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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合作社

时间:2023-05-30 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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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合作社

第1篇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农转非”,是指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国家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所涉及的将被征地单位原有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国家兴建大、中型水利、水电、矿产开发等工程,凡进行移民安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建设征用集体耕地办理“农转非”必须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农转非”指标内安排。尽可能避免在人口稠密、人多地少的地方征地。

第四条  国这建设征用集体耕地办理“农转非”的条件:

(一)被征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已被征完,或者征地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标准亩,下同)不足一分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原有的农业人口可以全部就地转为非农业人口。

(二)被征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征地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三分,剩余耕地最近三年的平均粮食亩产在一千公斤以下的,征地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四分,剩余耕地最近三年的平均粮食为增在七百五十公斤以下的,征地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五分,剩余耕地最近三年的平均粮食亩产在六百公斤以下的,蔬菜生产合作社征地后人均占有菜地面积不足三分的,部分农业人口可以就地转为非农业人口。

(三)被征地单位征地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在五分以上,但因国家建设项目用地集中,一次性征用肥沃土地数量大,征地后人均占有耕地在正常年景所产粮食低于三百公斤,且无条件新开耕地和发展工副业生产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部分农业人口可以就地转为非农业人口。

部分“农转非”的人口数,按被征用耕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计算。

在城市近郊区,根据有权机关批准的规划,短期内土地将被征完的生产合作社,按照每次征地数量和人均耕地比例计算就地“农转非”人数。

第五条  符合本规定的“农转非”人口,其劳动力通过发展农副业生产和举办乡(镇)村企业等途径加以安置;安置不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劳动人事部门,组织有招工指标的用地单位及有关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安置到用地单位或者其他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到吸收劳动力的单位。

确能自谋职业的“农转非”人员,可以与其签订协议,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给适当的安置补助费,不再由有关部门、用地单位或者被征地单位安置,今后也不得提出安置要求。

全部“农转非”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人员,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安置确有困难,用地单位有条件全部安置的,由用地单位负责全部安置工作;用地单位全部安置有困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人员比例拨给安置单位。

安置方案不落实的,不办理“农转非”手续。

第六条  办理了“农转非”的人员,所承包的土地(全户“农转非”的包括自留地),应交回集体统一安排调整,其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全户“农转非”的,归国家所有;一户当中部分人口“农转非”的,仍属集体所有。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在办理“农转非”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全部“农转非”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撤销其农业建制。依据国家行政区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原农业建制的经济基础组建城镇集体组织。

被撤销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原有剩余的零星耕地、宅基地、集体公房使用的土地,以及其他土地全部归国家所有。国家建设使用这部分土地,按使用国有土地的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所收经费上缴财政,按国家规定用途使用。剩余的耕地,在国家建设未使用之前,可暂租赁给附近农民耕种。但不准在土地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和种植多年生作物,国家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收回。

第八条  全部“农转非”的生产合作社原属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除被征土地上属于个人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由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新组建的集体组织提出处理方案,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九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用于发展生产和安置劳动力及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使用情况应当逐级汇总上报土地管理部门,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第十条  计算被征地单位征地前、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包括自留地);核定申报“农转非”人数,必须以被征地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计算,不得以承包户、专业组为单位计算。

乡(镇)村企业建设已使用的集体耕地,以及安排在这些企业就业的农业人口,在计算被征地单位征地前、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时,应包括在内。在这些企业就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农转非”,但不再重新进行安置。

在开始协商征地后迁入的农业户口和不参加被征地单位农业分配的人员,不得办理“农转非”。

第十一条  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农转非”人口中,正在服兵役的可一并办理“农转非”,并将“农转非”情况通知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

对正在劳改、劳教的应“农转非”人员,可待释放、解教后,凭有关证件和原批准单位全部“农转非”的文件,以及原申报“农转非”的登记表,由当地土地管理、公安、粮食部门核实后办理“农转非”手续。

第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办理“农转非”的人员,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进行核算,填写有关表格,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连同申请建设用地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用地的有关文件报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审批。其中,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一)项规定需全部“农转非”的,由所在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专题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2篇

一、为了搞好地力建设,增强农业生产的后劲,不断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关于“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耕地分别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使用耕地进行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履行保养耕地的义务,不断向耕地增施有机肥料,实行合理的耕作制度,严禁只用地不养地,掠夺式的经营。

三、为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每年都应投入一定数量的优质有机肥。农业生产合作社要通过群众民主讨论,确定当地每公顷耕地投肥的数量,并定出标准价格。凡投肥的数量、质量达不到要求者,由集体按价收取养地补偿费;对增加投入提高地力的,给予适当奖励;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地力下降的,要限期恢复;对弃耕、荒芜、毁坏耕地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收回承包田。

四、有条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要通过群众民主讨论,根据耕地的土质、肥力、产量等有关因素,确定土壤肥力等级标准,并据以划分耕地的土壤肥力等级以及不同肥力等级差价,将民主讨论确定的上述三项内容载入耕地承包合同中,作为评定培肥地力成果或转包耕地以质论价的依据。

五、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科技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土肥科研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开展土肥科研工作。土肥科研单位要积极研究制定适宜该地的施肥方案和改良低产土壤的措施农业技术推广站要积极推广培肥改土科研成果,培训农民土肥技术骨干,普及土肥科学技术知识。在各地逐步建立土壤肥力监测网点,开展地力监测工作。

六、要把耕地保养工作作为考核农村基层干部的一项内容,并将其列入干部岗位责任制中,根据其工作情况,分别采取表扬或批评、增减奖金、浮动工资等措施,进行奖励或惩罚,以便调动干部组织开展耕地保养工作的积极性。

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耕地保养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本规定,并及时进行检查、监督,切实做好保养耕地工作。

八、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自本规定之日起,吉林省人民政府一九八四年的《关于农村耕地保养的若干规定》即行废止。

第3篇

这里,有四十五名高小毕业生和三个初中程度的学生,他们都成了工作中的支柱,合作社莫不可缺少的成员,他们都成了我们建设新农村所十分需要的知识分子。

我所说的农村知识分子,并不是我们头脑中所存留的那种旧印象:仅只给善良的农民写写书信。我所说的农村知识分子,是肯积极参加劳动,并向劳动人民学习从而又向劳动人民灌输先进知识的人。

如果你有机会到这个河北省中部大平原的村子去旅行,你就会惊叹这些新的农村知识分子的迅速成长。

我这支笔无法完全描绘出他们的巨大而细微的全部工作。我只简单地告诉你们,他们都分布在什么岗位上。

高小毕业生耿素娟在拖拉机站学习驾驶拖拉机,她将成为我们未来的拖拉机手,将要驾驶着力大无穷的机器,掌握我们祖国的大地了,高小毕业生魏书卷是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一生产队的会计,从他的手里,在他的眼前,他经管着那与日俱增的劳动成果,也看见了人们的血汗;高小毕业生李根忙,在劳动的锻炼中,在不断地钻研中,成了推广先进经验的热情的技术员,从他的手里,培育出茁壮的新苗,它将有助于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高小农业生杨桐,成了新知识的有力的传播者,他所管理的图书馆,成为农民和广大青年进行自我教育的军校;高小毕业生王醒,成了全村人们喜爱的民校教员,她给那些旧日没有学习机会的人以文化;高小毕业生李圈,成了这些高小毕业生的政治指导员,他用实际行动教给他们如何生活,如何工作和如何思想,他使他们变得充实而有力量;高小毕业生乔利广,在繁杂的工作与艰巨的生产中,成了耿长锁最有力的助手,一九五四年的春季,他光荣地被选为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副社长,这个沉默寡言的青年,全身都充斥着足以让我们为他骄傲的东西,他暗暗地学习着耿长锁,他学习耿长锁的大公无私,他学习耿长锁的平易近人,他也学习着耿长锁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他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他的力量。……难道举出其中的一部分,还不能证明他们的作用吗?不,还有值得使我们喜悦的事情呢,那就是初中同学所作的光辉事例。为了使这些离开学校的高小毕业生的知识不断增长,中学生耿根强担任了教授他们的中级班教员。他的这一有意义的举动,使我们在农村中从事着劳动的知识分子,有可能不断地提高自己,不断地用知识来加深自己的修养,因而也不断地增长知识。

