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消防法规

消防法规

时间:2023-05-30 10:00:2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消防法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消防法规

第1篇

论文关键词 法律法规 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公安消防机关

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我国公安消防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避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和西方先进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相比较,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社会经济水平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促进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有必要对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探讨,并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寻找对策,从而不断促进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一、当前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

在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我国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严格依据我国国家机关组织法。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我国公安消防特别行政法,对国务院、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消防行为上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法中,根本没有对国家机关的消防行为做出明确规定的组织法。这样,在执行消防法的过程中,许多国家机关会借口国家机关组织法中没有消防法的内容而拒绝执行,在这样的情况下,消防法对于国家机关来讲就是一纸空文。

(二)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和西方先进国家适时进行法律修改不同,我国法律法规修改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主要原因是,我国法律法规的立法程序相当复杂,无论是制定法律法规,还是对法律法规的修改,都相当困难,制定法律法规往往要经过繁琐的手续,持续数年才能制定完成,对于法律法规的修改同样如此。并且制定好的法律法规颁布后一旦开始实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便不再发生变化,这样一来,就会导致我国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我国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制定、颁布和实施的过程同样如此。

例如:随着社会经济和建筑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高层建筑已经成为城市建筑的主力军。但是,在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中,涉及到现代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以及施工要求的内容尚不健全,导致现代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与施工无法可依,同时又和原来的消防法律法规相冲突的现象。

(三)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力不足

在我国,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人大于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在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执行的过程中,常常出现由于主要领导的干涉而无法执行的现象。同时,由于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的是国家机关、团体以及各种类别的企事业单位,这样也导致了我国消防法律法规在执行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通常情况下,不能按照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规定执行的国家机关、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如果不能进行限期整改,通常只是对主要领导或者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并且大部分时候处罚力度也相当低。特别是在一些机关单位中,相关责任人一般不是单位的主要领导或者法定代表人,这样就出现了法律责任和消防责任相互脱节的现象,对消防法律法规的严肃程度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二、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改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弱势地位

正是因为我跟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主要依据我国国家机关组织法。因此,为了保证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对国家机关的约束力,避免国家机关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发生不必要的冲突,确保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顺利执行,必须切实改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弱势地位,按照我国实际状况以及消防工作的特征,制定对国家机关具有约束作用的消防组织法。在消防组织法,必须明确各级党政国家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关系,通过法律的手段实现对国家机关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

(二)大力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大力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全面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建设的需要,同时还是保障全体公民生命和安全的需要。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第一,必须大力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进度,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制定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规划,促进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进程,保证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和我国的社会制度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保证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和消防队伍建设相适应;第二,要大力加强消防立法机制建设,按照民主以及公开立法的原则和方法,建立专家消防立法机制,公开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反映他们最根本的利益。第三,要努力完善当前实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在不违背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和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确保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内部互相协调,互相统一。第四,要认真分析当前消防方面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特别是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必然带来设计理念、建筑风格以及消防安全技术的变化,特别是在高层建筑以及现代化工厂消防方面,更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保证消防法律法规的与时俱进,保证消防法律法规能够符合经济发展的形势,参考西方先进国家在消防法律法规建设上的经验很有必要。

(三)努力提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力

在我国,要想提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力。主管领导首先必须大力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修养,充分认识到消防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办事,决不可凌驾于消防法律法规之上。在国家机关、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中,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必须是其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责任人,从而确保法律责任设定和职责设定相一致,保证在发生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时责任追求的严肃性。

努力提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力,还要努力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力度,大力加强防火设计的审核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在建、新建或者已经投入使用的建筑的消防检查,避免出现在消防工作上的政企不分、灭火救援体系相对混乱的现象。

第2篇

(一)公安消防队伍不断扩大根据数据显示,我国消防官兵数量曾在三年内增加了12.5%,更多的人愿意为人民服务,献身于消防建设工作,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

(二)消防人员整体素质提高近年来,消防人员身体、文化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明显增加,身体素质训练更加严格。

(三)执法、监督、服务程序更加规范完善公安部全面精简了消防审批项目,并在现有的法律条款中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此外,为了方便群众,有关部门简化了审批程序,增加了审批透明度。

二、我国消防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体系不够完善目前,《消防法》是我国最主要的消防法律,是制定其他规范准则的基础。但是,问题就在于《消防法》与其他规范准则有时并不相容。例如:《消防法》规定,县级以上的消防机构才能进行执法,但是《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却规定,派出所有消防管理权。再如:《消防法》规定,消防机构应对重点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但是《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规定的却是,抽点单位。这样的矛盾之处还有很多。此外,部门之间由于法律规章间的偏差争权也是常有的事。

