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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经验

时间:2023-05-30 10:07:5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同管理经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合同管理经验

第1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成本目标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way project with long period, 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technical complexity, cost of manpower and subject to the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of the state and the impact of natural conditions and other characteristics, therefore,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highway corresponding also has the particularity and complexity. This paper mainly elaborated in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 importanc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engineering field,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problems and reasons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f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combined with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experience, put forward effective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arget cost in highway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target cost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从某种程度上讲,工程建设是一种经济行为,而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它与工程的成本控制有着重要的联系,决定着工程的经营成败。随着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变革,工程建设项目的体制也随之革新,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其必要性与紧迫性,加强合同管理,对建设公路工程,确保公路建设工程的目标以及成本控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公路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探析

(一)公路施工企业的合同意识淡薄

现如今,公路施工企业极度缺乏合同意识与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是影响一个工程利润与成本的主要因素之一,每个承包商都应该重视合同的签订。但在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中,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重,还不够重视合同对一个工程的影响,在我国的许多公路施工企业中,很少设有合同管理部门,即使有,合同的管理操作流程缺乏可行性,同时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较为缺乏,这就严重影公路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水平,影响了公路工程中合同从签订到履约的过程监督,降低了合同的履约率,增加了施工成本。

(二)公路施工合同的签订不规范

在公路合同的签订中常常出现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以及主从合同没有进行区分常常导致合同纠纷,公路施工的难度大且比较复杂,因此在公路施工过程中索赔的几率也就非常高。如果因为合同签订不当而产生索赔的问题,相应的公路合同的索赔难度也会加大。

(三)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随意打破合同约定

在公路工程中,业主(发包人)是公路工程的主管部门,而施工单位(承包人)则是该管理部门的一个下属单位,在合同签订完成后,施工单位进驻现场进行施工,这时,发包人就有可能采用各种手段对施工单位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或者使公路的中间验收标准抬高。例如,施工单位原来投标的是二级公路的施工标准,发包人就会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一级标准进行施工,那么施工单位在同样的造价成本的情况下去建造一个比原来设计的公路等级高一级的公路,就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质量。

(四)公路施工合同法律环境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公路工程领域的合同法律还不是很完善,在履行公路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法律条文不够严谨,存在许多漏洞;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公路合同的管理中时有发生;另外,公路工程承包中,劳务分包制度还不成熟,没有纳入社会监管的体系之中,造成公路合同的法律环境不完善,经常导致承包商之间的责任与权利不明确,引起纠纷,影响公路工程的顺利建设。

二、加强公路合同管理,促进落实成本目标

结合公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实践经验,从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人员培训以及合同管理制度等方面分析促进落实成本目标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具有特色的合同管理体系

依据比较成功的公路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在公路合同的管理中,要在责任、权利、利润非常清晰的基础之上,建立适合施工企业自身发展的合同管理组织制度,同时要自上而下地进行合同管理制度的改革,建立并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合同管理的职能。公路施工企业要成立专门的部门作为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对全企业公路合同的统筹管理;同时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岗位,派专人对各公路项目合同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这种设置合同专门管理部门与管理岗位的方法,利于公路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延伸到各个层次与脚落,形成一张合同管理覆盖网络,并且有明确的部门分工,例如,在某一公路施工企业中,设置一个公路工程经营部,负责公路合同的履约监督、合同的评审批准以及合同的法律咨询工作等;而各项目的经营部设置经理部门,派合同管理专员负责自己所在项目的合同的起草、归档与跟踪的工作,这样一个涵盖了合同洽谈、评审、签订、下达、责任分解、履约跟踪等各个环节的合同管理体系就基本成型了。公路合同管理的组织框架的形成,合同管理体制的完善使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做到有章可循。

(二)加强要点控制与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度

现在许多公路施工企业在管理上的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对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度不够。针对这一问题,根据公路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经验主要提出下述要点解决措施:

1.首先,公路合同的正式文稿必须经过企业的专门负责部门(工程经营部)审核后交上级部门进行签批。在施工企业的各项目中建立完整的工序,采用责任制的方式避免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走过场或有环节性失控,通过从流程上控制合同审批、签订、履约的管理形式,就能够使施工企业各项目的劳务、材料和机械的市场价格及时得以控制,并综合对比市场上的各类价格信息,有效地控制了施工成本,也避免了在合同管理中出现重大的纰漏。

2.在合同洽谈与订立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管理的规定与制度进行。

3.严格结算手续。在公路合同履行结算时,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合同签发公路工程结算单,在财务处按合同办理结算手续。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在收到合同审批手续以后,再行办理其他授权手续,并将审批手续与盖章合同进行归档管理,然后发给财务管理人员手中,并做好交底工作,进行结算办理。在这一过程中,严格从合同的结算手续上控制合同条款的成本,以确保目标预定成本的实现。

加强对上述三点要点的控制,使施工企业加强对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及时的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于控制公路工程中的项目成本有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质量

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施工企业不仅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提高他们的合同意识、法律意识,专业管理水平,同时还要加强他们合同综合管理素质的提高。企业内部,可以积极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学习、答卷等培训,下发公路施工有关的法律知识问答,并定期组织他们学习《合同法》以及《建筑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合同意识,增强其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手段保障施工企业的权益。另外,合同管理人员自身也要进行思想的创新与观念的转变,不断提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

(四)总结合同管理经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确保公路工程的施工活动正常顺利开展,并且能够预知公路施工阶段的成本费用,使目标成本得以控制是公路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这就要求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可以总结以往的合同管理经验,制订出适合本企业需求的有特色合同示范文本,从而解决相关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由于语言水平差异或法律知识的不全面而引起的合同理解上的歧义以及逻辑漏洞。这种合同示范文本的出台,对于明确合同主体责任,履行合同约定、解决合同出现的争议以及索赔等问题,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种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实践中的灵活运用,确保了合同质量,避免了合同中出现的疏漏,降低和合同的索赔率并减少了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可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有效地促进公路施工中的成本目标得以实现。

本文主要分析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结合施工企业管理经验,分析了在公路工程施工中,施工企业应加强促进落实成本目标的措施。经分析发现,施工企业要联系自身的合同管理实际,建立与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并加强其执行力度,结合管理经验出台合同管理示范文本,并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合同质量,是促进落实成本目标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李维华.加强合同管理落实成本目标[J].河北企业,2010,(7):42.