可是这些,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费了很大的力气,经过了艰巨的斗争和思想教育才争取来的。

我在数年前,就和他们在一起,我看着他们长大,看着他们每天挟着书本到课堂里去,我看着他们毕业又看着他们投考更高的学校,也就是在这样的时候,我看见了他们的懊丧和眼泪。

我劝解着他们,他们反而问我:“我们留在农村有什么前途呢?”

我给他们讲农村的发展远景,他们却沮丧地说: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哇!”

我说:“不是等,是要实际的干!”

就从那时起,我几乎每天听到这要的话:

“给我找个工作吧,到大城市扫街去也行!”

于是三三两两甚至成夥的人离开了自己的故乡,到城市投奔自己的亲友去了。

党支部和团支部发现了这种情况,即刻地提出:

“用什么来建设自己的家乡?”的口号,在这一有力的口号动员下,我们的青年团员大显身手了。

耿素娟擦乾了因为没考上中学而哭泣的眼泪,挽起袖子,参加到田间的生产队伍里来,在抗旱中,她不惜自己气力地戽水,在捕虫斗争中,她打着灯笼到地里去,她就用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抵抗着来自周围的压力——那些旧的观点和旧的论调。

就在这时候,变革我国历史的闪烁着巨大光芒的总路线照耀到五公村来了。于是,五公村进一步走向合作化了。

许多青年回到了自己的村子,我问他们为什么回来了,他们都异口同声地回答我:“因为我们看见了前边的道了!”

的确,总路线的光芒,确实照亮了一条大道,就是农村耍走向合作化、集体化的光明大道,而在这条大道上,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工作,而每个工作又都是紧紧地联结着这个伟大而豪迈的事业。

当然,我们的高小毕业生也不例外,他们没有远涉重洋,也没有爬山越岭,就在自己的家乡,就在生长他的那块土地上,他们扎了根,长了叶,也结了丰盛的果实。

现在,他们很怕有人再提起他们那曾经有过想逃避农村、轻视农业劳动思想的过去,他们面红耳赤地把这当成一种耻辱。

由于他们在劳动中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做出了显著的成绩,青年团饶阳县委曾在这个充溢着青年花朵的村庄,召开了全县各村的青年团代表的互助合作会议。与会的人们都表示愿向他们学习,并衷心地向他们致敬!

第4篇

如果想真正的实现农超对接,农户和超市需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对接:1.产销对接,即超市要对自己的本年、本季度要销售的农产品有一个初步的估计,然后制定要采购的量,进而对合作社或农业企业下订单。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按照超市需求进行生产和交货。2.理念对接,即合作社首先要认识到自身的优势和未来的发展方向,要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进行产品的生产,满足消费者的价值体验。这正好符合超市的经营理念,即顾客是上帝,以消费者为本。3.管理对接,即对接双方要履行合同、诚信合作、明确责任。在对接过程中,合作社、农户要接受超市所派人员的监督、培训等,同时合作社、农户也要积极反馈意见来加强对农产品的管理。4.安全对接,即超市在下订单和采购农产品的时候先制定一个明确的安全标准,农户也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和提供农产品。5.质量对接,即使把蔬菜质量安全视为合作社的生命线,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加强生产、流通配送等各环节的管理。超市对合作社和农户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建立了严格的检测制度和操作规程。

传统的农超对接的模式是“超市+基地”的模式,大型连锁超市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直接对接,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实现大型连锁超市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或专业合作社产销对接。这种模式一方面为农产品提供了良好的销售平台,另一方面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建立了产销一体化的链条,实现了商家、农民、消费者得共赢。现在我们探讨的是实现农超对接的新模式,根据不同地方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模式创新。现在将可行的新模式在下文中进行一一分析。

一、“政府+高校+企业+合作社+农户+超市”模式

这种模式确实可以算得上一种创新。虽然政府倡导农超对接好多年,但是在实际合作中一直存在农户与商超衔接不顺、农户无法理解商超的市场意图、商场不满意农户作物质量、超市话语权一家独大等问题。在这种模式中我们引入了政府和高校。政府可以进行提供土地和政策,积极组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寻找合适的超市进行合作,宣传“农超对接”的内涵和理念等。积极引入政府还可以制衡超市对合作社的控制能力,防止其一家独大。而高效,尤其是农业类高校可以给农民提供种植技术上的支持或者给农民提供定期的培训,这就有效解决了农作物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二、“超市+供销社+合作社+农户”模式

这种模式下,超市是不直接与合作社进行对接的,因为这样可能会花大量的人力、财力去寻找合适的合作社。所以超市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供销社,供销社这时候就起到一个中介的作用。供销社帮助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的生产基地。目前北京物美超市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和山东供销社进行合作,且分为“供销社与超市联合直采”和“供销社在超市直营”两种。

三、“超市+合作农场”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由农业生产公司直接投资设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把土地租借给公司进行使用,或者通过土地入股。公司以尽量聘请当地租借土地的农民为员工进行农业生产,并定期给予农户发放租金或者红利。不同于传统“农超对接”模式的是连锁超市也可以入股此农业生产公司,或者进行直接控股进而可以主导整个农超对接流程。在这种模式中,超市和农户的关系更加紧密,农户可享受到更多的农超对接的好处。

四、“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超市”模式

有些农业公司自己组织建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然后公司出资建立一个农业生产基地。农业生产合作社负责管理生产基地,进行种苗的集中采购、农药的检测、成品的包装储运等。公司负责和超市进行沟通和对接谈判。

五、“超市+大户+小户”模式

第5篇

设施农业属于高投入、高产出,资金、技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是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的主要产业形态。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农业物联网技术对北京设施农业的发展,尤其是确保“首都菜篮子”的高效、安全供给起到了关键作用,对丰富北京市淡季农产品供应、发展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北京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坦言,过去北京设施蔬菜生产以人力为主,劳动强度大,温室年平均用时达3600 h/667m2以上,人均管理面积仅相当于日本的1/3、西欧的1/5和美国的1/10。蔬菜病虫害防治仍主要依赖化学农药防治,广大农户对病虫害发生规律及防治技术认识不够,盲目用药现象比较突出。

但是,农业物联网技术的应用促成了上述问题的解决。实时自动采集温室内环境参数和生物信息参数,通过物联网智能灌溉控制系统进行灌溉控制;通过智能化施药系统,提高药液的附着,减少损失和污染;通过智能施肥系统,实现水肥一体精准施入,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对土壤水分的精确控制……这便是农业物联网技术在北京夏黎城设施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应用,这里也是北京市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核心区示范基地之一。

