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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

时间:2023-05-30 09:49: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金融衍生工具,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金融衍生工具

第1篇

1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发展现状

在我国,对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的研究,基本上是以民间为主,不过财政部己经于1999年开始,组织进行了相关的会计准则基础研究,但还未正式立项制订有关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准则。因此,按照大多数国家的惯例,在未专门的金融衍生工具准则前,金融衍生工具按照投资准则核算。如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务性投资,通常按投资处理,但绝大多数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仍不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核算披露要求。

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自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金融企业实施,但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核算并未提及,目前国内金融企业对其一般都按照历史成本法计量,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未实现损益。如民生银行2003年的年报中披露:“本行进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未交割金额在表外列示,相关损益在金融衍生工具到期交割时在利润表中确认”。如果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公允价值计量,按国内会计准则的净利润应调减18631千元。金融企业一般都从事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从民生银行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内对金融衍生工具的核算违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谨慎性原则,若完全照搬国际财务报告的公允价值原则极易夸大收益,安然事件就是例证,建议对金融衍生工具的核算采取谨慎原则是比较合理的,即确认未实现损失,不确认未实现收益。

目前,国内四大银行都开展了代客外汇实卖的业务,其中包括利用外汇、利率衍生工具进行套期避险等。在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实务方面,据调查,由于目前尚不存在可以遵照的会计准则或其他规范文件,大多数金融机构都自主决定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随意性较大。另外,我国对风险较高的金融机构衍生交易主要实行非现场的事后监管,且手段也比较单一,主要通过审核机构报送的财务报表和业务统计表来实现,且频率较低,基本上只有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因此,往往对金融衍生工具所带来的风险措施不力。

2加快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建设的进一步思考

目前,国内会计准则中关于金融衍生工具的规范很少,内容也过于简略。这说明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在理论上和实务中都与现实所要求的水平相距甚远,我们非常需要有一套完整、统一的金融衍生工具会计核算理论来指导、规范各项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实务。

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计量是整个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的核心问题,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由于其高度的相关性,越来越受到投资者和债权人的青睐,因而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对使用者决策的相关性更大。在很多的情况下,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可以从市场上观察到或从市场上类似的衍生工具推测估计到。但这种从市场上类似的衍生工具推测估计到的公允价值,存在很多管理层估计和判断因素,这就为管理层提供了操纵利润之机。如何避免公允价值计量在运用过程中不被管理层利用来操纵利润,形成虚假会计信息欺骗公众,就成了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但究其实质,是否对金融衍生工具作公允价值计量,甚至披露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信息,主要取决于公允价值的可靠性。

在金融衍生市场高速发展的今天,关于金融衍生工具计量标准一直是会计界所关心的问题。通过一段时间的研究,以FASB与IACS为首的国际会计界认为公允价值是金融衍生工具计量标准的最佳选择。但是对我国的金融衍生工具会计来说,会计计量的选择仍要作特殊的考虑。我们不能不顾我国的特殊环境,简单地模仿发达国家的模式,简单地照搬国际上的做法,我们应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以市场为基础来确定我国的计量模式。

3我国开展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的有关建议

我国要在健全、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必须依靠会计这个信息服务系统,发挥其监督职能。我国的金融衍生工具会计首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计法律与规范会计准则在制订时应当是以具体规则为导向,还是以基本原则为导向?一般来说,当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社会诚信度比较高,会计职业界的专业判断能力比较强的情况下,会计准则的制定应该偏向目标导向;相反,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市场正处在转型期,会计职业人员的专业判断较弱的情况下,会计准则的制定应偏向于规则导向,以期给广大会计人员进行实务指南。没有规则的目标是没有操作性的,没有目标的规则也是不合理的,因此,我们应依据我国的会计环境,在目标导向和规则导向之间寻找一种平衡。

第2篇

进入90年代后,衍生产品的交易已经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急速发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也给市场带来了负面,如机构的投机、亏损、破产、倒闭。1995年,巴林银行的倒闭、大和银行事件和住友商社的巨额亏损,不仅令国际金融界震惊,更引起了衍生工具交易商、管理层的重视和学术界的讨论。上海证交所国债期货交易“3.27”事件的发生,也给我国刚刚起步的衍生工具交易罩上一层阴影。应当承认,金融衍生工具与其他工具一样是中性的,关键在于人们对其如何运用与管理。因此,如何对金融衍生工具进行风险控制与监督,是一个值得重视和的。本文旨从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入手,从内部控制稽核与外部审计两方面探讨如何对其进行审计。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特征

金融衍生工具最早产生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的70年代,是金融机构为满足特定客户避免风险的需要而创造的一种投资工具,是在汇率、利率、股票、债券和商品等交易工具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新的金融交易合约,这种合约赋予一方在将来某一时刻对某一既定资产(或其现金价值)的债权,同时,对另一方的相应债务作出明确的约束,合约的价值取决于一项或多项基础资产(如货币、股票、债券和商品等)或指数的价值。据统计,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金融衍生工具已达1200余种,诸如远期、期货、期权、互换以及这些交易的混合交易都在衍生工具的范围之内。

金融衍生工具种类繁多,具有表外项目性质,价格波动性、风险性、高杠杆作用(投资者只需缴纳少量保证金,就可从事几十倍、甚至几百倍金额的交易)等特点。

由于金融衍生工具都以买卖契约或交易合约为基础,在合约签订之后,便确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交易却要在将来某一时刻才能履行或完成。因此,从合约签订之时至履行之前有一段时间差,期间存在着很多风险。1994年7月,国际证券监管委员会(IOSCO)将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分为下列几种:

1.信用风险。即衍生工具合约的对手违约或无力履约的风险。

2.市场风险。指利率、汇率或证券价格波动剧烈所带来的损失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一是市场深度不够,以致当事人无法平仓的风险;二是当事人流动资金不足,以致合约到期时无法支付,或在市价剧烈波动时无法应付加缴保金要求的风险。

4.经营风险。指内部控制与信息系统的缺陷引起损失的风险。

5.风险。指合约在法律上无法履行,或文件中有法律漏洞所引起的风险。

二、金融衍生交易工具国际惯例

对于金融衍生工具,目前的国际会计准则还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广泛使用,一些权威的会计机构对此作出了艰辛的探索,并陆续颁布了一些规定和有关文告,其中较为成熟的有美国财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有关准则和国际准则委员会(IASC)的有关公告。FASB和IASC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已逐渐成为公认的国际惯例。

1.对于金融衍生工具的确认。FASB在1997年3月的一份讨论文件中,提出了对金融衍生工具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标准,规定如下:(1)当一个成为构成金融工具的合约性条款的一个履行方时,就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2)当一个企业实现了合约中载明的各种收益的权力,权力已经过期或者企业放弃或丢掉了构成金融资产的合约的控制权,或者与这项金融负债有关的主要责任已转移给另一方时,就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上取消这项负债。

2.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美国FASB在1997年12月的《衍生工具及套期保值活动的会计处理》中规定了金融衍生工具计量的原则为: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具相关性的计量属性,对衍生工具则是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衍生工具应以公允价值加以计量,对被保值项目帐面金额所作的调查,应反映被保值风险所导致的、在有效保值期内这些项目上形成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即盈利或损失)。

3.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根据IASC在其ED48(第48号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对每一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无论是否确认,企业都必须揭示以下四类信息:(1)关于每一类金融工具的范围及性质。包括揭示:①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可能产生影响的重大条件和情况的信息。具体指:金融衍生工具的面值、设定价值、名义本金或其他类似的金额等等。②企业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确认、计量及表述的会计准则。(2)关于利率风险的信息。包括揭示以下两方面的:①对每一类金融衍生工具的帐面金额,都要依据一定的期限予以划分。②市场利率或加权平均利率和实际利率。(3)关于信用风险。具体包括:①当合同的另一方无法履行义务时,在不考虑任何抵押品公允价值的情形下,企业可能蒙受的最大损失额。②企业对收回抵押品所采用的会计政策。③因为只有一个债务人或者只有一组相同特征的债务人而引起的信用风险集中度的披露。(4)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信息。包括:①报告日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②取得公允价值的。③取得公允价值过程中所运用的会计假设。

我国国内还没有较完整的关于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准则。1998年6月,国家财政部颁布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仅对商品期货的会计科目、帐务处理和会计报表方面作出了一些规定。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内部风险控制

近年来,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以及一系列严重事件的发生,都与内控机制上的缺陷有直接关系,因此,金融机构内部控制问题受到许多国家金融监管当局和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前所未有的关注,都把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1994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和国际证券协会组织联合公布了《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的指导方针》,其指导思想就是通过强化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有关金融衍生工具管理和操作的各种风险。强调金融机构不论是作为衍生工具的自营商还是经纪人,均应满足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其主要内容包括:来自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充分监督、完善的风险管理程序、健全的内部控制和内部稽核制度、对风险管理程序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风险部门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安排能胜任的人员专门对衍生工具交易业务进行定期稽核。德国银行管理局、日本大藏省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与国际金融机构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一系列措施,结合我国颁布的《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和《进一步加强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和管理的若干规定》,本人认为,我国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内部稽核,主要应包括下列几方面内容:

1.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包括董事会制定的风险控制原则,高级管理层保证上述政策有效履行的措施,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内部控制核查制度等。

2.经营政策及规章制度的检查。主要检查开展的各类金融衍生工具业务是否经过上级核准,是否有明确的经营策略和作业细则;检查对自营业务、代客业务、对冲业务的控制措施;检查有否订立交易对手名单、交易经纪人名单及交易最大控制额度;还包括交易部门与结算部门的职责分工。

3.交易的内部控制。主要应包括对交易记录、交易控制和交易价格的确定准则等方面的审查。

4.对自营交易、代客交易和对冲交易的交易额度和止蚀的内部控制。

5.交易后及后台监督的内部控制。

6.对交易的确认及交收或结算的内部稽核。

7.有关帐务处理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有关衍生工具交易的会计科目的设置是否合理并符合有关要求;记帐是否及时和准确;有关衍生工具交易的表外会计科目是否已在会计报表上作适当的反映。

8.领导层是否对损益报告进行动态管理。主要包括有否定期的损益报告制度和对损益报告真实性的核实等方面。

9.对作弊的控制。检查是否有有效的制度来控制作弊行为。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主要的作弊行为是用远期或期货交易及期权交易来掩盖即期或现货交易的损失。

四、从风险管理着手的外部审计思路

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加剧了审计难度。在进行金融衍生工具审计时,外部审计人员应对有关金融衍生工具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充分评价金融机构金融衍生工具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健全性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然后依据有关规定,再进行其他具体的审计测试,得出审计结论。其具体步骤探讨如下:

(一)审查机构风险管理系统的健全性、有效性

金融衍生工具本身是被肯定的,关键在于风险的防范。因此,对其审计只有以机构内部衍生业务风险管理系统的健全性、有效性为立足点,才有可能抓住审计重点,减少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应根据国际惯例与我国的有关规定,从下列几方面来审查与评价机构金融衍生业务的风险管理状况:

1.审查机构对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审查是否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部、交易部、结算部、财务部、法律部以及电脑部在内的管理机构。审查部门之间权限规定,分工是否明确,在风险管理过程中是否既互相牵制又互相配合。

2.检查高层领导的风险责任。主要审查下列几方面:(1)审查高层管理人员是否对衍生工具的运作有必要的知识,所有与整个机构风险管理有关的重要政策是否由高层批准认可。(2)审查高层管理人员对各项金融衍生业务的操作程序的安排及其管理是否合理,机构的经营战略、资金实力与风险承受程度是否相符。(3)审查各笔金融衍生业务是否都经过高层审批,各项业务的任何重大改变或新的业务创新是否由高级管理层作出决定。