(二)法律法规与社会形势不相适应法律的制定、修改需要很长时间,因而有一定的前瞻性,但前瞻的时间是有限的。社会发展的速度有时远远大于前瞻时间,这就造成了两者之间的不相适应。比如:一些消防安全建筑的设计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如果执行规范,就会影响投资;不执行规范,就会被追究责任,进退两难。另外,消防法律对建筑工程的溯及问题上,未考虑新旧,损害单位经济发展的同时,破坏了政府形象。

(三)执法不合理《消防法》中的很多法律都规定,逾期不改的才进行惩罚。于是,很多企业利用这点钻空子,在被查到时短期整改,未被查到时仍然我行我素。再者,许多执法者看到法律条文中主语众多、不太理解的语句就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去执行法律,这就给消防安全造成了隐患,并且失去了立法的意义。除此以外,执法人员执法意识淡薄,只在乎表面问题,立案不结案等也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很多执法人员只把自己的职责当作一份赚钱的工作,因此,不注重个人素质的培养。消防执法需要身体、文化等很高的专业综合素质。现在的执法人员大多从其他单位转来,不爱锻炼身体,不爱钻研消防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而且贪赃枉法、滥用私权。应该重视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解决对策

(一)加强立法,完善法律法规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法》、《立法法》等法律文件,对消防准则、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细致的整理,并对《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进行及时修订。经过一系列的规范、精简处理,保证相关部门职权的行使,有效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效率,从而做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二)提高执法意识、加强思想教育各级消防机构、人员务必要牢记自己的职责所在,奉承一心为民的宗旨,维护国家消防安全,保障人民生活质量。如果执法队伍中出现、以权欺弱、侵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应该立即制止,并做出严厉的惩罚,严明执法纪律。相关消防部门可以定期召开消防会议,讲解消防法律,对执法态度坚决、公私分明的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对、损害人民利益的执法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和惩罚。要教育消防执法人员时刻为人民着想,切实为民谋利。

(三)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培训只有深刻的理解法律法规,并明白其用途,才能在执法水平方面成为一个合格的执法人员。因此,各消防单位要积极组织消防执法人员参加各种岗位练兵活动,并在这个过程中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观看执法视频,让每一个执法人员深刻理解法律内涵,并能在实际执法中熟练运用法律法规。领导层更要亲身参与,以身作则,虚心学习,为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培养个人素质起带头作用。此外,各部门还可以安排特别培训班,为理解能力稍弱的执法人员认真讲解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综合素质方面,在职继续教育,体能训练都是很好的加强方法。各级部门、人员应该共同努力,塑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执法队伍。

(四)规范执法,健全制约机制各单位在执法中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奖惩分明。其次,执法单位要自觉接受国家行政监督,并开通公共主页、公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借鉴国外先进制度自我研究的同时,也要关注国外的发展。可以派遣留学生到国外学习先进的消防制度,根据当前的国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好的制度适当引进法律法规的编写,为更好的建设消防法制做出贡献。

四、结语

第3篇

1、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是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二是以罚代拘,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对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三是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个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只是采用口头方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四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普遍。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有些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员搪塞推诿,故意拖延,对于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施工、使用、开业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执行的不执行。

2、执法程序不完善。一是内部行政审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没有建立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有的虽已建立,但审批把关不严,形同虚设。二是执法程序错误。主要表现在:有的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有的对不应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三是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又不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四是执法程序中断。对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进行复查,整改不彻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结束。

3、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低,不能适应当前消防管理的需要,对消防工作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消防监督业务涉及面广,标准多,要求严,由于消防监督人员少、业务多,致使执法干警进行业务理论和法律学习,充实提高自己的时间大为减少,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知识的能力降低,在实施监督管理时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意见不恰当,表现不出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这种业务上的不熟练,长此以往就会降低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力度。

4、消防内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不能真正落实到实处。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制岗位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法制人员难以在消防执法中发挥有效的监督制约作用,执法责任落实不够。特别是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虽然设置了专门的监察机构,但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对执法过错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有的虽然发现了但打不破情面,硬不下心肠追究责任,对监督人员起不到规范、惩戒和教育的作用。

5、社会消防意识淡薄,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目前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不容乐观,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缺乏防火责任人的意识和观念,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甚至是防火重点单位有关人员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对职工没有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制观念未能在群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二、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措施意见

1、要积极适应加入wto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快法规立、改、废进程,改革消防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抓入世后的过渡期,对现行的消防法规,包括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认真的清理。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好立、改、废的工作。特别是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消防法规,涉及的消防法规要抓紧制订完善;对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一些法律条文和技术规范、标准要及时废止。

2、切实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消防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能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要看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为此,消防机构要建立业务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人员能熟练掌握常用的现行消防法律和法规;熟练地制作和使用各种法律文书;同时,及时组织考核。各岗位监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3、强化消防执法监督,规范监督机制。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一是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二是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要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公开执法程序;要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第4篇

