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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证券业投资基金,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概述:
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专家管理的投资工具。早在1868年,英国政府为了海外投资的需要,设立了“海外与殖民地政府信托”,这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只公众投资基金。随着的,投资规模剧增,不断创新,基金也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宏大的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基金产业已经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成为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之一。
从制度功能上看,投资基金是由基金发起人通过发行基金券(受益凭证),将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交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由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并将投资收益分配给基金券持有人的投资制度。(参见何向陶、刘少波,《实用基金交易教程》,暨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页。)通俗来说,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出资汇集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财产,交由专业性的经理人主要投资于各类有价证券上和其他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期货、期权、权证、房地产、贵金属等),获得收益后由投资者按比例分享的一种投资工具(参见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编著《投资基金的与实务》,海天出版社1993年,第3页)。
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的地位
二、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构架比较
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义务的完善
四、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的完善
:11个
:10000多字 200元
备注:此文版权归本站所有;。
关键词:开放式基金 业绩评价 收益率 标准差 总体风险
一、引言
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是对风险的补偿,如果基金承担的风险变大,则基金的收益就会增长,如果基金承担的风险变小,则基金的收益就会下降本文通过对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的业绩研究,以此验证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性,同时对于投资者选择适合自己收益风险的基金具有重要意义。
二、样本选择和研究方法
(一)典型基金和数据的选取
本文通过筛选,分别在股票基金市场,债券基金市场,混合基金市场上选取了一只具有代表性的基金,它们是:景顺内需增长股票基金、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基金。
(二)研究方法
1.研究工具介绍
(1)基金收益率
2.指标计算
本文将利用上面的公式对三只基金的月末净值进行计算,得到这三只基金的月收率,在月收益率的基础上继续利用上面的公式对这三只基金进行计算,得到这三只基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和标准差,以下是对所选的3只开放式基金2005-2011年的收益指标即基金年平均收益率和标准差的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 三、实证结果分析
将上面不同基金风险与收益的数据通过excel做成散点图,并根据散点图的趋势进行分析。
从上图中可以发现景顺内需增长股票和华夏证券投资基金在2005-2007年的的收益率都成现出m的形状,即在2005-2006和2008-2009年间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2006-2008和2009-2011年间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这说明这两只股票受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比较明显,即它们的风险比较大。而且从图中也可以发现景顺内需增长股票在正的收益区间内的收益率都是大于华夏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的。而景顺内需增长股票在负的收益区间的收益率基本上与华夏证券投资基金持平,也就是说景顺内需增长股票受市场波动性的影响比华夏证券投资基金要大,即景顺内需增长股票的风险要高。而富国天利增长债券的收益率相对于前两只基金要小的多,而且呈现出比较稳定的趋势。这说明债券基金的收益率和风险都比较低,下面通过平均收益率与标准差的计算公式我们得到这三只股票2005-2007年的年平均收益率和标准差,如下表所示:
通过该图的数字我们验证了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股票的收益率大于华夏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率大于富国天利增长债券的收益率,同时景顺内需增长股票的风险大于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大于富国天利增长债券的风险,这样就验证了对于高风险的基金,其投资收益也高,对于低风险的基金,其投资收益也低,而风险介于两者之间的基金,其投资收益也介于两者之间的理论。
参考文献:
监管是手段,发展才是真正的目的,离开了对开放式基金的监管,其本身及证券市场的发展就失去了保障。因此,规范开放式基金的运作,加强对开放式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对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基金管理公司的健康发展,稳定证券市场都十分必要。
二、中国现行的开放式基金监管模式
本文将主要从制度体系、组织体系和法律体系三方面来讨论开放式基金的监管模式。
(一)中国开放式基金监管的制度体系
世界各国证券市场对开放式基金的监管共有三种典型的制度模式,即集中型监管模式、自律型监管模式和中间型模式。
集中型监管模式也称集中立法型监管模式,是指政府制定专门的基金法规,并设立全国性的监督管理机构来统一管理全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一种体制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积极参与市场管理,并且在市场机构中占主导地位,而各种自律性的组织如证券业协会、基金公会等则起协助政府监管的作用。自律型监管模式是指政府除了一些必要的国家立法外,很少干预基金市场,监管工作主要是由证券交易所、基金公会等自律性组织进行,强调基金管理公司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作用,一般不设专门的基金监管机构。中间型监管模式既强调集中立法管理又强调自律管理,可以说是集中型监管模式和自律型监管模式相互配合、相互渗透的产物[1](30)。
中国现行的开放式基金监管体制属于集中型监管模式,具有集中型模式的基本特点,但也有一些中国基金市场自身的特征:第一,基本上建立了开放式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尽管这一体系远未完善。1997年11月14日,国务院首先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我国有了关于投资基金的统一规范。2000年10月12日,中国证监会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确定了开放式基金的运行框架。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完善,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国务院行政法规为基准、以证监会有关通知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为补充的开放式基金监管法规体系框架。第二,中国目前的基金监管机构是以国务院下属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主体,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原国家体改委、地方政府及有关部委、地方证券监管部门共同组成的一个有机体系。中国证监会是国家对全国证券市场,包括基金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监管的主管机构。第三,从1997年开始,证券交易所直接划归中国证监会领导,强化了证券市场、基金市场监管的集中性和国家证券主管机构的监管权力。第四,基金管理公司中实行独立董事制度,以强化基金管理公司的内控机制和一线监管职能,培养理性投资。目前,已有50多位独立董事受聘于14家基金管理公司。第五,以“好人举手”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基金业准入制度改革成为基金业规范化进程中的主要内容。
中国选择集中型监管模式是与中国长期实行集中计划管理积累了丰富经验、证券市场中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尚不完善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素质较低、自律意识比较淡薄的现实状况相适应的。
(二)中国开放式基金监管的法律体系
各国在基金监管的法律体系上形成了不同的模式和特点:美国式的特点是有一整套专门的证券(基金)监管法规,注重立法,强调公开原则。英国式的特点是强调市场参与者的“自律”监管为主,政府很少干预,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也不制定独立的法律,对基金等的监管,主要是通过其它相关的立法、法规来加以规范。欧洲式则多数规定严格的实质性监管,并在相关法规如《公司法》中写入有关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公司的设立、交易和运作等方面的条款,该模式也不设监管的专门机构[2](132)。
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自1991年创立以来,为规范基金发展,采取了先在地方上立法,为中央统一立法总结经验的立法思路。1993年上海市颁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证券上市试行办法》、《上海市人民币证券投资信托基金暂行管理办法》。1992年深圳市颁布了《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1993年又颁布了《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基金上市规则》,此外还有《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基金估值暂行规定》。其它地方和部门也有一些相应的法律规范。这些规范对基金的创立、发展和健康运作都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但是随着投资基金规模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某些法律规范只着眼于地方和部门利益,弊端便逐渐暴露出来。因此迫切需要有一部统一的全国性规范。1997年11月14日,国务院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关于投资基金的统一规范的诞生。2000年10月12日,中国证监会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从而确立了开放式基金在中国的运作规范。期间一些涉及开放式基金运作的相关法律和部门规章也先后出台,形成了以国务院行政法规为基准,以证监会有关通知和交易所业务规则为补充的开放式基金监管法规体系。具体来说,该法规体系由以下几个层次构成:一是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代表的行政法规;二是由《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证监会文件所组成的部门规章;三是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规则与证券交易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结算业务规则;四是基金契约。
(三)中国开放式基金监管的组织体系
监管的组织体系涉及基金市场监管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在集中型的监管模式下可以有三种监管的组织方式:以独立的证券监管机构为主体的组织方式;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的组织方式;以财政部为主体的组织方式。中国开放式基金监管组织体系的形成经历了较长的制度演进过程。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证券委)及其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基金)监管组织体系的正式诞生,初步确立了以国务院证券委及中国证监会为主体,包括中央银行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原国家体改委、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委、地方证券监管部门等在内的一个多头监管体系。1992年12月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对于各监管部门的分工作了基本的规定。1998年,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合二为一,由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全国证券市场实施监管。2001年,基金业公会成立,负责对基金业实行自律管理。至此,中国开放式基金监管的组织体系已经形成,其结构如图1。
附图
三、对现行监管模式的评价及其优化
由于投资基金尤其是开放式基金在我国发展较晚,又是首先在地方上逐步推行起来的,同时受到中国经济发展状况和立法模式等的制约,因此,中国的开放式基金监管模式不完全相同于国际上成熟的基金监管模式而带有部分中国特色。
(一)我国目前对开放式基金实行的集中型监管制度体系,较多地参照了美国的监管模式,具有鲜明的政府主导性特点[3](246)。首先是集权性和一元化,主要体现在中国证监会是中国证券市场上唯一的最高监管部门,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其次是高权威性和高独立性,表现在中国证监会改变以往事业单位的性质而成为国务院直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原证券委的宏观管理职能和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证券经营机构的职权被并入和移交给了证监会,从而使证监会具有了大一统式的、又相对独立的管制权利。尽管现阶段的中国经济、体制与市场发展的国情客观要求确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集权管理,但自律机构及一线监管的重要作用仍是无法替代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现行体制中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基金公会只起辅助政府监管的作用,完全受制于证监会的集中管理,沪深交易所原本在当地政府驱动下的激励竞争态势转化为无竞争的垂直管理模式下的无进取态势,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一线监管的效率,抑制了交易市场的创新,其具有的低信息成本、应变灵活性和敏感性的优势难以发挥出来。因此应适度形成交易所在组织和发展市场等方面的激励机制,加强它在上市公司、基金的持续信息披露、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和一般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的监管权责。与此同时,大力推进基金公会和证券业协会的机构和职能建设,切实增强它们在一线监管中的地位和作用。
2.健全基金的治理结构。中国(开放式)基金试点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根源在于基金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基金三方当事人——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之间靠基金契约来调整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中国目前的5只开放式基金和49只封闭式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持有人持有基金资产,管理人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它们背后各自体现了所有权、经营权和保管监督权。由于基金治理结构不完善,持有人对管理人的监督有限,持有人的合法利益难以得以充分保护;托管人由于竞争等原因的存在,也未能全面履行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责任。鉴于此,一方面要完善基金契约,明确和细化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要探索向公司型基金的转化。因为公司型基金是以公司的形式成立和运作基金,而公司制是现代社会企业发展的最高形式,三权制衡体现得更为明显,这必然有利于保护大众投资人的利益。同时要在继续实行“好人举手”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独立董事在基金董事会中的比例(目前中国规定为1/3,发达国家多为2/3以上),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管职能。
3.完善开放式基金的信息披露。“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开放式基金要依靠社会监督并由社会各方展开公开的评论,以此达到监督和约束基金的目的。一般来说,开放式基金的信息包括按照监管机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披露的信息和为投资人服务而披露的信息两类。其中,第一类信息是最重要的,最能体现管理层对投资人利益的保护,更是基金持有人所关心的。但是根据目前的规定,开放式基金只有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公布中报和年报时才被要求公布份额变动情况,对于日常申购赎回期间的份额变动该如何披露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就有可能使得投资者因无法及时全面了解基金净值的变动而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因此管理层应根据开放式基金的特点,对信息披露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如增加开放式基金有关信息披露的频率和内容等。
