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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管理规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说到税务风险,很多人会想到税务筹划风险,其实这只是税务风险中主观性风险的一部分。如果把税务风险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就是之前说到的主观性风险,还有一部分就是客观性风险。主观性风险是指:由于企业采用了一些主动的、激进的税务管理或者规划方式所带来或隐含的税务风险;客观性风险是指:未采取任何主观性的税务管理或规划行为,企业税务管理只是以朴素的方式进行,但是由于对税务主管部门政策、法规变化的不敏感或不理解所导致的税务风险。当然主观性风险中也同样可能面临由于对税务法规理解的差异性而导致税务规划或企业税务管理活动方面的风险。
洞悉政策本意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了《大企业税务风险指引》中明确了大企业税务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1、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2、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3、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4、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5、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符合税法规定。这是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税务管理时认为企业应该做到或者完善的一些管理目标。所有的五条目的无一例外的加上了“符合税法规定”的后缀,也就是说即使企业所有的经营行为、税务规划符合合理的商业目的,这样的税务管理也是不符合政策导向的。其中第一条提到现在企业热议的“合理商业目的”,很多企业财务高管询问合理的商业目的的真正定义是什么?国家税务总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条中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所称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同时还在第一百二十三条中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可不少企业却有不同看法:企业做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其所有的经营行为都是围绕着利润最大化开展的,很多资本运作和企业架构的调整,也都是以此为主要目的的。所以这些行为也都是符合合理的商业目的的。同时他们还认为实施条例将企业税务管理的结果当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定义来规定,这样的兜底条款让企业在做一些税务安排时会有些无所适从,同时给了基层税务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和寻租空间。这明显就是政府主管机关和企业在这个概念上的认识差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无声而激烈的博弈,各有胜负。
在此情况下,一些大企业基本上都已经建立了相对于小企业更完善的税务管理机制,比如在财务部内或者独立设置了税务部门,有专人管理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税务事项,和税务主管部门交流与沟通等。诸如转移定价、关联交易、收购/处置资产、重大重组项目等的税务规划都涵盖在税务部门的职能范围中,从税务部门在企业架构中所处的位置能看出企业对于税务管理的重视程度。
“指引”还指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的内容和组织,同时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企业董事会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至此税务风险管理走出了财务部的房门登上了董事会的舞台。
糖果VS约束
不仅税务风险管理的等级调高了,同时“指引”中规定了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中企业税务部门应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并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企业战略规划包括全局性组织结构规划、产品和市场战略规划、竞争和发展战略规划等和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包括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或重组、经营模式的改变以及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等。可见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在还没有正式亮相企业管理的舞台前就已经被定格在了名角的看板上。
有关的各类税收政策接踵出台,让企业面对税务风险的同时也有些优惠政策被作为巧克力糖果塞了过来。比如2009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的企便函(2009)33号,其中有职工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的企业所得税问题以及以报销燃油费等方式向员工发放交通补贴打七折和通讯补贴打八折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条款,涉及到了众多员工的切身利益,一石激起千层浪,众说纷纭。由于很多地方政府并没有明确制定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同时很多地区税务主管机关的基层工作人员对这个文件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效力也不清楚,于是很多企业各出奇招想出了不少筹划办法,据说也有不少中介机构借此向客户提供所谓“切实有效地降低员工个人所得税负担的税务筹划方案”,对此,同一个税务分局不同的税务所给出的答案都不尽相同。在一场泥石混杂的乱战后,国家税务总局终于出来澄清了这个文件的适用范围,市场才逐渐平息下来,但是这背后有多少人在扼腕叹息就真的不得而知了。
然而约束还是远远超过糖果的。目前企业在做重组、收购等资本运作行为时,已经有意识将税务规划的因素提前考虑进去,但是这些规划都需要通过一定的企业架构来实现。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的国税函(2009)601号《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认定只有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和财产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才是“受益所有人”,同时很干脆的将人、导管公司踢出了“受益所有人”的队伍。该通知清楚地给出了导管公司的定义:导管公司是指通常以逃避或减少税收、转移或累积利润等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这类公司仅在所在国登机注册,以满足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而不从事制造、经销、管理等实质性经营活动。
跨国企业警惕当头一棒
另一个相关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6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更是对很多跨国企业的全球性税务安排来了当头一棒。和众多与新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政策一样,这个2009年12月颁布的文件的执行日期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的。文件出台没几天,很多知名财税咨询机构关于这个政策的解读中列数了这个文件在操作性上的种种不足之处。但是无论有多少不足,那柄悬在众多有跨国资本运作的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终于还是落了下来。
例如,有企业财总称其一个注册在境外的非居民企业,2008年时转让了一个境内企业的股权,他们投资时是人民币6000万元,转让价是人民币1.8亿元,而转让价中还包括近三年来约800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2008年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71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如股权转让人随股权转让其在被持股企业的股东留存收益(即拥有的被持股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东留存收益),该部分股东留存收益属投资收益额,不计入股权转让价。在咨询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后他们按照4000万的股权转让收益缴纳了相关的税金。可是就在国税函(2009)698号颁布不久,他们接到税务局的电话,要求就转让行为补缴8000万元未分配利润对应的企业所得税,企业一下子又没了主张。
但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现状也将企业税务规划的安全性变成了衡量企业税务规划优劣的重要指标。从2009年初的国税发(200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到年底的国税函(2009)6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这些密集出台的关于股权转让的税收法规向企业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以前企业惯用的以股权转让方式降低资本运作税收负担的方法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如果不能准确的把握国家新出台的有关税收政策的内涵,企业所做的税务规划方案不但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更有可能给企业埋下被税务主管机关“秋后算账”的隐患。
已经过去的2009年,“税务稽查风暴”相信很多企业都记忆犹新,那时很多财总见面打招呼说的都是“你接到自查通知了没有”。大多数企业为了自己有意或无意的不规范行为多多少少也交了一些学费。虽然最近听到的经济数据说2009年我国保八的目标实现了,可是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传导的余震是否真的已止,经济学家众说纷纭,但谁也不敢明确的说经济危机已经结束。未来经济的走向到底是V字型还是W型,也是各有说法。
关键词:企业;税务风险;风险管理机制;税收规划
中图分类号:F 272.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1-0075-02
