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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单位意见

时间:2023-05-30 09: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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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单位意见

第1篇

为做好*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以及《黟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黟发[*]23号)等精神,现就*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的确定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标准按照《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黟人字[2002]55号)执行。各单位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3%以内,对*年度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与政府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其单位优秀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15%。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招商引资、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考核规定中对优秀比例和考核等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县委组织部黟组干字[2007]8号文件,对在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含不是班子成员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中评定等次为“优秀”的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在*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且不占单位优秀指标,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在*年年度考核中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人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年度书面总结,重点是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并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附件2)。

(二)述职与测评。中层以上干部要求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述职,其他人员交书面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进行测评。

(三)提出考核等次。根据测评结果,由所在科、股、室主管领导写出评鉴意见,提出考核初步等次,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写出的评鉴意见和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对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应进行核实,经认真核定确认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人员,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五)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并最后确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样式见附件3、附件4)。

(七)被考核人签署意见,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四、考核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

(二)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凡是认真履行《黟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第三条所列行为,成绩显著的,在年度考核评优时优先;凡是有《黟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考核等次按《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二)款确定。

(三)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扩大考核层面。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可面向社会,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直接服务对象的评议。

(四)把国家公务员学习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列为考核内容。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考核的通知》(黟人字[*]173号)文件,列入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考核的对象中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几类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

(一)提前离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计算考核年限。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人员,超过半年的;

2、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三个月的;

3、年度内已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三)下列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1、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参考依据。

2、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对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审查结束有结论后再定。经审查,没有问题的,根据本人表现补定考核等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进行考核,不补定立案审查期间的年度考核等次。

(四)下列情况人员,考核处理办法是:

1、新调入、转任的人员,由其调入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挂职锻炼的人员,由挂职单位提供材料,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等次。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人员,由派出单位了解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第2篇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泸组人联发〔2008〕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2009年度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顺利完成了2009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09年度考核工作,我局首先调整 二、细化标准,分级分类考核

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的基础上,又细化分解考核内容和标准,分类分级进行考核,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标准,分类分级地进行衡量评价,在考核工作中坚持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努力提高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

三、坚持原则,严格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中确定等次努力做到宽严得当,公平合理,科学规范。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对“优秀”等次和“不称职”等次的确定特别慎重。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是被考核者认真进行个人年度总结,并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二是通报考勤情况;二是召开年度考核会议,进行面对面评议,背对背打分方式;三是局考核领导小组对被考核人员写出考核评语对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四是对考核拟定等次进行公开;六是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签字同意,将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2009年度考核结果 通过考核工作的开展,也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上级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把今后的环保工作开展得更好。

第3篇

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11〕198号)精神,以及县委《关于建立“一述双评三争创”考核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发〔2011〕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11年科级领导班子、科级干部、干部职工“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10日。具体考核时间由县委考核组与各单位商定。

二、考核对象

1.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由县委考核组组织实施考核,二级单位科级干部的考核纳入主管部门统一进行。换届待安排人员,到原单位考核。

2.一般干部职工的考核。由主管部门参照科级干部的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可同科级干部的评议一并进行。

3.借用、抽调人员的考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参加现单位年度考核;不到半年的回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4.事假、病假人员的考核。请事假、病假半年以上的,按规定不进行考核,县委考核组适当进行了解。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考核内容

1.科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领导班子在2011年度发挥职能作用、完成目标任务等情况,重点考核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和创造力,根据本部门单位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职推进各项工作情况和成效,以及群众的认可度。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建设、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2.科级干部、一般干部职工考核内容。主要考核科级干部、一般干部职工2011年履行岗位职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四、考核程序

1.撰写述职报告

撰写2011年领导班子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干部职工撰写述德述职述廉报告,1500字以内。

2.召开述职会议

参加述职会议人员:(1)乡镇机关为全体干部职工、事业站所负责人、村(居)“两委”负责人及20—30名的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对象;(2)县直各单位为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部分服务对象代表。

述职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有三项议程:

(1)带队县领导或考核组组长作考核动员讲话。

(2)科级干部进行口头述职(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其他干部由考核组视情况决定是否口头述职。

未进行口头述职的干部职工必须进行书面述职。述职后,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述职材料(各2份)交考核组,由考核组统一交县委组织部。

(3)参会人员对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科级干部、一般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议。

述职会议结束后,每个单位推荐1名群众满意干部。

3.进行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其他干部,谈话人员控制在15人以内(单位人数较多的可视情适当增加)。谈话时,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以及表现较优秀、较差的科级干部情况。谈话时,可采取口头或投票推荐方式,推选优秀等次人员。

