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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小额信贷

时间:2023-05-30 09: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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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小额信贷

第1篇

我国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小额信贷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的农村,授信对象定位为农村中低收入者,目前已在全国各地推行,授信对象也由农户扩大到城市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但从小额信贷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来看,由农村信用社操作的农户小额信贷已成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作为农村金融领域一项引人注目的金融创新,该制度摈弃了商业性金融“嫌贫爱富”、“抓大舍小”的思想,敢于将自己的服务对象瞄准中低收入农户并提供与贷款有关的一揽子服务。从我国10余年运行的总体情况来看,虽然在局部地区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小额信贷模式,但客观地讲,小额信贷在我国并没有取得真正的成功,更谈不上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小额信贷理论。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农村信用社习惯于用商业银行信贷的思维模式来设计、运作和评价小额信贷,在实践中将小额信贷的功能扩大化,使小额信贷不能充分显示其应有的制度特征,偏离了推行的初衷,在有些地方小额信贷已经开始异化。正确地区分小额信贷和商业银行信贷不仅可以在理论上澄清各种错误的认识,对小额信贷的实践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完善我国的小额信贷制度,填补农村贫困阶层信贷服务体系的空白。

本文拟从制度视角来阐述两种信贷方式在假设前提、制度设计、风险管理以及业绩评价四个方面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发展小额信贷的几点建议。

农户小额信贷与商业银行信贷的差异

(一)理论假设前提的差异

1.需求认识上的差异。小额信贷理论认为,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的不仅仅是信贷资金,而是适合农民需求的金融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金融工具。在这种信贷制度安排下,贷款能自动瞄准中低收入阶层,并且能针对农户小规模经营、缺乏抵押品的特点,为农户提供小额度、不需抵押品的款项。而商业银行信贷暗含的假设前提是借款者缺乏的仅仅是资金,至于资金以外的其它服务,是借款者自己的事,由借款者自行解决。

2.信用与风险认识上的差异。小额信贷理论对农户信用与风险的认识主要有三点:第一,农业社区的信用维护机制有效。由于农户缺乏有效的财产作抵押,因此贷款只能建立在农户的信用基础之上,而农户大多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农业社区,并且社区的人员组成极为固定,农户之间的信息比较对称,信息传递较快,即使发生拖欠债务、恶意逃废债的现象,也极易被发现,并将为此付出极其昂贵的代价(如受到周围人群的鄙视、无法取得下次贷款等),故农户的信用普遍较好。第二,农户还款具有双重保证。虽然农户以户主作为承贷关系人,但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的是信用社与农户的关系,一旦户主发生意外,家庭其它成员要继续承担归还贷款的义务。第三,农户与小额信贷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较轻。小额信贷机构一般深入农村,对农户的信用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农户基本上不存在商业秘密,因此农户违约的机会较小。而商业银行信贷则认为借款者恶意逃废债的概率较高,借款者与银行之间存在着程度很深的信息不对称,因此认为每笔贷款都具有不可预测的信用风险,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要求借款者提供担保或抵押品。

(二)制度设计的差异

1.目标群体的差异。农户小额信贷以有一定经济活动能力的中低收入农户为贷款对象,是自然人贷款;商业银行在贷款对象的选择上则遵循“择优”原则,以有良好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企业和个人为首选目标,其中企业法人贷款占主要份额。

2.贷款保障条件和操作程序的差异。贷款保障条件的差异。小额信贷是一种没有担保抵押的贷款方式,贷款完全取决于农户信用,通常采取小组连带方式或强制性储蓄来代替担保抵押。商业银行的贷款保障条件比小额信贷充足,有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贷款,其中担保贷款根据还款保证的不同又可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贷款操作程序的差异。小额信贷的贷款程序较简单,无需提交各种书面材料。例如印度的自我就业妇女协会银行只要求申请者填写一张纸的申请表,贷款批准程序完成一般为一周;多米尼加的ADOPEM一般需9天完成放贷程序;印尼人民银行的小额贷款申请程序最长两周,对再次贷款者只需3天;孟加拉乡村银行从贷款申请到发放贷款一般为1-2周。我国的基本程序是:以农户为单位建立贷款档案—评定农户信用等级—颁发贷款证—获取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程序是其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个银行都规定贷款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执行,因此贷款程序较为复杂,这些步骤主要有:贷款申请—贷款调查—信用评估—贷款审查—贷款谈判—贷后检查—贷款收回。

3.贷款额度、周期和还款方式的差异。小额信贷的贷款额度远小于商业信贷的贷款额度。小额信贷采取持续性滚动式放贷以鼓励还款,贷款轮数越多,贷款额越大。我国农户小额信贷的贷款额度从

一、二千元到几万元不等,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贷根据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贷款额度,但从总体上看,贷款额度远大于小额信贷贷款额度。小额信贷的贷款周期可分为固定周期和灵活周期两类,还款频率也可从总体上分为固定还款和灵活还款两类,而商业银行贷款一般在到期时一次还清。

4.利率的差异。利率水平的高低是小额信贷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国际上成功的小额信贷的存贷利率差高达8%—15%左右,但资金成本低的例外。我国规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利率的确定比较简单,实行“一视同仁”的利率政策;而商业银行信贷利率则取决于市场供求状况、央行的货币政策、贷款对象和贷款期限等因素,是灵活的、市场化的、有差别的利率,利率水平与受信者的信用等级状况挂钩。

(三)风险防范手段的差异

小额信贷主要采取3种风险防范措施:为贷款户提供配套服务(如培训、技术、信息等),以提高农户投资项目的成功率;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采取连带担保制度,利用社会压力促使农户积极还款。商业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比小额信贷要复杂得多,因此风险的管理手段也要“先进”得多。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现代商业银行逐渐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信用评分模型、信用风险模型和信用风险管理理论和手段,如由早期的线性概率模型、线性判别等模型,发展到现在较为流行的信用矩阵法、信用风险加成法等更为复杂、精确的数理模型,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也有着一套严格的程序,一般包括决策过程、后续行动以及监督报告过程。

(四)业绩评价的差异

农户小额信贷包括两个基本要义:一是针对贫困,为传统金融不能覆盖的广大有生产能力的贫困农户提供资金;二是保证小额信贷机构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使小额信贷机构在财务上达到自立,这也是小额信贷项目追求的两个基本战略目标,所以对小额信贷业绩的评价也是将以上两个因素综合起来考察。

商业银行信贷的最终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对商业银行信贷的绩效评价主要是围绕其盈利性和综合盈利能力来展开的。前者考察银行的相关财务比率指标,这些指标主要有四类:盈利性比率、流动性比率、风险比率以及清偿力及安全性比率;后者则采用综合分析的方法,将银行盈利能力和风险状况结合起来对银行业绩作出评价。

进一步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建议

确定合理的利率水平发挥利率杠杆的作用。国际经验表明,合理的利率水平是小额信贷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所谓合理的利率是指能补偿管理费用、资金成本、与通货膨胀有关的资金损失及贷款损失,因此小额信贷利率应该是商业化的利率。虽然我国目前执行高利率会受到传统观念以及利率管制政策的挑战,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根据成本和供求决定的商业化利率将是小额信贷利率政策的最终取向。这是因为:即便是以福利主义著称的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实行的都是较高的利率政策;我国农村金融资源尚处在供给不足的状态,若不以“市场价格”来配给有限的资金,则必然会引发金融机构的设租和寻租现象,其结果反而不利于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农户;在很多地方,以高利贷为典型代表的“灰色金融”还很盛行,农民尚且能承受“高利贷盘剥”,那么市场化的利率水平则必然也能接受。有研究表明,农民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多样化生产带来的是极高的回报,在正常年景下,农户完全有能力承担市场化的利率水平。

第2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小额信贷;江夏区;调研报告;脱农化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一、调研背景

近年来,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小额信贷的需求越来越大;但小额信贷业务发展进程仍然较为缓慢,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问题:其一,贷款门槛较高,担保抵押仍然是制约农户小额信贷的主要因素;其二,小额信贷业务由于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严重,“啄序”行为难以避免(郭兴平,2012);其三,信贷市场供给不足,金融服务业务缺少,市场定位不准确。

村镇银行方面,在大部分拥有涉农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将发展重心转移到城市后,农村地区出现了较大的信贷供给缺口。2010年10月,位于武汉市内的第一家村镇银行——江夏民生村镇银行挂牌成立。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武汉城市圈农村金融的融资渠道,增加了农村金融的活力;但新成立的村镇银行并没有完全弥补信贷市场的供给缺口,很多村镇银行缺乏公众认同,客户资源稀缺,在经营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

二、研究方法

(一)问卷法

课题组结合江夏区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反复通过预调研和反馈来设计和完善问卷。2012年9月至10月,成员走访了江夏境内郑店街道办劳一村等6乡镇1林场共计近30余村庄,共派出18批次调研组,参与调研人数达44人次,期间共发放了202份调研问卷,成功回收197份有效问卷。

(二)数理统计

课题组运用数理统计对问卷结果做了基础的分析,得出问卷中的各问题选项的答案频率、频数及问题间的相关性联系等信息。

(三)访谈法

调研期间,课题组成员同时对江夏民生村镇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口街道办金水闸支行等几家银行进行了走访,获得了当地银行信贷业务的相关信息。

三、调研样本基本信息

(一)样本农户的年龄机构特征

从年龄分布上看,大多数户主年龄在30岁至60岁间,属于主要劳动力年龄内人口,其合计比例高达81.22%;其次,30岁以下的农户有22人,占11.17%;最后就是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只有15人,占7.16%。另外,30岁以下的农户主要集中在20岁到30岁区间,其数量较少的原因是大多数该年龄段内的农户外出务工或者与父母共同生活。

(二)样本农户户主的文化程度

从样本户主接受文化教育的程度来看,主要集中在初中阶段,共有93人,几乎占到一半的比例;其次是高中及中专,合计有48人,占比24.36%;再次是小学,占比19.80%;最后是数量极少的大专、本科和文盲,合计有17人,占比8.64%。与以往的相关资料对比,农户整体上的文化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三)样本农户户主的专业技能

该地区的农户户主有近一半拥有某一领域内的专业技能,主要体现在:个体经营最多,有41户,占比高达20.81%;其次是司机,有17户,占到8.63%;再次是手工艺者,占6.09%的比例;泥瓦、养殖、兽医等行业内的从业人口较少;最后,完全依靠土地生存的农户有38户,占比例19.29%。而其他项有大约38.58%的农户,这部分农户属于非土地种植业,主要有乡村教师、护士等,但比例都非常低,在此不再枚举。

(四)农户家庭成员务工及农业收入等情况

受访者中,有63%的家庭有成员外出务工,主要集中在武汉城市圈;其余没有家人外出务工的家庭有72户,占比37%。外出务工的家庭中,外出务工的时间占农业生产时间的比重基本在80%以上,其余大部分也占到了51%-80%以上。与此相对应,务工收入是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看:该比例占到80%以上者有50户;其次,有41户的收入比例在51%以上(见表1)。

关于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有112户家庭,没有农业收入;其次,有49户的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在20%以下;再次,20户的比重在50%以下;剩余只有少量农户的农业收入占据家庭总收入的较大比重,其中,9户比重在50%至80%,7户在80%以上(见表1)。

(五)江夏区村镇银行的基本发展历程和现状

截止2013年7月,江夏区仅设有村镇银行一家——江夏民生村镇银行。该行是2010年10月中国民生银行联合当地8家企事业单位发起成立的,其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要信贷业务有:组合贷、联保贷、高管保证贷、机械设备抵押、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近3年来,该行的业务范围进一步增加,存款贷额也有所增加。但该行在各街道办均没有开设分行、办事处、甚至自动银行机等设施。

