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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狼王

时间:2023-05-30 09:57: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嗜血狼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暗影寻踪,星穹的第一个坐骑】

“这就是星罗之门吗?好像没用啊!”星穹细嫩的声音响了起来,边说还边观察着星罗之门,一点也不在乎伤,维贤一跃而上,一下打了星穹一下,星穹委屈的说:“干吗?老师!”维贤怒气冲冲地说:“你个笨蛋!星罗之门乃辉煌圣器之一,你不会向逆鳞要那宝石开启星罗之门的储存能力或辅助能力呀!虽然比亿时空水晶差点。”星穹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立刻转身,看向逆鳞,眼光中带有些贪婪,逆鳞看了一眼星穹有点害怕的说道:“好我给你行了吧,不过我就两颗,一共需要十二颗才能开启星罗之门全部能力呀!我提醒你一下。”逆鳞有点舍不得的把那两颗宝石给了他,维贤吃惊的说:“啊!是火和水的宝石!你小子行啊!这可是可以提升战斗力和治疗功能啊!”维贤顿时瞪大了眼睛,星穹没怎么在乎,问这位“知识渊博”的老师:“老师,再干吗?”维贤吞了口唾沫,呆呆的说道:“去圣盟坐骑山,领坐骑。”听完后,星穹大喜,顿时一蹦三尺高,维贤把星穹领到了一个山脉,回了回神说:“每个骑士都有自己的坐骑,都会有十个坐骑,自然是按照等级了,升一个等级,就会有一个坐骑,自然看缘分了,所以我也有,我会让他带咱们去骑士山脉,走吧!”维贤读了一句古老的咒语,一个深蓝色庞大的身躯出现在维贤旁边,那,那是一条真龙!是一条真正的水系霸主:水龙!星穹呆呆的站在那,维贤亲切的抚摸着水龙,维贤一把拉上星穹,就飞走了,星穹被水龙的水元素力量吓着了,一下晕倒了,过了不知多久,星穹缓缓睁开了双眼,这就是骑士山脉了吧,星穹没等维贤说就跳了下去,一位老人站在那,星穹跑了过去,老人问了一声:“是谁?来领取坐骑吗?”“骑士圣殿星穹星印骑士等级12岁来领坐骑。”老人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看立刻道:“你好像没有任何一个坐骑,就星印了,那你可一下领取4个坐骑了,请进吧。”老人指了指门,星穹迫不及待的跑了进去,一进,茂密的森林遮挡住了所有阳光,森冷的冷气扑面而来,星穹只见一群狼站在身边,发出阵阵狼吼声,星穹一看他们的标志,三颗火焰在身边,明显六阶等级,可比星穹高两级,而且是十多只,星穹顿时被吓的脸色苍白,脚直抖,突然星穹喷了一口血,脸更加苍白,显然是上次战斗伤又复发了,星穹勉强的站稳身,手拿起矛和盾,直冲而上,结果又被震了回去,星穹突然从袖子里拿出卷轴,那是提高战斗力的,星穹大喊了一声:“炼狱莲第一式怒放!”突然星穹手中丢下武器,手中怒放出一朵莲花,火焰直攻向狼群,狼群顿时乱了脚步,“炼狱莲第二式爆破!”星穹眼中的颜色变成红色,手中莲花化成火焰,一攻到狼群里,全暴了,没给狼群一点时间,但还有些火被水系狼给灭了“炼狱莲第三式凋谢!”火焰缓缓熄灭,狼群都不知怎么一回事,紧接着“炼狱莲第四式痕迹!”突然火焰重启,只不过火焰中多了些蓝色,像鬼火一样,那些狼怎么也扑不灭,那正是不灭之火:鬼火!“炼狱莲最后一式莫尘埃!”突然火变猛了,那些狼被烧的没了痕迹,一只狼跑了过来,那仿佛是狼王,星穹一下就判断了他的等级:十阶,狼王看了一眼星穹,眼中带有一点高贵,但很快就没了,狼王说话了:“人类,你的能量让本王有些舒服,本王可以让你当本王的朋友你愿意吗!本王叫嗜血狂魔,既可以当你的坐骑,还可以当战宠。”星穹哭笑不得,这,这真是太那个了,不过星穹还是挺高兴的,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签约后,嗜血狂魔被送回了结界,星穹也就获得了他的第一个坐骑……

卡亚御神之王座待续【喜获两坐骑,独角兽二胞胎】

山东威海环翠区码头小学五年级:59234753

第2篇

《狼王梦》以日曲卡雪山山麓为背景,讲述了为实现狼子当上狼王的梦想,母狼紫岚不惜以牺牲母爱为代价以训练狼子成长,最终狼子们却在残酷的狼群竞争中不断死去的故事。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狼王梦》读书心得,欢迎阅读!

《狼王梦》读书心得1我经常看见我哥哥捧着《狼王梦》这本书看,显然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就想:“不就是狼王做的一个梦嘛,有这么好看吗?”终于这个暑假我跟哥哥借了这本书来阅读。

事实并不像我想像的那么简单直接。故事讲的是:有一只叫作紫岚的母狼,它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把狼王洛戛赶下台,让自己的情侣黑桑当狼王,紫岚的眼中的黑桑是一只全身充满力量和智慧的公狼,但是很不幸的,黑桑却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留下了怀孕的紫岚,紫岚只能把它的狼王梦寄托在腹中的狼崽身上。紫岚生了五只狼崽,其中有一只一生下来就残酷的被暴风雨给冻死了,生存下来的四只狼崽中有三只是公的,一只是母的。其中一只全身长着黑黑毛的那只叫黑仔,脊背有点偏蓝色的叫蓝魂儿,最瘦小的一只上半身黑色,四肢腹部褐黄色,就起名双毛,的母狼崽叫媚媚。在和洛戛争夺王位的过程中,紫岚的三只公狼相继牺牲了,母狼紫岚最后也因为保护狼孙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文中有几个情节使我很感动,首先是文章中狼崽还在紫岚肚子里的时候,狼崽的爸爸黑桑已经死了,孤军奋战的紫岚为了让狼崽出生就能够健康强壮,挺着个大肚子不畏危险进入到养鹿场去偷袭鹿崽,在大白狗的追击中产下了狼崽……从中我看到紫岚在身体很虚弱的时候,想到的还是孩子的健康和营养,而且在大白狗的追击中,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妈妈的使命,处处为自己的孩子考虑。我听奶奶说我在我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也是顶着个大肚子,为了以后能给我更好的生活,每天坚持去上班,还顾及到补充各种营养,很多不喜欢吃的食物,一听说是对宝宝特别好的时候就毫不犹豫的吃下去。我妈妈的生我的时候也是在产房里辛苦了半天才生下我。

当黑仔被金雕吃掉的时候,紫岚在追逐捕杀一只香樟,它回到洞口的时候“望着草地上凌乱的雕毛和已凝固的斑斑狼血,它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母亲的心破碎了。”但是紫岚也只是觉得“这正是命运对自己野心的一种惩罚”“它紫岚是不会服输的,优秀的狼是永远不会在厄运面前屈服的!”虽然黑仔是紫岚最偏爱的,也是最勇猛的王位争夺者,但是,在黑仔牺牲了以后,紫岚没有唉声叹气,萎靡不振,它马上把目标放在了第二勇猛的蓝魂儿身上,它用它那苦难的经历和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我想起因为手指被弦刮破了就想放弃的吉他,因为手脚协调不好就想着放弃的爵士鼓……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些跟紫岚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我感到很惭愧,以后我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信念,不会随随便便的想到放弃。

《狼王梦》作者笔下的紫岚是一匹聪慧的母狼,一匹有血有肉有感情的母狼,一匹知恩图报通人性的母狼,而我的妈妈又何其不是一个这样的母亲,看完这部《狼王梦》,我想对妈妈大呼一声:“妈妈,我爱你!”

《狼王梦》读书心得2轻轻地翻过书的最后一页,重重地合上最后的封页,我并没有与以往那样开心,而是一阵又一阵的悲伤和一重又一重的感叹。

紫岚,一匹优秀的母狼,命运却一次又一次的捉弄和折磨着她。她不仅失去了她心爱的丈夫,还失去了她精心培育的“超狼”孩子。她隐忍、果断,坚持不懈,跌倒了再爬起来,为了实现她的“狼王梦”,一直在以努力行动,哪怕是一次一次的失败和痛失亲人。最后为了保护她女儿的后代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也不后悔,因为她坚信就算她死了,她的后代也能为她实现当上“狼王”梦想。

这不禁让我感叹,紫岚,这位伟大的母狼她为什么这么执着?原来她有理想有目标,她身上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这种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

就比如我学古筝吧,刚开始妈妈带我去的学乐器的时候,我看到长长的古筝架着,21根琴弦能发出不同的声音,很吸引我,于上我就选了,开始只是兴趣。但是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只是在练习指法,很枯燥,开始的兴致一点都没有了,三天打光渔两天晒网的,根本没有进展。这个时候,妈妈对我说:“陈劼,如果你只是一时兴起去学习它,趁早的就结束吧,不然不仅浪费你的时间,还浪费你的精力”。可是我心里又不服输,想着,不能让妈妈和其他一起学习的同学小瞧了我,于是我暗暗地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每天坚持至少练习半小时,看看之后是什么样子的。我又给自己定了个大目标,在小学阶段,考完十级。接下来在老师的指导下,妈妈的帮助下,还有我自己的努力坚持下,一天一天的,我居然开始越来越喜欢弹它了。因为我有了目标,有了前行的动力,学会了坚持。这样一年一年,坚持了四年,终于在今年暑期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八级考试。原来紫岚的精神在我身上也有。

俗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母狼紫岚身上就有这种精神,在你们身上肯定也有。同学们,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制定我们自己更高的目标,努力学习,坚持不懈,相信在将来一定会实现我们的理想和目标的。

《狼王梦》读书心得3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残忍,有六亲不认的动物觉得狼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嗜血,野蛮,弱肉强食,不可一世,天生贪婪,高傲,有种强烈的优越感,有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气概。让人觉得那么不亲切,那么可怕。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

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梦想的故事,为了让世界充满爱与梦想,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梦想!

