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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会议纪要

时间:2023-05-30 09:59: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项目建设会议纪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项目建设会议纪要

第1篇

一、适用范围

(一)列入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重点前期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

(二)审批权限属国家、省和市的基本建设项目。

二、协调机制与程序

(一)凡本制度适用范围内重大项目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由业主单位向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提出申请,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需协调的问题提出本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召开协调会议进行协商解决,并出具会议纪要,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贯彻落实。

(二)对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确实难以协调的问题,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向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汇报并提出协调申请。申请协调的报告应包括项目情况、要求协调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对问题的意见、解决的建议等。

(三)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在接到协调申请后,应及时召开协调会议,会后印发协调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四)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认为需提请由县长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做好相应的基础性工作后,及时报请县长协调。

(五)县长对申请协调的事项,及时进行研究决策,召开协调会议,并印发协调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三、督查机制

建立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参加的督查联席会议制度。

(一)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协调会议议定的意见和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监察局要及时跟踪监督各级协调会议的落实情况,重点督查由县长、常务副县长和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组织召开的协调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按要求向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发展计划局及有关县领导书面反馈协调会议的落实情况。

(三)对未按协调会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完成;对通报批评后仍未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追究该部门的领导责任直至纪律处分。

第2篇

全县园区建设调度会议纪要

9月25日上午,县长在杜庄工业园管委会议室主持召开全县园区建设调度会议。副县长以及县政府办、项目办、发改局、规划处、国土局、南戴河工管委、杜庄镇、留守营镇、深河乡等相关部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名单附后)。

会议听取了各园区建设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就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市产业聚集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园区建设意识,加快园区(产业聚集区)建设步伐,打造县域经济新增长极。会议就全县园区建设下步工作做出安排,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园区范围划分问题。重点抓好“四园两带”建设,“四园”即杜庄、骊骅、深河及南戴河既有四个园区;“两带”即秦青公路沿线(杜庄、石门寨和驻操营三镇)工业产业带,留守营镇!缸山至田各庄管区天马山红酒产业带。

二、关于成立领导机构问题。由常务副县长和副县长负责,研究理顺、创新园区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园区、产业带的功能定位,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园区、产业带所在乡镇、管区的作用;抓紧研究园区、产业带的领导机构和人员、经费保障,提出具体建议。

三、关于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由各园区、产业带牵头单位负责,积极开展工作。一是要全力加快软硬件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要注重发挥企业投资主体的积极性。

四、关于各园区、产业带运作形式问题。各园区、产业带要积极调整思路,在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强调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关于园区项目实施问题。各园区要依据国家产业和投资政策,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抓紧成型项目落实,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关于园区土地储备问题。由国土部门牵头,各园区、产业带以及所在乡镇、管区配合,加大土地收储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村庄整合与优势土地整理工作,为项目建设用地提供充足土地资源。

附:与会人员名单

县政府县长

第3篇

[关键词]重大项目;财政投资;管理机制

[作者简介]林奕辰,广西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2005级硕士研究生,广西南宁530004;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长,广西柳州545001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11―0029―04

为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对“经济升级,城市转型”的拉动和支撑作用,确保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和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时解决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本文结合广西柳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实际存在问题,对重大协调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管理的对象着重围绕财政投资国有企业代建的项目进行。2004年7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再一次把政府投资改革作为投资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决定》的第三部分以“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为目的,针对政府投资管理的问题,通过合理界定投资范围,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规范投资资金管理,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引入市场机制等方面对政府投资加以规范。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方面,第一次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是当前各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总体来看,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全面建立起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制和代建制,通过引进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对政府投资项目从工期、质量和投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专业化管理,切实消除过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种种弊病,建立起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约束机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从而提高政府资金投资效益和建设工程质量。

柳州市实行代建制比中央推行代建制决定早一年多。在实施过程中,政府投资项目仍然存在工程质量缺陷、超投资以及项目决策随意性等问题。因此,有必要结合代建制管理办法制定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财政投资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一是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规范投资项目的工作程序,完善资金管理;二是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工作内容,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状况,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对代建工作实行合同化管理,将代建单位收入模式从按项目总投资比例提取逐渐转变为从投资节约比例提取。

一、工作机构

由政府成立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由市长、发改委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委、土地储备中心、规划局、国土局、建委、财政局、经委、环保局、水利局、旅游局、招商局及各政府代建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重点办,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二、协调对象范围

协调对象范围为财政投资重大项目。2008年柳州市要突出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紧紧围绕投资项目建设促进年、文化社会建设促进年、宜居城市建设促进年,大力实施百亿投资工业强市工程、百亿投资城建美市工程、10亿投资农业稳市工程,50亿投资商贸旺市工程,20亿投资社会建设安市工程,10亿投资文化盛市工程,确保今年有更好、更快、更大的发展。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支撑和推动着城市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增强主动性,推进项目建设。

三、工作职责

(一)建立高效的协调管理机制,协调重大项目从前期工作到竣工验收全过程遇到的问题;协调处理在重大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上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免造成项目建设进度受堵。

(二)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督办;对项目的进度及投资进行监控。

(三)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进程的各项措施。

四、工作程序

(一)在项目的前期阶段,应充实工作内容,发挥规划指导作用。各部门应各负其责,超前研究项目工作相关内容,与国土局、财政局、土地储备中心做好协调工作,力争做到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的无缝对接,尽量减少问题的出现。

(二)在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出现问题时,由发改委牵头协调,市政重点办、建委、国土部门、项目业主等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三)在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招投标阶段出现需要协调的问题时,建委负责组织监察、审计、发改委稽察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四)在项目的开工准备阶段,协调小组要主动了解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重要情况、关键问题,与土地部门及项目业主做好沟通工作,要及时了解并积极协调,确保项目落实、按时开工和建设。

(五)在项目实施阶段,发改委、建委及各代建公司等有关单位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职能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在本单位职能范围内难以解决的,应在问题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详细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本部门为解决此问题所做的工作,存在问题对重大建设项目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影响,问题的难点和重点,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分歧意见及本部门解决此问题的倾向性意见。

(六)协调小组办公室接到书面报告后,或通过主动了解发现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请示协调小组副组长,确定召开协调小组成员会议时间并通知各成员。

1 重大项目工程原则上按照各单位专业职能进行分工,由各责任专业单位牵头协调。

2 市领导另有指定的,由被指定的单位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

3 专业单位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协调小组副组长牵头协调。

4 协调小组副组长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协调小组组长负责协调。

(七)为提高行政效能,提高会议质量,协调会议议题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主办部门应在会前进行沟通;经主办部门协调意见仍不一致的,由协调小组副组长或组长进行协调,尽量减少与会人员,提高会议效率,杜绝就一个问题多个协调会议无法解决的情况。