四、主要发现

(一)村镇银行方面

1.缺少市场推广活动

村镇银行在其所在地的知名度较低,加之“村镇”二字,以及储户不愿意在新成立的银行办理业务的倾向,都增加了农户对其业务能力和资金安全的质疑。调研数据显示,只有23.9%的农户了解过村镇银行,其中只有8.6%的农户非常了解或者比较了解其业务;相反,农户对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了解程度较高。针对此种情况,村镇银行可以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农户接触银行信息的主要途径(见表2)进行其品牌宣传及业务推广,从而提升农户对其了解程度和认可度,促使农户参与村镇银行的信贷及存款业务。

2.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

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少,业务办理成本较高,导致吸储能力差。在江夏范围内,江夏民生村镇银行是该行在武汉的总行,也是唯的一家营业厅,其他街道办或者乡镇均无支行或业务处。相反,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在各乡镇基本上都有自己的营业网点。由于村镇银行几乎没有分支机构,无法完成通存通兑,农户接受金融服务时,需要前往县城营业厅柜台办理,交通极其不便,业务办理成本较高,造成村镇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3.小额信贷业务脱农化现象严重

村镇银行成立的目的是弥补农村地区的金融供给不足,但是部分村镇银行却变成外资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躲避监管限制,进行市场拓展的工具。同时,由于村镇银行远离农户所在地,工作人员较少,双方没有充分的了解,为规避风险,村镇银行贷款中农户小额贷款较少,农转非、脱农化现象明显。调研中,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银行小额信贷业务的客户中,农户数量极少,小企业、乡镇企业较多,有相当部分是非涉农企业,并且信贷产品大部分是针对小型企业而非个人。

(二)农户方面

1.社会关系好的农户贷款需求小,贷款成功率高

该项研究中,我们把社会关系好坏的标准定为农户家庭中是否有亲友在村委会或者地方政府任职。在我们收集的197份问卷中,只有22户农户有银行机构贷款经历。在这22户中,其中5户社会关系好,贷款5次;其余17户社会关系差,贷款32次。而社会关系好的农户贷款次数占比13.51%,低于其人口比例23.7%。由此可知,社会关系好的农户贷款的需求较小。另一方面,5个农户共申请贷款5次,4次成功贷款;17个农户共有申请贷款32次,22次成功贷款;其贷款成功率分别是80%和68.8%(见表3)。由此可发现,社会关系好的农户的贷款成功率高于社会关系差的农户。

2.农户信贷需求较大,贷款额度需求较小

总体来看,农户非常支持小额信贷,有很大的贷款需求。数据显示,约45.2%的农户认为小额信贷对改善农业生产的帮助比较大或者非常大,另有37.6%的农户认为小额信贷对提升生活水平的帮助比较大或者非常大。在农户对政府和银行的态度上,六成以上农户希望政府鼓励农户银行间的信贷业务,也说明农户对贷款的需求较大。另外,94%的贷款需求在5万元以内,可见农户的小额信贷具有明显的小农经济特征,即以生存为目的,不是以追逐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刘玲玲,2009)。

3.农户反映贷款门槛较高

在江夏民生村镇银行中,基本上所有信贷业务都需要抵押物或者较高的信用评级,对农户的要求门槛较高。这样做可以规避小额信贷的道德风险,但却把大部分农户拒之门外了,使很多需要贷款的农户因为没有规定的抵押物而放弃贷款,转而寻求亲友帮助,形成“内源融资”(张杰,2004)。调查结果显示,在选择筹资方式上,八成以上农户会选择亲朋筹资,只有一成会选择银行机构。

参考文献:

[1]王玲玲,李冠华,郭慧.村镇银行发展现状研究——村镇银行贷款“脱农化”调研报告[J].才智,2011(14):18.

[2]郭兴平.村镇银行经营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基于两家村镇银行的调研报告[J].银行家,2012(03):92-95.

[3]刘玲玲.《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调研报告综述[J].甘肃金融,2009(11):4-7.

[4]何惠珍.发展我国村镇银行的SWOT分析[J].学术探索,2013(02):43-46.

第3篇

(一)农户小额信贷服务模式特点。孟加拉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开展小额信贷扶贫的活动,是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小额信贷业务和全国最大规模的国家之一,小额信贷行业在世界上的小额信贷的发展有着特殊的贡献,并享有很高的声誉。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农户小额信贷模式主要针对的是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尤其贫困女性为扶贫的重点。孟加拉乡村银行主要是以乡村中心与借款小组作为银行运行的基础,乡村中按自愿原则每5个人组成一个借款小组,又由6个借款小组组成一个乡村中心。乡村银行的结构层级:在首都总行下的各个地区设立第二层次的分行,分行下设有10-15个支行作为乡村银行的基层组织,每个支行在财务上自负盈亏,基本保持有1名经理、1名会计、2-3名培训人员以及6-7名工作人员的规模,需要管理120-150个乡村中心。农民承担无抵押小额贷款业务,无抵押贷款制度,采用的是早期的国标队联保机制主要依靠激励和信心,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管理。从2001年开始,孟加拉乡村银行在总结原有小额信贷模式经验的基础上开始了改革,开发了新一代的农户小额信贷模式。改革以后的GB模式中,乡村银行允许多种形式的贷款期限,并鼓励小额信贷的工作人员根据客户的需求合理地设计贷款产品,使它在时间安排、期限、分期付款的日程安排等方面更加满足客户的需求。

(二)成功经验

(1)借款人组织的设计。格莱珉银行已经建立了借款人的明确分层组织结构,由联保小组和乡村中心的成员组成。每5个借款小组组成一个乡村中心,每个支行一般管理120个左右的乡村中心。这种联保贷款小组的模式在解决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通过这种模式的形成,乡村银行可以把个体贷款模式中绝大部分应由银行承担的客户风险识别责任,转嫁给更加了解小组成员的潜在客户群体,大大节约了银行在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中的成本。

(2)累进的信贷机制。乡村银行为降低风险乡村银行采用独特的信贷制度。小组在贷款中采用“2+2+1”的贷款形式:在借款小组的5个人中,先贷款给其中最贫穷的两人,如果这两人履行了还款计划,然后才可以继续将贷款贷给另外两人,两人也完成了还款计划,最后小组长就可以获得贷款。贷款小组信誉水平的提高,乡村银行也可以进一步提高该小组成员的贷款规模。

(3)利率的市场化。面对目标客户的特殊性,孟加拉乡村银行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的发展经营状况决定利率水平,其实际利率会高达10%,一般高于商业银行普通贷款利率4%,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贷款人遭受自然灾害发生的违约情况。但是,相较于农户原来选择的当地高达50%或更高利率的高利贷,贫困的人们还是更愿意选择到格莱珉银行办理农户小额信贷的业务,合理的较高的利率也能够排除富人的寻租行为,从而保证穷人能够获得贷款。

二、印尼人民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服务模式

(一)农户小额信贷服务模式特点。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BRI―UD)是制度主义小额信贷的典型代表,也是正规金融机构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代表,它的成功之处在于使农户小额信贷服务为农村大量的低收入人口提供便利的同时,银行在经营商业获得了成功。

印尼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主要分为总部、地区分行、支行、村级信贷部四个层级,位于农村乡镇的中心位置的村级信贷部是自主经营和独立核算基层组织,是人民银行最重要的机构组成部分。BRI的每个营业所大致有12名员工,包括经理、会计、营业员和信贷员,每个营业所一般能够覆盖16个左右的村庄,为70名贷款客户和450名储户提供服务小额信贷、中等企业信贷、小企业信贷和公司信贷四种信贷服务,其中农户小额信贷能够提供5-5000美元金额不等的金融服务。

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BRI-UD)的核心业务是吸收自愿储蓄和发放小额贷款,所有信贷产品的开发设计都要考虑这几个问题:一是满足客户的需求,信贷部的贷款和存款等产品,都是根据客户的需求开发的;二是标准化管理,简单易行,并高度透明;三是收益性,小额信贷产品的设计中利息收入必须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能够覆盖信贷部的运行成本,并实现盈利。

(二)成功经验

(1)国家的金融改革和政府的金融政策。审慎的监管和相对宽松的政策是BRI的农户小额信贷服务能够逐步发展的基本保证。1983年6月印度尼西亚政府开始实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利率放开政策的出台,BRI制定了能够覆盖运行成本和财务成本的高利率,来弥补发放农户小额信贷的信贷风险和高额成本,这一大胆的实践也使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实现了利润的增长。

(2)清晰明确的组织体系。一方面,BRI的组织机构主要分为总部、地区分行、支行、村级信贷部四个层级,位于农村乡镇的中心位置的村级信贷部是自主经营和独立核算基层组织,是人民银行最重要的机构组成部分,BRI的每个村级小额信贷部大致有12名员工,包括经理、会计、营业员和信贷员,这种分工明确的经营形式提高了小额信贷的服务效率。另一方面,到2005年底,印尼人们银行拥有357个本地邮储服务点和3705个村银行,网络服务设施的大量覆盖为发展农户小额信贷市场领先地位奠定了基础。

(3)较高能够覆盖成本的利率。BRI-UD是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企业,小额信贷部实行32%年利率的商业贷款利率,较高的贷款利率目的是为小额信贷部的可持续发展,收入必须覆盖交易成本和通货膨胀率,也是规避风险并获得盈利的前提。BRI-UD规定,如果客户能在六个月内每期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将作为奖励每月返回其贷款本金的0.5%,若客户未能按期偿还贷款,贷款利率会提高到42%。

三、对我国农商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服务模式的启示

(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普遍来看,在国际上农户小额信贷的存贷利差一般要达到8%-15%左右的水平才能保证盈利。尽管目前我国农户小额信贷的手续相比国外要简便一些,但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一家新兴的小额信贷机构,自身也正处于发展阶段,资金需求量要比传统的小额信贷机构要大,因此各地农商行在制定农户小额信贷利率时必须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确定信贷利率。

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小额信贷 风险管理

1、小额信贷定义

小额信用贷款(MicroCredit)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小额信用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由于这种贷款方式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2、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程

小额信贷在国际上产生于20世纪60~70年代,最初目的是消除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资金的发放主要是通过国家的金融机构或合作组织、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技术的改造,贷款的发放对象主要是男性、贷款发放一般是低息、无息、资金来源是政府的补贴或各种公基金。

目前,世界各国都有小额信贷的实践,但各国的国情不同,小额信贷的运作方式及发展路径具有差异性。各国提供小额信贷的机构也具有多样性,包括国有机构、国有政策性或发展银行、商业银行、非政府组织、信用合作社以及非正规的社区团体。国际上几种有影响的小额信贷模式有: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泰国的农业和农村合作社银行、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的小额信贷体系等。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小额信贷开始在中国农村进行试点。中国的试点项目主要受到孟加拉模式的影响。而且这些项目主要有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利用国外资金进行小范围试验,大多数是依靠补贴维持下去的。这些依靠补贴的非政府组织的项目很难有效、迅速的推广他们的经验。这些项目都没能在中国达到一定量的积累。一定程度的覆盖率以及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小额信贷扶贫转向为以政府和指定银行操作,使用国内扶贫资金为主。

3、小额信贷发放的原则

(1)安全性原则,指银行在经营信贷业务的过程中尽量建设和避免信贷资金遭受风险和损失。

(2)流动性原则,指商业银行在经营现贷业务时能预定定期限收回贷款资金或者在不发生损失的情况下将信贷迅速转化为现金的原则。

(3)收益性原则,指通过合理的运用资金,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谋取利润最大化,力求银行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4、小额信贷的发放原则条件