2009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以下简称《指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引导、帮助大企业建立内部税务管理和控制体系,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未遵循税法而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指引》虽然是对大企业而言,但所有企业都存在税务风险,都应正确识别税务风险,并尽可能地防范和规避税务风险。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含义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因涉税行为而引发的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企业的涉税行为不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不缴或少缴税款了,在税务机关稽查过程中被发现,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责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用活有关税收政策,多缴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产生税务风险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企业没有进行税收筹划或考虑的不全面而造成的税务风险。企业经营业务涉及多方面的税收政策,虽然财务人员精通财会知识,但对税收政策了解不全面,有可能出现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导致少缴税款的情况,或是涉税事项应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及时、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等应享受而未享受的税收政策的情况,导致企业多缴纳了税款。二是税收政策的多变性和滞后性造成税务风险。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新的经济业务不断出现,而现行财会制度和税法尚未明确如何进行处理,部分税收政策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高,且不可能完全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极易造成企业对税法的适用有自己的看法而粗放式管理。
二、防范企业税务风险的必要性
1.可避免因企业没有进行税收筹划或考虑的不全面而造成的税务风险
企业经营业务涉及多方面的税收政策,虽然财务人员精通财会知识,但对税收政策了解不全面,有可能出现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导致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情况;或是涉税事项应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却不及时、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等应享受而未享受的税收政策的情况,导致企业多缴纳了税款。
2.可避免因税收政策的多变性和滞后性造成税务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新的经济业务不断出现,而现行财会制度和税法尚未明确如何进行处理,部分税收政策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高,且不可能完全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极易造成企业对税法的适用有自己的看法,而税务机关却做出不同的解释,纳税差异的存在不可避免。
3.可避免因企业内部控制的缺失造成税务风险
相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大企业组织结构庞大,一般财务核算及时、准确、规范,且有固定的财务审计等中介公司定期审计把关,纳税行为通常很规范;而一般企业纳税行为通常不是很规范。但不论是大企业还是一般企业,由于企业内部管理观念和方式不尽相同,加之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和滞后,实际纳税遵从度时有差异,出现应纳税而未纳税或少纳税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现象,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等处罚,导致税务风险。
4.可避免因事后沟通协调缺位带来税收风险
企业经营管理的负责人一般倾心宏观谋划,重点关注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目标,对财务管理中涉税内容缺乏深入的分析指导,缺乏与税务机关特别是主管税务人员的接触沟通。而一些细致的、具体的涉税业务恰恰主要是由一线征管人员进行调查、审核、评估的,沟通协调的欠缺势必会出现因少缴、未缴税款而导致的税务风险。
三、防范企业税务风险的具体措施
1.提高防范税务风险的认识
《指引》明确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的领导层大多不重视税务风险的防范,甚至根本就没有税务风险意识,在经营中很少主动地去规避税务风险,只是被动地由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当违法行为暴露后,主要是依靠人脉关系去沟通以尽量减少罚款;企业的财会人员也缺乏对税务风险的应有认识和重视,甚至可能认为企业税务风险管控与己无关。因此,要防范税务风险,首先应提高企业所有者、管理者乃至全体员工对税务风险的认识。
2.建立基础信息系统
企业应充分利用信息化资源,建立和完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和更新,及时汇编本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建立并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和更新系统,确保企业财务会计系统的设置、更改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步,保证会计信息的输出能够反映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根据业务特点,将信息技术应用于防范税务风险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基础信息系统。企业的基础信息系统对风险管理的实施有很大影响,全面、有效的信息系统可以减少税务信息的产生、处理、传递和保存中存在的税务风险,防患于未然。
3.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建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是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发生的举措之一,而长久以来税务风险的防范作为企业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一直被忽视,多数企业均未设立相应的、专门的涉税管理机构。《指引》着重于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现有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规范的补充和发展,它强调企业内部的税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和授权、风险评估和重要业务流程内控、技术运用和信息沟通等与税务风险管理直接相关的内容。企业应遵循风险管理的成本效益原则,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把税务风险作为企业内控的重要目标,并与企业、社会、执法等多方面对风险控制的要求紧密结合,合理设计税务管理流程和风险控制方法。设置税务风险控制点,采取人工控制机制或自动化控制机制,建立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机制。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与业务流程,制定覆盖各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税务风险。
4.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
企业应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以及时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税务风险。尤其要关注企业重大事项,包括企业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活动等。企业战略规划包括全局性组织结构规划、产品和市场战略规划、竞争和发展战略规划等;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包括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或重组、经营模式的改变以及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重要经营活动指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跨国经营业务的策略制定和执行。企业的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关乎企业的存亡与兴衰,具有复杂的复合风险,其中也包括税务风险。这些事项因其重要性而不允许企业存在过高的风险,因此,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不但要在事前分析、识别、防范风险,更应着重跟踪监控税务风险。
5.规划税务风险应对策略
按照税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对企业造成影响的大小,可以将企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划分为避免、转移、小心管理或可接受等。对于发生几率较大且影响程度较深的税务风险,企业应当尽量避免,以免危及生存;对于影响程度较低、发生可能性较大的风险,可以采取转移的策略;对于影响程度较高、发生的可能性较小的风险应当小心管理,力求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于影响程度和发生可能性都较低的风险,可以选择承担的策略。
6.充分利用社会中介组织
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性、公正性,不受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影响;且专业性强、有从业规则和行业约束力,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能力高,因此企业可聘请具有较高信誉、一定资质且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帮助企业事先做好税务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完善相关风险的预警及应对机制。
参考文献:
[1] 樊剑英.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实务与风险防范[M].大连:大连出版社,2011.
[2] 王燕浩.浅谈企业税务风险控制[J].时代金融,2011,(18).
一、房地产企业所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是地方税务局,主要纳税申报事宜也集中在地方税务局。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用附加、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存在自有房产的企业)、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等。
二、依法纳税,依法节税是税收利益最大化的前提
(一)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有利于企业进行依法纳税
企业大部分应纳税款的计税依据来源于会计核算结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才能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并确保以该会计信息所提取计税基础的正确性,从而促进企业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例如,房地产企业预缴及应缴的营业税、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的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来源于预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的数据,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源于工资费用的支出。只有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才能确保各相关会计科目数据的准确性,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额并依法准确纳税申报。依法纳税是法律赋予纳税义务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不能依法纳税、未依法纳税、偷漏税都将会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严惩,或因此受到少数税务机关的威胁,并会给企业造成更大的税收成本。不依法纳税最终不仅不能免予纳税义务,还要依法承受更多处罚,将付出更多的经济利益(一般按少纳税款日0.05%计算滞纳金,另外可根据情节轻重不同加收罚款)。如果错误的领会税法精神,形成多纳税款,一般退税成本也会很高,而且退税手续很难审批。大部分企业的多纳税款均无法退回,最终形成企业实质性的税收成本。只有依法纳税、依法节税才是有效节约税收成本、有效降低税收风险的唯一出路。