《狼王梦》读书心得4读书是一种美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打开智慧之窗的钥匙;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书——《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小说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本小说的主人公叫紫岚,她并不传奇也不神秘,但是她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就是让他的子女当上狼王。虽然这个梦想看似普通,然儿对紫岚却有伟大的意义。《狼王梦》这本小说对我的感受和启发很大。

《狼王梦》主要写了紫岚想让她的子女当上狼王。她把这个梦想寄存在黑仔蓝魂儿双毛身上,可是紫岚的黑仔蓝魂儿双毛在别的事情上相继死亡,万般无奈下紫岚只好把他的梦想寄托在媚媚子女的身上……文章一环扣一环写出了紫岚想让他们当上狼王的心切和失去他们的痛苦和万般无奈。

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是紫岚与老鹰大战。当时紫岚正在洞穴门口等待着媚媚子女的降生,可有一只老鹰在洞穴上方一直徘徊,紫岚为了保护他们便决心与老鹰大战一场,他们可是紫岚唯一的希望啊,可是时间久了眨眼泪,紫岚也已经老了,跑的也不如以前快了,更不如以前敏捷了,更不可能战胜老鹰了,但是回头是不可能了,紫岚便与那个老鹰拼个你死我活,就在那千钧一发之时,紫岚没有躲开而被抓住,在被老鹰抓住拉到上空时,紫岚望了望洞穴便决心和老鹰一起死。

虽然紫岚死了,但我相信有梦,一定会实现的。她的后代会实现的……

这个小说的结尾虽然有些凄凉,但紫岚的这种精神告诉我要坚持。拿破仑曾经说过:胜利将由最有耐力的人获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向目标努力的精神。请记住,只有坚持不懈,才有可能成功。

梦想须要坚持,成功必须努力!

《狼王梦》读书心得5暑假一开始,好朋友朱振鹏借给我一本书,我一看就爱不释手,连看了好多遍。这是动物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它带我走进了狼的世界,学习了狼的精神和狼的梦想。

故事由一只陷入困境的狼妈妈开始。在饥寒交迫之际,为了获得生下小宝贝的体力,狼妈妈迫不得已单枪匹马闯入了人类的养鹿场,想获得新鲜的食物,能够生下健康的小浪;然后狼妈妈又在千钧一发之际逃过了猎狗的追踪,终于生了五只小狼崽,活下来三只小公狼和一只小母狼,开始了执着追求狼王梦的生涯。狼的世界很残酷,只有最厉害的狼才能获得的生活条件,成为狼王是每一只公狼的梦想。但成为狼王不容易,三只小公狼在成长的过程中经历了不同的困难,最终都没有成功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是狼王的梦想不会死,新的一代小狼又出生了,继续开始不断拼搏,不断努力的狼王梦。

第3篇

阅读,是一杯茶,甜意久久缠绕舌尖;阅读是一杯酒,染醉了心窝;阅读,是一株花,清香沁人心脾……当坐在海边,听着柔柔的海浪声,欣赏着优美的文章,你会有一种奇妙的感受,这就是阅读给予我们的感觉。

这是一本充满爱的书籍,母狼紫岚在竭力逃脱了大白狗,诞下了五只小狼崽,在狂风暴雨中,一只只将他们叼回狼窝。但仍然逃不开命运的捉弄,一只小狼崽被无情地剥夺了生命,许久,痛彻心扉的紫岚才从痛苦中清醒过来,开始安心抚育四只幸存的小狼崽。狼崽当中,黑仔活脱脱像黑桑再世,还有桀骜野性的蓝魂儿,毛色黑色和褐黄色交错的双毛,和唯一一只最像紫岚的母狼崽媚媚。在严酷的森林法则的统辖下,生存是不易的事情。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付出了毕生心血培养狼崽,可确实一场空:黑仔,因为胆子大的出奇,独自外出狩猎,没有母狼紫岚的陪伴,被凶恶的金雕啄食了;蓝魂儿,经验不足,最终掉进了猎人的陷阱,紫岚不愿自己的孩子死在猎人的手里,狠下心来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若疾风,蓝魂儿死的毫无知觉,也就没有痛苦;双毛在快要夺得王位的霎时,洛戛一声嗥叫,双毛心底的自卑感被唤醒,瞬间软弱下来,被洛戛置于死地。紫岚悲痛欲绝,只能把希望寄予在后代,却被媚媚赶出狼窝,最后为了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狼王梦》不失为一本经典书目。故事里的母狼紫岚以血的洗礼培养自己的狼崽,在我们的眼中这是残忍的,但对于世世代代生活在森林的狼来说,森林里弱肉强食的规律,铸造了他们嗜血的野性,也只有这种野性,才能让他们在森林中存活下来。

紫岚的母爱就如同母亲对我们的爱一般,母爱是世界上做真挚的情感,母爱如就水一般,母亲就如源一样,无论你奔腾到哪里,依然有不尽的源头之水。

五年级:王柯

第4篇

神州以东,有灵山名为“腾山”,山中雾气有灵,得成雾中精怪,自名“溪瑕”,常以浓雾障猎人目,以庇野兽。上天感念其功德,擢其飞升。

0.

腾山仙境,不老松下,两位仙人对坐石桌两侧,下棋闲谈,当中年长的那位拄着古藤拐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说道,“人间那些个怪谈志异尽是些胡说八道的东西!溪瑕元身乃东海沉玉,几经沧海桑田,悬于腾山之巅——若论修为,九重天上有谁能与之比肩? ”

“松老莫要动气,所谓秋虫不可语冬。”身着红衣的赤芝仙人笑道,“溪瑕平素不好争执,此刻如若他在,定要取笑我们了!”

这原本是劝慰的话,松老听了却不由潸然泪下,“此言差矣,人界匆匆百年,几度轮回。但于你我,溪瑕元身被毁之事却恍如昨日,岂非仙家之大悲哀?”

话才说着,忽见腾山山巅方向红光一闪,似有妖物穿越结界。

“不好,有妖气前往冰封之处,我这便去瞧个究竟。”

1.

沐萍村一直保留着仲春采蕨的旧俗。

每年春分之日,全村悉数出动,扶老携幼,进山采集最新鲜的野菜,更有年轻男女趁机互诉衷情,回家后再请高堂做主,媒人礼聘。

但今年却与往年大不同,听盘桓在腾山脚下的猎户们说,才刚出了冬,就有人在山里见了狼。那狼也和往年见过的不一样,体型硕大,毛色皎白如雪,远远望见它幽蓝色的眼睛,就让人如入魔境,只剩下逃跑的力气。

“婆婆说,今年村长伯伯恐怕不会让大家进山了。”

来药庐取药的小薇边说边叹,她的旁边,沐清淮沐大夫将晒干的草药一一切碎包好,药庐外面的院子里晾晒着长岳新剥下来的兽皮——长岳是沐萍村最好的猎户。

“婆婆说了,往后若是还想进山,除非长岳哥肯带人进山打狼。”

话音才落,一个身穿兽皮、手握钢刀的男人就进了屋。小薇吓得站到一边,不敢吭声,沐清淮倒是笑了,“回来了?村长说了什么?”

那人没急着回答,把一件兔毛外衣披在沐清淮身上,“天还冷,你要是又发了病,可不麻烦?”

长岳是三年前沐清淮从腾山上捡回来的,那时他像是遭遇了劫匪,非但衣不蔽体、身无分文,还失了记忆,连自己家在何处都想不起来——唯一记得的就是他的名字。沐清淮不顾村人反对,将他带回药庐调养伤势。待他身体恢复,竟成了打猎的一把好手,旁人不敢踏进一步的深山,他也能来去自如,带回丰厚的猎物,让别的猎人艳羡不已。

如今村长要聚集村中壮年进山打狼,带头的除了长岳不做第二人选。

长岳盘膝而坐,抓起桌上的烤鱼,对着鱼腹狠狠一口,“我不想进山,更不想打狼。”

“那便不去,让村长另选他人就是。”

“山中凶险非常,那狼也不是凡物。”长岳看着沐清淮,说道,“他们去了白白送死也就罢了,弄得半死不活要你来治,可不麻烦?”

沐清淮看他这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那往后就干脆不要进山打猎了,沐水渔产丰富,也足够村人果腹。”

长岳想了想,又摇了摇头,认真地说,“生病了总还要进山采药,旁人也就罢了,你身子虚弱,断了药草怎么能行?”

说罢,还不等沐清淮回话,他便站起身,提起钢刀,出门去了。

沐清淮是在沐萍村出生的。

那日天降暴雨,母亲早产,他一出生便气息衰弱,父亲将他托给药庐先生,自己在家照顾母亲。谁知连天暴雨引得山上巨石滑落,压垮了他家的旧屋。

出生尚不足月便双亲亡故,算得上亲缘淡薄,他这心悸头痛的毛病也从未离身——师父曾为他起卦,说他此生寡人情,短阳寿,绝活不过二十一岁。遇到长岳后,得他悉心照料,但身体却还是一年不如一年——沐清淮今年二十整,看来师父算的应当是准的。

“沐先生,沐先生……”

小薇又一次跑到药庐的时候,长岳已经离开半个时辰了,沐清淮看到她气喘吁吁的样子,生怕是她家里年迈的婆婆出了事,“小薇莫慌,慢慢说。”

“村长伯伯要我来请你。“

“何事?”

“长岳哥和别的猎户吵起来了,村长伯伯要你快去呢!”

沐萍村依腾山傍沐水,村人世代以渔猎为生。老人们说,山上有雾中仙,起灵雾庇护山中生灵,师父也曾说过,腾山草木繁茂,山泉清澈甘甜亦有药效,如此灵性浇灌之下,草药皆为上品……只可惜,他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吃过草药无数,却无一能对他的病症见效。

对此,沐清淮颇为宽心,只道死生有命,多活一日便多有一日的机缘。长岳却不甘心,时常冒险进山,采来不少奇珍异草,只是再好的药,在他身上也收效甚微。

“清淮,你来了!”

沐氏祠堂门口聚满了人,村民们见他到了,都开始小声议论。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猎户道,“沐先生到了就好,我们想请您给评评理。”

他说着,瞧了瞧站在他们对面的长岳——他们的对峙已经持续良久。

“长岳一个外乡人,要独自带咱们进山,大家伙能答应吗?”

话音才落,祠堂里有人高声答道,“不答应!”

一呼百应。

村长赶忙安抚众人,四下安静,沐清淮缓缓开口,“如今山中凶险非常,长岳最熟山路,带大家进山,能保万无一失。”

“沐先生这话可错了。”那人冷笑道,“长岳素来与大家不和,随他进山,就算不葬身野兽腹中,也要先被他算计了。”

“对,我们信不过他!”

长岳站在一边,闭口不语。沐清淮上前一步,反问道,“山中妖狼出没,此患不除,村中再无宁日。敢问众位有谁能当此任,带大家进山?”

村民们没了话,只好乖乖地听沐清淮把话说完。

“不知乡亲们可信得过我沐清淮?”

“沐先生年纪虽轻,却行医多年,大家自然是敬重先生的。”

“那好。”沐清淮站在长岳身前,“我随大家上山。”

沐清淮自幼学习医术,至今已十个年头,师父去世后,他就接替了村医的差事。不单是沐萍村,腾山脚下十里八乡都知道沐清淮的名字,说他医术高,德性好,是难得的好大夫。

天色渐晚,沐清淮收拾好行装,又特意选了几个止血的方子,连夜配制。长岳坐在他的旁边,也不出声,直等到太阳落下山去,他才小心翼翼地为沐清淮点起油灯。

“阿岳,你是在跟我赌气?”

