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9:39: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同风险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合同 风险 管理 策略
合同管理是企业的重要管理内容之一,合同管理一股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订立阶段,包括正式签署合同,分送合同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终止等程序;合同归档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资料整理等程序。
一、合同各阶段风险的分析与识别
(一)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
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准备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包括合同策划风险、谈判风险、合同文本风险、审核风险等。
合同策划风险是指在合同策划阶段存在的不满足我方业务目标的风险,体现在合同策划的目标与我方要争取的工作目标不一致。
合同谈判风险是指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忽略了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了不当让步的风险。主要体现为:对合同标的、产品和服务的数量、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的确定方式、支付方式、交付时间地点及违约责任等合同重要内容,做出了不当让步,导致我方权益受损的风险。
合同文本风险是指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表现为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或未及时修改不当内容和条款的风险。
合同审核风险是指在合同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或纠正合同不当内容和条款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审核时未发现合同文本中的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或发现了问题,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未反映到合同文本中。
(二)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
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是指在合同签署阶段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不符合程序的合同加盖印章;或者签署后的合同易被篡改的风险。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阶段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合同变更风险、合同终止风险、合同纠纷处理风险等。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违约风险,即合同双方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合同变更风险是指在合同变更中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变更未经规范的管理程序,导致变更不当或无效,或者应当变更的合同内容而未采取相应的变更行为。
合同终止风险是指在合同终止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未达到终止条件而终止合同,或合同终止了而未办理相关手续等。
合同纠纷处理不当风险是指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主要包括:未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合同纠纷和拟采取的对策,或未及时有效防止和解决纠纷等。
(四)合同归档保管阶段的风险
合同规定保管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归档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丢失或泄密等。
二、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外部环境因素
导致合同风险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经济环境、政治、政策、法律、社会、科技进步及地理环境、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
(二)合同对方的因素
合同对方引起合同风险的因素主要有合同对方蓄意欺诈、违约、财务状况不佳、生产能力有限等。
(三)我方的因素
我方导致合同风险的主要因素有合同管理不当、财务状况不佳、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满足合同规定要求等。
三、合同风险的常用应对策略
(一)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指当项目风险潜在威胁发生可能性太大,不利后果太严重,又无其他策略可用时,主动放弃项目或改变项目目标与行动方案,从而规避风险的一种策略。采取合同规避是当合同双方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合同风险,通过放弃或者终止合同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
(二)风险降低
通过缓和或预知等手段来减轻风险,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减缓风险带来的不利后果。因此合同风险降低是合同双方在权衡效益后,采取适当的措施降低合同风险或减轻合同损失,将风险控制在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三)L险分担
风险分担又叫风险转移,指将风险转移至参与该合同项目的其他人或组织,所以又叫合伙分担风险。因此可采取业务分包、或请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将合同风险分散、分解出去从而降低风险的策略。
(四)风险预防
风险预防指在合同存在潜在风险的阶段,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风险发生或最大程度降低合同风险的策略。
四、常用的合同风险预防、控制方法
(1)合同订立前应对合同对象进行调查,对其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做出评估。
(2)合同谈判阶段应组建谈判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谈判团队,必要时应当有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参与谈判,避免在合同谈判中忽略了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了不当让步,导致我方权益受损。
(3)合同文本应规避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要求合同内守和条款完整、明确,表述严密、恰当。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正当和恶性竞争越来越严重,建设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经常不按“游戏规则”办事,工程造价越来越低,施工企业越来越被动,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生存受到严重威胁,也妨碍了我国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经营意识,合同风险管理被摆上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我们无锡地区规模较大的施工企业大多成立了专门的合同风险管理评估小组。
实践证明:合同风险管理对于保护施工企业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要搞好合同风险管理工作,必须至少做到以下几点:
一、明确目标
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和履行过程中对不确定性因素进行预测与应对控制,如风险规避,减轻,自留,转移及综合运用。以使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二、思想重视,制度保证
施工企业决策层,管理层要形成合同风险管理的共识,一切施工行为是以合同为前提的,合同风险管理是源头,许多施工企业都有过草率签合同而吃亏的经历。停工,索赔,官司不断。有的甚至导致企业倒闭。合同风险管理得好能避免损失与许多前述的麻烦,并为企业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打好基础。
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项系统与协作工程,要靠企业内部法律,财务,建造师,谈判专家等各专业人才的通力合作才能做好。其中,财务人员起着重要的资源使用监督,预测和核算的作用,,合同项目的经济效益的实现,净现金流入量,资产的安全与增值都是与财务人员卓有成效的工作分不开的。
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工作流程,规范化运作,相关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制约,责任落实到人。
三、遵循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一般步骤
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全方位,全过程,多人员参与的一项管理活动,具有复杂性,多变性,时效性,周期长等特点。但也遵循一般的规律,每项合同风险管理活动都要按实现既定的目标进行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合同实施,检查与应对,总结经验与教训等步骤,以不断增强合同风险控制能力,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1.合同签订前的准备
要明确合同目标,权利和义务,执行环境,对合同主要条款的理解,分析与研究。收集对方当事人的资料,如::资信状况,业绩,履约能力,是否提供履约担保等,汇总各方面的因素,由施工企业决策层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2.合同实施
合同实施是指落实合同具体内容,采用合理的网络管理模式,调配资源和安排作业技术活动,以实现合同目标,其中,财务人员应根据计划,会同项目经理合理安排资金,对各项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核算,确保安全。履约中的经济业务要纳入企业统一核算,进行规范化账户处理,宜兴许多施工企业在无锡的分支机构由于财务核算不符合要求,账目混乱,多次被工商与税务部门处罚。
3.检查与应对
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有的是很难预测,很难控制的,如资源涨价,政策变化,经济环境,自然条件,自身的原因,对方当事人的意愿等。这就要求施工企业不仅仅要认真履行合同,更重要的是要对履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进行处理,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对于由于对方当事人原因的,要求及时改正并提出索赔;对于工程量变更的,签证手续必须齐全。对于不可抗力原因的,除合同约定的外,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提出妥善的解决方案,对于给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超过限度而得不到补偿的,施工企业可考虑取消合同;对于由于自身原因的,要及时查明纠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把各项损失和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力争避免对方的干预。
四、总结
合同履行完毕后,施工企业要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和分析,项目经理,财务人员,法律人员要写出专门报告,而后汇总整理成书面总结,作为以后合同风险管理的依据。
一般而言,与施工企业有关的合同主要有项目总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融资合同等。
1.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有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之分,格式合同在我国国内主要指由原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国际上主要有: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示范文本;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ICE)的合同示范文本;美国建筑师协会(AIA)的合同示范文本。