(二)日常运营的节税以成本费用方面的管理为主
只有各项成本费用能够依法合理的在税(所得税或土地增值税)前列支,才能确保税收利益的最大化。房地产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房地产是高税负的行业。之所以说房地产是高税负行业主要缘于房地产企业的独有税种――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最高为增值额的60%,最低也要达到增值额的30%(符合免税条件的除外);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如果某项费用无法合理税前扣除,那么这项费用的55%~85%都要依法补缴税款(其中:所得税25%,土地增值税30%~60%),形成实质性的税收成本增加。日常成本管理过程中,必须依税法规定及时取得发票等税务机关认可的原始票据和法律凭证,确保相应成本支出能够税前依法扣除。如果在一项支出中,能够取得合法发票及法律凭证等完整资料的市场价为100元,不能取得合法完整财税资料(如只有白条,或资料不完整)的市场价只有低于15元时,对房地产企业来讲才能选择后者,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司的税收利益。否则,选择后者将会比选择前者给公司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因为公司每发生一笔无法税前扣除的成本支出,这笔支出将会滋生出85%的税收成本由公司来承担。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的税收管理主要分两部分,即无合同费用的管理和合同费用的管理。两种费用管理的共同点是都要取得合法发票和完整的法律凭证,不同点是无合同费用必须实行事前申请制,确保相关费用能够取得合法的票据和原始资料,以证明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合同费用的管理包括: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约定条款是否能够满足公司的税收管理要求;在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能否及时索取到相关票据和法律凭证,以及是否建立了完整的合同台账。只有这样做才能,一方面可确保公司的税收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确保公司的财产安全,防止工程款支付错误,防止因管理不当产生更多的税收成本。
三、确保税收利益最大化的途径是依法进行税收规划
(一)项目前期运营方案的税收规划
项目运营方案的规划对依法节税起到决定性因素。运营方案直接决定了这个项目在运作过程中需要依法缴纳哪几种税,适用什么样的税率等内容。例如,若某个项目采取受托代建的运营模式,受托代建收入的营业税税率适用3%;如果采取自建后销售,按自营房地产销售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那么该在运营方案的选择上,公司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对不同运营方案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测算,选择项目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运营方案,为公司谋取更大的税后利润。项目税收规划的目的是:在合理、合法的运营方式下,确保公司的经济利益最大化。税收规划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即得的经济利益净流入量正值最大,而不应错误地认为仅仅是少缴纳税款。
(二)税务管理过程中的税收规划
税务管理工作贯穿于项目运营的全过程,税收规划贯穿于税收管理的全过程。税收管理过程中的税收规划是在项目总体方案运行顺畅的基础上,确保项目整体的税收成本最低,税收风险最小的一种税收规划行为。房地产企业项目运营的税收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税种比较全面,主要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代扣个人所得税等。其次有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下边对主要税种的规划管理进行详细的叙述。
第一,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主要的税种、也是税负最重的种税。
(1)营业税的管理。依营业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取预收款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预收款及营业收入的准确会计核算,是确保营业税能够准确计算和缴纳的关键。营业税规划管理的关键是代收代缴款的管理,规范代收代缴款的管理,可以依法有效地降低营业税税负。
(2)企业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的管理。成本费用的规范化管理最终关系到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税收负担。企业的财务管理依赖于内控制度确保各项成本费用的真实性,但税收法规对其真实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企业必须取得真实合规的发票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票据。1)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管理有以下三个共同点:其一,期间费用及开发间接费用的管理,必须确保有足够资料能够证明所发生各项支出真实、合法,票据必须合规(如广告宣传费用等该签的合同一定要签,通过报纸的广告要留存广告页作样本)等。其二,开发成本管理,开发成本的内容及类别较多,施工单位合同也较多,有的施工单位可能会有两份或多份合同,需按不同成本项目类别分别归档管理、并按要求建立台账以便查询。同时,应加强会计往来核算,至少每月月底对会计往来明细的当月发生额与合同台账进行核对,确保合同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确保成本项目核算明细分类准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税收管理风险、节约税收成本。其三,开发成本和费用的管理应与税务机关以票管税的方案相结合,对取得的每张发票都应进行上机查询,确票据真实有效。不合法、不合规的假发票、套开票等相应票据,要退回经办人,返回开票单位重开。2)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管理存在以下不同点:其一,企业所得税是单一税率,土地增值税是超率累进税率;收入或成本的变动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幅度大于企业所得税。在实践中,由于土地增值税计算的特殊性,有时收入增加或成本减少,最终不一定导致项目净利润增加。故公司在进行产品定价、变更产品开发决策时,应强化对预期税收利益影响的预测,以便更好地利用税收政策,确保项目整体效益最大。其二,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都需要按项目进行税收清算,但清算时间不同,清算的依据也不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重点在开发产品成本的核算及结转时点;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重点,在于土地增值税税前成本扣除金额的核实及后期缴纳土地增值税时计税依据的确定。
第二,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是高危税种。
(1)印花税是典型的轻税重罚税种,在税收风险控制方面必须强化对印花税的管理。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种类及数量比较多,合同金额比较大。印花税的税率相对其他税种比较低,税负比较轻,房地产企业的印花税税率一般在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之间。但印花税暂行条例对合同未贴、少贴印花税的处罚比较重,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2)违反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3)违反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纳税义人违反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基于印花税轻税重罚的特点,应强化印花税的日常税务管理,将印花税的管理与工程合同台账的管理相结合,对合同印花税的缴纳情况进行逐笔登记,及时对合同印花税进行汇缴贴花,避免漏缴少缴印花税给企业带来巨大税收风险和税收损失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虽不是公司,但公司若不按规定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和个人将受到双重惩罚。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向纳税义务人追征罚款和滞纳金的同时,还要对扣缴义务人执行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0.5倍至3位的罚款。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处罚要高于除印花税以外的任何税种。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必须强化个人所得税税收规划工作,做到每月依法及时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规划及节税方案,必须依法慎重实施。
(三)组织机构设置的税收规划
在公司成立子分公司时,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理税收规划,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集团或总公司的整体税负。
四、税收风险防范
(一)依法纳税是前提
在所有能够降低税收风险和税收成本的方法中,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依法纳税。包括我们的税收规划在内,离开依法纳税,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税收风险和额外的税收成本。有些企业自认为与税务机关的糖衣炮弹关系比较稳固,经常采取虚列成本少计收入等形式偷漏税款,主管税务机关也是睁只眼闭只眼,这样公司会逐渐放松日常税务管理工作。这种依靠偷漏税来降低税收成本的行为,最终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失真,纳税申报的收支不配比;与同行业相比,毛利率或期间费用个别项目会出现较大异常,往往会在税务稽查比对时被列为重点稽查对象。面对税务稽查,面对异常税收清算结果,在法律面前主管税务机关也无能为力,最终公司还得依法纳税,过去虚增的成本和虚减的支出因没有合理、合法的解释,都要进行调整,因平时疏于税收管理和规划,很多真实发生的成本费用也会由于未及时取得充分合法的税式凭证和法律凭证而无法税前列支,从而导致公司产生不可估量的税收损失,这种突如其来的巨大补税,完全有可能导致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
(二)规范会计核算有利于降低税收风险
为了降低税收成本,减轻税务稽查风险,必须强化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必须做到规范、真实、完整。在便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考核的同时,也要方便政府职能部门及股东单位的监督、检查。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不仅要符合财务内控管理的要求,满足内部监管的要求,还要满足税务管理的要求,即做到既有完整的法律凭证,也有真实合法的税式凭证,从而利于税收管理,依法节约税收成本、降低税收风险,最终达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摘 要 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征管体系,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对当前和潜在的税收风险进行确认并实施有效的控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事中预警控制,科学地监测和有效地防范、化解税收风险,实现税收管理效能的最大化,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是今后税收征管工作的发展方向。本文主要谈谈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的措施。
