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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边整治边规范,努力提高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实现动态掌握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加快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全面启动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基本完成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卫生的监督检验频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培育和提升一批食品生产加工名牌企业;清理、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点。通过整顿,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产品质量持续稳定,食品企业和行业竞争力明显增强。
三、工作内容
(一)整顿内容:着力整顿没有基本质量卫生控制措施,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及产品质量卫生低劣等问题。
(二)整顿范围:主要是《食品卫生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生产加工企业。
(三)整顿重点:重点区域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重点对象是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无证照黑窝点;重点内容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食品制假售假行为、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行为;重点品种是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
(四)整顿方法:通过全面排查,根据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为一般企业、重点规范企业、重点监管企业、打击取缔企业四种类型,进行动态监管,分类处理。
四、实施方案
(一)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状况,全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卫生档案,实现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的食品企业动态监管。通过全面普查建档掌握食品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安全状况,核实企业的各项注册登记资料,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档案,掌握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场地设施、证照情况、产品流向。
(二)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质监部门要会同卫生、农业等部门尽快清理地方食品标准和企业备案标准,加强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要求企业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质量要求。对企业产品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检验方法低于或不同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的,由技术委员会专家审查组审核其科学合理性。不能通过专家审查组审核的企业产品标准,质监部门不得予以备案,企业不得据此组织生产。
(三)加快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严把审查发证关,加强发证后监管工作,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违法行为。全面启动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
(四)基本完成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整治重点区域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重点对象是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无证照黑窝点;重点内容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食品制假售假行为、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行为;重点品种是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我市实施重点整治的区域、行业是:鹤城腐竹。
(五)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监督检验覆盖面达95%以上,全年累计抽查品种覆盖面达到90%以上,重点整顿的食品企业生产条件达标率在80%以上,产品质量卫生抽查合格率在80%以上。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后处理力度,后处理的到位率要达100%。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责令整改、公开曝光、行政处罚等整改措施,对质量问题严重的食品实行强制召回、退出市场的制度。
(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违法生产行为的查处、打击和整顿。严厉打击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打击在食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行为;查处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假冒质量标识、短斤欠量等违法行为。通过整顿,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七)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整治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的企业,严格保健食品标准备案工作。
(八)培养和提升一批食品生产加工业名牌企业,树立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体形象。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年11月30日前)。各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整顿范围和目标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统一组织部署。
(二)清理整顿阶段(至20*年2月15日前)。我市要根据整顿方案的要求,通过“进村入厂”的办法,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的清查整顿,动态掌握企业档案信息,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实施分类监管。对重点规范企业、重点监管企业要限期整改,对重点打击取缔企业要依法打击取缔。
对证照齐全、内部质量管理与质量监控手段比较完善、产品质量较为稳定的一般企业,要积极支持其上规模、上水平;对证照齐全,但生产条件、卫生条件下降达不到相关许可证发放条件或产品质量不够稳定的重点规范企业,要限期整改;对生产条件较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低,隐患多、质量问题突出和超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的重点监管企业,要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无标生产,限期整改后仍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条件,或内部管理混乱、曾被有关部门查处且拒不改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或打击取缔。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3月1日前)。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进行验收,并将整顿工作情况和验收结果逐级上报。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全市整顿工作情况由市质监局汇总上报市政府。
(四)巩固提高阶段(至20*年底)。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整顿工作基础上,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上着手,巩固和深化整顿活动成效。通过落实普查建档、监督抽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食品企业巡查、辖区政府回访、及时查处食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等六项制度的落实以及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形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由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经贸、公安、农业、工商、卫生、水产、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部门工作联系制度,构建信息平台,及时通报情况;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片分区,责任到人。要切实落实食品加工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各有关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情况。
