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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

时间:2023-05-30 09: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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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

第1篇

第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规定,资产评估人员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并获准执业后,其执业范围几乎不受限制,即“大而全”的执业资格,这种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存在较大的缺陷。一是不利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考取,限制了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在现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管理体制下,要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考生,须通过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五门课程的考试。但是在各高等院校中,除个别院校开设的资产评估专业外,没有任何专业将上述五门课全部开设,这样对考生来讲基本上都存在一门或几门本专业之外的课程,超出了考生的专业知识范围。虽然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从单科来看难度都不大,但是对考生来讲学习外专业的课程具有很大的难度,使考生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望而却步,这样不利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考取,也不利于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二是不利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的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需求越来越多,使得资产评估业务从传统的不动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发展到目前的企业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评估、矿业权评估、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等,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正在日益扩大,但是所评估资产的复杂性使得评估从业人员取得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后,并不意味着具备了胜任各类资产的评估能力。由于现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没有限制注册资产评估师从事资产评估的业务范围,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出于利益的驱动,从而导致部分注册资产评估师无论什么评估业务都能做,而什么评估业务都做不精。三是不利于评估业务委托人得到高水平的评估服务,也导致了部分评估业务的流失。资产评估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中介机构,有义务向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资产评估服务。可见,现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存在较大的缺陷,为了资产评估行业长远发展的需要,需要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第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实行分类管理的思考。一是将现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细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专业分工越来越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细化已成为发展趋势。我国资产评估协会可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领域分为不动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企业价值和无形资产评估、珠宝评估、矿业权评估等,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可表述为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动产)等。为了避免注册资产评估师花费很大精力参加多种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考试,使大而全的资产评估执业资格反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应限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从事资产评估领域的数量,鼓励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各自的资产评估领域进行深入研究,提高执业能力,丰富执业经验,成为在某个资产评估领域名副其实的专家,赢得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人和社会的信任和尊重。二是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进行改革。由于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进行了细化,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也应进行配套改革。其执业资格考试可以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阶段。基础考试是拟成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人员必须经过的考试,考试的内容是作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如资产评估基本理论与方法、经济法、经济学基础等。专业考试是有关人员通过基础考试后确定其执业资格领域的考试,其考试内容为从事该领域资产评估业务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巧。以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价值和无形资产)资格考试为例,其考试内容应该包括财务会计企业价值和无形资产评估理论与案例、宏观和微观经济学等。同时对参加专业考试人员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进行限制。例如,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价值和无形资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经济、管理、会计等专业的教育背景,从事过一定的经济、管理、会计等实际工作。

第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实行分类管理后问题的解决。一是现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管理。截至2007年底,我国有三万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这是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核心力量。实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分类管理后,这些评估师的执业资格要妥善解决。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可以规定,这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自动获取某一项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这项资格的确定可以采用两种办法:一种是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确定某项资产评估执业资格的条件和教育背景要求,由注册资产评估师按条件进行个人选择;另一种是由省级资产评估协会根据每个评估师的教育背景和执业经历确定。二是现有资产评估机构的资格。实行注册资产评估师分类管理后,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资格保持不变。资产评估机构所能从事的资产评估业务范围在财政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根据其拥有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确定。为了提高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水平,向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人提供具有特色的专业服务,应鼓励组建专门从事各单项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三是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签字盖章。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至少应该有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实行分类管理后,该规定应保持不变。但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应该由拥有相应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如不动产评估报告书应该由至少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动产)签字盖章。如果某项资产评估业务涉及多项不同类型的资产,需由拥有从事这些资产评估业务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时签字盖章。例如,在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评估对象为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所有的资产和负债,其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时采用了收益法和成本法进行了评定估算。在这份资产评估报告书中,需由拥有企业价值和无形资产评估、不动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等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共同签字盖章。四是签字盖章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在以往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签字盖章注册资产评估师不论签字盖章的顺序,其责任是一样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实行分类管理后,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签字盖章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可保持不变。但是在涉及多项资产的评估业务,需由拥有从事这些资产评估业务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时签字盖章时,需要在评估报告书中明确各位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例如在上述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动产)需要对所评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的评估结果的公允性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机器设备)需要对机器设备评估结果的公允性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价值和无形资产)作为该资产评估项目的负责人,首先要保证该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各种资产评估方法的恰当性和最终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同时要对除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公允性负责。

第2篇

[论文摘要]注册资产评估师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其执业质量和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完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框架对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建立完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框架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大量的研究调查工作。本文对构建该框架的目的、方法和内容进行探讨,以求为该框架的建立打下一定的基础。

资产评估行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知识密集型行业。在影响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诸多因素当中,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能力是最关键的因素,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资产评估执业质量和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公信力,进而影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生存与发展。随着我国资产评估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会不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我国评估行业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能力框架,这种情况不利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整体职业能力的提高。因此,要加强对职业能力框架的研究,尽早建立起完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能力框架。

一、构建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能力框架的目的

明确目的是构建框架的前提,可以为框架的建立指明方向。构建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能力框架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能力

我国自1996年实行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制度,只有通过资格考试才能成为一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但是,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制度还不完善,存在着一些问题,不能完全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通过资格考试并不完全说明已经具备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所需的各种能力。因此,完善的职业能力框架可以为评估师提供一种标准,使其认识到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发挥自己的优势,弥补自身的不足,以达到提高职业能力的目的。另外,完善的职业能力框架为评估机构挑选人才提供了依据。评估机构会根据框架来评价评估师的综合能力,这也从客观上对评估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其根据职业能力框架的要求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促进评估行业人才培养

目前,评估行业对人才培养工作十分重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采取了积极措施来促进人才培养工作的不断深入。但是,阻碍评估行业人才培养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缺乏系统、完善的职业能力框架。职业能力框架的建立可以使评估高等教育与实际工作需要联系得更密切。现阶段,评估高等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与评估实践相脱节,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应试、轻能力的问题。职业能力框架可以为高校提供指引,使其重视市场要求,以能力为向导调整评估人才培养方式。职业能力框架的建立为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提供了指南。资格考试是目前评估行业的惟一准入条件,对评估人才的培养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基于职业能力框架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可以有效地判断应试者是否具有潜在的职业素质。框架的建立可以优化评估后续教育的课程设置。课程设置是后续教育的核心,职业能力框架指出了评估师在工作岗位上所需的素质和能力,可根据框架要求制定相应的知识大纲,安排合理的课程内容。

(三)增进社会公众对评估行业和评估师的认知程度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与其他中介行业如律师、会计行业相比发展历史较短。许多社会公众对评估行业并不了解,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责并不清楚,加之近年来频发的评估失败案件,使得社会公众对评估行业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产生了一些质疑。这种情况不利于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职业能力框架的建立,可以使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评估行业对从业人员的高标准要求,从而提高社会公众对评估行业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认知度,为评估行业发展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构建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能力框架的方法选择

最早对职业能力研究方法开展研究的专家提出了三种关于职业能力的研究方法。一种是从工作角色的角度来分析职业能力,然后按任务或子任务细分,称为功能法。功能法从被评价者从事的具体业务的过程入手,通过对其担任的不同角色及完成不同的工作任务进行观察、分析、比较,把工作各环节分解为各个工作要素,并列出相应胜任的标准,用来评价其是否达到完成此工作所需要的标准,从而绘制出一张详细的胜任能力表。另一种方法分析职业人员个体所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或职业态度,称为投入法。投入法是指被评价者为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而应该进行的各种投入,如知识、技能、品质等方面的投入,如果被评价者提供的服务及各种信息能够让管理部门和信息使用者认为是科学的、有价值的、可信赖的,那么就必须进行各种投入。此种方法更加关注未来,强调被评价者应具有的长期价值。第三种方法是将前两种方法结合,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考虑表现结果,分析需投入的知识、技能和态度。

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较晚,评估机构总体实力较为薄弱,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主要是以法定业务为主,评估业务还比较单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经验不够丰富,资产评估活动规范性和科学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如果单纯使用功能法会存在一定的缺陷。在这种情况下,从资产评估信息使用者和资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构建职业能力框架更为合适,但同时也存在着比较抽象、可操作性不强的缺陷,单纯的使用投入法也不尽合理。因此,要将两种方法有机结合,吸收两者的优点。笔者认为在构建职业能力的总体框架上可采用投入法整体分析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并通过采用功能法具体分析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具体能力。