另外,应积极推进中小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和利益赔偿制度,使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置于广大投资者的集体监督之下,增大监督的震慑力。
(二)相对完善的监管法律体系是任何资本市场必备的要素之一。实践证明,中国开放式基金监管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开放式基金的发展、规范开放式基金的运作和加强对基金的监管,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基金试点的逐步推进,现行的法律体系已不能适应开放式基金发展的需要,主要体现在:
1.目前由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还迟迟未出台,有关开放式基金管理的规定散见于一些零碎办法中,其中主要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及实施细则和证监会先后颁布的一些文件和通知。这些法规层次低、权威性不强,而且一些文件前后不统一,与其它相关法规如《证券法》、《公司法》衔接不够紧密,而且有许多条文明显相冲突。因此要尽快出台《投资基金法》、《投资者保护法》、《投资顾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修改其它一些大法中明显不适应、相冲突的条款和提法来规范开放式基金,使之运作和发展有法可依,尽快走上规范发展的道路。
2.因为历史条件限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范的内容和范围都非常有限,与国际成熟市场的规范标准有较大差距,而且其中条文多为原则化的表述,缺乏对实际操作的指导。开放式基金试点和运作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新现象难以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如基金的治理结构、私募基金的地位和中外合资基金的设立等。第一现状要求在加快制订出台《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同时,在一定时期内,维持《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基金监管法规体系基准的法律地位,并且不断补充、修改和完善《办法》和有关规章,细化条款和规定,提高对具体问题的解决能力,为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三)中国现行开放式基金监管的组织体系主要由中国证监会及其直属派出机构,即地方证管办两个层面构成,9个区域证管办又辖若干办事处,体现为垂直的三级管理。地方监管机构以前对地方负责,现在转而对中央负责,其一线监管的职责得到了加强。这种组织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地方利益的约束和制约,监管的效力得到了强化,但是仍应从以下几点加以完善和优化,才能有效地提高监管的效率。
1.中国证监会和其它相关的政府机关,如人民银行对开放式基金都负有一定的监管职责,证监会主要负责基金管理人的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市等的一系列监管,而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管。2001年的“基金黑幕”和私募基金等问题的出现说明了在现有的分业经营和监管模式下,应当加强有关监管机构和其它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保证监管制度与政策的全面合理性,更好地发挥监管的合力作用,消除现存和可能出现的监管真空。
2.要加强政府监管部门自身的建设和约束机制。根据导致监管失灵的“俘获论”和“寻租论”可以得知,在集中立法型模式下,权力集中会带来和监管非效率,被监管者完全可能通过“寻租”而使监管者成为被俘获的猎物,从而使监管背离了其初衷。因此,应从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两方面加强监管机构的建设,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高效率。内部控制的核心在于制订能有效约束监管人员的内部规章和制度,并以高薪养廉;外部监管的关键在于增强监管的透明度,使社会各界都能对监管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评价、监督和反馈。
3.目前有关开放式基金行业的自律机构都已组建完成:沪深交易所在一线监管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也达到了相当的水平;基金公会和证券业协会也都已经成立。但问题在于这些自律性机构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和监管职责,使得它们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形同虚设。故而要尽快完善自律性监管机构的机构和职能建设,使其在制订基金行业的执业操守、监管形式、基金的日常运作,交流开放式基金监管经验,研究基金的发展战略和维护基金业的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以此确保开放式基金的规范稳健运作。虽然,中国开放式基金的监管模式目前仍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应当看到,中国开放式基金毕竟还年轻,其成长的速度明显滞后于股票市场,可供全社会分析研究的样本和案例都十分有限,使监管模式的制订缺乏了对照。但应当肯定地说,开放式基金的监管模式和体系一定会随着这一新兴市场的不断发展而逐步走向完善和成熟。
【参考文献】
[1]何望.走进开放式基金[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1.
[关键词]金融股票证券市场对策探讨
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初具规模,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展望21世纪,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我国证券市场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这是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现实课题。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步探讨。
一、未来几年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我国加入wTo将为证券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中国加入wTo后,长期被政策所保护的金融服务业将不断开放。从证券业来看,加入wTo后,虽然也会受到一定的不良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将有力地推动我国证券业的发展和完善。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我国的证券市场交易,将活跃我国的证券市场,带来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操作规则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同时,外国银行、证券机构的大量涌入,有利于促进我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将为证券业创造更加美好的前景。
(二)我国证券市场已初步形成并将继续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随着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将会在原来的基础上迈上一个新台阶。股票、债券、基金等市场品种将不断丰富,上市公司质量将会明显提高,交易登记结算将会有新的改进。将基本建设成集中统一的全国结算体系。随着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的初步建成。证券市场信息质量特有较大提高。证券中介机构体系不断健全,将形成一批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大型证券公司。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也将趋于完善。由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市场体系的完善。实现规模经营,降低交易成本,市场效率将进一步提高。
(三)我国证券市场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居民金融资产稳步增加,金融意识、证券意识逐步加强,投资渠道日益多样化,居民购买有价证券的投资倾向将日趋加强。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股市的总钵规模在逐步扩大。1997年底深沪股市流通市值为5024。42亿元,1998年底为5745。48亿元,2000年11月底为14980亿元。从长远来看。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是很有潜力的。
二、21世纪初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对策探讨
(一)扩大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证券交易品种。市场扩容如果以企业小规模、大数量的方式进行,无疑会助长市场投机气氛,最终影响市场发展。选择大量经过改制改造具备入市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入市,发行一定规模的股票、债券,既可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量需求,又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投资品种,对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至关重要。控制服票和债券发行,关键不在数量,更要的是质量。因此,应当一方面继续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规范。另一方面在企业中抓管理、抓技术练内功,提高资本盈利率。这样,如果上市公司的质量好,股票质券的风险就小。发行规模也就容易扩大。近年来国内不少企业已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通过资产合并重组、壮大规模后上市;或者通过先上市再回头收购本地工商企业,注入优质资产,迅速壮大已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与效益,然后再增资扩股,使优质资产扰质人才优质项目向上市公司转移。这样,既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又壮大证券市场的规模。对于证券品种,应实行发行和交易多样化、国际化。除股票质券之外,还应增加期权和期指等衍生金融品种的交易。债券要增加期限品种,多开发短期债券、可转换债券等。股票不但在境内发行上市,而且要争取在海外发行上市,近几年来,我国企业海外上市已逐步从香港扩展到新加坡纽约、伦敦等股票交易所,境外上市公司已达46家。证券融资的发展日趋国际化。
(二)加快发展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队伍。机构投资者是未来证券市场的主力军。有了庞大的机构投资者;证券市场就能健康地发展。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比重仅占20%左右,不利于树立理性投资的市场理念,因此,应该加快发展机构投资队伍,吸引更多新生力量进入证券市场。
一是发展和规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是一种体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特点的现资融资制度,作为方便大众的投资融资方式和理财工具,主要通过向社会发行基金证券汇集资金。目前国际上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兴未艾.据有关资料反映,资产规模已达6万多亿美元。在中国,投资基金和投资基金市场尽管姗姗来迟。但发展也初具规模。随着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容,加快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既可以解决目前6万亿居民储蓄的分流问题。又可以为我国的证券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同时。在目前国家将部分国有股。法人股报向市场的情况下,如果通过以基金配售的方法间接上市,则不会对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由此看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促进证券市场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二是放开保险资金入市。目前保险资金进入股市已初具条件:第一,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扩大,品种增加、提供了可选择性。第二,我国证券市场己逐渐成熟。第三,专业队伍经验日益丰富。第四,由保监会和证券会实行双重监管.因此,保险资金入市势在必行。1999年10月,我国股市大门己向商业保险资金正面敞开。通过投入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间接进入股市。继同盛基金向11家保险公司配售后、巨博、长阳等基金的配售也相继进行。随着相关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保险资金入市方面的创新步伐将加快。此项创新不仅意味着市场资金面在扩大。更标志着新型投资主体开始加盟股票市场。
(三)充分发挥投资银行在证券市场中的双重作用。投资银行主要从事证券承销、证券经纪、企业兼并、资产管理念融咨询项目融资等活动。从发展趋势看。现资银行在企业兼并、收购和重组过程中的活动越来越积极,这项业务的规模、重要性将越来越大。投资银行既是中介机构,又是投资者,具有双重身份。1999年以来,国家证券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已下发文件,为券商融资开辟渠道。包括券商增资扩股、允许券商进入资金拆借市场、允许券商参与国情回购、允许券商抵押贷款以及券商上市等措施。这一方面表明券商的金融主体地位已经确立,另一方面表明券商的外部经营环境得到改善,综合性的券商作为投资银行,应发挥自己的融资优势,壮大资本实力,帮助企业在债券、股票市场上筹措资金,并通过国际资本市场,帮助一些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企业到海外上市,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最终扩大金融服务的领域与成效。
(四)不断推进证券市场向市场化方向发展。近几年来、我国对证券市场的改革做了大量的工作,使证券市场逐步向国际接轨的方向发展,但要实现证券市场化、国际化还必须花大力气,继续努力,逐步完善。
一是改革股票规模的有限性和分配的行政性,建立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过去,发行股票、债券。要分配额度,经过层层审批,不但手续烦琐,而且社会上对于行政干预和暗箱操作颇多微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此,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废除额度分配和规模指标。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身需求申请发行股票,证券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条件对申请股票发行的企业进行审核,把好上市申请和发行审核这第一道关,保证上市公司质量,推动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优化证券市场环境。1999年8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标志着我国股票发行进入了一个更为国际化、法治化的新阶段,集中体现了管理部门力图改进股票发行审核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意愿。这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广大改制企业和投资者来说,则是一种实际的利益保护。
二是实施市场股票回购,激活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回购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是常见的公司行为,被作为公司正常的调控手段。在美国和英国,企业回购股票的现象非常普遍。美国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有:稳定和提高公司的股价,防止因股价暴跌出现的经营危机;回收股票以奖励有成就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等。实践证明,上市公司按照股份回购的条件、股本结构的要求,采取适当的方式回购本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是可行的。例如当本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严重背离其投资价值,而且已远低于每股净资产值,则可以实施回购,以缩减公司的总股本,提高公司每股净资产值和每股收益。使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重新显现。而在回购以后。如果公司股价较高,则可以根据需要增发新股;为公司今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有利于激活证券市场。
三是逐步解决国家股的上市流通问题。增强证券市场的社会监督。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的股份有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三种类型,其中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一方面它们已失去股票原有的意义,既不符合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上市企业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内部管理者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任命,而被社会投资者监督接管的压力不足以引起其对自己前途的担忧,从而缺乏有效的淘汰机制和竞争压力。使企业无法充分体现企业法人的市场行为。为此,应根据市场承受能力,用五年或者更长时间逐步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上市流通问题,包括企业回购注销,消除法人股;适当转让上市公司中部分国有股权,增大社会资本的比重,既盘活国有资产,同时增强证券市场的社会监督,充分体现企业法人的市场行为。
