珍贵的友谊。这至善至美的情,是世间珍贵的爱,我们要爱惜珍之!知友是时间的见证,是幸福与患难时的对白……

知友是人生中的一种情趣;一种兴味;一种品格;一种哲思;一种启迪;一种思绪;一种立意。知友是一首歌;是一首诗;一朵花。知友是风;是雨;是雪;是风雨后的那道彩虹;是精神的灵魂;是冬日最温暖的港湾;是爱的源泉…… 让我们珍惜眼前的友谊吧!

第12篇

推开疗养院病房的门,看到迎面一张病床上平躺着的他,这是一个方头大耳,估摸身高1.80米左右的中年男人,身体大部分动弹不得,惟一能动的是他的头和手臂。房间里一个民工模样的男人,yw叫他“老曹”――新来的护工。老曹把病床的上半部分摇高,yw得以用半倚半坐的坐势和我交谈。

谈到一半时,yw停了下来,皱皱眉头,迟疑地说:“老曹不在,谢谢你,帮我把床头柜上的喝水杯拿来,给我口水喝……”我后悔着自己的粗心,赶忙帮他……

――记者 东子

时间:2004年2月11日

地点:北京西山某工人疗养院

采访人:东子

飞来横祸

不久前,中央电视台的一位记者问我,致残多少年了?我告诉他18年。他惊异我是怎么熬过来的?我说:除了致残之初要死要活的,到后来挺容易地就过来了。其实,被禁锢的主要不是身体,而是精神,自由的剥夺最为痛苦。

我的经历简洁地说,无非是三十而立,事业有成,单位派我脱产学习,带着梦想跨进大学校门,在一次游泳跳水时不慎摔断了颈椎,高位截瘫。从肩部以下(包括双手)既无感觉又无功能,大小便失禁,吃喝要人喂,衣服要人穿,睡觉也要别人帮着翻身。下半生注定只能游走于病床和轮椅之间,大部分活动范围仅限于20来平方米的病房。

刚出事那阵,每每翻看珍藏了十几年的影集,便会产生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影集中那一张张照片,留下的是家庭生活中最有意义的镜头。妻子笑,我也笑,笑声中女儿呱呱坠地,我们的小家红火得令人羡慕……

但那场劫难如晴天霹雳粉碎了我的一切,残酷的命运把我变成残疾人。经过无数不眠夜的思考,我终于无奈地掩饰着内心的痛苦,对年轻的妻子说:“你走吧,这个家与其因我而残破不全,还不如让它早点解体。”

一年后,我和妻子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

摆脱死亡的诱惑

事业、婚姻――人生两大支柱突然坍塌,让我的性情变得全无节制、几近颠狂,继而产生了强烈的求死欲望。身不由己,又如何去死?于是我绝食了。在医院,这是个并不难对付的问题,一根针头刺进静脉,眼睁睁看着葡萄糖药液注入我的肌体,除了摇几下脑袋,我就再也没啥法子可想了。

死不足惧,可怕的倒是怎么活着。说来惭愧,这段艰难的路程我整整跋涉了三年。后来有人问过我:“你究竟怎样熬过来,又是如何振作起来的?”对此,我也挺难说清,但有一点很明确:生活中别指望有什么救世主,如果一定说有的话,那么只能是你自己。

也许我从来就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人,骨子里蕴藏的那点锐气也不甘心就此沉沦下去。我开始挖掘自身的潜力,从练习臂力起步,先是拉松紧带,尔后又换成两根拉力器的弹簧,由几十下到上千下,如今我每天的定额量已稳定在两千下。与此同时,我还针对手不能动的状况专门设计了一套用于吃饭、刷牙和写字的专用工具。由于伤残,我只能靠着双臂残存的一点余力,在失去功能的双手上戴上一副特制的钢圈,在手掌部位的钢圈上固定着一支笔,像小学生那样从练字开始。半年后,我终于把能让人辨清的字迹填进了稿纸的方格内。

让瘫软的身体半躺在摇起的病床上,用还能够动作的胳膊甩动钢圈上那支笔去敲击电脑键盘,一个一个地缓慢敲击着。我估计那速度不到手指灵活的人十分之一吧?

创作初始的几年,我写下40多万字的手稿。而今,我已在20多家媒体上发表了近30万字的作品,并多次获奖。不久前,和一位朋友合著的长篇《幸福有多远》出版了。

曾经拥有

一个残疾人,而且是一个离过婚的残疾人,被一位未婚的年轻漂亮的姑娘爱上,且爱得那么深情、那么真挚、那么不可动摇,不仅是亲朋好友,甚至连我自己也不曾料到。

那是我伤残后的第三年,在医院的一棵玉兰树下,我们相识了。她是一位山西姑娘,名叫姗姗,也是外伤性截瘫病患者,不过病情比我轻许多。21岁那年,意外事故从天而降,她以为自己永远地关上了爱情的大门,可没想到,到北京治病不久,认识了我,且那么迅疾而毫无犹豫地爱上了我。

似乎命中注定要成为一对情侣,我们很快便形影不离了。

那天,病房内格外的宁静,门被轻轻开启,她端坐在轮椅上,身着一件漂亮的乳白色蝙蝠衫,像朵白云般飘到我床边……沉醉于幸福之中的姗姗问我:“你知道‘吻’对于一对年轻恋人意味着什么吗?”“当然是爱!”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她动情地对我说:“我们的情况和健全人不一样,我是把‘吻’当做了自己的,今天我把它给了你,就像做了你的新娘一样……”这个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即是1989年5月5日。

时光荏苒,一晃六年,1995年5月的一天,姗姗告诉我,那件我们最担心、最难接受的情形终于来了:姗姗单位的效益不好,再也无力支付她在北京的医疗费,他们分给她一套单元房,要接她回家养病。