1、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

2、 勿忘火警119,危险时刻真朋友。

3、 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

4、 坚持依法治火,保卫辽宁平安。

5、 安全用火,幸福你我。

6、 消防连万家,平安你我他。

7、 爱惜自己家园,驱逐火灾隐患。

8、 天天宣传天天安,日日防火日日宁。

9、 明确单位消防责任,实行严格管理。

10、 做好防火工作,全家幸福快乐。

11、 火灾远离家庭,幸福平安一生。

12、 防火装心间,一生保平安。

13、 火灾无情,防火先行。

14、 用火不预防,失火就遭殃。

15、 遭遇火情免不了,注意逃生最重要。

16、 贯彻《消防法》、《61号令》做好单位消防工作。

17、 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18、 疏忽消防一瞬,毁掉幸福一生。

19、 远离火患,幸福平安。

20、 要想人财安,防火位居先。

21、 消除火灾隐患,永保家庭平安。

22、 防火人人抓,幸福你我他。

23、 消防连万家,安全你我他。

24、 防火两大忌,麻痹和大意。

25、 做好防火工作,全家幸福快乐。

26、 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

27、 安全自检、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28、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9、 消除火灾隐患,永保家庭平安。

30、 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

31、 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的责任

32、 任何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3、 强化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34、 加强消防工作,振兴辽宁经济。

35、 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责任。

36、 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自身消防安全。

37、 单位在消防管理工作中,要依法自我管理、自负责任。

38、 人人防灾防火,家家平安快乐。

39、 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社会稳定人民平安。

40、 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41、 家家防火,户户平安。

42、 消除火患,国泰民安。

43、 爱心献人民,安全送万家。

44、 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45、 消防常识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46、 掌握消防常识,遵守消防法规。

47、 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48、 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责任。

第5篇

一、乙方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设专职消防安全员,有制度、有措施、有督促、有检查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的法人或第一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对乙方消防工作全面统筹、负责。

二、 乙方严格遵守《消防法》、《条例》、《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信中心有关消防的管理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对所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三、 乙方应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年度消防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 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

五、 乙方所管理区域内禁止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不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及管理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负。

六、 乙方禁止乱拉乱接和改动电源线路,确因办公、经营需要改动线路的部门、商户应报乙方审核批准、甲方物业备案同意后方能执行。

七、 乙方因办公、经营需要进行装修,应报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物业批准后进行。并服从甲方物业的监督指导。如涉及消防设施改动需报消防监督机构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如擅自装修,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拆除并按《消防法》相关条款处理,装修材料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法》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 乙方禁止在消火栓、配电箱、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施用电设备周围、下端堆放一切物品;禁止阻挡、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占用防火间距。

九、 乙方应根据实际商用、办公使用面积及房间数量,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随时保证所管辖区域消防、配电、发电、等设施设备完好、人员在岗可用(温感、烟感、消火栓、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手报按钮、喷淋、消防广播、防排烟、配电室、发电机房、等)预防紧急情况发生。

十、 乙方与所管辖区域的部门、商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分解、层层落实,确保消防安全。

十一、 乙方应按照消防监督机构的要求做好每日防火巡查、消防设施设备月检、用火用电检查、做到“人离断电”确保消防安全。

十二、 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全体工作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以及火灾发生后疏散自救的能力。

十三、 对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十四、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当有公安消防机构或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时,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

十五、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甲方和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十六、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履行防火责任人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条款,有权追究乙方的连带赔偿责任,并按《消

防法》、《条例》、《规定》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或处罚。

十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消防支队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6篇

一、人员密集场所的业主和经营使用单位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严禁违法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

二、人员密集场所所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员工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必须符合规定,严禁占用和阻塞疏散通道、锁闭和遮挡安全出口。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五、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或埋压圈占。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

七、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

八、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超员使用。

九、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

十、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第7篇

派出所治安管理责任【1】

为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管理主体责任和经营场所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甲方(属地方公安机关管理部门)与乙方(旅馆业经营单位)协商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

一、 甲方责任

1、 保护乙方的合法经营和权益,依法打击侵犯旅馆业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危害消费者人身和财物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 积极协助、支持乙方建立和实施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维护旅馆业的治安秩序。

3、 对乙方从业人员开展治安管理业务培训,增强旅馆业的安全防范能力。

4、 组织开展对乙方的治安、消防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5、 对乙方不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罚。

6、 对乙方在治安管理方面突出的成绩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治安管理措施不落实而发生的重大案件给予行业内通报。

7、 做好旅馆安全鉴定和开业备案工作,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严格治安管理和安全监督。

二、 乙方责任

1、 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守法经营,保证旅业和消费者人身、财物的安全。

2、 严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或为进入场所的人员从事上述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

3、 严禁场所内发生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或为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提供条件。

4、 乙方一经发现场所中存在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放任不管,必须采取措施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要积极配合,不得隐瞒实情,包庇违法犯罪人员。