三、构建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能力框架的初步设想

从投入法的角度来看,在执业时,注册资产评估师需要具备其所在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如会计、资产评估、机械设备评估、房地产评估和经济法等。但评估实践活动是一项复杂的过程,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这种干扰有来自人为的也有来自客观世界的。评估师除了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能把这些专业知识运用到评估实践活动中的职业技能和保持形式、实质的独立不受外界干扰的职业品质。因此,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品质就组成了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能力框架的主要内容。

从功能法的角度来看。资产评估业务不同于审计业务,其突出的特点就是涉及的业务范围较广。国际上通常把评估行业按技术门类划分为:企业价值评估、机器设备评估、房地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特殊资产评估(矿业权等)专门领域。注册资产评估师为了完成不同的评估任务,就需要具备相应的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例如典型的企业价值评估往往需要具有包括会计、管理、营销市场、投资分析、计算机信息及税收筹划等多种相关知识,另外还须具备一系列特殊技能,如:数据分析、执业经验、风险判断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承揽业务的能力等,才能胜任这一评估任务。

第3篇

关键词:森林;资产;评估;认证

森林资产是自然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森林资源为内涵,在现有认识和科学水平条件下,能够被特定的权利主体拥有和控制,通过交易或经营利用,能够或预期能够为特定的权利主体带来经济利益和使用价值的各种资源。其资产包括森林、林木、林地资产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植物资产、微生物资产、林内人工养殖的动植物资产、森林景观资产、森林生态资产和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

森林资产评估是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社会客观经济规律和公允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定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以统一的货币单位,对具有资产属性的森林资源实体以及预期收益在评估基准日进行评定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意见》中提出“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规范评估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这是当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业的行为准则。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涉及农民的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要充

分尊重农民意愿,采取自愿、从低收费的原则,不得设置交易条件,强行要求农民评估。

目前我国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业认证机构尚为明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之间衔接不够,社会上出现乱现象。

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及人员认证工作已纳入国家行政许可范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各省物价认证中心参与,已统一形成认证体系,统一编制培训教材,2012年11月、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在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组织培训班,有511人参加培训,469人经过严格考核,取得了首批森林资源资产高级价格评估师评估资格人员资格认证。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产管理范畴,是对特定目的和条件下的森林资源资产以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涉及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6〕529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即“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应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可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或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 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

第4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改进

一、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1、政府部门多头管理

受历史原因的影响和现实利益等因素的驱使,中国资产评估业成为一个多部门干涉、多部门参与的共享性行业。目前,插手评估的部门有十几个,占主导地位的有四个: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的资产评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的土地价格评估和矿产资源开采权、使用权评估;建设部门管理的房地产评估;计划、物价管理部门管理的价格评估。这些部门行政权力有扩大化、外延化的趋势,赋予自己本领域的评估主管权,评估法规、政策及评估标准的制定权。

2、部门分割、各自为政

我国目前有三个评估行业管理协会,即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这三个协会在评估行业管理方面作用都有限。这是因为:第一,社会中介服务行业的自律组织一一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只具备形式上的独立性,而实质上的独立性却不完整。第二,行业协会的自由空间非常小。资产评估行业中事务性的工作一般都由相应的政府部门直接负责,行业协会组织行同虚设。第三,行业协会受上级政府部门领导,工作空局限于纵向传输,而疏于横向沟通。三个协会各自为政,相互封闭。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评估行业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加重了评估行业分割,障碍了评估行业的统一。

3、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构成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的核心部分一一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资产评估行业自诞生之日起,为规范评估师的执业行为,指导评估行业健康发展,财政部、国资局以及后来成立的资产评估协会等都相继颁发了一系列有关资产评估的执业准则和规范.但这些文件都呈现一种共性:滞后性一制定的评估法律法规落后于评估实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评估行业的发展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但至今没有专门的关于资产评估的法律,这严重影响了评估行业作为权威的中介行业地位的确立。资产评估法规的另一个特点是不统一。不同的管理部门制定不同的评估有关评估指标口径不一致,对相关政府部门、评估行业协会、评估中介机构以及评估师的职责,缺乏必要和统一的法律约束,造成评估行业法律法规不统一、评估人员有法不能依的局面。

4、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有待提高

作为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的非正式约束部分――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有待商榷。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资产评估机构数量多、规模小,运行不规范。评估机构小,不利于评估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同时也限制它们进行大宗业务的操作,进行行业竞争。第二,执业资质管理不到位,缺乏退出机制。第三,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总所对分所缺乏实质控制。

二、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改革建议

针对我国当前评估市场条块分割管理的具体情况,在实际执行“政府宏观指导、监督下的行业自律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时,应遵循“统一管理,分业发展”的原则。尽管资产评估行业内部各专业之间存在由技术经济特征决定的业务差异,但因工作性质,所采用的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标准、职业道德、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一致性,决定了它们形成统一大行业的客观必然性,也就意味着可以在一定层面上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1、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的统一管理。单纯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是不完善的,必须有政府力量的适时、适度的指导和监督。我们可以设立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负责全国资产评估的行政管理。该中心作为全国评估行业的主管部门,是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监管的唯一权力机构,成员由各方面专家抽调组成,该机构的经费来自财政拨款。该部门直接归国务院领导,并独立于财政部、建设部、国上资源部。

2、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统一管理和分业发展。由于资产评估行业专业跨度大、涉及面广,由一个行业组织来对评估行业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合理设计行业组织的架构。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建立一个类似美国评估促进会的机构,我们把它称之为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协会。

3、资产评估师的分级分类管理。为激励资产评估师提高执业水平,可以借鉴国外对资产评估师的管理模式,对我国资产评估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评估业务,但未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申请为资产评估员;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未从事资产评估1=作,可以申请为非执业评估师;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并具备一定条件,可申请注册为执业评估师;执业评估师工作一定年限后,经过严格的专业考试,经申请可以成为高级评估师;对行业或协会有较大贡献,经过更加严格的考试和考核,可以申请为资深评估师:对行业或协会有重大贡献的人士,或境内、外知名人士可以授予荣誉评估师。

这种管理体制的改革具有一定的优点:有利于理顺资产评估的整个行业管理体制:有利于专业评估协会在合作的和谐环境中有序竞争;有利于提高资产评估机构的整合力。提高执业质量。当然这种改革的成本也会很大,关系到政府部门的权力问题,实施起来具有较大的困难,在此仅提出以上建议供参考,希望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能够更加完善,资产评估行业能够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前行。

参考文献:

[1]陈金香,韩景旺,王建中.关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的研宄[J]会计之友,2006,(08)

第5篇

资产评估机遇挑战改革

一、从《资产评估法》看行业机遇和挑战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评估行业已经形成了包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和保险公估在内的六大类评估专业,分别由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和保监会等五个部门管理。这就是行业人士都熟悉的“五龙治水”,这种多头管理体制不仅增加了政府监管成本,也加重了评估机构的负担,不利于公共管理形象的树立,这种管理体制的根源在于评估行业法制建设不健全,没有一部行业的根本大法。资产评估法的颁布对于评估行业结束多头管理,统一管理,凝聚行业力量,将评估行业做大做强有着显著的积极影响。今年,折腾了7年的《资产评估法》终于进入了二审,总的来看,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一个突出特点是按照简政放权、政社分开的要求,将更多政府部门管理权限向行业协会下放,着力厘清、理顺政府、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之间的关系。其在一审稿的基础上,第一个亮点是补充了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获准注册的,由资产评估协会颁发执业证书,并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把政府从考试,注册这类细节实务中解脱出来,使政府在宏观指导上投入更多的心血;第二个亮点是在设立评估机构上,今后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选择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第三个亮点是对评估师、评估机构执业要求更加明确;这些新的草案完善将进一步减少行业一直以来被人诟病的行政干预,维护资产评估师作为第三方的独立和客观。

虽然《资产评估法》为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但是目前其颁布的可行性和是否能够真正达到大家所希望的效果仍然存在诸多挑战,比如,利益各方的博弈仍然激烈,各级行政部门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领地”,围绕《资产评估法》的争论一直不断。这也是为什么资产评估法迟迟不能出台的原因。其管理体制中关于由其中哪一家来主导协调配合机制仍然没有定论,但是由任何一方主导都有可能引发其他几家的不满,而如果没有任何一家来主导,协调配合机制又难免空转,不能实现统分结合的目标。另外诸如目前评估协会是否有能力能够承接政社分开,简政放权这些挑战都是需要慎重思考解决的。