(二)联合行动,严肃执法。各镇政府要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顿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食品加工企业情况的排查,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的黑窝点。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同时,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行政、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区)经信局、市直三园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切实做好我市食品工业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乎社会稳定,春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的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欢度春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经信局、市直三园区经发局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食品工业企业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食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依法依规生产。
二、加强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对食品安全生产的督导、指导,宣贯食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质量和安全意识,切实落实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业是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抓住重点目标和关键环节,对酒类、肉类、食用油、米面制品、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儿童食品、民俗特色产品开展重点检查、抽查,指导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要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检测,严格不合格品管理,严防不合格品、过期食品回流生产环节。积极主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对区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隐患风险排查,查处取缔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确保食品安全形势稳定。
三、畅通渠道,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春节期间,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食品供应和社会稳定。严格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涉及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事故,请按照《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办法》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当地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并同时报告市经信委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不得瞒报和延误,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及时控制事态,正确引导舆论,确保社会稳定。
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对全县食品市场开展集中整顿,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行业自律,使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粮食局、县牧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0个部门。
2、主要任务:按照省卫生厅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吉卫联发〔2008〕58号)要求,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针对重点食品继续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巩固工作。参照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组织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添加物专项抽检和检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打击在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生产、餐饮服务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顿超过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
3、进度安排:2009年在完成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阶段性任务的基础上,围绕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继续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巩固工作。
2010年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局)制定的规章、制度等,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完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制度。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1、责任部门: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牧业局。
2、主要任务:各相关部门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种植养殖环节的清理整顿。贯彻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许可制度,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计划,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机制,依法通报查处生鲜乳中违禁添加任何物质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活动,加大农药市场抽查力度,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兽药生产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的行为。以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为重点,开展蔬菜例行监测,加强对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农药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检查和违禁药物监测。以猪肉产品中喹恶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为监督检点,实施猪肉、禽肉和蜂产品兽药残留监督抽检计划。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对重点地区标志使用行为进行督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相关责任部门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并以贯彻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为契机,集中开展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准运证明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2009—2010年按照各部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农药市场、兽药市场、饲料质量等监督或监测,组织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对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组织回头看,督促整改,确保整顿效果。
2010年底前开展检查验收,对每一项整顿任务进行评价总结。
(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县质监局。
2、主要任务: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做好“四查、四建、三落实”,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进行整顿,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及监测方案。
2009—2010年开展食品加工环节整顿工作及部分重点食品的监测工作。2010年底前建立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的长效机制。
2010年底开展检查验收,对每一项整顿任务进行评价总结。
(四)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县粮食局。
2、主要任务: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备案基地进行全面清查,建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进度安排:2009年制定实施方案。严厉打击逃避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行为,对逃避检验检疫的进出口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
2010年底对前期工作组织回头看,巩固整顿成果。
(五)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县工商局。