从目前实际看,小额信用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一是中国大陆居民;二是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三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5、小额信贷面临主要风险及成因分析

小额信贷机构的信贷风险是指小额信贷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因不确定因素的单一或综合影响,使小额信贷机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小额信贷机构风险的来源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小额信贷机构没有足够的现金来应付到期的资金偿还需求和未能满足客户的贷款需求或其他即付的现金需求,而使其自身蒙受信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该风险会导致小额信贷机构出现财务困难,甚至破产倒闭。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发生违约或借款人信用等级下降,无力按照与小额信贷机构所签的合同条款全部或部分偿还债务,造成贷款逾期、呆滞、呆账等而产生损失的风险。小额信贷是小额信贷机构的主要业务活动。小额信贷机构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就是贷款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这是小额信贷经营中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风险,是导致小额信贷机构亏损甚至倒闭的主要原因。

(3)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市场因素(如利率、汇率、信贷资产价格等)的不利波动而导致的信贷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它包括信贷资产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小额信贷机构持有资产的资本损失和对其收益产生影响的金融风险。该风险因市场利率的不确定性使小额信贷机构的盈利或内在价值与预期值不一致。

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在汇率变动时小额信贷机构面临的一种损失的可能性。许多小额信贷机构的运营资金来自于国外捐赠、国际机构优惠贷款等国际渠道,由于接受的资金不是本国货币,其部分硬通货贷款组合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因汇率波动而面临损失的风险。

(4)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小额信贷机构信贷管理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控制缺失、诈骗或其他一些人为错误而导致信贷资产的损失。操作风险直接与小额信贷机构的信贷管理体制有关,一旦发生,引起的损失可能非常巨大。

最重大的操作风险在于信贷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这种失效状态可能因为失误、欺骗、未能及时作出反应而导致小额信贷机构信贷资产受到损失。

(5)制度风险

制度风险的存在也是影响小额信贷机构存亡与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在中国尤为突出。由于没有合法的身份地位,民间小额信贷机构随时面临着“关门歇业”的可能性。中国的小额信贷虽然发展比较缓慢,但是随着近三年来政策的拓宽,机构种类、资金渠道不断丰富,信贷产品、管理模式、监管办法都有所创新,出现了更多的市场竞争。

6、小额信贷风险的对策研究

第5篇

关键词:格莱珉银行 国内小额信贷 分析比对

尽管我国小额信贷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但是在小额信贷的运行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致使大量商业银行退出小额担保贷款机制,探寻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已迫在眉睫。基于此,本文选取了世界范围内小额担保贷款经营较为成功的小额信贷银行――孟加拉格莱珉银行,与国内小额信贷机构具体实践进行对比分析,旨在总结孟加拉格莱珉银行的成功经验,为国内小额信贷机构解决现存问题提供借鉴。

一、产权制度及政府角色定位的对比

(一)产权制度的对比

1、我国小额信贷机构的产权制度

国内小额信贷机构的产权制度在公益性小额信贷产权归属问题上仍不明确,主要表现为所有权缺失和资金产权不明晰两个方面。在中国公益性小额信贷主要属于非政府组织,而非政府组织的特点是没有明确的所有权和没有明确的盈利目标,这些都阻碍了小额信贷的商业化运作进程以及影响到小额信贷机构规模的扩大和健康发展。

2、格莱珉银行的产权制度

格莱珉银行作为私人商业银行,具有清晰的产权:GB的贷款者拥有银行94%的股权,政府拥有6%的股权,在这种产权结构下,格莱珉银行的独立性得到了保证,使其商业化运作可以顺利开展。

(二)政府角色定位的对比

1、我国政府在小额信贷工作中的角色定位

目前我国政府对于小额信贷发展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尚未明确,职责划分不清。虽然带有一定的扶贫性质,从而造成过多的政府参与与行政命令就限制小额信贷的市场化发展,如政府和农业银行共同参与的正规金融小额信贷就存在政策属性和商业经营的体制性矛盾, 责、权、利关系模糊, 经营成本高, 贷款回收率低。由于大多数小额信贷机构实质上从属于或受制于地方政府,的现象层出不穷。

2、格莱珉银行与政府相互协作的发展模式

GB小额信贷业务取得成功,在GB才最高决策机构――13人董事会中,政府官员占2个席位,仅为15.38%。与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是分不开的,例如由于政府大力实施脱贫工作,促使遍布孟加拉的GB总计贷款惠及的直接受益人群达到40,000,000人。政府也在政策及权职范围内不遗余力地为GB的运作保驾护航,具体说有以下三点:

一是提供了总额超过50亿达卡的贷款,为GB的资金链提供必要支持,在GB的中占有6%的股权;二是给予免税政策,帮助其降低营运成本;三是在法律上确认GB作为非政府组织的身份进行存贷款等金融活动,给予合法身份。

二、风险控制的对比分析

(一)国内小额信贷的风险控制

小额信贷的风险主要包括自然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三种,而国内主要面临的风险是信用风险,需要构建一个良性的检查机制对其进行有效防范。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我国大部分地区普遍缺失信用制度,缺乏完善的个人信用记录系统;许多地区用户申请小额信贷无须抵押担保,银行也无法对故意违约或者不能按时偿付进行有效约束;用户在获得小额信贷后可能会转而投向收益较高但风险也很大的生产领域,或者干脆不打算到期还款而挪用于其他非生产用途。因而,目前国内小额信贷机构对借款人的信用、经营项目的风险都缺乏充分可靠的信息来源,贷款按时足额收回也必然缺乏保障,更谈不上有效的风险控制。

(二)格莱珉银行的风险控制

格莱珉银行在孟加拉共有2564个分行,均为自负盈亏的独立单位,亏损一年以上必须关闭,从而督促各个分行加大风险控制力度,以确保贷款按时足额收回,避免长期亏损而被关闭,同时分行下属各个分支机构也执行此类规定,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形的风险控制体系。

用户想要获得小额信贷必须满足准入规定:首先,中心经理以及支行经理将考核借款人的身份;其次,借款前,让5-10 名申请人自由组成贷款小组,支行的工作人员对小组成员进行7天的连续培训,确保贷款人了解银行的制度规定,各类贷款的具体要求和申请条件;最后,将8-10 个小组组成一个中心,由所有成员选出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事务,帮助解决任何单个小组无法独立解决的问题,并与支行的中心经理密切合作,及时向成员传达各种信息,帮助还款出现困难者解决遇到的问题。如果有成员需要申请新贷款,需要由全体组员共同考核看这个申请人是否有能力按时还款,达成一致同意后在中心会议上进行全员评议,由支行的中心经理实地考察申请人的家庭,最后上报给支行经理。

(三)经验借鉴

我国小额信贷机构目前缺乏有效的信用风险控制体系,无论是机构设置还是贷款人审批制度都很不完善,特别是带有“扶贫性质”的无抵押小额贷款的存在,增加信用风险。而格莱珉银行通过上述一系列从基层到高层的逐步严格审批制度,任何一个贷款人的批准、贷款项目的核查都需要经过严格控制和筛选,从而为控制风险,加强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贷款人小组内保证一定金额的资金池,作为风险储备金,且贷款人需逐步向银行存入总贷款额的5%资金,作为应急资金,保证充足资金储备。

因此,格莱珉银行的风险控制机制使得小组成员为其他成员的违约行为提供了共同的担保,因此在自由选择成员时就将一种潜在的违约风险排除了。通过这种联保机制,银行把监督任务交给了小组成员自己,既激励又相互监督,从而很好地控制了违约风险,对我国小额信贷机构是很好的借鉴。

三、利率及贷款产品设计的对比

国内对于利率上限的规定,不得高于基准利率的4倍。贷款利率的设定必须能够覆盖资金的成本、贷款的损失和经营的成本。对于小额信贷机构来说,由于每笔贷款发放的金额相比于正规的商业银行的贷款额度要小,经营成本必然要高于商业银行,而孟加拉的平均贷款利率在20%,高于国内普通商业银行贷款利率6.06%(六个月至一年)。高利率并未使得农民对贷款望而却步,反而实现了高还款率,对农民的还款实现了刺激作用。

参考文献:

[1]格莱珉:制度安排与运行模式

第6篇

国外小额信贷经典运作及监管模式

小额信贷是指为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者以及微型企业提供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方式,起源于1976年孟加拉国的格莱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小额信贷机构,也称微型金融机构(MFIs),即提供这种全面金融服务的各类组织机构。根据目标定位的不同,小额信贷机构可以分为福利主义和制度主义。前者以社会扶贫发展为首要目标,如孟加拉乡村银行(GB)、乌干达国际社会资助基金会(FINCA)的村银行;后者则首要关注商业可持续性,如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BRI)。在实际领域中,商业化可持续发展逐渐得到更为广泛的认同,制度主义的理念占据主导地位。

小额信贷经典运作模式

世界各地的小额信贷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一是非政府组织模式,以格莱珉乡村银行模式为典型。二是正规金融机构模式,以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BRI—UD)和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银行(BAAC)为典型。三是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紧密联系模式,印度国有开发银行、印度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NABARD)将非正规农户互助组(SHG)与正规金融业务结合起来从事小额信贷。四是社区合作银行模式和村银行模式。社区合作银行(又称信用联盟),是一个民主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合作社;村银行是国际社区资助基金会(FINCA)开创的一种提供小额信贷的组织形式,它采用经济民主化的方式运作,主要提供市场利率的贷款。

小额信贷机构监管模式

目前,国际上对小额信贷机构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自我监管。如孟加拉国的农村就业支持基金会(PKSF)是没有政府介入,完全由该行业自发成立的自我监管组织,而印度的NABARD则由一定程度的政府参与。自我监管的义务集中于小额信贷机构自身,而不依靠政府的强制约束力,或依靠专门的机构(如独立的评级机构)去监管。这种缺乏政府参与的监管在保护存款者利益,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缺乏公信力,不能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二是银行法监管。在此模式下,立法者只是简单的把微型金融机构置于银行法监管范畴。其优点在于不需要重新制订新的MFIs机构监管法,只需要利用现有的银行法去约束MFIs机构即可,但是存在银行法是否适用于小额信贷机构监管的问题。

三是专项法监管,即针对小额信贷机构自身特点出台专门的法律来对其进行监管。这种监管方法从根本上降低了该行业的准入壁垒,更有利于小额信贷机构自身的发展。例如,在巴基斯坦,小额信贷机构法案允许小额信贷机构在为其专门制订的专项法下开展业务,由巴基斯坦中央银行行使最终监管权。缺点在于减小了小额信贷机构兼并其他机构完成向银行转型的动力,同时也导致监管成本的上升。

总而言之,每种监管方法都有其各自的利弊,如何选择合理的监管方法主要依赖于各国自身监管经验和能力的判断,以及该国小额信贷机构理解和适应监管环境的能力。

我国小额信贷机构发展及监管现状

我国小额信贷机构是伴随着小额信贷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模式(GB模式),利用国外机构提供的贷款和国内专项扶贫资金,在河南、河北、陕西等省试点;200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小额信贷试点工作座谈会,大力推动小额信贷机构发展,很快诞生了商业小额贷款公司。目前,我国小额信贷机构大体分为五类:第一类主要是民间或半官半民间组织形式为运作机构的小额信贷试验项目。如中国扶贫基金会开展的小额信贷项目和香港乐施会在云南的“社区发展基金(CDF)项目”,都类似于国外的非政府组织模式。第二类主要是以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农业银行)为运作机构的政策性小额贷款扶贫项目。第三类是农村信用社在地方政府的配合下开展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第二类和第三类都属于国外的正规金融机构模式。第四类主要为“三农”提供服务的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这一类可以算是国外的社区合作银行模式和村银行模式。第五类是近几年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纯由民间资本投入、以盈利为目的、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