二、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看机遇和挑战

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性使得目前来说,公允价值的计量和研究从学术研究正在进入到实践运用领域,资产评估如何更好的服务于财务报告成为行业未来发展重要的机遇。该《指南》有效衔接了会计与评估的工作,通过作为独立第三方的资产评估师获取充分信息,进行专业审慎分析,确定公允价值将有利于满足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客观性。

长期以来,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业务主要以国有资产为主,评估的主要经济行为主要涉及的是企业改制、合并、股权转让和重组,多以产权的交易和置换为主,《指南》指出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将对评估的业务类型产生重大影响,带来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使评估的业务不在局限在法定业务上面,回归到本来的市场主体中去。但是同时,以财务报告为目的业务类型多样化,其业务类型将涉及到与价值评定相关的议定程序,协助企业管理层对能否持续可靠地取得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评价,这就需要资产评估师不仅拥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还应该拥有更细致的沟通和分析能力。另外评估对象的多元化,也给资产评估师提出了新的挑战。企业的资产千差万别,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复杂性,使得资产评估师要进一步的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再者,评估师还需通过正确理解《指南》,构建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和会计计量属性的逻辑关系,会计准则中涉及的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现值都应该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对应,通过构建这个逻辑关系,不仅有利于满足服务会计的需求,还能够帮助评估工作的展开。

三、结束语

资产评估行业市场放开已是不可回避的事实,此一步终将是评估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和归途,只是来的有点突然而已;就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趋势而言,根据目前的市场格局,咨询类和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是其他评估行业不可取代的,也是最贴近市场的业务。虽然没有了资格准入,并不意味着要降低评估师准入的门槛,相反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应以此为契机,加强资产评估师考试内容和市场需求之间的契合度;再者,行业协会应制订更加严格和更高标准的评估资格发放制度,虽然政府层面已不要求,但是为了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听之任之是万万不行的,没有了资质的限制,随便哪家机构都来参与,客户如何来进行甄别?良莠不齐的执业水平也势必产生更加严重的靠压价等恶性竞争的出现,没有质量、不讲诚信,才是评估行业的灭顶之灾。

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改革是需要付出代价的,随着中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资产评估立法的顺利推进,无视执业质量的机构和个人终将被市场淘汰;对于广大的从事评估工作的人士来说,未来的评估行业既面临机遇,也充满了挑战。评估协会应该抓住机遇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加快评估立法,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法制行业。评估师也应该抓住机遇,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进步。依靠过硬的专业素质获得市场的认可,成为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一股力量。促进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辉.资产评估法在艰难中前行[J].法人,2013(12).

[2]岳彩周.资产评估法能否终结行业乱想[J].南风窗,2013(22).

[3]李维宁.资产评估:机遇、问题与对策[J].中南财经大学学报,2001(3).

第6篇

一、资产评估风险的概念及其特征

资产评估风险是指和资产评估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因资产评估事项所引起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资产评估风险具有以下一些特征摘要:

1.客观性。从广义上讲,只要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必然会出现由此而引起的遭受损失的事件。

2.不确定性。从个案来讲,资产评估风险何时何地发生,发生何种类型的风险,发生的程度如何等具有不确定性。但通过人们的努力,可以将风险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之内。

3.潜在性。导致资产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已经客观形成,而有关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和遭受的损失暂时还没有成为现实。但是假如这种状况一旦被相关利益人发现,并且他们不能再容忍这种状况已经给他们造成的损失,那么,这种潜在的风险将会成为事实风险。

4.阶段性。资产评估风险在一段时期内可能只是潜在性风险,而在另一段时期内则可能成为事实风险(指资产评估工作已付诸实施,并且已对相关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已被受害方发现,并且已诉诸行政程序或法律程序以保障其利益不受损害)。

二、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

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通过分类,可以将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分为立法风险、管理风险、执业风险和结果使用风险四类。

1.资产评估立法风险。资产评估立法风险是指受人们熟悉事物的阶段性的制约,国家制定的和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的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再相符,以至不能有效地指导当前的资产评估工作所带来的风险。

2.资产评估管理风险。资产评估管理风险是指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其资产评估管理职能时所带来的风险。对这个定义,要说明两点摘要:①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除了财政部门外,还包括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如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②资产评估管理职能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摘要:一是规划职能,如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等;二是控制职能,如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资格认证、执业标准的制定以及国际协调等。在我国,资产评估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摘要:在目前资产评估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的情况下,各部门在具体实施管理职能和制定执业标准时,由于管理的不完善和相互矛盾而影响了资产评估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3.资产评估执业风险。资产评估执业风险是指评估人员在执业中,由于达不到专业标准而导致的风险。执业达不到专业标准,必然导致资产评估结果不合理,从而使资产评估当事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由此参和诉讼或仲裁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因败诉而承担的赔偿责任,这就是资产评估执业风险。

4.资产评估结果使用风险。资产评估结果使用风险是指资产评估当事人由于对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使用不当所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摘要:使用了过期失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未按资产评估报告书上所注明的评估目的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在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时,未充分考虑评估期后事项的发生而导致的资产评估价值的变化等。

三、资产评估风险的防范策略

如前所述,我们可以根据资产评估风险及其四个特征,对其加以控制。

1.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最主要的是制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至今尚未颁布相关法律,这显然跟不上资产评估行业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制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把前述的资产评估管理方面存在的新问题一并加以解决。同时,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立法风险。

2.理顺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资产评估属于社会中介服务行业,因此,它应当有适合自己行业特征的管理模式。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摘要:①结束资产评估工作多头管理的目前状况,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明确资产评估的行政主管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统一管理,为评估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②建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实行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依照现有的和资产评估有关的行业组织(如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等)状况,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由政府协调,组建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统一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可以按照资产类型(如建筑物、土地等)和地区设立分会,从而做到既有利于不同类型资产评估的完善发展,又有利于不同地区资产评估之间的技术交流。同时,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建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管理风险。

3.建立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分类分级制度。分类是指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按其所熟悉的专业进行划分,分为建筑评估师、土地评估师、机器设备评估师等。分类管理的好处是可以发挥每个评估师的专业特长。分级指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按其执业年限和经验进行分级,一般可分为初级评估师、中级评估师和高级评估师。

同时,建立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分类分级制度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执业风险。

4.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于资产评估涉及的评估范围太广,而每个评估人员的知识面相对有限,因此,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十分必要。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可由财务会计、工程技术、经济管理、金融、法律以及非凡资产(如自然资源、珠宝文物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基本任务包括摘要:对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及其法律法规等进行探究;研讨资产评估执业中的难点、疑点新问题;搜集和资产评估有关的信息资料并建立信息档案;接受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以及社会各界有关资产评估有关新问题的咨询对无形资产评估进行探究;和国内外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交流和合作;评估人员的后续教育等等。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执业风险。

5.建立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指导下的评估争议调解委员会。评估争议是指评估机构和客户或评估机构之间在评估依据、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等方面产生不同意见而发生的争议。假如采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无论对哪一方当事人,都是一件很麻烦或不情愿的事情。因此,调解就成为解决这类矛盾的一种较好方式。调解的优点是摘要:方式比较灵活,节省费用、时间和精力,可以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等。

建立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指导下的评估争议调解委员会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执业风险和资产评估结果使用风险。

第7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 失真 成因 治理

资产评估作为一项社会性、公正性的经济活动,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中介服务。在我国,资产评估在产权转让、企业重组、资产流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资产评估结果往往出现失真。本文针对这一问题,对其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资产评估结果失真原因分析

评估机构方面的原因

评估机构专业性不足,影响评估质量 从行业角度看,资产评估业是一个独立的专业化中介服务业。但在评估实践中,评估机构独立性不强,专业性不足,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可兼作资产评估业务。行业不独立必然导致一些评估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欠佳,从而使得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质量不高,有时甚至出现明显的差错和漏洞。

组织机构不合理,容易出现评估结果失真 目前,我国许多经过改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资产评估组织形式,其内在的风险较小,责任约束不足,因此容易导致评估失真。

评估机构规模偏小,不利于质量控制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资产评估机构数量众多,但规模偏小。多数评估公司的注册评估师不足10人,并且其中许多评估师并不参加实际工作,只是在公司挂名。这种现状必然不利于评估质量的控制。

评估机构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进行价格战 资产评估市场的低价竞争一直是困扰我国资产评估业发展的一个难题,尽管《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禁止以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同时不少地方财政部门、物价部门也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但实际上资产评估业中低价竞争行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全行业改制后,不少事务所把“压价”作为维系生存的主要竞争手段,从而使评估结果失真。