北京市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以设施蔬菜生产综合管理与病虫害防控为切入点,集中示范应用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技术产品,初步建设了5000 亩(333 公顷)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核心应用示范区、两万亩直接带动示范区和5 万亩(3333 公顷)辐射带动区,建设了基地、市两级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体系。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的实施,为京郊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带来了可观的效益。

据测算,通过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核心示范区蔬菜产量平均提高约10%,5000 亩(333 公顷)核心区基地每年增收1600 万元以上,节约投入人工成本1250 万元,肥、水、药等节支显著。

在病虫害防治方面,项目实施后可实现早期预警,通过配套的防控技术与系统支持,实现事前防治,对病虫害的防治由被动治疗转为主动预防,大量减少农药的使用次数与使用量,用药效果显著。与常规防治相比,在防治效果差异不显著的情况下,一个生长季可以节省用药3 次以上,核心基地平均可以减少农药使用量50%以上,5000 亩(333 公顷)核心基地约减少投入300万元左右。

项目的成效还体现在,通过两年的摸索,已经初步制定了较为全面的体系化的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技术标准规范,通过与电信运营商、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等合作,在可持续投入与运营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在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可持续发挥作用的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技术体系和模式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来源:中国网

第6篇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承包经营 发展现状 发展思路

[中图分类号] F30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5-0038-01

1 兰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从兰坪县发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来,全县的农民积极的参与各种合作社,根据自己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的类型进行选择合作社的类型。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2.35万人参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占到全县农村人口的13.5%。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流转的农民土地大约有5.7万亩,占到了全县耕地面积的11%。每年的的销售农产品的收入达到10000万元,同比增长20%。在58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根据合作社被授予单位的等级划分,有国家级别的专业示范社称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3个,省级的示范社有8个,州级的示范社有16个,县级的示范社有560个;如果按照合作社的注册地划分,在金顶镇有121个,在通甸镇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有108个,在啦井镇注册的有62个,河西乡70个,营盘镇67个,石登乡48个注册,兔峨乡41个,中排乡56,县城区14个。按照其经营方式和从业类别划分,其中种养混合型的合作社共有488个,而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类型有32个,养殖业型25个,动物联合防疫服务型1个,农机联合收割、代耕服务型3个。

从以上的数据来看,兰坪县在其经营方式和从业类别上,种养混合型的合作社占据大多数,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科技的发展,社会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加大,单一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已经无法及时的满足社会的需要,农业种植和养殖业的发展已经采取了大规模大面积的进行,而兰坪县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合作社占据大多数的情况下,其发展的速度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抑制。不利于以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 兰坪县在近年来采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点

2.1 发展速度快

农民专业合作社很大程度上将农民的力量集中起来。政府部门根据当地特有的产业基础和区域特征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并且积极地鼓励引导农民发展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显著的调整了当地的产业结构类型,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带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也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当地农业经济的飞速发展。

2.2 致富效果明显

在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的时候,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带动了全民致富,整个过程中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不仅仅在信息来源上有了很大的资源,在之后的农产品种植中以及农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也有了相对广泛的渠道,使得农村产业形成了多条网状产业链,不存在产品的滞销而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

2.3 政府对农民的管理更加方便

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使得农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了组织性,政府部门在管理的过程中,只要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就可以间接的对农民经济生产过程做到管理。同时政府部门也更加方便快捷的实施各种政策和手段来帮助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有效的促进了农业经济的飞速发展。

2.4 自由性强,使得农民积极性高

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民间经济组织,其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方式来自由的选择加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取应有的经济收益。所以农民对于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比较高,同时将力量结合起来,共同生产,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3 兰坪县目前发展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3.1 发展角度较小,逐渐无法适应社会需求

兰坪县多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使得兰坪县近年来农业经济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与此同时也面临着转型的问题,长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农民已经习惯目前的生产方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的生产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目前社会的需求,所以要考虑农业专业合作社转型的问题。

3.2 政府管理力度较小,任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由发展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民间经济组织,所以政府采取的手段是听之任之,这种管理方式很大程度上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偏离,使得无法正确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应该有的效用。同时没有政府政策的引导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农民的积极性相比较而言低。

4 兰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思路

4.1 积极参与转型,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多方位多角度发展

要促进当地的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的选择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的生产方式,向新的生产方式转型,促进当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整合,实行大面积大规模农业生产的同时,促使其他的原先从事农业种植和养殖的合作社向工厂企业等服务类型产业转型,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在市场经济中有活力的生存下去。鼓励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新的生产方式。带动整个兰坪县未来的农业经济发展趋势。

4.2 政府部门积极引导,传输专业人才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政府部门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建立相关的监管部门,对所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监管手段,对其违法犯罪进行处理,对于积极发展的合作社做好鼓励工作。除此之外政府要积极的培养相关的人才,并且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输送相应的专业人才,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的发展。

4.3 加强合作社社员的素质培养,提升其专业素质

合作社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各合作社要加强对社员整体素质的提升,帮助其在专业素质上奠定坚实的基础,才能更好的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为其贯彻新时代新思想,使得其思想上可以跟得上时代进步的步伐,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有能力生存下去。

参考文献

[1]彭菊春. 浅谈湟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与发展思路[J]. 青海农林科技,2015,03:64-66.

第7篇

我县小麦常年种植面积73多万亩,单产438公斤, 2010播种面积达到81.5万亩。自XX年9月被农业部确定为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小麦示范县,到目前已经是连续第三年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小麦示范项目。经过努力,XX-XX年度和XX-XX年年度科技入户小麦示范工作已经圆满完成,顺利通过省农业厅和农业部的考核验收,在考核中两年的总成绩均居前列,得到了省农业厅和农业部的认可。

二、2010科技入户取得的成效2010年邹平全县小麦播种面积81.52万亩,平均单产455.9公斤,总产37.16万吨。示范户示范总面积8799.25亩,示范户平均单产492.5公斤,比前三年平均产量(444.9公斤)增产47.6公斤,增产率10.7%。全县共辐射带动2万户,带动面积168983亩,辐射户平均单产基本与示范户持平,较前三年平均产量增产10.7%左右。高产创建孙镇冯家村十亩高产攻关田理论单产达到702.2公斤,实打十亩高产攻关田平均亩产669.4公斤,百亩示范田平均亩产651.3公斤,万亩示范田平均亩产602.8公斤。2010年全县小麦生产再上新台阶,平均单产、总产、示范户单产均创历史新高。

三、典型经验

在实施科技入户过程中,技术指导员与示范户不断总结经验,借助科技入户平台,产生了新型粮食生产合作社一类的典型,其代表是“邹平县齐东农业生产合作社”。该合作社是有九户镇广大示范户和带动户在九户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XX年9月自发成立,首批社员即达300多户。“邹平县齐东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立,提高了农民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在为广大社员提前、产中、产后服务过程中,使得农业增产、社员增收,同时也是我县探索科技入户长效机制工作的一重大突破。

四、2010年科技入户工作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1、技术指导员入户指导往往碰到示范户不在家的情况。

2、示范户多年不变,造成示范面小,无法让更多的农户参与其中,同时示范户宜产生疲劳感。

3、示范品种单一,无法满足农村农业生产的多元化需求。

五、2010年科技入户实施情况

(一)根据工作变动,成立、调整了领导小组、专家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专家组及科技入户办公室的职责,明确分工。

