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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普法教育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 农村普法教育 模式 法治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拿起法律这一武器来保护自己。开展普法教育,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拥有这件武器,并在适当的时候捍卫自己的权利。如果能够调动农民的主观性和积极性,将组织安排学法变为自己要求学法的好氛围,充分认识法律的权威、行使自己的权力,就能促进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促进社会稳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普法教育现实背景
众所周知,农村“普法”工作历来是我国普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它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构建的大局。准确了解和掌握目前农村普法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2年7月1日至5日,笔者所在的武汉东湖学院暑期实践队希望队一行10人前往桃花山镇进行主题为“关注农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的普法活动,通过走访农户、沿街发放问卷调查表、采访当地政府和学校等众多形式对当地的普法教育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当我们深入到学校、家庭、村委会的访问调查中才体会到农村普法的紧迫性。在现实普法教育工作中,由于普法形式单调、条文枯燥,很多人都认为法律条文难学难记,提不起兴趣,结果普法教育就成了下毛毛雨,不能入脑入耳,虽已普法,但仍是法盲。因此,普法教育不应拘于形式、单调灌输,而应多样化地调动普法对象的积极性。
二、“单向+群内”模式
(一)“单向”模式。
简单来说,普法教育就是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向缺乏法律知识的人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以提高该人群的法律素养。目前的普法教育,主要由官方机构(政府、公安局、各宣传、司法机关等)和民间组织(学者、学校、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大学生等)对青少年学生、农村村民等人群实施。
(二)“群内”模式。
群内“内部循环”,即各人群内部相互传递法律信息,交换法律知识,加深人们对相关法律的印象,将法律知识与法律精神深入思想之中。
将“单向”与“群内”的模式有机的结合起来,积极发挥法律宣传的作用,在普法的“链条”上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律知识在公民中的“知晓率”,真正做到让人们“知”法。
三、对现存农村普法教育模式的思考
虽然部分地区在普法形式上不断创新,比如“律师进社区”、“一村一法一顾问”、“百场庭审万人听”等新颖形式,大大提高了普法教育的效果,但仍存在一系列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普法教育难以落实深化。
1、受传统人治思想的束缚,多数干部群众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部分农民习惯了历史传统的生活习惯和做法。
2、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干部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成败的惯用标准,对普法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3、现实社会存在着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导致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丧失信心,挫伤学法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普法对象特殊性,开展针对性不强。
农村居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有从业结构多元化和居住生活分散化的特点,普法教育对象的需求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而受人员、事前准备、时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的普法活动必会存在局限性。以桃花山镇为例,当地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在家中的大多为老弱病幼,这些人的文化层次相对更低。要想解决农村普法教育的开展针对性不强的现象,达到普法教育的预期目的,必须进行有的放矢地普法教育,针对不同人群制定具体的普法方案。
(三)农村普法教育的形式、方法仍需改善。
目前,农村普法教育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方法简单,形式单一,往往造成农村居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的情况。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有的只是摘印了一些条条纲纲或简单的回答,实用性不够强;有的内容详细,但普法对象未必能看懂,不易达到预期效果。
四、对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
(一)提高思想觉悟,转变普法观点。
乡镇领导干部既是农村普法教育的重要组织者,也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必须将普法教育工作搬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转变普法教育同经济工作对立的观念。
(二)结合具体实际,贴近普法对象。
针对农村居民难以集中进行普法教育的情况,可以根据其生产规律,农忙时抓自学,农闲时区分不同普法对象分期分批地组织学习。针对数量庞大的外出务工人员,政府可以在其归乡时,对其集中进行综合性座谈会,或组织普法人员上门慰问等多种形式来进行普法教育,还可以在外出务工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立维权机构,为他们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
(三)革新普法教育形式,增强普法实用性。
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辐射作用,把普法内容编写成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三字经,由教师组织学生学习,培养“小小普法员”,让他们课余背诵给父母和他人听,使家长和学生都受到普法教育。还可结合农民群众实际,按照“需要什么学习什么”的原则,开展“菜单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群众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参考文献:
[1]桐乡市法宣办.面向农民群众 传播法律知识 构筑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2008.4.30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中心工作,紧密贴近广大师生的现实需求,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围绕实现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精心安排法制宣传内容。2、紧扣普法主题,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精心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着手部署“六五”普法。3、注重法治舆论氛围的营造,努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4、立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活动,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三、工作要点
1.始终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宪法宣讲活动,切实解决一些师生中存在的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不匹配、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对称的问题。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活动策划,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的普及。年在教育系统中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教育法、侵权责任法、统计法、食品安全法、可再生能源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考试和开展竞赛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特别是学校领导、公职人员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公民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力度。围绕服务和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重点宣传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城乡规划、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宣传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4.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研究、培育和传播。坚持把培育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价值追求,积极研究和探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法治文化培育和形成的作用,对实现依法治国、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贡献。坚持把法制宣传渗透到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作品当中,倡导和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法治文化作品。积极组织推选优秀法制文艺、法制书画、法制漫画、法制新闻等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征集评选活动,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