2、主要任务: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年”活动为载体,严格食品流通企业许可制度,加大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以农村食品市场和食杂店为重点,加大食品分类监管和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和季节性食品,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2009年底前完成食品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工作,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向社会消费警示。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督,积极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
2010年底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
(六)餐饮消费环节。
1、责任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主要任务:认真做好餐饮消费环节职责调整工作,确保各级监管机构无缝衔接。严格餐饮服务单位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采购的畜禽产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2009年—2010年年初部署“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
2010年底全面规范餐饮服务的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
(七)畜禽屠宰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县粮食局。
2、主要任务: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举报投诉网络,接受群众举报。加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督,规范经营行为,查处违法屠宰病死病害猪(牛、羊)注水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厉查处出售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肉和注水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销售和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2009年底前完成畜禽生产、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饮各环节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和制度。
2010年底前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八)整顿保健食品。
1、责任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主要任务: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实施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发整顿工作方案。
2010年开始实施保健食品整顿。
2010年完成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
(九)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2、主要任务: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标准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对标准工作的建议,提高生产企业使用标准的自觉性。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宣传方案。
2009—2010年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
(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2、主要任务:根据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3、进度安排:2009—2010年制定并实施*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十一)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责任部门:县科学技术和经济局。
2、主要任务:依据《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再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可追溯系统。通过对食品企业现有的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一系列措施,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组织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营造“人人讲诚信,人人重诚信,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推出机制。
3.进度安排:2009年完成试点企业试行生产经营档案制度,并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完成试点企业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培训与考核。
2010年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并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十二)食品安全整顿新闻宣传。
1、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
2、主要任务:制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宣传方案,确立阶段性宣传工作重点。组织有关新闻单位以专题、栏目等形式,宣传报道整顿工作意义、工作进展及成效,宣传先进企业典型、先进事例和人物;适时组织新闻单位实地跟踪报道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引导,规范新闻媒体报道行为,防止不实报道,杜绝恶意炒作。相关部门要在官方网站上设立专栏,及时更新整顿工作最新动态。以新闻会、网上访谈等形式阶段性工作情况,曝光查处的大案要案和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回答记者或公众的问题。
3、进度安排:2009年制定宣传方案,县政府网站建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专栏,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按照宣传方案报道各部门制定方案、启动工作等情况。
2010年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按照宣传方案推进各项新闻宣传工作。
(十三)食品安全整顿的监察。
1、责任部门:县监察局。
2、主要任务: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监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对监管部门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对整顿工作中各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应急准备和预防等工作进行督查、调研。
3.进度安排:2009—2010年根据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整顿工作的协调指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加强督促、指导和评估各部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县政府主管领导要对本行政区域整顿工作负总责。
(二)制定实施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分解整顿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工作阶段的整顿目标、时限和考核指标,落实具体责任人员。要将面临的突出问题列入2009年计划,优先予以整顿。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规范信息报告,统筹信息。要建立信息双重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反映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每月上报一次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收到实效。本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纳入各级政府重点督查内容,逐级开展督查,确保不走过场。
关键词:保健酒;问题;发展对策
近年来,我国保健酒行业在生产能力扩大、产品结构调整、文化内涵挖掘、新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创新诸多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在生产过程工艺设备技术方面无大进步,还有不少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不同程度地制约着保健酒的生产速度、产品质量和大规模化生产,直接影响到保健酒行业的发展。我们根据我公司蒙山牌全蝎保健酒生产中注重先进技术、设备、检测仪器的应用,认真实施GMP,严格保证食品安全质量,十几年来的探索实践经验和对国内保健酒行业生产过程的调研,和大家一起,分析保健酒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的办法。
1 保健酒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1 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落后
中草药配制提取是保健酒生产中的关键环节,目前保健酒行业中还有不少生产厂家仍沿用传统的浸泡工艺配制提取方法,存在着有效成分容易流失分解、提取率不高,生产周期长,杂质多、纯度低、易残留有害物质、后期处理困难,质量不易保证的问题,也难以进行规模生产。在保健酒生产的半成品、成品储存过程、勾兑操作过程及输送计量过程,采用用皮尺测量酒罐液位,人工开泵用台秤计量输酒重量进行勾兑等传统的操作方法还在广泛使用。在包装生产中,现有的设备也存在着配制不全、洗瓶损失大、灌装精度低,运行效率低,瓶口与阀头接触易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从整条包装生产线来讲,自动化程度低、不利于信息化管理,而且在保证酒的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措施不足。
