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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的方案

时间:2023-05-30 10:06:50

节能减排的方案

第1篇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我乡“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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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为指导,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煤、节油、节电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强化节约意识,建立健全促进能源节约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把节能工作与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结合起来,合理开发现有资源,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污染产业;坚持以科技进步为先导,加快科技创新,加强企业管理和技术改造,加大落后设备的淘汰力度,提高企业节能降耗水平;坚持以企业为主、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全面部署与重点推进的原则,以企业节能为重点,加强对全乡用能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动全社会节能。

二、目标任务

各年度目标任务按乡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组织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产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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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和工业集中区。推进茶叶加工等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基地。

(二)农业、林业方面。结合“四在农家”建设,抓好农村节能,大力发展农村“猪—沼—茶—林”四位一体的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农业,逐步淘汰高能耗的落后农业机械,推广节能农业机械。大力发展户用沼气推广节能煤气灶秸秆气化和太阳能利用。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对单位产品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过高的行业和企业,采取更加严格的能源消费总量和产品生产总量控制的“双控”措施。

(四)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认真贯彻国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组织实施燃煤工业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技改工程。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节有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步伐,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五)加强节能统计工作。加强综合能源统计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和经费,为统计部门依法开展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等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乡节能办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完善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建立节能统计体系,按时向

市节能办上报主要能源消耗指标。各重点用能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节能统计工作,按时上报能源消耗情况。

(六)严格目标责任制考核。将节能降耗指标纳入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年度考核体系,并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七)机关带头节能。政府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节能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要以节电、节油、节煤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降低机关用能总量。抓好办公楼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公务车节能。加强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运行管理,降低待机能耗。

(八)加强宣传教育。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活动,重点用能企业要开展节能技术、管理、统计培训,大力开展节能活动。中小学要开展能源、资源国情和节能教育,引导居民科学用能和节约用能,形成全社会共同节能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了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乡政府李建辉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各机关站所长、村委会主任组成,组织协调全乡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负责日常工作,由杨金学副乡长任办公室主任。全乡的节

第2篇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当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去年以来,全国上下加强了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了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做出了工作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去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目标,加大了“十一五”后四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更为严峻的是,今年一季度,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行业增长20.6%,同比加快6.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各方面工作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扭转,不仅今年节能减排工作难以取得明显进展,“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也将难以实现。

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温室气体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暖,备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要采取果断措施,集中力量,迎难而上,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力争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实现节能减排任务完成进度与“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狠抓节能减排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管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是强化政府责任的指标,实现这个目标是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确保实现。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市(地)、县和重点企业。要强化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公布各地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一考核。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宏观调控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坚决压缩城市形象工程和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规模,切实保证节能减排、保障民生等工作所需资金投入。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公开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起到警醒教育作用,形成强大声势。省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减排的进展情况,在“十一五”期末报告五年两个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也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减排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减排。对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经常监督,凡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必须确保完成目标;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加强机关单位、公民等各类社会主体的责任,促使公民自觉履行节能和环保义务,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三、建立强有力的节能减排领导协调机制

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中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环保总局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落实意见。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区推进节能减排的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在2007年6月30日前,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549万吨减少到2295万吨,化学需氧量(COD)由1414万吨减少到1273万吨;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

(三)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继续运用调整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削减出口配额、将部分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等措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差别电价标准。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1.18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240万吨;今年实现节能31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40万吨。加大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力度,“十一五”期间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COD)138万吨,今年实现减排COD62万吨(详见附表)。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国务院有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五)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根据不同行业情况,适当提高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尽快修订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提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六)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抓紧制订出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稳步发展替代能源,制订发展替代能源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生物燃料乙醇及车用乙醇汽油发展专项规划,启动非粮生物燃料乙醇试点项目。实施生物化工、生物质能固体成型燃料等一批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示范项目。抓紧开展生物柴油基础性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推进煤炭直接和间接液化、煤基醇醚和烯烃代油大型台套示范工程和技术储备。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等清洁高效利用。

(七)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抓紧制定实施配套政策措施,分解落实任务,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着力做强高技术产业,落实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完善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

三、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八)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着力抓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形成2.4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今年形成50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重点是:实施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以及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项目共745个;加快核准建设和改造采暖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和工业热电联产机组1630万千瓦;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0个,推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启动200个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项目;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000万支,中央国家机关率先更换节能灯。

(九)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500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680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300万吨;今年设市城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200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100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60万吨。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十一五”形成COD削减能力140万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十)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期间投运脱硫机组3.55亿千瓦。其中,新建燃煤电厂同步投运脱硫机组1.88亿千瓦;现有燃煤电厂投运脱硫机组1.67亿千瓦,形成削减二氧化硫能力590万吨。今年现有燃煤电厂投运脱硫设施3500万千瓦,形成削减二氧化硫能力123万吨。

(十一)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予以支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在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国家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重点流域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

四、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十二)深化循环经济试点。认真总结循环经济第一批试点经验,启动第二批试点,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浙江、青岛等地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继续推进汽车零部件和机械设备再制造试点。推动重点矿山和矿业城市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组织编制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订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十三)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及矿井水利用重点项目。“十一五”期间实现重点行业节水31亿立方米,新增海水淡化能力90万立方米/日,新增矿井水利用量26亿立方米;今年实现重点行业节水10亿立方米,新增海水淡化能力7万立方米/日,新增矿井水利用量5亿立方米。在城市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十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煤层气、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十一五”期间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2000万千瓦,今年开工建设500万千瓦。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修订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和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推进第二批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确保2008年底前256个城市完成“禁实”目标。

(十五)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十六)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组织编制《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编制通则》,制订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五、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

(十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等科技专项计划中,安排一批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平台建设,组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转化的政策环境,加强资源环境高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

(十八)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落实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十九)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制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指导意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二十)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制订出台《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二十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科技合作,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建立节能环保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节能环保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六、强化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二十二)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

(二十三)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部耗能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全国和地区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建立并完善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制订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对国家监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三级立体监测体系,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数据。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

(二十四)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加强对地方开展“能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上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环评审批权限。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暂停环评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强化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二十五)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十一五”期间全国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节能1亿吨标准煤,今年实现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完善节能减排计量和统计,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设备检测,编制节能减排规划。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责任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今年要启动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中央企业全面推进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二十六)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并尽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办法,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今年上半年启动试点,取得成效后向全国推广,力争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形成6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研究推行发电权交易,逐年削减小火电机组发电上网小时数,实行按边际成本上网竞价。抓紧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规范有序用电,开展能效电厂试点,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二十七)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今年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管工作,北方地区地级以上城市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在25个示范省市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实现节能1250万吨标准煤。

(二十八)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建设。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建立汽车产品燃料消耗量申报和公示制度;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要适当提高排放标准,继续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公布实施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推进替代能源汽车产业化。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

(二十九)加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力度。加快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应用范围,今年《实行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第三批)》。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扩展认证范围,在家用电器、照明等产品领域建立有效的国际协调互认制度。

(三十)加强节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立地方各级节能监察中心,抓紧组建国家节能中心。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污染减排监管体制。积极研究完善环保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加快各级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的条件建设,适时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开展人员培训。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七、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三十一)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处罚标准,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积极推动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制定及修订工作。加快民用建筑节能、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环保设施运营监督管理、排污许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城市排水和污水管理、电网调度管理等方面行政法规的制定及修订工作。抓紧完成节能监察管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节约用电管理、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等方面行政规章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包装物回收利用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等方面立法准备工作。

(三十二)完善节能和环保标准。研究制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各地区抓紧研究制订本地区主要耗能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今年要组织制订粗钢、水泥、烧碱、火电、铝等22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高耗电产品电耗限额标准)以及轻型商用车等5项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制(修)订36项节水、节材、废弃产品回收与再利用等标准。组织制(修)订电力变压器、静电复印机、变频空调、商用冰柜、家用电冰箱等终端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制订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指导和规范企业节能工作。

(三十三)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帐,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2007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与省级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

(三十四)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督。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国家重点环境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限期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三十五)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强化上市公司节能环保核查工作。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八、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十六)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炭价格成本构成机制。推进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办法,降低小火电价格,实施有利于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煤矸石和城市垃圾发电,实行相应的电价政策。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制定支持再生水、海水淡化水、微咸水、矿井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三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提高COD排污费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提高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

(三十七)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研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和渔船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

(三十八)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设备、技术)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完善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研究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十九)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研究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安排中进一步突出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九、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

(四十)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订节能减排宣传方案,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加强对外宣传,让国际社会了解中国在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方面采取的重大举措及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国际舆论氛围。

(四十一)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和环保意识。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四十二)表彰奖励一批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十、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四十三)政府机构率先垂范。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订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实行节奖超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