3.评价风险管理部门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审计人员应主要审查下列:(1)审查机构内部风险管理部门工作的独立性。审查风险管理部门在风险控制过程中是否能不受干扰地开展审计工作;机构风险控制人员的正确建议是否受到重视、接受和执行。(2)审查风险管理部门的人员能否胜任其工作,是否能履行其职责,部门的负责人是否定期测量、报告和监督机构的风险状况。(3)审查风险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配合情况,是否能提出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具体。

4.审查机构内部各项制度。在风险管理运作的各个环节,都应制定一些相应的制度明确各环节的具体和要求,如风险的度量、风险限额、内部控制与审计等。外部审计人员可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重点对下列几方面进行测试:风险度量的方法是否详尽而准确;风险的限额是否与机构总体风险管理相一致;超额风险的处理是否合规合法;机构内部是否有一个及时、准确的信息管理系统;机构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健全。同时,还要检查以下几方面:首先,审查内部分工是否明确,在衍生业务中对各部门从业人员是否建立了严格的限额及个人工作责权分工制度。这一点尤其重要,在巴林银行事件中,正是由于内部缺乏严格控制机制,交易员里森身兼数职,使得这家有200多年的大银行毁于一旦。第二,检查内部控制是否对各种措施形成详尽的工作手册。第三,要审查机构衍生工具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第四,审查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定期对机构风险管理系统的健全性和总体有效性进行审查与评价;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的审计。

(二)审查机构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确认、计量与信息披露情况

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处理在确认、计量、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审计,应根据有关国际惯例和我国的有关规定,从下列几方面进行审计测试。

1.审查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确认是否符合FASB初始标准和终止标准的有关规定。

2.审查衍生工具交易的计价基础是否符合FASB与IASC所规定的计量原则,是否以公允价值加以计量,对公允价值的确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计人员应通过与机构高层管理人员的交谈、询问和查阅有关交易记录,确认该衍生工具交易的计价基础是否与其性质相符。

3.审查衍生工具交易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审计人员可以根据ED48中规定的机构应揭示的事项为标准进行审查,特别注重对披露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的审查,从而审计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可靠与完整。

(三)注重金融衍生工具的合规、合法性审计

针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一些国家在有关的财务、会计、审计与金融证券法规中都有一些规定。由于衍生工具的风险性特点,任何违规违法操作,往往是各种金融事件的直接诱因。审计人员在进行衍生工具审计时,应根据我国的有关法规,参照国际惯例实施审计。审计人员主要审查机构是否有进行衍生工具交易的资格,其业务交易范围是否超越了中央银行所批准的界限,是否存在超规模经营的情况,机构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是否符合国家的行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有关财政金融法规。

我国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审计正处于萌芽状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与加入WTO,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规范、管理与审计势在必行。作为对国民正常运行负有重要责任的审计部门,必须早日对此问题进行、探讨,制定出相关的审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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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赵炬辉,房梁。国际金融衍生工具[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

[2]张汉桥,王晓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及其评价[M]。北京:红旗出版社。

[3]王立军。银行操作金融衍生工具的国际规范[J]。投资经济,1996,(4)。

[4]刘希玮。金融衍生工具及其监管[J]。国际金融导刊,1996,(1)。

[5]高燕声。美国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J]。会计之友,1997,(5)。

[6]刘丽。论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确认[J]。财贸研究,1998,(4)。

[7]蒋黎华。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计量[J]。财会月刊,1999,(1)。

第3篇

【关键词】 金融衍生工具; 风险; 控制

20世纪70年代初,国际金融领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为了规避金融活动中的各种风险,金融衍生工具不断推出,且品种多、数量大。而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则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另一方面它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会给企业带来巨额的利润或是巨额的亏损。受金融危机影响,不少中资企业频频陷入套期保值巨亏的陷阱。据中国国航和东航的公告,两大航空公司在燃油套期保值上的账面亏损分别达68亿元和62亿元。这些巨亏事件是由企业的不当操作所造成的。随着全球经济发展,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收益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不仅仅影响金融市场的控制和管理,而且对会计的确认、计量、披露及内部控制产生影响。因此防范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已成为我国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涵义和特点

(一)金融衍生工具涵义

金融衍生工具是指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1.其价值随特定的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动而变动;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动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表明衍生金融工具结算需要经历一段特定时间。

(二)金融衍生工具特点

1.杠杆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通常无需支付相关资产的全部价值,而只需要缴存一定比例的押金和保证金,便可得到相关资产的管理权。待到交易日所确定的到期日,对已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反向交易,并进行差额结算。在实务交割的条件下,即可得到原生性金融商品。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性决定其价值由作为标的的基本金融工具衍生形成。

2.高风险性:对于金融衍生工具来说,至少存在价格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金融衍生工具由于品种繁多,随时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希望达到保值避险的目的,但一旦在市场上难以转让,其流动性风险极大。

3.虚拟性:金融衍生工具所得的收入并非来自相应的原生性金融商品的增值,而是得益于这些商品的价格变化,由于这些商品价格有时具有虚拟性,故此更易使金融衍生工具具有虚拟性。其交易获利过程是通过简单而又复杂的持有和适时的抛出,其价值增值过程脱离了实物运动。

4.阶段性:在当前企业之间实物交换日趋复杂多样,而市场的波动性,有可能因汇率或是价格等市场因素使得企业经营利润为零或是亏损,因而形成金融衍生工具,现阶段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期货、远期、期权、掉期。随着市场发展还将产生新的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职能在于锁定价格波动,进行风险控制。但若控制不当,将可能加剧风险程度。

二、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剖析

美国的次贷危机在全球金融市场引起巨大的连锁反应;美国对冲基金行业可能出现的倒闭;通用汽车重组等,因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和应用所带来的极大风险无疑是诱发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在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公允价值计量不当诱发风险

长期以来,传统会计计量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其理论依据是,采用历史成本有原始凭证作为基础,能够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际成本,根据历史成本原则,交易活动一旦按历史成本入账后一般不得变动,直至耗费或出售。而金融衍生工具则是一种合约,由于交易尚未实际发生,因此无法以历史成本计量。而且以历史成本编制的财务报告不能有效地向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发出预警信号。但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作为金融衍生工具计量属性后,如何选择保证公允价值的真实、可靠成为关注的焦点,公允价值并非价值,而是价格,是对价值在某一时点的估计。价值虽然客观存在,但无法直接获取,只能获取近似或是趋近真实的价值,公允价值的“不公允”一直是人们争议的焦点,采用公允价值则可能造成管理层实现对利润和资本的操纵。

(二)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客观存在

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特征决定了其风险客观存在性,其只需支付较少数量的保证金即可控制全部合约的资产,而且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双方通过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是否交易合约。但从合约的签订到履行,金融工具价格、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都可能发生变动,合约价值或是价格变动大多是人们无法控制的,它受政治、经济、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因素的变动可能会造成合约价值的剧烈变化;而且,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中,在一定程度上对金融工具保值和规避风险较少,投机比重较大,投资者多以追求利润为目的,采用高抛低吸方式,加剧合约的价格波动。因此,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客观存在。

(三)监管体系不完善及专业人员匮乏形成风险

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可分为系统风险即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非系统风险即人为操作错误、不当操作造成意外损失风险等,其交易的复杂,资金流动隐蔽给监管带来一定困难,同时监管金融衍生工具风险需要多个领域相互协调,对于不可控因素应该如何做好预测、评估,使其风险降至最低,这不仅需要合理、规范的技术模型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关键是需要具备熟知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而目前在我国,乃至早于我国对金融衍生工具进行研究的国外经济组织依旧无法真正了解其风险,并对其产生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管。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控制

金融衍生工具虽存在着风险,但不能否定其存在的必要性和积极意义,经济的发展使企业间的国际化程度日渐提高,企业间国际结算活动日趋频繁,企业为规避国际市场中的价格、利率或是汇率的风险,利用金融衍生工具使企业在国际结算中保值或是减少交易损失。因此加强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控制,不仅有利于企业增强国际竞争核心力,而且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关注的问题。

(一)构建、完善监管体系加以约束

规避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风险,宏观上应构建政府监管机构,应制定、及时修订完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行业监管机构应通过制定行业规则自律监管;证券所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管。政府监管机构利用其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整合银行、证券、保险等监管机构职能,将金融衍生工具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并由此决定其市场的开放程度;行业及证券监管机构则加强对异常波动的金融衍生工具采用“逐日盯市”方法,并在其对金融市场产生较大风险时,经政府管理层批准实施具体处理措施。

(二)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体系

会计报表披露的目的,在于报表使用者及时、正确地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变化,以便作出正确的预测和决策,用披露来弥补核算的不足。具体方法:在现有报表体系基础上完善金融衍生工具对企业损益、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的影响;增加报表附注,即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相关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由于金融衍生工具大多为一种尚未履行的合约,在合约签订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已经确定,而交易却要在未来某个时期履行或完成,这就使其会计确认和计量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企业应根据此特点在报表附注中对其会计确认、计量等相关内容充分披露。

(三)完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

由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复杂性,在企业内部应建立风险防控环境,即企业管理层树立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建立、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和内部沟通机制,使管理层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其变化,并采取应对措施降低风险。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客观存在,因此在企业内部应培育风险评估机制。其包括投资主体运用金融衍生工具避险产生的风险和收益、损失的比较;投资项目的投资限额;利用评估系统掌握投资的最大限额,企业应对自身评价和计量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能力有正确的评估,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等。

(四)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多变性,要求操作人员不仅具备相关知识,而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且在金融衍生工具不断创新中学习和分析,掌控其特点和设计风险管理模式。同时建立严格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授权和核准制度;对于相关的专业人员执行、记录、保管等岗位制定相应岗位职责;完善内部牵制制度,授权、交易、结算、记录和保管职能应当严格分离并相互牵制,避免少数人操纵交易活动;此外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法对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核对,减少投机机会,发挥其规避风险的作用。

(五)在特殊背景下暂停公允价值计量

在金融危机尚未对我国造成实质性损害前,准则制定机构和监管当局应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选择权,为了防止其可能对企业造成风险,会计准则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衍生工具的企业监管。根据我国金融市场和国际市场变化、构建预警系统和规范、市场数据提示企业将受到动荡市场的影响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及时发出通知暂停公允价值在特殊时期的计量,以保证企业持续稳定经营。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金融市场的发展,在我国必将带来金融衍生工具的迅速发展。因此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管理,对于规范金融市场和促进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市场的企业,必须重视参与交易市场是否规范,尽量选择市场定价机制比较完善、流通性好的金融衍生工具进行交易,采用逐日盯市原则,进行信息反馈,从而降低风险,使企业良性循环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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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巴曙松.中国金融衍生品发展路径.从国际比较中看中国[J].经济观察,2007.(7).