1.2 检测分析工作跟不上
保健酒的检测分析,包括基本的理化、卫生指标,功效、营养成分及有害成分的检测分析。通过检测分析,探索各种成分的含量和作用机理,研究保健酒的保健价值,建立明确功能的主要成分的质量指标,有效地保证和提高保健酒产品的品质。目前,大多数保健酒生产企业,对保健酒的检测分析认识不足,大都停留在理化和卫生指标检测分析的层面,很少进行其功效、营养成分和有害成分分析。在保健酒认证、审批时,对其配方和内在功效成分一般不做明确要求,因此企业不愿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去开展这项工作,而在地县级大部分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也未提供这方面的服务,这种现状导致了保健酒检测分析远远落后于保健酒的开发和发展。在已开展的有些功效成分分析中,也还存在对照标准不统一,缺少中药有害残留物限量标准等问题。企业也因设备、人才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检测分析出数据偏差较大,造成有关指标检出上限达不到国家标准限量要求。
1.3 GMP实施不到位
保健酒属于保健食品。GMP是一套适用于保健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以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符合法规要求。GMP实施以来,我国保健酒生产质量和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的通知》的规定,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未通过GMP审查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停止其所有的生产活动。而实际情况是仍有少数企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擅自委托生产,或者在未通过GMP审查的企业、车间生产保健酒,其产品质量令人堪忧。
现有的已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其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执行GMP要求的情况也并不理想,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不少职工对GMP持一种无所谓态度,现场操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操作能力不强;对各级人员的GMP培训学习走过场,很多GMP文件只是为认证检查,没有真正用于日常的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对物料和人员管理不严格,生产区内人流和物流在局部经常出现交叉,给生产带来污染,生产现场环境卫生管理不完善,卫生处理没有按GMP要求去做;在空调净化系统中,过虑器不能及时清洗更换,空气洁净度不能按要求监测等,
1.4 缺少国家、行业标准
目前我国在保健酒行业的标准管理上,仍然沿用了传统酒类的分类体系,参照的是白酒的标准,还缺少一个针对保健酒行业的、有效的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国家在保健酒行业既没有制定国家标准,也无行业标准可参考,一般是以企业自主制定的标准为主,因保健酒配方不同、功效不同、酒基不同、生产工艺不同、造成保健酒口味各异,良莠不齐。由于保健酒缺乏严格的规范管理,保健酒行业处于监管真空状态,保健酒行业鱼龙混杂、假冒伪劣产品大量存在,保健酒市场出现信任危机,制约了保健酒行业的发展。
1.5 安全性能评价不足
由于保健酒中大都含有天然野生的中药材,有药物属性,考虑到药材使用规范和保健酒对人体吸收的安全性,应当对保健酒进行安全评价试验,对其基本要素进行测定。这项工作大部分主流品牌的保健酒企业均已按要求进行,但还有一部分企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提供的基础数据很少,更没有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动物毒性试验,无法证明其毒性级别,长期大量饮用会不会引起毒副作用。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为追求功效好,私自使用一些国家严格规定为药物类的,禁止添加的产品,这样虽极大地提高了相应的功效,但也很容易出现安全问题。
2 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2.1 采用先进技术改造现有的工艺、设备
近10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在中药材有效成分提取分离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技术、新方法,如临界流体萃取技术、超声提取技术 、微波萃取技术 、酶工程技术、超微粉碎技术、高速离心分离技术、超滤技术等。这些新技术和方法的应用,提高了中草药提取物质量与提取率,提高了生产效率,这对保健酒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包装生产方面,近年来,一些自动化程度及技术含量高的新型包装生产线不断问世,改变了包装生产状况,解决了现有包装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其上瓶及瓶、料输送系统,包装瓶验漏、验瓶系统、洗瓶系统、灌装系统、输盖、理盖、套盖系统、贴标系统等,采用PLC自动调节技术,机器视觉检测技术,电子阀控制定量灌装技术、全自动机械手技术,完成各环节工序的操作,将各功能单元集约成一个协调、高速、高精度的自动化运行系统,实现整条包装生产线集中控制。在原酒库区,勾兑库区,成品库区推行半成品、成品各物理参数的自动监视和控制系统,计算机自动勾兑操作控制系统、自动过滤输送系统、整个生产过程自动保护系统。
先进技术是保健酒行业发展的动力,是保健酒行业走向未来、走向世界强有力的保证。先进的技术的应用,改变了保健酒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有效缩短生产时间、提高生产效率、稳定产品质量,企业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会得到全面提高,为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2 建全检测分析体系
保健酒的检测分析是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保健酒行业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与其他科技进步力量一起构成了提升保健酒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框架。企业要逐步建立保健酒中功效成分、有害成分等含量的检测体系。通过对保健酒成分的检测分析研究,进一步探索其各种成分的含量和作用机理,建立明确功能的主要成分的质量指标,对保健酒生产的控制才能更细致、更系统、更有效,保健酒的质量才能得到更大的保证,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的需求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检测方法,扩大现有检测方法的适用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对试验条件和参数进行优化,结合国情有选择的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来研究快速、简便、准确的检测方法,并对一些相关标准、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对于保健酒生产企业,检测分析工作贯穿保健酒生产全过程,是一项严肃又实事求是的工作,分析人员应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努力做好,为本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为全社会食品质量安全做出贡献。
2.3 GMP必须严格执行
为确保国家标准的严肃性,使保健食品质量真正有所保障,应进一步明确通过GMP认证,是保健酒企业从事保健酒生产的最基本条件,它同卫食健字号将是规范保健酒市场的唯一指标。未取得GMP证书的企业将一律停止生产,淘汰出局。企业通过GMP认证,也只能说明企业的硬件和软件达到了保健酒生产的最低要求,更重要的是提高员工对实施GMP重要性的认识,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GMP的巨大作用,牢固树立GMP的理念,以求实务真的态度对待GMP认证,把GMP认证看做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良好契机,自觉地严格按照GMP的要求去做,从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规范化运作,才能有利于提高我国保健酒行业的管理水平,为国内保健酒企业进入世界市场创造条件。
2.4 尽快制定出台保健酒标准
保健酒行业鱼龙混杂,规范行业标准迫在眉睫。企业应主动和有关部门沟通,国家标准委应组织、协调、联合有关部门逐步解决标准统一问题,尽快出台保健酒相应标准,规范快速发展的保健酒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应根据我国保健酒行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征取综合中药材种植、保健酒生产和经营消费等各相关方的意见,制定出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完整性、通用型的产品标准。要完善保健酒生产标准实施保障体系,完善与产品标准配套的保健酒功效成分、有害成分、添加剂等物质的检验方法。
要严格执行国家对保健功能食品制定相关强制性标准,与保健酒相关的标准主要有《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 16740-1997)、《特殊营养食品标签》(GB 13432-1992)、《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等。这些标准对保健酒区别与一般酒的特殊性进行了规定,保健酒生产企业应按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保健酒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对社会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2.5 建立有效的安全评价体系