(四十四)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各级政府机构分期分批完成政府办公楼空调系统低成本改造;开展办公区和住宅区供热节能技术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全面开展食堂燃气灶具改造,“十一五”时期实现食堂节气20%;凡新建或改造的办公建筑必须采用节能材料及围护结构;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在中央国家机关开展政府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推动公务车节油,推广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

第3篇

关键词: 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指标; 减排指标考核统计体系; 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 综合调整机制; 节能减排制度

中图分类号: DF468.3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1-6604(2012)03-0008-09

作者简介: 蔡守秋,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

主持人简介: 李挚萍,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

①本文所介绍的节能减排法律制度是指目前中国实行的、旨在实现“五年规划”规范中的节能减排指标的一整套法律规范的总称。这种节能减排法律制度中的节能主要是指“五年规范”中规定的节能目标、任务和措施,这种节能减排法律制度中的减排主要是指“五年规划”中规定的减排目标、任务和措施,严格地讲,应该称“规划中的节能指标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的实施的制度”,简称节能减排制度。

②例如,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7年10月15日在北京召开,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该报告包括“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回圈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品质明显改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回圈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等节能减排的内容。

③如2011年中央一号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0年12月31日)有节能减排的内容;2012年中央一号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012年2月1日)有农村环保、防治水源污染的内容。

④《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0年12月31日)强调:“合理开发水能资源。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统筹兼顾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等功能,科学制定规划,积极发展水电,加强水能资源管理,规范开发许可,强化水电安全监管。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各级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

⑤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2006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都含有节能减排的内容。一、 节能减排制度①有坚实的

法律依据和政策基础(一) 目前中国大部分能源法律、污染防治法律、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都有关于节能减排的法律规定

有关节能的法律规定以《节约能源法》(2007年)最为全面系统,有关减排的法律规定以《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和《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等较为突出,兼有节能和减排的法律规定以《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和《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通过)较为明显,这些法律规定为节能减排制度提供了法律根据,奠定了牢固的法律基础。

(二) 作为执政党和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档,常有关于节能减排的内容

目前中共中央已经制定一系列党的政策文件,如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报告和决议②,中国共产党从1982年以来一年一度的中央一号档③,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的一些决定④,以及其他党的政策档⑤,这些政策档为节能减排制度提供了执政党的政策根据,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三) 节能减排制度有一套专门的规范性档

中国的节能减排制度,不仅有原则性法律规定和政策指导,还有一套专门的规范性档。主要的规范性档有:《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2006年8月5日),《“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2006年8月5日);《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批复》(2006年9月17日),《“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2006年9月1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年5月23日),《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7年6月12日);《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2007年8月28日);《关于〈节能减排全民科技行动方案〉的通知》(2007年9月29日),《节能减排全民科技行动方案》(2007年9月29日);《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2007年11月17日),《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2007年11月17日);《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11月23日);《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2009年7月19日);《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3月26日);《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6月20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11年8月31日),《“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1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2011年12月1日),《“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2011年12月1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年5月23日)和《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是将“十一五”规划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化的一个主要规范性档,全面规定了“十一五”规划期间的节能减排的具体目标、重点领域及政策措施,对“十一五”时期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11年8月31日)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是将“十二五”规划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化的一个主要规范性档,它们全面、具体地规定了“十二五年”规划期间的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二、 节能减排制度有很高的

权威和很强的效力(一) 节能减排指针是硬任务、硬指针、约束性指标

节能减排工作要通过节能减排指标的实现来体现和检验,节能减排制度的权威和效力也集中地体现在节能减排指标的约束力上。在《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2006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2个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中有8个是约束性的,在这8大约束性指标中有5个是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指标,即:该规划明确规定从2005年至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森林覆盖率达到20%”。《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明确规定,“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要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其中耕地保有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等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谓法律效力是指约束性指标靠国家法律和国家力量加以保障的效力,政府要确保实现,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与一般的规划要求和道德承诺有极大不同。《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综合规定,到2015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指出,“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主要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通过政府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不少规范性档,如《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2006年8月5日)、《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批复》(2006年9月1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2007年11月17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11年8月31日)等都强调指出了规划中约束性节能减排指标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都强调严格执行这些约束性指标。将节能减排指标规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硬任务、硬指针、约束性指标,充分反映了节能减排制度的权威和效力。

(二) 节能减排工作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实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年5月23日)强调,“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7年6月12日),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务院总理担任,这是相当有权威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11年8月31日),强调“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发展改革委负责承担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环境保护部为主承担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统计局负责加强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将节能减排工作规定为在中央由国务院总理负责,在地方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节能减排制度的权威和效力。

(三) 节能减排制度强调严格执法和监督管理

一项法律制度是否具有权威和效力,最终需要严格的执法和监督管理来体现。现行节能减排制度之所以具有权威和效力,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其有严格的执法和监督管理来予以保障。《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年5月23日)强调,“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公开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起到警醒教育作用,形成强大声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减排”;“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07年5月23日)规定,“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强化上市公司节能环保核查工作。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11年8月31日)强调,“要全面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1年8月31日);“国务院每年组织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并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实行“一票否决”制,这使得节能减排制度具有极大震慑力2007年,环保部上报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在各部委会签时,中组部提出要把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到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中,上报到国务院后,又增加了“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处罚规定。这意味着减排指标的完成与否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官员的环保政绩和乌纱帽。。

(四) 节能减排制度已有较好的效果

一项法律制度是否真有权威和效力,最终由其实施效果决定。由于节能减排制度的健全,在“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各部门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9.1%,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29%和12.45%;与2005年相比,中国4年来新增煤炭消费量近10亿吨,GDP和城镇人口持续增长,但重点城市空气环境中SO2浓度却下降了1/3,主要监测断面水体COD浓度也下降了1/3;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目标,扭转了“十五”后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上升的趋势,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现在,很多政府领导不仅会算GDP,也会算节能减排量。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的目标,节能减排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 节能减排制度的内容全面、

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一) 节能减排制度重点突出,控制管理对象明确

节能减排制度考核的指标、控制的污染物十分明确而简单。例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07年5月23日)明确规定的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 549万吨减少到2 295万吨,化学需氧量(COD)由1 414万吨减少到1 273万吨;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1年8月31日)规定: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 347.6万吨、2 086.4万吨,比2010年的2 551.7万吨、2 267.8万吨分别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0万吨、2 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 273.6万吨分别下降10%。

综上所述,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制度中的节能指标是指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节能减排制度中的主要污染物在“十一五”规划期间是指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是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即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另外,《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还要求,在“十二五”规划期间,“要围绕到201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的目标,大力开展节能降耗”,“确保完成”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2011年12月1日印发)明确要求,“大幅度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到201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还要求,“控制非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和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这样,主要温室气体或主要污染物的范围就扩大到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

(二) 节能减排制度对管理的事务、进行的工作、采取的措施规定得全面而具体

例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07年5月23日)规定了有关节能减排的9大类43项措施。《“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1年8月31日)规定了如下节能减排的11类共48项措施: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强工业节能减排,推动建筑节能,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宏观指导,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大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推进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健全税收支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重点污染源和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加大能效标识和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实施力度,建立“领跑者”标准制度,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许经营,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强化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政府机关带头节能减排。这些措施既全面又具体,有较强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 节能减排制度对考核管理对象的考核管理办法和措施规定得具体而周到

例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07年5月23日)强调,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部耗能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全国和地区单位GDP能耗指针季度核算制度。建立并完善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资料进行监测。制订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对国家监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三级立体监测体系,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资料。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2007年11月17日)转发了《单位GDP能耗统计指针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等“三个方案”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等“三个办法”。这6个经国务院批准,由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和环保总局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部委规章分别构成了节能减排制度中单位GDP能耗统计制度、单位GDP能耗监测制度、单位GDP能耗考核制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制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制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制度等6项子制度。由于上述规定具体而周到,从而建立了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构成了结构严密的节能减排制度体系,从而将节能减排工作上升到法律规范化、正规化、制度化、程序化的高度。

(四) 各管理部门分工明确,相互衔接较好

为了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和协调,2007年6月,国务院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总理担任该工作组组长,成员由国务院20多个部、委、办、直属局的主要领导担任。《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7年6月12日)明确指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外视工作需要可称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或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统一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研究审议国际合作和谈判对案,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部署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审议重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这种领导体制,不仅将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减排这两项工作有机地联结起来,而且也将国务院各有关职能部门紧密地联结在一起。

有关节能减排的其他规范性档,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相互衔接作了明确规定。例如,《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年5月23日)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减排的进展情况,在‘十一五’期末报告五年两个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也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减排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中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环保总局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11年8月31日)强调,“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要全面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承担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环境保护部为主承担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统计局负责加强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