国内有的建设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开发企业使用的是其自己设计的合同,此类合同一般对其自身有利,对施工企业比较苛刻。施工合同文本在招标文件中已由建设单位确定,施工企业没有选择权,只能认真研究与应对。如万科在无锡的“万科城市花园”项目,施工合同文本由万科提供,其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条款中载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明了,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检测,竣工验收,施工技术,管理,利润,税金等各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保证投标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有乙方负责。”。另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条款中载明:“本合同价款在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量为包干价,均不调整(包括政策性调整也不调整)……。建设单位将本应其承担的部分风险转嫁给了施工企业。施工企业要么放弃合同,要么设法化解风险,减少不利因素的影响。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不言而喻,但实践中,还有不少施工企业因草率签订合同而蒙受巨额损失,如宜兴某龙头施工企业承建的四川地震灾区汉旺镇援建项目,由于对当地的合同履行环境研究不足,导致该项目发生亏损。
施工合同的履行是权利与义务的兑现过程,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合同条款是合同履行的依据,施工企业必须认真,负责地履行义务,同时要掌握建设单位的履约能力。特别是工程款的按期支付,尽量要求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如对方发生履约异常情况要及时应对处理,减少损失。宜兴某二级施工单位2008年承建了无锡惠山区的某民营企业厂房项目,建设过程中,该企业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最终破产,而该施工单位合同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预控,导致亏损近760万元。
对于挂靠人以施工企业的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由于施工企业对挂靠人和建设单位不了解,又往往只收了管理费了事,而疏于对挂靠人的监督管理,当挂靠人见项目无利可图时,大多卷款一走了之,留下一大堆后遗症:偷工减料,延误工期,拖欠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现场管理混乱等。施工企业不得不为其“擦屁股”,还要面临建设及工商主管部门的处罚,得不偿失。为了规避挂靠风险,施工企业要么拒绝挂靠,要么对挂靠人有选择地“收编”,纳入企业统一规范化管理。
合同履行完毕,施工企业财务,项目经理部,投标,审计,法律等部门要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及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文字,为以后合同风险控制提供借鉴。
2.物资采购合同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物资包括建筑材料(含构配件)和设备等,采购需要经过订货,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使用安装等环节,是非常复杂的过程。施工合同大多是固定总价合同,而原材料要占整个工程造价的60%以上。物资价格上涨是主要风险之一,施工企业控制此类风险可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有:套期保值,通过期货市场对期货合约进行买卖,与现货市场反向操作,抵消价格上涨风险:与供货商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锁定价格,物资的包装,运输,交付验收,价格结算,违约责任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分清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物资采购合同要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
3.劳务合同
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同于一般工业企业的连续,均衡的生产,施工企业用工要根据承接工程项目情况而定,既要维护自身企业的利益,降低用工成本,又要尽社会责任与义务,在不违反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前提下,为了降低劳务用工风险,根据建筑业的特点,可将建筑劳务分以下三种形式处理:劳务派遣,施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将对日常用工繁琐的管理工作剥离出去,降低用工成本及管理成本,转嫁用工风险:与工人签订以完成一定建筑任务为内容的劳动合同,这种形式便于灵活用工,按需用工:将建筑劳务进行分包,这是主要形式,也是发展趋势。
将建筑劳务进行分包的,施工企业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必须对承包人严格管理,首先要了解劳务承包人的资质,技术人员配备,材料,设备。周转资金等方面的情况,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避免将劳务分包给“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避免让劳务承包人直接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施工企业应全过程对劳务承包人的施工行为进行管理,监督与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按图施工,规范施工,工程款的使用,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对于其违反分包合同,影响整个项目计划的,施工企业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必要时可终止合同并索赔。
4.融资合同
1.合同决策、审批风险
合同决策、审批风险主要表现为未按照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的规定订立,没有经过联签、报审等手续。在对于合同决策与审批上,要保证决策与审批过程的合理性,如果难以保证决策与审查的有效,就会造成一系列合同决策与审批风险。合同决策与审批过程主要指合同制定者根据自身的计划、目标,对于合同标的及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在进行决策分析的过程中,对于合同进行审查与立意。合同决策与审批的过程,属于前合同事务,对于合同的继续修改与起草有着关键的意义。相关合同责任部门在进行决策与审批的过程中,要对于合同的缔约目的风险、变更风险进行高度的重视。合同缔约目的是合同制定的重要目标,也是合同的灵魂,如果合同不具有缔约目的,就不会存在相应的合同。在对于缔约目的表面理解上,缔约目的是合同起草的重要目的与任务,如果缔约目的不能保证有效性与正确性,合同后续的权利与义务的设定就不存在任何意义,再高质量的操作流程与规范也毫无用处,合同不具备应有的意义。
在对于缔约目的的思考上,要对于相关指导思想进行深入的了解与认识,并且深入的分析合同标的以及相关政策、环境的因素,保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平衡,进而保证合同内容紧密的围绕缔约目的来开展,避免由于合同缔约目的的不合理,造成合同出现缺陷,造成一系列的合同风险。对于合同审批的过程中,如果合同审批工作难以保证有效性,就会造成合同出现后续的变更,进而造成一系列的变更风险的出现。在合同订立之后,由于社会环境以及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合同会存在一定的变更。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要经过各部门的层层审批,保证相关责任得到明确的分配,进而提高合同抵御变更风险的能力。在进行合同的起草与审批的过程中,只有保证合同制定的详尽与周密,才可以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机率,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2.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
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在合同的履行中,对合同为落实管理,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违反实际、全面履行合同的原则,对对方出现履行瑕疵时或有违约情况发生是反应不及时,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和进行控制和解决。在合同的履行阶段,主要存在着应发书函未发、签认确认没有及时办理、应有权力未行使以及相关资料的法律效力未得到足够重视几个主要风险。在进行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必要的书函及时发出,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有效落实的基础,也是对于合同进行履约的一个方法,是企业自我保护的重要措施。一旦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如果企业没有及时的发出应发书函,就会使得企业由于无法举证而造成败诉情况的发生。在合同履约的过程中,相关现场管理人员对于签认不够重视,使得日后发生纠纷时由于签认存在问题,难以保证企业取得足够的证据。合同法对于相关合同主体的权力进行了规定,双方如果不能有效的执行自身的权利,就会造成对方在履约的过程中,出现难以理清的一系列问题,不利于合同的顺利执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不重视相关资料的法律效力,就会造成相关文书的缺失,各种法律文件不健全,对于日后合同纠纷处理的过程中,造成很大的影响。
二、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1.提高合同管理风险意识
合同风险防控,观念转变是主要,对法律意识和风险的认识。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1聘请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每一份拟签合同的合法性进行法律审查,以保证签订的所有合同的合法性。1.2严格规范合同签订审批管理流程,所有拟签合同在签订前,都要认真审查对方资信情况及确认合同将发生的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公司及上级单位批准的预算规定;认真起草合同,确保合同基本要素的完整;确保每份合同在签订前都履行完联签、审批程序,对没有经过评审的合同,不得随意签订。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企业中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是保障风险控制的关键所在。制定出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的相关规范,按照规范落实风险管理策略,对合同签订的流程、审批、登记等,建立完善的制度。针对制定的合约,应加强监督力度,采取动态监督模式,对合约纠纷问题,严格把关。对合同管理不断强化,从而将其做到明确部门、个人职责,并层次分明,程序规范化。使得合同的履行、签订、纠纷等都处于控制范围内,从避免合约纠纷事件的发生。
3.合同管理动态监控
合同管理过程可实施动态监控方式,防止合同管理风险,要不断加强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在合同签订前,必须要对对方的资信状况、人权限、合约履行能力等进行全面调查,并对其合约履行中所存在的违约情况,履行瑕疵等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并做出相关权利主张。合同终止履行后,可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对方对商业秘密保护,并履行通知、协助义务,对相关的资料、档案保持。以动态监控方法,使得合同管理规范化,从而营造良好环境。
4.合约纠纷应急管理
合约纠纷中的应急管理,是在风险已经出现后,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在合同风险管理已经足够完善的情况下,所对合同复杂性和偶然性进行管理,而这是合同管理中,不可忽视的工作。当合同产生纠纷知识,可选择优化比较方法,从中选择最有利的方式,制定解决方案,准备材料,对解决纠纷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也许多对纠纷问题进行总结,吸取纠纷中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三、结束语
1.1电力物资采购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问设立与变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最终协议|21,评定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电力物资的采购合同可以被认为是由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物资在采购中与供应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共同签订的一份买卖合同。电力物资的采购合同一般包括:设备销售合同、办公设备买卖合同、办公家具买卖合同、电力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协议库存合同等形式。
1.2管理电力物资的采买合同
合同管理内容包括对合同的定义、更改、审査、实施、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管理行为。合同管理必须由合同当事人结合企业内部制度和合同要求进行实施。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则是电力部门对物资采购合同所实施的管理行为。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循电力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应当将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日常管理工作。
2电力物资采购合同中存在的管理风险
2.1电力物资采购风险当下市场经济中的电力物资采购存在一定风险,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采购中存在汁划风险:采购计划是对整体采购方案的统筹安排,计划不得当可能导致采购中对物价、货物规格、数量、名称和交货期限等要求存在偏差。
2)采购中存在价格风险:由于投标环境是由供货商操纵,所以常出现互相勾搭投标,蓄意哄抬价格,导致企业采购蒙受不必要损失。