保健酒的安全指标,同保健酒的营养、功效和其他有关特性指标构成了保健酒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企业生产保健酒的技术内涵和安全意识。为确保保健酒的安全性,除保证所用中药材原料的安全,建立稳定的“绿色药材基地”外 ,还应进行安全毒理学评价,开展动物毒性试验研究。因所用原料有时不一定全是药食两用的中药原料,有些还应做急性毒性试验,有些还应做慢性毒性试验,通过试验,判定保健酒能否供人们饮用,毒性级别属于“实际无毒级”,是一种安全的保健酒类。以保证保健酒长期服用的安全性。
3 结语
随着白酒业进入深度的调整期,行业增速整体放缓,消费结构悄然变化,保健酒迎来新一轮发展。保健酒行业应加快进行深入研究和不断实践探索,在解决保健酒生产中存在问题方面下大功夫。坚持企业技术进步,制定完善保健酒标准,牢固树立GMP理念,提高保健酒安全意识,我国保健酒行业必将规范稳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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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全面强化、重点治理、长短结合、着眼长远的工作思路和打击与整治、扶优与治劣、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针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进一步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整治重点
1、重点产品。主要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
2、重点单位。主要包括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等生产经营相关企业。
3、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产地环境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包装标识等制度,逐步推行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和“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的监测,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底,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依法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加工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和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对酒类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在酒类生产过程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非法使用添加剂及滥用、伪造标识、标注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00%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解决区域内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要求,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底,区域内的超市、市场100%建立起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各类小食杂店100%建立起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点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底,基本解决各类餐饮经营企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和各类餐饮经营企业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强对药品的监管和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制度,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后的监督和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成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
(六)肉类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和取缔私屠滥宰猪、牛、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管理,对死因不明的猪、牛、羊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出售、不转运、不食用。积极推进动物疫病标识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对肉类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肉类和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肉类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到今年底,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农村进点屠宰率达95%,区域内的超市、市场、食堂和餐饮企业销售和使用的肉类100%来自定点屠宰场。(区商务局牵头)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和危险化学品等15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到今年底,此15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起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区质监分局牵头)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区政府质量兴区领导组统一领导,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负责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大活动,督导检查相关各部门、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确定整治的重点,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将专项整治的任务逐级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及时掌握情况,积极督促检查。要建立例会通报制度,每月定期召开1—2次工作例会,领导组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工作积极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起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同时,要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 食品安全;校内实习基地;实习教学;建设;管理
中图分类号 G642.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8-0326-02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n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Food Safety Training Base in Campus
WU Guo-ming LI Mei LIN Li-chao DONG Hua-qiang WANG Yue-hua SUN Xiu-hua
(College of Food and Horticulture Foshan University,Foshan Guangdong 528000)
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和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已成为各国政府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福利民生的重大课题[1]。开展全面系统的食品安全教育,可培养和提高大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甚至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2]。食品安全校内实习基地建设是食品学科的发展需要与社会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人才的需求,亦是学生进行食品安全实习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
校内实习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教学与实习、管理及实践教学研究等教学工作领域,需要广大教职工等行为主体的积极作为与协作,要有配套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该文就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校内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探索与实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以期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教育水平。
1 实习基地建设的重点
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质量,对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食品安全校内实习基地建设必须创新理念、突出食品安全教育特色,加强技能训练,做到规范管理与高效运行。
1.1 强化食品安全技能培养,突出食品安全教育特色