一般干部职工民主评议同科级干部评议一并进行的,考核组成员在评议情况汇总表签署姓名后,及时将评议结果反馈到单位。

4.媒体述职。单位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在有线电视台进行述职述廉,限制在5分钟。述职时间为2012年1月4日至13日,具体时间由县电视台安排(附2:参加媒体述职单位及述职人员名单)。

五、考核等次评定、反馈及结果应用

1.评定考核等次。量化评议结果,撰写综合考核报告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材料,初评考核等次,填写《县科级干部“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表》。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科级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等次的确定,以《县2011年度一级单位政绩考评意见》为准。

一般干部职工的考核等次评定,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2.掌握考核优秀率。科级干部优秀人数控制在本考核组参加考核科级干部总人数的25%以内。

3.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等次确定后,由考核组向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情况。反馈的内容主要是单位班子或科级干部民主评议的结果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4.遴选群众满意干部。每个组选出表现优秀的5名科级干部、10名一般干部,作为群众满意干部初步人选。《群众满意干部推荐表》由单位填写,考核组签署意见,县委审定。

5.考核结果运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职工,当年给予嘉奖,享受一次性奖金800元;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享受一次性奖金1500元。一次性奖励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六、相关材料领取和报送要求

1.各乡(镇、场、公司)、各部门、各单位于2011年12月28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到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科级干部“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汇总表》、《2012年度考核手册》。并交考核表格、考核手册等材料费用15元/份。

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使用《科级干部“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非科级干部的公务员使用《公务员年度考核表》。

2.各乡(镇、场、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不含科级干部)的《公务员年度考核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汇总表》,按干部管理权限于2012年1月20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3.各单位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待全县考核结果通知下发后,填报《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七、考核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工作,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成员、部分相关股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代表组成。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正确对待考核,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思想稳定,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4篇

一、年度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考核标准概念化、笼统化。一是考核指标量化不够,考核结果失真。二是针对性不够,没有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公务员的评价标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与一般公务员一个考核标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拿同一把考核尺子进行衡量,不分级不分类,可比性差。

(二)执行程序不够统一。一些公务员部门不按照考核程序进行,简单草率,确定考核等次的透明度不高。

(三)考核内容简单化、程式化。一些单位设置的年度考核内容没有与本单位的工作性质、职位特点结合,没有与每年的工作结合起来,体现不了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四)“优秀”等次轮流坐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少数单位领导把评“优”当作照顾、笼络、弄权的手段,群众意见很大。

(五)平时考核近于“抛荒”,年度考核缺乏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但相当多的单位没有进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自然“模糊”。

(六)年度考核难。一是评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难。极少数单位对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公务员仍然定为“称职”。二是年度考核结果执行难。奖惩不分明,戒勉不落实。

(七)工作指导、监督不够。公务员管理部门深入单位指导不够、跟踪监督不力。

二、对策建议

(一)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考核内容要有所区别,不同部门、岗位公务员的考核内容要有针对性。

1、考核内容要与本单位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难点)相结合,正确导向,促使广大公务员奔有方向,赶有目标。

2、突出重点。重点考核公务员本年度的工作实绩,不面面俱到,重点突出,易于操作。

3、适当量化考核指标,防止考核尺度过粗。

4、考核内容与具体职位相适应,增强考核的针对性。

(二)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一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制定考核标准。二要注重考核职业道德水准、廉政状况、服务水平等共性内容。三要合理确定各个要素的标准和分值。对主要工作和薄弱环节要加大分值。四要合理设置权重。考核中要减少人为因素,提高考核的准确性。考核指标要确定相应的权重,如单位领导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一般干部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

(三)规范程序,严格年度考核操作方法。考核原则和标准确定之后,程序和方法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要求和具体操作程序。加大宣传,让每位公务员都了解年度考核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和优秀指标数。考核程序和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四)做好平时考核,夯实年度考核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搞好平时考核,对于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一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时考核没有固定现成的模式,也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各公务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采取一段时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或完成一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如实记录被考核人情况。一是要求公务员本人建立《工作日记录》定期送交分管领导审核;二是单位负责人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考核记事本》,如实记载每个公务员完成重点和难点工作的有关情况;三是各单位人事机构建立《考核登记本》,对公务员考核内容涉及到的情况予以收集、登记,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

第5篇

为加强对2014年度我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2014年度考核工作主要以个人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