第2篇

1.1内容具体、条款多

建设工程项目因涉及内容较多,并且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其具有独特的特征。因而在制定合同时,除了常规性的条款之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别条款、保险、税收、专利等项。故此,合同双方在签订时,首先要全面掌握相关企业的实际运作情况,全方位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从而有效规避日后因合同内容不相符导致的相关纠纷。

1.2合同的有效性

合同有效性指的是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出规定期限,该合同将不再具备法律效益,也就是说不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了。而根据建设公路工程的相关数据表明,公路工程建设周期较长,其中有招投标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等,这样导致合同的有效期最少要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1.3合同复杂多变

公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工程合同变更频繁,在此是指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变更。因为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不完善以及施工现场的地质、环境条件,造成工程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实况不相符,导致工程合同的变更。此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随着社会经济以及科技的不断进步,随时会出现新的附加工程,致使合同不断的在进行更改。这就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记录工作,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

2目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不足分析

2.1合同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公路交通事业的进步,我国加大了公路工程的投入力度,从而导致建设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随之出现了不科学合理的公路工程合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公路工程合同文本不规范,没有全面、细致、严谨的约束条款,条款过于笼统、含糊不清;二是合同主体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显失公平或签订“阴阳合同”等。

2.2不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

经济效益是工程建设的重点,因此不少工程重建设轻管理。在工程合同管理方面更是没有建立健全应有的管理体系,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合同管理程序较混乱,同时工程合同的签订也缺乏有效的监督。虽然有的公路工程建立了一些合同管理体制,但没有贯彻落实到具体环节,例如合同审查、合同监管等方面。虽然对于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体制,我国相关部门也在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但从目前来看成效不是很好。

2.3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人员综合素质普遍偏低。主要表现在:第一,部分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人员虽然具备丰富的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但是在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方面相对缺乏;第二,有的公路工程建设企业虽然建立了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但这些管理人员缺少必要的经济管理、专业技术以及法律知识的培训,在日常性事务工作处理中可以发挥作用,当解决深层次的合同矛盾以及纠纷时,就表现出能力不足。

3优化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3.1规范合同管理

由于公路工程合同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规范工程合同的管理,同时增强全面的合同法律意识。第一,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合同所涉及到的各项条款逐一进行分析,同时仔细审查合同的合法性、严谨性,方便在产生纠纷时,使自身处于有利地位;第二,合同签订后,对其进行科学化的管理,在合同纠纷发生时,其是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同时监督合同的全面有效履行,减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3.2按管理程序严格履行关键环节的管理

首先,对公路工程合同的审查要坚持“两级三审”制度,即由企业主办部门和职能部门两级单位,先后按照专业技术、经济商务和法律法规进行专业审查;合同主办单位在本部门内部进行审查结束后,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其次,明确合同审查的重点内容:①应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双方的资信情况、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详细的调查。②施工单位方面要做好资质审查工作,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③建设单位方面要审查好项目建设的合法性。④合同文本方面要重点审查其文本是否使用的是规范文本,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公平平等及全面,是否能准确表达双方的责权。第三,在合同签订之前,合同双方要遵循公平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对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实质性的沟通。承包方应根据发包方招标文件要求,对合同所涉及的条款逐条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相关建议并作出相应的承诺。合同双方对工程合同中全部条款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文本。

3.3培养专业的管理人才

目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够满足我国公路交通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应着重培养高素质、高能力的合同管理人员。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加大培训投资力度,为管理人员的培训做支撑,通过定期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各种相关能力。另外,还可以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法律、道德和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相关专业知识,并进行具体的案例分析,举办工程合同管理经验交流活动,从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4结束语

第3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单位众多,业主希望为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而尽可能少的花费资金,而承包商则希望通过施工,利用一切机会尽可能多的获得业主的报酬。现实情况是,许多企业由于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或缺乏合同管理经验,难以建立起理想的合同管理体系或建立后很难得到有效的执行,导至出现种种问题抑制了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出现很多合同纠纷,造成合同无法顺利履行,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对控制工程造价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一、招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衔接

测算、确定投标最终报价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往往有许多因素无法确定,要靠积累的经验去分析判断。所以,作为承包商要注意工程投标经验的积累,以取得工程投标的更大成功。

根据不同分包承包模式采用不同的合同管理模式,这样做是为了使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有配套的合同管理措施,从而使合同管理更具操作性。

二、合同谈判及合同签订

合同谈判是对招投标文件中语意不明、含义不清,以及为保证双方合同能顺利履行对招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的过程,是弥补投标时由于时间有限、所掌握的资料有限而可能出现差错的最佳时机,是承包商通过合同取得理想经济 效益的关键环节。

开始谈判前,一定要做好谈判的准备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谈判中争取主动。谈判组成员应包括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合同条款的商务人员,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财务和法律方面的人员,及有着较为丰富的谈判经验、能驾驭整个谈判过程的谈判小组组长。开始谈判前,需要认真研究的招标资料,列出需要解决问题,并根据具体问题要有明确的解决方案,编写谈判大纲,确定谈判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同时,预计哪些环节可能出现分歧,做出分歧的应对措施。

三、优化分包合同管理

建设方为了节约建设成本,常把的建设材料和整体工程进行分解,分别进行招标,但这往往是引发矛盾问题的根源,并成为合同管理的一个主要难点。因此,总承包方应该与分承包方及业主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具体条款对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具体的约定,对相关细节尽量明确,核心内容应尽量把分包的任务全部纳入总包管理的范围,同时明确总包方管理的具体内容,总包方可向分包方收取相应的总承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实践证明这是一个有效的管理办法。

四、变更、索赔管理

如今在工程清单的计价方式下采用的是单价合同,比较方便管理,属于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来往澄清和补充资料、投标文件等内容要收集齐全,建设过程中的会议纪要、变更文件、往来信函等都是索赔的支持性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是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文件,施工方应认真编制,尽可能完善;作为业主方应重视审核编制方案与现场实际执行情况,不应该只交监理审核。经过三方(业主、监理、施工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最有说服力的,所以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往来文件、信函最好都经三方确认。

做好变更管理工作,首先,源头上是要加强招标阶段的设计深度,合理确定业主提供的条件,提供较为完备的招标文件,减少合同变更和索赔事件的发生。再次,因监理、业主人员指令等均有可能成为变更的及索赔的理由,所以所有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均要有合同意识,熟悉合同条款,减少无意识违约。最后,做好基础资料并及时处理,尽量避免先干后算承包人漫天要价的被动局面,合同管理人员应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内容,在合同文件的规定下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公平诚信地及时处理各类合同问题和争议。

注意索赔与反索赔的时间性,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发生索赔与反索赔时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

五、合同风险管理

工程建设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过程发生不可抗力及变更概率较大,对工程建设影响较大。风险管理就是分析不确定产生的各种问题,制定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程建设,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自然灾害、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工期要求风险、安全风险、施工质量风险,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及时购买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是规避风险,是确保投资安全的有效途径,通过设置合同条款,合理规避、转移、消除工程的各类风险,减少经济损失。

六、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配置

对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有扎实的法律、工程管理等基础知识,过硬的业务操作能力,对法律法规都能灵活运用。首先,合同管理人员应该是优秀的工程管理人员,并且要精通合同业务,包括合同谈判、起草和修订及解释,并且熟悉工程的索赔管理及合同的履约管理;通晓工程造价各阶段的管理;熟悉并掌握相关法规、法律并熟练运用。其次,合同管理须从合同履约环节切入,进行系统的控制和管理,注重合同履约过程中事件发生基础资料的积累,保持法律敏感、对事件进行准确判断,是进行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联系紧密,工程造价人员同时应具备合同管理基本技能。

七、结语

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十分重大,在现如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特别是现在很多企业都面临许多困难,效益也不好,我们更要花心思想办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工程造价得有效的控制。

参考文献:

[1]奈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

[2]李进等.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实务[M],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第4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因而,做好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十分重要。然则,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风险,需要采取有效对策,强化合同管理,确保实现工程目标。