长岳摇摇头,“你何苦折腾自己?即便从此再不进山,我也有办法找来医治你的草药,总能把你的病治好。人性伪善,口口声声说敬你重你,却还让你以身犯险……”

“阿岳。”沐清淮打断了他的话,“我自幼失怙,全靠师父养育和乡亲照顾才得保命。此等恩情不报,即便到了阴曹地府也难心安。”

见长岳不做声,沐清淮停下了手上动作,注视着油灯上火光一点,“阿岳待我如此,不也是为了报恩?”

“那日我躲在草丛里,见你穿着一身白衣,走到溪水跟前……”

长岳的记忆是从他们的相遇开始的。

白衣人翩然而至,对着湍急的溪水略有迟疑,他并不畏水,只是不愿意冰冷的溪水沾湿衣裳。当这个场景出现在眼前,似曾相识,他仿佛从无尽的深渊中恍然解脱,忘掉了一切的痛苦和折磨,浴火重生。

他此刻的记忆,就是从那一瞬开始的。

“就到了。”

腾山脚下,长岳和沐清淮带着五位年轻猎人准备进山。远远看去,山中浓雾弥散,似有仙境。长岳拦下众人,小心地查探了周围的动静,扯了扯沐清淮的胳膊。

“我背你。”

沐清淮先是一愣,随即释然,“不用。”

“要的要的,不如由我来背着沐先生,长岳在前带路。”

络腮胡子的猎人说着,刚要抬手,却只对上了长岳冷冷的眼睛。

“无需旁人代劳。”

长岳说罢,小心地背起身边的沐清淮,七个人带着刀棍,走进了腾山深处。

传说腾山东麓有茫茫草原,名为“苍芦”,乃妖界一隅,风景独秀,水草丰美,是妖狼族世代繁衍生息之所,腾山之巅更有人妖相隔的结界——起初说起白色巨狼的时候,大家都说是妖物翻越腾山,来到人间作祟。

几个年轻猎人身上不但带了刀棍毒箭,还备了不少辟妖驱邪的宝物,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响个不停,在静谧的山林里显得格外突兀。穿过草丛,跨过小溪,估摸着时间已过正午,却依旧没有见到狼的踪影。

“累了累了,不如咱们歇一下。”

络腮胡子说着,找了块石头坐下,把身上的钢刀丢在一边,另外几个年轻猎人跟着他席地而坐。长岳四下看看,没察觉出异样,便让沐清淮靠在树下休息。

“怎么样?”长岳问他,“累吗?”

沐清淮摇摇头,“我一直伏在你背上,怎么会累?”

话虽这样说,他自幼体弱,多半天下来,早已经疲乏不堪,没过多久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闭上眼是迷离模糊的梦境,近处溪水潺潺,远处鸟鸣幽幽,沐清淮不知自己身在何地,只觉得这地方格外熟悉,让他安心。他向前迈了几步,忽觉得脚下一冷,低头看了,才暗笑自己不知何时已立于溪水当中,还浑然不觉。

他虽不畏水,却也不愿意让溪水沾湿了衣摆,正犹豫,便看到前面一匹白色大狼缓缓走近,直走到他的面前,顺服地跪在他的脚边——它愿意载他渡河。

“我虽为雾中仙……”

沐清淮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声音,但这却又不是他,他不知道这是谁。

“却也不愿意溪水沾湿了衣摆,承君此意,来日若有机缘,自当相报。”

沐清淮蓦地惊醒,他深身在原地,身边却不见了熟悉的人。雾气微凝,远处似有泉水叮咚——长岳到哪里去了,怎么会丢下他一个人?正想着,草丛中窸窣作响,一匹白色小狼忽的跃到他面前,吓得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匹小狼竟和梦中那匹白狼有几分相像。

“孽畜!”

沐清淮循声望去,只见小狼身后追来一位翩翩公子,身着红衣,他手中灵光一闪,小狼身边长出碧绿柔韧的蔓藤,将它紧紧缠住。

它无力脱逃,只能痛苦的嚎叫。

“看你还敢逃!”

“这,这位先生。”

红衣人抬眼看他,竟是一惊,“你?”

沐清淮丝毫不觉异样,他只瞧见这小狼可怜,开口替它求情,“上天有好生之德,还请先生饶它性命。”

那人却笑,“你自幼孤苦无依,多病多灾,疼爱你的师父也早早离你而去,村人虽面上对你尊敬,背地里却说你刑克父母亲人,不敢与你亲近……”

沐清淮心中一紧,不知自己遇到的究竟是何方仙人,又为何会有这番境遇。

“如此这般,你怎敢断言上天有好生之德?”

“双亲命薄,却一生恩爱,生同眠,死同穴。师父将我养育成人,一生本领倾囊相授,离世之日能有徒儿侍奉左右,也算圆满。村人虽待我疏远,却也信我医术能保一方平安。更何况……”

更何况还有长岳。

沐清淮没有再说。

“你可知这孽畜犯下何等罪过?”红衣仙人眉头稍皱,旋即舒展,“罢了,既然你开了口,我又能如何?”

仙人说罢收了法术,“孽畜,你去吧!”

3.

长岳找到沐清淮的时候,发现他就站在那棵老槐树的旁边,身边蜷着一个白色的毛球,仔细一看,那竟然是一匹狼。

那是一匹罕见的白狼,不像传说中凶猛彪悍,猎人们摩拳擦掌,打算剥了它的皮卖个好价钱,顺便为民除害。谁知那狼虽受了伤,却还凶得狠,锋利的狼牙竟把木棍生生咬断。他们不敢动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跑进山林深处,再无踪迹。

回到沐萍村时,上弦月已经挂在天上。到手的猎物逃了,无功而返,猎人们牢骚满腹,长岳一如既往的安静,倒是向来心宽的沐清淮心事重重。他们走回药庐,竟看到那只白色的小狼蹲在院门前,嘴里叼着一只半死的芦花鸡,旁边还有几条新鲜的鲤鱼……

“这……”沐清淮笑笑,“它倒比我们脚步快。”

话才说完,小狼闪身跃进草丛中,不见了。

那一晚,沐清淮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总想起山中的玄妙梦境——那不是梦,倒像一段深刻在脑海中的记忆,挥散不去。窗外月色皎洁,风吹得窗框呼呼作响,他担心睡在外屋的长岳着凉,拿了多余的被子想去看看……

推开门,却见长岳端坐窗前,望着朦胧月色,不知在想什么。

“阿岳。”他叫他,“怎么不睡?”

长岳回过头,皱了皱眉,“是不是旧疾又犯了?”

沐清淮摇摇头,坐到他旁边,把那条被子盖在两人膝上,“你有心事?”

长岳是有心事,但是这心事无法对他言明——他一直深知自己并不属于凡尘俗世,硬要留在他身边,只会带来灾祸。

但让他离开,他又有千万个不舍得。

“村人对我多有避讳。”他说,“你把我留下,难免遭受非议。”

沐清淮轻笑,“你就是在想这些?”

“我想带你回乡。”他又说,“虽说还想不起来家乡何处,但我却知道那是一片极美的土地,青山环抱,绿水相迎——族人不会排斥你,他们会敬你爱你,就像……“

长岳没有把话说下去,脑海中迅速闪过几个画面,有火海,有刀光,有成群的白狼在草原上奔驰……他感觉到熊熊烈焰从心中燃起,就要将他燃烧殆尽,却忽而又有一丝清凉的感触从手边缓慢地滋生。

是沐清淮握住了他的手。

“多思无益。”沐清淮说,“你总会想起来的。”

腾山仙境,不老松下,松老拄着古藤拐杖来来回回踱着步子,不停地埋怨向来严谨的赤芝仙人怎会如此糊涂,一时心软放走了那只妖狼——它劈裂的寒冰是腾山上最要命的一道结界,封印着百年前痴念入魔的妖狼之王的元身。

说是百年,人间的百年于仙家而言,不过百日而已。

三天前,松老约老友下棋,忽然瞧见腾山山巅有妖气骤出,赤芝前去一探,见一匹修成人形的妖狼竟然突破结界——他修行虽浅,却妖力不凡,转瞬间便挥刀砍碎了寒冰一角。

“一时之仁,恐生后患,那寒冰可是……”

松老见赤芝并无悔意,也不愿多说,只得对着摆了一半的棋盘叹气。

“松老莫怪。”赤芝仙人挥一挥衣袖,望向山巅,“我见到他了,是位彬彬有礼的斯文公子,倒也合他本性,只是此生非但力虚体弱,更是诸多坎坷……”

赤芝仙人转过头,果然瞧见松老正紧张兮兮地等他把话说完。

“他开口劝我,让我怎敢不手下留情?”

“他……”

“你我这几句话的功夫,人间不知又过去多少日夜。”

时逢仲夏,沐萍村的男女老幼都聚在沐氏祠堂,祈求祖先保佑今年的丰收。沐清淮裹着暖和的羊毛披肩,缓步走在去往祠堂的小路上——那次进山后,沐清淮的身体每况愈下,太阳下面还觉得冷。小薇坐在祠堂外面用野花编花篮玩,见到远远走来的沐清淮,蹦蹦跳跳地跑到他跟前。

“沐先生可是要去祠堂?”

沐清淮笑答,“是,外婆的病好些了?”

“吃了先生的药,好多了。”小薇想了想,又说,“昨天家里丢了羊,外婆正为这事烦心。”

“哦?”

“这个月村中常有怪事,先是村西的婆婆家丢了母鸡,后来村东的大哥家又丢了猎来的野兔……”小姑娘低着头,抿着嘴说,“有人说……是长岳哥偷去的。”

这一个月来,村里人依旧每天上山打猎,再没出过什么意外,只是长岳进山的次数少了许多。

如今想来是有些蹊跷。

沐清淮还想再问,忽然听到村长叫他,抬起头,村人已经不知何时来到祠堂门口,像是在找他。

“清淮……”村长有些犹豫,“近日村民牲畜猎物频频失窃,有人说在你药庐附近看到长岳……”

没等村长的话说完,就有村民嚷嚷起来,“长岳就是狼妖!”

“那些丢失的牲畜分明就是被狼叼去的,有人看到长岳与那白狼在一起,分明是他施法术指使那狼!”

“现在只是抓几只牲畜,将来可就要抓人了!”

此语一出,人心惶惶。

“清淮,你怎么看?”