牢固确立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宗旨,强化食品安全技能培养,突出食品安全教育特色是建设食品安全校内实习基地的原则。根据食品安全学科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对食品安全人才的需求,在学院的大力支持下,于2011年建成了食品安全校内实习基地。在基地内,按食品安全检验指标,构建多个食品安全技能训练与食品安全教育模块。每个模块由若干个检验项目组成,每个检验项目又重点训练一至多个单项基本技能。如,食品营养与功能成分检验模块,训练学生的食品营养与功能成分及安全性检验基本方法,使学生熟悉食品法规与标准化,具有从事食品标准化、质量管理、卫生监督及分析检验与质量监督的能力[3];食品安全的微生物检测模块,重点训练学生参照国家标准进行食品安全微生物检测和食品生产环境微生物检测的能力[4];食品中有毒有害成分检测模块,重点训练学生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特色食品与掺假食品鉴别和检测模块,主要训练学生对掺假食品鉴别检验、特色食品质量检测等技能。基地设备除包括常规检测仪器外,还适当购置一些大精仪器设备以提高检测能力与检测水平。如,已经投入使用的设备有超声波细胞粉碎机、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发光检测仪、流体萃取装置、短程分子蒸馏装置、物性分析仪、氨基酸自动分析仪以及多功能电穿孔电融合仪、显微操作系统、倒置显微镜、正置显微镜等。
1.2 发挥实习基地引领作用
高校大学生层面尤其是食品专业类学生,许多人毕业后将直接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监管等行业,学生的实际能力对我国食品安全生产与监管有重要作用[5]。掌握食品安全知识的程度与实践技能,将直接影响今后工作中对食品安全与质量的重视程度,也势必影响企业最终产品的安全和质量[6]。因此,食品安全校内实习基地建设,有利于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检验检测实习环境和条件。在高校大学生尤其是食品专业类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技能培养起引领性作用。
基于食品安全实习基地,有意识地引领学生将基地实习项目和毕业论文研究内容及专业实习相衔接。把基地实习项目的课题与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内容有机结合,协调和兼顾基地实习与论文研究之间的矛盾,保障实习项目和毕业论文的时间,研究的质量也将得到提升。倡导学生在专业实习时,带着食品安全的问题参加实习,使理论教学与实习教学在内容上紧密衔接,在形式上相对独立,从认知规律上实现从知识传授、能力提高到勇于开拓创新和创业精神的有效转化[7]。
1.3 设置综合安全技能训练培养创新力
食品安全校内实习基地建设,不仅要注重其固有设施的完备性和为实习教学服务的有效性,更要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开设综合安全技能训练是基地实习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努力开拓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创新精神与动手能力的重要一环。
实习基地设置单项与综合安全技能训练。单项安全技能训练要求每个学生学习本行业常规检测技能并熟练掌握。如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方法,开设食品中菌落总数测定、食品中大肠菌群计数、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测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等,培养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求学生在普遍掌握单项技能训练的基础上,设置综合技能训练项目。如,组织学生到食品加工地点及食品流通场所进行调研和现场取样,进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添加剂的超标使用和滥用以及违规生产、假冒产品和掺假食品等的分析和鉴别,帮助学生进行风险预警和安全性评价。又如,搜索近年食品非法添加的典型案例,让学生自主投入式思考和综合评估案例,提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的对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食品安全生产实习教学质量。
2 实习基地运作及管理的措施
2.1 力抓教学团队建设
实习基地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师成长是实习基地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基础。为此,学院加强教学团队建设,鼓励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进基地教学,鼓励理论课教师参与教学,努力组建一支相对独立和适应实习基地发展的需要、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学团队[8]。为了促进基地中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以骨干教师作支撑,采用传、帮、带的形式,加强对年轻教师的实践锻炼。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研讨、教学经验交流和学术交流,鼓励教师进行实践教学改革和创新,支持和协助完成科研项目,保证实习、科研不断线,努力构建教师共同成长的机制,营造和谐的实习教学氛围。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新仪器和新设备不断出现,技术手段越来越先进,客观上要求实习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尽快掌握新技术。为此,采取专业性与普及性培训相结合、集中性和分散性培训相结合、短期和阶段性培训相结合等培训方式,并将培训作为加强教学团队建设的重要措施长期坚持下去。
2.2 严格管理,规范推进
规范基地运行管理是促进基地资源高效利用的重要保障。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制度办法落到实处,精品管理与打造特色。如,严格执行学校实习教学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实习教学质量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对学生的实习效果进行科学的评价,提高教师、学生的重视程度,保障实习教学的完成质量[9]。与此同时,根据基地实际,制订实习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在实习完成后对实习过程和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和总结,保障实习教学的完成质量与效果。
2.3 有效推进开放式教学
开放式实习教学,能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实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10]。为有效推进开放式基地教学,按照专业技能型、科技活动型和自主实验型等多种形式开放实习教学[11]。学生利用基地条件可自主选择单项与综合安全技能训练。另一方面,在保证校内学生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对外开放,积极发挥基地示范辐射作用。
为了促进开放式基地实习教学,通过校园网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把实习基地的管理、实习项目信息、预约实习教学和学生实习信息反馈等都融合在信息系统中,对实习基地的实习教学实现高效、高质的教学管理,有效地推进基地开放式教学。
2.4 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地活动
建设的食品安全校内实习基地,已获批为佛山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佛山市政府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定期在该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基地的有利条件,让大众进入实习基地展览室参观,向公众展示食品安全控制、检测、追溯等领域的技术成果。用实物讲解假冒伪劣食品的辨别,讲授假冒伪劣食品和垃圾食品对身体的危害等相关知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方式,选取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乳品等贴近百姓生活、群众关注的食品,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为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定期在实习基地开展大学生食品安全法律与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以比赛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的责任感,为今后有效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12]。
3 结语
食品安全校内实习基地建设与运行后,有助于学科与专业建设,有助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助于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创新意识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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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出口商品;