二、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者素质有待提高

首先,建筑施工合同涵盖的内容多。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法》规定的工程范围、工期、质量、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以及拨款和结算、验收、质量保修、质量保证期等诸多内容,还包括现行示范文本(GF一1999―0201)的很多具体内容,如标的物的规模、结构特征、图纸、保密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和延误工期的责任、不可抗力、监理单位等等。其次,建筑施工合同涉及面广。施工合同除涉及《合同法》、《民法通则》、《招投标法》,还可能涉及的《公证暂行条件》、《标准化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这就更需要合同管理者要具有丰富的合同知识,具有丰富的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内容深入了解,能够应对各种突发的事情。但是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合同管理者的合同素养欠缺,对于合同的内容和涉及范围不熟悉,甚至一些管理者在工程竣工结算后都没有认真细致的了解合同内容,如此给合同的管理工作、工程结算等带来严重的影响。

(二)合同主体细节有待规范和完善

承包商不具备与工程相应的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商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商,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如果不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就仓促贸然地签订合同,很容易与一些信誉不好、履约能力差的承包商发生经济关系,甚至会上当受骗,导致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运转,有时还会引发业主的全面亏损和破产。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为了回避业主义务,在签订合同时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笼统、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三)风险合同与无效合同现象严重

对于承包商来说,任何工程承包合同的正常风险总是存在的。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的管理,且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上风,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约,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而承包商迫于生计,急于承揽工程,或久未承包到工程怕丧失承包机会,只能委曲求全,无条件地接受苛刻条件,签订一份风险合同。这样就造成双方在法律和经济地位上的不平等关系, 给今后的合同管理带来隐患和争端。违法承包商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风险合同与无效合同现象严重。

(四)索赔管理意识单薄。索赔是指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责任方赔偿的行为, 是正当的,合法的。不平等合同条约等问题, 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 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 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受损伤者往往是承包商。

三、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合同管理者的综合技能对于促进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强大的能动作用,因此说需要采取措施提升合同管理者的综合技能,尤其是要提升项目经理和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技能。首先需要加强学习,抓好对管理者的合同知识和相关建筑管理知识的培训工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如布置学习任务,增加实际管理的机会,增强管理经验;二是邀请经验丰富的合同管理者授课等,提升管理者合同管理技能。其次,培养能够适应国内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的专业人才。我国建筑市场面临着进一步的对外开放,,建筑市场将逐步走向国际化,目前,我国施工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行为也越来越多。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和索赔贯穿在整个工程管理之中,是全局的、系统的、高智力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管理工作,索赔已成为许多国际承包商的经济策略之一。要保证我国的施工承包企业有较大的发展后劲和竞争能力,有更高的经济效益,就必须注重和尽早培养一批从事合同管理和索赔的专家。

(二)完善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在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由于管理者自身因素和外界因素的双重影响,导致一些管理中的细节处理不到位,影响到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能够充分的发挥合同管理工作的作用,需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其一,加强对合同变更的管理,提高对工期索赔的认识。在施工的过程中,合同变更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变更必然会带来索赔,这样往往会对工期造成一定的影响,作为管理者,一定要及时更新合同变更消息,提高对工期索赔的认识,以维护施工企业的效益。其二,重视工期索赔,能够让业主要求加速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承包商还能够从中获取经济补偿和奖励,达到一举两得的效果。同时,还需要注重对签证问题的管理,这是发生纠纷时最好的证据。其三,还需要加强会议纪要发放时间和实效的管理,为合同的动态管理提供信息支持,管理者还需要充分的行使自身的权利,为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三)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双向担保制度

现阶段都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担保,加强合同风险管理,不仅要求承包人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发包人也要提供担保,这样,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对那些资信程度不高、实力不足的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起到遏制作用,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风险。

双向担保以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为例:合同约定这个关键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招标文件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应约定。约定的内容分二部分:

1、约定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有项目和投标单价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没有项目合投标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发包人确认时,可依照类似项目和类似投标单价为鉴。

2、约定调整幅度,即工程量增减引起的造价变更占合同价的比例,在约定幅度以内的工程量增减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在约定幅度以外的工程量增减项目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以达到工程双向担保。

(四)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既是解决合同双方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双方认真履约的约束手段。要使索赔获得成功,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1、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明确双方的权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

2、要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搜集相关资料,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要加强合同管理力度,健全合同管理模式。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无论是对业主还是承包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应当成为今后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重中之重,应当避免粗放经营、忽视合同的做法,通过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5篇

关键词:公路 经济建设 质量管理

一个城市交通建设的质量是这个城市经济建设水平的主要评价指标。公路经济建设作为我国城市经济建设的基础,一直以后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公路经济建设需要遵循的原则是:高效、优质、低耗和安全。在公路经济建设的过程中,除了需要遵循以上原则进行施工,还需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这是公路经济建设中的一个关键内容。落实这一原则,能有效促进公路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还能提高公路经济建设的质量管理水平。公路经济建设中的质量问题,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因此,有关部门应对公路经济建设的质量管理引起高度重视。

一、公路经济建设与质量管理的现状分析

我国公路经济建设与质量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程建设决策失误。公路经济建设的工程施工具有建设规模大、施工和使用周期长的特点。在工程建设开展之前,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导致决策出现失误。工程承包商管理经验不足。工程建设承包商的管理经验不足,导致我国的公路经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较多,对公路经济建设的整体质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不足。虽然我国对公路经济建设制定了一些制度,如: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法人制等,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制度施工,这导致我国的公路经济建设质量不高。工程设计的不足。我国的公路经济建设的设计,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技术欠缺、质量不高。工程设计的不足,拉大了我国公路经济建设与国外发达国家公路经济建设之间的差距。缺乏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政府部门对公路经济建设的管理还没有形成一个体系,这导致工程施工中问题突出,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

二、加强公路经济建设与质量管理的措施

针对公路经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给出了相应的措施,以提高公路经济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效果。下面,我们对此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加强立法工作和执法力度

在我国的公路经济建设中,管理工作的效果降低,这使得公路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不到充分的体现。因此,国家应加强对公路经济建设的立法工作和执法力度,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中队各个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的规模,将公路经济建设规范化和法制化。同时,还要针对公路经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促进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加强立法工作和执法力度对我国公路经济建设的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强化建设过程中的成本管理

强化建设过程中的成本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成本预算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单位的平均建设成本,进行成本预算完成对实施成本的编制。强化计划成本的管理。项目负责人根据相关资料,做好机械成本、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的控制工作,制定出控制计划,加强计划成本的管理。

(三)强化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工作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合同中,对施工质量和周期的要求应进行明确的规定。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提高公路经济建设的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合同中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如:产品测量和实现、资源管理、管理职责和工程分析及改进等,合同中对以上这些内容都应进行明确的规定。此外,还应调动施工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其主动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四)落实质量责任制

在公路经济建设中,建立健全施工企业的规章制度对加强公路经济建设的质量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应对公路经济建设中的进度、质量和成本实施全方位的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明确规定不同工程阶段的质量目标,对各个部门和施工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可以根据划分的职责,对个人进行追究,并进行处罚。这能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培养工作人员的责任感。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提升公路经济建设的质量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严格的执行,其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监理、施工单位自检和政府监督。每个施工项目都应由专门的管理小组负责,并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比较难的技术问题,可以组织专业人员相应的处理方案。同时,还应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力度,对每一个环节实行严格的管理。此外,还要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以便掌握公路经济建设工程的实际质量。

