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9:49: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单位合同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由于工程项目规模一般较大,工程合同价格高,合同管理能力对当事人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在工程合同的长期履行过程中,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帮助工程合同参与者预见、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避免合同纠纷,保证工程合同顺利实施。发包人可以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和履约记录,挖掘经济效益。相反,面临同样的工程合同,发包人可能因合同管理不善而增加投资成本。
当前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阴阳合同也称黑白合同,就是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当事人除了签订经过招投标并备案的“阳合同”外,双方私下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中双方均认可的“阴合同”,两者在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上存在差异。如果双方均友好协作,可以当作愿买愿卖;但是当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时,将直接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垫资施工、不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施工合同履行困难。建设单位按时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款,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但在实际工程中,能够按时支付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很少,也是业界通行做法。建设单位由于不按期支付各期工程款,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困难。一旦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建设单位由于没有按照合同履行支付安全措施费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存在安全责任。
合同管理不规范,反索赔意识差,现场管理缺位。现行的造价控制中,占有重要位置的合同管理尚未完全规范化和法制化。一方面,由于合同中涉及造价的条款订立时就不够严谨,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详尽,实施过程中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的歧义,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所包含的工作内容理解的不一致,造成扯皮不断,导致工程不能如期交付和“三超”现象;另一方面,建设单位法律观念淡薄,对合同的法律性认识不足,反索赔意识差,现场管理缺位,缺乏相关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存档、保管,以致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反索赔及提供相应的书面依据,造成反索赔失败,凸显现场管理缺位,合同管理不规范。
施工现场总分包管理难度大。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商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相应的施工作业面给分包单位,甚至因为总包配合费私底下谈不拢,阻挠分包单位进场,需分包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押金工作界面不清晰,拖欠工程款等,都将直接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出现合同以外引起工程事故或延误工期等事件。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认为总包跟分包的事情何必甲方参与,让总分包单位自己谈总包配合费、配合内容等,在此指导思想下,结果可想而知,最终为此买单的是建设单位。
针对以上问题,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需采取相应的对策。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与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过程管理。作为建设方要重视合同管理部门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加强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标管理的有效衔接,建立与工程量清单报价、施工图包干报价、费率招标报价分别配套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得不同的报价模式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这样做直接结果是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便于现场实际操作,同时做好合同起草,审查、谈判、签订、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违约处理、合同的后评估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均属重要的法律文件,应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分明、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一系列管理工作处在有效的控制状态。
构筑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切实推行投标保证金制度,适当提高投标保证金额度,且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增加串标、陪标成本。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只要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可以参与投标,确保竞争的充分性,降低交易双方的非理。加快全面推行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特别是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消除承发包双方由于缺乏了解从而担心履约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可能产生后果的疑虑。
推行适合开发企业及市场经济的标准化合同文本。借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FIDIC、AIA合同文本,推行适合建设单位及市场经济的标准化合同范本,格式合同文本由经办部门起草,并与法律顾问、成本部门、财务部门及经办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讨论后确定。成本部是标准化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持续评审、改进格式合同文本。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由成本部门负责组织评审和确认,以减少阴阳合同的发生。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过程、全系统、全员管理。合同管理伴随工程全部过程,把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全部作为施工合同重要内容,所以工程管理的好坏已经在招投标中已经初步确立。因而招投标文件、合同内容需要建设单位前期开发、工程管理、企化营销、预算合约、法律法务、财务等几乎全部人员参与,才能保证合同详细、可行、全面、可操作。因而合同管理需要全员、全过程,积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寻找解决问题办法,补充完善合同。
积极与招投标公司、监理公司配合,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工程项目,保证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进度符合合同约定进度,按时支付工程款,对变更和洽商按照审批权限批准,确定责任归属。