评估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 目前我国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人数有30000人左右,仅占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22.57%。而取得注册评估师资格,仅仅是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最低要求,一个合格的评估师在执业以后还需不断的学习和探索,但目前注册评估师后续教育并不令人乐观。有些评估人员道德素质不高,在评估过程中,责任心不强,仅凭主观意愿、个人经验评估;有的甚至一味的满足委托方要求评估资产价值,不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背弃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准则。这也是导致评估结果失真的一个重要因素。

评估行业协会和政府方面的原因

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功能尚未发挥到位 资产评估协会是一个社团法人,其应该对执业机构和执行人员的情况进行监督。但是,我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功能尚未发挥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对违规的评估机构和人员处理过轻。

政府行政干预的影响 资产评估属于社会中介机构,其评估程序和方法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来执行,不应受任何行政机关或社会团体的干扰。但是在我国,评估机构挂靠政府部门的现象比较严重,政府部门和评估机构的利益联结关系过于紧密,行政利益加上行政权力,使得评估工作的行政色彩浓厚,严重影响评估工作的客观、独立、公正。

评估市场条块分割的多头管理 目前,涉及资产评估管理的部门主要有三家: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资产评估的资格相对应有三种,即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现行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不仅不利于对整个行业的统一规范管理,甚至严重阻碍了资产评估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调控力度不够 我国目前有关资产管理和评估的法规已有300多项,它们的颁布实施对加强资产评估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部门法规过多,导致立法质量下降,法律的权威性不够,特别是法规之间的冲突,使得管理十分混乱。例如,仅就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管理就有多个文件分别予以规定,从而造成多部门制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多部门审批资产评估资格、以行业或系统层层设置资产评估机构、以部门的管理职能强行争夺评估项目、自行确认评估结果的状况,从而给资产评估管理带来了混乱,影响了评估质量的提高。

评估理论与方法方面的原因

目前国内引用的西方评估理论与方法很多,但由于国内经济环境与西方国家差异较大,对有些理论生搬硬套,则容易导致评估结果失真。如西方国家对资产评估常用市场法,这是在有发达活跃的市场交易的前提条件下运用的。而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初期阶段,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资本市场、产权市场发育不成熟,有关的市场价格及投资收益等基本数据很难取得,这就使市场法在我国无法操作。此外,评估资料不全,数据不可靠,常用参数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全凭评估人员的主观判定,这些都严重地影响评估质量。

客户方面的原因

资产评估工作离不开客户的支持和配合。客户应为评估师提供有关信息,配合评估师的工作,并支付评估费用。在评估实践中,由于客户拥有信息优势和付费权利,那么就可能利用这种优势和权利,对评估人员和评估过程施加影响,使评估结果尽可能迎合自己的需求,造成评估结果背离资产的实际价值。

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解决对策

宏观层面,政府要为资产评估工作创造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

实行行业统一管理 首先,应尽快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行业要发展,应有直接的法律、法规指导和约束。其次,完善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核心是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取得。近年来,不同部门均规定了本行业的评估师,各种评估师执业标准不一,水平参差不齐。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必须要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和统一。

规定适宜的资产评估组织形式 在我国,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合伙制和有限公司制两种形式。合伙制以其责任的无限性,加大了注册评估师执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对防范执业风险和提高执业质量有着积极的作用。评估机构另一种主要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制。该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引进了法人治理结构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的精髓,可以按照已有成熟的法律制度框架运行。它的不足之处是评估机构只是以其资产为限度负有限责任,容易淡化事务所和评估师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而对执业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为弥补这一组织形式的不足,建议政府行政机关对申请成立这一形式的评估机构严格加以限制,提高组织形式的门槛。

避免行政干预 政府的行政干预对资产评估工作的影响很大,它使得评估机构无法保持独立性,评估结果也往往受到人们的质疑。因此,评估机构要脱离与政府的挂靠关系,政府要避免干预评估工作,让评估机构成为真正独立的中介组织,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改革资产评估现有收费制度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有两种模式:一是按评估的工作量收费;二是按评估资产价值的一定比例收费。国外一般采用前一种收费方法,我国则基本上采用第二种方法进行收费。根据1992年12月10日国家物价局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公布的《资产评估收费暂行办法》,收费采用依评估价值的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法。这种收费办法客观上有违资产评估的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原则要求,存在着某些弊病和不利于资产评估业发展的一面。因此,有必要参照别的行业的收费办法和借鉴国际惯例对收费制度进行改革。

中观层面,加强资产评估协会职能

发挥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资产评估协会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组织体系和功能,组织体系的完整设立是为了保证自身应有功能的完善,而功能完善又是为了保证自身应有作用的发挥。资产评估协会要在维护市场秩序、协助政府管理、保证和提高执业人员的素质、规范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等方面发挥作用,提高整个行业的执业水平和执业质量。

加强评估理论和标准的研究,建立资产评估体系 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中介行业,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它也存在诸多不足,亟待解决和完善。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评估基础理论研究严重滞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尚未建立,这已成为制约评估业健康发展的“瓶颈”。在过去十几年外延式迅速发展的基础上,资产评估业需要转入偏重理论研究、制度规范和提高行业素质的内涵式发展阶段。其中制定资产评估准则就是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这是评估师的执业指南,也是行业质量的重要保证。

培养优秀的评估队伍,加强注册评估师队伍的建设 评估人员是评估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评估人员素质高低对评估结果影响最为直接。因此评估协会应该加强对评估执业人员法律规范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形成一种他律与自律相互结合的内部运行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化建设。

加强教育,提高评估人员后续培训的自觉性 实施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有助于注册资产评估师业务水平提高,后续教育是资产评估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应该大力研究并制定后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包括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建设、师资力量等,对后续教育的内容、方法、形式、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还应该营造一种氛围,改变目前强制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接受后续教育的做法,提高其参加后续教育培训的自觉性。

微观层面,资产评估机构要采取防范措施

健全内部质量监督机制 评估机构应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执业水平,这是防止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关键所在。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质量监督机制,质量监督应贯穿评估业务的全过程。目前至少要考虑如下两点:其一,建立评估机构内部项目的风险监督制度,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引起风险的各个环节,对风险检查监督的内容和对象,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其二,加强评估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复核的质量责任分解到人。

严格遵守评估工作的职业道德 评估机构全体执业人员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目前评估人员的风险意识淡薄,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其职业道德水平低所造成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就会使评估人员不注重评估质量,从而增加评估结果失真的可能性。因此评估机构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自觉防止评估结果失真现象的发生。

努力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 评估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评估失真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因此评估人员必须适应时展的需要,按照评估师协会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更新和提高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并掌握现行各种有关规定和实务标准,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同时,评估机构也应不断创造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强执业人员执行各种类型评估业务的经验,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徐海成.资产评估学[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

2.徐根银.资产评估结果失实探折[J].国有资产管理,1999(6)

第8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风险;风险防范措施;财务管理;立法风险;管理风险;执业风险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3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12-0193-03 DOI:10.13535/ki.11-4406/n.2016.12.092

1 资产评估风险的定义、特征和类型

1.1 资产评估风险的定义

资产评估相关单位或相关个人由于进行资产评估而带来利益损失的可能性。这种损失造成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评估价值区间与客观价值的偏离或者是评估主体出现了行为失误造成的,而且极其容易引发利益受损者对评估机构以及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进行民事甚至是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这其中又有广义风险和狭义风险之分,那种强调风险表现不确定性的属于狭义风险;而那种强调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的属于广义风险。广义风险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可能从中获利,也可能没有利益损害与利益收获。

1.2 资产评估风险的特征

1.2.1 客观必然性。资产评估工作具备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市场交易的积极作用,但其也存在一定风险,所以资产评估风险具有客观必然性。

1.2.2 未知不确定性。资产评估风险具有客观必然性,而且其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发生什么类型以及发生多大程度的风险都是未知的,所以其具备未知不确定性。

1.2.3 潜在性。资产评估风险的存在是一种客观事实,如果当事人的利益没有遭受损失则相安无事,一旦当事人的利益损失达到了当事人不能容忍的地步的时候,潜在的可能性风险就变成了事实风险,所以资产评估风险具备潜在性。

1.2.4 阶段性。一旦资产评估工作对当事人造成了利益损害,而且被当事人进行了法律诉讼,这种潜在风险就变成了事实风险,也就是说前阶段还是潜在的风险,后阶段就可能爆发为事实风险,所以说资产评估风险具备阶段性。