(八)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就有关部门或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听取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对存在意见分歧,但能共同商定解决办法的,明确部门分工、步骤和时限以落实解决问题。对意见分歧较大、一时难以商定解决办法的,由各部门

和单位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交书面意见,协调小组可指定一成员单位或直接组织调研,探寻可供参考借鉴的解决办法,条件成熟时再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商讨对策。

(九)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应就在3日内以会议纪要形式报送有关领导及抄送各有关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跟踪督办相关措施的落实。

(十)建立发改委内协调配合机制。协调小组每月要定期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发改部门及市领导对项目推进工作的要求部署,通报前一阶段项目推进情况,协调突出问题,以及安排部署下阶段有关工作等。

(十一)发挥重大项目联席会议作用。建议以上级政府名义下文,由上级发改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定期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突出问题。对项目业主进行指导和帮助。

五、工作要求

(一)重大项目的协调工作,实行按级协调原则。各职能处室要积极主动做好基础性工作,为协调提供基本素材。

(二)各级协调工作,必须进行书面记录,出具会议纪要(或书面意见),对协调所达成的会议纪要(意见)要认真贯彻执行。

(三)协调中如涉及市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相关处室要做好督促与沟通,并按照会议纪要(或书面意见)的要求做好跟踪分析工作,及时反馈并按级反映。

(四)市重大项目协调时限,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县(市)、区上报需要协调的问题,自收到书面申请报告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协调答复。

六、定期报告通报制度

每月各代建公司及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协调小组报告工作落实的进度。将重大建设项目的形象进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情况以报表形式上报协调小组,由协调小组综合整理并及时通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每月协调小组将重大项目月度月报上报上级发改部门。每季度最后的10日内,要通报上季度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分析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及时向上级发改部门报告。

每月协调小组负责将领导风险抵押责任制的项目进展情况以简报的形式报送各个项目的责任领导。

每周协调小组负责向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副组长通报上周重大项目协调情况。

在每个项目结束后,协调小组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价的工作,并对项目后评价的结果进行通报。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一直存在责任人不明确的问题,项目后评价工作一起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财政投资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将把项目后评价落到实处。

七、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结算(决算)管理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参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按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对结算审核结果及时对数复核,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结算、决算的编制工作。竣工财务结算(决算)应当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概况、专项工程及造成工程量调整的主要因素和原因作出说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项目单位做好竣工财务结算、决算的编制工作。

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承诺。审核部门对事后施工单位补签提供的资料不予采信。

(二)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总决算。

(三)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时,应同时报送下列材料:概算及其批准文件、历年投资计划、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工程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对于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本意见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决算)资料,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不受理评审工作。

(四)竣工财务结算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市财政局批复。列入市审计监督计划的项目,市财政局应当依据审计机关对项目单位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决定批复竣工财务决算。

(五)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审核,按下列原则办理:

1 依法招标的工程,审查工程施工后的有增减项目的和有争议的内容,无增减或无争议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2 单项工程的某一单项工程有争议,或单项工程的某一部分有争议,其他单项或部分工程按原约定执行。

3 特殊工程在部分项目(子项目)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运用上有争议的,其他单项或部分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4 有争议部分严格按有关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程序进行评审确定。

(六)工程项目验收后,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应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产权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核算。

(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工程预、结(决)算、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的评审和市审计局对竣工结(决)算的审计均不得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八、绩效考核

对存在下列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协调小组可向市直部门和镇区工作实绩考核办公室提出给予扣分处理。

(一)职责明确但落实不力,而影响到项目进度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4篇

关键词:国有集团公司 对外投资 内控方案

一、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许多企业的职工特别单位的班子成员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不足只是停留表面的制度建立,没有真正的去贯彻执行,没有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详尽的可行性分析和项目风险的评估,忽视了项目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有些企业的管理者不具备应有的素质,只凭主观意识去行事,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了不利的影响,甚至造成投资失败损失巨大的现象。

二、加强对外投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要不断地提高企业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意识。建立完善和切实有效的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明确经济责任。提高对外投资的经济效益。全体职工为了不断加强和完善集团项目的管理,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跟进监督建立健全集团项目的内控制度,通过有效监控手段,保证集团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集团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应制定集团项目内控工作方案。

1.项目的提出与审定。项目的提出是由集团各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发展的需求提出适合公司发展的项目。以上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确定的项目需具备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要件,同时明确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单位),形成会议纪要备查。

2.项目的责任主体。集团确定的每一个项目都需要明确责任主体。每个项目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项目跟进的责任人。同时明确项目审批手续、资金使用、跟踪审计、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廉政风险预警、落实责任制等 8 个重要工作环节,跟进监督责任人。

3.项目的跟进监督。对需要跟进监督检查的项目,应由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按照项目重要节点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跟进监督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通报,必要时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要详细记录检查内容,并将项目建设和跟进监督情况,由检查部门负责具体填写并存档备查。

4.项目内控的重点。(1)立项阶段。①项目建议书由项目承担部门负责编制,如需要可由项目承担部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编制,综合计划部门负责监督跟进。集团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对建议书的委托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格式,对工程质量标准、投资规模和进度进行论证分析,要明确编制的要求并取得有效的批文。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审定。②项目可行性研究由实施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并提出是否需要组织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论证的意见由集团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提请集团主要领导审定。③项目的确定,由项目承担部门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2)设计阶段。①初步设计应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由项目承担部门提出招标的意见,由集团分管领导或集团主要领导审定实施签订委托设计合同,在设计合同中应明确设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相应严格审查和批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②施工图由设计单位提出,要有严格的概预算编制与审核制度。要召开施工图会审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制订严格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由项目负责部门(单位)实施监督。

(3)招标阶段。①所有项目实施都应该本着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招标,由项目负责部门(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招投标的规定委托招标机构进行项目招标,招标信息的披露,由项目责任部门提出招标内容,由集团相关部门监督整个招标过程,由项目实施单位和集团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检查招标程序和文件。形成监察记录并存档。招投标应明确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程序。②项目承担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报集团分管领导同意由集团主要领导确定,然后签订正式合同。③特殊情况下,不能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应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供不能招投标的原因和意见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同时要形成会议纪要,以集团文件形式上报市政府相关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对于不能正常招投标的项目也要按照议标的有关程序和内容补齐相关手续。

(4)项目的建设阶段。①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项目的责任部门负责办理工程前期的所有手续和许可证。负责安合同监督整个施工过程,同时要会同监理部门共同对整个项目的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并建立全面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②项目物质采购。重大设备和大宗材料的采购要按招投标方式。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分管领导审定,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建筑材料和设备由监理机构进行检验,确保工程物资符合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③项目价款结算。按照工程资金计划,由项目责任部门提出意见,按照监理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经分管领导同意,集团主要领导审定,由集团财审部负责付款。④项目建设中变更,由项目实施部门提出,一般经由集团分管领导同意,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然后实施。