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配置。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管理业务,包括合同起草、修订、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精通工程造价。合同管理主要从合同履约的关键环节着手,进行系统的控制和管理,做好合同管理人才的配备和组织保证,是抓好合同管理的重点。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只有合同管理人员增强其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系统性,才能真正做好合同管理,从而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在目前,鉴于造价师的职责与合同管理人员要求较相近,可由其负责合同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公平的处理索赔事项,提高索赔处理能力。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索赔处理能力,有效实施工程反索赔。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大多采用的是单价合同,其特点是合同中各工程项目的单价明确,这种形式的合同便于处理变更及索赔。鉴于此,在签订合同时要重新梳理清单内容及招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等,明确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及范围。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布局下,依法行政的正在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作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单位,其签订经济合同的数量正在逐渐增加。目前,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无纸化办公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信息化也逐渐被提上议程。通过分析事业单位合同信息化管理的目前状况,给出相应事业单位合同信息化管理的对策,让合同信息化管理在事业单位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信息化
一、事业单位合同信息化管理概述
合同对于企业的经营成败有着密切的关系,对于规范和约束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杜绝经营风险隐患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主要是指通过合同进行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涵盖了合同的起草、提交、审核、审批、签订、盖章、登记、生效、履行、变更、终止、解除或废除等,在整个公司经营过程中,合同管理具备系统性、动态性、全过程性的特点。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旨在合理保证实现单位合同目标,降低合同风险,有效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服务的效率效果,同时,防范合同舞弊和预防腐败。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布局下,依法行政的正在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作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单位,其签订经济合同的数量正在逐渐增加。目前,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无纸化办公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信息化也逐渐被提上议程。
二、事业单位合同信息化管理的目前状况
1.合同管理项目的系统性要求越来越高
过去我们单一去管理一个静态的合同文本,无论是风险防控还是合同管理的难度都是相对较低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出现了许多复杂的项目类合同,如工程项目合同。此类项目合同较以往单一的合同变量多、周期长、管理难度大,具体表现在:一个项目可能会有几十上百,甚至成千上万个合同,合同主体众多,事件纷杂,需要统一管理;各个合同之间又存在相互关系,一个合同可能会制约另一个合同的执行;项目合同资料多且复杂,在进行查阅时就会产生一定的难度。
2.合同实施需要及时有效地动态性管理
随着合同的执行,彼此之间会存在大量的不可预见的信息内容,从而对合同管理产生影响。财务方面需要对财务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对合同进度、结款等关键节点进行预警,准确地预测近期可能的收支项目,帮助事业单位进行财务规划,项目报批,更好地掌握项目开发进度。实时统计汇总合同中的金额,基于预算科目、业务活动类别等维度进行预算控制,并提供相应的查询和统计报表。
3.合同项目需要全过程性的监管执行
从合同起草开始,需要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核稿;合同的审核审批中间一般需要事业单位多个部门负责人审核,还需要单位法人代表审批等一系列程序;合同的执行除了相关部门还需要一定的监督。传统纸质流转方式,除了合同文件的阅读修改,在合同流转时候很多事业单位还需要一份《合同审批单》与《呈批件》,用于记录各个流程中审核签署的意见记录,同样需要呈传,整个合同管理的过程需要花费大量时间。
三、事业单位合同信息化管理的对策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日益提高的要求,及时引进信息化合同管理对于事业单位具有积极的意义。主要从合同信息管理、合同会签管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附件管理、合同收付款管理、合同统计管理、合同预警等方面,实现对合同系统、动态、全面的管理,有助于提升合同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水平。
1.通过将合同会签和审批进行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化线上处理合同审批流程
解析具体的业务并进行信息化设置,同时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合同审批能及时灵活地调整,实现标准化管理和个性化管理的有机结合。审批流程中能详细记录各个环节对合同文本提出的修改意见,便于合同提交单位对合同进行修改,更便于主管部门适时提出指导意见。
2.通过信息化实现对合同的全面跟踪和动态监管,提升系统化和动态化管理水平
现代化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进程,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在系统中直接录入合同的基本信息、变更信息以及相关附件等,从而进行数据的集中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合同信息的集中有序,可以有效地改变过去散乱的现状。
3.通过信息化健全合同预警机制,便于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执行
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人民政府令第号)精神,为落实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贯彻<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全面提高聘用合同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各单位应对本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专项管理制度,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被任命或受委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指定人事专干负专责。
二、制定本单位聘用合同管理规定,实行专人、专柜、专盒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应将聘用合同与档案同时存放于保密室中管理。
三、建立收集归档制度。各单位聘用合同管理专柜收集归档范围包括:聘用制度有关文件、规定,本单位聘用制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规章制度、人员花名册,受聘人员聘用合同书及聘用合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
归档材料必须统一标准,除《聘用合同书》采用市人事局印发的统一文本外,其他材料必须使用标准A4打印纸。
四、聘用合同内容和相关管理归档材料的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晰。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及纯蓝墨水填写,也不得使用复写纸书写。在填写聘用合同书时,要严格按区人事局审核后的岗位设置,指定专人统一填写(本人签名除外)。
五、加强聘用合同文本管理。聘用合同及有关材料归档时,人事专干必须对材料进行鉴别核对,保证内容准确。如发现填写错误,应及时予以更正,并由更正人在更正处加盖个人名章(或手印)。对不应归档的材料要及时撤除,发现缺少材料的,要及时追查补齐。
合同书及其他归档材料的借出须经主管领导批准,要对借出的部门、理由、借出(归还)时间、核查情况等及时进行登记。借出文件、材料归还时,人事专干要对材料进行核对检查,检查有无涂改、缺少,检查无误后,方可重新归档。
六、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均应到区人事局进行鉴证。鉴证时,需携带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鉴证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及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备的聘用合同材料,区人事局不予鉴证,并按照鉴证要求说明理由,给予政策指导。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建议