第7篇

关键词:扶贫贷款;国际经验

一、小额信贷的起源和发展

小额信贷是信贷机构向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主要是低收入客户和个体经营者)提供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方式,也是扶贫的重要手段。小额信贷在上世纪70年端于孟加拉国,是满足穷人信贷需求的一种信贷方式,贷款对象仅限于穷人,额度很小,无需抵押。自创立以来,小额信贷受到了穷人的热烈欢迎,迅速推广到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成为一种非常有效的扶贫方式。小额信贷发展演化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从70年代的农户小额贷款发展到80年代微型企业的小额贷款,进一步发展到90年代追求商业可持续发展和贷款覆盖率为目标的小额贷款,目前,多元化模式的小额信贷正逐步融入金融体系。

小额信贷的迅速发展反映了对过去金融扶贫方式存在问题的反思。以往,贫困人口被视为不具信用,同时考虑到较高的操作成本及贷款风险,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意对低收入阶层提供贷款服务。为弥补这种对贫困人口金融服务的空缺,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及国际发展机构协助建立了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并通过其发放大量低息的农业、扶贫贷款。由于指导思想、政策和项目执行机构存在问题,加上对吸收存款没有予以应有的重视,这类金融机构的扶贫效果往往不如人意。

小额信贷的产生改变了原来由政府发给贫困户补贴信贷的模式,引入市场机制,由金融机构按市场运作。和传统的政府贴息贷款项目相比,小额信贷已显示出巨大的优势:第一,高还款率。成功小额信贷项目的平均还款率在90%以上;第二,高入户率。小额贷款能保证100%的贷款最终达到农户手中;第三,贷款对象是弱势群体,是对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的补充和完善;第四,市场化运作;第五,重视针对贫困妇女的服务。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手段已在世界上愈来愈多的国家实践。数以千计的小额信贷项目力图把金融服务推进到那些以往得不到此类服务的贫民阶层中去。在世界各地实行的小额信贷模式有多种,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孟加拉的格莱明乡村银行(GRAMEENBANK),印尼的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BRI-UD),及玻利维亚的阳光银行(BANCOSOL)。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机构包括正式的金融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以及政府机构和国际组织。从发展金融市场来看,低收入阶层、微型企业为扩展金融服务提供了很大的潜在市场。如果能找到比较好的降低经营成本,减少金融风险的方法,小额信贷机构就可以把金融服务推广到穷人中的一部分,并能维持其本身的正常经营及利润。从微型企业的发展来看,小额信贷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一部分初始资金,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长期的金融服务。从扶贫来看,存款服务可以帮助穷人增加储蓄,从而克服资金不足及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当穷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后,贷款服务则可以帮助他们发展生产,从而最终摆脱贫困。

二、多元化的小额信贷发展模式

小额信贷发源于非正规金融组织。小额信贷项目发展与银行有两种方式的联系:第一种类型是由于小额信贷项目的开展,从小规模的项目逐步成为独立机构,进而发展成为正规的金融机构,例如孟加拉“格莱明乡村银行”和玻利维亚的“阳光银行”。第二种类型为正规的国有银行引入小额信贷项目,逐步服务于大量中低收入客户,实现正规金融机构中设立专门的小额信贷部门,并按市场机制运作,可以盈利。如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在东欧的试点;改革后的蒙古农业银行等。目前,世界各国的小额信贷模式千差万别,以各种方式存在,包括非政府组织、合作组织和正规金融机构等。

1.非政府组织模式:格莱明乡村银行模式是一种非政府组织从事小额信贷的例子。格莱明乡村银行创建于1974年,80年代在政府支持下转化为一个独立的银行,但其实质上仍为非政府组织。到2003年末,格莱明已经拥有1195个营业所、1.2万名员工,并覆盖了312万贫困农户,存款余额2.27亿美元,贷款余额2.74亿美元,基本贷款年利率20%,贷款回收率99.06%,净利润1100万美元。值得一提的是:格莱明为摆脱依赖补贴的负面形象自1998年起不再接受政府和国际机构援助资金的注入,还针对客户需求和同行竞争压力,开始发放额度较大的中小型企业贷款。格莱明以小组为基础的农户组织,要求同一社区内社会经济地位相近的贫困者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贷款小组,相互帮助选择项目,相互监督项目实施,相互承担还贷责任;在小组基础上建立中心,作为进行贷款交易和技术培训的场所;无抵押的、短期的小额信贷,但要求农户分期还款,定期参加中心活动。对于遵守银行纪律、在项目成功基础上按时还款的农户,实行连续放款政策。经营机构本身实行商业化管理,特别是以工作量核定为中心的成本核算。

2.正规金融机构模式: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BRI—UD)和泰国(BAAC)是正规金融机构从事小额信贷的模式。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下设地区人民银行、基层银行和独立营业中心。独立营业中心是基本经营单位,独立核算,可以自主决定贷款规模、期限和抵押,执行贷款发放与回收。机构内部建立激励机制。独立营业中心实行独立核算,每年经营利润的10%在第二年分配给员工。实行商业贷款利率以覆盖成本(年利率32%);如果借款者在6个月内都按时还款,银行将每月返回本金的5%作为奖励;储蓄利率根据存款额确定,存款越多,利率越高。这种政策使BRI吸收了印尼农村约3300万农户手中的小额游资,储蓄成为其主要的贷款本金来源。严格分离银行的社会服务职能和盈利职能。银行不承担对农户的培训、教育等义务。BRI-UD高利率和鼓励储蓄的政策,使金融机构实现了财务上的可持续性。

3.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紧密联系模式:印度国有开发银行—印度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NABARD)是将非正规农户互助组(SHG)与正规金融业务结合起来从事小额信贷的模式。该模式开始于1991年,NABARD通过其员工和合作伙伴(亦称互助促进机构,指基层商业银行/信用社/农户合作组织/准政府机构)对由15-20名妇女组成的农户互助组进行社会动员和建组培训工作,农户互助组内部先进行储蓄和贷款活动(俗称轮转基金,类似国内的“会”),NABARD验收后直接或通过基层商业银行间接向农户互助组发放贷款。NABARD对提供社会中介和金融中介服务的合作伙伴提供能力建设和员工培训支持,并对基层商业银行提供的小额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在2002-2003财政年度,NABARD共向26万新成立的农户互助组提供约1.6亿美元的新增贷款。截至2003年3月,NABARD已累计对国内1160万贫困家庭提供贷款,覆盖全国近20%的贫困家庭。

4.社区合作银行模式和村银行模式:社区合作银行(又称信用联盟)是完全由社员管理、自助式的金融机构。它由特定的群体或机构组织管理。合作银行是一个民主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合作社。由所有社员拥有并管理,每个社员有一票的投票权来选举合作社的负责人。村银行是国际社区资助基金会(FINCA)开创的一种提供小额信贷的组织形式,它采用经济民主化的方式运作,提供市场利率的贷款是其主要业务。村银行与社区合作银行的区别在于村银行不是一人一票,可以一人多票。村银行小组就是由10-50人组成的互助小组,小组成员每周或每两周开一次会,小组会为自己提供三种基本服务:(1)提供小额自我就业贷款来开办或扩大自己的生意;(2)提供一种储蓄激励和一种积累储蓄的方法;(3)建立一个提供互助帮助并鼓励自立的以社区为基础的系统。村银行小组的成员相互担保彼此的贷款并在组织内部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5.国家级小额信贷批发基金模式:孟加拉国批发式小额信贷机构PKSF独具特色,是一个成功的自主性批发小额信贷机构,受到了国际小额信贷产业界的广泛关注和推崇。为了集中管理国内外捐助机构和政府的扶贫资金,并推动小额信贷机构的持续发展,孟加拉政府于1990年设立了农村就业支持基金会(PKSF),该基金会注册为非盈利性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1.7亿美元,由国内外赠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组成,其董事会成员由7名独立的社会知名人士组成,主席和其中2名成员由政府推荐,另外4名成员由15人组成的理事会推选(格莱明乡村银行总裁尤诺斯教授就是董事之一)。PKSF仅对符合其标准的合作机构提供能力建设和免于担保的小额信贷批发业务。截至2003年底,PKSF已接纳189家合作机构,通过他们为213万贫困农户提供了1.65亿美元的小额贷款。PKSF通过现场调查,审计和提交会计报表对合作机构实行监督,并帮助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PKSF这一国家级小额信贷批发基金的设立,促进了小额信贷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的推广,推动小额信贷机构的良性竞争和可持续发展,也大幅度减少了国际和国内用于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设计成本。正是由于存在一个有效竞争的小额信贷市场,PKSF的合作机构才能不断创新,提高效率,PKSF自身的持续发展也得到相应保证。

三、小额信贷成功的经验

成功的商业可持续小额信贷机构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项目具有可持续性,二是项目有一定的覆盖率。所谓可持续性是指小额信贷从信贷操作中取得的收入能够抵补其操作费用、资金成本、贷款损失、通货膨胀带来的资产价值的减少,同时还能够有项目扩展的盈余资金。所谓覆盖率就是项目服务于特定的人群比例。

事实上,只有那种符合客户需要的,根据他们的特点所设计的金融业务才能持续。金融机构的持续发展只有通过金融创新才能实现,也就是要建立减少金融风险、降低操作成本的制度,确保高的贷款偿还率;同时贷款利率能补偿成本和风险。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来持续地扩展为穷人服务的金融市场。大部分的小额信贷机构利用各种风险管理工具的组合来降低贷款的风险:小的贷款规模,通常起始于50美元;短的贷款期限,大抵适合于3-12个月的周期;奖励按时还款以将来有权使用更高的额度;必需的存款保证金,与借款数额成比例;定期的小组会议;逾期还款处罚,例如收费,拒绝给予更高的贷款额度;培训借款者金融和商业经营方面的技能;反映风险因素的利率。在评估贷款申请时,根据申请人的资产,或申请项目预计的现金流,或申请人的信用。就放款的方法,有对个人放款,对小组放款,或在村级建立代办机构或二级信用机构。就金融产品而言,提供比较灵活的满足借款人需要和存款人需要的产品。

缺乏正式的抵押品,如土地和房屋,这是贫困户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主要障碍。小额信贷是以非传统的方式处理抵押担保和风险方面的关键问题。当商业银行放贷时,借款人通常需要提供抵押品。穷人没有有价值的抵押品,这使得他们被排除在商业信贷市场之外。小额信贷机构依靠抵押品的替代形式进行贷款。社会担保是最常见的替代方式,并且被用于村银行模式和小组联保型借贷。通常对抵押的替代为组成连带小组。建立小组并承担本小组成员还款责任是给成员贷款的条件,小组成员相互担保各自的贷款。这种方法的实现能使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和连带责任的作用。小组往往有5-8个人。逐步增加贷款额是抵押的另一种替代。在下一贷款周期能获得更多贷款的保证,有利于鼓励还贷。此外,以低收入阶层为目标群体的小额信贷项目多采用直接担保形式或小组联保和直接担保相结合的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动产抵押形式也是一些小额信贷机构采取的办法。

