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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

时间:2023-05-30 09:49: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差旅费报销,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差旅费报销

第1篇

a)、住宿费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同行2人出差,按就高的单人标准予以报销)。

级别

*

d)、伙食补贴标准到异地出差的人员,一般城市享有补助30元/天,省会城市及特区35元/天,具体的时间界定按以下标准,。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4)、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e)、说明:

(1)、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不计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若绕道车、船费超出出差直线车、船费票价的,按出差直线车、船费票价计发,超出的部分个人自理;若绕道车、船费少于出差直线车、船费票价的,应凭车船票按实报销。

(2)、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补助,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3)、对于自驶车辆出差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给予报销汽油费。

(4)、一般人员临时出差享有伙食补助费,但对于已享有住外补贴的人员不再重复计算出差补贴。

5)、汽车费用及运输费

(1)、车辆管理、维修和保养,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办公室应根据车辆状况编制车辆的年度保养维修计划及具体的用款计划,报经审批后执行。日常车辆维护费用,经公司核定标准后在标准范围内掌握使用。各种车辆保险费由公司统一到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

(2)、汽车的年检费、保险费、养路费、维修费费用据实报销;汽油费发票必须日期填写完整,所有罚款一律不予以报销。

(3)、对于长期托运的合作单位应签定协议,由运输单位将运费发票、发货记录交于物流部,由其对单价、数量、运输费用金额审核后填制付款单据.

6)、职工教育费职工在不影响工作并经领导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相关教育发生的费用,在完成举办单位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凭有关证书,经人事审核后报分公司负责人签批报销。因善自中断劳动合同的,已报销的相关费用需退还。

7)、买支票、汇票凭证、支付汇费及其他财务费用,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8)、市内交通费

(1)、员工因特急事务外出或其它特殊原因需打车的要事前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必须于次日凭的士票填写报销单据注明原因和起始地点,逾期签批不予认可。

(2)、因工作需要晚加班的人员,在没有公交车的情况下,方可打车,报销同上。

(3)、特殊人员因工作需要办理公交月票的须预先申请。

第2篇

为了加强差旅费的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使之符合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出差申请与报销程序,根据分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修试所全体员工。

2.差旅费定义

2.1差旅费:是指因公批准到南昌地区以外地区工作所需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

2.2在途天数:在途天数=出差天数-住宿天数

2.3住宿天数:指住宿费发票列示的天数,或定额发票折算的天数。

2.4出差天数=在途天数 住宿天数(即出发日到返回出发地的日历天数)

3.出差审批

出差人员准备出差前,需要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应去的地方、单位和预计天数。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

附件:出差申请单

出差人

单位职称

出差地点

预计起讫日期

出差事由

主管负责人审核

班组负责人审核

4.差旅费借支手续

员工出差借支差旅费,必须持负责人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按借款单所列内容认真填写(借款人、请款用途及金额),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出差申

请单》将作为出差后的报销依据。

5.差旅费报销、审核、结算手续

员工出差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将出差期间的相关发票、车票等单据按类、按日期、按票面金额粘贴整齐,交相关负责人检查初审后,报主管领导签字向财务申请报销、结算。结

算后多借、补支差旅费要在三个工作日内交到财务清算完。前账未清,后账不借。逾期未还者,账务有权直接从其工资中扣除欠款。未借支差费的出差人员,应在完成任务回公司

后一个月以内办理报销手续。

6.住宿费标准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限额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6.1外省出差

a.一般地区: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一般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

b.特殊地区: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一般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

头、海南、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大连、青岛、广州)。

6.2省内出差

a.南昌市和地级市: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一般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

b.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一般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

6.3出差人员在外第一天的住宿标准可适当提高。

6.4出差人员住宿费超标部分由个人自理。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7.交通费。

7.1享受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待遇的人员:

a.主任级领导

b.班组负责人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

7.2乘坐火车,从晚上八点至次日晨七点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可购软席卧铺车票。

7.3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成硬座,按硬座票价的60%补贴;如乘硬席卧铺的不给予补贴。

7.4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需乘坐飞机的人员应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报销。

7.5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交通费,当天到达和返回的市内交通费凭票据报销,其余时间按每人每天报交通费6元,包干使用,不再凭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

场的专线客车车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间凭据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

