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9:49: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职务消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摘要职务消费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是行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官员的自利性和缺乏有效的行政职务消费约束机制及预算制度不健全等原因,职务消费实际上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文章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了批判,提出从刚性预算、绩效考核和职务消费货币化三个层次进行改革。
关键词职务消费刚性预算绩效考核货币化
职务消费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交通费、接待费、通讯费、差旅费、考察费等。正常的职务支出是保障公务活动正常进行的经济基础,是行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行政职务消费约束机制等原因,我国政府的行政成本居高不下,职务消费实际上已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从1978年至2003年25年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增长87倍,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由4.71%上升到19.03%,比日本的2.38%、英国的4.19%,韩国的5.06%、法国的6.5%、加拿大的7.1%、美国的9.9%分别高出多少,但投入与产出并没
有出现相应的“倍数效应”。[1]建立更为完善的行政职务消费约束机制,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
一、职务消费现状透视
(一)公务接待——一年一个三峡
在业务、商务活动中,领导宴请和陪同吃工作餐是一项交往中的礼仪。但在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把它扩大化了,不仅业务请、工作请,而且典礼请、来访请、交谊请,热衷于铺张浪费,吃喝之风屡屡不止,老百姓曾有着许多生动地形容,如“一桌酒饭一头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4年全国餐饮业零售额7486亿元,而根据相关材料分析,其中至少有50%是公款开支,全国大中型饭店宾馆60.7%的营业收入来自公款宴请,每年公款吃喝不下3500亿元。[2]
(二)公务用车——一年的全国财政赤字
在我国,公务用车是职务消费开支中最大的一部分,也是问题最多的领域。一是有的地区公款购车的档次越来越高;二是公车私用十分普遍;三是公车维护费用持续攀升。据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截至2001年末,全国共有从中央到地方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102.6万个,按每个单位至少配备2辆公车,全国公车总量约为205万辆,每辆费用按6万元/年均计(维护、保险、养路、燃油等费用),合1230亿元;按30万公里5年更新,每年新购公车41万辆,每辆平均25万元,合1025亿元。以上两项费用合计,全国每年公务用车支出公款约为2255亿元。加司机工资奖金,每年国家因公车支出的费用为3000亿人民币,相当于全国一年财政赤字的总规模。[3]
(三)差旅考察——巧立名目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地方的外出公务活动明显增多,各地都加强了相互之间的交往交流,一些地方甚至走出国门,加强与国外的联系。对于外出公务中的职务消费问题,国家和各地方都有规定,但总有一些部门和个人,无视这些规定。一是食宿出行超标。在差旅中大吃大喝不说,还经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造成差旅费用严重超支。二是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单位和个人以工作需要为由,“借学习考察之名,行公费旅游之实”,把公费旅游巧妙地隐藏在公务活动之中。
二、职务消费存在问题的制度分析
台湾学者张金鉴曾提出影响行政的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社会生态、文化生态、心理生态及生理生态四个方面。[4]其基本结论是当这些因素发生变化时,行政行为必然受到影响。笔者认为,导致这种消费成为可能的因素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官员的自利性追求
官员权力范围的扩张,使职务消费成为一种特权进入官员的生活,并加以制度化。行政官员在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获得权力的同时也获得了相应的权利。权力与权利之间、权力与责任之间都是对等的关系,双方内在意蕴的平衡是权力实现的基础。客观上说,权力的使用既需要官员承受因此做出的种种牺牲,还要铭记自己的责任,体力和精神两方面都存在压力,为此,官员渴望用一种方式来补偿自己的损伤,分享权利或特权正是这样的一种补偿。然而,由于人性的贪欲或不满足,官员便倾向于扩大权利分享的范围而忽视应该承担的义务,甚至放弃一切义务,从心理上不断认可和放纵,使权利不断扩大,职务消费就在渐变中成为权利而深入官员的生活之中。
(二)财政预算制度编制粗糙,不符合实际
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权力运行的无秩序和监督缺乏是导致职务消费泛滥成为可能的重要因素。正是由于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规范、不透明、缺乏刚性等因素的影响,使腐败分子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便利,在公务接待中搞各种违规动作。预算执行不到位,实际上是首长决定制。在公务接待方面,没有在预算上把各部门及部门内各单位的接待费、差旅费、考察费等定额明晰。[5]财政部门规定的出差住宿标准为:省部级干部60元/晚,厅局级干部50元/晚,县处级干部40元/晚,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30元/晚,而伙食标准统一为12元/天。这些标准脱离了现行宾馆、酒店住宿和用餐消费的实际,导致可执行性不强。此外,预算经人大批准后,在执行中往往变动很大,在实践中预算的变动是政府首长或财政部门决定。预算执行的这种弹性大、易变通的特点,使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在工作中不计成本,消费无度,在一定程度上方便和纵容了公务接待中的违规行为甚至腐败行为。
三、职务消费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选择
(一)市场化
即要在公务接待中引进市场机制,凡是能够由市场提供的消费尽可能由市场提供,将市场能做的都交给市场,政府只做市场不想做或想做但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按照市场化原则,由各地或各部门的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提供的服务,完全可以引人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由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社会化的宾馆、酒店等来提供,哪里价廉物美、服务周到就去哪里。甚至公务会议的后勤服务,也可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政府机关经营的大量楼堂馆所、培训中心等一些行政服务,能推向市场的都推向市场,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公务车可以由汽车租赁公司提供服务,等等。
(二)系统化
协同推进,至少包括上下协同推进、横向协同推进、不同项目协同推进、职务消费和与其相关的非职务消费改革配套协同推进等几个方面。要有一个能够协调各个相关因素、相关部门、相关环节的机构来统筹规划整体的改革方案。要理清系统内部各要素以及与外部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分出主次关系,分出轻重缓急,分出先后顺序。在明确由谁、由哪些或哪个部门制定哪类或哪个制度的基础上,论证、选择制定出什么样的制度,然后按已经制定出来的制度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并进行决算、审计预算执行情况,之后严格追究责任,最终达到规范职务消费的目的下是分类制定规范,适当适度货币化。职务消费系统中的各个支出项目性质不同,费用发生的依据不同,与系统外因素的联系也不同;处在不同职务上的不同级别、不同职位的消费需要不同,衍生腐败的基础和可能性不同,社会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也不同。因此,必须分类制定规范。不能笼统地说职务消费货币化,有的能货币化,有的不能货币化,如差旅费用货币化的方法就不合适,只有制定严密的报销制度。
(三)制度化