所谓合同主要是指在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方面的协议,又称为协议、契约。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根据某一事项进行协商后的必然产物。一般而言,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主要是为了合理实现本单位合同目标、充分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的发生、不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效率、同时防止出现合同舞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的一项综合性管理活动。
一、行政事业单位订立的合同种类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的合同种类有很多,根据合同内容主要分为:买卖合同、供水供电供气合同、借款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等多种类型。其中买卖合同主要指单位采购办公用品与设备、专用设备、无形资产、存货等签订的合同;租赁合同主要是指出租人将资产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或经营,承租人支付租金,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合同主要是指单位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与咨询等确立的合同。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问题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为了保障机构运转,履行各项职能,并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参与了众多经济活动,与不同的单位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但在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没有统一归口管理
1.未明确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由于经济合同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专业性较强,行政事业单位对合同管理往往较为分散,由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政府采购部门、法务部门等分头负责,对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重要事项,如建立评审专家库、组织专业的谈判小组对重大合同进行商务谈判、部门间的沟通等,缺乏相应的部门统一协调,整体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2.合同档案未归口管理。一是有的单位没有对合同档案进行归口管理,档案分散在各个业务处室,导致难以掌握合同签订、履行的整体情况;二是单位各部门合同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甚至遗失合同资料。合同档案包括合同审批流转手续、合同正本、合同前期调研、招标、认价等材料,全面反映了整个经济活动的详细情况,档案管理不规范,对合同签订监督以及合同执行的跟踪管理都十分不利。
(二)对合同事前审视不够
1.采购需求审查不到位。根据《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要求,采购前采购人应制定明确的采购需求,并且加以论证,专业性较强的还需请专家论证。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前开展的工作尚未达到此要求,对事项的认定往往比较粗放,对如何制定、论证、提交和审查采购需求未做明确要求,也没有相关责任规定,源头管理不严,弱化了后续监督,可能导致合同效益不高。
2.缺少必要的前期审查。这主要是由于缺乏必要的市场调研,同时对签订合同的主体缺乏专门的资格审查等造成的。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另一方的诚信度、履约能力、资质等情况未做详实调查了解,给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增大了单位可能承担损失的风险。
(三)合同书面签订不规范、不完整
1.合同条款不严谨。存在合同条款有漏洞,关键事项约定不明的现象。有的合同到财务付款审查时才发现分期付款金额加总与合同总金额不相符,合同支付方式、票据提供等难以实现。
2.双方签名及签订时间不明确。在合同具体签订时,存在双方签名、签订日期栏空白的情况,易产生误解,给合同执行带来隐患,如发生违约将对维权产生不利影响。
(四)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相分离
合同签订、履行等信息往往只有具体执行部门了解,财务部门未能及时跟进,如合同签订后,往往是等到结算时,才会向财务部门提交合同副本和相关单据申请付款,有的合同事项并未列入年初预算,导致合同履行时需申请调整预算,既不利于工作开展,耽误工作进程,也加大了预算执行难度。在行政事业的财务管理体系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财务部门不能及时对合同的签订、履约、收付款情况等进行监督,将增大单位承担经济损失的风险。
三、建议
针对上述行政事业单位在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理顺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1.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第五十四条规定“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的要求,结合单位管理体制,明确部门(如法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梳理、完善管理制度,保管合同档案,组织重大经济合同谈判、管理合同专用章等,实现合同归口管理,
2.明确各方职责,建立沟通机制。明确业务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以及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同时建立沟通机制,部门之间定期核对合同签订、履行与支付情况。
3.完善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出台或修订制度明确合同管理各方的职能职责、签订经济合同的范围与条件,合同审批权限等,并对经济活动关键环节设计具体流程,明确要求,规范实施。
4.加强合同档案管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整理更新、报告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同时各部门均应建立职责范围内的合同台账。
(二)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合同的事前调研
1.强化采购需求审查。采购活动实施前应制订采购需求,进行立项审查,对采购目标、服务要求等进行前期论证,对于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法律专家、财会专家等进行论证,力求使采购需求切合实际,避免出现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并充分了解市场信息进行合理估价,根据金额大小及重要程度,分级进行立项审批。
2.加强合同签订前期审查。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但是为了降低风险,合同签订前应对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的诚信状况、资质情况、履约情况、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进行充分调查,并对其资金情况、专业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保障、合同签订价格等多方面进行分析、比较、论证、调研。
(三)加强合同审查,强化监督
1.加强合同审查。合同签订过程中,严格按流程进行审批;严格审查合同文本,明确约定事项;规范、完整签署合同,避免出现漏洞,留下隐患。
2.强化合同执行评价及监督。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对合同进度、完成情况、预期效果等按期进行评估,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管理与控制,及时发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另外,通过审计等手段规范合同签订行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随着新《预算法》的颁布,以及各项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出台,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政府采购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内容,是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预算编制时一定要遵循精细化、实事求是、科学有据的原则,为预算执行打下坚实基础,为合同签订提供有力支撑。
(五)加大合同成果利用
加大合同后续跟踪管理,保障合同成果有效利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参考文献:
[1]杨军,陈春侠.科研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存在等问题及对策探讨[J].交通财会,2012(03).