5.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准确把握检查验收内容,重点检查考核“五五”普法宣传发动、普法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普法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法律六进”、法治文化、依法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细化和分解考核验收具体操作工作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好试点单位,合理设定考核验收的试点规模,适时召开试点总结推广现场会或动员会,为科学指导和全面推开考核验收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组织指导查漏补缺,按照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指导各地、各校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在此基础上,组织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做好迎接全省、全国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指导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向全省、全国推荐表彰的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五五”普法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广泛宣传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办人民满意教育、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崛起新跨越中的重要作用和有效作为,争取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继续支持和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7.做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基本信息收集工作。通过“五五”普法自查自评和总结验收,认真细致地收集和掌握“五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特色和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根源等基本信息,特别是要掌握青少年学生这一重点对象普法现状、各种专兼职普法队伍构成、各种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等相关基本数据,为今后改进和创新普法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8.加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分析“五五”普法得失,把握普法工作发展规律,结合新时期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年内,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组织征集相关理论文章。
9.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广泛宣传依法治校理念,研究制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导标准,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和考核,建立一批在依法治校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示范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自觉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10.继续强化普法办规范化建设。各级普法办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普法教育工作的水平,切实做到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督查、有调研、有创新、有典型。每年编发和报送的普法简报不少于4期,配备和及时更新必要的宣传设备,确保普法专项经费的专款专用,不断提升普法教育工作的作用和地位。
一、开展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扎扎实实,卓有成效
2012年2月15日,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共同举办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同时,部署开展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零犯罪学校”、“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和“优秀辅导员”等评选活动,以此为载体,推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一年多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关工委认真学习十报告,深刻领会十精神,积极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五老”作用,着力开展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把创建活动作为工作重点,凝心聚力,各方联动,扎实工作,使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在认识上有了新的提高,在内容上更具实效性,在形式上更加丰富多样,取得显著成绩。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展创建活动,显示了很强的社会影响力,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关工委报送的报告中,多数县市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常委、齐河县委原书记魏洪祥同志批示:“争创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示范县关系到以高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第二届青少年普法任务,事关我县七万多青少年是否打牢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的关键。因此,创建‘示范县’志在必得......”原县长孟令兴同志当即批示拨款2万元作为创建活动经费,并表示对下步创建所需经费足额保障。禹城市委书记张安民同志批示:“此创建活动由市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市委、市政府两办及有关部门配合,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并表示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要物有物,保证创建活动的需要。同时,市政府拨款20万元用于开展创建活动。武城县委领导在常委会议上指出,开展创建活动是对武城工作的促进,做好这项工作是我县应有之义。县关工委要协同有关部门把这项工作切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争创成功。禹城、武城、齐河、德城区等县市区还成立了以县市区委书记为组长、县市区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先后以党委、政府名义向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写出开展创建活动的申请报告,向所有下属单位下发通知,印发《关于争创“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对创建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安排。禹城市于5月9日召开了全市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动员大会,市委领导到会讲话。会议规模大,声势大,效果好。武城县委、县政府在创建工作部署之后,于5月21日、5月24日和6月15日先后三次召开大会,县委领导到会讲话,进行再发动、再部署,统一思想,营造氛围,推动工作。其它县市区党委、政府也先后作出相应部署,创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使创建活动有了广泛、扎实的社会基础,有力地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2、围绕创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各县市区关工委围绕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禹城市关工委在组织“五老”深入中小学普遍开展法制教育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创建活动,开阔思路,创新工作,精心选择了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12部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编制组成了48块大型“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系列展板”,展板图文并茂,便于青少年参观学习。并于7月中旬举办了有省市关工委领导、禹城市委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全市中小学校长参加的展板开展仪式,反响强烈。截至目前,该展板已先后在7所中小学校展出,有近2万名学生参观了展板。一致反映,展板样式新颖,内容简洁,易学易懂。他们打算于今年年底前,在全市100多所中小学进行巡回展出。之后,再向企业、社区等单位延伸,进一步扩大受教育面。为了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有效性,禹城市关工委在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组织编排了少儿普法武术韵律操。韵律操以三字经的文辞格调,活泼的伴奏乐曲,充满活力的武术动作,浑然一体,气势磅礴,使孩子们在优美的音乐和韵律中,受到润泽、启蒙和濡养。韵律操还将在全市中小学普及推广。禹城市法院为了不断完善提升“少年法庭”的独创优势,在法庭组成人员上,聘请了社会调查员,他们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深入到所在学校和家庭进行了解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外因素,在法庭上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帮助教育,效果很好,值得肯定。为了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决策部署,齐河县关工委精心研究,周密安排,狠抓各项创建活动的落实。自五月以来,由县关工委领导带队,组织县、乡(镇)两级20支普法宣讲团,深入到学校、企业、社区等举办法制讲座。到目前共举办各类讲座70多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12万余人次。同时,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确定5个社区、4个机关、3个企业和10所中小学校,作为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和“零犯罪学校”培养典型,县关工委派专人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确保创建成功。齐河县检察院率先在全省检察系统开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全程关注”活动,搭建感化、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平台,用爱心温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法独到,受到省市关工委领导的重视。武城县关工委坚持在突出重点、拓宽领域、丰富内容、创新举措、提高实效上下功夫,组织开展了法律讲座、法制在线、法制维权平台、法制广场、法制一条街、违法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普法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深受广大家长和孩子们的欢迎。德城区关工委帮助指导区检察院,建立全市系统内首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对青少年开展普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并对涉嫌犯罪、直诉未成年人进行品德教育、心理矫正、技能培训等,收到很好效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把创建活动推向更高层次
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是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幸福、实现跨越发展的大事,意义重大。全市上下必须思想再发动,力度再加大,措施再强化,争取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效。
1、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根据中国关工委等三部委关于开展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安排,活动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底,离现在还有8个月的时间,如果考虑到2月份的春节等因素,时间相当紧迫。这次活动是全国性的活动,参与的地区和单位多,但受表彰的名额有限,竞争十分激烈,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另据了解,全国、全省的一些县市区创建活动搞得非常突出,他们紧盯创建“示范区”这个目标,决心大、声势大、力度大,大有志在必得之势,引起了上级关工委的注意。我市和全国、全省一样,形势喜人逼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关工委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围绕目标,铆足劲,争着干,比着上,奋力冲刺。这些都给我们参评竞争带来了很大压力。时间紧迫,竞争激烈,任务繁重,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时机,奋力拼搏,积极作为,把创建活动搞得更加扎实,更有新意,争取新的更好成绩。