8.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8.1工作人员出差到省外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8.2出差人员在省内地区出差的不给予伙食补助(实行定额包干式),检修试验工作班组出差伙食补助另行规定。

8.3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轮船超过12小时的可凭车票加报20元伙食补助费。

第3篇

Abstract: The new management measures of business trip expenses has greatly standardized the universities' business trip management of Yunnan province, and has improved the effectiveness of business, which is a measure to deepen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especially the reform in education field, to attribute to the education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modernization of management ability. It is an urgent problem about how to better implement the new management measures of the business trip expenses in Yunnan universities. Combined with the new and old business trip management measures of Yunnan province,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three improvement, two restrictions and one relax in detail, and proposes the attention problems in formulating implementation affairs of business trip management measures of Yunnan province's universities,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

关键词: 高校;差旅费管理;三提两严一放;实施细则;具体建议

Key word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business trip expenses management;three improvement,two restrictions and one relax;the 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specific recommendations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4)23-0164-03

0引言

2014年4月24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4〕6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明确规定了省级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新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突出亮点是对因公出差所涉及的批、行、吃、住及问责进行了明确规定,较老办法相比,大大提高了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标准,放宽了乘坐交通工具的条件,严格了报销管理要求,首次从法规的角度规定了虚报冒领差旅费要追责。这是新时期新环境下云南省财政厅切合实际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云南省差旅费管理法制化、人性化、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和惠民利民措施,对全面规范云南省省属高校公务出差的管理和报销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1新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重大变化

与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的《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08]325号)(以下简称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具有以下“三提两严一放”五大重大变化。

1.1 提高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包干标准

新办法明确规定因公出差人员一律不分职务职称级别,所有人员公务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并执行统一的标准,并首次明确了包干天数的计算口径。

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天补助50元提高到每人每天补助100元,市内交通费由原来每人每天补助30元提高到每人每天补助80元。这一规定和标准的提高对解决因公出差人员吃、行问题非常有效。因是包干使用,无须提供相关有效票据,多用不报节余归已,这与因公出差人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使得相关出差人员一改昔日“出门打的,想吃就吃,回校报销”的铺张浪费行为,确实起到了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反对浪费的有效作用,符合办法制定和实施的初衷。

1.2 提高了住宿费标准

新办法沿用原规定按因公出差人员的职务等级规定适用不同的住宿限额标准,但较旧办法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时取消了特殊地区高住宿费标准的规定,并把有无住宿费发票作为能否报销出差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的依据。新旧对比详见表1。

1.3 放宽了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新办法继续实行按职务等级不同乘坐不同标准的交通工具,但取消了厅局级人员出差仅限乘坐单边飞机,其他人员出差不能乘坐飞机的规定,也即放宽了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条件,其他人员也可乘坐双边飞机了。因公出差人员不仅可以报销飞机票费用,还可以报销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和每人次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涉及的费用。同时明确规定了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得报销出差人员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百事特”的费用;因公出差所乘坐出租小汽车发生的出租车费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

1.4 严格了差旅费报销管理

1.4.1 首次明确了差旅费范围

新办法明确了能够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仅仅是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而在出差期间发生的餐费、礼品费、药品费、食品费、物品打包费、通讯费等是不能够混在差旅费中报销的,从而杜绝了以出差为名大肆购买礼品、食品、宴请等浪费行为。

1.4.2 首次明确了差旅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新办法通过规定差旅费列入部门预算这一措施彻底改变了过去公务出差无预算无安排、想去就去、想到哪就到哪的随意性、无序性、隐蔽性,通过单独列示和省财政厅、审计厅的日常监督和审计,真正能够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4.3 首次严肃了差旅费报销应当提供的凭据

新办法对差旅费报销应当提供的票据、报销标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及相应的车票、船票、机票等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及公务卡刷卡凭条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公务卡刷卡凭条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以公务卡方式结算”;第二十五条 “省级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4.4 首次严肃了报销标准、公务卡结算方式和补助计算口径

从新办法的规定中可以明确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因公出差必须经过批准,报销时提供领导批准的审批单;第二、因公出差发生的车票、船票、机票、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住宿费可以凭据在标准限额以内据实报销;第三、报销差旅费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公务卡刷卡凭条等凭证。超过限额标准部分的住宿费、机票、车票和船票费不得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因公出差支出的住宿费、机票等款项按规定以公务卡方式结算。若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或没有公务卡而使用现金方式结算的,必须做出合理的说明和提供有效的凭据(可以由收款单位出具证明);第五、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实际天数和目的地标准计算,不得扣除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当天出差当天返回的,同样可以报销100+80=180元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六、因公出差人员报销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5 严肃了虚报冒领差旅费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新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了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日常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并采用列举法对各种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