三、结束语

本文对我国公路经济建设与质量管理进行了探讨,主要对公路经济建设与质量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针对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给出了一些相应的改进措施。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知要想加强公路经济建设与质量管理,需要加强立法工作和执法力度、强化建设过程中的成本管理、强化合同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和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马丽.强化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探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

第6篇

关键词:公路 合同管理 监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巨大、技术复杂等特点,使得合同管理工作纷繁复杂,合同管理工作在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表现的已经愈来愈明显,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人对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合同管理者自身素质,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以及如何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等方面简单谈谈在这些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提高合同管理者自身素质,加强合同意识

当前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一般对监理单位的招标中都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工程师岗位,这些合同管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丰富的合同管理经验、知识面宽广、技术熟练等条件。作为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在工程开工前就应熟知合同文件,深入细致地研究和分析各项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每一条、每一款都应该熟练掌握;另一方面应积极参加各种工程管理方面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

由于我国先前很长一段时间实行计划经济,人们的合同意识极为淡薄,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合同管理在我国仍是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为适应合同管理需要,吸收国际先进合同管理经验,我国引进了FIDIC合同条件。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加强合同管理意识,认真地学习、掌握并灵活运用FIDIC 合同条件,这对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是大有裨益的。

二、严格审查和管理工程变更,熟练掌握合同价的调整范围

作为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变更工程的管理,当变更发生时应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时应及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正确处理工程变更问题。无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变更,均应根据所在项目的管理模式完善变更申报和审查程序。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申报表。变更权限在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批变更并签发工程变更令,变更权限不在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签署变更审核意见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变更费用的准确确定在工程合同管理当中十分重要。在变更工程费用的确定中,监理工程师一般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一是采用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相同工程项目单价;二是考虑工程项目差异并通过适当换算后间接套用工程量清单中相似工程项目单价;三是无可套用单价时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国家颁布的概预算编制办法、概预算定额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变更工程预算单价;四,如变更工程项目无适当定额套用或业主与承包人双方对价款有争议时,则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协议一个适当的单价或总额价报业主批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报业主批准后,定出他(她)认为合理的单价或总额价,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1]。

在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合同价的调整也是合同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内容。《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关于变更超过合同规定范围的定价有以下两款规定,一是当变更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大于合同价格的2%,并且变更后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合同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的25%以上时,应对单价进行调整,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条款和业主及承包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单价。该规定是针对超过部分而言的,即变更范围超过或少于25%,且该工程项目涉及的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则超过部分的单价应给予变动。一般情况下,变更后实际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清单表中工程量增多的,单价下调,反之则上调;二是当工程完成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扣除临时金额及价格调整的影响,如果减少或超出原有效合同价的15%,则合同价应调整超过15%部分的管理费用[2]。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在对合同价进行调整时应仔细对照范本及本项目相关合同条款规定的合同价调整范围,正确地做好合同价的调整。

工程变更及其所涉及到的合同价调整是最大的合同问题,应引起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的足够重视,在工作中对工程变更及其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是做好合同管理的前提之一。

三、及时处理工程延期及索赔

工期也是合同管理工作涉及比较多问题。工期延误主要可分为可原谅与不可原谅的工期延误,可原谅工期延误如不可抗力、特别恶劣的气候条件、设计变更等,这类原因可延长工期。而因承包人自己的问题或过错造成的延误,如内部组织管理不力、承包人对现场条件的错误判断、分包人应承担的责任等引起的延期则属不可原谅的延期,这种延误不补偿工期。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应严格审查工程延误的事实依据,正确判断导致工程延期的因素,认真、仔细地审批工程延期。

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承包人应在首次出现合同条款第44.1条规定的延期情况后的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申请,否则不予考虑延期。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延期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核实和详细计算,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是否成立:一是工程延期事件是否属实;二是是否符合本工程合同规定及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合同条款第44条的规定;三是在审查可原谅工程延期时,应注意所延误的工程是否发生在工期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即延期是否有效合理;四是延期的天数计算是否正确,证据资料是否充分。另一方面,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从工程延误发生起,应做好现场施工原始记录,对工程延误的时间,施工现场人力、机械闲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切实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为工程延期的审批提供依据。在工程实践中,遇到了可以延期的工期拖后,业主为挽回损失往往采取加速施工方法,这种情况下应建议业主适当地增加承包人施工费用即赶工费[3]。

关于工程索赔,目前在我省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还较少发生。主要是当事人的索赔意识比较淡薄,特别对于承包人,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往往考虑到与业主的利益关系或忽视索赔权利的存在而错过了索赔申请的时间。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规范化、法制化,索赔的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认可。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的提出与处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业务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应正确地对待产生的索赔。对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不能拒绝。依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承包人索赔的提出必须在索赔事件发生起21天内及时报告,否则应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二是要加强学习。认真阅读合同文件,灵活掌握和运用合同条款,了解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正确对待索赔事件;三要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做好索赔的审查工作。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从进入现场时开始,就要有目的地进行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在收到承包人合理期限内的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应立即与相关监理人员一起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申请要及时处理并准确地提出意见,同时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是否准确,理由是否充分、合理,评估、判断索赔事件是否成立。对证据不齐全、资料不真实、不符合合同文件、计算不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在计算索赔费用时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原则,一般的索赔不含利润[4]。另外还要注意审查索赔申请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在索赔事件不断发生时,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以减轻或消除索赔事件的继续发生。合同管理工程师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熟悉和掌握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合同,密切关注承包人的施工活动,及时发现可能阻碍工程进度及可能引起索赔的各种潜在因素,并采取措施消除这些因素,这是做好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控制的关键。

四、预防、减少合同纠纷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技术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可能会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

为了使合同能够正常地履行,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尽量减少或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一要在工程开工前认真研究本项目合同文件,及时发现合同文件中存在的矛盾或含义模糊之处,并与业主或承包人协商,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从而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二要平时注意及时给予业主和承包人提示。提示业主以合同为依据管理工程项目,提醒承包人要关注和预测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和不可遇见的障碍[5]。当合同纠纷不可避免发生时,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措施尽快化解矛盾。

五、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工作是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之一。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必须以合同为依据行使监督检查的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减少合同纠纷的产生,加强合同意识。随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监理工作也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并且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计算机和网络的作用。同时合同管理也是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准确掌握监理信息,对于完成质量监理、进度监理和费用监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 版).人民交通出版社.

[2] 刘剑.监理工程师如何确定公路工程变更项目单价.山西建筑.2007(33):268~269.

[3] 合同管理(第二版)(公路工程监理培训教材).人民交通出版社.170~174.