[关键词]事业单位 经济合同管理 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DF4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125-01
一、当前我国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基层单位领导重视不够,有些合同未签订合同
在基层事业单位里,有些领导只抓所谓的大事,对一些细小的经济合同看成是琐事,认为签不签合同无所谓,都是自家人,出不了大事,熟不知这细小的琐事却造成日后的重大隐患,引起的经济纠纷不断,后患无穷,如随意让人将多年的栗树山由自家亲戚看管、随意将公路“口头”包给无资制的某施工队,这些空口无凭的所谓“口头”合同,在日后的领导换届、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纠纷难以解决,同时也影响了基层政府的形象,更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应该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2、 合同的基本要素填写不全,导致经济责任不能落实到人
《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必须按照严格的规定权限和程序签署合同,详细地填写合同的基本要素,但现实生活中因为许多基层事业单位都是与当地村大队或村民签订合同,所以基本要素的内容很少有填写详细的,如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不确定,房屋漏水由哪方维修,维修到什么程度等等没有详细地说明,这就引起日后双方纠纷不断,影响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同时也影响政府为民服务的形象。
3、 合同的后期管理十分混乱,导致合同丢失严重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白纸黑字”,其实这就是说的合同,它是双方当事人行为的准则,否则对方有权要求当事人承担应尽的责任,必要时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当合同无处可找时,后果就不堪设想了。造成这样的后果主要原因是合同无专人看管,发生丢失和损坏的现象也没有人过问,合同期满也无人进行处理,在这样的经济合同管理体制下,有无合同一个样,但是一旦发生经济纠纷给基层事业单位乃至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同时也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无法计量的损失,更让有关当事人感到无奈和寒心。
4、 经济合同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经济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上述这些现象产生最根本的原因是基层事业单位缺乏有效的经济合同监督机制,各个部位之间也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如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双方的当事人之间没有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有章不依、有规不守,上述各方都彼此孤立、互不沟通。再加上领导没有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仅靠事后挽救和弥补这是老百姓所不能容忍的,这种管理方式实在是令人担忧。
二、针对当前我国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应采用的措施
1、 完善合同的签订制度,杜绝“口头”合同
首先应该加强有关领导对合同的重视,从领导做起,杜绝“口头”合同。其次应加强有关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水平的提高,让他们都知道自己的岗位责任制,当出现“口头”合同时,相关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这样才能从合同管理的源头把关,使经济合同不至于一开始就出现混乱状态,也使日后当事人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是做好合同管理的第一步。
2、 严格合同书写规范
合同是一种契约,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经济合同的书写应该规范,特别是经济内容不是儿戏,所以一定要求其书写规范,内容完整、严谨,不能笼统、含糊其辞。因为今天的一时马虎大意,就是明天的终身大错。这样的经验我们过去有好多,如签订合同的当事人都不存在了,但是合同的纠纷还没有“落地”,这样的惨痛教训应该引起我们基层事业单位有关领导的注意,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再次上演。
3、 加强经济合同的后期管理
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前期签订、执行出现的错误不少,但大多数问题还是出现在经济合同的后期管理上。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差,工作疏忽,合同的各种管理制度不健全,如借阅制度、保管制度、存档制度等等不健全,导致后期经济合同的无处可查找,给合同双方当事人带来了困窘,给哪些“损公肥私”的人也带来了机遇。所以有关部门应该派专人管理,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与指导,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有序。
4、 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监管是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控制的主要手段,同时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阶段,也是一项新的经济合同管理的起点,监督管理在整个合同管理工作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更是合同管理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它需要全员的重视,共同的参与,集体的努力。它更需要外部老百姓的积极参与和大力配合,从而使基层事业单位真正地做到服务于民、有力于民、受益于民。
三、结语
总之,在经济全球化、信息一体化的今天,经济合同的管理在基层事业单位乃至社会具有着长远的意义。因此事业单位应加强法制教育,树立牢固的经济合同法律管理意识,全方位建立有效的经济合同管理体制并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督,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使合同真正地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府献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实行的是一套不同于企业,近似于国家机关的人事管理制度。从2002年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展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不仅成为了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性文书,也是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基本载体,更是事业单位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性环节。
注意合同中的两种期限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人事关系聘用与岗位聘任“二合一”的合同。
人事关系聘用期限是指聘用双方人事关系的存续期,是聘用合同生效的时间要素,分为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3-5年的中期合同,至受聘人退休的长期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项目期限的项目合同四种类型,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
岗位聘任期限指的是受聘人担任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技术工人岗位的职务任职期限,是受聘人在聘用单位中承担某一具体岗位责任和行使相应岗位职权的时间限制,这一期限最长不得长于人事关系的聘用期限,具体由用人单位依据自身情况确定。
因此,一份完整的聘用合同中必须包含人事关系聘用期限和岗位职务聘任期限两种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时间规定。
约定条款要规范
聘用合同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约定条款通过聘用双方平等协商后共同订立,用于规定格式条款未涉及但聘用双方又必须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内容,是对聘用合同内容的重要补充。约定条款的订立对于完善聘用合同内容、预防和减少聘用合同纠纷具有重要的作用。
从目前聘用合同履行的情况看,由于聘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不规范,造成约定条款无效的现象时有发生,其约定条款内容的重要性往往被聘用双方所忽视。因此,聘用合同约定条款一定要规范,避免无效聘用合同条款的产生。为减少无效聘用合同条款内容的产生,实践中常用的约定条款主要内容有:
1.签订长期合同的应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
2.受聘人应遵守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或特殊规定;
3.学习、培训费用的处理、服务年限及违约责任等;
4.违约金约定;
5.岗位聘任期限内岗位变动的条件及程序;
6.聘用合同终止的特殊情形;
7.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特别事项。
合同细节操作很重要
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同样适用聘用合同签订的过程,细节操作对聘用合同真实有效至关重要。在细节操作上要注意以下方面:
1.填写聘用合同时要认真细致,不得随意涂改。合同书写的字迹要清楚,尽量不要出现书写错误,确实需要更改的要在更改内容上加盖校对章。
2.需要粘附纸页的四周要加盖校对章。由于聘用合同采用的是格式文本,篇幅有限,有些空格可能填写不下,如出现这种情况,一般可以采用粘附纸页的形式,把要填写的内容写在另外的纸上再粘附到合同中相应的空格上。在合同中粘附纸页的,应在所粘附的纸页四周加盖校对章,确保合同条款真实有效。
3.合同条款中不要出现空白项。没有可填写内容的空格应划上斜线,填写内容较少尚有空格的部分应注明以下为空白或划上斜线,并保证所签订的各份聘用合同的内容一致。
4.准确引用文件,正确使用附件。如果要填写的内容已有文件规定,可直接写明依照某一文件中的某一具体条款或篇章执行,而不必把整个内容全部抄写下来。如关于工作内容的规定就可以引用单位设岗文件的某一条款,但所引用必须是正式行文的文件,且要写清文件文号。如果采用合同附件形式的,如对聘任岗位责任目标、任期考核指标或工作责任状等,可以通过订立专门的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但要注意附件的标题和份数应在合同正文中注明。
5.正确使用岗位变更条款。当合同期内受聘人岗位、职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或对到期岗位、职务进行续聘时,须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而订立的补充性条款。这一条款是在合同生效之后,部分条款变动的情况下使用的,其性质是补充合同,并非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在首次签订合同时不能把岗位聘任的有关条款置于此款,而应保持空白。
合同变更需谨慎
和企业一样,事业单位中聘用人员的换岗、调薪也不可避免的。因此,及时、有效地变更聘用合同就显得格外重要。在实际操作中,聘用合同变更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工作任务的增加或减少;二是合同期限的延长或缩短;三是受聘人员岗位或职务的变化或变动;四是岗位薪酬的增加或减少。因此,聘用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修改、补充。不允许擅自变更合同,确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时,须经双方同意,变更后的条款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2.必须有严格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共同协议,一方的意见或建议不得强加于对方。
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未经修改、补充的条款仍然有效。