1.5.1 首次明确规定不得使用虚假票据、非法票据报销差旅费

新办法第二十六条首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以及使用非法票据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这对有效遏制虚假票据、非法票据报销的泛滥现象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

1.5.2 首次明确规定了上级部门对差旅费日常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新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了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负有对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并列明了日常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即:①单位差旅费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差旅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②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③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④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⑤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1.5.3 首次严肃了差旅费禁止行为和违规行为

新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了禁止行为,即“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等”。第二十九条明确了违规行为,即“单位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制度不严的;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转嫁差旅费的”等行为即是违规行为。

1.5.4 首次严肃了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新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了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将由省财政厅、相关单位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云南省高校贯彻实施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建议及措施

云南省高校除部分人员有行政职务外,其他大部分人员只有专业技术职务(即职称),由于新办法只对省级机关相关人员的行政职务级别进行了相应的规定,而没有涉及到职称等级的规定,这就导致云南省高校在贯彻执行新办法时需要根据本校实际和财务管理要求制定《XXXX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办法》,除沿用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在细则中建议明确下列问题:

2.1 因公出差如何审批

在新办法中因公出差需要审批,但没有明确如何审批。因此云南省高校根据新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时建议在出差前审批出差事宜,出差后审批报销事宜,审批时根据资金性质和行政职务级别不同分别进行审批,不考虑职称。

首先,根据出差使用的资金性质,分为预算资金和课题资金。预算资金是指学校年度内预算安排的所有资金,既包括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又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课题资金是因完成科研课题任务而由课题负责人管理使用的纵向、横向课题经费。

其次,按行政职务级别不同分别进行审批。若使用预算资金的,校级领导出差应由校长办公室备案,正处级干部(不含调研员)出差应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副处级干部(含正副处级调研员)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应由正处级干部审批;若使用课题资金,则由课题负责人审批,如果是课题负责人自己出差,应当报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再次,应特别规定本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不适用本校教职工经批准外出且时间超过10日(含途中来回天数)的进修、培训、挂职锻炼、基层锻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抽调、借调、调研等事宜,该类事宜学校应另行制定相关的办法。

最后,应明确具体的审批程序并提供固定样式的审批单供审批之用。

2.2 因公出差如何乘坐交通工具

云南省高校在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时建议采用“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即职称)等同,就高不就低”原则。

首先明确,学校相关人员因公出差,既有行政职务又有职称的,应根据下表选择适用高级别的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其次,应当规定,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得报销(包括课题经费在内)。为厉行节约,鼓励节约,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可以规定:应当乘坐上一等级的交通工具而没有乘坐的,除据实报销差旅费外,还可按上一等级(平均价)与本等级(平均价)交通工具票价差额的50%给予补助。

再次规定,因公出差应当统一乘坐社会交运机构提供的交通工具,特殊情况需要自行驾车出差的,必须报经校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出行,且明确规定报销时可以报销合理范围内的汽油费、停车过路费,不再按人头按天数计发市内交通费。

最后明确,乘坐交通工具原则上应当优先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2.3 因公出差费用报销范围

高校在实施细则应当明确以下两点:一是允许报销的费用和应提供的票据:交通费、住宿费、订票费、退票费、会务费、公务卡刷卡凭据;二是不允许报销的费用:超过标准限额的交通费、住宿费部分、无实质作用的参观考察费、游览费、风景名胜区门票费、餐费、接待费、礼金、礼品费、食品费、药品费、医疗费、土特产品费等。

2.4 因公出差如何计算“两补一费”

新办法所规定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质上是一种出差补贴性质,住宿费是一种限额控制性质。高校在制定本校细则时,应明确如下内容:

①伙食补助费:按允许报销的交通费票据上注明的去回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00元,在差旅费中报销,不得独立于差旅费之外报销。

②市内交通费:按允许报销的交通费票据上注明的去回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在差旅费中报销,不得独立于差旅费之外报销。

③住宿费:按出差期间实际住宿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在限额标准以内以住宿费发票为依据进行报销。为准确计算住宿费是否超标,建议在此明确住宿自然天数以住宿费发票开具的且在会议期间内的天数为准,去回途中天数不得作为计算住宿费的天数。

总之,高校应当全面贯彻执行《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结合高校实际制定较为详细的实施细则,以明确标准、口径、计算方法和报销要求,避免因规定不明要求不细可能产生的争议,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全面促进云南省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云南省财政厅.云财行〔2014〕65号,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事办法[S].