关键词 完善 税收 风险 管理机制 措施
一、明确税收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从分析、归集各类涉税信息着手,将风险管理划分为风险识别、风险评定、风险应对三个阶段。风险识别阶段,一般通过分年度、季度对各类信息收集和特征归纳,运用推理统计、数据分析等方法,对照税收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和特征库,针对不同角度和领域,找到税收风险点,对识别出的风险点进行定性分析。风险评定阶段,对识别出的风险点,通过人机结合的方式,对纳税人的风险级别进行统一的、基础性的评定。税收风险大小以税收风险积分表示,以税收风险发生概率和风险发生造成税款流失的严重程度即强度为主要评价因素,通过设立风险评定项目分值和风险强度系数,计算风险积分,按季对纳税人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分为一至五个等级,五级最高,一级最低。风险应对阶段,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差别化的管理和服务。各业务科室、基层局各职能部门可以直接参与到具体的风险应对工作中,形成纵向各层级、横向各部门的联动互动、协调协同的风险应对工作机制,确保税收风险管理取得实效。
二、强化税收分析
税收风险管理中,风险控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成为风险管理体制有效运转的重要保证。而加强对税收风险点的识别和定位,对税收风险点进行详细分析则是有效识别和定位税收风险,构建合理税收风险管理系统的重要基础工作。高质量的分析工作可以不断提高各级税收管理层的税收风险预警能力。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指向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税收分析可以细分为经济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管理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其核心内容是依托信息平台,根据内外部数据来源,对税源企业进行分类分级,明确各级税源监控的。标准、范围及要求,按照风险级别排序,采取有针对性的税源监控措施,合理地配置税收管理资源,提高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税收管理机制,建立专业化的风险控管运行机制
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各级管理层,通过转变管理职能,逐步建立满足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需要的各类运行机制,主要包括: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管理机制、风险信息情报采集交换机制、风险信息分析识别管理机制、风险等级估算排序管理机制、风险应对策略选择管理机制、风险应对措施实施管理机制、风险管理全程监控评估机制等。
建立税收风险管理规划目标管理机制。承担税收风险战略规划管理的税务机关,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形成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管理工作机制,承担系统风险管理的规划管理工作,对规划期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阶段重点、方针策略、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作出系统性安排。对规划期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在规划期末,对作出及时的总结评估,为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持续完善,为未来税收风险战略管理的规划安排提供改进建议。
四、有效监督保障
一、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城区房地产一体化管理的概念及范围
房地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等环节提供的建筑安装、销售不动产等业务。建筑安装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销售不动产包括:新建房屋销售、二手房交易。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以土地使用权取得和房地产开发、交易、保有等环节税种日常管理为基础,通过各部门间涉税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加强行业管理,实现房地产税收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一种管理手段。
**城区系指**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包括东宝区、掇刀区和**经济开发区相关区域。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区开展房地产经营活动,应持用地许可证、权属转让合同、不动产销售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向税务、土地、房管、建委、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各项业务。
二、建立**城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信息建设系统平台
以现有的房地产信息建设系统平台为基础,依托现行的房地产管理条件,整合国土、房产、建设、规划、税务等部门基础信息与管理流程,改造升级形成新的软件控管平台。各部门以软件控管平台为把手,始终坚持“先税后证”、“以票控税”的工作原则,严格履行各岗位工作职责,增强信息采集和反馈工作深度,做好软件各节点终端环节的应用管理工作,实现软件操作环环相扣、实际管理步步相连。
国土、房产、规划等权属许可证照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建设系统的各自开放接口和控制模块所需的读取写入权限,并按平台内容需求及时录入相关涉税信息。
房产部门负责提供房地产信息建设系统数据写入接口和建设平台所需数据的明细列表,并按平台内容需求及时补充相应信息。同时,负责制定信息平台管理制度,做好软件的养护、管理工作,及时联系解决平台运行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
税务部门负责提供核心征管软件数据导入与读取接口和信息需求明细列表,并将相应税款征收数据反馈至信息平台。地税、国税部分共享信息平台,国税部门为终端用户。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各部门要明确信息交换、协调配合专人,以及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完备的共享数据库信息平台,完善房地产税收及“一体化”管理机制。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城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为加强**城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地税局、国税局、发改委、财政局、建委、国土局、房管局、规划局及东宝区、掇刀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区房地产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具体负责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诸环节税收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综合信息传递机制,共同抓好房地产业各环节税收控管。
国土部门应加强土地登记管理,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现有的地籍资料和相关的地价资料。包括权利人名称、土地权属状况、价格、等级、用途、面积等。对于通过征用或者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及出租土地或变更土地登记的,在办理用地手续后,应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房管部门应加强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做好市场平均交易价格公布工作,及时向税务部门传递房屋转移登记、商品房屋预售、商品房屋销售许可证信息。包括房屋权属双方的名称、房屋位置、价格用途、面积等。
发展改革委应作好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并及时将立项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规划部门应及时将规划许可证、容积率等规划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建设部门应做好建筑施工许可审批工作,及时将建筑工程项目审批和施工许可备案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税收管理,能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丰富了企业的运营资本并增加了企业收益。并且,税收是直接能体现我国宏观调控方向的标杆,通过对税收的有效管理能有效的认清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利用各种税收优惠、鼓励政策和和各项税种的税率差异进行合理投资、筹资和技术改造,从而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
二、目前我国国企税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管理观念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国家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缺乏对国家税务的深入了解,对国企税务管理工作不重视,错误的认为国家企业不存在企业效益这一问题,导致管理工作者在进行税务管理时倾向于形式化和过场化。并且,由于受我国计划经济的影响,国企财务人员对税务管理认识不深,接触时间较短,税务管理手段比较薄弱,使税务管理工作并没有真正发挥出作用。
2.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对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存在错误的认识,往往通过偷税漏税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没有在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对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进行正确的统筹规划,并没有真正有效的利用我国税收政策的作用,反而损害了企业利益、国家利益。在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之下,国企的税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对税务管理工作也不重视,造成我国国企税务管理工作混乱。
3.税收业务不强
目前,我国国家企业很大部分仍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运营方式上带有很大的政治色彩,高层管理人员对企业税收管理并不重视,导致税务管理工作者无法有效的对偷税、漏税进行有效的划分。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门实时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工作,而我国国家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抱着国企工作是铁饭碗的错误思想没有及时的对时下的税收知识进行有效的补充,其业务操作能力也在日积月累的安逸情绪中落后于时代,导致了国企税务业务能力虚弱的现象。