5、 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要积极制定治安巡查、值班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对案件的防范控制,尤其是要防范黄赌毒案件的发生。

6、 乙方必须完善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监控点必须覆盖到大门口、大厅、楼层过道、楼梯、通道和停车场等所有公共部位、区域。(监控录象资料必须保存十五日以上)

7、 严格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前台工作人员全部要培训,持证上岗;加强入住登记、来访登记等各项治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旅馆业入住外国人的管理,凡境外团队入住,必须即使向公安机关报告。

8、 配合公安机关安装并维护好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

9、 乙方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的规定,保证场所的硬件设施符合要求。

经营旅馆应具备以下安全条件:

(一) 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 旅馆位置与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仓库和加油站的距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 设置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

(四) 客房底层和楼层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户、门头窗有防盗装置,门窗牢固,房门安装暗锁;设有贵重物品保险柜;大厅、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应当按照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制定的标准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五) 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经公安部检测合格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六) 客房每张床位的占地面积按照国家旅店业卫生标准执行;

(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乙方要加强消防安全,保证各项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处置能力,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三、 附加条款

1、 本责任书甲方由属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签订,乙方由旅馆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如乙方责任人有变更,由继任人负责。

2、 责任书一式两份,属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和旅馆业各执一份,长期保存。

3、 责任书签名盖章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各自履行相应职责,如有违反将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甲方: **酒店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出所治安管理责任【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为确保***派出所辖区内人员、资产的安全,杜绝火险和消防隐患,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派出所辖区内单位主要领导为该单位消防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辖区内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带领全体职工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及条款。

三、辖区内单位要主动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顾桂派出所开展消防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辖区内单位对本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消防主管部门,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和损坏。

五、辖区内单位职工有义务参与消防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消防知识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训。

六、辖区单位内各种标示牌不得遮挡住消防疏散示意图、指示标志,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七、辖区单位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存有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八、辖区单位要履行国家所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 ,将按消防法追究其责任。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责任书双方各一份。

顾桂派出所负责人:

辖区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派出所治安管理责任【3】

为切实保证本所辖区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有效控制火险隐患滋生,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派出所与你单位签订2010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2、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指导社区各单位、居民住宅区制定《防火公约》,落实社区防火、灭火措施;

4、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5、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辖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2、积极配合派出所和组织本单位员工、居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在派出所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防火、灭火和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制定本单位《防火公约》,落实各项防火、灭火措施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4、定期对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5、组织本单位员工、居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参与初起

火灾扑救工作,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辖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第8篇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内容;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0.前言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三项重点工作”,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安部“三项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之一[1]。而规范执法是实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前提,这要求消防部门正确树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新观念,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但就目前的形势看,部分公安机关消防机关及其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较为淡薄,消防监督执法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不仅危害到消防机构的执法公信力,损害消防部队的形象,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发展带来一定不良影响。因而,要结合具体情况,全面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保障执法的公平性、公正性、严格性及文明性,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1.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消防大队属于一线执法的单位,承担着最基本、最具体的消防执法活动,全面实施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建设法治消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树立公安消防机构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也是打造严格、公正、文明的消防执法大队的基本条件。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内容包括:(1)思想层面,正确树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思想意识,将为人民服务形成自觉,并将其贯穿于具体执法活动的始终。(2)实体层面,在科学立法的同时,也要对必要的立法解释和系统的司法解释进行规范化。同时,还要统一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规范执法的认识,在实体问题上规范消防执法行为。(3)程序层面,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章办事,根据程序法的规定对消防案件进行有效处理,保障执法的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

2.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消防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消防立法体系不断完善,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从现行的消防法规体系来看,问题依然严峻,消防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部分消防法规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关法规之间的不协调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并未引起消防法规的重视。同时,由于缺乏足够的物质技术条件和财力支持,消防执法机构设置与实际需要不相配套,消防执法保障机制尚未成熟,这给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

2.2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执法环境复杂

消防监督执法过程是一个发现问题的过程,更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其根本目的是彻底整改辖区内存在的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2]。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缺乏对火灾原因及预防措施的正确认识,存在侥幸心理,尚不能形成自查自纠的良好自觉,这给火灾的发生埋下隐患。同时,一些领导为追求经济的发展,在招商过程中“袒护”外来投资者,忽视了消防安全隐患,甚至对消防执法监督形成干预,增加了消防监督执法环境的复杂性。在办案过程在,一些消防机构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忽略了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等问题,造成了“重罚轻纠、以罚代改”的现象及对存在消防问题存在“虚心接受、坚决不改”的心理,大大影响了监督执法实际效果。

2.3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人才队伍参差不齐,严重阻碍了给消防监督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具体体现在:(1)现役体制不利于消防监督执法干部业务能力及水平的全方位提高;(2)监督执法工作缺乏连续性和长远规划,存在短期行为;(3)未经过系统学习和培训,业务知识水平不高,功底扎实、经验丰富的优秀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相对缺乏。