第4篇

【关键词】差旅费超支 原因 对策

一、标准不执行,制度不落实

虽然部队制定了差旅费开支标准,并对各类人员的住宿金额予以了详细规定,给予了途中的餐饮补助,但由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的原因,一些出差人员片面强调各种理由,导致各种费用尤其是住宿费用支出仍然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差旅费开支居高不下。

二、钻制度的空子,虚假发票现象严重

凭票报销制度,造成个别素质不高的人钻了“少支多开,虚报冒领”的空子。由于市场经济利益第一的原因,只要给予商贩以小利,他便可以帮你虚开各种发票。有的人出差执行任务,将吃饭的费用打入住宿费;有的人将住宿费以小开大,冒领其中的差额等;最为严重的就是直接购买假发票自己进行填写,回单位进行报销。

三、凭票实报实销造成了部分出差人员花钱大手大脚,浪费多少也不心疼的思想观念

普快列车不坐坐特快列车;住宿时普通宾馆不住住豪华宾馆;可以合住一间的非要分开住两间,更有甚者,出差期间虽住在亲朋好友家,但为领取伙食补助虚报住宿费,从宾馆中虚开住宿费发票;部分人员借出差机会游山玩水,反正本着有票回单位就能报销,根本不考虑给本单位经费造成的和浪费。

四、结算时财务人员无法核定其任务及路线

单位出差的人员,时间,地点,具体任务均由领导和各个部门掌握,财务人员很少知晓,因此,财务部门很难准确地对其进行监督和把关,同时,传统的审核报销办法,结算手续繁杂,工作量大,如公私兼并的各种票据,住宿价格均不统一,这就给财务人员审核、结算带来更大的审核难度。

就上述问题的存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差旅费的监督与管理结算工作。

1.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制定出台相关的差旅费使用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制度执行,各级各类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按规定,出差前,出差人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会议、学习、培训等事由及出差地点,并经支队领导签字同意,归队后凭出差审批单报销结算,否则不予报销;对超出出差地点的住宿费、油料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财务人员一律不予报销结算,不做老好人,如住宿费结算营职干部每天八十元,超出的部分财务人员将不予审签,由个人承担。

2.重点对票据进行审查

差旅费用的开支中除出差补助外,其他费用如车船费、住宿费用等凭票据报销的,开支是否属实,必须有开支单据作证明,由于开支单据种类很多,对单据的审查要着重注意,严格审查开支单据的真实性,主要检查单据有无涂改、挖补、仿造等情况;单据相关的财务印章是否齐全,虚假的发票不予报销,注意连号票据,防止将无关人员的开支混同报销。

3.重视财经纪律教育

要组织各级人员认真、系统的学习部队的财经政策和管理规定,增强其遵章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和思想素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光荣传统教育,引导各级人员在当前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时刻存有过紧日子的思想,使之杜绝各种铺张浪费和随意花钱的不良现象,争做遵守部队财经纪律的模范。要教育各级人员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做到公私分明,坚决杜绝各种以公假私,虚报冒领等各种不良现象。

第5篇

一、目 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之国内出差或派外受训之申请及报销作业有所依循, 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之国内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培训等,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司机除外)

三、内容说明:

(一)、名词释意: 国内出差分为长(时)程出差及短时(程)外勤两种:

1、 长时(程)出差: 指出差地点跨越办公或工作处所在地以外之省市或至各机关、分公司处理耗时业务,无法于正常上下班时间内往返者。

2、 短时(程)外勤: 前往市区各机关洽公,且能于工作日内往返者属之。(工作性质属于常态外勤者不属本办法规范)

(二)、出差之申请:

1、 短时(程)外勤时,部主管须于事前向直属主管口头报备,始得外出。若需公车,则填写"车辆调派单"(附件一),权责主管核准后,转车管单位派车;其他人员一律事前填报"出差申请单"(附件二)或"外出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始得外出。