二、提高我国国企税务管理工作水平重要措施
税务管理的核心是税收筹划,企业其他的税务管理活动最终都是为了实现税收筹划,也就是指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提升税务管理意识,提高税务管理法律观念,增强税收业务能力,完善税收管理制度来实现税负最低。
1.提升管理意识,精化税收管理工作
意识决定行为,只有从根本上提升管理意识,才会提高企业税务管理工作。首先,要转变国家企业的管理意识。虽然国家企业属于国家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但仍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性质。其次,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工作机构,由专业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掌管税务工作,提高税务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必要的话可以对企业内部的税务管理工作进行二次细化,最终将国家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专业化,精细化。
2.提高法律观念,加强税收法律培训
由于我国目前的税法制度体系并未完善,税法约束范围仍有缺口,这就必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法律约束力,在保障广大人民共同利益的情况下认真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加强对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培训,熟练掌握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从法律政策的角度上进行税收规划和统筹,从而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另一方面严格禁止偷税、漏税的情况出现,一定要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避税。企业高层领导更应该要重视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借助外部培训机构或者专业税务机构的力量,不断提高企业税务管理人员自身的法律观念和业务能力。
3.增强业务管理能力,完善税收管理制度
一、税务筹划经济学性质分析
税收筹划的经济学性质可以分为收益的租金属性以及市场均衡性,税收筹划收益是企业中一种特殊的制度收益,需要对其经济学行为进行界定。税收筹划介于寻利行为以及寻租行为的中间,寻利行为是一种生产性活动,而寻租行为是一种非生产性活动。介于这两者行为之间的主要原因在于税法律制度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约束规则,在这种约束规则之下,税务筹划是由于纳税人的税收支付而获得的对租金的追逐权。但是在不同的约束规则之下,税务筹划人不同其筹划能力也就有所不一样,从而获得的筹划收益也会不同,因此税务筹划又体现了一种差别化的经营能力。税务筹划不是一种单纯的寻租行为,而是一种特殊的寻利行为。筹划行为是在一种既定的制度下进行的,纳税人所获得的无差别税务筹划特权不需要在税收支付之外再进行支付,税法面前的税收筹划权力人人平等,与其他的管制或者是特权没有任何关联。尽管企业组织形式在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有着很大的差异,但是人们受到理性的驱动,往往会将企业中的税收支付作为一种交易成本,简单来说就是不同企业对于交易成本的管理有着同样的偏好,企业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税收成本,追求税务筹划的利益。企业不同税务筹划的规划能力就会有所不同,因此,企业经营能力的特殊体现可以看其对税务筹划的能力,税务筹划能力较强的企业生产性也比较强。此外,税务筹划还可以节约税收现金流量,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实现企业的财物价值最大化,微观上能够增加企业的产值。税务筹划在成本效益约束上与产品经营有着共同点,但是与产品市场相比较,税务筹划有着比较特殊的市场均衡过程和均衡条件。产品市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一种典型的竞争关系,市场的需求往往决定着供给,在两者都相对较大的情况下,竞争效应就会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的均衡价格往往比较高,并且呈现出一种由高到低的现象。与产品市场经营不同的是税务筹划的市场经营是一种非竞争性的关系,该环节中供给与需求的关系与产品市场刚好相反,税务筹划市场的供给决定需求,其管制效应也是一种供给管制效应,均衡价格是一种由高到低的关系。税收法律制度是税务筹划市场的供给者,而纳税人是其市场的需求者。纳税人进行的税收支付既是税务筹划的需求价格,同时又是其供给价格。随着税收制度的变迁,无论是税务筹划的需求还是供给其均衡价格都比较低,但是长期均衡价格却比较高。当出现新的税务筹划供给时,通常很少有纳税人发现税务筹划知识,往往是较早进入税务筹划市场的人获得的税务筹划收益比较多,而纳税支付往往比较少。一些企业在经营中会看出税法提供的各种机会并对其加以使用,抓住说服提供的机会进行市场经营就会将企业带入市场经济利润较高的阶段。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来看,更多的企业纳税人能够通过不同的途径掌握企业在既定的税务筹划制度下出现的一些税务常识,进而也会让他们慢慢进入税务筹划市场。虽然税务筹划市场上的纳税人都是一种非竞争性的关系,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存在一定的规模效应,最终会引起政府对税收进行管制,导致税务筹划制度供给条件发生变动,当政府减少制度供给时就会使得纳税人的税务筹划利益减少。
二、税务筹划经济学性质对会计价值的拓展
(一)税务筹划对会计信息的拓展
现代税务筹划的基石是税务会计,现代税收是建立在现代会计基础之上的一种税收方式,会计为税收提供了主要的纳税依据。无论是通过何种方法都要将企业的纳税信息反映到税务会计报表之中。因此,企业提供税务税务信息的主要来源就是税务会计的确认和计量,税务信息是继财务会计之后的又一个企业对外报告会计。一般情况下,税务会计的信息使用者是税收管理当局。税务会计信息作为对外性质的会计报告,能够直接的对信息进行反馈。税务会计的信息使用者能够对企业提供的信息直接进行反馈,通过信息反馈可以给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一定的价值。一些企业不知道如何恰当的进行税务处理时,需要企业会计师对企业经济的风险区域进行分析,然后采取挑战性的措施权衡风险,纳税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对自身的立场能够合理的进行解释就不会受到处罚。因此,在企业纳税信息出现问题的情况下,采取挑衅性姿态应对风险是一种比较划算的策略。总之,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不仅需要对税收法律比较熟悉,可以在应用过程中对其进行单方面的解释,同时还需要对税收法律进行界定。税务会计能够合理使用会计信息的反馈机制不仅能够帮助一般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同时还能够进行避税规划。在进行战略管理时,企业会计师使用信息反馈机制能够从中获取更多的管理知识,从而制定正确的税务筹划战略。
(二)税务筹划对管理会计的拓展
现代企业制定的财务目标更多的是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但是影响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因素往往是现金流,因此公司进行税务筹划主要目的是对现金流进行管理。主要是为了节约现金流,最终获得货币时间和价值,实现财务安排和规划。企业价值的实现与税务筹划有一定的关联性,因此现代企业管理通常都将税务筹划作为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税务筹划的经营性能够为企业的资本增加一定的税收支付,从而实现税收节约的目的。此外,税务筹划中也可以利用一些管理会计的分析方法和执行理念。作为现代企业经营能力的表现,税务筹划是管理会计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三、结束语
税务筹划直接功能是对税收现金流的节约,但是我国传统企业的税务筹划目标脱离了节约现金流这一主要功能。从经济学角度有效实施税务筹划一定程度上能够税务筹划和税负最小化之间的关系,利用税务筹划对会计价值的拓展能够实现企业的经营收益,拓展企业的经营空间,从而使得企业的经营模式得到丰富增强企业在财务方面的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作者:高玥 单位:沈阳假日大厦有限公司
关键词:“营改增”;高校税务管理工作;影响
国家为了改变过去税收制度的不合理性,避免重复征税的发生,降低企业的发展负担,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在北京等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从2012年11月1日起,国家先后在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在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中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工作。2013年8月1日起,营业税改增值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国家整个税制体系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执行有助于建立健全科学的税收体系。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主要领域包括现代服务行业,而现代服务行业又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高校作为现代服务行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成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主要阵地。高校在执行国家关于“营改增”相关措施的时候,对高校的财务、税收等方面产生了影响。高校属于非企业型单位,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可以定位为小规模纳税人,而这正是目前绝大多数高校的选择。有些税务机关则按照经营规模来界定高校所属的纳税人种类。他们将年应纳税收入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高校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不是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和增值税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其计算方式为税款=销售款×税率,而增值税则属于价外税,不包含在商品的价格之中,因此计算应纳税额时不能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就目前形势而言,高校正处于”营改增“的工作进程之中,对高校方方面面的影响,尤其是高校税务管理工作的影响正在日益凸显。在”营改增“这一大背景之下,本文拟结合高校的实际状况,分析”营改增“对高校税务管理工作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营改增”对高校税务管理工作的影响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认为“营改增”对高校税务管理工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营改增”之后,税率发生了变化,进而导致税负发生相应变化。通常情况之下,高校一般被界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过去按营业税征税时税率为5%,现在 “营改增”之后,税率由过去的5%下降为3%,进而导致税负有所下降。当税率降低,税负减少之后,高校科研经费所承受的纳税负担会降低,一部分费用将会被节省出来用于科研建设,这对于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而言也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而有些高校则被地方性税务机关界定为一般纳税人,“营改增”之后,他们的纳税税率将由过去的5%上升为6%。从表面上看,税率增加,税负也会相应地增加,但现实并不是这样,需要划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具体的考虑。有的高校可以通过进项税额折扣来降低实际纳税负担。在“营改增”之前,高校缴纳的是营业税,因此在采购阶段所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营改增”之后,高校在采购阶段用语购买材料、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通过折扣来减少实际应纳税额,因此,纳税负担有所降低。而有些高校因为没有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享受进项税额的折扣,因而纳税负担会有所增加。这就需要高校税务管理部门结合具体情况,根据相应的税率计算出税负。