(5)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与决算。竣工验收应履行规定程序,至少应经过施工单位初检、监理机构审核、正式竣工验收三个程序。重点项目验收是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组成验收小组,共同审验,聘请专家由实施部门(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部门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核,先自行审核,再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审计。

第5篇

    杭政办函〔2004〕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市财政局拟定的《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市属工业企业搬迁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市属工业企业搬迁实施细则(试行)

    (市经委 市财政局 二三年十二月)

    为加快市属工业企业搬迁步伐,鼓励企业通过搬迁获得新的发展,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区范围内市属工业企业搬迁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2〕32号)和市政府《关于杭州市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2〕72号)、《杭州市工业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2〕180号)及《杭州市工业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3〕137号)的有关精神,现制订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市属工业企业搬迁实施细则:

    一、搬迁补偿范围

    搬迁补偿范围由搬迁补偿资产和搬迁补偿费用两部分组成。搬迁补偿资产是指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搬迁补偿费用是指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等费用。

    二、搬迁资金和搬迁成本的确定

    1、搬迁资金由搬迁补偿资产原值和搬迁补偿费用组成;搬迁成本由搬迁补偿资产净值和搬迁补偿费用组成。

    2、搬迁补偿资产的原值和净值,由市工业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搬迁办公室”)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搬迁办公室审核确定。

    3、搬迁资金中的搬迁补偿资产原值以审核确定的评估结果作为支付依据。对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部分的评估结果低于市定支付额的,可按市定支付额支付。搬迁资金中的搬迁补偿费用按实际发生数作为支付依据。

    市定支付额为企业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与市定支付标准的乘积。市定支付标准为:建筑容积率在1以上的企业,市定支付标准为2500元/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低于1的企业,市定支付标准则以2500元/平方米为基价,建筑容积率每相差0.1,提高100元/平方米的支付标准。对个别情况特殊、确需提高支付标准的,由市工业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搬迁专项资金的管理

    搬迁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搬迁腾出土地的出让收入;企业搬迁资金统一由搬迁专项资金支付;搬迁专项资金中的企业土地招标拍卖所得的45%净额,应单独进行明细核算和反映,大于已支付给该企业的搬迁资金部分,经市工业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用于支持该企业的搬迁改造。

    鉴于企业搬迁工作启动后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实际,为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实施,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充实搬迁专项资金。

    四、搬迁资金的支付程序

    企业搬迁资金(搬迁补偿费用可按预算暂估)经搬迁办公室审定后,搬迁企业应分别与搬迁办公室、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搬迁协议和土地预收购协议。在此基础上,填制《杭州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表》,并按规定的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及权限报批后,由市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给有关企业。其中,搬迁补偿费用实行“先预付、后结算”的办法,待企业搬迁完成后按实结算,多交少补。

    五、搬迁资金的财务处理

    1、企业取得的搬迁资金扣除搬迁补偿资产评估重置原值和搬迁补偿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国家扶持资金,计入资本公积金(国家独享资本公积金)。

    2、企业取得的搬迁资金中属搬迁补偿资产评估重置原值部分,可采用以下方法明确资产属性和财务处理:属搬迁补偿资产账面净值部分计入损益;属搬迁补偿资产评估重置净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部分为企业资产,计入资本公积金;属搬迁补偿资产评估重置原值与评估重置净值的差额部分,作为国家扶持资金,计入资本公积金(国家独享资本公积金)。

    企业取得的搬迁资金中属搬迁补偿资产评估重置原值部分,也可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入损益,依法纳税。

    3、企业取得的搬迁资金中属搬迁补偿费用部分计入损益。

    六、对搬迁企业技改项目的支持

    凡尚未进行搬迁资产评估企业的技改项目,各有关部门仍应给予支持,并给予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有关手续;凡已经进行搬迁资产评估企业的技改项目,在锁定搬迁资产评估原值范围之外,不再另外给予补偿。

第6篇

目前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是传统管理,主要以手工操作为主,在项目初期,规模不大,范围较小,参与人员少,流程不复杂的情况下能起到一定的项目管控作用。但是随着工程建设数量增多,体量增大,项目建设资金翻倍上升,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性要求越来越高,现有项目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导致管理压力越来越大,已难以适应工程大规模,规范性的建设要求。公路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众多的项目文档、图纸、文件存放调阅困难,审查证明性材料无法随时调阅。项目汇报难以保证数据的准确可靠,合同审批工作进展缓慢、条款落实不到位,成本难以控制,资金投入超出预算、工期拖延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出了问题相关人员相互扯皮推诿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影响了公路工程项目的推进,还给整个项目管理带来风险。

2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的优点

2.1由传统的碎片化管理到先进的信息管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浩如烟海,流程复杂,重点环节难以掌控,管理面广,涉及单位多,传统的管理受个人能力及素质影响较大,很难理清宏观管理脉络,以至于在工作中疲于应付;信息化管理可以从繁杂的工作中提炼出清晰的工作流程,公开的平台可以使工程管理更加透明化、规范化,从而杜绝工程中出现的各种不足,并且可以有效考核部门及人员的工作质量。巨量信息也可以通过管理系统平台整合,并按项目管理流程的管理层次分配至相应岗位及时处理。

2.2由冗长低效的找人签字到网上资料的审批传统的资料审批是把待审批资料做好后,再找设计、监理、审计和业主签字,往往是工作人员从一个单位跑到另外一个单位,有时需要签字的人由于工作的原因,没能及时找到,影响资料及时签批及现场情况的及时处理。时间和资源的浪费,使得工程管理人员更显不足。通过网络进行资料报批、计量确认、信息传递、自动汇总等技术手段可大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确保现场核实的及时性。

2.3系统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有效加强施工队伍自身管理施工队伍的管理良莠不齐,通过该工程管理系统,使每个参建单位的管理处在同一个起点上,通过系统来规范参建单位的管理,特别是对我建设集团现状的管理而言,可以优化建设集团的资源配置,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效率,加强建设集团对项目部的管理,提高建设集团整体竞争力。

2.4改进合同变更和计量支付管理流程,多审批层次即时进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施工单位虚报、多报工程计量,不规范合同变更,施工、监理单位故意拖延报审时间等情况。通过完善的合同管理和透明的审批流程,约束建设各方行为,杜绝工程中不规范的履约,对超计量和重复计量进行控制,规范变更行为,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降低项目建设廉政风险。

2.5对工程项目全方位管理通过系统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控制,采用质量、安全文档网上签批等方式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项目建设各方的运作轨道和约束机制;通过工程指令和会议纪要、工程信息等的上传下达,使工程管理人员及时、全面的掌握工程现场情况;采用形象进度实时照片反映工程实时进展情况;同时工程各级单位(业主、质监、审计、监理、承包商、设计单位等)能及时接收指令,明确各自的阶段工作目标,有利于精确管理。