(二)确定和调整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员

技术指导单位仍由县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种子站、土肥站、植保站、检测中心等业务单位承担;技术指导员末位淘汰,并调整个别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指导工作的人员,并按项目要求选拔优秀技术人员补充;

(三)际情况,调整了个别示范户

示范户原则上保持不变,仅调整部分因土地调整导致无麦田的示范户,调整进的示范村、示范户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项目要求产生。

(四)确定小麦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综合历年来各品种在我县的综合表现和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结合前两年示范效果,本着推广优质、高产小麦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原则,在充分调查和听取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2010年邹平县农业科技入户小麦示范项目主导品种为济麦20、济麦21、济南17和济麦19,主推小麦半精量播种、氮肥后移、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四项技术。

(五)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科技入户工作

在认真总结前两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科技入户实施方案》和《科技入户管理办法》、《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考核细则》、《示范户考核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对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实行合同制、考核末位淘汰制。一是由示范户根据《手册》对项目实施者的指导、培训等工作内容适时进行记录和评价;二是农业局通过电话访问、与示范户座谈、进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技术服务质量进行督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一是财政部门监督项目资金应用,二是农业局由计财股配专人、设专帐,监管控制项目资金应用;同时对外设科技入户监督电话,方便示范户及社会各界反应各种问题。科技入户办公室为50名技术指导员和1000个核心示范户分别建立了详细的档案材料。

(六)将各项材料详细整理归档,整个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七)加强动员和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农业科技入户工程行动的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和实施效果,与电视台等各媒体合作,定期制作科技入户专题节目,制作印发了《邹平农业》科技入户专刊,积极利用科技下乡等活动,大力营造科技入户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科技入户工作。

(八)认真组织入户指导,确保做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

由专家组在小麦生长关键时期,根据生产情况制定技术指导方案,技术指导员以专家组技术指导方案为参考,制定详细的分户指导方案,及时入户指导;科技入户办公室定期通过电话抽查,确保入户效果。截至目前,已经组织入户指导4次,并进行了电话调查,在3月底印发了《科技入户工作简报》,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九)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2010年,科技入户办公室相继邀请省农技推广总站鞠正春博士、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张真和处长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蒋和平教授、市农业局农技站金宗亭站长、科教科刘树泽科长等专家、领导来我县指导工作,对技术指导员、示范户进行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

(十)入户效果督导

科技入户办公室专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制度,并在每次入户结束后对示范户进行100%电话调查督导,以了解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的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以《科技入户工作简报》形式通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最后考核成绩,与最终劳动报酬挂钩,充分调动了广大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一)适时对示范户进行物化补贴,引导示范户搞好麦田管理

根据我县今年实际,确定今年物化补贴以叶面肥的形式兑现。在2010年项目资金尚未拨付的情况下,自筹8万元资金为全县每户示范户补贴一箱叶面肥,由技术指导员送肥到户,物化补贴兑现率100%。

(十二)积极配套资金

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县财政拨款30万元用于高产创建活动、购买书籍及日常办公开支,为科技入户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三)积极上报各项材料

各项上报文件、实施方案、统计数字等材料及时准确,除按要求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和各类统计数字等材料外,县科技入户办公室坚持每周都向国家科技入户网、《小麦通讯》发稿,上报科技入户工作进展、技术指导员和示范户心得体会、重大农情及相关技术措施等,让上级及时了解科技入户工作情况,了解技术指导员和示范户心声,了解全县农事情况,同时通过科技入户网和《小麦通讯》与兄弟县市交流经验,探讨科技入户先进做法。

(十四)科技入户专家组定期到示范田调查,及时、准确掌握生产进度

(十五)开展“十百千万”科技入户高产示范活动

即专家组完成一处万亩高产示范方(600公斤以上);每个技术指导单位(组长单位)在所在镇办完成一个千亩科技入户高产示范方(600公斤以上,魏桥、码头、台子为550公斤以上);每名技术指导员在所指导的村完成一处100亩以上高产示范田(650公斤以上,魏桥、码头、台子为600公斤以上),完成一处10亩高产示范田(650公斤以上,魏桥、码头、台子为600公斤以上)。

2010年科技入户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扩大高产示范面积,“十百千万”科技入户高产示范活动成为工作重点,专家组负责的“万亩示范方”建设是重中之重,围绕“万亩示范方”建设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力争将“万亩示范方”建设成精品示范工程,以此深入推进科技入户工作。

1、制定建设方案

为保证“万亩示范方”建设顺利进行,制定了详细的建设方案,对工作进行详细安排。

2、目标责任制

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科技入户专家组组长、农业局党委委员董慎成同志为该活动的首席专家。专家组、县农技中心、县土肥站、县监测中心、县植保站、项目镇、示范村及孙镇、长山的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等各有关业务单位、技术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各司其职,且既分工又协作。

3、对工作进度详细安排

根据小麦生产规律,结合我县实际,对小麦生产全程制定了详细的进度表,在不同时期进行的各项工作具体分配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4确定建设地点

根据我县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专家组确定在长山镇、孙镇各建立一个万亩示范方。孙镇万亩示范方以冯家村为中心,覆盖范家、大陈、小陈、孙镇4个村,以黄河水灌溉为主。长山万亩示范方以弥勒村为中心,覆盖西店、大由、柳寺、小牛、高旺、大齐6个村,以井灌为主。

5、确定高产示范目标

根据“万亩示范方”所在地往年产量和地力情况,确定高产目标。在孙镇、长山镇各建设万亩示范方,亩产指标600公斤。其中分别在冯家村、弥勒村建设十亩高产攻关田,亩产指标700公斤;百亩核心示范田,亩产指标650公斤;千亩典型示范田,亩产指标620公斤。

6、召开专家座谈会

邀请各相关单位、项目镇负责人、项目镇农技人员、项目镇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县种植业知名专家、种粮大户、历年高产示范户、高产示范村负责人等召开专家座谈会。共同探讨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可操作性强的、适合单产700kg、650kg、600kg的详细技术规程,用以指导示范区生产。

7、制定栽培技术规程

制定了冬小麦高产栽培技术规程,并将整个生产过程制作成形象的挂图形式。

8政策

结合高产创建活动,对高产示范农户实行资金扶持、农资补贴等奖励政策。对项目建设区农户、10亩高产攻关田、百亩核心区分别给以免费提供肥料、农药、技术服务等扶持补助,项目区优先足量享受小麦良种补贴。

9、开展小麦高产竞赛活动

为发动更多的农户广泛参与,决定在全县开展小麦高产竞赛活动。

参赛农户通过个人申请,特等奖经技术专家组实打验收,其它奖项,经专家组测产,达到上述目标者,按产量高低选拔。夏季共支出奖励奖金8000元。

10、加强宣传

通过电视等媒体,制作专题节目、宣传片等,加强对科技入户和“万亩示范方”的宣传,扩大示范效果

11、技术指导员全程跟踪服务

定期到示范田调查,“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确保示范方内小麦生产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生产。

12、为高产示范户提供农资,并指导科学管理

结合高产创建活动,为10亩高产攻关田免费提供有机肥、化肥、叶面肥、农药,百亩核心区免费供叶面肥,每亩3包天丰素(用三次)。在当前小麦返青期,通过专家座谈,结合测土分析结果,确定在示范方内每亩追施尿素20公斤,硫酸钾15公斤,并改撒施为串施,喷施天丰素一包,配合浇返青水。3月12日,县科技入户办公室、专家组组织人员将尿素、硫酸钾、天丰素送到示范户手中,并指导示范户结合灌溉正确串施。[2]