四、中国小额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

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为了帮助中国政府解决扶贫贴息贷款到户率低和还款率低的问题,一些国际机构和国内非政府组织开始探索引入小额信贷,以使贫困农户更容易获得金融服务。随后,越来越多的国际多边和双边援助机构对小额信贷产生兴趣并投入可观的资金开展试点项目。政府扶贫部门也逐渐认识到小额信贷在扶贫中的有效作用,把部分扶贫资金以小额信贷的方式投放给贫困农户。目前,我国从事小额信贷主要有以下机构:国际发展机构和非政府组织资助的小额信贷项目、政府主导的小额信贷扶贫项目(一般由农行、扶贫办及扶贫社操作)和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业务。非政府组织、政府主导的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均是单一项目型模式,资金主要依靠外部供给,不具备持续性。小额信贷从业人员多为兼职,小额信贷经营没有组织机构的保证。在管理机制上无法创新,只是在形式上照搬了国际上的做法。

随着小额信贷在中国多年试验,客观上提出了中国如何建立可持续性的小额信贷的体系问题。农村信用社在经历了垒大户的挫折以后,重新进行了市场定位,把小额信贷作为业务发展的重点,但信用社的小额信贷仍有许多地方需借鉴国际最佳实践。

政府主导的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和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业务都是补贴型的小额信贷,与国际小额信贷的方向是背道而驰的。如果金融机构不是自发开展小额信贷,也就无法创新。此外,农村信用社从事小额信贷已开始对一些操作相对规范的国外非政府组织的小额信贷构成竞争的压力。由于农村信用社可得到中央银行的贴息支农再贷款,成本较低,贷款利率也远低于国外非政府组织资助的小额信贷,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农户借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还国外非政府组织资助小额信贷等现象。

第8篇

关键词:小额信贷机构;财务可持续性;双重目标

中图分类号:F830.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3-0149-04

中国的小额信贷是从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引入的乡村银行的模式上发展起来的。随后中国进行了一系列小额信贷的试验,对扶贫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这些小额信贷机构在可持续发展方面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如今,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国际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现状。同样,在中国这样的特殊国情下,如何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小额信贷机构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一些小额信贷机构发展定位不清,导致其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同三农紧密联系的农村小额信贷常常出现不升反降的局面,更突显出解决三农问题时举步维艰。如果小额信贷机构发展良好,将会给贫困人群带来巨大收益。研究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能够开拓农村金融理论创新研究,并有效地解决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然而,由于数据原因,目前关于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的实证研究很少,我们很难清晰地看出中国小额信贷机构是否存在双重目标冲突问题,以及哪些因素可以促进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国际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财务可持续性的主要影响因素以及双重目标问题对指引中国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一、国际小额信贷机构财务可持续性的影响因素分析体系

国外学者关于小额信贷机构财务可持续性的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很多,本文根据对前期国外文献的总结后得出了如下分析方法。

(一)研究方法

国外学者在小额信贷机构的财务可持续性影响因素的分析中采用的方法有很多种,如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主成分分析法、数据包络分析法等。本文对国外相关文献进行总结后发现,大多数学者利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研究了国际小额信贷机构财务可持续性的主要影响因素(Francisco Olivares-Polanco,2005;A H Makame,V.Murinde,2006;Anthony Kyereboath-Coleman,Kofi A.Osei,2008;Ben Soltane Bassem,2009;Ahmad Nawaz,2010)。

(二)变量选取

国外学者选取的主要变量包括盈利能力指标、小额信贷机构的特征指标和社会目标变量。其中,盈利能力指标为被解释变量,其余指标为解释变量。

盈利能力指标:资产回报率(ROA)和经营自给率(OSS)是衡量小额信贷机构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反映了小额信贷机构能否在不接收外界补贴的情况下实现盈利。其中,资产回报率=税后净利润/平均总资产,经营自给率=营业收入/(营业费用+财务成本+贷款损失准备)。这两个指标数值越高,表明小额信贷机构的财务绩效越好。

小额信贷机构的特征指标:小额信贷机构经营的年限、员工成本率、信贷方式。其中,信贷方式分为个人信贷和小组信贷两种。小额信贷机构通常不会只采取一种借贷方式,而是两种信贷方式并存,因此为了反映信贷方式对小额信贷机构盈利能力产生的影响,国外学者通常选取个人信贷方式的贷款额占总贷款额的百分比这一变量来替代。Ahmad Nawaz(2010)的研究结果表明小额信贷机构的年限越长,财务绩效水平就越好。同样,个人信贷所占比例越高,小额信贷机构的盈利能力越强。

社会目标变量:(1)小额信贷的深度。小额信贷的深度通常选取的两个变量为:1)人均小额贷款额与小额信贷机构所在地区的人均GDP之比,这一比率越高,表明小额信贷的深度越浅,小额信贷机构的社会绩效越差。2)女性借款人数占总借款人数的比例,这一比例越高,表明小额信贷机构的社会绩效越好。(2)小额信贷的宽度。小额信贷的宽度通常选取的变量为借款客户的总人数,客户数量越多表明小额信贷的服务面越广。

因此,利用国外学者建立的影响因素分析体系,在选取了研究变量之后,利用具有代表性的小额信贷机构的数据构造面板数据,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就可以得出小额信贷机构财务可持续性的主要影响因素。

二、中国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实证分析——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为例

小额信贷机构与一般的扶贫救济项目不同,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不仅包括扩大穷困人群覆盖面的社会目标,还包括实现盈利能力的财务目标。因此,研究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情况,找到小额信贷机构均衡发展的合理方式,对中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然而,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的种类较多,其中,农村信用社是中国小额贷款(尤其是涉农贷款)的主力军。然而目前中国农村信用社的财务数据大多并未向公众披露,无法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而且,随着农村信用社转型改革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转型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采用商业化经营的手段,为所在地区的农民和小企业主提供金融服务。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不同的是,农村商业银行充分明确了以盈利为目的。这样的经营理念会让人们质疑农村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使命漂移的问题,农村商业银行是否面临着双重目标冲突的问题。因此,研究农村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前身是重庆农村信用社,至今已有将近六十二年的历史了。2008年6月29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挂牌成立。2010年12月16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融资132亿港币,是2010年全球第二大银行IPO,成为中国第一家上市的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一家上市企业,重庆农村商业在数据披露方面较为详尽,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研究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财务可持续性的主要因素,及其是否面临着财务目标与社会目标冲突的问题。

(一)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财务可持续性主要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本文将采用国外学者通常利用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研究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财务可持续性的影响因素。但由于数据有限,此部分的实证分析无法完全按照国外学者选取的研究变量进行分析。因此,本文依据可以获得的数据对研究变量做了相应的修改。

1.模型构建

2.变量解释及定义

本文模型中的变量的选取方式参照国外学者的相关文献,并根据现有数据和实际情况进行了筛选。

盈利能力指标:本文选取了变量ROA,以ROA为被解释变量,研究该指标与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由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准备金的数据不全,因此本文省略了变量OSS。

小额信贷机构特征指标:本文选择了员工成本率和储蓄资产比率这两个变量。由于本文只有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一个研究对象,因此,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年限这一变量无法纳入本模型的研究。同时,由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年报中未披露不同信贷方式的贷款额,本文也无法选取该指标。最后,本文根据中国的现状,加入了储蓄资产比率变量。中国小额信贷领域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是资金供不应求,小额信贷机构资金短缺,无法满足广大农户的资金需求,而提高储蓄额有助于解决机构资金短缺的问题。本文试图将储蓄资产比率引入模型,研究储蓄对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财务可持续性的影响。

社会目标变量:由于无法获得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客户中农户和中小企业的具体数量,因此,本文将人均贷款额替换为贷款相对规模这一变量。研究农户贷款相对规模和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规模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

因此,本文选取了资产回报率、员工成本率、储蓄资产比率、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规模和农户贷款相对规模这5个变量(如表1所示)。我们预期这些指标会影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绩效水平。这些指标包括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经营效率等方面的信息。表2显示了所选指标的描述性统计。

3.回归结果及稳健性检验

由上述结果可以看出,PCt,SAVt,ELt,FLt的T值大于2,说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β1,β2,β3,β4都显著不等于0。员工成本率、储蓄资产比率、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规模、农户贷款相对规模都显著影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可持续性。其中,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规模和农户贷款相对规模与资产回报率呈正相关的关系,员工成本率和储蓄资产比率与资产回报率呈负相关的关系。降低员工成本率和储蓄资产比率能够提高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然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为了提高资产回报率而一味降低员工成本率和储蓄资产比率也不是明智之举。农村商业银行要保证一定的储蓄量,以便有更多的资金发放贷款。同时,员工成本代表了企业花费在员工身上的资金,它能够用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保证贷款质量,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双重目标间的关系

农村商业银行是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的组成部分,因此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也面临着财务目标和社会目标相权衡的问题。在上述回归分析中,资产回报率代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目标,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规模和农户贷款相对规模代表其社会目标。根据回归结果,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规模和农户贷款相对规模与资产回报率呈正相关的关系,表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并不存在财务目标与社会目标冲突的问题。下页图1描述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资产回报率、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规模和农户贷款相对规模之间的关系。下页图2描述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走势。下页图1表明资产回报率与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规模和农户贷款相对规模的变化趋势是一致的。而且从下页图2可以看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经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因此,提高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规模和农户贷款相对规模有助于改善其财务绩效水平。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能够在扩大穷困人群和中小企业覆盖面的同时保持自身的财务可持续性。

然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仅仅是中国农村商业银行中的一家企业。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不存在双重目标冲突的问题并不代表中国所有的农村商业银行都没有这一问题,更不能代表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的整体水平。因此,研究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的整体情况需要对更多小额信贷机构的数据进行分析。

三、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员工成本率和储蓄资产比率与资产回报率的关系暂时仍无法确定。同时,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不存在双重目标冲突问题,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规模和农户贷款相对规模与资产回报率变化趋势一致,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能够兼顾财务目标和社会目标,利用自身的经营优势,在扩大穷困人群覆盖面的同时保持良好的财务绩效水平。本文的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实证分析部分仅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为例,分析了其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发展现状。这部分的分析结果不能代表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的整体情况,本文旨在为今后分析更多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情况提供一个理论框架。因此,在后续的研究中,我们要加入更多具有代表性的小额信贷机构为研究对象。

参考文献:

[1] 杨迪航,罗荷花.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实证分析——以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为例[J].江苏农业科学,2011,(3):571-574.

[2] Francisco mercializing microfinance and deepening outreach?Empirical evidence from Latin America[J].Journalof Microfinance,2005,7 (2):47-69.

[3] A H Makame,V.Murinde.Empirical findings on cognitive dissonance around microfinance outreach and sustainability[C].Universityof Birmingham,2006.1-35.

[4] Anthony Kyereboath-Coleman,Kofi A.Osei.Outreach and profitability of microfinance institutions: the role of governance[J].Journalof Economic Studies,2008,35 (3): 236-248.