四、 节能减排制度是一项创新性的制度

中国现行的节能减排制度的特色可概括为如下方面:第一,在传统部门法律体系中,节能和减排分别属于能源法和污染防治法这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但大陆推行的节能减排制度却将节能和减排、能源法和污染防治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第二,在传统的国家政策与国家法律二分的体系中,国家规划指标和国家法律规定分别属于国家政策和国家法律这两个不同的领域,但大陆推行的节能减排制度却将国家规划中的节能减排指标与国家法律有关节能减排的规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第三,在传统的法律制度与非法律制度二分的规范论中,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律规范与协议、章程、道德等非法律规范分别属于法律制度与非法律制度这两种不同的制度体系,但大陆推行的节能减排制度却将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律制度与非法律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第四,在对行政调整机制、市场调整机制和社会调整机制的作用和适用范围的无休止的争论中,运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调整节能减排活动分别属于行政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这三种截然不同的调整机制,但大陆推行的节能减排制度却将这三种不同的调整机制、三只不同的手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下面主要从治理和善治角度分析该制度的特点。

从当代治理(governance)和善治(good governance)理论角度讲,目前中国实行的、旨在实现“五年规划”中规定的节能减排指标的节能减排制度是一种以法律制度为主的、加上其他非法律制度的混合型制度。“节能减排制度”与“节能减排法律制度”的主要区别,是制度内涵的扩大。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具有共同目标和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道德伦理规范的集合,它包括相关的法律规范、行政规范、政策规范、行为道德伦理规范等社会规范,也就是说制度包括法律制度、非法律制度和混合型制度等各种类型的制度,例如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和管理学中的制度就不同于法学中的制度。非法律制度可以由政策规范、行政规范、纪律规范、行为道德伦理规范、自治规范、协议规范以及传统、风俗、习惯、共识等非法律规范形成;法律制度主要由法律规范形成;而混合型制度往往以一种制度或规范为主、兼容其他制度或规范。非法律制度的法律约束力、强制力和程序性不强,它往往通过行政命令机制、市场机制和社会调整机制来维护;而法律制度则具有明显的法律约束力、强制力和程序性。在一个依法行政的法治社会,人们倾向于将一般的、非法律的制度上升为法律制度;但是,由于制度所规范和调整的对象(活动、工作或事务)的多样性和其他原因,有些活动、工作或事务并不适于法律制度化;从治理的角度看,许多有效的制度往往由各种规范组成,而不仅仅依靠某种单一的规范。因此,在一个国家或社会存在法律制度、非法律制度和混合型制度等各种类型的制度是正常现象,或者说“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正当性和优越性。目前中国的“节能减排制度”是一种以法律制度为主的、加上其他非法律制度的混合型制度,这种混合型制度中的某些规范还没有达到“法律规范化”的程度,但它有其存在的理由、原因、基础、功能和作用。将现行的节能减排制度上升为纯粹的、完全的法律制度,还是保留其现状,是一个存在争论的问题。笔者认为,以法律规范为主、兼采其他规范的节能减排制度,是一种管理制度创新,是治理理论在节能减排领域的体现,是在现行体制下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适宜制度;但这并不妨碍将某些节能减排的其他规范在条件成熟时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

治理和善治理论是有关治理和善治的主张、观念、原则、特点、作用和实施途径的总称,是有关治理公共事务的道理、方法、逻辑、管理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的总和,是21世纪国际社会科学的前沿理论之一,目前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核心范畴。根据全球治理委员会于1995年发表的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治理的定义和含义如下:“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1]193。 治理虽然需要权威,但这个权威并不一定是政府机关;而统治的权威则必定是政府。统治的主体一定是社会的公共机构,而治理的主体既可以是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还可以是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合作。治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行政部门的管理与根据市场原则的管理的合作,强制与自愿的合作。理想的治理机制称为“善治”(或良治,good governance)。善治的要素是:正当性(legitimacy),透明性(transparency,要求公开的信息),责任性(accountability,常见的中文翻译是社会责任、公信度、公信力),法治(rule of law),效益(effectiveness),回应(responsiveness),协调性(harmony)等。当代善治的基本模式是综合运用政府调整机制、市场调整机制和社会调整机制这三种机制,综合发挥政府即行政、企业即市场、公众即社会的协同作用,来治理或管理公共事务。其中社会调整机制[2-3]又称非行政非市场调整机制、治理机制、第三种调整机制,主要通过利益相关人的协商、社会舆论、社会道德和公众参与等非行政、非市场方式进行调整。它与传统的第一种调整机制(行政机制)和第二种调整机制(市场机制)不同,以非营利、非统治手段的治理为特征,以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以及个人和机构的合作和协调为特征,重视公众或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即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的作用非政府非营利组织(NonGovernmental、NonProfit Organizations),又称民间组织(civil organizations )、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CSOs)、独立部门(Independent Sector)、第三领域、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第三种调整机制的主体部分是建立在合作和协商基础上的协议手段(EAs)、环境公开(又称绿色公开,GPs)手段和公众参与手段。这种手段反映了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承担防治环境资源问题、保护环境资源的责任的趋势,目前大多数国家已广泛采用此手段,有人预计此手段将成为21世纪各国环境资源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中国推行的节能减排制度则是“善治”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体现和成果。我国在构建节能减排制度时,没有采用单纯的或单一的调整机制、调整手段和法律制度模式,而是采取了包括“政府管理、市场调节、社会调整”社会调整机制又称非行政非市场调整机制、治理机制、第三种调整机制,主要以利益相关人的协商、社会舆论、社会道德和公众参与等非行政、非市场方式进行调整。它与传统的第一种调整机制(行政机制)和第二种调整机制(市场机制)不同,它以非营利、非统治手段的治理为特征,以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以及个人和机构的合作和协调为特征,重视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即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的作用。第三种调整机制的主体部分是建立在合作和协商基础上的协定手段(EAs)、环境公开(又称绿色公开,GPs)手段和公众参与手段。这三种调整机制在内的多种调整机制、综合调整机制,重视综合运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自主治理这“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节能减排的综合调整机制和善治理论反映了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承担节能减排责任的趋势是治道变革和社会管理创新在环保能源领域的具体体现。例如,《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年5月23日)要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强机关单位、公民等各类社会主体的责任,促使公民自觉履行节能和环保义务,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科协、总后勤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国资委、环保总局、中央文明办、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制定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2007年8月28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包括家庭小区行动、青少年行动、企业行动、学校行动、军营行动、政府机构行动、科技行动、科普行动、媒体行动等9个专项行动,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的工作机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案为了动员家庭、小区、青少年、工青妇组织、学校、企业、军队、政府机构、科技工作者和媒体等各种力量参与节能减排,提出了如下非法律规范性的节能减排的途径和措施:评选1 000户“节能环保家庭”;创建500个“节能减排家庭行动”示范小区;“在青少年中大力提倡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养成节约、环保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广大职工中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一张纸,自觉养成节能环保的好习惯”;“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引导中小学生、幼儿从小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关注生活中的节约方式,学习和寻找节能的窍门和方法”; “制定出台相关节能产品目录和经济技术指针,规范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运用。修订制订水、电、气(暖)、油、煤等各类实物消耗标准,修订会议、接待、办公等消耗限额和营房住用限额,以及各类设施建设标准。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消耗、节约与管理水平的统计、考评和奖惩制度”;“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要带头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为全民节能减排发挥表率作用”;“公民节能减排量化指标体系。制订6大类36项全民节能减排潜力量化指标,直观反映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用等日常生活细节中的节能减排潜力,方便公众了解日常生活节能减排行动效果,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意识和能力,激发公民节能减排的潜力和积极性”;“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节能减排成效评估办法,科学客观地开展节能减排成效评估工作。开设节能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网上信箱,畅通信息管道,便于百姓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节能减排公众监督机制”;“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方式,营造舆论氛围,达到动员和组织全社会投入节能减排行动的目的”;“及时报道宣传各行各业节能减排的先进典型,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和共同行动,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等等。《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11年8月31日)强调,“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要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节能减排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细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广力度,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综上所述可知,节能减排制度是一项综合运用行政调整机制、市场调整机制和社会调整机制的制度,是一项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制度,是一项包括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行政命令(包括行政决定、决议、通知、意见工作方案等)、政策规范(包括执政党的政策文件和政府组织的政策文件)、纪律规范(包括各种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规章)社会道德规范、合作协商规范、节能减排责任书和协议书等多种行为规范的制度。