第4篇

关键词: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问题及对策

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信息的不对称会让衍生金融市场中存现机会主义行为,这样就会提升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性,由此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问题会给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带来影响。这就证明要提升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的水平,实现会计监管的监督作用。

一、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基本概述

目前我国对于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的定义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观点,通过对专家观点的分析和理解,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的含义是指,会计行业从业人员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对交易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以确保经济活动的合法合理,以及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以基本含义来看,对金融衍生工具进行监督的过程具有复杂性的特点,而会计监督则属于监督过程中的重要方式之一。可以运用会计监管的方式来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对企业中隐藏的风险进行监管,并且能够有效的减少金融衍生工具具有的风险。在当下一些发达国家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监管已经形成了具体的制度和体系,但是这些制度的管理重视主要在金融监管上,对会计监管不够重视。面对现在的金融衍生工具监管体系来说,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缺少整体上的管理,并且相关的政策和制度都不够不完善,这就是衍生金融工具中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二、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计量价值给市场造成动荡

当下会计准则对金融衍生工具进行了规定,其计量属性为公允价值,尽管运用公允价值可以进行虚拟经济的核算,并且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也能够得到发展。但是近年来随着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发展,我们已经认识到公允价值自身存在缺点,也就是说公允价值导致了市场动荡加剧。产生这样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公允价值具有动态性,导致资产的负债现象会随着市场的动荡而反应出来。

(二)风险信息透露不够,信息透明度低

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的出现缺少引导作用,在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的出现不够准确,不同的金融衍生工具也没有相应的计量模型,这就导致企业在使用相同的金融衍生工具由于估值技术的不同产生不同的现象,会降低公允价值的准确性。并且金融衍生工具的管理没有明确的规范。当下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信息披露规定方面还没有细致的规定,这就导致由于信息的不同提升了风险发生率。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的方式很单一,但是金融衍生工具却非常多,这样就导致传统的财务报表无法体现不同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信息,这样就会导致利益的下降,同时传统的财务管理报表方式不能够完整的呈现交易的过程。金融衍生工具在财务报表中属于交易性金融产品,这就是没有办法通过财务报表来得知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细节的原因。

三、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的对策

(一)要完善会计监管中的风险管理制度

首先建立适合的会计监管方式能够提升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能力。面对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政府在监管中的主体地位,要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能和义务,提升各个部门的配合和协调能力,以此实现信息交流的通畅,提升监管的能力。同时也要充分的发挥行业监管的力度,建立适合的监管体系,实现政府监管和行业监督的创新发扎,提升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监管水平。

(二)建立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够不正确使导致金融衍生工具存在风险的中亚原因,要把完善企业结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当做监管的出发点,要建立适合的股权结构,通过提升股权结构的水平来实现公司中的信息共享。要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管机制,提升风险意识,运用控制体系能够促进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减少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公司自身应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要明确各个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通过风险预测来建立相应的应对机制。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交易过程中,要在一定时间内检查业务情况和风险监管工作,通过建立风险控制体系,把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最大程度的降低。

四、总结

综上所诉,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中存在各种风险,要通过各个部门的有利监管,结合科学的管理模式,提升公司的风险应对能力,并且提升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能力。

参考文献:

[1]常玉莲.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的问题及对策[J].商业会计,2012,01:17-18.

[2]谭遥.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问题研究[J].学术论坛,2011,08:114-118.

第5篇

[论文摘要]美国的次贷危机在全球金融市场引起了巨大的连锁反应,全球经济全面放缓。而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和应用所带来的高风险无疑是诱发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本文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特点和成因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探讨如何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进行适度的防范和有效的监管。 

美联储前主席艾伦·格林斯潘在接受美国全国广播公司采访时说,美国正陷于“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中,这是他职业生涯中所见最严重的一次金融危机,可能仍将持续相当长时间。为什么发生在美国的次贷危机能在全球金融市场引起这么大的连锁反应?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不断多样化的背景下,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和应用存在着巨大的风险。2008年1月16日,f,威廉,恩道儿在全球研究(global research)上撰文,把导致次贷危机的责任人直接锁定在美联储身上,他说在格林斯潘主政美联储期间,极大地放松了对华尔街的金融监管,以至于出现了各种金融衍生产品。而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也强调了金融衍生产品对危机的催化作用,“它使委托关系链条太长,或者扭曲了委托关系,以至于无人在乎交易的损失,时间久了问题就要酿成危机。”鉴于此,本文通过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特点的分析,并探讨对此类风险进行适时的防范和有效的监管。 

一、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特征 

金融衍生工具译自英文规范名词financial derivative instrument。汉语可译为金融衍生工具、金融派生品、衍生金融产品等。金融衍生工具由现货市场的标的资产(underlying cash assets)衍生出来,标的资产的交易方式如同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19号中的定义为“一项价值由名义规定的衍生于所依据的资产或指数的业务或合约”;在我国一般解释为由股票、债券、利率、汇率等基本金融工具基础上派生出来的一种新的金融合约种类。金融衍生工具诞生的原动力就是风险管理。著名的巴林银行倒闭案以及住友商社在有色金属期货交易中亏损高达28亿美元等巨大金融风险大案等一系列金融风险事件的爆发都证明了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巨大的风险。近年来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却越来越从套期保值的避险功能向高投机、高风险转化,具有下述突出特征: 

(一)极大的流动性风险。金融衍生工具种类繁多,可以根据客户所要求的时间、金额、杠杆比率、价格、风险级别等参数进行设计,让其达到充分保值避险等目的。但是,由此也造成这些金融衍生产品难以在市场上转让,流动性风险极大。另一方面,由于国内的法律及各国法律的协调赶不上金融衍生工具发展的步伐,因此,某些合约及其参与者的法律地位往往不明确,其合法性难以得到保证,而要承受很大的法律风险。金融衍生工具的功能和风险是其与生俱来、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任何收益都伴随着一定的风险,衍生产品只是将风险和收益在不同偏好客户之间重新分配,并不能消除风险。金融衍生工具在为单个经济主体提供市场风险保护的同时,将风险转移到另一个经济主体身上。这样就使得金融风险更加集中、更加隐蔽、更加碎不及防,增强了金融风险对金融体系的破坏力。 

(二)风险发生的突然性和复杂性。一方面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是表外业务,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体现;另一方面它具有极强的杠杆作用,这使其表面的资金流动与潜在的盈亏相差很远。同时由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具有高度技术性、复杂性的特点,会计核算方法和监管一般不能对金融衍生工具潜在风险进行充分的反映和有效的管理,因此,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爆发具有突然性。金融衍生产品把基础商品、利率、汇率、期限、合约规格等予以各种组合、分解、复合出来的金融衍生产品,日趋艰涩、精致,不但使业外人士如堕云里雾中,就是专业人士也经常看不懂。近年来一系列金融衍生产品灾难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特性缺乏深层了解,无法对交易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运作风险在所难免。 

(三)风险迅速蔓延的网络效应。由于投资者只需投入一定的保证金,便有可能获得数倍于保证金的相关资产的管理权,强大的杠杆效应诱使各种投机者参与投机。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既能在一夜之间使投资者获巨额收益,也能使投资者弹指间血本无归、倾家荡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风险会通过自身的特殊机制及现代通讯传播体系传播扩展,导致大范围甚至是全球性的反应,轻则引起金融市场大幅波动,重则酿成区域性或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网络传播效应加大了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 

二、金融衍生工具产生风险的原因 

(一)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上交易者、经纪机构与衍生交易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金融衍生市场是一个创新思想不断涌现的市场,新的衍生产品层出不穷,这些新的产品很多是为了规避现有的金融制度和管制安排,因此衍生市场的监管难度就更大。另外,交易者对自身的行为和信用状况的信息肯定多于监管者所拥有的信息。监管者要想使交易者吐露自己的私人信息必须支付一定的成本。经纪机构对自身的交易设施、员工素质、资信水平及服务规程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得更为全面,而交易者则无法低成本地得知上述各个方面的信息。交易者不能确切知道经纪机构真实的服务质量,只能凭借经验推知所有经纪机构的平均服务质量,并按这个平均服务质量支付佣金。最后经纪行业里只能剩下服务质量最差的经纪公司,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因此必须建立一个适当的控制系统,规定交易种类、交易量和本金限额。慎重选择使用金融衍生产品的类型。 

(二)监管机构的监管缺失导致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创新。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创新,拉大了金融交易链条,助长了投机。投资银行利用“精湛”的金融工程技术将买来的不同信用级别、不同收益率的各种证券进行分割、打包、组合,然后再经过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最后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然后再在金融市场上出售买给对冲基金、养老保险基金、主权财富基金等其他金融机构。以cds(信用违约掉期)为例,cds是一种贷款违约保险,它的出现源自于银行转移信贷风险的需求。cds合约并不是在公开市场公开交易,也没有特定的结算机构为其结算,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辅助进行交易的。在交易的过程中是不受任何机构监控,只是双方私下缔结的合同。cds市场规模如此之大而没有监管机构进行管制,对其交易产品也不能进行风险评估,华尔街的银行家利用杠杆操作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放大功能进行大量套利交易。正是由于这种自由市场经济缺乏监管才造成了历史规模如此之大的金融危机,由此也就不难看出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放大功能。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防范 

衍生金融工具是为了规避金融市场价格风险而产生的,然而运用不当,其中也蕴涵着巨大的风险。在投资日益国际化的大背景下,如果不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对冲和规避外汇及利率风险才是最大的风险。在实际业务中面对衍生金融工具带来的风险,相关各方面应该积极地做好对风险的防范和监管工作。 

(一)构建有效的金融监管体制和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机制。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市场兴衰成败的决定性因素风险管理.这是各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实践的共同经验。多数国家建立政府监管机制、行业自律监管和交易所自我监管三级监管机制。政府监管机构制定法律法规对金融期货与期权市场进行监管。交易所、证券商协会等通过制定运作规则,交易所制定规章和业务惯例,对衍生交易活动进行监管。、这种三级监管结构可以实现对交易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应当包括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风险识别机制、风险评估机制、风险分析机制和风险报告机制。进行风险管理时首先要计算风险敞口头寸,即市场价值。同时应建立分层次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使其能够科学、合理、系统地反映整个体制的风险状况。 

(二)完善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披露,提高经营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透明度。公平竞争是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重要特征,其公平竞争性主要表现在:所有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场参与者都必须遵守共同的交易规则,确保市场不被少数交易人员操作垄断,这是防范金融衍生工具市场风险的重要保证。衍生金融工具大多是一种尚未履行的合约。在合约签订之时,合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已确定.而交易却要在未来某个时候履行或完成,这就使得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和计量具有不确定性。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披露,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要求实体的管理当局应将衍生金融工具按照iasc所披露信息的性质进行适当的分类,说明其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和政策,披露每一类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范围和性质以及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因此企业要根据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改革传统会计记账方法和原则.制定统一的信息披露规则和程序,以便管理层和用户可以清晰明了地掌握风险暴露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三)加强国际监管和国际合作。随着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单一国家和地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管理鞭长莫及,不能有效地对风险进行全面的控制,因此加强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国际监管和国际合作,已成为国际金融界和各国金融当局的共识。在监管立法中,我国可以参考国际组织指导性文件,将其纳入国内法律体系中,使风险监管与国际社会接轨,例如《巴塞尔协议》、《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指南》、《场外交易金融衍生工具风险控制机制》、《金融衍生工具监管信息框架》等文件,都对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和监管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 (美)曼昆著,梁小民译, 经济学原理 (第3版) [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2]孟岩,张屹山 ,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分析[j]经济纵横, 2003,(2) 

第6篇

[关键词]金融衍生工具 管理手段 会计 影响 对策

证券、股票以及外汇等等都是基础的金融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就是在这些基础金融工具当中衍生出来的,是金融市场创新的成果,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科技现代化和很多新兴的交易手段。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已经得到了很广泛的应用,市场规模的扩大,推进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对世界各国的不同领域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只需要少量的投资资金,然后随着商品价格、汇率等的变化而变化着。这样,金融衍生工具避开了价格的风险,降低了成本,让市场的流动性提高了,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但是如果不能正确使用金融衍生工具的话就容易产生灾难性事件,比如亚洲金融风暴。

一、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的发展现状

我国对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的研究是从1999年开始组织了相关的会计准则的研究,但是并没制定相关的准则。所以,如果还没有正式制定专门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准则,就按照投资准则来进行核算。比如说可转换债券,它是一种债务性投资,一般都会按照投资准则进行处理,但是多数的金融衍生工具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核算要求。

在2002年1月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当中也没有提及到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核算,我国国内金融企业都按照历史成本方法进行计量,国际的财务报告准则采用的是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如民生银行2003年的年报中披露:“本行进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未交割金额在表外列示,相关损益在金融衍生工具到期交割时在利润表中确认”。如果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公允价值计量,按国内会计准则的净利润应调减18631千元。只要是金融企业就会有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我国国内对金融衍生工具的核算原则为谨慎性原则,建议在核算金融衍生工具的时候采取谨慎原则。

目前,我国四大银行都开展了包括利用外汇和利率等衍生工具进行避险等的外汇实卖业务。根据调查显示,因为目前没有可以参照的会计准则等规范文件,多数的金融机构都自己来决定金融衍生工具的信息披露方式,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我国对金融机构衍生的交易管理手段单一,主要根据审核机构上交的财务报表来实现,基本上只有月报、季报等,频率很低,所以,对金融衍生工具带来的风险就很难躲避。