第9篇

关键词:小额信贷;大连银行;信贷风险;风险管理

一、大连小额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现状

大连是东北地区金融发展较快的城市之一,很多金融机构都聚集于此,最近几年大连市的小额信贷业务发展比较快,在2011~2017年期间,大连市共有7,000多户企业获得小额贷款,大连市的小额信贷相关的机构多达70多家,总共发放贷款680亿元,累计发放贷款49,045笔,小额贷款的快速发展也带动着大连市的经济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为很多小微企业带来了资金,使得一些因为资金问题濒临倒闭的小微企业重新开始正常运营起来,增加了大连市的整体经济效益,也降低了大连的失业率。

(一)大连小额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现状

1、信用环境不完善。大连地区对于小额信贷业务的需求量很大,抵押门槛低、贷款程序简单是小额信贷的特点之一,对于信贷客户的抵押物要求很低,小额信贷业务也经常会因此出现信用风险、客户不还款、抵押物难以偿还贷款等。在大连地区有很多小企业或是个体户进行创业,在创业的前期进行小额信贷,企业在发展好的情况下会如期偿还一些本金和利息,但是一旦企业的经营遇到困难,产生资金链断裂等现象的时候,企业借贷的资金就难以偿还给银行了。还有一些贷款公司,由于其正规性存在一定的问题,业务员和客户联合进行骗贷,业务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贷款客户提供方便,贷款客户在填写资料的过程中提供虚假地址、虚假信息等,这样一旦客户拒绝还款资金就难以追讨回来。如,大连某小额信贷公司业务员张某民,伙同其朋友李某,骗取该公司信贷资金11.7万元,在骗贷的过程中张某民利用自身的便利条件,帮助李某进行包装,伪造假的房本、身份证、电话号码、行车证等信息,利用虚假信息进行骗贷,最终被公司发现。2、企业商户存在违约行为较高。小额信贷客户违约的行为,目前在大连地区频发。小额信贷业务主要针对的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自身资金实力弱,企业对于资金数额需求不大,这些小企业首先没有固定资产或固定资产价值低,并且在资金链断裂以后无法再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很多中小企业都会违约。尤其是在目前阶段,大量企业面临破产倒闭,股市行情一路下跌,银行放款率低,同时受到世界金融的影响,国内的资金流动性很差,很多大连地方企业都相继破产倒闭,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目前大连地区的小额信贷业务违约度很高,银行不良贷款率大幅度提高。以大连农商行为例,2017年不良贷款率达4.95%,大连地区其他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也大幅提升。

(二)大连银行小额信贷业务风险特点

1、复杂性。在对大连银行小额信贷的调查分析中,发现小额信贷业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风险的发生主体不是单一的,是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不仅仅只存在于企业的违约之中。首先,在业务发展的过程中,银行可能是风险发生的主体,由于大连银行的征信、调查、跟踪等工作没有做好,在信贷源头上没有预防好,成为之后风险发生的根源;其次,一些贷款公司,在和银行建立信贷合作关系以后,企业内部管理松懈,容易产生骗贷等现象,这个时候贷款公司就成为了风险发生的源头;最后,就是来自于贷款申请人本身,本身的风险还分为市场利率变化风险、道德性风险和政策漏洞风险等。2、分散性。小额信贷在借贷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分散性,小额信贷贷款金额非常少,借贷的对象范围比较广,像农民、个体商户、个人借贷、小微企业等这些都属于小额信贷服务的范围,广泛的服务范围也带来了一定的分散性。例如大连银行这种地方性商业银行,是当地小微企业以及农民贷款的主要银行,也是其主要的资金来源。在这种发展情况下,大连银行的信贷风险也变得具有一定的分散性,不利于集中风险管理,容易产生风险。

二、大连银行小额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信贷风险内控机制不完善。

目前,大连银行在小额信贷业务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是风险内控机制不完善,防范意识比较差,防范的手段比较落后。首先,从监控的及时情况来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不能够做到时时监控资金流向以及用途,不能够实时掌握借款人的资金情况,在借款人产生重大财务危机的时候采取催收贷款,往往资金的收回率不高,为银行带来重大的损失;其次,借贷前的调查体系也不完善,对于这些小型的客户来讲,很多客户的征信信息存在一定的缺失,经常逾期或是拒还贷款,银行应该对贷款人的真实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但是目前大连银行在进行调查的过程中,没有进行严格的调查,只是简单地通过网络征信等数据对其进行评估,无法识别一些会包装的客户,还有一些企业伪造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等信息,骗取银行贷款。

(二)人员专业性程度低。

小额信贷业务虽然发展的较快,但是小额信贷业务的风险却比较高,信贷风险的发生,分为内外两个部分,外部主要就是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和监管政策,而内部则是人员专业性、防范体系等,其中人员的专业性程度对于小额信贷风险的控制影响比较大。在很多小额信贷违约风险中可以发现,业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数据统计出错、银行内部人员与贷款人员联合骗贷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发生都充分地反映出大连小额信贷业务人员存在专业性程度低的问题。大连银行在人员的招聘过程中要求相对比较宽松,很多员工都是大学刚毕业就进入到银行工作,工作经验比较少,会导致专业性程度低。再有就是权力和责任不明确,一个贷款业务涉及多个员工,在问题追责的时候无法确认主要责任人,业务员之间相互推诿责任。

(三)信贷风险管理理念落后。

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本身就是属于银行的高风险业务,尤其是小额信贷潜在风险更高。近年来大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在逐年的上涨,不良贷款率的上涨充分说明了在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不仅仅是管理体系的问题,还存在管理理念等问题,这是信贷业务风险预防的根本。大连银行很重视小额信贷风险的管理和防范,经常会召开关于信贷风险防范的会议,经常举行小额信贷风险交流会,交流相关的经验,但是在制度执行中却没有很好的落实。大连银行在小额贷款的过程中,制定的相关制度主要是针对业务来进行惩处的,对于风险管理的治理制度很少,像贷款业务完不成和完成的好都有相关的惩罚和奖励,但是对于风险问题的发生,银行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对其进行惩处,对于风险防范好的员工没有相关的奖励措施;其次,信贷风险管理理念落后。目前,大连银行主要的风险管理都是集中在风险发生以后,在客户拒还贷款以后银行开始增派人员对其进行催收,将其信息录入征信黑名单,给其打电话进行贷款催收,但对于贷款之前的信息真实度调查缺乏重视,风险预防体系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小额信贷业务在发展中风险难以有效防范。

三、大连银行小额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优化对策

(一)完善信贷风险内部控制机制

1、加强个人信贷业务的征信力度。大连银行要管理好小额信贷业务的风险,必须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机制是风险发生的可控因素也是管理风险的源头。只有将小额信贷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好,才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小额信贷的风险。首先,大连银行应该在征信力度上进行加强,征信数据是征信体系的根本,加强征信力度的根本在于加强征信数据的有效性、及时更新征信数据、扩充征信数据库,不能够收录单一的数据,应该进行多方面数据收集,这样才能够更全面地分析一个客户的信誉度,另外还应该提高数据库的质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并且建立数据纠错机制,在征信数据出现问题的时候及时发现,及时修改;其次,在对小额信贷业务征信调查的过程中,大连银行不应该只是单纯的以数据为依据,还应该委派相关的调查人员进行实地的调查和走访,并且分为暗访和明访,明访主要是看看客户提供的地址等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暗访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出现人为包装、欺诈贷款的行为。2、健全内部信贷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小额信贷业务相比较于正常的信贷业务,小额信贷业务的抵押物价值低,像大连银行小额信贷业务抵押物门槛特别低,对于一些个人贷款,银行只是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核对和对其工资流水进行查验即可为其进行贷款业务。像一些中小企业,也是地方性商业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贷款业务是银行的主营业务,这些地方性的小企业也是商业银行小额贷款的主要客户,在对其营业收入和企业财务进行了解以后就可以为其放贷,但是关于厂区的固定资产现值等问题没有进行有效的调查。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该建立风险识别体系,风险识别主要是通过数据分析等相关的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分析,在信贷风险发生前准确的锁定,及时的解决,避免银行产生风险和损失;其次就是要建立好评估体系,虽然小额贷款业务对于客户抵押物的要求和门槛比较低,但是对其抵押物产品的真实价值缺乏有效的评估,评估还要针对一些贷款的企业,对其企业价值、企业固定资产等财产进行有效的评估,根据评估数据为其提供相对应的贷款资金,评估体系对于小额贷款来讲能够减少银行的损失。

(二)提高员工专业性水平

1、加强信贷风险防范意识。大连银行在进行小额信贷业务的过程中,主要的执行者是银行职员,银行职员的专业素质对于贷款风险具有一定的影响,合理地进行权责分配才能够更好地提高银行员工信贷风险防范意识。首先,需要制定风险惩罚措施,根据银行所受到的损失来定惩罚强度,惩罚要具有针对性,针对贷款的各个环节来进行惩罚,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到每一个员工在每一个环节都能够认真地对待工作,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使员工时刻警惕风险的发生,增强信贷风险防范意识;其次,应该建立好奖励措施,对于及时发现风险的员工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不仅仅针对相关岗位的员工,奖励应该针对整个银行内部,这样能够调动银行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全员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识;最后,应该定期实行小额信贷业务风险防范讲座,将员工组织起来,相互之间进行探讨,加深对小额信贷风险的认识,并且在讨论中创新出更多具体防范风险的措施,在增强防范意识的同时也能够增加企业的凝聚力。2、强化员工的专业能力。大连银行在进行小额信贷过程中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专业性不强、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大连银行应该针对该问题为员工提供统一的培训和管理。首先,银行应该为员工提供大量的学习机会,经验丰富的老员工应该主动进行分享;其次,应该与外国商业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相互进行学习,学习国外银行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应该提高信贷员工的专业素养,想要及时地发现和判断信贷风险,需要具备大量的知识和丰富的信贷工作经验,需要全面的知识储备,不仅仅是金融方面的知识,还有会计知识、企业管理知识等,所以银行应该加强员工的学习能力,培养具有全面发展性的员工。

(三)提高现代风险管理理念

1、创新风险管理模式。目前,大连银行的小额信贷业务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延用的是传统的信贷管理方式,大连银行想要提高贷款收缴效率,就必须创新风险管理模式。首先,应该从根本上来强化风险的管理,加强风险管理的意识,银行应该针对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多进行总结,完善贷款前、贷款中和贷款后流程中各个环节的风险监管体系,针对细微的问题要做到及时了解,及时发现和及时解决;其次,在风险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大连银行应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各家银行风险管理的优点,制定出一套属于自己银行发展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最后,在管理的过程中,以往都是主要约束银行内部的人员,现在应该对和银行合作的贷款公司进行相应的约束,银行应该明确贷款公司的责任,在出现骗贷、拒还等情况时贷款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根据贷款金额的大小实施惩罚。在大连地区很多个体对于资金的需求也是巨大的,但是由于其自身的条件有限,无法在银行直接获得贷款资格,所以会通过贷款公司来获取贷款资金,所以银行应该在管理自身的过程中加强对贷款公司的约束。除此之外,银行还应该在建立内部数据系统的同时,建立外部数据系统,对客户进行综合性的衡量。2、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大连银行应该学习西方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理念,首先,在进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大连银行应该注重对资金的管理,虽然将资金借贷给客户,但是银行应该为其开立一个特殊的账户,将资金单独地划入账户之中,该账户的资金只能刷卡消费或是转账,这样能够解决一些企业或个人在借贷完资金以后,将资金用于炒股、赌博等高风险投资上,能够有效地监督资金流向,及时地预测和预防风险的发生;其次,在小额信贷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大连银行应该要求客户提供贷款抵押物,并且按照贷款资金的大小,对抵押物的实际价值进行不同的要求,例如数额较低的贷款,银行规定抵押物的实际价值,不能够低于贷款金额的百分之多少,如果贷款数额大一点,可以适当地增加抵押物实际价值占贷款的百分比,这样银行不权能降低管理风险还能减少损失。

四、结论

大连银行属于地方性商业银行,在地方性商业银行中小额信贷业务的竞争十分激烈,因为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市场是全国市场,但是地方性商业银行所能够面临的市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主要任务也是为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对地方经济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同时小额信贷业务所产生的风险也是很难把控的,大连银行应该在小额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中制定出完善的策略,使大连银行的小额信贷业务发展得更好,防范风险的能力更强。

主要参考文献:

[1]郭敏.新常态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问题研究[J].价值工程,2018(6).

[2]杨建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探析[J].全国流通经济,2017(36).

[3]贾新宇.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人力资源管理,2017(6).