1.3 资产评估风险的类型

1.3.1 立法风险。由于人的意识要受到现实条件的制约,所以相关部门在制定跟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时候往往受到当时的历史局限,经过多少年后,如果资产评估的立法不能够及时更新与时俱进,那么就很可能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带来钻法律空子的可能,之前确立的法律法规很可能因为不能适用于目前的实际情况而给资产评估工作带来一些风险。

1.3.2 管理风险。管理风险主要是指主管资产评估行业的行政部门在对资产评估工作进行管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这其中有两点要特殊说明:一是目前我们国家资产评估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还没有统一,不仅由财政部门主管,还由林业、房产管理、农业等部门主管,主管部门过多,造成资产评估工作很难形成统一标准;二是我们国家目前的资产评估管理职能主要有两个,分别是规划职能和控制职能。对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行业发展的规划等都属于是规划职能范围内的。而像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制定执业标准以及进行国际协调等都属于是控制职能范围内的。在我们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管理风险的具体表现主要是:由于评估的主管部门众多,各部门之间存在一些政策上的冲突甚至是矛盾,所以各部门在进行职业标准制定以及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的时候,很难形成统一的标准,进而对资产评估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产生

影响。

1.3.3 执业风险。执业风险是资产评估风险中最常见的一种风险,由于现在我国资产评估机构众多,资产评估人员数量庞大,但是资产评估人员的素质水平参差不齐,很多人的执业水平都达不到专业标准,如果评估人员的水平不够,在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就容易给评估当事人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甚至是一些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当事人就会对评估机构以及评估人员进行法律诉讼,评估机构就要承担参与诉讼的花销以及败诉后给当事人的损失补偿,这就是资产评估的执业风险。

1.3.4 结果使用风险。资产评估结果使用风险主要是因为当事人对于资产评估报告书以及资产评估结果的使用不当而带来的一些风险。常见的表现有三种情况:一是评估当事人错误地使用了已经过期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资产评估结果;二是当事人没有遵循资产评估报告书上所注明的评估目的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资产评估结果;三是当事人在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评估结果的过程中对于评估期过去之后的一些事项而引起资产评估价值发生变化没有考虑到。

2 资产评估风险防范面临的问题

2.1 评估人员总体素质水平较低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都在实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制度来进行评估师的选拔。近年来,我国又开始采用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分类分级制度来对评估师队伍进行专业划分。目前已经有建筑评估师、土地评估师、机器设备评估师等具体的分类,发挥了每个评估师的专业特长。而分级则是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年限和工作经验把资产评估师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等级越高的评估师其评估经验越丰富,评估水平越高,评估质量越好。但是由于我国市场混乱,资产评估师考试制度以及资产评估师的分类分级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很多组织或个人在考试之前泄题给考生,评估师的分级制度审核也不够严格,加之国内的资产评估起步较晚,所以跟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素质水平参差不齐,真正有水平的高级评估师很少,评估师队伍整体的素质水平不高。

2.2 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从我国发生过的众多评估纠纷案件中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在资产评估方面极其不完善,缺乏全面的法律支撑。已有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存在诸多方面的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还未形成可以全面规范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道德准则的作用。所以,由于我国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而导致资产评估纠纷频发,而且纠纷处理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常常引发诉讼双方的不满。而且有很多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市场上经常出现虚假评估现象。

2.3 相关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市场比较混乱,评估行业问题百出,矛盾重重,跟我国的管理体制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众多行政主管部门各持各法,没有达成一致,造成管理风险频发。而且由于管理体制不健全,评估人员经常不按照既定程序进行评估操作,导致评估风险频发,还有很多机构急功近利,为了抢占市场份额经常承揽诸多超出机构本身评估能力范围之内的业务,所以就会经常出现很多不科学、不合理的评估结果,久而久之就会给机构的名声带来极大的损害,这都跟我国普遍存在的相关管理体制不健全有关。

2.4 监督制度不完善

我国资产评估起步晚,相关的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更是不够完善,由于行政主管部门众多,经常出现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情况,不但没有起到良好的监管作用,反而降低了对评估行业的监督力度,而且评估行业的新闻曝光率低,社会监督氛围差,行业内部存在很多不正当竞争现象,而且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很多评估人员都粗心大意甚至是违背道德进行虚假评估,不对评估质量负责,导致评估行业的口碑下降,十分不利于评估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2.5 评估报告不规范

现实生活中存在评估结果使用风险,主要是由于资产评估报告表述不恰当而引起当事人误会,进而引发评估机构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评估报告随意不规范,很多地方阐述得不够清晰,经常给当事人造成麻烦甚至是损失,所以常常引起当事人的不满甚至对评估机构或者是评估师进行法律诉讼,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也常常因此在诉讼过程中败诉,所以必须要严格规范资产评估报告,做到严格规范、清晰明了。

3 加强资产评估风险防范的对策

3.1 加强对评估人员的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水平

现代社会的发展进步,“人”的作用至关重要。资产评估工作本身是一项专业性很强且容不得半点马虎的工作,所以要求评估人员必须要具备很高的政治思想素养、专业的评估水平以及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而且要经常学习,与时俱进。必须要加强评估队伍的素质水平建设,加强对评估人员的素质培训,培训他们专业的评估知识和业务技能,并且要培养其学习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提高其法律意识,加强其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道德教育,使资产评估人员都能够成为综合素质很强的应用型人才,降低资产评估的执业风险。

3.2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资产评估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涉及到评估当事人切身利益的事情,所以必须要对其进行规范化、法制化,使资产评估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引导评估行业健康长远发展,不让非法分子浑水摸鱼,与此同时,必须要对资产评估的责任做出明确法律界定。积极捍卫评估结论的法律效果与权威性,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或是失范者的违规行为,让那些破坏评估行业制度的不法分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净化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环境,降低资产评估的立法

风险。

3.3 完善相关的管理体制

要加强资产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形成行业自律。首先要统一资产评估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的管理办法,为资产评估行业打造一个规范的外部环境;其次要尽快建立严格的执业准入与退出机制,严格规范评估机构的出资人资格以及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最后要形成公平公正的奖惩制度,加强行业考核,严格把关执业质量,保证评估的正确性,降低资产评估的执业和管理风险。

3.4 完善相关的监督制度

监督是任何行业长远发展都必不可少的保障。对于评估行业而言,要想保证评估结论的安全可靠就必须要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评估机构以及评估人员的监督,防止其评估失真。这种监督必须要由政府与社会共同完成,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的技术监督手段,建立起一套完善有效的资产评估监督体系,尽快理清政府、社会、行业机构以及评估师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做到监督到位,科学有效,降低资产评估的执业和管理风险。(下转130页)(上接194页)

3.5 完善评估报告,加强自我保护

资产评估机构必须要吸取教训,要想减少纠纷或者是尽量保证自身在与机构进行法律诉讼过程处于有利地位,资产评估机构就必须要加强对评估报告的规范,积极完善资产评估报告的格式与内容,做到严格规范、内容严谨、语言表述精炼准确,大力提高评估人员严谨的评估意识和专业的评估水平,这才不容易引起执业风险与结果使用风险的发生,起到自我保护的作用。

4 结语

世界范围内资产风险评估的发展已经成为一种流行趋势,它对于促进企业资产扩大的作用日益突出,但是其本身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所以必须要加强对其风险识别、预防,极力降低资产评估风险的风险系数。目前,我国政府跟企业都已经认识到了资产评估的重要意义,都在积极完善资产风险评估制度,所以,相信我们国家的资产评估工作会开展得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 谭舒蔓,高兵.资产评估风险防范与控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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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史策,张莹.资产评估风险防范与控制[J].品牌(下半月),2015,(8).