勤是指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学习进取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遵章守纪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办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公务员,共计27人,其中公务员13人,事业编制公务员14人。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每月机关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和年终主管领导评鉴、群众测评为主要依据,平时考核占40%,年终考核占60%。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总结(述职)。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个人年度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群众测评。组织群众测评会,村两委、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被评议人员作书面述职报告。

3、分管领导评鉴。分管领导根据个人述职、平时考核记录和群众测评等情况,实事求是的提出评鉴意见。

4、确定考核等次。街道党工委负责最终审核。主要依据被考核人考核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编制公务员的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总分100-90分为优秀等次分值,总分89-65分为称职(合格)等次分值,总分64-60分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分值,总分59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分值。对考核优秀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5天,对公示有异议的要重新审核。

5、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确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本人意见栏签字。

五、优秀比例确定

考核评优比例以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基数,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我街道办事处今年参加考核干部人数为27人,其中公务员13人,事业编制14人,评定优秀等级人数为4人。

第6篇

一、基本情况

全单位共有在册事业单位人员36人,应参加考核36人,实际参加考核36人,其中:优秀5人,合格29人,不合格0人,不定等次2人。

优秀人员名单:**********

不定等次人员名单:*********(以上两人为2018年“人才引进”人员)

二、主要做法

1.成立了2018年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人事局年度考核通知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一定比例群众代表组成的2017年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征收办的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为:********。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为:******。

2.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为加强我单位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我单位指定***\***负责此项工作,主要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处理考核工作中的协调工作和材料上报、整理、归档等日常事务。对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3.严格把关、规范程序。为使考核工作客观公正、民主公平,要求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和程序进行考核。我办召开干部大会,传达2018考核事项,并发放民主评议表及2018年优秀干部推荐表,按照评议推荐结果确定考核等次。

4.严格控制优秀比例。依照区人社局统一安排确定我单位优秀人员比例。

区征收办2018年度考核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流程合理、规范,考核结果严格要求及时上报至区人社局备案。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组人联字()号《关于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站)、县财政局各股室人、乡镇财政所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年月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⒉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年月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⒊××年元月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人,优秀预算会计人,优秀专管员人)。

⒋××年元月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组人联字()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名,其中在职领导限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名,其中局领导名。如果县局获全县××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即名确定(含局领导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第8篇

一、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通过年度考核,要有利于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严格依法行政;有利于加强对干部队伍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年度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

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分局、协会在对工作人员实施年度考核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的原则。年度考核工作要严格依据《公务员法》、《*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年度和任期制考核暂行办法》和《*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以及社团组织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工作人员的一贯表现。要坚决纠正个别单位以往存在的把收费和罚款等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甚至唯一指标,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局部利益、短期利益的错误做法,切实把握好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之间的相互关系,既要注重和突出对工作实绩的考核,又不能简单地用工作实绩考核代替对工作人员德、能、勤、廉的考核;在对工作实绩的考核中,要正确把握考核重点,同时兼顾其他工作的考核,不能本末倒置、顾此失彼或把重点工作作为唯一工作考核。要保持考核工作的连续性,不能因为领导班子的调整,特别是主要领导的变动而随意改变考核内容、考核重点和考核的基本办法。

(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全面公开考核的内容、方式、程序、方法、考核主体、考核结果的使用等事项,书面告知被考核人考核结果;考核等次的评定必须确保公平、公正。

(四)分类考核、分级负责原则。对不同类别、不同身份、不同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要分别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及标准;对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

(五)客观、简便、可操作性原则。要提高年度考核工作的效率,考核方式方法既要保证考核评定客观公正,又要简单易行、便于操作。

三、分类确定考核对象

根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身份特点,全系统年度考核对象分为三个类别,即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挂靠社团组织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对三个类别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要分别依据《公务员法》、《*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社团组织的相关章程和规定,结合不同的职位职责、岗位特点确定考核内容和具体办法。对县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年度和任期考核暂行办法》办理。

以下人员考核办法如下:

1、当年调任、转任、轮换的人员,由现工作单位与原工作单位相结合,以现工作单位为主进行考核,其调任、转任、轮换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由原工作单位结合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及表现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2、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一般当年度定为称职等次。

3、新录用和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间,对其进行考核,但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

4、凡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考核,暂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5、本年度因病(因公致残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或出国探亲、非公派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或当年6月底以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6、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湘纪发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科学合理确定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工作要根据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要求,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确定考核内容。

德: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政治品德、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情况及个人品德,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政治思想表现是否积极向上,是否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等。