另外,检查和评价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统计和考核,节能减排活动能否制度化的关键也是节能减排指标实施情况的统计和考核,目前中国实施的节能减排制度取得了重要突破。从各国推动节能减排的制度和措施看,它们最感头痛、倾注全力并且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是节能减排指标的原始分配;因为节能减排指标的确立、分配和实施基本属于总量控制范畴,而节能减排总量的确立、分配和考核又涉及公开、公平、公正、正义等基本原则,将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的依据,存在许多难以克服的技术上的障碍、管理上的困难和其他具体问题。中国在设计节能减排制度时,既没有停留在有关节能减排总量原始分配这个棘手问题上,也没有被具体的技术障碍和管理困难所折服,而是采取了“淡化基数、算清增量、核实减量”的减排指标考核统计体系。实践证明,这套体系是中国环保人的创新成果,富有中国特色,其他国家并无先例。这套体系的核心原则是“淡化基数、算清增量、核实减量”。例如在“十一五”规划期间节能减排指标的考核统计中,基数即2005年各省的排放量,是由地方政府上报的,而负责节能减排指标考核的主管行政部门考虑的是变化的增量,故而基数不再重要,被称为“淡化基数”。与过去由地方政府上报的减排资料相比,新的考核体系主要是以环保部门为主体来计算、核实数据。这个资料是环保总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燃煤消费量等资料“算”出来的,不是由地方政府上报的。这就是“算清增量”。例如,COD的源头分为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要计算这两类COD排放量,只要找到GDP的增量和城镇化率的增量即可;SO2的增量则由各省的燃煤增加量来确定。在一段时间内,单位GDP产生的工业COD的排放量是一定的,这就是“排放强度”;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每增加一个城镇人口,产生的生活COD的排放量也是一定的,这被称为“COD产生系数”。

过去,对于地方官员来说,GDP越高越好,城镇化率也是越高越好,这两个数字标志着官员的政绩。但新的统计和考核办法让“GDP”和“城镇化率”背上了“COD”。如果你为了政绩,虚报GDP和城镇化率的话,那你就要承担由此带来的COD的虚涨。地方政府报的GDP越高,COD的新增量就越高,需要承担的减排任务就越重。因此,COD能有效挤去GDP虚高的泡沫。

计算出COD和SO2的增量具体的计算公式是:工业新增COD排放量=该省GDP增量ד排放强度”;生活新增COD排放量=该省城镇人口增量דCOD产生系数”;新增SO2排放量=各省燃煤增加量×硫份×固定的转换系数。仅是减排指标考核统计体系的一部分。“十一五”减排目标是在消化五年新增排放量的基础上,再在2005年的基数上下降10%。自2006年起,地方政府每年的GDP都会上升,燃煤量也会上升,环保部门就会通过相应指标算出污染物的新增量。例如,某地区在2005年的SO2排放总量为100万吨,到2010年底该地区共排放了130万吨SO2,如果要求SO2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数上减少10%,该地区要减到90万吨,实际上要减排近31%。也就是说,不仅要消化掉30万吨新增排量,还要消化掉10万吨存量,一共要减排40万吨。对此,地方必须要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减排。譬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关停了多少小火电,建设了多少脱硫设施等,这样才能减少SO2排放40万吨。这个“40万吨”是由各地政府上报,国家环保部门和直属的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逐一进行现场核实,此即“核准减量”。总的看来,这种节能减排指标的核算方法简单易行、富于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 俞可平,等.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第4篇

瑞星集团有限公司是*县一家综合性大型化工制造企业,期间,这家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实施一系列重大的节能技改项目,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如,他们实施的合成氨废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万元,新建了*吹风气余热回收装置,回收合成氨生产废气及造气吹风气中的有效成分,既节约了能源又减少了大气污染,该项目实施后,年可实现节能量3.07万吨标准煤。

近年来,*县针对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经济总量比较小的实际,提出了“转方式、调结构、扩增量”的目标要求,坚持在发展中抓调整、在调整中谋发展。

为完成节能目标任务,他们成立了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了节能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健全了政策规章,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节能减排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并启动了《*县节能降耗工作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严格控制高耗能企业产能。注重政策引导,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全县新建*度假酒店等一大批重点旅游服务业项目。特别是通过开展“水浒旅游月”活动,实现了旅游收入的大突破。1—9月份,全县共接待游客*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亿元。预计到年底二产比例将至少下降2个百分点,三产比例提高不低于3个百分点。

近年来,这个县共拒批高耗能项目30个,切实强化了源头控制,把住了项目审批闸门。同时,他们狠抓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有力促进了能耗水平的下降。以来,先后实施国家财政奖励节能项目、省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节能节水项目和太阳能集热系统项目15个,对上争取资金近*万元,年可实现节能量30余万吨标准煤。这些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全县能耗降低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系列措施让这个县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县万元gdp能耗*吨标煤,同比下降了*%,累计完成计划的*%。这个县的节能降耗措施也让瑞星集团有限公司得到了实惠,这些年来,公司万元增加值能耗不断降低,盈利能力持续增强,被评为“*省节能先进企业”,被评为“*市节能先进企业”,被评为“*省节能先进企业”、“*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今年1—9月份,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亿元,万元产值能耗*吨标煤,比去年下降*%。

谈及今后的节能工作,*县政府顾问梁绪路说:“下一步,我县将抓住最后时间,以铁的手腕淘汰落后产能,切实加快重点节能项目建设,严格强化公共用电管理,全面实施节能预警调控,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节能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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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1 节能发电调度对于低碳电力的促进作用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国际社会降低CO2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呼声越来越高。为实现减排承诺,发电领域排放的CO2量被严格限制,低碳成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中的又一重要目标。

在电力行业,节能发电调度改变了传统的平均分配发电小时数的调度模式,最终以节能环保为基础目标,以电力系统中的发电、输电、供电全系统设备为调度对象,严格按照能耗和污染排放的标准水平为衡量标准,优先调度一切可再生资源和清洁发电资源,最大限度减少能源、资源的消耗,防止污染物的过度排泄,以应对全球变暖的终极挑战。

从节能发电调度的发展来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引导,先进的社会制度规范并激励着技术创新的完美实现,力求从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角度改变CO2的排放,具有强烈的前瞻性和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

从节能发电调度的内容上看,节能发电调度根据时展观的要求和管理制度的创新性约束力度去发展,成为了中国电力行业实现CO2有效控制,促使低碳电力正确合理运行的必然选择。

从节能发电调度的特殊属性来看,电力行业针对低碳技术的的发展和控制具有明显的碳锁定效应,能够促使各种低碳电力技术实现新一轮的发展目标。

在国内传统技术上常采用平均分配发电小时数的调度方式来进行碳的排放,但要想满足短期类控制CO2的减排标准有着众多的技术约束。目前国内提升技术条件,实行了节能发电调度模式。它的实际效果表明,中国电力行业想要在短期内有效控制CO2的排放,实现低碳化发展,节能发电调度模式是唯一的正确选择。

当前国际上已开始了积极的研究活动,联合国与以欧盟为核心的西方发达国家分别制定了发展目标,提出了“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各个国家开始开创技术创新领域,从根本上提高碳的利用率,从源头杜绝C2过度排放的可能因素。这一场技术革新标志着工业文明彻底向生态经济文明转变,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目标意味着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巨大进步,将会是一场影响着生活方式,价值追求,生产模式和国家进步的全球性的科技革命。

2 不同调度模式中电力系统CO2排放的计算方式

从未来电力行业的CO2排放轨迹和相关特征来分析,建立一个能够适应不同调度模式的CO2排放计算模式必不可少,从模型的整体实施流程综合来分析将会有:电力负荷增长、发电装机规划、机组退役、小机组关停计划四个必不可少的功能模块。

CO2排放计算模式常采用精细建模的思路,各建模单位具体细化到了每个机组的层面,在模型的数学表达中需要计算控制多个模块,以实现控制因子的调整和多方案制定。

2.1 电力CO2的排放计算

在计算全国电力的CO2的排放总量时,机组的CO2排放强度、机组的年发电量和机组的集合都会影响公式计算的结果。但单纯计算 CO2排放强度时,有机组所用燃料的CO2排放因子,机组所用燃料的发热值和机组的能量转换效率就成了不可忽略的影响

因素。

而水、核、风等类型机组中,无论在何种调度模式中,年发电量都是固定的,都能按最大能力值进行发电,只有火电年发电量会因为调度模式的不同而改变结果值。

2.2 节能发电的调度方案

节能发电的调度要求是按照效率高低进行调用机组的发电程序的,直到满足负荷需求的目的。但在实际的调度中,总会因为各类约束条件让实际调度与理想调度值发生偏差。

在传统方案中,不同调度方案的年发电小时数的分配方式记为HT,理想方案用两阶段阶梯曲线近似表示,记作HI,在高效机组和低效机组的分配发电小时数和各种约束条件之间,可用以下图示表示彼此的关系:

而节能发电调度的控制因子可以描述各种不同发电调度因子下的实施方案和最终的效益,方式定义为:

为实现煤耗差异的发电小时数分配时,通过对年发电小时数、发电煤耗、机组总和的最大煤耗和函数的形状控制参数等相关因素设置节能调度方案来实施调控时,就需要确保电量平衡,调度方案就必须满足一定的约束条件,那么通过这些函数的调整,便可以控制函数的形状,得到不同的调度方案。