第9篇

关键词 资产评估;市场经济;中介服务;产权主体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单位认识不到位

目前社会上一些企业、单位对资产评估的作用及重要意义认识不够,视资产评估为可有可无,甚至认为委托资产评估是给企业增加负担,找麻烦。原应进行资产评估的企业许多则从本单位利益出发,逃避资产评估。致使一些企业在与外商合资、合作时,仅以账面净值同外商谈判签约,或先与外商签订合同后补办资产评估手续,使资产评估流于形式。当前国企在管理层收购(MBO)及出售过程中,人为操纵评估值,导致评估值严重脱离评估标的的实际价值,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二)评估行业管理混乱

有人这样戏称我国当今的资产评估行业“战国时期,割据混战”,行业缺乏真正的管理,进而导致了行业本身的停滞不前。分析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现状,存在严重的多头管理问题。[1]比如现今存在的除注册资产评估师外,还有房产、土地、物价部门等多种评估资格,这些资格的行政主管部门往往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放弃原则,恶意竞争,形成评估行业的各种不良风气,给行业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三)评估过程无法可依

当前,许多业内人士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立法滞后于行业发展而表示了担忧。一位业内资深人士曾经说过,在相关的立法出台之前,他们只能凭自己的理解去执业,没办法,无法可依呀!由于法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缺陷,使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行业相比,发展相对曲折和缓慢,几经成为舆论界特别关注的社会弱势行业,甚至人们一度对其发展前景失去信心。

(四)行政干预过多

一是行政干预评估结果:资产评估机构属于中介机构,其评估程序和方法坚持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施行细则执行,不应受行政机关或社会团体的干扰。[2]但现实情况表明,有的评估机构缺乏独立性,特别是行业性事务所在进行评估时,行政干预行为时有发生,使评估人员难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操作,迫使评估机构粗放评估,违背了评估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五)评估质量有待提高

有的评估报告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及时报告,满足不了委托方从事经济活动的需要。有的事务所根本没有设置专职资产评估或评估人员,待承揽了评估业务时,才临时聘用人员去搞,质量保证不了。由于缺乏统一的资产评估程序和工作规范,有的事务所在评估时比较忙乱,操作上有各行其是的现象。行业垄断行为导致质量下降。各行业评估机构(有的并没有评估资格)把企业整体资产肢解开来评估,既不能保证整体资产结果的科学准确,也会影响整体评估水平的提高。

二、采取的对策

(一)抓好宣传,统一认识

加大资产评估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资产评估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使各级领导和有关单位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资产评估的全员意识。要让企业和有关部门都认识到: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合理确定企业资产价值,而完成这一要求的基本工作就是资产评估。

(二)规范行业管理

加强对各评估机构的资格审查和管理。不具备评估条件的,坚决不审批。对虽已有资格,但在评估操作中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坚决取消其评估资格。维护社会审计评估机构的信誉,让全社会来评价社会审计评估工作水平、接受与监督社会审计的资产评估工作。CPA-注册会计师,CPV-注册评估师,CIA-注册审计师尽快实现“多师合并”,也许是挽救我国评估行业需要做的最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可想而知,这件事实际操作起来可能会有一定难度。因为这涉及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问题,还关系到一些部门职能的调整和一系列法律配套措施的出台。[3]但是,只要各部门从大局看问题,从长远考虑,从维护国家的利益、党的利益出发,就是牺牲点儿自己的利益,我想也不是不可以的吧?

(三)尽快出台相应法律、法规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两个征求意见稿和此前时候出台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立法工作已走上了正轨。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两个征求意见稿,制定的内容均太过原则化,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建议早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和《资产评估法》,使资产评估真正做到有法可依。[4]

(四)提高CPV的地位和待遇

注册资产评估师CPV有原中评协管理,而注册会计师CPA由中注协管理,2000后,按国务院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中主协归入中注协管理,实行了与注册会计师CPA的合并。但从实际情况看,合并后的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部门割据、恶意竞争、无法可依等问题不但未得到有效解决,反而在某些方面出现恶化的苗头。[5]CPV的地位也大不如原由中评协管理时的境况。不论从薪酬待遇、被重视的程度还是其他方面都大幅缩水,CPV的地位已大不如前。既然都在中注协管理下,就应该将CPV与CPA同样对待,这是提高其地位的前提条件。

(五)提高质量,巩固提高

精选人员队伍。由于资产评估受评估对象的影响,难度较大,需要组织不一定经验的专业人员及知识、能力结构合理的评估小组,这对提高评估质量较快、较好地完成评估任务有事半功倍的作用。严格工作程序。要坚持先立项后评估,评估中必须坚持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公平性等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维护当事者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按照法规及真实资料,公正地进行资产评估。关键是要确保资产评估的质量,质量是搞好资产评估的生命线,有了质量就有了评估的信誉。

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一个及具发展前景的新兴中介行业。对于他的健康有序的发展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的正确引导与大力扶持。评估行业在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但只要我们能正视这些问题,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的资产评估事业必将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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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伟.谈工程量清单报价[J].中国有色建设,2006(1):31-34.

[3]黄荣.浅议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J].建设经济,2007(5):163-164.

[4]2007年全国注册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经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第10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

Abstract:Ithasnotbeenlongsincetechnicalcollegesbegantorecruitassetsevaluationandmanagementmajors.Therefore,thereisnoexperiencetoreferto.Fromtheaspectsofconstructionorientation,coursessetting,specializedteacherstrainingandpracticebaseconstruction,thispaperputsforwardsuggestionsonteachingreformofassetsevaluationandmanagementspecialty.

Keywords:hightechnicalinstitutes;assetsevaluationandmanagement;teachingreform

一、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现状及办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的现状

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时间稍早于本科院校,至2005年,全国已有41所高职院校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1]。这些高职院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建筑建材类高职院校(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等)、经济贸易类高职院校(广西财经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等)、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等)、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综合类高职院校(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等)。这些高职院校在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过程中,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比较短,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的人员较少,目前尚无比较系统的教学改革经验可供借鉴。

2.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趋同,没有考虑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专业建设方向不明确

根据笔者调查,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都是把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培养具有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能够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作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对于这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笔者认为是不够科学的,没有考虑社会对评估与管理人才的不同需求。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不仅包括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还包括企业价值评估、珠宝首饰鉴定、文化艺术品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金融评估、税基评估等,另外房地产估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土地评估、探矿采矿权评估等也应当属于资产评估的范畴。目前,国务院批准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资产评估类职业。为社会培养各种从事资产评估职业的专门人才是高职院校的社会责任,但是,不同的资产评估类职业对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如果只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制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显然是不能满足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不同需求的。

3.高职院校主要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专业课程,没有考虑主办院校的实际情况,课程设置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

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的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都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的,这种专业课程设置方法笔者认为是不合理的。现阶段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多数为非综合性的,一般与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不够齐全,导致部分课程难以安排。比如,一些经济贸易类和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因在建筑工程及机电设备方面没有相应的教学能力和经验,无法开设建筑工程和机电设备方面的课程,而建筑建材类和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对于财经方面的课程则往往难以开设。

4.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缺乏,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不合理

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的主要来源是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但是我国资产评估本科及以上层次专业教育招生不久。2004年,南京财经大学和内蒙古财经学院将资产评估作为本科试点专业向教育部进行申报并且获得了批准,并已在2005年开始招生。此后,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高校也先后招收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培养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紧缺专门人才。2004年,厦门大学积极申报并且第一个获得批准设立研究生层次的资产评估专业。厦门大学财政系资产评估专业的硕士、博士点是国内重点大学首个设立的该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点。上海财经大学在财政学硕士点下设立了资产评估方向。到2007年才会有第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生要到2009年才能毕业,况且本科院校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也需要大量的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短期内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不可能通过引进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来解决师资问题。如何尽快建设一支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是每一所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的共同课题。

5.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充分保障实践性教学的顺利开展

加强实践性教学工作是高职教育的显著特点,也是培养高素质的高职人才的根本保障。实践性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除了要有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外,还要有能够组织实践性教学的实习实训基地。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较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为了保证实践性教学的顺利进行,高职院校必须加快实训基地的建设。

二、对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探索

1.根据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结合主办院校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专业建设方向

由于我国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开设较晚,在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业务的专门人才。高职院校要想培养能够胜任各种资产评估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高职院校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方向,根据所确定的专业建设方向来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专业课程。笔者认为:具有房地产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房地产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土地经济学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土地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发展税基评估;具有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突出金融资产的估价、保险评估;工科院校可以凭借学科优势侧重机器设备评估,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专业内容;拥有珠宝鉴定专业的院校可以开展珠宝鉴定方面的专业建设;拥有艺术、文物和考古等专业优势的院校可以突出古董和艺术品的价值评估;具有地质和矿业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矿业权评估作为专业建设方向。