3)采购中存在质量风险:采购质量问题是所有物资采购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个别供货商可能会出现不按招标条件和要求进行供货,导致采购的物资在质量方面无法达到企业采购要求。
4)采购中存在验收风险:在电力物资的采购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两个环节就是交付与验收。只有满足物资交付要求,并实施严格验收,才能保证采购的物资负荷企业生产需要。
5)采购中存在意外风险:天灾或者政策等不可抗拒因素常常导致意外发生,采购中需要考虑意外风险问题”。
6)采购中存在责任风险:电力物资采购过程中采购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杜绝假公济私或者非法谋取私利等问题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2.2电力物资采购契约风险
1)合同文本的选择:电力企业对常规合同的制定,必须建立规范、标准的合同文本,在进行物资采购过程中,必须按照标准合同完成招标和采购合同的签订,主要条款不擅自变更。
2)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授权代表:一般来讲,电力物资的采购环节需要从招标、合同签订、交付验收等方面全程对合同进行管理。该过程中涉及人员较广,而其中部分人员虽经办部分事项,但可能不涉及所在单位的法定人代表授权,或者授权范围大过经办事项内容。可能造成权限风险问题和风险问题。
3)签订合同过程中涉及印章问题:各个企业的印章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和统一,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各类印章起到不同作用,代表不同规则。比如合同签订中常用到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和“业务专用章”等。
4)签订合同中的违约责任问题:违约责任的制定是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规范,制定过于宽松或者严格对合同双方来讲都存在利弊,可能会被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判定无效,不利于企业维护利益工作展开。
5)合同签订中欺诈警觉问题:签订合同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内容,防止合同欺诈现象发生,合同欺诈很难同正常合同纠纷区别。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一人持多公司资格“围标”,利用虚假合同主体身份完成合同的签订,然后在接到预付款后潜逃、空壳公司等。
3强化物资采购控制合同风险的内控方案
1)提升采购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意识,采购各级管理者需要特别重视合同管理问题,支持对合同签订过程中风险的管理控制。
2)综合提升合同承办人及涉及的管理人员在采购过程中的业务能力和素养,合同管理选用责任心较强的部门人员,提升管理人员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管控能力,确保合同签汀、管理符合企业管理内控规定,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对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赋予一定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有效制约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招标、签订、实施、交付、结算等过程中存在的不良行为。
4)内部审计控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发现薄弱制动点、风险点制定针对性措施,并随机抽检以及设备监造等。对已经形成的问题进行补救方案。
5)风险规避。在电力物资采购签订合同过程中,如果存在较大的风险,且风险损失程度严重时,应当主动规避风险,放弃合同的签订。
6)风险转移。在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果预测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可以对风险进行转移,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部分进行保险投保'
7)风险承担。风险发生时,根据以往风险的损失情况,预先做好损失准备金的备用,发生风险损失后作为弥补。
4结语
2.沈阳君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沈阳110141
摘要 建设工程作为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总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毕竟我国现在工程建设发育并不完善,建设交易市场也不规范。在这种条件下,要想保证项目工程顺利进行,就应该对合同中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管理。本文主要对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资质风险、合同文本风险及招标风险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监理策略。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监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1-0027-02
随着建筑工程不断的发展,建设工程合同显得越来越重要。其不仅能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协议,同时也能在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的行为。然而因建筑工程规模较大、工期较强,再加上材料消耗之大等,这就加大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要想使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就应该采取相应的监理策略。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风险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已经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点。
1 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1.1 承包人资质风险
承包人在承包工程项目的时候,必须出示相应的函件,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承包相应的项目工程。虽然相应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工程建设中,一些承包人没有施工企业资质、实际是工人资质的前提下,借用其他有施工资格企业资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势必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的风险。
1.2 合同文本风险
国家工商部门和建设部为了使建筑市场更加规范,更好的对其进行管理,制定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合同文本,并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的责任、权利及相应的风险。虽然一些工程建设单位知道这些规定,但其为了逃避义务,逃避风险,并没有按照文本规定行事,而是自己制定或是采用一些不规范的文本签约。这些合同因不是按照文本规范制定的,其内容比较笼统、含糊,只是将不重要的内容写入其中,而忽视重要内容,这就给建设工程合同留下了隐患。此外,一些建筑工程单位只是口头允诺而忽视以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相关任务,而合同却等到施工完成后再补签,这种合同不仅不能起到合同应有的约束作用,也会加大建筑工程合同风险。
1.3 招投标风险
就目前现状来看,虽然在一些法律中明确了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必须用招投标的形式进行,国内相关建设工程也普遍用这种招投标方式,特别是比较大型的工程建设工程采用这种方式签订工程合同,但是这些工程建设发包方用这种方式进行招投标的时候,常会忽视招投标的合法性、可操作性。这种不按照相关程序的规定就签订合同的行为,势必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风险。
2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监理策略
2.1 工程担保策略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不仅发包方有一定的合同风险,承包方也会有一定的合同风险。双方在降低合同风险上有共同点,就是利用工程保险或是担保来尽可能的降低其合同风险。在合同中,涉及到的保险比较多,并对其进行明确的分类。不仅包括人身伤亡保险,还有工程险及第三方责任险。这些保险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就会实施应用,在对其进行应用之前,监理人应该对相应的风险进行审查,并及时督促承发双方缴纳相应的保险,一旦发生相应的事件,监理人要及时对其进行记录并协助保险公司人员解决相应问题。发包人在投资的过程中,会要求承包人出示工程投标函、支预付款函等相应证明材料。为了确保函件的准确性,监理人负责对承包人函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才能签订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合同风险。
2.2 经济策略
一般情况下,发包方在投资预算的过程中就会对可能预见风险进行考虑,为了将风险降至最低,发包方会备有一定的风险资金,并将其列入暂定金额,一旦工程项目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应的问题或是不确定的费用,就可以利用这一暂定金额,缓解合同风险。对于承包方来说,其风险资金来源于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其作用是当合同风险发生时,能够利用这部分资金弥补合同风险中部分损失,使合同价格和风险责任能达到一定的平衡。为了更好的降低合同风险,承包方会采取一定的报价策略以达到风险转移的目的。
2.3 技术和组织策略
在工程施工中总会存在一定风险,为了提高风险应变能力和抵抗能力,承包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不断地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综合素质,让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士参与到合同签订中来共同商讨合同的签订。在大中型建设合同中,常由发包方负责合同起草,并聘请法律专家或咨询顾问共同起草相应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必然存在不利于承包方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商讨中,必须有一个精通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综合素质的工程监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合同谈判更加平衡,信息更加对称,同时也能增加承包方的判断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
2.4 加强索赔管理策略
施工合同作为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合同,其是索赔的依据,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其一般都是在工程开始之前进行签订的,在签订的时候并未能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考虑进去,毕竟那些问题是不确定的是施工之后发生的。因此,必须加强索赔管理。承包方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对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进行预见,并对合同的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进行分析,采取相应合同管理和索赔策略。监理人作为风险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状况进行法律分析,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承包方权益,使工程建设更加规范,在提高生存能力的同时,也能将合同风险降至最低。
3 结论
建筑工程作为一种能维护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利益的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中有重要的用。其不仅能使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也能为解决项目工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供相应依据。但是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建设工程合同并不完善,在管理中总会出现一些风险。为了将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风险管理降至最低,就应该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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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娜.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探析[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报,2011(2).
