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9:58: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律图书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业务格局与特色服务
国会图书馆具有国家图书馆、立法决策图书馆、国家版权局等多种角色。
国会图书馆的主要部门有馆长办公室、综合行政管理部、国会研究服务部、版权局、法律图书馆、图书馆服务部等。
图书馆服务部旨在开发、获取、组织、提供、利用、维持、保护并保证长期保存。其员工数量占国会图书馆工作人员总数的大半,国会图书馆最惯常的图书馆职能(包括采访、编目、参考咨询以及长期保存等)均由该部履行,并下设多个业务部门,如采编部门、地理地图部、亚洲部等等。该部门亦管理大量的项目,包括国家电影保存委员会、“老兵历史”项目等。以下就其部分下设部门及业务简要介绍。
采编部门:国会图书馆重要的业务部门之一。和几乎所有的图书馆一样,采编部门负责及时有效地获取馆藏并编制目录。大部分资料由采编部统一采访和编目,其选书与采访分开完成,选书一般由相关参考馆员完成,将书单交由采访部门采购,同时赋予编目的优先级,3、2、1分别代表优先级次由高到低。美国版权法规定出版物需向国会图书馆缴存两个复本;但国会图书馆只保留一个复本,其余用于调拨或交换。通过交换,国会图书馆亦获得世界各国通过传统渠道不易获得的资源。一些特殊载体的资料如地图、民俗资料、音视频资料则由专门部门完成从采访到服务及保存的全流程业务。如地理地图部业务即相对独立、自成体系,涵盖采编、典藏、数字化、服务等全流程;其地图的收藏不仅限于美国,而是覆盖全世界,各式地图数量达500万余件,种类繁多,形式不限,有平面地图、模型、地球仪等。尤其是该部门建立了完善的地图数字化流程与标准,包括地图扫描、标引、、保存等一整套的工作流程,制作了大量的数字化地图在互联网上提供服务。
国会图书馆2008~2013年战略规划中明确指出发展馆藏是主要任务,目前国会图书馆有1.42亿馆藏,其中编目资源3200万册(件),馆藏包括470个语种,拥有全世界最丰富的法律资料、音视频资源、地图资料。平均每天接收1.35万件资源,每天补充馆藏1.08万件。
数字资源建设及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国会图书馆的数字馆藏来源主要是:已有物理馆藏的数字化转换,许可电子资源,原生数字资源。
国会图书馆的数字化项目有数百个之多。近年来比较有代表性的项目有国家报纸项目、世界数字图书馆和网络存档等。
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是近年来美国国会图书馆及其他相关机构实施较多的一类活动。尤其是国会图书馆,在美国的长期保存活动中更是发挥着重要的领衔作用。它不仅是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活动的领导者和促进者,也是保存行动计划的制定者和全国性保存网络的构建者,如近年来的NDIIPP项目即是由国会图书馆领衔。此外,政府机构、教育及科研机构也有大量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活动进行。
为国会服务:为国会服务是美国国会图书馆最重要的职能与使命。主要通过国会研究服务部(CRS)和法律图书馆完成。CRS是国会图书馆最重要的部门之一,直接服务于国会议员、国会各委员会以及国会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在国会的立法决策过程中,提供全面可信的分析、研究和服务,这些服务及时、客观并具有保密性。CRS每年处理大量的国会请求与咨询,近年来该业务呈增长趋势、每年近百万件。法律图书馆成立于1832年,馆藏约300万册(件),是世界最大的法律图书馆,其员工既有律师,也有图书馆员,约100人。其最初使命是为国会及最高法院提供法律资源,如今其服务范围已扩展至美国政府、公众及全球法律界。它是美国国会图书馆的一部分,但作为一个相对独立、体系完备的专门图书馆,它被誉为“馆中之馆”。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国会提供立法参考、提供法律信息动态监测、提供司法判例分析报告、进行国际法及比较法研究(主要是关于外国法律及法律体系)等等。
为公众服务:通过网站信息、提供阅览、咨询及信息检索服务,提供免费讲座、音乐会供公众欣赏,此外还包括参观讲解、展览服务等。
开放与国际合作
国会图书馆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并非常重视合作。如前所述,仅是数字化项目就有数百个之多,如著名的NDIIPP、WDL等。
在数字资源长期保存领域,美国各文化遗产机构、政府机构、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基金会等展开了大规模的合作,其中很多是美国各州甚至全世界多个国家和机构合作的结果。
国会图书馆的人员结构也体现出较大的开放性。其馆员来自不同的国家,如法律图书馆,1/3的工作人员来自美国以外的国家。而在国会图书馆整体人员结构中,中国馆员即占5%。在中文收藏方面,国会图书馆也是除中国本土以外藏书最丰富的图书馆。其馆藏包括中文善本书6万余册、中国地方志6万余册以及《永乐大典》41册,此外还有纳西文典藏等。在资源建设方面,国会图书馆在埃及的开罗、巴基斯坦的伊斯兰堡、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等地设立了六家海外办公室以更全面地获取当地文献资源。在合作编目、国际交换以及标准规范的建设等方面也都体现了较大的开放性和对国际合作的重视。在特殊服务方面,国会图书馆还与多家图书馆及机构合作为残障人士提供服务。
宣传与推广
宣传与推广在强化图书馆服务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会图书馆的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体现。在网站建设上,国会图书馆邀请来自Smithsonian研究院系统博物馆、艺术馆的专家共同进行网站页面设计,每一个图标及画面都颇为精美。
国会图书馆还推出相对长期固定的展览,常年在大厅展出,每年接待观众一百多万人,并将这些展览定位于“美国艺术和文化的浓缩”。
【关键词】基层法院;图书资料;现状与发展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候”。然而,让法院是成为真正法律帝国的首都,让法官成为法律帝国的王候,离不开法院文化建设。丰厚的法律专业知识不可或缺,综合的文化素养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应同时具备。图书资料是法律帝国和帝国王侯不断汲取的营养,离开了这些营养,帝国必将毁灭,王侯必将死亡。
汝阳县法院是全国优秀法院,省文明单位,党组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很早就建立了专门的图书馆(包括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为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创建学习型法院,营造浓厚、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干警后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支撑。在经费紧张有限的情况下,多方措筹资金,不断完善图书馆设施,充实图书数量,增购图书品种,征订各种杂志期刊。内容丰富多样、环境优雅舒心的图书阅览室给广大干警提供了学习的“第二课堂”。汝阳法院在图书资料管理上取得的成绩,多次得到上法院的表彰和领导的肯定。随着新办公大楼的落成,图书馆建设将有更大规模地创新和发展。
但就全国基层法院而言,图书馆建设与发展极不平衡,与最高法院的要求有较大差距。现对目前基层法院图书资料建设的现状及瓶颈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对法院文化建设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1.目前基层法院图书资料管理的现状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图书馆(室)等文化设施建设,并对相关事宜提出了要求。通知指出,图书馆(室)是法院文明的窗口,是法院文化底蕴的标志。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图书资料,保证法官办案和学习用书的需求,逐步扩大和充实藏书数量。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人民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许多法院新建或改扩建了办公楼和审判法庭,彰显了我国司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但在重视办公楼和审判法庭建设的同时,忽视了对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有的认为,图书资料是法官个人知识积蓄,购买图书是法官的个人行为,费用应当有法官个人购买。故此,对提高法官理论素养的方法和举措均存在明显欠缺,对法院图书馆建设行动缓慢。加上中国图书资料的价格昂贵,法官经济待遇低,个人出资购买书籍有心无力,最终导致法官无书可读、无资料可查的尴尬局面,这种状况明显不适应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要求,对中国法官文化学习、理论水平的提高极为不利。
“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法院、法官的形象,不是靠大楼、法袍来创造的,要靠法官理论内涵和对法律正义的身体力行来实现的。法律帝国的王候,需要不断从法律、法规中汲取营养,才能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壮大自身的执法能力。
目前,我国法院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得到加强,司法独立初步实现,司法权正渐成为裁处社会矛盾纠纷的终极性权力,法院正成为实现社会正义公平和传播法律理性的地方。司法考试实现统一,大批高素质的优秀法律人才不断进入法院。各地法院的办公条件日益改善,法槌、法官袍庄严肃穆。凡此种种,充满着法律帝国的希望。此时,正是大力发展法院文化特别是需要加大力度进行图书馆建设,为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随时补充营养的紧迫时期,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存在,法院图书馆建设及图书资料短缺仍是法院文化的薄弱环节。
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东西部地区,沿海与内地等地区各项差别悬殊大,发展不平衡。除了办公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外,法官素质也参差不齐。都普遍存在对法官理论素养和法律图书馆建设方面的欠缺。大多数基层法院没有图书馆,有的有图书室但图书数量少,种类单一,效能低下,借阅者寥寥。一些法院,由于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每年对图书资料经费的投入很少,除了订一些党报党刊和《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人民司法》等专业报刊外,基本没有购买图书资料。再加上缺乏专人管理,图书借阅制度不完善,图书资料的毁损、流失现象比较普遍,图书馆名不副实,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法院图书资料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法院图书资料建设与发展存在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一是缺少对法院文化建设长远发展意义的认知,缺少图书资料对审判质量和法官素质提升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资金缺乏是制约图书资料建设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图书资料普遍存在虚高不下的状态,由于资金困难,有的法院即使建成了图书馆,也无法及时购买书籍使图书资料得到补充和更新,法律专业图书数量少,图书中法学名著和高质量论著不多,质量略有欠佳,有关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工具书资料不足,有关外国法的法典、论著和判决例资料,基本处于空白,有关期刊征订不足,法学核心期刊廖若晨星,没有建立法院的判决书例资料库、法官论著资料库,找不到本院历史裁判文化资料等。这种现象导致图书馆头有虚名,光顾着不多。
3.对法院图书资料发展的建议
随着法院系统局域网的建成,法院系统与北大网络图书馆有关法律图书的资源共享,改善了目前法院图书资料匮乏的局面。但作为法院独立的文化建设,图书馆建设及图书资料管理仍需加强。进入21世纪,法院大楼的建设固然很重要,而法院的图书资料作为软件,其建设亦不可或缺。一个法院如缺乏相应的图书资料,犹如缺乏粮草,安能养成深厚的法官理论素养,必然外强中干,法律帝国、法律王候将徒有其名。为了塑造移植专家型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必须进一步加强法院图书资料的发展。
Abstract: Since the first Open Source Integrated Library Systems has been published in 1999, it gradually exhibited its evident advantages, and has been approved by amount of foreign libraries, especially in some well-known foreign law schools.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automatic market about foreign libraries, the advantages and scoring systems of OS-ILS were elaborated. In addition, setting Koha and Evergreen as example,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OS-ILS were expounded. Moreover, based on the application in foreign academic law libraries and the cooperation with cloud computing in the future were given a detailed explanation. Then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and need for development of OS-ILS were concluded aiming at providing new thoughts for domestic academic law libraries.