2、 长时(程)出差则任何人皆应于出差前填报"出差申请单"。

3、 如需预借旅费,应填写"预支款申请单"(附件三),述明预借款项用途明细,经核准后凭以向出纳预借旅费,但借支金额不得超过本人之出差费用标准额。

4、 各级人员的长时(程)出差的申请,均依"核决权限表"之规定办理。

(三)、出差旅费报销标准:

1、 长时(程)出差:

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杂费三种。标准如附表(一)。行销部门之业务代表报销以另核之。

2、 短时(程)外勤:

a、 短时(程)外勤交通以大众客运为主,工作需要须搭乘计程车者, 经经理特准后方可搭乘。

b、 出外勤(杭州市以外地区)当天可往返者,除车费核实报支之外, 另可支领出差补助,其标准为:经理级(含副经理和经理助理)以上人员30元/天,其他人员20元/天。

c、 出外勤(杭州市以内地区),当天可往返者,除车费核实报支外, 其有耽误用餐时间者可报误餐费补贴每餐6元,能立即返回未耽误用餐者,不得报支本项费用。

d、 由出差处所或由公司免费提供膳食者,不得报支误餐费。

(四)、出差旅费报销规定:

1、 出差人员销差后,应于七天内检具"差旅费报支单"(附件四),依"差旅费报销标准表"之规定详填出差费用并检附原出差单及各有关单据凭证,依"核决权限表"之规定申请核准。

2、 出差人员未事先核准而以计程车为交通工具者,应于返回公司申报差旅费时,于请款单上述明理由;可利用大众客运工具方便完成出差任务而搭乘计程车者,不予报销。

3、 公司员工因参加教育训练、讲习、研讨会等事宜出差者,其差旅费于呈准时要附上"心得报告"。如主办单位提供食宿者,不得请领住宿费及膳杂费。

(五)、交通费报销规定:

第6篇

第一条为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省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属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派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属有关单位),包括驻县城区以外的县直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县属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离开本地城区(不含出国出境)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县属有关单位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

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

第六条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一)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开支标准:

(二)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科级以下(含科级)人员可乘坐城市间直达软席列车。

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开支办法。

(一)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票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包括出发地和目的地)的专线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凭票报销。

(四)凡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第八条住宿费开支办法。

(一)出差人员实行定点住宿。出差人员应在财政部门定点或相对固定用于接待的宾馆住宿,住宿费按定点宾馆的收费标准凭票报销;暂时没有定点或相对固定用于接待的宾馆的,原则上不得住宿四星级及以上星级的高档宾馆,并在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票报销。

(二)第六条所指“其他工作人员”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或标准间住宿,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2倍凭票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三)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三章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九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城市间交通票据或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票报销。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的补助费为:省外60元,省内其他地区40元,本市内20元。公杂费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为:省外30元,省内20元。公杂费用于补助出差人员市内交通、通信等支出。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算核报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十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伙食补助费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在第九条规定的标准内凭财政部门定点或相对固定用于接待的宾馆开具的票据回所在单位据实报销,出差人员交纳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招待费支出。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补助。

第十二条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对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增加伙食补助费20元;在此基础上连续乘车时间每满6小时可再增加20元,依此类推。

第十三条从当日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长途汽车或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可加发伙食补助费20元。

第四章参加会议、培训和外派的差旅费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离开本地城区参加会议、培训(不含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社会主义学院等脱产培训学习),其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凭会议、培训通知及票据在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上限内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公杂费减半报销。

第十五条凡经组织批准带薪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社会主义学院等脱产学习并在校食宿的,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标准为:省外20元,省内15元;在本地城区参加培训学习的不予报销交通费,离开本地城区参加培训学习的,凭票据报销往返交通费,并按本办法规定报销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赴外地支援工作、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等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可回原单位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工作期间出差按照当地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由接受单位承担差旅费。

援疆人员休假及配偶探亲差旅费的报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援疆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组通〔〕53号)、《关于援疆干部配偶赴藏赴疆探亲有关问题的通知》(组〔〕106号)、《关于提高我省援疆干部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组〔〕107号)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上述差旅费规定,由调入单位报销。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由调入单位凭据报销。托运费只得报销一次。