关键词:风险管理 外贸企业 合同签订
1.企业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1.1合同成立的风险
合同成立,即订约双方但是人针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订立合同指双方达成协议,表明了各方意思并一致。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方式为要约、承诺。在当事人协商过程中,一般情况下要一方先做出意思表示,另一方予以符合,前者即为要约,后者即为承诺。因此,在法律角度上来讲,合同订立时的程序分为要约和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达,要约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
另外,根据《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来订立的合同,如果要约人制定了特定的系统来接受数据电文,受要约人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便为到达时间,如果没有指定特定系统工程的,那么就将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当做达到时间。
1.2 合同生效的风险
在合同签订后,无论何时都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无论何时都可以向对象履行义务,决定与合同是否生效,合同成立表明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的内容进行一致认可,合同生效即合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开始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要自成立之时开始生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和等级等各项手续生效的,要按照规定来办理各项手续。
1.3 合同形式的风险
在外在表现形式的角度上讲,合同能够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一般来说,要式合同要求当事人一定要采取一定的形式订立之后才能够生效,例如书面的文字、传真等,而口头合同中当事人要以语言来作为意思的表达,有许多合同法律都要求采取书面的形式,例如房屋买卖和抵押等。
如果法律规定必须要采用书面的形式,那么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话,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来讲,采用口头合同的原因主要为:便捷省事、特殊的信用关系、没有订立合同的习惯、有其他能够证明交易关系的存在等。
2.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措施
2.1 合同签订前的措施
合同签订前采取的措施即事先防范,事先防范建立在法律风险防控的基础之上。在合同签订之前需做的工作主要为审查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能力、信誉等。具体为以下几方面:1.合同主体一定要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2.通过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和资信的审查能够了解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金情况、货源情况、技术情况、能力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商业信誉等。3.一般情况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确定的合同,普遍具有公平、公开的特征,并且能够适当的降低成本。
2.2 过程管理中的措施
2.2.1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企业出现法律风险的根源表示内部管理制度的漏洞和不完善,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体系才能够在实质上防范法律风险。在企业进行制度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以及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制度规范来制约各级管理行为,使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和标准,另外还要克服“人治”的观念,避免管理行为中出现随意管理的现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的合同管理制度,结合自身企业特征实际,充实完善新内容,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
2.2.2 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
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控制,不仅需要有制度进行保障,更要有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进行配合,因此要不断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提升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以及人才培养,组织一些法律培训和学习活动,促进依法治企的实现,从而达到控制法律风险的目标。
2.2.3 落实合同管理基础工作
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如果连基础工作都做不好,那么精细管理便无法实现。因此,要与自身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实际进行结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证每项工作都能规范的、标准的。另外,可以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基础工作的检查活动,来促进企业职工落实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基础工作水平。
2.3 合同签订后的管理措施
企业面对的是千变万化的市场情况,风险往往不期而至,让企业措手不及,因此要企业内部要建立起合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对一些潜在风险进行全程的监控,如果发现情况和监控偏离的话,那么要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首先,要建立健全证据预警机制,证据预警机制机在无收发货记录或是合同收发记录存在瑕疵,有可能会造成合同效力和履行等负面影响的时候,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提出,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法来进行补救。其次,建立健全时效预警机制,针对一些距离最后付款较长时间未达成书面还款协议的合同,要及时向业务人员提出催收等。再次,建立健全质量预警机制,要经常性的提醒业务人员在约定检验期内,对货物的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并对相关书面证据进行保留。最后,建立健全偿债预警,如果发现有逾期贷款或是负债方有合并、破产、改制等行为,会影响到合同履行时,企业要形式自身不安抗辩权和代位权等寻求司法救济,利用法律保护自身,从而达到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3.结论
本文通过自身多年工作经验以及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查阅和研究,针对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何进行风险管理提出了一些个人建议和措施,希望能够通过本文的研究分析,为外贸企业的管理者提供参考,并为合同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敲响警钟,要全面的、科学的、深入的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研究,才能够保证风险在控制范围内,并能够及时的、积极的采取应对措施,为企业更好的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陈雅玲.浅析我国外贸企业的风险管理问题[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04(82):60
[2]陈雅玲.浅析我国外贸企业的风险管理问题[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04(82):62
关键词:EPC 电子工程 合同风险
中图分类号:F715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国际EPC总承包模式在外资项目中已被普遍采用,在石油、化工领域甚至已成为主流模式。但在电子工程领域还未普及,近几年EPC模式所占比重逐渐加大,与传统的施工承包模式相比,其项目收益更高,同时所伴随的风险也更大,需要承包商通过各方面能力的提升与增强,才能够有效实施项目并达成既定的项目收益目标。
本文通过对EPC工程总承包模式项目管理的整体介绍,通过分析电子工程采用EPC模式的可行性、优略势,并分析EPC工程各阶段合同风险管理及防范的关键要素与环节,从EPC总承包商的角度提出电子工程EPC项目的合同风险预防措施与解决方案。
二、EPC模式与传统模式的的优略势分析
1、传统模式简介
所谓传统模式是指业主自营管理的传统项目管理模式,通常采用平行发包的模式,套用EPC的概念,将设计、采购、施工按照项目进度依次选择不同承包商实施,即E+P+C方式进行招投标及合同管理。这种模式有利于利用业主现有资源和条件,实现行政协调。
2、传统管理方式的不足
(1)业主直接委托设计、施工、供货及监理等开展各项工作。业主直接管理项目。既是投资主体,又是管理主体,承担了所有风险。
(2)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各个部分之间的界面管理工作量大而复杂,业主需要较庞大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3)业主为生产型企业,产品才是“主业”,工程建设只是阶段性工作,或称为“辅业”,按照“做强主业,分流辅业”的要求,项目建成后,管理人员存在“转岗分流”的后顾之忧。
3、新型模式
新型模式即以EPC为代表的专业化模式,通过与专业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将项目管理工作整体委托给EPC总承包商,由EPC总承包商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4、新型模式与传统模式的对比分析
对比要素 传统模式:业主+(E+P+C) 模式三:业主+EPC
(1)业主机构 大 小
(2)项目管理专业化 低 高
(3 )设计的主导作用 不能发挥 能充分发挥(一个主体)
(4)EPC的协调 分离、外部协调 统一管理、内部协调
(5)项目管理经验 一次性 专营,经验丰富
(6)项目管理技术 水平低 水平高
(7)进度控制 难交叉 能合理深度交叉
(8)费用控制 难控制 能主动控制
(9)质量控制 各管各的质量 全面控制质量
(10)投资效益 差 好
(11)风险 业主大,承包商小 业主小,承包商大
(12)业主效果 事繁,效益差 省时、省钱、省力
三、电子工程采用EPC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电子类工程由于具有如下特点,故更适合采用EPC模式。
1、项目多、分布集中
近年来,电子类项目越来越多,且多集中东部沿海及发达地区,产业集聚效应日益显现。专业的EPC工程承包商得到了快速成长,目前国内有能力以EPC模式承揽电子项目的工程公司已逐步发展和壮大,也得益于近年来电子行业的蓬勃发展。
2、技术密集、项目规模大、投资强度大
最能代表电子产品制造业的是集成电路和平板液晶显示器生产项目,这些项目需要有比较大的投资才能产生规模效应。由于技术密集,传统的施工企业以不能满足电子项目全过程工程管控的需要,以设计院为龙头,整合行业资源,以EPC模式则更能满足电子项目的技术要求。
3、项目建设周期短
电子产品技术发展快,市场变化快。为产品尽快占领市场,进而获得最大的投资效益,一般电子工程建设周期都非常短,“边设计、边招标、边施工”的“三边工程”较多。EPC项目组织架构简单,项目推进速度明显快于传统模式,能够帮助业主尽快投产。
4、成品率要求高
电子产品的成品率是电子企业的生命线,厂房建设水平直接影响后续的产能及良品率,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率及投资回报率。EPC模式,内部衔接紧密,技术方案能更有效且准确的实现,更易尽快达成生产所需的环境要求,保障产品的成品率。
四、电子工程EPC模式的主要合同风险及应对措施
1、合同条款风险
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但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文本不明确导致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等各种合同条款风险频现,更有可能升级为法律风险。
应对措施:
(1)选用合适的合同文本,国际工程一般选用FIDIC的银皮书,国内工程可选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成熟的工程公司也可在已有的模板基础上进行修改,这也是优秀的EPC总承包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方法之一。
(2)强化谈判前的合同风险审核,对合同条款进行划分,明确哪些是主要责任条款、次要义务条款、提示条款、待定条款和默示条款等,针对不同类型的条款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不同等级的风险审核。
2、合同管理风险。
合同管理是EPC总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预期效益的。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就要求承包商具有全面的知识和熟练的技巧,善于开展索赔与反索赔。
应对措施:
(1)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合同管理不只是合同工程师的个人行为或个人职责,合同管理是团队共同努力,互相配合的结果。因此做好合同交底,分解合同管理任务就十分重要。
(2)做好合同管理的前期策划,合同签订前,总承包以拿项目的经营活动可以称为“一次经营”,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商为完成合同目标,提高项目收益的活动可统称为“二次经营”,二次经营的过程就是化解合同风险的过程,合同签订后,深入分析合同风险,制订详细的二次经营策划,就成为了EPC总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
3、合同价款风险
EPC合同一般为总价合同,总承包商承担工作量和报价风险。承包商按照合同条件和业主要求确定的工程范围、工作量和质量要求报价。但业主要求主要是面对功能的,面对结果的,没有明确的工作量。总承包合同一般规定:工程的范围应包括为满足业主要求或合同隐含要求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中虽未提及但是为了工程的安全和稳定、工程的顺利完成和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因此总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工作量和质量的细节是不确定的,这就是EPC模式高风险伴随高利润的魅力所在。
应对措施:
(1)做好类似工程的报价及结算数据积累,EPC工程,一般在方案阶段就开始报价,签订合同时是没有具体施工图的,方案报价更多是指标性报价,这样类似工程的参考价就显得尤为重要,重要指标对应的概算报价,就成为衡量项目能否收益的关键指标,也成为EPC总承包商敢于承接类似工程的核心竞争力。