Key Words: Open source; Integrated library systems; Cloud computing; Law school; Implications
图书馆集成系统(Integrated Library Systems, ILS),即为图书馆定制的资源规划系统,主要涵盖编目加工、流通、典藏、、联机公共检索目录(Online public access catalog, OPAC)五个基本模块[1],现代的ILS是几个联盟性的图书馆与单独软件系统开发公司之间供求发展的产物,分为专有图书馆系统(Proprietary Integrated Library System, P-ILS)和开源图书馆集成系统(Open Source Integrated Library Systems, OS-ILS)。
近些年来,OS-ILS的发展迅猛,在社会经济学领域大获赞誉,根据Marsh Breeding最新报告显示, OS-ILS在北美图书馆自动化产业的市场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展现出巨大的市场份额潜力[2]。OS-ILS的持续迅猛发展与其自身优势特点密切相关。
1 OS-ILS的概述
1.1 OS-ILS的优势特点
由于P-ILS开发商的保密设置,图书馆无法免费获得专有软件的基本源代码,因此,在本质上完全受制于软件开发商。而且,图书馆支付高额许可费用获得软件的使用权,权限为接收软件的工作副本,但不能对软件本身进行任何形式的更改,因此,图书馆仍需支付年度维护费用来改良、提高、升级ILS。
与此相比, OS-ILS的源代码可以免费开放获取,从而图书馆免去了获取使用权的费用,并可根据自身需要对ILS自行开展修正、升级等操作,此过程可由图书馆IT人员或提供支持服务的供应商完成,而非该软件开发商。同时,OS-ILS开发商要求图书馆必须公布他们为增进软件实用性而进行的所有修改,从而令其他使用者可以参考公布的修改内容自行修改。
鉴于上述优势特点,自21世纪初新西兰的Horowhenua Library Trust图书馆率先尝试了首款OS-ILS,迄今为止,全球范围内已有数以万计的各类图书馆正在使用OS-ILS,已经形成一股不可抵?醯姆⒄估顺保?这将减少P-ILS开发商对图书馆的制约,有利于追求自由、个性化的ILS。
1.2 OS-ILS的评分系统
1999年全球首款OS-ILS面世,Koha进入市场开启了图书馆自动化系统的崭新里程,目前已有数十款OS-ILS投入市场。面对数量众多、各具特色且良莠不齐的OS-ILS,图书馆需要如何选择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它的优势呢?缪勒为此创立了一套完善可行的评分系统[3]。
首先,鉴于开源是评价OS-ILS的首要前提,因此需要评估开源软件的相关条款及图书馆自身运作的关系,旨在保留那些真正的开源或版权免费的软件(Open source software, OSS)。经全面的评估,一些宣称是OS-ILS的软件系统,其实并未符合开源的标准。例如Avanti 1.0一直被认为是一款免费软件,但它存在源代码保护,因此并不属于OSS。Learning Access ILS的使用者无法在其官网上获取该软件的升级信息的相关链接,而必须获得正式的授权下载并运行,因此,也不属于OSS。BiblioteQ及WebLis可以免费下载,但它们不受许可且源代码无法随意被获取,因此,也不属于OSS。Open Marco Polo是款免费软件,但它受制于GPL,而GPL的源代码无法获得,因此,也不属于真正的OSS。
第二步,基于一套包括40个标准的评估系统,评估OS-ILS软件系统的开发商,确定OS-ILS的吸引力及可持续性。根据最终得分,将其分为4个层次:(1)不活跃的软件系统(得分:0),此类OS-ILS的源代码或开源社区已经数年未更新、升级;(2)刚公布的软件系统(得分:0~3.5),此类OS-ILS缺乏大量的开发者及使用者,一些程序、方法及工具仍未实现或不能免费获取以确保持续性;(3)新兴的软件系统(得分:3.5~5),此类OS-ILS的开发者、使用者不断增加,但确保其持续性的实施程序、方法及工具却未能与其市场发展水平保持同步,例如PMB;(4)可持续的软件系统(得分:5~7),此类软件系统在保持开发、使用不断增长的同时,确保外包合作基础构造的同步发展以协助控制目标、功能、体系结构设计,以及开发商与使用者共点版本系统的责任、开发计划等内容,主要指Koha及Evergreen。
最后,系统分析ILS约800个功能及特点旨在评估究竟哪款ILS最适合该图书馆,最终得分用于确定每款ILS的优势及不足,以及相似于或区别于其他ILS的特征。
应用该评估系统,在超过20款OS-ILS中,仅有3款通过了所有步骤,即Koha、Evergreen及PMB,成熟度分别为4.9/7、3.8/7、3.7/7,其中Koha最为成熟,同样具有汉化版的Evergreen也应引起关注。下面以这两款OS-ILS为例,介绍OS-ILS的发展及现状。
2 Koha及Evergreen的比较
2.1 Koha的发展及现状
1999年Koha由新西兰的Katipo Communications有限公司开发,于次年正式上线投入使用(koha.org)。如今,Koha已经具备大部分国际性的选项:日期格式、MARC记录的类型及包括中文在内的25种语言版本。鉴于拥有自主的报告生成器以确认数据并生成报告,Koha的独到之处在于提供FRBR、OAI,以及基于OPAC惯例的事件记录及报告,同时,针对学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及特种图书馆等不同用户群,Koha开发出不同版本。总体来说,Koha具备极好的执行质量,并且具备的功能展现出极好的实用性。Koha的成功不仅表现在北美市场,在发展中国家, Koha已经将用户群扩展到独立图书馆,土耳其文化旅游部新近完成了一个涵盖1 118个公共图书馆使用Koha的项目。
尽管软件开发商是单一公司,但Koha的后续技术支持由多个公司独立完成。ByWater Solutions曾为785个图书馆提供Koha的技术支持服务,今年增至853个图书馆。鉴于专家级编目界面的市场需求,ByWater Solutions与Donohue集团建立同盟关系,共同完成Koha的可选编目模块的开发。同样作为后续技术支持公司,隶属于PTFS的LibLime,今年用户量新增30个图书馆及4个学术机构,并且它们与美国政府机构也有官方合作,包括LibLime Koha的软件组件开发,预计总额超过600万美元。Koha的北美以外用户倍增使得BibLibre在法国深受欢迎,为大部分法国用户提供技术支持。
2.2 Evergreen的发展及现状
Koha之外,最成熟的OS-ILS即为Evergreen,于2006年由乔治亚图书馆公共信息网络电子服务部(Public Information Network for Electronic Services,PINES)开发(http://open-ils.org/),最初美国乔治亚州用户群包括275所公共图书馆,并且一经推出即吸引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关注,例如加拿大圣弗朗西斯泽维尔大学的罗伯森图书馆。2007年7月,加拿大的温莎大学、麦克麦斯特大学和劳伦大学等多所院校图书馆启动合作项目,旨在共享Evergreen的使用、升级等。
由于起源于北美,Evergreen采用英语编写,但针对母语为非英语的国家或藏品为非英语的图书馆,Evergreen已经开发出法语版、西班牙语版及简体中文版。温莎大学及湖首大学的两位工作人员将Evergreen汉化,首个简体中文版已于2008年,并引起包括英属哥伦比亚锡特卡联合会及Evergreen教育基金会在中国大陆建立的中国Evergreen地方图书馆服务(China Evergreen Rural Library Service, CERLS)部的极大兴趣。鉴于汉语的复杂性,Evergreen的汉化过程存在许多困难。除了字符编码之外,汉化过程中不得不考虑地址格式、测量值、排序规则、信息、流通、名?Q格式、时间/日期以及数字/电话号码等文化惯例。而且,Evergreen的自身特征为汉化处理增加了难度,例如Evergreen的服务器在Linux环境运行,Evergreen完全支持统一码转换格式8(UTF-8),Evergreen利用Tsearch2来进行索引及查找,以及Evergreen的记录以MARC XML格式存储,因此,Evergreen的简体中文版仍需不断改进。
尽管软件公司可以为Evergreen提供包括汉化在内的支持服务,但Evergreen缺少供方锁定协议,因此目前主要攻关方向是改进其可扩展性。作为提供Evergreen支持服务的公司之一,Equinox新近的主要服务项目即为完善Evergreen的扩展性,现已成功开发出一个新的托管平台以实现资源共享,该平台提供了一个可扩展的、信息量大的、可靠的托管环境支持产品,吸引了12个组织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在此基础上,Equinox还推出了一项称为活性集成维护的新服务,表现出极强的处理性能。
2.3 Koha及Evergreen的优势及不足
作为OS-ILS的领头羊,Koha及Evergreen的自身优势值得同行借鉴。普鲁特等在功能、接受度、技术支持、优使性及经济性方面对上述两款OS-ILS给予极高评价[4]。由于各国经费削减政策对图书馆的运营及发展影响重大,而Koha及Evergreen两款OS-ILS在经济性上表现出极大的竞争力。但也有不同的观点,美国King County Library System的执行官认为Koha存在Liblime的PTFS获取问题,同时总体运作费用仍高出New Gen Lib这类新开发的OS-ILS,而使用Evergreen的运作费用与使用其他P-ILS基本相同,如此高昂的费用迫使一些图书馆机构放弃使用该款OS-ILS[5]。当然,此类问题可能通过OS-ILS的进一步推广、完善而有所改善。
3 ??外法律院校应用OS-ILS的经验及启示
3.1 国外法律院校图书馆的服务范畴
美国律师协会关于批准法律院校的标准及规定程序要求以提供良好的法律教育项目为目的,完成最低要求的计划、开发和实施。与他们的期望和任务一致,法律院校应该不断寻求超越这些最低要求以改善法律教育的质量、促进高标准的专业能力、责任和行为[6]。在信息化时代的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学术型法律院校图书馆的作用至关重要,除了向校友及协会成员提供文献服务,法律院校图书馆还应提供研究生教育计划的重要资源,这有利于他们向应用型转换[7]。
3.2 国外法律院校图书馆应用OS-ILS的经验
在图书馆系统的选择方面,作为法律院校应用OS-ILS的先驱,2011年6月1日布鲁克林法学院图书馆(Brooklyn Law School, BLSL)率先选择OS-ILS,他们期望保证熟悉的界面、随处存取数据、独立的服务端、客制化的报告以及更好的用户支持这些特征的工作流程,同时提供集成性的发现平台、客制化的接口、标注列表、与YBP集成这些特征的OPAC。基于上述需求,BLSL选择了Koha,并且选择By Water Solutions公司提供支持服务。OPAC现在已经包括一些最初期望的功能特征,例如标签及列表,但与P-ILS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功能上的问题亟待解决,他们致力于完善系统来处理问题。类似BLSL这样寻求创新的法律图书馆,越早应用OS-ILS存在的风险性就越大,但也为后续的法律院校图书馆应用OS-ILS提供了宝贵经验,同时将OS-ILS与其他先进技术协作的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
4 云计算与OS-ILS的协作
OS-ILS的出现及发展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革新,更是理念的创新。同样的,云计算也是IT领域的一次里程碑式的巨变。美国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院阐明云计算的核心技术包括高速广域网络、强大且便宜的服务器,以及高性能的硬件虚拟化(nist.gov/itl/cloud),同时提出开放标准是云计算发展的根本,这与OS-ILS的发展需求不谋而合。同时,云计算在经济上的优势也与OS-ILS相辅相成,应用云计算可以降低资本支出,降低数据中心运营成本,以及消除过量配置。云计算扩大了可用资源的类型,如文件存储、数据库和Web服务等,并且将适应范围延伸至Web和企业应用程序,极大程度的满足了OS-ILS的运营需求。此外,云计算极大增强了互操作性,图书馆用户可按自身需求选择理想的功能包,既增加该馆特色,又完善自动化水平[8]。在2009年就有大量的ILS已经开始提供基于云的产品版本,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机构之一,联机计算机图书馆中心(Online Computer Library Center, Inc.,OCLC)联合WorldCat及FirstSearch等其他OS-ILS开发商,开始提供基于云计算的OS-ILS软件系统,补充现有的编目模块。相信通过云服务与OS-ILS的共同协作,可以进一步增进法律院校图书馆应用OS-ILS的优势,同时有效降低相应的风险。
前言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越发普及,智慧化已成为时代的宠儿,传统的图书馆受到先进理念和智慧的冲击,也体现了智慧化元素。2003年奥卢大学图书馆的艾托拉首次提出了“智慧图书馆”的概念,智慧图书馆是可以被人类感知的,不局限于空间限制的图书馆。智慧图书馆是传统图书馆与物联网相结合的新兴产业。智慧图书馆是将传统图书馆管理融入进现代科技领域中,利用互联网先进管理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方便读者借阅,为读者提供一个更舒适的阅读环境。智慧图书馆成为读者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阅读方式,能够实现随手翻阅、随时查找,随地登录。通过智慧图书馆的建设,减低了服务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完全颠覆了传统图书馆的管理模式。
一、大数据和智慧图书馆概念
1.大数据
自从2012年金融转型开始,全世界开启了物联网“大数据”时代,社会发展整体迈向一个新的台阶,大数据概念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大数据与数据量大并不是同一概念。大数据必须是能够提供给人类使用资源的,再大的数据量如果不能够被人们利用,也不能称之为大数据。换言之,大数据不是数据的整合数量。百科全书中对大数据的定义是,大数据:指的是因资料量太多,用现有统计工具或者软件无法统计的一种资讯信息[1]。美国将大数据时代、智能化生产、无线网络称为开启未来的三大科技革命。
2.智慧图书馆
随着大数据一词被公众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智慧校园、智慧城市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国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侧重点逐渐加大。目前,智慧图书馆的定义并不明确,从不同的角度定义智慧图书馆会产生不同的概念。笔者根据对不同定义的分析发现,《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观点相对来讲更加全面的诠释了智慧图书馆这一概念。即智慧图书馆是在传统图书馆基础上,运用物联网、元计算、智慧化设备等融合而成的系统。
二、大数据时代下智慧图书馆的实践
智慧图书馆和大数据理论是在近些年信息时代背景下衍生出来的。因此,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在技术、管理和实践三个方面,国外的智慧图书馆领域已经有所成就,早在2004年,加拿大渥太华部分高校及公共图书馆等已引入了电子图书馆[2]。发达国家已经在智慧图书馆领域迈出了实践性的一大步。我国智慧图书馆的起步较晚,最早引进智慧图书馆的是台北市图书馆、随后,中国国家图书馆、北京图书馆、杭州市余杭区图书馆、各个省、市地区图书馆以及北京大学、香港大学等高等学府也纷纷加入了智慧图书馆建设阵营。本文中仅以北京大学以及杭州市余杭区图书馆为例进行探索。
作为中国第一所大学的北京大学,在2012年也引进了高科技技术,将传统图书馆管理技术与云计算、物联网、语义检索等功能相互融合,当读者需要查询相关资料时,不仅能查询到原始文件,还能查询到与之相关的信息、实事,还可将其导出成任何格式或形成报告,供人们使用。经过改造后的图书馆,不需要专人看管,无论读者在馆内的哪一个地方,都可以轻松通过随手操作屏幕,进行查询和阅读、欣赏字画等。完全沉浸在智慧化图书馆编制的科技神话中。智慧图书馆再不仅仅是一个学习、阅读的场所,还可以提供给公众一个会面的艺术氛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图书馆通过建设数字图书馆和手机图书馆,轻易访问海外电子文件。通过手机APP平台,公众可以轻易登录,自行借阅馆内图书,避免路途奔波到图书馆才能借阅图书的传统借阅方式。借助手机就可以轻松阅读,实现借阅“零门槛”的个性化服务。
三、大数据时代智慧图书馆的发展
大数据时代下智慧图书馆已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重视,为此美国的乔治敦法律图书馆在2013年还举行了一次研讨会,就大数据进行讨论。212年,我??教育部也组织了一次专题报告会关于大数据背景下的图书馆建设。由此可见,大数据对喜爱你在图书馆建设的冲击。