2.6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使管理者快速洞察项目的执行情况管控一个项目,决策者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兼顾细节;做好项目筹划,制定和跟踪项目时序进程和资金计划;要对项目各阶段的合同、变更、质量、安全、进度、前期等进行全方位地控制,及时了解项目团队的管理状况。系统设置了不同层次的用户权限,通过简单易用的用户界面、规范业务流程,将各方面的项目记录都集中在一个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上,让各项目参与方在平台上进行操作;又可以整合分配各管理部门的权限和任务,自动执行各层次管理方的流程,及时调整各自工作。同时智能化提取项目数据信息,生成各种图表、报表、关键计划节点,自动报警等等,为管理者对项目全局的准确把握打下坚实基础,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从而帮助管理者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按目标完成;提升不同参与方之间的协同合作、落实关键的审批流程。通过查询系统的组合运用,从大量的原始数据中提炼并分析出有用的信息,即时生成各种直观的效果图以供决策。

2.7降低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难度项目施工过程中,竣工资料的收集一直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老大难。往往一个工程结束后,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竣工资料完整性和正确性也不如人意,延缓了工程项目的交竣工时间,不利于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结转。系统对合同、质量、安全、进度、计划、会议等现场管理进行网络化过程管理,保留了大量的过程资料,系统竣工资料模块能将现场资料自动转入归档,并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而且系统能够保存历年的工程项目资料,随时可以调取任意年度和任意工程的资料,保证了工程项目的连续性和可溯性。竣(交)工过程资料也可以进行电子存档,节约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在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应用

宜兴市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是运用于宜兴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开发的一套系统,该系统采用VisualStuio.NET2008为主要开发工具,数据库采用SQLServer2005,运行环境为Windows2008Server,MSIIS6.0并基于.NetFramWork3.5平台框架下的ASP.NET技术,采用B/S体系结构和C/S模式结合的新一代项目管理系统。该管理信息系统已包含了网络首页、业务审批、合同管理、会议纪要、信息、计划进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计量支付、工程变更以及廉政建设等内容,实现了从施工单位申报到监理审核、交建处审核、审计审查、分管领导审批、局领导审定等流程网上审批的工作,将质量、计量、支付完全联系起来,大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审批流程,并增加了工程前期管理、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等模块,符合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的需要。

4结语

第7篇

监理服务技术方案

 

 

一、项目概述及要求

本项目负责提供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2021年环境信息化新建项目及部分应用系统升级改造(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的监理服务。根据2021年四川省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全过程“五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服务。按事前、事中和事后三阶段开展监理工作,针对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保密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等方面提出详细监理规划,并分别对系统集成建设方面提出监理人员配备方案,对项目相关的省统一采购内容(软件等)进行监理。

二、监理工作任务及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是按照2021年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的要求以及相关的国际、国家和行业的监理标准,结合各系统项目的建设特点,对信息系统进行包含项目规划编制、招标、项目详细设计、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及质保期五个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高效地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

(一)项目拟制阶段

1. 充分运用监理单位的咨询能力,在建设方案的编制阶段根据业主的需求为业主单位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2. 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及建设方案的评审工作。

3. 协助业主单位收集项目资料、整理归纳项目文档。

(二)项目招标阶段

1.协助业主单位明确项目需求,确定项目建设目标。

2.促使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所签订的建设合同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三)项目设计阶段

1.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项目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项目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2.促使项目计划、设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3.方案审核阶段,充分运用监理单位咨询能力,要求具有咨询能力的监理工程师配合业主或其指定的专家对承建单位的需求、设计、实施类方案进行质量把关。协助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项目实施前可预见的缺陷。

(四)项目实施阶段

1.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2.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建设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

4.促使项目实施过程满足建设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

5.促使项目文档统一、规范,建立符合业主方要求的项目文档管理体系。

6.网络及安全类项目实施期间,要求具有信息安全测评能力的监理工程师对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进行内审,协助第三方测评机构完成规定的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7.软件研发类项目实施期间,要求具有软件测评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建单位进行软件自测,协助第三方测评单位对软件功能及性能完成第三方软件测评工作。

(五)项目验收及质保期阶段

1.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2.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建设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协助承建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4.对项目终验结束后质保期内业主单位反馈的问题督促承建方整改落实。

三、监理工作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为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2021年环境信息化新建项目及部分应用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监理总体要求

根据2021年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信息项目、软件项目建设监理受业主方委托,代表业主方的利益,依法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业主方和承建方签订的合同、信息系统项目监理规范及环保行业和计算机技术相关国家标准开展监理工作。

根据本项目及项目内各系统建设的特点,监理应全程开展以下工作:

五控制:

质量控制—硬件设备采购进货、软件开发及测试和验收。

进度控制—采取总体项目进度管理方式,从整体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推进管理;对每个分项进行甘特图管理,对每个分项之间交互界面进行控制衔接管理;及时对照进度计划进行进度分析,及时纠偏。

投资控制—硬件设备采购进货、软件开发投资及项目施工投资。

变更控制—施工过程中进行变更管理。

保密控制—建设过程中,全程人员、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三管理:

合同管理—采购、施工、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等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设备控制管理、施工管理及软件管理。

安全管理—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两部分。

一协调:

采用现场和会议方式进行协调,实施业主、承建方和监理的三方协调制度。

监理机构应按事前、事中和事后三过程开展监理工作。

(一)项目前期监理要求

协助业主和承建单位对项目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项目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协助并配合业主进行采购项目需求论证阶段工作的进行,使采购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通过项目管理思路,建立整体项目计划,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具有里程碑可验证性;

协助业主,审核承建方技术方案,满足项目整体需求,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

(二)项目中期监理要求

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加强各子项目质量控制,确保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软件开发符合建设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监督项目实施过程,指定具有相关专业能力和资质的监理工程师驻场监理,确保满足建设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

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确保项目进度和整体进度相符合;

把握项目中投资、质量、进度的变更,规范项目变更流程;

对项目实施过程涉密部分,全程进行保密管理;

推动业主、各承建方之间的关系协调。

(三)项目后期监理要求

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的符合性(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及可行性;

明确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建设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协助业主进行各分项的验收工作;

保证承建单位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监理机构应针对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知识产权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协调工作等方面提出详细监理规划并分别针对系统集成建设方面提出监理人员配备方案,并对项目相关的采购内容(软件等)进行监理。

五、监理具体要求

监理要与测评保持协调配合,并对监理工作内容进行负责。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招标前期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方案控制

项目招标前期阶段的方案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及建设方案的评审工作。

(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收集项目资料、整理归纳项目文档。

(3)监理机构应协助并配合业主进行采购项目需求论证阶段工作的进行,使采购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项目招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了解业主单位的业务需求,并将其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2)监理机构应对招标技术需求的下列内容提出监理意见(输出监理意见):