(2)善于利用业主的方案修改进行变更索赔,EPC合同为总价合同,为方案报价,相对应的是业主提出的功能要求及项目目标,由于电子类项目的工艺条件复杂,工艺条件的修改在所难免,善于利用这些修改,将已有的合同价款风险通过合理的变更索赔予以化解,是成熟EPC总承包商应有的商务能力。
五、结语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应市场的要求而推行和发展的,由于电子类工程的特点,这种模式必然将在实践会有更多的运用。对于EPC总承包商来说,EPC模式无疑是对自己管理水平的一项挑战,有机遇更充满了风险。如果也只有EPC总承包商在合同风险管理中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在合同双方的博弈中占据有利的地位。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来确定的,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货交易,其远期交割的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同时,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由于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承包人处于不利地位,承担过多的风险,已严重制约施工企业的发展,因此,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面临的题。
一、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例如FIDIC条款规定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的,承包商得不到补偿。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等,可归类为工程变更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时效风险等。虽然在示范文本中,从合同条件规定看,业主在合同中应承担的风险较多,但在目前,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的便利条件,在合同中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主要有合同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不平衡的责权利条款,合同内缺少和有不完善的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条款,缺少因第三方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赔偿条款,缺少对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或发出错误指令的制约条款等。
二、合同风险防范的基本措施
首先,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施工合同的订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要深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经营作风和订阅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权部门设计的施工图纸,是否有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应拆迁的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从侧面调查了解发包人资信情况,特别是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如果是开发单位应了解其主要业绩。招标工程应在投标之前,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现场,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其次,合同谈判或投标时,首先,施工企业在对发包人详细了解后,认为可以承担这项工程时,才能进行合同实质性谈判。对投标工程要对合同条款认真研究,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在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实持性条款的情况下,作出有利的选择。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再做出是否能够承诺。尽可能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要依据通用条款,结合协议书和专用条款,逐条与发包人谈判,部分发包人提供的非示范文本合同,往往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要尽可能地修改完善,这样的合同一旦签订存在大量的隐含风险,最终将导致施工单位的巨大损失。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漏洞,可以采用施工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在人员配备上,让熟悉业主知识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加,大中型建设工程合同一般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为了预防承包商的索赔,特意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技术顾问起草合同,一般质量较高,其中既隐含许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条款,又有业主的反索赔的条款。因而要求承包人的合同谈判人员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法律、经营、管理、造价财务等,因此承包人必须有精干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在谈判策略上,承包人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这就要求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否则业主就有可以以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害拒绝补偿,并引用免责条款推卸法律责任。使承包人蒙受严重经济损失,因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总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规定,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有利有节的谈判尤为显得重要。
第三,加强合同履行时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企业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这就需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整个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第一项工作,施工企业都要严格管理,妥善安排;记录清楚,手续齐全,否则会造成差错引起合同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第四,合理转移风险
对于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但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因而合同中始终存在一定的缺陷,双方的责权利不可能绝对平衡,承包人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对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但业主索赔处理比较方便。它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及时解决索赔问题,相反,承包人向业主索赔处理较为困难。或因工程索赔制度问题未普遍推广,承发包双方对索赔的认识都不够深刻,作为承包人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外,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承包人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要求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努力促进索赔制度得到健康地开展,把开展索赔工作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关键词:优化;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体系
前言:对于房地产公司而言,在项目开发期间,因工程自身以及多变的市场影响,将会使工程实施面临较多的风险。房地产开发商愈发重视合同风险管理,并成为评判开发商的主要标准之一。因此,本文对于合同风险管理体系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程合同的基本特点
(一)专业性
房地产开发经由专业化运作,截止到目前为止,初具规模,项目开发过程中所涵盖的工程合同都设定了专用条款,这不仅能降低分歧的出现几率,提升工程合同洽商效率,还便于共识的形成,可有效解决合同履行中所遭遇的个各种纠纷矛盾[1]。
(二)多样性
依照房地产项目的实际开发进程,需要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主体多样,房地产公司需要应对不同的洽商主体。
(三)繁琐性
因国家政策、市场环境、法规政策等的共同影响,在履行合同时,一般会遭遇多种突发状况,需要依照工程合同来解决,但因为工程额度较大,若出现利益冲突,为保障自身权益,通常会展开激烈的谈判,有时还会采取多种措施,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合同履行难度加大。
(四)长期性
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周期较长,合同履行时间也较长,有时会跨越项目开发全程。
二、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一)常见风险类型
1.工程设计不合理所引发的风险
因设计不合理或者设计水平低下,导致施工图纸存在瑕疵;结构设计相对陈旧,桩基础设计存在严重浪费;设计不具体,标注不清晰,使得工程人员无法正确理解清单编制;
2.不可抗力风险
该风险具有不可预测性,且无法控制,主要包含自然风险、社会政治风险等;
3.国家政策变动所引发的风险
因项目建设具有长期性,在施工阶段,存在国家政策发生变动的可能性,随之将引发一系列风险,例如,商品房预售标准从正负零转变成结顶;
4.合同条款不足所引发的风险
因开发商自身重视度不足或者出现失误,导致合同条款不足,进而引发一系列风险[2]。例如,合同工期规定不具体所引发的风险,合同各条款不具体、用词缺少严谨性所引发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过程
1.招标过程
招标是指选择承包商、明确合同价款、制定工程量清单、优化施工图设计的综合性过程,在招标全程,围绕工程合同风险,应有效完成下述工作:认真挑选承包单位,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资格;制定健全的招标文件。
2.洽商过程
待夺得工程项目后,便开始进行工程合同洽谈工作。通常开发商比较注重合同管理,它会在招标文件中提前约定付款形式、质量标准、工期等重要合同各条款,构成要约,若投标人赞同招标文件,则自然会认同上述合同各条款,进而简化合同谈判工作,格外注意合同条款所用词语的规范性、关联性和严谨性;
3.履行过程
在履行过程,具体是指参照合同约定管控工程实施情况,不允许违背合同精神,当施工单位提出签证请求时,应充分利用工程合同中的立即条款保障自身与开发商的权益。定期结清签证管理,并通过书面以及电子文档这两种形式进行强化管理;
4.结算过程
参照合同约定开展结算工作,具体是指依托结算流程与时间、工期落实奖惩、联系单签证总额的实际计算要求、质保金规定等完成结算工作。在实际结算工序中应有效控制工程合同风险,建立终极成本控制防线。
三、合同风险管理体系的优化策略
(一)构建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应指派专业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合同个管理工作,重视签订、文件资料以及合同等的管理。针对合同签订编制合理的管理程序,签订合同时,应逐步经由各个部门和人员,同时,指派专人负责盖章、加工以及整理工作,为合同风险管理提供便利。房地产公司各个部门之间应加强合作,有效分工,构建成熟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若在实施阶段遇到高难度风险,应制定可行的风险应急模式[3]。
(二)注重合同风险管理
分析整理原有工程合同实施阶段所出现的各种风险,组织相关人员共同、科学评价原有风险。同时,在工程实施前期,还应组织所有部门责任人和开发人员全面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合同风险,进而引发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
(三)强化流程管理
1.权限管理
参照合同管理流程严格审核工程合同,确保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禁止越权签订,也不允许倒签合同,更不支持口头协议;
2.洽商与签订管理
其一,是指合同主体管理。认真审核合同主体,通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资质、资金链、信誉度等,其中应严格审核非本地企业;其二,是指合同条款管理,尽可能让本企业自行拟定合同文本;其三,是指工程合同章用管理。指派专人保管合同章,印章管理人员则应参照批准规范进行印记;
3.积极总结
待完成合同履行工作后,应积极总结,找到履行过程中的不足,明确各方责任,合理评判风险等级,进而为后续合同签订活动奠定基础[4]。
(四)认真进行合同交底
待正式签订工程合同后,便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合同管理人员应依照工程合同认真编制交底文件,及时递交至相关部门。合同交底文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商务条款交底、工期限定、质量限定、工程双方各自的权益与义务等内容。履行合同时,管理人员还应详细讲解,细心答疑,认真进行合同交底,真正发挥指导作用。
(五)有效完成人员管理
人是工程合同管理的主体,他们直接决定着合同管理的最终效果。因此,应有效完成人员管理,加强培训。首先,房地产公司自身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重视专业技术培训,且在实际开发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法律风险,所以,应针对工作人员进行合同风险意识教育;其次,房地产公司应成立特定的合同管理部门,并选拔专业水平较高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人员,既包含全职人员,也包含兼职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合理分配管理人员,严格监督。最后,合理利用专业律师,这是因为专业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且熟知国家政策。房地产公司应认识到专业律师在合同风险防控中的重要性,邀请法律顾问对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结语:房地产公司面临巨大的工程合同风险,从最初的土地获得到项目规划实施再到竣工阶段,包含较多的专业性业务,这要求房地产公司应重视工程合同管理。为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房地产公司应针对工程合同,着重做好风险管理工作,构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切实防控各种风险。
参考文献:
[1]张琼.基于JCT合同条件的工程合同策划[D].东南大学,2013.