2、以创新精神,开展创建活动。我市多年来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培养了一批典型,但对照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必须以创新精神,用新思维、新视角、新举措、新形式,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创建活动的理念、层次和水平。坚决克服平推平拥、一般化的号召、一般化的部署、一般化的落实的简单做法,这样做收效甚微。必须做到在思想观念上,要高起点定位,瞄准创建“示范区”这个目标,“咬定青山不放松”,树立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和信心,誓夺创建成功。在活动形式上,要高标准安排。既要扎扎实实又要大有声势,既要继承传统又要不断创新,勇于突破、敢为人先,以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活动内容上,要高质量要求。使其更具针对性、生动性和趣味性,为青少年喜闻乐见、入脑入心,贴近生活,贴近青少年。在活动手法、活动载体、活动阵地、活动机制上,都要有新的创新、提升和发展,力争创造出一批特色做法,推出一批创新经验,打造一批过硬典型,为创建成功赢得主动。
3、抓好典型,促进创建活动开展。靠典型引路,用榜样示范,以点带面,是我们开展创建活动、促进整个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宝贵经验。过去,我们在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发现和培养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创建活动中,对这些老典型要不断完善提高,赋予新的内涵,注入新的活力,使其永葆旺盛的生命力。同时,也要注意发现、培养和推广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有影响力、有新鲜经验、有时代特色的新典型,并把这些点上的经验变成面上的做法,使其发挥更大的示范作用和推动作用。这些新老典型,影响大,靠得住,叫得响,辐射力大,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无形推手和强大动力。我们必须下大力抓好典型,运用好典型。同时,根据中国关工委等三部委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关工委要在抓创建“示范区”活动的同时,对“零犯罪学校”、“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等评选活动,一并抓好落实。要在前段工作基础上,依照标准,好中选优,跟上工作,落到实处,争取有更多的集体和个人进入到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行列。
关键词:普法教育 问题 对策
1 农信社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以来,农信社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大大提高。但随着农信社改革步伐的加快,在农信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1.1 员工学法积极性不高。农信社员工平时工作忙、压力大,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了,法律知识学的好不好不重要;农信社领导在对待抓普法教育这方面也存在模糊认识,对普法教育工作支持不够,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抓不抓问题不大,只要能完成业务指标就行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难以达到提高员工学法积极性,当然更谈不上普法取得显著成效了。
1.2 农信社普法教育手段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信社新业务不断推出,员工得把越来越多的精力投入到新业务的学习中,把员工集中在一起上普法课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在内容、方式方法上无法满足员工的喜好,这势必挫伤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目前,农信社普法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方法简单,形式单一,普法未能真正进入基层社,在上级检查这项工作时,往往是走形式,工作中彼于应付。
1.3 农信社普法教育方式针对性不强。农信社没有建立起法律法规定期学习制度,领导没有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不能及时跟踪学习新近出台的一系列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所以也谈不上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更谈不上用于指导和防范业务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4 员工结构不合理,影响法制观念更新速度。目前联社员工基本上是两大结构群体:新入行青工和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参加工作的员工,即一部分是学生出身和转业军人构成的青工队伍,人员成分复杂,思想不稳定,可塑性强,且每个人的知识层次、生活阅历、思想觉悟、业务技能千差万别;另一部分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招工入联社的老职工,他们经历了计划经济向商业银行转轨的历史变革,这部分人接受的普法教育基本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理论,虽然后期也经历了多次教育普法教育和实践锻炼,有相当多的人员进入高等学府深造,也出现了部分精英人才,但就员工队伍整体结构而言,新鲜血液补充太慢,员工年龄没有形成梯次结构,尤其在基层联社,人员老化、合适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普法教育速度,影响了联社普法教育的有效开展。
1.5 普法教育忙于应付。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联社的业务范围、产品种类、客户构成、服务手段等发生了深刻变化,随之各种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等不断出台,但由于缺乏超前性、相互关联性、前后衔接性和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漏洞预见性,在普法教育中表现为不顺畅、不自然,难与国家法规有机地结合起来。内部风险防控总处在亡羊补牢状态。
1.6 自卑心理产生对普法教育的抵触情绪。
联社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改革的步伐较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相对慢一些,从单位形象到员工各方面待遇都不如国有商业银行,致使部分员工在攀比中产生了自卑感,特别是习惯了“吃大锅饭”的那部分员工,经常对从事的工作产生消极情绪,对普法教育新理念产生抵触,他们是联社进行普法教育的重点教育对象。
2 推进农信社普法教育的对策
随着国家普法教育的进一步深入,广大农信社员工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农信社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农信社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加强农信社普法教育的力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2.1 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职能作用。一要善于“借力”。要立足于当前实际,善于借台唱戏,借兵打仗,借箭发令,积极主动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协调普法与效能、综治等共同督查、督办;积极引导全员关注支持普法教育,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普法教育,努力探索普法运作机制。二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普法领导小组的作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把普法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精神文明活动等结合起来,实现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农信社普法广泛开展。
2.2 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体系。一要建立刚性机制。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制度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只规定应该怎么做,而对没有做到如何处罚没有规定,从而导致法制教育忽紧忽松。二要建立规范的指导体系。要尽快制定农信社具体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意见、依法治社指导性意见,在全辖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科学合法,易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体系。三要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人员根据实际,制订一个合理的、可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量化标准,纳入绩效考评,每年组织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各信用社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2006年开始实施的全国“五五”普法教育,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在过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还较明显。如何搞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我们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五五”普法教育的质量。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仅新都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0万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他们一方面为新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应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进“五五”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大力气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质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们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普法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这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否则共同责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三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拥有的资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树立“大普法”观念,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整合资源,这样,普法教育才能与其他教育互为侵透,协调发展,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四要构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评机制。在普法教育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考评机制,但一些单位考评的效果不是很好,影响了普法质量。因此,要从法律制度上对普法教育的考评机制予以确认,同时从政府的角度解决部门考核、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等问题,把一切考核纳人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轨道上来,增强考核的权威性。这样,才能够保证普法教育与其它工作协调发展,才能促进普法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创新为确保普法教育质量提供动力