“这当中一定有误会。长岳不是,他不会……”

村长摆摆手,继续说,“不如你去叫长岳来对质,若确有误会,也好还他一个公道。”

“不必。”

听到熟悉的声音,沐清淮蓦地回头,看到阿岳满身是血,手里拖着一只被咬断脖子的羊羔。

“与其逼问他,还不如直接来问我。”他说,“是我做的。”

村人这下抓住了把柄,“你可承认是,是妖怪?”

长岳轻笑,“你们说是,便是了。”

“阿岳!”

沐清淮撕心裂肺的喊声让长岳一个失神,手脚被绳索死死捆住——村民同他素来不和,不会手下留情。

“烧死他,烧死这只狼妖!”

村民们的喊声如同嗜血的魔鬼。长岳看到沐清淮的脸色有铁青转为灰白,神情由惊讶转为惶恐,再到不安……他怕了,他怕一个不小心,就……

“清淮,你别怕,我……”

我不会有事。

你不要担心我,你要顾好你自己……

他的话,沐清淮没能听到,突如其来的一切如同一记重锤,狠狠打在他的心上,他呕出一口鲜血,不省人事。

没人看清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

绑住长岳的绳索忽地燃烧起来,火焰迅速蔓延,烧痛了几个猎户的手,烧断了长岳身上的束缚——村民们几乎确定,他就是为害一方的妖狼。他们眼见他将身上焦黑的绳索甩开,冲到沐清淮跟前——他没有报复,只惊恐地抱起他,看着周围冷漠的人们。

他向来知道人性虚伪,却没想到他们会将沐清淮逼到如此境地。

“去找大夫!”

他大声喊着,村民吓得呆了,谁都不敢挪动半步。

“他若有闪失,我要你们陪葬!”

村长从邻村请来村医,为他诊治了好久,那老大夫却说摇摇头,只说此人命将不久。村人们有的叹息,有的漠视,只有小薇守在他身边嘤嘤哭泣。

“我要进山。”长岳说。

几个猎户听罢,拿着刀棍拦住去路,却又不敢伤他,“我,我们不能让你这狼妖逃了!”

“让开!”

猎户们不为所动,年幼的小薇忽然抱住村长的腿,哭着求他,“伯伯,先生要死了,长岳哥不会不管他的!”

众人这才动了恻隐之心。

进山的路,长岳再熟悉不过,这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都被他深深刻在灵魂深处。模糊的印象中,他曾在这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岁月,虽然短暂,却足够终生珍藏——就像他同沐清淮度过的这三年。

但幸福总让人心生不安,仿佛那就不该是他能得到的宝物,长岳知道,总有一天他必须面对。

“人类忘恩负义。”长岳身后,那匹白狼小跑着跟上,它能通人语,长岳一早就知道了,“为何不杀光他们?”

“你还不走?”

“你做这些,不都是为了那个叫沐清淮的人?”白狼一跃上前,“我知道这山顶有种仙草,或许能救那人一命。”

“前面带路。”

白狼名叫方璜,受苍芦原上族人所托,前寻找失踪百年的妖狼之王。他找到了那块封印狼王的寒冰,倾尽全力却只劈碎了寒冰一角,随后又被赤芝仙人抓到腾山仙境,虽侥幸逃脱,却白白浪费了三年时光——仙界一日,人界一年。

他们在山上走了一天一夜,越往高处越是寒冷,周围早已经没有了茂密的花草,只剩下稀稀落落的低矮灌木和远处压着积雪的松树——夕阳西下,霞光映衬的雪景分外妖娆,山顶还在远处,那块巨大寒冰的轮廓却已清晰。

长岳忽然觉得焦躁不安,总有零碎片段涌入脑海——枯黄的野草,干涸的湖水,食不果腹的同伴……

“我是为了寻找狼王而来。”方璜认真地看着他,脚步渐渐放慢,“百年前,苍芦原大旱,几年中滴雨未落,羊都饿死了,狼便没有了食物,部族之间开始自相残杀。”

画面渐渐拼接在一起,长岳回想起那段困苦的时光,在那时……

“在那时,狼王长岳忆起了雾仙溪瑕的一个承诺。”

——渡水之恩,若有机缘,必当答报。

又是无始无终的梦境,沐清淮知道,这一定又是梦境。

四周是陌生又熟悉的景物,阳光从树叶间的缝隙照射下来,洒在泥土上,散发着芬芳。山顶冰雪消融,融水沿着山涧溪流倾泻而下,一直汇入山下的沐水之中。

他坐在溪水旁边,任小鱼亲吻他的脚趾,对面草丛忽然有了动静,露出白色大狼的半个身子,忽地一闪,那白狼化作人形,向他走来。

沐清淮感觉到他——梦里的自己,从没像这样喜悦和快乐。

“你来了?”他问,“我不准你捉山里的小鱼,也不准你惊扰林中的兔子,你却还是乐意到这里来……为什么?”

那人柔声答他,“仲春时节,溪水暴涨,我怕你不敢渡河,才来看看。”

“呵……我元身乃是东海沉玉,生于水中,又怎会怕水?”

“正是因此,才更知道海底冰冷孤苦。”那人在他旁边坐下,让他的头刚好靠在他的肩上,“溪瑕,你怕吗?”

病榻上的沐清淮猛地一颤,他身边的小薇用温热的手帕擦掉他额上的汗滴。长岳离开的这两日里,他一直苦苦熬着,全部的希望都系在长岳一人身上。

老大夫说,三日之后,神仙难救。

而此时的长岳正沿着峭壁艰难前行,终于抵达山巅,却只有皑皑白雪,不见仙草的影子——西面村庄升起袅袅炊烟,沐水缓缓流淌;往东是茫茫草原,风吹草低,有狼群追赶着成队的羚羊奔驰而过……

长岳知道,那是他的故乡。

“那是苍芦原,那里的每一匹妖狼,都是你的同伴,你的子民。”方璜说。

长岳却只喃喃念道,“真美,真想让他来看看。”

“你怎么还敢回来?”

说话间,赤芝仙人从天而降,吓得方璜连退三步,定下神来才发觉对方说的根本不是他。

“你明明已经从寒冰中脱逃,怎么还敢回来?”

长岳知道他是在跟自己说话,却不明白他的意思,但从方璜的神情中,他猜到这便是腾山散仙,手中一定有能够救沐清淮的仙药。

“我来求药。”

“为何求药?”

“救人。”

“何人?”

长岳看着他,一字一字地说,“沐清淮。”

赤芝稍怔,“你可知那寒冰中封印的是你的元身?你可知你只是三年前从寒冰裂缝中脱出的一缕愿力所化?你可知妖狼之王背负的,是你身后那片土地上千千万万的生灵?”

“那又如何?”

赤芝轻笑,仿佛回到百年之前,溪瑕面对他声声质问,答的也是一句:那又如何?

“我且问你,狼王之位与沐清淮,你选哪个?”

“沐清淮。”

他站在腾山之巅,望着远处苍芦原上雨后的新绿——腾山高耸入云,高处不胜寒。天帝降罪,说溪瑕上仙罔顾天条,私自授雨,擢天雷毁其元身,永堕轮回。

入轮回也没什么不好,只是以凡人之身,不知还有没有机会站在这里,更不知还能不能再见到他。

赤芝曾说,他为身腾山众仙之首,若潜心修行,将来定能在蟠桃盛宴中得一席位,如今却要以千年修行报渡水之恩,落得元身尽毁的下场……

他却只说,那又如何?

“那又如何?赤芝生在腾山之上,不知幽深海底冰冷凄苦,高处不胜寒,更何况九重天外?”溪瑕似是谈笑风生,“若非长岳,我又怎能懂得相思苦、别离恨?在孤山之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再好的光阴,也不过虚度。”

说罢,溪瑕看向苍芦原上疾驰而过的狼群,为首的那匹白色大狼正他用毕生最快的速度奔跑,把同伴远远地甩在了后面——那是长岳,妖狼之王。

“来不及了。”

来不及的,溪瑕唇边扬起温柔的笑容,他想起他们在腾山初遇,想起他们短暂却美好的相聚——他想起长岳说,要带他去苍芦原,载着他在草原上奔驰……

他深知他的情意,只是……

“你我终究缘分清浅,如来世再相见,定将承君厚意。”

北方乌云密布,天雷滚滚,天帝在上严词呵斥,溪瑕,你可有悔意?

“从未后悔,此生无憾。”

来不及了。

药庐里,小薇哭个不停,她的旁边是悬着心的长岳——他已经把整棵仙草熬成汤药喂沐清淮喝下,两个时辰过去,他的病情却不见好转。直至太阳落山,病榻上的人忽地一颤,喃喃念着,“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什么来不及?”长岳握住他的手,“沐清淮!”

他睁开眼睛,模糊的视线中是长岳满是担忧的脸,“阿岳,我怕……”

他曾以为自己勘破命数,无畏生死,直到死生一线,他才知道怕。

“我怕见不到你最后一面。”

腾山仙境白雾消散,赤芝仙人缓缓走来——松老早已经在这里等他。见到他埋怨的神色,赤芝只能苦笑。

那日,溪瑕元身尽毁,晶莹的东海沉玉被天雷劈得粉碎,随风消散,不知去向。妖狼王终于赶到,却没能见他最后一面,眼见着腾山顶上焦黑的草木,仰天长啸。

熊熊怒火从他胸口喷涌而出,燃烧了他雪白的皮毛,染红了他的眼睛。

“天地不仁,吾等再不敬天。”

长岳业已成魔。

“你好糊涂!”松老用古藤拐杖不停地敲着地面,“你将赤芝草相赠,无异于自断一臂,若真能救他也就罢了……”松老长叹一声,背过身去,“你明知他二人命数,即便你我自断修行也于事无补,何苦来的?”

赤芝笑,“我只是不忍辜负深情。”

转眼便是夏秋之交,村里人忙着积攒粮食蔬菜以备冬日。沐清淮的药庐后面有几块薄田,收成甚少,往年都靠乡亲们送些——如今碍着长岳,乡亲们的往来更比平时少了。

只有小薇拎着婆婆给的菜篮,送来的蔬菜倒比平时还多。

“这怎么好意思?”沐清淮推辞着,看了看坐在窗口的长岳。

小薇的头摇得像拨浪鼓,“婆婆说了,明日先生生辰,总要多吃些——先生的身体康复了?”

沐清淮笑着点头,“旧疾再没犯过。”

“我就知道长岳哥……”小姑娘坐到药庐一边,躲得长岳远远的,却还偷偷看他,“虽然看着凶,但对先生总是好的。”

才说着,门外忽然起了大风,吹翻装草药的笸箩,长岳忙跑出去,却看到门口站着个少年人——正是已经数月不见的方璜。

他像是远道而来,风尘仆仆。

“有客人?”沐清淮只以为是外乡人来问路,“若不嫌弃,请到药庐喝杯热茶。”

方璜却只对长岳说,“狼群已经聚集到结界入口,多则十日少则三日,便可将腾山村落踏平。”

——长岳要带妖怪来屠村了!