[2]马惠青.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J].房地产导刊,2015,(9):398-398.
关键词:施工方;合同;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2
一、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存在的缺陷
1.对风险重要性不够重视,合同管理工作者认知意识薄弱
施工方作为工程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当主动根据合同的约定,积极推进在质量、工期、经济、技术、安全、结算、付款等所有过程中都能做到按合同履约,这所有工作均需要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及具体实施下去,但由于合同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够及执行意识薄弱等原因,未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管,导致工程合同风险损失中的一部分便是由合同管理人员的疏忽大意等造成。
2.合同管理体系不健全
没有建立起一套严谨、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没有分别在施工单位总公司、分公司和各个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小组或者合同管理部门等诸如此类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虽然分别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但没有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考核等一系列过程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没能对企业在经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进行充分发挥和对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监控及指导。
3.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熟悉
因为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工程项目各方面均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签订合同。倘若合同管理人员对这些法律法规不甚熟悉或一知半解,那么建筑单位就很有可能陷入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法律制裁的境地。
4.对合同审查及签订工作把关不严
①合同审查程序不到位。由于建筑企业工程合同大部分分布在工程项目经理部,具有地域广、类别多、跨度大等特点,再加上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本身就起步较晚还有管理方法落后等一些原因,便出现合同审查要求条款多及虽按程序审查但却不到位等一系列后果,导致这些后果的原因可能有:工程项目部受小集体利益驱使,不愿意对合同进行上报审查,擅自签订对企业不利的合同;审查程序不到位,有时甚至是由个别人决定,未能形成集体审查。②合同审查手段落后。对于大部分施工单位,只会运用电子邮件、邮递、书面等常规方式对合同进行审查,除此之外,便没有更为有效、更为先进的审查措施及手段,这样是跟不上信息化时代的,导致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后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形成规范、合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这严重影响着合同审查的深度及广度。
5.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①对合同风险因素中的关键部分重视不够。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讲,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就是对风险的关键因素的控制,一般来说,主要包括各类工程文件完备与否、合同合法与否、合同是否需要批准及公证、甲方的审批手续完备与否等。②实际工作中的行为有时与合同约定不符或相脱节。在施工方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当合同签订之后,无论是对公司总部还是现场的项目经理部,他们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来执行,反而往往只按以往的经验进行合同管理,有时甚至只依据业主的临时指令来开展工作,而当有不利于自身利益的情况发生时却不能做到依照合同据理力争,这样当然就会有实际工作行为部分脱离合同约定的现象出现,因而给合同带来风险。
二、施工合同风险对策及措施
伴随着问题的出现,我们当然就应该采取一些具体措施来规避风险或降低风险。一般来说,有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风险自留这四种策略,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不会单单只采用一种策略,而是多种互相结合起来使用。下文中笔者将研究重心放到对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上来。以下通过几个阶段对施工合同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进行分析。
1.合同立项阶段
①严格遵守合同立项评审制度,在整个合同全寿命周期内,争取对所有风险因素做到尽可能准确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及风险评估,并依此来制定初步应对方案,待报公司相关部门讨论批准后再具体实施。
②对业主方的资格信誉等状况进行具体仔细的调查,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等有关证明文件,以往项目的履约及业内信誉等状况,业主方的财务现状、资金往来等支付信息。
③参考项目历史数据库中类似项目的基础信息对所投标的项目进行分析研究,运用各种理论及方法计算出初步工程量和差异表,通过仔细分析做到预先发现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从而就可采取相应措施并将之反映在投标报价中。
2.合同签订阶段
①注重规范条款的合法性、准确性、完备性。仔细认真地研究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充分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并需在合同相关条款中予以具体详细地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字斟句酌,认真细致,尽可能做到使文字表述缜密严谨无误,因而避免矛盾及歧义的发生。
②成立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施工方必须有专业精干的合同谈判小组,这就要求谈判人员最好既要精通法律,又要懂得管理、工程造价及工程技术等各个方面,组织与合同内容及条款有关的各个专业人员仔细逐条地审查核对每一个条款,并争取把任何潜在风险考虑到位,做到不遗漏、不错估,以防患于未然,否则后果可能难以估量。另外,必须在合同中把自己与业主各自的风险责任明确划分开来,并不计一切争取对己身有利的条件。
③在合同中需事先规定好解决争议的方法及手段,争议一旦发生就可以立即启用这些可供选择的预案,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一般有和解、调解、仲裁及诉讼等。
3.合同履行阶段
①建立有特色的合同管理制度。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风险也随之不断增加,与此同时这也是对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巨大考验。有鉴于此,必须注意积累收集各类合同管理的成功案例,并借鉴这些经验,再结合本工程的具体实践进行不断地改进及优化,在此基础上,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在以合同为核心的前提下,对合同风险管理的各个阶段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建立起一套完整、有特色的合同管理制度。
②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及时监控合同风险。在签订完合同之后,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相互之间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每位合同管理人员都应当把所遇到的问题及时记录下来,再将合同的具体实施情况或工程技术等资料与合同条款进行分析比较,找出其中的偏差,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使所有合同管理工作者都对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有完整具体的认识。与此同时,管理人员应当建立规范完整的合同风险监控机制,制定好风险控制计划,随时清楚地掌握风险动态,明确各自的责任,开展深入细致的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并提出有效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
③通过索赔降低自己的损失,实现动态管理。在合同全面履行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清楚了解并掌握合同的内容,充分行使自己应有的合同权利的同时不计一切尽量限制业主方的权利或利用合同尽量降低对方的权力要求。有关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快制定好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做好工程量变更的取证、索赔及结算等相关工作。注意,在进行此类工作时,不要轻易地与业主方产生矛盾,而要理性地、灵活地处理纠纷,否则可能会两败俱伤,进而影响双方更进一步的合作,甚至对该施工单位在业内进一步的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④重视合同变更。在合同变更过程中,施工方对有甲乙双方签字完全的文字或其它相关记录要保留好,并以此作为索赔的依据,注意不要给业主方提供可乘之机,进而大大降低己方的风险。建议施工方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要先等业主发给自己有暗示性的或者直接明确的变更指示或有关信函后,再向业主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做法的目的是为保护自己,降低自己可能承受的风险,使得自己在处理与合同变更工作有关的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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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风险因素;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F253文献标识码: A
前言:BT 项目合同的复杂特征在于在一个 BT 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如投资、融资、建设、转让、回购等涉及的法律关系方诸多,必须根据其法律特性建立一系列的合同来规范和约束各方的行为,以明确所涉及到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正是在这样的合同关系下,项目质量责任涉及到整个BT项目相关环节特别是整体回购环节的成功与否,极大增加了 BT 投资建设回购的风险。
一 在BT项目合同履约中进度控制风险因素主要包括:
1.1工程施工企业投资人自身施工能力方面。
由于BT项目一般规模较大,干扰因素多,实施的难点多,投资人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评估不足,对于合同的组织管理和审查不到位、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导致施工质量和进度风险。
1.2项目融资成本较高,投资建设资金不到位。
融资规模和速度与政府的金融环境政策息息相关,由于融资不到位而导致投入不足影响项目进度的情况时有发生。在现阶段,融资成本的不断提高也给项目带来了不小的冲击,所以要及早解决这种局面。
1.3项目征地拆迁因素。
一般情况下项目的征地拆迁具体工作由业主自行负责或另行委托,但在BT项目的合同条款往往会约定:“投资人应协助进行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保证项目进度”。在实践中由于本身征迁工作具有很大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征地拆迁的不可控性,成为项目进度控制的一大风险因素。
1.4BT项目的设计进度与变更因素。