第二,高校税务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发票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征收营业税的时候,税收征管机关是地方性税务机关;增值税的税收征管机关则为国家税务机关。因此,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税收机关有地方税务机关变为国家税务机关,发票发生了变化,需要由过去的营业税发票改为增值税发票,发票的管理也更为严格。具体而言,如果高校被界定为一般纳税人,那么他们既可以适用普通的增值税发票,又可以在符合税务机关相关规定的情况之下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高校被界定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他们则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使用普通的增值税发票。如果对方单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要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之后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需要高校税务管理机关首先明确高校被界定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界定清楚之后再根据具体情形选择使用不同的增值税发票,在使用发票的时候,必须符合主管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
第三,“营改增”之后,高校税务管理部门在进行税务申报工作的时候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在“营改增”之后,税务征收机关由地方税务机关变为国家税务机关,在税收申报程序上和之前相比程序更为复杂。这就需要高校税务管理部门的工作者在进行税务申报的时候能够明晰纳税事项、明确相关流程,更好地做好税务申报工作。具体而言,税务申报工作会因高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而有所不同。如果高校被界定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程序就相对简单;如果被界定为一般纳税人,那么申报流程就会较为复杂,需要经过抄税和认证两个步骤。抄税需要对每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进行抄录。如果需要对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进行折扣,则必须进行认证,只有认证通过之后进项税额才能够享受相应的折扣。高校税务管理部门在进行税务申报的时候也需要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根据自己的纳税人身份,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增值税申报。
第四,“营改增”之后,高校税务管理在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时候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正如前文所说,营业税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法是有着根本性不同的。营业税是价内税,在计算税额时直接用商品价格乘以税率即可;而增值税则属于价外税,在计算税额的时候则需要将商品价格和增值税额分开核算。这就需要高校税务管理工作者在计算税额的时候将含税收入按照适用的税率换算成不含税的收入,计算出相应的销项税额,对于进项税额折扣的情形,则要单独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五,“营改增”之后,高校税务管理工作变得更加复杂,税务风险增加。高校涉税业务长期以来很少涉及增值税。“营改增”之后,无论是计税方式、适用的发票,还是税务申报、会计核算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加重了高校税务管理部门的负担,需要他们改变过去的管理方式,不断适应新的变化。除此之外,高校税务管理部门以后需要直接面对的税收征管机关是国家税务机关。在此次“营改增”改革之中,参与企业较多,国家税务机关的工作负担也会大大增加。而有些高校税务管理机关如果没能及时适应这种变化或者是对“营改增“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很可能导致相关纳税工作不符合相关规定,增加了税负风险。
二、相关建议
在“营改增”这一大背景之下,高校要做好税务管理工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需要做好整体规划安排。“营改增”是国家税务体系改革的重要一步,其目的是为了降低行业整体税负。但是受到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部分单位的实际税负不降反增。这就需要高校在进行税务管理工作的时候做好整体规划安排,充分了解增值税的相关政策,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高校可以通过适当提高可抵扣进项税额在科研收入中的比例,尽可能地减少不可折扣的情况,降低税负。
其次,要加强对发票的规范化管理。“营改增”之后,税务部门对发票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对此,高校要税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出具体的发票管理制度,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使用和核销工作。如果存在可以折扣的进项税额,高校税务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避免错误或者是不规范情形的发生。
再次,要关注税收申报流程的变化,严格依据申报流程进行纳税申报工作。如果高校被界定为一般纳税人,则需要针对纳税申报环节和申报表的结构进行系统的学习。例如,高校可以对从事税务申报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特别是一些财务软件、税务软件的技能。通过纳税申报人员的学习,减少错误发生的可能性,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结语
总之,在“营改增”这一大背景之下,高校税务管理部门要真正意义上完全适应这种变化,更好地做好税务管理工作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高校税务管理部门只有结合该校税务实际,并结合“营改增“相应的变化,把握”营改增“对高校税务管理工作的影响的基础之上,采取相应措施,在做好整体规划安排的基础之上,加强对发票的规范化管理,并且要关注税收申报流程的变化、严格依据申报流程进行纳税申报工作,以求减轻高校的税负,促进高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税务策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分析
税收筹划是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重要途径。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可降低运营成本,从而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税务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降低了企业的运营风险。避免了部分企业采取偷税、漏税等不良手段降低其赋税负担。目前,企业税收筹划已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管理手段丰富且具有高效性。根据企业的运营现状,对其投资理财做出最基本的判断,从而构建更加合理的企业节税方案,降低企业运营负担和运营风险,实现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财务管理应以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国家进步为目的。要求管理人员将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实施相关财务管理行为。科学的财务规划应成为企业的运营目标,帮助企业做出科学的决断,从而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高效性。只有结合税收影响因素,才能确保企业管理者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总之,税务筹划是指企业通过合法的手段规划其税收内容,从而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案,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2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实际应用
基于财务管理的特点,税收筹划应建立在国家相关法律基础上,以降低企业成本为目标,解决企业财务问题。在企业发展中,财务管理与税务筹划之间相互影响。合理有效的税收筹划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为确保税务筹划的顺利进行,财务策划的合理性具有重要意义。利用先进的财务管理手段,将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和方式和出发点,以此来检验财务管理的合理性。基于二者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我们对财务管理中筹资、投资和运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进行分析如下。
2.1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筹资是企业发展的基础。目前,权益融资和债券融资是企业的主要筹资模式。而权益融资的主要形式为股票发行和债券融资,债券融资的主要方式为债券发行和银行等贷款方式。由于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权益资金成本不能作为企业费用项目,而股息所得税则不在其内。因此企业只能获得税后利润。要确保企业筹资的顺利进行,税务筹划是其重要手段。也就是说,企业股票发行前,企业要具有足够的注册资本,以确保其运营所需资金。这一过程中涉及到企业资本的获得。当然,企业要解决短期资金问题,可通过银行借贷的方式解决,但对于长期的资金问题,企业要尽量避免大量的银行贷款,以降低企业的运营压力。另一方面,注册资本影响企业的资金筹集。足够的注册资本和先进的管理方案可使企业获得银行等融资机构的认可。企业要尽量降低这一影响,最大限度的筹集到债务资本。当企业负债利息率低于投资收益率时,企业可通过财务杠杆或增加负债的方式获取节税收益。在资金筹集过程中,权益融资和债券融资之间各具优势。债务融资可快速为企业筹集资金,但具有潜在的风险。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可将其债务融资过程中支出的利息与手续费依法纳入财务费用或者在建工程费用之列。通过税前支取财务费用,从而抵消部分所得税。股票发行过要求企业纳税后才能获得。