彻底严密规范化规范职务消费需要强硬的制度约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化也好,货币化也好,基础都是制度。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体系要覆盖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的各个职务,覆盖从人员支出到事务性支出及设施支出的所有项目,覆盖依据、标准、方式、程序、监督等所有环节。应该承认不同地区同级别职务消费差异的合理性,但职务消费的标准必须是公开透明的,要经当地立法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同意。
一直以来,我国都将“职务消费”作为会计制度约束的内容,即当事人须凭费用发生的相应票据进行报销,消费的发生人实质上是企业。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带有计划经济性质的管理体制的弊端逐渐显现。“职务消费”中的挥霍浪费现象日益加剧,甚至有人利用这个制度漏洞,通过虚开发票和购买假发票等行为中饱私囊。“职务消费”导致的浪费和舞弊行为点滴却大量地吞噬着企业的资产,尤其是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的资产;而“职务消费”衍生出的“舞弊市场”――假发票、废票据市场则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社会监管成本颇高但实效欠佳。
“职务消费”问题,已成为当前管理理论学界的一个热点问题。关于“职务消费”的解决之道,许多学者提出了“职务消费货币化”的观点,即或将“职务消费”计入薪酬、或以货币包干方式个别发放,均实行留余补缺的政策。对于这一观点,学界看法不一。笔者认为“职务消费货币化”从理论上分析是有其合理性的,通过薪酬化、货币化将“职务消费”行为与员工个人经济利益联系起来,对于节省开支具有积极的激励作用。但其可操作性值得进一步探讨,因为解决“职务消费”问题的瓶径――“职务消费”度和量的问题仍未解决,“职务消费货币化”因此并不具有现实意义。
“职务消费”作为企业营运费用的一部分,完全可以通过企业的预算管理过程尝试解决。而“职务消费”控制作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一项内容,无论管理思想还是具体方法都与全面预算管理一脉相承,管理的关键在于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的制度性:
预算准确性差,其指导和控制实践的作用必然受到限制。所以“职务消费”的预算编制不应是随意的,而是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针对性地采用科学的方法。由于“职务消费”条目繁多,在预算编制中要严格界定各项费用名目的内涵,通过费用的具体化和细化避免一费多名、巧立名目,保证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实际工作中,不妨借鉴作业管理的方法,首先对所有与“职务消费”相关联的作业活动进行追踪分析,判断直接引起某项具体费用的作业能否为企业实现增值。只有由“增值作业”所引起的“职务消费”才是企业真正必要的营运费用,而由“不增值作业”引起的消费内容均不应保留在“职务消费”清单上。实际上,对于那些推行了以作业为中心的科学流程管理的企业来说,在剔除“不增值作业”的同时即消灭了某些不必要的“职务消费”内容。另外,在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还应不定期地对那些尽管是由“增值作业”所引起的“职务消费”的必要性进行考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及时的调整。例如,企业在对某项“增值作业”进行改进和优化后,由该项作业所引起的“职务消费”的额度也应考虑做相应的调整。
随着管理会计科学的发展,针对传统的固定预算和增量预算的种种弊端,预算的编制方法上已出现了以“弹性预算”和“零基预算”为代表的创新。预算额随业务量水平变动而变动的弹性预算方法和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以零为基逐项审议的零基预算方法,尤其适用于“职务消费”这一类人为主观性较强的成本费用,可以借鉴到“职务消费”的预算编制中来,提高“职务消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最后,预算的准确性还应作为预算管理考核的首项内容,与预算编制人员的薪酬直接挂钩。
“职务消费”预算的执行同样要有严格的制度保证。具体说来,首先须细化预算责任和考核标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使预算管理有章可循。其次,须通过“职务消费”控制卡进行控制,财务部门根据有无相应预算、是否超支决定是否入账。第三,预算的调整不可避免,但调整范围必须严格界定并且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授权程序。总之,预算应是刚性的,不以人废亦不以人立。刚性预算与授权管理共同构成企业的内控机制,对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成本费用进行事前、事中的控制。对于“职务消费”而言,如何在其预算的执行过程中保持费用额度的客观性将是预算管理中的重点也是难点。
另外,由“职务消费”的“人为性”所决定的,要使“职务消费”的预算管理真正成为解决“职务消费”问题的一剂良药,还须强化管理过程中的战略式人力资源激励。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分配〔〕6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国资文〔〕97号)和《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市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15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市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的申报与核定
(一)年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的申报
1、各企业要依据本单位负责人不同岗位职责及分工,结合年、年、年岗位职务消费实际发生数额,本着因公所需、勤俭节约的原则,按照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公车使用费、通讯费和国境(外)考察费等五个方面的有关要求,合理编制年度各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
2、各企业年度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须于年3月底前上报市国资委。同时,附本单位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税金等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和年计划简要说明。
(二)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的核定
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实行预算管理,国资委参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考各企业年、年、年3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公车使用费、通讯费和国境(外)考察费的平均值,结合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制度或办法等,对各企业负责人年度职务消费数额分别予以核定。
凡因特殊情况超出核定数额支付职务消费各项费用的,由企业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和理由,市国资委根据企业实际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后对核定数额予以调整。
二、认真做好年度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自查工作
近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称,为遏制官员滥用公款、铺张浪费,国务院正在制订“楼堂馆所”管理办法,还将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各级别官员可以使用的公款数额、公款用途,都有定性定量标准。
读到这样的消息,在高兴之余,不禁想起当年的“四菜一汤”。20多年前,为了遏止“公款吃喝风”,国家有关部门曾经下发了关于公款接待的“四菜一汤”标准的文件。可是,文件下达后,公款吃喝风并没有被遏止,用老百姓的话说,“雷声很大雨点小,风过之后就拉倒”。如今,即将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会不会重蹈当年“四菜一汤”的覆辙呢?我想,只要探究一下“四菜一汤”的规定是怎么变成“稻草人”的,就会明白这种担忧绝不是杞人之忧。
记得20世纪80年代,“四菜一汤”宴请标准出台后,在某些地方很快成为闹剧,有民谣曰:“四菜一汤,因人配方;四菜一汤,四盆一缸;四菜一汤,糊弄中央”。“一等人山珍海味甲鱼汤;二等人鸡鸭鱼肉三鲜汤;三等人白菜萝卜豆腐汤”。从民谣看,好像是规定不够严谨,但实际上是监督和惩处措施没有跟上,所以才让规定成为儿戏。
如今的“官员职务消费标准”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如果没有配套的监督和处罚措施,再多的“标准”都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这里的道理其实一点都不复杂:在现行的体制下,财政怎么开支,完全由政府说了算,纳税人并没有发言权,更不用说对官员进行监督和处罚了。钱袋子是攥在官员自己的手中的,花钱的标准也是他们自己制定、自己执行、自己检查的。再高明的外科医生,他能给自己开刀吗?