二、我国开展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的建议

我国想要健全市场经济中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场,需要发挥监督职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发展金融衍生工具的作用

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分散风险,从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增强金融市场的弹性,比如说1998年到2001年间的电信,通过信贷违约掉期协议、抵押物权证、信贷关联票据等衍生工具的共同作用下,它的贷款风险被分散开来。期货的价格是靠众多的市场参与者的竞价来形成的,这个价格能够体现交易者对未来市场供求关系的一种预测。这个价格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来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2.2会计计量方面

金融衍生工具很可能就是将来要履行的合约,在合约签订的时刻到履行合同的时刻中间会经历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市场也会在不断变化当中,市场的变化也很可能让合约所具有的价值发生很大的变化。如何来真实反映合约本身的价值变化呢。可以利用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可以被设计成可以交换的形式,在金融市场当中的交易相当活跃。因此,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场价可以作为参考价。即便是一些金融衍生工具没有交易的市场,也可以有相近的金融衍生工具作为参考,这也可以作为一种参考。

2.3建立健全会计法律与规范

制定会计准则是有具体规则的。一般情况下,市场经济很发达的时候,社会的诚信度就随之增长,会计准则的制定就应该偏向于目标的方向。但是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市场处在转型期间,会计人员的判断力比较弱,会计准则的制定就会偏向于规则的方向。没有规矩是不成方圆的,没有规则和目标是不合理的,我们应该根据我国的国情,根据我国会计的大环境来寻找目标和规则之间的平衡。还要加强我国国内金融机构的制度建设,来防范和控制金融衍生工具带来的风险。

综上所述,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信息的规范进行披露,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也可以不断完善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场。

参考文献:

[1]樊志刚,马素红.金融衍生产品发展的新特点与国内商业银行的策略研究.金融论坛, 2006;04)

[2]郭英杰,刘鹏.完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分析与思考.中国商法年刊,2008:金融法制的现代化, 2008

[3]卢林.浅谈企业规避金融衍生工具风险――以中信泰富外汇巨亏事件为例.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0;06

第7篇

关键词:金融衍生工具 会计处理 问题及风险 解决措施

金融衍生工具是由传统的金融工具衍生出来的一种全新的金融产品。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趋势,企业为满足对套期保值的需求,对诸如远期、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量不断提高。金融资产相对于传统的实物资产,具有契约性和杠杆性的特点,价值变化快,会计处理也更为复杂,使其具有很大的风险。美国的次贷危机导致的全球经济下滑,都与金融衍生工具密切相关。金融衍生工具恰当的会计处理和充分披露,能够化解风险,促进决策的有效性,无论对企业还是金融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23、24号和37号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重新修订。本文通过分析新会计准则下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会计处理,从而探讨应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措施。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特点及风险防范

(一)金融衍生工具定义。金融衍生工具是原生型金融工具(即传统金融工具)的衍生品,其本身不仅具有衍生的特性,同时也具有很强的依附性或依赖性。其实质是一份双边合约或支付交换协议,交易结算的时间点从过去变成了未来。金融衍生工具最初产生是为了套期保值,双方签订协议到期时,双方根据商品价格、汇率或者价格指数的变化支付不同的价格,但交易者需要支付部分资金来转移市场风险。

因此,金融衍生工具是指不能独立存在的,其价值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制于诸如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并且对于初始净投资不做要求或要求很少,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由于它是衍生物,所以也就不能独立存在,其价值在相当程度上受制于相应的传统金融工具。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本质特征。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作为一种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合同,本质上具有衍生性、契约性、杠杆性等特点,具有很强的风险性。

1.衍生性。金融衍生工具是传统金融工具的衍生物。目前,虽然传统的金融工具种类不是很多,主要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等,但由于不同的传统金融工具的两两组合以及更为复杂的组合使得金融衍生工具的形式和种类远远多于传统金融工具,但不管如何创新,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都会随传统金融工具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当然,金融衍生工具的衍生性使其具有更为复杂和灵活的特点,这也就使其操作起来更加灵活,作用机理更加复杂。

2.契约性。金融衍生工具本质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信用基础上的一种金融合约,其可以是标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标准化的。标准化是指其交易价格、时间、资产、交易方式等实现标准化确定,这类合约大多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我们一般称之为场内交易。与标准化合约相比,非标准化合约则相对灵活,合约交易双方一般自行约定上述交易内容,我们一般将这类合约称之为场外交易。

3.杠杆性。金融衍生工具既具有套期保值作用,也具有杠杆效应,即投机功能。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大多采用保证金制度。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人通过少量的保证金或者佣金就可以达到以小博大的杠杆效果,而且当投资者的预期与金融衍生工具未淼谋涠情况一致时,则会给持有人带来更为丰厚的收益;与此同时,高收益就意味着高风险,一旦某一投资环节出现问题,投资者将会面临很大的金融风险,会被强行平仓。综上不难看出,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性在给投资人带来高收益时,同时也意味着高风险的存在。

除了高风险、高收益、杠杆等基本特点外,未来性、创新性、风险转移等也是金融衍生工具的具体特征。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及防范。规避汇率风险是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初衷,金融衍生工具本身的特征又决定了其具有多重风险,一般来说,我们可以将其具体分为以下六种风险:(1)价格风险,也称为市场风险,通俗来讲就是由于金融衍生工具价格或指数的不利变动可能给持有人带来的损失。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是这种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再加上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特性,该风险可能会进一步被放大。(2)违约风险。由于金融衍生工具本质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信用基础上的一种金融合约,故违约风险又称之为信用风险,该风险一般是指交易双方在签订金融合约后,其中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条款,给另一方造成财务损失的风险。(3)流动风险也叫市场流动风险,是指金融衍生工具不存在或者经济不存在买家,从而导致投资人无法平仓或变现的风险。(4)操作风险也叫运营风险,是一种人为错误或系统错误,或者是由于企业内部控制系统不健全导致的,这种风险是能够避免的,是一种运作风险。(5)交割风险,是指签订合约的对方没有按时付款或交货所导致的风险,一般情况交割即意味着结算,故交割风险也称结算风险。(6)法律风险,一般是指因合约不符合合约签订或合约履行所在国的法律,或法律不明确而造成合约无法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带来的风险。

在金融衍生工具发展的背景下,产生上述风险的原因主要是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信息不对称现象。信用风险主要是因为签订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同条款时,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导致的,如在场外交易中,银行与交易公司作为中介,他们的信用程度决定了信用风险的大小,因此,信用风险较大。与此同时,市场的环境变化又是流动风险大小的主要决定因素,而场外交易中所表现出独立以及流通面较窄的特点,使得场外交易的流动风险较大。相比场外交易,由于场内交易的交易环节一般都是在交易清算中心办理的,故通常情况不会发生信用风险。同时,场内交易由于大量合约交易,传递信息迅速,交易人员可以获得市场环境变化的充分信息,并据此制定后续计划,因此这种交易方式流动风险比较小。

规避金融衍生工具的上述风险,需要构建政府监管机构、健全法律法规以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与此同时,企业也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防范操作风险。最后,相关法律应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体系和规范披露内容,并建立信息披露的追责机制,而这些都需要以金融衍生工具的准确确认与计量为前提。

二、新会计准则下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内涵

1998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了第133号会计准则――《衍生工具与避险业务会计准则》,这是关于金融衍生工具的首个具有重要影响的准则。三年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关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第39号会计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06年9月又公布了第157号会计准则,该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出台了多条关于金融衍生工具的相关规定,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在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会计披露等方面均实现了“有法可依”。2014年财政部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进行了修订,使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信息披露更加完善。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确认及特点。相比传统的会计要素,金融衍生工具在确认、计量以及披露方面都有较大不同。简单来讲,传统的会计要素,如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均是基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金融衍生工具则是基于未来的结算情况,并且该种权益事先会通过签订合约的形式予以明确,在未来某个时点获得收益,导致金融衍生工具的标的资产或者负债是面向未来的。

金融衍生工具的本质决定其会计要素与传统会计要素存在明显差异,具体表现为金融衍生工具具有不确定性、选择性以及再确定性等特点;但是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要素与传统的会计要素也存在相同之处,该相同之处主要表现为二者都包括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等三个会计确认的环节。

对于初始确认的标准,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美国财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的相关准则都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第39号文件确定以公司签订条约为金融工具确认的标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则认为企业所有的金融衍生工具都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确认。我国2014年修订的会计准则中明确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的确认应以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为前提,在进行初始认定时要根据所发行的金融工具所表现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仅是法律形式,同时要注意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一般来讲,我们把以前已经确认为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的金融衍生工具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的这一过程称之为终止确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认为金融资产应当在合约所载明的权力已经到期或者被放弃控制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应该在这项负债被转移或者取消,或者完结时进行终止确认。美国财务准则委员会(FASB)指出,企业当且仅当相应的权利或者义务被消除时进行终止确认。我国则在会计准则中规定当金融资产被转移或者终止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时,应停止对该项资产的核算;同理,当企业不再承担对某项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时,该项金融负债自然就应该终止确认。但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不应当对该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同时也不能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虽然转入了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但此时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然存在。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计量及风险。相比传统会计要素的会计计量而言,金融衍生工具因其创造性和特殊性从而导致会计计量上具有独特的特点。金融衍生工具在合约签订日和交易发生时的会计确认不同,计量方法上也应采用不同的方法。合约签订日采用初始计量的方法,签订后价格的变化采用后续计量的方法。

1.金融衍生工具的初始量。初始计量,就是在某项业务首次会计确认时按照一定的入账金额以及入账方式等进行的核算计量。我国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计量方式有多种,如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而通常情况下资产和负债在进行初始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

金融衍生工具是待执行的合约,交割发生在未来某个时点,当前还没有进行交付投资,没有历史成本,以至于无法用历史成本法来进行计量。公允价值是基于公平市场交易的原则,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公平进行交易而使用的结算金额,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格表现为双方自愿的、以公平交易为基础的资产交易或者债务结算的金额。金融衍生工具未来性与没有历史成本的特点决定其可以用公允价值模式来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金融资产或是金融负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按照规定,金融衍生工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进行会计核算(但不包括属于有效套期工具或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以及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衍生产品),具体来说,应该按照取得该项衍生工具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发生的相关的交易费用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2.金融衍生工具的后续计量及其风险。后续计量是初始计量后的再计量,是对价值变动后的资产和负债的重新计量。金融衍生工具的后续计量,主要涉及损益的确认、转移和终止确认以及减值确认。金融衍生工具的后续计量也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与其相关的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从合约签订到终止存在时间差,按照传统会计处理,在此时间内属于一种潜在收益或损失。事实上,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依赖于传统的金融工具,即便金融衍生工具的合约没有履行,其价格也可能会随标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这种价值变动如果计入当期损益,就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较大风险。

(三)会计信息披露及风险控制。真实而有效的会计信息披露有利于增强信息使用者决策的有用性,从而降低风险。披露的信息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1)披露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主体应对企业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同时价值有利于决策,具有相关性,披露的信息应该具有可靠性。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满足报告使用者的需求。(2)金融衍生工具的披露应该使非专业人员能够清楚地理解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全过程。(3)除上述两点外,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披露应视行业以及交易的不同而区别对待,通俗来讲就是不同的行业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处理不尽相同,即便是同一企业也可能因金融衍生工具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总而言之,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披露方式,做到相时而动,相机而动。

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完善了对金融工具的风险披露,如在流动性风险披露中,规定了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的原则,强调需披露流动性风险敞口汇总定量信息的确定方法;在市场风险披露中强调对具有重大汇率风险敞口的每一种货币,应分币种进行敏感性分析。上述这些披露都有利于降低风险。修订中还着重区分了金融负债、权益工具以及特殊金融工具,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也进行了大篇幅的规定,从而使披露更加完善。