4.原合同的聘用单位的法人名称、性质改变(如单位分立、撤销、合并、转企改制等),或者职工跨单位流动,即使实际上未改变聘用关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必须解除原合同而由新的法人与职工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5.因变更合同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法律规定可以减免责任外,造成损失的一方应负赔偿责任,即谁提出变更谁负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责任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6.未经双方一致同意,而擅自变更合同的一方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避免产生无效合同
试想,一家有着几百甚至上千名职工的事业单位,签订书面聘用合同的工作量何其大,有谁能保证签订聘用合同过程中不会出现聘用合同代签、漏签的情形,又有谁能保证已经订立的聘用合同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从档案柜里“蒸发”!一旦与受聘人员发生劳动争议,聘用单位就会处于举证不能的不利局面。
一些施工单位对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没有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导致合同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合同管理,也未能严格遵循合同规定开展公路工程施工[1]。另外,管理责任主体出现错位,合同管理缺乏明确分工,合同履行工作不到位。企业法人对合同的管理出现弱化现象,影响合同管理工作效率提升。
2忽视合同研究,合同履行不到位
施工单位在工程中标、合同签订之后,将工作重心放在公路工程施工建设方面。忽视对合同进行全面细致研究,未能严格、认真履行合同各项规定。另外,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人员没有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影响监理效率,也容易导致合同履行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3公路工程建设中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应对策略
3.1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责任意识
为提高施工单位合同管理意识,适应合同管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形势,加强法制教育,对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是十分必要的。法制教育可以采用施工单位自行培训、聘请专家培训等方式。通过法制教育,让管理人员明确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更为全面的把握合同各项条款,促进合同管理水平提高。
3.2注重风险评估,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建设存在较大的风险,并且这种风险难以预测。为此,开展施工合同管理时,要重视合同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对策,尽量降低合同风险带来的损失。另外,重视合同签订工作,完善施工合同条款。做好对每项条款的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全面、有效,规定明确、详细,有效约束各方行为[2]。避免出现不全面,内容含糊不清的条款。从而实现对各方的有效规范与约束,让合同条款不留下任何漏洞,避免因条款不完善而给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3.3提高合同可操作性,严格履行合同规定
通过增强合同各项规定的可操作性,对顺利实现公路工程的进度、质量、成本控制目标具有积极作用。制定合同时,要结合公路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科学合理设置各项条款,避免照搬照抄其他合同条款,让合同内容更为全面的反映公路工程施工需要,提高可操作性,更好发挥对公路工程施工的指导作用。另外,合同签订后要严格履行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符合合同要求。尽量减少索赔,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促进公路工程建设效益提高。
3.4重视人才引进,增强管理队伍素质
为促进施工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公路工程施工单位要重视高素质管理人才引进,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提供人才支持。对现有的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管理与培训,通过课堂授课、现场学习、进修等方式,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综合技能提升,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完善施工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以更好指导合同管理人员日常工作。施工合同各项条款比较严谨,专业性较强。对合同管理人员培训时,不仅要培训法律专业知识,加强法制教育,还应该增强合同管理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3],并培养管理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较强的责任心,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合同管理各项工作,促进综合素质和合同管理水平提高。
3.5提高责任意识,注重施工合同管理
公路施工单位应提高责任意识,重视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有效规范和约束合同管理。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合同管理,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施工单位要明确合同管理责任主体,明确各主体职责和权限。并进行合理分工,加强协调与配合,从而在合同管理时加强合作,形成合力,促进合同管理水平提高。
3.6严格履行规定,重视合同索赔管理
公路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在中标和签订合同之后,要重视合同研究,了解合同各项规定,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合同各项条款。要提高合同管理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合同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工程索赔意识,维护自身正当利益,提高施工单位经济效益。施工单位应加强合同索赔研究,增强索赔意识。签订合同之后,要加强对每一合同条款的研究,当发生纠纷时,要充分利用合同条款开展索赔工作,维护自身正当利益,促进施工单位经济效益提升。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施工单位往往以低价中标项目工程。而加强索赔管理不仅能促进合同管理水平提高,还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加企业收入。为此,强化对合同条款研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对更好开展索赔,维护施工单位正当利益具有重要作用。此外,还应该加强合同监理,提高监理人员素质。重视高素质监理人员引进,充实监理工作队伍,并注重对他们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综合技能[4]。让监理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监理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办事,促进合同各项规定得到更好的履行。
4结束语
关键词: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建议
1 合同的重要性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2 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普高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资质非法挂靠问题
何谓“挂靠”?从法律的层面上讲,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资质,规避了国家法律政策对企业法人以外的个人和团队在税收、贷款、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并且利用所挂靠的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资质获得了自身难以取得的交易信用与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
2.2 阴阳合同问题
为了达到避税等目的,阴阳合同在很多领域广泛存在,这的确给政策执行和税收监管带来很多问题。阴阳合同并不是法律概念,在合同法中并无严格的对应条款来界定其内涵。就其根本性特点而言,阴阳合同主要指为了实现一个交易目的,合同当事人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一份合同具有公示性,另一份合同具有隐蔽性。同时,合同当事人往往有规避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的意图,或者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2.3 不合理低价中标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势愈演愈烈,随着单位对拟投票单位资格预审工作的重视,在整个评标过程中,商务标的高低直接影响投票单位能否中标。一些发包单位为了减少投资,盲目追求低价中标,而投票单位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往往采用奢侈造价,甚至把报价压到成本价以下。
2.4 不平等条约出现问题
最后谈谈不平等条约造成的高风险性。可以从思想根源和对国家相关规定的执行上进行深入探讨。同时,有关管理部门也要在对监管监察力度问题上有所提高,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社会大环境。
3 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做好合同的事前管理。
3.1.1 招投标文件编制得是否细致,对合同双方责、权、利的规定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今后合同能否得以顺利实施,它是合同管理的先决条件。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工程投标前要深入了解、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市场、交通等因素;其次,要认真研究,准确、全面理解招标文件。
3.1.2 编制全面、细致、准确的合同文件是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的条件。要以设计和合同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书面征求意见与集中评审结合,使合同覆盖建筑工作的全部内容,不留漏洞,对可能影响合同的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对于合同中使用的文字,认真推敲,使其严密、具体,可操作性强。
3.2 做好合同的事中控制。
3.2.1 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职责分明的合同管理体系。合同一经签订,该体系便自动、有效地运行。这样不仅提高了合同管理水平,保证合同顺利履行,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的经济效益。加强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履行合同,更好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甲乙双方的义务。合同签订后能否按合同规定的目标顺利完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同的过程控制。