“五五”普法既要开拓创新,又要加强基础性工作;既要求发展,又要继承过去的优秀成果及其成功经验。
一要把握“三个理念”,努力实现理论创新。一是要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变革中的和谐社会,是发展中的和谐社会,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和谐社会,是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和谐社会,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而这一切都需要努力通过法治的手段去实现。二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把人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时,要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基本目标,加强发展经济、公民权利义务和人口、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依法治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要坚持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理念。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者基本上都是国家各级机关、各部门、各行业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素质的高低,能否依法办事和公正执法,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实施,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也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在制定“五五”普法规时,强调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强调提高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
二要树立创新理念,拓展法制宣传形式。一是在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的结合上突出现代手段。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数字和网络时代,影视、网络等传媒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越来越突显出其优势和作用。我们要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鼓励、引导、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网页)、节目,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脑。二是在集中教育和日常宣传的结合上重视日常宣传。诚然,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易于产生影响,营造氛围。但是,法制宣传教育更需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因而要注重日常宣传教育,使人们在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中切身感悟到法律的真谛,进而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三是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法治实践活动。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实践。所以,要引导和指导公民积极参与立法活动,领悟法律的本意;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植根于法治实践之中。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其效果远远胜过数次空洞的说教。
三要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全民普法是一项伟大的事业,需要大批人才从事这项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与普法教育的需求差距较大,特别是基层单位的矛盾更为突出,有的单位搞普法教育的专职人员只有一人。因此,在“五五”普法中,要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改变人力资源紧缺的状况。要通过法律的途径确定普法机构的人员编制,定人、定岗、定职责,不得擅自挪用。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创建普法宣传员队伍,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普法教育服务。如组建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队伍和法律志愿者队伍等等。通过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让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普法教育的大潮中来,确保全民普法教育这一伟大事业获得如期效果。
关于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区司法局××
2006年开始实施的全国“五五”普法教育,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在过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还较明显。如何搞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我们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五五”普法教育的质量。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仅新都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0万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他们一方面为新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应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进“五五”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大力气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质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们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普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这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否则共同责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三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拥有的资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树立“大普法”观念,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整合资源,这样,普法教育才能与其他教育互为侵透,协调发展,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四要构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评机制。在普法教育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考评机制,但一些单位考评的效果不是很好,影响了普法质量。因此,要从法律制度上对普法教育的考评机制予以确认,同时从政府的角度解决部门考核、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等问题,把一切考核纳人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轨道上来,增强考核的权威性。这样,才能够保证普法教育与其它工作协调发展,才能促进普法教育质量的提高。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三、创新为确保普法教育质量提供动力
“五五”普法既要开拓创新,又要加强基础性工作;既要求发展,又要继承过去的优秀成果及其成功经验。
一要把握“三个理念”,努力实现理论创新。一是要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变革中的和谐社会,是发展中的和谐社会,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和谐社会,是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和谐社会,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而这一切都需要努力通过法治的手段去实现。二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把人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时,要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基本目标,加强发展经济、公民权利义务和人口、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依法治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要坚持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理念。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者基本上都是国家各级机关、各部门、各行业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素质的高低,能否依法办事和公正执法,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实施,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也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在制定“五五”普法规时,强调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强调提高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
二要树立创新理念,拓展法制宣传形式。一是在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的结合上突出现代手段。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数字和网络时代,影视、网络等传媒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越来越突显出其优势和作用。我们要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鼓励、引导、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网页)、节目,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脑。二是在集中教育和日常宣传的结合上重视日常宣传。诚然,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易于产生影响,营造氛围。但是,法制宣传教育更需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因而要注重日常宣传教育,使人们在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中切身感悟到法律的真谛,进而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三是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法治实践活动。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实践。所以,要引导和指导公民积极参与立法活动,领悟法律的本意;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植根于法治实践之中。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其效果远远胜过数次空洞的说教。