(五)抓住我国加入WTO的契机,积极探索证券市场主体结构的调整。wTo的加入将改变我国证券市场的运行环境,对此,我们应采取措施,积极调整证券市场主体结构。一是利用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相关的规定和例外条款。制定证券市场开放的基本策略。二是从业务结构来说。我国可适当地向外资证券商和投资银行开放我国券商和投资银行不能满足的业务市场。而对于我国券商和投资银行能够提供的业务适当地加以保护,提供政策上的缓冲期。三是通过探索中外合资或合作基金的形式。引导海外券商和投资银行以适当的方式适度地介入我国A股市场,以求在渐进的结构性的融合过程中,提高我国证券业主体的竞争力,并保障我国证券市场的平稳运行和持续发展。四是创造条件,鼓励券商之间的购并重组,努力实行规模化经营,推进券商上市。五是积极探索我国券商国际化经营的有效途径,这是中国券商发展的必经之路.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 问题 对策
自1868年创始于英国以来,证券投资基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获得迅速的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投资基金发展迅猛,势头强劲,基金业已经成为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的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在我国,自1998年首次推出基金开元与基金金泰以来,经过9年多的发展,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已成功地实现了三大历史性突破:从封闭式到开放式、从资本市场到货币市场、从内资基金管理公司到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本文对在我国处于新兴发展阶段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对其现阶段的发展状况进行探讨,指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以及建议,望能对推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一些线索。
一、证券基金的概念及作用
1、证券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计划。
2、证券基金的特点
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它有其自身特点:(1)集合投资。通过基金发售单位在短期内募集大量的资金用于投资,发挥资金集中的优势,以利于降低投资成本,获取投资的规模效益;(2)专业管理。通过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和运作,表现在投资理念系统化和投资手段现代化;(3)组合投资。根据基金契约中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进行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4)严格监管与透明性。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信心,国际的相关监管部门都对基金业实行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3、证券基金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一方面面向投资大众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又将募集的资金通过专业理财、分散投资的方式投资于资本市场,从而发挥着一种重要的金融媒介作用。
(1)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和规范化发展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作为目前证券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它的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都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证券市场由以前的坐庄盈利逐渐发展为依靠研究挖掘价值低估的股票来获利;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话语权得到制度保障,同时在二级市场上,基金投资与运作规范、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上市公司,有利于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第三,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供投资者投资的品种,扩大了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起到了丰富和活跃证券市场的作用;第四,不同类型、不同投资对象、不同风险与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在给投资者提供广泛选择的同时,也成为资本市场上不断变革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来源。
(2)拓宽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渠道有存款、债券、保险、信托、股票和基金等,存款和债券风险较低,但收益率也相对低。股票投资要求投资者需要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而中小投资者在时间和知识上都不能很好的保障,因此其风险相对较高。证券投资基金由专门的投资研究团队来专业化投资,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风险收益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对机构投资者来说,特别是对资产的风险控制要求较高,收益也相对较高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同样是一种较好的投资渠道。在我国,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大型企业等都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3)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将中小投资者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证券市场,扩大了直接融资比例,为企业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实际上起到了将储蓄转化为生产资金的作用。这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证券基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根据统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321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合计856416亿元,份额规模合计6220135亿份。其中53只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19% ,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13%。268只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81% ,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87%。从1998年6月30日开始至2007年底,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股票市场流通市值比例从1%提高到超过20% ,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同时,它已经初步显示出在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抑制投机行为、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及促进投资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工具多元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与国外相比, 我国基金行业虽然发展极为迅速, 但是由于起步相对较晚, 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不足, 从基金运作的大背景环境到基金具体操作都存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证券市场不完善, 上市公司质量不高
目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我国资本市场不规范、金融市场不发达有密切关系。基金管理公司在搭建投资组合时很容易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情况,也难以进行有效的产品创新。华夏证券的盲目扩张,投资于各类实业,大规模地对外融资、增资扩股,导致财务成本越积越高,最后形成巨额亏损,加速了破产的步伐。这也从某个角度说明了我国证券基金投资品种的匮乏,使得多数的证券管理公司的投资无从下手,盲目的投资,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了企业的更合理长期发展。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为国企解困筹集资金和国企股份制改制功能定位上发展起来的, 股票市场的非良性发展扭曲了市场正常机制和作用的发挥。市场缺陷增大了市场的系统风险, 降低了市场的有效性。市场的无效性使得指数的波动无法真实的反映市场的收益率和风险,基金的收益率失去了比较的基准, 更增加了基金跟踪指数的难度,还有可能导致基金为了跟踪指数而增加交易成本。
2、 法律法规不健全, 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己经出台, 《信托法》等还在研究、制定中, 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法规不健全及市场监管不力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投机性很强, 违规资金在证券市场上兴风作浪,一些机构操纵股票、大肆炒作。
3、 我国基金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
目前, 我国设立的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缺乏股东大会的监管,容易出现类似于华夏证券管理层政企不一的局面,导致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被虚置,责权利严重分离。
证券基金公司虽然有托管人的监管, 但由于托管费用和托管人是由基金公司缴纳和选择的, 很难保证监管的质量, 如此一来, 基金持有人又必须面临基金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4、 缺乏避险工具, 系统性风险高
我国基金的风险分散能力不高, 这与基金投资范围受限有很大的关系。我国股市容量偏小特别是优秀的上市公司偏少, 可供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分散化、规范化、特色化投资的股票很少。另外, 我国的金融市场产品比较单一, 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及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发达, 资本市场没有做空机制, 投资基金无法通过做空机制回避系统性风险, 基金业绩(特别是股票基金业绩)与股票市场的波动呈非常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些都制约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控制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基金管理人不得不面对比国外同行更大的风险。中国证券市场的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来自政府政策的不连续性、不稳定性和所谓市场消息等系统因素干扰太多,冲击太大。
5、市场存在明显的羊群行为
羊群行为是指群体中的个体与大多数人一样思考、感觉、行动,与大多数人在一起、保持一致,或一种行为模式在人群的传播传染。羊群行为具有的学习与模仿特征使众多基金经理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削弱了市场基本面因素对未来价格走势的作用。这是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普遍问题。羊群行为的行为主要是由于基金经理的非理性行为、信息的不对称性、,投资行为的趋同性等造成的。
6、 缺乏公众认可的评价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 我国基金评估市场己初步成形, 但尚处在初级阶段的基金评估业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目前进行公开基金评级的一些机构, 大多与基金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 仅有为数不多的科研机构可视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令人信服的独立的评级机构,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缺乏依据, 基金经理在运作基金时没有参考, 这些都将影响基金的良性运作。
三、推动我国证券基金规范发展的一些对策建议
为了使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在资本市场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本人结合各种资料提出以下建议。
银证合作:促进商业银行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双赢”选择
银证合作决不是商业银行为证券市场提供融资的活动,也不是简单的混业经营。银证合作实际上是商业银行与证券市场之间进行的一种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合作,最终的目标或结果是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的整体竞争力,推动金融的市场化进程,使我国的金融体系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有较大的发展。
在我国,发展银证合作不仅是商业银行加快业务发展、推动自身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证券市场健康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体系主要由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构成,但国有商业银行占主导地位。在这种体制下,我国的商业银行具有以下特征:因为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占绝对的数量,致使难以建立起良好的法人关系,政企无法做到真正分开;我国商业银行采取的一级法人、多级经营体制,造成机构设置重叠、信息传递不畅、经营效益低下。
同时,与国外大的银行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1)资产质量差距。在正常的情况下,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不得超过15%,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高达25%。(2)资本充足率差距。依据《巴塞尔协议》,银行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8%,而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远远低于该标准。(3)财务制度差距。过去的银行被称为财政的出纳,1993年我国才颁布了《金融保险业财务会计准则》,另外,过去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不核销呆帐坏帐,1993年才开始这项工作。(4)业务范围差距。突出地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结构上,传统的资产业务仍占有绝对比重,而风险较小、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兴中间业务收入所占比重过低。(5)人力资源使用和激励机制差距。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长期被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看待,以国家机关来运作、管理;另一方面,许多人才不能配置到合理的岗位上,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留不住重要的人才。除了以上几点,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文化、金融创新、非利差中间业务等方面与国外大银行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中国入世以后,外资银行将成为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竞争对手,如何加快改革步伐、扩大业务范围、拓展市场份额就成为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从证券市场的角度来看,我国近十年内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它不仅促进了间接融资体系的快速发展,而且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增量扩张的主力军,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证券市场在发展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1)证券市场缺乏参与主体的竞争能力,进入资格垄断,资金流向封闭。(2)证券市场与商业银行间缺乏有效的合作,未形成合理的资金流通渠道。加强证券市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交流是金融体系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只有建立起合理的流通渠道,证券市场才能形成流动,促进健康发展。
大力推动银证合作的健康发展
1、建立合理的资金流通渠道。目前我国的金融业实行的依旧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但是在近几年的发展看,商业银行与证券市场都需要相互的资金支持,这既是现代金融体系的特征,也是入世以后应对挑战的需要。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下发了《证券公司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使银行资金通过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间接进入股市合法化。