3.2.2 熟悉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合同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合同文件是合同管理的依据。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详细了解和非常熟悉合同文件,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
3.2.3 加强技术内业和文档管理,为索赔提供及时、准确、有力的证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工程索赔,对维护企业的利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目前市场竞争激烈,索赔更是施工单位通过正常的合同管理手段保护和争取自身的经济利益,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这就有赖于完整的基础资料,如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各种签约、工程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施工现场有关文件、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法律、政策文件等。
3.2.4 管理的方法与手段。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履约管理、索赔管理、支付管理等等。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严守合同约定流程,灵活应对合同事件。对各类合同事件,包括招标、谈判、签们、履约、支付、变更、索赔、结算等等,无论是毛合同、一般正式合同,在管理上都要建立一整套的处理程序和系统的记录,实现项目利益的合理最大化。
3.3 做好合同的事后分析。
施工合同执行完后,及时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如今,建筑市场僧多米粥少,竞争非常激烈,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如某些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资金紧张,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要示承包商垫资施工;因建设单位急于交工使用,极大的缩短工期而不支付赶工措施费;建设单位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却优质不优价等情况时常出现,施工单位在各种不利条件下坚持履行合同义务,赢得了建设单位信任,也赢得了建筑市场,对于此种事例,施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合同管理实践,总结出具有自身特点的经验,使企业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向前迈进。
3.4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01质。
3.4.1 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3.4.2 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不论是单位的领导层、承办层、履行层都要积极参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等,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3.4.3 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
关键词:水利水电;合同管理;缺陷;改进对策
Abstract: The importanc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 is self-evident, all aspects of business management should be around this core content to carry out. In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should enhance internal management, and enhance their own quality, conscientiously fulfill the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contract, to avoid contract termination and release a huge loss to the enterprise.In this paper, the existence of the defect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discussed improvements to strengthen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Keywords: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contract management; defects; Measures to Improve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一些有经验的承包商会强化设计施工管理,加强对合同管理的力度,预测工程的变更索赔的风险,并针对相应的问题,制定出防范措施,从而将风险降低到最小。然而,我国很多水利工程承包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造成项目效益从合同管理的缺陷中流失。
一、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1、合同双方缺乏沟通,不履行合同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部门缺少沟通和函件往来,出现合同双方没有遵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材料使用,施工技术等不按合同规定进行,甚至出现非法的转包或分包情况,或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影响了水利工程质量,同时也使合同履行困难重重,给合同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水电单位合同签订不规范。对风险的意识不强烈,部分水利单位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造成单位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仍存在大量不规范的问题。首先是合同本身不合法,出现主体不合格或存在违法条款等,实际上为无效合同,之后难免带来损失;其次有的单位签订合同不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用协议代替合同,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内容、形式有缺陷,造成合同条款漏洞百出,不够严密;然后部分单位没有制定严格的合同管理办法,合同印章管理也不规范,给合同管理埋下了很多隐患。
3、往往出现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水利水电工程需要接触的承包商和材料供应商很多,发生的合同关系也多且复杂,主要发生的违法欺诈活动主要是虚构建筑工程预付款,骗取预付款和材料费,或者本来没有履约能力的单位通过弄虚作假,欺骗他人签订合同,或者是约定难以完成的条款,当对方违约之后再向其讨要违约金赚取额外收益等。这些合同欺诈手段给合同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对整个工程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改进对策
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当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日趋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水利系统也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了有关政策、规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各方要加强法律学习和法制宣传力度,促使全体员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学会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等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2、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遵循合同管理的法律程序,要从根本上改变那种靠行政手段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陈旧方法。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是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因此,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例如设立法律事务部门或者设置法律顾问,来专门审核合同的签订和监督合同的履行。此外,也可以探讨建立单位计划、财务、质监等业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法律、审计等监督部门共同把关的合同会审制度,以期减少合同内容的盲目性。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应选派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懂法律、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并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对于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也要加强合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4、严格合同的预管理,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对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手续。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投标单位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中标单位的内在质量。
5、积极推广使用合同范本,签约之前广泛协商。使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有关各方应积极推广使用。
每一份合同签订之前,合同管理部门对于合同文本要严格把关,必要时请有关业务职能部门进行会审。合同双方针对合同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进行全面、深入、详尽的平等协商,在签约阶段解决双方分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减少合同履行的难度。
6、加强合同实施监督,及时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实施监督是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实施监督和检查考核制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参建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通过正规化、规范化的合同管理防止因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参考文献:
[1] 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分析(上)[J]. 中国招标. 2009(30)
关键词:项目建设; 合同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road construction industry,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increasingly fierce competition between, construction risk also will increase. To make construction projects benefit maximiza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key. Accordingly, need to strengthe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alysis of the contract risks, awareness.