未来图书馆的新模式就是智慧图书馆。智慧图书馆是图书馆行业的创新、可持续发展,是图书馆推行的新理念和实践。智慧图书馆从形式上看,智慧化已实现。第一,智慧化的图书馆建设。图书馆每天都有很多的信息需要处理,所以智慧图书馆的带宽和接口必须要足够多。互联网对智慧图书馆的发展非常重要。智慧图书馆要实现绿色、高效、安全、环保,就要建设足够的互联网设施。互联网的运用还可以实现能源消耗的降低,可以充分感应安全环卫信息、车流信息、人流信息等。第二,智慧化的馆藏资料。图书馆的基础就是藏书,传统的图书馆藏书很多,不方便管理,而且书籍极容易破损。书籍的分类、管理和保存都要占据很大的空间,还要花费工作人员较长时间的进行摆放,对于图书的查找也不方便。而智慧图书馆中,实体图书占得比重较小,多以电子形式存储。这样虽然方便了管理和查找,但这就对智慧图书馆有了更高的要求:其一,就是快速输出数据检索,数据的输出一定要快这就要有强大的网络支撑;其二,就是数据安全,数据安全是重中之重,智慧图书馆可以和外部沟通,但也要注意自身数据的保密;其三,就是数据的存储,智慧图书馆的数据非常多,就需要很多的存储设备。第三。智慧化的服务形式。传统的图书馆因为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读者只能在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时间才能得到服务。而智慧图书馆突破了实践、空间的限制,所以我们不仅可以在实体环境中提供服务,在网络上也可以接受图书服务。这就极大的丰富了读者的阅读,更读者提供了更多的获得图书的途径。
现在已经建设智慧图书馆的有三大特征。第一,规模性。现代的智慧图书馆数据量可到TB,更甚者可达PB。第二,多样性。现代的智慧图书馆可实现你对数据的任意要求。第三,高速性。现代的智慧图书馆的书籍建立,整理收集和处理分析速度还在
四、大数据时代智慧图书馆建设的背景
1.智慧图书馆理论体系
随着智慧图书馆给人们提供了方便的阅读方式,智慧图书馆的普及率越来越高。虽然国内智慧图书馆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还需改进。首先,在理论研究方面仍处在智能阶段,部分学者将智慧图书馆误认为智能化图书馆,对于二者之间概念的区分不明确,简单的认为智能化图书馆就是智慧图书馆,将传统的物联网检索应用看成是智慧图书馆;其次,一部分学者认为智慧图书馆只是简单的物联网技术上的延伸,部分学者认为智慧图书馆是物联网和智能化的结合,对于大数据、物联网、智慧图书馆之间的关系和相关概念认识不清;再次,智慧图书馆的研究人才技术水平仍需提高,现阶段的智慧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发表的建设性的文献较少,其他的技术人员的没有发表过文献或没有发表文献的能力。
2.智慧图书馆的建设宏观的全局的顶层设计
目前,国内的智慧图书馆仍处在萌芽阶段,虽然,智慧图书馆的发展迅速,但缺少国家宏观指导和高端设计,大多数人并没有真正的了解到智慧图书馆的精髓,没有对智慧图书馆的更广泛应用进行挖掘,呈现智慧图书馆乱象丛生的状态[3]。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拱托业绩、好大喜功、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将智慧图书馆建设作为一种标志性政绩来建设,偏离了推广智慧图书馆的初衷。因为建设部门和设计者大多对于智慧图书馆没有一个深层次的认识,盲目开发建设,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全局意识,独立设计建造,无法满足大数据的信息检索需要。大大降低了智慧图书馆的使用率,无法做到资源共享。
3.网络安全
物联网的应用是智慧图书馆的建设基础,在大数据时代,智慧图书馆的网络安全成为保护资料的核心技术问题。智慧图书馆涉及到文献资料的机要性,也涉及到个人财产安全和隐私保密性[4]。网络安全是保证智慧图书馆信息安全的最大难题。无论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将加强网络安全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防护高度。2012年通过了《加强网络安全的决定》,这一决定为政府、单位、个人的网络安全使用提供了法律保?o。
4.智慧图书馆项目牵扯部门的协调
智慧图书馆牵涉到部门众多,不同地方的高效、图书馆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行政机构,给数据资源共享带来了巨大的困难,若想让信息数据贡献出来作为公共资源进行共享,需要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统一起来,但信息毕竟涉及到政府政策法规、企业管理经验等保密性的资源,能否让企业有意愿的贡献出信息资源,还需要政府的协调。智慧图书馆是一个综合的、立体的项目工程,涉及到计算机技术、信息工程、通信技术、电子技术等领域的高端技术应用,需要将不同领域进行资源整合,合理分配供应平台将系统组建而成。
五、大数据时代建设智慧图书馆的完善
1.深化智慧图书馆理论研究
智慧图书馆是在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加快和信息科技革命的飞速发展的背景下衍生的,与其它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智慧图书馆在时间和发展空间上仍有恨到的发展空间。大数据智慧图书馆建设发展必须要依托我国国情和科技发展的趋势。智慧图书馆建设进程基于理念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5]。完全照搬外国的实际案例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无法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依靠社会力量,争取社会科学组织、各高校、团工委等机构资助智慧图书馆建设相关技术的理论研究,鼓励专家侧重研究智慧图书馆的概念、内涵、技术、创新、结合实际情况将智慧图书馆深入挖掘,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智慧图书馆理论架构,用于指导智慧图书馆未来发展之路。
2.争取政府支持,搞好顶层设计
面对仍处在萌芽阶段的智慧图书馆,政府作为智能部门,是唯一可以进行宏观调控的组织。智慧图书馆的发展迅速,应从人才建设、资源共享、管理职能等方面,对智慧图书馆进行国家宏观指导和高端设计,让大多数人真正的了解到智慧图书馆的精髓,对智慧图书馆的更广泛应用进行挖掘,从根本上杜绝呈现智慧图书馆乱象丛生的状态。从地方政府的关注点在拱托业绩、好大喜功、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转移到,将智慧图书馆真正建设成为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的平台,不忘初心。提高建设部门和设计者对于智慧图书馆深层次的认识,在建设过程中,提高全局意识,使智慧图书馆满足大数据的信息检索需要。大大提高智慧图书馆的使用率,真正做到资源共享。
3.加强支撑平台建设,推进大数据在图书馆的应用
利用云计算、物联网、传感器等先进技术,将传感器放置在智慧图书馆内,结合管内现有的智能化设备、卫星导航网,建立物联网终端平台,提高管内感知水平。在提高业务处理能力,了解读者需求,利用数据发现新的软件,推进智慧图书馆不断发展,拓展信息化应用,提高图书馆信息化的支撑能力,创建决策型阅读平台。
4.吸取国外经验,加大软件建设力度
智慧图书馆的建设核心在软件开发上,无论是智慧校园还是智慧图书馆亦或是智慧医院,都是以网络为支持,数据为基础。我国智慧图书馆近年来注重硬件建设,忽视软件开发,然而,智慧图书馆的核心技术就在软件开发上。通过快速馆藏清点功能、读者自助借还书功能、安全防盗功能、快速查找功能、统计功能、自助借还、安全防盗、预借取书、信息查询、数字资源推送、24小时开放等等都需要软件技术建设,才能在智慧图书馆上建设道路上更加平稳。
5.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安全机制
在法律上明确物联网智慧图书馆的责任和义务,保护读者权益是立法根本宗旨和监管的主要服务对象,规范资物联网公司的营运资格和营运方式。立法监督体系主要分为一是在现有物联网法律法规基础上,针对物联网的特点和风险制定、修改法律,二是对于物联网信息中发现的漏洞,作出法律上的补充和完善,打击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盲区进行违法活动,损害人民财产安全。创建物联网公平、合理、稳定的交易环境,维护读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6]。所以物联网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就成为目前智慧图书馆建设所要完成的首要任务,要确保物联网信息使用运行程序的安全,严防个人信息的泄露,资金的流失,给物联网读者带来巨大的损失。
目前,对于物联网的使用已?得到了广泛的普及,无论是学生还是成人,甚至是老人,都对物联网信息的使用有所涉猎,但与此同时就存在了很多读者的个人信息和财产信息被盗取,并用这些个人信息进行违法的行为,给广大读者不仅带来了财产上的损失,还对读者的日常工作学习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物联网信息处理量大,无法做到毫无差错,为了提高智慧图书馆的安全性[7]。一方面,防止黑客入侵,由于物联网中存在大量登录人员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具有高私密的个人信息,所以读者账户安全问题的解决就成为提高技术安全的首要任务。另一方面建立读者与图书馆的信用评估体系,降低道德风险。最后,完善操作流程与安全管理办法,监管部门不定期监测。
摘要:文章对国内外图书馆战略规划模式和内容做了比较分析,旨在借鉴国外发展思想,寻求对我国图书馆战略规划的启示,建设具有时代性的现代图书馆。
中图分类号:G2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13)12-0090-03
收稿日期:2013-11-01
作者简介:周孟秋(1983-),吉林省图书馆助理馆员。
图书馆战略规划是指对图书馆未来的规划,即通过分析图书馆现状、发展环境、趋势及调查专家用户与馆员意见等制订图书馆使命、愿景、价值观目标即行动方案,并不断地修订、完善,以建设一个更理想、更符合用户需求的图书馆。它是构成图书馆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图书馆改革与发展的纲领。笔者主要通过分析国内外图书馆战略规划上的差异,来了解我国在图书馆建设上的不足,从而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制定适合实际需要的战略规划。
1国内外图书馆战略规划主要模式分析比较
1.1国外图书馆战略规划模式
国外图书馆战略规划模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总—分馆”模式、“关键领域”模式、“目标—战略—资源需求”模式、“短期—中期—长期战略目标”模式。
1.1.1“总—分目标”模式。“总—分目标”模式是指图书馆围绕着其基本的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开展一些规划的主题,并确定这些主题的总目标、分目标及具体实施战略或分析预期结果的一种战略规划模式。这种模式一方面能够确保图书馆的发展方向、远景规划不偏离主干道,另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较大的自由发挥空间,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可利用资源,保证图书馆建设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主题—总目标—分目标—战略”模式、“主题—总目标—分目标—预期结果”模式、“总目标—战略—现状—分目标—资源”模式是其主要的三个子模式。该种模式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图书馆战略规划模式,《牛津大学图书馆服务2010愿景》中就明显地体现出了这一思想,其围绕着牛津大学图书馆服务的主任务,即一方面针对现有和将来用户的需要,尽可能提供最为高效的大学图书馆服务;另一方面维护和发展作为国家和国际研究资源的牛津大学图书馆馆藏,制订了一系列战略计划,以实现服务用户、发展馆藏和服务建设、加强空间管理的目标(见图1)。
1.1.2“总—分馆”模式。“总—分馆”模式主要是指图书馆根据总馆—分馆运行体制分别制订战略规划,它主要由总馆战略规划和分馆战略规划两部分组成,具有统属的关系。总馆战略规划强调图书馆的整体运行,具有整体性和全面性的特点,主要涉及图书馆的使命(愿景)、价值观(有时也称为关键假设)、关键成功因素、目标与战略等比较宏观的战略性目标。分馆战略规划是指各分馆根据总馆的战略目标的统一部署和思想领导,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战略规划,主要包括分馆使命、目标、战略三项基本内容,有时还包括价值观(关键假设)、关键成功因素等侧重于图书馆的结构模式。这种图书馆战略模式也被国外很多图书馆采用,具有较强的领导性和适应性,如:剑桥大学图书馆战略规划、剑桥大学思夸爱(Squire)法律图书馆战略规划、剑桥大学科学图书馆战略规划和剑桥大学医学图书馆战略规划。
1.1.3“关键领域”模式。“关键领域—评估”模式并不同于以上两种模式,不具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它是根据图书馆自身的发展需要,确立发展的主要领域,并将图书馆的战略目标分解为可操作的工作目标,建立该领域目标及其战略和行动,然后通过专门负责人对这些行动或目标进行评估。这种模式目标定位明确,针对性、执行力、实效性都很强,但是它覆盖力度小,整体性不够强,具有片面性。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图书馆战略规划2007~2009”属于这种模式。
周孟秋:国内外图书馆战略规划比较分析周孟秋:国内外图书馆战略规划比较分析
1.1.4“目标—战略—资源需求”模式。“目标—战略—资源需求”模式是图书馆根据自身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战略目标,再根据目标提出可行的建设意见和措施,并从战略所需的经费、人力资源、基础设施、设备等资源出发,分析如何更有效地进行配置,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化利用。这一种模式强调的就是资源与战略的配置,其从资源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地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实现战略与资源的协调,达到互利共赢的局面。这是一种非常“环保”和讲究效益的图书馆战略模式,适应了21世纪的发展需求,具有较强的生命力,“杜克大学图书馆2006~2010战略规划——把人们与思想连接起来”就是这种模式的典型。
1.1.5“短期—中期—长期战略目标”模式。“短期—中期—长期战略目标”模式是图书馆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将战略目标的实现分为几个阶段。该种战略模式实际操作性较强,一般短期和中期的目标是为长期目标的实现而服务的,这就使得图书馆的发展具有“一步一个脚印”的特点,基础较扎实。英国“塞尔温学院图书馆战略规划2007~2027”属于这种模式。
1.2国内图书馆战略规划模式
相对于国外的图书馆战略规划模式,我国显得就相对比较单一,大多是传统的“总—分目标”模式,比如重庆大学图书馆发展“十二五”规划就是以“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年度计划”的形式制定的:以“到2015年,重庆大学图书馆将努力建设成为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的大学图书馆,建成基本完善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和知识服务体系,成为师生进行学习、研究和交流的综合性信息服务中心,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的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为重庆市的科技、经济和文化发展提供文献信息服务,成为重庆市和西南地区重要的文献信息服务中心”为发展目标,制定了在基础设施建设、文献资源保障体系建设、知识服务体系建设、科学管理体系建设、人才队伍与学科建设等方面的任务和具体措施。这种模式在其他图书馆的规划中也表现得较为明显。
还有少部分图书馆采用“短期—中期—长期”战略目标模式,按时间段来设置发展目标,如《辽东学院图书馆2007~2012建设发展规划》中分为两步走:2007~2009年发展目标和2010~2012年发展目标。
我们从以上对国外的图书馆战略规划模式分析中可以发现,国外图书馆战略目标体系多以层级的方式层层展开,具体模式在上面已做详细的陈述。而国内图书馆的目标体系很少以体系框架的形式层级展开,主要以相对独立的形式分别来展示图书馆的愿景、使命等,呈现的模式也比较单一,主要是以传统的“总—分目标”的模式展现。单一的战略规划模式限制了我国图书馆的多样化发展,创新力度不够,以长远的发展目光来看,则显得比较保守。
1.3国外图书馆战略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在战略规划模式的选择上,我国图书馆应从战略实施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本馆的特色、服务对象与范围及所处环境的实际情况,一方面积极引进国外一些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模式,另一方面要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勇于积极探索新型的战略规划模式,双管齐下,以实现我国图书馆战略规划模式的多样化。我国必须加强对图书馆建设的研究,多角度地分析各种战略发展模式的优势和劣势,以及发展的条件,挑选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图书馆战略规划模式多样化不仅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用户的需求,还能够促进我国图书馆公共事业的繁荣。