三、新准则下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在金融衍生工具确认中缺少专门用于规范金融衍生工具的相关规定。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发展速度很快,但较快的发展步伐不能与处于初级阶段的现实状况相适应,导致交易不规范、秩序混乱、政策落后等问题。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原生金融工具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规定都体现在同一个规范之中。将衍生工具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并没有针对金融衍生工具形成特意的说明。与此同时,自合约签订日起至未来交易日,可能引发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化的因素又是多种多样的,而准则缺乏统一的再确认标准,准则的规范适用性不足,有待完善。

(二)金融衍生工具会计计量存在的问题。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论及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应监督有待加强。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许多相关理论还处于借鉴和学习阶段,缺乏完整的具体规定,这会导致会计在统计数据和信息时采用的方式方法不一致,使金融衍生工具计量的信息缺乏真实性。同时,相应的监督系统也很不全面,没有全程进行监督,使外部监督作用有所弱化。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历史成本等传统的计量模式相比,虽然更适合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要求,但不可否认,该模式也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我国的金融市场尚不完善,交易并不活跃,该市场并非是完全有效的。其次,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不成熟,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衍生产品交易发生不充分,导致市场上难以获得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再次,缺乏完善的金融衍生产品的估价技术。现在金融衍生产品的价格估算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容易被交易者操纵利润;另外,金融衍生产品的特点也决定了对其进行风险控制的人员需要较高的专业水平,但我国很多企业相关人员缺乏,进一步加大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

(三)金融衍生工具会计披露存在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披露主要涉及三大风险,即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其中市场风险包括汇率、利率以及其他价格风险。除此之外,新准则还详细规定了与金融资产转移有关的披露事项。但准则对金融企业的披露仅体现在公允价值的估量,而缺乏对企业自身公允价值的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会降低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另外,对企业披露信息不完备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小,可能导致企业披露的信息不完全,增加使用人的决策风险,也影响监管部门获取信息的有效性。

四、完善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处理及风险防范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金融市场机制。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金融衍生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而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是具备完善的金融市场机制,只有建立健全市场机制,不断完善要素市场,才能进一步活跃市场,便于对金融衍生产品公允价值的判断,使会计从业人员相对准确地获取公允价值,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推广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选择适合的金融衍生工具计量方式。在复杂的金融环境下,会计信息真实准确能够降低风险、提高决策能力。历史成本计量着眼于过去成本,对于没有成本或者只有很少成本的投资情况并不适用,也不利于未来决策。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能够弥补这一点。但公允价值模式要求完善的市场环境和外部条件。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较晚,因此,在选择金融工具计量方式时应结合我国当前的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分清在实际中的具体应用,选择适合的计量模式。

(三)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水平。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需要具备多种知识,如完备的会计专业知识,丰富的金融知识,熟悉金融衍生工具的运作原理及风险。因此,应大力推广并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各种技术和金融市场风险的判断能力的相关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能力。

(四)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风险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始终,市场的各种风险都可能导致企业的经营业绩下滑甚至破产。为提高风险的防范和规避能力,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一套适合金融衍生工具风险防范的内控系统,必要时企业可聘请专家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进行管控或者给予建设性意见。

(五)强制披露充分信息。主管部门应根据最新修订的准则要求企业充分披露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信息,完善对企业自身公允价值的评定,并加大对披露造假的查处力度及处罚力度,加大金融监督力度,让投资者了解到更多相关信息,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X

参考文献:

[1]赖茂涛.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处理[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8).

[2]裴勇.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在会计处理中形成的风险分析和防范[J].金融经济:理论版,2010,(05).

第8篇

金融衍生品,也即金融衍生工具,是在基础金融产品之上建立起来的,其价值由作为标的资产的基础金融产品衍生出来的金融工具。其主要有远期、期货、期权及互换组成,并由此作为基础组合创新出来了大量的衍生产品组合。在现今国际金融市场上,金融衍生品已经成为最主要的交易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主要被用于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机,其最主要的功能是风险管理,具体表现为:第一,可以用于规避和管理系统性风险。金融市场上的风险种类较多,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政治风险等等,这些风险中有些是可转移的非系统性风险,还有的是不可转移的系统性风险,在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投资风险中,系统性风险高达50%左右,而传统的风险管理工具却无法防范和分散系统性风险,金融衍生品却能以其特有的对冲和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利率、汇率或股市等基础产品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第二,可以提高资产管理质量。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为投资者管理资产组合,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投资者可以通过各种衍生工具的组合使用降低贷款成本,规避利率、汇率风险,以实现资产组合最优化。

二、基本衍生工具在规避风险中的应用

金融衍生工具由于其独特的交易机制,使得其在规避风险方面具有很多基础金融产品无法比拟的优势,可以使投资者规避其任何可能承受的风险,下面以远期和期权为例,对衍生工具规避风险的原理进行阐述。

(一)远期

远期合约,是指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间以约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资产的合约。远期合约可以将价格锁定在买者可以接受的价位上,虽然未必盈利却可以规避风险。例如用远期进行规避外汇风险。

假设一家美国公司向一家英国公司出口货物,可在一年后收回1000万英镑,该美国公司只能按照一年后到期日当天的即期汇率将英镑兑换成美元,但到期日当天的即期汇率我们是无法提前知晓的,因而从这起跨国销售中获得的美元收入是不确定的,即面临着外汇风险。而此时该公司就可以通过远期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即事先卖出远期外币应收款来消除外汇风险暴露。该美国公司只需卖出一份一年期的1000万的远期英镑应收款再换成约定数目的美元,在合约到期日,该美国公司必须向合约的另一方即银行支付1000万英镑,而无论合约到期日的即期汇率是多少,该美国公司都将得到1460万美元(一年期的远期汇率为1.46美元每英镑),该美国公司将用它从英国公司那里的到的1000万英镑的应收款来履行此远期合约,那么此时该公司的英镑应收款完全被英镑应付款抵消,所以公司的净英镑风险暴露就外零了,此时可以完全消除了该公司所面临的外汇风险。

(二)期权

期权,是指赋予其购买者在规定期限内按双方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某种资产的权利的合约。期权是人类在金融领域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独特的交易机制为投资者在避险方面提供了一种十分有用的工具。期权在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方面有诸多应用,例如在竞标中的应用。

假设一家美国公司在加拿大竞标一项工程,三个月后将公布招标结果,如果该公司中标,将得到一亿加元来启动这项工程,该公司是否要面临汇率风险取决于其是否中标,因而此时采用期权进行套期保值就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即该公司买进一份三个月期的一亿加元的看跌期权,此时有以下四种可能结果:第一,公司中标,即期汇率低于执行汇率,公司将会履行看跌期权,以执行汇率兑换这一亿加元;第二,公司中标,但即期汇率高于执行汇率,公司将放弃行权,以即期汇率兑换这一亿加元;第三,竞标失败,即期汇率低于执行汇率,尽管公司并没有加元,但它仍将履行看跌期权并可从中获利;第四,竞标失败,但即期汇率高于执行汇率,公司只需放弃行权即可。从以上四个方面来看,购买了看跌期权后,每种情况都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公司就不会处于未对货币套期保值的被动状态。公司的最大损失就是会损失一笔期权费,而相对的却不用应对任何外汇风险。由于期权的这种可以执行或放弃行权这一功能使得期权较应用其他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三、金融衍生工具在我国的发展

金融衍生品在世界上发展迅猛,在国际金融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而将其引进中国并大力发展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规模还较小,各项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产品种类也较少,监管体系还不健全,因而衍生工具在引进入中国的过程中要格外慎重,结合我国的金融衍生品的市场现状,着重考虑该衍生产品及其创新产品在我国是否具有市场以及能否推广。

本人认为,鉴于我国金融衍生市场并不完善的现状,我国应发展与引进以避险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应用其在套期保值方面的作用,对于风险太大且较为复杂的衍生工具应暂时不宜引入,一方面我国对于衍生工具方面不甚熟悉,引入该种工具不利于金融领域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我国的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这样不利于金融监管。在直接引进的同时应鼓励创新,在国际市场上直接引入的产品未必适合我国的金融市场且在我国也未必拥有市场,因而,我国在引入的同时还要鼓励创新出更加适合我国市场的产品。在金融衍生品的引入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大银行的领头作用,比如中国的五大行,因为大银行在引进这些衍生工具时会具有更大的优势,其具有更优秀的人才以及更完善的体系,使得其在引进与创新时对于衍生品能够有更深刻的了解与认识。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根据“大而不倒”的原理,大银行具备更强的规避风险能力以及有政府的隐形支持,大银行不会轻易倒闭,因此在衍生品的引进过程中要发挥好大银行的作用,使金融衍生品在我国得到更好的发展。

第9篇

[关键词]能源金融;能源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工具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12-0036-02

1选题背景

目前能源市场不再是单纯的商品市场,金融市场日益成为能源市场问题的归宿,能源市场逐渐成为金融机构瞩目的焦点。能源金融一体化是正在兴起的国际金融发展趋势,它是能源与经济相互融合的必然产物,对于我国实现能源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

2相关概念界定及能源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21能源风险及管理

刘贵生(2007)认为能源信贷投放结构潜藏着较大金融风险,日益向能源倾斜的金融结构同时也暗含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刘传哲、何凌云(2008)总结,能源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国家政治风险、制度风险、外汇风险、政策风险、融资财务风险、勘探风险、开采与加工相关的技术风险、生产经营与销售风险、环境保护风险等。

能源风险管理是指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等技术手段,对电力、石油、天然气、煤炭、核能等能源生产、消费和流通企业的资本(包括有形资产、有形商品和衍生品等)在运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使风险化解到比较小的程度并能产生增值效益,从而使企业能有效地运作。

22金融衍生工具

严国荣(2002)认为,金融衍生工具是指在传统的金融工具(股票、债券、房地产、外汇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投资和风险管理工具,是合同形式的金融工具(陈瑶,2007)。

23能源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我国能源企业必须加强能源价格风险管理,其主要原因在于能源价格波动大于其他商品,对能源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近50%,国际能源价格的上涨直接增加我国工业生产成本,从而带来通货膨胀的压力,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稳定。研究能源风险管理,有效利用衍生工具规避能源价格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3国内外能源金融研究综述

31能源金融的含义

目前学术界对于能源金融尚无一致的定义。按照系统学的观点,能源金融是传统金融体系与能源系统的相互渗透与融合所形成的新的金融系统。能源金融可以分为能源虚拟金融与能源实体金融两个层面(佘升翔、马超群,2007)。本文主要针对能源金融的第一个层面,即能源虚拟金融,也就是能源金融衍生品的运用来进行初步的研究。

32能源金融衍生工具的研究

Fleming Jeff 和Barara Ostdiek(1999)研究发现,原油金融衍生品证券会增加市场波动性,使潜在的市场效应发生动摇。2001年在得克萨斯大学的能源金融教育研究中心会议上,学者们一致认为,能源金融衍生品和公司的风险管理行为,导致传统的能源企业产生新的财务模型,使得公司的发展战略改变。Deng SJ和Oren SS(2006)认为,电力金融衍生品会减少市场风险,为发电厂、负载服务企业和电力市场的风险管理构建对冲策略,也可以增加市场的广度,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行成本。陈锡坤(2009)总结认为,能源金融衍生品市场是以石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性产品为基本标的,通过金融工具进行即期和远期金融衍生交易的新型金融市场。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能源金融的研究多理论性阐释,还没有关于国内学者对能源金融的实证研究成果。本文将针对金融衍生工具在能源风险管理中的应用这部分内容进行初步的研究。

4能源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工具的应用

能源市场风险控制方法很多,其中衍生品将是通过对冲迅速减少某些风险的最有效的工具。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对于完善市场结构,充分发挥市场功能,扩大市场规模,具有重要作用:一是规避风险。二是降低成本。能源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能源远期合约、能源期货合约、能源期权交易和能源互换协议。下面将介绍不同的衍生品以及它们如何用于价格风险的分离和转移。