美国政府发生过议会通不过预算、发不出工资的事,这叫预算约束。公众对于官员职务消费的制约,首先也应体现在人大对财政预算的有效监督上。官员的职务消费无疑包括在财政预算当中,而财政预算应该是可监督的。把钱袋子从政府手里,转移到人大手里,使政府哪怕是花一分钱,也要经过人大的批准,政府预算成为透明的、刚性的预算。最终形成这样的一个花钱机制:人大向选民(大部分是纳税人)负责,而政府又向人大负责――今后,如果我们真的能够形成了这样一个机制的话,官员职务消费的问题,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关键词】高校;行政成本;建议
高等学府是从事教育、科研的学术团体,同时我国的高校又是具有行政事业管理与学术管理的双重属性,当前高校行政改革是我国大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其中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高等学校的行政成本也随之“水涨船高”。高校行政成本趋高,不但直接减少了高校教学与科研的经费投入,而且可能滋生腐败,严重影响与制约高校自身发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一、高校行政成本的涵义
高校行政成本是指高校行政体系及其工作人员因其行使行政权而获取的和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消耗的教育资源价值。高校行政成本发生的主体是高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高校行政管理活动需要耗费一定的制度内行政资源甚至制度外资源,前者是指高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范围内因行使行政权而获取的资源,包括预算内行政管理支出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中允许用作行政管理费用的一部分资金,而后者则指高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政权的垄断而获取的资源,包括预算外资金中不能用作行政管理费用的一部分资金、 制度外资金等。
二、我国高校成本攀高的现状与原因
(一)我国高校行政机构设置庞大,人员众多。
与国外大学相比,我国大学学院设置明显偏多。随着招生人数的不断增加,高等学校的规模越来越大,教职工人数越来越多,高校的人员经费与日俱增。高校人员经费的增加,既有客观需求,也有主观为之据。对美、英、日、加等国和我国香港地区30所世界著名大学的调查,发现这些大学平均设有9.7个学院。而中国大学的学院数目最少为13个,最多为39个,平均为22.5个。
(二)高校运行经费不断增加,加重了行政成本负担。
一方面高校行政机构多年以来养成的习惯,成本意识与节约意识淡薄,日常公用支出费用大幅增长,另一方面,政机构数量有增无减,人员增多,开支变大,行政运行经费必然增加。此外,行政机关办事效率低下或错误决策,间接催涨运行经费。
(三)高校行政管理成本预算与管理缺乏约束力。
根据以往的研究表明,教育支出中,预算外教育支出比例明显偏高。在高校行政部门内部,下级行政部门常常突破已有预算限制,通过对高校上级部门“活动”来获得预算外行政管理资源,而上级行政部门会因为下级行政部门习惯性预算限制的突破而减少行政管理成本预算。这说明,高校成本的预算与管理缺乏约束力,必然导致行政管理成本增加。
三、控制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成本的方法
(一)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运行成本的监察。一方面要改善社会公众监督,实现高校行政成本公开化,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基本建设、行政经费等社会关注的项目支出情况。另一方面,加强高校的自我监督,加强行政问责制和行政单位内部的层级监督,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追究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强化对重要部门、重点学科、重大教育支持项目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强对高校采购、政府科研投资的重点项目。此外,建立健全包括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等在内的多层次、多渠道、网络式的监督结构,发挥监督的整体效应,才能遏止高校行政运行过程中浪费和腐败现象,降低行政成本。
(二)强化财政预算约束机制,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行政成本预算是是控制行政成本支出的重要前提,因此成本预算必须覆盖所有与行政收支相关的领域,凡是有收入支出行为的都必须纳入行政成本预算监控的范围,消灭行政成本监控的“盲区”。同时要抓好预算的审核和监督,应将与行政活动相关支出和收人列人高校行政部门预算中,公布明细的支出和收入,增强对高校行政机构成本运行的监督。
(三)精简部门数量和冗余人员,降低行政运行支出。
高校行政部门工作职能是设置机构和配置人员的前提和基础,其职能越多,机构就越多,配置的行政人员也越多。因此,转变高校行政部门工作职能是降低高校行政管理成本的关键。应当通过转变行政部门工作职能,从“越位”的地方撤出来,才能缩减部门数量,最终降低管理成本。
(四)严格控制职务消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职务消费是高校行政与形成本中的大项,针对行政成本过高的现象,高等学校应该制定严格的成本控制制度政策,职务消费可以实行“包干制”,实行节约归部门、超支不增补的政策,鼓励领导控制职务消费,杜绝铺张浪费。职务消费的控制,必须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才能取得实效。让广大教职工对职务消费进行监督,保证职务消费处于“可控”范围,促进职务消费成为“阳光”消费。
高等学校应该在行政经费使用过程中随时关注经费的使用状况,可以对整个过程进行审计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预算编制、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或防止教育经费的浪费或缺失,以达控制行政成本的目的。
作者简介:王华宇,女,汉族,1983年9月出生,四川绵阳,2007年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法与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2011年于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研修班结业。
参考文献:
1998年11月18日,原告在被告重庆宏利现代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光华商店(以下简称被告光华商店)购买了一台海豚牌8升热水器。被告光华商店告知如果热水器有故障,可传呼维修工上门维修。后被告光华商店派周刚上门为原告陈某家安装热水器,周刚又带上了从西安到重庆来找工作的表弟魏某。一个月后(12月18日),热水器发生故障,周刚同魏某一起到陈某家维修。同年12月27日11时许,原告陈某之母童昌玉又因热水器故障而向周刚发出传呼(周刚此时外出,传呼机放在家中)。魏某回传呼得知童昌玉家要求维修热水器即去。在维修过程中,原告陈某出门到同学家去了,魏某见只有童昌玉一人在家,顿生抢劫恶念,用睡衣带将童捆住,抢金戒指2枚、内有存款1.6万元的存折等财产。为了灭口,致童当场死亡。1999年7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1999)渝一中刑初字第15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魏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并处死刑。原告遂对被告提起起诉。
裁判
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应为原告提供售后服务。被告光华商店的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带魏某到原告陈某家为其安装、维修热水器。当陈某家的热水器第二次发生故障,童昌玉按被告光华商店留的传呼号发出传呼后,魏某单独上门维修。童昌玉认为魏某负有被告售后服务的职责而让魏某进入自己的家门并无过错。被告疏于对其员工周刚的教育、管理,以致周刚先后两次带魏某到原告陈某家共同履行了售后服务的义务。魏某正是利用了执行售后服务这种工作之便,了解并熟悉了原告陈某家的情况。因此,被告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理由正当。支持诉讼请求中合理合法部分,驳回超越法律规定的部分。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第119条、第130条、第134条第1款(七)项之规定,判决:由被告重庆宏利现代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光华商店、重庆宏利现代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因童昌玉死亡而产生的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5,000元。
一审判决后,上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
这是一起较为罕见的消费者接受售后服务时,被维修人员侵害致死而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案。审理中,原、被告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一、魏某的法律地位
魏某不是被告光华商店正式员工,对此,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被告的热水器安装、维修人员从事售后服务工作时,几次均没有佩带任何明显的服务标识,也未向消费者提供或出示任何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唯一能够证明系被告工作人员的只有购买热水器时被告留给原告的安装、维修人员的传呼号码,原告陈某正是根据被告的传呼号码与被告的安装维修人员联系,并基于魏某回了传呼、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告家维修热水器的行为而认定其为被告光华商店的维修人员;虽然魏某与被告光华商店无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但原告陈某事前并不知情且无从知情,无论是安装热水器,还是第一次打传呼要求被告光华商店的安装、维修人员维修热水器,均是周刚与魏某二人同去并一同安装、维修,原告只能相信二人均为被告光华商店的安装、维修人员,故第二次因热水器故障传呼要求被告维修时,当然有理由认为其系被告派来的维修人员。据此,原告有充分理由相信魏为被告的雇员。