第十八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的,其差旅费和托运费按照第十七条办理;经调入单位同意,暂不随同调动的,以后迁移时的差旅差仍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十九条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本人同住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十八条规定报销差旅费。

第二十条由部队转业到县属有关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差旅费按照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六章驾驶员补助

第二十一条县属有关单位汽车驾驶员出差,按上述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劳保用品每人每年500元、固定安全奖每月50元、年终奖150元、安全里程奖每百公里3元。

第二十三条夜晚驾驶车辆从下午20点开始计算,20点至次日零点每晚10元,20点至次日8点前每晚40元,法定节假日加班每人每天补助30元。

第二十四条驾驶车辆如有超速违章罚款原则上不能报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每车每年凭罚单据实报销13次,超过13次以上的超速违章罚款及其他违章罚款一律不得报销。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者,从事故发生当月起6个月内不能领取固定安全奖和安全里程奖。交通事故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5%的损失(剔除保险公司赔款后)。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城市间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超过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不得转嫁到其他单位。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定标准和伙食补助费标准予以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县属各单位应严格差旅费管理,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监督。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还将定期联合开展差旅费的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7篇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差旅费管理 财务监督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5.05.080

Thinking on Strengthening Institutions' Travel Cost Management

CHEN Xiaoqing

(Taian Museum, Tai'an, Shandong 271000)

Abstract Travel cost is an important daily expense of institution , also controllable costs. At present, most institutions in the actual application process are some deficiencies, how to enhance travel management, control expenses, improve efficiency, increase the institu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inancial management issu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issues of travel cost management in public institutions present, we made a number of measures and proposals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travel cost.

Key words institutions; travel cost management; financial supervision

差旅费是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支出,在好多单位已经成为仅次于人工开支的第二项支出大项目。差旅费管理是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认真做好这一工作,对于强化财务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意识,实施财务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努力提高事业单位经费的使用效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在差旅费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着“重服务、轻管理”的倾向,这一点从差旅费管理工作的具体环节上就能明显地表现出来。在差旅费管理工作中,单位财务部门的职责似乎就是预支差旅费和差旅费报销两项内容,仅仅是以服务为主,而在管理和实施财务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则发挥得并不理想,由此而导致产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容易产生资金长期占用现象而造成单位行政经费的紧张与浪费。员工在出差前一般都要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且大多数员工都会借超过所需要的数额,虽然“穷家富路”是传统经验,但也往往造成了这样的事实:由于所借的钱款中也经常是包括了个人消费购物所需的资金,因此在外大把地花钱购买自己想买的商品,回来后却因资金不足不能偿还已被花掉差旅费或感到用单位的“无息借款”为自己服务很合算而迟迟不去结帐。因而在每年年终结算时,财务总会查出相当数额的借出的差旅费尚未结帐。

二是助长了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的盛行。由于出差前都预借了足够的差旅费,因此出差在外花起钱来也大手大脚,住超标宾馆,外出打的,来回卧铺等等,回来后再想办法报销;更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现在有些会议的学术性、工作性已大大减弱,而谋利性却都大大增强,一些不负责任的某些所谓会议的组织者们往往以开会为名,收取与会者巨额的会务费,趁开会之机大吃大喝、大过旅游观光之瘾,有的甚至还组织出国旅游,全部费用都打入了所谓的“会务费”之中,开完会还发“纪念品”,引诱人们去花国家集体的大钱来为自己某小利,使单位有限的经费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相当一部分都投在了如此种种毫无实际意义的会务费上了;这一点在当前表现得尤为突出,也是造成差旅费急剧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是缺乏调动员工节约差旅费开支积极性的机制。出差回来后差旅费的报销一般都要以开支的发票为依据,是否有发票成了出差在外的员工选择自己行动方式的标准;乘公共汽车很便宜,但有的城市没有发票,就不如打的要发票;再如有的单位规定领取补助也要凭住宿费上所标明的住宿天数来核算,以至于造成了如果是出差住到了当地的亲戚朋友家,虽然为单位节约了大笔费用,但回来后不但不受奖励,反而不能领取住勤补助,还有为多领取住勤补助而故意拖延出差日期,甚至找发票套现等,如此种种,都使得部分人仅从个人利益出发而在差旅费的花销上过分大方,毫无节约意识。