(1)由银行资金流向证券市场主要是通过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两条渠道。在股票市场,银行资金只有通过货币市场和贷款的渠道进入。货币市场一直是银行资金间接进入股市的一条重要渠道,作为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的证券公司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为7天,债券回购为1年,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基金公司虽然不能从事信用拆借业务,但可以从事最长期限为1年的债券回购业务。我国股票市场形成以来,以企业、个人为代表的微观经济主体通过改变资金用途,挪用银行资金进行股票投资成为银行资金进入股市规模最大的一条途径。在债券市场,主要是国债。商业银行不仅以投资者的身份直接购买和持有国债,而且作为国债的分销机构,利用自己的营业网点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国债,同时商业银行还作为市场的参与人,从事国债交易和回购业务。
(2)证券市场资金流向银行。商业银行可以将证券市场看作筹资场所,进行融资活动。目前商业银行上市公司通过公开上市,不仅募集到了足够的资金,提高了资本充足率,而且扩大了银行的知名度,增强了银行的综合实力。
银行与证券市场的资金互动,可以促进银行和证券市场的自身发展,加强银行与证券市场间的合作,带动金融体系功能的深化,进而提升金融效率,建立现代金融体系。
2、工具的复合性与业务的交叉。商业银行与证券市场的银证合作,必然会形成相互间工具的复合性与业务的交叉,这也是银证合作的核心环节。“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下的我国金融业,要想实行工具的复合性及业务的交叉性,必须经过工具和业务的创新。在这方面许多学者提出了种种理论和设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1)股票业务。《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款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业务”需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可以利用自己的经营网点,代办证券业务,获取代办服务收入。证券业务范围应包括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股票等。在目前各商业银行已开办的股票业务有银证转帐业务、股票交易资金、一二级清算业务和银证通业务(包括存折炒股、银行卡炒股、储蓄通用帐户、客户证券保证金等业务)。
(2)投资基金托管及相关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商业银行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认购、注册登记等业务,收取相应的费用。产业投资基金指一种主要对未上市企业直接提供资本支持,并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的集合投资制度,商业银行可接受产业投资基金公司的委托,作为基金资产的托管人,行使保管、监督、核算、估值等职能,收取相应的手续费。
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开展存托凭证、企业并购、理财等业务。
3、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风险较低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等集合起来,通过结构性重组,在配以相应的信用担保,将其转变可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以融资的过程。主要包括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和银行不良债权证券化。
(1)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众所周知,欧美等国的证券化一般是从住房抵押贷款开始的,到目前依旧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规模目前还不大,1999年末,4家国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126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5%,但是应当看到,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世界范围内最为广泛的证券化资产,无论从理论上分析,还是实践结果看,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都是有益的,必要的。
(2)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银行不良资产,一般指的是银行不能按时、足额得到利息收入和收回本金的资产。在国外,最成功的例子是美国,20世纪80年代,美国储蓄贷款机构因为利率变动和内部管理不善而陷入消偿危机,联邦政府成立了清算信托公司对储蓄贷款机构进行重组和清算,将大批的该机构信贷资产通过证券化方式在银行贷款二级市场上出售,从而成功的运用资产证券化方式处理银行的不良资产。我国的商业银行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处理好不良资产。
4、银证合作的主导组织形式――金融控股公司。1998年美国通过的《金融服务业法案》创造了“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新的法律范畴。该法案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可以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并可以从事全方位的金融业务。借鉴金融控股公司的经验“集团混业,经营分业”,不仅可使我国金融业获得综合经营的正面效应,还可以使原有的分业监管仍然有效。在我国的现实经济生活中,已经存在一些如中国光大集团、中信集团、中国平安集团等直接控股金融企业的工商企业。
这几家初具规模的金融控股公司,最大的优势,就在于“集团混业,经营分业”,子公司是“分业”的,而集团是“全能”的,从而兼顾了安全和效率。金融控股公司是多种金融机构与金融业务的聚合体,应该成为我国今后银证合作的主导组织形式。
参考文献:
吴晓求主笔,《中国证券市场:创新与可持续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吴晓求主笔,《中国金融大趋势:银证合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李扬、王国刚、何德旭编,《中国金融理论前言II》,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影响;策略
一、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影响分析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同样具有双向影响效应,一方面,它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中间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造成冲击,进而影响到我国的金融稳定。
1.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利润增长有积极影响。
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中有利于组织低成本的存款。无论是基金开户还是基金投资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不论基金是商业银行通过为基金提供销售、交易服务,在银行系统内部十分简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将存款划转为基金,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为自己扩大了客户源。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费,获取中间业务收入。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是发起、管理、托管三权分立的机制,根据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托管业务必须由商业银行担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而且要具备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条件,托管人必须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证基金发行、运营、赎回与清算的效率和质量,目前主要由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来担任,一些资本实力雄厚而且业务能力强的股份制银行也加入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业务将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业务,具体见下表。从证券投资基金历年托管费收入来看,托管费收入上升速度很快,已经从1998年的1600万元上升到2006年的10.53亿元。商业银行通过介入基金托管业务,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资产结构,促进商业银行中介业务的发展,增加无风险业务收入,改善业务收入结构,也可以促进新型商业银行业务人员素质提高与知识结构的改善,为商业银行现代资本市场金融业务发展拓宽空间。
2.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消极影响。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带来了冲击。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品种,具有强大的专业理财功能,它的出现顺应了降低资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资者和融资者都愿意通过直接融资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出现存款“脱媒”。
现象,使得商业银行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同样具有转型经济国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间接融资仍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在短期内迅速削弱其传统业务,中间业务又无法迅速跟上,银行的不稳定性增加,将会对我国的金融稳定产生冲击。进而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对央行的货币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变化,对传统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制度下的货币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使货币政策中的M1、M2、M3等形式的货币定义不断发生变化。毫无疑问,证券投资基金对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增加了货币控制的难度,对央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提出了新的考验。此外,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带来的低风险高盈利效应,银行同业竞争加剧,对银行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战。
二、商业银行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对策
1.发挥商业银行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鉴于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大力发展基金托管业务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强基金托管业务的市场开拓,不断增加托管基金的数量和资产总量;另一方面,要加强银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市场开拓,目的是将销售的基金按照协议的要求推介出去、销售出去。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销售基金,顺应潮流尽快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便利投资人投资的方式,让投资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销服务。还可以借鉴美国筹建类似于“基金超市”网站,销售各个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虑银行卡在基金销售中的作用,还可以通过电话银行销售基金,给投资者带来便利。
2.商业银行争取在政策指导下成立银行系基金,开展多元化经营。2005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公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4月6日,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交银施罗德、建信基金、工银瑞信等银行系基金应运而生。到2008年底,这3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规模逆势增长,其中交银施罗德排名12位,建信基金排名20位,工银瑞信成为2008年规模增长最快公司,而且赢得市场和不俗的业绩。商业银行可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银行业带来了新机遇,不仅有利于在分业框架下推动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而且有助于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商业银行的储蓄和资产的多元化。大量的储蓄资金将有可能通过购买银行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有效转化为投资性基金,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因此,各家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尽快尽早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减少存差,促进储蓄———投资的转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银行就可以转换角色,成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经营基金业务。:
3.向开放式基金提供融资便利,进行业务创新,为混业经营创造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中允许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条件,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这使证券业与银行业合作又增加了一个途径。由于开放式基金可能面临非正常巨额赎回压力而产生流动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银行的短期资金支持,在当前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条件下,银证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这也是商业银行积极进行业务创新,为将来实现混业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4.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托管业务服务。基金托管要求银行在财务核算系统软件、清算网络、监控手段、整体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基金销售和服务。商业银行庞大的储蓄网点、丰富的储户资源、先进的网络设备、良好的信誉等软硬件条件,不仅为基金提供了理想的基金销售平台,而且商业银行拥有完善的清算结算网络系统、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完善的系统结构,完全可以承担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在基金托管业务服务过程中,一定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发挥银行的优势,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服务。
5.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前基金托管业务存在的很大问题是商业银行托而不管,过分注重基金的清算交割和保管功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监督管理基金规范运行,避免发生风险,影响金融稳定性,同样是商业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6.加强银行基金业务人员的培训,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进行专业化的服务。由于基金是新业务,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商业银行人员难免对基金业务产生陌生感,对基金业务销售和托管过程中需要具有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因此加强岗前培训、人才引入和员工业务素质学习才能保证证券基金业务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罗松山。投资基金与金融体制变革[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关键词:证券公司 业务结构 经纪业务 投资银行
次贷危机以来,我国证券公司的核心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严重影响,具体表现有: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大幅度萎缩;证券发行速度放缓,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低迷;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损失,以上这些方面使我国证券公司整体业绩下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近年来,我国证券公司应对危机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虽然其业绩有所好转,但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从证券公司业务结构的角度出发,通过中国与美国证券公司业务结构的对比,发现我国证券公司中存在的问题,旨在为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与完善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
一、中美证券公司业务结构整体概况
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其业务大致可以分为:证券经纪、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和其他证券业务。