2国内外图书馆战略规划内容比较分析
2.1国外图书馆战略规划主要内容
图书馆战略规划是由多个要素组成的,比如:愿景、使命、价值观、战略目标、行动计划、评估指标、服务承诺等。国外图书馆在制订战略规划时是结合自己的发展需要有所侧重、有所针对性地重点突出某些规划内容的(见表1)。
这些图书馆对于自身的发展目标和定位十分明确,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并在此基础上,有目的性地制定规划,发挥优势,转化劣势,促进自身的长远发展。
2.2国内图书馆战略规划内容
相对于国外图书馆来说,我国在战略规划体例结构的组成上相对不平衡,内容比较单一。我国20所高校图书馆战略规划文本体例构成的分析见表2。
通过对上表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使命陈述、愿景展望、环境分析、评价指标和预期效果这些要素占的比例很低,大多数的战略规划对其都很少有突出和明确的阐述。而这些又是图书馆战略规划中重要的要素,对图书馆的建设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这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各高校图书馆对自身的发展任务以及最后的成果缺乏一个整体的认识。但值得肯定的是,所有的战略规划文本中对自身的发展目标都有了清楚的认识,这说明我国图书馆对阶段性的目标的认识是比较清晰的。从整体上看,我国图书馆战略规划体例结构失衡,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
2.3国外图书馆战略规划内容对我国的启示
战略规划的内容并不是要做到面面俱到,越全面越好,只要根据实际的需要,在基础的内容之上,有所侧重就可以了。我国图书馆在制订规划的时候,必须要明确自身的定位,切不可“胡子眉毛一把抓”,要突出对图书馆发展意义较深远的要素来,体现图书馆的特色。笔者认为,评估指标这一要素的设定虽然比较呆板,会造成一些不良的影响,但明确的评估指标不仅可以衡量某一时期内图书馆发展的成果,为图书馆建设的反省提供一定的数据和资料,还能够及时地反映图书馆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些图书馆不妨在制订规划中增加这一内容。
图书馆是历史长期发展中所积累下来的宝贵财富,它既是历史所留下的痕迹,又是人类发展的不竭动力。加强对图书馆的建设是现代文明不可推卸的责任,通过对国内外图书馆战略规划的模式和内容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国内图书馆在建设上的不足。国外图书馆战略规划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能够从各个方面为我国图书馆的发展提供指导性的意见。多样的规划模式和较成熟的内容一方面可以满足我国不同性质的图书馆的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较强的适应性,使我国图书馆能够较容易地做出调整。我国必须借鉴国外图书馆战略规划的典型案例,以建设具有时代性的现代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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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LibQUAL+TM 读者调查 跨国比较 读者满意度
[分类号]G259
1 引言
近年来,作为强化图书馆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手段,图书馆服务质量评价受到图书馆业界的广泛关注,在图书馆服务质量评价的研究与操作实践中,相关人员从不同视角出发,提出了大量的评价方法和模型,其中,美国研究图书馆协会(ARL)提出的融合了“以读者为中心”理念和“定量分析”手段的图书馆服务质量评价体系LibQUAL+TM,得到了业界的普遍关注,国内外许多图书馆都参考LibQUAL+TM评价模型,进行了一些卓有成效的研究和实践。ARL的LbQUAL+“研究项目组,从2000年起每年组织进行调查评价活动,迄今已有超过1000家图书馆参与。近年来,国内也展开了一系列关于LibQUAL+TM的研究,如,刘锦源通过对LbQUA+TM的信度和效度进行实证检验,分析了LibQUAL+TM在我国高等学校图书馆的适用性,得出LibQUAL+TM指标体系具有适用于国内大学图书馆服务质量评估的条件的结论。李晓东等也在回顾LibQUAL读者服务质量调查问卷定量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对北京大学图书馆2006年读者服务质量调查答卷从信度和效度等方面进行了定量评价研究。一些图书馆研究人员也以LibQUAL+TM项目为蓝本,在读者中开展了服务质量调查活动。但对国内外基于LibQUAL+TM的读者调查结果的比较研究还较欠缺。本文首先应用LibQUAL+TM对我国部分图书馆服务质量进行了评价调查,然后将评价的结果与日本三所大学所作的调查结果,美国研究图书馆协会所做的调查结果进行了比较研究,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2 基础数据的准备
2008年ARL调查的核心问题(服务质量影响因子)共包括三个维度22个服务指标,对每一项服务指标,读者需要给出3个评分值,分别代表对该项指标的最低可接受值,实际感受值和理想期望值。主要的统计指标包括平均可接受值、平均期望值、平均感受值,平均充足服务值(=∑(实际感受值-最低可接受值)/有效问卷数),平均优度服务值=(∑(实际感受值-理想的期望值)/有效问卷数)。为了便于后面的描述和理解,下面先给出这三个维度22个服务指标体系:
・第一维:服务影响(Affect of Service,AS)。
AS-1:馆员的服务表现让人感到信赖;AS-2:馆员能给予读者个别关注;AS-3:图书馆员仪表整洁、有礼貌;AS-4:馆员能迅速地回应读者的询问;AS-5:馆员具有充分的知识回答读者咨询;AS-6:馆员能以主动关怀方式服务读者;AS-7:馆员能清楚地理解读者的需求;AS-8:馆员乐意帮助读者;AS-9:馆员能可靠地处理读者遭遇的服务问题。
・第二维:信息控制(Information Control,Ic)。
IC-1:读者可在家中或办公室访问图书馆的电子资源;IC-2:图书馆的网站让我能自行查到所需的资讯;IC-3:纸质馆藏资源符合我的使用需求;IC-4:电子资讯资源符合我的需求;IC-5:现代化的设备便于我取用所需的资讯;IC-6:检索工具简单易用、便利我独自查找资料;IC-7:馆藏资源易于取得,便于读者独立使用;IC-8:纸质期刊或电子期刊符合我的需求。
・第三维:图书馆环境(Library as Place,TJP)。
LP-1:图书馆环境能激励学习与求知;LP-2:馆内安静;LP-3:图书馆是干净舒适且吸引人的地点;LP-4:图书馆是个研究、学习或调查的安全隐匿处;LP-5:图书馆提供小组讨论及共同学习的集会空间。
2.1 日本读者调查情况
2.1.1 调查实施概况 2008年,日本有三所著名大学进行了基于LibQUAL+TM的图书馆服务质量读者调查,共得到9504份有效答卷。根据各个大学发表的调查报告,整理数据如表1所示:
2.1.2 调查数据综合 对三所大学分别调查得到的数据按照如下算法进行整合,得到代表日本读者的数据表(篇幅所限,本文中未列出)。
其中,d(i,j)为第i个项目第j个指标的取值,i=1,2,3,…,22,j=1,2,3(分别代表平均可接受值、平均期望值、平均感受值);d(i,j,k)为k大学第i个项目第j个指标的调查值;n(i,j,k)为k大学第i个项目第j个指标的有效答卷数;N(i,j,k)为三个大学合计有效答卷数,即9504。
2.2 美国读者调查情况
2008年,共有20个国家的206家图书馆参与了ARL组织的调查,其中ARL成员单位图书馆有22家(除了杨伯翰大学法学院法律图书馆以外,均为大学所属图书馆)。ARL发表了这22家图书馆调查综合报告,并对21家大学图书馆调查综合数据进行了单列,有效答卷为20257份,由于在这里面绝大多数为美国大学图书馆读者(18959份),因此,本研究中取该调查报告数据近似代表美国大学图书馆读者调查数据。
2.3 中国读者调查情况
我国部分图书馆在应用LibQUAL+TM的实践活动中,大多在LibQUAL+TM设置的核心项目基础上尽了了适应性改造,在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及比较的方法上也各异,难以直接利用研究成果数据与他国图书馆进行比较,为了便于比较,本研究直接采用2008年ARL调查的核心问题共包括三个维度22个服务指标,再加上综合评价构成问卷,于2009年3~6月间在成渝几所高校进行了调查,发放问卷463份(部分为纸质、部分为电子邮件),有效答卷87份,有效回收率18.8%。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3 比较与分析
3.1 三维度分析
根据上面准备的数据,作出三维度统计图如下图1所示(其中,美国读者三维度统计直接取自于2008年ARL调查报告):
一般认为,服务质量影响因子对用户而言的重要程度与用户对服务质量影响因子的期望值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即理想期望值越高,则可认为该因素越重要。从三个维度上看,中日读者的重视程度依次为信息控制、图书馆环境、服务影响,美国读者最重视的是信息控制,服务影响和图书馆环境基本持平。三国读者都很重视信息控制和信息资源的有效性对学习、研究的巨大影响力,这也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即,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信息资源建设都是图书馆建设中最重要的工作。总的来看,图书馆服务影响维度的期望与可接受值都较低,这可能是随着电子资源和网络资
源的增加,用户自立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图书馆在以后的建设和发展中应该加强自助式服务建设。
从总体上看,美日读者对图书馆服务质量的期望值较高,而我困读者对图书馆服务质量的期望值较低。笔者认为可能和美、日整个社会服务质量和图书馆服务质量较高有一定关系。期望服务质量是读者在头脑中所想象的或期待的服务质量水平,它应是一系列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读者以往接受的类似服务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的经历,作为服务质量标杆,对读者的期望应该会产生重要的影响。由于美国、日本整个社会服务行业服务意识、质量较高,从而使美日读者对图书馆服务质量的预期质量较高。勿需讳言,目前,我国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先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从而使我国读者对许多服务的质量期望较低,对图书馆服务质量的期望当然也不例外。在可接受服务质量方面,我国读者平均在4.6左右(数值越大反映容忍度越高),日本读者在5.2左右,而美国读者平均在6.5左右,综合反映在图书馆服务质量的容忍区域上(期望服务值-可接受服务值),我国读者和日本读者都较大,而美国读者对图书馆服务质量的容忍区域要小得多,这种状况的形成,可能原因固然很多,但笔者认为与三国不同国民性格亦极相关,中日国民性格都深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能忍则忍,从小就被教育要忍耐,经过长期的修练,养成了非常强的忍性和冷静,因此,日本读者虽然对服务质量有较高的期望,但其却能忍受相对较低的服务质量,可以认为由于中日的这种忍的文化,让中日读者对图书馆的服务质量有更大的容忍区间。
3.2 感知服务质量满足度比较
在TJibQuAL+TM体系中,反映读者对图书馆服务满足度高低的统计指标主要有平均充足服务值和平均优度服务值。平均充足服务值表征读者感知服务质量接近不可忍受的程度(实际状况与糟糕状况的距离),如果平均充足服务值为负,表明图书馆所提供的服务低于读者可忍受的最低程度,则应重点改进该项服务。平均优度服务值表征读者感知服务质量接近理想期望的程度(实际状况与理想状况的差距),平均优度服务值越小,表明读者感知的图书馆服务质量离期望越远。
在分析对我国读者的调查数据时发现,一些读者(为了叙述方便,把他们称为A类读者)的综合评价值与各个项目实际感受值的均值有较大差异(均值较大而综合评价值较低),进一步分析其共同特点为:22个项目的实际感受值中大多数都为高分,但有几个项目得分非常低(接近可接受值)。而另有一些读者,22个项目的实际感受值都接近于服务质量期望值与可忍受值的中位值(以下简称中位值),虽然各个项目实际感受值的均值低于A类读者,但他们给出的总体评价却高于A类读者给出的总体评价值。也就是说,从对读者的影响来说,多次(项)优良服务体验可能还不敌一次糟糕的服务体验。这正符合了现代管理学中著名的“短板理论”,这就给我们一个启示,在确定重点改进服务项目时,除了那些读者关注度较大的项目,更应当把焦点放在那些读者实际感受值和中位值差得较远的项目上。鉴于此,为了用一个指标综合反映服务质量改进重点项目,本文定义读者感知服务质量满足度为:
读者感知服务质量满足度=感受值-期望值+可忍受值/2 (2)
读者感知服务质量满足度为0表示读者感知服务质量处于期望质量与可接受质量的中位点,大于0表示读者感知服务质量高于中位值,而小于0表示读者感知服务质量低于中位值,图书馆应该将改进的重点集中在此区间的服务质量项目上。
根据中美日读者调查数据,作出读者感知服务质量满足度雷达图如图2所示:
从上图可以看出,在AS-5、AS-9、IC-1、IC-5、IC-7、IC-8、LP-1、LP-4这些项目上,中美日三国读者的感知服务质量满足度都小于0,应是各国图书馆改进工作的重点。而我国图书馆在AS-1~AS-6、AS-8、AS-9、IC-1、IC-7、IC-8这些项目上的读者满足度在三国中最低,更是我国图书馆应着重改进的地方。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新兴城市文化事业建设台州市路桥区
中图分类号:G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1-137-02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是一个十分具有代表性的新兴城市的商业区。经商氛围浓厚,文化意识淡薄,建区10年后仍然没有图书馆。2004年,路桥区图书馆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起步,发展为今天的具有一定软、硬环境的,在当地颇有影响的城区图书馆。在不到6年的时间里,一个役有实体馆、没有图书、没有办公场所的图书馆何以在“商业之都、文化沙漠”中创造了一个生机勃勃的人文绿洲?其中,必定有许多创新的理念与举措可以给予新兴城市文化事业的发展以启示。
一、现实情况与发展成果
路桥区是台州市的主城区之一。位于浙江省东南部,濒临东海,全区总面积276.6平方公里,辖4镇6街道,常住人口人口43.64万,登记在册流动人口27.8万。路桥地处台州人口最密集的温黄平原中部,历来是商贸发达地区,宋时便“商贾云集,车辆辐辏”,现在路桥已成为台州市和浙江省东南部的商贸中心,渐成“无街不市,无巷不贩,无户不商”之势。从台州市的整体情况看,文化事业薄弱,发展不够,对于文化建设与文化融合的重视程度一直排在经济之后。作为台州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路桥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脱节的问题尤为突出,若长期得不到解决,必将制约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路桥建区初期,大部分人的生活还不是很富裕的,无暇给予路桥的文化建设更多的关注。如今,路桥的经济发展已达到了一定水平,2010年的人均GDP将达10000美元,即将跨人生态文明建设的阶段。市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自然而然也会更加注重文化生活品质。然而,路桥拿什么去满足市民隐性的、迫切的文化需求?建设公共图书馆便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
公共图书馆于17世纪中期起源于欧美国家,在其产生后不久便在世界各国迅速发展与普及。它与传统意义上的图书馆最大的差异就在于其绝对的公益性与开放性。中国与欧美国家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水平差距很大。英国每一万居民就有一家图书馆,德国6600人,瑞士3000人;中国平均每46万人才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而在这些为数不多的公共图书馆中,有很多仍然以“藏书馆”的实质存在着。路桥图书馆在建立初期便将自己定位在公共图书馆,坚持以人为本,为群众服务,让图书馆成为文化、人才的孵化器。历经多年的发展,路桥区图书馆已创建了一个文化集市、九大文化品牌。文化集市包括:“南官人文大讲堂”、“南官人文大展坛”、“蔡啸书场”、“翰墨雅集――艺术沙龙”、“文学沙龙”、“横泾塘沙龙”。九大文化品牌包含了文化集市的前四项与“地方文献研究中心”、“乡村图书馆援助行动”、“未成年人读书节”、“商都文化”、“乡村人文大讲堂”。与此同时,共享工程、虚拟图书馆、图书馆网络建设、图书馆分馆建设等工作也已初具雏形,正在逐步成熟。另外,路桥区已把建造区图书馆放到优先发展序列,一座建筑面积达16000平方米的图书馆即将落成,内部拟设数字图书馆、音乐图书馆、艺术图书馆、法律图书馆、少儿图书馆(梦的地下城)、女子图书馆、柯璜纪念馆、地方文献陈列馆等特色馆。届时,图书馆将真正成为路桥的“第二客厅”,对满足市民文化需求、提升路桥文化档次、营造城市形象具有重大意义。2009年,以一个文化集市与九大文化品牌为基础应运而生的“南官书院”在路桥区域内形成了浓郁的文化氛围,被浙江省社科联命名为第二批“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图书馆研究工作之一的“路桥灰雕”被评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图书馆的品牌栏目“南官人文大讲堂”,获得了“浙江省优秀讲座品牌”荣誉称号;馆长也被评为“浙江省讲座工作先进个人”。