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传遍了腾山脚下的每个村落,村民们拿着武器将药庐围得水泄不通,势要和狼妖拼个你死我活。

沐清淮问长岳,是否有法可解?

长岳却只能摇头。

狼王之位已空置百年,长岳威望甚高,无人能取代。这次,方璜带来的消息喜忧参半,妖狼族选出精壮的妖狼千匹,势要踏平腾山,寻回旧主。

夕阳落下,夜色深沉,腾山上狼嚎阵阵,时高时低,一声接着一声,像是在警告,更像是大举进攻之前的讯号。

村民们慌了,倒是村长还算冷静,作揖道,“长岳,这些日子,乡亲们或许时有冒犯,但罪不至死。”

长岳并不回话,只将沐清淮护在身后。

“沐先生更是待你不薄,你要眼睁睁看他横遭此劫?”

“我自会保他平安。”

话音才落,长岳听到耳边一声惊呼。他回过头,见到那些猎户不知何时已经把沐清淮掳在身边,“若是全村人性命不保,你又如何保他周全?”

“放开!”

村人们眼见长岳两眼发红,似要发狂,连忙把沐清淮推到身前做挡箭牌。沐清淮没想到自己会有这样一天,只能苦笑,“阿岳,你我逃过死别,却逃不过生离。”

“大家小心,别让这妖怪逃了!”

“阿岳。”沐清淮叫他,“一边是我的村人,一边是你的族人,你且走吧!”

长岳手上的钢刀“咣”地掉在地上,“你什么时候知道……”

“你可记得说过要带我回乡?”

他曾说过要带他回乡,他说他的家乡有青山环抱,绿水相迎……

“阿岳,我是真的很想……”

他是真的很想随他去看,看那茫茫草原,霞光万丈。

只是……

“等我回来。”长岳重新捡起钢刀,认真地看着沐清淮的眼睛,“这次风波过后,我便带你走。”

这是个漫漫长夜,沐清淮坐在药庐门口,头靠在门框上,看着夜色朦胧。他想着长岳不知进山了没有,他到底能不能找到法子,他到底会不会回来……

就这样一走了之,也是个好结果。

同坐在门口的小姑娘耷拉着脑袋,眼睛都要睁不开。沐清淮摸摸她的头,低声道,“小薇睡吧!”

小姑娘却迷迷糊糊的摇头,“不,我要陪着先生,长岳哥走了,先生一个人会寂寞的。”

长岳说人性伪善,倒也不尽如是。

远方又是一声狼嚎,这声音和之前的都不一样,沐清淮心中忽地安稳。

他知道,长岳已经进山了。

黑夜中的腾山密林在长岳眼中和白天并无不同,狼族擅长狩猎奔袭,更能夜视,他在奔跑之中跃过山涧草丛,纵身化为狼型。那是一匹威风凛凛的白狼,让在他身后紧紧追随的方璜都为之一震——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狼王的身姿。

“结界即将攻破。”方璜说,“是进是退,只等您一声号令。”

向东方望去,草原上白茫茫的一片,如雪覆盖的是一匹匹白色的妖狼,蓄势待发。月光之下,巨大的寒冰闪着濯濯银光,内里冰封着的巨大妖狼,同化为狼型的长岳一个模样。

那是谁?那是不是自己?哪个才是自己,抑或哪个都不是自己?

迟疑间,两位仙人匆匆赶来,当中穿红衣的那位,长岳是认得的。

“我这就去让他们退回苍芦原。”长岳说着,狼身跃起,却被那强力的结界反弹,重重摔在地上。

赤芝仙人苦笑,“你无狼王之能,如何能穿越结界?”说罢,他看向冰中妖狼,“若解此劫,唯有释放妖狼一法。”

又有妖狼冲向结界,所幸那结界还算结实,方璜皱着眉头——他们都知道,没有多少时间了。长岳走到那块巨冰面前,小心地抚上冰面,那触感竟然和沐清淮的手有些相似——并不寒冷,却极尽温柔,好像能够将世间一切悲苦不忿抚平。

“此时此刻若是再问你,万千生灵与沐清淮,你选哪个?”

长岳爱怜地抚着冰面,只为了留住多一刻的温存,回忆不停倾泻,美好的,痛苦的,有甜蜜盟誓,也有撕心别离……他看到百年之前,即将被怒火燃尽的自己——妖狼长岳即将堕入魔道的一刻。

璀璨的冰凌忽地凝结成片,将它包围——他顿时记起了一切。

这块寒冰并非为封印妖狼而生,它由溪瑕上仙用魂魄之力所化,为的是使它不入魔道,免受烈火煎熬之苦。

溪瑕的游魂在腾山之中游荡八十载,才得以转世投生——成为沐清淮。

“若毁寒冰,沐清淮性命不保。”赤芝仙人的话就在耳畔,“万千生灵与沐清淮,你选哪个?”

沐清淮从没见过如此真实的梦境。

仿佛是前世与今生的交叠,他站在溪水旁边,宛若水中仙——不,他正是水中仙。他的前方,涉水而来的是他不自知中深深恋慕的长岳。

他说,溪瑕,此行,我是来向你道别的。

“世间万物皆有定数……阿岳,你对我有渡水之恩,我曾说过,若有机缘,定当为报。”

长岳轻叹,“我思忖良久,还是不能看你罔顾天命——我只来向你道别。”

“阿岳,你可记得曾说过要带我去苍芦原?”

“若有来世,我愿将你负于肩上,看遍世间美景。”

溪瑕施法化雨,这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个轻松的小把戏,“溪瑕罔顾天命不是为你,而是为普天之下万千生灵。”

清醒之时,沐清淮恍然发觉自己身处腾山之巅——他从未涉足却似曾相识的土地。夜色正朦胧,向东望去,数不清的白狼从草原上奔驰而过,就着月光,成了无与伦比的风景。

看到长岳就在面前,面容哀戚。

万千生灵和沐清淮,选哪一个,我选……

当下的场景和百年之前何其相似?

东方天色即白,今日是他的生辰,那二十一年的命数,一天不多,一天不少。

“阿岳。”

他叫他,他猜他一定听到了。

“阿岳对我情深意重,若有来世,定当承君厚意。”

巨大的寒冰在长岳的面前粉碎殆尽,连同沐清淮的音容一同消失在微明的天色之中。

那天,小薇从梦中苏醒,见到窗外远远的山巅上一片璀璨,她努力地想叫醒身边的先生,让他也看看那好美好美的星光……

沐清淮却再也没有醒来。

尾声。

时值仲春,腾山顶上积雪消融,清泉流淌汇入沐水,山脚下的村子早已成了繁华市镇,住了千余户百姓。

长岳缓步走过繁华的街巷,行人来去匆匆,或笑或怒,或喜或悲,同百年之前并无两样。

时光匆匆,已是百年。

他们曾经许诺相守终生,却没想到他的一生如此短暂,他的,却那样长——倒也不知是谁辜负了谁。

街巷尽头是沐氏祠堂,有年逾耄耋的婆婆坐在门口,编花篮,讲故事——孩子贪玩,拿了花篮便跑得没了踪影,唯独一个男孩子安静地坐在一边。

“婆婆的故事讲完了?”

婆婆默默点头,早已经老花的眼睛努力地想看清孩子的模样——他像极了那个人,“先生已去,长岳回乡,这便是故事的结尾。”

孩子似乎不甚满意,一转头,竟看到一匹白色大狼从巷口缓步走来——它的步态如此苍老,每一步都像要耗尽全身的力气。

它终于走到他跟前。

孩子微笑着伸出手臂,指尖触碰的瞬间,白狼化作虚无,烟灭灰飞。

第5篇

我大学毕业后,没有马上找工作,而是选择回家陪母亲过上一段日子。我的父亲在我刚念大一的时候就已离世了,是母亲含辛茹苦地供我读完我的四年学业的,我怕工作后少有时间陪她了,于是利用毕业后的间隙回家陪她过上一段日子。

母亲得知我回家,忙着擀面皮包饺子,我坐在堂屋门口,陪她聊天。忽然,她提起了金不换来,说金不换几天前曾来我家看望过,而我当时不在家。

“金不换。”我顿了顿,思绪中浮现出一个人物来。

金不换是我儿时最好的伙伴,他比我长三岁,年少时就以勇猛聪慧而闻名乡里。在学堂里,他是一个一点即通,成绩名列前茅的好学生;学堂外,他又是一个孩子王,以打架争强而赢得很多孩子们的拥戴。我就是他最忠诚的伙伴和下属,在我少小时的心目中,他是一个令人崇拜的少年英雄人物。

后来,他考入了市里一所最好的高中,要住宿于学校,而我刚进入乡里的初中读书,因为学习忙,我们见面的时间就少了。再后来,听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叫韩照雨的女孩子,并且因为那个女孩子而打伤了人逃亡了。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同时为市里的一个家族很有权势的男孩子所喜欢,可是,韩照雨打心里是喜欢金不换的,这就激怒了市里的那个男孩子,他觉得自己丢了面子,原本的那份对韩照雨的深情爱恋在他扭曲的心灵中化作了恶意的报复,他开始行为轻浮放荡甚至下流地调戏起韩照雨来。金不换知道这件事后,教训了他一顿,他明知不是金不换的对手,自己又咽不下这口气,便纠集了市里的几个混混准备来教训金不换。金不换是个尚武的青少年,走到哪里都会偷偷地带上他那把心爱的短剑,当他预感到将有一场暴力冲突要发生时,他就从宿舍里的行李中拿出了那把心爱的短剑。像他那种性格的人是不会把这种事告知老师和校方的,他觉得那是懦夫的行为,他要自己来解决,哪怕是付诸血腥和暴力。果然,就在晚自习课上,市里的男生走到金不换书桌前,挑衅地说道:

“金不换,听说你很小就以打架斗勇闻名乡里。有种的,今晚出来遛遛,怎么样?”

“奉陪!”金不换从位子上站起来,拎起书包,书包里藏着他那把心爱的短剑。他随着那名男生出了教室门。

坐在教室里的韩照雨也紧跟着走了出来,担心地叫住金不换:

“金不换,你不能出去。”

金不换望了望满脸惊惧的韩照雨,有点犹豫。就在这时,那个男生又发话了,而这话恰恰激怒了金不换。

“怎么?害怕了吗?我还以为你是一条天不怕地不怕的好汉呢?”