3 低碳目标的排放标准和效益评估分析

十二五期间的低碳标准有了明确的限制,中国电力行业对电力CO2的排放轨迹和特性有了深入的计算,传统调度模式下的CO2排放分析和节能发电调度下的CO2排放轨迹以及理想节能发电调度模式下的CO2排放量与传统调度模式都有着明显的区别。而不同节能调度实施过程里,不同调度控制因子下的CO2减排率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边际减排量反而会持续下降。

在相关因素的相互制约中,CO2减排量的计算控制必须找到一个可以综合考虑的实施效益和实施难度的平衡点,并考虑到实际情况,制定出最佳的节能发电调度方案。

在取得合理的平衡点h=1500 h的影响下,年发电小时数的分配方案会如下图所示:

此方案在运作过程中,减排率达到了5%,成功实现了理想减排效果的80%。在有效降低电力CO2排放量的同时,也有着可观的经济收益。

在节能发电调度模式实现的经济效益方面来假设,如果能够将节能发电调度减少的CO2排放量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或全球排放额度交易(ET)进行交易,计划以80元/t作为基准价格,大概计算节能发电调度模式下减排收到的经济效益竟可达144亿元/年。

4 节能发电调度的碳化效益发展应用的建议

1)可按节能发电调度的碳化效益目标实现发展观的改变,结合CO2减排目标和电力行业发展目标,改变传统思路,实现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日渐改变不合理的发电调度机制,在短期内对电力CO2排放量进行有效控制。

3)在节能发电调度的引导下,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的新型方式实现深入挖掘,找寻电力行业的高效率、低成本的有力途径。

4)大力发展低碳能源的开发和低碳技术的创新,在能源结构的调整下实现减排任务,从根本上降低碳排放的强度,确保电力行业在碳排放领域的持续性和效益。

参考文献

[1]陈启鑫,周天睿,康重庆等.节能发电调度的低碳化效益评估模型及其应用[J].电力系统自动化,2009,33(16):24—29.

[2]黎灿兵,刘,曹一家等.低碳发电调度与节能发电调度的一致性评估[J].中国电机工程学报,2011,31(31):94—101.

第6篇

关键词:移动通信;机房基站;绿色;节能减排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进步和国民通信技术的发展,移动终端设备成为人手一部的必要通信技术。伴随着移动通信的普及和使用率的激增,通信业的机房基站建设问题,成为暴露在企业面前的主要问题。随着“节约型社会”理念的发展环境和“低碳环保”经济的熏染之下,时展的主题中填充了“节能减排”这一发展特点。“十二五”以来,信息通信业应国家节能减排总体部署,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的进步和科技创新,深化节能减排的管理体系建设,推进节能减排新技术的大力应用,对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构建了绿色信息通信网络。“十三五”行业内节能技术的广泛应用,高耗能的网络设备大规模减少,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绿色发展途径。

1移动通信机房基站作用及作业能耗现状

据国家电力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移动通信行业的年耗电量超出了250亿度,而以移动通信基站的能耗占据整个统计数据的九成。根据上述统计数据显示,移动通信的机房基站建设已经成为工程浩大的系统性工程。尽管移动通信公司在机房基站建设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对节能减排节点的把握和投入并不能真正的发挥其作用和优势,现有的高能耗问题依然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头等大事。

2绿色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对移动通信机房基站的作用

在倡导低碳环保的今天,移动通信机房基站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无疑成为行业新发展的助力。移动通信机房基站在2017年绿色低碳通信行业发展中,对通信机房基站施工仿真模拟系统的应用,无疑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鲜明体现。如图1,机房基站的软硬件平衡。从移动通信的市场应用来看,其普遍使用率和受用户青睐程度,远远超过了传统纸媒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尤其是其便携式的应用方法,给人们的出行和社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再者,从移动用户的流量来看,以移动和联通的营业额成为行业的翘楚。移动通信机房基站绿色节能减排项目的开展,不仅是行业正向发展的必要前提,也是节约能源资源,实现产业优化配置,营造企业和谐发展环境,为企业经久发展提供机遇的体现,更是对企业发展起积极指导作用的体现。该项目的倡导,对机房基站施工区域保护、周围环境净化、避免施工污染、减少高电量能耗、减少作业污染问题有着直接的影响。

3绿色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策略

绿色节能减排技术应用于移动通信机房基站建设,不仅可以确保基站的正常运行,同时也是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基站安全性和效益的基本体现。在贯彻和落实中,将需要配套的全面性技能减排指导方案实施策略,对推进机房基站节能减排改革,具有加速进程作用。通信基站的节能减排方案确定,对监测方案的可行性和技术安全,具有科学的理论指导作用,并在实践中被不断印证,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对提高能源利用率有着直接影响。

3.1高能耗项目的能耗分析

高能耗项目的分析,首先涵盖移动通信基站的能耗构成比分析,以无线传输设备、基站本身电源设备、空调制冷设备的电能耗进行控制,尤其对工作环境的温度要求控制。基站本身电源设备的功率较大,能耗也大,在分散的基站布局环境下,维护和保养成本较高。

3.2绿色节能减排的方案设计研究

(1)基于能耗分析的基站设备减排方案主传输设备的节能减排是基站节能减排的核心和关键。过去以日系、芬兰和德国的厂商为主,近年间以华为、中兴国产品牌自主研发的技术也入住进来。随着用户的增加,配套设备的能耗使用,将宽带和光纤应用于实践中,实现节能效果。如图2,大唐智能新风系统示意图。(2)基站配套设备的节能减排方案基站配套设备包括空调设备、电源、照明设备等。对空调系统的改革,是降低能耗的基础,避免高的空调使用率。节能减排设置以室内通风为主,增加基站机房内的空气流通,增设排风换气口,以太阳能或风力确保空调发挥效果。对配套设备中的大功率设备,引进节能减排设备,空调制冷剂的加入,都可显著提高空调设备的利用率,最大程度的降低能耗。如图3,基站配套设备的节能减排示意图。(3)机房基站布局环境的节能减排方案机房基站布局环境由集中式改为分散式,不仅方便施工,同时也确保降低了维护成本,增加了信号强度,尤其是减轻了运营商的压力,扩大了运营商的服务范围,增强了信号的接收和传输,确保了工程质量,减缓了工期,很大程度地实现了有效节能减排,满足了节能减排要求。该项新型布局模式,对分化运营商投资,满足当下改革新突破,实现基站的基础建设,实现了按需供给。如图4,机房基站布局环境整体优化方案。

3.3指导思想

移动通信机房的基站建设,必须立足于党的会议精神,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通信行业发展理念和发展观,推进机房的基站建设改革进展步伐,以信息化应用促进全社会领域节能减排,最大限度地降低通信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实现通信产业的全面升级,促进行业全面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3.4建设原则

以市场主导和国家政策相扶持的支持力度,以政策加强和引导,发挥其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信息节能减排工作的全面提升。基站机房建设应与节能减排和产品过程节能融合建设,以周期性的节能管理,全面推广高效能技术产品,提升通信业整体能效水平。

3.5建设目标

信息通信网络全面应用节能减排技术,高能耗老旧通信设备淘汰,全面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能源管理信息化自动化服务系统,能实现通信业精细化和数字化管理。

3.6实施步骤

创新推广绿色网络技术,以技术创新强化基站建设节能减排,构建先进绿色网站,创新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全面推进机房基站建设的系统性节能减排,加快传统交换设备和高耗能设备的升级改造。先进技术和产品的试运行和推广,以老旧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典型应用,严格执行绿色数据中心相关标准,实现机房建设的全面能耗降低。充分利用新能源技术,提高能源节能技术和设备的占有率。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扩展和深度广度的进步,以实现资源共享带来的节能效应。在绿色供应链建设中,从产品运行周期到标准化研发步骤,全面推进信息通信设备的回收管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全面推动其绿色循环发展。节能减排管理体系与平台建设:从目标制定、责任归位、绩效管理、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建设、需要在动态化的数字场景控制中实现对基站机房建设的精准控制。建立健全第三方节能服务机制和金融服务模式体系,将基站机房的能源管理和节能减排工作应用到具体的商业模式运作之中。基础电信企业步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健全节能减排制度、落实节能减排责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节能减排相关标准、加强重点环节的节能减排管理、对信息通信业节能减排新技术指导目录和老旧高耗能通信设备淘汰指导目录进行编制、开展节能教育及岗位培训、加强基站机房基础设施宣传交流力度,营造行业节能减排氛围,不断提高行业节能减排水平。

3.7机房基站的优化原则和可行性分析

随着我国通信机房的建设力度加大和改革进程的深入,主设备节能减排和配套的基站节能减排方案措施的实施,目前的设备投产和改革已经获得了初步收益。从整体优化来讲,通信设备和设施之间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分,还需要系统性的优化和研究。将节能减排作为企业经久发展的工作去实施践行,不仅是与时俱进,也是当前形式下,移动通信改革手段和改革策略中必须充分关注的问题,对基站的节能减排方案,具有现实的研究意义和价值。