Keywords: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公路行业的高速发展,施工单位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建设风险也随之增加。为使得建设项目效益最大化,合同管理是关键。因此,需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分析合同风险,提高防范意识。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要素如质量、进度、安全、范围、成本等因素往往都是通过合同进行规范的,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就是对相关合同的管理。所以,应该认识到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重要意义。今年是我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年,以此主题为契机,就具体工程项目上的合同管理谈谈本人的看法。
1.加强项目合同管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项目中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改革,必须坚持按国际通用条款管理项目,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管理项目,以强化合同管理为突破口。以法治理念为基础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灵魂。项目管理要贯彻合同管理理念,以信息管理为手段,协调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有效实现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
1.1合同管理基本要求
1.1.1合同管理精细化 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我局合同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1.1.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施工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经验、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建设控制的对策,从而为项目节省建设资金。 1.1.3合同索赔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1.1.4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施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1.5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施工单位应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1.2合同管理保证措施
1.2.1 把好合同签订关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1.2.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应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建设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
1.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建设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2.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2.1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管理不好合同,就管理不好项目。合同管理是项目风险管理。因此,管理者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在日常合同管理中应当注重防范五个方面的风险: 2.1.1避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合同无效的风险。 2.1.2避免合同主体资格的不合法和意思表达的不真实,防止对方利用合同诈骗的风险。 2.1.3避免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遗漏主要条款,防止合同权利残缺的风险。 2.1.4避免未签订合同、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2.1.5避免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的风险。
3.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3.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结束语:随着经济活动中合作的多元化,根据企业推行项目管理的要求,企业注重内部劳务市场、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材料市场等内部市场的建设。项目经理部与这些内部市场主体发生的是租赁买卖关系,一切都以经济合同为基础,项目内外的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运用到合同管理。为此,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施工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施工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实践中,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错综复杂,在这种条件下,必须发挥有理、有利、有节的管理艺术,必须理论优先,法治导向,理解合同,活用契约,知可而为,持续改进,不留后患,寻求突破,争取多赢。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索赔
0引言
对于建筑工程的现场管理来说,合同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索赔工作也是合同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因而索赔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尤其重要。所以在建筑工程的现场管理中要不断提升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水平,保证合同如期正常履行,进一步保障工程按要求如期竣工。
1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确保工程项目如期竣工
索赔体现着合同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需要为自身原因导致的无法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合同义务而担负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另一方合同当事人有权依据合同条款向违约方主张索赔,因此,索赔管理可以有效约束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的行为,进一步有效降低合同纠纷的引发概率,保证承包单位或者发包单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确保工程合同如期履行。
1.2提升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的竞争力
就目前来看,由于我国发展程度次于发达国家,导致了一些国际合作机会的流失,同时,对于一些已经开展的工程合作,国内企业在其中也不可避免的处于弱势地位,无法有效的主张索赔权力,导致了部分经济利益的丧失。因此,必须不断提升我国企业的索赔管理水平,通过良好的合同和索赔管理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保证国内企业在国际合作中占据优势。
1.3提升合同双方索赔意识
合理的索赔管理可以有效的分解工程施工中的风险,其一可以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其二可以提升企业管理合同的水平;其三可以促进企业的盈利水平,因而索赔管理工作密切关系着企业的运行和发展,必须不断完善索赔管理工作,使其成为企业运行的有效助力。
2现阶段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2.1工程合同中失误和纰漏频发
由于相互合作的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忽略了合同在施工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导致了现阶段合同管理观念不强,进一步造成了合同中存在诸多失误和纰漏,最终导致了损失和赔偿,举例来说,施工单位在获得建设单位拟定的合同后并未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进行逐条查阅和权衡分析,忽略了原有合同中存在的失误和纰漏,草率的签订了合同,导致在施工进程中遇到材料价格波动、工期延误等现象时无法依据合同妥善处理,进一步引发了合同双方的纠纷,导致了不必要的工程停滞以及经济损失。
2.2合同管理中缺乏风险预判能力
大部分情况下,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相关人员并不具有预判风险的能力,往往会忽略合同中隐藏的风险,进一步引发工程施工进程中相关人员不能及时对风险采取防范及处置措施,更不能有效的转移风险,造成了工程合作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2.3工程合同管理中索赔意识薄弱
现阶段工程合同管理中索赔意识的薄弱阻碍了合同发挥其效用,举例来说,目前大部分承包单位在施工中遇到纠纷时往往忽略法律途径、不依据工程合同中相关条款主张索赔,而倾向于采取私下协商的处理方式,这种做法恰恰说明了现阶段承包单位的索赔意识薄弱。
2.4专业化合同管理人才极度缺失