2.2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投资过程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资本投入获得长期发展的经济利润的行为。对于财务管理来说,投资是其重要手段。因此,企业应重视税务筹划。在投资方案制定过程中,应通过正确的模式策划投资地点选择,以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企业投资应尽量选择低税区以降低其运营压力。当然企业还应综合考虑劳动力是否充足、产品是否能够畅销等因素,确保企业投资的合理性。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求,企业应制定不同的税收方案,以适应不同的优惠政策。为此企业还应重视投资,在企业内部组织投资策划团队,对于地点选择、资金投入等因素进行综合商讨。结合国家政策、企业发展等因素,为企业发展获取最佳条件。另外,根据行业需求还应选择高新技术区或者知识密集型产业。根据不同的税收政策,做好税务筹划,确保企业经营效益的最大化。由于投资规模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投资行为还应以市场发展为出发点。税收作为影响企业投资的重要因素,要在发展之前确定投资规模。另外,投资还影响生产规模和纳税水平,企业应根据自身实力设定企业规模,并逐渐实现发展壮大。在“营改增”这一大环境下,增值税成为企业主要的纳税方式,通过多种方式获得增值税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实践证明,“营改增”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压力。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我国税法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人。在征收增值税时,不同的纳税人适用于不用的征收率和增值率。投资者应从细节分析,对其进行综合评价以确保企业税收压力。
2.3经营过程的税务筹划
企业运营管理是其发展的核心。在企业运营过程中,税务筹划关系其运营成本,二者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其中选择存货计价方式、资产摊销和固定资产折旧是目前企业重点采用的成本核算方案。成本费用包括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福利费用、管理费用等。采取正确的费用分摊法在企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主要方法包括平均分摊法、不规则分摊法和实际发生分摊法等。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需求选择不同的分摊方法,承担不同的税务压力。存货计价主要采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法。对于企业来说,不同的计价方式为企业带来不同的成本支出,对企业运营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先进先出法适用于物价降低时的存货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是目前企业广泛应用的税务筹划方式。固定资产折旧所反映的是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企业在运用过程中提取固定资产则就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目前,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主要以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及平均年限法为主。在企业发展中,固定资产成本和折旧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快速折旧法适用于通货膨胀时期,可以降低企业的资金回收期,以增加税收抵税额,延迟纳税。
3总结
关键词:税务筹划;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2
一、问题的提出
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对税务筹划早已耳熟能详。而在我国,税务筹划却处于初始阶段。对于什么是税务筹划,那是人言言殊,莫衷一是;某些纳税人虽具有税务筹划能力,但水平较低,只是满足于在经营过程中规避额外的税负而已,远未上升到权衡税负以选择最佳经营方案、多渠道争取利已的税收政策的税务筹划核心的层面上;我国纳税人的税务筹划走“弯路”甚至走“歧路”的现象屡见不鲜,我国税务筹划的现状不容乐观。如何改善我国税务筹划现状,提高纳税人的税务筹划水平,已越来越引人关注。本文将就此表达一些个人看法,尝试提出一些相应对策。
二、税务筹划的概念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和现行税法,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精密规划而获得节税收益,进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涉税理财活动,是纳税人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
税务筹划的根本目标是做好各项经济行为事前的税务规划,减轻企业税务以实现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降低企业风险。通过税务筹划,企业可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使国家的税收立法意图得以实现,并强化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我国税务筹划的现状
税务筹划进入中国只是近十年的事,1994年我国才建立起比较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税收制度,税法逐渐规范,专业性也在加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 为了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展开了激烈竞争。在经营能力和外部环境既定的情况下,政府税收与企业可支配利益是一个相互消长的关系。
从理论上讲,能合法减少应纳税款,节约税收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税务筹划,应是纳税人的必然选择。然而实践中,税务筹划并未广泛展开。即使实施了税务筹划,纳税人也是停留在经营过程中规避额外税负的初级税务筹划阶段,鲜有纳税人立足权衡税负以选择最优经营决策的中级税务筹划,而立足于通过反映、申诉、呼吁等措施积极争取对自身有利的税收政策的高级税务筹划更是难以企及。国内纳税人整体税务筹划水平较低,实践推广刚刚起步。由于认识上的偏差,筹划活动走“弯路”,甚至走偷税、逃税的“歧路”的情况屡见不鲜。另外,我国专业的合格的税务筹划人才储备不足,税务筹划人才队伍建设与我国国情和现实需求相去甚远。
四、税务筹划不和谐现状的原因分析
1.执法不严导致违法成本低
税法执行情况是企业评估偷税、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成本的一个因素。如果税法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纳税人违反税法及法规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惩戒,则企业违法、违规的成本较低,企业管理当局在权衡了成本与收益后,可能会倾向于选择违法行为而不是选择税务筹划的正途。
由于我国税法体系还不完备,制度安排不尽合理,税务行政处罚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导致涉税失信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在这种纳税环境下,纳税人偷、逃税收所可能引发的风险相对于所获得的利益来看是小的,成本收益分析的结果往往促成偷、逃税行为的发生。同时,遵纪守法的正向效应不足,诚信纳税的纳税人未能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待遇,而以较低违法成本来减轻税负的涉税失信行为却大行其道。这在客观上都阻碍了税务筹划在理财实践上的实施。
2.税务筹划成本相对过高
税务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综合性涉税理财活动,一般是由专业的税务筹划人员去实施运作,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精力。也就是说,税务筹划是有成本的。
筹划人员必须熟悉税收政策、法规,对纳税人涉税经济行为有充分了解,对税务筹划方案的运行效率和效果及其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程度有准确的把握,才能找到实施税务筹划的合理空间。
另外,筹划人员必须熟悉国家的财务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法规。税务筹划需要严谨、准确的会计处理来支持。否则,纳税人无法对几个纳税方案进行比较和筛选。
税种的多样性、政策的动态性、企业的差异性和纳税人要求的特殊性,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财务会计以及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知识,同时需具务较强的沟通能力、文字综述能力、营销能力等。在充分了解筹划对象基本情况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能力为企业出具合适的筹划方案。
鉴于以上所述,税务筹划大多要由专业人员及专门部门进行,纳税人或者根据自身组织专门机构,或者聘请税务专家,或者直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筹划。无论采用何种无疑都会增大纳税人的涉税活动成本。
3.不稳定的税收环境是关键因素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国家税制变动频繁且复杂。纳税人根据原来有利于自己的规定进行税务筹划,一旦政策发生变化,税务筹划的空间相应消失,结果可能发生变化,甚至事与愿违。税务筹划是一个系统工程,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需要纳人通过对自身应纳税行为预见性的安排来进行系统、全面而又长期的规划。因此,纳税人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税收环境,税收法规的频繁变化会增大筹划成本,使纳税人对税务筹划持谨慎态度。
4.现有的税务筹划人才储备不足
关键词: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控制措施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的支柱性行业之一,只有实现健康、快速发展,才能为国民经济的有序运行提供可靠保障。面对企业全面实行“营改增”和金税监管下的各类财税风险,各个行业该如何采取有效内部控制措施防控企业的各个环节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并运用风险管控的手段获取最大化的税收收益,成为目前各类企业的首要任务。对此,房地产企业应对各业务流程进行调整与完善,加大内部管理力度,注重提升税务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税务,从而有效规避各种税务风险。
一、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
(一)税务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营改增”政策虽然已经全面实行,但是很多房地产公司仍然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仍实行“粗放式”的经营管理模式。公司领导与管理人员纳税观念和税收遵从意识不强,工作上只关注财务风险,忽视了税务风险,这样不利于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缺乏健全的税务风险机构
很多房地产公司还未成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也没有安排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个别公司虽然有税收管理岗位,也仅仅是承担报税的职责,未履行税务风险管理职能。且一些房地产公司的税收管理人员由出纳或其他会计岗位人员兼任,其税收专业素质不能满足规定要求。
(三)税务风险内部防控制度不完善
现阶段很多房地产公司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首先,各部门涉税信息传递与交流不及时;其次财务人员与税务机关沟通与交流较少,不能第一时间了解税收政策变化情况;最后未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无法及时识别税务风险,缺乏对税务风险评估、应对措施及控制、风险控制评价等环节。可见税务风险控制过程中,加强内部管理,将防范措施做到位,是税务风险控制首要任务。