第7篇

1、法律意识薄弱,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建设工程具有耗资大、范围广、差异大以及施工期限长的特点。所以客观上在制定合同条款时一定要细致周密,确保面面俱到。实际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因为施工合同管理经验欠缺,促使订立合同的各项约束条款不够全面,内容不够明确,职责也不清楚;甚至也有一些建设单位为了逃避业主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常会选用不规范的合同文本;这些自制、笼统且内容很模糊的文本条件,常会避重就轻,使得工程的风险被转嫁出去;一些施工单位常会选择口头委托与政府命令方式将任务下达下去,等到工程竣工后再补签一份施工合同,从一定程度上讲这样做纯粹是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该合同也根本不能发挥约束作用。

2、对合同严肃性不够重视,严重违背等价有偿原则。合同当事人行为最高准则是指在承包工程项目以后能够自觉执行各项合同条款要求,全面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合同签订双方在经济法律上应处于平等地位,而非主从关系。实践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常会忽视合同自身严肃性,并且还会违背合同等价有偿原则,经常以各自经济利益为中心,任意违背合同条款的内容。不管甲、乙任何一方出现这些违约行为,都会发生工程经济纠纷问题。合同文件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出现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现象,便会给公平、工作履行施工合同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施工合同执行时发生各种争议。

3、合同管理机制不完善。现阶段一些建设项目常会忽视合同管理机制的建设问题,以致于合同的归口、分级以及授权管理存在很多漏洞,使得合同签订问题变得很随意,合同的管理程序也不够明确;或者不按照制度执行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手续,并且没有合理的审查及评估步骤,这就很难有效监督与控制合约管理。一些建设单位自身实力有限,一旦承担了工程项目,就会把施工合同管理委托给相关监理公司,而当前很多监理公司机构设置并不太规范,这就使得合同管理力量过于薄弱,也就很难满足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里,特别是一些中、小型的施工单位,对公关与预算管理非常重视,却忽视了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以致于施工合同管理严重缺乏专业性。

二、加强工程造价控制中合约管理的措施

工程甲乙双方控制工程造价的一种重要手段便是采取合约管理措施,对于具体的合约管理方法以及手段要明确清楚并落实到位。执行施工合约过程中建设方不仅要有技术人员执行各项规范操作,还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整个过程的审计工作,进而确保建设项目得以顺利完成工程造价工作,以便可以为工程项目负责单位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与投资效益。下面我们就合约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控制作具体分析:

1、把好合约签订关。建设方在签订工程合约时,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充分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发包方式以及价款调整条件(主要指工程设计变更或者工程签证所造成的工程增减结算条件以及结算方法)。在工程造价中,发包方式与价款调整条件不一样也会影响到工程造价控制效果。合约文本一定要详细展示双方谈判的结果,正式签订合同前还要严把审查关。具体内容如下:施工合同合法与否,业主审批手续是否完善,合同有无公证与批准,合同是否全面,合同文件、条款是否齐全;合同有无采用示范文本,和它对照有没有差异;合同双方责任与权益有无失衡,该怎样制约;合同实施后会产生怎样结果,如果完不成会承担怎样法律责任、该怎样补救;双方合同理解有无一致,如果出现歧义该怎样做到及时沟通。

2、将现代化手段融入到合约管理系统中。科技的进步、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健全,促使工程项目发展规模逐渐壮大,合同条款也就更加复杂,很多文件组成内容必然会更多,所以建设方有必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来完善合同管理系统。例如建立合约档案库以及合同分析系统等。建立计算机合同管理体系,才能促使合同订立、履行以及监督与检查系统管理的进一步完善,进而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开展,使得建筑市场的稳定秩序得以顺利保持下去。

3、采用专业化管理人员。人属于合同管理里面最活跃的角色,也是整个合同管理里面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建设单位该安排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做合同管理工作,并且要确保他们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另外还要定期对相关合同管理人员开展职业道德素养以及专业技术素养培养工作。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特点,从过去各种投资项目的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案例中积极总结经验和教训,对工程建设里有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就拿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这样才能防范与未然之中。当前,我国已经正式实施了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制度,对于造价工程师来说,他们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便是做好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与合同管理。所以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应该设置相应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以确保每个员工能够各司合同管理职责。

4、合约管理和招标应和工程造价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因为合约管理、招标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属于建筑市场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协调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控制工程造价而言非常关键。招投标时,甲、乙双方所承诺的内容给合同签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合同管理属于招投标管理中的延伸内容,也是招投标结果最为有效可靠的保证。综合各方面因素可知工程造价管理将会贯穿到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所以要将三者有效结合起来,从而实现对工程造价目的的控制。

三、结语

第8篇

1特许经营模式

特许经营模式是指特许经营拥有者将其成功的品牌、标识、产品、专有技术和运作模式以合同约定的形式,授权给特许经营体系中的受许者使用,使受许者获得知名的品牌和产品(或服务)。酒店特许经营是指取得成功并享有盛誉的酒店集团公司向其他的单体酒店授权经营,即通过合同形式,规定这些酒店可以使用该集团的名称、标识、酒店特有造型,以及该集团的经营管理方式和方法、操作规范和程序、广告宣传资料、以该集团的名义在网上和网下进行推销。此外,集团在酒店建造前期还对酒店选址、人员培训和开业后的日常经营管理提供帮助,协助解决酒店经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特许经营的形式包括:一般特许经营。这是普遍采用的一种形式,特许人授权给受许人,允许其使用名称、标识、产品(或服务)、经营管理模式等,并以合同的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特许经营。就是特许人将公众已熟知的名称、标识、产品(或服务)、经营模式等委托给一个商,并收取相应的费用,而由商在其负责区域内向加盟商授权并收取费用,同时为受许人提供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事务咨询、监督检查以及其他帮助。一般来说,商自己并不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而是负责发展加盟商,由他们开展经营活动。发展特许经营。发展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在向授许人授权经营的同时,再向授许人授权同意其在一定范围内建立若干家分部的请求。如果授许人一旦有需要,就可以不再经授权人同意就可建立若干家分部。这有利于授许人做好长远规划,促进其业务的长足发展。复合特许经营。复合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把特定区域内的独有特许权按某种约定转让给授许人,授许人在得到此项授权后可以在该地区独自开展经营活动,同时也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权给另一个或几个授许人。也就是说,授许人具有双重身份,它既是授许人,在某一个特定区域内它又是授权人。但它作为授权人获得的收益也要按一定比例上缴给特许人。

2合作经营模式

酒店合作经营模式是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为适应这一形势,我国扩大了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酒店与国外酒店集团达成协议,双方共同出资开办的,按股权比例承担风险、获取收益的酒店。酒店合作经营的形式主要有:一是全权委托酒店管理公司管理经营。改革开放后,大量国际知名酒店进入我国,它们带来了许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超前的经营理念,为了赶上国际潮流,我国不少酒店同这些引领国际潮流的国际酒店合作,全权委托他们管理经营酒店。这种酒店经营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国际酒店作为管理方不出资,但一般却拥有酒店的经营权和管理权。二是酒店管理公司管理并投入资金,拥有一定比例的股权。由于国际品牌看到国内酒店的发展前景,于是便产生了合作经营的想法,在管理酒店的同时也投入了资金,参股酒店。这种酒店经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国际酒店不仅全权管理酒店,而且还投入了资金,拥有酒店的部分股权。三是加盟经营。加盟经营模式近年来在欧美发达国家较为盛行。我国一些经营规模比较小的经济型独立酒店业大多采用这种经营模式。这种酒店的经营模式的一大特点是:酒店加入国外酒店集团的网络系统,包括全球订房网络系统、电子采购系统、区域型市场推广活动等等,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四是租赁经营。酒店租赁经营是指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一种方式,即酒店集团租赁另一家酒店开展经营管理活动。酒店集团根据合同拥有酒店的所有经营权和管理权,同时支付一定的租赁金。这种经营模式的显著特点是:双方必须签署租赁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酒店集团可使用的建筑物、土地、设备和酒店名称、标识等;同时酒店集团应支付的租金和税金等。