41能源远期合约

远期合约是现金交易或现付自存交易的简单延伸。在一个标准的现金交易中,所有权的转换和对商品的实际占有同时转换,而远期合约的交割活动被延期到未来执行。

利用能源远期合约,可以使能源商品原价格和加工企业的成本锁定在特定水平上。价格水平可以是合约双方确定的固定价格,也可以是按特定公式计算的价格。通过锁定的价格,可以使原来不确定的价格可以预期,从而规避了能源价格风险。但是要有效地利用远期合约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必须要协调好远期合约交易和现货交易之间的关系,确定最优的期现货交易比例合约价格,其中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市场的不确定性,即价格不确定性和需求的不确定性。

42能源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是指在规范的交易所内交易的标准化活动,交易双方不一定认识,期货交易大多不以实物交割为主,而远期合约往往是私下约定的协议。

利用能源期货合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能源价格风险。以石油期货为例,当石油价格上升时,勘探开发投资相应增加;当石油价格下降时,勘探开发投资相应减少。在目前我国没有石油期货市场的情况下,石油企业可以利用美元与人民币汇率稳定的条件,在国际石油市场上进行交叉套期保值来管理油价风险。

43能源期权

期权是指在特定的期限内,以事先给定的价格购买或者出售某项标的物的权利。基本的期权有两种:看跌期权和看涨期权。看涨期权的持有者有权在某一确定时间以某一确定价格购买标的资产;看跌期权持有者有权在某一确定时间以某一确定价格出售标的资产。

利用期权工具能够规避能源价格风险,可利用的期权工具有价格上限或价格下限及领子期权。

431价格上限、价格下限与双限价格

价格上限是实物资产多头与看涨期权空头的组合,适合于能源购买者对作为原料的能源进行价格风险管理,它可以使原料成本得以控制;价格下限是实物资产与看跌期权多头的组合,适用于能源生产商进行销售价格风险管理,它使企业售价的最低水平得到保证。双限价格协议则是价格上限和价格下限的组合,这种组合通过限制超长能源市场价格波动为能源生产商和用户提供价格保护,可以将合同价格控制在某个范围之内。

432领子期权

领子期权实际上是价格上限与下限的组合,即在拥有或将拥有实物资产的同时,持有不同执行价格的看涨期权空头和看涨期权多头,这种组合交易基本上不需要多大的资金占用、买卖双方在期权交易上也不发生资金转移。通过领子期权的交易,可以将能源价格控制在一个范围,减少了由于能源价格波动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

44能源互换协议

互换协议(亦称掉期、差价合同),是金融领域最新的一项创新。创造互换是为了以比期权费用更低的成本提供价格。互换协议是一种私下缔结的协议,协议中双方同意在一定期限内互换特别的价格风险暴露。

能源企业可以与金融机构签订互换协议,可以是纯粹的金融活动而并不涉及实物交割。金融机构作为互换协议的买方,即固定价格的支付方或者浮动价格的接受方,则能源企业可以将因能源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转移到金融机构,而金融机构从中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同时,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资产组合使其所承担的风险得以有效的分散。能源企业也可以与能源用户签订互换协议,这样能够锁定销售能源时的价格,而用户则锁定购买能源的价格。从而,使双方能在更大的程度上控制经营活动中的成本和收入。

5结论与启示

通过本文分析可以发现,能源金融衍生品市场是一种新型的风险管理平台。在我国,能源风险管理尚处于发展初期,在完善过程中应该借鉴欧美国家的相关经验,加强对能源的风险管理,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的能源安全保障和企业的经营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城雄金融与能源:越来越难以分割市场[J].现代商业银行,2008(3):12-13

[2]佘升翔能源金融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国际石油经济,2007(8):3-8

[3]付俊文,赵红控制能源金融风险的对策研究[J].青海社会科学,2007(2):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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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leming Jeff,Barbara OstdiekThe impact of energy derivatives on the crude oil market[J].Energy Economics,1999(21):135-167

[6]Corporate energy sector of University of TexasUniversity of Texas roundtable on energy derivative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US[J].Journal of Applied Corporate Finance,2001(10):51-59

[7]Deng SJ,Oren SSElectricity derivatives and risk managementEnergy,2006(31):6-7

[8]陈瑶衍生品与油气行业风险管理[J].国际石油经济,2007(8):9-18

[9]陈锡坤我国能源企业提高价格风险管理能力的研究[J].财经市场,2009(5):70-71

[10]谭忠富能源市场风险管理[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7(5):8-12

第10篇

所谓私募基金,又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但笔者要强调的是“非公开发行”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诸如做广告等宣传行为,而是更注重于向特定的公众发行。本文探讨的私募基金就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私募基金司法解释尚处于论证阶段,自然无法从法律条文中找到答案,有关部门也并未就此做出说明,到底什么是规范私募基金或不规范私募基金呢?估计私募基金业内人士也较难把握。

据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某位法官说:“实践中我们认定私募,最主要的特征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行。认定不规范的私募,主要有两个特征,一是承诺保底收益;二是资金是否打入管理人账户。”

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实践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见于三种类型:非法集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蛊惑交易”操纵股市行为。

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且对这些投资者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规模,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和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则可视为非法集资。

根据我国法律,非经金融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与私募基金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给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来源于风险收益,不应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则既有违法之嫌。

另外,私募基金很可能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有关“蛊惑交易”的规定。“蛊惑交易”可以理解为,操纵市场的行为人故意编造、传播、散布虚假重大信息,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使市场出现预期中的变动而自己获利。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蛊惑交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更应该引起高度关注。通过论坛、QQ、MSN、博客等网络传播手段,一个虚假消息可以在短短时间内迅速传播,网状扩散,贻害无穷。

二、私募基金应该合法化

通过对海外私募资金的考察不难发现,随着一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和市场经济结构的升级,“私募基金”难以阻止,将成为一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成熟后必然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金融服务领域。

2007年2月27日股市大跌,上证综指下跌8.8%,大跌的根本原因是机构结构过分单一,大量赎回使公募基金承受巨大的压力。私募基金一般有一年的封闭期,并且一年之后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段赎回,而不能天天赎回,如果私募基金发展壮大起来,与公募基金互补,可以避免股市大起大落。此外,股指期货推出后,如果只有公募基金和券商,没有私募基金,那么将加大市场的金融风险,大力发展私募基金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

另外,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相比,具有如下一些优势:

(一)基金规模越大,管理难度也越大

目前国内的正规私募基金一般有至少一年的封闭期;在封闭期后,每月只有固定的日期(一般为每月的15日和月末)作为开放日,投资者只能在每月开放日认购和赎回。这样就有效地隔离了风险承受能力差,投资不理性的中小投资者,因此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稳定,投资策略也得以坚持,投资风格可以更加激进,收益也就相对较高。

(二)灵活性、针对性和专业化特征

私募基金的出现,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也活跃了市场交易气氛,更好地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喜好,吸引更多的社会闲置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打破了公募基金一基独大的垄断地位,有利于促进私募和公募之间良性竞争和优势互补,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提高证券市场资本形成和利用的效率。

(三)独特的研究思路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单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公司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这一“双十”规定,决定了公募基金必须同时持有10只以上的股票,这使公募基金的研究必须涵盖多个行业,限制了基金公司研究团队对上市公司的研究深度。与之相比,私募的投资不受任何限制,持有的股票数量可以较少,也就可以集中力量,更加认真、细致、透彻地研究关注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价值的理解也能更加透彻。

(四)需履行的手续较少,运行成本更低,更易于进行金融创新

私募基金的发展壮大会加剧整个基金业的竞争,冲击公募基金的垄断地位,提高基金市场的运作效率,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结构,推动我国成熟、理性的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加速形成以及价值投资理念的建立,为我国履行加入WTO后向外资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做好准备。

(五)私募基金的产权基础,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和产权结构改革的重要主题

作为民间主体自发推动形成的产物,私募基金的发展将改变资本市场的机构主体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局面,推动我国金融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层面。

三、私募基金制度完善的几点建议

纵观全球各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大部分都没有专门的私募基金法律,但仍有一系列法律足以对所有的私募基金构成有效的法律规范。而从目前我国立法来看,没有专门约束私募基金的法规,私募基金主要受《合同法》

转贴于()、《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刑法》等综合调整。由于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在金融证券领域奉行的基本上是“法有明文规定方可为”。

因此,为了避免法律上的风险,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在立法当中确认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并出台有针对性的细化的配套监管措施,以便私募基金能够健康发展。在这种背景下,私募基金制度规范化应以《投资基金法》为主要参考依据,综合考虑各方要求,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对私募基金采取全面而有效的监管办法,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私募基金的制度建设和完善:

(一)投资者资格和人数限制

1、投资者资格。对合格的投资者的判断有以下几种方法:根据其投资的最低限额为判断标准;根据其收入多少来判断;只要是金融机构投资者,均可投资;对财产拥有独立自主的处分权的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2、投资者人数限制。应该考虑我国的国情再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对于投资者的人数应该限制在100人以内,但应该允许特殊情况下超过100人。

(二)管理人条件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应具备要求的准备金、经营业绩、人才和营业硬件设施等市场准入条件,并且,管理人的资格应该是竞争性的,而不能是垄断性的,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投入的资金在筹集的基金总额中必须占到一定的份额,以避免利益主体的缺位。当私募基金发生亏损的时候,管理人的出资应该先行用于支付。

(三)托管人职能规定

作为基金一种特殊形式的私募基金具备基金的共同特点,即现金资产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基金管理人具有资产的管理权,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投资者行使部分监督权。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表明,公募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运作方面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基金托管人地位的独立性较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相对较少,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权应进一步强化,如规定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担任,必须将资产交给指定机构托管;强化托管人的权力和责任,对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金契约做出的投资指令,托管人应当拒绝执行,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向管理当局报告。

(四)信息披露规定和风险揭示

私募基金必须与投资者签署完备的书面协议,尽量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投资品种及组合、相关风险提示及业绩报告周期。严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控制私募基金风险的重要手段。私募基金虽然没有义务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但向基金的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披露信息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风险,基金设立之后,应该定期向投资者报告基金投资情况及资产状况,并定期将这些信息向监管部门披露,以便投资者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其运作情况及风险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五)允许私募基金进行适当地公开宣传

在美国,证券法规定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户时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其参加者多为中产阶级,他们主要依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某个基金的管理者进行投资。但笔者认为我国不应借鉴这种做法。首先,严格限制私募基金在公开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的效果是不佳的。其次,通过私募基金内部约束机制以及像外部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以及基金行业自律组织足以避免私募基金过度的市场炒作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以及基金管理人之间的恶性竞争。最后,通过适当的公开宣传使私募基金名正言顺的成为“公开,合法”的基金,消除股民对它的神秘感以及纠正人们对它偏见。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发起人与投资者相互了解,为以后的合作创造条件,从而迅速壮大我国私募基金的规模。

(六)收益分配规定

国际上,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管理者与基金利益绑在一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

起,另外一些私墓基金只给管理者一部分固定管理费以维持开支,其收入从年终基金分红中按比例提取,这种基金的利益分配方式相对地能够使资本持有人与管理者利益一致。另一方面,应该禁止签订保底条款。因为保底条款容易引发了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而且也有悖于基金设立的原则,不利于市场的规范。此外,我国新《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有限合伙,即基金管理者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为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法律组织形式的选择。

(七)尽快完善基金评级体系,建立基金行业自律组织

国外诸多成熟市场的经验表明,合理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是基金业规范发展的重要配套措施。在私募基金存在的情况下,需要一个独立公正的评级机构对基金经理人的准确评价作为投资者选择基金经理人的参考,另外要注意完善当前国内不科学的基金评级方法。

(八)完善我国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第11篇

关键词: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6-0079-05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0.06.20