实施BT模式的建设项目由于政府急于上马,不规范的运作过程中,往往是边委托设计、边引入投资人,甚至部分建设前期手续尚不完善,造成典型的“三边”工程,设计的进度和设计变更手续常制约项目的施工进度。BT项目成本控制BT模式的建设成本与常规工程承包相比,投资人承担了项目全过程的资金投资使用和控制,几乎承担了项目回购前的项目全部成本投入。依照BT项目回购总价的组成,剔除所包含的投资收益(工程利润和投资回报)外,所有环节的费用均构成了投资成本,因此成本管理过程涉及了工程、造价、财务、金融等环节的成本要素,因此BT项目成本控制难度和风险大。
1.5合同的质量法律意识浅薄,各方质量责任不明确。
BT项目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产生质量事故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直接影响项目回购,大大增加投资成本和风险甚至投资失败。企业总部忽视对具体BT项目管理的科学配备,按照常规施工项目的管理规模对BT项目进行管理配置和管理成本控制,在加强了经济、财务人才配备的情况下,削弱了技术管理人才的配备,没有形成BT项目质量风险高于一般施工承包项目的意识,造成工程质量控制的技术力量不足。
二 BT项目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措施
2.1BT项目实施过程质量控制措施
(1)强化合同的质量法律意识,通过合同约束各方质量责任。BT项目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产生质量事故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直接影响项目回购,大大增加投资成本和风险甚至投资失败。因此合同质量风险的控制贯穿于 BT 项目的谈判、签订、履行和回购的全过程。BT 项目合同的质量约束条款是保障项目顺利运作的基础条件,也是项目双方规避质量风险法律支持。因此投资人须遵循BT项目运行的客观要求,加强质量法律意识,从BT项目的谈判开始,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就应遵循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自身的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认真分析和读懂合同约定的质量责任条款,从项目开始实施就形成强烈的质量风险意识。在BT项目合同确定后,BT投资承包企业在BT项目合同的《工质量责任合同书》《工程质量保修书》等合同质量条款基础上,在项目进行分包前要严格审查项目分包队伍的资质和社会信誉度,在分包合同中要详细明确分包工程建设采用的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如果存在多个分包单位,则应分别明确各单位之间的质量职责,以及交叉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协调措施,使BT项目的总体质量责任更趋规范化,杜绝相应的质量失控的风险因素。
(2)严格做好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是施工质量的控制性文件,在审核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质量规范文件、BT项目合同要求、施工现场条件,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原则;要分析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质量管理和技术体系是否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可行。
(3)要严格工程变更的质量控制程序。工程变更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无法避免的情况,变更范围包含了:设计变更、工程数量、施工时间的变更、合同文件的变更等。工程施工中要不可擅自实施变更,发生工程变更时,要严格遵守变更程序,变更申请经过监理、设计及业主确认后方可实施。
(4)做好施工成品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前的自检程序管理。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要从施工顺序上考虑对已完施工成品质量保护问题和措施,防止交叉作业或施工顺序不当造成完工产品的损坏和污染,建筑成品形成后应及时采取覆盖、防护、封闭等措施进行保护。BT项目的投资完成项目竣工前,应自行组织细致的工程质量自检,保证工程质量相关的内、外业满足工程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定标准。自检合格后方可向项目回购人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回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由项目回购人或政府提供书面证明。
(5)因此合同质量风险的控制贯穿于 BT 项目的谈判、签订、履行和回购的全过程。BT 项目合同的质量约束条款是保障项目顺利运作的基础条件,也是项目双方规避质量风险法律支持。因此投资人须遵循BT项目运行的客观要求,加强质量法律意识,从BT项目的谈判开始,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就应遵循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自身的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认真分析和读懂合同约定的质量责任条款,从项目开始实施就形成强烈的质量风险意识。认真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的整改要求及时改正,及时对自身建设管理上、组织上、技术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2 BT项目进度计划控制管理项目进度计划的实施管理,是项目进度控制管理的日常工作。在项目团队形成进度控制组织工作体系,明确的各单位、各阶段进度计划目标后,项目进度计划控制管理主要任务就是要分析和发现影响进度计划的相关因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进行纠偏控制,保证计划的正常执行。
BT项目进度管理包含广义进度即项目设计阶段、征地拆迁阶段、施工建设阶段的总体进度管理和狭义投资建设施工的进度管理。作为工程施工承包 BT项目的进度管理来说,主要是投资建设施工的进度控制管理,而设计和征迁的是建设施工的进度控制影响关键因素。
(1)组织管理措施:1)项目开始就建立完整进度控制组织体系,按照项目进度计划要求进行分解进度目标的确定与落实,做好组织体系的职责分工与考核;2)建立日常的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3)形成完善的进度信息沟通网络体系,落实日常的工程进度报告制度;4)落实图纸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流程的管理制度;5)健全项目进度协调需要的会议制度,会前对参会人员、单位,拟解决的问题及时准确的明确,保证协调会召开的常态化、高效性。
(2)保证进度计划的管理措施。1)做好合同工期目标的管理,实现合同工期与计划进度目标的统筹管理和分级落实,检查分解后各责任主体的进度目标责任,保证合同进度目标的实现;做好合同管理的措施:2)做好合同工期目标的管理,实现合同工期与计划进度目标的统筹管理和分级落实,检查分解后各责任主体的进度目标责任,保证合同进度目标的实现;3)充分落实BT项目合同中进度管理业主方的责任,积极督促项目业主解决影响进度的不利因素和非投资人责任;4)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合同变更,对项目实施中产生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以及提出相应的工期延期申请,并调整相应的合同工期;5)做好影响进度风险因素的管理,在BT项目合同中应对可能造成进度滞后的影响因素予以明确,比如征地拆迁、台风暴雨、地方政府政策性的停工要求等,并对这些因素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经济管理措施:1)企业总部积极关注项目的融资进展和资金到位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支持,保证项目计划资金需求;2)对项目分包方按照分包合同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保证分包单位的正常施工计划的执行;3)对分包方合同约定相应的工期奖励措施,对工期计划提前的及时兑现奖励;4)准备项目进度滞后需要应急赶工所需的赶工费用预备金。
2.3 BT项目成本管理措施
要合理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成本,项目管理团队就应该从技术、经济、组织、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审计监督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保障成本控制的相关内容得以有效控制。对 BT 项目合同全面履约,避免业主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同时利用合同条款高效地处理我方提出索赔要求。基于 BT项目合同的各项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分包合同,因分包单位造成的质量、进度等违约责任及时予以控制和处理。按项目对下分包的合同条款约定,建立严格的付款支付流程,避免过早、过量的款项支付。
(1)投资控制的技术措施。一方面,要积极通过对项目施工方案的不断优化,发挥企业的技术优势,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选择可靠性高、成本低的施工方案或措施,通过技术手段来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要科学合理确定工期目标并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和造成的窝工现象。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合理计划和使用施工措施费。
(2)投资控制的经济措施。实行有效的奖励办法,对项目管理人员在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产生的投资节约,进行合理的奖励;动态地进行项目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对比分析,在节超分析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
(3)投资控制的组织措施。项目管理团队要建立起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成本控制组织体系,体系机构包含项目管理的技术、经济、财务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通过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成本职责分工;将项目责任成本分解到相应的责任部门,落实投资控制的任务;同步做好责任考核。
(4)投资控制的合同措施。对 BT 项目合同全面履约,避免业主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同时利用合同条款高效地处理我方提出索赔要求。基于 BT项目合同的各项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分包合同,因分包单位造成的质量、进度等违约责任及时予以控制和处理。按项目对下分包的合同条款约定,建立严格的付款支付流程,避免过早、过量的款项支付。
(5)投资控制的信息措施。采用信息管理措施处理相应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数据,并对相应成本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利用信息管理进行费用预测和按时形成成本报表,将信息管理作为决策管控的有效支持工具。
(6)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工程施工企业业内部的审计监督是一项常态工作,企业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内部审计有着检查、监督、见证、评价和建议的职能,因此通过审计监督对实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要利用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的违规操作进行及时纠正,从而使项目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7)融资成本的控制。BT项目的资金使用成本与融资规模和使用时间成正比,做好融资成本控制的前提是准确的项目工期计划与分期资金使用计划,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融资计划,实现到位资金的高效使用和减少资金占用时间。项目管理团队在选择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时要进行全方位评估,优先选择与企业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融资手续费用和单位资金占用费低且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在项目对下采购及分包中,积极加强与企业有长期合作且信用基础好的单位合作,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进度付款比例和延长支付时间,有效降低项目融资的总规模,从而减少资金使用成本。