三要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全民普法是一项伟大的事业,需要大批人才从事这项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与普法教育的需求差距较大,特别是基层单位的矛盾更为突出,有的单位搞普法教育的专职人员只有一人。因此,在“五五”普法中,要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改变人力资源紧缺的状况。要通过法律的途径确定普法机构的人员编制,定人、定岗、定职责,不得擅自挪用。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创建普法宣传员队伍,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普法教育服务。如组建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队伍和法律志愿者队伍等等。通过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让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普法教育的大潮中来,确保全民普法教育这一伟大事业获得如期效果。
关于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区司法局××
2006年开始实施的全国“五五”普法教育,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在过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还较明显。如何搞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我们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五五”普法教育的质量。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仅新都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0万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他们一方面为新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应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进“五五”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大力气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质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们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普法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这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否则共同责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三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拥有的资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树立“大普法”观念,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整合资源,这样,普法教育才能与其他教育互为侵透,协调发展,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四要构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评机制。在普法教育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考评机制,但一些单位考评的效果不是很好,影响了普法质量。因此,要从法律制度上对普法教育的考评机制予以确认,同时从政府的角度解决部门考核、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等问题,把一切考核纳人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轨道上来,增强考核的权威性。这样,才能够保证普法教育与其它工作协调发展,才能促进普法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创新为确保普法教育质量提供动力
“五五”普法既要开拓创新,又要加强基础性工作;既要求发展,又要继承过去的优秀成果及其成功经验。
一要把握“三个理念”,努力实现理论创新。一是要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变革中的和谐社会,是发展中的和谐社会,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和谐社会,是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和谐社会,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而这一切都需要努力通过法治的手段去实现。二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把人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时,要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基本目标,加强发展经济、公民权利义务和人口、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依法治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要坚持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理念。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者基本上都是国家各级机关、各部门、各行业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素质的高低,能否依法办事和公正执法,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实施,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也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在制定“五五”普法规时,强调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强调提高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
二要树立创新理念,拓展法制宣传形式。一是在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的结合上突出现代手段。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数字和网络时代,影视、网络等传媒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越来越突显出其优势和作用。我们要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鼓励、引导、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网页)、节目,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脑。二是在集中教育和日常宣传的结合上重视日常宣传。诚然,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易于产生影响,营造氛围。但是,法制宣传教育更需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因而要注重日常宣传教育,使人们在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中切身感悟到法律的真谛,进而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三是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法治实践活动。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实践。所以,要引导和指导公民积极参与立法活动,领悟法律的本意;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植根于法治实践之中。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其效果远远胜过数次空洞的说教。
三要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全民普法是一项伟大的事业,需要大批人才从事这项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与普法教育的需求差距较大,特别是基层单位的矛盾更为突出,有的单位搞普法教育的专职人员只有一人。因此,在“五五”普法中,要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改变人力资源紧缺的状况。要通过法律的途径确定普法机构的人员编制,定人、定岗、定职责,不得擅自挪用。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创建普法宣传员队伍,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普法教育服务。如组建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队伍和法律志愿者队伍等等。通过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让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普法教育的大潮中来,确保全民普法教育这一伟大事业获得如期效果。
关于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区司法局××
2006年开始实施的全国“五五”普法教育,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在过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还较明显。如何搞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我们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五五”普法教育的质量。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仅新都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0万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他们一方面为新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应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进“五五”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大力气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质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们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普法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这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否则共同责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三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拥有的资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树立“大普法”观念,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整合资源,这样,普法教育才能与其他教育互为侵透,协调发展,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四要构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评机制。在普法教育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考评机制,但一些单位考评的效果不是很好,影响了普法质量。因此,要从法律制度上对普法教育的考评机制予以确认,同时从政府的角度解决部门考核、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等问题,把一切考核纳人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轨道上来,增强考核的权威性。这样,才能够保证普法教育与其它工作协调发展,才能促进普法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创新为确保普法教育质量提供动力