13、对“万亩示范方”核心建设区农户进行培训

联合新型农民培训等项目,聘请专家到高产创建示范村进行专题培训,确保高产创建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落实。

14、定期检查、督导,确保“万亩示范方”建设顺利进行

(十六)积极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科技入户工作

我县在开展“十百千万”高产示范活动的同时,被农业部确定为小麦高产创建活动示范县,被省农业厅确定为小麦、玉米高产创建活动示范县,这既是上级部门对我县粮食生产的充分肯定和信任,也是我县再次提升粮食生产水平的重大机遇,为此,我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高度重视,整合县、镇、村及各相关部门力量,全力做好高产创建活动,将科技入户工作深入推进。

1、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农业局局长及示范区镇镇长任副组长,有关人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措施制订、检查督促及工作经费的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

2、成立由农业局技术人员及项目镇农技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小组,负责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高产攻关、技术指导及培训、高产经验总结与推广、项目验收与总结上报等项工作。

3、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将高产创建与科技入户“万亩示范方”建设结合,在长山镇、孙镇两个“万亩示范方”开展高产创建活动。

4、制定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规定了详细的考核指标。并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

5、召开高产创建活动工作会议

3月25日,在县政务中心召开了邹平县高产创建工作会议,此次会议旨在全面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将粮食高产创建工作作为全县农业生产第一重点工作,整合全县各相关部门、单位力量,全面深入的开展起来。会议由县农业局王克铭局长主持,刘锋副县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并同农业局及高产创建工作所涉及的长山镇、孙镇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县农业局、科技局、农机局、粮食局、财政局、水利局、发改局等各部门领导、相关站股负责人,高产创建活动专家组全体成员及长山镇、孙镇两项目所在镇的镇长、分管副镇长、农技站站长、示范村村长参加了会议。

6、经过各级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万亩示范方”建设、高产创建任务圆满完成,制定的《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小麦高产栽培技术规程》落实情况良好。高产创建孙镇冯家村十亩高产攻关田理论单产达到702.2公斤,实打十亩高产攻关田平均亩产669.4公斤,百亩示范田平均亩产651.3公斤,万亩示范田平均亩产602.8公斤,顺利通过了省专家组的实打验收。

六、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强化入户效果,要求技术指导员充分利用晚上时间,对外出务工的示范户单独入户指导,强化入户效果,必须做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入户率达到100%。科技入户办公室在每次入户结束后进行电话调查,找出问题,并以工作简报形式进行总结,通报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对入户效果不佳的技术指导员,将在工作简报中通报批评,在科技入户考核时给以扣分,并通过技术指导员劳务报酬体现。

第8篇

我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20世纪20年代就已经出现,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型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不断的出现。现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劳动者为了共同进行农业生产或者有关的经济活动,按照自愿互利原则组成的经济组织,包括了以共同生产为目的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共同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共同销售农产品为目的的供销合作社,以共同吸收和使用信贷资金为目的的信用合作社,以及某一生产环节的合作组织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成为现阶段农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并且在促进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经济总产值,促进农业整体经济水平提升等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然而,它的发展也存在着一定缺陷,而这些弊端的根源则是中国根深蒂固的小农经济思想,因此,为了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就必须要建立起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组织,为其发展提供制度和管理保障。

2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2.1提高农民市场主体地位,有利于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农民是“三农”问题中的关键之一,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是稳定农业发展,建设和谐农村,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经济水平的关键因素,而传统的农业市场上,由于绝大部分农民都是以单一的个体进行经营,并不能得到市场的足够重视,还会受到强势群体的利益侵占,造成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不断下降,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的保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将单一的农民组织结合起来,通过共同劳动,分享生产资料等,大大降低了农民的生产成本,以群体形式出现在市场上的农民更容易受到保护,逐步提高市场主体地位,同时也降低了单一农民生产的风险,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民的主体地位提升,生产成本不断下降,也在很大幅度上提高了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的农民因素。

2.2有利于提高农业经济发展管理水平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是现代农业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然而由于我国依然是发展中国家,对农业发展的管理水平比较低,经验不足,在农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匮乏,成为阻碍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是自愿加入的农民,因此,组织的每一项决定都必须要尊重每一位农户成员的意见,这种类似于“民主管理”的方式,更大程度上避免了错误决定的出现,帮助新型的技术能够得到尽快实施,它的出现,为农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被引进,这对提高农业经济发展管理水平,促进管理模式的更新具有重要意义,也让农民逐渐意识到管理是提高任何先进措施的重要保障,对改变农民思想,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2.3有利于扩大农业市场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使农民单一进入市场的弱势现象被打破,这种有以组织的形式建立起来的合作组织能够摆脱单一的形式,提升农民的市场地位,提高竞争力。同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有利于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资源的合作共享,这样有利于增加农业种植的品种,互利共享的合作方式帮助降低生产成本,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农民有更多的精力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质量和提高产品种植技术上,这对于开拓农业市场,提高农业的经济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整体发展有重要意义。

2.4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建设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建立在劳动力基础上的,这决定了在其管理上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理念,注重人的发展,这对促进农民素质的提高,建设和谐农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以往分散的农业生产形式,农民依靠自己的劳动力,利用仅有的农业生产信息进行种植,不仅成本大,还有很大的风险,农户之间很容易由于一点利益就产生矛盾,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帮助解决这一矛盾上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将农户组织起来,它更需要农户之间的精诚合作才能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不仅仅使农户在经济上受益,还能够让农户体会到农业政策真正落实到身边的成就感和归属感,其合作意识、监督意识和守法意识等都在逐步提高,更重要的是农户之间团结友爱、共同进退,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3提高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效率的建议

3.1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发展合作组织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不能够照抄照搬成功地区的经营模式,而应该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事求是,总结出当地农业发展的特点,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吸取成功地区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农业发展特点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具体要求做出合理的规划。

3.2加快制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规范

第9篇

[关键词]艾滋孤儿;帮扶模式;手工业技艺

[DOI]10.13939/ki.zgsc.2016.32.265

1 研究背景与研究方向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经济发展水平极度落后,当地人为了谋生,从事种植罂粟、贩卖等高收益却又高风险的活动。虽然当地这种状况已经抑制,但在此过程中,有些人染上毒瘾,这些人因此成为艾滋病患者或潜在携带者。在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国家级贫困县)这个艾滋病高发地区我们发现了这样一群孩子,他们的父母受艾滋病影响,没有抚养他们的能力。这些孩子的童年孤单灰暗,吃不饱穿不暖,他们被社会称为“艾滋孤儿”。

关于艾滋孤儿的定义,从国际到国内,从政府到民间,有着不同的理解。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界定,认为艾滋孤儿就是指自身健康、但父母一方或双方因艾滋病死亡的年龄在 15岁以下的儿童。[1]后期不少学者将艾滋孤儿的范围扩大,杨生勇还特别提到了父母双亡和父母失踪或改嫁两种类型的艾滋孤儿,以充分考虑到 “孤儿 ”所蕴含的无人抚养的含义。[2]不仅如此,父母入狱、被父母遗弃甚至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孩子也应列入艾滋孤儿的范畴。目前,我国政府已将救助对象从艾滋致孤儿童扩大到了受艾滋病影响儿童,而且大龄的艾滋孤儿也包括在内。[3]