能: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着重考核工作人员的团结协作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出勤情况和勤奋精神,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等。

绩: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廉: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工商总局的“六项禁令”、省局“八条禁令”等。

确定考核内容时,必须注意将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与对绩的重点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使五个方面的考核相互关联、互为补充,成为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五、坚持客观公正评定考核等次

根据年度考核工作评定等次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考核等次要围绕考核的内容与标准,从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一贯表现,主动征询和听取群众(包括组织)对工作人员的反映和意见,本着客观、全面、慎重、负责的精神,将群众意见、平时考核记录和个人总结三者进行综合分析,归纳后由主管局长提出考核等次的建议,报县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年度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表现出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民主测评分必须在90分以上。

称职(合格):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达到了任职的要求,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民主测评分在70分以上。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基本达到任职的要求,在完成工作任务中表现一般。民主测评分在60分以上。

不称职(不合格):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较差,达不到现任职务要求,或在某一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民主测评分在60分以下。

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确定优秀等次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在职人数的15%以内。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1、无故旷工但不足以辞退的;

2、违反《*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3、违反《治安处罚法》、《条例》中有关赌博、吸毒、参与非法集会、参与活动、聚众上访闹事等禁止性规定,危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在执行公务中索、拿、卡、要,手段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或严重违风廉政建设其他规定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6、有其他严重问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六、考核的计分方法

考核计分方法,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业绩考核,满分为40分;“德、能、勤、廉”考核,满分为60分。根据考核标准和平时对“德、能、勤、廉”考核的情况进行评分。考核评分结果作为确定工作人员考核等次的依据。

七、严格按程序实施考核

根据有关规定,年度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

(一)述职。召开述职考核会议,进行考核动员,考核对象应根据考核要求,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考核内容进行述职。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分局、协会主要负责人要代表各单位述职,同时作个人述职报告,其他人员在本单位述职。

(二)民主测评。由参加测评人员对考核对象从德、能、勤、廉四个方面进行记分测评。对“绩”的考核采取量化的原则确定。

(三)领导考评。主管领导根据工作人员述职、民主测评和对“绩”的量化考核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确定考核等次。由主管局长对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报县局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

(五)反馈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书面反馈给考核对象。

为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各单位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对考核的客观真实性负责。同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切实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八、高度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

要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合格)等次的,按有关规定晋升级别和工资:

1、对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十二月份基本工资。

2、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对应的工资标准。

3、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2、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不能计算为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的年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工作人员考核不计等次的年度,除因公(工)伤治疗、女职工产假的外,也按上述办法处理。

3、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对无职可降的,按有关政策规定降低工资级别;工资级别处于最低档次的,应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9篇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后勤集团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后勤集团员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员工聘任、晋升、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奖酬、岗位津贴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范围包括后勤集团各部、中心经理和后勤集团所有从事管理和服务的员工,后勤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学校负责考核。

二考核内容

第四条对后勤集团部门经理级的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个人述职与民主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水平,管理能力表现;

勤: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其中工作实绩部分,结合在后勤集团经理扩大会上个人述职情况、完成经济指标情况和平时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打分评定,权重为60%;职工民主评议打分结果权重为40%。汇总成绩与年终奖酬,聘任挂钩。

第五条一般员工的考核,也从德、能、勤、绩几个方面,主要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完成本职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提出开拓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以及与本单位和工作协作单位服务对象配合的业绩等。

三考核标准

第六条部门经理年度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各等级测评标准如下: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勤奋,政绩突出,有改革创新精神和成果。所在单位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廉洁自律,能取得所在单位绝大多数员工的拥护和支持,定量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没有发生责任事故。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定量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没有发生责任事故。

基本称职:政治思想和政策素质尚可,能基本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完成后勤集团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较差,在工作中没有重大的失误或由于个人原因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定量考核成绩在55分以上。

不称职:政治素质差,工作表现差,没有责任心,不能完成岗位职责。或在工作中由于个人原因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影响,有损后勤集团的社会形象,定量考核在55分以下者。

第七条一般员工年度考核各等级测评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全年无事故,出勤率在95%以上。

称职:政治思想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全年出勤率在90%以上。

基本称职:熟悉业务,基本能按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完成数量、质量较差,具备基本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工作过失。

不称职: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范,发生严重事故。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八条考核的基本方法。

(一)上级考核下级,下级评议上级,领导小组考核、民主评议相结合。

(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自我总结、群众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