技术和质量的要求;

项目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格的要求;

验收方法、接受准则;

时间进度的要求;

2.进度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参与业主单位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编制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含如下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

组织管理;

项目建设的准备工作;

总包、分包方式;

项目建设的阶段划分及验收;

质量管理计划;

(2)监理机构应分析项目的内容及过程,应对项目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3)监理机构对招标书中项目进度安排及项目进度控制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4)监理机构应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5)监理机构应要求对项目合同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时间做出说明,并对业主单位的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3.投资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根据项目的目标、范围和功能界定提出意见,并提出项目预算的合理性;

(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根据项目预算,在招标技术需求中对项目的目标、范围、内容和产品及服务的技术要求做出明确说明。

4.合同管理

项目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参与建设合同的签订过程,在建设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

(2)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在建设合同中明确规定项目所包含的功能、技术要求、测试标准、验收要求和质量责任;

(3)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在建设合同中明确项目阶段划分及其质量和进度要求,并以此作为项目阶段性付款的依据。

5.信息管理

项目招标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及相关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保持各方对项目目标、范围和业务需求等理解的一致性;

(2)监理机构应向业主单位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信息;

(3)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项目招标阶段所产生的与监理相关的文档资料,包括需求说明、招投标文件和监理文档等;

(4)监理机构应向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明确应提交的文档要求。

6.项目招标阶段的协调

项目招标阶段的协调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确定相互间工作协调的机制;

(2)项目合同签订后,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有关项目的协调工作由监理机构按照业主单位要求进行。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周报、会议纪要、合同审核意见、项目联系单、各环节监理意见、沟通机制、文档要求等。

(三)项目设计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充分考虑目标系统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2)监理机构应审核设计文件与项目需求的符合性;项目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项目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其文档的完整性;

(3)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初审项目设计方案,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进度控制

(1)承建单位提交项目进度计划报审表后,应审核项目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及其可操作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监理机构应根据承建单位项目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依据招投标文件、建设合同,审核项目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建设目标、范围、内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投资变化,向采购人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控制设计变更,变更应由三方达成共识,并做备忘录。

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采购人或承建单位合同变更的申请,协助保持合同、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的实效性、一致性;

(2)监理机构应及时会同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合同的变更做备忘录。

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

(2)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并由三方签认;

(3)监理机构应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的文档资料;

(4)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项目设计阶段的文档,如项目计划、设计方案及监理文档,并监督检查项目文档的时效性和可用性;

(5)监理机构应对项目中各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信息实施保密,尊重各方的知识产权。

6.协调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承建单位确定设计阶段的协调形式和方法,如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并在项目过程中执行;

(2)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调动适当的资源,配合承建单位完成设计前期的调研工作;

(3)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出现的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达成一致;

(4)监理机构应对协调结果做备忘录。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周报、会议纪要、设计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

(四)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申报表并签署意见;

(2)监理机构应组织采购人、承建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准备会议,做出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3)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从实施方案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实施方案与合同、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符合性;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是否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等方面把关出具监理审核意见;

(4)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作记录,并经三方签认;

(5)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6)监理机构应执行阶段性质量监督和控制,并做监理日志;

(7)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并报采购人批准;

(8)监理机构应审核项目变更申请,保证项目总体不受影响;

(9)监理机构应处理实施项目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

(10)监理机构应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采购人。

2.进度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及实施计划报审表,并签署审核意见;

(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并检查项目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报采购人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实施项目;

(3)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

(4)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的一致性,并及时处理项目延期申请;

(5)监理机构应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采购人,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项目款支付意见,报采购人签认;

(2)监理机构应审查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的变更,并做项目备忘录;

(3)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各种索赔申请。

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承建单位、采购人提交监理报告;

(2)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建设合同的有关条款,对项目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处理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变更并报采购人批准;

(3)监理机构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日志和项目备忘录等资料;

(2)监理机构应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

(3)监理机构应监督采购人和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项目文档。

6.协调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

(2)监理机构应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专项问题,做出会议纪要,并提交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3)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性;

(4)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索赔意见达成一致;

(5)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配合承建单位的项目实施。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开工令、复工令、停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监理周报、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实施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设施设备验货台账、设备加电检查记录、专项项目监理报告等。

(五)项目验收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初验申请,审核初验的必备条件,签认后报采购人签认;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审核承建单位验收计划及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意见;

(3)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并确定整改要求和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告知承建单位。必要时组织重验;

(4)监理机构应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5)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共同对初验结果进行确认,并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6)监理机构应监督系统的试运行;敦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7)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

(8)监理机构应对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承建单位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由采购人和监理机构同意;

(9)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评估。

2.进度控制

(1)监理机构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初验、终验和项目整改计划的可行性,并以通知单的形式告知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3)监理机构应要求采购人和承建单位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以终验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结束的依据。

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付款申请,并根据合同规定签发项目支付意见;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结算。

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承建单位通报建设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项目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管理项目验收阶段文档;

(2)监理机构应敦促采购人、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档;

(3)监理机构应督促采购人、承建单位及时整理项目文档;

(4)监理机构应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采购人。

6.协调

(1)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2)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

(3)监理机构应及时填报验收阶段的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4)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完成项目文档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复工令、停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监理周报、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实施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设施设备验货台账、设备加电检查记录、专项项目监理报告、测试记录、初验报告、试运行报告、完工移交书、项目竣工报告。

(六)售后服务要求

在规定的项目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项目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维修或整改。

六、监理团队要求

要求监理单位具有较强的实力,并能统揽全局,能有效地组织、协调、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工作,使本项目质量达到一流水平,工期得到保证,成本得到控制。

要求针对2021年四川省环境信息化项目设立总监1名,总监代表1名,长驻现场监理工程师1名,文档管理员1名,各项目集中调研、开发测试、阶段性验收准备时应增加驻场人数,确保满足各项目同时推进的要求。

现场服务的项目总监和长驻现场监理工程师需和投标文件响应一致,接受业主单位考勤管理,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资质等,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1、项目监理部须编制监理规划,应包含目标规划、动态控制措施、监理纪律守则和人员的定岗、职责等;根据建设方确定的项目分组情况,配置固定专门的监理人员。

2、参加项目的总监必须具备五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项目管理执业资格。

3、项目监理部及其人员需自行配备交通、通信、生活、办公、检测等设备、设施或仪表,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4、项目监理部须协助业主收集、整理、归纳项目资料,并且形成电子文档。

5、从事项目监理活动能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6、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适宜的表格来加强对设计、实施、验收的控制力度,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针对关键环节,制定项目进度计划详表,在监理规划中报送;

监理周报、月报;

主要工作量记录表,在监理月报中报送;

安全情况记录表,在监理周报中报送;