“五五”普法既要开拓创新,又要加强基础性工作;既要求发展,又要继承过去的优秀成果及其成功经验。
一要把握“三个理念”,努力实现理论创新。一是要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变革中的和谐社会,是发展中的和谐社会,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和谐社会,是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和谐社会,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而这一切都需要努力通过法治的手段去实现。二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把人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时,要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基本目标,加强发展经济、公民权利义务和人口、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依法治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要坚持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理念。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者基本上都是国家各级机关、各部门、各行业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素质的高低,能否依法办事和公正执法,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实施,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也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在制定“五五”普法规时,强调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强调提高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
根据《城乡建设住房局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六五”普法总结检查指导标准,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总体而言,工作是扎实的,成效是明显的。现将“六五”普法(2011-2015)工作总结如下:
一、“六五”普法(2011-2015)工作回顾
(一)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我局及时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开展好“六五”普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统工作纳入每年度计划并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兼职普法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四有四落实”,即工作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板块式普法格局。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五年普法计划表,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公共法《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公务员法》和专业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它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认真开展好“法治机关”、“平安”创建活动,促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创新。我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横幅等途径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查条例,实现本局门户公开网站有普法栏目和内容。我局狠抓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员培训,让他们更熟练业务法规,更好地宣传好规建法规。同时,围绕全中心工作,向挂钩驻点村宣传好相关政策法规,向村民群众细致入微地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化解矛盾纠纷。
(四)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我局将普法依法治统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与创先争优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为保证工作需要,每年都预算一定的工作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报销并建帐。
此外,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等。
二、存在的问题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在普法依法治统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不够,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读书笔记记录不详细。二是宣传专栏办得不够好,内容不够丰富。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1、着力注重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五五普法工作一启动,学校就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成立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了以行政、各年级、团委为主体,以党员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特别是政治课教师)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时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按步骤,有条理地把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广度。学校通过校园黑板报、宣传栏、横幅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形成全方位法制宣传教育格局,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力地提高了全校师生对“五五”普法重要性的认识,也增强了普法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巩固师生的普法意识,增强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二、不断学习,明确重点,实现“五五”普法整体推进
1、不断学习《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教职员工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领导干部普法教育学习做好表率。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后,学校行政着力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落实到日常学习中去,特别是对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使领导干部们在吃透相关法律精神的基础上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教职员工普法教育学习明确职责。组织教职工重新学习了《教师法》《教育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学习竞赛后,教职工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了,也更明确了自己的义务、责任。教职工中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案件,大家更增强了教好书育好人、做好示范表率的信心和决心。
2、加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立足课堂,让法制教育进头脑。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让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通过政治课、班会课等课程以及其他各学科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有机地融入到日常的教学中去,让学生法制观念和意识逐步提高,从而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成熟健康理。
按照实际,让法制教育分层次。学校针对学生年龄实际和个性特征,在法制宣传教育上非常注重层次性和针对性。比如初中二、三年级学生通过班级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一届新生重点学习《佑君中学德育守则》让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有一个初步了解,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积极努力学习打下扎实的法律基础。
加强合作,形成法制教育合力。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形成法制教育合力,对促进学生法律意识和行为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学校各年级在期初或期末都会发放《告家长书》,争取家庭的配合,监督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同时学院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用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来切实加强学生法制学习,用积极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普法的文件精神,按照“七五”普法目标任务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检查指导标准,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我局及时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开展好部门七五普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纳入每年度计划并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明确普法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四有四落实,即工作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板块式大普法格局。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五年普法计划表,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公共法《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公务员法》和专业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捐赠法》、以及其它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认真开展好法治机关、法律进机关平安惠东创建活动,促进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创新。我局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宣传普查条例。我局狠抓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员培训,让他们更熟练知晓法律法规,更好地宣传好法律法规。同时,围绕“五个一”帮扶工作,向庭卡乡斯兰达村宣传好相关政策法规,向村民群众细致入微地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化解矛盾纠纷。