(一)我国证券公司业务结构
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除了包括传统的经纪、自营和承销三大业务外,还有新兴的咨询、并购重组、辅导、财务顾问等。而我国证券公司的主营业务仅限于一级市场承销业务、二级市场经纪业务,还有少量的资产管理业务,在金融创新、资产管理、金融顾问、项目等方面少之又少。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有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我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如此狭窄,主要是由于受到金融证券相关法律的严格限制和过度的行政管制,不能进行融资融券业务,不能开展股指期货业务,不能开展做市商业务。这样一来导致了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功能还主要停留在提供交易和承销的通道服务上。我国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才刚刚起步,金融衍生品种非常缺乏。在业务结构比重中,经纪业务相比其他业务所占比重明显偏大,从而使得整体业务结构分布明显不均。此外,由于我国证券公司业务的单一和不均分布,导致了我国券商在证券承销和经纪业务领域出现恶性竞争和不规范行为。业务结构的这种失衡分布其结果就是致使我国证券公司对证券市场的高度依赖。
中国目前实行金融、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这意味着目前的证券公司不能涉足商业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就限制了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当然我国的证券公司也在不断发展,2009年以来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开始加速,创新业务将不断被推出,为证券公司的业务结构增添了新成分,同时也增添了新的利润来源。
(二)美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结构
近30年来,美国证券市场作为证券行业中的领头羊,突破了传统型业务的经营范围,让业务多元化和经营特色化成为美国证券公司业务发展的主导方向。美国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广泛,除传统的经纪、自营和承销三大业务之外,还包括资产管理及利息、顾问咨询、金融工程、研究等多个领域。到目前为止,美国已经实行金融混业经营,证券公司不仅经营证券业务,也经营银行、保险和信托业务。从美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结构比重中可以看出,其证券经纪业务仅占其所有业务比重的20%,与其他各种业务所占比重基本上保持均衡,并且业务整体分布也比较均匀。正是由于美国证券公司这种分布均匀的业务结构,从而使其在证券市场上能够保持良好的业绩和稳步的发展。
目前,中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结构与美国七十年代的证券公司业务结构相似,美国证券行业在这四十年的时间里,其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已经发展到与经纪业务规模相当的程度。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未来的十年里,其市场结构、制度、成熟度的变化将会使经纪业务在中国证券公司的核心地位发生变化。
二、中美证券公司业务结构对比分析
(一)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不赚取买卖差价,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的收入。证券经纪业务分为柜台买卖证券业务和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的证券业务。
在美国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中,柜台买卖证券业务和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的证券业务所占比例相差不大,基本上实现了经纪业务的全面发展。从我国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实际内容来看,柜台买卖的业务比较少,而后者所占的比重就比较多,而且柜台买卖证券业务主要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的证券的买卖。目前,我国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公司债券及权证等证券,在交易所以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因此,我国证券公司从事的经纪业务主要是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业务为主。
下面从股票、债券、基金、金融的衍生工具方面来详细对比分析我国与美国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中存在的差异。
1、股票
股票有很多种,分类方法亦有差异,我们在这里仅按是否在股票票面上标明金额将其划分为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由于我国和美国的证券公司都可以发行有面额股票,我们在这里就不再叙述。相对于有面额股票而言,无面额股票只是注明他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的股票,也称比例股票或份额股票。20世纪早期,美国纽约州最先通过法律,允许发行无面额股票,以后美国的其他州也相继发行了无面额股票。无面额股票由于没有票面金额,发行和转让价格比较灵活,而且便于股票分割,但是由于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仍不够完善,目前不允许发行这种无面额股票。
对于股票交易中的股份回购,美国证券公司法规定,原则上允许上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并可列入库存股,无须注销,法律仅就不得进行股份回购的例外情形作出规定。在美国资本市场上,拥有可观现金流的证券公司经常主动回购,以便提高股东价值。相比之下,我国《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回购限定较为严格,仅限上市公司在注销股本、奖励本企业职工、与其他企业合并等情形时才可使用回购手段。
2、债券
同股票一样,债券也有很多的划分种类,本文仅以发行的主题不同,将债券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政府债券可分为中央政府债券(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在美国国债由中央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州、市、区、县、州政府所属机关和管理局发行。在我国,仅限于中央债券的发行,地方政府不允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而是以企业债券的形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3、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营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美国的基金发展较早,到2009年年底,美国共同基金的净资产总额已达10.3万亿美元,超过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而我国第一支开放式基金到2001年9月才有,以前证券市场只有封闭式基金。到2009年年底,我国的共同基金有541支,净资产总额合计约为2.68万亿元。
4、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基础金融产品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
美国证券公司从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种类繁多,而我国金融衍生品交易种类相对匮乏,且交易空间狭窄。
(二)资产管理业务
顾名思义,“资产管理”是特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产进行的管理活动。而通常所说的“资产管理业务”是指专业的金融服务机构作为受托投资管理人,借助自身在人才、技术和信息方面的专业优势,将委托人所委托的资产进行组合投资,从而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大化,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信托关系。资产管理的资金来源一般有三个渠道:机构、企业、个人,是资产管理行业的客户。其中,机构客户包括了政府、保险基金、慈善基金、养老基金等。
以美国为代表的现资体系中,证券公司常常是一个大的金融集团,通过设立共同基金、保险公司进行资产管理;而我国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是相对独立的机构,投资基金和养老基金所占的比例明显低于国际水平。
1、共同基金。在美国现代资产管理行业模式中,共同基金处于核心的地位,其投资银行都自己设立基金,通过基金形式实现资产管理。
2、养老供给基金。养老金计划以保值为目的,在这一基础上再考虑增值。美国的养老金计划实行个人账户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具有累积性和增长性,资金供给比较稳定,在经济波动中表现出较强的抵抗能力。
3、私募资金。美国的私募基金两大特点是:针对富裕的私人投资者和针对风险收益较高的投资产品。另外,发达国家许多私人信托都可以归结于私募基金。我国私募基金是指非公开宣传且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的一种集合投资产品。
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统计,49%的美国家庭持有共同基金,约76%的共同基金资产被个人投资者持有。还统计,截止2009年底,全球共同基金的资产总额已达26.2万亿美元,其中美国以12万亿美元的资产数额占据了全球45.8%的份额。由于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稳定,风险小,使得美国的各大证券商都非常重视此业务的发展。美国各大证券商争相发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另一个原因是资产管理业务相对于其他业务的较高利润率。
我国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始于1996年,一开始并没有法律规章可循,主要由证券公司探索开展,但随着1997年证券市场规模的上升,各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迅速的壮大,由此产生的受托资产管理收益成为当时证券公司扩大收入的新来源。我国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行业虽然起步晚,但发展相对较快,1997年至2012年中国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居民财富加速积累,居民的理财意识逐渐萌芽,理财需求不断提高,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规模迅速扩大。截止2009年底,我国基金公司达到58家,其中管理公司28家;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数目达到364支,全部基金资产净值接近3.3亿万美元,基金管理费收入在280亿元左右。除了作为我国资产管理行业主体的公募和私募基金公司,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也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主力军。
但是与美国先进同业相比,国内资产管理业务内容则显得非常的单一,投资对象也一般局限于风险较大的股票市场、收益较稳定的债券市场、基金市场。所以证券商资产管理产品创新的步伐必须加快,思路也必须放宽。
(三)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者合法筹集的资金以其公司的名义买卖证券获取利润的证券业务。从国际上看,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按交易场所分为场外(如柜台)自营买卖和场内(交易所)自营买卖。场外自营买卖是证券公司通过柜台交易等方式,与客户直接洽谈成交的证券交易。场内自营买卖是证券公司自己通过集中交易场所(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的行为。我国的证券自营业务,一般是场内自营买卖业务。
国际上对场内自营买卖业务的规定较为复杂。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机构或个人,分为交易厅自营商和自营经纪人。交易厅自营商只进行证券的自营买卖业务,不办理委托业务。自营经纪人在自营证券买卖业务的同时,兼营买卖证券业务,其的客户仅限于交易厅里的经纪人与自营商。自营经纪人自营证券的目的不像自营商那样追逐利润,而是对其专业经营的证券维持连续市场交易,防止证券价格的暴跌与暴涨。
美国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三种:一是交易商,通过买卖证券、商品、外汇、衍生产品等,利用差价套利获得收入。这也是目前国内证券业自营业务的主要内容,但由于国内市场上可交易种很少,更多的是在债券和股票上进行交易,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业务的开展。二是做市商(market maker),即公司在市场上以做市商的姿态出现,为投资者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结构化产品,并对其进行对冲,起到造市,活跃市场的作用,这就需要很强的产品设计和开发能力。随着国内市场权证业务的开展,我国证券公司在这方面才刚刚起步。三是股权直接投资和风险投资,通过投资基金(自有资金)进行产业投资、风险投资、房地产投资等。
三、通过对比透视我国证券公司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结构单一,收入集中
从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和申银万国2009年的业务结构看,业务主要集中在证券经纪和证券承销两方面。其中,证券经纪业务均占了最大的比重,申银万国这部分的比例甚至超过了九成。即使是业务相对平均的中信证券,证券经纪业务的比重也高达60%,四家证券公司的平均也达到了79.64%。而美国的高盛集团年报把业务收入主要分为财务顾问、承保、FICC、总收益、资产管理和证券服务,2010年,这几项所占比重分别为:11.18%、10.7%、15.24%、32.30%、176.46%和14.12%。各部分业务构成中达到了一定的比例。相比之下,中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的比重过于集中,过分依赖于证券经纪和证券承销。
(二)经纪业务的营业部体制弊端凸显
作为支撑我国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一般采用营业部体制,在新的环境和历史条件下,已不能够适应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我国股市从2005年到2008年,短短的三年内就经历了牛市的喜悦和熊市的痛苦,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还没有从业绩和利润的攀升中反应过来,业绩就开始出现不断地下滑。此间,我国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发展中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一方面随着证券市场的日趋成熟和蓬勃发展,消费者的需求趋于个性化、复杂化,证券经纪业务原有的单一价格策略和同质化服务已不能成为吸引和保留客户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世界知名券商的加入和大量市场未被开发导致现有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尽管证券公司都采取了降薪、裁员、债券基金产品等问题,但收效甚微。
(三)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过小,金融品种较少
首先,我国各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都不大,大多数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额尚不到60亿,还不到前几年一家券商的委托理财规模,应该说券商对首次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都比较谨慎。其次,从各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募集书来看,除广发2号完成计划的10亿募集额外,其余券商都未到计划募集额,许多未到计划募集额的一半,这和集合理财产品作为一个新产品,普通投资者对其有一个认识过程有关,关键还是目前券商信誉的低下。
欧美国家对金融创新实行鼓励的政策,法律没有明文限定即视为许可,给产品的开发者提供了很大的创新空间。在国内,投资品种少,投资方向仅被限定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基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上,而目前市场上又尚缺乏股票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及避险工具,因此很难抵抗市场的系统风险。外汇市场、保险市场、货币市场等重要的投资领域还有待进一步开放,这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资产管理的同质性,总体上券商受托资产管理多是“国债+二级市场操作”的模式,没有形成自己在资产管理领域某一方面的优势,很难形成自己的品牌和稳定的客户群。
四、完善我国证券公司业务结构的策略
(一)拓宽业务范围、培养核心业务
我国证券公司必须彻底摆脱对传统型业务的过分依赖,大力推进创新型和延伸型业务的开展。同时,我国的证券公司还要根据本公司的特点,选择一两项具有优势的业务重点发展,以便形成公司的核心业务和知名品牌。此外,为了更好地迎接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挑战,我国投资银行也应当有计划地开展国际业务,不仅要及时地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从组织建设上保证国际业务的顺利进行,还必须主动地寻求与海外投资银行的深层次合作,逐步进军国际资本市场。只有坚定地走多样化、专业化、集中化和国际化的发展道路,我国的证券公司才能在同业中保持强劲的竞争实力,才能为行业发展壮大赢得更加广阔的生存空间。
从世界范围来看,世界上著名证券公司在业务上都有各自的特色,这也成为其核心竞争力的一种体现。美国的高盛在投资、融资、收购兼并、股票债券研究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2008年在全球并购业务中排名第一。摩根士丹利是全球证券、资产管理和信用卡市场上的佼佼者,美林公司则是世界上领先的债券及股东承销人。目前,我国的证券公司并没有实现业务的差异化,这虽然与我国的政策现状及证券公司资本有限、业务狭窄等实际情况有关,但我国证券公司也应在现有的条件下,根据自身的资本实力、服务特色、研究水平、区域优势等综合能力及目前市场的竞争状况、培养其核心业务,打造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施差别服务与特色服务,进而通过差异战略来塑造自身品牌特色。这不仅是目前证券公司的长期发展所需,也是我国证券公司逐步缩小同国外证券公司差距的重要举措。