其它现场验收表格。

第8篇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国债项目管理、确保国债资金投资效益,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国债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国债项目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债项目管理的重要性

发行国债、实施国债项目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国债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均有着严格的管理规范和制度规定,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我县今后国债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因此,各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债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加快国债项目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好国债项目资金,为我县争取更多的国债份额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国债项目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债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国债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不得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县发改委、财政、审计、监察以及项目主管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国债项目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的问题,责令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县发改委、财政局停止拨付国债资金,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二)严格执行国债资金“三专一封闭”制度。设立“国债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单独建帐、单独核算,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有效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滞留、挤占和挪用国债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拨付要依据签订的有效合同、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投资计划预留10%的资金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再予以拨款。

(三)严格执行国债项目“四制”制度。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合同制”。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以及项目的达产达标承担终身责任。项目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国债项目的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监理。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等严格实行合同管理,严禁违规分包和非法转包工程。

(四)严格执行项目报告制度。根据上级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要求,不同类别项目分别执行项目旬报和月报制度,旬报于每月1、11、21日前、月报于每月8日前由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国债项目资金到位及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存在问题报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统一汇总后上报。

三、健全和完善国债项目档案资料

根据国债项目管理的规定,项目建设务必加强对国债项目档案归档的管理工作,要分别按项目实施前期、实施中期、实施后期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项目竣工验收后15日内,向县发改委报送完整的项目档案材料。项目建设分类收集整理档案目录如下:

(一)项目实施前期资料

1、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立项文件

2、省、市、县发改委对项目立项的批复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

4、环境评估报告书和批复

5、地质勘测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6、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7、项目用地批复

8、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9、安全生产部门的审查意见

10、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

1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批复

12、国家、省、市、县发改委下达的投资计划

13、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计划变更的请示及批复

14、国家、省、市、县项目建设管理文件资料

15、项目建设单位成立项目领导组文件

16、有关会议纪要、文件材料等。

(二)项目实施中期资料

1、项目建设初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批复

2、全套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审查意见及批复

3、项目建设招标所有材料,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方案、预审文件、评分标准、招标公告、参与投标施工企业制作的标书、建设单位委托制作的造价(标的)、招标过程中所有文件、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4、项目开工报告及批复

5、项目建设施工文件、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6、项目建设设计、地勘、施工、监理等部门资质证书

7、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设备购置、安装合同

8、项目建设施工图纸和施工记录

9、其他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原始记录等。

10、项目实施中的进度汇报材料

(三)项目实施后期资料

1、工程决算报告

2、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3、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4、项目各单项工程验收手续资料

5、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

6、项目移交手续资料

第9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档案;建设;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fil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fil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main problems appear, and also puts forward the solutions and relevant advice.

Keywords: building project files;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档案即指承建方在代建项目管理,以及改建、扩建项目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文件,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代建工程档案建设

1、档案的分类

建筑工程档案是指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根据项目管理特点及建筑企业实际情况, 通过各种活动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由各种不同载体而形式的历史记录,根据其载体的不同,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其中电子档案一般是由光盘、移动硬盘、软盘等电子设备为载体的文字、图像和声音文件。

而根据工程档案保管期限的不同,档案的范围可分三大类。档案员为了方便工作,一般都会将档案按照永久性保存档案,长期性保存档案和短期性保存档案对档案进行划分。因此,对承建方而言,明晰工程档案的类别是代建工程档案建设的前提。

(1)永久保存的档案

需要永久保存的档案是档案资料中最重要的一类文件,它包括代建服务合同、招投代建服务标文件、结算文件、地质勘察文件、工程验收文件、代建工程总结文件。

(2)长期保存的档案

长期保存的档案一般是指保存50年的档案,一般是指代建项目管理部文件、代业主招投施工标、合同文件(中标施工单位)、土建专业的单位工程综合管理文件、土建各分部的施工技术管理文件、设备专业的综合管理文件、总平面竣工图、室外专业竣工图、建筑、结构竣工图、消防竣工图等;

(3)短期保存的档案

需要短期保存的档案在重要性上相对较轻,但数目却十分繁多,它包括监理的质量会议纪要、桩地基工程的施工质量文件、电梯工程施工质量文件、设备各分部的施工技术管理文件等。比如,承包集团因项目而制定的各种管理办法和施工规则,统计报表的工作要求和项目工地会议纪要等等。短期档案要求的保管年限为15年。

2、代建工程档案的特性

代建工程档案建设是贯穿工程投标到施工建设,再到工程竣工的整个过程,从项目准备阶段文件开始,到监理文件、施工文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时间上具有较强的顺序性。因此,了解建筑工程档案的特性会让工程档案建设事半功倍,某种程度上,这亦可称之为档案建设的过程。

(1)档案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工程档案与其他类档案最明显的区别,根据承包公司对工程项目的不同,工程档案要求每个工程都会形成独立的档案整体,即一个建筑工程便会有一个对应的工程档案与之对应。

这主要是由建筑工程承包工程的地域性差异造成的。因为不同的地域,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也不同,比如由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的广交会项目建设,除了要依据国家建设部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外,还要满足《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广州建筑工程档案编制指南》(试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等要求。

同时,不同地域的经济水平也参差不齐,这就导致了相关的工程材料的价格也有所不同,所以一项工程一定要有单一的工程档案。

(2)档案的可操作性

工程档案不是单纯的会议记录,也非各种形式的合同报告,它还包括数目庞大的可操作性文件。比如,经政府各相关部门审批的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等文件,以及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文件,这在建筑工程实施中有着较强的针对性;同时,土建工程或者是水、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文件,以及各种竣工图文件在施工建设中都具有实际操作性。

同时,工程档案要求实事求是,因为它是监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是验收实际工程结果的凭证。

(3)建筑工程档案建设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档案管理员在工程档案建设中,应明确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档案资料,比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书、投标文件、图纸、设计变更、设计联系单及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以及承、发包双方达成的有关工程承包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和施工现场签证等等。

尤其是当一些文件涉及到补充或者变更时,比如因为质量、工期等方面的原因而出现的补充协议和相关的会议纪要、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书等等更应及时纳入合同,并做好记录。

二、代建工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档案管理部门缺失

据了解,许多建筑工程公司的文书、文秘或者助理都监管档案工作,或者管理,有些公司甚至将档案工作交由其他业务部门,这便导致一些公司档案资料杂乱不堪,甚至严重缺失,直接导致工程实施效率低,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益。

2、缺乏复合型档案管理人才

综合性档案管理人才的缺乏是影响建筑工程公司档案工作的重要因素。很多建筑工程公司都存在着档案资料的系统性不强,资料不清晰、不规范、不完备的问题。这种情况即便是具有专门档案管理部门的公司也不能避免,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复合型档案管理人才的缺乏。