金不换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跟着那名男生走了,只留下韩照雨默默地啜泣声。他们来到了街道的偏僻角落,那里早有四个社会上的小青年等候在那里。

“上!”市里的男孩子叫了一声,他们开始气势汹汹地向着金不换逼近。

“慢!”金不换大喝一声,如晴天霹雳镇住了他们,“等我把话说完。”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不是那种不给人留遗言的人。”

“快要高考了,我们之间的恩怨待高考后再了结,怎么样?当然了,如果你要今晚了结,我也奉陪到底!”说完,从书包中拔出那把寒光闪闪的短剑,在自己的胳膊上划破了一道血口,以一种视死如归的口吻说道:

“必当以血相溅!”

说实在的,市里的男生也只是想狠狠教训一下金不换,出一出心中的恶气,他也不敢真去跟金不换拼命呀!见金不换拿着短剑,以血相持,心里就有些发怵了。因为,他知道,一个可以自残流血的人是不会惧怕血腥,杀戮和死亡的。

“那好吧!高考后再了结。”他见金不换早有准备,只好让步。

高考后,他们果真做了了结。结果是那个市里的男生被金不换打伤残了。金不换知道自己闯了祸,急忙赶着回家,扑通一声跪倒在母亲面前,愧疚地说:

“妈,我把人打伤残了,我是不会呆在监狱里过着那种没有自由的生活的。我必须得亡命江湖,以后不能侍奉您了,妈,以后您要多多保重。等风声过后,我会回家看望您的。”

金母流着泪跟儿子说:

“金不换呀!你自小就刚强不服弱,今天,发生这事也不足为怪,唉!妈能说你什么呢?你性子那么倔强不服管束,但愿以后,你能痛改前非,别再惹是生非了,你要记住你的名字呀!金不换!快走吧!莫挂念妈了。”

金不换给母亲磕了三个响头,带了点钱,当天就离开了家园。当晚,警车开到了他家门前又开了回去。在高考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一辆警车载着一所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又一次来到了金不换的家门前,金不换的母亲捧着儿子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不停地流泪。

金不换毕竟没有犯人命案,也就没有上通关文谍,他为了谋生,在工地上干了一年体力活,由于他桀骜不驯的性格和不甘下人的高傲,由于他想更快更多地积聚原始的资本,使得他不得不离开了工地,铤而走险,去C市给人家看赌场,做着放风的行当。我听说,他曾凭借一个人的勇气和胆魄击败并震慑了六个肇事者,也正因为他的威名,使得家乡的那些及早辍学而又喜欢打架斗殴无所事事的年轻人蜂拥着来投奔他。由于他个人的有胆有识重义气,加之家乡子弟们的拥护,在C市,他也算是一个令人闻风披靡不敢招惹的人物。可是,正当他的威名蒸蒸日上如日中天的时候,他忽然做出了令他的弟兄,朋友,甚至对手意想不到的举措,他将积聚的大部分钱财分给了同他出生入死共患难的兄弟,一部分用来化解结怨的对手,也可以说金盆洗手了,因为他为人正直而又讲义气不欺压良善,所以树敌不多,安然地告别了江湖上打打杀杀的生活,只带着一少部分但也有几百万的积蓄回到了故乡。金不换主动登门赔了那个被打伤残的同学一部分钱财,恩怨也就在私下里了结了。那个被打的同学家人也晓得金不换这几年是干什么行当的,所以也只好认了,他们怕的是金不换的恶意报复,其实,金不换确是诚心诚意来认错的。

现在,金不换在镇上开了一家豪华的酒店,日子倒也过得安稳富足自在。我还听说,今年底他要结婚,只不知新娘子是谁?

“明清,你去金不换那坐坐吧!晚上请他来我们家吃顿饺子,我再炒几个菜,你们喝酒聊聊天叙叙旧。”

母亲的话语把我从有关金不换的记忆的思绪中唤醒出来,我骑着自行车就往金不换家赶。到了他家,我遇见了金不换的母亲和堂哥,我向他们问声好后就询问金不换来,金不换的母亲知道我和金不换发小,玩的铁,就让金不换的堂哥骑着摩托车带着我去镇上金不换的酒店找他去。我于是坐着金不换堂哥的摩托车来到了金不换的酒店,才进门,就见金不换跟着七八个中学才毕业的毛孩子喝酒哩!金不换见我们来,煞是惊喜,他亲切而又激动地望了望我,简直像是久别重逢的兄弟,又像是经历了一场大战后而幸免余生的亲切战友,他让他的堂哥先把我领进隔壁的雅间,说一会儿就过来陪我。我还没有走进雅间的时候,就见他的脸色开始变得凶狠而威严起来,像是一片风雨雷电即将到来的天空。看得出来,那几个毛孩子是来混饭吃的,大概是远村的,还不认识金不换是何许人也哩!金不换开始发话了,他那雄浑有力的声音比年少时变得粗犷了许多。

“今天这顿酒就当是我请众位的了,下次来想吃白饭也可以,但是,你们也要先掂量掂量一下自己,有没有那个资格,”说到这,他迅捷地走进自己的房间拿出一把带有五股弹簧的臂力器,轻松自如地拉了十多个来回,然后,威猛地把臂力器摔在饭桌上,一部分酒菜及碟碗摔到了地上。紧接着,他威严地说,“有能拉开者,来到我这里,我将好酒好菜继续招待,倘若拉不开,以后再来,就别怪我不讲情面了。”

几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毛孩子听他这么说,看了看他怒发冲冠的面色和他那双电一般地射出凶狠杀气的眼光,顿时一震,不过,他们又有点不甘心让人家这样喝倒,于是,争先恐后,一个个试着拿起臂力器,使出了吃奶的劲,憋得脸红脖子粗也没能拉得开,只好放下臂力器,灰溜溜地走了。

金不换走进雅间,亲切地拉着我的手,欣喜却又感慨良深地说:

“岳明清,今年该毕业了吧!我们村能走出几个大学生,真是不容易呀!我为我们村感到骄傲,也为你感到自豪呀!”他边陪我说话边让他堂哥暂时帮他料理酒店的事物,一边又让店里最好的厨师紧快炒几碟可口的饭菜,他要同我喝几杯酒,聊叙阔别多年的想念之情。我忙着边推脱边说:

“金大哥,前几天,你去我家找我,我还没有回家。今天,我的母亲跟我提起这事,她已在家包好饺子了,特地让我来请你到我们家吃顿饺子叙叙多年不见的别离之情,走,快去我家吧!”

金不换说:

“婶婶的心情我心领了,今天,你既然来到了我的酒店,还能让你空着肚子走吗?你先在我这吃顿饭,改天抽时间,我一定去你家看望婶婶,那时我们再饮酒聊天。”

他硬是把我留了下来,不一会,厨师边上好了一桌菜,我们就喝点酒说说少时的故事来。可没多大功夫,就见几个年轻人风风火火地赶进来,关切地询问道:

“金大哥,刚才听说有几个毛孩子来你酒店闹事,而你居然赔了他们一场酒,这不像你行事的风格呀!他们人多,你也通知兄弟们一声,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兔崽子,今晚,我们非去花了他们不可。”

这些年轻人中,有我认识的儿时伙伴,也有两个我不认识的,我才要站起身,跟几个认识的儿时伙伴打声招呼,就见金不换从座位上站起来,感激地说:

“众位兄弟的情义我心领了,没必要跟这些毛孩子兴师动众的。刚才你们说他们人多,看起来我惧怕了,你们看我金不换是那种胆小怕事任人宰割的人吗?”说到这里,他猛地拿起桌前的酒杯,喝了个底朝天,继续说,“这群毛孩子,我不想跟他们计较罢了,倘或他们还敢来吃白饭,我就不只是要让他们见见血是什么样子的,让他们看看我金某人不只喜欢喝酒,同样喜欢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说到这里,他连忙把那几位兄弟让进来坐下,又吩咐厨师再添一桌酒菜,就跟他们介绍起我来。

“我们村的大学生,不容易呀!”

我于是紧跟着站起来,向那些同龄人握手问好。寒暄完后,没想到那些人却一个个推脱有事,不能坐下来一起喝酒了,金不换强挽留,他们却把好话当成坏话说:

“金大哥,你今天为我们摆酒席就见外了。我们原本是想来为金大哥管事的,既然没事,我们就放心了。如果我们留下来吃这桌酒席,跟那群混吃混喝的小混混有什么区别呢?金大哥,年底你结婚的时候,你就是不请我们喝酒,我们也要到你家门找酒喝的。金大哥,你先陪着岳明清吧!你们可是从小玩的最铁的了,久别不见的,你们慢慢聊聊。是的,我们村能出他这样的大学生,的确不容易,我们自小大都不喜欢念书,村里孩子念书的风气也不好,我们也真羡慕岳明清呀!”说完,就跟我们告辞了。我也帮着金不换挽留他这些兄弟,就是挽留不了。待他们走出酒店,我们重又坐下来喝酒叙旧。然而,没坐下来多久,刚才那几个小混混又来了,这一次来不再是要酒喝的了,而是来主动负酒饭钱赔礼道歉的,他们拿出十张老毛的人头纸,毕恭毕敬地放在酒桌上,一个个点头哈腰,低声下气,极尽巴结讨好之能事地说:

“想不到这酒店是金大哥您开的,我们有眼不识泰山,金大哥您大人有大量,宰相肚里能撑船,别跟小的们计较。金大哥,在C市,有谁不晓得您的大名,我们其实早有投奔您麾下做小弟的念头了,金大哥,这钱,您收下,我们只晓得您的大名,却未曾见天颜,只知道您在C市,想不到在家乡的镇上开了一家高档酒店。金大哥,您千万别生气。”

金不换坐在酒桌旁,连正眼都没看他们,只见他翘着二郎腿,叼着烟,吞云吐雾的,摆出一副傲视万物,旁若无人的架子来,这个时候,他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黑社会老大派头,只听他沉静如水地说:

“这钱,你们还是收回吧!那顿酒席,就当我金某人请众位了。至于投奔我麾下,倒是抬举我金某人了,我已退出放风的行当了,金盆洗手了,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而已。不过,如果你们还想过来喝酒,还是那个规矩,把那根臂力器拉开,我免费好酒好菜招待。”

金不换说完,把十张老毛的人头纸推了过去。那帮人忙又把钱推了过来,依然讨好地说:

“金大哥说这话真是折杀我们了,这钱,您收下,我们这趟来是诚心付酒饭钱的,这钱,金大哥您若不收下,我们心里也不安稳呀!金大哥,您还是收下吧!以后,酒店有事,只要您一句话,兄弟们帮你摆平。告辞了!”说完就走出了我们喝酒的房间。

“那我金某人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恕不远送。”金不换依然坐在那里,照样抽他的烟,翘着他的二郎腿,平静地喝着他的酒。等到那几个毛孩子走出了酒楼,金不换把他那高翘着的二郎腿放下来,把烟丝捻灭,猛地喝完杯中的酒,鄙弃地说:

“我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吃软怕硬见风使舵的小人物,几个毛孩子,翅膀尚未长成哩,就这般世故圆滑。今天他们不来赔钱讨好,我倒还能看得上他们两眼,现在,我愈发瞧不起他们了,想充无赖混混,又没有那个种。若不是我答应母亲不再轻易动武伤人,我非教训这群势利小人不可,这群人渣败类!”