3租赁经营模式

酒店租赁经营是指酒店企业为了扩大其经营规模,壮大企业实力,采取租赁别人的酒店开展经营活动的一种方式。这种经营方式酒店企业对所租赁的酒店只拥有经营权并不享有所有权,它通过租赁合同把双方的责权利固定下来。其形式包括:直接租赁。直接租赁是由酒店企业直接向酒店租赁整个酒店的全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这些财产可以是一次性消耗物,可以是财产、现金,也可以是债权或工业产权。酒店企业对酒店财产拥有经营管理的自,其中包括处置权。承租酒店企业向酒店拥有者每月或每年上缴租赁费即可。盈利分享租赁。盈利分享租赁是酒店企业和酒店共同分享经营成果的一种方式。有不少酒店企业不愿承担风险,因此多半采用与酒店盈利分成的方式。一般来说,采用两种方式分享经营成果,即销售额的百分比和利润的百分比。有的酒店设施先进,地理位置优越,但由于缺乏管理人才,经营管理不善,致使连年亏损,因此采用盈利分享租赁方式对他们来说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出售—回租形式。酒店所有者出于各种因素考虑,如想降低风险、急需大量资金或减少负债等等,便将酒店出售出去,但是酒店又经营得不错,得心应手,享有一定的知名度,酒店拥有较为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所以又希望能经营下去,于是又从购买者那里把酒店租赁下来,这就是出售—回租形式的由来。一般来说,酒店出售资产的同时,还必须签署一份回租合同,以确保在转移所有权的同时享有经营权。这种经营形式目前在国际上是较为通行的做法。

4合同管理经营模式

酒店合同管理模式亦可称之为委托管理,是指平等的两个酒店企业间签订的有关权利义务总的协议。酒店业主与受托方签署合同规定双方的责权利,酒店业主授权给委托方经营管理酒店,委托方在改善经营管理的基础上,确保企业保值增值,在酒店盈利的情况下收取一定管理费用。合同管理经营方式一般适用于经济实力雄厚但专业管理人才缺乏的单个酒店,与其他经营模式相比,合同管理经营模式具有以下优势:首先,有利于提高酒店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酒店企业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经营管理水平也得到了提高,但是与国际大酒店相比差距还不小,亟需改进,缩短差距,跟上国际潮流。因此,引进国际知名酒店进行合同管理经营酒店,不失为一条快速与国际接轨,提升酒店经营管理水平的捷径。其次,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国际知名酒店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经营理念超前,又拥有广泛的人脉关系,加之口碑好,知名度高,这些都有助于我国酒店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最后,有利于提高国内酒店企业竞争意识。改革开放前我国酒店长期处于计划经济时期,闭关锁国,缺乏竞争意识。随着改革开放,国外酒店大批涌入中国,随之带来了超前的理念、先进的管理经验,对我国酒店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这对我国酒店企业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我国酒店企业只有下定决心,迎接挑战,抓住机遇,才能战胜困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而与国外酒店合作实施合同管理经营模式是不错的战略选择。

作者:陶学锋工作单位:浙江国大集团有限公司

第9篇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合同管理特性 合同管理体系

一、对当前合同管理现状认识

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常用的合同体系主要有以下两类:

第一类是以FIDIC、JCT为代表,像国内外有外资背景的测量师行基本采用的是这两个合同模板(由于FIDIC与JCT适用条件、合同内主要内容基本一致,以下只以FIDIC为例)。FIDIC条款在我国建设上的使用,始于八十年代中期的世行贷款项目及大型国际项目。由于其具有条款严密、非常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工程建设各方(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风险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公平的特点,使用范围逐步扩大。又因为FIDIC适用的法律环境、社会环境与国内有较大差别,国内企业在适用FIDIC条款的时候,会对其条款内容的约定做较大的修改,使其尽可能的适应投资管理方的实际需要。

第二类就是国家2007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国家范本”。建设部于91年、99年,2007年多次颁布了合同范本,从99版的国家范本开始,引进FIDIC条款,对91年的范本模式做了较大调整,将范本的组成参照FIDIC合同,分成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2007年版结合建设部推广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合同中的清单报价的格式及计价内容做了规定。从格式和组成来讲,国家范本已经和FIDIC越来越接近了。但就具体内容上来讲,“国家范本”仍较为简略。在工程实际工作中,如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其条款操作性还不能充分满足工程实际需求。国家范本与FIDIC合同,其实都是合同的通用条款,而体现合同个性化是靠合同的专用条款的针对性约定。

二、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特性的认识

1.合同管理内容的庞杂性。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包括土地出让、资金借贷、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监理、销售等类型,这些合同的内容各不相同。一个开发项目需要签订几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每种类型的合同往往又会签订数个以上的合同,而且合同内容又涉及很多工程技术等专业知识。

2.合同管理时间的长期性。房地产开发具有资金投入大、技术要求高、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小型项目的建设周期可能有几个月,大型项目建设周期可能长达数年,甚至更长,相应合同的履行也具有长期性、连续性的特征。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通常是随着项目建设及合同履行进度顺序实施的,依次经历项目取得、设计、施工、销售、前期物业管理等环节。

3.合同管理涉及人员的众多性。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内部来讲,需要涉及本单位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从外部来讲,又涉及每个合同对方单位的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等人员,同时还涉及建设、土地、质检、税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

4.合同管理体现了较强的国家干预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通常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国家对房地产开发采取了严格的干预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合同主体的限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等明确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活动的开发商、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单位都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只有取得资质证书后,才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建设活动;二是对合同的履行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标准。房地产项目的质量关系到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国家对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都制定了大量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并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合同中的许多条款也都是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订立的;三是合同责任的法定性。我国法律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合同责任有许多强制性规定,如采用招标方式订立合同、禁止转包、施工方的质量保修责任等规定。强制性规定的存在,使部分合同责任成为法定责任,部分或全部排除了当事人的缔约自由。

5.合同管理的高风险性。房地产开发的有关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均面临许多风险,既有如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合同条件及国际惯例修订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风险,也有如合同订立时的疏忽大意、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一方违约等主观原因导致的风险。这些风险如果不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控制,势必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现状的分析

1.从外部环境来看,由于我国合同制度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的建立时间较短,相关企业对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合同管理意识不强。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渐发展建立起来的。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试行条例》、《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初步建立起了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2.从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管理来看,在合同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房地产企业普遍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或是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不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造成合同风险事故的频繁发生。

(2)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不高。在我国的房地产企业中,管理人员多数集中在工程技术方面,专业合同管理人员所占的比重较低,这些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践经验,难以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3)合同管理人员主观上缺乏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合同管理制度的缺位,使管理人员之间权责划分不清,缺少相应激励和约束机制,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有些风险损失的发生源于管理人员的疏忽大意,专业知识本来就比较缺乏,再没有一个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更加剧了风险损失的发生。

四、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1.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协调各方的工作,从而使合同管理的有关各方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配合。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等。

2.合同管理组织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要自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例如:在总部、分公司和各个项目部,分别设立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小组等机构,使合同管理机构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角落。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培训合同管理人员;采取措施有效预防合同风险;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

3.合同管理人员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即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完成后,就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通过对外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将有一定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充实到总部、分公司、项目部的各个合同管理岗位上,保证这些机构中有充足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建筑、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提高相关专业知识水平。

4.合同管理运行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合同管理机构已经设立、人员已经匹配后,如何使这些机构和人员相互之间协调配合、有效地开展工作,便是合同管理运行体系要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上,应采取简捷、高效的方式。

五、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房地产企业主管部门针对房地产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

合同的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参 考 文 献

[1]秦玉文:建筑业如何成为实实在在的支柱产业[J].建筑,2006

第10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项目管理

Abstract: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process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how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advice.