金融衍生工具固有的复杂特征使得传统会计准则准确披露该类交易变得极为困难,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已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存在一定的负面效应及执行障碍,而完善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减轻金融衍生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基础环节。

一、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信息披露困难的原因

要解决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必须先掌握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信息特征。金融衍生工具在交易中具有虚拟性、波动性、复杂性和未来性等基本特征,这些固有特征加大金融衍生交易的不确定性,使得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信息的计量、披露显得力不从心,会计信息容易失去透明度并产生不对称。

(一)基于会计信息视角的金融衍生工具特征

金融衍生工具作为在传统金融工具基础上衍生出的创新性金融工具,是一种金融资产交易中的新融资技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①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其包含着以下重要特征。

1.本质具有虚拟性。这是金融衍生工具区别于金融基础工具的本质特征。金融衍生工具本身并不独立存在,是由金融基础工具(贷款、债券、股票等)派生而来,价值最终取决于标的金融基础工具的未来价格。金融衍生交易不需要缴纳合约中规定的全部金额,只要缴纳一定比例的押金或合约保证金,加上“净额结算”的要求,投资者只需动用少量资金便可控制巨额资金,进行合约交易。这说明金融衍生工具形成虚拟经济,一旦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如果平仓结算,企业总资产帐面价值将出现巨幅振荡,并可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②

2.收益具有波动性。风险性是金融衍生工具的显著特征,主要表现为交易盈亏和合约履行的不确定性。金融衍生工具所产生的收益来自于金融基础工具价格变动,而金融基础工具价格在净额结算之前变得难以确定,而传统会计计量是拒绝价值的频繁波动。随着未来利率、汇率、证券价格或相应指数的变动,一旦实际变动趋势与交易者预测模型不一致,投资者便可能遭受惨重损失甚至产生“蝴蝶效应”,③造成金融市场动荡。

3.构造具有复杂性。建立在金融基础市场之上的高级、复杂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在设计和创新上具有较强的灵活性,根据投资者不同需求设计出不同类型的工具及组合。既可以对各种金融基础工具和衍生工具进行组合,又可以将不同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再组合,还可以根据不同参与者的时间配比、杠杆比率、风险等级、价格指数等予以重新整合,其构造的复杂性加大会计信息披露的难度。

4.交易具有未来性。与传统金融工具采用的即期交易相比,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均为在未来某个时间完成的交易。由于交易的跨期交易特点,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均无法确定某项金融工具究竟会带来多少收益。金融衍生工具的这一特征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其交换价值可能严重背离价值,而且稳定性较弱;二是其本身的收益在一段时期内的波动性很大。此外,由于未来因素的不确定性导致采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两大动机产生,即套期保值与投机。衍生交易的未来性与基本会计准则强调的“过去的交易或事项”相矛盾,形成会计理论的悖逆性。

(二)金融衍生工具特征诱发会计信息不对称

上述金融衍生工具的特征从两个方面导致了会计信息透明度问题:一是扭曲了资产负债表作为公司帐户风险情况基准的内涵;二是绝大多数金融衍生工具在表内得不到列示,纯表外业务夸大或者压缩由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基本风险情况。金融衍生工具特征是引发会计信息披露困难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金融衍生工具不符合传统资产、负债定义。金融衍生工具是面向未来代表权利义务关系的合约,交易者将在远期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金融衍生工具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不符合传统资产、负债定义,其不能作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只能作为一项表外业务予以披露。[1]

2.金融衍生工具不符合会计计量的确认标准。金融衍生工具是远期进行交易或选择交易的合约,具有两点明显不确定性:一是交易结果的不确定,金融衍生工具价值取决于对未来市场价格的预测和判断,由于未来交易价格的变化莫测,决定了衍生品交易盈亏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合约履行的不确定,由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盈亏具有不确定性,由此导致合约履行也不确定。金融衍生工具在履约上的不确定性使会计计量难以进行。

3.金融衍生工具不符合传统报表分类方式。传统的资产负债表是按流动性来排列编制的,此种分类方式无法将金融衍生工具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即无法体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内容,从而使金融衍生工具只能以表外项目揭示。

4.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损益不符合实现原则。FASB(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早期收益实现原则强调只有在收入已实现时才予以确认,将“已实现”扩展为“可实现”,“可实现”指企业获得随时可以转化为已知金额的现金或现金要求权。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着重从所售资产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实质转移给对方作为收入确认的主要标准,仍然强调“收入的金额、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费用能够可靠地予以计量”。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给企业带来的收益或损失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无法满足“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这一实现原则。

二、我国现行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评价

(一)基本做法及积极效应

与国际惯例类似,我国现行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管制模式以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当局的行政法规为主,会计准则侧重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的信息披露,而监管当局的规定侧重于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的披露,是会计信息的必要补充。现行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采取会计列报或表外披露相结合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该准则的颁布有力推进了我国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对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发展及监管产生积极作用(见表1)。

1.丰富了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现行准则将金融工具纳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结束了长期以来金融工具作为表外披露项目的局面,在披露方式上实现了重大突破。在内容上,现行准则着重加强对“套期会计”、“公允价值”的披露,使信息使用者能更好地把握公司风险管理活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不仅如此,现行准则还借鉴巴塞尔委员会对风险披露的研究成果,增加对风险管理的定性和定量披露要求,从而引入了国际上对金融工具的最新监管理念。

2.强化了信息披露的执行力度和外部监督。现行会计准则颁布前,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8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市公司仅需要在补充财务报告中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披露,但我国对补充财务报告的披露质量未作详细规定,因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执行力度。[2]现行准则颁布后,上市公司必须在法定财务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因此对会计信息披露的约束力大大增强。

3.为监管当局修订信息披露要求作出有益探索。监管当局的规章制度在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其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对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作出规定。目前,我国信息披露监管法规仅有《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8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不论是同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同国际银行业监管惯例比较都显得十分单薄。现行会计准则的实施实现了金融工具信息披露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也为监管当局修订有关规章打下基础。

(二)负面效应及执行障碍

我国现行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已逾三年,虽然在会计信息强制披露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但仍存在一定的负面效应及执行障碍,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整体水平不高、披露模式不统一、公允价值和风险信息披露不足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确认不清晰。由于金融衍生工具业务长期游离于表外,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确认体系建立不久,可能在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中造成会计分类和确认上的混乱,长期的表外处理甚至表外也无从披露,造成对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确认的基础技能欠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应用指南没有设计专用账簿体系格式,也未对过渡期内如何对现有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重分类、套期保值会计的适用(套期保值有效性的测试)及复合金融工具、嵌入式金融衍生工具与主契约的拆分等会计实务操作加以规范和指引。[3]

2.金融衍生工具会计计量不规范。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采用,直接影响当期损益确认或以前对金融资产、负债的预期。目前的准则指南只是做出了公允价值获取的顺序,并采用具有活跃的市场公开报价,但公开报价能否真正代表该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值得商榷。现行会计准则第2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性质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计量需引进金融工程学计价模型和良好的网络系统才能实现数据的传输和存储,准则指南中并未就不同的金融衍生工具品种给定公允价值计量模型,也未指导企业如何进行模型的修正、模型参数的区间范围等相关会计计量实务操作中亟待规范的问题,未来准则应用过程中很可能会诱发模型风险。

3.金融衍生工具列报不一致。《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应用指南第一条规定: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将企业期末持有的“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归入资产类“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和负债类“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该项规定过于笼统,并且进一步阅读表外附注也未就上述项目做详细的辅助披露,报表使用者对企业金融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从企业财务报表中无法直接获取信息。

4.金融衍生工具附注披露不全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指南中规定了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金融衍生资产)的披露格式、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披露模型,风险一般被定义为应用了不恰当模型,或者应用了运用模型的框架不够充分或者为了不适当的目的而引发的风险,也是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研发机构和国际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机构普遍予以关注的新风险。就现有的模型功能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复杂性来看,由于对交易本身价值的计量要远远复杂于任何能够创建的用以描述风险的数学模型,因此有可能采用不恰当的计量模型来计量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价值。

5.报表会计列报科目不统一。金融衍生工具在会计报表内予以确认的基础是对金融资产的定义及重新分类,现行会计准则改变了以往对资产的分类标准,将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金融负债则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此,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发生重大改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银行及拟上市银行中试行,由于现行准则的配套措施尚不完善,与准则相配套的《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仍在讨论之中,使得各家银行的列报科目名目繁多。

三、改进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现行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信息的对称性,必须为规范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会计信息披露提供有益的制度安排。

(一)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超过一定比例应及时披露

由于金融衍生市场存在巨大的风险,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衍生工具价值波动频繁且幅度很大,短期内公司便可能遭受巨额亏损,如果不能及时反映这种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风险,公司股东就可能遭受巨大的损失,必须要求公司在其衍生产品总公允价值变动超过一定比例时及时披露。[4]并针对公允价值的计量更详细的规范或指导,使公允价值的估计更加的科学合理,减少公司管理层操纵会计信息的可能性。

(二)财务会计报告应披露更多有关金融衍生工具的内容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公司应当着重说明进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真实意图、金融衍生工具可能产生的价值波动对公司当期利润可能造成的重大影响、公司对该影响的承受能力,以及公司将来可能对该金融衍生工具采取的处置方式等。只有当以上几个方面均得到及时、准确的披露,监管层和投资者才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对该金融衍生工具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估,消除会计信息不对称,避免陷入监管和投资的盲区。

(三)全面披露金融衍生工具面临的金融风险

现行会计准则只要求披露金融衍生工具相关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但除此之外,衍生工具还面临其它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指金融衍生工具持有者无法在金融衍生市场上找到出货或平仓机会所造成的风险;操作风险,指由于内部管理不善,操作失误以及人为因素等原因而带来损失的风险,巴林银行倒闭、“中航油”巨亏等事件都是由于内部管理不善引致操作风险的典型案例;法律风险,指因为法律滞后、法规不明确以及衍生交易不受法律保障,使合约面临无法履行风险。因此,必须要求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全面披露金融衍生工具面临的风险。

(四)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交易应当以历史成本计量

目前,商业银行是我国从事金融衍生交易的主体,但大部分衍生交易属业务、自营业务仅占很少部分。从风险角度看,从事的衍生交易风险完全由客户承担,银行并无风险,只需付出少许的初始费用,这部分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应以历史成本为宜,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反而会夸大银行面临的风险,导致会计报表失真,而对于自营的金融衍生业务则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五)尽快出台金融衍生交易会计准则的配套规范

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科目具体设置、合约价值确认以及相关准则应用指南等应尽快出台,以对会计实务操作进行具体指导、规范。对于会计科目的设置,既然金融衍生工具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则在列报时其价值应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项下列示,其公允价值应纳入交易性资产的总计价值,而不应与交易性资产是并列关系。因此,应设一级科目“金融衍生工具”,二级科目“远期合约”、“期货合约”等,其金额一并列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同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所形成的负债则应归入“交易性金融负债合计”。

(六)引入风险价值(VaR)披露模式弥补公允价值计量对风险披露的不足

风险价值(VAR)披露模式是假设金融工具的报酬率近似地服从正态分布,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及给定的置信区间和特定的时间区间,计算一个机构或会计主体可能遭受最大损失的方法。[5]VaR模式引入到会计视角的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中,最大优点在于以一个简单易懂的数字表明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面临的市场风险,以非技术形式向报表使用者传达公允价值面临的不确定性信息。

(七)披露资产或负债交易的价格区间

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负债反映的是时点数,投资者无法了解资产或负债的价格波动情况。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如交易性股票投资),除了在表内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估计公允价值进行列报外,还应披露资产或负债存续期间(或所属会计期间)衍生交易价格的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还可以以图形的形式描绘交易价格的走势。

(八)披露估计价值的概率分布(PD)或概率密度函数(PDF)

在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中,尚未明确要求披露估计价值的概率分布或概率密度函数。如果某项资产或负债没有可观察到的、由市场直接决定的交易价格,而却有合约规定的或可以预期的未来现金流入,则可以运用估值技术去估计公允价值。估值中的现金流量的大小及持续时间以及折现率,应考虑每一个可能结果及出现的概率,而不应仅在主表中列报出单一的可能最小或最大值。

参考文献:

[1]葛家澍.会计计量属性的探讨―市场价格、历史成本、现行成本与公允价值[J].会计研究,2006(9).