4结束语

第7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规划部署,制定出台了《“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广西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对节能减排工作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提出要求,作出部署,严格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2010年底,自治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15.22%,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1.66%和12.43%,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

一、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提供政策保障

一是分解目标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6年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节能目标责任评价依据签订的“十一五”总目标和分年度目标进行考核。二是出台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有关规定,2007年出台了自治区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相应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分,节能目标完成指标40分,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60分,共分10大项35小项(最大分值40分,最小分值0.5分),对节能制度、节能投入、重点节能工程、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重点领域节能、节能法律法规建设、节能基础工作等各领域各方面进行考核。三是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行政问责制。2010年出台自治区对“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行政过错责任人问责办法,规定“十一五”末,自治区将对各市人民政府节能减排情况算总账,对区直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严格考核,作为对各市和区直部门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为未完成任务的重点企业,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

二、创新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

一是增加考核项。增加“加强节能资金管理”项,重点考核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国家、自治区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情况。增加“推广实行节能新机制,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引导各地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增加“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项,鼓励各地出台或实施耗能特种设备(特别是工业锅炉)政策措施,组织推广工业锅炉节能技术。二是设置加分项。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在全面完成“十一五”淘汰任务下,额外淘汰落后产能占一定比例的,视情况加分。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方面,对企业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以及对数据实施有效分析并应用于具体指导节能工作,进行加分。

三、规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程序

一是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节能工作的副主席担任组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监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科技厅、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担任成员的评价考核工作组。二是形成自查报告阶段。各市根据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形成自查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附加相关证明材料。三是初步评价阶段。考核小组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根据本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用一周时间认真核查各市自查报告及证明材料,对有关工作和项目作进一步检查核查,如需要,再到现场进行核查,并进行初步评分。四是现场考核和集中评价阶段。考核小组集中召开考核会议,各部门最终给出各分项得分,考核组集体讨论出各项分值,最后汇总各市总得分情况,并对存在疑问项请各市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问答,各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负责人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同时,对不能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市进行现场考核。五是审定公告。考核小组对各市总得分及说明进行汇总,编制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报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并予以公告。

四、加强节能目标评价考核结果的实际运用

2010年自治区节能形势严峻,为加快推进节能工作,2010年上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明显滞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的来宾市,从2010年8月31日起,暂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环评审批,对节能减排任务完成相对滞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的河池、百色、贵港3市进行警告,从9月1日开始,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区域限批”。随着限批措施落实到位,效果迅速显现,有力地推动了上述4市完成了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第8篇

近年来,我市各级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察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和责任,下大力气、真功夫抓好节能减排工作,为我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市近三年来环保违法案件查处和节能降耗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保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近三年来,我市加大了环保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相继出台了咸纪发[200*]26号文,明确环保、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受“八不准”中第一条规定之限制,环保执法人员可依法随时随地进入企业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咸政发[20*]2号文等系列文件。建立了部门联动、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及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到目前为止,各地共出动监察人员1882人次,突击检查了565家企业,关停了36家违法企业,其中关停小麻纺脱胶企业12家、小塑料加工厂7家、炸毁小钒厂17家,挂牌督办违法排污企业26家。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34家,结案17家,向其他部门移交11家。全市12369环保热线共接受投诉382起,其中水污染案件106起,大气污染案件125起,噪声污染案件76起,固体废物污染案件30起,其他污染案件45起。

我市还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挂牌督办,200*年11家,20*年13家,督办整改已基本到位并结案。重点对省监察局、省环保局200*年及20*年挂牌督办的精华公司和洁丽雅家纺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件进行了查处,通过治理,精华公司污水治理设施今年初通过省环保专家组验收。洁丽雅公司除依法补缴近10万元排污费,还投资70万元修建了污水处理设施。2007年,全市对27家小造纸厂和7家小水泥厂进行了专项整治,其中赤壁市晶洁纸浆厂已依法关闭,其余的正在整治之中。

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是我市近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一大亮点。为打击屡禁不止的污染严重的小苎麻脱胶企业,咸安区实行“九包一”责任制,即由一名“四大家”领导牵头,相关区直单位抽调九人负责处理一个小苎麻企业,责任到人。2005年11月15日,该区统一行动,采取断水、停电、吊销营业执造等强制措施,依法取缔了12家,有效遏制了水污染。为整治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小钒厂,我市6个县市区都进行了联手打击。2005年4月25日至5月1日,通城县监察、环保、工商、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依法炸毁了9家小钒厂,并和岳阳市监察、环保部门通力合作,摧毁了与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平江市三市交界处的小钒厂;崇阳县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石城石门及沙坪庙铺等十几家小钒厂实行炸封,对非法炼钒厂给予了毁灭性打击;嘉鱼县加大水污染处理力度,从专项行动成员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三个工作组,深入到全县各镇场和工矿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对威胁饮用水安全且污染严重的小钒厂及小纸厂进行清理取缔。

二、节能降耗工作的有关情况

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根本要求,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围绕“节能减排、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结合我市“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完成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任务非常艰巨”的实际情况,我市已连续几年开展了节能宣传周活动,集中宣传节能降耗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国家和省有关节能降耗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重点对运用新技术、新工艺,节能降耗工作做得较为突出的湖北天化麻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巨宁森工股份有限公司和银泉维新纺织公司的典型经验进行了报道。

(二)强化节能降耗工作措施

为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如期完成省政府下达到我市的各项节能降耗指标,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制,并进行严格考核,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结合全国、全省有关节能降耗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市提出了重点抓好节能五项工作及利用六种手段控制污染总量的措施,五项工作分别是: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二是强化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三是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四是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五是加大节能节能降耗监督检查力度。六种手段分别是:一是依靠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控制总量;二是依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三是依靠限期治理削减总量;四是依靠环保工程减排总量;五是依靠发展循环经济消化总量;六是依靠加强生态建设拓展总量。

(三)加强高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

我们会同市经委、环保局、统计局、质监局等部门深入调查摸底,根据企业近年能源消耗等情况,提出40家能耗高的企业作为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的重点监测、监察对象,为加强对这些重点对象的节能管理工作,我们对这些企业分别制定了产品能耗限额,建立能耗指标,并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这些高耗能企业实行督促检查,确保节能降耗目标如期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实施绿色标准化管理,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快制定实施环保和节能绿色标准体系,完善和坚决实施绿色高压线,强力推进我市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是着力抓好重点工程,整体带动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赤壁晨鸣纸业有限公司的循环经济试点经验,抓好湖北巨宁森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加快推进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及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

三是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节能减排监管力度。继续加大节能减排执法力度,对那些置节能减排于不顾、能耗或污染不降反升的县(市、区)或企业,坚决实施停贷、停运、停电治理,严管“耗能高手”,斩断“污染黑手”。

第9篇

【关键词】建筑节能;意义;对策

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指出,当前发展中最突出的第一问题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目前“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任务是向“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方向发展。总理也指出:“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可见,如何在发展中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已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实施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

首先,节能减排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要求,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及重要任务。我国当前面临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突出矛盾。目前我国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已经达到自然生态环境所能承受的极限,为了使经济增长可持续,缓解巨大的环境压力,必须以环境友好的方式推动经济增长。节能减排就是要从源头预防污染产生,最有效地减少资源消耗,不排放废弃物,从而真正解决当代中国的发展困境。

其次,节能减排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一直备受国际社会的关注。目前,全球气候变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与使用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碳的量密切相关。气候变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也要主动承担节能减排的国际责任。我们要努力走出一条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高产出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双赢”的目标,这是对世界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一大贡献。

二、实施建筑设计节能减排的几点建议

1、创新节能减排观念。节能减排能节约能源和资源,还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因此,应建立全新的节能减排理念,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主战略,加快产业绿色转型,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努力转变发展方式,将节能减排工作提到到一个全新的高度。(1)节能减排不一定得付出高昂代价。(2)节能减排能通过废弃物回收利用实现,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家用电器等生产和生活废弃物的重用、再制造和物料回收。(3)节能减排理念的形成是一个长期过程。应通过立法把节能日、节能检查日、节能周和节能月等活动时间固定下来,并建立起专门的节能减排网站及电话服务中心,强化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

2、强化法规制度建设,依法促进建筑节能减排。把完善法制建设、强化制度管理,作为有效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和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应做好环境立法工作,推动出台有利于污染减排的法规和政策。配合修订《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完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和水价政策,健全排污收费制度,进一步加大经济杠杆对污染减排的激励作用。

3、制定节能减排技术标准。通过法律的形式,用环境标准和技术标准控制企业的市场准入,比审批制更能促进节能减排。因此,以环境准入制代替审批制,通过提高能耗和排污技术标准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应成为我国当前节能减排工作重点。建议尽快建立节能减排的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各行业的能耗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法规形式强制执行;加快制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及实施办法,制定清洁生产审计指南等,逐步完善清洁生产指标评价体系的信息统计、分析及制度等。