二、工作特色及发展理念
在新兴城市发展文化事业不同于大城市,在保证群众文化生活品质的同时还要创造文化资源,激发文化需求,引导群众参与,正所谓“道在民间”。路桥区图书馆的工作人员深谙其中之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市民,在路桥区域范围内创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丰富了不同年龄段的市民的文化生活。总结路桥图书馆的发展经验,有几项工作尤其出色。
1.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和信息共享体系。路桥市民是幸运的,虽然路桥图书馆的实体馆仍然在建,但是借阅常见书籍已不成问题。路桥图书馆曙光医院分馆、博爱医院分馆相继成立,合计可借阅图书30000余册,市民均可到曙光医院图书馆免费借阅图书。这是路桥建区以来第一次为社会公众提供图书借阅服务。路桥在实体馆落成之后,两分馆仍会持续运营,分馆数量与分馆的藏书量也会适当增加,以期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借阅服务。图书馆的经费一直很紧张,为分馆提供的藏书都是从新华书店赊账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图书馆克服困难,承办了规模宏大的路桥未成年人读书节,配合春晖小学的爱心教育,组织学生捐书,送书下乡,成功举办了“乡村图书馆援助行动――爱心捐书活动”,提高了螺洋居图书馆、新桥居图书馆、金清镇图书馆3个试点乡村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方面。图书馆积极与清华同方、万方数据等九个在线网站进行了多次沟通,得到了免费试用权。与此同时,图书馆网络建设也有了可喜进展,网站目前已正式开放。
2.创办“文化集市”。“文化集市”借鉴了“传统赶集”的概念和形式,按照一定的节奏与频率(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居多)举办活动,使市民习惯性地参与其中,让文化融于百姓的日常生活当中。文化集市包含了六个栏目,内容涉及讲座、展览、说书、文化艺术沙龙。每个栏目都有不同的定位,能够满足各类人群的文化需求,具有路桥的本土特色。文化集市的栏目设计十分科学,文人墨客相聚一堂写写毛笔字、谈谈诗歌;农夫小贩摇着蒲扇听方言说书;阳春白雪、下里巴都可以到人茶馆就坐听讲座。其中,办的最出色的就是雅俗共赏的“南官人文大讲堂”。自创办以来,一直V2"公益免费、自由开放、以文会友”为宗旨,坚持每周日办一场(法定节假日除外),至今已举办100余场。随着图书馆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影响不断扩大,大讲堂已被市民视作商业之城中的一块人文净土。与之相呼应,同样是一周一期的栏目“南官人文大展坛”也致力于传播、普及人文,展览内容丰富,来源广泛,已有了一批经常性的观众,吸引了一些个人与单位的主动合作。可以说,图书馆与“文化集市”之间已形成了相互促进的关系,为路桥百姓奉献了不少文化大餐。“文化集市”也已成为了新兴城市文化事业发展的一个典型。
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方文献。据了解,目前路桥区尚无项目
进入国家级非遗名录,已有4个项目进入浙江省非遗名录、19个项目进入市级非遗名录、160个项目进入区级非遗名录。路桥灰雕艺术于2008进入省级非遗名录,其“幕后推手”就是路桥图书馆。图书馆地方文献收集保护工作涉及图书资料、刊物、报纸、老照片。目前,大量散落在民间的地方文献已集中到路桥图书馆,得以保存。另外,与当地媒体联合开展的老照片征集活动在群众中反响颇高,无数群众主动将珍贵的照片资料送到图书馆,其中不乏佳作,能很好地反映上个世纪路桥的风土人情,图书馆杂志《商都文化》每期都会择优刊登。同时,图书馆邀请了不少专家、学者、同行在南官书院共同召开了多次地方文献研讨会。
三、经验分析与启示
几年来,路桥区图书馆。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文化事业单位,却作出了一番令人敬佩、令人赞叹、令人振奋的不平凡的业绩。分析路桥区图书馆的经验与成果,可以得到几点具有普遍启示意义的体会。
1.要有优秀的领军人物。加快文化事业建设步伐,关键在领导。一个具有全局观念、良好的管理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心、精通业务的领军人物不仅能够让一个机构良好的运转,而且能将社会上文艺积极分子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将上层建筑与普通市民连成一条线,从而拉动一个区域文化事业的发展。路桥区图书馆馆长是路桥区引进外地人才时从武义图书馆调入的。担任武义图书馆馆长期间,他白手起家,将武义图书馆建设成为全省图书馆的样板。到路桥工作后,同样从薄弱的基础上起步,带领着一个团队以图书馆为根据地全方位开展文化活动,为商都增添了一份浓厚的人文气息。这充分说明,文化事业需要热心人,更需要一个具有服务意识,能组织、引导热心人的领导者。
2.耍善于创新、敢于创新。创新要从实际出发,不断更新理念,以理念指导实践。推动发展。2009年,路桥区图书馆曙光医院分馆正式揭牌成立。图书馆采取的合作方式借鉴了股份制企业的运营模式,整合社会资源,成功地实现了图书馆分馆的社会化运作。图书馆为分馆提供图书、管理软件与业务指导,曙光医院为分馆提供场地、基本设施与工作人员负责对外开放服务。2010年,借鉴曙光分院的成功案例,图书馆再次寻求合作,在台州市博爱医院设立了第二个分馆,初步满足了市民的借书需求。路桥图书馆还计划在新馆建好之后建立馆外馆、流动馆,让图书馆形成一个系统的网络,实现路桥市区范围内步行15分钟就可借阅图书。
创新还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就是出的点子不少,能够实现的不多,所以说现在比善于创新还要关键的就是如何行动起来,将点子付诸于实践。少说多做,创新才会具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毋庸置疑,办讲堂不是路桥图书馆的原创,百家讲坛、浙江文澜讲坛等等都已办得相当成熟,但是,将“南官人文大讲堂”办得如此成功,不是每个县级图书馆都能做到的。办大讲堂面临的难题很多:没有场地,到处借;缺少经费,尽力省;没有讲座资源,找“关系”。大讲堂采取通知不组织的形式,在第一期开讲之前,路桥图书馆已经做好了门庭冷落的准备,但是,结果却大大地出乎意料,至今已连续举办了100多场,吸引了社会上各类人群。值得一提的是,在所有获“浙江省优秀讲座品牌”称号的图书馆中,路桥图书馆是唯一依靠租借场地开展活动的,这在全国范围内都很罕见。可见,“敢”字也是决定成功的关键之一。
3.要以人为本,面向群众。以人为本应当成为发展文化事业的根本原则。以人为本中的“人”,既指个体,也指群体。各个文化事业单位,包括非公益性的与公益性的都是充当着社会文化的引导者与整合者的角色,在工作中应当注重培养服务意识、积极为个人与群体创造好的平台与资源,扩大文化事业的辐射面,推动社会形成以主流文化为主线的文化神经网。
“融入群众”是我们以前长提的一个发展文化事业的举措。笔者认为,在当今社会风气日渐开放、民间文化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大环境下,“面向群众”要比“融入群众”更为恰当。身处文化事业发展核心的精英们要有“一览众山小”的气势,也要尊重大众文化、了解大众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与其打着精英文化的旗帜孤独行走,不如让优秀的大众文化领跑老百姓的文化生活。“蔡啸书场”、“南官人文大展坛”、“商都文化”等都扮演了市井中的文人角色。这些文化活动既贴近百姓生活。给了百姓一个展现才华的平台,又具有传播人文的重要意义,让市民充分互动,各得其乐,再恰当不过。
4.“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文化事业不同于学术研究,它更多地担当着一个传播者的职责。关起门来修炼,两耳不闻窗外事是行不通的。想要谋求可持续的发展,先要“引进来”,在自身强大之后再“走出去”,不断更新、与时俱进,形成良性循环。“南官人文大讲堂”能取得今日的骄人成绩。与“引进来”是密不可分的。为了保证讲座的质量,“南官人文大讲堂”加盟到了“浙江文澜大讲坛”中,使浙江图书馆文澜讲坛成为了其长期支持单位;与台州学院、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等高校建立了紧密战略协作关系;与杭州市、温州市图书馆达成了合作关系。这一系列的努力使大讲堂始终保持高水准与向前走的态势,也造就了路桥图书馆的“讲座外交”与“乡村人文大讲堂”的盛况。如今,路桥图书馆已成为了台州最具有价值的讲座资源库,为台州市椒江区图书馆枫山书院、台州市曙光医院、台州市警察学校等提供讲座资源。这些活动拓宽了路桥图书馆的交际范围,为拓宽业务活动、开展延伸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大大增强了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力。
5.要以小见大、持之以恒。与大多数单位一样,图书馆的工作很杂、很繁琐,总是小事很多、大事很少,很多工作一天、两天不做并无大碍,然而,长此以往,单位之间的差距就十分明显了。而判断两者好坏的根据正是这些容易被人忽略的细节。灰雕艺术出现于唐宋时期,曾在路桥辉煌一时。路桥图书馆馆长发现许多灰雕在拆建中遭到破坏。随后,他了解到一位老先生保存了大量表现灰雕艺术的摄影作品,就与他商量,将这些作品拿去展览,让更多人关注路桥灰雕艺术的保护。2007年9月,《伸向天空的祈祷一路桥灰雕》摄影图片展在浙江省图书馆和浙江省内各地图书馆进行巡回展览。这使路桥图书馆成为了首个向省级图书馆呈送展览的县级图书馆,也在“路桥灰雕”被评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风风火火搞经济,勤勤恳恳做文化。一个地区的GDP每年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完全有可能,但是一个地区人民的人文素养以如此之快的速度提高是很难做到的。不是说经济建设不需要恒心,而是发展文化事业更需要坚持不懈地付出与经营。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被更多地提出来了,但是。新兴城市对这两者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文化事业想要得要长足的发展,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大投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立法。强化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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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毛 人生 独特 艺术创作
一、三毛的传奇人生
三毛,原名陈懋平,“懋”是族谱上属她那一辈分的排行,“平”是取之她出生那年烽火连天,父亲期望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战争而给她“和平”的大使命,后来她开始学写字无论如何都学不会写“懋”,每次写名字都自作主张把中间那个字去掉只写陈平。1943年3月出生于重庆,六岁时随父母迁居台湾。她在上小学后就开始偷读鲁迅、老舍等文学大家的书,在中学时期几乎读遍了市面上的名著。初二时因数学老师对她的羞辱,无奈选择退学,她因此患上自闭症,甚至曾割腕自杀过。此后七年里,父母成了她的老师,指导她学习中国古典文学、英语,后又幸遇良师顾福生教她画画,文学与艺术的熏陶为她日后的创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62年,17岁的三毛就把处女作《惑》发表在《现代文学》上。随后,她进入台湾文化学院哲学系学习,在学院与才子梁光明相遇并交往,但美好的初恋无疾而终,这一重创使得她远赴西班牙求学。
后就读于德国歌德语文学院,得到德文教证书,又到美国芝加哥伊利诺伊大学。本想专攻陶瓷,后来在法律图书馆打工,留学期间不时把握机会打工赚钱,当过西班牙马略卡岛导游、德国商店香水模特儿、美国图书馆员等。游历过东德、波兰、南斯拉夫、捷克、丹麦等国,对她的人生经验和语文进修上有很大助益。1971年返国,与一名德裔男子相识相恋,不料一年后,未婚夫竟在结婚前夜心脏病突发猝死。伤心欲绝的她只得逃离伤心地,重启流浪旅。1974年,在撒哈拉沙漠,她与深恋自己七年的荷西共结连理。荷西上班后,陈平被封闭在家里,天气炎热,与邻居们无话可谈,非常寂寞。此时陈平应台湾《联合报副刊》主编平鑫涛之请,开始以三毛为笔名,用幽默流畅的文笔,以西属撒哈拉沙漠的生活及见闻为题材写作,开始了她的创作高产期。六年清苦却幸福的生活终因荷西的意外离世而画上句号。
孤苦的三毛最终回到了台湾,为父母和读者活了数年后,于1991年1月4日的凌晨,用丝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热爱生活却最终舍弃生命的她,让爱她的人痛心不已。
二、艺术创作风格
三毛不仅是个有故事的人,还是一个特别会讲故事的人。纵观她的作品,我们惊讶地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只有一个人―― “我”,即三毛本人。三毛以其真诚的爱心,质朴而诙谐的文笔,独特神韵的艺术风格,震撼着千千万万读者的心灵,她曾说过:“我的写作只是我生活的记录”,“我不写自己而去写别人,我没有办法。”独树一帜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
在三毛的处女作《惑》中,她用略显生涩、哀伤的笔调描述了迷失“自我”的迷乱和孤独,她自称这种迷失来源于“乡愁”。白先勇后来回忆:“《惑》是一则人鬼恋的故事,的确很奇特,处处透著不平常的感性。”
《雨季不再来》记录了三毛早期创作时内心的困惑和对人生的感伤,与世隔绝的生活使她极度渴望得到别人的关心和重视,于是她把这种内心的渴求融入到创作中。她自己曾对这一书作出以下的评论“《雨季不再来》还是一个水仙自恋的我,我过去的东西都是自恋的,如果一个人永远自恋那就完了……很多人可以看到我过去是怎样的一个病态女孩”。台湾文化学院教授胡品清的《断片三则》之一描写她:“喜欢追求幻影,创造悲剧美,等到幻影变为真实的时候,便开始逃避”。我们从中可以感受到三毛就像谜一样,是个超现实的女子。
一提到三毛,大多数人想到的就是撒哈拉。一次偶然翻阅《国家地理杂志》时,三毛便找到了她前世回忆中的故乡DD撒哈拉沙漠。在《撒哈拉的故事》中,三毛用她的笔“画”出了这片遥远地域的壮阔与绮丽。她在这片“故土”上与荷西幸福地生活了六年。他们婚后的生活虽然清苦,但两人骨子里的浪漫和率真却把日子过得温馨而充满情趣。这部作品集中体现了她是以真挚的心去创作,是写自己日常生活中所观察、所体验、所感动的真实人生。
《沙漠中的饭店》中三毛把粉丝称作雨,对荷西说“这个是啊,春天下的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根冻住,山包扎好了,背山下来一束卖给了换米酒喝,不容易哦!”《结婚记》中荷西送三毛的结婚礼物竟是“一付骆驼的头骨,惨白的头骨很均匀整地合地一起,一排大牙齿正呲牙咧嘴地对着我。眼睛是两个大黑洞。”三毛用朴实自然的笔触和幽默的语言,让人觉得他们夫妻两人看似平凡艰苦的生活实则充满着浪漫的气息。
《温柔的夜》中的语言温柔、细腻,她觉得“夜,像一张毯子,温柔地向我覆盖上来。”。在这些作品中她一改往日的迷茫感伤,显得豁达、洒脱,语言生动浅显,感情真挚。有人说她文风上的转变不仅是因为阅历的丰富以及写作技巧的愈发纯熟,更多的是来源于荷西对她那羡煞旁人的爱。他们的爱亲密有间,尊重对方并保持自己独立的个性。三毛曾这样说过“我心灵的全部从不对任何人开放,荷西可以进我心房里看看、坐坐,甚至占据一席,但是,我有我自己的角落……”也许正是这种不失独立、自由的爱让三毛在生活和创作中都能充满创意,幽默,率真。
荷西的意外离世再一次改变了三毛的人生,她后期的创作风格则转向了沉郁、平和。在《梦里花落知多少》里倾诉了对荷西的无比思念,在《背影》中表达了对父母的无限感激,读后无不让人潸然泪下。
回台执教后写的《千山万水走遍》,风格渐趋于平和,少了忧伤。
参考文献:
[1]三毛,你是我不及的梦[M]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 2013
[2]师永刚,三毛 [M]作家出版社,2011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同时,财产保全是诉讼保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必要时也可依职权对一定财产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有得以实现的物质保障的法律制度。
民法把财产保全分为涉外的财产保全与国内财产保全,根据在诉讼上的不同阶段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就司法实践而言,占绝大部分的保全申请都是在诉前或者的同时提出。而在的同时提出应当相当于诉前提出,因为法院是否受理本案诉讼,决定的期限在7日内,而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则是在48小时内,这就意味着往往还没有作出是否受理本案的决定之前必须先行作出保全裁定。而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显然以诉讼中财产保全为主,对诉前财产保全为辅。