当地的经济落后是导致艾滋孤儿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即使这些孩子还有亲人在世,但是也没有抚养孩子们的能力。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孩子们对于梦想的答案不是科学家,也不是高楼大厦,而是一个个简单的家。可见孩子们对于能为他们遮风挡雨、有家人陪伴的家的渴望。本文主要关注昭觉县艾滋孤儿的生活状况,从改善当地经济状况的角度研究。

2 针对艾滋孤儿的安置模式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的艾滋孤儿以彝族为主,家支是凉山社会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凉山的彝族可以得到各自家支的庇护。彝语谚语称,“蛤蟆生存靠池塘,猴子生存靠森林,人类生存靠亲友,彝族生存靠家支”。这句谚语可以看出家支对于彝族人的重要意义。

对于艾滋孤儿的救助,很多学者提出安置模式选择的重要性。具体包括了河南模式、云南模式、湖北均川模式、广东模式等。河南模式强调以家庭寄养和集中供养为主要方式、云南模式强调以社会救助为主、湖北均川模式强调以家族抚养为主以及广东模式强调以亲属和社会收养为主。针对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的艾滋孤儿,根据实地调研,以及艾滋孤儿对自己梦想的诠释与问卷调查结果判断。凉山州的彝族有着独特的家支文化,部分艾滋孤儿的父母还在世,但是没有合适的工作,因此没有抚养艾滋孤儿的能力。基于此,相比家庭寄养、集中供养的方式,凉山州昭觉县的艾滋孤儿们更适合通过提高他们家庭及家支的收入,帮助当地人致富,来实现对艾滋孤儿的抚养。这样的“家”更适合这些孩子们,更贴切他们的心理诉求。

3 针对凉山州艾滋孤儿的帮扶模式

针对还在世的艾滋孤儿父母以及他们的家支成员。运用经济学知识帮助艾滋孤儿父母致富,在农业上给予技术与良种改善,鼓励种植中草药等高附加作物,发展当地特色民族手工业,制作彝族漆器、刺绣等,从根本上解决艾滋孤儿问题。

3.1 建立培训班

凉山州昭觉县经济落后、贫穷的原因,与当地历史民族文化背景、政治、地理环境息息相关。如果不从教育做起、不从知识的传播做起、不从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做起,仅仅靠单纯的物质救助,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只会造成更多的依赖。即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因此,以“艾白”等NGO组织为依托建立的培训班,对艾滋孤儿的父母以及家支成员进行培训,让他们接受新的理念,改变落后的观念。

但是由于当地人的教育水平有限,接受技术要求较高的行业难度较大。当地人主要从事简单的农业种植,初期,可以针对他们原有从事的农业方面进行技术及良种改进,再进行彝族漆器、彝族传统刺绣的培训。

3.2 改善农业种植状况

洋芋、荞麦、玉米、水稻是气候高寒的昭觉县主要的农作物,但是产量低。因此,经过多方面的了解和调研,可以引入适合当地环境的高产良种。同时,以艾白为依托建立的培训班,教授他们综合平衡配方地施用肥料,不仅能增强农作物抵御病虫害的能力,而且能够保持水土通过这一方式,使农作物增产,闲置土壤得到了充分合理的利用,有效解决了受众家庭的经济自给问题。规模种植苦荞茶,和苦荞茶生产商形成稳定供货合作,通过第一产业带动经济发展;种植适合当地气候的黄柏、杜仲、茯苓、三七、红梅等中草药,提高当地经济效益。由于昭觉县海拔较高,气候高寒,不适合规模化养殖凉山桑蚕,发展纺织业,通过第二产业推动发展,在凉山州其他海拔较低的县可以发展桑蚕养殖。

通过农业的周期运作,在产生了余粮后,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收购粮食,提高收购价。通过培训班教授他们种植技术,鼓励种植高收益的水果和中草药,进一步提高受众家庭的生活水平。

3.3 培养手工业技艺

彝族漆器,是在有数千年历史的彝族古餐具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民间手工艺品,可吸收当地人来从事民族手工生产。彝族漆器具有极高的市场前景,但是昭觉县极少人了解彝族漆器的制作工艺。培训班可以聘请专业彝族漆器制作大师,教授他们彝族漆器,通过销售彝族漆器,能够额外增加家庭的收入。

彝族刺绣种类繁多、异彩纷呈,是彝族传统文化的一种体现。但是据调查,昭觉县艾滋孤儿的家支主要还是从事简单的农业种植,对工艺要求较高的彝族刺绣技艺不佳。对部分有兴趣妇女,培训班教授彝族传统刺绣技艺,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

通过一定时间的培训与周期运作,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可将具有民族特色的彝族漆器与彝族刺绣在一些旅游景区销售,提高家庭收入。

4 结 论

艾滋孤儿是一个特殊群体,贫困与落后是造成这个群体出现的根本原因所在。本文基于对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实地调研结果的探讨,企图从经济方面解决艾滋孤儿问题,根据当地的经济、文化特点,建立合理的帮扶模式,让孩子们感受到家庭与家支的温暖,走出心理阴影,改善生活与学习状况,让他们有个快乐的童年。同时,也能从根本上解决艾滋孤儿问题,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力。

参考文献:

[1]刘斌志.我国艾滋孤儿研究:回顾与前瞻[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2]杨生勇.当代中国农村社会支持结构的转型:湖北省 J镇农村艾滋孤儿抚育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9.

第10篇

1.加强农药监管

近几年来,农业行政执法紧紧围绕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普法、强化执法,连续两年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蔬菜、水果、茶叶用药专项整治,加强宣传引导和科学用药指导,作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1全面实施检打联动

根据我县作物布局及病虫发生特点,重点针对玉米、水稻、蔬菜、茶叶、果树等作物主要农药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同时加大对非法添加农药隐性成分产品的抽检力度,依法公布监督抽查结果。根据监督抽查结果,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农药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开展全县高毒高残留、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了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并与周边县农药监管部门签署联打联防协议,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检查,提高对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1.2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以及《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1.3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组织开展对农业执法人员、农药企业和经营人员分类培训,促进农资监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开展科普宣传,大力开展“农资打假保、春、秋冬播”送科技、送法律下乡活动,宣传普及农药禁限用规定、识假辨劣、科学选购、合理使用、依法维权等知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绿色防控,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在乡镇中心组学习、农业生产合作社、阳光工程培训作“珍爱自然资源优势,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讲座,唤起全社会共同关注农业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存环境安全。

1.4严格农资经营台账管理,完善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对农资经营单位实行“四制”,即购进备案制,经营专柜制,购销台账制,公开承诺制。要求制度上墙,规范经营。并跟踪检查,督促农资经营户建立和完善农资档案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农资经营的各个流通环节来历清楚,去向明白,实行层层质量承诺,确保农资质量可追溯。

1.5突出查办大案要案

对日常检查、产品抽检、举报投诉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同时通过重大农资违法案例和集中曝光假劣农资产品,公布依法惩处的结果,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近年来,查处重大违法案件3起,移送公安机关一起,单笔为湖北稻花香集团新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维权挽回特别重大经济损失550万元。

二、积极推广高效低毒生物农药

在县内主要茶叶、蔬菜生产基地开展高效低毒生物农药、频振式杀虫灯、杀虫黄板等系列清洁生产技术项目示范,使各项技术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培训、宣传和实际示范应用,让农民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低毒生物农药,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开展对比试验,让农民实际感受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应用效果。