Key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contract and proje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540.3 文献表示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和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和施工单位都是十分必要的。

1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尊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浙江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咩I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1.2“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片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奋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方面与“阳台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1.3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使是匝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闰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4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由于礼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蚓缺陷的补允,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权益、弥补上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2.1加强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涉及到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争议处理等诸多方面。

合同管理需要具有各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施工企业应该针对公路工程的特点,采取外培、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企业职工施工技术、工程造价以及财税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策观念、通晓合同管理理论、具备较多实践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并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并且应当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

2.2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在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于明显加重施工企业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在投标阶段与业主协商,进行修订补充;如果未能与业主协商一致,施工企业应考虑相应增加投标报价费用以减轻合同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对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业主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共同遵循的法律文件和技术经济文件,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一般条款外,内容还涉及保险及税收、文物、专利等多种关系和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仔细斟酌每一条款,否则,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损失或失败。合同条款要尽量具体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词留有活口,这样不利于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碍和竣工矛盾突发的隐患。施工企业应选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应变能力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明确谈判原则及主要目标,针对工期、质量及造价等业主关注的问题,制定谈判策略,积极争取修改风险型和过于苛刻的条款,签订一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少有或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以及风险较小的有利合同。施工企业应该确保签订合同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完成工程项目的既定目标。

2.3做好工程量清单复核,严格履行合同公路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一般是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统计计算,与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有一定出人。另外,由于公路工程战线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工程变更较多,竣工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可能有较大出人。但是,一般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单项工程量累计计量一旦超过招标清单工程量后,业主均开始停止支付该项工程款,待清单复查工作完成确保无误后才开始继续计量支付所增加的工程量,致使一般公路工程中后期均有大量工程量得不到及时计量,造成资金积压。因此,施工企业应该根据施工阶段发放的图纸,及时复核工程量清单,对变更工程量及单价及时申报,使已完工程能得到及时计量,从而缓解施工企业中后期资金压力,增加工程现值。公路工程工期一般在l8个月左右,时间跨度较长,按月计量期数较多,清单项目也较多。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脱节,很容易造成已完工程量漏计。做好计量台帐,可以很好的防止工程量漏计,也可以为清单工程量复核提供依据。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施工企业为了严格履行合同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②工程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取得相应的工期延长及经济补偿。③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按时提出中期支付证书,并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催款工作,确保适时得到工程款。施工企业应该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按期按质竣工,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由此才能全部结算工程价款,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并赢得良好的信誉。

2.4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公路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3结束语

公路建设项目战线长、作业面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并且施工期间存在许多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施工企业必须抓住公路工程的特点,做好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并为企业争创最大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

第11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合同管理作为水利水电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工程成本等具有一定的影响,对水电企业管理水平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水电企业要将加强合同管理,并保证合同权利及义务的有效履行,避免合同纠纷、合同争议、工程索赔等问题的产生,才能提高水电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水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我国水电企业在处理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上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必须引起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1、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开始向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水电企业开始承建一些国际水利水电工程,但是在承建国际工程项目中却存在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由于我国水电企业缺乏国际项目合同管理经验,缺乏合同管理意识,遇到合同管理问题,仍然采取国内的合同处理思维去分析和应用,对与国际工程合同中的规定有所忽略,导致合同问题不能及时、有效的解决。

我国水电企业在国际工程合同索赔上的管理和控制还不足,索赔执行力度较弱、未对工程索赔依据进行取证,未及时进行追踪,导致工程索赔无据可依。

管理人员对合同文件和档案管理不善,未对国际工程档案、双方来往信函、合同文件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保存,导致后期存在的工程索赔问题无据可依,对水电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5)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时有发生,合同履行困难重重。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人自行完成。但在,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依旧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 招标合同缺乏法律效率。由于缺乏法律效力,很多招标合同难以按期兑现,其中任何一方的条件不能及时满足,都会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缺乏必要法律依据的比较难于开展,进展比较缓慢,使得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缺乏法律效力的招标合同会导致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包方不能完全兑现承诺,工程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7) 招标合同条文不够完善,不能严格约束合同双方。工程方的不规范招标,会导致有的招标过程过于简单,在签订招标合同时条文规定不完善,或者是建设双方不使用合同范本,直接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经常因为经验不足或者对工程没有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责任不明确。合同执行力度差的状况,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一些合同中会出现条款不够。

2 、加强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规范合同模板

水利工程招标合同要执行规范的招标合同范本,工程方和承包方都要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使用统一的的范本,防止合同中各个条款的缺失。遗漏现象,避免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2.2 树立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

在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求工程项目者必须树立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加强对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以及时发现项目合同存在的问题,采取合理的处理方法,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主要表现在“做或不做”上。例如:在工程项目设计优化过程中,做或不做”上。例如:在工程项目设计优化过程中,若设计优化质量有所保障,并对企业但是如果对企业不利,我们则可用巧妙的方法来让项目业主将工程变更任务取消,例如表明项目变更存在的风险,工程造价成本的提高等。面对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项目管理者要积极开阔思维,以做好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促进水电企业的发展。

2.3 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

根据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求,合同管理部门职责主要有工程项目的对内结算、对外结算等管理,强调的是合同计划。而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求则,合同管理部门必须具有工程计量、工程计价、工程索赔、工程变更、工程进度及工程计划等职能,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时效性和全面性。国际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在对工程项目工作效率及连续性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并按照项目阶段性特征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在界定合同管理部门职能时,必须对其工作性能及部门交流合作等因素进行充分考虑。再者,对合同管理部门人员权力及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并加强与各个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及合同问题处理效率。

2.4 项目合同的理解与运用

语言不通,经验不足,而出现盲目签订合同的问题,导致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我国水电业在签订合同条款之前,必须对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法律依据进行详细的认识和掌握,并对合同条款进行深入的理解,避免盲目性合同条款的产生,减少国际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出现。再者,合同管理人员在掌握合同条款内容的同时,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的运用。因为,合同条款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中,对整个工程项目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企业需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加深合同管理人员对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认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能力。

2.5 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合作

合同管理是一个沟通合作的过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部门与各个部门的沟通合作,才能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各个部门可以通过会议讨论或者书面对话的方式来进行沟通,以缩短工程人员与工程项目业主的距离感,对工程设计方案优化、工程价格的调整、合同协议的修改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企业应该建立各种沟通渠道,对内采取有效的反馈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反映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对外采取良好的沟通机制,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信息进行及时的捕捉,将有利于合同风险防范及工程索赔的控制。

2.6合同文档的有效管理

在国际工程项目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合同文档的管理就显得十分的重要,因为它是工程索赔和工程变更的重要依据。一些施工单位为了实行工程索赔的目的,往往会将合同文件及相关档案来作为工程索赔的依据,以获取合理的索赔金额。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索赔文档主要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投标文件、合同签订书、来往信函、会议记录、施工气象、地质状况、国际法律文件等。对这些合同文档进行收集和整理,以为工程变更及工程索赔提供重要的依据,有利于工程索赔处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结束语

由于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涉及不同国家,相比国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难度较大。因此,项目管理者必须树立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加深对国际工程合同的理解,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合作,做好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促进我国水电工程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晔.浅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J].科技与企业,2011,9(16):90-92.