3.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相应处理对策

3.1健全消防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健全消防法律法规,就是从消防立法、执法程序设定、法律法规落实等环节入手,做好立、改、废的工作。要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主体职责,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受案、立案、查办、查处乃至案卷装订等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3]。同时,要完善执法保障机制,精简法律程序,有效解决部分消防法规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关法规之间的不协调现象,确保立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从而保障执法的科学性、文明性。此外,应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建立与现代消防需要相配套的执法监督机构设置,进一步完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

3.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意识

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意识,只有在生活中形成自觉,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才能从源头上有效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过程中,要切实做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消除人民侥幸心理,形成自查自纠的良好自觉,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让人民群众掌握基本灭火技术及逃生技巧,最大限度降低伤亡率和减少损失。同时,还要改善消防监督执法环境,对一些无视消防隐患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部门领导,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杜绝无视法律对消防监督执法进行人为干预,在维护法制权威的同时,净化执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外,在办案过程中,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对存在“虚心接受、坚决不改”心理的相关人员予以严厉批评教育,以提高监督执法实际效果。

3.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消防监督执法的规范化建设,离不开一批拥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因此要加强重视,在不断吸收引进优秀人才的同时,定期对原班人员进行培训,以促进消防监督执法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奖励机制、业务考核机制等相关机制体制,激发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执法积极性,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努力为百姓分忧解难。此外,还要重视对相关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充分认识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加强改进,以此总结工作方法和积累经验,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4.小结

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须从思想上加强认识,并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以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保障社会和谐[4]。只有坚持不懈地推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才能保障执法的公平性、公正性、严格性及文明性,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乾辉.浅谈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存在的难点及对策[J].江西化工,2011,(03):164-165.

[2]王文明.试论信息化建设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的重要性[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09):31.

第9篇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问题;对策

Abstract: Fire protection is an extremely important and comprehensive social systems engineering. It requires us must improve the fire safety conditions, enhance own ability to against fire, and devoting main energy into the supervision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fire safety responsibility system and the promotion of fire socialization.

Key words: fire supervision; law enforcement; problem; solution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消防监督执法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它是国家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的有效措施,具有强制性、权威性和客观公正性的特点。然而,受整个国家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法制环境的制约,受监督执法主体素质所限,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各类建设、生产和经营活动与日俱增,火灾多发是规律使然,但是,大量的事故教训和工作实践表明,火灾是可防可控的,绝大多数的火灾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是可以通过监管、教育等工作手段预防和减少的。因此,我们必须正视面临的困难和不利因素,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通过工作来实现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的工作目标。综合分析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非传统隐患增多,消防监督应对不及。

目前随着高层、地下、大空间、大跨度建筑、异形建筑不断出现,建筑功能复杂性、复合性增强,衍生出很多非传统隐患问题。加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转型,建筑产权变更频率加快,多产权甚至无产权建筑明显增多,许多场所难以形成稳定长效的内部消防管理体系,消防设施故障率居高不下,给消防部门检查指导带来极大的难度。

(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

近年来,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消防法律法规,对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现有的消防法律法规还是不能穷尽消防工作的所有方面,立法滞后,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规定缺乏可具体操作性,法律法规之间缺乏相互配套,不能形成互补。比如,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将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能进行了重新划分。公安部18号令《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被废除,但又没有新的规章出台。这导致《消防法》规定的专门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监督管理的执法操作性大打折扣,实践中不好操作。

(三)消防执法环境差,行政干预执法现象突出。

消防监督执法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法定职责,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政府各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开展工作。政府往往要消防部门以经济发展为重,让一些重大工程项目未审核先施工,未验收先使用,就有可能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当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时,势必触动地方各种利益关系,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往往涉及地方重大利益或影响,于是各种招呼、求情、甚至行政命令都会接连而至,而监督执法人员又不能不考虑和顾及其中的利害关系,这种“两难”的境地左右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重影响了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四)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

基层很大一部分单位没有按照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没有将抓消防安全与抓发展经济相结合,认为抓消防安全就会影响经济发展,以牺牲消防安全来抓发展,部分单位和业主不注重消防投入,消防设施达不到标准。有的单位企业,验收时消防设施能正够常使用,但由于平时疏于维护保养,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者瘫痪。目前违章违法建筑、擅自改变建筑用途、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封锁安全出口、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严重消防违章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屡禁不止,耗费了大量的监督警力和时间,已经成为诱发重特大火灾的主要因素。

(五)执法队伍薄弱,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

有些消防监督人员缺乏消防业务知识执法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高低不同,平时不严格要求自己,不主动学习理论知识和钻研业务技能,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业务不精,执法不严,要求不高,不会管、不敢管等问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发现不了,难以适应日趋复杂的消防监督工作的需要。