结 语:工程施工企业进行BT项目建设过程中,务必遵循项目建设的客观规律,全面考虑项目合同风险的制约因素,通过相应的技术分析手段对项目合同风险控制目标进行反复的平衡和论证,以科学合理地确定和调整计划目标。作为BT投资建设项目投资人来,在保证合同质量目标的情况下,以合理的建设进度实现最低的投资成本,最终保证整个目标系统的最优,实现投资收益最佳,这已经是项目实践和国内外学者学术研究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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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合同评审 风险管理 经济效益
“合同评审”并没有出现在相关法律条文中,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和企业日常管理中,它是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一环。大部分企业都会制定各自的合同管理规定,来规范合同评审。从目前能够检索到的相关论文来看,没有直接关于合同评审内容的论文,其中与合同评审内容相关者,大部分以“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合同审查的要点和风险防范”等为题目,内容涉及合同的法律审查和合同签约的风险防范,其中合同的法律审查包括合同形式和实质的审查,如合同文本的审查,合同签约主体的审查,合同重要条款的审查等,通过上述审查防范法律风险。个人认为相关论文内容不够全面,分析不够深入,仅涉及问题的表层。其实在一个企业中合同的签订,需要牵头部门(有法人授权的主体),技术部门、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各方协调一致,上述主体均负有合同审查的义务,各司其职;合同的风险不是法律风险一个方面,也不是法务部门能够独自解决的,因此需要建立企业风险管理的框架,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等一系列措施来进行风险管理。
一、 合同评审管理规定
(一)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合同是各市场主体创造经济效益的重要载体,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商品的交换过程都是通过缔结和履行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因此,合同关系是市场经济社会里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合同行为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后的最基本的行为,合同是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运行和竞争的起点和终点。只要有合同,必有合同利益,有合同利益,必有合同利益分配或谋取的不确定因素,有合同利益分配或谋取的不确定因素,则必然会有合同风险。另一方面,经济合同风险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企业在进行经营和产品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及赔偿责任问题,合同签订后还应密切注视其执行情况,要有远见地处理随时发生的变化,建立了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其中制度运行的表现形式就是合同评审,合同评审是企业相关部门对于合同各项条款进行评议和审查的一项制度,对相关合同的风险进行评估。
(二)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关于合同管理,各个企业都建立完善的制度规定,其中包括管理合同的订立、审查及履行审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合同的会审等。例如在有些企业中,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室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外部合同管理规定》,其与企业合同主管部门各司其职,通过规范强化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其中关于合同会审,就规定如下:“2.4 除合同管理部门外,与合同项目有关的业务部门为合同的会审部门。2.4.1企业管理部门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会审部门。2.4.2技术中心为技术合同的会审部门。2.4.3生产制造部为机械和电气设备购进、大修合同的会审部门。2.4.4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为各类合同的综合会审部门。国际贸易公司为国际贸易出口合同的会审部门。”
(三)合同评审的管理形式
上述关于合同评审的管理规定,在企业的日常工作运行中,最为直观的表现形式是重大合同的评审会和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审批表;合同评审会为上述各方针对合同的立项和经济、技术内容负责讨论和审核,而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审批表则通过合同专用章使用的审批来实行合同管理,因为合同生效的方式为签字盖章,不盖章则不生效,从而有效管理合同。在一个合同签订、生效、履行等过程中,需要各个部门互相配合,协调统一,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实现经济效益。
二、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
(一)合同分类管理模式
从企业实际出发,根据法人授权委托主体的不同,签约主体包括物资供应公司、销售服务总公司、生产制造部、国际贸易公司和其他签约主体,上述主体可以作为合同签约主体,每个部门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本单位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是具有涉外因素,合同类型分为涉外国际出口贸易合同、国内对外合同和集团公司内部合同;在对外合同中,根据提供合同模本的主体不同,合同类型分为以下几个类型:本企业提供模本的合同、他方提供模本的合同,双方协商修改合同文本的合同,在日常经济往来中,提供合同模本是防范合同风险的重要途径。合同模本的提供方一般在双方合同主体占据较为强势的地位,大部分为在行业内具有垄断地位或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的企业,一般不允许相对方更改合同模本的条款内容,合同相对方只能选择签订或不签订合同。
针对不同的合同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例如在企业中,物资供应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一般以本企业提供的合同模本对外签订合同,法律事务室不参与合同签订的前期工作,仅根据合同范本进行书面审查。销售服务总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法律事务室不对该类合同进行审查。生产制造部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法律事务室仅书面审查合同用印审批,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国际贸易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一般多以他方提供的合同范本或双方协商修改的合同文本上签订合同,一般合同需要进行书面评审,重大合同需要各方进行面对面的评审。集团内部合同,一般按照标准合同文本进行签订,不进行评审。其他签约主体签订的合同,一般按照标准合同文本进行签订,对于较为复杂的合同,需要进行评审,可以进行评审。上述合同,除物资供应公司、销售服务总公司,均需加盖法律事务室的合同专用章。
(二)合同风险分析
针对上述企业的主要合同类型及其对应的管理模式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拥有独立授权,采用本企业合同模本签订的合同风险较小,但仍需关注合同签订前的形式审查和合同签订后的实质审查,以及合同履行的各个节点监督管理。第二,集团公司内部合同,合同多为标准文本,合同双方没有利益冲突,一般风险较小,但如需注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合法性、完备性、规范性等特征。第三,其他签约主体签订的合同,一般合同为标准文本,且己方处于优势地位,一般风险较小,但仍需严格遵循相关程序进行审查。第四,以国际贸易公司为签约主体的合同,一般涉及合同标的金额较大,多为涉外国际贸易合同,且合同文本一般为外文或中英文对照,一般风险较大,因此需要重点关注,也是合同评审的重点。
三、合同风险处理
(一)合同风险原因分析
根据合同的风险级别来看,国际贸易公司牵头的涉外合同风险较大。具体而言,出现风险的原因如下:首先,合同文本形式不采用中外文对照格式,一般为外文,这一方面,由于语言差异,造成合同条文解释的不一致;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合同评审的困难;其次,签约人员对于合同主要条款初审不严,主要表现为支付条款关于宽松,交货期短,违约条款不详尽等等,这造成后期评审后协商修改难度较大,成本较高;再次,由于涉外合同是在国内和国外分别签字盖章的,由于市场经济形势瞬息万变,竞争激烈,为了保住合同,一些合同在未进行评审之前已经对方签字盖章,合同评审流于形式;最后,由于一些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一些合同的重要附加条件,己方仅通过邮件和电话协商确定,而这些重要的约定未写入合同内,也没有说明双方往来函件和邮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就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一系列问题,而诉讼成本过高,合同价款不能收回,企业的利益受损。
(二)合同风险处理路径
要解决上述问题,从风险存在和主要原因来看,根源在于相关的合同签约主体过分关注合同签约,极少关注合同的履行;过分关注合同签订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忽视合同签订、生效、履行过程中的风险,这其实是价值定位的问题。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相关责任主体认识到合同评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企业相关主体构建一个企业风险管理的框架,通过各种途径,防范合同风险,以最少的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企业风险管理的理论,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尝试通过以下途径防范企业经济合同风险。
首先,建立一个企业风险管理(ERM)框架。进入21世纪,企业风险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简称ERM)已形成了特定的概念,它来自于美国全美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发起人机构(简称COSO委员会)于2004年9月的《企业风险整合框架》,它系统地为现代企业管理当局(包括董事会、管理层、执行部门和其他员工)提供了一个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具有指导意义的逻辑框架,运用于企业战略的多层面、流程化的风险管理过程。它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提供了有效的保证。除此之外,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ISO 31000标准,即《风险管理-原则和指导方针》,也为企业风险管理提供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标准化流程。ERM是一个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应用于企业战略制定,用于识别可能对企业造成潜在影响的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这个框架是一个过程管理,贯穿于企业,在各个层级和单元应用,还包括采取主体层级的风险组合观,较为全面,特定。其实在企业运行中,风险始终存在,相关管理者也有风险管理意识,同时也建立了一系列风险防范的管理制度规定,但始终没有形成风险管理的文化,风险管理意识薄弱。通过建立这样一个框架,可以有效推动风险管理意识和文化的形成。
其次,在企业风险管理的框架下,建立一个信息交流和沟通的渠道。针对合同风险管理,风险信息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在合同评审的相关主体中交流,如合同评审会。合同签约方应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关于合同风险的统一意见。然后针对每一个重要的风险及其对应的回报进行评价和平衡,据平衡的情况采取包括回避、接受、共担或降低这些风险,以最小的成本消化相应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