第10篇

当世界上各种金融机构都陷入金融危机之时,唯有小额信贷行业没有受到影响。华尔街上的传统商业银行把信贷业务建立在抵押基础上,他们以为只要借款人有100%以上的抵押品,比如住房,就可以安枕无忧。他们并不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下滑,其贷款就面临极大风险。与传统银行相反,小额信贷不依赖抵押和担保,他们把贷款额度控制在很小的范围内,完全适合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因此风险极小。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贫困问题将更加突出,以至于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此时,小额信贷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小额信贷最初作为一种扶贫手段在发展中国家兴起,带有很强的福利性质。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其所取得的成效是举世公认的。它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已经成功的帮助一部分最贫困人口获得了基本谋生手段,显著提高了生活水平,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长久以来,人们通过实践研究,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逐渐摸索出具有可持续性的小额信贷业务模式。

孟加拉格莱珉乡村银行

孟加拉格莱珉是由尤努斯教授于1976年成立的,是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金融扶贫机构,主要为贫困人口,尤其是农村妇女提供贷款、存款和一些金融业务,1983年,格莱珉在政府的支持下转化为独立银行(Grameen Bank)时已经有3.6万个会员,310万美元的收益。截至1997年,格莱珉银行有230万会员,2.6亿美元的收益。目前,该乡村银行已发展成总资产在10亿美元以上的全国性大银行,乡村银行的还款率平均高达95%~100%。

孟加拉国政府对小额信贷的发展在态度和政策上是宽容的,支持的,其小额信贷覆盖的贫困人口比例在世界上是最高的。小额信贷已被孟加拉国视为缓贫扶贫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尤努斯及孟加拉国乡村银行荣获了2006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这种乡村银行模式也被世界众多国家模仿。

孟加拉格莱珉乡村银行模式(GB)基本特征主要有:

一是GB有层级组织结构。借款小组和乡村中心是GB运行的基础,村中每5人自愿组成一个借款小组,每5-8个小组组成一个乡村中心。GB总行下,各地设分行。一个分行下有10~15个支行。每个支行管理120~150个乡村中心,支行在财务上自负盈亏。

二是GB以妇女为主要对象,实行小组贷款制度,小组成员之间具有连带担保责任。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分期等额还款,对借款上限进行控制。

三是GB通过中心会议保持业务过程的透明度。乡村中心定期召开会议,进行集中放款和还贷,集体进行培训,便于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并营造团队精神。

GB的目标始终是为农村穷人提供贷款,存款和一些非金融的社会项目,改善他们的状况。由于GB的关注点是社会最低阶层,由于较低的收入和缺乏传统的担保,贷款仅仅针对联合责任小组且与强制性存款相关。GB用这种方式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在其他许多国家已经出现复制品。

2000年之后,格莱珉银行进行了二次创业,在巩固先前业务的同时也进行了改革。由原来仅接受成员存款变为接受所有公众存款。公众存款的增多使得个人账户不断丰富,出现了“格莱珉退休储蓄金账户”,“信用人寿保险储蓄基金账户”等。贷款较过去更加多样化,在期限、偿还方式上都有了更适应客户需求的产品,开始向企业提供较大金额的贷款,向非常贫穷的借款人提供特殊期限贷款,向孩子受教育的贫困家庭提供资助和教育贷款。而且,当借款人遇到还款困难时,银行可以将该贷款划入“弹性贷款”,并不追究联保责任人的担保责任。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

印尼人民银行(BRI)小额信贷部(BRI-UD)是正规金融机构从事小额信贷的模式。印尼人民银行是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它的传统目标一直是为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BRI小额信贷的原则是:满足顾客需求、能够盈利、简单化。同时,BRI还采用了提高员工素质,选择好的客户,严格权限设置、双人经办、设置3%的坏账警戒线等方法来控制和降低风险,使仅占全部信贷业务30%的小额贷款,创造了全银行40%的利润。

BRI的小额信贷业务选择在贫困线以上、信用状况合格、有潜力的个人或家庭小作坊作为目标客户,提供期限最长为2年或3年的贷款,而贷款只允许用作流动资金或购买固定资产。贷款在300美元以下的,不需要任何抵押;而300美元以上的贷款,则可以用汽车,土地等物品作为抵押物。

虽然印尼金融管理机构允许的小额信贷的金额控制在5000美元以下,但BRI的87.9%的贷款都少于300美元。贷款客户的还款方式分为两种,客户可以选择贷款期限内每月还款,或分3个月,4个月,6个月分期还款。

小额信贷部下设地区人民银行,基层银行和独立营业中心。独立营业中心是基本经营单位,独立核算,可自主决定贷款规模、期限和抵押,执行贷款发放与回收。机构内部建立激励机制,独立营业中心实行独立核算,储蓄利率根据存款额确定,存款越多,利率越高。

贷款可用于任何生产目的,由于受政府支持,客户可得到贷款的利率补贴。但是,必须遵循一般的银行程序,包括乡村信贷部承担选择客户的全部责任。贷款采用传统抵押担保方式,主要发放给中低收入者,平均贷款额为1 007美元。由于印尼人民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企业,贷款利率较高,年名义利率为32%~48%不等。在东南亚金融危机时,该银行不但没有倒闭,信贷部运营能力反而进一步加强。

玻利维亚阳光银行

玻利维亚的小额信贷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危机和恶性通货膨胀之后开始发展起来。成立于1 992年的阳光银行,其前身是一个以捐款为资金来源的非盈利性组织――PRODEM,因此玻利维亚阳光银行被认为是非政府组织成功转型为盈利性金融机构的最好案例。

PRODEM在1992年获得了银行经营许可,并把它的城市客户转让给了玻利维亚的阳光银行(BancoSol),而PRODEM则重点在农村发展。到1995年阳光银行的客户为6万,并在银行监管机构的CAMEL评级中,被认定为玻利维亚运营最好的银行。

在新的结构下,玻利维亚阳光银行的资产增加了几乎10倍,银行贷款损失一直低于0.5%,其资产回报率一直是玻利维亚银行部门最高的。该银行的贷款额要大于孟加拉乡村银行,平均为900美元,

大约是乡村银行的9倍,为40%的玻利维亚低收入家庭服务。其服务对象为城市中贫困线以上的中低收入阶层,而不是赤贫者。在贷款业务上贷款数额较大,利率高(1999年实际利率为46%),偿还方式灵活,能够做到财务自立。

美国社区银行

以上所说的三种小额信贷经营模式是在发展中国家实行的,也是现今世界上的主流方式。因为小额信贷是以扶贫为初衷建立起来的,所以它往往在发展中国家最为普遍,并蓬勃发展。不过,在发达国家也存在着小额信贷金融机构,美国的社区银行模式就是一个典型的发达国家小额信贷模式。

社区银行有以下特点拥有资产在十亿美元以下;业务多集中在某一特定区域;金融服务以传统业务为主,如为满足辖区内家庭和小企业金融需求的存贷款业务,保险基金业务等;可以是独立的银行机构,也可以是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美国的社区银行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便存在,发展之初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政府通过立法形式对辖内社区银行给予支持,使得社区银行能够免受区域竞争、产品竞争,价格竞争。但是随着跨区域业务的增多,跨州际的商业银行和大型金融机构的出现,以及金融产品、金融技术的创新发展,社区银行也在改革中求发展。

美国的社区银行在运作方面推出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还有金融项目的推出,主要还是针对家庭和小企业,帮助低收入人群摆脱贫困。社区银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还提供技术培训,帮助客户启动新产业。在成本与收益上,社区银行严格执行成本小于受益的原则,启动项目严格控制成本。

和发展中国家的小额信贷机构发展不同,美国的小额信贷机构发展很困难,数目也从1980年底的14078家变为2001年底的7631家。但是由于它面向的对象特定,业务量和交易额相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低的多,所以较少受到资本市场和经济波动的影响,发展市场还是相对稳定的。

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是:增长不等于发展,发展不等于可持续,可持续发展不等于供求平衡。那么可持续发展的小额信贷只是以获得更多利润为指标吗?笔者认为可持续发展的小额信贷应该具备以下四个因素:

一是,拥有独立的财务体系,能够实现财务上的自负盈亏。这点是可持续化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前提;

二是,合法的专门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机构或部门。小额信贷有特定的业务对象和限制,要想取得长远的发展,拥有专业的组织是关键,另外还要有法律为后盾,有了法律的保护才可能扩大业务规模和范围。

三是,专业高效的从业人员。小额信贷能否成功,与其是否拥有一支责任感强、富有献身精神的职工队伍有较大关系。作为小额信贷的先驱,格莱珉银行的成功经验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不同于银行和其它大型金融机构,小额信贷机构工作人员对其工作的责任感和献身精神极为重要。他们的薪水可能较低,但对其辛勤工作的奖赏还应包括从其所做的有利于社会的工作中得到的满足感。

第11篇

关键词:印度 小额信贷 监管制度 启示

印度是国际上小额信贷产业发展较为迅速的国家之一。小额信贷机构设立的宗旨在于通过市场化手段消除社会贫困,但近年来印度小额信贷机构却因内部管理不透明、发放高利贷、暴力收贷等问题而饱受社会诟病。同时,理论界对于通过市场化方式消除贫困是否可持续也提出了质疑。2010年,印度小额信贷机构聚集地Andhra Pradesh 邦爆发的债务危机更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和讨论。对此,印度各级政府先后调整和制定了多项监管政策,以期规范现有的小额信贷产业。本文对印度小额信贷监管制度及其变迁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一、印度小额信贷监管制度的基本框架及改革趋势

(一)小额信贷机构监管的主客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印度小额信贷机构监管的主体有三个:行业协会、地方政府和印度储备银行。印度小额信贷机构监管的客体分为五类:从事小额信贷的非政府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和信托基金;印度各邦根据有关法案成立的互质的信用合作社;非盈利性公司;盈利性的非银行金融公司;小额信贷公司,即那些满足获取政府优先扶持基金条件的盈利性非银行金融公司。

(二)现行小额信贷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

1、市场准入

印度政府对小额信贷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政府将从事小额信贷的机构划分为五类,并制定了各自的注册申请条件和要求。此外,印度Andhra Pradesh邦还要求在其辖内的小额信贷机构应分区注册(即在其所辖的每个行政区单独注册)。

2、优先部门贷款

印度政府要求商业银行每年必须以较低的利率向某些政府优先支持的部门或行业发放一定比例的贷款。从事小额信贷的盈利性非银行金融公司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享受这样的信贷政策。具体条件如下:一是该公司贷款组合的75%必须是投向生产经营性活动。二是该公司贷款组合的85%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借款人的家庭年收入不得超过6万卢比(农村)或12万卢比(城市);单户贷款额度最大不超过3.5万卢比(首次)和5万卢比(续贷);当贷款额度超过1.5万卢比时,贷款期限不得低于24个月;没有提前还款罚金;没有抵押;贷款的偿还方式由借款人自主选择,可采用隔夜、按周和按月偿还。三是贷款利率不得超过26%,贷款的定价只包括利率、手续费(1%)和保险费。四是没有延迟偿还的罚款,没有保证金存款。

3、吸收存款

根据最新修订的印度银行法,信用合作社和非银行金融公司可以吸收存款。前者只能对社员吸收存款,后者必须在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之后,方可吸收存款。非银行金融公司吸收存款的额度与其净的自有资金(Net Owned Fund)相挂钩。目前,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非银行金融公司尚不能吸收存款。原因是这些公司没有一家能够达到可吸收存款的监管要求。

4、其他融资渠道

现阶段,印度小额信贷机构的其他融资渠道有以下几种: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社会捐赠和政府补助等。在股权融资方面,小额信贷机构融资的渠道有三个:国内民营资本出资、国外股权投资基金和国外直接投资;在债权融资方面,小额信贷机构融资的渠道包括由印度小企业发展银行和农业及农村发展银行等国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信贷支持、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不可转换的公司债券等。