2.1开展重金属污染普查

争取并组织实施湖北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通过对土样检验检测,对五峰县重金属污染状况提供科学依据。

2.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2.2.1发展循环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和经济效益

a)推广农村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有效解决畜禽粪便和秸秆造成的面源污染。

b)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基地的建设,推广“四位一体”的庭院经济模式、生态等综合示范。积极引导和鼓励养殖场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实行规范化、标准化、无公害化生产,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c)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利用畜林、畜果、畜粮等农牧型生态养殖模式。一是利用大量的果、茶、竹等经济林资源,发展生态放养本鸡。二是利用大量的牧草资源和农作物秸杆丰富的优势,发展养殖牛、羊。三是利用玉米等农作物种植面积较多,饲料粮丰富的优势,根据土地消纳粪便与规模养殖相结合的原则,发展养猪、蛋鸡生产。通过农牧结合型生态养殖,使农牧业生态经济系统达到整体最优、协调共生、良性循环的要求。

2.2.2加强技术培训,推广土地的治理和修复技术

a)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培训,使各级领导把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真正诠释生态是立县之本。同时使社会各阶层了解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危害,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b)大力推广污染土地的治理和修复技术、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2.3加大政策投入,建设美丽乡村

2.3.1争取领导重视,纳入资金预算

农业面源污染直接关系身体健康甚至生命,要真正摆上议事日程,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农业环保工作经费,以赢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

2.3.2实施好农业环保项目,推动农业环境污染治理

第11篇

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全文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实行计划生育依照《条例》第六章规定应当给予优待与奖励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职工一个月工资的奖励或者由男方享受奖励假。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按前款规定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市场主办单位给予适当减免摊位费、设施租用费等奖励。农民、城镇无业居民晚婚、晚育的,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条 依照《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领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5至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得《光荣证》之月起发至 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女职工除享受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产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再增加产假3个月。增休3个月产假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至其子女满十五周岁止。

(四)城镇分配或出售、出租住房,农村安排宅基地,应予优先并在条件上适当照顾。

(五)农村应当逐步推行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制度,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积极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有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可以适当减少集体义务工或者优先安排到乡(镇)、村办企 业工作。本条规定,适用于一胎双胞或多胞的夫妻,但无论双胞或多胞,均按生一个子女享受。

第五条 依照《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向所在单位或当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给予表彰,并给予1000元至20xx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 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的夫妻,在丧失劳动能力或退休时,由其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和照顾。

第七条 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规定的奖励费,除已有规定 的外,由女方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按下列规定发给:

(一)夫妻均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给50%。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为农民、城镇无业居民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和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街道办事处各发给50%;另一方为个体工商户雇 工的,由雇主发给50%。

(三)夫妻均为农民或城镇无业居民的,由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街道办事处发给;双方户口不在一地的,由各自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街道办事处各发给50%。

(四)停薪留职人员、公派出国人员,由其原单位发给。

(五)单位聘用的临时工、农民合同工,工作期限半年以上的,由其聘用单位发给。

(六)个体工商户,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经费由区、县人民政府承担。

(七)在人才交流中心和劳务市场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单位负责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聘用单位发给。

第八条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计划生育主管机关通报表彰,或授予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第九条 夫妻因实行计划生育做节育手术的,凭经卫生行政部门准予施行节育手术机构出具的证明,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手术费用予以报销,接受手术者享受相应的休假待遇,休假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条 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各项奖励的夫妻,申请并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从批准之月起,停止其奖励与优待,退还已领取的奖励费,交回《光荣证》。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区、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奖励办法。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新变化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 第三条由五款修改为四款,第一款中增加或者由男方享受奖励假。第三款中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修改为市场主办单位。删去原第五款。

二、第四条第一款由五项修改为六项,第一项中的满14周岁止修改为满十八周岁止。第三项中的满11周岁止修改为满十五周岁止。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农村应当逐步推行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制度,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原第五项修改为第六项,农村生产合作社修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删去第二款中的第一项,发给奖励费修改为享受。

三、第五条修改为:依照《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向所在单位或当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给予表彰,并给予1000元至20xx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第六条中的可以生育但不生育子女的修改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的。

五、第七条由六项修改为七项,第二项和第三项中的村农业生产合作社修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第六项中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修改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经费由区、县人民政府承担。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在人才交流中心和劳务市场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单位负责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聘用单位发给。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夫妻因实行计划生育做节育手术的,凭经卫生行政部门准施行节育手术机构出具的证明,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手术费用予以报销,接受手术者享受相应的休假待遇,休假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12篇

1.四川省梓潼县概况

1.1梓潼县自然地理概况

梓潼县地处四川盆地西北边缘丘陵向低山过渡地带。位于东经104°57′16″至105°27′35″,北纬31°25′27″至31°51′43″之间。背靠剑门山脉,东与南部、盐亭县交界,南与三台县、绵阳市游仙区相连,西与江油市接壤,北与剑阁县毗邻。县境东西宽约35公里,南北长52.5公里,国道108线纵贯南北,省道302线横贯东西,宝成铁路、成广高速公路擦境而过,幅员面积1442平方公里。

1.2梓潼县经济社会概况

梓潼县辖32个乡镇、329个行政村、5个社区。全县总人口37.887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656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9305%,农业人口32.2308万人,占全县人口的85.0695%。2005年全县GDP达261446.8万元,其中,第一产业为155767万元,第二产业为69997.4万元,第三产业为35682.4万元,产业结构比为59.6:26.8:13.6;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900.59元,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水平3105.3元。(2005年数据)

1.3梓潼县农业发展状况

梓潼县资源众多、特产丰富,历来就有“五谷皆宜之乡、林蚕丰茂之里”的美称。全县有栽培作物83种,栽培果树23种,饲养禽畜53种,养鱼44种。全县拥有水利资源总量为10.38亿立方米。地下矿藏已探明有石油、天燃气、煤等地下资源。耕地面积43万亩,人均1.4亩,同全国人均人平相持平,比全省人均耕地多0.5亩。其中:水田19.7万亩,旱地23.3万亩,农林牧渔业生产总值10.5亿元,占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的53.3%,其中:农业生产总值6.5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3%,农业产值中粮食作物收入占70.9%,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仅为1800余元。通过以上概述可知梓潼县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西南地区农业县: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适宜耕种的土地较少,人地矛盾尖锐;农业总产值占GDP比重超过50%,又以粮食种植为主,人均GDP水平较低,这些充分说明了梓潼县可以作为研究较西南地区山区农业的典型地区。

1.4梓潼县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建设情况

梓潼县目前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情况,但总体来说农村组织化程度较低,这也深深地限制了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梓潼县运行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非常少,农业经济的组织化程度低,未能有效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接轨的问题,在瞬息变化的市场面前,农民的抗风险能力较低。梓潼县在农业改革后,农业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农村经济得到了发展,但总体而言并没有摆脱传统农业的格局,仍然停留在一家一户进行生产的小生产组织形式,这种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与现代的社会化生产是矛盾的,不仅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非常落后,就是与国内其他行业、其他地区相比,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也非常突出。通过对梓潼县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建设的情况分析可知,尽管这里农业生产组织水平程度很低并且严重限制了梓潼县农业的发展,但是这里有着一些发展很好的农业生产或供销合作社、乡镇企业带动农民等现代化组织模式,值得研究推广,当做促进我国西南山区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建设的范例。