(四)实际成绩与工作目标比较分析。

成立由后勤集团总支书记、后勤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行政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后勤工会主席组成的考核小组,后勤集团总经理担任考核小组组长,负责对各部、中心经理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涉及到被考核本人的,应进行回避,保证公平、公正地进行考评。

各部、中心员工人数在8人以上的应成立以中心经理为组长、骨干员工参加的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员工考核工作;员工人数在8人以下的由中心经理直接负责本中心员工的考核工作。

第九条考核程序

(一)部门经理的考核程序

1.部门经理完成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在后勤集团部门经理扩大会议上进行个人述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填写测评打分表,行政部整理汇总;

2.行政部分开召集部门员工骨干(10人以上的中心选派骨干10人;10人以下中心,员工全部参加),对本中心经理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打分表,行政部整理汇总;

3.行政部汇总综合成绩,交付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考核结果,并写出评鉴意见;

4.行政部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二)一般员工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根据日常实际工作填写完成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2.部门考核小组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个人总结写出评鉴意见,并根据分配的名额指标,初步拟定考核档次上报后勤集团考核领导小组;

3.后勤集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并最终确定考核档次;

4.行政部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五考核的效力及其它

第十条年度考核结果归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聘任、晋升、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奖酬、岗位津贴的依据。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推荐确定为校级优秀的,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考核结果为后勤集团优秀的,在后勤集团内进行表彰和现金奖励(额度为校级优秀的50%)。

第10篇

一、实施范围:

街道、乡镇和区直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评定办法

l、末位人选的产生办法。各单位要成立末位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末位人选评定工作。评定工作一般安排在年终,结合公务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职位聘任,对照末位评定条件,采取单位民主评议、科室联评等方式产生末位人选,连同必须列为末位人选,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上报区末位淘汰工作联席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必须评出末位人选:

(1)当年度被区委、区政府及市级以上机构通报批评的;

(2)年度进行的民主评议排序在末二位的区直单位;

(3)街道、乡镇年度目标考核总分为末位的;

有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必须列为末位人选:

(1)年度内因本人主观原因受党、政纪处分的;

(2)年度内受行政拘留或触犯刑律负刑事责任的;

(3)全年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或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0次,或无故迟到、早退被上级查处3次以上的;

(4)因单位调整或正常工作调动,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安排,7天内不到新岗位履行职责的;

(5)在公务活动中存在“有令不行、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态度刁蛮”情形之一被投诉查实的;

(6)不安心本职工作,从事第二职业活动,经组织谈话不改正的;

(7)在年度职位聘任工作中落聘的。

(8)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连续二次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2、调查核实。区末位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末位人选进行调查核实。

3、确定对象。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区末位淘汰工作联席会议确定末位培训对象。

三、组织实施

l、各街道、乡镇和区直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富有成效、简单易行、易于操作的考核细则。

2、各单位要通过简报、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工作人员末位淘汰制的考核细则,向社会推行承诺制度。

3、各单位要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举报箱,各单位及主要服务窗口要设置意见簿。

4、各单位要根据考核细则,评出末位人选,并将考核评定情况及末位人选名单(包括触及八种情形必须上报的末位人选)以书面的形式,于次年1月底前报区末位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5、区末位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反馈。

6、区末位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人员对上报的末位人选进行审核,由联席会议确定末位培训对象。

四、对末位人员的处理

1、各街道、乡镇和区直部门上报的末位人选,年度考核可暂不定档。经区末位淘汰工作联席会议评定为末位培训对象的,当年度考核等次一般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经区末位淘汰制领导小组评定后,未被评为区末位培训对象的人员当年度考核等次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2、对末位培训对象,实行先培训后试岗。培训工作由区委党校(行政学校)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局统一调配试岗,试岗期原则上为6个月至1年;试岗期间所在试岗单位要指定一位领导对其进行一对一帮扶;末位培训费用个人和原单位各负50%。培训、试岗期限内,每月只领基本工资。

3、末位人员在培训期间,必须要严格按规定参加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才能转入试岗;培训不合格的,由原单位即时辞退或解聘。试岗期满后,经所在试岗单位及区末位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考核合格的,在试岗单位正式安排工作岗位;不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4、凡连续两年被列入区末位培训对象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五、组织领导

1、各单位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要加强对末位淘汰工作的认识,要进一步明确试行工作人员末位淘汰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求实效,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评末工作的领导。

2、各单位要经常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教育,对自身存在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末位淘汰制工作顺利开展。