第8篇

一、严格及时报账制。

(1)对于发生的财务支出事项,应及时报销。当月发生事项,原则上当月开票,当月提交财务报销,最迟次月15日前开票,提交财务报销。对无特殊原因超时开票、超时提交财务报销,一律不再予以报销。

(2)如因特殊情况超时开票或超时提交财务报销,需提交情况说明,中心各部室、各管理部经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后予以报销;分中心经分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予以报销。

二、严格管理部报账员制度。

各管理部在本部门人员中确定一名报账员,负责收集整理办公用品、差旅费等各项开支的报账单据,报账单据由各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由报账员到中心财务部统一报账。

三、严格财务列支真实性

报销人对提交报销票据等附件材料真实性承担责任,确保报销事项真实、无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情况发生。

四、严格先审批后列支。

中心各部室、分中心、各管理部应严格落实先审批后列支的审批流程。

(一)申购办公用品。

(1)中心各部室需要申购办公用品、维修、打印、宣传品制作时,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制《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审批表》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2)各管理部需要申购办公用品、维修、打印、宣传品制作时,由报账员填制《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审批表》,各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后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3)分中心需要申购办公用品、维修、打印、宣传品制作时,由分中心财务填制《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审批表》并审核后送分中心领导审批,分中心领导同意后由分中心财务部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费用报销时需向财务提供办公用品申请单、发票和货品清单,财务严格按照海西州财政部门采购流程和《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列支、报销。

(二)差旅费报销。

(1)中心各部室职工因公出差的。由本人填制《出差审批表》,财务部审核后由本人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2)各管理部职工因公出差的。由本人填制《出差审批表》,由管理部报账员审核后报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各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后由本人或报账员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3)分中心职工因公出差的。由本人填制《出差审批表》,由分中心财务审核后报分中心领导审批,分中心领导同意后由分中心财务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第9篇

首先需要看是什么部门发生的。详细如下:

1、管理部门发生的交通费属于管理费用中的差旅费;

2、车间员工发生的交通费属于制造费用中的差旅费;

3、销售部门发生的交通费属于销售费用中的差旅费;

若是员工过年回家发生的交通费,公司给予报销,则按部门计入福利费。

(来源:文章屋网 )

第10篇

为了认真扎实的开展好这项工作,接通知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自查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成立了以镇长袁愈和同志为组长,镇纪委、党政办、财政所为成员部门的自查小组,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自查清理专项工作。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近几年我镇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发生,无此项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我镇的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精神,以及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制度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全面落实。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2014年全年公费接待费为95万元,比2013年217万元下降了56%。

(三)会议费

会议基本有审批,无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无安排宴请,组织旅游及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无发放纪念品,无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费用、无套取会议资金、无借会议发放加班费和津补贴、报销凭据真实完整,无弄虚作假。

(四)培训费

没有在培训中列支与培训无关的费用,无违反规定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旅游活动,无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发放纪念品、无以讲课费名义乱发钱物、报销凭据真实完整。

(五)差旅费

1.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是按上级要求标准报销。

2.出差人员是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是自理。

无下列违规行为:

(1)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2)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报销票据不符合规定。

(3)虚报冒领差旅费、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变相发放补贴。

三、完整制度和监管,确保取得长效

根据自查结果,我所对严格规范“五项经费”的支出管理,提出了八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区参加会议、考察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五是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

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控制接待标准。

第11篇

票据管理是指公司财务报销工作中涉及的各种票据的日常管理,常见的票据有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记帐凭证、现金支票以及进帐单等。这些票据的管理是公司财务工作中最为常见的工作,同时也是繁杂、烦琐的工作。在工作量越来越大,而又不断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的实际工作中,传统的手工票据管理工作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如何有效、高效的完成这项看似乎简单、实则复杂的工作呢。显然采用软件系统来实现辅助办公是高效率完成这项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虽然通用的票据管理系统不乏存在,但是和实际工作都存在一定差距,并不能很好地在实际应用中使用。因此开发一个适合中小型企业使用的票据管理系统是一个非常有实际意义的工作。本文正是针对现实中中小型企业财务票据管理的现状,从实用角度介绍了一个使用Delphi开发的基于Access数据库的票据管理系统。这个管理系统会针对以前财务系统所存在的问题,根据我们公司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开发。主要从实用性为目的进行设计,目的是设计一个适合中小型企业使用的财务票据管理系统。