二、被告的法律责任
被告的法律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关于雇主对受雇人的替代赔偿责任即受雇人在执行雇佣活动中,其雇佣人应当承担替代的赔偿责任。雇员在执行职务时致人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责任,各国立法规定不大一致,一是规定受雇人因执行职务时不法侵害他人权利的由雇主负赔偿责任,但选任受雇人及监督其职务的执行已尽相当注意而仍不免发生损害的雇主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二是规定受雇人于从事职务时致他人损害的,雇主应负赔偿责任,不得以主张选任或者监督受雇人已尽相当注意而免责。三是规定受雇人因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时,由雇主与受雇人负连带赔偿责任,但雇主选任或监督已尽相当注意,或纵加相当注意仍不免发生损害,雇主不负赔偿责任,但加害人不能赔偿时,责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无明文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9条提到:“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由雇主作为被告,并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受雇人执行职务范围的证据,主要有两种观点:主观说,包括雇主主观说和雇员主观说;客观说,即以执行职务的外在表现形态为标准,如果行为在外观上看为执行职务,就为执行职务的行为。
魏某被推定为被告的雇员。其从事的职务就是为原告安装、维修热水器,因此,对于魏某在执行安装、维修热水器职责过程中造成原告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如安装、维修不当造成热水器机体损坏,安装不稳坠地伤人等被告应承担替代赔偿责任,若魏某有过错的可以向魏某追偿。本案魏某因杀人行为而致损害,显然不是执行安装、维修热水器职责范围内的行为,系借用维修热水器而进入原告家的机会,趁机抢劫并故意杀人,其这一行为与执行安装、维修热水器的职责毫无关系,不能认定为执行职务的行为,应由魏某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告的过错责任推定
诚然,对于魏某是杀人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被告不负替代赔偿责任,但能否就直接证明被告对原告之妻的死亡没有任何过错?笔者认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告对自己的雇员未尽到选任、监督之注意义务。被告没有充分认识到给消费者提供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的优质服务的重要性,未在选任雇员时,对其品行、能力、资格与所负职务作详尽的考察,未对雇员的选任严格把关,未对雇员予以适当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未严格要求雇员尽最大注意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对周刚两次带不法人员进入消费者家中并最终导致消费者被杀的事件的发生是有过错的。
其次,是被告对雇员的管理不严导致了不法分子以维修人员的身份进入原告家中。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对陌生人都应有一定的防范意识,即任何人均有义务防范他人以各种理由损害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由于被告的过错行为,使原告有充分理由相信其为被告的雇员。被告基于双方因买卖合同关系产生了安装、维修义务,若因被告安装、维修不当对原告造成伤害时应给予赔偿,原告的义务仅在于按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热水器并防止发生损害时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基于对被告作为销售者向消费者会提供优质服务的信任,原告对被告派出的维修人员也给予充分的信任,致使当魏某因维修事宜进入原告家中,原告之妻根本无法防范。
综上分析,魏某利用执行职务之便,故意致害他人,从而达到个人不法目的,虽然其内在动机是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但其行为与执行职务有密切的联系,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本案裁判的法理依据及意义
本案判决是在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对此问题未规定,参照现代民法的基本原理作出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所有制基本上是国家和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或基本没有私人财产(生活必需品除外),主要的经济活动由国有、集体单位和企业进行,由于法律对不同主体的法律地位及职责权限规定不同(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各有不同的法律调整),导致它们不可能是真正平等的民事主体,且活动大都是由国家计划调节,公民个人的经济生活只限于购买生活必需品。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参与市场形式的复杂化,《民法通则》的很多规定便已显得过时,致使在经济条件下发生的很多民事活动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摘要】作为一个服务性行业,酒店业和生产型企业不同,提供的产品主要是不确定性较强的服务,本文从内部控制的基本概念谈起,论述了酒店内部控制的核心,并对其客房收入,餐饮收入和采购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做了详细的讨论。酒店行业是对外开放较早的行业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酒店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较为活跃的一个主体。
一、酒店内部控制的概念
内部控制的定义,不同时期的定义有所不同,不同机构给出的定义也不尽相同,在这里,笔者采用COSO委员会在1992年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当中的内部控制定义:内部控制是一个由董事长、管理层和其他员工所实施的过程,旨在为一系列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营运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规的遵行性。内部控制包括五个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
对于酒店内部控制而言,由于其业务内容相对于一般的生产企业而言有其特殊性,其产品不是实体性的,而是直接面向客户的多样化的、灵活性强的服务,在内容上较实体性生产行业而言有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内部控制措施则需针对这种特殊性而提供财务管理上的制度性保证。
二、酒店内部控制的核心
酒店内部控制的内容涵盖多个方面,从部门组织机构的设置,到人事安排以及常见的会计内部控制等等,但核心内容主要还是有以下几个方面。
1、权力的审批
权利的审批即授权,授权是作为一种事前控制来保证内部控制的完善的,对于酒店而言,由于提供的主要是餐饮住宿等服务性产品,授权控制尤其重要。
授权一般可以分为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对于酒店来说,一般授权是为了实现酒店业务效率的提高而将一些基础性的操作权限加以定位,通常表现为以预算、计划、规章、制度等形式将一般酒店服务人员的职权范围作相对较为明确的界定,如酒店点餐服务人员根据价格给客人提供餐饮服务。一般授权一般不经常修改。特殊授权区别于一般性授权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面向的控制内容是需要灵活处理,或者是需要上级主管商议决定的,如客人入住客房后对于客房质量不满要求降价或退房的权利,便是一个需要临时授权性质的特殊授权。这一类授权在酒店管理当中存在较少。
2、不相容职责的分离
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是内部控制体系发展的重要起点之一,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预防由于职权集中而产生的职务舞弊。对于酒店来说,其不相容职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权利的审批与执行。简单的来说就是指具备批准某项业务职权的人不能够同时负责执行此项业务。如具备审批业务人员培训费用的职务不能同时负责费用的支取,具备审批客房价格浮动区间临时性权利的职务不能负责直接收费。
(2)业务的执行与审核。这就是指自己做的事务不能由自己负责审核。如负责管理客房用品仓库的不能负责盘点,负责餐具洗刷消毒的不能负责餐具卫生的抽点。
(3)业务的执行与记录。这主要表现在一些财产的记录上。如采购原材料的职务不能同时负责入库记录,餐饮销售人员不能负责销售业务的记录。
(4)会计人员的职务分离。这与一般企业的内部控制要求一致,如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等。
3、资产的保全
企业实施财务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对于内部控制来说则主要是为了保证相关资产的完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限制接近资产以及记录资产使用状况和业务的相关账簿资料。如:现金除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出纳之外,其他人员不得不经批准接近,一般情况只能由出纳负责现金的存取;客房用品以及餐饮原料、办公用品仓储部门出了保管人员之外,其他人员除领用、审核之外不得随意进出;记录资产使用状况和业务的相关账簿除会计人员,主管人员以及审核人员之外其他人不得随意翻看借用。
(2)盘点。为了保证相关资产的完整性,定期或者非定期的盘点是必要的,盘点工作在酒店管理上要注意主要就是职务的分离,以及避免盘点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的串通舞弊。