3、各单位对考核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要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打击报复等不法行为,一旦查实,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4、为了保证在街道、乡镇和区直部门工作人员试行末位淘汰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区委决定,建立区末位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负责末位淘汰的具体工作。

第11篇

一、组织领导:

(一)县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片区考评工作督导组,分组人员名单附后。

二、考核方法

(一)年考人员按照人社〔2013〕10号和牧发〔2013〕14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年度考核表、撰写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包括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收获,存在的不足、下一步工作的打算等)。

(二)考核形式:

⑴乡镇站:在县考评督导组与乡镇分管领导主持下召开职工会开展基本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开展职工个人作自我总结发言、职工之间互评、5~8名管理服务对象参会测评、乡镇参会分管领导填写专门考评表格对职工分别进行综合评价、县局督导组对照牧发〔2013〕14号文件对每位职工进行绩效考核逐项打分并同时进行民主测评、县局督导组人员填写单位年考意见暂不确定考核等次。绩效考核打分表和民主测评资料交由县局年考领导组确定最终绩效考核分数(分数扣减需明确具体扣分项目及理由)并无记名投票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工作借调人员,在调入单位进行考核。

⑵局机关、站所人员:常规考评由各站自主开展,程序与乡镇站职工考核相同。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由全局职工、乡镇站站长开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计分制。

⑶全局综合评定:乡镇站和局属职工互评后,再由考核组召开民主测评大会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实行民主测评投票打分,民主测评票分a、b、c三类,a类由局长、副局长填写,每票优秀记9分、称职记6分、基本称职记3分、不称职记0分。b类由考评领导组、督导组全体成员填写,每票优秀记6分、称职记3分、基本称职记1分、不称职记0分。c票由一般职工填写,每票优秀记3分、称职记2分、基本称职记1分、不称职记0分。

⑷优秀名额分配:根据文件规定,除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由组织部考核,今年畜牧兽医系统参公人员优秀名额2人,事业人员优秀名额6人(其中乡镇站4人、局直属站所2人)。无记名投票不能多投,否则作废。投票实行现场统计并计算分数,按得分多少确定“优秀”等次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工作态度:包括出勤情况、遵章守纪情况、服从工作安排情况,学习业务技术和政策法规情况。。

(二)工作能力:能否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工作中出差错的频率、出错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

(三)工作成效:参考所承担的工作完成、获奖情况,专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乡镇党政领导的评价等。

(四)政治纪律:对不服从站长工作安排且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职工,年度考核可在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基础上给予基本称职的考评意见。

凡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者,按县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通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凡事业人员考核为优秀者,县畜牧兽医局一次性给予奖励现金400元。

四、督查指导:

县局3个片区督导组分别到各乡镇站督查指导年度考评工作,各乡镇站在召开考评会之前须先与县局分片负责督查指导人员联系。督查指导组在主持职工年度考评结束后,集中向局考核领导小组汇报考评情况并上交资料。

第12篇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印发的《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作用

公务员队伍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管理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抓手。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公务员法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作用,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抓紧抓好公务员考核工作。

二、要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考核政策,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水平。

1、认真学习,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公务员法》、《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通过学习,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自觉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了解、熟悉和掌握考核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方法等,提高做好考核工作的能力;广大公务员要进一步了解考核的意义、规定、要求、程序及在考核中的义务和权利,增强参与年度考核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考核工作作为推动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落实。要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通盘考虑,合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各辖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组织部署好本地区的考核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设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制定好本部门的公务员考核工作方案,采取一定的方式动员和部署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

3、坚持程序,规范操作。坚持考核程序,规范考核操作是确保年度考核质量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各部门要把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和考试的,其今年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单位优秀指标比例将按参加培训考试人数和合格人数的实际比例计算。

三、要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的审核

各辖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与检查督促,加强考核结果的审核工作,重点审核优秀比例、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的确定和考核政策及程序的执行情况等,对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检查《平时考核记实手册》,对不符合考核规定要求的单位不予审核,必要时责令其重新考核。

今年的考核工作要求在年1月20日前结束,市直各部门应于年1月28日前,按照人事管理的范围,分别将考核工作总结、《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优秀等次人员《平时考核记实手册》和《奖励审批表》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审核。称职(合格)以外等次的人员除填报名册外,还需另用U盘报备。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报审核批准后,方可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各辖市区考核工作结束后,于年3月底前汇总上报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

各种表格可按照人事管理范围的不同,分别到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领取,也可从市人事局网站下载,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用16K纸打印。

县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另行通知。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