关键字:票据;Delphi;Access

2系统需求说明

2.1系统需求分析

从主要性能上来讲,财务票据管理主要实现对常见财务票据的填写、保存、查询、修改、打印等工作,如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记帐凭证、现金支票以及进帐单等;

从系统本身适用性来讲,财务票据管理主要是针对中小型企业或单位实现对数据的管理;

从实用性来讲,财务票据管理主要从安全性、存储速度、操作方便程度来实现。

因此,从实际工作出发,以主要性能为依据、以实用性为目标,对系统的功能提出了如下需求:

Ⅰ.财务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方便快捷录入财务数据:

票据类型应包含常见财务票据,如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记帐凭证、现金支票以及进帐单等;

不同票据类型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操作界面,并包含相应的详细记录,如在差旅费报销单中应该有出差人、报销日期、票据编号、出差事由、出差起止日期、单据张数、单独金额等详细记录,在费用报销单中应该有费用项目、类别、金额、报销金额总计等,在记帐凭证中应该有总帐科目、明细科目、借方、贷方等,在现金支票中应该有付款行名称、收款人、出票人帐号等;

Ⅱ.财务工作人员在根据实际情况录入数据以后,需要能快速、方便地核对数据:

界面设计要求方便查阅和其他操作;

相关的小类数据要求实现自动叠加,以减少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Ⅲ.在录入并核对完成后,实现对数据的保存:

界面要求设保存和新键按钮,以实现对现有数据的保存和接下来新数据的方便录入;

在点击新键按钮后,要求实现对现有界面的清空。

Ⅳ.在顺利保存完数据后,实现对数据的管理,包括查询、修改、删除等操作:

实现对数据的查询,这个功能至关重要,所谓的财务管理即是要做到对数据的保存,并方便在日后的工作中能找出历史数据进行核对,这就要求在系统内能实现快速、方便地对数据库进行写入和调用;

第12篇

现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是1996年1月6日财政部以财文字[1996]2号文印发的。此后,再未出台新规定。时隔十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客观情况、物价水平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规定在执行中明显滞后,有令难行,有规难依,有时不得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经常让财会人员左右为难。最突出的问题是有关住宿费报销、市内交通费包干及伙食补助的规定。

一、住宿费限额执行难

工作人员为单位公出办事,在外四处奔波劳顿,当日不能往返需要住宿时却往往要倒贴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挫伤了职工因公出差的积极性。原因是住宿费报销限额标准偏低,而旅店服务业收费标准近年来节节上升,报销标准与实际收费水平之间的差距过于悬殊。如:到一般地区出差住宿,处级以下人员仅仅40元/天,目前在一些大中城市,找这样低收费标准的宾馆实在不易。一般宾馆不售单床,要住就得包房(标间等)。结果住宿费超标了报不了,当事人可以用各种理由找单位领导特批,实报实销;住宿费节约了要归已,丝毫省不下。文件已经失去约束力。

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既要合理又要节约的原则,应对原规定作适当地调整,调整的幅度大体应在原标准的一倍左右。但这一做法不宜全国统一,调整应按地域原则由各省(市、自治区)分别制定。

将原来划分的一般地区和特殊地区,改成省内、外省和特殊地区三个。省内的标准可以高过省外的也可低于省外的,经济发达的省份或者物价水平相对高的省份,标准可高于省外的,反之,应低于,主要依据实际情况,特殊地区标准应是三者之中最高的。

二、交通费包干好无奈

出差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办的事儿越多,花的交通费越多,包干标准每天才不过几元钱,而现在的公交车票价早已与十年前的不可同日而语,提高包干标准也是势在必行。在这方面,2005年8月1日起,我国新疆自治区不再单独对市内交通费包干,而是改设“公杂费补助”,将市内交通费与电话费合二为一,相应提高标准。这样既解决了市内交通费标准低的问题,同时也使因凭据报销而不太好控制的电话费有了约束。可以借鉴并推广新疆的做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也不宜再区分什么省会城市(中央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特殊地区,县级以下城市等),搞的会计晕头转向,时刻要关注哪里的行政区划又变化了,哪里又计划单列了等等,实际上很难及时跟得上。只分省内和省外就足矣。

三、伙食补助杯水车薪

每天发15元的标准补助,以当前的物价水平,在火车上购买一次盒饭就所剩无几了,大部分“糊口”的事只好个人掏腰包,使出差者感觉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