4、强化建筑节能管理。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的管理机制是落实建筑节能规划的前提,这就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首先,在对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进行论证和评价时,应包括合理利用能源的专题论证,并作为项目审批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筑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必须审查节能设计的内容,并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节能设计组织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时,把节能技术的应用情况作为审核工程质量不可忽视的因素。在建筑设计、施工的招标投标过程中,注意将建筑节能技术的落实列入重要考核条件,作为评定和选择的依据。

5、大力加强建筑节能的规范化建设和产业化发展。在重点抓好节能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已有建筑的节能技术改造的研究。在已有的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建筑节能的施工、验收及运行规范。鉴于建筑节能技术的复杂性和方案的多项性。在建筑节能工作起步阶段,有必要成立专业工作组,专门从事建筑节能方面的技术和政府研究及方案、设计的指导和审查;指导或监督施工及运行管理;参与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审等工作。同时要推动建筑节能产业化的发展,支持专业化的建筑节能企业,满足建筑节能的方案、设计、改造、施工和运行调试工作的需要,加速发展建筑节能相关产业。

6、加大节能技术进步。加快优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构建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加快资源环境高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同时,建设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平台,组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大资金支持节能减排的力度,对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节能减排项目,给予重点扶持。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7、加大节能减排的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能减排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到节能减排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采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

8、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树立典型示范引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有效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政府专网等新闻媒体加大绿色转型和节能减排的宣传力度。开展绿色文化进学校、进课堂、进社区、进基层活动,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崇尚自然、保护环境的理念,建设“绿色文化”,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和生态理念,培育以人为本的绿色文明。

总之,要做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统筹运用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探索建筑、金融、立法、产业政策与商业运作等各领域的有机结合点,形成节能减排的理性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委员会.建筑节能技术[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6.

[2]石成春,陈轶.论构筑循环型社会的科学和实践[J].福建环境,2001,18(6)

第10篇

关键词:火电厂;脱硫;超低排放;改造

1 概述

2014年9月12日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的《发改能源【2014】2093号》文件: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的通知中鼓励其他地区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或接近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环保改造。

某电厂距北京直线距离比较近,且输电线路点对网直送京津唐电网,环保要求比较严格。为适应国家环保政策和新的排放标准,因此,某电厂3号机组拟按照超低排放标准进行改造,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要求。要求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m3、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m3、NOx排放浓度小于50mg/m3。

文章结合工作实际,对火电厂脱硫超低排放进行浅析。

2 政策前景分析及改造方案

在确保完成国家能源局及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目标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采暖和工业供汽市场,大力加强运行优化和检修提效工作,在技术经济可行的情况下,全面应用成熟技术实施机组节能改造和节能技术集成应用工作,实现北方公司燃煤机组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等指标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实现领先和600MW、300MW等级机组等主力机型能耗指标争创行业领先标杆,保持北方公司燃煤发电机组的竞争优势,为实现公司做强做优,创建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一流区域公司做出积极贡献。

2.1 政策前景分析

华北电网针对统调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进一步改造,可达到烟气超低排放标准的,按机组烟气超低排放平均容量奖励年度发电计划200小时。

2.2 改造方案

路线:脱硝改造+烟冷器改造+电除尘改造+风机改造+湿法脱硫高效除尘协同改造+湿法电除尘改造(预留位置,分步实施)。

本次改造方案通过电除尘器改造使其烟尘排放浓度小于30mg/m3,再通过湿法脱硫的整体提效改造使其综合除尘效率达到83.3%以上,最终达到烟囱处,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m3要求。该技术路线对湿法脱硫的协同除尘有较高的要求,当燃煤不利除尘时,存在一定的排放超标风险。

本次超低排放改造方案在燃煤合理控制的前提下,优先采用本技术路线,湿式电除尘器作为备选方案(预留安装空间)。如烟尘排放浓度无法达到烟囱入口小于5mg/m3要求,则后期增加湿法电除尘改造工艺。

3 效益测算分析

3.1 节能效益

超低排放一体化改造后,增设低温省煤器后,单台机组年节约标煤约11294.4吨,每年减少CO2排放35082吨,同时节约46.5万吨水资源。

3.2 环保效益

超低排放一体化改造后,1、2号机组粉尘、SO2、NOX排放浓度达到燃机排放标准。单台机组每年将多减排NOX排放445吨,NOX环境排污减排费年节约费用25万元;每年将多减排烟尘排放372吨,烟尘环境排污减排费年节约费用10万元;每年将多减排SO2排放2446吨,SO2环境排污减排费年节约费用308万元。同时单台机组每年节约了646.8万度电。此外,按照华北电网考核办法,,某电厂一期2×600MW机组完成燃机排放标准改造后,每台机组可分别增加200小时发电利用小时数,电厂发电利用小时数的提高,可以进一步降低厂用电率和煤耗。

4 投资估算及风险提示

4.1 投资估算

本改造项目推荐技术路线一静态投资为19225万元,其中脱硝改造2876万元、烟冷器改造2433万元、电除尘器改造2802万元、引风机改造2886万元、脱硫改造4850万元,其他费用2630万元、基本预备费749万元。平均投资约160.2元/千瓦。按照资产折旧年限为15年,残值率5%,年设备折旧费用增量为1349.11万元分步实施方案湿式电除尘器改造静态投资为7390万元,其他费用675万元、基本预备费215万元。

改造后一期总成本增加值19225万元,单位发电成本增加值为0.23分/kW.h。

4.2 风险提示

由于电除尘器运行状况受煤质变化、排烟温度、电除尘器本体及电源运行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故方案一电除尘器出口较难长期稳定实现烟尘浓度

5 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发电厂大多以燃煤发电为主,文章结合现有脱硫超低排放处理技术是脱硫为处理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工业供气市场和居民采暖,进行火力发电及热电联产的优化配置,在技术经济可行的情况下,全面应用成熟技术实施机组节能改造和节能技术集成应用工作,并提高检修工作效率。完成国家能源局及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目标。文章分析了政策前景及改造方案,对改造后的效益进行测算分析,并在文中进行了投资估算及风险提示。

参考文献

第11篇

当前,已进入10月中旬,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任务仅有82天、59个工作日。今天市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会议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分析当前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认清形势、突出重点,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刚才,袁市长宣读了倪发科副省长的来信,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作了很好的发言,我完全同意,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上半年,全市四项污染物减排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459吨、氨氮104吨、二氧化硫41。30吨、氮氧化物27。7吨;单位GDP能耗为0。6739吨标准煤,下降1。71%,比一季度下降2。07个百分点。特别是进入三季度以来,我市节能形势持续好转,1-8月份,省节能办根据各地用电情况,将我市由黄灯区调为绿灯区。1-9月份,我市全社会、工业和城乡居民用电量增幅分别比1-8月份下降0。5、0。3和1个百分点。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考核提标扩容。节能方面:2011年,省政府要求我市单位GDP能耗下降4%,并增加碳强度目标考核。减排方面:与"十一五"相比,"十二五"时期不仅提高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削减总量,而且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减排指标,并将减排领域扩大到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方面;与年初相比,全年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加,化学需氧量增至4945吨,氨氮增至585吨,二氧化硫增至2825吨,氮氧化物增至3076吨。二是工作差距较大。节能方面:上半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低于序时进度2。29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8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3位。减排方面:上半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减排量分别仅完成计划任务的60%、37%和3。5%,氮氧化物排放不降反升(增长5。99%);需强制注销报废机动车7100辆,已进入定点拆解厂拆解的报废机动车辆75辆,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三是任务十分艰巨。当前,我市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的关键时期,全社会能源消耗大幅上升,节能空间有限。污水处理厂和规模养殖厂减排工程普遍存在建设滞后、管理不到位、运行不稳定等问题,其中,涡阳县污水处理厂今年计划建设管网15公里、实际只完成8公里,利辛县污水处理厂计划建设管网16公里、实际只完成9公里。涡河城区段67个排污口以及市区丁家坑、东城海子、砂礓坑、熟皮坑等生活污水尚未截流,每天有大量污水排入涡河、坑塘。同时,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尚未启动。四是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和企业对节能减排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缺乏主动性,超标排污问题严重。上半年,全市4家污水处理厂均因超标排放,被国家环保部通报(全省通报29家);药材街排污口两次被国家淮委通报;部分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严重,在省环保厅抽查的36家企业中,有18家存在违法问题,其中涡阳万头养猪厂、涡阳污水处理厂、上海雷允上分厂等3家企业超标严重,省环保厅将扣减全市的减排监察系数,直接影响全市年度减排任务完成;个别规模养殖场无视法律法规,拒绝环保执法检查。

面对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善于抓住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当前节能减排工作重点