(六)消防监督工作点多面广。

消防部队法律赋予的权力大,呈点多面广、高度分散的特点。从监督层次方面讲,从五星级大酒店到“六小”场所;从地域广度方面讲,上至城市人口密集区下到农村都需要消防部门进行审核验收、监督检查。此外,消防部门还要负责火灾调查,进行方方面面的学习、检查、达标考核,让消防监督人员疲于应付。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消防安全形势的特点

(一)火灾隐患存在普遍性

城乡建设差异,城市人口逐渐增多,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带来人、财、物向城市的高度集中,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从目前城市火灾隐患看,下列情况尤为突出:一是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内火灾隐患多,该场所建设的初期没有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电器线路、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不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要求;二是一些“小而全”、“大而全”的公用、民用建筑项目急功近利纷纷落成,未经消防安全审核和验收就投入使用,留下了众多火灾隐患,而且这类隐患整改难度大,投入资金多,是隐患整改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多数就是该类项目;三是休闲娱乐场所进入快速发展期,一些非理性消费造成休闲中心、歌舞厅、网吧等公众场所一哄而起。不同程度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第10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消防法》总则中把消防宣传工作提到了一个更重要的位置,进行了更明确更细致的分工,体现了消防宣传工作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每个人都有开展和接受消防宣传和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消防宣传教育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多种手段和办法,让人们在各方面、不同的场所都能感触到消防,确实树立一种“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形成一种“消防就在身边,我要关心消防”的思想意识。消防宣传教育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会和家庭的安宁和消防工作的发展。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消防宣传教育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我作为一名消防宣传工作者,亲身感受到消防宣传工作的重要,也感觉到消防宣传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在消防宣传工作的地位、重要性,以及现状等焦点上还存在着不少争论。对这些问题如不认真对待,及时解决,不但会形成消防宣传工作自身发展的掣肘,亦会影响国民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为此,结合工作实践,在这里谈谈当前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消防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责任制未落实,工作开展不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识;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上述单位和部门基本未履行消防宣传责任,绝大部分县(市)政府、部门领导以及部分企事业单位至今没有改变“消防宣传教育是消防部门的事情”这一思维定式,消防宣传主要依靠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宣传,造成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好于一般单位,城市好于乡村,居民家庭好于村民家庭,消防、安监职能部门好于其他部门,消防宣传工作由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依旧没有改变。

(二)消防宣传教育主体不突出。长期以来,消防宣传对象侧重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职工,而不是一般单位的职工,侧重于城市居民而不是农牧民。而事实上,小企业职工和农牧民人数占有量较大,文化水平较低,消防素质较差,缺乏应有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消防常识,他们更需要接受教育。

二.加强消防宣传的几点建议

首先,抓好消防宣传机构和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宣传报道队伍,充实消防宣传基础工作。每年应组织宣传骨干举办宣传报道培训班,主要培训内容有新闻写作基础知识、写作技巧和摄影、摄像知识等,邀请上级宣传部门、驻地报社、电视台记者、编辑授课,必要时可组织宣传报道骨干到新闻单位实习,提高宣传报道人员的实践能力。

其次,加强规划和安排,突出整体效应。要充分发挥各消防总队宣传部门的领导和管理职能,统揽大局。应做到:把握方向,规划全局。制定消防宣传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季度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加强对各支队计划任务的备案和检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动员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消防部队的人力和物力,集中新闻线索和素材,创作一批影响大的优秀作品。在一个时期,一个阶段内选好一个主题或专题重点宣传,形成规模效应;推广经验,建立基地。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把好作法、好机制及时在消防宣传系统内推广,促进相互交流和学习,达到共同进步。选一至二家在本辖区内有影响的报社,帮助他们促销,换取专版或头题建立基地,定期宣传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宣传责任制。实践证明,消防宣传工作是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和基础,一个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第三,开辟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各类消防知识培训班、消防知识讲座,开放消防站,利用流动消防宣传车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指导单位开展隐患自查整改等方式,切实提高群众消防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三级消防宣传职能作用,组建职工消防宣传队、农村消防宣传队,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提高小企业、农村居民自我防范意识;通过开辟报纸、电视专栏,强化消防宣传辐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曝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消防安全工作群防群治的社会化进程;利用消防互联网站,定期公布消防信息,提供消防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开展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教育;是立足消防教育“从学生抓起”这一主题,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络,通过开设消防教育课、举办消防夏令营、建立定期“双走进”等形式,加强针对性消防知识教育,组织灭火演习和逃生训练,寓教于乐、寓教于练,强化学生的“实战体验”,打牢学生的消防知识基础,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作者单位单位:内蒙古消防总队)