另外,对于客房住宿部门及资产仓库等关键部门,做好相关的防火防盗措施,一方面是为了保证财产的安全,另一方面也是对客户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表现。
4、审核与监督
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必须有相关的审核与监督部门负责对酒店各项业务的协调与沟通,能够对整个业务流程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实际措施进行审查,并对其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对由于不足产生的影响实施补救措施以及相关的奖惩。这一部门一般表现为内部审计部门,但不局限于单独的内部审计部门,具体的相关业务部门也可以针对本部门的业务在部门内部安排专人进行审查。
三、酒店内部控制的基本流程
1、客房收入的内部控制流程
客房一般是作为酒店业务收入的支撑或保证而存在的,从服务上来讲,没有客房只能称之为酒楼。虽然餐饮收入也是酒店收入的一大部分,但由于浮动性高,客房控制的基础性地位仍然非常明显。
(1)登记。户入住酒店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其进行登记,及时、准确的登记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确认客人的身份,保证入住环境的安全,同时作为公安部门的备查资料,也为追回离店欠款或损失做基本的记录;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方便将客人在入住期间的各种消费准确的归集到一起,以便核对和客人付款。
(2)预收保证金。在客人入住时预收部分保证金,主要是为了减少欠款的发生以及其他损失的及时赔偿,当前预收保证金的做法比较普遍,一般是预收房租及其他费用的综合保证金,在发生各种消费时在所收费用中扣款,在预收金额消费完时通知客户再交款,或者记账在客户离开时再让其补款。
(3)消费记账。就是指客户在酒店的消费要及时归集到其对应的账户中,以便客户离店结账。在这一环节当中首先要做的是开设账户,对于个人入住只需对客户开设各自的账户即可,一般是以房号为归集点,或者作为归集账号即可;而对于团体客户,则需要区分公私,如果是公务团体,可以开设一个集体账号,但如果是私人团体,如旅游团,由于有些费用是团体负责,但有些费用由个人负担的(如洗衣费),则需在开设了一个团体账户之后再对不同的客户开设对应的私人账户来归集由私人负担的费用。在开设了账户之后要做的工作就是将客户在酒店的各种消费及时的入账,并在电子入账规则之外建立手工入账规则,以备特殊情况使用;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记账人员要和收银人员职责分离。
(4)结账。在这一环节,其流程可以表示如下:确认是否离店——否(即一般性结算)——是(进入实质性离店结算)——确认客人身份及账号——打印账单——客户确认——付款离店。
2、餐饮收入的内部控制流程
餐饮收入占酒店总体收入的比例也相当大,一方面由于其面向的客户群体形形,另一方面提供的服务也比客房服务的种类要多,综合导致其控制更加复杂。
(1)以餐品为主线:客户根据菜单点餐——服务员记录餐品项目,填制一式三份的菜单——出纳员在菜单上加盖印章,自留一份用于最终账单的归集——服务员将加盖了印章的菜单自留一份作为备用凭证——服务员将另外一份菜单送至厨房——厨房根据菜单制作餐品,制作完毕后通知服务员——服务员将餐品送至客户用餐处——当日结算时厨房将菜单按编号整理送交主管——主管将菜单汇总记录,交送财务部记账。
(2)以菜单为主线:根据服务员送来的客人菜单,将消费金额录入计算机——客户补点餐品则根据补点菜单将消费金额补录到计算机——客人结账,将已结账账户做结账处理——当日结算时出纳员根据计算机记录的当日用餐状况编制当日收入报表送交财务部门。
(3)以货币为主线:客户结账时,为防止出纳直接与客户接触,由服务员将账单交至客户,客户将结算款交给服务员——服务员将结算款送至出纳处,出纳找零——服务员将找零送给客户(如采用其他支付方式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出纳员将当日所有结算款放置保险箱——总出纳与监点人打开保险箱将当日结算款送交开户银行——根据银行回单编制报告送至财务部。
3、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流程
(1)请购。由财务部、餐饮部、客房部、仓储部门、采购部门根据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时令性消费导向制定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状况及时调整,在实际执行时主要由物资消耗部门与仓储部门商议提出确切的采购单。
(2)报批。将采购单送至授权评审部,授权评审部在与仓储部门结合了解后确定采购数量,最终批准采购得标的物的种类和数量。
(3)订货。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单联系供货商,签订订货合同,订货单交送总经理批准,批准后将合同送交财务部门一份以作付款安排,送至仓储部门一份安排存储空间,送至物资需求部门一份以做工作安排,自留一份作为备查资料。如有难以采购物品需与物资需求部门商议决定替代采购物。
(4)付款。财务部门将入库单订货合同核对,安排付款或货款核销。
(5)验收。仓储部门根据订货合同验收货物,随时附监督员一名,并编写入库记单,自留一份以作备查,送交财务部门一份。很多时候,内部控制措施并不是越完善越好,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成本效益原则,应该对内部控制所能带来的效益以及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措施所消耗的成本做一个综合的权衡来确定最终的内控制度。另外,内部控制主要是针对于日常常见的业务做出的规定,对于较少发生的特殊情况则缺乏约束力,需要通知制订特殊规则或临场应急处理措施来解决。了解了这些,管理人员才能从本质上把握内部控制,才能够做好管理人。酒店内部控制的内容绝不仅本文所述,本文仅是从几个侧面对酒店内部控制做了一个侧面的论述,并未涉及盘点、内部审核等方面。而且,酒店管理人员应该了解的是内部控制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哪怕是最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也有可能由于多个人员的串通而失效,或者由于执行人员的主观或非主观原因导致对指令的误解而失效,也有可能由于环境的变化而导致失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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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增收节流理念与方式,开拓市场需求
(一)开源的着力点在于抓好产销平衡虽然社会进入了后金融危机时代,宏观经济运行也出现了下行的趋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市场都在萎缩,所有的销售都在负增长,所有的需求都是有减无增。历次经济危机表明,总有一些经济实体在经济危机中通过市场细分和产品准确定位,成功地开发出新的社会需求产品,找到了新的消费群体,实现了产品的升级换代,把市场危机变成了成功机会。因此,只要抓住产销平衡,虽然经营形势严峻,但利润空间还是有的,还有突出重围的余地。但如果产销失去平衡,所有的问题都会像“滚雪球”一样,出现“下山效应”,生产经营就会陷入十分被动的局面。因此,“咬住产销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是做好开源的着力点,通过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不断地提升利润空间。
(二)节流的着力点在于抓好挖潜增效管理的真正实质又是什么呢?不就是外挣内降吗?从这个意义上说,挖潜增效同样也是管理永恒的主题。特别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和宏观经济运行下行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为这个时段不仅要开拓市场,还要抓管理,在内部找问题,挖潜力。通过“一正一反”和“一进一出”的精打细算,实施“管、压、保”三者相结合,用“干毛巾也要挤出三滴水”的精神深挖细找。(1)缩减固定费用。按照管理会计的说法,固定费用是指在产量一定条件下与生产经营无关和不可压缩的支出。在一般性的管理中都将此项费用列入了不可能降低的项目。但随着社会进入了后金融危机时代和宏观经济运行下行,必然使一部分在经济高速扩张时购置的机器设备出现了结构性过剩。这部分过剩的机器设备有的非常先进,如果坚持用“大马拉小车”的办法,不仅造成了这些设备的严重浪费,也会使其物理功能受到影响,得不偿失。其有效降本办法是:第一,及时对这些过剩的固定资产进行封存,视市场的回暖和需求情况再对是否重新投入使用进行决策。此举虽然可能增加了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但却降低了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其次,采用设备租赁的办法,将过剩的机器设备出租给设备需求单位,增加固定资产收益。再次,开展资产处置。通过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把多余的固定资产进行变卖,这也是减少和降低固定资产无形损耗和有形损失的办法,变死物为活钱。(2)压缩变动费用。由于变动费用的“可变性”,长期以来一直成为财务管理的压缩重点。但从近年的情况看,办公费、修理费、差旅费、招待费、电话费等科目的压缩额度和空间有限,方法创新难度大,总体的效果不理想。压缩的思路和项目需要创新和转换:第一,控制职务消费。职务消费是一种等级现象。行政级别越高,职务消费额度越大。因此,对职务消费要进行量化管理。把公与私的消费支出进行划界、明项。逐步使公款接待、公车使用等职务消费推向公开、透明。其次,大力开展财务民主管理。对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修理费、电话费等变动费用按照人员、岗位、职务和数额进行定期公示,明确其用向,主动接受和欢迎社会监督,深化节约意识和效果。再次,创新变动费用控制指标。把变动费用指标控制分为二类,一类是考核指标,它是单位和部门必须完成的最低指标和薪酬兑现的保底指标。采取的政策是只罚不奖的办法。另一类是跳跃指标,它是指单位和部门通过采取多项努力和措施,跳一跳、跃一跃才能完成的指标,也称为力争指标。对这类指标,单位和部门能完成固然很好,没有完成也不用刻意责备,实施的是完成了奖励,没有完成不罚,采取只奖不罚的兑现政策。
二、优化行权制度体系,效益与监督并举