关于财产保全的管辖和申请来说:对于诉前保全利害关系人应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依法向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而诉讼保全则理之当然是向受理案件的原审法院依法提出。人民法院基于申请入的申请,以裁定的方式做出保全决定后,可通知有关单位免责进行监督。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1]。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在于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但不得损害申请人的正当权益,因此,如果申请人申请有错误,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关键词:民事诉讼;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同时,财产保全是诉讼保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保全单单从字面上看,是指对财产采取某些保护措施。书面上的含义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情况,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做出裁定,对一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利害关系人一定范围的财产或者与争议有关的财产采取措施,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为了使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能顺利的执行,保护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财产保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财产保全的种类
民法把财产保全分为涉外的财产保全与国内财产保全,根据在诉讼上的不同阶段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一)、涉外财产保全
涉外的财产保全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财产保全,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外国人、诉讼标的在国外或者双方法律关系的事实存在于国外。涉外的财产保全与非涉外的财产保全,是建立在同一基础上的一种应急性的保护措施。但涉外的财产保全又有其不同的特点:
1启动财产保全程序的主题不同。国内财产保全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亦可依照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涉外财产保全,只能有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不依职权进行保全。当事人既可在诉讼开始后提出申请,也可以在涉诉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2诉前保全后,申请人提出诉讼的期限不同。国内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人应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涉外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人提讼的期限为30日,而不是15日。
3对保全财产的监督机制不同。国内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一般不需要第三者监督,涉外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一般应交有关单位监督。
在我国民诉讼法中只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利益,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即有申请就可提供保全,不驳回申请,不主动进厅干预。另外,对诉前的保全,以给申请人较长的时间使其准备进行诉讼。
涉外财产保全多见于海事案件。在海事诉讼中,常涉及财产的扣押和船舶的扣押,如扣押后无人监督,很可能被人破坏或驶离港口。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保全的财产需要监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监督,费用有被申请人承担。”
(二)、国内财产保全
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颁布之前,没有在法律上确立诉前保全制度,.而在实际生活中,时有利害关系人争议的财产遭到毁损、灭失或者变卖,转移、挥霍,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因而在制定现行民诉法时,总结了以前的审判实践的经验,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国情而将诉前保全作为我国民诉法的一项重要制度。
就司法实践而言,占绝大部分的保全申请都是在诉前或者的同时提出。而在的同时提出应当相当于诉前提出,因为法院是否受理本案诉讼,决定的期限在7日内,而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则是在48小时内,这就意味着往往还没有作出是否受理本案的决定之前必须先行作出保全裁定。而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显然以诉讼中财产保全为主,对诉前财产保全为辅。由此对诉前财产保全作出比诉讼中财产保全严格得多的规定。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前,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另一方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不能实现或者难以实现的情况,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对方一定范围的财产或者有关争议的财产做出裁定,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制度,诉前财产保全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程序,而只是某些少数案件,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又来不及,而为了避免其合法民事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在前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接到利害关系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后,是否会采取诉前保全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第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利害关系人”指与被申请一方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人。没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
第三,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要条件,而且这种担保必须与所保全的财产相适应,不能小于所保全的财产。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应当驳回申请。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人民法院接受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驳回裁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立即执行。
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可以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也可以向采取财产保全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与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可能是同一法院,也可能不是同一法院。不是同一法院时,采取财产保全的法院因采取了保全行为,对该案取得了管辖权,有权受理申请人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后15日内不的,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诉讼财产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从立案开始到做出判决之日起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情况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做出裁定,对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诉讼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
当事人在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时,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法院才能采取诉讼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腐烂。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处理变卖,折价保存。
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申请。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防止因保全错误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申请人又无力赔偿的情况出现,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虽然无紧急情况,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也应尽快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付诸执行。
3.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其主要区别有:
(1)、诉讼保全既可以由一方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依法做出裁定;诉前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一方提出保全申请,法院无权依职权做出裁定;
(2)、诉讼保全是为了保证判决后的执行,于时,或后判决前提起;诉前保全是为了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使民事权益不受损害,于前提起;
(3)、诉讼保全,又可分为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和法院依职权自行做出裁定。法院依职权依法主动裁定保全时,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而当事人依法提出保全申请时,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诉前保全申请人在申请时,也必须依法提供相应的担保。
可见,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一样,也不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是为了保障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能顺利执行,对有关财物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限制其权利随意处分。
二、财产保全的管辖及申请
无论是诉前保全,还是诉讼保全,都必须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对于谁享有申请权?法院可否自行依职权裁定保全?前面己涉及,这里不再重述。对于诉前保全利害关系人应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依法向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而诉讼保全则理之当然是向受理案件的原审法院依法提出。
(1)一般情况下,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可由被申请人(被询问人)居住地、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基层人民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2)申请保全的证据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时,也可由相应的专业行政机关来行使管辖权。
(3)申请保全的证据处于不同的保全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则既可由不同保全机关分别予以保全,也可由某一保全机关统一进行保全。
(4)利害关系人在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时,可以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最适合的保全机关。但无论利害关系人如何选择,人民法院都是当然的保全机关。
如果保全是由受诉法院以外的其他保全机关来进行的,那么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保全机关应将所有保全物及保全事项一并移交受诉法院,由受诉法院决定是否继续予以保全。受诉法院决定继续予以保全的,应下达保全裁定并办理各项保全手续。无论受诉法院是否决定继续保全的,前述保全行为均自行失效。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当事人有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隐患、转移、出卖或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由原一审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一审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裁定,应及时送报二审法院。
三、保全财产的监督及费用负担
人民法院基于申请入的申请,以裁定的方式做出保全决定后,可通知有关单位免责进行监督,所谓有关单位,是对保全的财产进行监督的单位,比如,扣押航空器,一般由航空机构进行监督。监督是为防止所保全后的财产被转移,以维护人民法院保全决定的严肃性,同时,也是对保全财产的一种保护,以免其遭受损失。有关单位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监督,需要支出一定的费用,应该由被申请人承担。
四、财产保全的范围
无论是诉前保全,还是诉讼保全,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够顺利执行,或者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得到保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前保全的范围以申请人的权利请求为限,诉讼保全的范围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为限。(“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有学者认为,是指争议标的物是特定物并且存在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灭失的可能时,财产保全措施应针对该争议标的物采取。[2]另一种观点认为,“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保全的财物是本案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标的物有牵连的其他财物。[3]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本案的标的物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本案执行的财物。[4])被保全财产的范围、数额、价值、应当与保全请求的范围、数额、价值相当。对于超出请求的范围、数额、价值,或者与本案无关的财物,都不应予以保全。诉讼保全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尤为重要,如果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超出请求的范围或者保全的财物与本案无关,那么,申请人应该承担由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应与造成的损失的范围相一致。