傍晚,我们来到医院附近的一条小河边,两辆轮椅紧紧地贴在一起。一阵良久的沉默后,姗姗终于用悲切的语调恳求道:“我们结婚吧!我会尽一切努力照顾好你的,不要把问题想得那么严重!”我摇了摇头坚决地答:“我说过,不行!请你不要再提及此事!”是的,这已经是她第三次向我求婚了。然而现实生活中一系列无法摆脱的矛盾始终困扰着我:她是个伤残相对较轻的未婚姑娘,清纯得只会享受浪漫,而我和她不同,经历过婚变的沧桑,由截瘫所导致的多种合并症时时困扰着我,尤其泌尿系统,一年几乎有一半的时间处在感染状态,我怕是注定要在医院里呆上一辈子了。姗姗还年轻,她有着姣好的容颜和良好的素养,伤残本身也并未损及她作为一个女人所应有的一切,况且这些年来,也确有不少诚心实意的追求者,如果不是因为我,她很可能早就有了自己的家。

命运似乎又一次在对我耳语:你必须放弃!你既然已经为使前妻拥有正常女人的完整幸福主动放弃过,又为什么不能为使姗姗轻松、安宁地活着而再次放弃呢?苍茫暮色中,当我看到一张布满泪痕的面容时,我的心不由得阵痛、哭泣。终于,我忍不住地违心安慰道:“姗姗,你何必把一纸婚约看得那么重呢?我答应你,每年到你们山西去避暑还不行吗?你也可以常到北京来玩。”她听后擦了擦眼泪,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这是一个善良的谎言,在姗姗怅然归家的半个月后,我给她去了封信,明确了我那个不可更改的决定。不久,她回信了,信纸上只用大大的字体写了两句话:“爱是不能忘的!”“一生当中,曾经拥有过那幸福美好的六年时间,我知足了!”信纸的空白处,有几处明显被泪水浸湿过的皱痕。

但愿梦想成真

一位电脑公司的朋友1992年送了我一台旧电脑。别看机器旧了点,可当时一台286也挺金贵的。我设计了一套专用工具,套在两手上,靠着双臂残存的一点余力,还真解决了书写困难的大问题。更使我意想不到的是,一台小小的微机,竟然把我带入了一个其妙无比、其乐无穷的广阔世界,我每天无法自制地都要在机前呆上七八个小时。

我有个愿望在心中蕴藏:尽量多地掌握几门技能,最终为出院上班拓宽更大的选择面。

当我自认为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时机也日渐成熟后,1994年便递交了出院申请。同时亲自回单位几乎找遍了厂一级的领导,陈述了出院上班的理由。然而我把问题想得过于简单了:一个经营效益总处在极佳状态的国营大企业,养我这么个重症残疾人是小菜一碟,更不缺少我这么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劳动力。尽管在出院上班的问题上我只求保持现有待遇没有任何额外要求,可还是被婉言拒绝了。

我不甘心、也不死心,把苦衷倾诉给前来探望我的同事、朋友们,他们开始为我出谋划策,甚至陪我一同回到单位,实施“请愿”。两个月后,单位领导亲自给我送来一份厂里的决议:“根据病情,不同意出院上班。”几点补充解释中,最让我无话可说的一条是:一个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若坐着轮椅由护理员陪着都可以上班,对那些只从个人经济利益考虑,强烈要求上班实则又干不了什么的工伤者怎么安排?领导也难呵,我只能歉疚地对领导说:“给你们添麻烦了,我想得通,也能理解。不上班,我依然会不虚度的。”

我把重返工作岗位作为一个梦想埋藏于心底时,怎么也没想到仅仅过了几年,飞速发展的高科技,竟然把我这个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高位截瘫残疾人,也卷入了信息时代的前沿阵地,“奔腾机”与互联网络成了我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现在,我所在的单位已初步实现了内部的微机管理,也许,我的愿望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借助于网络实现。

1996年,北京电视台和联想集团合办了“电脑明星”评选活动,我有幸作为候选明星参加,评选结果公布,我居然当选为明星,并奖了我一台“奔腾100”!

从286一跃到了奔腾机,我“驾车”驶上了高速信息路,还有那些欠账般的约稿,我真有点手忙脚乱之感,可这种生活忙得我舒心,忙得我痛快,直忙得我撂倒在床上一病不起整整输了17天液。有人问:“你这么玩儿命图个啥?”是啊,我也说不出图个啥,只觉得这么活过瘾、带劲儿,更何况上班工作的夙愿作为一个梦想也可能将成真。

我为自己感到满足、骄傲,因为寻觅到了一种坚韧的活法儿,它激励着我勇敢地向生活展示自己,展示自己生存的力度,展示自己与别人的不同。至少也要证明一点,别人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即使是残缺了躯体的某一部分,甚至已接近了生命的尽头,我仍会锲而不舍。

后记:

和yw的交谈很顺畅,也很愉快。我们几乎是同龄人,对于当年的回忆有那么多相似的感受,加上yw不仅健谈而且直率,在与他的交流中你能感到他过人的睿智,以及一个成熟男人不动声色的魅力,这让我明白了为什么在高位截瘫后竟还先后有年轻漂亮的姑娘爱上他。

yw所在的单位是北京一个很大的国营单位,所以他的意外致残虽然不该归单位负责,但单位很宽厚地将他算做“不是工伤,按工伤处理”之列。这么些年,他一直住在疗养院里,单位给他发工资、长工资,报销医疗费,还出一部分聘请专门陪护的钱。但最近,有消息说单位要改制――国营改股份。改制后,单位会怎样处理yw的这些费用必将重新讨论,很可能不再会像以前那样的优惠和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