三、对代建工程档案管理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建议

1、提高对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视度

公司领导应充分认识到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在经营过程中让各个部门在思想上对档案管理给予充分的认识,指令各部门协调好档案部门人员的档案工作,这是工程档案建设和管理的前提和重要保障。

2、建立专门的建筑工程档案部门

工程档案部门是档案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是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重要机构。对此,缺失该部门的公司应及时设立。不仅如此,对已设立档案管理部门的公司,应明确档案工作部及相关部门的档案职责。

作为档案部门,在做好项目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以监督和指导其他有关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比如,合同签订的责任部门计划经济部,应严格执行其规定竣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的要求,从而确保及时移交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项目档案产生及负责各施工单位档案过程管理监控的项目管理部,在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的基础上,还应与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施工单位现场档案工作检查,以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实践性,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

与此同时,应与公司结算拨款的主控部门财务部达成一致意见,对未经过档案验收签字的施工单位坚决不予拨款。

如此,才能保证施工建设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以及档案建设的科学性,从而提高了公司的档案工作效率,为工程施工质量提供了保证。

3、培养或聘请复合型的建筑工程档案管理人才

众所周知,21世纪最缺的是人才。建筑工程的档案建设与管理涉及的内容庞杂,涉及的方面多样,所以只有复合型的档案管理人才才能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事实证明,档案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大都源于档案员的不专业,因此培养或挖掘复合型档案管理人才是档案工作的重要保证。

4、及时减轻档案工作的负重

对于到期的档案,承包企业应及时销毁,减轻档案管理工作负重。档案销毁鉴定工作应严格按照当地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执行,并由企业专门的档案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对于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登记入册,然后遵循审批流程,待得到审批手续后进行销毁。

5、注意建筑工程档案的安全

建筑工程档案的保管也是档案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便发现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比如,需要备份的档案应做好备份或双备份,对于电子档案应每满4年进行一次抽检。

总结:

在当今竞争激励的建筑工程市场,规范而成熟的代建工程档案建设,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科学管理方法是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托。

参考文献:

[1]徐英浩.浅谈施工档案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J]上海煤气,2004(5)

第10篇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投资规模。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及《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使用功能变化,设计图纸本身差错,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工程变更,主要包括:

(一)工程设计变更、地质地貌条件变更(标高、基线、位置、尺寸);

(二)材料与设备的变更、暂定材料和新型材料价格的签证;

(三)施工条件变更;

(四)工程量和费用的调整、工程质量标准的改变及其他涉及造价的变更。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建设,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严格控制投资,对确需调整概算的项目,应做到事前和事中调整。工程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真实和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变更应填报《工程变更联系单》(以下简称联系单)。填报的内容不得与主合同和招标文件精神相违背。不得利用工程变更的名义,以联系单的形式将工程肢解,规避招投标。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审核权限、程序与备案

第五条工程变更程序要求。应在工程变更施工前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共同签具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属设计变更的,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工程师向设计单位提出,由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并经上述单位审签,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图纸组织施工。涉及工程规模、标准、主体功能结构、主要施工工艺、主要材料改变等重大变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初步设计调整手续。如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还必须由跟踪审计组代表签名并签具意见。

第六条工程变更联系单必须及时签证,经签证的联系单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在县工程项目监管平台上进行填报,未及时签证或未在网上填报的,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工程款。

第七条1万元以上工程变更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如下:

(一)简易程序:单项工程变更金额1-5万元且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10%以内(含10%),由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二)备案程序:单项工程变更金额在5-20万元且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10%以内(含10%),应到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备案;单项工程变更金额在20-50万元且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10%以内(含10%),应到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备案。

(三)会审程序:单项工程变更金额50万元以上或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10%以上的,应在工程变更施工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县发改局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县监察局及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会审,经会签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工程变更依据。

工程变更造成累计投资增减额超过批准概算10%或金额50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提出,县发改局组织审查,报县政府审定后审批。

第三章联系单的填制要求

第八条建设、交通、水利、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签证手续的规范化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制订规范的变更联系单。

第九条联系单的填制要求:

(一)联系单须注明签证日期、变更内容、原因、数量及变化的造价并进行连续编号,其中变化的造价需由有造价编审资格的人员签字或盖章。

(二)联系单中的工程量应根据实际情况,注明相关数据,并附详实的图样和计算式,隐蔽工程和关键施工部位应在覆盖或进入下道工序前进行签证验收;属结构变更的,应附构造简图;如有专家论证的,应附会议纪要。

(三)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设内审机构的,需对造价1万元以上的变更签署详实的复核意见。

第四章工程变更的监管责任

第十条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管办等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政府性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的监督管理。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察、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应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建设单位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进行问责或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权限和要求备案、报批工程变更的;

(二)未经审批、备案或审查不合格,擅自实施工程变更的;

(三)将工程变更化整为零规避审批的;

(四)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工程变更,造成投资损失浪费的;

(五)应保存的工程变更资料未妥善保存的;

(六)其它违反工程变更规定的行为。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因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因虚假变更和高估冒算,被县审计等监管部门审查后发现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并进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

第十三条监理、设计、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履职,为业主单位切实把好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关。凡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并进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

第11篇

一、完善重大项目联动协调机制

(一)实行分类推进机制。依照重大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实行分类推进(具体分类情况见附件1续建项目抓好项目施工条件保证,切实营造出良好的外部建设环境;新开工项目抓好征地拆迁等工作,力争向建设单位提前交地;前期项目抓好各相关审批部门的对上协调,争取尽快完成各项手续操持;招商项目抓好与投资单位的跟踪对接,确保项目尽早签约落地。

(二)健全项目责任归责机制。全区赶超发展60项重大项目实行统分结合、责任关联的协调推进责任体系。专门班子统筹协调,牵头领导分工督导,综合部门衔接服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监管部门严格督查,协同部门全力配合。

(三)设立综合协调衔接机构。成立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王雅伟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导项目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发改统计局,负责项目的综合协调与衔接等日常工作。

(四)建立联席会议周例会制度。区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安排布置相关工作。联席会议由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准备。对项目的突发性、紧迫性问题,可临时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对处于招商阶段新洽谈对接的重大项目,同样实行周例会制度,具体按《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全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周例会制度的通知》惠政文〔〕10号)要求执行。

(五)落实区级领导牵头督导制度。分包60项重大项目的区级领导要每月不少于一次深入项目单位进行调研和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项目加快建设。

(六)建立项目专项责任班子。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分项目建立专门的项目工作班子。细化年度和阶段目标任务,完善考评奖惩等促进措施。各相关部门都要确定相应人员,全面负责联系对应的重大项目。