(四)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我局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为保证工作需要,每年都预算一定的工作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报销并建帐。
此外,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简报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等。
二、存在的问题
七五普法以来,我局在普法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不够,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读书笔记记录不详细。二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效果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按照五年规划以及收官检查指导标准,继续做好七五普法工作,首先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特别是对全局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制意识;其次是加大普法力度,围绕工作重点有目的地宣传好相关的法律法规。
1.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充实机构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2.切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工作。下半年,县普法办将在全县举办“四法一条例”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各地、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
二、围绕建设和谐平安法治,精心安排普法教育内容
3.强化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坚持以党的十精神统揽、指导、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4.加强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的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广泛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5.加强全县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在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条例”,即宪法、民事诉讼法、精神卫生法、社会保险法、省审计条例。要通过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阵地宣传、组织考试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实效。
6.积极开展紧贴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的专题普法教育。始终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积极谋划和组织开展专项或专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要切实加强“五城同创”法制宣传教育、旅游强县创建、房屋拆迁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继续组织好本地、本单位人员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知识竞赛活动。
7.注重筹划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节日宣传活动。切实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法律宣传日、月、周活动,开展集中宣传。
8、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相结合,组织普法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副校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即举办一场机关法制讲座、组织一场农村普法赶集、举办一场社区法制宣传座谈会、开展一次“法在心中”主题作文竞赛、举办一场企业法律咨询、组织一次法律骨干培训班。
三、深化“法律六进”,整体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9.突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示范性。要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以及公务员法制培训等一系列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积极组织好本地、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
10.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有针对性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总结推广“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的普法经验。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际效果。
11、按照党的十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丰富“法律六进”新内容,拓展新领域,培育新载体,探索新途径,提升新效果。
12.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工作实际,结合法治文化创建、“三下乡”、“四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注重普法教育成果转化,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
13.注重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相互推动。通过普法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普法教育,普治兼顾,整体推进。
14.扎实开展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在全县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经验。
五、精心准备,全力做好中期督导检查迎接工作
15.扎实做好中期迎检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下半年将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将及时制定并下发督导考评方案和考评标准,各地各单位要对照要求,认真准备,及时补课,务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督查工作取得成效。
16、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各地各部门从下半年开始,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互查和抽查。7-8月份,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分片组织开展全县抽查工作,并做好迎接市普法办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丰富形式载体,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
法制建设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社会安宁和经济繁荣。当前有些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法制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上存在偏差,许多公民尤其是一些公务员的法律意识也较为淡薄,有的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律意识淡漠,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当前普法教育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普法教育效果不甚理想,公民的法律意识仍旧淡薄。表现为人们对权、钱、法三者的认识存在偏差,误认为金钱是万能的,权力大于一切,有了法律也要用上关系才行。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时,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
2、公民的法律知识较为缺乏。无论是执法者还是被执法的对象,均不懂得相关的法律条款,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遇到问题时不能正确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分析、判断、解决,往往是盲目办事,凭自我感觉进行处理,以致出现了许多本可以避免的事情的发生。
3、对法律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在基层从事普法工作的同志常常感到:普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任务也越来越重,广大人民群众呼唤法治的声音也越来越响,但开展普法教育这项工作的困难却越来越大。一些单位的领导不太重视此项工作,认为法制宣传工作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做得好与不好没多大关系,不会影响到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也产生不出多大的“政绩”,因而也就重视不够,往往只是将工作安排下去,但至于工作的实际情况如何,效果怎样,也就不会去过问。普法工作在有些地方和单位甚至还仅仅是一纸文件,层层传达,图形式、走过场、表面应付,工作没有落到实处,没有扎扎实实地开展普法。
4、普法教育方式方法仍显陈旧。普法教育工作多年来一贯是编写普法教材,然后采取“灌输式”、“培训式”的老方法,方式方法上没有改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虽有尝试,但不普及,也不规范。部分单位仅靠一本枯燥无味的普法教材、一节蜻蜒点水式的串讲、一场“团体操(抄)”式的普法考试就结束了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其效果可想而知。普法教育的教学手段及方法单一,依然是靠一本书、一支粉笔就上一节课的形式,没及时地进行更新,多媒体等先进的教学形式和手段没有在普法教育中得到充分的发挥和运用。普法教育的内容单调枯躁,理论联系实际不够,不能将书本中的理论知识与现实中的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教育而教育”,“为普法而普法”,在教会老百姓如何运用课本中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做得不够,因而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普法教育的积极性不高。