五、财产保全的措施
对某项财产保全应具体采取什么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的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根据民诉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具体来说,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如被保全的对象是抵押物、留置物的,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抵押人、留置权人仍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对不动产或特定动产进行保全可以采取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保全措施,若由当事人负责保管的,其仍然可以以使用,但不得处分,若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该项财产;对于当事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财物,如需要采取保全措施,应尽可能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以外的措施,如扣押权利证书、限制使用、禁止处分等。若被查封、扣押的物是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易烂以及其它不易长期保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或者由法院依法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在保全措施中有一种“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根据最高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应理解为:被申请人如有预期的收益或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单位予以协助,限制被申请人支出;如被申请人对第三人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以通知该第三人不得对被申请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清偿的,均由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该依法进行,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不得。
六、财产保全的解除及救济
财产保全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裁定的内容执行,财产保全裁定的法律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但如果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也可依法采取救济措施,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设置和允许复议的目的,在于纠正不当裁定,减少或者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为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请复议权,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唯一可以称得上程序权利保障的条款是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5]”所以法院应当在裁定书上注明“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得停止裁定的执行”,如裁定不当的,就做出新的裁定变更或撤销原裁定,此时财产保全即解除。那么何为解除?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呢?解除即为去掉、消除之意,财产保全解除即为在法定条件下,解除对特定财产所采取的限制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的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1、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末的;
2、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做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己没有意义;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冻结的有效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六个月后,若当事人没有继续申请财产保全,原冻结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法院根据上述可以依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财产保全。在解除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应当发出解除保全的命令,解除保全是解除强制措施,因而解除令由法院派执行员执行。
七、申请保全错误的责任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在于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但不得损害申请人的正当权益,-因此,如果申请人申请有错误,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这在法律上是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持之以平的。申请人申请错误的责任,一是,因财产保全使被申请人受损失的赔偿责任,二是,承担因促使监督,由被申请人支出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从上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在财产保全制度方面,规定的内容是比较详细的,做到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规定了给债务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责任。根据上述内容,前面我们所提出的几个问题也迎刃而解了。
总之,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为了切实的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使将来生效的法院判决得到顺利、及时的执行,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可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提出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依法自行提出财产保全,使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参考文献资料:
1]“法律图书馆”/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543-2.htm
[2]陈彬:《论财产保全》,载《现代法学》1991年第5期。
[3]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新编》,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第261页
Abstract:Our country jail union society strength carries on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to have more than 20 years, has obtained certain result.Under the new situation, this article in view of university student's special characteristic, analyzed the university student community to carry on the positive role which the jail social organization the feasibility as well as brought, and how to displayed university student's superiority, established one to have the Chinese characteristic university student to serve a prison sentence the personnel to the jail to carry on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the system to carry on the discussion.
关键词:大学生 监狱帮教 作用 建设思路
Key words:University student; Jail social organization; Function; Construction mentality
作者简介:杨洁(1987―),女,浙江杭州萧山人,汉族,就读于浙江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06级。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178-02
监狱承担着改造罪犯的重要任务,为了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不仅需要狱警对其进行思想、文化、劳动等教育,而且还要注入社会力量进行帮助教育。大学生是社会的新兴力量,重视并发挥大学生在监狱帮教中的作用,对提高监狱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着较大的推动作用。这一探索和实践,是对当今监狱帮教制度的发展与创新。
一、我国监狱帮教制度的由来和现状
我国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这项活动已进行了近二十年。社会帮教已成为对监狱教育改造的一个重要手段,并发展着重要的作用。“帮教制度是一种非机构性的矫治制度,与劳改、劳教、少管、工读等机构性矫治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制度相比较,是一种具有很大活力的新制度。”[1]
帮教即帮助教育,是社会各方力量通过整合教育资源,协助狱警做好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使服刑罪犯积极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帮教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发展,罪犯是犯了罪而被惩罚的的人,但他们总归是社会的人,是属于社会的一部分,一定程度上讲他们又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急需帮助改邪归正的群体。
“目前,在我国参加监狱帮教的人员十分广泛,有党政机关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机关人员、工会、青年团、妇联的代表;各行业的英雄模范;社会知名人士、社会上的老干部、老教师等。帮教的方式主要是社会帮教人员来到监狱看望犯人,给犯人作报告、讲课等。帮教的内容主要是法制、道德、理想、前途教育等。”[2]帮教时间一般不固定,比如有领导走访视察时就会顺带帮教工作。
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这一做法经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笔者以大学生的身份两次实地参加的了浙江省金华监狱的帮教工作,了解到了相关的帮教活动,但同时也看到了目前我国监狱帮教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目前监狱的帮教人员难以经常性地、系统性地参与帮教活动。目前监狱的帮教人员主要是机关的领导、社会知名人士、院校老师,他们有较高的权威和公信力,但社会活动较多,固定的空余时间较少。因此帮教也只能在公务附带的情况下去监狱做一两次讲座、报告这样的集体教育形式,难以经常性地、系统性地参与帮教活动。并且这些人士大都在较发达的地区进行帮教,难以到一些较为偏僻和落后的地区的监狱帮教,而事实上偏远地区的监狱更需要这方面的帮助和教育。
其次,帮教活动单方面进行,交流难以深入。参加帮教的人员多为各级党政领导及社会上的知名人士等,这些人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与服刑罪犯的地位悬殊,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事先对监狱环境和犯人情况没有足够的了解,在帮教时多为谈理想、谈希望,较多的是高深的大道理,很少考虑犯人的接受程度;由于帮教人员的身份和帮教内容不切合犯人实际,犯人在交流时听得多,讲得少,表达声音的机会少,且发言谨慎,难以敞开心扉进行交流。因此帮教只能停留于表面层次,难以深入。
再次,帮教活动多为集体教育,个别教育缺乏。《监狱法》(第61条)指出“教育改造罪犯,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3]但目前帮教人员大都采用做报告、讲座的集体教育形式。虽然集体教育对犯人有一定作用,但集体教育相对来说,针对性不强,不能很好的帮助部分有困难的犯人,久而久之犯人对社会的帮教就会抱以消极应对的态度。
二、大学生进行监狱帮教的可行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来趋向于一个和谐的,安定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对现代监狱对罪犯的管理和改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之际,我们更应该注重“以人为本”,以犯人的实际需求出发给予帮助教育。
《监狱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4]这一规定表明,社会公民有协助监狱对犯人进行帮教的义务。动员大学生对监狱服刑犯人进行帮教既是对《监狱法》这一规定的贯彻执行,又是新形势下对帮教活动的一种创新。笔者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谈谈当今大学生这个群体作为帮教人员的可行性。
第一,大学生热爱国家,关心社会,积极向上,勇于进取,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社会公德意识。对监狱帮教活动比较热心,希望有机会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处的强烈愿望,会主动去学习和了解监狱及服刑犯人的一些情况,为帮教活动开展打好一个有利的前奏。
第二,大学生特别是社会科学各学科的本专科大学生,不仅能用正确的思想引导犯人,还能运用相关的思想教育知识、法律知识、心理知识等帮助罪犯认识问题。
第三,大学生身心健康,有激情和活力,能以青春有朝气的形象感染犯人,达到一种感化教育的效果。
第四,大学生善于开展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监狱法》(第67条)明确规定:“监狱应当组织罪犯开展适当的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5]而大学生平时在校参加的活动丰富,帮教中对监狱服刑犯人开展活动时能给予适当的帮助并适当参与其中,拉进与犯人的距离,为后续的帮教打好基础。
第五,大学生相比其他任何一个帮教群体来说,时间安排上最充裕,精力最充沛。在校大学生,自主安排的时间较多,能深入了解监狱和服刑犯人的情况,并且大学生年轻有活力,有较多的精力投入到监狱帮教活动中去。