(一)完善授权体系交易授权是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行权秩序的核心控制点。一是要完善量化授权。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决策失败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对决策者的决策权力进行量化授权,使决策者拥有了一种无限决策的权力。同时,也使监督部门对决策者的决策权力没有监督的依据,使监督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因此,对决策权力进行量化管理是从人治走向制度管理的重要步骤。特别是在项目投资、资金审批、物资采购、薪酬分配等方面,必须进行量化授权管理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则,实施科学管理。二是优化行权的民主程序管理。“以人为本”不仅仅是表现在民生上,也应该用在管理上。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民主管理的过程中,用更加慎重、更加科学、更加理性的方式和态度保证决策人员行使各项授权,才能真正降低行权风险,提升管理效益。
(二)明确越权责任要让决策者充分认识到,任何越权行为都是对制度赋予行政职责的公然挑衅,也是最容易造成经济腐败和个人渎职的一种方式。长期以来,对越权及其所造成的后果在思想宣传上、行为管理上和事后处罚上都是存在不足的。还没有让一些决策者对越权的行为和后果产生制度上的敬畏之心,以至于不断有新的越权行为发生。今后,要大力用越权案例宣扬越权所引发的严重后果,让越权的人对制度要有敬畏之心,通过制度的刚性管理和决策者内心的接收式教育,彻底消除越权行为。
(三)强化行权考核虽然建立了问责制度,但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少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考核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考核主要来自上级,这就是社会上所说的“对上不对下”。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上级作为“作业”的布置者很清楚“学生”作业的好与坏,高与低。但缺点也是十分明显,那就是“学生”养成了“对上不对下”的习惯,容易造成脱离群众。因此,考核必须走上下结合的方式,走管理与民主的路子,把行权放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来自上级部门的考核,主动接受下面群众的监督。当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时,及时启动内控制度追究机制,查明原因、责任,规范处置违规责任人。
三、做好利益协调,兼顾社会责任
(一)实施“保”的财务政策经济的发展是由生产工具、生产关系和掌握生产工具的人三位一体的融合产生的结果,失去了任何一方的配合都会降低生产力的水平。因此,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和宏观经济运行出现下行趋势的情况下,社会各方经济利益都会受到影响。因此,要根据市场变换和具体情况,实施一定程度和范围的“保”的财务政策是明智选择。也正是通过在工资薪酬、社会福利、医疗保险等利益分配方面采取了“保”的措施,起到了维护稳定、维护民生的重要作用,对于缓解社会压力,把不利因素转换成为有利因素提供了基础。
(二)实施“支”的财务政策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支持。道路交通、辖区治安、中小学教育等公共性社会服务也是政府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功能。何况受后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宏观经济运行也出现了下行的趋势,对地方经济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种形势下,经济的发展不能仅仅用减法,更要用加法、乘法算好经济账。通过采取“支”的财务策略,该支持的要支持到位,与当地政府共度难关,认真履行社会职责,把支援地方建设看作是振兴经济的一盘棋,防止本位主义,用“双赢”的模式应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下行的挑战,这也应是一条基本的选项。
作者:刘燕单位:中国石化河南石油勘探局
关键词:财政;财务管理;行政成本
中图分类号:F234.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6-0066-02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是世界上政府管理成本较高的国家之一。在我国目前的行政工作中,人们往往只注重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而忽视了行政成本。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费用占了相当大的比重,降低行政成本有很大空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公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这给政府各级部门如何做好行政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在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过程中,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下面,就从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角度,结合富阳实际,谈谈如何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益。
一、富阳市行政成本的基本情况
行政成本是行政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履行行政职能,实现行政目标,提供公共服务所消耗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的货币总和。行政部门的行政成本具体可分为固定支出(经常性支出如人员经费、日常办公费等)和变动支出(办案费用、购置维修费,专项支出等)。
财政支出中的“行政管理费”科目支出为行政成本的基本组成部分,因此一般可以用行政管理费及财政支出等数据来分析行政成本情况。据统计,富阳市2001―2006年财政支出分别为61 689万、84 136万、98 874万、123 436万、142 900万及164 000元,其中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分别为6 748万、8 729万、11 416万、15 022万、17 347万及20 443万。5年来行政管理费用平均每年增长24.8%,高于财政支出平均增幅(21.6%)3.2个百分点。
有关资料表明,我国行政管理费近年来平均每年增长23%,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19.03%(2003年)。与之相比,富阳市的行政成本还不算太高(富阳市2006年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支出的12.47%),但行政管理费用的增幅却明显偏快。近年来,尽管采取了多种措施加以控压,但在现实工作中,不计行政成本的情况仍普遍存在,行政成本始终以较快速度增长,不仅加大了财政负担,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而且挤占了其他公共服务资金。因此,降低行政成本已迫在眉睫。
二、行政成本偏高的主要原因
行政成本居高不下,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内部管理原因也有外部环境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既有经济方面原因也有文化方面原因,既有法律方面原因也有社会风气方面原因,具体来说主要有:
1.财政供养人员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数量结构不合理和质量结构不合理,数量结构不合理主要是总量过大;其次是分配不科学,坐机关的人过多,一线人员过少。质量结构不合理指行政人员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等配置缺乏科学性。这些因素必然造成行政人力资源的浪费,使行政成本上升。
2.行政成本观念不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任何企业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都会考虑成本与效率,努力降低成本,以最小的耗费获得最大收益。但目前政府组织和公务员在管理和服务中缺乏这种经济理性,缺乏压力感、紧迫感与责任感,缺乏效益观念,缺少公共财政的理念,对行政支出的过程管理和效益评估重视不够。
3.政府的职能“越位”。当前,我国各级政府仍然存在着机构臃肿,设置重叠、职能交叉的现象,公共财政的理念仍然没有形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本来应由市场自行调节来解决的问题,仍需要政府的包揽,而每一事项都需要财政的支撑,导致政府管理成本增加,造成了政府的“越位”。而有些方面,如农业、教育、科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政府又拿不出钱来解决,又造成政府的“缺位”。解决这个问题,除真正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和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外,现阶段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只有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
4.预算缺乏约束力。《预算法》已颁布多年,客观地说执行情况并不乐观。个别单位实际上仍然是“敞开口花钱”,缺乏公开透明的使用程序和监督措施,没有刚性制度约束,对职务消费缺少明确的标准和限制,问责制度不健全。同时,我国现行财政预算体制也存在一些漏洞,有些政策合法不合理。如政策上预算结余收归财政,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考核约束机制,部分单位当年预算尽可能当年用完,资金使用存在浪费现象,行政成本偏高得不到有效控制,进而又成为提高下年度预算拨付的理由,使行政成本具有膨胀的趋势,政府支出呈现刚性增长。
5.财政监督体系不够完善。目前,我们的财政监督体系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公共财政监督体系,监督的机制和理念、监督的方式和手段都比较落后。监督中重行政支出规模和合法性,轻支出的投入与产出效益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行政成本控制效率不高。