[2]吴鸣.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影响分析[J].财会通讯,2007(10).

[3]韩传模,王桂姿.企业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列报和披露研究[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8(4).

第12篇

关键词:应用型大学;“金融衍生工具”课程;有效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23-0109-03

一、问题的提出

应用型大学是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发展方向,以培养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大学。与研究型大学相比,应用型大学更注重学生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与高职院校相比,应用型大学在注重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同时,也兼顾学生的理论学习,重视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和持续发展能力。应用型大学应用为本、兼顾理论、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最终需要落实在课程建设上。

“金融衍生工具”课程是金融专业的必修课程,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为学生将来从事金融衍生市场领域的实务工作打下必备的理论基础,为进一步学习“金融工程”等更深入的课程提供必要的知识准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衍生工具的基本原理、市场运作机制和定价方法,同时能够灵活运用各种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活动或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工具”作为一门针对金融衍生市场和产品的应用型课程,具有交叉性和量化性的特色。与其他金融专业课程相比,“金融衍生工具”课程专业术语多,理论体系复杂,需要运用数学知识进行建模和推导,学习难度较大。目前,很多应用型高校本课程的教学存在尚处于发展阶段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教学资源建设滞后,课堂教学方法单一,授课内容枯燥乏味,理论与实践脱节;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高,自主性不强,实践应用能力不足,教学效果不佳,出现了教师“教的辛苦”、学生“学的痛苦”的情况。笔者作为“金融衍生工具“课程的主讲教师一直在思考和探索如何才能让本课程的教学更有效,如何让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得到应有的进步和发展?

所谓有效教学,是指教师经过一段时间的教学过程能够实现教学目标,使学生获得具体的进步和发展。也就是说,学生能否获得具体的进步和发展是判断教学是否有效的标准。有效教学的特征一般表现为:教师教学准备充足,课堂氛围和谐愉快,教师与学生有效沟通、师生关系良好,课堂教学思路清晰、教学方法多样、学生积极投入、学习效率高等。为实现有效教学,笔者在北京联合大学“金融衍生工具“课程的教学实践中,从教学资源建设、课堂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改革三个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尝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金融衍生工具课程的教学策略

1.建构鲜活实用的教学资源库

鲜活、实用的教学资源库是实现有效教学的前提。建构满足学生需求、多种类型的教学资源库能够保障课堂教学的高效进行,也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动力。首先,选择或编著适合学生特点和教学目标的教材。应用型大学金融专业多数学生不具备扎实的数理基础,不擅长复杂的数学推理和模型推导;同时,“金融衍生工具”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在教材的选取上应区别于研究型大学,淡化系统性和逻辑性,强调基础性、实用性、可读性,选择基础性实务类教材。优选教材的同时制定一系列参考书目,帮助学生扩大阅读范围,开阔视野。

其次,借助网络课堂提供“金融衍生工具”课程完整的多媒体课件,方便学生掌握课程总体结构,积极进行课前预习。课件内容立足于授课教材,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教材,取长补短。同时,跟踪国内外金融衍生市场理论及实践的最新发展趋势和成果,及时更新课件,保证内容的前瞻性;课件形式尽量多样化,运用文字展示、动画呈现、声音表现、视频演示或综合形式进行制作,增强课件的表现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再次,建设课程素材资料库,包括经典案例、实事资讯、热点问题视频等。在校大学生不一定都能够真正进入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接触并学习每一种衍生产品――尤其是国内市场尚未交易的一些产品。通过建立经典案例库,结合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可以帮助学生情景再现,更好地掌握学习内容;近年来,国际金融衍生市场发展迅猛,日新月异,衍生工具层出不穷。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创新步伐也明显加快。“金融衍生工具”课程需要紧跟时代前沿,反映该领域理论与市场实践的最新动态。通过建立实事资讯资料库并及时更新可以保证课程内容的前瞻性。同时,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将一些热点问题的视频整理后纳入资料库中,引导学生观看、思考并讨论。最后,确保各种教学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教学资源的设计和建设应遵循交互性原则,及时反映学生的参与程度;同时,合理利用的要求也应该体现在教师的教学设计中。

2.营造和谐、生动的课堂氛围

和谐、生动的课堂氛围是实现有效教学的保障。通过创建和谐的课堂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构建充满秩序、生机和活力的课堂,从而保障教学的效果。营造和谐、生动的课堂氛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良好的学习习惯为课堂教学奠定了基础。一是养成良好的复习、预习的习惯。教师明确提出复习和预习的要求,在学习新内容之前以提问的方式巩固上一章节的重要知识点,并要求学生指出预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随后的课堂教学中教师针对学生尚未掌握的旧知识点和感觉自学困难的新知识点进行重点教学,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养成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主动回答问题的习惯。教师应该用精彩的授课吸引所有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集中精力,紧跟教师思路。同时,将课堂表现计入课程考核的平时成绩,认真思考、积极发言的同学得到奖励,以此激励每位学生都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学生一旦形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学活动就会井然有序,教学效果也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其次,积极与学生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倾听、理解并满足学生的需求是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每个学生都有被接纳、被重视、被认可的需求,满足这些需求有助于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上课之前,教师应该提前到教室并主动与学生进行交流,教师对学生学业、生活真诚的关心会赢得学生的信任和尊重;课堂教学过程中,注重与学生的眼神交流,让学生感觉自己受到老师的重视。同时,细心观察学生的状态与神情,判断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适当调整教学节奏;此外,针对一些开放式问题,鼓励每一位同学积极发言,对于学生的一些不成熟的观点和看法不持否定态度,而是给予积极的指导和鼓励。对于一些有价值、有创造性的想法给予充分的肯定,满足学生被认可的需求。课堂教学结束后,教师应该主动寻求学生的反馈,了解学生在学习中遇到了什么问题、学习的效果如何、对于教学活动有哪些建议。重视并尊重学生的想法有利于学生与教师感情的融合,保障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和高效的教学效果。

再次,注重教学互动,使学生融入课堂。有效教学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活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和谐的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教师可以采取精选案例式、主题探讨式、多维思辨式、归纳问题式等互动方式,使学生融入到互动式课堂中来。在师生互动式教学过程中,教师为学生创设情境,启发诱导学生思考,学生逐渐形成问题意识,教师进行引导点拨,学生则积极参与探索思考,发展创造性思维,最后教师进行方法指导,学生尝试解决问题。整个教学过程是一个激发兴趣―提出问题―引导探究―训练思维―解决问题―总结提高的循环过程;生生互动则是充分展示学生个性、培养学生互助合作精神的一种互动方式。生生互动可以采取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由教师提出探究性问题,学生自发组成学习小组,组内成员合作分工,共同思考,相互启发,讨论交流,最终形成答案。之后,各小组选派代表阐述自己的结论,进行组间交流。每个小组都要对其他小组的观点进行评价或者提出质疑,并进一步展开讨论。组间交流后,教师作出公平的评价,并将各组观点归纳总结。

3.使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是实现有效教学的重要途径。首先,运用问题导向的启发式教学方法。以问题为导向的课堂教学强调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开展自主学习。教学活动开始之前,先向学生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求每位同学通过课堂学习自主解决这些问题。问题的提出不是孤立的,而是具有连贯性和结构性的,解决问题的过程即提出新问题的过程。通过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解决一个又一个问题,帮助学生迅速掌握课堂教学内容的逻辑结构与重难点,同时激发学生的探究热情和学习动力,促使其主动参与到课堂的学习中。比如,在讲授“套期保值交易”一章时,教师可以提出以下问题:交易者如何选择套期保值策略?套期保值的结果如何?什么因素导致套期保值结果的不同?该因素如何影响套期保值的结果?通过以上四个问题的提出,将本章核心内容串连成一条逻辑清晰的知识链,再结合运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寻找答案,既可以轻松完成本章节教学任务,又可以保障有效的教学效果。

其次,重视案例教学。“金融衍生工具“课程的一些知识点比较抽象,枯燥的理论内容的讲解可能会导致无效学习。而案例教学形象、直观、生动,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通过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场景的模拟重现,学生可以将自己纳入案例情景,作为交易者来思考问题,有助于巩固和提高对基础知识的理解掌握,锻炼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这里的案例是多样性的,可以是真实案例,也可以是模拟案例。比如,在讲解“期货交易的基本制度”章节时,可以引入“3・27国债期货事件”。要求学生课前通过网络资源搜集整理相关资料,熟悉事件背景及经过。课堂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就该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的过程可以采取分组讨论的形式,教师引导讨论方向,但不直接参与讨论。讨论结束后,教师进行总结评价,指出本次案例分析中涉及到的期货交易制度,在此基础上引入本节课的教学内容。伴随着国内外衍生工具市场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案例可以用于课堂教学中。

再次,加强实践教学所占的比重。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金融业的传统格局,也对金融人才提出了新的需求。未来金融业亟需能够灵活运用各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或者风险管理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因此,“金融衍生工具”课程在内容安排上需要加强实践教学所占的比重。同时,打破实践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模式,将实践教学贯穿到该课程的整个教学过程当中。比如,课程开课之初给学生开立模拟账户,在学习过程中模拟操作,期末检验交易成果;充分利用金融实验室,模拟计算金融衍生品定价,增强实践动手能力;通过与相关金融衍生品部门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派送学生到基地实习,使得学生学业结束后能够熟练掌握核心专业知识,熟练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解决实际问题,顺利与实际工作对接;此外,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金融投资模拟大赛、各期货公司举办的仿真交易大赛等多种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也是实践教学的一部分。

三、金融衍生工具课程教学效果评价

科学的教学评价是检验教学效果的工具,也是发现问题、提升教学质量的手段。有效教学的评判标准为学生是否获得具体的进步或发展,因此,评价活动应当以学生为主体进行。由于教师教学过程的独创性和复杂性、成果的滞后性和隐含性,教学效果往往难以精确界定。但是,通过设计一套科学的教学评价指标,采用“生评教”的方式,按照学生的内在标准和内在满意度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价则可以比较客观地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实际效果。

北京联合大学“生评教”系统设计了包含10个问题的调查问卷,分别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角度进行学生满意度调查。教学态度类指标包括:“教学准备充分,讲课投入,认真负责,遵纪守时”,“认真批改作业,耐心辅导答疑,并对学生的课外学习予以指导、建议”,“对课堂要求有明确说明,对学生严格要求”。在上一学期本课程的教学活动中,这三个指标的学生满意度分别为93.5%、92%和92%;教学内容类指标包括:“内容充实,概念准确,进度合理,信息量大”,“选用教材恰当,并指导学生合理使用”。本课程学生满意度分别为91.3%和92%;教学方法类指标包括:“思路清晰,重难点突出,知识容易消化”,“讲解生动、有吸引力,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和热情”,“注重引导和交流,课堂纪律好,气氛活跃”,“有效利用教学媒体,板书设计合理”。在这四个方面,本课程学生满意度均为91%;教学效果类指标为:“增加了我们对这一领域的了解,获得了一些重要启示”。该指标学生满意度为92%;“金融衍生工具“课程总体学生满意度为92.3%。

通过“生评教”系统可以看出,“金融衍生工具”的教学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学生的满意度比较高,这也证明上文所探讨的教学策略是有效的。但是,同时也应注意到,学生对于讲解的生动性、课堂气氛的活跃性、板书设计的合理性满意度相对偏低,今后的教学活动应该更加重视灵活采用适合学生特点的各种教学方法,合理运用多媒体教学方式,进一步改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黄丽红.浅谈有效的大学课堂管理[J].教育探索,2012,(1):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