说到这里,他又自斟自饮了一杯酒,转换了语气,跟我说,言语慷慨雄浑。

“当年在C市,我虽然看赌场,走的不是白道,但也是生活所迫和自己性格造成的,岳明清,我们发小,即使别离十年之久,不过,我还是说着少时的话,对你敞开心怀,我以一个男子汉的尊严和良知担保,我绝没有做过欺压良善的人,我的处事原则永远是‘遇狼则狼,遇羊则羊’,我身上的恶是来对付恶的,不论在什么样的场合和环境下,我都没有丧失一个男子汉的勇气和良知。因为,我明白,像我这样性格的人,如果心中没有良知的指引,跟一头没有灵魂的野兽没有什么区别。”

说到这,他走到我面前,拍了拍我的肩膀,感慨而又有些无奈地说:

“岳明清,今天的事你也看到了,你才刚毕业,尚未真正踏入社会,说真的,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立身不容易呀!靠书里写的那样规矩求和是要遭人欺负的,作为一个男子汉,你不强硬能行吗?”

说完这些话,他帮我倒满了一杯酒,又给自己满上,他一只手把我的酒杯递给我,另一只手端起自己的酒杯,郑重地敬了我一杯酒后说:

“今天原打算跟你喝个痛快,不想让几个毛孩子弄得兴致全无,今天就到这为止吧!婶婶让我去吃她亲手包的饺子,这份浓浓的心意我领了,改天我去看望她,婶婶能供你读完大学真是不容易,到时你外出工作,可要常回家看看呀!”

说完,他亲切地拉起我的手,走出了酒楼,来到他的宝马前,亲自开车把我送回村。我留他家来坐会,他推托说改天再来,于是,掉转了车子,离开了我家门,母亲赶出来时,他已走远了。

第二天午后,金不换骑着自行车来到我家,他不是一个喜欢炫耀富贵还乡的人,他觉得这样做更能带来亲切感和友谊感。他把自行车停下来,提着几大包为我母亲买的营养补品敲响了我的家门。我和母亲出来迎接,他扶着母亲走进了门,我把他的自行车也推了进来,相互嘘寒问暖后,母亲就去忙着张罗饭菜,我陪着金不换进了堂屋,搬出一张椅子,又为他倒杯茶。我母亲见到我们还像儿时一般亲切友好,她的脸上也洋溢着和蔼愉悦的神情来,一边忙着烧菜,一边又陪我们说话;

“金不换,我往时是不让明清多喝酒的,今天破例,你们可要喝个尽兴呀!你们自小就玩得好,今天能坐在一起叙叙旧,婶婶我打心里高兴呀!金不换,你就把这当自己的家,千万别拘谨。”

说到这里,她用锅铲子抄了抄快熟的菜,把菜倒在碟子里,又去煮鸡汤。金不换为了表示尊敬,从椅子上站起来,跟母亲说:

“婶婶,你随便炒个家常菜就行了,不要太破费。”

我把金不换扶坐下,“金大哥,你坐。”一边寻找小时候游戏征逐的话题,而金不换好像有点心不在焉,终于,他从座位上站起来,说:

“明清呀!陪我去田间走走吧!好久没有看看田间景色了。”

我听他这么说,有些诧异,他现在竟然还这么热爱大自然,于是,陪着他散步到村西的田野上。

夏末的阳光热烈然而并不是很炽热地照着大地,我们走在田塍上,看着西河上金灿灿的波光,波光里的渔船和驾州捕鱼的人也如同这河面上温暖的波光一般,沉浸于一份安静与祥和之中。河流两岸草木正丰茂,不时有白鹭轻盈地拍起翅膀,从一个岸芷飞向另一个岸芷,更远处,牧羊人挥动着鞭子在沟渠旁长满青草的田间路上行走着,远远望去,整个原野就像是一片碧绿的天空,而那游动的羊群则是点缀在天空中的白云。

看到这里,金不换忽然间欣喜若狂起来,这个时候,我又从他身上重新寻找到了十年前的那个经常叫上我到田野里踏青的少年,他匆匆地拉着我的手向河边的一叶木舟跑去,经得老渔翁的允许,我们开始荡起木船捉鱼玩。他让我在船尾摇橹,自己拿着渔网洒向金灿灿的河水中,收起网时,几条欢蹦乱跳的金色鲤鱼就被他抖进了小小的船舱里,金不换那股兴奋劲和天真的笑颜让我又一次看到了那个聪慧活泼喜欢寻找乐趣的孩子王了。正当我望着他那快乐的笑脸时,他忽然间跟我说:

“岳明清,我有点诗兴大发了。”

说到这里,他望了望原野上的落日随又将目光投向金灿灿的河流上,不由吟出一首清幽淡雅的田园诗来。

家乡金鲤初长成,自怜味美访渔翁。清波一棹斜阳里,几多乡水入剡中。

我应和着:“呵呵!想不到金大哥还有这般才华和雅趣!”

回到家,母亲已经为我们张罗了一桌可口的饭菜,她让我们坐下来好好聊聊天,为了不打扰我们畅所欲言,自己去邻居家溜门子去了。我给金不换斟上一杯酒,端起酒杯,同他先喝个一见如故。

“金大哥,我一直觉得你是一个有大智大勇能成大事的人,如果你在学业上一帆风顺的话,大学毕业后,在这个社会上,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当初为什么要因为自己一时的怨怒而动武伤人呢?”

金不换放下酒杯,将头长长地往后一仰,长舒一口气才把头仰过来,目光如水,平静地说:

“也许你说得对,当初,我不该轻易冲动而动武伤人。”

忽而他的目光变得凶狠起来,像一条被激怒的狼的眼中放射的绿光,他的语气也更加雄浑且冷酷起来,那流动的话语就像是一条遏制不住的汹涌澎湃的江流。

“可当时年少气盛,如果把这种耻辱长久地埋藏于心中,在别人看来,那种对韩照雨的欺侮和对我的挑衅也算不了什么,可对我来说就不一样了,你了解我的性格,如果我当时不把因耻辱和怨怒产生的力量打出去,不只是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害怕韩照雨觉得我是个懦夫,更重要的是这股力量淤积久了会对我的精神甚至组织器官带来一种摧残和伤害,也许你会说我气量狭小,或许还会说我自私,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是不可能转移化解升华这股力量的,如果我不把他释放出去,那么,最终的结果只有两个:要么彻底摧毁我自己,要么将给他人带来更大的伤害。我不只是会向那个欺侮韩照雨的人去寻找宣泄的出口,当这股可怕的淤积力量得不到宣泄的时候,当我被激怒的时候,当我进入魔态的时候,我是无法控制自己的。因为本我太强大了,自我在他面前是无力的,当他积怨已久,过剩的能量得不到宣泄和释放时,如同洪水猛兽一般,最终要冲破堤岸挣脱链条,重申其本我的欲求的,我深深地感觉到那个时候就像一个不断储存火药的弹药库,如果不去及时尽早地引爆,那么,日积月累,必将给自己以及周围的人群甚至这个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所以,我选择了向那名欺侮韩照雨的男生及他带来的几个小混混作为宣泄的出口,我现在依然觉得,我的行为虽然过火了,但我觉得我的举动是正义的。我不在乎发生暴力冲突,现在也不在乎,也许你说我是一个暴力的化身,我不得不承认,在我的体内,潜伏着极其强烈的暴力倾向,但暴力又有什么错呢?它同时存在于魔与神的身上,存在于暴徒和英雄的身上。我后来的所有努力,就是去转移,冲淡和升华身上的这股源源不断而又强烈可怕的能量,所以,我宁愿选择到魔窟里去战斗,甚至进行自我摧残。岳明清,说实在的,我是第一次毫不掩饰地跟一个人说出我内心的秘密。你不知道,当时读高中,也是十七八岁生命力开始以质变的速度增长的时候,我觉得每天身上都在燃烧着火焰和激情,我觉得我更应该生活于战争年代,到战场上去宣泄我身上的火力,或者死在战场上,或者赢得一个战争英雄的美名,我不在乎那份殊荣是通过杀戮和血腥换来的,因为我面对的也是战士,即使在他丢掉武器的时候,我也会让他捡起武器,跟我决斗。你知道,我当时觉得,一个成年的男子汉,如果不去服兵役或是参加几场大的战役,简直白活于人世间了;一个民族,如果三年不征,五年不战,对于那个民族的男人,就是一种耻辱。包括现在,我并不为我当时的冲动而感到后悔。”

“金大哥,我一直觉得,一个出身卑微而又胸怀抱负的青年要想成就一番事业来,是要经历一番苦难和耻辱的,甚至,当心中的那个最珍贵而又美好的事物到来的时候,有时候,为了命运的大局,他也将不得不选择放弃甚至是牺牲,哪怕暂时让别人认为他就是一个懦夫,还有,他还应该具备一个宽阔的胸怀,不要太在意他人的目光,韩信不是曾受胯下之辱吗?”

金不换又喝了一杯酒,情绪愈发激动起来。

“不得不承认,历经苦难和耻辱,是一个人成大事的不可避免的阶段,但是,要看他为之承受苦难和耻辱的方式以及衡量一下这样做的意义,为了什么去承受苦难和耻辱?要承受多久?承受它们到底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奋斗目标的风险如何?最重要的,还要看自己的心里承受度,掂量一下心里的承受度到底能有多大呢?无缘无故的,为什么要去承受苦难和耻辱呢?”说到这里,他又转换了话题。

“如果我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还谈什么男子汉大丈夫,难道,就为了那枯燥无聊的考试和升学,就什么都不愿去考虑和拥有的吗?果真那么做,他充其量不过是个书呆子和学习与考试的奴隶罢了,既然是一个奴隶,他也不可能在任何一个领域有所建树,包括考试,他同样也会不及格的。男子汉大丈夫的,有什么大不了的,要拿得起放得下,敢爱敢恨,不要瞻前顾后,前怕狼后怕虎的。为了韩照雨,当时,哪怕就是杀了人,又有什么大不了的,逃不了,就以命抵命呗!