6.行政机关内部会计监督不力。长期以来,和企事业单位相比,由于行政机关经费资金流量不大,会计业务相对比较简单,经费供给渠道单一,所以相当一部分行政机关片面认为,行政机关的会计只不过是算账报账,导致会计监督不力。主要表现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例如,一是缺乏严格的预算控制制度,支出定额标准执行不严肃,随意性大,甚至把个人消费列入公务消费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二是没有科学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购置、保管、使用、报损等),资产购置特别是办公用品的购置缺少严格的审批程序;三是财务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制度,一些财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不高,使得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作用无法充分发挥。
三、降低行政成本的对策与建议
1.精简机构和人员。应在科学界定政府职能的前提下,实现“以减人促减事,以减事促减人”的良性循环。精简机构、人员,减少财政供养人口,压缩政府规模,是从根本上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措施。
2.强化行政成本意识。要针对行政事业机构中普遍存在的成本意识淡薄现象,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人员的成本意识,合理并优化配置和利用各种资源。要把行政效率和行政成本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人员政绩的重要标准,从制度和考核体系上强化行政成本意识。
3.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是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重要内容,富阳市于2004年起在市级部门中全面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在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减少预算资金安排的随意性、控制行政成本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下一步要继续增强预算定额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细化项目预算的编制要求,不断淡化预算编制中的基数法痕迹,将预算分配与部门职能直接挂钩;强化预算的约束机制,规范预算调整程序,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范政府支出行为,杜绝财政资金随意支配现象的发生。
4.拓展政府采购范围。要努力探索政府公共服务的实现形式,推广政府公共服务的招标采购制,以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高产出效益。如可对行政部门公务接待实行政府采购,指定专门机构统一负责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公务接待事宜。用餐地点不能固定,实行政府采购,哪个地点价格低,菜品质量高,服务态度好,就在那里用餐。
5.严格控制职务消费。职务消费所造成的行政成本,可能是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行政成本。控制职务消费的主要途径是将职务消费的供给制,转变为货币制,使其从隐蔽转为公开。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制和公开制,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标准的制订要科学,要坚持纵向比不高于历史水平,横向比不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则;二是适用范围要合理,要先易后难,拟选择易于货币化且不易管理的个人职务消费项目为主,如招待费、学习考察费等;三是要有足够的透明度,职务消费明细情况应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公开。
6.加快公务用车改革进程。一是严格专车配备规定,减少车辆配置数量。从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的理念出发,应大幅减少机关团体的公车数量,尤其应减少不应配置的“专车”数量。二是试行机关车辆租赁制。可以集中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车,组建企业化管理模式的机关事业单位出租车队,实行用车货币化管理,并由市财政采取集中支付租赁费用的方法来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
7.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一是严格部门预算执行。行政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在不突破部门总预算,不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细化支出定额,对预算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科室,甚至个人,确保预算执行的科学性、有效性、严肃性。二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应当涵盖财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财务处理过程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参考文献:
今年以来,我局关心下一代工作以*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关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市委提出的“一年有新突破,三年有新成就,五年上新台阶”奋斗目标,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服务活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多为青少年办实事、积极探索,努力创新、求真务实,今年我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今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历年来都得到了局党组高度重视,于年初成立了局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孙权同志任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日常工作人员。6月份,按照崇目督〔20*〕124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科室。由于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机构的健全,为我局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和组织保障。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充分履职,用实际工作关心下一代。
上半年,为维护青少年和儿童的健康安全,根据其消费需求,我们按照质监工作职能,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开展妇女儿童用品专项监督抽查。上半年共监督抽查食品、儿童鞋、儿童床、儿童卫生用品191批次,抽查合格率98%,从生产源头保证了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了下一代这一特殊消费群体的消费安全。二是对校园周边店铺销售的学生用品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对每个店铺、摊点销售的商品进行检查,有效净化了学生消费环境。三是开展儿童玩具认证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儿童玩具是否按规定取得3C强制性认证。
(二)奉献爱心,用实际行动关心下一代。
为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解决农村文化活动室书籍短缺,群众文化生活贫乏的实际情况,我局孙权副局长和工作人员一道,顶着炎炎烈日,将200余册图书送到大划乡政府。4月份日,我局孙权副局长和工作人员一道,到大划乡跟踪了解该乡严米同学(现年16岁,因母亲精神失常,父亲年迈,体弱多病,家庭无经济来源,初中毕业即失学在家务农。)的学习近况,并鼓励她安心读书,立志成才。
“六一”节期间,我局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分别到三郎镇受灾群安置点和隆兴镇受灾群安置点,看望慰问受灾儿童,并送去了慰问金和文具用品。节日期间,我局还向单位在职职工未成年子女发放了文具用品。
(三)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氛围。
在今年3.15期间,法制宣传日期间,安全宣传日期间,我局干部职工走上街头为广大市民宣传有关质量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市民尤其是广大青少年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今年,我局利用清明、“五·四”学雷锋等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加强对全局职工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形势教育。利用每周一下午的学习时间,开展了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以及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道德情操教育。