2.根据专业建设方向,结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理设置专业课程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其专业课程应当包括财务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课程,具体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当考虑专业建设方向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毕业生要到毕业工作后才有资格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这就给资产评估的教育带来了冲击。虽然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但是这些考试科目却是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所必需的,把这些考试科目设置成专业课程也为学生毕业后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以房地产评估与管理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除了要把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把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再比如以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把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考试科目:汽车原理和构造介绍、汽车性能及新技术介绍、汽车状况检查办法、汽车价值综合评定应用、二手车交易方法与技巧、汽车保险和法律知识、汽车评估基本财务知识、现场评估实习课程纳入专业课程设置也是比较合理的。

3.高职院校通过对专业教师的培养、对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兼职教师的聘请来完善师资队伍,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由于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设置比较晚,而且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尤其是硕士毕业生短期内不可能选择到高职院校就业,所以高职院校要想很快解决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问题是比较困难的。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在逐步提高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和职称的同时,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构建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上。高职院校应当创造条件鼓励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通过考试获取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等)并委派专业教师到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评估类事务所参加社会实践,以提高职业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对于有较高职业素质和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具备一定的教师素质的资产评估方面的专业人才,高职院校应当创造条件优先引进。对于现阶段高职院校专业教师无法完成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可以通过聘请相关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兼职教师来承担。

4.高职院校应当以建设校外实训基地为主,充分利用校内已有实训设备,确保把实践性教学落到实处

根据笔者的市场调研,用人单位对于本专业毕业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的要求是比较高的。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实践动手能力主要有两方面:财务和评估。笔者认为财务方面的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可以通过校内模拟实训,评估方面的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应当通过校外实训基地来进行。目前高职院校正在积极探索“2+1”人才培养模式,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也可以尝试该模式。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可以用第一学年的时间来完成财务与管理方面的教学任务并完成财务与管理方面的校内实训,用第二学年的时间来完成资产评估方面的教学任务,用第三学年的时间安排学生到相关事务所顶岗实践。根据笔者的调查,目前资产评估方面的事务所由于从业人员较少,几乎每个事务所都需要业务助理人员。高职院校可以把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和兼职教师的聘用结合起来,根据所确定的专业建设方向,将相关的评估事务所建设成校外实训基地,聘请该事务所的评估师作为兼职教师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以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第11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会计,公允价值

2006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对原有的会计准则做了新的改革,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被广泛的采用。新的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界定并未清楚,很容易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概念相混淆。资产评估领域一直未使用公允价值概念,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之间的关系一直比较模糊。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概念之间的模糊的原因,主要源于人们没有把会计行业定义的公允价值和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区别开来。用会计的公允价值概念与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概念进行比较,似乎两者之间区别不大。然而,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下面我将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和会计中公允价值的异同做一简单的列举。

一、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和会计中公允价值的共同之处

公允价值是指理智的双方在一个开放的、不受干扰的市场中在平等、相互之间没有关联的情况下,自愿进行交换的价值。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主体对计量对象价值的认定。资产评估学与会计学中都有有关公允价值的定义,并且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有其相似之处。下面我将公允价值的概念在两个不同学科中的共同之处做一详细的比较与总结。

(1) 公允价值计量对象的综合性。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即资产有公允价值,负债也有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同样包括资产和负债的内容,如企业整体价值评估中也包括负债的评估。

(2)对交易主体的规定相同。

从公允价值的定义中与市场价值的定义可以看出,二者对交易主体的规定相同,都包括了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其中"自愿买方"指具有购买动机,但并没有被强迫进行购买的一方当事人。该购买者会根据现行市场的真实状况和现行市场的期望值进行购买。"自愿卖方"是指不是准备以任何价格急于成交的出售者或被强迫出售的一方当事人,也不会因期望获得被现行市场视为不合理的价格而继续持有资产。

(3)都是某一特定日期的时点价值。

市场价值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真实市场情况和条件,既未反映评估基准日以前,也未反映评估基准日以后的市场情况和条件,公允价值反映的也是资产或者负债特定日期的价值。所以,在符合持续经营条件下,并且符合会计准则计量属性规定的条件时,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一般而言等同评估价值中的市场价值。

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和会计中公允价值的不同之处

(1)前提条件不同。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一种资产计量属性,它是建立在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之上的。作为一种计量属性, 它的作用是客观反映持续经营中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既是一种行为目标,也是一种价值目标,它的作用在于明确资产评估的行为方向和工作目标。资产评估是在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持续使用假设和清算假设等前提下进行的中介活动。从大的方面讲,资产评估的各种结果应该与评估的各种假设前提相匹配,而不仅仅是与资产的持续使用或正常市场条件相适应。从这个意义上说, 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内涵和外延比会计中公允价值的内涵和外延宽得多。

(2)市场条件不同。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产生的市场条件是公平市场,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既包括了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 也包括了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由于资产评估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资产和各种各样的市场条件, 因此资产评估要评估处于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也要评估处于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但不论评估什么样的资产和什么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给出与资产自身条件和市场条件相吻合的合理价值都是资产评估的第一要任。作为各种市场条件下资产合理价值估计值的抽象概括,公允价值在资产评估中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因此,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只是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一个典型,即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的实现值。而对于资产评估而言,只要评估结果与被评估资产的自身条件、评估时的市场条件相吻合,且没有损害交易各方的正当权益,亦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利益, 这个评估结果就可以被认为是公允价值。

(3)性质不一样

对于资产评估师而言,公允表明的是一种立场,表示评估师做出的评估报告是客观的、公正的、是经得起市场的考验的。然而,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却是一种计量属性和一种计量方式,其在本质上有很大的区别,性质上有较大的差异。

(4)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中公允价值是一种组合计量属性,是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等计量属性的集合体。实质上也是把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评判标准。公允价值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它在时间维度上没有特定的导向,可以是过去的,也可以是现在的和未来的,因此历史成本常被称为过去时点的公允价值,现行成本和现行市价是现在的公允价值,而可实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根据预期的未来现金流量估计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也是组合计量属性,但它的表现形式和会计不同。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交易假设条件下与资产最佳用途对应的价值,显然,市场价值是以资产交易为假设前提的,但并不要求交易必须实现。最佳用途是指对某项资产而言,实际可能的、经合理证明的、法律允许的、财务上可行的并能实现该被评估资产最大价值的最可能用途。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一系列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它的具体表现形式由于评估时的市场条件以及评估对象使用状态的不同而呈现出多样性。

三、资产评估准则应当积极与会计准则相衔接

在实践中,不仅仅只有公允价值与评估价值有密切的关系,会计中的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与评估价值的密切程度也不亚于公允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密切程度,但是在理论上很少有人把它们放在一起讨论,这说明我国资产评估界与会计界合作沟通不够。国际资产评估准则特别注重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衔接,在资产评估准则的每一项具体准则和指南中,都有与会计准则衔接的部分。如果我国不改变资产评估准则与会计准则衔接不够的现状,长期下去必然会导致会计和资产评估中的重复劳动,造成会计核算成本增加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1)建立专门针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的说明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会计中广泛运用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范围加大,但是,资产评估准则中没有专门针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的说明,这样会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会增加不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评估结论的差异, 降低评估价值的公允性。

(2)完善原有的会计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

会计准则应当积极加强与资产评估准则的衔接,制定独立的会计计量具体准则,应包含下列内容;会计计量属于一项专业判断,在进行会计计量时可以借助专家工作成果;采用同类或类似资产调整确定公允价值时,调整系数可以借鉴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确定;运用估值技术获得公允价值的方法,可以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估值应当由具有专业资产评估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完成;市场法和收益法的运用应以资产评估专业协会制定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北京,2006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北京,2005

[3]白冰,关于资产评估公允价值与会计公允价值的对比研究,会计论坛 2007

第12篇

(一)中美资产评估准则制定的背景与环境比较 按照一般学科的发展规律,资产评估的准则来自资产评估的实践,同时随着资产评估业务的发展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1987年,美国制定了《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 从1980年以后,资产评估行业在美国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随着经济的繁荣形成了美国评估师协会(ASA)、评估学会(AI)等众多评估专业协会,作为民间自律性机构,评估协会在其各自领域内对美国评估业进行行业自律性管理,并制定本协会的执业准则和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出现于美国评估促进会成立1年之后,由其制定和。20世纪80年代,美国奉行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撤消了对金融业内金融机构严厉的行业管制,在这期间,美联邦特许存款、贷款银行迅速将业务范围扩大到提供私人或商业贷款。但与此相背离的是,当时的美国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并未做好足够的准备应对突然增加的市场供给,这样的改革直接导致了大批金融机构在对贷款进行审批之前,并未相应的对抵押的标的物进行合理的资产评估,有些资产虽进行了评估但由于评估师的资质问题造成了资产价值评估的不合理。20世纪初期,美国的不动产评估领域尚未形成统一的评估师资格标准和执业准则。特别是在金融机构进行资产抵押贷款业务方面,需要进行抵押物的评估,缺乏统一的评估师资质标准,在执业过程中也缺乏统一的准则体系指导实践,造成了资产评估师对作为抵押物的资产故意或不故意的做出不恰当的评估,由于评估准则的缺失直接导致了大批的银行金融机构纷纷破产倒闭。因此,当时在美国,经济界、金融界亟需对资产评估行业这一传统的自由职业领域进行规范性的管理,为适应资产评估界的内在要求和经济界、金融界的外在需求,美国评估界自发地组织起来制定了《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