2.落后的组织形式对梓潼县农业发展的限制

2.1组织化程度低限制农产品生产链的延长

农产品产业链是指农产品从原料、加工、生产到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关联。梓潼县大部分落后的农村地区对于农产品的价值链控制还停留在传统的农作物种植阶段。在农产品“生产——运输——加工”的产业链条中,梓潼县农民大多处在最原始的生产阶段,而这也是整个链条中利润最低的环节。对于附加值较高、利润较大的运输与生产加工等环节的忽视,造成了梓潼县大部分农产品附加值较低、农民收入水平低的结果。对于产业链上下游的控制与把握,离不开正规的、企业化运作的现代农村生产经营模式。而梓潼县普遍存在的小农经营、组织化程度低的现实情况造就了梓潼县农产品出于产业链的最低端,失去利润大的环节的控制。以梓潼县部分村庄辣椒种植为例,探讨落后的组织形式是如何制约梓潼县农产品产业链延长、高利润部分流失的:辣椒栽培是地处丘陵地区的梓潼县的传统优势产业,农民种植辣椒历史悠久。但是,由于分散的组织形式与落后的生产技术,全县辣椒种植长期处于零星分散规模化、标准化较差的低水平种植状态,辣椒产量不高,产业链短小,导致长期以来农民种植辣椒的收入偏低。对于辣椒的深加工也只是停留在家庭式、作坊式的粗加工上面,极少数的家庭作坊对辣椒进行加工,制作成辣椒酱去满足普通家庭的需求。但是从总体上看来,全县辣椒产量平均每年能达到八万吨,这些辣椒在收获季节只能依靠商贩花三个小时的时间用大型货车运至200千米外的成都市郫县销售,却没有想过在本地形成深加工链,充分利用附近县市的辣椒产量,发展辣椒产业。可见,短小的产业链与低利润的生产环节正是由于梓潼县大部分地区生产组织模式的落后造成的。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控制高利润环节,需要改善现有的农村生产组织模式。

2.2松散的组织模式使得农民忽视长期利益

良好的组织可以通过内部条例、制度对成员起到约束与促进的作用。在梓潼县,以小农经营模式为主的落后的农业生产模式造成了农民重视短期个人利益、忽视长期集体利益的不良习惯。以近年来梓潼县促进林业经济发展为例,探讨落后的组织形式如何短视农民的目光,重视短期个人利益:梓潼县近年来大力提倡招商引资,发展经济。2007年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建丰木业是成都建峰饰材的子公司之一,该项目对于梓潼县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是由于近年林权改革政策的实施,在缺乏有效利益组织的约束之下,部分农民只顾眼前利益,不顾国家法律政策,不考虑长远的生态环境及经济利益,乱砍乱伐,私下倒卖木材,使得最初良好的招商引资项目受到了负面影响。对于集体利益的短视,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有力的利益相关组织的约束。如果使农民摆脱散漫的小农经营模式,更多的采取组织化管理,将林业保护纳入组织利益,通过这样的组织建设将会有力的约束个人的短视行为。

2.3松散的组织抑制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在以小农经营为主要生产组织模式的梓潼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受到组织程度化低的抑制,尤其在面对进口粮食、现代化农场的竞争时,表现得普遍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小农经营模式使得农民处在无组织的分散状态,不利于及时、有效地获得市场信息,错过最佳进入市场的时期导致产品滞销,甚至面对采购商抑制收购价格也无力抵抗。在普遍供过于求的农产品市场,松散的组织意味着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分离,这严重削弱了梓潼县农民对采购方的议价能力,甚至在混乱的市场竞争中他们丧失了自我保护能力。#p#分页标题#e#

3.梓潼县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建设

农业“企业化”模式。“土地流转”政策的出台,在法律上承认了耕地使用权的交易的合法性,从而使得耕地成为了具有了交换价值的资本。而实现了规划化生产、企业化组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运销合作社充分利用了此项政策,将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摒弃小农经营的落后生产形式,采用先进农业技术与敏感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相结合的生产模式,规模化种植附加值较高的农业经济作物。梓潼县部分合作社采用了现代化企业组织模式,充分实现了“农业企业化”。农业企业化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是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业资源开发为基础,在保持稳定不变的前提下,在现有农村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基础上,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从而聚集力量,装备和武装农业,既调整增量,扩大新经济增长点的生产规模,也调整存量,优化资源组合,全面提高农业生产力,从而解决农业生产过度分散化和非组织化这一当前我国农业问题的主要症结的过程。下面以三台县向阳红藤椒专业合作社与长卿镇海椒种植合作社为例说明农业企业化在我国山区农村地区的发展形势。

【1】三台县向阳红藤椒专业合作是以藤椒为主的农业技术种植转合作,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009注册。进过三年的发展,现种植规模已拓展至七个镇(梓潼、前锋、双胜、东塔、百倾、双乐、立新)。藤椒当年种植次年见效,3-5年丰产,产量是其他花椒的2-3倍。每亩纯收入可达3000-5000元。向阳红藤椒种植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政策获得大规模土地资源(以坡地、梁子为主)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在吸引农民参与生产的政策上,该合作社在农民自负盈亏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上保证农民的收益,与农民签订最低收购价保障合同,并且给予农民销售途径的自由。

【2】梓潼县长卿镇中心村村民摒弃以往单纯的每年种植两季水稻的传统,集体种植四川地区重要的调味品海椒,在规模化生产代替传统小农经营生产模式后的几年间,中心村农民取得了可喜的收入:2010年,中心村海椒种植合作社每亩平均毛收入为5000元,其中海椒种植的成本大约只有约700元/亩,海椒平均收购价在0.7元——1.3元每市斤之间。在现代化组织模式与科学种植技术的帮助下,村民们鼓足干劲,创造了每亩纯收入4000余元的收入“奇迹”。通过对三台县向阳红藤椒合作社与梓潼县中心村海椒种植合作社的成功经验的理论分析,今后我可以在对我国山区农业组织结构改良的研究中,获取新的农业企业化学习案例,并且认识到农业合作社现代化企业组织结构建设对农民收入方式与水平的影响因素。

4.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意见

4.1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1.1中介机构缺失

“土地流转”政策是国家于最近几年出台的一项旨在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土地使用权转移政策,这项政策对于农业生产组织建设有着非同寻常的关键作用。由于缺少专门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梓潼县土地流转实施比较困难。大部分土地流转工作是通过行政村做工作完成的,行政村一方面代表村委会与农民签订协议,另一方面又代表农户与承包商签订协议,充当中介的角色。而行政村并非土地流转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并在土地流转方面的非专业性,导致了土地流转无法实现承包商于农民的双赢,使得土地流转难以达成。由于缺乏中介机构以及对行政村的不信任,部分农民选择直接与承包商签订承包协议,这种做法留下了许多纠纷陷患。由于农民与承包商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农民在签订流转合同之时常常陷于与承包商的价格拉锯战,而承包商则在合同达成后发现土地状况纰漏的不充分。这样的关键角色缺失限制着梓潼县土地流转政策的落实,不利于农村生产组织模式的改善。

4.1.2土地承包商较少

梓潼县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还面临着承包商(当地村民称呼为牵头老板)较少的问题。目前梓潼县有大面积未有效利用的宜农耕地,同时也有着利于发展规模化农业的相关扶植政策,但是这些情况并未使得梓潼县土地流转率大幅度上升。分析原因,上述两种角色缺失造成不便是一方面,还有承包商自身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