(三)小额信贷监管制度改革的新趋势

2010年小额信贷危机爆发后,印度Andhra Pradesh邦和印度储备银行分别开展了调查,并制定和出台了新的监管政策。

1、地方政府制定小额信贷机构管理条例

危机发生后,印度Andhra Pradesh邦出台了印度首个小额信贷机构管理条例。该条例有如下特点:一是要求小额信贷机构不得对贷款设置任何形式的抵押和担保。二是增加贷款利息的透明度。邦内所有的小额信贷机构必须在其营业场所以显著的方式公开贷款的利率和计息方式。除非另有规定,小额信贷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费用。三是设定利息收取限额和费用收取限额。小额信贷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金额超过其贷款本金的利息。同时,当小额信贷机构向借款人收回的贷款(含利息)超过贷款本金的2倍时,不得再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费用,并且有义务为借款人提供再融资。四是信贷发放的限制。当自助社在商业银行有贷款余额时,小额信贷机构不得再向自助社和社员发放贷款,除非得到监管部门的许可。五是对暴力收贷制定处罚条款。管理条例对小额信贷机构的暴力收贷行为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

第12篇

2007年10月23日,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机构改建为村镇银行或者贷款公司。

银监会曾于2006年底下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自治区)的农村地区开展首批试点,大幅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条件。其中所试点的村镇银行,同样进行小额信贷业务试点。

根据这份文件的规定,设立村镇银行的条件是:一、以境内银行为主要股东,占20%或以上的股份;二、允许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入股,但最多不得超过10%;三、村镇银行在乡镇一级注册,注册资金为100万;在县一级注册,注册资金为300万;四、只能在注册的乡镇或县域范围内经营。而设立贷款公司则是由境内银行设立,注册资金为50万。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的“小额贷款机构改建”,其实就是针对央行曾经创设的五个省内七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意图将央行试点,在新的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条件下,纳入银监会推行的村镇银行与贷款公司序列。

但与此同时,中国现尚有100多家非政府或半政府性质的小额信贷组织,它们的运作资金还大多依赖于外部组织和人士的捐赠,其资金来源相对比较单一,资金严重匮乏,在组织和财务上有可持续能力的只在少数。

央行试点憧憬

2006年初,国内生猪价格急剧下跌,不少养殖户的猪场不得不忍痛杀掉母猪,有的因资金缺乏而被迫关门。而山西平遥县养猪专业户却凭小额信贷逃过一劫。

“晋源泰小额贷款公司总共贷给了我7万元,生猪出栏后,我已经将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了。”山西平遥中都乡道虎壁村的农户侯生元欣喜地说。依靠这笔贷款,侯生元不仅没有关门,而且还保住母猪,扩大了猪肉生产规模。等到2007年生猪价格上涨时,侯生元单养猪在一年间已经赚到近10万元钱。

这里提到的晋源泰小额贷款公司,正是央行提倡和支持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之一。作为试点,这批小额贷款公司由央行设立,于2005年部署,是中国第一批正式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之一。

除晋源泰之外,还包括山西平遥日升隆小额贷款公司、四川广元全力小额贷款公司、贵州江口华地小额贷款公司、陕西户县信昌和大洋汇鑫小额贷款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融丰小额贷款公司,总共五省的七家试点。

央行试点组织者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补充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上的不足,填补农民的贷款缺口,鼓励适度竞争和给民间资本有合法经营的出路。

虽然只有不到两年的运作,但央行的上述7家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状况都还不差。据本刊记者了解,截至今年9月底,晋源泰累计发放贷款7002万元,收回贷款4850万元,贷款余额2716万元,迄今实现利润355万元。而陕西省户县大洋汇鑫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给本刊的数据为,共发放贷款1700万元,回收贷款200万元,贷款余额为1499万元,利息收入118万元。

以焦煤起家的晋源泰公司董事长韩士恭告诉记者:“小额贷款公司利润约在15%左右,要比焦炭业利润稳定得多,为‘三农’提供贷款服务,风险不大。”但相对于稳定的利润而言,能够更加吸引韩士恭的原因还在于升级为“银行”的预期。

因为目前的央行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均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只能运用“来自几个有限股东的自有资金和来自一个机构的批发性融资开展相关业务”,以防范金融风险。这也就是目前所说的“只贷不存”的限制。而这一限制曾被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始人、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看作是“锯了小额信贷的一条腿”。

本刊记者注意到,央行在四川广元小额贷款组织招标的有关提示要项上已说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为2~3年,最长5年。试点结束后,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或撤销或升级为金融机构。”这种具有暗示性的承诺令韩士恭们对未来充满了憧憬。

但央行试点的不仅不是银行,还可能涉嫌“非法”。此前银监系统有官员认为“小额贷款组织是未获银监部门认可并颁布金融许可证的狭义金融机构”。

毕竟,自2003年银监会从央行独立出来,行使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央行则行使货币政策制订等职能。只有得到银监会发放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才能算是合规的金融机构。

更令央行尴尬的是,银监会于2006年底下发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金为100万~300万,贷款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注册资金50万的机构可以从银监会拿到许可证,我们放贷2300万元却是无证经营!”韩士恭很不解。

“近日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提到的‘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机构改建为村镇银行或者贷款公司’,正是对央行方面质疑的回答和解决之道。”杜晓山说。

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也公开表示,下一步银监会和央行将进一步共同推动小额贷款的试点,银行和央行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间渠道年内有望打通。“这种大的商业银行吸收资金,做批发商,把一部分资金批发给有能力掌握客户情况、了解客户的小额贷款公司,由小额贷款公司做零售商是一个很好的合作模式。”吴晓灵说。

尽管直接操作了小额信贷试点的央行研究局方面没有回复记者的采访要求,但各试点地方上的选择已经非常明确:平遥县副县长温启华称,“成为央行试点的平遥县已经逐级向上行文,希望能把平遥也作为银监会的试点。”

民间组织期待合法化

自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参照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在河北易县建立中国第一家小额信贷机构以来,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扶贫方式已经在中国走过了14个年头。迄今为止,除去央行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等寥寥几家官方机构外,民间只放贷不吸储的小额信贷机构已先后存在过300多家。

“区别于政府部门和农行合作试点的政策性小额信贷组织,这些非政府小额信贷组织以公益和扶贫为宗旨,我们一般称之为或是福利主义或是公益性制度主义这两类的小额信贷组织。这些机构虽然发展年头最长的14年、最短的5年,但较之政府试点动辄千万的资金投入,规模较小,有的只有十几万,超过千万的只有一两家。比较大的机构和项目的覆盖面达到五六千农户,小的不到一千户。”杜晓山告诉记者。

通过对历年的小额信贷统计调查发现,这一类的小额信贷项目和机构主要以扶贫、妇女、儿童发展为目标,其中80%以上的项目位于国家级贫困县。

“它们都是非营利性的机构,并以扶贫为目的,很多以农村妇女为主要扶贫对象,贷款金额多以5000元为上限。2005年以来的政府部门推出的商业性小额贷款试点,以农村中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普通农户为贷款对象,且以营利性为目的。”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茅于轼称。

茅于轼自1993年用500元,在山西省临县湍水头镇龙水头村开始了他的中国小额贷款尝试,这个小额贷款扶贫基金目前已经发展到注册资金100多万元。

“如果这些非政府的小额信贷机构也能拥有合法身份,与两部门的试点共同作用,那才能达到农村金融机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目标。”杜晓山表示。同时杜也告诉记者,社科院曾多次与央行、银监会沟通过非政府小额信贷组织试点的合法身份问题,但目前仍无答案。

“其实,银监会、央行的试点小额贷款公司是在政府授意下运作的,即使没有金融牌照,它们也能运作得很好,倒是我们这些非政府的小额信贷机构更需要合法身份。”茅于轼对本刊记者表达了对此事的看法。

他创办的龙水头村小额贷款扶贫基金就一度受到警告。因为,央行曾在1999年的相关批文里指出,“一切个人或单位未经批准经营小额信贷都属非法。”央行临县支行也曾下发文件,宣布该基金为“违法集资”,并称将予以取缔。最终能够存活下来,并且发展到百万资金量,作为一个民间小额贷款机构实为少数。

“转正”疑云

茅于轼同时也告诉记者,“拿山西省临县湍水头镇的试点来说,‘既存又贷’也是在央行的允许之下的,否则是要被抓去坐牢的。”但即使如此,他也丝毫不放弃任何一个将这个小额贷款项目转为合法的机会。

“我们正在与农业银行洽谈合作,准备一起推出试点,共同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相信明年就可实施,这将是个双赢。”茅于轼欣喜地告诉记者。而他在2006年底接受记者采访时,还很忧虑不能找到一个国有银行做大股东,无法正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不过他认为非政府小额贷款组织的“产权问题”将是最大的障碍。据记者了解,中国目前最主要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包括商务部交流中心管理的由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资助的小额信贷机构,社科院的扶贫社,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小额信贷和四川省乡村发展协会等,这些机构或者注册成社会团体,或者注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

但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认可的股东,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社团法人被排除在外。“社团法人存在所有权不明确的问题,这也意味着责任不明,银行作为营利组织是不愿意与之合作的。”茅于轼坦言。

“小额信贷是一种与传统银行完全不同的金融模式,想通过传统金融机构来很好地执行,其成功率很低。”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副代表兼首席经济学家汤敏对记者谈道。其担忧在于,即便能找到合作银行,社团法人入股问题也能解决,如何将民间小额信贷组织覆盖极广的各机构纳入到银监会系统内,也是个问题。

目前银监会以及地方各级银监部门,都面临着监管力量短缺的问题。这现存的100多家民间小额贷款组织即使是部分转正,对其监管力量无疑也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即使按银监会现行的运作,将来全国2000多个县每个县设立一家‘村镇银行’,也根本监管不过来。到时候又会出现新的问题。”茅于轼担忧。

“我们希望与央行、银监会多做协商,很好地解决民间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或半金融牌照等相关问题。”杜晓山期望,“而且,对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机构不需要审慎性监管。”

寻找监管主体

茅于轼则希望利用更多的市场手段解决监管问题。他对本刊记者说:“未必非得需要政府来做,美国的银行100%都是民间的。银行行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整个银行运作承担法律责任。政府只为银行提供信息和资金,没有被束住手脚反倒没有出大娄子,没有巨额的坏账。中国的小额信贷也可由民间成立组织来具体运作。”

与此同时,多头监管同样是令小额贷款进展缓慢的关键原因。

中国银监会近日宣布,将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的范围,将试点省份从现在的6个省(自治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市)。央行方面也迅速反应,宣称将逐步扩大试点面。

一边是正在积极推行试点的央行,一边是手持许可牌照的银监会,到底哪一个才是小额信贷的主要监管部门?为何此次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会强调称,“此前由央行试点创设的5个省7家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在银监会本次试点中,将允许其按照银监会相关要求,改建为村镇银行或贷款公司。”

“小额信贷一直存在着多头监管的问题,央行可以推出,但没有权力发正式的文件。”杜晓山对此表示。

“银监会没有依据来监管小额信贷,需要法律授权。”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局长黄毅这样表示。

事实上从此次银监会方面表态,允许央行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转为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的办法来看,银监会同样是规避了对小额信贷是否将特殊监管的问题。

中国央行研究局副局长焦谨璞也认为小额信贷“监管模糊”,而目前小额信贷发展的最大问题正是“没有任何针对性的政策或法规,监管尚属真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