第11篇

关键词:防火;消防;安全管理;集输站库

油气集输站库是对油井开采所得的油水气混合物进行收集、短期储存、简单处理以及输送等工序的主要场所。其中所涉及的设备较多、工艺复杂,而且其短期存储产品具有易燃易爆和高温高压的特点。一旦出现操作和管理上的失误往往会造成憋压、跑油、抽空甚至是火灾和爆炸等高危事故的发生,给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巨大的损害,也对单位工作人员造成极大的伤害[1]。以组建于1975年的江苏油田为例,截至2013年底,该油田总资产已超过16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高达130多亿元。油区分布在江苏、安徽、广东三省的7个地方15个县(市、区)68个乡镇内,共有18个油气集输站库以及7个加油气站。虽然该油田在近几年并没有曝露出太多的问题,但其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隐患仍有不少,例如:消防器材管理不当,消防规划不完善,值班人员缺乏,以及消防设施、器材重建轻管等问题。因此,为了加强油气集输站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运行,需要尽快找出生产运行过程中消防安全管理的不足之处,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管理成效,这个过程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

1、油气集输站库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不足之处

1.1部分单位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我国的油气集输站库经过多年的运行,在消防法律法规已非常完善,但由于部分单位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制度规范的实际成效也存在一定的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部分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甚至有的单位是“先上车,后补票”,建完后才发现达不到消防要求,从而带来消防工作被动。1.2员工的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由于油气集输站的特殊性,内部工作人员除完成各自分工的工作外,还需具备“四个能力”建设相关的能力和水平。然而,实际工作中由于员工缺乏必要的消防培训,导致个人的能力和水平与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以至于在发生突况时,不知所措,乱了阵脚,不利于消防工作的开展。1.3消防器材重建轻管现象较为突出。近年以来,江苏油田在消防设施和器材建设中投入了不少的人力和物力,但经过近年的检查来看,部分单位存在灭火器筒体严重锈蚀,筒体已过报废期但仍继续维修充装使用,疏散指示、安全出口标识设置位置过高,部分社区的室外消火栓长期无人保养,出水口扪盖、阀门锈蚀严重,消火栓渗漏,一旦发生火灾,将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1.4消防值班人员严重缺乏。以江苏油田采油二厂黄四站为例,该站目前原油库容量30000立方,其中5000立方罐2个,10000立方罐2个,但平时仅有1人在站内工作,一旦发生火灾,需要启动消防泵、报警以及第一时间扑救初起火灾,现有人员根本无法满足应急现场的需求。由于受编制、体制等各种制约因素,人员缺乏这一现象在江苏油田已经较为普遍。1.5防火安全自查不到位。江苏油田各二级单位都配备了安全总监、安全科长以及安全员,组织机构完整,分工明确。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各单位都组织开展了防火安全巡查、自查,但实际检查工作的开展却流于形式,没有能够及时发现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即使发现了问题,也未能在第一时间予以整改,导致检查的成效难以实现。

2、油气集输站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内部策略

2.1强化单位的法律法规意识。牢固树立法就是天的意识,严格贯彻落实《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各项法律法规。首先,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在项目立项之初,“早介入,早跟踪,早服务”;其次,对于缺乏消防手续的单位,跟踪服务,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补齐相关手续;最后,强化单位的消防法规意识,对于今后再出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一律严格执法,确保油区的消防安全稳定。2.2加强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工作。首先,对专职消防队伍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充实,将能干事,想干事的队员充实到队伍中来;其次,加强对队员的专业化的训练,不断改进和提升他们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力争“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最后,应加大对队员的考核力度,提高队员的福利待遇,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2.3建管结合,确保实效。首先,严格按照《中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和《中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力度;其次,对于以往发现的器材损坏或超期服役的问题,该淘汰的必须立即淘汰,属于维护保养不力的,应强化保养措施;最后,加大平时的考核力度,将器材管理情况纳入到对员工的考核中去,确实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2.4确保防火检查取得实效。为克服前期检查效果不明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实际情况,为确保防火检查取得实效,各单位务必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从发现隐患的能力着手,采取交叉互查,重要时间节点领导抽查等形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其次,对于本单位所发现的一般性的火灾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则按程序逐级上报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最后,对于较大的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派出所和消防大队,派专人上门予以帮助整改,确保整改效果。

3、油气集输站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外部策略

3.1配齐配强消防值班人员。首先,需要保障值班人员的标准配置可以实现。然后,还要保障消防安全工作可以按照要求和标准顺利实施。以江苏油田为例,严格按《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中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工作时间不大于8h,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目前,由于用工体制的制约,各单位的消防值班人员均未能按上述要求配备和值班。在配备专人值班的基础上,不仅需要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还需要能够熟练的对消防系统进行操作,并建立相应的台帐资料。3.2加强对员工的消防教育培训。油气集输站库的消防工作必须从思想上引起高度的重视,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一线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四个能力”建设水平,确保在关键时刻能“拉得出,打得响,控得住,拿得下”。