7月初,我局邀请崇州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质检所部分人员,作了题为规范行政行为,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知识讲座。检察院领导从我国腐败的现状、刑法有关职务犯罪的点评、如何预防职务犯罪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质监工作特点讲解了职务犯罪、渎职罪、商业贿赂、行业腐败的特征等知识。各部门还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内部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抓好妇女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整治,严格执法,确保该领域产品质量安全。
(二)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支持帮扶镇的教育,卫生事业发展,为未成年人多做实事。
关键词:公务车;管理;改革;措施
1、公务车使用管理现状和问题
1.1管理手段落后
我国的公车改革和公车治理工作开展多年而效果甚微,公车的使用和管理更是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三公”消费之一就是公务车的使用费用,显然这主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不合理性和浪费现象。这种状态至所以得不彻底的改变,我认为主要表观在二个方面,第一是贯彻中央国务院精神的决心和彻底性不足,第二是公务车管理缺乏科学性。长期以来机关车队的管理手段陈旧落后,一般还是采用传统的手工管理方式,工作效率低而运行成本极高。众所周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一定是会严重冲击传统的公车使用习惯的,也就是说会损害某些既得的利益,所以,对加强公务车的使用管理的主观积极性普遍不足,推进信息化管理手段的主观愿望也不强烈,也就是说公务车的使用管理不是没有更科学的手段去管好,而是缺乏想管好的决心和行动。这也是公务车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1.2运行成本高
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太高主要表现在;审批使用、调度手段不科学造成实载率低、运力浪费,车辆过度的维修、保养、过度装饰、过度添加消费性配置等等。公务车实载率低,使用频率高,运力浪费严重。尽管国家规定只有省部级及以上的领导配有专车,实际从基层县、镇的领导到副省部级领导,一般都配有相对固定的车辆,致使公车实载率低,一般公务员使用公车出行的目的如开会、送达文件、接待等,导致公车使用频率高。非必要的公车出行量多。因公车具有公有的属性,个体的能动性没有充分被调动,个体不会以最理性的方式,采用最有效的手段达到目的,即使公车出行不是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方式,个体仍可能倾向公车出行,公务车因公出行的频率本身就高,再加上公车私用和非必要出行量的增加,导致公车平均出行距离大大增加,相应的能源消费也大大增加。
1.3管理效率低
目前大部分机关车队业务管理工作更多的是依靠人工进行,在准确性、科学性及工作效率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多数存在用车审批难、车辆调度难,出车监控难、信息处理等现象,管理员人员多却效能低,没有实现信息化管理手段,无法施行网上用车审批制度,缺乏科学调度的信息参考依据,最头痛的问题是车辆一旦派出尢如断线的风筝无法掌控,包括时间、地点、行驶轨迹、运行费用、交通安全状态等等。
2、公车改革的途径
近几年,各地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方案都不同程度地引起了民众的质疑与非议公车改革进退失据究其原因主要是制订的方案缺乏公平公正一般都是以确保公务员阶层的既得利益为出发点而作为改革支付成本的纳税人却没有任何的话语权由于改革缺乏公信力,一些地方的公车改革探索不得不叫停伴随着第三次公车改革浪潮的来临,全国各地公务用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越来越深入。公车改革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一是对现有公车处置的评估缺乏公信度是交通补贴发放标准难以确定三是公务人员的行车安全难以保障。公务用车改革最终要实现三个减少:即减少财政支出\减少改革成本\减少社会动荡;实现共赢和多赢这就要求地方政府结合各地情况创新改革思路优化改革路径以下四种方案代表了今后改革的方向。
2.1 取消公务用车发放交通费用补贴。 补贴发放可供选择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确定科学的标准,交通补贴须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充分体现法律的约束力,以现金形式发给公务人员自行支配超支不补节余归己;二是费用由单位集中管理,个人在限额内凭票报销费用超支不补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或按一定比例奖励个人;三是由单位集中调剂使用,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按市场运营的交通工具正常耗费。实行乘车补贴政策核定补贴标准建立乘车补贴费用账户按职级和工作需要每月或每年核拨一定数量的乘车补贴费用,乘车使用IC卡刷卡消费,个人帐户的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支取现金和挪作它用超支不补节余累加连续使用。
2.2取消各部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政府组建公车出租公司或者政府公务用车交由社会上的出租汽车公司来保障走公司化管理的路径统一按企业模式运营管理,向公务人员按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发放公车使用券超额自负。
2.3 保留各单位现有公车车辆报废后不再换购新车。逐步取消公务用车由政府引导。由车公司保障政府部门的公务用车需要,除了部队和\破案等重要特殊部门和高级领导干部外 多余公车可以进行拍卖进入市场或整建制$转为经营实体即出租汽车公司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偿使用
2.4 以个人贷款购车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此方案是政府为个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并按职务级别\执行公务量等情况提供一定的车补和油补。超额部分自己负担。该方案相当于将公务车和私车合为一体即公私两用车此方案在银行等国有大型企业已经逐渐普及。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也在尝试公车消费。
2.5改革必须从上级开始职务消费是一种社会特权的表现在改革过程中上级机关必须给下级机关做出表率。如果只是让下级改而上级不改,改革很难向前推进。继2005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将通讯费用贴暗补转明补之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被提上议事日程,这标志着我国职务消费制度的改革正在逐步深化,以往不为纳税人能够直接监督的公务消费活动正逐渐走到阳光下。实践证明,任何改革都不能单刀独进,否则就难以兴利除弊。公务用车沉疴的治理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改革方案,以防止在革除旧弊端的同时引发新的问题。
参考文献 :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本人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问题。
(2)本人无违反公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问题。
(3)本人无擅自动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或旅游的问题。
(4)本人无违规滥发津贴补贴未清退的问题。
(5)本人是长期在岗的财政工作人员。
(6)本人无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2、廉洁纪律方面问题
(1)本人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2)本人未给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公共财产支出等方面提供方便并谋取利益的问题。
(3)本人无占用公物归自己使用情况。
(4)本人无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3、财经纪律方面问题
(1)本人无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或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登记账外账;个人公款私存等问题。
(2)本人无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问题。
(3)本人无不按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的问题。
(4)本人无违规将公款借给私企、个人,个人借用公款长期不还,或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的问题。
(5)本人无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6)本人无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问题。
(7)本人在财务管理活动中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问题。
(8)本人没有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转借、串用、代财政收入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的问题。
(9)本人无隐瞒、私分公共财物和资金,或无偿拨付它用的问题。
(10)本人无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4、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
(1)本人无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套取国有资金的问题。
(2)本人无通过虚假身份、做虚假资料、虚增工程量等方式骗取、套取产业扶贫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问题。
(3)本人无行贿受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