第六,大学生有较好的环境支撑。大学生善于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对帮教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疑虑,能及时的查询图书馆资料,网络资料,咨询学科教授和专业同学,及时解答一些问题。
三、大学生进行监狱帮教的积极作用
第一,对服刑罪犯来说,大学生这个群体来帮教对他们来说大有益处。大学生朴实,善良,真诚,勇敢,平易近人,这些气质能深深地影响犯人,给予一种无形的感化和教育,为他们树立一个很好的榜样;大学生比较实际,在帮教交流过程中,不会过多地讲大道理,善于利用生活案例来针对性的教育,犯人能更好的接受;大学生相比领导、知名人士而言,多了一份朴实少了一分“官味”,犯人愿意敞开心扉来交流,不会有太多的顾虑和畏惧的心理;从服刑罪犯的心理出发,他们更多的希望有一个尊重的眼光,平等待人的人来倾听他们的苦楚,来帮助他解答一些疑惑,大学生是一个很适合的群体。
第二,对监狱民警来说,大学生前来协助交流能分担他们部分工作。民警由于大都警校出来,学习的一些知识往往不能很好的应用到监狱的实际管理中去,特别是对犯人的教育改造方面较欠缺。大学生的帮教能协助民警做好教育改造工作,一些好的理论知识,教学技术能互相交流学习,帮助民警更好的管理和教育犯人。
第三,对监狱来讲,大学生的帮教更是注入了新的力量,为监狱的管理建设添上靓丽的一笔。大学生帮教能增强教育改造工作活力,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目前,监狱内部一直在努力怎样提高教育改造的质量,减少和降低重犯率。而大学生头脑灵活,思维敏捷,善于观察社会,一些好的教育方法也能与监狱方面交流,愿意为监狱教育建言献策。
第四,对大学生来讲,参加帮教活动有非常大的意义和作用。大学生在参加帮教活动中,增长了社会知识,锻炼了实践能力,培养了关心社会的良好品质,能将理论学习和实际经验结合起来,提高大学生的素质和修养。
四、大学生对监狱服刑人员进行帮教的基本思路
第一,大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对监狱服刑犯人进行帮教的大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能力。结合笔者实践经验和监狱实际需要,大学生帮教最好具备以下条件:由于帮教较多涉及一些思想教育、法律知识、心理辅导方面的问题,帮教大学生最好是相关类专业的学生,如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应用心理学;帮教的大学生要面对的是服刑犯人,各种突发的情况,各种难题都有,因此,帮教的大学生要有一定的社会实践和生活经验,思维比较敏捷,有灵活应变的能力。大学生实行帮教,时间上要能连贯,“比如为期一年或一学期自愿延长期限,可不在此限”。[6]
第二,大学生对监狱服刑犯人帮教的主要形式
结合笔者参加监狱帮教的经验和监狱犯人的需要,大学生帮教可以采取以下的帮教形式:“一对一”的帮教活动,事先监狱方面要先统计需要一对一帮教的犯人的人数以及交流的问题,可以为大学生前期准备提供方向。一对一交流,对于可以当面解答的问题直接给予答复,有些不能解答的问题,可以回去与民警交流、查询有关知识,再给予答复。这样的交流有利于犯人吐露心声,大胆表达困惑,及时给予帮助。
组织参与一些体育、文娱活动,帮助犯人树立起生活的信心。监狱定期会有各种比赛和活动,比如运动会,文娱比赛,演讲赛等等,大学生在校园中接触比较多,可适当参与其中,使犯人意识到社会对他们群体的关心和关注,消除以往社会对其不公、歧视的偏见,积极投入改造教育,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第三,监狱和高校应为大学生帮教提供一些便利的条件。
监狱方面,如对某些特殊的犯人,可事先介绍被帮教犯人的个人、家庭、改造表现等情况,让帮教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大学生帮教也要给予适当的监督和指导,提出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帮教的建议等,如发现个别大学生不适宜进行帮教或帮教双方感到不适应时,可及时调换;监狱与大学可以建立一个长效帮教机制,确保帮教工作的成效。同时,对在帮教中表现突出者颁发帮教证书,予以表彰等。
高校方面,也应给予大学生帮教实践的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话可以与当地或附近监狱一个实践基地,签订长效的帮教协议。学校方面,可以给学生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老师的帮助。
综上所述,动员当今大学生对监狱服刑犯人进行帮教有较多的优势和可行性,是在现有的社会力量帮教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和创新。这项活动的开展,需要各方的实践并总结经验,再逐步推广,进而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生监狱服刑犯人帮教的制度,为当前监狱教育改造犯人注入一个强大的力量。
注释:
[1]戴云.浅析我国的帮教制度[J].青年研究1988(5):46
[2]伍国位.浅谈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C].法律图书馆,省略/lw/lw_view.asp no=8641
[关键词]法制教育 德育 改革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3-0189-02
一、法制教育课程改革之必要性
(一)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刺痛社会大众的心灵
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案件。
从这个年龄段来讲,他们应该是在学校接受初中、高中或者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以下简称中职生),是祖国和社会的希望。但是,有的未成年学生却走上偏差之路,不得不令人扼腕叹息。笔者作为一名一线的教师,见证了学生们的奔放性格与学习热情,体会到了学生们的青春活力与创造力。然而,这个阶段的未成年人刚刚走上生理和心理的成熟之路,涉世未深,只具有初步辨别是非的能力。也就因为只限于“初步”,所以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往往容易因“近墨者黑”而沾染上不良习惯,有一些更走上了犯罪道路。
我们可以观察到,在校园内外,吸烟、酗酒的学生数量不是少数;驾驶摩托车时(当然是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更有甚者,一辆摩托车上载着数人,在马路上肆无忌惮、旁若无人地超速行驶,让人触目惊心;有的学生家庭条件比较好,居然在没有小汽车驾驶执照的情况下,也驾驶汽车上路;在课堂上不认真听课,看课外书,玩手机,甚至顶撞教师,校园内的打架斗殴事件也时有发生,且造成人身伤害的不在少数。而近年来,各类媒体也在关注、报道、分析未成年人的犯罪现象与特点。
在中国法院网上登载的扶民、汪同瑛的《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一文中谈到:“少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在法律图书馆网站上的统计数字表明:“以前未成年人作案的高峰年龄为16至18岁,而近几年则为14到16岁。从2000年到2007年,广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平均下降了2岁;犯罪手段成人化、团伙化、智能化。”谢昌逵先生在他的《改革开放中的青年和青年研究》一书中,也谈到了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不断上升,低龄化的趋势。[1]这一出现在未成年人学生群体中的不和谐现象刺痛了社会的心灵。
(二)学校德育遭遇的“瓶颈”问题
诚然,未成年人犯罪这个问题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各级各类学校也因此而加强了未成年学生的道德教育,包括政治思想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例如,在中学的《思想品德》教科书中,道德教育的内容很丰富,而有关法律的内容只有零星分布。但是,笔者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曾亲身体验过,也和多位教师交流、探讨过这样的现象: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对教师的批评和教育满不在乎、不屑一顾。相反,他们也能够滔滔不绝地说出一番本应该由教师说出的话语。有的学生甚至说:“老师,不要再说了,那些我们都知道。不就是遵守纪律,好好学习,做个好学生,对得起父母吗?”家长也反映说,现在的孩子对说教很反感,总嫌家长罗嗦。
笔者认为,现在的社会变化日新月异,我们的教育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道德的教育与养成是一种长期潜移默化的精神力量。对一些思想比较偏激、屡教不改的未成年学生,德育似乎显得苍白无力,而他们很有可能是未成年犯罪的“后备军”。这便是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问题:一方面,学校加强了德育;而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的犯罪率仍在上升。
(三)法制教育相关内容仍存在调整的空间
1.《法律基础知识》《中国历史》教科书法律史内容的缺失
“中国古代的法律也曾成为邻近的东亚地区国家的立法蓝本或楷模。这种历经了三千年的法律传统在世界上也不多见,因此中国古代的法律和世界上最为宏大的印度法系、罗马法系、伊斯兰法系、普通法系并列为五大法系之一。”[2]而唐律因为立法技术高超与完备,更是中华法系的代表。可是在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2年初审通过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教版《中国历史》中,讲述隋唐的辉煌文化时,仅在七年级下册第29页的非正文部分提到了《日本书纪》中对唐朝的记载:“大唐国者,法式备定,珍国也,常须达。”该页脚注“法式,法度,法则。”这说明,该套教材还是承认唐朝是个有法之国,但是在正文中却没有提到关于唐律的内容。宋朝与明朝的法制基本上延续了唐律。笔者认为,虽然是封建王朝的法,可是作为中国辉煌历史的一部分,在《中国历史》教科书中没有此部分内容,专门教材《法律基础知识》也没提及,不能不说是法制教育内容的缺失。
2.《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内容仍须适当调整
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委员会审定的、人教版《法律基础知识》教科书中,囊括了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法律援助和救济等内容,是比较合理的。为了增加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书中举了不少案例,这是值得肯定的。笔者在与学生的谈话中,也听到了学习法律的肯定呼声。然而,也有的学生反映说,书里的法律好像离他们很远。这一反馈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该书51页有一个案例:某商场以“偷一罚十”为由,对一顾客罚款2000元,说明商场的罚款是违法行为。而在我们的生活中,随着法在社会上的普及,商家也知道这样的罚款是违法的,这类事情已经很少发生了。书本所举案例中,一些案例的时间过于久远,有1992年的、1998年的、1999年等,无怪学生们会有这样的看法。由此可见,法制课程的教学内容应该与时俱进,教材仍有调整的空间。
3.法制教育课程的安排与专业师资的配备不足
校园内的法制教育课程,中学、中职院校大多只安排了一个学期的学习时间,期末采取非考试而采用考查的形式,学生的重视程度自然不够,所学的法律知识最后归于平静。
专业的师资配备不足也是一个问题。学校中的法制教育课由非专业教师充当的不在少数,这会导致教师对法律解释以及学生理解法律不够充分的后果。如“许霆案”、多宗“飑车案”中,当正面信息不占据主导地位的时候,负面信息对学生们的影响是令人后怕的。
二、法制教育课程改革理论与实践之探讨
(一)理论探讨:“德法并举”,即提升“德、智、体”三好学生为“德、法、智、体”四好学生
未成年学生德育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政治思想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这对学生的道德养成无疑是一种有效手段。然而,法律与道德毕竟是现代社会两大不同的规范体系。德育可以通过道德教化的力量,激发个体的内心需要,与人、与社会和谐相处。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来保障社会的秩序,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可以危害公共安全,不可以伤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从外部规范人们的行为,达到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目的。在教育部2006年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通知中,明确规定“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因此,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既不可相互代替,更不可偏废,而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应该“德法并举”。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通过道德与法制教育的牵引,激发学生们的学习求知热情,塑定学生们成长的方向,教育学生成为“德、法、智、体”的四好学生。
(二)实践改革之探讨
1.法制课程的安排应与德育课程并行
目前,德育课程几乎贯穿了初中、高中、中职学校三年的学制生涯,而法制教育课程的安排明显少于德育课程,很多学校只安排了一个学期,或者把法制教育的内容零星地包含在德育课程之中。这是有失偏颇的。既然道德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应该独立成为一门课程,并且应该与德育课程并行,而且要有连贯性,贯穿初、高中以及中职学校三年学制的始终,才能够真正实行“德、法、智、体”全面发展。
2.完善法制教育课程专业教师的配备
处理过校园内发生的学生打架事件的教师们,都会对学生这样的抵赖言辞感到气恼:“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啊,我是劝架的”,“我不知道啊,我一来就被打了”。笔者也曾针对这种“抵赖”情况,让学生们表达过他们的看法。有的学生这样说:“送他们去派出所吧,一去就老实了。”这样的回答虽然表明学生有点法律意识,但是学生气较浓,也表达出学生对法律的理解是非常肤浅的。
因此,在对未成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课中,不仅要学习法律的规定,笔者认为,更加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让他们明白触犯法律底线之后的法律后果与法律责任,专业的教师可以做到这一点,优势是非常明显的。虽然在《解释》中,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然而在教育的背后,依然存在着少管所;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伤害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专业教师能够从实际出发,通过法制教育,充分阐述法律的权威性、震慑性、确定性,以及“不可为”的行为类型,形成法律在学生心目中的崇敬与信仰,这无疑有助于减少未成年学生的犯罪。
3.与时俱进,增加、调整法制教育课程的内容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课程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帮助未成年人自发地调整自己的行为,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因此,法制课程的内容要从未成年人身边的法律、法规学起,对未成年人有保护和教育意义的法律法规都可以作为法制课程的内容,可以引导学生们学习有关中学生日常行为的规范、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关网络的法律知识等等。随着年纪的增长,再逐渐过渡到“三大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还可以理论联系实际,结合社会上出现的最新的、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例来学习法律。当然,要注意分析、批判案件中对未成年人可能有消极影响的负面信息。
三、结语
由于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有上升趋势,引发了笔者对未成年人校园德育、法制教育的思考,对法制教育的现状、理论、教材、师资做了一些理论和实践上的细微探讨。谨以此文,抛砖引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