(一)节能方面。

一要突出抓好工业用能调控。要突出抓好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扎实推进工业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发电厂脱硫设施的建设运行。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加强对三星化工、涡北洗煤厂、瑞福祥食品等重点高能耗企业的监管,加快高效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尽早形成新的节能减排能力。

二要强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经委要重点抓好今年列入省淘汰关闭193座粘土砖瓦窑厂关停工作,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关闭任务。各县区对没有列入拆除名单的现存粘土砖瓦窑厂,也要制定限电调控方案,每旬排出三分之一的企业,实行停产、检修,严格控制能耗增量。

三要突出做好全社会的节能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要对实载率低于70%的客运班线不投放新的运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城区公用设施、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时间每天缩短1小时,城市道路照明单边开放或间隔开放;市商务局要加强重点商业网点用能管理;政府机关、公共机构要做全社会节能减排的表率,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

四要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绿色照明产品。在建筑、城市公共设施、交通、商业等重点领域,强制性推行节电技术,大规模推广城市道路LED节能灯。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推广节能灯23万只以上。我市已与堤维西集团签约,投资10亿元建设LED绿色照明产业园,未来几年所有公共照明设施将全部予以更换。

(二)减排方面。

一要加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全市4家污水处理厂承担着全市2401吨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占全年减排任务的86%,承担全市403吨氨氮的减排任务,占全年减排任务的62%。市住房城乡建设、环保等部门要抓好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和新建污水管网工程建设监管,探索建立有效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要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加大资金配套,立即启动市区涡河南岸排污口截污工作和市区内丁家坑、东城海子等坑塘治理工作。各县区也要抓紧污水管网建设。

二要加快规模养殖企业减排工程建设。各县区政府、市农业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倒排工期,加强调度,承包到人,确保2011年11月底前整改到位;对整改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的养殖企业要实行挂牌督办,取消一切项目资金申报资格;对新建规模化养殖项目要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要做好报废车辆拆解和已关闭砖瓦窑厂减排认定工作。各县区要对去年关闭的砖瓦窑场进一步核实,完善资料,做好台帐,确保年终通过国家认可。市公安部门要把注销车辆强制拆解工作作为硬性任务抓紧抓好,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市、县、区各级公安部门的职责,逐辆逐户做好进厂拆解工作,确保在年底前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四要抓紧启动重点减排项目筹备工作。根据"十二五"规划,涡北污水处理厂、古井镇污水处理厂要确保明年6月底建成投产并实现减排,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蒙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要于明年年底前建成投运。各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要提前谋划,扎实做好项目各项前期筹备工作,确保按时建成运营。

(三)保障方面。

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能源消费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监控,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分级预警调控。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加强对节能减排形势的分析预测,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中重大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跟踪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应对措施。

二要加强节能减排执法检查。要按照有关执法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年度有整体安排,季度、月度有工作重点,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常抓不懈;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联合执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对违反节能减排法律法规的要立即下达执法文书,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停产整顿的要决不拖延,该取缔的要立即取缔,确保执法行动声势大、效率高、效果好。

三要加强源头防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严把项目"环评"关,坚决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两高一资"项目上马。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严把"能评"关,把能耗标准作为强制性门槛,达不到行业节能标准、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准或备案。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将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市分解到县区,县区落实到乡镇、明确到企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环保部门作为节能和减排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市经济、农业、住房城乡建设和公安等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强化工作"一盘棋"思想,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查调度。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倒排工期,制定节能减排攻坚方案,确定每月、每旬、每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定期进行联合督查,对工作进度较慢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重点项目要挂牌督办,对相关主要负责人要进行约谈。要加强调度,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一月一调度,分管负责人要半月一调度,主管部门要每周一调度,重大问题及时报市政府研究解决。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采暖通风;技能减排;措施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节能减排问题已经成为了我国发展的必要途径,通过号召节能减排,来解决发展过程中能源消耗过大以及污染废弃排放的问题,进而促进我国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响应国家号召的节能减排要求,我国的建筑行业必须加大相关研究力度,不断改变建筑采暖通风的设计方案,以此减少建筑采暖通风过程中对于空调以及暖气设备的应用,进而完成节能减排的要求。

一、采暖通风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建筑工程中采暖通风系统的应用,人们在使用建筑过程中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但是在我国建筑采暖通风系统的设计过程中,考虑到的因素只有人们使用的舒适度以及经济效果,但是在采暖通风系统设计过程中能源消耗问题却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因此目前我国的采暖通风工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下面是笔者对采暖通风工程中存在问题进行的分析。首先是在采暖通风工程中,工作重心往往放在采暖通风设备的安装工作,却忽略了对采暖通风功能的设计,在有些采暖通风工程的安装过程中,很多施工部门没有完全按照设计师的设计理念进行工程施工,为了获得更大经济效益,施工部门就会降低建筑工程采暖通风施工标准,进而使得很多优秀的设计方案没有得到实施,加大了建筑采暖通风过程中对于能源的消耗量。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以及人们对建筑采暖通风要求的提高,建筑采暖通风方面正在不断的发生改变,国家在建筑采暖通风节能减排方面还没有形成严格的规范要求,这就使得很多施工部门在施工过程中任意而为,没有严格的规范对施工部门的施工进行制约监督。最后,在建筑采暖通风工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科学性的问题,对于竣工的建筑采暖通风工程,没有形成科学的评估标准,这就使得对建筑采暖通风的工程建设质量无法进行检查,导致许多存在工程缺陷的建筑采暖通风工程进行了正常使用,加大了建筑采暖通风工程实现节能减排要求的难度。

二、建筑采暖通风节能减排的措施与建议

(一)科学选择建筑采暖通风设计方案

依靠于科学理念选择合适的建筑采暖通风设计方案,有助于实现建筑采暖通风的节能减排,针对于建筑采暖通风工程中建筑冷热源系统,运行建筑冷热源系统所消耗的能量占有着建筑采暖通风工程所消耗能量的大部分。因此在进行建筑冷热源选择过程中,不可以只考虑冷热源的建设运行成本,在选择过程中还要对建筑所在地区的能源结构以及建筑的使用功能进行充分了解,然后对不同方案进行计算比较,然后再进行选择。建筑采暖通风系统对于建筑使用者的使用效果有着重要影响,此外其与能源消耗紧密联系,因此在进行建筑采暖通风设计过程中,要用科学的态度对建筑的每方面特点都进行细致的分析,然后选取适应建筑各方面特点的方案,然后再进行后期建设运行,以求在建筑采暖通风工程中可以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利用,进而完成节能减排提出的要求。

(二)施工过程中的节能减排技术

对于有些建筑采暖通风设备,在实现温度传递过程中所使用的输送介质系统,系统内外部的温差非常大,因此如果不做好输送介质系统的保温工作,就会导致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失温的问题,造成了能量的额外损耗,加了建筑采暖通风工程节能减排的工作难度,想要保障输送介质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的保温能力,就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控制,在建筑采暖通风工程施工过程中,就对输送介质系统采用高质量的保温措施,如此这样可以显著降低输送介质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能量的损耗,此外施工过程中建筑采暖通风管网的布局一定要科学合理,在施工过程中尽可能的减少管网长度,进而减少热量的额外损耗,最后在建筑采暖工程管网的安装过程中,要保持管网的内部清洁,避免由于杂物对管网的阻塞而造成的能量损耗。

(三)建筑入口节能减排优化

对于建筑采暖通风工程,在设计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就是建筑所在地的地区特点,对于大多数北方建筑来说,由于地域性特点,在冬季到来之时,建筑会长期受到低温北风的影响,因此为了保障建筑内部的温度,减少建筑采暖工程的能量损耗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在建筑入口的设计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建筑入口朝北设置,以此来减少低温北风对建筑内部温度的影响,在建筑内部细节的布置问题上,要尽量避免由于建筑采暖通风工程内部细节不美观而减少对其使用情况的出现,要利用一切的低耗能手段来保障建筑内部温度的恒定,进而使得建筑采暖通风工程达到节能减排的要求。

(四)加大对新技术的使用力度

太阳能是可再生并且无污染的能源,在建筑采暖通风工程中,加大对太阳能的使用力度,可以显著减低工程对化石能源的消耗,同时也就减少了污染气体的排放,以此建筑企业要不断对太阳能使用进行研究,促进其在建筑采暖通风工程中的应用。对于建筑通风要求,可以通过科学的设计,是建筑通风可以充分利用自然风进行实现,利用自然通风不断对建筑内部的气体进行了更新,并且还降低了建筑在通风方面的能源消耗,帮助建筑采暖通风工程完成节能减排目标。

三、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节能减排问题对于我国的发展愈发的重要,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在建筑采暖通风方面,要不断的进行技术创新,在保障人们使用舒适度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少建筑采暖通风对能源的消耗,以此来帮助我国建筑采暖通风工程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