5、个别人员及单位不严格依法行政、不公正司法,影响了普法的吸引力。目前依然有个别行政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搞权钱交易、贪赃枉法、以罚代刑;个别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司法机关也个别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虽然现在这些现象极为少见,但就是这些极个别的现象,降低和损坏了国家法律的形象和尊严,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降低了普法的效果。
二、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与方法
(一)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
要将普法工作一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将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系统、部门、单位、岗位和个人,并逐级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把普法教育工作完成情况同干部的考核、奖惩、提拔、任免挂钩,对普法教育工作不认真重视,敷衍了事的,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二)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树立“法律至上”权威
行政执法部门是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最主要的职能机构,它涉及面广,与群众打交道多,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维护司法公正集中反映了党和人民的基本要求。因此,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公开执法,特别是要加强依法治权、依法护民的力度,树立“法律至上”权威,彻底消除对法制教育的负面影响。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1、要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除了一般的法律知识普及外,还要加强法律特点、功能、作用等法律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使“法律权威是法律的生命”“、法律至上”等基本观念深入人心。
2、要求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自律,加大惩罚的力度。特别要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办事,按章办事,不徇情枉法,不以法谋利。对于违纪、违规甚至于违法的执法人员要严肃处理,不能姑息迁就,充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
3、要充分发挥各种监督机制的作用。目前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的制度很多,但并未形成合力,没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要对各种监督形式进行深入研究并作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以充分发挥这些监督制度的综合威力。只要监督到位,不愁法律的权威树立不起来。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五•五”普法要求,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1、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形成学法用法氛围。(1)开展“法制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的各项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2)开展“法制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送法进农家、建设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进行法制宣传。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在建设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过程中,大力加强法律服务组织的建设。(3)开展“法制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经常组织社区居民学法,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4)开展“法制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法律素质教育。将法制教育列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法制教育的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法实践活动;加强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5)开展“法制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活动,促进企业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6)开展“法制进单位”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律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2、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和专项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各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营造社会法治文化氛围。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并定期开展活动;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在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宣传法律。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合教秘[2013]154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教育实际,制定长丰县教育系统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制教育主题活动方案。
一、活动内容
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突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青少年学生生活和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的学习宣传;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二、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2013年4月)。2013年4月底以前,各校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安排。
2、实施阶段(2013年5-10月)。普遍开展“法律进学校1+1”活动。
3、总结阶段(2013年10月)。对活动进行总结。
三、主要措施
1、各校要把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纳入到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政治教育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认真组织青少年开展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六五”普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的读书活动,组织观看《代号12348》普法教育影片和DVD光盘。
3、认真组织青少年参加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竞赛试题和答题卡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书后)(此文件在长丰教育体育网通知公告栏2012年6月26日查询)活动,按要求及时将答题卡邮寄到竞赛办公室。
4、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
5、普遍开展“法律进学校1+1”活动,即:一次普法主题班会,一项特色普法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确定具体负责人,按照要求,利用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活动开展。
2、各校活动开展情况每月底报局法规监察科(报表见附表)。邮箱:***。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以下是和大家分享的乡镇辅警年度工作总结材料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参阅。
学生学法守法心得总结一
我院积极组织全院同志加强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人响应院里号召,认真学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是为了更好的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学生学法守法心得总结二
法律是公正严肃的。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就本人对学习法律知识看法:
一、必须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知道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择暴力、有的选择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要将普法学习落到实处
普法的学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的有所获,对于个人来讲,在普法学习中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不仅认识和纠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区,同时通过学法可以很好的指导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对日常工作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是明显的。
因此,普法知识的学习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在提高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同时也提高了的自身业务素质,普法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的热度,今后一定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生学法的观念。
学生学法守法心得总结三
全国普法教育,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在过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还较明显。如何搞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我们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六五”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
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应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进“六五”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大力气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质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们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
三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