二、健全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七)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重大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限时办结制度。办结各种审批手续证照的时间,原则上要比惯例料理时间压缩三分之一。涉及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疑难事宜,相关部门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八)推行联审联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5号)要求。筛选汇总各镇办、各部门需要审批操持的项目名单,对符合审批条件的要及时上报市联审联批办公室或转交区直相关部门,专人跟踪、对口督办;各联审联批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资金拨付等,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顺序,立办快结,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对手续不完备、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因职能分工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应派专人对口衔接,驻地坐催。

(九)建立直通车制度。各职能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直接过问、亲自处置重大项目的申办事项。通过现场咨询、前置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等形式提高料理效率。对于难以解决或需多个部门配合的问题,实行区分管领导协调制,组织力量、集中攻关、限期解决。

(十)强化代办领办制度。对法律政策规定项目必备的登记备案审批等手续。分别由两个产业园区的管委会负责全程代办;属于不入园区的重大招商项目,由区商务局负责全程代办;建重大项目,由区行政审批中心全程代办。

(十一)实行行政效能投诉制度。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遇推诿扯皮等情况。迅速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加紧研究解决,投诉和解决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相关区领导。

三、强化重大项目落实推进机制

做好总体督导、综合衔接等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负责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项目责任单位全面负责项目推进工作,十二)实行分工负责制度。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年度重大项目及其目标任务。及时演讲项目进展动态及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工作任务。镇办负责协调解决辖区内重大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弥补及安排等问题,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处置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恶意阻工等破坏建设环境的行为,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项目建设单位对重大项目的资金落实、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平安生产等方面全面负责;对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倒排工期,加快落实开工条件,并会同参建单位编制施工网络计划,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科学组织、精心管理,加快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如期建成使用。各镇办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完成投资情况、建设进度、全年目标任务的督促检查。

(十三)完善政府财力保证机制。财政部门要研究如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扶持作用。发挥天河建司的投融资平台作用。对市、区财政投资建设的城建项目和民生项目,要提前做好政府财力的保证,确保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及时提供充分的资金,保证项目按进度要求顺利实施。

(十四)建立施工条件保证制度。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条件的准备。及早着手,前置工作,认真做好配合和开工条件的准备。对因建设施工条件不充分等限制项目推进的牵头的县级领导应尽快专门协调,责成相关责任单位专案解决,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确保项目尽快具备建设条件。

(十五)建立演讲通报制度。每周五18:00前。并按要求及时向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准确报送项目进展报表。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汇总、核实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四、严肃重大项目监察督查机制

(十六)建立跟踪监察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机关要切实抓好督查督办。进行逐项跟踪督查,及时通报结果。对久拖不办、推诿扯皮和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立即整改。

(十七)实行综合督导制度。区政府定期研究督导全区重大项目。项目牵头县级领导根据需要。及时到所联系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全面督导项目进展情况、相关工作事项完成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提出督导要求,督促有效整改。

(十八)严格实施稽查制度。区发改部门依照相关法规政策。严格稽查项目单位贯彻执行法规政策、建设顺序、投资计划、资金使用、建设管理等事项,认真提出稽查演讲,督促项目单位及相关部门及时纠正处置违规问题。

第12篇

一是积极参与制订《**国际医药港建设实施意见》。根据会议纪要要求,省中医药局组织了中医药系统的调研征求意见,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讨论,及时提出了意见。

二是积极开展南药名药品种的遴选调查工作。为配合做好南药名优产品的遴选,省中医药局组织了中医药系统中药制剂的调查工作,部署了中医药制剂名优品种的遴选,鼓励中医院的制剂与医药企业联合进行科研开发新药。据统计,目前我省各大医院长期应用于临床、确有疗效的中药制剂有362个,其中一部分开发前景良好。

为做大做强我省中医药产业,省中医药局会同省政协办公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中医药大学等单位正在开展“**省中药产业发展规划”的研究,计划于今年第四季度编制出研究报告,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

三是做好工作,争取国家中医药重大项目落户**。20**年,我省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中医药类)9项;正在申请中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学术思想传承研究)10项;国家自然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1项,面上项目22项,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省政府联合基金项目1项。在建国家中医药临床基地4个(中医急症临床基地2个、中西医结合传染病临床基地1个、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基地1个)。目前,省中医药局正在采取措施争取国家重点中医药重大项目——研究型中医院建设基地和重大传染病中医药防控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落户**。

四是大力加强中医科学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在基层人才培养方面,组织乡村医生和社区全科医生中医药实用知识与技能培训,共有2000多名基层中医药人员接受培训。同时积极支持并配合**中医药文库的编写工作。省中医药局高度重视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宣传工作,不断创新手法,加大宣传力度。今年1月5日,南方日报整版刊登了《**中医药迎来又一个春天》的报道。4月2日,人民日报整版刊登了《中医药让**如虎添翼》的专题报道。张德江书记批示“人民日报用一个整版报道**建设中医药强省,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鼓励。我们一定再接再厉,实现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奋斗目标。”为进一步扩大**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目前,省中医药局正在与《中国中医药报》筹划主办《国际日报•中国中医药专版》,在美国出版多国发行“中国**中医药专刊”。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及省振兴中医药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高效运筹下,目前**中医药强省建设已取得十大成效:

一是部分重大项目如省中医药科学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省中医研修院已挂牌或已立项,罗浮药谷一期工程正式开业,随着**国际医药港建设进展顺利,中药物流平台更加完善。

二是中医专项经费投入大,保障有力。省财政从20**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中医名院、名科建设,培养名中医。去年以来,仅中医“三名工程”就引导各地财政和社会资金近21亿元。

三是全省中医医疗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覆盖面广。已建成10所中医名院、40个基层中医药特色示范单位,确定了43个中医名院创建单位。建成31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科。建成了100所中心卫生院规范化的中医科、中药房。

四是中医药特色突出,优势明显。

五是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强,普及率高。遴选引进了25项针对性强、操作规范、疗效确切、费用低廉的适宜技术,以区为单位大力向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单位推广。目前,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掌握了8-12项适宜技术。

六是中医药继续教育成效显著,引进人才力度大。建立了名医培养机制,培养多层次的名中医群体。“十五”期间,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立项项目450项,培训了近7万人次,年递增均超过30%。培养和聘用了两名长江学者,引进和聘用了3名院士。组织了百名中医临床专家编写了《社区中医药实用教程》,并免费发放给基层作培训教材。

七是中医药高等教育体系日趋完善,培养能力增强。

八是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新成果不断出现。“**”期间,厅局级以上中医药科研课题1600多项,比“**”期间增长50%。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44项。由邓铁涛教授任首席科学家的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列入973重大项目。20**年,113项中医药项目列入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科技计划;327项列入我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专项;青蒿素衍生物及板蓝根颗粒入选首批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拨出了100万元专款,资助邓铁涛学术研究所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专项研究。15项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通过鉴定。遴选出57个技术含量高、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度较高、有重大产业化前景的以中药为主的医药新技术、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