重点单位: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进一步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切实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提升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通过10个专项整治行动,到今年年底达到28项目标。即:县城的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化学物品问题基本解决;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蔬菜、水产品、畜禽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保留下的食品生产小作坊100%提交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种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县城的市场、超市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再注册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和高风险药品的监督和供应机制;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不断规范;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已开展定点屠宰的乡镇猪肉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非法进口的肉品、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三、主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10个专项整治行动。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委(商贸办)、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加强农业投入品销售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是否违规经营禁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加强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是否使用禁用农药;加强对种植产品农药残留和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县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基本解决;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二)畜牧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畜牧水产局牵头负责,市农业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南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夷山办事处配合。
主要任务:加强畜牧生产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饲料中是否添加三聚氰胺、蛋白精和苏丹红等违禁化学物质,是否使用禁用兽药、饲料添加剂;加强对养殖业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加强水产养殖环节渔药使用的监管,建立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进出仓登记制度,对水产品养殖场用药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药物残留的监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的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县城的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问题基本解决;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三)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委(商贸办)、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药监局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查处无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种食品违法行为,我市重点整治大米、腐竹、酱油、醋、啤酒、白酒、乳品、桶(瓶)装饮用水等8类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强化证后监管,对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抽检覆盖面,扩大抽检批次,强化监督抽查;抓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的落实,夯实监管基础。
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种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
(四)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市质监局牵头、市经贸委(商贸办)、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药监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配合,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主要任务:按照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要求,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凡严重不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的,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期满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打击、取缔制假制劣食品生产“黑窝点”;凡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瓶装白酒、儿童食品、乳制品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必须在一个月内限期转产,到期未转产的予以取缔;对保留下来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由乡镇提出名单,县(市、区)政府确认后保留,建立监管档案,纳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监管范畴。落实公开承诺、岗前培训、整改完善生产条件、限制销售区域、加强监管等措施,规范小作坊生产。
到今年年底,保留的食品生产小作坊100%提交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五)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委(商贸办)、卫生局、建设局、农业局、药监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严格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清理和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把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关,加强市场巡查,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加强食品质量抽查,及时公布检测结果,预警信息,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处理;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在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有效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六)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委(商贸办)、建设局、教育局、工商局、城管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发放和审核制度,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依法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行为;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餐饮业对原料采购建立进货索证和检查验收制度;加强餐具抽检,落实餐具消毒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七)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药监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严把安全性风险较大品种制剂和药品的准入关,对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进行核查;规范药品生产、配制行为,对通过GMP认证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强高风险品种生产全过程的日常监管;加强特殊药品监控;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加大农村药品市场整治;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方式出租或者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大对重点监管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整顿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严厉查处医疗器械无证经营和销售、使用无证产品以及擅自扩大适应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再注册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和高风险药品的监督和供应机制;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不断规范;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八)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市经贸委(商贸办)牵头负责,市农业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南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夷山办事处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违禁药物含量监测、染疫病死猪肉鉴定,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使用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逃避检疫、收购、运输和销售病死猪的违法案件;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依法打击非定点擅自非法屠宰生猪、宰杀病死猪的行为,取缔私宰窝点,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违法行为;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无产地检疫证明或无省外准调证明生猪不许调运,无检疫证明的肉品不准销售;加强对肉品市场(超市)、肉品冷藏企业、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业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采购、使用私宰肉、病死肉、注水肉及非法入境肉类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已开展定点屠宰的乡镇猪肉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九)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及供电供水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突出人造板、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燃气器具、家用电器、劳动防护用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的整治。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质量档案;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整治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集中产地和专业市场、抽检合格率低的地区、制售假冒伪劣比较严重的地区;严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