(二)完善经纪业务规模,树立特色服务产品
针对我国证券公司目前经纪业务的不断下滑和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日益个性化,证券业务的完善创新势在必行。因此,可以通过兼并重组来扩大经纪业务的规模,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进一步开发中西部和东部乡镇市场,以培育潜在客户,开发新市场和增加市场容量,通过提供特色服务和深度服务(包括从鼓动客户炒股转为培养客户理财观念;从单纯推销产品到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从单纯的销售服务,调整证券经纪人考核指标,反映客户忠诚度),发掘老客户潜力和吸引新客户。通过上述创新和改革,能够增强证券公司的竞争力,有效避免证券经纪业务的大起大落,实现证券经纪业务的长期平稳发展。
(三)创新资产管理业务,优化经营模式
在资金的运作方式上,可以选择基金、私人账户和集合型经营或其他方式,在资金的运用方向上,可以选择股权类、债权类、汇市产品和衍生工具投资。资产管理业务是美国证券商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也是其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保证,我国证券公司应借助资产管理制度变革的有利契机,依托研究所机构的研究成果,发挥专业优势,改变过去依靠赚取二级市场差价收益的资产管理理念和运作模式,进而借鉴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方式,针对不同层次的需求推出相应的产品,加强风险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突出品牌优势,做大业务规模,以优质的专业服务获取稳定的管理收益,从而避免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目前我国券商的新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于借鉴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一些运作方式,相比于券商原有的委托理财业务,具有规范、阳光等特点,试点成功后可全面取代原有的委托理财业务。另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试点成功后,国内券商可进行其他各种资产管理业务的试水,如果假以时日,资产管理业务可起到优化券商收入结构的作用。
(四)注意风险防范,稳步发展自营业务
自营业务与其他业务相比,受到二级市场的影响最大,面临的风险也最大。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公司注重短期效益,在自营业务上的投入较大,当市场行情好时也确实给证券公司带来颇为丰厚的收益。但是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直接导致美国五大投行的覆灭与转型,对于证券公司来说,应该着力完善其金融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能,而不应该过分投机。因此,在自营业务上,我国证券公司应该保持适当的规模,合理配置股票、债券资产,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以价值型投资为主导,保证证券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另外,还要加强对市场波动相关度低的产品创新,已达到对冲风险,有效防范证券投资波动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柳仲颖,匡海波,陈树文.中国证券公司业务结构的优化路径研究[J].科研管理,2008(11)
[2]戴国强.中美证券公司比较研究[J].金融论坛,2007(3)
[3]马诗阳.中美证券公司业务收入构成比较[J].科技情报开放与经济,2008(9)
[4]任倩,郭净,刘兢轶.中外证券公司业务比较与中国证券公司的发展策略[J].时代金融,2008(10)
为什么银行业的创新就不如证券业?原因之一应该是银行业一直由国有银行垄断,受巨额呆帐、呆滞帐之累,已经到了身染沉疴、积重难返的地步。与之相比,证券业简直是一张白纸,可以写最美的文字,画最美的图画。当然证券业从一开始就走了弯路:上市公司都必须是国有企业(特权化);股票得分A股和B股(市场分割),或者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等级化);只要有风险,就弃用或者不启用某项金融工具--比如我们的国库券回购市场曾经一度关闭,股指期货迟迟未推出(单方面强调防范风险)。但是,证券业较年轻,病症相对而言要比银行业轻了许多,只要药方对头,不仅可以痊愈,而且可以轻装上阵。
银行业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国有银行内部的调整。从方法论角度看,领导者所遵循的解决问题思路是结构-行为-绩效范式(structure-behavior-performanceparadigm):即局限于先从银行结构看各银行的现有功能及其行为,然后看其行为所实现的绩效。对于银行改革来说,遵循这种范式是有其局限性的,它主要着眼于原有结构内部的修修补补、拆拆装装,或者把杂牌军收编到正规军系列当中,比如把城市信用社改头换面为城市银行,把农村信用社看作为准国有银行。这样,银行改革举措不少,老问题却还没有改掉。此外,这种改革思路导致有大一部分需要发挥的功能还没有银行或者其他信用机构去发挥。举一个例子:在我国农村地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在从农村收缩业务,农村合作基金会去年已经清理撤并,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发放三农贷款的最主要机构,但已经基本失去合作金融的性质。根据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课题组对全国五个省中五个村的金融服务需求最新调研结果,这些现有正式金融机构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五个村中,唯独温州的一个村的金融服务需求满足得好,其原因是当地的地下钱庄和非正式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得好,尽管它们?quot;非法"的(何安耐/胡必亮主编,2000年)。最近江苏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采取了撤销基层农村信用社的法人资格,实行县联社一级法人制度。却勿论撤销基层法人资格是否合法合规可见,农村信用社试点结果将是信用社离农民越来越远那是肯定的。结构视角下的银行和信用体制改革忽视了回答改革的目的是什么、银行和信贷业作为一个系统(system)到底应该承担什么功能(function)这类基本的问题。一种更好的银行和信用体系改革思路应该是从该系统的功能出发,探究需要什么样的信用制度、信用机构、规则等等来承担这些功能。
证券业的改革除了其现有结构内部的改革之外,有更大一块内容涉及在现有证券业务边界之外的增量改进,也就是大量的金融创新。开放式投资基金即将出台,《基金法》即将出台,私募基金出台问题也提到了日程上。这种原有证券业务边界之外的增量改进,从方法论上看,实际上是无意识地遵循功能-结构-范式(functional-structuralapproach)的结果;如果从演化角度看,有些像是无意识地遵循功能-发生学-范式(functional-geneticapproach)的结果。功能-结构-范式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卢曼(NiklasLuhmann)提出来的,功能-发生学-范式的形成也与他的贡献有关联(Willke,1993年,第6-7页)。笔者去年年底曾向德国中国问题专家何梦笔教授探讨过这类方法论问题。最近美国著名金融学家博迪在北京作报告,也建议我国金融学家多注意从金融的功能出发去看金融问题(博迪,2000年),这一方面为我国学界开阔了思路,另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直来重视不够,不能把一些已经规范、成型的东西及早吸收,以至于博迪教授能够语境四座。看来我国经济学家应该多从其他学科吸收方法论养分,包括从社会学。
功能-结构-范式的要义在于:在一个系统(system)形成过程中,得关注系统与环境(environment)的功能关系,比如证券业系统与整个金融业系统的功能关系、或者与整个中国经济乃至与全球经济的功能关系;从系统的功能出发,我们为实现这些功能而发展一些规则和制度,对系统结构化,这一方面包括对现有系统内部构造进行优化,另一方面在系统中加入一些现有系统中尚未存在的必要因素,这类因素可能是随后构成一个子系统。实际上,我国考虑开放式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和股指期货出台,均属于此意义上的增量改进;如果我们从功能出发来看我国证券业制度、机构和规则从无到有的演化过程,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是从演化角度看证券业功能的实现过程,那么功能-发生学-范式与上述功能-结构-范式一样适用。两者均强调系统形成过程(Systembildung),只不过后者更强调生物学特征,如演化/进化(evolution)和发生学(genetics)的维度。
私募基金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它能满足这样一种需求:有一部分投资者拥有万贯家财,看中某一高风险创业投资项目,因而在基金管理人的安排下,共同为该项目筹资,至于它的销售与赎回(涉及投资者的退出机制)都由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包括监管者在内的证券业人士恰恰是因为看到了私募基金的某种功能,从而考虑到?quot;零星构建"(在哈耶克的意义上)这样一种制度安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终将促成证券业系统中这一"子系统"的形成。
功能视角与一般经济学中的需求导向(demand-orientation)观点是一致的:市场上的供给者必须面向需求,类似地,制度供给者必须面向制度需求者的需求。这里,需求的满足就是实现功能。上述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与下?quot;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是截然不同的,有着质的差别:有些决策者今天认为我要这么来,明天想那么来,干脆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得了,这不也是功能视角的结果吗?问题没那么简单。前一种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面向的是制度需求者/消费者的需求,在其中,消费者发挥了作用;后一种"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所面向的是制度供给者本身的"需求",因为不成其为真正的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而体现一种专断独行的自行裁量权,在其中,制度生产者在行使本该由消费者行使的""。
据《中国证券报》最新报道,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思路发生了从控制风险思路转向揭示风险思路的转变。这一转变非同小可!这正是投资者/需求者所需要的。投资者对风险的偏好程度不同,有些人属于风险中性型,有些人属于风险偏好型。一般来说,风险与回报存在对称关系:低风险,低回报,比如国库券市场情况;高风险,高回报,比如股市的情况,私募基金的情况,股指期货的情况。让不同风险偏好的人都能满足其需求,就需要多种多样的投资工具,包括私募基金、股指期货等等。
如果银行主管部门能够从各种制度安排的功能、需求出发看问题的话,我们的银行改革可能就会走得快一些,目标取向也会明确一些(那就是金融服务需求取向)。如果银行主管部门多学一点证券业主管部门,思路也能从控制风险思路到揭示风险思路,那么能够更多面向民营企业(这就是一种功能!)的民营银行就会加入我国的银行业,温州的地下钱庄和成会就会正式化和合法化,它们可以通过风险定价来提供金融服务,获得相应回报。监管部门就可以通过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管取?quot;不发展"战略。而恰恰是由于我国银行主管部门片面重视现有结构/系统的稳定,即片面重视抑制金融风险和保持金融与社会稳定,从而抑制和禁绝这方面的制度创新--于是制度供给者的"需求"(即对稳定和听话的"需求")替代了制度需求者的需求(即民营银行这一制度安排的需求),银行系统本身也因此陷入一种国有银行垄断、坏帐率高、效率低的低水平"均衡"当中,而尤其说这是一种"均衡",毋宁说是一种"非均衡"状态,因为国有商业银行高额不良贷款问题仍在累积,"火山"仍在冒烟。看来是银行主管部门学习运用功能论的时候了。
参考文献:
1.Willke,Helmut:Systemtheorie:eineEinfuehrungindieGrundproblemederTheoriesozialerSysteme,4.ueberarb.Auflagage,GustavFischerVerlag,Stuttgart/Jena1993
关键词 国际证券投资基金 后金融危机时代 低碳经济
一、引言
2008年9月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经济处在一种惊慌和惶恐的气氛当中,形势惨淡。后金融危机时代是指将全球经济最严峻、最困难的时期之后的十几个月时间作为一个观察期,在这期间排除了世界经济二次探底的隐患,全球经济金融形势正在缓慢好转。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后危机时期。目前,美国经济逐步走出低谷,欧盟经济体及日本等国经济企稳回升,标志着全球遭受国际金融危机后的经济下滑态势得到了控制,全球经济开始复苏性增长,后金融危机时代已经来临。
如何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创新,转危为机是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肇始于金融业过度创新和监管不足的全球金融危机,再一次说明了金融业集合着高风险。如何汲取本次危机的经验教训,在后危机时代规范金融业发展,促进全球金融业健康、稳健运转意义重大。基金业作为金融业四大支柱之一,近年来发展迅速,全球范围内证券投资基金发行份额大增,投资功能显著。如何引导基金在后金融危机时展再上新台阶,把握后危机时代基金业发展的新趋势,为基金业产品和制度创新、加快国际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把握国际证券投资基金业在产品营销、基金管理、投资品种、基金组织形式、监管模式等方面的新动向,为迎合后危机时代基金业发展新变化,加快推进投资基金在全球范围内的调整和改革,更好地服务世界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二、后危机时代的国际证券投资基金业
国际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短期内充满了不确定性,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世界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趋势。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不会改变;政府维护正常的市场运行的职责还在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会改变;国际货币多元化加快发展,但是美元作为主要国际货币的地位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以“金砖四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整体实力有所上升,但是发达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领先的格局依然稳固。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霸权之争将更加激烈。基金作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把握危机后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是应有之义。国际证券投资基金在资产管理、投资策略、产品设计、低碳金融、营销渠道、投资领域等方面也正在发生着变化,接受着后危机时代的挑战。
(一)后危机时代国际证券投资基金业概况
证券投资基金,也被称为共同基金,在全球范围内地位重要,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显著。2010年第一季度末,全球共同基金数为65971只,基金资产净值达23.02万亿美元,比上季度上升0.3%,全球基金资产的55%在美洲,32%在欧洲,12%在非洲和亚太地区。所有类型基金2009年第四季度现金净流人770亿美元,2010年第一季度现金净流出1040亿美元。长期基金2010年第一季度现金净流入3030亿美元,其中债券基金第一季度现金净流入1690亿美元。2009年,长期基金平均每季度现金净流入3080亿美元,其中债券基金平均每季度现金净流入1830亿美元。货币市场基金2009年第四季度现金净流出2060亿美元,2010年第一季度现金净流出4060亿美元,足以抵消长期基金的现金净流入。2009年,货币市场基金平均每季度现金净流出2770亿美元(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处,基金信息交流简报,2010年第3期)。全球主要地区共同基金资产规模见图1。
以美元计价,2010年第一季度末,全球共同基金资产的40%为股票基金,21%为债券基金,10%为混合基金,21%为货币市场基金,8%为其他资产。股票基金资产规模上升3.0%至9.22万亿美元,债券基金资产规模增长4.2%至4.74万亿美元,混合基金资产规模增长1.4%至2.38万亿美元,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规模下降了9.0%至4.84万亿美元。全球共同基金资产按基金类型分布各自所占的市场份额见图2。
就我国而言,截止2010年第一季度末,基金投资者账户数为19008.29万户,较2009年底增加了1.97%。有效账户数为8144.68万户,较2009年底增加了0.65%。基金份额21840.42亿份,较2009年底减少了5.62%。基金净值为22015.08亿元,较2009年底减少了10.10%(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处,基金信息交流简报,2010年第1期)。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总份额及总净值情况见图3。
2010年第一季度,投资者认购金额为561.34亿元,较2009年第四季度减少了46.60%。基金投资者申购金额为3109.92亿元,较2009年第四季度减少了34.68%。投资者认购和申购情况见图4。
(二)后危机时代国际证券投资基金发展新趋势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各国已经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这次本世纪以来最为严重的金融危机带给全球经济的创伤再次证明在经济高度一体化的今天,加强国际协作,共同应对挑战是何其重要。当前,金融创新活跃,金融深化不断加强,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络绎不绝,低碳金融产品呼之欲出。后危机时代全球范围内正在兴起一场以低碳、绿色、创新为主题的金融革命、绿色革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际证券投资基金如何应对后危机时代的新变化、新趋势,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快自身发展并为促进全球经济复苏做出应有贡献意义深远。这些变化和趋势主要有:
1 基金资产管理更需智慧,竞争更需实力