4、结束语

石油产品的生产线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集输站库的消防安全管理也应当受到足够的重视,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严格的控制和预防,减少灾害损失发生的概率。尤其是在集输站库的安全防护工作中需要对防火工作严格的控制,落实从规章制度构建到执行等多个方面,从多个方面、多个层次保障集输站库的安全,为油库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利的环境,为油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第12篇

1、防火安全无小事,时时处处需留心

2、防盗网?妨道网!请给生命留条通道

3、遭遇火情免不了,注意逃生最重要。

4、火警电话119,该出手时就出手

5、进入林区,防火第一。

6、防范火灾,人人有责,人人防火,户户安全

7、森林防火,重在预防。

8、未经批准,请勿野外用火。

9、齐心筑牢防火墙壁,携手打造平安家园

10、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1、反违章、除火患、保安全、促生产

12、消防安全齐参加,预防火灾靠大家

13、学一分消防知识,多十分平安保障

14、参加灭火工作是每一个成年公民的应尽义务

15、风高物燥,注意防火。

16、出门无牵挂,先把火源查

17、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

18、消防安全人人抓,预防火灾靠大家。

19、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0、消防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线,职工是消防安全的负责人

21、天天宣传天天安,日日防火日日宁。

22、火灾无情,防火先行。

23、消除火灾隐患,永保家庭平安。

24、强化消防监督,消除火灾隐患。

25、强化城市忧患意识,学会防灾避险应急本领

26、普及消防知识,增强防火观念

27、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8、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29、消防安全是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

30、防火装心间,一生保平安。

31、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32、遵守消防法规,保障幸福安全。

33、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必须从娃娃抓起

34、消防法规系生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35、火灾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36、防火比救火更重要

37、积极开展中小学安全日活动

38、火起于幽微,灾缘于疏忽

39、抓预防管火源,群防群治是关键。

40、爱护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

41、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42、齐心协力共建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森林防火。

43、消防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44、小孩失火,家长负责

45、社区是我家,防火靠大家

46、消防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47、大人外出,不可把小孩反锁屋内

48、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责任。

49、强化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50、消防安全和减灾关系到全民的幸福和安宁

51、企业要发展,消防安全是保障

5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阻塞消防通道

53、关注森林防火,守护绿色家园

54、搞好消防安全工作。树立企业安全形象

55、用火不预防,失火就遭殃。

56、宁可百日防火,不可一时疏忽。

57、严禁谎报火警

58、安全用火,幸福你我。

59、建设秀美山川,护林防火要当先。

60、贼偷一半,火烧精光

61、加强消防宣传、提高消防意识

62、消防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治理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63、消除火患是最好的防范

64、消防安全是一种责任,为己为家为他人

65、坚持依法治火,保护森林资源。

66、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火灾

67、报警早,损失少,火警电话119要记牢

68、加强消防法制建设,依法实施消防监督。

69、爱惜自己家园,驱逐火灾隐患。

70、有危难急事,找消防战士,

71、过年过节乐融融,防火工作莫放松

72、发现山火,请即打12119电话报警。

73、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74、不可在床上吸烟,以免引起火灾

75、远离火患,幸福平安。

76、棵棵大树汇成莽莽林海,星星小火酿成熊熊烈火。

77、疏忽消防一瞬,毁掉幸福一生。

78、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

79、坚持科技发明,掌握科学技术,争当科技先锋。

80、防止火灾,消除隐患

81、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自身消防安全。

82、预防山火,保护森林资源,建设高要秀美山川。

83、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84、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社会稳定人民平安。

85、消防有法可依,违法必受处罚。

86、预防火灾,人人有责

87、烟头虽小,祸患无穷

88、加强防火管理,不准违章动火

89、119!生命热线,平安音符

90、搞好森林防火,巩固绿化成果。

91、为消防投资是一种福利

92、电器着火不要怕,快把电闸去拉下。

93、人民消防人民办。办好消防为人民

94、定时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5、森林防火,重在堵源。

96、护林常抓不懈,防火警钟长鸣。

97、多一分防火准备,可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98、预防山火,保护森林资源。

99、消防知识让你化险为夷

100、消防进家园,平安到永远

101、消防安全常抓不懈,抓而不紧,等于不抓

102、保护森林,严防山火。

103、火灾抢救,以救人为先

104、警惕火灾,珍惜生命

105、人人知防火,户户齐欢乐

106、珍惜生命,远离火患

107、冬春风大草又枯,森林防火别马虎。

108、发现小孩玩火,应即制止

109、森林防火,防于未“燃”。

110、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杜绝人为火灾发生。

111、做好防火工作,全家幸福快乐。

112、火灾远离家庭,幸福平安一生。

113、关注消防消除火患,珍惜生命减灾避难

114、消防事关你我他,安全系着千万家

115、坚持专群结合的消防工作原则

116、单位在消防管理工作中,要依法自我管理、自负责任。

117、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

118、消防官兵为人民,望君遵守《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