(四)会计制度与税法不统一
当前会计制度和税法还有着很大的差异,营改增后税法产生了新的问题。在此背景下,财务人员需要认真学习、理解并掌握改革后的财务和税务知识,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将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差异协调好。这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关系着对税务风险的控制效果。
二、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控制措施
(一)增强税务风险控制管理意识
首先应在公司内部创建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文化氛围,公司领导要带头转变自身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税务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培养员工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各业务流程,制定相应的报销制度,并进行全员培训,强调各业务环节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明确违反报销制度的奖罚措施。将税务风险管理与员工利益相挂钩,促使税务风险管理意识不断增强。
(二)健全税务管理体制
健全税务管理体制是防范税务风险的前提,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设置税务会计岗位,由专业人员负责涉税事项,明确职责权限。负责定期收集税收政策并汇总上报,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收筹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保证税务工作顺利运行。二、成立合约规划小组,合理分解项目成本,编制合约规划。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执行、付款审核过程中的权限。编制采购、施工等关键环节合同模板,明确重要条款内容,减少税务及法律风险。三、根据税法规定做好纳税申报工作,避免出现错报、漏报情况。将纳税资料及时装订成册,妥善保存,确保其完整性。积极配合税务检查,防止因资料丢失带来不必要的处罚。四、财务部应加强发票管理力度,为避免出现不合规发票的情况,应明确可抵扣进项,不可抵扣进项业务范围,制定详细的审核及付款流程,保证财务核算准确规范,促进税收筹划工作正常运行。
(三)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企业组织架构、营销模式、集中采购、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合同涉税、信息系统等各环节都可能出现税务风险,为确保将所有税务风险问题解决好,除增强风险管控意识、健全税管理体制外,还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过程主要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部分,且各部分有着一定的联系,需要加强各部门人员之间的配合与支持,才能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在事前预防方面,应对公司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将各业务流程中的审批、执行、记录、资料保管等职权分离,将不相容业务分离,形成权力制衡。
(四)加强会计核算实务与税务风险管控
随着营改增全面落地,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财政部也出台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文件,同时,“金税三期”系统的上线实施也使得税务监管手段不断丰富,稽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增值税的处理成为纳税人每月都要面对的一道难题。要解决这个难题,首先要理清增值税会计核算基础和会计科目设置,以及与之相关的纳税申报思路。其次财务人员要熟悉商品房销售与交付流程,掌握各项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申报纳税。项目开发过程发生的成本费用要合理归集分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完税凭证由专人负责保管、认证及抵扣工作,提前做好土地增值税测算工作。财务人员既要熟悉营改增相关政策又要做好会计核算和申报工作,才能规避相关税务风险。
三、结语
总之,房地产企业如果不及时解决税务风险,将不利于自身的稳定发展。税务风险存在于房地产企业所有业务活动中,需要企业领导提高重视程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将税务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方能保证经营管理工作更加安全。此外,房地产公司还要结合税法政策变动情况,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提升税务风险控制能力,为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参考文献:
[1]李军.浅谈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及其应对策略[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09):60-61.
关键词:煤炭企业 税务筹划 风险与防范
税收是价值分配的反应,税务的筹划是企业为了减少税收对其自身价值分配而采用的一种手段。而企业的税务筹划必须是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它是一种事前行为,因此,财务筹划便具有长期性和预见性的特点。它的根本目的就是寻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煤炭企业相较于其他企业而言,它的资金投入量更大,且需要不间断的后续资金来保证运作。
一、我国煤炭企业的发展战略
(一)煤炭企业的特点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煤炭企业的规范对于我国长治久安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煤炭企业相较于其他企业而言,它的资金投入大、危险系数高。矿井下面情况复杂,一旦发生矿难很难预防,更难施救。
煤炭企业几乎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所以很难形成技术优势。煤炭企业工作条件十分艰苦,对把工作条件的安全系数也不是其他企业所能比拟的。
(二)煤炭产业的发展状况
煤炭产业由于投资大,竞争力强,所以一些小的煤炭企业根本没法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因此,煤炭产业内部出现了互相联合与兼并,从而能够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
相对于其他国家的煤炭产业,我国的煤炭企业存在监管力度不够,企业缺乏国际竞争力。我国是世界上煤炭产量最大的国家之一,但我国内部煤炭企业发展不均衡。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国家对每个地区的经济政策也存在差异,相同的政策在不同的地区进行筹划就难免会引发不相匹配的情况。因此,国家应该在不同的地区设立不同的政策。这样才能使我国的煤炭产业逐步走向正规化和规范化。
二、税务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企业的纳税意识和税务风险观念不强
当前,虽然我国很多企业已经意识到纳税是企业的义务,但还是缺乏纳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都出于税收法规的强制性。企业纳税的被动性使得企业无法从整体上对经济业务所适用的税收法规进行整体把握,没有享受依法节税的权利和依法纳税的义务。同时,企业一味迎合税务机关使得企业在利益受损或者没有享受赢得的税收利益时,缺乏相应的维权意识,税务风险因此产生。由于企业的税务风险意识不强,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缺乏对税务风险的整体考虑,没有将识别防范税务风险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税务的筹划也缺乏协调性和整体性。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的各个部门之间缺少税务监控,使得企业增加了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二)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信息不对称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信息不对称是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一大原因。由于很大一部分具有比照性和实用性的税收政策处于半公开或者非公开状态,税务机关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往往只是局限于对有效范围的解释,对于那些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并没有及时提醒纳税人给予关注,因此就容易是纳税人跌入纳税陷阱。
(三)企业办税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一般来说,企业办税人员的素质如果较高,那么企业的税务风险就会较低,反之就会较高。但是当前我国的办税人员对财务、会计以及税务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的不够熟悉和透彻。由于企业办税人员素质的限制,虽然企业在客观上没有偷税漏税意识,但是在实际的报税操作中,并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有的企业的纳税虽然在表面上符合,但是实际上却是偷税,给企业带来了税务风险。另外,由于企业办税员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欠缺,无法针对企业的自身状况设计出一套科学合理、合法有效的税务风险识别与防范方案。
三、煤炭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将纳税纳入企业发展的总目标中
企业的税务管理应是以企业的发展为目标的,与企业发展的大方向相同,不能局限于个别税务种类,也不能只重视节税。所以,煤炭企业在开展纳税活动时要全面考虑,仔细权衡,从而选择对企业最有意义的方面进行筹划。
(二)建立评估风险机构
由于煤炭企业自身的特点和行业风险筹划的性质,我们应该事先评估筹划的项目,从而估算出较为客观的风险值,最后决定是否要接受委托和如何进行筹划。风险评估的时候要综合的考虑评估企业对筹划的依赖程度、企业的经营情况是否良好、行业发展是否是良性循环、企业过去几年纳税的情况、之前一年是否有重大的税务问题和审计问题、税务部门对企业依法纳税的信誉度持什么样的评价等。
(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为了能够更好地防范和解决企业财务风险,煤炭企业要改变原有的外延性生产经营局面,向内涵性生产经营转变,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发觉内部管理人才提高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成本、投资、担保、质量方面的管理制度,从而封死管理方面所出现的漏洞、降低企业的负债率和不良资产的比率,最终做到降低企业的业务成本,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
四、结论
税务活动是在特殊时期进行的一项特殊活动。煤炭企业资金投入之大,危险系数之高都是其他企业很难比拟的。因此,煤炭企业税务活动是否能够很好的完成将直接影响煤炭企业的发展状况。随着我国税法的不断完善,煤炭企业的税务活动实施起来将越来越艰难。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活动时要立足税法。完善自身,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推动煤炭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梁小军.煤炭企业税务筹划风险探讨[J]. 财经界(学术版), 2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