基金资产管理是在一系列理论的指导下,包括确定投资目标、选择投资组合、修正风险水平、评估投资绩效等环节。它是一个系统工程,涵盖运营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营销管理和基金绩效评估。危机增强了国际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难度。伴随着危机的深化,使得基金投资对象的选择及对投资时机的把握更加困难。投资过早,则市场尚未见底,容易发生账面亏损;投资过晚,市场已经触底反弹,大量投资者蜂拥而至,投资时机被迫提前关闭。基金费用的高低也是管理的重要一环,未来基金竞争不仅是打基金经理的能力战,更是打成本战。成本战略是后危机时代基金管理的一大特点,在本来利润就薄的基金投资上,如何更多地保证投资者的利益,更好地实现稳健增长的预期目标,使得基金公司和
投资者达到双赢,这将是制胜未来基金投资的重要一环。就目前来看,基金的管理费用美国在0.2-17.7%之间,欧洲在0.1-3%之间,我国在0.25-2.5%之间。相比而言,我国的基金管理费用在最低层次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上收费都要高于欧美国家,加上基金托管费、运作费等一起,显然费用较高的基金在综合竞争力方面要大打折扣。
2 基金投资策略和产品设计更趋复杂
投资策略包括投资目标确定、投资时机选择、资产配置增减等确保投资预期实现的全过程。后危机时代尤其是对投资对象把握更加困难。选择什么样的目标资产进行投资,该何时投资、何时增减,都是以前不曾遇到过的新课题。危机加剧了资产异化,资产的优劣在危机面前更容易暴露,所以基金经理人要有敏锐的视角,及时把握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最新动向,选择最优质的资产,建构最科学的组合,实现最丰厚的收益。对于产品而言,创新是一个不变的主题,是基金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其主要变现为:一是产品创新促进了市场细分,推动了需求增长;二是产品创新是一种生产力,能够激发市场潜在需求;三是产品创新提高了行业和公司的竞争力,扩展了行业产品外延(尚健,2009)。后危机时代,创新仍是主流,仍是基金公司扩大市场份额、追逐利润、便利投资者的内在要求。在发展中,产品设计要实现几大转变。一是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二是由关心结果向关心过程转变;三是从注重存量向注重增量的转变。转变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基金投资和产品开发,能综合反映基金各方当事人的情况,尤其是突显投资者个人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这样的投资风格和产品设计才可以在后危机时代领跑市场,实现转型。
3 基金营销更加重视渠道建设
证券投资基金的营销首先必须对客户特征进行研究,考虑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限制和税收状况。而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客户既包括机构投资者又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主要有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基金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等。当前市场上,基金投资者结构发生了质变,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个人持有基金的比例远高于机构。因此如何发挥营销渠道的作用,在基金产品同质化的今天,在以零售为主的市场上,遵循着“以简为主,化繁为简”的原则,开发尽可能简单明了的公募产品,市场呼唤简单的基金产品。在后危机时代,客户群的潜力如何发挥,如何实施差异化产品策略、投资策略,使公募、私募基金双轮齐驱,是营销面临的主要任务。基金销售渠道多样化是一个必然方向,也是满足不同投资者、扩展基金市场的必然。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基金营销将围绕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扩展销售渠道,重点应该包括证券咨询机构和保险公司这两种渠道。而且基金营销完全有从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销售渠道中独立出来,形成多元化的基金销售专门超市的趋势。
4 成长型、稳健性的财富基金备受青睐
金融危机后,投资者看到了可靠的、中长期投资伙伴的重要性,而财富基金正符合这样的特质。财富基金是与私人财富相对应,由一国政府通过特定税收与预算分配、可再生自然资源收入和国际收支盈余等方式积累形成的公共财富,由专门机构管理运作,专门用于国际投资业务的财富资源。目前成立财富基金一般由各国央行和财政部的专业投资机构管理。后金融危机时期,进行稳健投资策略,基金运用体现价值投资与战略投资理念,经营以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为核心,建立完备的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化,资产配置坚持多元化、分散化原则。尤其外汇储备型的财富基金则应在配置金融资产的同时,增加对实物资产的配置,以有效对冲通货膨胀和币值变化带来的宏观风险。另外,随着金融开放程度的提高,财富基金的跨国范围更广,投资领域更多,如何依据商业运作原则既保护本国金融安全,又充分参与国际竞争,严格限制涉及国家安全与产业安全的投资,注重投资比例控制,加强境外内财富基金投资活动的监测分析也不容忽视。
5 基金监管呼唤新模式、新方法
基金监管包括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内部监管主要是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经理层等功能齐备,可以保证公司正常履职的需要。外部监管主要是金融监管部门、基金行业协会、基金自律性官方或民间组织以及投资者监督组织等对基金公司管理、运作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后危机时代,基金公司面临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挑战,不仅要代客理好财,更要回馈社会,回馈投资者。在治理机制和基金组织形式的上,突破现有框架,既发挥基金经理人的主动理财责任,又调动投资者关注投资成果的主动意识。在监管模式上,突破国内模式,具备全球眼光,在开放的金融业格局下,跨国金融活动更加不易监管。国际证券投资基金正是从事国际金融活动的主要力量,借鉴国际经验和国外智慧,结合国内做法和利用国内智慧,适应后危机时代基金监管模式创新、方法创新的趋势。
6 低碳经济下的国际证券投资基金业
哥本哈根会议后全球达成降低碳排放共识,世界经济进入加快转变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新时期。加之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金融运行模式也在加速调整,低碳热潮已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以低碳经济为代表的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已经日渐成为后危机时代经济全球经济复苏的一个曙光(刘明康,2009)。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理念方兴未艾,碳金融的兴起正在引发传统金融的变迁。国际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从事跨国资本运作的主要力量,在低碳经济背景下面临两大任务:一是要成为低碳理念推广的践行者。在投资领域、投资策略、管理机制、绩效考评、业务流程等方面严格把关,要制定金融环保机制,使证券投资基金做到绿色投资,低碳发展;二是要成为低碳的创新者。基金产品、基金组织形式、基金管理模式等要时刻体现差异化策略,保证领先性指标,重点面向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利用、可再生资源开发等方面投融资,探索基金投资于以碳减排为标的的买卖。后危机时代,碳交易将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商品交易市场,一场绿色革命正在酝酿,全球范围内开展绿色合作,各国想方设法实现绿色发展,为全球经济做出绿色贡献,国际证券投资基金正逢其时。成立专门从事全球碳交易的国际证券投资基金不再是梦想,正在变成现实。
三、后危机时代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对之策
对我国而言,国际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是以财富基金为主,私募基金为辅。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和经济危
机,对各国资产和外汇储备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外汇储备,财富基金在全球也占有重要地位。危机之后,如何加强对基金资产的管理,调整投资比例和结构,以适应后危机时代国际证券投资基金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坚持稳健经营,努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投)作为专门从事外汇资金投资业务和我国财富基金管理运作的公司,其战略定位不同于传统中央银行外汇管理。在经营方式上,实行商业化运作,追求更高经济效益;在风险容忍度上,可以承受短期风险波动,以获得更高的长期回报;在资产配置上,要更加积极进取,既投资于传统的股权、债权及固定收益产品,又要积极投资流动性不高、预期回报丰厚、风险相对较大的另类资产。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可以借鉴新加坡模式,成立专门的风险监控委员会,对投资风险预先规定,同时兼顾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原则,建立健全风险决策和控制机制,保证基金价值投资和战略投资双目标的实现,确保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稳健增长,保证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二)坚持多样投资,努力实现投资风险最小化
受到人才、资金规模等因素的制约,中司实施了以国际金融产品组合投资为主,大部分投向公开市场产品,小部分投向另类产品,不放弃直接投资机会的投资策略。多样投资、分散风险是做好基金资产长期配置的关键。放缓对股票类产品的投资节奏,确立以现金为主的审慎投资策略,保持较高现金资产份额,避免出现重大损失。尤其是可以重点投向实物资产领域,以有效对冲通货膨胀等宏观风险。风险管理好坏是基金绩效评估的重要一环,实施分散化、多元化投资,以合理比例配置金融资产、实物资产、另类资产,形成综合投资、交叉投资、组合投资的良性局面,以最大化减少风险因子。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 问题 对策
自1868年创始于英国以来,证券投资基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获得迅速的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投资基金发展迅猛,势头强劲,基金业已经成为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的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在我国,自1998年首次推出基金开元与基金金泰以来,经过9年多的发展,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已成功地实现了三大历史性突破:从封闭式到开放式、从资本市场到货币市场、从内资基金管理公司到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本文对在我国处于新兴发展阶段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对其现阶段的发展状况进行探讨,指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以及建议,望能对推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一些线索。
一、证券基金的概念及作用
1、证券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计划。
2、证券基金的特点
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它有其自身特点:(1)集合投资。通过基金发售单位在短期内募集大量的资金用于投资,发挥资金集中的优势,以利于降低投资成本,获取投资的规模效益;(2)专业管理。通过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和运作,表现在投资理念系统化和投资手段现代化;(3)组合投资。根据基金契约中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进行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4)严格监管与透明性。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信心,国际的相关监管部门都对基金业实行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3、证券基金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一方面面向投资大众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又将募集的资金通过专业理财、分散投资的方式投资于资本市场,从而发挥着一种重要的金融媒介作用。
(1)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和规范化发展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作为目前证券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它的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都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证券市场由以前的坐庄盈利逐渐发展为依靠研究挖掘价值低估的股票来获利;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话语权得到制度保障,同时在二级市场上,基金投资与运作规范、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上市公司,有利于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第三,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供投资者投资的品种,扩大了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起到了丰富和活跃证券市场的作用;第四,不同类型、不同投资对象、不同风险与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在给投资者提供广泛选择的同时,也成为资本市场上不断变革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来源。
(2)拓宽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渠道有存款、债券、保险、信托、股票和基金等,存款和债券风险较低,但收益率也相对低。股票投资要求投资者需要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而中小投资者在时间和知识上都不能很好的保障,因此其风险相对较高。证券投资基金由专门的投资研究团队来专业化投资,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风险收益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对机构投资者来说,特别是对资产的风险控制要求较高,收益也相对较高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同样是一种较好的投资渠道。在我国,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大型企业等都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3)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将中小投资者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证券市场,扩大了直接融资比例,为企业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实际上起到了将储蓄转化为生产资金的作用。这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证券基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根据统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321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合计856416亿元,份额规模合计6220135亿份。其中53只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19% ,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13%。268只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81% ,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87%。从1998年6月30日开始至2007年底,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股票市场流通市值比例从1%提高到超过20% ,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同时,它已经初步显示出在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抑制投机行为、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及促进投资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工具多元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与国外相比, 我国基金行业虽然发展极为迅速, 但是由于起步相对较晚, 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不足, 从基金运作的大背景环境到基金具体操作都存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证券市场不完善, 上市公司质量不高
目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我国资本市场不规范、金融市场不发达有密切关系。基金管理公司在搭建投资组合时很容易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情况,也难以进行有效的产品创新。华夏证券的盲目扩张,投资于各类实业,大规模地对外融资、增资扩股,导致财务成本越积越高,最后形成巨额亏损,加速了破产的步伐。这也从某个角度说明了我国证券基金投资品种的匮乏,使得多数的证券管理公司的投资无从下手,盲目的投资,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了企业的更合理长期发展。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为国企解困筹集资金和国企股份制改制功能定位上发展起来的, 股票市场的非良性发展扭曲了市场正常机制和作用的发挥。市场缺陷增大了市场的系统风险, 降低了市场的有效性。市场的无效性使得指数的波动无法真实的反映市场的收益率和风险,基金的收益率失去了比较的基准, 更增加了基金跟踪指数的难度,还有可能导致基金为了跟踪指数而增加交易成本。