合同管理作为一种复杂而又繁琐的工作,涉及到诸多专业学科和专业技术知识,因此,该项工作对于相关人才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合同管理人才不仅仅要具备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知识,还要具备工程施工、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如果涉及到一些国际合作,还要求相关人员了解国际法律以及外语,就目前来看,国内专业化合同管理人才处于极度缺失的情况。
3规范及优化合同管理的策略
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可以主张工程合同中拟定的相关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关义务,依据国内经济合同法,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需要为自身原因导致的无法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合同义务而担负法律责任。因此,为规范及优化合同管理,必须在实际施工中基于合同做好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还要提升相关人员素养。
3.1基于合同做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为有效规范及优化合同管理,必须基于合同做好施工质量管理,结合现场来说,在现场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中,合同必须规定承包单位提交涉及到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的所有相关材料,此外还要明确未经监理的批准,隐蔽工程不可以直接覆盖进行下道工序,要通过合同管理有效的控制隐蔽工程质量。以现场竣工验收为例,合同必须规定承包单位及时提交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并由发包单位依法组织项目负责人、监理等参与竣工验收,即将竣工验收这个环节牢牢控制在合同管理范畴内。通过合同有效的管理项目质量的方方面面。
3.2基于合同做好施工现场进度管理
为有效规范及优化合同管理,必须基于合同做好施工进度管理,结合现场来说,必须利用合同做好开工计划、进度计划并明确竣工时间。通过合同约束承包单位尽快开工,否则承包单位需要承担延期的责任,同时通过合同约束承包单位依照进度计划开展施工的各个阶段,通过各个阶段的时间把握有效的控制总体工期,同时通过合同约束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保证项目能够如期交付。
3.3基于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为有效规范及优化合同管理,必须基于合同做好施工安全管理,结合现场来说,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对各自安排到现场的工人健康安全负责,同时要求承包单位为自己单位安排到现场的工人购买保险;合同还应该明确承包单位为自己单位投入施工的材料、设备、机械等购买保险。
3.4提升相关合同管理人员素养
虽然国内建筑领域中合同管理的发展时间不长,国内建筑领域的合同管理水平仍然在不断发展进步,因此,在培养合同管理相关人才时,不仅仅要培养他们在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知识,还要培养他们在工程施工、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培养打造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化人才。
4规范及优化合同中索赔管理的策略
索赔是工程合同中重要的权力主张之一。索赔和工程合同的关系密切,具体来说,也可以将索赔过程看作是承包单位或者发包单位主张合法权利的过程,在法律层面来看,索赔体现着合同的法律效力,从另一个层面来看,也可以把索赔理解为对工程合同不足的补充,由于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在履行合同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受到诸多未知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引发合同产生不可预知的缺陷,因而,索赔作为一种后期调节手段可以起到变更或者是补充合同的作用,弥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合同缺陷。就合同管理和索赔相互之间的作用来看,无论由于客观因素或者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合同一方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都必须以工程合同中拟定的相关条款为依据主张相应的索赔,合同依据包含明示条款以及默示条款。施工进程中管理人员要基于合同条款,依据现场情况收集索赔依据、计算索赔金额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索赔申请,同时还要注重合同中索赔管理工作中的技巧,不断规范及优化这项工作。同时应该不断强化索赔观念,将索赔观念贯彻落实在施工的全过程,真正实现全过程、全范围、多维度的合同管理工作。就发包单位的角度来谈,应该尽可能的预判工程风险,提早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纠纷;就承包单位的角度来谈,应该在签订合同时仔细查看合同,逐条分析条款,及时发现合同中隐藏的风险,避免不经查阅、盲目的签订合同,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熟悉各项合同条款,及时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向发包单位主张索赔,保障企业经济利益。此外,在合同订立后由第三方机构,诸如银行、仲裁机构等等参与管理,第三方机构由于立场中立,所以能够提高合同及索赔管理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利用法律的手段更有效的保障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的利益。
参考文献:
[1]范俊.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索赔[J].山西建筑,2018,44(26):239-240.
[2]王勇.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及索赔管理[J].建筑技术开发,2018,45(2):49-50.
关键词: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管理技巧
Abstract: the article mainly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sues to discuss communication, combined with the working practice, summariz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skill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Management skills
中图分类号:TS958.1+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意义
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行政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是市场的大趋势。各建筑市场主体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二)加强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并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综合管理起到了制约。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能统筹协调整个建筑施工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三)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建筑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复杂的冲击与挑战,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本文作者结合自己多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践,认为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技巧:
(一)重视建筑施工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要注意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二)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的特点,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有章可循
本文作者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要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三)关注合同管理中的动态事项。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做到相互制约。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规定做出补偿。
(四)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能够总结和归纳再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标。
三、结论
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是一个动态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降低建筑市场风险,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幼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探析,企业技术开发,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