“至于史书中的文字传说,我个人认为,那只不过是大人物们的一个行为痕迹罢了,未必适应个人的生存方式和意义。史书文字记载的真实性,咱们先撇开不谈,就当司马公的记载毫发无爽,淮阴侯列传的故事真曾在两千多年前发生过,那么,我的看法是,韩信的确有大将风度,当着众人之面而忍受胯下之辱却面不改色,甚至在衣锦还乡的时候,还召那个侮辱自己的少年为楚中尉,跟诸将说,此壮士也,方辱我时,我宁不能杀之邪?杀之无名,故忍而就于此。可是,如果后来,他没有逢上一个英雄的时代,没有拜将封侯青史留名的话,终身沦落为众人,那份透入骨髓的耻辱感给他所带来的精神痛苦是否要折磨他一辈子呢?我想如果他还算是条汉子的话,他一定还会选择去报仇雪恨,洗刷耻辱的,否则,他就不配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士大夫。除非他选择了淡忘,那么,他还是一个顶天立地胸怀大志的男子汉吗?假如,他生不逢时,或在战争中死掉,他能死在战场上,默默无名,那也算是一条汉子,即使今天读不到他的传记。如果他根本就没有显达,而不去选择洗刷耻辱的话,那么,谁知道他是一个大智大勇的人呢,还是一个担不起事的懦夫?也许只有天知道,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也许,那根本就是一个古代版的精神胜利法,行为没有发生,只不过是在逃避和自寻安慰罢了,还自己称自己是英雄,岂不是可笑之至?

“我一直觉得,一个人对自己所遭遇的耻辱要进行有理有利有节地反击,至于说节制,我得承认那时做得太过了,但那也是有必要的,我管不了那么多,我说过,即使当时犯了人命案也在所不惜。”

说到这里,他猛喝了一杯酒,情绪激动到了极点,可是,很快,他又出奇地恢复了冷静,他的言语开始舒缓起来。

“刚才说到哪里了?奥,一个人应该如何处理他所遭受的耻辱罢?我觉得,一个人的反击力应该对应着他所遭受的耻辱程度。承受的耻辱越大,则反击力也应该愈大,如果是深仇大恨,奇耻大辱,则就要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以身反击了。即使当时报不了,必须忍辱负重等待时机的话,那就需要更大的忍耐性了。你可能最终负了仇,也可能尚未复仇就被对手发现丢了身家性命,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你已淡忘了洗雪耻辱的决心,在安逸的生活中丧失了复仇的勇气和力量,更可悲的是,你尚未复仇,却让自己把自己压垮了。当然了,如果不是什么深仇大恨和奇耻大辱的话,一个人还是应该大度些,不必放在心上,如果他的心里承受度很强的话,则可以视之如浮云,因为过多的计较将会牵扯和消耗自己的精力,不利于他全身心地投入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中。”

我静静地听着,用一种近乎崇拜却又怀着深深的惧意的目光看着这个面前我儿时的伙伴,他好像没在意我的目光,他的目光没有跟我的目光交织在一起,但是,我已感受到了他目光的锐利,冷峻和深沉,在他的目光深处似乎蕴含着那股野蛮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如同一条嗜血嗜仇而刚刚经历过殊死搏斗的狼王,他的目光是严峻而冷酷的,又是高贵不屈的,他变了,或许他一直都没有改变,只是我对他的认识在改变罢了,他不止是像书中所描绘的那种智勇兼备的人,更是一个顺乎其自然本性勇于挑战生活与命运的强者,他是一条狼,但不是一条孤狼,而是一个有血有肉讲原则讲义气的狼王,一个用强大的自我来抵抗社会中挡路的一切,包括法律和道德,包括邪恶和强权。

他在我面前几乎无所不谈,像要是把憋在心里十年的话都吐出来,看来,他一直都把我当作他最忠诚的朋友和最值得信赖的伙伴。虽然离别十载,但我还是看到了他心田的一处角落中,依然保留着童年的快乐时光,也许这正是他性格中的脆弱,但这也正是他可爱的地方呀!几年的拼杀打斗让他的脸沉了,血冷了,心铁了,这也可以让人理解,一个精神高贵又桀骜不驯的正直青年要在这个社会上有尊严而又自由地生存下来,需要付出的是什么,如同一条有着王者尊严的狼王要在一个环境恶劣的草原上生存下来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一样,然而,他并没有完全丧失那个可爱的自我以及心田中的那个宁静美好的家园。

在我把他送到他家的时候,他把我带进了他的卧室,一个几乎不向人开放专属于他心灵空间的地方,他的这个习惯让人觉得他像个害羞的少女。卧室里床铺整洁,书桌是摆放在南窗前的,东墙站立着书架,因为爱书的癖好,我走了上去,拿出来几本翻了翻,每一本书都留下了他阅读思考和批注的痕迹,他床边的西墙壁上挂着一把宝剑,听他说是用千金从一个传了好几代而早已没落的铸剑的家族那里买来的,宝剑左右是两副写得遒劲有力的毛笔字,两首英气逼人的五言诗:

宝剑赋其一

宝剑卧长匣,悄然悬空壁。锷上染尘灰,韬顶多斑迹。鲨衣辩不得,吞铁难相觅。

垂垂柄下缨,了了无生气。有客幸识得,指点从前事。吴楚鱼肠中,燕赵轴图内。

王僚腹血流,秦政心常悸。专诸获英名,荆轲传佳句。十年未曾磨,霜刃仍锋利。

断发一吹间,抚视清流碧。愿得识我者,飘飘随君去。在在起龙吟,恩仇两快意

宝剑赋其二

十年磨一剑,惜无黄金台。玉龙夜悲吟,银鞘日空哀。雁南又北回,光阴水潺潺。

年年春南岸,不绿玉门关。归听北山风,白云卧青松。草堂春睡足,南窗竹几丛。

邀月玉龙舞,腾身化真龙。回到云天外,居我紫云宫。

因为刚喝完酒,我带着年轻的冲动和澎湃的情怀诵读着,大概是我那昂扬峭拔的声音触动了金不换心田中的那份剑客情怀,他把宝剑从墙壁上摘下来,带着我走到庭院中,舞起剑来,兴之所至,他又慷慨激扬地诵起那两首五言诗来。

宝剑赋其一

宝剑卧长匣,悄然悬空壁。锷上染尘灰,韬顶多斑迹。鲨衣辩不得,吞铁难相觅。

垂垂柄下缨,了了无生气。有客幸识得,指点从前事。吴楚鱼肠中,燕赵轴图内。

王僚腹血流,秦政心常悸。专诸获英名,荆轲传佳句。十年未曾磨,霜刃仍锋利。

断发一吹间,抚视清流碧。愿得识我者,飘飘随君去。在在起龙吟,恩仇两快意

宝剑赋其二

十年磨一剑,惜无黄金台。玉龙夜悲吟,银鞘日空哀。雁南又北回,光阴水潺潺。

年年春南岸,不绿玉门关。归听北山风,白云卧青松。草堂春睡足,南窗竹几丛。

邀月玉龙舞,腾身化真龙。回到云天外,居我紫云宫。

剑舞歇,歌诗罢,他把宝剑交给了我拿着,左手后背,举头遥望着天空一轮明月,在庭院中信步走了几个来回,又停下脚步,带着雄浑却又儒雅的语气跟我说:

“在我的心田中,一直有一种报国求士的情怀,如同一个封建时代的士大夫,然而,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永远地过去了,不过,作为一个年轻人,我一直觉得,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硬气和‘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的抱负是不应该丢失的,那种‘位卑未敢忘忧国’和‘达则兼善天下’的国士精神是不能丢掉的。唉!每个时代都有他的人生取向和价值追求,看来,我是有点迂腐了,可是,我们生活于一个多元文化交织的时代,在这个古老的文明古国还没有形成他自己的新的价值体系,包括个人的和民族的,当然了,我并不是要强调一种价值观,看看我们的民族,‘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到来了吗?压根就没有花在放,家在鸣,个人在赶时髦,民族却在赶潮流,根本就没有去深深地思考过自己究竟该去接受保持或者创造一种合乎民族本性的人生取向和价值观念?我常常感到很怅茫,常常把自己隐遁于山水田园中,做个现代版的陶渊明,可是,诗人的时代已经是一去不复返了,农业文明的凋敝再也养不出一个真正的陶渊明来了,为了生存,我只好利用几年的拼打赚来的资本开了一家酒店。前几天,酒店里发生的事,你也看到了,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来,仅靠读书求知忍让求和是行不通的,而且,远远不够,你的手中一定要有剑,才能威慑群小。当然了,你不应该去滥施暴力,尤其不应该去欺压良善,最好也不要去逞英雄做侠客,毕竟,我们生活在一个治平的年代和法治社会里,即使有暴戾之气,也应该去化解,转移,引导和升华它,最好不要伤及无辜。经历了许多世事,我觉得我的胸怀也变得宽阔了许多,更何况我曾答应过母亲不再轻易动武伤人呢?”

说到这,他又搀起我的手,宽和亲切地将我领进他的卧室,我们又谈了很多,临走时,他洋溢着笑容跟我说:

“岳明清呀!你知道吗?我已经跟韩照雨订婚了,而且年根就结婚,到时候,你可要来喝喜酒啊!”

说到这,他感慨良深却又满足地说:

“世间还是有真爱的,只要你付出了总会有回报的,这在爱情领域也同样适用。岳明清,你知道吗?韩照雨大学毕业后,她的爸妈帮她在一座大城市里谋到了一个很不错的职位,但她死活都要留在我们镇上工作。提起我们的婚事,她的爸妈开始是反对的,因为我曾是一个亡命江湖的青年,可是,她的爸妈怎么能熬得过自己的爱女呢?最终还是征求女儿的意见,让她留在了我们镇,能有这样的伴侣,我也知足了。”说到这里,他忽然问我一句,“欸,岳明清,你在大学里谈女朋友了吗?”

听他如是问,我笑了笑,没有作答,他也笑了笑,不再追问。说实在的,我在内心深处真的很羡慕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在家里陪着母亲过上一段日子,我就坐不住了,一个已经离开校园即将要踏入社会的男子汉的担子和责任已经不可推卸地落在了我的身上,我知道,我的梦在前方,我的路在远方。

初稿成于

终稿于2009-2-8

附注一:

宝剑赋其一

宝剑卧长匣,悄然悬空壁。锷上染尘灰,韬顶多斑迹。鲨衣辩不得,吞铁难相觅。

垂垂柄下缨,了了无生气。有客幸识得,指点从前事。吴楚鱼肠中,燕赵轴图内。

王僚腹血流,秦政心常悸。专诸获英名,荆轲传佳句。十年未曾磨,霜刃仍锋利。

断发一吹间,抚视清流碧。愿得识我者,飘飘随君去。在在起龙吟,恩仇两快意

这首诗引自网上一个叫次仁塔杰写的《宝剑赋》。

附注二:

宝剑赋其二

十年磨一剑,惜无黄金台。玉龙夜悲吟,银鞘日空哀。雁南又北回,光阴水潺潺。

年年春南岸,不绿玉门关。归听北山风,白云卧青松。草堂春睡足,南窗竹几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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