到今年年底,国家确定的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十)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南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外经贸局、南平海关、武夷山海关、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夷山办事处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备案基地、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出口水生动物注册养殖场、出口饲料注册厂等重点监管对象,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的,吊销其资格;加强通关环节的监管,严格出口食品口岸查验,提高水果、宠物食品、饵料鱼等重点产品口岸抽查比例,严格按进出境货物通关单的信息受理报关和验放;加强进口产品检验检疫把关,对查实的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一律作销毁或退回处理;加强进口农产品检疫查验,提高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出率;严格出口农产品源头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出口水生动物、饲料注册登记制度,完善投入品的准入制度,加强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存放、运输过程的监管;加强机电产品、玩具、儿童用品、小家电、市场采购产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开展出口退运货物、出口退税情况等专项稽查,加大对违法出口行为的执法稽查力度。
到今年年底,进一步规范备案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的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非法进口的肉品、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涉及健康安全产品进出口监管明显增强。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时间:2007年9月10日前
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在调查分析、清查梳理的基础上,针对区域特点和存在问题,从实际出发,确定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方案,全员动员,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行动
时间:2007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
要求:
1、9月30日前完成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拉网式检查工作。
2、11月20日前完成存在问题的整顿治理工作。
3、11月25日前做好监管机制完善工作,严格实施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严格准入许可,严格各个环节的监管。
4、11月30日前健全扶优扶强措施,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为营造声势、确保成效,在整治期间,除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整治外,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统一组织安排两次以上全市性的集中行动,重点围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打击生产销售使用违禁物质”、“打击制售质量不合格食品”等主题,全市各地、各部门统一行动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使整治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
时间:200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要求: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提前进行验收,以迎接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对开展好的县(市、区)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县(市、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跟踪督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给予政纪、法纪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兆民任组长,副市长杨荣郎、陈美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话:8838100),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方面的工作,并负责与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对接。其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
县(市、区)政府要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要定期听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要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装备保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确定小作坊监管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监管到位,特别要加强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监管。
(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相互支持,协同配合。要按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对于跨部门、跨县(市、区)的大案要案,要搞好联合执法。为了加强情况沟通和工作配合,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由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参加的工作例会,总结、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形势,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县(市、区)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检验检测机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生产经营者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县、乡镇、街道、社区,落实到机关、企业和店铺。严格责任追究,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地方、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予以严肃查处;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检验检测机构,要吊销其检验资质,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四)扶优扶强,促进发展。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大力推进质量兴市工作。坚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核心企业打造品牌,支持拳头产品申报名牌,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品牌。加强标准工作,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对接科技成果,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生产,提升企业产品整体水平。加快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省级电线电缆检测中心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修订工业发展扶持政策的意见》,对获得“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福建名牌产品”等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并以此为契机,围绕产业发展,整体提升我市产品的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