相对于美国资产评估行业的成熟发展,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从实践到理论都发展较晚,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在这期间,资产评估从无到有,一经产生便呈现出较强的生命力,为改革开放、国有企业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资产评估的发展当时我国还不存在一套完整系统的资产评估准则,不能从理论的高度对资产评估的概念、资产评估的评估原则、评估假设以及评估要素等进行的规范总结,1993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成立大会上首次提出了创立资产评估准则的任务,这期间,召开了多次国际性的研讨会,并提出了准则制定的设想和框架。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评估准则准备制定的过程中及资产评估实践中,由于无形资产的形态的特殊性,在国有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接连出现了无形资产价值虚假评估的事件,造成了国有资产价值严重流失,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强烈重视,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中所占的份额有所增加,企业涉及无形资产评估的情况也随之增加,于是在我国资产评估的基本准则尚未出台前,便首先于2001年7月出台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规范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行为,提高了评估质量,维持了微观企业和宏观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看来,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和资产评估实践与理论的产生背景及发展,具有明显的国有资产管理的特色,评估业务所遵循的操作规范也主要是政府的文件。我国的资产评估业发展时间较短,但发展速度较快,再加上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国情的特殊性,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在整个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尚未建立,缺乏基本准则指导的情况下通过行政立法强制推行出来,这便形成了资产评估准则落后于资产评估实践,评估准则被评估实践推着走的局面。

(二)中美资产评估准则制定的目的差异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的制定,与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泡沫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由速发展的经济,为了规范资产抵押贷款业务中的资产评估行为、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应评估实践的需要,美国各大民间资产评估协会联合起来制定了《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同时得到了美国立法的认可,由此可见,美国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可操作性,对以融资为目的的资产抵押贷款评估给予着重的论述,有具体的适用对象和范围。相对于美国资产评估准则,我国第一部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是为解决我国自2000年以来证券市场所发生的因国有企业改制,关联方交易引发的有关无形资产评估争议而制定的。后来财政部于2004年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主要是为了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行为和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素质,保证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由此看来,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滞后于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应实践的发展而被动和强制制定和实施的,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评估准则的建设缺乏整体性思路。

(三)中美评估准则框架体系的差异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制定于20世纪80年代特定的历史时期,汲取了当时美国金融行业不规范的资产抵押贷款评估中的经验教训,有大量的实践基础和针对目标,是以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和评估实践为基础,因此USPAP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准则制定的初期就形成较为完善的理论框架体系,结构严密,专业水准高,在国际评估界是一部水平较高的评估准则。USPAP的理论框架体系涉及了职业道德、与法律关系、评估能力、各种形式的动产和不动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以及程式评估等几大部分,并以细则的形式对现金流量分析、保密原则、允许偏差、客户评估目的的确定性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范,用于指导评估实践,准则框架结构清晰,总体分为三个层次:前言(基本准则)、准则条文、评估准则说明、外加一个非准则性的咨询意见。评估准则的说明十分灵活,因时代需求和经济发展而制定和修改完善,既保证了USPAP的稳定性,同时也适应了不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日新月异的评估实践。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从总体建设的历程来看,无形资产准则先于基本准则而制定,这样的发展顺序从一开始便显示出准则建设缺乏整体性思路。2004年财政部的两项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步建立。到2010年底,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4年)、《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2004年)、《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1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2003年)、《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2003年)、《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2005年)、《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2005年)、《森林资源评估管理暂行规定》(2006年),《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2010年)和《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2010年)等2项基本准则、8项具体准则、2项资产评估指南和6项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在内的覆盖资产评估主要执业领域的较完整的评估准则体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从理论到实践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也积极地迈出了向国际准则靠拢的步伐,但相对于USPAP完备的理论框架体系,我国的评估准则建设尚存在不足。从目前的发展来看,一些单项指导意见尚未出台,已经制定的准则还不十分成熟,概念的界定、专业术语的解释模糊,可理解性有待提高,具体条文需要细化用于指导评估实践,由此可见,我国的评估准则框架离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准则的趋同还有一段距离。

二、我国资产评估准则的完善建议

(一)在准则导向上,向美国评估准则靠拢资产评估实践越发展对评估准则的要求越高,同时,资产评估的准则体系越完善,资产评估实践也就越规范。衡量一个国家评估业务实践水平的标志之一就是其准则体系的完善程度,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在目前世界各国现有的评估准则中可以称其为典范。USPAP最宝贵之处在于是在美国长期的资产评估实践的基础上,总结了评估实践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众多的评估协会在几十年间对评估基本理论的研究成果,其评估准则的制定基于实践,因此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和可行性,从一制定开始,便迅速受到了评估界人士的广泛认可,很快成为美国及北美地区各评估专业团体和评估师广为接受和公认的评估准则。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资产评估事业从理论到实践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评估实践的发展迫切需要一套统一的、高质量、易于指导实践的、包含各类评估专业的评估准则,在准则的制定方面,中国应该借鉴美国评估准则,在评估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对评估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评估准则由资产评估协会牵头,联合多家管理机构制定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经济的发展促使资产评估业发展,有着美国评估师协会、估价师国际联合会等多家评估职业团体,共同组建了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特别委员会,于1987年制定了统一的评估准则――《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USPAP经过20多年的发展,行业协会在多头管理,多师并存的情况下,一直都致力于与公众、评估师监管机构、评估服务的提供方以及评估信息的使用者保持步调一致,满足相关利益方对评估执业统一标准的需求。我国应借鉴美国的经验,由资产评估协会牵头,联合相关管理结构制定出一部能够规范整个资产评估行业的,切实可行的,完善的资产评估准则。

(三)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体现统一规范与分别规范相结合原则统一规范是指首先对资产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职业道德有统一的规定。分别规范是指评估准则对各种单项资产评估行为的规范(既包括单项资产也包括整体资产)。美国资产评估事业初期的发展是以不动产评估为主,与美国发达的经济形势不同的是,我国的资产评估事业是在20世纪80年代的国有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因此,我国资产评估业比较重视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 资产评估准则覆盖面相对广泛,既涉及无形资产和各种不动产等单项资产评估业务,又涉及企业价值的评估业务,因而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要体现统一规范和分别规范相结合的原则。

(四)强化资产评估理论研究,为评估准则的制定提供理论基础评估准则的制定首先要有理论基础作为指引,我国资产评估事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影响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建设的重要原因是关于我国资产评估定位上的认识分歧,而资产评估定位的不同观点是由于对评估理论研究的不透彻。因此,我国应该对资产评估的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目前我国的很多学者也对资产评估理论进行了一些探讨和研究,例如有对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的前提假设、价值类型选择,评估范围、评估程序以及评估报告的类型等的理论研究,主要散见于一些学术论文或硕士、博士的学位论文中,但并未形成成熟的理论体系,我国应该借鉴美国评估理论先进成果及准则制定的实务经验,深入进行理论研究,为准则制定打好理论基础。

(五)加强评估界与会计界的合作,加快以“为会计计量提供支持”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准则的建设作为共同服务于经济领域的两个行业,会计和评估在国际层面的合作日益密切。2005年1月1日开始,90多个国家要求或被允许使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我国财政部也于2006年2月15号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的制定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新会计准则体系再次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股份支付等多种业务均采用了公允价值。与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不同的是,公允价值模式对资产进行计量具有一定的估计性,这便涉及了对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计量属性在会计准则中的运用需要资产评估的有力支持。高效的资产评估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 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由于资产评估所具有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将在公允价值的应用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 必须加快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工作,以积极应对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给资产评估行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本文系河北省科技厅课题《河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管理及风险控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0457204D-7)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刘萍:《走向成熟的中国资产评估》,《中国资产评估》2006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