第12篇

摘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应始终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文从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出发,分析了当前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加强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主要对策,以期对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工作有所借鉴。

关键词: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动态管理;造价咨询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should always throughout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project, in order to get the best economic benefit and social benefit. This paper, from the whole process of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analyzes the process of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discusses the importance of the whole process of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main countermeasures to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make reference to the whole work.

Keywords: process;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Dynamic management; Cost consultation

近年来,建设行业得到较快发展,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施工企业为了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必须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并具有动态性及复杂性。文章结合实际工作,探讨了目前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根据相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应对对策。

1 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管理经验缺乏

我国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大多是分散建设、分散管理。对于一个单位来说,建设任务是阶段性工作,管理机构多为临时组建,对外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非常困难,而内部抽调的项目管理人员往往是既不具备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又欠缺实际施工管理经验。与长期从事工程施工的建筑公司相比,这种专业背景与工作经验的不对称,使得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处于劣势地位。

1.2 机构设置不顺,内部协调不畅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与内部审计机构分属不同的领导分管,虽各负其责,有了制约机制,但沟通协作机制仍不健全,扯皮、踢球现象时有发生。如某单位在建项目因功能设计调整而必须变更时,由于事前缺少必要的沟通说明,审计部门对该项变更迟迟不予认可,施工单位被迫停止施工,延误了工期,施工积极性被挫伤,施工单位就停工损失提出索赔。建设管理与造价控制是一个有机整体,是项目建设的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不能人为割裂,否则就会阻断二者的必然联系,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1.3 合同管理环节薄弱

1)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复杂,牵涉众多专业,要求合同签订人要具备相关专业和法律基本知识,但有的项目管理机构缺少这样的人才,导致合同签订不严密,一旦发生纠纷即处于被动应诉,不能有效地保护自身利益。

2)对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混乱。一些单位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也不健全,一个单位内部的众多部门都可以和外部机构签署合同,责任不明确。

1.4 有关基础工作薄弱

1)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不够健全。我国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集、整理和的各类工程价格信息严重滞后于国内外市场,不能及时工程材料价格指数,其手段和管理方法不适应于科学化、信息化的管理要求,无法及时指导对工程造价的预测和调整。

2)跟踪审计上的参与人员数量较少,素质普遍不高。由于市场竞争不规范以及建设单位压低审计酬金等__原因,使得造价咨询企业没办法在其所服务的跟踪审计项目上投入足够的高素质审计人员,而实际工作则成了为竣工结算审计收集资料。显然,这远远不能实现跟踪审计的目标。

3)政府部门和行业管理组织对造价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不规范,行业法规建设有待加强,行业自律需要强化。缺乏专业保险制度和现场跟踪审计负责制,使得咨询服务不能与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联系起来,审计人员不能人尽其职,无法保证服务质量。

1.5 管理混乱

有些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虽有制度却成摆设,往往造成管理混乱,不按程序办事,导致工程工期拖延、安全质量事故频发、工程造价失控,从而造成国家或集体财产重大损失。

2 加强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主要对策

2.1 建立专业的项目管理机构

建设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涉及方面多,参与大型工程的施工队伍往往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数千至几万人参与施工,工期有几年至十几年,再加上新材料、新工艺以及工程建设中不断碰到的新问题,可谓管理工作千头万绪,协调任务十分繁重,而这些都是非专业的项目管理机构所能胜任的。因此,建设单位如果没有条件建立专业化的项目管理班子,可以把项目委托给项目代建公司进行管理,从而保证建设项目得到专业化的管理。

2.2 加强机构之间的协调

1)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就项目建设相关业务共同对分管基本建设的领导负责,则便于两个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有利于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2)建立内部工作例会或办公例会制度,及时通报或会商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化及调整,工程变更实施之前要进行论证、分析,对已施工完毕的变更项目要进行审核、确认,让审计部门全方位、动态地了解、掌握项目建设的各方面情况,使他们主动参与造价控制和管理。

2.3 加强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控制造价的基础性文件,因此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基本常识及职业道德培训。要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合同一经签订要熟悉并领会合同条款,就可能产生的索赔和反索赔进行研究。合同履行后要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合同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2.4 实施动态管理,完善信息体系

信息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工程管理及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建筑市场是不断变化的,如价格、利率、汇率等,所以只有准确地预测多种动态因素的影响,使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贯穿于施工项目的全过程,并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计价依据,才能有效控制施工项目建设投资。

市场经济下能否及时、准确地捕捉到市场价格信息,是建设者取得胜利的关键。在国外,政府定期工程造价资料信息,为政府工程项目的估算提供参考;社会咨询公司价格指标、成本指数等造价信息,指导工程项目的估价。而我国的造价信息却都是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下设的造价协会的,这样的价格信息后显得竞争因素太少,抑制了投资者和发包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多渠道的信息体系。

2.5 规范办事程序

施工项目的程序化是合理管理造价的基本前提,一套完整的工程造价管理的程序,是完成施工项目跟踪审计目标的保证。以下是实际工作中总结出的造价管理程序,事实证明它在施工全过程造价管理中发挥了显著作用。

1)工程变更程序

凡工程涉及的方案均应按图1进行,否则认为无效变更,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单位支付。

图1设计变更处理流程图

2)支付与结算管理流程

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所有施工项目工程结算均应按图2进行。

图2支付与结算管理流程图

2.6 建立专业责任赔偿制度与现场跟踪审计负责制

为解决目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问题,国家应尽快制定专业责任赔偿制度,要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或机构产生错误(无论是主观或客观)后,都要进行赔偿。建立现场跟踪审计实名制,对建设工程造价全面实施监督管理。

2.7 规范管理,建立有形工程造价咨询市场

规范管理,建立有形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使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能以较合理的酬劳开展工作。这是提高施工阶段造价管理质量的保证。

建立有形市场后,由于工程结算审核要进入该市场,那么政府所代表的监管力度和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监管机制。企业如不自律,政府就强之以法,从而更充分地发挥出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职能,真正起到维护造价咨询工作严肃、公平、公正性的作用,确保实现高质量的工程造价控制。

3 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工程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因此,必须要有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意识。只有将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处理好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对策,才能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是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得以实现。