2、 法律法规不健全, 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己经出台, 《信托法》等还在研究、制定中, 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法规不健全及市场监管不力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投机性很强, 违规资金在证券市场上兴风作浪,一些机构操纵股票、大肆炒作。
3、 我国基金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
目前, 我国设立的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缺乏股东大会的监管,容易出现类似于华夏证券管理层政企不一的局面,导致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被虚置,责权利严重分离。
证券基金公司虽然有托管人的监管, 但由于托管费用和托管人是由基金公司缴纳和选择的, 很难保证监管的质量, 如此一来, 基金持有人又必须面临基金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4、 缺乏避险工具, 系统性风险高
我国基金的风险分散能力不高, 这与基金投资范围受限有很大的关系。我国股市容量偏小特别是优秀的上市公司偏少, 可供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分散化、规范化、特色化投资的股票很少。另外, 我国的金融市场产品比较单一, 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及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发达, 资本市场没有做空机制, 投资基金无法通过做空机制回避系统性风险, 基金业绩(特别是股票基金业绩)与股票市场的波动呈非常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些都制约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控制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基金管理人不得不面对比国外同行更大的风险。中国证券市场的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来自政府政策的不连续性、不稳定性和所谓市场消息等系统因素干扰太多,冲击太大。
5、市场存在明显的羊群行为
羊群行为是指群体中的个体与大多数人一样思考、感觉、行动,与大多数人在一起、保持一致,或一种行为模式在人群的传播传染。羊群行为具有的学习与模仿特征使众多基金经理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削弱了市场基本面因素对未来价格走势的作用。这是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普遍问题。羊群行为的行为主要是由于基金经理的非理性行为、信息的不对称性、,投资行为的趋同性等造成的。
6、 缺乏公众认可的评价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 我国基金评估市场己初步成形, 但尚处在初级阶段的基金评估业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目前进行公开基金评级的一些机构, 大多与基金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 仅有为数不多的科研机构可视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令人信服的独立的评级机构,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缺乏依据, 基金经理在运作基金时没有参考, 这些都将影响基金的良性运作。
三、推动我国证券基金规范发展的一些对策建议
为了使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在资本市场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本人结合各种资料提出以下建议。
1、规范资本市场,为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加快我国投资基金的发展, 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必须加快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和法制化, 减少行政干预, 扩大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规模, 建立多层次金融体系,给投资基金搭建一个能够快速、健康发展和不断创新的良好环境。同时, 还要改善证券市场最基本投资对象——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这不仅是对基金的支持, 也是整个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主要在于建立科学的进入与退出机制: 一方面, 通过新股发行核准制把好新股发行关,将素质差的企业拒于股市大门之外, 为股市提供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新鲜血液;另一方面, 建立股市的退出机制, 让那些已经不符合上市公司标准而又挽救无望的企业退出股市。
2、进一步完善基金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到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2003 年,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出台对促使基金管理者合规运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和实施, 确立了基金业的法律地位, 为基金业的发展创造出广阔的空间, 有利于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增强基金投资者信心。因此,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 使基金持有人、托管人、信托人、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 明确市场运行规则, 逐步摆脱过去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 从而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3、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基金评价体系
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 我国的基金评价体系应具备如下特征: ( 1) 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来担任评价机构;( 2) 评级方法应全面、客观、科学, 适应中国基金业的特点;( 3) 具备成熟的盈利模式以保证其持续稳定发展。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首先,建立基金信息披露的统一标准, 可以考虑逐步引进全球投资绩效表现标准(GIPS);其次, 鼓励更多的与基金无利益关联的独立第三方来建立基金评价体系, 引入竞争机制;同时, 也应当考虑把国际知名基金评级机构进入我国, 让他们也参与竞争。
4、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积极发展公司型基金,完善基金行业的外部治理机制和内部组织形态
国外经验和国内实践均表明, 仅仅依靠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不足以管理和规范国内投资基金的发展。我国的基金业也应该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组建基金行业协会。基金行业协会应以基金业基本法律法规为依据, 通过制止恶性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保护基金市场的稳定, 促进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基金的发展还应考虑:赋予基金托管人更大的监督权和责任, 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的投资指示, 并有责任向监管机构报告; 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在蓄意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从基金的治理和监督而言, 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比契约型基金具有更大的权利。公司型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借鉴了现代公司治理的积极成果, 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更加明晰, 既有利于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权益, 也有利于基金运作的效率和基金的持续发展。因此, 在进一步规范现有契约型基金的同时, 借鉴国外成熟经验, 尽快发展公司型基金。
5、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加强基金业竞争
目前只有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才能作为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主要发起人的规定, 在制度上使得基金运作的独立性很难保证, 其结果是人为地减弱了基金行业内部的竞争性, 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金业规模的增加。没有竞争或者竞争不充分, 就会造成效率损失或资源配置的不到位。要大力发展我国的投资基金, 必须有效降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资格认定标准, 允许更多的机构参与到基金的发展和运作当中。
6、努力做好证券基金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提高普及性和深层技术性的投资者教育,这不仅要依靠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更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理性的投资理念,还要加强基金投资者的心理教育。针对基金投资者经常出现的各种非理性行为进行典型案例分析,让更多的投资者对基金投资有一个全面深刻的了解,减少基金投资者非理性的投资行为。
目前我国基金市场上最稀缺的资源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经验和投资水平。为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中外合作,这既包括允许外资对国内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中外证券机构加强技术合作、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等“引进来”的行为,也包括向国际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和分散风险等“走出去”的措施,通过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对国内市场作科学的调查和细分。在经营理念和目标、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营机制、基金产品等方面进行真正的创新,而不只是模仿引进,通过这些措施将最终使得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得到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王守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的研究与评价[J].经济研究,2005,7(3):12-15.
伍旭川、何 鹏.中国开放式基金羊群行为分析[J].金融研究,2005,5(5):60-69.
作为光大集团在香港的两家上市公司之一,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0165.HK,下简称“光控”)给外界的印象一直不够明朗。除了是内地光大证券和光大银行的大股东外,光大集团控股50.5%的光控还做些什么?在整个光大系里扮演怎样的角色?
特约记者 杨菁 发自香港
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是光大集团最优质的两块资产所在地:27楼的光大国际有限公司(0257.SZ,下简称“光国”)主做环保实业,在内地拥有数个污水处理和垃圾发电项目。46楼的光控,分别是光大证券的第二大股东、光大银行的第三大股东,近年来活跃于一级市场,积极涉足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Equity)。
今年3月下旬,光大控股2011年度报告,净利润19.22亿港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销售额30.9亿元,较上一年的22.14亿元增长约40%;持续经营业务的摊薄每股收益为0.813港元,低于上一年的1.121港元。
光大控股要逐渐摆脱对光大银行和光大证券业务的依赖,进一步扩大香港业务的利润贡献比重。根据其年度报告,2010年和2011年,香港业务的利润贡献分别为60%和56%。4月25日,光控企业传讯和投资者关系部有关负责人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香港业务能做的贡献,不好说上限是多少,但下限无论如何都要占到五成。”
出售光大国际,发力一级市场
去年5月,光控与其占33.3%股权的光大证券完成了一笔交易,以8.91亿港元将旗下的全资附属公司光大证券(国际)(下简称“光大国际”)的51%股权出售给光大证券。
光控企业传讯和投资者关系部有关负责人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这笔交易事实上将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的经营委托出去,一方面使得光控进一步向一级市场投资者的身份转型,此外,光大证券虽是内地券商的佼佼者,但一直没有在香港扎下营地,转让在香港经营的光大证券(国际)的股权,给弥补这一缺失打下基础。
“自去年年底,香港的券商和基金公司纷纷争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的额度,光大证券(香港)(下简称“光大香港”)亦获批一定额度,与这笔交易早先做下的铺垫密不可分。”该负责人称,交易完成后,加上光控本身持有光大证券三成股权,传统券商业务对其利润的贡献将占更大比例。
但在今年3月底年度报告时,光控行政总裁陈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光控要逐渐摆脱对光大银行和光大证券业务的依赖,进一步扩大香港业务的利润贡献比重。
据2011年年报数据,香港业务贡献了56%的利润。光控企业传讯和投资者关系部有关负责人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香港业务能做的贡献,不好说上限是多少,但下限无论如何都要占到五成。”
而在香港业务的盈利能力中,直接投资是中坚力量,包括海外私募基金和瞄准内地高科技、新能源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在2011财年,直接投资贡献税前利润6.99亿港元,15.2亿港元的总税前利润中占46%。
2010年2月,与江苏省江阴市当地四家龙头企业―长江钢管、西城钢铁、双良集团和海澜集团――合作成立了新能源(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据当地政府资料显示,“该基金专门从事新能源、资源及关联企业的股权投资项目”,投入期为四年,第一阶段已募得10亿元人民币,且有一家公司排队等待上市审批。
无独有偶,在长三角、珠三角拥有不少环保能源项目的光大国际,也在此前与江阴政府有过污水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合作。长期以来,光大集团的子公司、孙公司股权结构错综复杂,业务亦涉猎甚广。
当时代周报记者问及光控与光国是否常有后台合作,其企业传讯和投资者关系部有关负责人说:“两家公司的性质本身完全不同,但在具体项目上如涉及相关行业,分享资源和经验亦在情理之中。包括光控在内地的其他投资项目,在实地考察时都会咨询光大银行和光大证券在当地网点机构的意见。”
从零售转金融,重整投资业务
光控2011年年报显示,公司将于今年起改组“3+2大资产管理平台”中的“3”,将最成熟的直接投资和产业投资板块合并为一级市场投资,而司职二级市场基金业务的资产管理部门则完全转型为对冲基金平台,第三块则专做结构性投融资服务。光控自2010年涉足这一领域,在2011年录得3.7亿港元的税前利润,占香港业务总税前利润的26%。如此大的利润贡献使得光控认为时机已成熟,可将这块业务独立成块。
结构性投融资在内地市场尚属新事物,香港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宋敏教授向时代周报记者解释到,这属于金融创新的一种,要提供结构性投融资服务,首先需要一个成熟完善的债券市场做支撑;这也属于所谓“影子银行(shadowbanking)”服务的一种,在发达市场中的投资银行部门一般都有提供,但在国内做得较少。融资的工具一般是普通债券或可转换债券再加上衍生品。风险和收益如何要具体产品具体分析,有时对于做私募股权投资的基金来说,结构性投融资也可以是投资者保护自身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这样的融资服务对企业提供一定约束。
光控企业传讯和投资者关系部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目前不便估计这一板块的利润贡献目标,但为了保证风险可控,会保证贷款规模不超过股东权益的10%。
光控前身为1994年易名的光大明辉有限公司,由光大集团和明辉集团创办者、马来西亚商人庄宝共同控制。根据早期资料显示,光大明辉以做零售和物业投资为主,在亚太区拥有30多个零售店,包括两家酒楼和一家百货商场。
1997年,通过一系列权益收购,光大明辉更名为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并于次年向母公司光大集团收购了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借壳上市,开始剥离实业,向金融行业转型,开始涉足直接投资领域,瞄准成长性强、概念热的内地中小型公司,2003年福建紫金矿业(601899.SH,2899.HK)上市时,光控曾是其保荐人。
2007年中,刚刚履新的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曾向外界明示,“光大控股今后可以成为整个光大集团金融控股的主要运作平台”。但这一战略布局并不能一蹴而就。
光控行政总裁陈爽在2007年走马上任后,隧提出“3+2大资产管理平台”的战略,3即直接投资、资产管理和产业投资三个板块,2指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业务。
截至去年年底,具有长期股权投资性质的直接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共有36个项目,较2007年有了数倍增长,所涉及行业除房地产、基础设施等传统领外,还包括新材料、航空租赁、消费品、农业及医疗业等。其在海外募集的私募基金“中国特别机会基金”已累计募集5.5亿美元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